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森林防火实施方案集锦(7篇)

09-21

当想要做森林防火工作的时候,为了接下来的工作更加的顺利,我们要开始撰写森林防火方案了。写工作方案时有一定要突出工作重点,你对这次的森林防火方案有什么样的想法呢?以下是幼儿教师教育网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学校森林防火实施方案”,欢迎阅读,希望您能够喜欢并分享!

学校森林防火实施方案(篇一)

森林防火工作方案1

为全面落实县护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我村的森林防火工作,确保人民的生命财产及森林资源的安全,促进林业的发展,巩固造林绿化成果,维护自然生态平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护林防火工作既是利国利民、又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内容。入冬以来,我村按照镇党委政府的要求召开了几次防火会议,今天再次召开大会进行安排部署,动员全村人民高度警觉起来,紧急行动起来,提高防火意识,加大防火力度,加强领导、强化责任,面对气候干燥,火险居高不下的严峻形势,我们坚持严防严管不松劲、坚持严打严惩不动摇,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必须清醒的看到形势的严重性提高责任意识。

二、工作目标

为做好今春的护林防火工作,实现护林防火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我们要正确把握形势,提高防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力措施,全力以赴,抓好护林防火工作,杜绝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确保不发生火警火灾工作目标的实现。

(一)宣传发动实施阶段(1)张贴禁火令,主要分张贴大的禁火令,散发禁火令传单,保证每户一份。(2)由镇林业站统一提供刷下标语,挂在村醒目的地方。(3)村委会要利用有线广播,每天早晚两次,广播的内容要讲清严禁下列用火:

1、严禁燎地边,烧秸秆、烧茬子、熏粪:

2、严禁野外吸烟、学生、儿童野外玩火:

3、严禁上坟烧纸、烧香、燃放烟花爆竹:

4、严禁野外烤火、野炊:

5、严禁在林区砍柴、刨药,特别是严禁砍野皂角:

6、严禁上山放牧、乱砍伐及其它非生产用火。

总之广播的内容要天天有记录,实行专人定时广播,使森林防火天天有声、村村有音、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村委电话保证24小时畅通,有火情及时报告、有问题及时解决。(二)每村书写防火标语50条,要在村口醒目的位置写固定高标准的防火标语3-5条,在村内张贴宣传标语,开办防火专栏,提高农民防火意识。

(二)护林防火人人有责,实行村干部包重点户、重点山头,党员包农户,监护人包重点人,学校家长要教育小孩不要带火种上山,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抓出成效,抓出水平,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行动迅速、职责清晰、奖罚分明,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我村要成立防火组织、村级护林员队伍、村级半专业扑火队。要有村规民约、及农户联保责任制度。

(三)太宽村主要护林人员由村委干部小组组长及群众代表组成。加强巡查,严格实行一天一次报告。

学校森林防火实施方案(篇二)

清明节将至,我镇已进入春季森林防火关键时期,特别是近期大风天气持续增多,森林火险等级迅速上升,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山东省政府、青岛市政府、黄岛区政府先后下发《关于印发强化责任落实打好春季森林防火攻坚战专项活动方案》、《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关于严禁在森林高火险区野外用火的通告》,均已印发至各管区、各村,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结合我镇实际,对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明确行为界定和法律依据,依法打击违法违规野外用火行为

根据青岛市政府的规定:每年12月1日至5月10日,为青岛市的森林高火险期。全市所有一、二级森林火险区及其周边500米范围内(大村镇所有山林均是一级森林火险区),为森林高火险区。森林高火险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森林高火险期内,所有一级森林火险区的山林、森林公园、风景旅游区、自然保护区的林地实行封闭管理,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进入。经批准进入的人员,必须服从森林防火管理,严禁携带火种进入。

以下行为均是违法违规野外用火行为:一是各种故意纵火烧毁森林的行为;二是在林内以及林缘地带吸烟、上坟烧纸、放鞭炮礼炮、烧香、燃放悬挂孔明灯、野炊等违规用火行为;三是未经批准烧荒、烧田埂、烧垃圾等违规用火行为。《刑法》、《治安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均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各村要将相关文件在显著位置张贴并宣传。

