2024同桌冤家读后感(范例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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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浏览了作家所写的文学作品之后,就如同得到了一宝物般,引发了许多深刻的感受。读后感应该将书中的内容和特点主要体现出来,如果您对该话题有兴趣的话,幼儿教师教育网建议您不妨阅读一下“同桌冤家读后感”,我们期待您能再次来访,同时也请多多关注我们的网站!

同桌冤家读后感 篇1

马小跳和路曼曼是一对同桌冤家:路曼曼要管着马小跳,马小跳却不喜欢路曼曼老是管他,他们之间永远有吵不完的架。路曼曼是中队长,她要竞选大队长。令人震惊的是马小跳居然到处鼓动大家给她投票。可惜他的努力白费了,路曼曼没能入选。路曼曼生病了,马小跳代表全班同学去看她,路曼曼的病就奇迹般地好了......

马小跳的友谊真是她的灵丹妙药啊!

马小跳是一个调皮捣蛋的小男生,简称淘气包;而路曼曼是聪明乖巧、人见人爱的小女生,简称乖娃娃。两个同学性格截然不同,这大约是同桌成为冤家的原因。虽然经常闹矛盾,可是她们在困难面前互相关心、互相帮助,还是一对好朋友。

这本书对孩子们来说告诉我们什么是真正的友谊:即使平时有小矛盾,但是朋友需要的话马小跳还是毫不犹豫地站出来,支持和鼓励路曼曼。困难的时候能够看出朋友的真心。

这本书如果成人来读,他会回忆美好的童年,会被孩子纯真的心灵打动。

同桌冤家读后感 篇2

我读了这本《同桌冤家之咪咪手记》,认识了书中许多个性很鲜明的人,有读死书的兔子,有调皮捣蛋的惜城,还有一个长的像早熟的冬瓜的阿呆,还有一个自己同桌有难会拔刀相助的咪咪。等这些人物......这本书里有两对同桌,四个冤家现在他们的冤家大战开始了,它们的大战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这本书和吸引人幽默的句子令人捧腹大笑,在书中还发生了许多有趣的故事例如:阿呆上英语课,阿呆迟到的理由,仁慈的阿呆,阿呆买书不要钱,阿累老师的眼光,无聊的社会课,等.....阿呆在上每一节课的时候都傻里傻气的,还有乐于助人的咪咪他们这是第一对同桌虽说是同桌,们还是一个冤家;不止他们一对同桌,两个冤家还有一对是:

读死书的书虫咪咪和学校里最聪明、最淘气的惜城是第二对同桌和第人。他们一共加起来是两对同桌,四个冤家。

《同桌冤家》读后感(二)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同桌冤家》这一本书讲着两对“同桌冤家”的混合双打,讲了我们小院里的有趣故事。

内容简介:乖乖女生兔子和坏坏男生惜城似乎天生一对同桌冤家,他们笨笨、他们闹闹,他们冒失、他们骄傲,他们时时心血来潮地异想天开,容易兴高采烈也容易垂头丧气……他们和同学咪咪、阿呆都是单细胞的一群,个个清澈见底,超级乐观,呈现出十几岁人群感情的健康状态。鲜明的幽默,天真的性格,原汁原味的校园友情,让你坠入青春的流行笑颜。

上面那段文字是我觉得很优美来摘下来,我自己的感想是:同桌两个人打打闹闹也是正常的,两者之间可能会发生不愉快的事情,但是,只要你能主动去道歉,什么事情都能解决,文中的两对冤家,即使对对方有不满之处,但是他们有时候也经常互相帮助,还发生了许多使我感兴趣的事情,这一本书分了好多名字,我最喜欢的是《班花也辛苦》这里面有很多人物。他们都用一个善良的心去关心他人。

同桌冤家读后感 篇3

不是冤家不聚头——《同桌冤家:同桌是废话大王》读后感

《同桌冤家:同桌是废话大王》是很好笑的一本书,它是我最喜欢的“美美”姐姐伍美珍写的,书里面有数十篇同桌的故事,我最喜欢的当然还是聂俐芸和她的同桌王自限之间发生的故事了。

王自限同学废话连篇的特点是家喻户晓的,每天上课时大家都能听见他说废话,王自限的同桌聂俐芸就送了他一个“废话大王”的外号。废话大王王自限同时还是个臭名远扬的调皮捣蛋鬼。当我看到王自限在班花的背后贴小字条“我很丑,而且不温柔”,班花没有察觉王自限诡计得逞…..我竟忍不住嘴角上扬起来——真是个顽皮的家伙!不过王自限调皮也是看人看时间看地点哦,他其实不失为一个热心肠的好“童鞋”。我印象最深刻的废话大王哄人的名言是:“男儿有泪不轻弹,要哭就是臭豆腐!”书里面听到这句名言的小同学“扑哧”一声笑,逗得我也眼泪直流。

我觉得这个同桌太好玩了。看完这篇文章后我对聂俐芸羡慕不已,不过再想想自己其实也不错,我的同桌啊——比王自限可不差多少!

