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方案(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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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应急预案有利于做出及时的应急响应,降低事故的危害程度。为了及时应对各种自然灾害和安全事故,我们要做好应急预案提高防范意识,应急预案需要有条理性,那么如何写一份应急预案?下面的内容是幼儿教师教育网编辑为大家整理的幼儿园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方案,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幼儿园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方案 篇1

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是保持单位稳定和做好各项工作的必要条件和前提。对单位正常的工作和生活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为此,根据单位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紧急突发事件的范围

1、因各种因素、原因引发的群体性、请愿、非法、罢工等情况和事件。

2、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

3、火灾,交通事故以及其它较大的治安灾害事故和地震等损失较大的自然灾害事故。

二、基本原则

促进发展,保持稳定是预防和处置紧急突发事件的总原则。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按照有利于工作,有利于职工的利益,有利于稳定大局,依法快速,是处置紧急突发事件的具体原则。

1、坚持预防为主

预防为主是做好安全工作,保持稳定的前提。全局各级领导要经常深入到第一线,及时分析掌握动态,把各类不安定的因素尽可能地消灭在萌芽状态。

2、坚持党政领导共同负责

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局长对单位各类紧急突发事件的处置全面负责,单位紧急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协助局长处理各项工作,各科室密切配合。

3、区分不同性质的矛盾依法办事

在紧急突发事件发生后,应迅速判明其性质用不同的方法处理。不同性质的矛盾。依法处理事端,遇到难以定性的问题,决不轻易下结论,以防激化矛盾。对触犯法律的不法分子交司法机关处理;对犯有严重错误的职工,按局规严肃处理。

三、处置程序

初发阶段。发生紧急突发事件或发现不稳定事端苗头后,应迅速将情况报单位领导小组,同时立即赶往现场进行协调处置疏导,掌握情况。

发生阶段。单位处置紧急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派人到现场指挥协调,根据事态的发展,适时召开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事件发生单位应及时将事态发展情况报告局长。单位人员除在现场处置事件的外,均应监守各自工作岗位,并按处置分工做好自己的工作。

结束阶段。处置后应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制定下一步的整改措施。以适当的方式向全局员工通报,进行教育,不断改进工作,堵塞漏洞,避免事端再次发生。

幼儿园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方案 篇2

为了积极做好预防各类公共突发事件,确保幼儿园师生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学校安全工作要求》有关精神和我园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预案。本应急预案适用于火灾、重大集会、水灾、地震、本土防空、暴力入侵等社会安全类、事故灾难类、自然灾害类、公共卫生类事件。

一、成立幼儿园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园长)

副组长:xxx(保教主任)

成员:xxx(保健医生) xxx(安全员)

二、成立基本应急小组

1、安全保卫小组:各班班长

职责:在突发事件的处置过程中,负责现场警戒、秩序维护、人员疏散。

2、医疗救护小组:

职责:组织对受伤人员紧急救护,配合专业救护人员救护工作。

3、综合信息小组:

职责:实时纪录突发事件的发展过程,按规定拟稿汇报,并负责向新闻媒体报送真实材料。

三、建立保障机制

1、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和安全知识教育宣传: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结合幼儿年龄特点,将安全教育融入幼儿园一日生活教育中,定期开展保教人员安全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师生的健康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利用家长会、告家长书和家园联系栏向家长宣传幼儿园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及要求,取得家长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2、严格门卫制度,加强门卫值守和管理,作好来客来访人员的接待,及时掌握流动人员信息。

3、建立幼儿园安全工作信息网络:门卫——分管园长——班长;园长为最高级网络第一责任人。

4、建立问题人员信息档案,随时掌握其动态,发动一切力量,做好问题人员的'思想工作。

5、作好预警联动,在作好日常预警预防工作的同时,与社区、应急指挥中心、教育局、派出所、交警、消防、医院等建立联动机制,保持信息畅通。

一旦幼儿园发生突发事件:立即启动突发处置应急工作机制,开展各种施救和善后处置。

1、及时向110、辖区派出所,就近警亭呼救;