二、把握重点严密防控,坚决管住火源,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把握好重点林区、重点时段和重点人员三个重点。重点林区为全镇所有一级火险区,各村要实行全天24小时不间断监控;重点时段是所有三级以上(风力2-3级,气温0-15度)森林火险等级天气时段,特别是清明、五一前后等野外用火和游人进山的高峰时段,要重兵布防,严防死守,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认真盘查询问并收缴火种;重点人员是自控能力差的青少年和防范意识差的老年人,痴、呆、傻精神病人、流浪人员等,要加强教育,严加防范。

各管区指导协调好辖区村森林防火工作,包村干部督促检查好所包村的工作落实情况。各村两委干部必须及时到岗到位,并积极组织党员、村民代表、小组长、村民等加强值守。各村要成立专门巡查队伍,对重点林区、重点时段、重点人群的监控管控情况进行实时录像照相检查,对所有违法违规用火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平日零散上坟者要登记造册,并安排专人看护陪同。

各村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主体责任,村主要负责人是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要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要将火源管理作为防火工作的核心内容,采取有效措施,动员全社会力量,坚决管住火源,严禁火种进山,对重点区域要设置警戒带,实行封山管理。各村要在林区路口、重点部位安排人员,24小时严防死守,坚决堵住入山火源。对重点防范的区域要组织人员巡山护林,看牢山头、坟地,严密防范违规用火,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林区野外违规用火、在林缘农田农事用火。要加强对中小学生和儿童森林防火安全教育,对智障人员要逐一落实监护人,对流浪人员进行看管,严防无行为能力人失火。对易发生火灾的重点林区封山管理,劝阻游客进山。坚决制止在林缘500米范围内烧地堰,在林内吸烟、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野炊烧烤等违法行为,全面落实上坟祭奠物品集中焚烧制度。

三、巩固林区散坟搬迁成果,充分发挥林区防火围墙的作用

(一)平除已迁坟头。对已迁出坟墓要平除坟头,对坟场进行整理。防止出现到原坟墓迁出地燃烧纸钱、焚香点烛、燃放鞭炮等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

(二)再次组织排查。要对林区内零散坟头再次进行认真细致地排查,要做到应查尽查,应迁尽迁,坚决不留死角。对确因特殊原因暂时不能迁出的散坟,要认真登记备案,与墓主签订不违规用火的协议,讲明森林防火的要求、违反森林防火规定必须承担的责任,确保不出现燃烧纸钱、烧香点烛、燃放鞭炮等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同时,建立重点林区未迁出散坟的包保责任制。对因工作不细、不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设施保护。林区坟墓防火围墙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各镇街要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落实防火墙管护责任。各级护林员要加大看护力度,防止人为随意破坏。

(四)统一外观标识。各镇街可将森林防火墙作为森林防火固定宣传阵地。统一外观标识、尺寸,喷涂森林防火宣传口号,统一标识"森防设施,注意保护"字样,使森林防火宣传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五)建立长效机制。林区坟墓搬迁工作完成后,要着力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严格执行《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山东省殡葬管理规定》,所有新葬坟墓一律在集中坟场安葬。各镇街要建立界线标识和通告牌,禁止在规定范围以外乱葬滥埋,防止"反弹"。

四、时刻高度戒备,做好扑火的各项准备工作

森林高火险期内,各村要高度戒备,时刻处于临战状态。镇村两级森防队员要加强值守、加大巡查密度,重点火险区实行24小时值班巡查。一旦发生火情,立即出动扑救。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确保"打早、打小、打了",把损失降到最低,要牢固树立扑火安全意识。发生火灾后,各村主要责任人要第一时间要赶到火场一线,组织人员扑救,严禁老、弱、病、残、幼人员上山扑火,坚决杜绝人员重伤和死亡事故发生。要全面推行火场清守责任制,做到余火有人清、火区有人守,坚决避免复燃火发生,确保首次扑救成功。

