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完之后,我们可以用文字来表达我们的想法。我们可以通过写读书笔记的方式,用文字将自己的感悟记录下来。你是否不知道写读后感时该如何动笔吗?经过搜索和整理,栏目小编为大家呈上《毛泽东选集》读后感,供有需要的朋友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毛泽东是我国的一代伟人。他领导着中国人民走向了团结统一、和谐稳定的时代,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我们难以忘记,而且他的文采非凡,留下的各卷书籍都对我们有莫大的益处,特别是《毛泽东选集》,精炼的阐明了我国形势以及未来动向,对我们现阶段的发展乃至全世界的发展稳定也有着巨大的影响。
在《毛泽东选集》第一卷中提到:无产阶级要领导革命取得胜利,必须团结一切可能团结的阶级和阶层,组织革命的统一战线。他科学地分析了中国社会各阶级的状况,指出农民是无产阶级的天然的和最可靠的同盟军,工农联盟是革命的主要依靠力量。农民以外的小资产阶级也是无产阶级的可靠的同盟者。
第二卷中,相当一部分篇章又在这个特定时期提统一战线的重要性。当然,毛泽东也不否认无产阶级应坚持在统一战线中的独立自主原则。对共产党来说,这是实现统一战线中无产阶级领导权问题的前提和条件。为了坚持无产阶级在统一战线中的领导权,保持无产阶级和共产党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的独立性,毛泽东强调,一定要反对两种错误倾向,开展两条战线上的斗争。随后毛泽东又尖锐地提出:在经历了17年锻炼后的中国共产党必须重视内部的团结,内部团结是团结全国人民、团结各阶层去争取抗战胜利的最基本的前提。
团结就是力量!团结自己人,团结别人,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人。团结起来,排除万难。这是伟人要告诉大家的。,从推翻清朝统治到抗日战线的形成再到5.12抗震救灾,08齐迎奥运,航天升空,嫦娥奔月这些都是我们团结的结果。
历史证明,团结就是力量是亘古不变的真理,在实际生活和工作中,我们要善于发挥团结的力量,齐心协力去实现共同的目标。当今世界经济危机仍未结束,我国仍处于社会初级阶段,许多制度未完善,祖国统一尚未完成,需要我们团结一切力量面对各项挑战,全国人民万众一心,才可更好地实现国家富强繁荣的愿望。在2012年两会中提出的经济要在稳中求进,而要实现这一目标,首要的就是团结一切力量,改善经济格局,提高科学技术的发展程度。(优文网)
团结是一个国家发展经济,强大自身的首要条件。缺少团结的国家,就缺乏民族凝聚力,就会缺少世界影响力,就会难以在世界民族之林立足。团结有助于增强民族凝聚力与自豪感,是我们最重要的宝贵力量!
抓住事物的本质——《毛泽东选集》读后感500字:
毛泽东的哲学思想中,处处体现了辩证统一唯物主义和直抵问题本质的思维模式。抗日战争时期,大资本家会如何选择,日本帝国主义会如何选择,工农大众会如何选择,归根结底是由所在的阶层决定。
回归事物本源去思考基础性问题,了解真实的需求和目的是什么,搞清楚“它是谁,从哪里来,往哪里去”,才能够看的更加清楚明白。
任何事物,都要抓住事物的本质。比如房价上涨的本质就是超发货币,房价其实并没有涨,只是钱不值钱了。从纸币发行的历史来看,最终的结果都是通货膨胀。中国改革开放的40多年来,M2暴涨近900倍。
中国未来货币政策会如何选择?大基建模式下,需要天量的货币支撑;地方负债,需要超发货币稀释;养老金收不抵支,需要超发货币解决;经济发展,同样需要超发货币刺激。
国家负债多的情况下,如何选择的答案很明了,正像王永山老师一直强调的:“高通胀、低利率将不可逆转的长期存在。”
知道国家会如何选择,知道周围的环境变化,知道事物发展的规律,顺势而为才能够享受政策的红利。我们都有一些美好的愿望,比如“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但也要看实际,讲究方法,要符合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否则就会碰的头破血流。
毛泽东选集中的文章,就是一本复杂环境中抓住本质,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法论,现在看来仍充满借鉴意义。
毛泽东是伟大的战略家、政治家,是马克思理论中国化的伟大开拓者。在青年时期,就立下了拯救民族于危难的远大志向和理想。“指点江山,激扬文字”、“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不管是“倒海翻江卷巨澜”,还是“雄关漫道真如铁”,毛泽东始终矢志不移,从不放弃共产党信念。
一、学习毛泽东不畏排斥、胸怀大局
在革命战争时期,毛泽东主张农村包围城市,创建根据地,但他的战略思想得不到“共产国际”和当时部分中央领导的支持与理解,曾先后多次受到错误的处分、降级、撤职,但毛泽东一方面服从,一方面不消极,围绕党的事业,总是尽量做些有益的工作。他非常有个性,主张什么?反对什么?走什么道路?他非常清晰并坚决坚持自己的观点。心中的理想信念,始终不动摇,不因自己的一时得失而左右。在党的历史上,多次重大紧急关头,他当时的意见不被认可,他是孤立的,但事后证明,他的主张的正确的。毛泽东的大局观,体现在指挥四渡赤水、巧渡金沙江、强攻大渡河、跨雪山、越草地,冲破敌军重重包围,战胜天险,克服艰难,创造一个又一个军事奇迹,挽救了红军,挽救了党,在困难中总是找到新的希望。毛泽东的胸怀大局、坚定不移的革命信念和勇敢开拓的非凡魄力,深受全党信服、敬爱和崇拜。
二、学习毛泽东出思想、出战略
毛泽东一生爱读书、爱思考、勤于实践、勤于调查。他一生博览群书,精通历史文化。他终生学习,富有政治学习的睿智,理论学习的精深,军事学习的谋略。在不同时期,及时提出不同思想。在革命战争时期,提出“理论联系实际,把党支部建立在连队上”、“枪杆子里面出政权”、“三大纪律六项注意”、“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等;在抗战时期,提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论持久战”、“自力更生、丰衣足食”等;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又及时提出“我们全党全军继续保持戒骄戒躁作风,保持艰苦奋斗作风”、“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毛泽东提出的“抗美援朝、保家卫国”,打出了军威,树立了国威。他的大智慧、大战略,纯洁了全党,纯洁了社会。中美建交规避了国际危机,开创了国际安全环境,人民热情空前高涨,人口红利,为邓小平留下了改革开放发展的好时代。
三、学习毛泽东艰苦朴素、平易亲和
毛泽东一生艰苦朴素,衣服、被子、鞋子都是破了补了又补,吃饭不喜酒不择菜。他爱家,爱生活,爱运动,爱人民,他一生爱百姓,是世界上唯一一位喊出“人民万岁”的国家领袖。毛泽东对工作讲原则,对内部犯错误的同志总是批评教育,总是说服引导,他深入群众,与民同乐,与民亲和。
毛泽东的一生从建党、建军、建国到社会主义建设,奉献了毕生的精力和心血。他为我们留下了“井冈山精神”、“长征精神”和“延安精神”。毛泽东是伟人,也是普通人,读他的书永远读不完,学习他的心得永远也写不完。我们将永远怀念他,学习他。
我们今天学习毛泽东,就是要坚定党的信念;就是要有一种敢于挑战、敢于引领的敬业精神;就是要善于学习,善于思考,善于创新;就是要心系员工,平易近人,成就我们自己人生更多精彩。
毛泽东永远活在我的心中,永远激励我奋发图强!
学习毛泽东,人生放光彩——《毛泽东选集》读后感心得体会1000字:
毛泽东是伟大的战略家、政治家,是马克思理论中国化的伟大开拓者。在青年时期,就立下了拯救民族于危难的远大志向和理想。“指点江山,激扬文字”、“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不管是“倒海翻江卷巨澜”,还是“雄关漫道真如铁”,毛泽东始终矢志不移,从不放弃共产党信念。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我们在读川端康成写的雪国时,不能马观花地读,需要仔细地领会,这个时候就可以将我们感悟和体会用读后感的方式记录下来,如何在写雪国的读后感时把自己的真实感悟写出来呢?幼儿教师教育网小编收集并整理了“读雪国原版的心得体会”,相信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初读《雪国》,觉得《雪国》里面的文字挺优美的,但奈何自己阅读能力有限,并不真正理解到川端康成所想要表达的意境。几个月过去再重读一遍后,才发现川端笔下细腻的纯洁之美,而且驹子这个形象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常常感叹到身边缺少的正是驹子心中的那如雪国一般的纯洁。
即使对《雪国》略有感悟,但是书中的人物情节描绘也是看得半知半懂。时至今日,经历诸多事世人情变故之后,再重读雪国,明白川端为什么能写出这样的故事,哀伤与徒劳,呵,人生还真是一场徒劳啊,生活本身亦是一场徒劳。
《雪国》确实是本经典好书,要读的朋友们我建议最好多读几遍,我想《雪国》真正的魅力在细读之后自然不言而喻吧。
许多书,尤其是经典的书,你肯定不能只读一遍,因为只读一遍是绝对不能完全体会其中意味的。川端康成的《雪国》和《湖》都是这样,起码对于我是如此。川端康成告诉我,不光是有情节就能够叫小说,虽然《湖》绝对不缺少情节。
不知道其他日本作家是否也是这种风格,比如我早就听说的夏目漱石。我清楚,川端康城这种写法,是我无法驾驭的。无论《雪国》还是《湖》,都有一种清冷清冷的感觉,让我头脑里不断出现冰雪覆盖的富士山,请原谅我对日本这个国家知之甚少。
一开始接触到银平这个人物,以为他真的是个逃犯,而且是个有些变态心理的逃犯。不过,这只是受作者亦真亦幻写法的误导,这种写法在后来描写银平心理时,多次出现。我不喜欢银平,虽然我曾跟随作者的叙述试图理解他,却只是同情,而且很短暂。我想,作者如果知晓,怕是难免失望吧。银平投入过爱恋的女人,弥生、久子、宫子(只是跟踪过一次,算是爱恋过吗?)和后来的町枝,都只能是他可望不可即的,所以他只能意淫、只能跟踪。从这一点上来说,银平是悲哀的,也是卑贱的。这几个女人中,久子是爱过他的,正是因为这样,我才愈发地觉得银平猥琐。如果银平和久子的感情被我知道,相信同久子的好朋友恩子一样,我会极力劝阻的。我不一定会告发,但一定会死谏,一定很想保护久子。后来才知道,恩子在久子的问题上表现得这么强烈,是有自己的目的。恩子的家境不怎么样,希望得到久子家的资助。但是我,仅仅是不希望这种感情的发生。内心里,我也不是接收不了师生恋啊,就是觉得银平和久子的感情很畸形。因为久子是豪门小姐,银平只是个高中国语老师?似乎不是的。也许因为久子家境优越,真真是纯洁善良,爱的时候认认真真毫无保留,可是银平是个有不堪过往的人(当时我并不知道,只是一种感觉,后来的确是印证了,他和娼妓有私生子,却很随意地抛弃了。),那样的银平配不上这样的久子的感情。
还有一段感情,我也觉得不堪,自然是宫子和野田先生的。相差很多岁数的老少配,的确在我的接受能力之外。但是,康成为什么要把野田对年轻女人和年轻女人的身体的依恋描写得那么仔细呢?看得我真的觉得恶心无比。老男人真的是可恨,可是年轻的女人能够容忍的原因是什么?真的仅仅是钱吗?
