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重大火灾应急预案汇集(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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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应对不同的突发性危机事件时应急预案所能发挥的作与功效用不尽相同。当紧急事故来临时,我们有必要做好对于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对于我们的生活安全十分必要,什么样的应急预案比较高质量?下面是编辑帮大家整理的《幼儿园重大火灾应急预案》,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幼儿园重大火灾应急预案【篇1】

为在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后及时有效的实施应急救援,减少事故损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救援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汶上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特大火灾事故。特大火灾事故是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伤20人以上;受灾50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100万元以上,或其他社会影响重大的事故。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设立汶上县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总指挥由县政府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县政府分管县长、县公安局长、县消防大队长担任,指挥部成员由县公安局、县委宣传部、县人武部、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安监局、建设局、广电局、网通公司、公安局治安大队、交警大队、消防大队有关负责人组成。

(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县公安局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由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消防大队、事故发生地乡镇负责人担任。

(三)指挥部下设5个组。

1、灭火指挥组。由县消防大队组成,负责制定具体救援方案,部署各参战力量,指挥火灾现场扑救,了解掌握火情,调集扑救力量,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火灾评估并提供技术支持。

2、警戒组。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巡警大队及受灾地派出所组成,负责灾害现场的交通管制,保障救援车队的道路畅通,疏导围观群众,维持现场秩序。

3、勤务保障组。由当地乡(镇)政府、村(居)和消防大队组成,负责了解掌握扑救所需物资的分布和储备情况,制定扑救行动所需经费预算,指导救援物资的运输和调配,落实参战人员的生活和医疗保障。

4、秘书组。由县公安局秘书科、调度科、宣传科和消防大队组成,负责及时了解火灾动态和扑救情况,收集扑救行动的有关信息和资料,编写情况快讯和工作报告,负责对外信息发布。

5、善后工作组。由当地乡镇政府、村居和民政局、劳动局、消防大队和有关保险机构组成,负责及时了解掌握火灾的基本情况和波及范围,尽快查明火灾原因和火灾损失,起草火灾事故报告,并负责对伤亡人员及其家属进行抚恤、救济、理赔等善后工作。

三、应急救援体系及演练

(一)应急救援体系。以县消防大队为首战力量,济宁消防支队调集部队为增援力量。公安、建设、环卫、供水、供电、供气、交通、环保、医疗救护等单位作为辅助力量,协助火灾扑救行动。

(二)日常训练原则上由县公安消防大队按计划安排,全县应急救援演习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

四、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事故报告

1、发生特大火灾事故后,有关单位和个人立即报告当地消防部门。报警电话:119。

2、县消防大队接到报告后,在立即出警的同时,立即报告县政府值班室(电话:7212586) 、县安监局值班室 (电话:7210169) 和济宁市消防支队值班室(电话:2163100) 。

(二)事故发生单位应保护好事故现场。

(三)事故发生后,公安部门应迅速赶赴事故现场,维持治安秩序、做好交通管制。

五、事故应急救援

(一)消防大队接到报警后,应立即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总指挥立即报告县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确需启动本预案的,立即按本预案组成指挥部赶赴现场实施指挥。

(二)消防力量的调集。

1、发生特大火灾事故时,首先由县消防大队进行先期处置,并迅速将情况向济宁市消防支队报告。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

2、当火灾情况严重、需要调集周边县市区或其他救援区域力量增援时,由县公安局报请市消防支队,调集市内、省内消防增援力量。

3、所调集的消防增援力量必须在30分钟内集结完毕,并由大队指挥员带队选择最近路线赶赴火灾发生地。

(三)战斗行动程序。在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增援力量按先后顺序到达灾害事故地后,根据火灾类型和参战队伍人员、装备情况,由县消防大队提供作战参谋人员,按照所划分的作战区域或战斗段, 协助作战队伍展开救援行动。

(四) 按照“属地指挥”的原则, 在县消防大队未到达现场之前,其它增援力量接受当地救援指挥机构的指挥。

六、勤务保障

(一)通信保障。由县政府办公室、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及网通公司、移动通信公司负责,确保联络畅通。

(二)装备保障。由县政府办公室、县安监局及县消防大队负责。保证作战行动所需战斗服、空气呼吸器瓶、灭火剂、油料和特种救援器材配件等消耗品的供应;组织技术人员及时对车辆、装备进行维修保养,避免因车辆、装备故障损坏而影响扑救行动。

(三)生活保障。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各救援力量的饮食、住宿、医疗等保障工作。

七、其他

(一)本预案是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的指导性方案。

(二)在应急救援行动中,要严格按程序调集所需力量,一切行动听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保证各项命令、指示得到贯彻落实。

幼儿园重大火灾应急预案【篇2】

(一)火灾应急机构

中铁二十局西成客专第十一工区是本拌合站施工现场发生火灾时的应急机构, 发生火灾在公安消—防—队来到之前,工区副经理是火场扑救总指挥, 拌合站站长及施工现场领导是扑救副指挥,各部门人

员为火场扑救指挥员兼灭火员,工区所有人员为灭火员。

灭火指挥长: 冷志华(工区副经理)

灭火副指挥长: 张军会(拌合站站长)

通讯联络成员: 赵俊

疏散引导成员: 张伟 黄 超

安全救护成员: 肖彬 陈娜琳 苏建科

指挥部的任务: 收集火场信息,决定灭火对策,调整灭火力量,协调灭火行动。

(二)预防措施

1、办公区、拌和楼、配电房、厨房、宿舍、油库等地方应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材。

2、设备、安全部门不定期对拌合站员工进行防火知识,和消防器材使用知识培训。

3、工区安全部门要经常对施工现场、办公室、生活区进行安全检查, 消除隐患。

(三)火灾扑救指挥程序

1、查明起火部位、燃烧性质、火灾范围、火势蔓延路线及发展方向。

2、是否有人被困,查清被困人员数量和所处位置及最佳疏散通道。

3、有无爆炸及毒性物资、查清数量、存放地点、存放形式及危险程度。

4、起火建筑的结构、耐火等级、与毗邻建筑的距离、火场建筑有无坍塌危险。

5、抢救被困人员,疏散群众和物资。

6、在查明火灾情况后,火场总指挥应遵循先救人后救物资的原则,抢救被困人员和物资。

(四)警戒与事故调查处理

1、划出警戒区域、设置门卫、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2、检查火场有无余火、有无再次发生火灾的隐患。