五、认真逐项落实预案,加强火情监测和调度值班。

镇政府按照处置重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要求,加强节日期间防火值班调度工作,做到24小时都有领导带班,值班人员、值班车辆在岗在位,确保信息联络畅通,不再发生脱岗、漏岗现象。镇森防中队要全面掌握本地区火险等级、火情动态、扑救队伍和物资储备等状况,森防队员随时进入临战状态,对延误扑火时机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村要提前安排,按照网格化要求落实预案、人员、物资,责任具体到每个人、每片山头林区,查找火灾隐患,立即彻底整改。

六、切实搞好森林防火宣传,营造浓厚的防火氛围。

各村要广泛宣传动员,营造全民参与森林防火的氛围。通过喇叭广播、悬挂横幅、张贴标语通告、设置警示牌、印发宣传册、发送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深入田间地头、农户,广泛营造舆论,集中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宣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森林防扑火知识,加大典型案件的剖析、宣传力度,教育林区群众注意用火安全,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火意识和法律意识,坚决杜绝因思想麻痹、用火不当造成森林火灾。积极倡导利用鲜花代替香烛等文明祭祀方式,逐步摒弃上坟烧纸等传统祭祀方式。

学校森林防火实施方案(篇三)

为切实做好全县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意识和生态文明理念,普及防灾减灾和群众自防、自救、互救的基本常识,提升全民应对森林火灾的能力以及防灭火业务知识和科学指挥能力,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发生和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努力构建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森林防火的工作格局,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结合我县森林防火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家、省、市森防指总体部署,严格执行“预防为主、科学扑救、积极消灭”的森林草原防火方针,不断创新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方式,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主渠道宣传作用,增加宣传教育感染力,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营造良好的氛围,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深入人心。

二、宣传重点

(一)重点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塞罕坝机械林场时的重要指示精神”,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林区野外火源管理规定和违规用火的法律责任、中国森林防火微信公众号、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及安全避险常识、森林防火先进典型和事迹等。

(二)重点区域

要在农林交错区、偏远山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有林场、人流密集地段等重点区域进行重点宣传。

(三)重点时段

在森林防火宣传月(每年2月)、“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人(每年3月份最后一周的星期一)”、“防火虎威威诞生日(4月4日)”、“5.12”防灾减灾日,以及春节、元宵、清明节、庙会、五一、国庆等森林防火特殊时段,进行森林防火宣传。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塞罕坝机械林场时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工作。

(二)大力宣传贯彻《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及《XX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

全县森林防火部门,要通过培训、讲座、研讨、经验交流、知识竞赛等形式,组织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条例》、《禁火令》,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条例》、《禁火令》的实质,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工作指导性。要充分利用宣传车、电子显示屏、公益广告、宣传单(册)、宣传板等方式展开宣传,增强全社区森林防火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提高依法治火水平。

(三)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标识布设密度

全面做好森林防火宣传设施的更新、维护及固定宣传碑(牌)的修缮和增设工作,加大布设密度,林区公路、高度路旁及重点区域要设置醒目的森林防火宣传牌。宣传标识要做到外形统一美观,内容规范醒目。在林区重要入口、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有林场等都有设置本辖区森林火警报警电话,要加大森林防火吉祥物“防火虎威威”宣传标识和森林防火预警信访旗的设置密度,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好森林防火。

加强“防火码”推广运用,在国有林场、森林公园、各类自然保护区设置清晰“防火码”便宜扫码登记,加强值守和检查,确保无火灾隐患方能进入林区。

(四)认真开展好“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

按照《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第11条,每年2月为全省森林防火宣传月,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增强全面保护森林资源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做好公益宣传,不断增强宣传的针对性、时效性、吸引力和感染力,使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新成果。

(五)积极开展好“森林防火八进”活动

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园、进企业、进景区的“八进”活动,实现宣传教育全覆盖。特别是森林防火宣传进校园,要联系协调教育部门在防火期组织“六个一”活动,即:上一堂森林防火知识主题班会、出一期图文并茂的森林防火知识板报、组织一次森林防火知识竞赛、印发一封《致学生家长的森林防火公开信》、发放一张森林防火温馨提示卡、写一篇森林防火作文。