2、发生火灾时,指挥和报警同时进行,着火点附近的教师就近取灭火器灭火,其余人员指挥撤离;发生地震时,各班教师立即到本班,组织指挥幼儿疏散到教学楼前空旷场地。教师要注意踩踏事件,本层楼教师要负责幼儿在经过楼梯时的安全,最后一名幼儿离开本班教室,安全通过楼梯后教师方可尾随本班最后一名幼儿撤离。就近的人员协助疏散,并由就近保安或行政人员切断电源总控制。

3、幼儿园行政、现场保教人员(未带幼儿的)和保安人员一起,坚决制止事态的进一步发展,并请求现场家长的帮助。同时,根据事态情况,或立即关闭园门,而各班级或立即关闭活动室门,带领幼儿躲避,或将幼儿疏散到安全地带。

4、在前来施救人员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5、保健医生开展查询和施救工作,必要时向“120”呼救。

6、事态一旦得到控制,班级保教人员立即开展安抚学生的工作,必要时,通知家长来园。

7、对突发事件的经过书面向教育局、社区等相关单位汇报。事后,认真总结,查漏补缺,奖惩分明,必要时,对相关人员追究法律责任。

幼儿园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方案 篇3

一、可能引发幼儿园暴力事件的主要原因:

歹徒造成的破坏性行为、由各种因素引起的对社会不满的极端分子的恶性行为、歹徒在被追捕过程中的威胁性行为、因严重利益冲突而引发的报复性行为、精神病人的严重失控行为等。

二、预防措施:

1、由符合条件的专职保安担任门卫,严格门卫登记、验证制度,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学校。为防止非法侵入,学校围墙须是不易攀越,严格值班监视制度。

2、加强对园内有精神病症状的人员的管理。为确保幼儿园安全,具有精神异常症状的人员必须在正规的精神卫生部门进行鉴定,一旦确诊为精神病人,幼儿园应劝其在家休养治疗,经济待遇上给予帮助照顾。

3、对可能引发矛盾激化事件的当事人要逐一排摸登记,并做好矛盾的化解工作。

4、加强对师生的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5、积极组织师生进行防范暴力事件的演习,提高师生的防范和自救能力。

三、事件的处理:

一旦发生学校暴力事件,务必以保护学生的生命安全为主要目的,一般按照下列程序处理:

1、报警,可按紧急报警按钮或拨打“110”报警电话。

2、选派应变能力强、口才较好的老师、身体强壮的老师与犯罪嫌疑人周旋,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劝说,以拖延时间。

3、保护有关对象及全体学生,将保护者护送到安全处。

4、一旦发生伤害事故,以最快的速度将伤员送往就近医院进行抢救,并通知家长或亲属。

5、将情况速报县教育局。

6、在警方的指导下维持秩序,配合警方调查,作善后处理。

四、组织机制:

1、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事故的预防和处理工作,实行分工负责制,一旦发生事故,实行逐级负责,园长在由园长指挥,园长不在由分管安全工作校长指挥,辅导员、保健教师等以此类推。

2、各类人员分工明确、行动步骤清晰。

具体人员安排:

报警人员:

周旋应付人员:

护送幼儿转移的人员:各班办主任

将伤者送往医院的人员:

向局报告的人员:

幼儿园是个弱势群体,因职业的特殊性,使幼儿园内的教师大多是女性,而教育的对象又都是没有反抗能力的孩子,因此幼儿园是最易让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罪犯暴力入侵的地方。为了保护全体幼儿不受伤害,或在事故发生后,将伤害程度降到最低,特制定本预案。

1、人员的疏散及转移

1)生命是最可贵的,一旦发生有人非法入侵园内,暴力事件发生,要做到“快速反应、沉着应对”,园内成人应以保护幼儿为重任,不可临阵退缩。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法,要尽早采取果断措施,绝不允许拖延时间。