我不得不说,川端康成其实是讲故事的高手,哪怕《湖》并不需要以故事取胜。整篇小说,围绕着银平展开,但是其中银平和弥生、银平和宫子、银平和久子、宫子和野田、水野和町枝、银平和町枝…这么多条线有平行有相交,川端康成处理的游刃有余。我很害怕去阅读线太多的小说,《湖》读下来,一点儿都不觉得杂乱。作者真是高明!更难能可贵的是:你以为只是这两个人的故事,其实竟然还有别人的故事在里面,让你不得不感叹,原来这个世界真的很小!而当你以为谁和谁还有故事、还有交叉时,其实是你想多了,这个世界虽然小,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圈子,终其一生,很少能踏出这个圈子。
初看《雪国》,是念大一的时候,单纯追着故事情节,许多本该驻足的地方被我像看风景照一样的略过了。
时至今日再翻阅,竟读着读着就忧伤起来。说起驹子,就马上想到“徒劳”二字,就像岛村说的那样:“完全是一种徒劳嘛。”
“昨晚回来,没烧热水,在厨房叽里咣当地摸了半天,用早餐剩下的黄酱汤泡了一碗饭,就着咸梅吃,凉飕飕的,今早没人来叫我,醒来一看,已是十点半,本来是想七点起来的,却起不来了。”
她把这样一些琐事,以及转了那几家客栈,宴席上的情形等都一五一十地向他说了一遍。可惜岛村终究只是个看客,这样的琐事打动不了他。
驹子对生活是努力的,她不去想这样的努力是否徒劳,为了赚钱给行男治病而做了艺妓,她爱上了一年仅来一次的岛村。
她常常对着远处的空山弹奏三弦琴,即便没有观众,没有岛村,琴音透过那冬雪化作的溪水,流过处处积雪的山群,这让我想起张枣的那句“只要想起一生中最后悔的事,梅花便落满了南山”的意境。
在岛村的眼里,驹子的脸蛋依然保留着北国少女那种艳红的颜色,月光照在她那艺妓特有的肌肤上,发出贝壳一般的光泽。
岛村望着望着,女子的脸微微左右晃了晃,又泛起了一抹红晕。然而这样一个百媚千娇,热爱命运和自己的她,他仅仅只说了一句:“你是个好女人。”
他了解驹子的一切,可是驹子却一点也不了解他。驹子为岛村弹三弦琴,曲终时岛村心想:“唉,这个女人在迷恋着我呢,这又是多么可悲啊。”驹子弹着弹着,忽然说:“你要回东京了,我要去看看车站。”
“一年一次也好,你来啊,我在这里的时候,请一定一年来一次。”驹子说。
她的爱纯洁而徒劳,她对岛村迸发出的那种奔放的热情,使岛村觉得格外可怜。“驹子为什么闯进自己的生活中来呢?”岛村自己也无法解释。
忽然想起(艺妓回忆录)里的一段话:艺妓永远不可能成为伴侣,她只能是男人的半妻。
对于岛村是否爱着驹子,川端只这样写道:“驹子撞击墙壁的空虚回声,岛村听起来有如雪花飘落在自己心田里。”驹子的悲哀的美,雪国婉约的宁静,以及岛村所体悟到的那种虚无,这样的爱情,没有火焰般炙热的温度,没有歇斯底里的低吼,只有如冬雪一般淡泊的哀伤。
很多时候我都在想,他们之间到底是什么东西在吸引着彼此呢,如果非得找一个词的话,那就是‘孤独’。
为此,岛村还专门去翻译过一些国外的舞蹈理论作品,尽管他知道翻译出来的作品日本舞蹈界恐怕没有什么用处。岛村说:“通过自己的工作来嘲笑自己,恐怕也是一种撒娇的乐趣吧。说不定由此可以产生他那悲哀的梦幻世界,所以也就毫无必要急于出来旅行了。”一个向往自由的人,骨子里往往有着天真这个东西,这个东西,让他不务实,不适应生活,不安定,甚至是不爱。
这就是为什么驹子那么爱他,他却觉得悲哀的原因,岛村追寻的物过于理想,过于虚无,驹子对他的爱,是驹子孤独的转化,正如他对她的一样,所以他觉得徒劳。
在川端看来,美与悲是密不可分的,雪国就是典型的具有物哀的小说。生存本就是就是一种徒劳,徒劳就是白白地,就是没有。但即便如此,这样的努力仍散发着令人振撼的美,那怕它近乎破灭,和悲戚。
中产者岛村第二次去温泉山庄休闲且幽会驹子的火车上,从车窗映看到美丽的姑娘叶子精心照顾生病的兄长行男。他在山庄旅店再次见到了身为歌舞妓的驹子姑娘,被驹子的清纯率真,尤其是善弹三弦琴,坚持每天记日记所感动,更加喜欢上驹子。得知驹子早年在东京沦为艺妓,是为了给师傅的儿子行男治病筹钱。师傅曾想让她嫁给行男,她未应允。雪野山庄,驹子在陪客饮宴的间隙和夜晚,常同岛村闲话,而她也逐渐喜欢上了岛村,认为他与别的客人不同,是个好人。岛村去了驹子寄居的家,又见到了真挚单纯的叶子。行男死时,驹子坚持到火车站送别岛村,而没有听叶子跑来喊她回去看顾的哀求。来年岛村第三次来温泉山庄,红叶满山,驹子在陪客闲暇时经常和他在一起谈笑甚至留宿,她分明是爱他的,他也喜爱她,但他渐渐更对神秘的叶子有着浓厚的好感。执着的叶子天天到行男坟上去哀悼,雪天也不例外。叶子的父亲(驹子的师傅)已死,可忴的叶子甚至哀求岛村无论如何把她带到东京去。岛村虽然喜欢她们,却从无表态,驹子就常笑着说我会老死这山村呢。在她和驹子分别的晚上,放映场失火,烧死的人中竟然有美丽的叶子。岛村没有了过甚的悲伤,仰望银河明净如水,倾洗下来。
这篇不长的小说,体现的主题思想不太明显。
细想来,驹子是个开朗,率真,热情,助人的好姑娘,早年为了给师傅的儿子治病而当艺妓,歌舞和弹琴都是最好的,并且坚持写日记,表明她和积极上进,努力想改变自己的命运。她还曾说,在这是干艺妓久了,毕竟名声不太好,难以生活下去了。表明她想走出山庄去都市,而岛村并未表态。她送别岛村,婉惜说,你以后不会再来了吧!虽然不对岛村寄以希望,但她始终喜欢着他,也只能照旧在这里生存下去。
岛村是个无所事事,不负责任的人,明明喜欢驹子,数次去山庄,却从不主动示爱,不表态,只顾当下的相会体验,不对驹子的生活和未来,以及他们将来该怎样下去,从不谋划和设想,不承担责任。对叶子暗地产生了喜欢,但对叶子提出要带她走的要求,不置一言。结尾叶子烧死时,他似乎无动于衷。他的思想和表现很空洞,很麻木,近似个影子的存在。
叶子出场很少,她是伏笔存在的副女主角。可看到她是个凡事认真,负责,专注,规矩的美丽单纯少女。她先后失去了兄长行男和父亲(驹子的师傅),几乎成了孤女。可能她受到了太多的伤悲,压力和孤独,才提出无论如何要到东京去。可惜她被意外失火中丧生。
岛村在东京有家室妻儿,有钱有闲,却多次离开来到山庄,似乎有着生活中的不耐烦,他在躲避,在追寻,麻木空虚地寻觅,或是得过且过。而驹子和叶子虽一明一喑,却是丰满真实的,她们在认真生活,有理想有谋求,也想走出山庄到大都市。离开都市和向往都市,真是一场围城的矛盾。真实认真负责的人生,和空洞无聊麻木的人生,真是鲜明的对比和碰撞。
藏而不露的这些思想端倪,或许就是川端康成在《雪国》故意安排的。另外文中弥漫着含蓄朦胧的东方文化气息,独特的日本民族生活细节,还是值得品味的。
读了书之后,感觉总是要写点什么,不然我总有一种感觉:再过几天,或许我连这本书的内容都不记得了,甚至或许一年后的今天我都不知道去年曾读过这本书。
这本书怎么说呢?说实话,我真的没读懂,真的。或许是不喜欢过于单纯的描写,也或许是看惯了大场面大情节的叙述吧,对于这种大部分描述雪国风景而将细腻的情感寄托于景色上的书不是很懂得欣赏吧,总的读下来,就是感觉到一种压抑,既有为自己没读懂这本书这本书所阐释的含义,没有与作者内心共鸣的惋惜,也有对书中驹子最终还是做了艺妓,岛村终归还是没能与驹子表明心意而遗憾吧,总之很多种感觉交杂在一起,感觉再不梳理脑海中的头绪,可能就会陷入思维的混沌或者干脆忘记读过这本书的思想吧,或许这也是我要写这篇读后感的真正想法吧。
不想为这本书到底好在哪作出教科书般的解释,只想单纯地作出自己的看法,给出自己的观点,这也是我想表达的。书中主要就是描绘了岛村来雪国与艺妓驹子厮混的故事,而之中也牵扯到叶子和行男与叶子的关系,具体的不再详述,也没有那个心情详细叙述,可能需要真正读过的人才能理解吧。岛村来雪国第一次就喜欢上驹子的美貌,而驹子也被岛村的学识所倾倒,但是岛村终究是只会“纸上谈兵”的人,竟把从来没有看过的西洋舞蹈也能洋洋洒洒写出一番文章来,因此这种我认为可能有性格上的懦弱,以致无法表达对驹子的爱意,虽然明白驹子也同样深深倾倒于他,可终究是水中映月一场空啊。
驹子可以说是比较好或说是乐于追求美的人了,不在意世俗的眼光,只要能见到岛村就好,哪怕让岛村带妻子来也好,只要能这样长久地交往下去就好,也不愿寄一份哪怕是妻子看了也无关痛痒的信,她或许内心真正想的就是遇到一个能与她内心相共鸣的人,正像她不愿为多挣一些钱搞坏自己身子一样,钱只要够用就好,趁空溜出宴会也好,来到客栈也罢,都会来到岛村的房间,不论是早上七点钟亦或是夜半三点钟,只要见到他就好了。或许这就是单纯的喜欢吧,像岛村眼里的驹子一样,是个单纯很好的人呐,就像璀璨的银河和雪国洁白的雪一样早已走进了岛村的内心,为之倾倒,超乎了普通旅客的身份和艺妓。
说了这么多,或许每个人读《雪国》都会有不同的感受吧,读一读吧,书内容不多,字数也不长,也希望能与我有相同共鸣的人。
我之前想着《雪国》也许很长,也许像那本字母密密麻麻的“The HungerGames”,也许像我仍然没有勇气翻开的《百年孤独》,可是它只是一百二十一页的中篇,也许只能算作短篇,显得小而且可怜。
它的名头我都忘却了,漂亮的封皮在两周前扔进了纸篓。我知道川端康成也不知是什么时候,只是人都崇洋媚外,日本作家的名字好像很难从大脑皮层剔除。
我看到很多人讲它如何浅薄、如何无味、如何零碎得像一篇读书笔记。午后或者夜晚,我总是忍不住一点一点地读翻译过来仍然带着一种温柔的气息的字,想着川端在写这样的句子的时候,会否露出柔软的笑。
这一年几乎都在念小说,美国人写的永远最好看,读下来好像吃了一大盘加了好多洋葱炒的小龙虾,又辣又在手指尖上盘旋很久。比起来,日本人写的东西总是淡,即使是那个在我的书柜里占了一大块的东野圭吾,讲死人的时候也像白开水一样,寡淡而透明。可是他们永远最柔软,也最能在一个人的时候打到心底去。
川端康成是个很典型的日本作家,我想。
不知道什么时候,也习惯了在零碎的思绪里感知某些与我的想法相通的东西。我觉得很好啊,像读塞尔努达的诗一样。
《雪国》是我至今念过的最美的小说。啊,也许红楼梦也是吧,可是它好长,我没有勇气看完。
只要开始写作,移动你的铅笔,同时也移动了你的思想。通过写作文可以把我们心中的想法表达出来。因此写作文不仅需要好的文笔还需要清晰的思路,优秀的作文怎么样才能看到呢?下面,我们为你推荐了读母亲读后感的作文,供你阅读参考,并请收藏本页面!