3、保护好现场、尽可能保持火场燃烧后的原貌。

4、配合消防部门查清起火原因、核实火灾损失、写好火灾报告、查处有关责任人、教育员工汲取教训。

5、处理好善后工作。

幼儿园重大火灾应急预案【篇3】

一、处置火灾事故的组织 :

西山学生公寓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广

副组长:宓玉海、宋泽典

组员:孔繁明、乔传和、王莉华、刘忠萍、韩颖

二、报警程序 :

1、发生火灾时,宿舍现场工作人员马上组织疏散学生离开现场。立即报警拨打消防中心火警电话(119),报告内容为:“大连理工大学西山学生宿舍几舍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地址:凌工路2号”。待对方确认后,放下电话后再挂机。同时迅速报告西山学生公寓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领导小组在向上级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并组织员工救助人员、扑灭火灾。

三、组织实施:

1、领导小组和员工要迅速组织学生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2、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全体职员工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3、消防车到来之后,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4、使用器具:灭火器、消防栓等。

5、学生及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园内的道路,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四、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五、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判断原因,立即切断电源。

3、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严禁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幼儿园重大火灾应急预案【篇4】

1 总 则

1.1 目的

为建立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森林火灾处置体系,切实提高保障生态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能力,将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广东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中共深圳市委XXX市政府关于加快城市林业发展的决定》、《XXX市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其他法律和政策制定本预案。

1.3 遵循原则

1.3.1 以人为本。坚持以保护森林火灾发生地区居民和扑火人员的生命安全为最基本的工作原则,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林区公共设施的安全,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1.3.2 统一指挥。扑救森林火灾由各级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在火场一线设立的前线总指挥部是扑火现场的最高指挥机关,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前线总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上级前线指挥部无特殊情况不越级下达命令。前线指挥部可以指定指挥员具体指挥扑救工作。

1.3.3 分级管理。按照“分级响应、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基层先行、逐级抬升”的处置模式,建立“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森林火灾管理组织体系。

1.3.4 分片扑火。火场范围较大且分散的情况下,可将火场划分战区,分片、分段落实扑火任务,在扑火前线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分区前线指挥部负责本战区的组织指挥。

1.3.5 驻深武警部队独立指挥。根据武警部队具有规范化建制的特殊性,在执行灭火任务时,驻深武警部队设立相应的前线指挥部,在总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具体组织灭火工作。

1.4 现状

随着我市森林保护政策的完善,生态公益林和各类公园的建设,林区内可燃物大量增加,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秋冬季节雨水较少,风高物燥,是引发森林火灾的恶劣气象条件。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激发了人们向往大自然、亲近大自然的热情,致使参与登山和野外活动的人员大幅度增加,人为森林火灾隐患增大。

1.5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深圳市的重、特大森林火灾;或需要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直接参与指挥协调;或经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授权,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指挥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1.5.1 发生森林火警和一般森林火灾,原则上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协调有关部门直接处理。

1.5.2 下列森林火灾事故,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协同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属于区与区交界地区发生的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或经济损失巨大的森林火灾;威胁居民区和林区内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需要市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是负责处置和管理我市突发公共事件的领导机构,市应急指挥中心是其日常办事机构。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是森林防火专业应急机构,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监督相关法律和法规的实施;制定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掌握火情动态,组织指挥扑救森林火灾;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组织森林防火科学研究;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森林火灾案件;进行森林火灾统计,建立火灾档案。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是其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市农林渔业局。

2.2 组织体系框架

2.2.1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及成员单位

总指挥: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农林渔业局局长,市城管局分管副局长,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深圳警备区副司令员,各区政府分管副区长。

成员单位:市农林渔业局、市应急指挥中心、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局、市气象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电信局、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深圳警备区、武警六支队、武警七支队。

2.2.2 市属相关部门职责

市农林渔业局:执行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有关扑火救灾工作部署;提出并研究审定森林火灾事故的紧急处置方案,组织、协调、督促救灾队伍做好处置工作;全面掌握火场动态;查处火灾起因,协助维护火场治安秩序;评估灾后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拟定事故调查报告并报相关单位。

市应急指挥中心:汇总分析信息,提供应急决策服务,统筹森林火灾预警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协调和指挥相关部门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市城管局:积极做好管辖范围内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并协助市农林渔业局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市公安局:搞好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制和火案侦破等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用火行为,保证火灾扑救工作顺利进行。市公安交警局负责建立健全道路交通管制等应急保障措施。市公安消防局要积极参与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市民政局:当发生森林火灾造成大量灾民需要紧急转移时,负责灾民临时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

市财政局:及时拨付发生森林火灾所需的应急资金和慰问奖励资金。

市交通局:保证扑火物资和增援人员快速运输。

市卫生局:当发生森林火灾造成有关人员伤亡时,要求市急救医疗中心(120)组织救护人员赶赴火场,并做好灾区紧急药品支援、卫生防疫、伤员救治等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森林防火气象监测,发布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和火险警告信号;在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时,通过移动监测系统提供火灾现场附近的气象要素实况和未来气象条件预测,在有作业条件的情况下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密切配合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做好通讯保障工作,为发生森林火灾事故提供通讯保障,以各级扑火救灾指挥机构、现场扑火救灾指挥部为保障目标,依靠现有的通讯手段和保障能力予以实施。

市外办:当山火扑救需要境外增援时,要及时组织好外事联络工作。

2.2.3 区扑火指挥机构职责

根据火灾发展情况,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积极组织开展扑救工作,并在扑火现场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主要领导靠前指挥,掌握火情,分析火势,制定和实施扑救方案,组织扑火人员,用最小的代价尽快扑灭山火,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3 预测和预警

3.1 信息监测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利用市森林防火指挥中心的卫星监测系统和远程视频监控系统,进行火场火情监视,及时发现火点。

市气象局负责森林防火气象监测、评估和预报,及时向指挥部提供火情信息,并利用各种通讯手段,尽快报告前线指挥部,必要时,派员赴前线指挥部进行现场服务。

3.2 火情报告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上报火场综合情况,即火灾的位置、过火面积、采取措施、发生时间等。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综合火灾情况,由市农林渔业局局长或分管副局长审签后,分别报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市应急指挥中心。

3.3 预警级别

按照影响森林火灾的因素,如温度、湿度、降水量、风力等气象因子和林下可燃物载量、树种类别、树龄等森林因子等,森林防火部门和气象部门根据上述情况发布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和火险警告信号,第一级要求注意森林防火,第二级要求防止森林火灾,第三、四级要求严禁林区用火。