2)第一时间内,接通本园的110报警器,由专人立即向110中心报警,并报120医疗救护中心。

3)立即向上级汇报。并发出救援信号,请求附近居民及居委会的帮助。

4)保护幼儿转移到安全的地方。

5)全体教师要发扬见义勇为的精神,勇于与歹徒作斗争。

2、治安保卫与医疗急救

1)事故一发生,马上组织人员抢救,及时送就近医院治疗。

2)要充分发挥党员、团员、治保会的作用,将保卫幼儿园与救治共同做好。

3)在采取有效措施的同时,对于受伤的孩子要及时通知家长。

4)保护好事故现场并进行取证工作,及时联系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相关上级部门,配合110报警中心进行调查。

5)园领导应在抢救场所或医院,组织处理有关工作。

6)在进行事故抢救的同时,幼儿园必须快速做好排查工作,掌握相关情况。

3、善后处理工作

1)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包括及时与有关保险公司联系索赔事项,家长或亲属的安慰工作等。幼儿园要将事发经过、原因分析、处理结果及应吸取的教训、今后改进工作的措施等形成书面报告,及时向局报送。

2)根据事件的不同性质和程度,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情况,并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指导,严格按上级指示妥善解决好事件的善后工作。

3)马上召集紧急会议,研究事件处理事宜和遏制事件的不良发展,尽量减少损失。

4)如涉及到家长情绪不稳定,发生群众上访等突发事件,尽可能把矛盾化解在基层,避免出现越级上访。

幼儿园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方案 篇4

为及时、高效、妥善地处置好幼儿园大型集体活动突发事故,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快速反映,依法规范,协同应对的原则。保护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及校园安宁,特制定本预案。

一、领导小组

长:陈莉

副组长:马丽

员:参加活动班级的班主任、教师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活动期间的日常事务,上传下达领导各项指示和工作要求。

二、职责

1.各班主任为本班活动期间第一安全责任人。活动期间班主任和配班教师不得离开本班幼儿,随时掌握本班幼儿情况,遇到特殊情况及时做好本班幼儿的疏散和控制,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2.活动负责人要及时做好整个活动的调度和控制,稳定好全体师生的秩序,不得擅自脱离岗位,随时负责安全、疏导工作。一旦发生事故及时进行疏散,避免发生拥挤踩踏事故的发生。

3.脱离事故现场后,各班主任、教师迅速组织好本班幼儿的秩序,整理好队伍、清点好人数,不允许幼儿擅自离开队伍。对没有到场的,要做好登记,并及时上报现场负责领导。

4.负责活动前预警、活动后上报、事故动态分析、组织安排人员救援,活动中事故的救援与处理等工作。

三、出现突发事件的处理办法

1.班主任负责有序疏散人群。

2.要用学到的安全知识进行自救。

3.及时送到急救中心或打120。

4.及时向领导报告事件情况以及向上级报告。

5.最后要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责任人。

6.校园事故发生时,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事故有关情况,及时向应急现场指挥部提供各种相关信息和资料;负责与事故现场指挥人员和教育局、市政府及卫生、公安等部门保持联系。

7.组织事故损失、人员伤亡情况调查;评价、了解、汇总应急工作出动的救护人数,抢救伤员等情况。

8.发生事故,要组织人力及时抢救受困和受伤师生,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及时将事故上报主管领导。

9.视情况报

110、120请求援助。并拉好警戒线保护好事故现场。

10.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四、相关事项

1.坚持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制度。

2.该预案如无特殊变化,将作为长期大型活动安全工作依据。

3.本预案从颁发之日起实施。

幼儿园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方案 篇5

为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预防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幼儿事件,最大程度挽救幼儿生命,确保师幼生命安全,结合我园的实际,特制定预防应急预案。

一、应急工作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管理,预防幼儿事故,一旦发生幼儿事件,以最快速度处置突发幼儿事件,我园成立防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应急工作组织机构主要负责幼儿安全教育的组织领导、过程落实、检查考核、督导考评,负责应急物资准备。

二、防防范措施

1、各班教师要充分利用游戏活动对幼儿进行防知识的宣传教育,使幼儿了解时的自救、互救方法,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的能力。