(六)加大对护林员的宣传培训力度

加强护林员履行防火宣传职责(配备小喇叭),将防火宣传工作带进村送到户,确保带动一片、宣传一片、实现全民依法用火、安全用火。

(七)突出抓好森林防火先进典型的宣传

注意发现和深入挖掘我县森林防火战线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的典型事例和模范人物,认真总结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取得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大力做好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的宣传反映森林防火人员长期驻守艰苦环境、尽职尽守的感人事迹,放映扑火人员不畏艰难、英勇善战的精神。通过宣传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其示范和导向作用,以榜样的力量推动我县森林防火工作的开展。

学校森林防火实施方案(篇四)

一、参加单位

以县(市)区为单位,各县(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和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辖区内各单位开展活动。

二、时间安排

20xx年9月1日至10月1日。各单位应在此期间内,统一部署本地宣传月活动开展。

三、主要措施

根据《20xx年全市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结合本地森林防火实际,以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为契机,迅速行动起,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把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引向深入。

(一)加强新闻媒体宣传。利用地方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络等媒介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开展森林防火公益广告宣传,开辟森林防火专题节目、栏目,广泛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和安全扑火常识。

(二)强化林区宣传教育。在林区主要道路沿线、高速公路收费站、入路口、森林旅游景区,在政府所在地、学校、街道、车站、村委会以及森林防火区内的单位、厂矿、村庄等地悬挂森林防火标语、横幅,设置森林防火宣传栏,组织森林防火宣传车走乡串村巡回开展防火宣传,组织艺演出队、电影放映队、宣讲队深入到乡村、集市进行宣传,努力打造“森林防火、人人参与”的社会氛围。

(三)持续抓好《条例》宣传。继续大张旗鼓地开展以《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重点的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深入到林区的村落、厂矿、作业点及企事业单位,开展送《条例》下乡等活动,努力提高全社会森林防火法制意识。

(四)抓好中秋国庆重阳宣传。针对中秋、国庆长假期间景区游客大量增加以及重阳登高的实际,加强对旅游景区、登高点的火管理,在景区入口、景点、登高点等重点部位设置规范性防火宣传牌或防火标志;有中秋、重阳扫墓祭祖习俗的地区,应积极提倡明祭扫,通过鲜花、诗赋、信函、音像等明环保的祭扫形式,减少森林火灾隐患,确保中秋、国庆、重阳期间森林防火安全。

(五)注重扑火安全宣传。利用扑救火灾安全培训教材以及VD片,结合县、乡、村以及林业系统干部职工的培训,广泛宣传扑火安全知识,使参加扑救森林火灾人员熟知安全扑火知识和扑火避险常识,不断提高基层扑火战斗力,防止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制订切实可行的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方案,明确宣传重点、内容、形式和组织方式,分工负责、分级实施。

(二)强化检查监督。各县(市)区要深入乡(镇、街道)、村、森林经营单位检查督促,确保宣传方案的“四落实”(落实责任、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车辆)。市防火办将根据情况适时派出工作组检查指导,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年度森林防火责任书考核评分的依据。

(三)认真总结分析。各单位在活动结束后,应认真总结分析活动开展情况,并将总结报告于10月0日前报市防火办。

学校森林防火实施方案(篇五)

为全面加强全区春季防火安全工作,有效降低火灾事故危害,保持全区火灾形势稳定,结合市政府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要求和春季防火工作部署,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不断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大力整治火灾隐患,确保火灾形势的稳定,为全区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时间安排

全区春季防火期从x年3月20日开始,至x年5月31日结束。

三、工作重点

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易燃易爆危险品单位,木材加工企业和粮库等大型仓储场所,“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在建工程建筑工地,城中村、棚户区城镇易燃建筑密集区,农村柴草垛、林区柈子城。