森林火灾等级分为四级,森林火警(受害森林面积不足1公顷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为Ⅳ级,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不足100公顷的)为Ⅲ级,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不足1000公顷的)为Ⅱ级,特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为Ⅰ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以上森林火险气象等级和火灾等级通过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发布,必要时采取人工手段传递预警信息。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区一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处置森林火警、一般森林火灾;街道办事处负责森林火灾(警)先期处置;居委会负责火情收集、森林防火宣传等工作。

4.2 基本响应程序

4.2.1 扑火注意事项

4.2.1.1 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情发展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地形、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4.2.1.2 现场指挥员应在林区居民点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并制定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当居民点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同时,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

4.2.1.3 扑救森林火灾应以当地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公安消防队、武警部队、民兵应急分队为主。如当地扑火力量不足时,可以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提出申请,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商请深圳警备区和驻深武警部队及其他扑火力量增援。扑救森林火灾不得动员老弱病残人员、孕妇、初中学生、小学生参与。

4.2.2 基本程序

4.2.2.1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作为第一响应责任单位,接到森林火灾事故的报告后,应启动以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公安及区事件主管单位为主体的先期处置机制,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

4.2.2.2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森林火情报告后,应综合起火地点、时间、原因及火场范围、天气形势、扑救组织等情况,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市应急指挥中心提出是否启动本预案的建议。应急预案启动后,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组织各成员单位按照规定的职责开展工作。

4.2.3 扩大应急

4.2.3.1 根据火场态势,需要增加扑火力量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调动其他区的扑火队伍和物资实施跨区增援。原则上以各区专业森林消防队为主,驻深武警、部队为辅;就近增援为主,远距离增援为辅;低火险区增援为主,高火险区增援为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视当时各地火险程度和火灾发生情况,调整增援梯队顺序。各区专业森林消防队的调动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向调出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达调动命令,由调出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实施。

4.2.3.2 当需要深圳警备区和驻深武警部队增援或跨区调动森林消防队员增援时,由发生火灾的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出申请,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火场态势和扑火工作需要批准实施。深圳警备区和驻深武警部队接到命令后按照有关规定下达作战任务。

4.2.3.3 扑火力量及携行装备运输。跨区增援扑火力量及携行装备的运输由调出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实施。

4.3 指挥与协调

因重、特大森林火灾处置需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启动《XXX市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的12个基本应急组中的若干组,及时参与火灾扑救工作。需要省、国家森林扑火力量参与的,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提出,由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协调。

4.4 新闻报道

深圳市森林火灾新闻报道原则上由市处置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宣传组把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核实后方可报道。有关新闻单位派记者到火灾现场采访,必须征得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批准。记者在采访中要严格遵守宣传纪律,服从现场指挥,不得妨碍火灾扑救工作。

4.4.1 对重大以上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的)的现场采访,由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局统一组织。

重大以上森林火灾的新闻稿件(包括电视新闻)要经过市处置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宣传组的核实,由省林业局签署意见后报国家林业局再统一发布消息。

4.4.2 森林火灾对外报道,由市处置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涉外联络组确定。未经批准的,任何单位不得自行向境外发布消息。

4.5 应急结束

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适时宣布应急结束。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明火扑灭后,留守足够人员,市处置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善后处理组继续密切关注火情。市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利用卫星林火监测系统对卫星云图反映的热点像素初步评估火场面积。各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如实上报过火面积、受害森林面积、成林蓄积量、幼林株数、物资消耗、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等情况。

对灾民的疏散、抢救、安置以及对死亡人员的抚恤、遗属安置等,按部门按行业归口处理;对缺乏自救能力的困难灾民的安置救济工作,由市和区民政部门负责。

5.2 社会救济

市民政局和火灾发生地的政府组织好红十字会、义工联等社会团体和国际性慈善组织的社会救助工作,妥善处理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保证灾民不受冻、不挨饿、情绪稳定,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5.3 保险

建立扑火人员的人身保险制度。根据各保险机构开设的适合深圳突发公共事件特点的险种,确定合理保险费率,并依据合同及时理赔。

5.4 火案查处

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负责特区内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工作,指导、督促龙岗、宝安两区森林派出所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并将调查报告提交给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市应急指挥中心。

5.5 工作总结

各成员单位扑火工作结束后,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狠抓落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及时上报森林火灾情况。

5.6 表彰奖励和惩处

根据调查报告,市委、市政府和各区委、区政府对在处置森林火灾中有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市、区纪委和监察部门对处置森林火灾中瞒报、漏报、迟报信息及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 保障措施

6.1 通讯与信息保障

市、区森林防火部门要建立森林防火通信网络和火场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通信设备和通信指挥车。要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发挥社会基础通信设施的作用,为扑火工作提供通信与信息保障。

6.2 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以及供电、供气等有关部门应及时运送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

6.3 应急队伍保障

扑火力量坚持“专群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由市、区、街道办森林消防队伍和市公安消防队为第一梯队;驻深武警、部队为第二梯队;经过训练的扑火力量为第三梯队。各级政府要加强各级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在坚持重点武装专业扑火力量的同时,也要重视后备扑火力量的准备,保证有足够的扑火梯队。各种扑火力量要在扑火指挥部的统一组织指挥下,互相支援、积极配合、协同作战。

6.4 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根据扑救森林火灾的需要,保证供应足够数量、功能齐全的交通运输工具,并建立健全有关交通运输单位相应的应急机制及保障措施。

6.5 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部门要明确承担医疗卫生保障的单位,储备足够的技术力量和医药物资,保证在扑救森林火灾时受伤的人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治。

6.6 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要制定发生森林火灾时维持治安秩序的各项准备方案,包括警力集结、布控方案、执勤方式和行动措施等,同时配备足够的后备力量,保证发生突发事件时能随时增加警力,避免不必要的人员伤亡。

6.7 扑火物资储备保障

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都要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足够的扑火机具和装备,并按规定进行维护和保养,保证扑救森林火灾时的扑火物资供应。

6.8 经费保障

6.8.1 处置森林火灾所需财政经费,按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专项资金拨付渠道予以解决。

6.8.2 各级政府要将森林防火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和机具、设备的更新换代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加快建设步伐;将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森林防火资金按时、足额到位,为森林防火工作提供切实保障。

6.9 社会动员保障

在全社会范围内采取不同形式进行“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宣传和动员,使“保护森林、注意防火”成为全社会人民群众的自觉行为,做到群防群治。

6.10 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在紧急情况下,市、区民政部门要开放救助管理站提供紧急避难场所。