2、教师要加强对幼儿的管理教育,不得让幼儿擅自离开校园到河边玩水。

3、幼儿园要结合实际情况,利用家长会、家园联系栏、致家长一封信、与家长交谈等形式,宣传安全知识。

4、教育幼儿假期去河边玩,必须由家长陪同,不得让幼儿私自下河。

5、幼儿园要建立健全预防幼儿事故的安全防范制度。把任务落实到部门、班级,实行各负其责的防范工作机制。

6、幼儿园应当加强易发生地方的隐患排查。

7、加强家园的联系,增强家长防止孩子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

8、和青山镇内其他安全管理部门加强联络,确保发生安全事件时能联动联防。

9、加强夏季防危害性宣传,提高家长及村民的防患意识。

三、应急处置

1、幼儿一旦在园内发生事件,幼儿园将由安全保卫处和本班老师要采取积极果断措施进行抢救,并在第一时间与家长联系,以最快的速度,送最好的医院,用最好的医生,尽最大努力挽救生命,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如果幼儿在家发生事件,家长和监护人要牢记抢救方法,避免盲目施救,并立即拨打120抢救电话。

3、一旦出现伤亡事件,幼儿园防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对事件做出妥善处理,并如实将有关情况上报上级。

幼儿园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方案 篇6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快速、及时、妥善地处理本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发生的突发事件,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组织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保护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建设“平安校园”,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浙江省中小学校学生人身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办法》以及《舟山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岱山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范围内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校园内突发性各类安全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2)“以人为本,安全优先”的原则;

(3)“立足基层,有效控制”的原则;

(4)“加强教育,预防为主”的.原则。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岱山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领导体系的要求,成立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2.1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2.1.1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成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是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突发性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的指挥机构,负责对全县校园突发性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和县教育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各乡镇、县委宣传部、县安全监管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建设局、县卫生局、县教育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交通局、县消防大队、县气象局、县环保局、县文广新闻出版局、县工商局、县质量技监局、电信岱山分公司、移动岱山分公司、联通岱山分公司等单位和部门负责人组成。

2.1.2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校园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2)向县政府和市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有关校园突发事件以及应急处置情况。

(3)组织会商,分析、判断校园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后果,提出对策和措施。

(4)对各乡镇、各部门、各学校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对校园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做好事后评估和信息发布工作。

(6)调动必要的人力和物力,做好应急救助工作。

(7)决定其他有关重大事项。

2.1.3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各乡镇:成立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协助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对本行政区域内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承担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2)县委宣传部:协调校园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拟定对外宣传口径,组织、协调校园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具体按照《岱山县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实施。

(3)县安全监管局:参与校园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参与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4)县公安局:负责校园突发事件处置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现场秩序;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内的道路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导工作;负责保障抢险救援人员、车辆的通行,参与校园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和协调,依法查处扰乱校园秩序、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

(5)县财政局:负责校园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资金保障及管理。

(6)县建设局:负责对受灾学校校舍的鉴定及修复重建报告的审批等工作。

(7)县卫生局:参与校园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和协调,负责获救伤病员和感染病人的医疗救治工作及紧急医疗援助,实施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等应急措施,预防和控制校园内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指导学校开展公共卫生工作。

(8)县教育局:承担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参与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和协调;负责搜集和传递校园突发事件信息,组织指挥事发学校实施紧急抢险行动,协助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调动专业人员和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负责校园突发事件的联络与报告工作;负责校园突发事件的调查和处理,组织指挥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及日常安全督查工作。

(9)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依法开展对校园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配合;负责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监管。

(10)县交通局:参与校园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和协调,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交通保障等。

(11)县消防大队:参与校园突发事件的救援工作,并提供救援装备和技术支持。

(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近期及每天的气象预报信息。

(13)县环保局:负责因环境污染造成校园重大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调查及环境监测工作;负责污染的处置工作,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14)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受灾学校广播、电视系统设施的恢复。

(15)县工商局:依法开展

对食品流通环节造成的食品安全事件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

(16)县质监局:依法开展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参与校园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并提供技术支持,依法开展校园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技术鉴定。

(17)电信岱山分公司、移动岱山分公司、联通岱山分公司:负责校园突发事件救助活动中通信保障工作和提供通信技术支持。

2.2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

2.2.1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负责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由县教育局分管学校安全工作的副书记担任。