母爱的力量
当我读完《母亲的抉择》这篇文章后,内心深处升腾起从未有过的感动。情绪随着故事情节跌宕起伏,内心受到深深的震撼,它让我经受了一场心灵的洗礼。
这篇文章主要记叙了母亲琳莎娜带着两岁的儿子送六岁的女儿到学校去,不幸遭到武装劫匪的绑架,穷凶极恶的歹徒同意放琳莎娜离开,条件是她必须在儿子和女儿之间做一个选择,只能带一个走。她做出了人生最痛苦的抉择,留下女儿,带走儿子。后又不顾人们劝阻,回到人质中间,用自己的生命保护女儿。最终,女儿安然无恙,这是母亲再次回来的结果。
是母爱赶走了凶恶的死神,是大爱让她们一家重获新生!
天下母亲对儿女的爱各有不同,但它们有一点是相同的伟大而无私!我的妈妈又何尝不是这样的呢?
泪水扑簌簌滑落,打湿了书本,那是感动的泪。泪滴在纸张上慢慢化开,渐渐扩大,伟大母亲琳莎娜的形象渐渐模糊,妈妈对我的关爱逐渐清晰起来
六月里的一天,本来好好的天气突然下起大雨来。我站在校门口可犯愁了:爸爸今天在上班,不可能来接我,妈妈昨天发了高烧,恐怕还没退,我得赶回去照顾她。可照这雨势看起来,一时半会儿是不会停歇的。这时,吹来一阵冷风,裹挟着冰冷的雨水打到我脸上,风从脖领灌进身体,冷得我直打哆嗦。没办法,豁出去了!我撒腿冲进雨里,向家跑去。
老天真是冷酷无情,跑了好长一段路,雨不但没停,而且还越下越大了。忽然,远处出现了一个我熟悉的身影,像是妈妈。不会是她吧?她正发着高烧,不可能出来接我的。这人与妈妈的身材极像,一样瘦小,一样看似弱不禁风。只见她的腿有些发颤,身子无力地靠在墙上,分明是病中的样子呀!啊,真的是妈妈!她竟然发着高烧还冒着大雨来接我!
我不顾一切冲了过去:妈妈!她抬起头,苍白的脸上露出了一丝微笑:终于找到你了,你就站在门口等我好了,干吗要冒雨跑回家,等雨停了不行吗?看看你,已经淋得湿漉漉的,不是让我白跑一趟吗?话虽说的很轻,却字字温暖着我的心。那你就不要出来了嘛,这样不是会加重病情?我心疼地问。不出来我能放心吗?反正我已经病了,可不能让家里再多一个病号。先回家吧,总比在这吹冷风好。回去把湿衣服脱了,再洗个热水澡,喝点姜汤驱驱寒气,当心着凉平日让人感觉罗嗦厌烦的话,不知为什么,今天听起来特别舒服。
我搀扶着妈妈,感觉她那宽大的外套里空空的。才知道妈妈因为急着来接我,来不及多加件衣服,只套了一件外套就出来了。我不由用衣袖擦了一下双眼,不知道是雨水,还是泪水。妈妈,你对我的这份爱,我早已把它铭记在心了。等我长大了,我一定会加倍地偿还你的。
世界上有一种最美丽的声音,那便是母亲的呼唤。母亲的爱,看似微薄,但它却很深沉,深沉得让人感动。只有它,才能诠释出什么是伟大!
“母亲的羽衣”,乍读文题,我心弦一颤:羽衣,那是曾经随童话中的仙女潜入我儿时旧梦中的漂渺幻影,可是,它们几时为平凡得近乎渺小的母亲拥有?
多么可爱的小女孩!身为母亲的作家拈起笔勾勒着一幅似曾相识的画。懵懂的女儿紧摮着她的脖子,天真烂漫地刨根追底。那双大大的眼睛坏坏地窥伺着母亲的秘密。温馨的一幕真切得宛若我的昨日记忆――在母亲膝间的游走。
“妈妈,你说,你是不是仙女变的?”小女儿无意而固执的发问,如一颗石子在作家的心湖溅起圈圈涟漪。“每一个母亲都是仙女变的。”她心想,可幼小的女儿能理解她吗?即便自以为长大了的我,也难以领悟。
我的母亲决不是仙女。渐老的面容,愈白的两鬓,蔓开的鱼尾纹,朴素的工作服,使她就像茫茫海滩的一粒沙,平庸无奇。她可不是什么在星河之畔织虹纺霓,藏云捉月,临水自照,顾盼其容的羽衣仙女。
也许作家写的只是像她那样蕙心兰质的母亲吧。继续向下读,我发现她也曾是个普通的女孩,像许多孩子一样,好奇地想了解母亲已逝的韶光。从一把口琴抑或一幅湘绣中狡黠地读出母亲昔日的美丽与安静。“她总是告诉我当年的肴肉和汤包怎么好吃,甚至煎得两面黄的炒面和女生宿舍里早晨订的‘冰糖’豆浆(母亲总是强调‘冰糖’豆浆,因为那是比‘砂糖’豆浆更为高贵的)······”她枕在母亲的胃上,听母亲用无限温柔讲自己的青春岁月。她惊讶着陪伴母亲青春的那些仙境里的东西,惊讶着母亲如羽衣仙女般惬意的消逝的光影。她无论如何不能把那些事和母亲联想在一起,毕竟,“我从有记忆起,母亲就是一个吃剩菜的角色······她自己的面前永远是一盘杂拼的剩菜和一碗‘擦锅饭’(擦锅饭就是把剩饭在炒完菜的锅中一炒,把锅中的菜汁擦干净了的那种饭)······”我随作家一起被她的母亲深深震撼了:过去的美味佳肴,随心所欲,如今的粗茶淡饭,平凡境遇,作家的母亲不感伤,也不怨叹,并不要把那个唯美的世界拉回来--她锁住了自己的羽衣,也把自己锁在了这个家里,锁在了对家庭和儿女的爱里。
作家动容地写道:“哪一个母亲不曾是穿着羽毛的仙女呢?只是她藏好了那件衣服,然后用最黯淡的一件粗布把自己掩藏了,我们有时以为她一直就是那样的。”我一直抱怨着母亲的唠叨,母亲的平庸与不起眼,她一直就是那样的么?我不是个细心的女孩,然而我依旧注意到她年轻时旅游的剪影,精心整理过的集邮册,唇边无意间泻过的音乐······这些,也许是她昔日一时的心潮澎湃,一时的激情四射吧?然而都给没在青春的花海中了;她也曾如天神最偏怜的小女儿被家人宠爱着,被自己的青春光华弄得如痴如醉。有一天,她还是褪去了那柔软白亮的羽衣······
母亲的青春,像文中描绘的湘绣,是孩子眼里美丽得违了规,理应转瞬会失的东西。母亲,毅然抛开对如水年华的眷念,用羽衣换来粗布,也换来一个无法逃避的爱的责任;一任皱纹爬上额角,烦恼蔓上心头,在默默里。
有这么一首诗,我曾经说不出什么好来:“我们也爱母亲,但和母亲爱我们不一样,我们的爱是溪流,母亲的爱是海洋。”然而现在我不禁为之一动。我感觉自己就像一尾小鱼,一直在母爱的海洋里遨游,游到哪里,都有海水温柔的抚摸,轻声的絮语。也许因为拥有,反而淡漠,我觉得一切理所当然,天经地义,从未察觉母亲背后的付出,如火的爱意······也许大海不需要我的回报,心甘情愿地给予我一切,包容我一切,让我在爱的温柔中游过一段段黑暗,一段段长夜的孤独。也许,我的回报还抵不上涓涓细流,只能是沧海中的一滴蓝色的海水,一朵洁白的浪花,但总能给母亲,给她曾被我伤害过的那颗执着的心带来一点安慰,几片欢欣······
我不该吝惜我的回报,一句简单的“您辛苦了”不该再咽在喉中,下班后妈妈垂睫休息时不该忘记给她泡上一杯香茗,在星期天不该打断她关切的追问······感恩是这样简单。在成长中,我们不能只关注自己的足迹,而淡忘了曾为我们作出牺牲,和我们一起走过的人。
梦中,落入凡尘的仙女重拾了往昔的快乐。哦,她可没忍心飞走!她在儿女的感激中甜甜地笑了。
母亲是崇高的,母亲是巨大的,而祖国母亲又培养了千千万万个花朵,今日我学了一篇,叫做《思念母亲》的感人的文章。
这篇文章中写了季羡林六岁脱离母亲,在他读大学二年级的时分,他母亲弃养,只活了四十多岁。母亲逝世,他食不下咽,寝不安席,痛哭了好几天。从此,他失去了母亲,一想到母亲,他就会泪流不止,感到非常凄楚。他到德国之后,常常梦到自己的母亲和祖国母亲。在1935年11月写的四篇感人的日记中,我读出他不光爱自己的母亲,还爱着祖国和远在祖国的朋友。在那之后,他写了一篇名叫《寻梦》的文章,表达了他酷爱两个母亲的情感。
读了这篇文章,我觉得我必定要向季羡林学习。我有时对母亲发脾气;有时还不肯做家务,没有更努力地学习。而他从小失去了母亲,得不到母亲的呵护,却没有遭到任何一点影响,反而愈加酷爱、思念母亲,愈加勤奋学习,考取了博士学位,并去德国留学。在哥廷根的时分,他并没有忘掉母亲。在《永久的悔》这篇文章中,他说:“我终身最大的悔,便是没能贡献母亲。”这样一位大学者,取得了那么多成果,终究懊悔的却是没能贡献母亲。
现在,我所以六年级的学生了,应该从小贡献母亲,协助母亲做一些量力而行的家务,哪怕仅仅帮她泡一杯热茶、拿一双拖鞋。况且我现已长大了,我不是曾经的我了,不是那个只会在母亲怀里撒娇的孩子了,我有必要趁懊悔前,尽自己的力,贡献母亲。
《思念母亲》这篇课文中,作者对母亲的爱使我久久不能忘怀。
“背与被背,只是换了一个位置,而母亲和儿子,普天之下的那种舔犊情深却足以穿透岁月的屏障,沁人肺腑。”这句话是我从一篇名叫《背起衰老的母亲》的文章中读到的。这篇文章写出了母子之间那份浓浓的爱。读过这篇文章后,我的心被震撼了。这篇文章让我受益匪浅。
《背起衰老的母亲》这篇文章讲了一个耐人寻味的故事:除夕夜,母亲一不留神把腿摔折了,儿子带母亲去医院治疗,十一点钟他们俩个才离开医院。儿子并没有叫出租车,而是把母亲背在宽厚温热的背上,这样不仅让母亲感觉舒服,而且还兑现了十几年前对母亲的承诺。这让母亲感动并幸福着。
这篇文章里的儿子既孝顺母亲又信守承诺,而且母亲也深深的爱着儿子。看完这篇文章我掩卷沉思,和文中的儿子相比,我做的还很不够:孝顺母亲我没有做好,爸爸妈妈每天上班都非常辛苦。妈妈回到家还要做饭、洗衣、收拾家务。我没有做到。信守承诺我也没有做到,答应妈妈期末要拿出一个满意的成绩也没有办到。
从今往后,我会更加的心疼爸爸妈妈,自己能做的事情尽量自己做。学习方面更好的提高自己。
同学们有时间也看一看这篇文章吧!