四、主要工作任务

(一)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单位要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和区政府消防工作要求,逐级明确政府及相关部门消防安全责任,特别是对于涉及火灾隐患整治、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发展等重大问题,要合理安排人力、物力和财力,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各单位要层层签订《x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二)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单位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和“户籍化”管理机制,坚持开展常态化消防监督管理,深化农村、城市消防安全“多户联防”机制,建立完善城镇居民楼“消防楼长”制度,加强巡逻管护,借助消防安全“户籍化”等信息化手段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认真分析研判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抓住薄弱环节,要针对辖区火灾特点开展以安全疏散出口、消防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用火、用电、用气等环节为主要内容的火灾隐患排查,特别对人员密集场所要加大防范和整治力度。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政局、教育局要重点加强医院、敬老院、福利院、幼儿园、寄宿制学校等弱势群体相对集中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力度,社区、公安派出所要落实好辖区老、弱、病、残、幼等弱势群体的包保帮扶措施;各乡镇、农机管理部门要加强备春耕消防安全检查,对农机器具、春耕物资储存点、用油、用电设备和场所进行重点检查。要加强“清明节”、“五一”重大节日和重点时期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进一步加大错时检查力度,确保消防安全。

(三)开展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治理。对春防期间排查出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实施政府挂牌督办并做到“应挂尽挂”,对涉及城市规划和棚户区拆迁改造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要制定详尽的规划和改造方案,要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明确整改计划、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员,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整治。要在新闻媒体上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区域性火灾隐患进行深度曝光。

(四)加强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排查。各乡镇、消防、安监要继续深入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排查,积极发动各级力量逐个街道、乡镇、村屯整治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生产加工、经营储存、物流仓储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并建立工作台账。要对火灾隐患坚持“零容忍”、“零迁就”,要集中曝光一批、严厉打击一批、集中整治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对整改难度大、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企业和区域,要实施政府挂牌督办,明确有关部门、单位的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

(五)全面加强大风天火灾预防工作。消防大队要制定完善区政府级大风天气灭火作战预案,要成立公安、安监、交通、卫生、供水、电业、通信、消防等部门为成员的大风天气灭火作战指挥部,加强大风天火灾预防工作。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也要制定辖区大风天灭火作战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要坚持落实“巡逻检查,高点瞭望,抵近执勤,一线监护”的火灾防控“十六字”要决,做到科学设防,科学施救。要加强大风天火灾防范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五级和五级以上大风天、高火险天气,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发布禁火命令,及时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及广大居民群众严格火电源管理,严格野外火源管理,停止对三类输配电线路供电,严禁烧荒、上坟烧纸、燃放孔明灯和烟花爆竹等野外用火。各公安派出所、街道办事处、居(村)民委员会、社区物业管理单位要全员出动,对居民住宅、街道、村屯以及“九小”场所包片包户开展检查,组织发动居(村)民实行群防群治,进行联防巡查,严厉打击放火犯罪行为,严防大风天连营火灾事故的发生。

(六)广泛开展春季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要及时播报春季防火工作动态,宣传落实防火措施典型单位的工作做法,坚决曝光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单位。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公益宣传活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消防公益事业。4月5日前,各中小学要组织开展“四个一”活动。要统一部署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周”活动,4月17日,全区统一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日”活动。春防期间,消防部门要深入推广移动互联网消防消息服务平台应用,拓展微博微信关注人群,通过网络媒体开展消防宣传教育,要充分发挥消防宣讲团作用,深入社区、企业、学校、乡镇开展宣讲活动。区公安局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社会各单位加强“四个能力”建设,切实提高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七)做好灭火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全区各级各类消防队伍要进一步强化执勤备战,认真开展“六熟悉”和灭火作战预案演练,紧密结合当地实际,扎扎实实地做好灭火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消防大队要储备充足的灭火剂和救援物资,做到一旦发生灾害事故,能快速出击,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各级各类消防队伍要对车辆器材装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维修,对不能满足灭火救援要求的,要及时更新维护。城建部门要对消防供水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完好、水源充足。通信部门要确保消防报警专线畅通。社会各单位特别是人员集中场所、地下建筑使用单位要进一步完善火灾应急疏散预案,认真组织开展实地演练。

五、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3月20日至31日)