6.11 技术储备与保障

市气象部门为扑火工作提供火场气象服务,包括火场天气实况、天气预报、高火险警报、人工降雨等技术保障;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向林业院校和森林防火科研机构的森林防火专家咨询灭火技术或请求现场指导。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建立森林防火专家信息库,汇集各个领域能够为森林防火提供技术支持的专家学者的全面信息,为扑火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7 宣传培训和演习

7.1 公众宣传教育

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向社会公布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大力宣传有关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用山火典型案例引导和教育群众;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杂志等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在进入林区的主要路口和以森林景观为主的风景旅游区,设置醒目的森林防火宣传警示牌,加强对入山人员的防火宣传;加强中小学生的森林防火知识教育,深入基层种养户进行形式多样的宣传,真正使森林防火知识家喻户晓,人人自觉遵守。

7.2 培训

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每年开展一到两次扑火指挥员和扑火队员以及林区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的扑火指挥、扑火技战术和安全知识的培训,加强实战演练和扑火演习,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普及人民群众避火安全常识。同时,森林消防队、民兵应急分队和武警部队要配备必需的扑火机具,进行必要的扑火知识培训,以保证高素质的扑火力量。

7.3 演习

为保证本预案的顺利实施,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有关单位按照预案的内容进行演习。各区及森林防火任务较重的街道办事处也要按各自的预案进行演习,提高各级森林消防队伍的实战技能,掌握一整套适合本地区扑救山火的方法,增强扑火救灾能力。

8 附 则

8.1 预案管理

本预案是指导各级森林防火部门制定当地扑火预案的基本框架。在实施过程中,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视具体情况进行必要的修订,并报市政府批准。

8.2 解释

本预案具体条款内容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解释。

8.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9 附 录

9.1 各种规范化格式文本

9.1.1 关于启动市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请示(附件1)。

9.1.2 森林火灾报告(附件2)。

9.1.3 森林火灾新闻稿(附件3)。

9.1.4 关于发布森林防火戒严通告的请示(附件4)。

9.2 相关机构和人员通讯录

9.2.1 相关单位值班室联系方式(附件5)。

9.2.2 森林防火专家成员表(附件6)。

9.3 处置森林火灾流程图(附件7)。

幼儿园重大火灾应急预案【篇5】

1、电气火灾和爆炸的原因

1.1配电线路、照明器具、电动机、电热器具和高、低压开关电器等电气装置引起火灾爆炸。

1.2电力电容器、电力变压器、电力电缆等引起火灾爆炸。

1.3雷电、寄生静电、电磁感应也可能引起火灾和爆炸。

1.4归纳起来,电气装置异常状态下的危险温度和各种电火花及电孤是电气火灾和爆炸的直接原因。

2、电气火灾和爆炸的现象

2.1电气短路。发生短路时,线路中电流增大为正常的数倍乃至数十倍,而产生的热量又与电流的平方成正比,使温度急剧上升;如果温度达到燃物的引燃温度,即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由于击穿、老化及其它各种原因造成的绝缘破坏都可能构成短路,引起火灾爆炸。

2.2接触不良。接触部位是电路的薄弱环节,是产生危险温度的主要部位之一,不可拆卸的接头连接不牢、焊接不良或接头处夹有杂物,可拆卸的接头连接不紧密或松动,可开闭的触头和滑动接触处没有足够的接触压力或表面粗糙不平等,均可能增大接触电阻,产生危险温度,特别是铜导体与铝导体的连接处,很容易构成引燃源,造成打火放电,引起火灾爆炸。

2.3过载。过载势必造成电流过大,导致过热,设计线路或选用电气设备时没有考虑足够的裕量,或使用中接用过多的负荷或某些负荷连续运行时间太长或起动过于频繁,或三相线路缺相运行,均可能导致线路或设备过载。

2.4铁芯过热。电动机、变压器、接触器等带有铁芯的电气设备,由于铁芯短路(片间绝缘破坏),或线圈电压过高,或通电后铁芯不能吸合都将造成铁芯过热并产生危险温度。

2.5漏电。漏电电流一般不大,不能促使线路熔丝动作,如漏电电流沿线路比较均匀地分布,则发热量分散,火灾危险性不大;但当漏电电流集中在某一点时,可能引起比较严重的局部发热,引燃成灾。

2.6散热不良。各种电气设备在设计和安装时都考虑有一定的散热、通风措施,如果这些措施遭到破坏,如散热油管堵塞、通风道堵塞、安装位置不当、环境温度过高或距离外界热源太近,均可能导致电气设备过热。

2.7机械故障。对于带有电动机的设备,如果被卡死或轴承损坏,造成堵转或负载转矩过大,都将造成电动机过热。

2.8电热器具和照明灯具。电炉、电热器和照明灯具的工作温度较高,如电炉丝的温度高达800℃;白炽灯丝温度高达20xx~3000℃,40W灯泡表面温度约50~60℃、100W者约170~220℃、200W者约170~300℃;高压水银灯泡表面温度与白炽灯相近,400W者约150~250℃;1000W碘钨灯表面温度高达500~800℃,如果这些发热元件紧贴在可燃物上或离可燃物太近,极易引燃成灾。

2.9电火花是电极间的击穿放电,大量电火花将汇集成电弧。电火花的温度很高,特别是电弧,温度高达6000℃,因此,电火花和电弧不仅能引起可燃物燃烧,还能使金属熔化、飞溅,构成危险的火源。

2.10一些电气设备正常工作或正常操作过程中会产生电火花;如刀开关、断路器、接触器、控制器接通和断开线路时会产生电火花;直流电机的电刷与换向器的滑动接触处、绕线式异步电动机的电刷与滑环的滑动接触处也会产生电火花;切断感性电路时,断口处将产生比较强烈的电火花或电弧;其火花能量较大,危险性也较大。

2.11雷电放电可产生强烈的电弧。直接雷电可产生20xx0℃的电弧,引燃危险性极大,随着雷击发生的二次放电的引燃危险性也很大,雷电冲击过电压击穿电气设备的绝缘构成短路也有很大的引燃危险。

2.12工艺过程中或人员行动过程中所产生静电的能量虽然不大,但固体静电电压可高达20多万伏,液体和粉体静电可达数万伏,气体和蒸汽静电可达1万多伏,人体静电也可达1万多伏,静电电压很高,容易发生放电,在爆炸危险环境是一个十分危险的因素。