三年三班
陈泽瑞
读书可以使人更充实、丰富,有知识,使思想训练,境界提升。读《外婆的道歉信》时,仿佛徜徉在一个优美的梦境中。写读后感不需要用太多笔墨赘述原文,而是要表达自己的思考。那么,优秀的《外婆的道歉信》读后感模板有哪些?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读外婆的道歉信心得体会",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爱莎,一个被外婆带大的孩子
跟我们身边被奶奶们带大的孩子完全不同
外婆用自己的想象给爱莎创造的一个秘密王国,当然除了外婆的讲述,最后还是需要爱莎自己去探索发现感悟每一个人的不同角色和作用
外婆一直教导爱莎要做一个与众不同的人,何必在乎他人的眼光。我个人是属于比较在意他人眼光的,觉得现实生活中完全像爱莎这样生活学习确有不妥,但是她这样一个七八岁的与众不同的女孩,还是有很多可借鉴之处的,包括外婆的教育方式。
另外,我也想让我的孩子以后可以有一个时刻跟着他,可以跟他一起玩耍,可以让他抱着的,懂他的,长毛的,大动物
(每次看完一本书都想先去看看别人的评论,然后才自己开始胡言乱语乱七八糟地写……哎,慢慢来)
外婆说,要大笑、要做梦、要与众不同。人生是一场伟大的冒险。
每个人的心里都住着一位超级英雄又或者是曾经住过,而外婆则是爱莎心里与众不同的超级英雄。外婆是个天才,虽然在世人眼里她更像个“怪人”,“疯子”,但那也许是天才的代名词吧,毕竟天才与众不同嘛。不过话说回来:救人性命和把人逼疯都是外婆的超能力,这让她有点儿像是个“精神失调”的超级英雄。但这个活泼过头,四处闯祸的外婆却是爱莎唯一的朋友。不管发生什么,外婆都会无条件站在爱莎这边,为她可以放弃全世界,去跟全世界拼命,与全世界为敌。
外婆爱笑。她的眉梢扬起,笑眼仿佛托起了整个世界,额头上浅浅的沟壑,流淌着厚重的历史长河。外婆喜欢给爱莎讲童话故事,熠熠的光晕剪出她的侧影。能感受到她的肃穆与沉醉,宛如那一刹,世间就只剩她和她的童话,只剩那由时光来牵线的心灵的交汇。外婆目光回旋,将爱莎揽入怀中,宠爱的眼神化作一滩清水,环成一个温柔乡,笑容在她眼角绽成花朵。外婆爱笑,准确来说,外婆会在任何情况大笑,不管是好的还是坏的,因为笑是一切强大力量的载体。
有人说,人生只有三天:昨天,今天和明天。昨天已成为无法追回的过往,明天又还是未知数,而能将它们联系在一起,让它们都具有意义的,就是今天。所以,要学会笑对人生。南非前总统曼德拉说过,生命中最伟大的光辉不在于永不坠落,而在于坠落之后总能再度升起。没有勇气面对现实的人怎么可能再度升起?不能学会笑对人生的人怎会抑制坠落的趋势?
外婆爱疯。她会埋伏在雪地里吓唬邻居,半夜从医院溜出来带爱莎翻进动物园,用彩弹枪射击推销员……她几乎得罪过她所有的邻居,但对于爱莎,她却像是世界上最柔情之人。所以爱莎爱她,包括她的疯,她的一切。
其实,疯也是人生的一种态度,有时疯疯癫癫也未尝不可。对于那些不想听的,不想看的亦或是不想面对的事情,装疯卖傻也是一种不错的选择。遇到不顺心的事,就用好料盖过去。
外婆爱做梦。外婆总喜欢去不眠大陆的密阿玛斯,和爱莎一起,随心所欲。氤氲的雾气凝住,有泛着柔光的月曛打着旋儿。最后几秒钟,迷雾袭来,模糊了意识与感知的边界。骑着云兽,穿过色彩斑斓的天光和轻柔的微风,徜徉于不眠大陆梦幻的长卷中,陶醉于童话甜美的意境间。
我曾经也喜欢做梦,在梦里,我就是心灵的女王。而我现在却爱上了脚踏实地的感觉,梦毕竟是虚幻的,是心灵的避风港。当一切落幕,还是要回归现实。
我们的生命就如同烂漫的花朵,无法选择出身,无法挑选背景,但我们可以选择面对,可以选择微笑,可以通过努力向世界证明自己来过,留下自己的痕迹,可以让自己像花朵一样绽放。
每个人都是与众不同的。我们无法选择自己,但可以选择生活。只要我们不怨天尤人、自暴自弃,只要我们足够勇敢、乐观积极,只要像花朵一样努力开放,我们就不会辜负作为一个人的尊严和权利。
有一本书让我懂得了爱的真谛、原谅的重要和为了守护自己的亲人付出一切的代价的精神。那就是瑞典作家巴克曼所写的《外婆的道歉信》。
《外婆的道歉信》讲的是七岁的爱莎有个古怪而疯狂的外婆。她曾在医院吸烟,遭保安阻止,还把保安臭骂了一顿; 她也曾半夜带着爱莎闯进动物园;甚至有时还趴在雪堆里吓唬邻居,好像她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四处惹麻烦,弄得爱莎的妈妈常常看人家脸色,时不时就给人家赔偿。可这个四处惹麻烦的外婆却是爱莎唯一的朋友, 是爱莎心中认为有“超能力”的超级英雄。不论爱莎做了什么事, 她的外婆总是会站在她那边, 为了守护自己的外孙女,付出了一切代价, 甚至和整个世界拼命。然而, 不幸的那天最终降临了,拥有“超能力”的外婆不幸患癌去世。在她临死之前, 留给了爱莎一个艰难的任务――将外婆所写的道歉信送给她以前所得罪的九个邻居, 请求他们原谅。收信人包括一只大狗,一个总在不停洗手的怪物,一个管闲事的烦人精和一个酒鬼医生。在这次送信中,爱莎渐渐地发现了她的外婆和邻居们原来发生的许多精彩的故事。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爱莎和她外婆的故事,还向我们讲了爱的真谛、原谅的重要和守护亲人的精神。其实,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我们的父母也像外婆很爱自己的外孙女一样爱我们,守护在我们身旁。也许, 这就是我所理解的爱的真谛和守护孩子的精神吧! 而在邻居之间、在学生之间……我们人人都会犯错, 但只要向他人勇敢的道歉、原谅对方。别人做错事了, 勇敢的道歉, 如果你大大方方地原谅对方, 那你们也就一定会多一份友好。
感谢瑞典名作家巴克曼所写的《外婆的道歉信》,让我在这个年龄段就懂得了人生中的大道理。
最开始读的时候,还没有分清主线,对角色也并不清楚,再加上童话故事与现实交织在一起,所以读前面一半时有些吃力的,经常不明白“这到底怎么回事”或是“这是什么伏笔吗”?这种阅读障碍还是挺消耗看书的热情的,好在慢慢看下来就梳理通了,也懂了不眠大陆与现实的对接——不眠大陆是现实的映射和超越。
不眠大陆有六个已建王国,分别是爱、悲伤、梦想、勇气、跳舞和战斗,这是外婆给爱莎和那些她帮助过的孩子们构建的童话世界,教会他们爱、梦、敢和战斗,收藏他们的悲伤欢笑。
比起随着故事叙述而展开的六个“关键词”,我反倒更被最后一个关键词所感动,也就是外婆希望重建的“原谅”大陆,这个关键词在书的最后才放到明面上讲述,但是回想一下书中的情节,“原谅”却是贯穿首尾的。外婆没有时间陪伴爱莎长大了,便通过一个“骑士冒险”游戏让爱莎学会了爱、勇敢以及原谅。无论是在童话故事里还是现实世界中这三个词都很美好。
最开始我有些不太能理解爱莎这样的女孩,我欣赏她的机灵古怪,但是仍然觉得8岁孩子有些过于成熟、苛刻、没有礼貌了,但是在书中我看到了爱莎的成长和变化,这变化体现在她对每个人的态度上,有改变总归是好的,这或许也是外婆最希望爱莎能学会的——学会原谅,学会包容。
比较惊喜的人设是布里特玛丽,因为这个角色太鲜明了,而且结尾还有很大反转,不突兀,意料之外情理之中,有很大的感染力。
一如格林童话一般,故事最终走向了最圆满结局,似乎真实又似乎不真实,作者还是很善于都包袱的,结尾用自我调侃的方式把“童话故事结尾难”表达了出来。