办公室成员: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教育科科长、计财科科长、组织人事科科长、督导室主任、纪检监察科科长。事件响应时,抽调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人员充实办公室力量。

2.2.2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参与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和协调;

(2)负责搜集和传递校园突发事件信息,及时汇总、评估、报告校园突发事件的救助工作情况;

(3)组织指挥事发学校实施紧

急抢险行动;

(4)协助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调动相关单位专业人员和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助;

(5)参与学校突发事件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6)组织指挥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及日常安全督查工作,组织预案演练;

(7)承担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2.3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2.3.1专家组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别与级别,组织相应的专家组。专家组由公安、卫生、消防、工商、食品药品、质量技监、气象、环保、安全监管等行业专家、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负责提供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技术咨询和建议;参与相关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研究工作;分析事件原因及造成的危害。

2.3.2综合协调组

由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县教育局办公室和教育科组成,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展开应急救援工作;密切关注事件发展的动向,及时收集、汇总、核对事件发展情况;在接报事件发生1小时内向县政府和市教育局报送信息,及时传达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突发事件的处置指示。

2.3.3宣传报道与信息收集组

由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县教育局及相关成员单位人员做好信息收集工作,组织新闻媒体对校园突发事件进行全过程的追踪报道。

2.3.4后勤保障组

由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县教育局办公室、计财科组成,负责各类物资储备工作,确保应急处置的物资供应。

2.4各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组成与职责

各学校都应成立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校长负责指挥本校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主要职责:及时上报本学校的突发事件信息,在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紧急抢险行动,及时如实报告学校突发事件的情况,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学校突发事件的调查和处理,负责对学校师生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及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教育课程,组织师生进行安全演练。

3事件分类分级

3.1事件分类

本预案将校园突发安全事件分为以下四类: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故灾难、群体性或多个体安全事件。

3.2事件分级

按照校园发生的安全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特别重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ⅰ级)、重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ⅱ级)、较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ⅲ级)、一般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ⅳ级)。

3.2.1特别重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ⅰ级)

(1)自然灾害事件:受台风、暴雨、高温等自然灾害影响,校园内造成群体性人员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人员受伤20人及以上,或者校舍大面积倒塌等特别重大财产损失事件。

(2)公共卫生事件:校园内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鼠疫、肺炭疽及其他新传染病病例,疫情有扩散趋势;校园内发生师生员工群体性食物中毒,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50例,或食物中毒死亡3例及以上;校园内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校园内发生霍乱疫情,5天内发病10例及以上或死亡3例及以上;省级以上政府卫生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的突发性卫生事件。

(3)事故灾难:校园内发生火灾事故、爆炸事故、触电事故、校舍楼梯及建筑物的坍塌、危险化学品严重污染、学校校车发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学校人员3人及以上群体性死亡,或者人员受伤20人及以上,或者造成学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

(4)群体性或多个体安全事件:校园内发生群殴、械斗以及打砸公物事件,并造成人员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人员受伤20人及以上,或者造成学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学校集体活动中或课间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大量学生相互拥挤、踩踏等造成3人及以上死亡事件;学校组织学生实践、实习期间发生3人及以上死亡事件;校园内一次性发生3人及以上多个体学生自杀、劫持人质、坠楼、溺水、触电死亡事件;中、高考试卷泄密、造成严重后果;外来暴力入侵校园造成学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或者人员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人员受伤20人及以上的安全事件。

3.2.2重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ⅱ级)

(1)自然灾害事件:受台风、暴雨、高温等自然灾害影响,校园内造成人员死亡2人,或者人员受伤10-19人,或者造成学校重大财产损失事件。

(2)公共卫生事件:校园内发生肺鼠疫、非典、人禽流感疑似病例,或腺鼠疫确诊病例;校园内发生师生员工群体性食物中毒,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49例,或食物中毒死亡病例2例;校园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校园内发生霍乱疫情,5天内发病5-9例或死亡2例;预防接种或群体性预防服药出现人员死亡;省级以上政府卫生部门认定的其他危害严重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事故灾难:校园内发生火灾事故、爆炸事故、触电事故、校舍楼梯及建筑物的坍塌、危险化学品严重污染、学校校车发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学校人员2人死亡,或者人员受伤10-19人,或者造成学校重大财产损失。