这学期老师安排我新换了一位同桌,是数学班长――马雨晨。他各科的成绩真叫好,但是他憋屈人的功力也是出了名的让人吃不消。一想到老师偏偏安排我和他同桌,就觉得我真是倒了八辈子的霉。

刚开始他瞧着我不大搭理他,老实了两天。这足以证明那句老话是对的:新开的茅坑三天香。第三天他终于原形毕露了。中午,我正津津有味地看着《伊索寓言》。突然听见响亮的一声:起立!我立刻条件反射“腾”的站起来。原来——我恨恨的看向马雨晨,是他在搞鬼!被他这样耍弄我是火冒三丈,他却满脸堆笑:“对不起,请坐,请坐!”我坐了下去,“当”的一声摔在了地上——全班同学哄堂大笑,原来他乘我站起来时把我的椅子往后抽了一截。我恼羞成怒正准备冲他发火,他却盯着我的书,指着我正在看的《狗和厨师》这一篇结束语,一本正经地说:“嗯,你瞧,这里说人要吃一堑,长一智。记住了没?”

这个让我哭笑不得的小插曲余波未定,下午体育我们俩却得齐心协力解决问题了。体育课要比赛两人三足游戏,我们俩是(用他的话说)天生一对。比赛前试练习的时候,我们俩的脚总打架,后来我们商量好绑在一起的腿先走,喊“一”,另一条腿走的时候喊“二”,喊的节奏要正好配合走路的时间段。没想到,难点被我们一下子突破了,我们两个马不停蹄,配合的相当默契。为此体育老师赐封我们“钻石搭档”的称号。你别说,这个称号增进了我们俩的友谊。

这以后嘛…….他当然还是经常会“不小心”把我的书弄到地上,或者他的胳膊没注意越过了“三八”线,或者……

不过看了这本《同桌冤家:同桌是废话大王》后,想想看,有个这样浪费我唾沫和火气的同桌挺美的!不是吗?我们的友谊确实是在一次次唾沫星子中建立起来的!不是冤家不聚头,我和我的同桌也是一对“冤家”——“欢喜冤家”!嘿嘿!

同桌冤家读后感 篇4

书架里没有了书,就犹如房子没有了窗户。

今天,同心班举行了一个漂流图书的活动,其中,我看了淘气包系列的书本,名叫《同桌冤家》。

这本书主的主人公是马小跳和路曼曼。马小跳是一个调皮的小男孩。也是办公室里的常客,大错不犯,小错不断是他的本性。路曼曼是班上的乖乖女,是秦老师最喜欢的女生。她最大的爱是就是管马小跳。

这本书讲的是:马小跳的同桌是班里的中队长路曼曼,她是秦老师派来看官马小跳的。她有一本专门记录马小跳不良习惯的本子。他们俩每天都会发生争吵。有一天路曼曼生病了,一见到马小跳,病全好了!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成长过程中少不了犯错误和改正错误。我觉得在马小跳的童年里面并不是无忧无虑的。他跟别的小孩都一样,有委屈,有伤心,有压力,有遇到困难这又是我们成长的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在我的脑海里,我的成长过程就像一条珍珠项链,把我人生的点点滴滴记录下来!

同桌冤家读后感 篇5

风靡全球的中小学生校园幽默减压读本《同桌冤家》以幽默、搞笑、又充满活力的特征深深地吸引了我。书中描写了两对冤家:憨憨的阿呆和精灵可爱的咪咪,爱读书的兔子和最会捣蛋的惜城。这两对同桌冤家的故事多得说也说不完,天天都有趣事在他们之间上演。下面我一一为你推荐一些精彩人物片段。