寒假期间,我有幸阅读了一位瑞典作家弗雷德里克巴克曼先生著作的一本长篇小说《外婆的道歉信》。这是一本以一个七岁小女孩为主人公,用童话故事贯穿整本书的小说。书中,作者用不平凡的文字,将爆笑欢乐与感人肺腑相互融合,让整本书都富有无穷的吸引力。它虽是巴克曼的第二本小说,却在世界各国都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在2017年5月,由天津人民出版社正式出版。
如果当我们听到超级英雄这四个字时,脑海中可能会浮现出一位能够拯救世界并拥有超能力的超人或勇士,然而在现实世界中,是绝不可能出现的。但是,作者巴克曼的想法却并非如此
在作者风趣活泼的表述下,我逐渐走进妙趣横生的书中世界。看似古怪疯狂的外婆,实则却是处处为爱莎着想,心思缜密,富有爱心。然而,这个四处惹麻烦的外婆,却是爱莎唯一的朋友,也是她心中的超级英雄。而在我认为,这是一位十分伟大又勇敢的外婆。尽管重重的困难与挫折严相逼,但她依然凭借勇气成为一个异类一名外科医生。奔赴每个通常人们都不敢去的可怕地带,将她遇到最需要帮助的人们待回自己的公寓。可是,就算是超级英雄也有失去超能力的一天外婆因癌症去世,却留给爱莎一项艰难的任务将外婆的道歉信送给邻居们。如果是我,我一定会一时手足无措,丝毫没有一点信心去完成这项任务。可爱莎却恰恰相反,尽管不能承受外婆离去的巨大悲痛,尽管在寻找地址时原有的耐心被厌倦一点一点吞噬,但她最终依然坚持了下来,并因此在送信的过程中慢慢平复失去外婆的悲伤,最后发现在外婆的遗嘱中将公寓留给爱莎,让她重新认识身边的人,变得彼此爱护和互相帮助
当暮色染头了苍穹,一轮孤月,徘徊在天幕。这一对祖孙的温暖情谊的故事,不禁让我想起了我的爷爷。每当我遇到困难和失败时,心灰意冷的我便去找爷爷。这时爷爷便会用竹子做成各种各样的玩意儿逗我开心,并偷偷给我吃父母不让吃的糖果,鼓励我要像竹子般在狂风暴雨中依然挺直身躯,永不屈服。可如今再次抬头观望那些依然挺拔的竹子,却不见了爷爷。如果说书中的外婆是爱莎的超级英雄,那爷爷也定是我的超级英雄。我想,信中外婆对爱莎说的话,一定也是爷爷想对我说的话
而除了爱与坚强和善良,拥有一颗童心也十分的重要。著名作家巴金曾说过:童心生活的回复,正是新时代的萌芽。童真,便是世界上最美好最纯洁的东西。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小说中,令我记忆最深刻的一个细节,便是在外婆的葬礼上出现的陌生人,都是外婆曾经救助过的人。虽然外婆已经离开,但爱依然会传递下去赠人玫瑰,手有余香这句话我将永远铭记于心。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很久很久沉浸在这段爱、原谅和守护的笑中带泪的故事中。又想起那段外婆说的话了:
好好长大,做个与众不同的人,不要让任何人告诉你不应该不同,因为所有超级英雄都是与众不同的。好好生活,好好大笑,好好做梦。人生就是一场伟大的冒险
所以,每个人都会有一个属于自己的超级英雄,不是吗?
外婆希望爱莎不要因为白天的事而记住今天。总之,不管爱莎做的是对的还是错的,外婆总是毫不犹豫地站到爱莎这一边,去跟全世界拼命。
读到这个情节,我不由被爱莎外婆的举动深深打动了,我的脑海里似乎浮现出了一个身影,哦!那是我的外婆!
我的外婆很爱我,她知道我喜欢吃烤鸭。天很热,我没有胃口,外婆为了让我多吃点儿饭,在太阳的照射下排着长长的队伍买烤鸭。等回来的时候,外婆后背的衣服湿了一大块,额头上有很多汗珠,有的还在往下流,可是外婆顾不上擦汗,赶紧给我卷了一个烤鸭。我吃了一口,觉得自己吃的不仅是烤鸭,还有外婆那如夏日里凉风般的爱。
世界上的外婆有很多,虽然她们不一定具有爱莎外婆那样有幽默感,但是她们却用不同的方式爱着自己的外孙子(外孙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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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每当我读起这首诗时,我总会想起我最亲的人——妈妈。
记得我读一年级时侯,每到晚上。别人家都关上灯睡觉,可是我家的灯还亮着。在那光明夺目的台灯下,泛起了一幕母亲和女儿一起温书的情景。那就是我和妈妈。
记得有一次,妈妈感冒了。当我打开台灯预备温书时,妈妈似乎往常一样:走过来,坐在我旁边的椅子里微笑地看着我。看到妈妈的步履,我大吃一惊。妈妈好像知道我想说什么,于是温柔地说:“不要紧,女儿。”听了妈妈的话,我松了一口吻。但是,跟着妈妈的一声声咳嗽声,我又担心起来。于是,我再次奉劝妈妈上床休息。可是,妈妈又一次婉言拒绝了。
那个晚上,小小的我不懂的妈妈为什么要这样做。可是,现在我长大了,我明白了妈妈为什么要这样做。我懂得妈妈的蜜意一片!妈妈,今天是母亲节。我祝您快乐!
天空依旧蔚蓝,河水依旧清澈。踏着绿色的羊肠小道,我已经按捺不住心中溢满的思念之情,加快了脚步……,哦,我日夜思念的母亲,一定焦急地倚门而望……
母亲无时无刻不在牵挂着我。母爱,又何止是短暂的分别后的凸显。当记忆中的涓涓细流静静淌过,我发现,原来她一直与我相随。
小时候,母爱是那温馨的小屋——
我静静地坐在屋内,小脑袋不时向窗外探望着。每天此时,妈妈总会那样神秘的出现。脚步声!我惊喜的跑到门前,“吱”——门被轻轻的推开,门外是熟悉的身影。虽然夜色已深,我却感到那身影带着光亮,带着温暖。“我回来喽—”妈妈快步走向我,微笑着,轻轻的蹲下,紧紧地搂住我。“肚子饿了吗?冷不冷?一个人在家想妈妈吗?”妈妈的双眸中充满无尽的担忧和心疼。
温馨的屋内,荡漾着无尽的爱。
后来啊,母爱是那双拭泪的手——
试卷发下来了,我又一次看到了那刺目的分数。我拒绝一切光亮,关掉所有的灯,独自忍受着考试失利的痛苦……“啪”,灯照亮了眼前的试卷,我又一次看到了那刺眼的分数。于是我再也无法忍耐,放声大哭起来,泪眼朦胧中,妈妈的身影悄悄走近,伴我而坐。抬头,哦,妈妈的眼眸中分明含着疼惜……“妈—”我更加心痛。突然,一双温暖的手伸向了我,瞬间,我的脸好温暖,妈妈的手指轻轻的在我眼角滑过,带走那已冰冷的泪水,带来那满是鼓励的话语:“从头再来,哭泣不属于你。要赢得微笑,妈妈相信你!”
那双手,总在黯淡的日子里为我擦亮心情。
而现在,母爱是那幸福的叮咛——
吃罢早点,妈妈把我送上车,在旭日的映照下,微笑着目送我。阳光下的妈妈的笑容闪耀着金色的光辉,我被幸福包围着“在学校,吃饭要吃好……’’于是我带着阳光般的幸福,驶向学校。
时光点滴流逝,母爱如泉水涌来!
思绪从记忆中回到现实,猛然发现我离家近了,离母亲也近了!我不由得加快脚步。
幼时,母亲对我的爱一直是宠着的,宠到我即使做错了事也只是有恃无恐的耸耸肩。
依稀记得那个寒冬母亲带我出去置办年货,我一直缠着母亲让母亲给我买我喜欢的洋娃娃和新衣服,妈妈欣然应允了,只是要我拎着自己买的东西,我也点点头应和着。
凛冽的寒风调皮地钻入衣领,我裹紧了衣裳也只是徒劳。看着母亲渐远渐行的背影,我不禁慌了,像被老树遗弃的枯叶,摇摇晃晃,最后碾入尘中。
我看着渐渐麻木的双手还在拎着沉重的购物袋时,不禁哭喊道:“妈妈!等我,我拎不动了!”