(4)群体性或多个体安全事件:发生学校人员群体性非法集会、罢教、参与...等,,,组织渗透、煽动、闹事;校园内发生群殴、械斗以及破坏公物事件,并造成人员死亡2人或人员受伤10-19人;发生学校人员群体性越级上访、离校出走事件;学校集体活动中或课间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大量学生相互拥挤、踩踏等造成2人死亡或者10-19人受伤事件;学校组织学生实践、实习期间发生2人死亡或者10-19人受伤事件;校园内发生个体学生自杀、劫持人质、坠楼、溺水、触电事件,并一次死亡2人;学校聘用的外籍教师在本县所聘学校内或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学校组织师生到境外参加学习活动时发生人员生命安全事件,并造成人员死亡2人;外来暴力入侵校园造成学校重大财产损失,或者人员死亡2人,或者人员受伤10-19人的安全事件。

3.2.3较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ⅲ级)

(1)自然灾害事件:受台风、暴雨、高温等自然灾害影响,校园内造成人员死亡1人,或者人员受伤3-9人,或者造成学校较大财产损失事件。

(2)公共卫生事件:校园内发生霍乱疫情,5天内发病2-4例及以上或出现死亡1例;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10-29人或出现死亡1例;1周内发生有相同临床症状或体征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10例及以上或死亡1例及以上;发生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服药出现群体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市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事故灾难:校园内发生火灾事故、爆炸事故、触电事故、校舍楼梯及建筑物的坍塌、危险化学品严重污染、学校校车发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学校人员1人死亡,或者人员受伤3-9人,或者造成学校较大财产损失。

(4)群体性或多个体安全事件:校园内发生师生员工群殴以及破坏公物,造成1人死亡或者3-9人受伤;学校集体活动中或课间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大量学生相互拥挤、踩踏等造成

1人死亡或者3-9人受伤;学校组织学生实践、实习期间发生1人死亡或者3-9人受伤;校园内发生个体学生自杀、劫持人质、坠楼、溺水、触电事件,并造成1人死亡或者3-9人受伤;校园内发生原因不明的多名学生出走事件;外来暴力入侵校园造成学校财产较大损失,或造成1人死亡,或者3-9人受伤。

3.2.4一般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ⅳ级)

(1)自然灾害事件:受台风、暴雨、高温等自然灾害影响,校园内造成1-2人受伤或财产损失事件。

(2)公共卫生事件:校园内发生霍乱病人1例及以上,或在饮用水、食物中检出霍乱流行菌株;1周内发生有相同临床症状或体征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5例以上;县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事故灾难:校园内发生火灾事故、爆炸事故、触电事故、校舍楼梯及建筑物的坍塌、危险化学品严重污染、学校校车发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学校人员1-2人受伤或学校财产损失。

(4)群体性或多个体安全事件:学校内发生师生员工群殴以及打砸公物,并造成1-2人受伤事件;学校集体活动中或课间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学生相互拥挤、踩踏等造成1-2人受伤事件;学校组织学生实践或实习期间发生1-2人受伤事件;学校内发生不明原因的个别学生出走事件;外来暴力入侵校园造成学校财产损失或出现1-2人受伤事件。

4预警与报告

4.1预警

及时收集可能引起校园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根据预警信息及等级,采取相应措施,提前做好应急反应方案和应急准备工作。

4.1.1预防预报预警信息

(1)预防预报预警体系建设

建立全县校园突发事件预防预报预警信息平台,构建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各级各类学校的预防预报预警网络,及时获取校园可能引起突发事件的实时信息。

(2)信息收集与分析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校园突发事件的信息收集。各级各类学校负责为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提供即时的学校有关预防预报预警信息。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接收的信息进行分析评估,根据预警采取应急准备。