2.13多油断路器、电力变压器、电力电容器、充油套管、油浸纸绝缘电力电缆等电气设备可能发生爆炸;当电气设备周围有爆炸性混合物时,在危险温度或电火花的激发下可能发生空间爆炸;充油设备的绝缘油在高温电弧作用下气化和分解,喷出大量油雾和可燃气体,也可能发生空间爆炸;发电机的氢冷装置漏气,或酸性蓄电池排出氢气等,形成了爆炸性的混合物,也能发生空间爆炸。

3、电气火灾和爆炸的危害性

3.1电气线路或电气设备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后,人员伤亡,设备损坏,建筑物倒塌,生产中断。

3.2电气设备发生燃烧爆炸,还会引发连环性的物理、化学爆炸。

3.3在不同的工艺生产区域,发生的爆炸性质也不同,如高炉炉顶设备、煤气系统除尘设备、喷煤制粉设备等,一旦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

4、电气火灾和爆炸的预防及处理措施

4.1对控制室、开关室通往夹层、隧道,穿越楼板、墙壁的电缆孔洞和盘面之间缝隙,必须采用阻燃材料严密封堵。

4.2电缆竖井应分段作防火隔离,对敷设在隧道和厂房内构架上的电缆要采取分段阻燃措施。

4.3电缆隧道、夹层等处要定期检查清理,保持清洁,不积粉尘,不积水,安全电压的照明充足,禁止堆放杂物。

4.4厂房内敷设的电缆要组织分区负责,并定期清扫积灰、积粉;经过高温管道、阀门等热体和燃油、透平油管道、阀门附近的电缆要尽可能布置远一些,并采取隔热、防火措施。

4.5新扩建工程设计应有完善的电缆防火措施,施工中要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完成各项电缆防火措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

4.6对于新建、扩建的300MW及以上机组,应使用阻燃电缆,否则重要回路应采用耐火电缆。

4.7在配电装置中合理配置熔断器、漏电保护器等保护电器,对线路和用电设备的过载、短路和漏电进行可靠的保护。

4.8在电气设备(包括线路)周围,尤其在使用电焊机的场所不准堆放易燃物和腐蚀介质。

4.9在电气设备(包括线路)的绝缘检查,保证相与相间和相与地间有符合要求的良好绝缘,防止可能出现的电火闪烁。m.YJS21.cOM

4.10在电气装置相对集中的场所,如变压器、配电室等处禁止烟火,并配置绝缘灭火器材。

4.11按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其保护范围应能覆盖整个施工现场。

4.12火灾发生后,由于受潮或烟熏,开关设备绝缘性能降低,因此,拉闸时最好用绝缘工具操作。

4.13高压应先操作断路器而不应先操作隔离开关切断电源;低压应先操作磁力启动器,而不应先操作闸刀开关切断电源,以免引起弧光短路。

4.14切断电源地点要选择适当,防止切断电源后影响灭火工作。

4.15剪断电源时,不同相电位应在不同部位剪断,以免造成短路;剪断空中电线时,剪断位置应选择在电源方向的支持物附近,以防止电线切断后断落下来造成接地短路和触电事故。

4.16凡进入生产区域的电器设备必须具备三证:生产许可证、合格证、出厂日期。无产地、无品牌的产品一律禁止使用,不合格产品禁止使用。

4.17所有开关的保险丝必须按规定使用,不得以大代小,不得以铁丝、铜丝、铝丝等代替保险丝使用。

4.18停电。发生事故停电,立即报告生产调度,确定停电范围,若故障在车间范围内,应立即组织抢修:

4.18.1停电范围在全厂,厂调度应立即报告公司总调度,厂应立即组织抢修,若故障在厂范围内,各岗位按相应应急程序处理;

4.18.2停电范围在全公司,应与总调和相关部门保持联系,各岗位按相应应急程序处理;

4.18.3停电后应迅速弄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必要时要撤离人员,严防冒险作业,使事故扩大;

4.18.4事故处理后送电,要严格执行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19突然停电自动化控制系统应急预案:

4.19.1停电后立即保存系统程序;

4.19.2按程序将所有模板电源关闭;

4.19.3将监控画面退出,随后按安全程序关闭。

4.20电气设备、设施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应立即切断事故点电源,并按火灾应急程序处理,灭火时应严格遵守电气火灾灭火规程。

4.21电气火灾、爆炸事故的火源扑灭后必须查明原因,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不得用送电的方式查找故障点,确认故障彻底排除后,方可联系送电。

4.22厂各区域设备或照明设施一旦发生着火事故,着火较大不好立即控制时,应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4.22.1最早发现者应立即向厂调度室报告,高炉车间和除尘喷煤车间可先向车间值班室报告,并采取一切办法迅速切断电源;

4.22.2厂调度室接到报警后,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上级部门报告,迅速通知各专业救援队伍赶往事故现场,并视情况及时通知医院、消防、事故地点区域内各相关方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求查明事故点及事故原因,并发出相应休风停机指令,下达应急救援预处置指令;

4.22.3发生事故的区域应立即通知相关单位及事故区域内各相关方采取应急措施,区域负责人立即组织查找事故点及事故原因,组织对现场受伤人员抢救,清点现场人数,设立临时警戒线,组织本单位人员进行抢险,相关单位也要配合事故发生单位组织抢险、救援,并清点本单位在事故现场可能受伤的人数;

4.22.4指挥部各成员接到通知后,按对口专业迅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及时到达事故现场,根据事故状态及危害程度做出相应的应急决定,并命令各应急救援队开展救援,如事故扩大,应请求上级支援;

4.22.5通讯联络中心设在厂调度室,负责信息传递、指挥、联络及对外信息发布;

4.22.6安全生产技术科到达现场后,会同事故发生单位,查明事故点及事故原因,视事故控制情况,做出停产决定,并对事故状态进行跟踪监测;

4.22.7治安队到达现场后,设置警戒区,加强警戒和巡逻检查,配合事故单位对现场人员进行疏散、撤离和人数清点;

4.22.8医疗救护队到现场后,配合事故发生单位,立即救护伤员,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并及时送往医院抢救;

4.22.9抢险抢修队到达事故现场后,根据指挥部下达的抢修指令,迅速进行设备抢修,控制事故以防事故扩大化;

4.22.10当事故得到控制,立即成立两个专门工作小组:

4.22.10.1在生产副厂长指挥下,组成由安全生产技术科、设备环保科、事故发生车间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和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及事故处理意见;

4.22.10.2在设备副厂长的指挥下,组成由安全生产技术科、设备环保科、事故发生车间、设备维修单位(二建公司)参加的抢修组,研究制定抢修方案,并立即组织抢修,尽早恢复生产;