空中飘着几粒细雪,晶莹透亮,像我的双眼在期待妈妈回头帮我拎起购物袋那样晶莹透亮。妈妈来了,我撅起小嘴,不满地转过来头去:“妈妈,我不想拎了,你来拎。”妈妈好看的眉毛蹙起道:“这些东西是你要买的,也是你自己说要拎的,我可以帮你拎几件,但你还是要拎剩
下的。”我听完就不乐意了,直接放瘫坐在地上,不去看妈妈,不去看路边的行人,只仰头看空中的飘雪,感慨真的是美极了。
母亲一把把我拉起来,面色沉重道:“这些,是你必须要承担的,不管你愿不愿意,你这样做完全就是个失败者,抱歉,我不愿意有你这样失败的女儿。”
雪好像下大了,飘雪一点都不美了,妈妈的话变成凌厉的飘雪刺痛了我的眼睛,我揉揉眼睛,竟满手的泪水。看着妈妈决绝的背影,我颤抖地拎起脚边的购物袋,跌跌撞撞追着妈妈的背影。
天越来越黑,路越来越长。在我要到家的一刹那,我条件反射的向后瞟了一眼,竟发现母亲居然在我身后!我迅速转过头去,强忍眼中愧疚的泪水,原来,母爱一直在我背后,母爱是张扬而又小心翼翼的。
一夜,未眠。那背后的母爱一直萦绕在脑海,仿佛穷尽一生,脑海里装的都是对母爱那一刹那的理解。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每当我读到孟郊的诗句,就会想到母亲对我的关爱。这世上最温暖的地方不是软绵绵的被窝,也不是热腾腾的火炉,而是妈妈的怀抱。
我从一个嗷嗷待哺的小婴儿到现在9岁的小女孩,是妈妈一路陪伴着我。对我的学习,我的成长,付出了很多很多的心血。
还记得有一次,数学的单元测验发下来了,我居然只考了85分,顿时,一股失望的苦水淹没了所有的期待,我多希望别考得那么糟啊!我沮丧地回到家,心里像打碎了五味瓶一样不是滋味,难过极了!妈妈下班回来了,见我正呆呆的坐着,妈妈问我怎么了,我回答得驴唇不对马嘴。妈妈好似知道我的心事,拍拍我的肩膀,摸着我的头微笑着说:“怎么了?有事就说吧!”我支支吾吾:“妈妈,我考砸了。”说完,我愧疚的低下了头。出乎意料的是,妈妈并没有责怪我,而是亲切的对我说:“孩子,考试失败没关系,妈妈相信你已经努力了,无论做什么事,只要努力奋斗过,你就已经成功了,成绩并不能代表一切。”我听到这些话,顿时觉得一股暖意流遍全身。我感激妈妈对我的鼓励,在我无助的时候为我映出的一片光明,所以我从未因失败而气馁,一直保持乐观的心态,努力向前。
在生活中,妈妈是我的人生导师。我的妈妈总是鼓励我,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去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她还教会我和同学们和睦相处,成为好朋友,她告诉我朋友将会是我人生中最大的财富。她也会和我一起读书看报,就某件事情某个评论像对待大人一样和我一起讨论。在家里,妈妈是我的朋友,她可以放下她的事情,像小孩子一样和我一起疯一起闹,陪我玩我最喜欢的漂亮洋娃娃;还和我下象棋,边下边教我方法……这就是妈妈对我的爱,像点点滴滴的春雨,滋润着我,让我像小树苗一样快乐无忧的成长。
我感谢母亲,是您给予我宝贵的生命;我感谢母亲,是您教会我坚强;我感谢母亲,是您呵护我成长。妈妈,您为我付出的爱太多太多,我会努力成长,用我的成绩来报答您!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阅读了城南旧事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个作品都会有自己的感悟,那么这个时候就有必要写一篇关于作品的读后感,城南旧事中哪些情节让您印象最为深刻呢?为此,幼儿教师教育网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读城南旧事的短篇感悟作文2023》,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在家里拿了一本寒假必读《城南旧事》这本书。作者是举世闻名的林海音,她是一位快读书的作家。这本书我百读不厌,故事深深吸引着我。
故事概说是这样子的:清晨,宋妈过来叫我起床,说完,把我的被子给掀开来,就打了两个喷嚏。我和妈妈还有宋妈一起去菜市场,在门口有一个惠安馆,妈妈还有宋妈说这里住着一个疯子,还是个孩子呢!我也见过几次,但宋妈和妈妈把我的手捏紧,也没有怎么讲。我一直记着疯子的样子。我又认识了一个新朋友,名叫妞儿。我们开心得聊着。我低着头,走到了惠安馆门口,原来是疯子,但我并不怕。
我和疯子聊了不久,她母亲来了,从话里听出,疯子名叫秀贞。来了不就,他父亲又来了,但没有理会。但秀贞叹气小桂子,还让我帮他把小桂子叫回来。我和秀贞一起在看鱼,谈了一会,秀贞哭了起来。秀贞从箱子里拿了一件男人穿的大棉袍,又把大棉袍放在太阳下晒,她们又聊了起来。住在惠安馆有一个思康三叔,他有学问。看到了小油鸡,就和它玩。听到秀贞说自己不是亲生的,有点紧张。蚕在吐丝。我和秀贞染了指甲。我拿了两件衣服包在身上。我走到五屉橱拿了那只金镯,被妞儿看到了。秀贞紧抱妞儿,以为她是小桂子。后来我病了,被父母送到了医院。我们到了海边在那儿看,还看到了驴在那儿打滚。爸爸也不经老了,我也长大了。在冬阳我还是个童年看到了骆驼队。 家乡有好多回忆,有好多的快乐,童年重临于我的心头。
这几天,我读了美国大作家E·B·怀特的著作《夏洛的网》。这本书详细地讲了一个蜘蛛和小猪的故事,一个关于生命与友情的故事。它让我深有感触,更多的理解了友情的价值。
主人公小猪威尔伯一生下来就是一只落脚猪,农场主约翰·阿拉布尔先生决定杀了它,好在农场主的女儿——弗恩向父亲求情,救了小猪一命,并抚养它长大。后来,威尔伯被卖到了弗恩的舅舅朱克曼家,弗恩经常来看它。威尔伯在朱克曼的农场里认识了许多动物朋友,蜘蛛夏洛就是其中的一个。威尔伯很喜欢夏洛那颗对朋友忠实无比的心,但它却害怕夏洛的嗜血和凶残。一次偶然的机会,威尔伯从老羊口中得知朱克曼家正准备以后要杀了它做熏肉火腿,十分伤心。夏洛知道了,绞尽脑计想办法挽救威尔伯的生命。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好多天的努力夏洛终于在它的网上织出了“王牌猪”三个大字,被人们认为是一个奇迹。夏洛觉得这还不够,又陆续编了“了不起”、“光彩照人”等词语来称赞威尔伯,让威尔伯免于一死,还获得了特别奖,但夏洛自己却因疲劳过度去世了。
夏洛舍己为人的精神让我很是佩服,它为了让威尔伯幸免于难而献出自己的生命,可见它把友谊看得比生命还重要。可我却是一只吝啬的“铁公鸡”。有一次,方沈洲橡皮没带,向我请求支援,我明明带了三块橡皮却心想:方沈洲向我借橡皮,如果我借给他,他有可能把我的橡皮弄坏。何况他也不会给我什么好处,我凭什么帮他。于是没有答应。没办法,他只好垂头丧气地去向别人借橡皮了。读了《夏洛的网》这本书,我为自己的行为感到无比羞愧。
从今以后,我要向夏洛学习,做一个乐于助人、不求回报的好人。
“上海是张爱玲的,北京是林海音的。”这话是著名诗人余光中说的吧。我很纳闷:一个城市怎么会属于某一个人呢?
就在这个惬意的寒假,我读到了林海音的一段文字,内容大致是说,夏去冬来,又见到悠悠前行的骆驼队,作者却无限感慨自己的童年一去不复返了,而童年时住在北京的那些景色和人物着实让自己想念。于是便默默地想,慢慢地写,用文字将自己逝去的童年重现于心头。
这是我读《城南旧事》的一段导语,读着读着,心绪随着漂移的目光走进了林海音心中那个尘封已久的老北京,走进那一片斜阳脉脉的古道,走进了满地落花的老城。
这是一本自传体的短篇小说集,作者以年少的心态来记叙自己在北京城南的幸福生活。书中配有照片,图文并茂,让人更深切地感受到“旧”这个字的深刻含义:古城的残片,垂落的枝条,瓦砾里隐藏的叶片,临街老店被涂盖的字号,还有屋顶上的花盆以及披在皇城墙上的冬雪……简单的意象,一个一个的片段,像是一扇古旧的铜门。揭开书页,就如轻巧地推开一扇历史的门扉。走进了,望见的全是另一种遥远而新奇的童年生活。
童年是一个干净的符号,是一份对纯真年代的念想。书中的骆驼队、惠安馆,胡同里的井、闹市僻巷、草垛子……纷纷浮现脑海。还有小英子和小伙伴妞儿,和“我”朝夕相处的宋妈,以及最终因肺病去世的爸爸……仿佛就呈现在我身边。最后,爸爸的花儿落了,小英子的童年美梦,顿然破碎。
相比之下,虽然我的童年过得无忧无虑,但我却羡慕小英子的童年。她的童年是戏剧化的,却很真实、淳朴,那样的纯净、淡泊、温馨。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一曲骊歌尽述挥别童年时的心情。每个人的童年都是这样匆忙而逝吗?
当我合上书,房间里飘着一股淡淡的幽香,久久不散。小英子童年的喜怒哀乐,酸甜苦辣,每一种感觉都是那么细致动人,竟让我恍惚以为:这就是我的城南旧事,就是我的心灵童年。很暖很暖,足以滋养我阳光风雨的一生。
写《城南旧事》的时候,林海音已经40岁了,那些故事发生在三十余年前。
一个经历了战争、移居,种种动乱的中年人,写下的文字仍然充满童真。比如主人公英子的妈妈从福建来,讲不好北平话,“妈不会说‘买一斤猪肉不要太肥。’她说:‘买一斤租漏,不要太回’”。还有《冬阳·童年·骆驼队》,《城南旧事》的序言,小学时学过,作为选读课文放在语文书的最后面。里面有句话形容骆驼吃草,“那样丑的脸,那样长的牙,那样安静的态度”。其他人谁会对着骆驼的脸看呢?只有八九岁的小孩,才会从这个视角看骆驼,也才有这个耐心观察骆驼和感受骆驼。
《城南旧事》以北平为背景,写英子记忆里的、发生在这里的人和故事。老舍先生也写北平,笔下的北平人多是社会最底层,拉车的祥子、《我这一辈子》里的“臭脚巡”、《月牙儿》流落风尘的母女二人,等等,都是城市中做着最低贱贫苦工作的人。《城南旧事》里,英子家应该算得上当时的中等家庭了:雇得起女佣,吃得起零食,女孩子也一样上学读书。但就算是这样,英子记忆里的人,还是苦命人多。孩子被丢弃后疯了的秀贞、被迫学戏整天挨打挨骂的妞儿、女儿被卖掉儿子早早夭折的宋妈,面对生活的不幸,都毫无办法。
混乱的时代里,能一直好命,那是运气,然而大多数人都没有这样的运气。
英子小学六年级毕业那天,大家唱着《送别》分离,回到家,知道了父亲去世的消息。
“爸爸的花儿落了,我的童年也结束了”。
和生理年龄无关,一个人真正意义上从小孩子成长为大人,是从“失去”二字开始的。还是孩子的时候,吃饭睡觉、上学读书,该做的一切都有人安排好,自己只要按照安排去做。但是总有一天,一些重要的东西,人或事,会离自己而去,无法阻挡也无力改变。从此往后,不再有撒娇的权利和资格,要从被照顾的人转变为照顾他人的人,人生只能靠自己。
之后,英子就要磕磕绊绊长大了。而北平南城里,被凤仙花染红的指甲、最爱吃的八仙梅、挂着铃铛的骆驼队,还有那些出现在她生命里的、对她很重要却终究离开她的人们,它们留在记忆里,陪她渡过往后人生的艰难,陪她慢慢长大。
《城南旧事》是著名的女作家林海音对自己儿时居住过的老北京城南的思念而写下的回忆录。通过主人翁英子童稚的双眼,展现了人世间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
在《城南旧事》中,这些形形色色的人陪伴着英子度过了她难忘的童年……第一章是《冬阳童年骆驼队》,也是《城南旧事》的序言。叙述了英子在冬阳底下学骆驼咀嚼、问爸爸为什么要系铃铛、想为骆驼剪肚皮底下的绒毛,以及问妈妈春天骆驼去哪儿了这几件小事。当我读到天真的英子学骆驼咀嚼时,不禁笑了起来。多么可爱,多么天真的孩子啊!童年是最幸福、最无忧无虑的时光。
在这充满童真的时光中,每个人的做过傻事,连小英子都不除外。第二章叫《惠安馆》。英子遇见秀贞和妞儿,并帮助她们重逢,多么感人啊!第三章是《我们看海去》,讲了英子与“小偷”的故事。他是英子的知心朋友,小英子却在无意中出卖了他……这些章节都细腻生动的描绘了一个个性格鲜明的人物,表达了英子对童年的留恋以及对老北京城南的思念。
我们仿佛能听见她轻轻的叹息,以及对对时光流逝,童年的眷恋,物是人非的感伤。想要去抓住童年的时光,却只剩下回忆。那美好的时光悄悄地“溜”走,越走越远……
《城南旧事》是作者林海音的作品,讲的是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北京的故事,其中我感受最深的,就是《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英子小学毕业了,可他的爸爸生病了。六年前,爸爸曾经要英子好好用功,六年后代表同学领毕业证和致谢词。今天,她终于实现了。她多么希望爸爸能去参加她的毕业典礼啊!
