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是开启智慧之门的钥匙,阅读一本好书能够让我们受益匪浅,在阅读了王安忆写的《长恨歌》后,仿佛收获了真理。我们在写读后感时,一定不要在意别人的想法,写自己想说的就好了。《长恨歌》的读后感怎样写才完美呢?经过收集并整理,编辑为你呈上《长恨歌》小说读后感,欢迎学习和参考,希望对你有帮助。
翻完王安忆的小说《长恨歌》,有种自我跟着书中的女主人公王琦瑶活了一辈子的感觉,如果不是学校里操场上嘈杂的声音告诉我,这是在现实里、在我自我的生活里,我也许真的会以为自我被长脚掐死在黑夜里。就这样,又翻开了《长恨歌》……
那时王琦瑶才十几岁,还是女高的学生,单纯、善良、美丽,是一次偶然的机会到电影棚里试镜进而结识摄影师彭先生,彭先生给王琦瑶拍的照片沪上淑媛让王在上海的小圈子里火了一把。他对王琦瑶的好感与日俱增,提议她参加上海小姐的选拔,王琦瑶成功当选三小姐,彭先生怎样都没想到,正是这“三小姐”的称号,让她与他的距离越来越远。王琦瑶被李主任包养了,在爱丽丝,王琦瑶是拿自我的全身心爱他,只要能见上他一面,能陪陪她,就能让她像孩子一样兴奋。他给了她一个西班牙雕花盒子,里面装着金条,也许一切早有预兆。李主任死了,他死后,她的生活就像身体失去了骨头,只剩下血肉,酥酥软软的。在这期间,程先生一向在寻找等待王琦瑶……
王琦瑶跟随外婆到苏州老家散心,乡间的山水是一副良好的滋补药,她渐渐对生活有了信心。王琦瑶于苏州,就像一朵盛开的牡丹一不细心来到了油菜花园,是朴素中的亮点。老家的阿二是一个单纯的读书人,他爱她,她爱怜他,他为了她到上海打拼,她想,到了她该会上海的时候了。毕竟,她是属于大上海的女人。从此,他在她的生命里再也没有了痕迹。阿二是王琦瑶生命中一个匆匆的过客,相遇的一瞬间,给她送去了一缕阳光,带来了温暖。阿二,是她生命中的插曲,走过后,便只能是错过。
回到上海,王琦瑶在平安里胡同开了诊所,结识了严师母和毛毛娘舅。在不停地聚会、吃饭、聊天中,王琦瑶爱上了康明逊也就是毛毛娘舅,他们发生了关系,王琦瑶怀孕了。迫于家庭压力,他离开了她,她本想打掉孩子,但在去医院的路上,她把孩子留了下来。似乎是个自我留下一件财产似的,康明逊走了,她就什么都没有了,唯一剩下的,就是这孩子。
那几年的上海,经济萧条,排队买米时,她偶遇了程先生,记忆虽被时光风化,但还留下斑驳的残角;面庞虽被时间冲刷,却还依旧有那年的风韵。他们相视一笑,为了她,程先生一向未娶。此后的每一天,程先生都来王琦瑶家里精打细算些柴米油盐的小事情,宛然一对恩爱的夫妻。只是程先生从没有在她家留宿过,照顾好她睡觉之后即使再晚也要会自我的家。谁不想就这样一向简简单单下去,就这样,守着一份小幸福,度过余下的几十年。可是,孩子的满月酒上,康明逊被邀请来了,程先生看出了端倪,应对自我心爱的女人,他没有办法这样骗自我继续下去,他选择了离开……
孩子薇薇逐渐长大,薇薇没有王琦瑶的姿色、气质,是没有打磨过的毛糙的玉石。女儿的成长并没有让王琦瑶简便下来,反而更多了些麻烦。她要打扮、要时尚,却又不听信王琦瑶的指点,对母亲,是带着些嫉妒的。女儿的朋友张永红倒是天生懂得时尚的精髓,且和王琦瑶是一致的。薇薇嫁人出国后,张永红倒经常来陪她。
这时的王琦瑶已经50多岁了,虽然打扮的大方得体、显得你年轻,但年龄毕竟是经历过年龄的人,身体上怎样会不带有年龄的痕迹呢!她结识了20多岁的老克蜡。在感情来临时,她逃避,她不敢承认。克服了种种心理障碍之后,爱过了一段时间之后,她应对的竟是老克蜡的抛弃,理由是她不再年轻了。她试过挽留,也注定只能是徒劳。张永红的男朋友长脚得知王琦瑶有金条,行窃不成,把她掐死在黑夜里。生命条令的最终一瞬间,她想到40年前在片场看到的情景,仿佛是此刻的自我……