4.1.2预防预警行动

事先针对不同学校突发事件,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预案,并根据学校不同的预警等级,采取积极的预防和应急措施。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及时向相关部门、相关学校发布预警信息,防止学校突发事件的发生,减少学校突发事件对人命、财产和环境造成的危害。

(1)学校预报预警发布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的预报预警信息,经办公室负责人确认,通过相关部门向学校发布可能引起学校突发事件的信息。

(2)救助力量应急待命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收到可能引起学校突发事件预警后,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成员及相关指定救助力量负责人进入应急指挥待命,指定救助力量单位的指挥员、救援人员进入待命,各种备车待命,应急通信设备进入守听状态。

4.2突发事件险情信息报告

(1)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收到学校突发事件信息后,对信息进行分析与核实后,按照信息报告程序在1小时内向县政府和市教育局报告,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

(2)各级各类学校接到突发事件可能发生、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的报告后,应当按应急信息上行快速报告渠道,在第一时间向县教育局报告。上报信息应当做到客观、真实、及时,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并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主管部门。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件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件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件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件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6)事件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5应急分级响应

依据校园安全事件的分级,救援行动实施分级响应。校园安全事件救援应急响应以属地管理为主,事发地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学校安全事件的救援,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和相关成员单位,根据校园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的实际情况,实行统一指挥。

5.1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响应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启动本预案。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及相关成员单位进入紧急应对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并立即向县政府和市教育局汇报,相关乡(镇)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必须启动。

(1)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到现场组织指挥,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参加,对校园突发安全事件救援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控制事件的损失和扩大,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及时全面了解事件情况,与上级政府部门取得联系,争取上级政府部门的指导和支援,并将上级政府部门的决策及时传达。

(2)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突发事件及应急处理的信息。接到突发事件信息后,1小时内向县政府、市教育局报告,以后每天及时向县政府、市教育局报告前24小时安全事件情况。

(3)迅速了解、掌握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涉及或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件发展趋势等;迅速制定事件处置方案并组织指挥实施。

(4)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灾、事件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恢复生活与教学秩序以及各项突发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准备工作。

(5)事发地乡(镇)政府,接到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并安排人员及时引导疏散教职工、学生前往安全地带,维护好救援秩序,制止无关人员进入救援现场。

(6)如发生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在灾害发生前,县教育局立即发出停课通知,所有学校全部停课,所有学生全部离校回家,对寄宿制学校学生在特殊情况下无法迅速离校回家的,学校负责将学生安置到安全地方,并安排专人负责。同时安排人员参加抗御自然灾害,保护国家财产的一级抢险处置工作。各学校除安排抗灾值班人员外,将其余教职工全部撤离学校。

(7)如发生公共卫生事件,各学校在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做好隔离消毒工作,必要时相关学校、相关班级安排停课。

5.2较大(ⅲ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响应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启动本预案。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进入应急响应程序,县教育局实行24小时值班,指导相关乡(镇)、学校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相关乡(镇)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必须启动。

(1)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与有关成员单位联系,沟通学校安全事件信息;组织会商,分析学校安全事件形势,落实对事发学校的救助支持措

施;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共同听取事发学校的情况汇报。

(2)及时向上级政府和部门报告突发事件及应急处理的信息。接到突发事件信息后,1小时内向县政府、市教育局报告,以后每天及时向县政府、市教育局报告前24小时安全事件情况。

(3)迅速了解、掌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涉及或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发展趋势等;迅速制定事故处置方案并组织指挥实施。

(4)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灾、事故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恢复生活与教学秩序以及各项突发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准备工作。

(5)事发地的乡(镇)政府,接到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并安排人员及时引导疏散教职工、学生前往安全地带,维护好救援秩序,制止无关人员进入救援现场。

(6)如发生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在灾害发生前,县教育局立即发出停课通知,所有学校全部停课,所有学生全部离校回家,对寄宿制学校学生在特殊情况下无法迅速离校回家的,学校负责将学生安置到安全地方,并安排专人负责。同时安排人员参加抗御自然灾害,保护国家财产的一级抢险处置工作。各学校除安排抗灾值班人员外,将其余教职工全部撤离学校。

(7)如发生公共卫生事件,各学校在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落实隔离、消毒等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相关学校、相关班级安排停课。