一年级时,英子有早晨赖床的毛病,上学经常迟到。爸爸气极了,把她从床头打到床角,从床上打到床下;她哭,躲避,但最后还是坐着洋车去上学了。从那以后,英子每天早晨都是等待着校工开校门的学生之一。就这样一年年过去了,英子闯过一道道难关……可现在,没有了爸爸,她更要自已管自已,并且还要管弟弟和妺妹,她也不再是小孩子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面对困难,只有咬牙挺过去了,才会成长。不闯不练便永远无法长大。在我们的成长过程中,困难每时每刻都在,只有战胜困难,我们才会成长。纵观历史,有多少杰出的人物,无一不都是经过勤奋而走过来的。爱迪生是这样,高尔基也是这样,不胜枚举。
我是一个生活在吃穿无忧家庭中的孩子,原来我一点感觉都没有,只知道索要,要这要那,完全满足不了,就发脾气,甚至不吃饭……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恍然大悟,让我懂得了:不要等到失去了才觉得珍贵的道理。我现在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全家人都呵护的生活,全然不知如何珍惜,这多么的危险啊!从今以后,我要好好检讨自己,养成“吾一日三省自身”好习惯,以勤奋好学的强大推力,加速成长。
英子,虽然我们所处的环境不同,但读了你的故事,我也长大了!
《城南旧事》是著名女作家林海音的自传体小影,以其七岁到十三岁的一部长篇小说,也可视作她的代表作。它描写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北京城南一座四合院里,住着英子温暖和乐的一家。它透过主角英子童稚的双眼,向世人展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有一种不出来的天真,却道尽人世复杂的情感。
《城南旧事》曾被评选为亚洲周刊“二十世纪中文小说一百强”。八十年代还被搬上银幕,还获得了“中国电影金鸡奖”等多项大奖,感动了一代人。它满含着怀旧的基调,将其自身包含的多层次的情绪色彩,以一种自然的、不着痕迹的手段精细地表现出来。书中的一切都是那样有条不紊,缓缓的流水、缓缓的驼队、缓缓而过的人群、缓缓而逝的岁月……景、物、人、事情完美结合,似一首淡雅而含蓄的诗。
我看《城南旧事》,心头漾起一丝丝的温暖,因为已经很少看见这样精致的东西,因为她不刻意表达什么,只一幅场景一幅场景地从容描绘一个孩子眼中的老北京,就像生活在说它自己。那样地不疾不徐,温厚淳和,那样地纯净淡泊,弥久恒馨,那样地满是人间烟火味,却无半点追名逐利心。
《城南旧事》这本事经过主人公“英子”以20年代的北京作为背景,讲述了一个孩子稚嫩的眼里世界的悲欢离合。书中的每一个章节都给我这个新时代的少年带来了完全不一样的体会和感受。也在我这样的少年心里种下了淡淡的惆怅,和作者一齐回味那些以往的欢乐和伤悲,和作者一齐淡淡地惆怅。
书中的英子机灵可爱,对世事都充满了好奇心。有一点点细心机,有点善良,有点勇敢。有英子的细心机达成心愿后的窃喜、有因为战乱带来的离别而忧愁、有与一个“小偷”结下的真诚的友谊,还有应对“疯子”秀贞的同情与伤感。
让我最印象深刻的是英子与秀贞的情谊。秀贞是英子家附近“惠安馆”里寄住的一个“疯子”。大人们都不让英子接触到秀贞,可最终英子的好奇心却让她们俩成了好朋友。秀贞因为失去了她的孩子而悲痛过度,终日疯疯颠颠、自言自语。英子明白真相后却尽力帮忙她寻找孩子,最终最终找到了秀贞的孩子。可令英子震惊的是英子的好朋友妞儿竟然是“疯子”秀贞的孩子。看着妞儿与秀贞的重逢,作为读者的我,心间也一样澎湃起伏,为了苦难后的相聚,也为英子的付出而感动。同时更让我敬佩英子的勇气和她那颗善良而勇敢的心。
这种种经历在英子的沿途与她擦身而过,命运让他们与英子相交相叠。各式各样的人,各式各样的事,在英子的生命里交集。虽然故事里英子遇到了许多她看不懂的事,并在朦朦胧胧中给幼小的英子内心蒙上了一层复杂的色彩。但英子还是个孩子,她读不懂人间的疾苦,风雨过后,她依然用她的笑容和灿烂的心一路走下去。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每个人在阅读一篇书籍后都会独属自己的感悟,阅读安托万·德·圣·埃克苏佩里写的小王子后,心中感触颇多,让人忍不住吐露出来,是时候把自己阅读作品后的所思所想写出来了。我们从哪些角度来写小王子的读书笔记呢?以下是幼儿教师教育网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读小王子引发感想的心得体会”,欢迎阅读,希望您能够喜欢并分享!
等那一朵玫瑰的盛放,等那一段旅途的终点,等一首歌的落音,等一个故事的谢幕。
故事讲了小王子离开612星球,去到别的星球上的故事。他之后遇到了别的星球上的一些稀奇古怪的人,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一个星球上的是自以为全宇宙最富有的一个男人,他坐在自己的小办公室里面,没日没夜的数着星星,他说全宇宙的星星都是他的,所以他要好好管理他们,就必须得每天都这么数着。小王子不了解这么富有有什么意义,可是那个富有的人却觉得只要拥有了财富什么都可以做了。小王子唉声叹气的离开这个星球,留下了心中的一堆疑问。其实那个男人就像是我们生活中那些只懂得去拼命赚钱,而忽略了身边的美好景物的人。为什么要把星星当成钱财去占有呢?为什么不把它们当成美景去欣赏呢。占有不如去欣赏,这是一个道理,有人能读却不一定能够读懂。
每个人都有过童年,有过天真无邪的童心,但也许这些童心会一点点地被岁月的流逝侵蚀,大人也会在利益斗争的世界里,慢慢忘记自己曾经是一个小孩子,曾经拥有那么多烂漫的回忆。这时候他们就需要一本《小王子》,来唤醒他们心中沉睡已久的童年记忆。
第一次接触这本书是在高三的时候,薄薄的一本,不厚。那时,我觉得最幸福的时候就是回宿舍睡觉的时候,因为从一睁眼开始,学习的轮轴就开始运转,直到11点的夜自习结束,虽然我是个懒到不能再懒的渣渣,但在同学们紧张的学习氛围下,无法心安理得地各种玩耍,所以就吊着胆不安地玩耍(无奈脸)。我的同桌是个文艺女青年,从小到大看过无数本书,会读会念会作诗,总是比我们快那么一些。一次无意间她向我提起这本书,并从家里带来了这本书。我一下便被它的封面给吸引了,它不似那些晦涩难懂的书,可以说这是一本孩子也能看懂的书,但却是实实在在写给大人的一本书。我喜欢小王子,他拥有着孩子的那份纯真,或许我们曾经都拥有过,只是大部分的我们都忘了。现在的我依然喜欢这本书,闲暇时翻出来看看,还是觉得很不错,静静坐着,不消两小时便可看完。看着书中的小插画,念着书中的文字,小王子的形象片刻就在脑袋中鲜活起来。最近又拿出这本书翻看,和好友提起,得知小王子有部电影,立马翻出来看了一遍,画面很美,每一帧都像一幅画,配着清新的背景音,整个人都不禁随着小王子欢乐了起来,耳边依旧飘荡着他银铃般的笑声~
如果有人爱上一朵花,天上的星星有亿万颗,而这朵花只长在其中一颗上,这足以让他在仰望夜空时感到很快乐。
其实在很小的时候就知道《小王子》的存在,可惜一直未曾度过这本书,直到工作之后才真正去认真的读了一边,才发现这本书并非仅仅是儿童读物,不同年纪的人读了之后感悟不同。
小王子的寻找历程,何尝不是人生成长胡过程,人生路程何其漫长艰辛,随着岁月的推移,经历的事情越多,就会越来越患得患失,看到小王子那样的期待,我甚至不敢继续读下去,它的力量真的很强大。小王子自己眼中的世界,其实并非都是如他想的那么美好,当他真正明白属于他的世界就是那个自己的星球,他满足了,这也引起了很多在外地生存的人的共鸣。其实知足就好,可是如果我们不出去闯一闯,怎么会知道什么遗失的美好。怎么会珍惜自己亲人对自己无私的付出。
小王子教会我们感恩,教会我们忍辱,教会我什么是爱,这不仅仅是一个童话,更是成年人的一次洗礼。
终于有机会看到《小王子》这本书了,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了它;读完之后,我被它深深地打动了,并长时间沉浸在这本书中;
这本书主要讲小王子住在一个遥远的星球上,星球上有一朵玫瑰花,小王子是一个非常单纯、善良的小男孩,长着一头金黄色的头发,小王子养了一只狐狸,他有一朵玫瑰花。他为了追求生活的真善美,可以不顾自己宝贵的生命。他细心地爱护它的玫瑰花,让人们记起生活中爱和责任。
尽管这本书带有一些哀伤的色彩,但我仍然觉得很好看。读完这背书,让我明白友谊是必不可少的,它能使人忘却生活中的单调,让人生变得多姿多彩。
小王子游历星球的过程,很像我们变成大人的过程,从小王子的旅程可以发现一个秘密,我们不是随着年龄增长长成了大人,是被调教成大人的。每去到一个星球上,小王子都学习了一点成人世界的东西。
小王子的星球小到只能容纳小王子和玫瑰,小王子在他的星球上每天机械地重复着同样的事,除坏草,防止猴面包树把星球占满,或者一天看到44次日落。小王子,与”玫瑰”发生争吵后开始离开自己的星球去探险,他分别去了六个星球,遇见了不同星球上的人:国王、爱虚荣的人、酒鬼、商人、点灯人、地理学家,最后降临到地球上。
其实每个人都曾拥有自己的星球,星球上有自己的规则,有自己在乎的事情,有自己的乐趣,也有自己的无聊。于是小王子想找个新的地方生活,学点新东西,然而他经历了6颗星星都不满意。因为每颗星球上的大人都被小王子问住了,原来成年人的世界经不起推敲。每颗行星都具有一种成人世界催生出的人性。在小王子成长的过程中,他发现了被催生的人性:炫耀,虚荣,软弱,贪婪,麻木,无知。我们不是随着年龄长成了大人,而是被调教成了大人。
我们每个人都会面临成长,无论愿意与否,我们都会长大。只是在成长的过程中,我们不该丢了自我,去成为别人调教后的样子,我们要做我们自己。初心不改,方得始终。愿你我出走半生,归来仍是少年。
今天,我读了小王子这本书。
这个本书主要讲了:小王子从地球上来,然后去了6个星球旅行,在旅行中他遇到了各不相同的人,有:把别人当成臣民的国王;一个要别人崇拜的爱虚荣的人;一个想把自己以前是酒鬼的事忘掉;把星星占为己有的商人,还有一个奇怪的点灯人和一位地理学家。最后小王子回到了地球,又遇见了小狐狸,而且又驯养了它。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真正重要的迷人的东西是看不见的,是需要时间去经历去经营,只有你自己对某一样事物倾注了时间,才能得到独一无二的只属于你的收获,也才会真正明白如何去珍惜。
我喜欢这本书,更喜欢小王子,喜欢他的善良。
读《小王子》这本书让我有很深的感触,这本书包含了我的喜怒哀乐、兴叹悲哭。
小王子在自己的星球上遇到了一朵会说话的玫瑰,小王子爱着她、呵护着她。但是小王子想去更多他未知的星球闯荡一番,于是小王子悄悄地离开了。在路上,小王子遇到了各种各样的人,有国王、醉鬼、点灯人和卖星星的人,让他感到了忧伤,感到大人们的荒唐可笑、爱慕虚荣。后来小王子来到了地球上,遇到了一只没有被驯养的狐狸,并且驯养了它。又碰到了一条随时可以置人于死地的大蟒蛇,和他成了朋友。
最终他来到了撒哈拉大沙漠,遇上了一个因飞机坠落而无法回家的飞行员。小王子帮助飞行员找回了童年的回忆,从此他们成了无话不说的好伙伴。他们漫无目地的走着,小王子无时无刻不在想着他的玫瑰,以及他的故乡。终于有一天,小王子让大蟒蛇悄无生息的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当飞行员看到小王子的尸体时,他哭了,我也哭了。
小王子回到了自己的家乡,飞行员也把飞机修好了,虽然小王子不在了。但是飞行员坚信小王子还在自己身边,他相信当自己抬起头仰望天空时,小王子一定也在看着自己!