王琦瑶死了,她的死是个杯具,她的40年生,也是个杯具。我常常想,如果王琦瑶没有到片场试戏、如果她没有参加“上海小姐”的选拔、如果他没有认识李主任……是不是后面的一切杯具都不会发生了呢他会和程先生相爱、恋爱、结婚,然后过着一个平凡女人的生活。可是没有这么多“如果”,王琦瑶还是王琦瑶,杯具就是杯具。书中王琦瑶曾想:她这辈子,要说做夫妻,也就是和李主任了,虽然不是光明正大,倒也是实打实的。她的一辈子,身边停留过很多男人,却没有一个是陪她走到最终的。她不断地爱,得到的确实不断地伤害,当一个个人都离她远去,剩下遍体鳞伤的自我,在孤独中死去。
看完了《长恨歌》,我也像活了一个世纪那么久,令我感慨的不仅仅是主人公王琦瑶的一生,还有王安忆对王琦瑶各个阶段生活状态、心里的描述,以及同时代周围人的描述,无论是王琦瑶的哪个年代,还是那个年代的人,王安忆都将人物形象刻画的入木三分,让人有如临其境之感。能够说,这本书是一个女人荡荡起伏的一生,也是上海那个年代生活的逼真记录。
《长恨歌》,一个写进女人心坎里的小说,一个微小女人的情感生命,一个时代的记忆变迁。
《长恨歌》讲述了一个上海女人王琦瑶四十年的爱恨情仇。白居易《长恨歌》中有诗句——“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王安忆谱写的也是一曲无尽哀婉的长恨歌。
王安忆自己就说过:“在那里,我写了一个女人的命运,但事实上这个女人不过是城市的代言人,我要写的其实是一个城市的故事。”的确,《长恨歌》以王琦瑶的视角,展现了上海四十年的风云剧变。王琦瑶是“上海弄堂的女儿”,她身上有浓厚的上海市井气息。她美丽优雅,精致时尚,但却似乎没有生活目标,得过且过。前前后后和几个男人都有情感纠葛。她何尝不是千千万万上海女人的代表,在那国家动乱的时刻,满腹爱恨情仇。
文章中有一处的描写令我记忆深刻,是说到处都有王琦瑶,读书的王琦瑶、伤感的王琦瑶……这也正是印证了王安忆所采用的以小见大的写法。集中刻画、极力表现王琦瑶的形象,来展现上海市井众生相。
我不能理解王琦瑶“嫉妒”女儿薇薇的年轻,薇薇嫉妒母亲的美貌时尚。母女二人本该和睦友好相亲相爱的,怎会沦到如此地步。或许是王琦瑶是一个普通的上海女人,但又注定不是一个平凡慈爱的母亲。
都说王安忆的作品颇像张爱玲。张爱玲笔下的老上海,老上海中的女人,字里行间都有一种彻骨的荒凉。而王安忆在这部《长恨歌》里的语言却像要把现实血淋淋地解剖在你面前,有种异常的冷静,还伴着哀伤,不时让人在感叹无奈的同时还有种恐惧感。王琦瑶最后死在一个窃贼手里,结局总觉得有点突然,更准确地说,是有点仓促。而这又照应了小说开头王琦瑶在片场看到的一幕死去女人的情景。看来王琦瑶的悲惨命运是注定了的,她摆脱不了长恨唏嘘。
因为白居易的《长恨歌》,更让我对获得茅盾文学奖的《长恨歌》感兴趣,趁着暑假的空闲最终拿起了这本书。
“精致”一词是我读着《长恨歌》一书时最深的感触。
小说的语言是精致的:对上海特色景物的描述运用的是极其细腻绚烂的笔触,不是诗却胜似诗,参差交错的长短句,整齐划一的排比句,生动形象的修辞,打造出了全书精致的语言。作为语文教师,深感受用,心中想着必须要推荐给学生看看,学习其中精致的语言。