4.22.11火情较小时,发现人员采用现场的消防设施灭火,并向生产调度汇报。如火情难以控制,立即拔打火警电话通知消防队,并向安全生产技术科、生产副厂长汇报,应急小组成员赶赴事故现场,并派专人接应消防车。

幼儿园重大火灾应急预案【篇6】

1总则

1.1为及时有效而迅速地处理我公司火灾事故,避免或降低燃油库区火灾事故可能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和政治影响。避免和减轻因燃油库区火灾对我公司可能造成的重大设备损坏及人身事故。根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危机事件管理办法》的通知,制定《辽宁大唐国际锦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燃油库区防火应急预案》。

1.2本预案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为原则,结合《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内容和有关实施细则进行制定。

1.3燃油库区火灾事故处理需要动员全公司力量,充分依靠当地政府部门和周边的社会力量。总经理是本危机事件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企业危机事件管理工作。各部门一把手是本单位危机事件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每个部门和个人都有参与危机事件处理的责任和义务。

2概况

燃油区(油泵房)火灾事故是指储油罐、卸油罐、油泵房燃油因外泄引燃着火。一旦发生此类事故,其火势扩散蔓延极为迅速,可以直接终断锅炉燃烧用油,造成设备严重损毁及相邻近设备、设施损坏,甚至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

2.1背景描述

辽宁大唐国际锦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燃油库坐落在厂区北侧。燃油库区北侧为煤场,西侧为综合给水泵房,南侧为水塔,东侧为输煤栈桥。燃油系统主要由供油系统、卸油系统和储油系统组成。另外还设有污油回收系统、燃油伴热系统、燃油冷却系统、消防系统等。燃油系统按-10号轻柴油设计。

2.1.1储油系统主要由两台300立方米的储油罐组成。两台储油罐通过油管道和阀门相互连接在一起,即可同时也可单一地接受卸油系统的来油和向供油系统提供油源。在正常运行时,两油罐联通运行。

2.1.2卸油系统主要由卸油油箱和两台卸油泵组成。来油进入卸油油箱,经两台并联的粗网滤油器中一台滤油后,经两台卸油泵中的一台将燃油送入储油罐。卸油系统按汽车来由设计,可同时完成两至三辆8-10吨油罐车的卸油。

2.1.3供油系统主要由三台供油泵组成,三台供油泵一台运行,一台备用,一台检修。供油系统为连续运行。储油罐内的油经三台并联的细网滤油器中一台滤油后,经三台供油泵中的一台将燃油送入炉前或直接经供油泵再循环管线返回储油罐。若锅炉不用油时,燃油经回油管道返回储油罐作炉前燃油系统循环运行。供油泵再循环管线上安装有一针型阀,当回油压力升高至5.7Mpa时,针型阀打开,以泄放回油管的压力。当针型阀出现故障时,可打开针型阀的旁路门。

2.1.4污油回收系统主要由污油池和一台污油回收泵组成。储油罐底部的污油泄放至污油池内,经沉淀后,上部的清油由污油回收泵再送至储油罐。

2.1.5燃油伴热系统主要是由厂用蒸汽母管来的蒸汽对油管道每100m一段,分段伴热。在储油罐、卸油油箱内装有蒸汽加热器对储油罐及卸油油箱内的燃油进行加热。

2.1.6燃油冷却系统采用消防水喷淋,当温度达到45℃时,来水靠三个电动截门控制,分别从油罐两侧到达油罐顶部,对油罐进行喷淋降温。

2.1.7燃油消防系统主要有PHYZ64/20M⑶.C压力式空气泡沫比例混合装置系统、防火报警系统,在油泵房内设有灭火器具。

2.1.8燃油管道的供油管道规格为ф159×5,回油管道规格为ф57×3;设计压力5.4Mpa,温度50℃。蒸汽管道规格为ф32×2.5,设计压力0.60Mpa,温度160℃。油区管道材质为#20无缝钢,采用焊接连接。

2.2应急目标

根据辽宁大唐国际锦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使用贮存的燃料油的危险性质及可能引起重大火灾事故的特点,确定5个场所为应急目标:

2.2.1油库卸油系统,主要分布在油库卸油栈台各卸油管及卸油罐至卸油泵管道、卸油泵至油罐管道。

2.2.2供油系统,主要分布在油库油泵房及三台供油泵至#1、#2油罐间管道。

2.2.3污油处理系统,主要排污泵、污油回收泵及相互间连接管道。

2.2.4储油系统,主要有#1、#2油罐及相互间连接管道。

2.2.5油库至炉前输油管道。

2.3燃油库区的火灾

燃油库区火灾是指燃油库区内的设备、油罐车、油罐发生火灾,它包括:卸油栈台、供油泵房、储油罐。燃油库区发生火灾可能造成的后果主要有五种:一是造成人身伤害;二是造成严重环境污染;三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四是造成设备损坏;五是造成机组停运。

2.3.1油库区的火灾类型

1)受外来火种的袭击;

2)雷击或接地系统故障;

3)系统发生严重泄漏;

4)电气设备短路;

5)储油罐内储油超温。

2.3.2油库区火灾原因分析

1)燃油库区动火未严格办理动火工作票;

2)各供、回油管道未定期检查管道的磨损情况;

3)油区值班员未按油区防火、出入制度进行检查,外部火源带入油区;

4)油区工作人员未按要求着装或使用工具不当;

5)油区存在非防爆型电气设备;

6)油区内存在油污或堆放其它易燃物品;

7)油区内消防设施保管不善;

8)油区避雷装置、接地装置不符合要求;

9)油泵房内、管道沟可燃气体聚集;

10)储油罐、管道、阀门泄漏;

11)储油罐存油超温。

3应急预案内容

3.1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3.1.1应急指挥机构的组成:

总指挥:XX

副总指挥:XXXXXXXX

机构成员:XXXXXXXXXXXXXXXX

XXXX

3.1.2应急指挥机构的职责:

(1)在我公司发生燃油区,油泵房火灾情况后,根据事故报告立即按本预案规定的程序,组织全公司力量赶赴现场,快速联络地方公安消防部门组织力量协救。使损失降到最低,迅速扑灭火灾恢复正常生产。

(2)负责向上级报告我公司事故情况和事故处理进展情况。

(3)各应急小组在燃油区、油泵房火灾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按职责分工,赶赴现场组织事故处理。首先要保证人身安全,及时准确切断油路,进行火焰隔断,避免重大火灾事故。其次要立即恢复锅炉燃烧用油。