各乡镇、城区办事处、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和行业特点,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认真组织实施。要充分发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作用,将本地的春季防火措施、内容和要求向社会公告,全面启动春防工作。

(二)检查治理阶段(4月1日至5月20日)

各乡镇、城区办事处、各部门要部署、组织、督促各社会单位、重点场所以及各社区、村屯认真开展自检自查。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切实加强大风天动火用电管理,认真落实值班值宿、重点部位看护、火电源管理、消防设施管理、消防安全检查巡查等制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解决存在的问题,对重大火灾隐患和问题跟踪督办整改。

(三)总结验收阶段(5月21日至31日)

检查治理阶段结束后,要及时进行总结。区政府将适时组织对各地、各部门春季防火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单位要站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切实加强春季防火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以区委常委副区长关永宏为组长,以区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组织机构,全面统筹春季防火工作的开展。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也要迅速成立春季防火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和督查春防工作,定期听取消防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二)层层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切实承担起解决春季防火安全工作重大问题的责任,领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本辖区春季防火安全工作。各行业、系统行政主管部门要承担起对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结合工作特点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预防大风天连营火灾、防火检查、消防宣传、重大消防安全问题整治等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严肃追究责任。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严格火灾责任事故追究,对春防期间因责任不落实、失职渎职、非法违法引发重特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尤其是导致群死群伤和重大社会影响的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严厉问责,决不姑息。

(四)及时反馈信息。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做好各阶段的总结和信息反馈工作。春季防火安全工作组织部署和宣传发动、自查整改、集中治理等工作情况分别于4月2日、5月3日前上报区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区公安消防大队,联系电话:xxx,邮箱:xxx),春防总结于6月3日前上报。重要情况和突出问题以及好的经验做法要随时反馈。

学校森林防火实施方案(篇六)

为了深入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支持森林防火工作的良好氛围,提高家长和幼儿的森林防火意识,特制定本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提高全民防火意识,改进方法,创新载体,不断推进全市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局面。

二、宣传重点

(一)广泛宣传、贯彻《森林防火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2015年森林防火命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增强全体师生生态文明意识和依法用火、治火意识;

(二)利用橱窗、板报、网站等平台向家长宣传森林防火知识,教育全体师生和家长了解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及林区安全生产生活用火和防、扑火常识,提高全社会森林防火意识。

(三)组织教职工开展森林防火知识测试。

三、宣传重点时段

(一)春、秋两季新学期开学初重点对家长和教职工进

行宣传教育活动。

(二)节假日特别是清明等是重点宣传教育阶段。

四、宣传具体安排

3月20日至5月10日与9月20日至10月20日期间开展幼儿园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

学校森林防火实施方案(篇七)

为切实做好我县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件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两山”理念,树牢“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

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

健全完善森林防火责任、信息、预防和扑救体系;

严格执行“三个一律”;

强化红线意识,筑牢安全底线,全面提升应对森林火灾的综合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工作目标

不发生较大以上森林火灾,不发生因林火致人伤、亡事故,森林火灾当日扑灭率达到100%,年度森林火灾受害率稳定控制在0.5‰以下。

三、工作部署

(一)落实责任体系

1.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乡村人民政府负责行政区域内森林防火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乡村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主要责任人。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保森林防火工作层层负责任、事事有人抓。乡村森林防火指挥和办事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森林防火工作,形成高效精干、信息畅通、反应快捷、保障有力的森林防火工作体系。

2.落实部门分工责任制。各成员单位在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县直有关部门要积极履行主管职能,承担森林防火主管行政主体责任,督促所辖下属单位、管理对象、经营主体或林权单位全面落实森林防火工作措施,并在火灾发生时按照《岳西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要求,分工协作,共同发力。

3.落实包保责任制。强化森林防火“六级”包保责任制,即:县级领导包乡(村),县直单位、乡(村)干部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组,组包户,户包人,人包山头,层层签订责任书。县直包保牵头单位在防火期内协助所包保乡村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并参与森防指对所牵头包保乡村的督查暗访。县直包保单位要给予包保村提供3000元以上的森林防火专项经费,积极参与包保村宣传、防控工作,防火紧要期,派出人员驻包保村督导森林防火工作。