主人公王琦瑶是一个极其精致的人儿:她的容貌是精致的,她的梳妆打扮是精致的,她所营造的小资生活是精致的-----这样一个精致的人儿,命运却是不济的。因为选美成为了大上海知名人物,也是因为选美使她的人生从此走上了不归路。这与白居易诗中所写的杨贵飞的遭遇是何其相似。不一样的是杨贵飞是红颜薄命把长恨留给了唐明皇,而王却是寿命极长,经历了三代世事变迁,终身被恨缠绕着,直至死也是含着恨。
王琦瑶对自我命运的选择是身为女人的我们所不可取的,但她对美的追求,对生活的营造方法却是值得我们一学的。俗话说:女人要上的厅堂,下的厨房,王就是这样一个女人,她经历过大世面,无论走到哪,她都能够得心应手,应付自如;她也能在自我家中在生活条件极其艰苦的情景下为朋友们带来诸多欢乐,诸多惬意,让大家获得了一种精致的生活。
精致的语言,精致的王琦瑶都来自作者精心的创作,想象着作者王安忆也应当是个精致的女子。
看完书的第一感受是为什么作者要那样安排王琦瑶的下场,和我猜的结局大相径庭,长恨歌读后感。我怀疑起作者来,在看书的过程中我一直认为作者是男的,因为作者那样细致地写出了王琦瑶一生中遇到的那几个男人,很了解男人的心里。结果,作者是女的,让我吃惊了,有点被骗的感觉,但很快,这种感觉转为佩服,佩服这位女作家的手笔。有了这个线索,再寻着王安忆生活的那个年代,这样的结局就不难理解了。
一本书要集中在一个时间里看完,才能识得庐山真面目,可惜我拖拖拉拉看了好长时间,在较早看的那些印象模模糊糊,也没有资格去评价这本书了。但关键的内容记住了,那上海弄堂,那爱丽丝公寓,那是王琦瑶生活的地方。作者在写人前,先花了大篇幅写主角生活的环境。
在本书里,让我最佩服的是王安忆写景的手法和通过人物神态、动作、语言而折射出的人物的内心世界。那司空见惯的景在王安忆笔下成了有生命有灵魂的东西,和王琦瑶命运息息相关。作文而王琦瑶成了那时长得有姿色,又有文化,而有点小女人情调的上海女孩的代名词。名著的名就在于,小说里的人物能概括现实生活中的人物形象,成了永恒,成了经典。不仅是人,就是地点也有特殊的含义,爱丽丝公寓,我是读了这本书,才知道这个名词,原来它指女人作为金丝雀生活的地方。
其他的,我不懂得评价,只剩下佩服,王安忆要读多少本书,要读多少年书,要尝尽多少喜怒哀乐,才能写出这一部经典?
不敢相信开始读这本书是去年暑假的时候,时光匆匆流过,物是人非。我只记得那无数个夜晚,天上的星星按照自己的轨迹运行,我也在按照自己的轨迹前进。不知不觉有些事情其实已经注定,昏黄的灯光下,那个努力奔跑满身是汗的少女唯有用现在的眼泪来回忆过去。送走了夏季,在这个不同以往又相似的秋季里阅读完。在这些日子里学会了很多,也失去了很多,但是日子还要往前,加油������
看这本书的起因是现当代老师推荐,让我们看一下讲了一个南方女子一生的故事。直到现在,王琦瑶给我的印象还是那种旧时代上海画报上的女人。不管岁月如何摧残,不管日头如何漫长。在看书之前已经知道结局,但王安忆高超的写作手法还是让我在看到结局是感到毛骨悚然。一开始差点读不下来,作者手法十分细腻,写的东西面面俱到又深入骨髓。女人的一生可能都要遇到几个刻骨铭心的男人,此恨绵绵无绝期啊!最后的结局是让人唏嘘的,对于王琦瑶来说,每个人都是过客,留下了痕迹但是却没有一个人陪伴到她最后,死于非命让王琦瑶的命运蒙上一层灰。这个曾经轰动一时成为街坊谈资的她,这个看似精明实则囿于感情的她,这个无比孤独又无比渴望爱情渴望陪伴的她,是你是我也是她………