(4)事故处理期间,要求各岗位尽职尽责,联络渠道要明确畅通;联络用语规范,认真做好有关情况的记录工作。

(5)对事故发生的现象、设备损坏情况和事故处理经过一定要记录清楚,等待备查。

(6)负责事故应急预案的终止。如火灾隐患全部清除;燃油系统恢复正常运行方式,锅炉进油压力、温度正常为燃油区、油泵房火灾事故处理的终止点等。

(7)组织和提供事故恢复所需的备品备件。组织事故恢复所需的人力和车辆。组织实施事故恢复所必须采取的临时性措施。

(8)完成燃油区、油泵房火灾事故(发生原因、处理经过、人身安全情况、设备损坏和经济损失情况)调查报告的编写和上报工作。

3.2危急事件的预防

3.2.1准确掌握燃油区、油泵房火灾情况下可以调用的警力和消防车辆。在燃油区、油泵房火灾情况下可调用灭火车辆赶赴救援现场的时间。

3.2.2确定各消防车辆、救护车辆以及运送救援物资车辆行走路线。

3.2.3各应急小组准确掌握本单位的人员配制,并准确掌握本小组的救援任务、配备的救援物资准备情况。在火灾情况下做到分工明确、有序。

3.2.4各种消防设施、器材,火灾救援所需要的物资的准备情况应有准确记录,具体位置、数量应明确,并进行定期检验。

3.2.5运行值班员要按定期巡视标准进行检查,发现缺陷及时通知检修人员处理。

3.2.6保证通讯联系的准确性,保证调度电话的畅通。

3.2.7点检员每天对设备进行点检,发现缺陷及时处理,杜绝出现因不及时处理从而导致事故发生。

3.2.8大小修期间对输油管路各部件进行检查,大修期间对各油管焊缝进行探伤检查,防止出现油管爆管的现象;对容易碰磨的部位进行重点检查,防止管壁减薄,运行中突然破裂。

3.2.9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第四章的各项要求。

3.2.10储油罐油温严格控制在50℃以内,当油温达到45℃时,按《运行规程》采取降温措施。

3.2.11卸油前检查来油油温,来油油温要低于40℃。

3.2.12油区、输卸油管道应有可靠的防静电安全接地装置,并定期测试接地电阻值。

3.2.13油区、油库必须有严格的管理制度。油区内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明火工作票,并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对消防系统应按规定定期进行检查试验。

3.2.14油区内易着火的临时建筑要拆除,禁止存放易燃物品。

3.2.15禁止在油管道上进行焊接工作。在拆下的油管上进行焊接时,必须事先将管子冲洗干净。

3.2.16油管道法兰、阀门及轴承、调速系统等应保持严密不漏油,如有漏油应及时消除,严禁漏油渗透至下部蒸汽管、阀保温层。

3.2.17油管道法兰、阀门的周围及下方,如敷设有热力管道或其他热体,这些热体保温必须齐全,保温外面应包铁皮。

3.2.18检修时如发现保温材料内有渗油时,应消除漏油点,并更换保温材料。

3.3应急预案的启动

3.3.1燃油区、油泵房火灾发生后,当值值长立即向生产副总经理汇报,生产副总经理发布命令启动执行本预案。生产副总经理向主管的二级单位燃运应急组首先下达应急预案启动命令,燃运应急组在本单位范围内紧急启动本预案,各就各位组织事故的应急处理。

3.3.2生产副总经理汇报总经理、党委书记,通知各位副总经理组织所管辖部门紧急启动本预案,各部门人员接到命令后,迅速安排本部门人员就位。

3.4危急事件的应对

3.4.1在事故发生后立即判明原因,立即将火源隔断。

3.4.2立即报警、联系、报告,使各方抢救力量及时准确到位。

3.4.3迅速对起火点准确判断,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

3.4.4组织消防灭火过程中,应做好人员疏散

幼儿园重大火灾应急预案【篇7】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确保学校安定,维护师生员工生命与公共财物安全,保证学校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坚决消除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及时有效地扑灭火灾,迅速稳妥地疏散人员与物资,将火灾控制在最小范围,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1、指挥系统及职责

总指挥:书记兼校长

副总指挥:分管安全副校长

成员:政教处正副主任、年级主任、总务主任、保卫科长

职责:指导日常消防安全、应急疏散、灭火的宣传、教育、培训与演练,在发生火灾时指导各部门开展工作,将火灾扑灭在初始阶段,配合到达现场的消防人员开展灭火行动。协助消防部门做好事故调查与善后处理。

2、疏散引导组及职责

组长:后勤校长

副组长:年级主任

成员:各班主任及科任教师组成。

职责是:负责平日货场自救、应急疏散的宣传教育、培训、演练等具体事务。发生火灾时负责组织人员与物资的疏散撤离、自救工作。

3、消防灭火组及职责

组长:分管安全校长

副组长:政教主任、总务主任

成员:政教副主任、保卫科长、教辅人员

职责:平时进行经常性的灭火战术、技能与快速反应能力的培训、演练,灭火器材、工具、设备的管理、维护。火灾发生时协同消防部门开展灭火救护等工作。

4、后勤保障组及职责

由办公室、后勤相关人员组成。负责通讯联络、车辆调配、道路畅通、电话控制、水源保障、医疗救护等工作。

二、报警和接警

1、报警:火灾发生时,在场人员应及时拨打“19”火警电话,并迅速向学校领导汇报。

报警程序:

(1)要沉着冷静,不拨错电话,以免误事。

(2)讲清着火部位,详细地点和行走路线。

(3)说明燃烧的是什么物质,火势如何,有无被困人员,必要时要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

(4)要在第一时间组织灭火和疏散人员和物资,引导被困人员逃生自救。

2、接警:全校教职工接到报警后,迅速到达现场按各组分工情况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后勤保障组值班人员坚守岗位,保证通讯联络畅通,并做好记录。

三、人员疏散

1、上课时发生火灾,任课教师要及时疏散学生,并向领导汇报。年级主任、班主任、任课教师负责指挥学生有秩序撤离,防止拥挤、踩踏发生,把学生疏散到安全处。

2、就寝时发生火灾,舍务教师迅速打开所有通道出口,同时拨打“119”报警电话和学校值班室。把学生撤离到安全处,指挥部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内安排学生有秩序撤离,防止拥挤、踩踏发生。