4.落实经营主体自防责任。各经营主体及林权单位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落实各林业经营单位和个人森林防火责任,划定责任区、确定责任人。通过林区的高压电线、光缆、天然气管道及涉林工矿企业、仓库、森林景点等经营管理单位,要安排专人巡查巡护,采取相应的森林防火措施,落实自身的森林防火责任。

5.完善联防和监护制度。对山场相连的行政区域,特别是与邻近省、市、县相连区域,要推广和制定村民联防及区域性护林联防等联防制度,加强区域内森林防火队伍的协调、配合和火灾信息共享。

(二)完善信息体系

1.组织机构。各乡(村)要及时调整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辖区森林防火工作。设立办公室,安排专门人员,承办具体业务工作。

2.值班制度。森林防火期内,县、乡(村)森林防火指挥部必须建立有领导带班值守的24小时值班制度,公开值班电话,并做好每日值班记录,详细记载当日森林防火工作有关事项。

3.报告制度。森林防火期内,县、乡(村)森林防火指挥部实行每日向上一级森林防火指挥部“零报告”制度。乡(村)森林防火指挥部在发生火灾时,第一时间要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对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传达的火情信息要立即核查,迅速上报结果;

火灾处置过程中,每隔1小时要报告火场态势,以利于指挥部准确判断,及时决策;

森林火灾扑灭后,要及时报送火灾扑救和损失情况。

4.信息管理。各乡(村)要建立完备的森林防火台帐,按要求及时上报森林防火组织机构、队伍建设、装备储备、工作方案等材料,实时报告涉火信息。涉火信息对外发布、新闻记者接待统一归口由县委宣传部负责。

(三)健全预防体系

1.宣传工作。各乡(村)、各单位要充分总结以往好的做法,立足本地实际,制定宣传工作方案,落实人、财、物,营造广泛、浓厚、持久的宣传氛围,结合扶贫走访与群众面对面宣传防火知识,务求森林防火人人皆知,入心入脑,经久不衰。

(1)及时召开各级森林防火工作动员会、推进会、调度会,县开到乡(村)、县直单位,县直单位、乡(村)开到村,村开到组,组开到户。宣讲政策,提高认识,组织动员,细化任务,压实责任。

(2)森林防火期内,县政府将依法发布《禁火令》,各地要及时将《禁火令》送达到每一农户和重点涉林经营主体,宣讲到位,并在重要场所广泛张贴。

(3)充分利用出动宣传车、悬挂宣传标语、设置宣传(碑)牌和宣传站、发放宣传资料、发送防火短信、张贴防火车标、学校开设防火课和开展森林消防安全教育活动、电视和网络媒介播放宣传字幕(片)、举办防火主题娱乐节目等传统宣传形式,达到一定数量、质量和广度、深度,并因地制宜创新、拓展宣传方式方法,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条件,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

(4)森林防火期内,各乡村非雨雪天气必须有宣传车上路宣传,播放森林防火音频;

森林防火宣传标语须悬挂到每一村(居)民小组;

国道、县道和乡村干道森林防火宣传牌(碑)达到双向一公里一块。

2.预警响应。各乡(村)要根据森林火险等级预报,结合辖区特点,统筹兼顾,动态响应,常态化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把握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群,着重采取切实措施,管控好火源。

(1)网格巡查。根据辖区地理条件、村落分布、行政区划,合理划分责任网格,设定基本巡查路线,以乡村村包保干部、护林员、村民组长为骨干组建巡逻队伍,开展常态化巡逻,及时发现、处置隐患。

(2)重点监控。对辖区的特殊人群(智障人、老年人、小孩、有农耕能力的留守村民、有狩猎习惯的村民等)要登记在案,并落实相应的监护人和监护措施。对辖区的易起火、常起火的农耕、祭祀、旅游活动频繁的区域,要明确责任人,采取设置警示牌、安装视频监控报警等措施实施有针对性的管控。