最喜欢的人物推荐

“抬头不见低头见,不是冤家不聚头”。这系列书中我最喜欢的一个人物是惜城,我非常喜欢他的个性。一个瘦瘦的男生,性格开朗、豪迈,是书中最出风头的一位“爆笑演员”, 所有的变态论文都出自他之口。但是,他还是一名优秀的班干部,也是全校最聪明的男生,令人敬佩!他的死党是阿呆,阿呆是四位主角中唯一一位小胖子;长得很像早熟的冬瓜,属于“自言自语型”的自闭学生,他絮语繁杂,叨叨不休,但是他值得让我们大家学习的地方是上课能调节自己的情绪,他那呆呆的样子,博得了小读者们的喜爱。

最喜欢的情节推荐

我最爱看的是《同桌冤家考试真疯狂》,书中那清晰的文字,逼真的插图,令人爱不释手。这本书是咪咪手记,咪咪一会儿自言自语,一会儿逗得大家哈哈大笑,她是一位“灵魂出窍型”超能力学生,我非常欣赏她的自信、乐于助人。她的死党是“兔子”,“兔子”属于“圣人型”好学生。它的特征是:上课笔记照单全录,之乎者也,决不遗漏,她和咪咪对惜城虽然有些小暴力,就如我和徐方恬,常常会贼眉鼠眼聚在一起商量点小计策,但我还是很敬佩她们身上那种对学习的热情,对知识的渴望。

最喜欢的风格推荐

这是一套极具幽默、搞笑特色的书,心情不好时就看看这套书,总会让我情不自禁地哈哈大笑,也总会有新的发现和感悟。憨厚可爱的阿呆、调皮搞笑的惜城、认真细心的兔子、文静谦虚的咪咪,在我的脑海里留下了永久的痕迹,他们或头脑简单、或古怪精灵、或幽默搞笑、或爱装少年老成,但各个清澈见底,超级乐观,让我们这帮被学习搞得头大的人有了最轻松快乐的时光。在我们班同学的身上也能找到他们的影子。

读了这系列书后,我不禁想起了我的同桌小X,我们也因为性格不和而闹过不少矛盾,有时为了桌子上的“三八线”;有时为了写作业时他偷偷瞄了一眼我的答案;有时为了他不停向老师打我的小报告……太多的事情,就好像同桌冤家的剧情一样,每天都在更新,每天都有精彩的故事上演。

既然我们是同桌,那我们就要学会宽容,互相帮助、团结友爱,不能做一对同桌冤家,让我们从自已做起,不要斤斤计较,与同学和睦相处,让我们的班级成为一个快乐的大家族!也许等到许多年后回忆起的时候,想想又是多么纯真烂漫,那时候,同桌,你还会记得我吗?

同桌冤家读后感 篇6

读完《同桌冤家吃货课堂》,让我是一边大笑一边流口水。

"烧肉几时有,把酒问青天……"营养课的唐堂老师为同学们烧的红烧肉,是肥而不腻,而且整块肉都甜滋滋的,软乎乎的,吃在嘴里简直是一种享受。红烧肉又叫“东坡肉”,和宋代大文豪苏东坡有关,但是肉不是苏东坡烧的。据说红烧肉是一毛一主席最喜欢的一道菜,所以"一毛一家饭店”有道很出名的菜叫“一毛一氏红烧肉”,深受吃客们的喜爱。我也特别喜欢吃妈妈做的红烧肉,有种家的味道。因为肥肉的热量大概是糖和瘦肉的两倍多,所以妈妈不允许我多吃,要我每天尽量吃全六七种菜,达到营养均衡,还控制好量,让我多运动,防止发胖。

伍美珍姐姐在书中还有许多烧菜小贴士:用酒代替水烧肉,不但能去除腥味,而且能使肉质酥一软。在炖肉的中途可以给肉翻身,以免粘锅或者肉上色不均匀。我还把这些小窍门告诉了妈妈。书中还 有菜谱,可以边看边学边做。

书中还有红一润光滑,酥一软可口的红烧猪蹄;有奶香和海鲜味混合着,甜腻腻的章鱼小丸子,颜色金黄,口感极佳,尝上一口就会爱上它;那酸奶就像果冻和冰淇淋的结合一体,一勺舀起来Q弹Q弹,再送进嘴里,顿时就觉得冰冰凉凉,酸甜混合,越吃越好吃,有芒果味,香蕉味,草莓味,猕猴桃味……:还有各种味道的寿司,又酸又甜,真好吃。

要问我世界上最幸福的人是谁?但然是——吃货!只要吃到美食就会开心!遇到烦恼也可以用美食把它赶光。

同桌冤家读后感 篇7

今天,我读完了《同桌冤家》中的“爸爸我要钱”这一章节,我觉得非常好看,

其中,最搞笑的就数惜城当兔子的奴隶这里了。什么?你不知道。没关系,让我来告诉你好了:

其实就是惜城说了一句笑话惹恼了兔子,兔子便追着惜城跑。由于惜城怕兔子弄花他的脸,就对兔子说:“兔子,你要怎么处罚都可以,就是不可以弄伤我的脸。”“好,那我要惜城做我三天的奴隶!”说完,惜城用颤抖的声音说:“什么!让我……做……兔子的……奴……隶!”兔子没管他,又向大家宣布道:“第一,惜城是奴隶,我是他的主人;第二,奴隶的一举一动,都要经过主人的同意;第三,主人叫奴隶做什么,奴隶都要无条件地服从,不得有违;第四,奴隶原来的大名、小名、绰号、雅号、外号、别名、网名等等,统统作废!唯一的名字,叫做‘兔子的奴隶’。以上四条,是兔子与惜城达成的具有法律效应的《奴隶协议》内容,从此时此刻起生效,至72小时之后自动解除。在场各位就是《奴隶协议》的公证人。”

你们现在了解了吧!其实,我觉得像他们这样随便玩玩也可以。(只是不可以太过分)只不过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没有像他们想得这么好玩罢了!

同桌冤家读后感 篇8

选书的目录当中,我之所以选了这本书,是因为这部书是伍美珍写的。

我一向很喜欢伍美珍姐姐写的书,我家有很多呢!况且我弟也爱看!首先我看了人物介绍!我发现一个错误,在第一页兔子是短发的,咪咪是长发的;再翻翻,又有一人物介绍,兔子是长发的,咪咪是短发的。很奇怪应该是不小心印错的吧!阿呆的头发颜色我不喜欢!不过还真是挺呆的,怪不得叫阿呆丫!有时还挺搞笑的。这本书让我片面的了解到泰国。“大巴上没有开空调,非常热,兔子都快要哭了--要知道,之前他们去的都是一些非常舒适的国家,比如英国啦,荷兰啦。”我好羡慕他们可以出国旅游哦!我连广东省都没出过! 青年旅社是男女混住的!我这么大还没听过有男女混住的旅社呢!阿呆问:卫生间该不是男女混用的吧!我彻底无语的倒下了。进皇宫有服装要求,咪咪自告奋勇去租,让惜城穿沙龙,图片上的惜城笑死偶了!“微风轻轻吹拂着脸面,空气清新,气候凉爽,时间似乎停滞了,脚步也不由得变的慢慢,轻轻的。”这里运用了环境描写,写出清迈这个地方的气候适宜,让人舒适,留恋这里,原时间停止。表现人们十分喜爱这里。

探险之旅,许多惊险刺激的游戏,不过惜城这个大男孩竟然害怕,还没两个女生大胆呢! 这本书很有趣!里面有许多幽默语句,可以让我运用到写作文当中去!让我 了解到了美好的泰国!

同桌冤家读后感 篇9

我喜欢看伍美珍写的各种校园小说,尤其是同桌冤家,总是让我乐开怀。两对同桌,四个冤家。笑料层出不穷,好戏天天上演。今天我有捧起一本《同桌冤家》之亲爱的实习老师津津有味的读起来。

阿呆很胖、很傻、很天真。说他笨果然没错。这呆呆的胖子每次都考倒数第一,怪不得叫阿呆‘呆子’他最在头疼的就是写作文,每次都写的枯燥乏味,没有好词。可这次就与众不同了,阿呆写的《我的.一家》竟然用了十几个成语,唯一的缺点就是用词不恰。不要笑,听我读一句话:“我” 爸爸经常打“我”,妈妈从不见义勇为,总是袖手旁观,因此受到班主任的吴树山的严厉批评。

在《同桌冤家》我见过凶悍的你老师李丽、高度近视的物理老师,还有严格吴树山的……可从来都没见过像阿呆一样的实习老师。他长得像阿呆,除了名字不一样,几乎跟他长得一模一样,被同学们亲切地称为“大阿呆”。记得他第一次上课,紧张得浑身发抖,特备是手竟在黑板上写下了“我叫好朋友希望能跟大家做个王明”王明的课堂不紧奇怪还很自由。同学们知道他很温柔,在他的课上扔纸飞机、吃零食、看漫画……而老师最多也就说句别玩了。后来班主任赶到好不容易才阻止了这场“悲剧”。

我们不能学习阿呆,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也不能在温柔老师的课上搞破坏。这样只会对你不好,没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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