5.3一般(ⅳ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响应

启动相关乡(镇)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本预案视情启动。

乡(镇)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进入应急响应程序,县教育局指导事发学校开展救援工作。

学校发生突发事件后,事发地政府、教育部门主要负责人、学校校长及校领导班子成员应立即赶到现场,指挥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迅速了解、掌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涉及或影响范围及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发展趋势等;在第一时间,即1小时内向县政府和教育局报告,以后每天一次向县政府和教育局报告前24小时安全事故情况;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事故发生情况补充处置方案;请求上级部门尽快安排支援人员进行抢险救援工作;在应急救援力量未到之前,及时安排人员抢救伤病人员、引导疏散教职工和学生前往安全地带,维护好救援秩序,制止无关人员进入救援现场;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抢险救灾、事故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恢复生活与教学秩序以及各项突发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准备工作。

5.4紧急处置

现场处置主要依靠事件发生的学校及学校所属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力量。学校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学校和当地乡(镇)政府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

事态出现急剧恶化的情况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应及时制定紧急处置方案,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5.5应急响应结束及后期处置

5.5.1应急响应结束

校园突发事件救援工作已完成,事发学校秩序基本恢复,由实施应急响应的指挥机构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5.5.2善后处理

根据学校突发事件情况,相关成员单位按各自的职责,在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指挥下,进行具体后期处理。

5.5.3总结

有关部门做好学校突发事件应急行动的总结评估工作,并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上一级政府和主管部门提交总结评估报告。

6应急保障

6.1信息保障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宣传报道与信息收集组负责承担学校安全事件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发布和传递等工作。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发生后,应及时向社会发布校园突发安全事件信息,并严格按照信息归口、统一对外发布的原则,对媒体发布的信息,必须经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向社会发布。

6.2医疗保障

学校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的,卫生部门应开展应急救援和医疗救治工作。

6.3人员保障

事发学校所在乡(镇)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相关部门人员、专家参加事件处置。

6.4技术保障

学校安全事件的技术鉴定工作必须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当突发事件发生时,相关资质检测机构受县、乡(镇)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委托,立即开始工作,为事故的定性提供科学依据。

6.5治安维护

学校安全事件现场的治安秩序维护由县公安局负责。应急预案启动后,公安部门应立即启动治安应急保障行动方案和有关预案,组织、指导现场治安保障工作。根据应急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调动力量参与学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依法严厉打击学校突发事件发生过程中的违法犯罪活动。

7应急管理

7.1安全教育培训与演练

(1)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有组织、有计划地指导学校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求中小学幼儿园按规定开设安全教育课程,并保证课时,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定期进行督查。

(2)各学校每年要认真制订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充分利用各种载体、运用各种形式向师生宣传教育。普及基本的安全预防知识和避险、自救、生存基本技能。要对学生进行用水用电的安全教育;进行防毒、防爆、防辐射、防污染、防火、防盗和人身防护等方面的安全防护教育;进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游泳安全以及卫生健康和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

(3)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组织负责安全管理的主管人员、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和学校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人员,定期接受有关安全管理培训。

(4)学校应当制定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使教职工熟悉安全规章制度、掌握安全救护常识,学会指导学生预防事故、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和手段。

(5)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师生开展多种形式的事故预防演练。学校应当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洪水、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6)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教育行政部门适时组织预案演练,检验并提高应急准备、指挥和响应能力。建立学校应急处置和抢救小分队。

7.2安全专管员

各级各类学校应配备专、兼职安全专管员,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管理,加强常规信息和突发事件易发地的信息监控。多途径广泛收集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做好信息的分

析、评估与判定工作,并建立有关制度,鼓励学生、教师、职工、家长或者其他人员、单位提供有关突发事件信息。

7.3奖励与责任

对在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成绩显着或者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视情给予表彰、奖励。对在校园突发事件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因玩忽职守而造成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附则

8.1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县教育局会同县政府有关部门制订,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根据形势发展,由县教育局牵头及时修订本预案。各乡(镇)应根据本预案,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地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8.2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8.3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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