(3)设点瞭望。根据辖区自然资源分布状况,因简就陋,合理布设瞭望哨(家庭瞭望点),定人、定岗、定责,以对全区域烟情、火情实时发现,及时报告,立即处置。

(4)卡点检查。各乡(村)、各重点防火单位(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景区、林场)要在进入辖区国道、县乡村道等主要路口合理设立固定(临时)森林防火检查(宣传)站(卡),合理配备人员,明确岗位职责,持续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和入山人员火源检查,并做好相关检查及值守记录。

3.严格野外用火管理。森林防火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确需用火的,须在用火3日前,向县级人民政府提出用火申请,经审查批准,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指定专人负责,在规定的范围内统一实施。防火期内“明火上山,一律依法拘留;

造成后果,一律依法批捕”。县公安局、县森林公安局要快查快处森林涉火案件;

县检察院、县法院要快诉快审,从严从重打击森林涉火犯罪行为。

4.实行村为主机制。在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逐级包保的基础上,各乡(村)要充分发挥村级组织“身处其境、熟悉情况、人脉通畅、反应及时”的优势,从资金、装备、基础设施建设、政治待遇等各方面给予扶持和激励,健全森林防火“以村为主”机制,把森林防火工作的关口前移,重心下沉。

5.建立长效机制管理。各乡(村)要统筹规划,整合项目,加大投入,从根本上消除森林火灾隐患点。重视开展火烧迹地、调整树种、林种结构,提高林分抵御火灾能力;

加强森林抚育管理,推广抚育间伐、卫生伐,减少林内可燃物;

逐步在重点区域营建生物防火林带,开设防火道或防火隔离带。各乡村对域内的茅草山要全面合理规划设计,多方争取资金、项目,尽快改造。

(四)完备扑救体系

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森林火灾扑救体系,确保处置森林火灾时准备充分、反应及时、措施得力,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各乡村要根据《岳西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因地制宜制定行之有效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1.队伍建设。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按规定建立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国有林场、各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区必须组建20人以上的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要求有较为完善的硬件设施和扑火机具装备,人员相对固定,接到扑火任务后10分钟完成集结。各乡(村)必须组建20人以上的半专业森林消防队,要求人员接到任务确保15分钟内完成集结。村级组建群众义务森林消防队,要求每一位主持日常工作的村干部负责保持联络5个以上身体健壮的在村村民作为基础单元,并配齐必要装备,进行相应实战技能培训,平时确保联络通畅,有火救火;

在防火紧要期,参与网格巡逻,快速处理违规野外用火和初发火情,以免小火酿大灾。

2.物资储备。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按规定建立物资储备库,常备不少于50万元的森林防火物资。各乡(村)建立森林防火物资储备点,按照“5个100”、“2个30”的原则,储备100把钢锹,100把弯刀,100把电筒(头灯),100个水壶,100条毛巾,30把手锯,30个防护头盔等基本物资(不包括已配备到森林消防队员个人的装备),并确保实时消耗及时补充。有条件的乡村可按需添置高压水泵、高压细水雾灭火机等高端消防装备。

3.应急响应。发生森林火灾时,所在乡(村)和毗邻乡(村)按规定立即启动本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并确保乡(村)森林防火指挥部主要领导有一人及时亲临现场,靠前指挥,组织扑救。视情报请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县级相应等级响应。县、乡(村)各森林消防队要绝对服从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调配,按要求集结、开拔、参战。

(五)建立保障体系

1.强化监督体系。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综合督查范围,安排专人,分时段深入各地各单位检查森林防火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每次督查结果将通报,视情报请有关部门处理,并纳入年度综合考评。各乡(村)对所辖区域也应开展督查、暗访工作。

2.稳定经费保障。县乡(村)两级要将森林防火常规工作及基础设施建设有关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切实保障森林防火工作正常、有序、持续开展。

3.严格奖惩制度。对各乡(村)、县直各单位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年度考评,分别纳入乡(村)综合目标和县直单位绩效管理。对森林防火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逐步建立完善的县级森林防火工作评价体系。各乡村也要完善对村级森林防火工作考核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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