这恨是老电影一样的旧,是有质感的,能顺藤摸瓜的恨;王安忆用一支绚烂的笔,把一个女子四十年的故事写成一首长恨的歌。这歌,也是偃息了霓虹的夜上海,淡淡的,水岔开似的流。这是一个大手笔,而王安忆倾力塑造的都是些些小小的人物,要用一个个点标记出上海这张斑斓图纸的布局美,着实是不易的,而王安忆简便的做到了,甚至,有点玩味的味道了。她在淋漓尽致的给“王琦瑶”冰清玉骨的同时,把一座孤独的城,一段熨去颜色的历史,浓缩的不露声色,却荡气回肠。
剖析王安忆的笔法,我臆想她该是水样的女子,明眸启齿间,便觉流萤回雪,这样的女子,在她笔下的方块字,是带着江南的香味的,读起来,异常有韵律。她善用排比,也喜欢长短句的结合,所以,每每读的不是诗,但总有诗的淡淡气息。白白的一句话,在她的精心修饰下,就成了潺潺一流水,渺渺一束烟,郁郁一朵花,丝丝一树柳,可读性极强。她像瓷器家,在窑洞里烧自我的青花瓷,摸上去,如同押韵的月光,干净,直抵你心,优美,拂动一切的芳草连天,几乎,能够入梦了。
《长恨歌》是王安忆烧制的艺术,提名为浅浅的印象美。说它浅浅,那是因为它的文字轻盈,不是浓稠的云劈头盖脸的拥着你,仿佛是披在你鼻翼的一层氧气;说它具有印象美,是王安忆下笔从不写尽万物,她只聪明的揭示你一点点,剩下的,就需读者的想象,她把一个山坡的鲜花剪下一个残缺的角,送给你,待你自我体会个中的情意。当然,我从中读出了迤逦的味道,左右逢源的文字,顺畅的把故事娓娓道来,写了山,写了水,写了上海,写了上海的变迁。
王琦瑶这类女子,总是叫人怜惜的。她娴静温柔,知书达理,凡是总留有余地,仿佛,她是不食人间烟火的,是花瓶一样的,是叫人捧在手心里的月牙泉,是写在纸上的无悔的诗,她有她花开一样的美丽,也有她花落一样的安静。我感觉,她是生错了年代的千年前的那一叹,她本该有她的金风玉露,她有她的未来向她招摇,可是不,她生在了沪上,偏逢在时代的分水岭,那么阴暗的关系网硬生生地把她捆着,那么多诱人的华丽的把她熏着,将她推入了畸形的地步,乃至之后,她已不再是多少年前,仿佛看透了一切的那个王琦瑶了。
《长恨歌》读后感
其实王琦瑶是独立的,尤其在李主任走了以后。
王琦瑶的一生是可悲可叹,也可替她惋惜的,我还是觉得她聪明得太早了,在19的时候过早的想要找份安稳。
后来一直想找一份心灵的牵挂,她太寂寞太孤独了。
还是会联想到斯嘉丽,同样是魅力无穷,斯嘉丽更值得敬佩的可能是在于斯嘉丽的怕穷怕饿,让她对生活充满斗志,让她拥有旺盛的生命力从不服输也不服命,在斯嘉丽的心里认为把日子过好是胜过一切的。
而王琦瑶的生活有太多比挣钱,把日子过好更重要的事了,比如和爱慕她的人周旋,怎么穿衣服更时尚,朋友聊聊天聚聚会等等,她没有斯嘉丽贪婪,所以只想求个安稳,而斯嘉丽脑子里只有挣钱,除此外什么都不重要也不需要什么心灵的寄托。
王琦瑶没有受过身体发肤之苦,没有被生存逼迫过,所以她的内心还是不够强大,总想心灵上能有个温存,不孤单,斯嘉丽是被逼入过绝境的,所以做事总带点狠决,也没有那些七七八八除了挣钱花钱以外的心思。
置于死地而后生,王琦瑶没有到过死地,她没有过只能靠自己的时刻,即使是抚养薇薇,也还有盒金条做后盾,所以王琦瑶的聪颖玲珑心从没放在如何提升自己的事情上,如果她看上去再稍微好一些,换句话说她能让自己有个稍微不一样的身份的话,或许她就不至于落得如此悲凉。
当然,我不了解时代的背景,只是隐约知道那时的动荡,可能把王琦瑶放在如今的时代也许会让她的命运变得不一样,但是没有一颗上进独立的心,总被杂七杂八的心思左右的话是万万不行的,没错,我说的就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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