四、人员抢救

1、火灾发生时如有被困人员,要立即组织抢救。同时拨打“120”急救电话。

2、进入火场救人时,烟雾较大、视线不清,可爬行前进,并采取呼喊、细听、触摸等方式,若无防毒面具,可用湿毛巾捂嘴,用浸湿的棉被、毯子披在身上,防止灼伤,甚至死亡。

3、救人时要注意自身安全,被救人员不能行走时要背、拖出火场。

五、物资抢救

火场物资抢救室减少损失,防止火势蔓延的有效方法。首先要及时疏散易燃易爆物品,其次要疏散重要文件、资料及贵重物品。疏散出来的物品要存放到安全地点,指派专人看管,以防万一。

六、火灾善后工作

1、事故调查:在学校分管领导的领导下,由政教处、保卫科有关部门组织,消防部门配合进行灾情调查,查明火灾原因、具体责任及财产损失等情况。

2、事故结论:依据火灾原因及调查结果,由消防部门作出事故结论。

3、事故处理:根据调查结果和有关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由以上各组共同研究,以书面材料报学校领导。

4、事故通报:根据处理结果和校领导的指示,由学校发文进行通报,以示警示。

5、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必须上报市教育局。

七、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判断原因,立即切断电源。

3、火灾发生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人是第一可宝贵的,在生命和财产之间,首先保全生命,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避免人员伤亡。

幼儿园重大火灾应急预案【篇8】

根据我局实际情况,本预案划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机关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第二部分为直管小区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机关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目的

为了在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后,能及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使事故控制在局部,消除蔓延条件防止突发性重大或连锁事故发生。及时抢救职工生命和财产,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损失,并做好事故发生后的各项应急处理工作,按照《廊坊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使用范围

金桥大厦 直管小区

(三)、领导组织机构

廊坊市房地产管理局成立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在廊坊市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总指挥部、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专业指挥部的领导下,负责指挥、协调本单位的各项应急处理工作,组织制订本应急预案,并指挥演练。事故发生后,按照总指挥部要求启动本预案,在市专业指挥部统一指挥下,组织本单位人员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现场勘察、按照事故态势拟定具体的应急救援方案,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成立应急救援小分队,在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指挥下,负责各项具体抢险救援工作。

(四)、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思想

1、在上级指挥部的统一指挥领导下,积极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2、在火灾扑救行动中遵循救人第一和准确、迅速、集中力量打歼灭战和将火灾控制在局部的指导思想。

3、根据火灾情况要把主要力量部署在主要方面:人员受到火势威胁的场所;有可能引起爆炸、毒害的部位;重要物资受火势威胁的地方;火势蔓延猛烈,有可能造成重大损失的方向;有可能引起建筑物倒塌或变形的方面。

(五)、应急救援工作程序

1、金桥大厦坚持全天24小时领导带班专人值班,遇紧急火灾情况,值班人员应快速反应,立即与带班领导和“119”报警台取得联系,报告火灾的准确位置和基本情况,同时通知领导小组,组织应急救援小分队迅速赶到现场进行扑救。

2、领导小组立即报告廊坊市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总指挥部,并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

3、领导小组组织现场勘察、搜集掌握火场情况,按照事故态势确定总体灭火决策和具体实施方案,下达灭火指令,并根据火情变化,随机指挥。

4、第一小分队负责切断大厦电源、关闭所有门窗,组织人员迅速有序地从楼道撤离大厦,并自顶层至1层逐层关闭楼道安全防火门。

5、第二小分队负责配合公安消防部队进行灭火扑救工作。

6、第三小分队负责协助公安消防人员进行人员搜救和受伤人员的转移救治工作。

(六)、善后事宜处理

1、领导小组积极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事故信息的收集、整理、报告、协调各新闻单位对事故情况的报道,并及时向市政府、市总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情况。

2、领导小组负责对死难、受伤家属的安抚、慰问工作,做好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好善后事宜,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

二、直管小区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目的

为了在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后,能及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抢救居民生命和财产,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损失,并做好事故发生后的各项应急处理工作,按照《廊坊市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和要求,结合直管小区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使用范围

金桥小区、金元小区、春和小区、集宁小区、新华小区、一宿舍、二宿舍、常委院等

(三)、领导组织机构

廊坊市房地产管理局成立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在廊坊市重特大火灾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总指挥部、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专业指挥部的领导下,负责指挥、协调直管小区的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组织制订本应急预案,并指挥演练;事故发生后,按照总指挥部要求启动本预案,在市专业指挥部统一指挥下,组织本单位人员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现场勘察、按照事故态势拟定具体的应急救援方案,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三家物业公司分别成立应急救援工作小组,在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指挥下,负责各自小区的具体抢险救援工作。

(四)、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思想

1、在上级指挥部的统一指挥领导下,积极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2、在火灾扑救行动中遵循救人第一和准确、迅速、集中兵力打歼灭战的指导思想。

3、根据火灾情况要把主要力量部署在主要方面:人员受到火势威胁的场所;有可能引起爆炸、毒害的部位;重要物资受火势威胁的地方;火势蔓延猛烈,有可能造成重大损失的方向;有可能引起建筑物倒塌或变形的方面。

(五)、应急救援工作程序

1、各直管小区坚持全天24小时专人值班,遇紧急火灾情况,值班人员应快速反应,立即与“119”报警台取得联系,报告火灾的准确位置和基本情况,同时通知领导小组,组织应急救援小组迅速赶到现场进行扑救。

2、领导小组立即报告廊坊市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总指挥部,并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

3、领导小组组织现场勘察、搜集掌握火场情况,按事故态势确定总体灭火决策和具体实施方案,下达灭火指令,并根据火情变化,随机指挥。

4、现场处理负责传达贯彻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处理情况,协调有关单位分工负责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5、专业抢险组负责对事故进行现场救治,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做好灭火、人员搜救、工程拆除、关闭电、气、液泄漏源等工作。

6、警戒保卫组负责设置警戒区域、保护事故现场、维持现场秩序、收集相关证据、疏通道路交通、组织危险区内人员撤离、劝说围观群众离开事故现场,严格控制伤亡事故进一步发展。

7、医疗救护组负责协助卫生医疗部门,设立现场救护现场,对受伤、中毒人员进行抢救。

(六)、善后事宜处理

1、领导小组积极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事故信息的收集、整理、报告、协调各新闻单位对事故情况的报道,并及时向市政府、市总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情况。

2、领导小组积极配合上级部门,认真开展对死难、受伤家属的安抚、慰问工作,做好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好善后事宜,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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