在我心中,我们就是天真的小王子,而大人们都是国王、醉鬼和点灯人。他们不了解我们,只会把自己的想法强加于人,我多希望大人们能像飞行员一样成为我们无话不说的好朋友啊!
《小王子》这本书中小狐狸说的一句话让我记忆时刻“你走了,我喜欢上了麦子的颜色!”这句话多么寒酸,可是这句话表达出了小狐狸感谢小王子对他的爱,我也要向小狐狸一样喜爱我的父母,不和他们计较,合他们合不来,不在他们面前大声话说,要他们买这买那,我们做为他们的孩子就是要听他们的话,而不是要他们像你的“仆人”一样为你做一辈子的“仆人”他们总有一天会老的,那你怎么办呢?你依靠谁呢?所以从小就要学会感恩,有一颗感恩的心。
当你看到书的名字是“小王子”,以为是一本幼稚的书,那你就大错特错了,其实,这本书是一本著名的小说,这本书是法国著名飞行员、作家圣埃克絮佩里写的书,圣埃克絮佩里他的盛名来源于这本《小王子》,他对这本《小王子》的要求非常严格,书中的插图原本是他请一位著名的画家画的,他对这位画家画的插图不满改为自己的创作,因此才成为了他的代表做。
《小王子》这本书中有很多的道理,如果你认真去看一定会发现。
高尔基先生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还能带给你许多重要好处。”《小王子》是一本富有想象的小说,它的每一句话都充满智慧的光芒。它让一代又一代的孩子在知识的海洋中自由的遨游,是孩子们最向往的未来。
《小王子》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位飞行员作为故事叙述者,讲述了小王子自己从星球出发前往地球的过程中,所经历的各种历险。
我从这本书中收获到了,小王子是个富有想象力的孩子,他能从“我”画的一只盒子,联想到一只小羊,小王子是一个充满好奇心的孩子。到别的星球上去访问时,每次看到一些奇怪的物或事都会,小王子也是一个富有责任心的孩子。为了更好地维持星的秩序,他定时清除一些对星球有害的猴面包树种子。我认为小王小更是一个天真可爱、纯洁、善良的孩子。
莎士比亚曾说过:“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因此我要多读书,读好书。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能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一样;所以我们要畅游在知识的海洋里,要与书为伴!
这几天,我看了一本很有趣的书,名叫《小王子》。我原以为这是讲述一个在宫廷里的,趾高气昂的男孩,可看过后才知道,其实不是我想的那样。
这本书讲述了“我”驾驶着飞机,飞过一片沙漠时,飞机引擎故障了,“我”迫降后,发现一个金发小男孩让“我”给他画一只绵羊,于是,“我”认识了小王子。
在跟小王子谈话时,“我”知道他是从另一个星球来的。小王子说,他那个星球一切东西都很小,连那个星球也非常小,一直朝前走,也走不了多远。他有一朵玫瑰花,这花儿非常骄傲,经常自夸。
小王子还说,猴面包树在他那个星球上是非常可怕的,因为猴面包树长得非常大,根扎得也很深,如果不把它的幼苗铲除,那它的根就会把行星给撑碎了。
其中,有一段故事,我印象深刻:第五颗星球,真是很奇特。它是所有星球中最小的,只容得下一盏灯和一个灯夫。
小王子无法理解,在一个没人居住的星球上,要灯和灯夫干什么?他对自己说;“这灯夫也许很可笑,但至少,他的工作还有点意义,而且充满诗意,既然充满诗意,那就是有益的工作。
经过跟灯夫的谈话,小王子知道了,这灯夫因为星球转得快,所以要不停地点灯和熄灯,没有一点休息的时间,在小王子离开时想:他是我唯一不觉得愚蠢的人,也许因为他是唯一一个不为自己忙碌的人吧!
我非常钦佩那个灯夫,在这种非常不公平的情况下,也不丢弃这份职位,如果换了我,早就一走了之了。
我推荐这本富有想象力的好书。
这是我第三次读小王子这本书,同学们你们肯定会说我太Old了!但是,我想告诉你们每本书都要细细的品味。这本书的精华要多问自己几个”为什么“。我认为这是一本名副其实的名著。
小王子是一位爱笑,爱刨根问底,会大方包涵别人,不懂大人。
我想告诉你们:只有用心去看才能看清事物的本质,光靠眼镜看是不行的。
这个神奇的故事永远使人难以忘记!夜晚你遥望星空,不由得想起:在一个我们不知道的地方,有一只不认识的小绵羊,它会不会吃了一朵我们没有见过的花儿呢?小王子、花儿、小绵羊和他们之间的故事。久久地印在我们的脑海里……大人们不能了解,因为那是孩子的事情。
只有用心去看才能看得真切。
————题记
那是一个小小的身影,黄色丝巾随风飘扬。他转过身来,那是一张童真的脸。
我靠在沙发上,一会儿笑,一会儿落泪。
这个影片讲了一个小女孩在城市生活,整天为了考上好学校学习,后来她和邻居一起体验生活。但有一天,老人病了,女孩踏上飞机,在城市寻找小王子。最终,她找到了小王子,让母亲也回归童真。
在影片中,大人们整天工作,只知道工作,学生把一整天的时间都排起来学习,有些都不知道“想象”是什么?
原来小女孩的未来也很可能是这样。但她看到了邻居————一位写《小王子》的老人。老人教她体会大自然,教她放风筝,教她爬树,教她用心感受生活。
我最喜欢狐狸。
狐狸在人们眼中,永远是狡猾的,可在这部电影中,它一步步地教了小王子许多。
它教给了小王子“驯养”。
《小王子》电影中说,“如果你要驯养一个人就要冒着掉眼泪的危险。”一旦你驯养了什么,就要对她负责,永远的负责。
驯养,就是建立关心,是对一个人一生的负责,是这世上独一无二的存在。小王子驯养了狐狸,彼此之间才更有了生命的意义,否则在小王子眼里,这只狐狸和世上其他千千万万只狐狸一样;在狐狸眼里,小王子也会和其他小王子一样了,没有特别。
爱情或友谊的精髓是自由选择的,无论是友谊还是爱情,狐狸并没有期待小王子能给她什么,她只是想要驯养的这种意义而已。
也许小王子离去,对狐狸只是一场梦,但狐狸发现的意义却永远留下了。它是想拥有那份世界对它的美妙意义。
其实我们也曾被许多生物驯养,就像小王子被他的玫瑰驯养了,我也被我妹妹驯养了,看到她开心我也开心。
我总是一心想护着妹妹:平常吃饭她和我抢鱼眼睛,我一次次地想着把鱼眼睛都吃完,不要给她留,可我又一次次情不自禁地给她留一两个,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下不了手,每次筷子都戳进去了,停在半空一会儿,又收回去了;她总是来打扰我,我想躲着她,又不由自主地接近她,不管她怎么踢我甚至咬我,我都举起手让她给我抱抱;每次她不好好吃饭,大人批评她时,我总想保护她,我总像及时雨般给她用汤拌饭,用勺子一口一口喂她吃;在她霸道地拿走我的东西时,我虽然生气,却舍不得打她,只是捏捏她的小脸……
就像小王了和他的玫瑰,玫瑰刚来时,小王子悉心照顾她,当她长成后,她说自己是这世界上唯一一朵玫瑰,小王子便更加呵护她,她后来变得得寸进尺,得了罩子要屏风,得了屏风要看日落……小王子不禁逃走,但一路上小王子还是一直在想念自己那朵玫瑰,在路过玫瑰园时,小王子便停下脚步哭泣。狐狸告诉过小王子,她不是一般的玫瑰,她是你特属的玫瑰;我想我妹也一样,她不是普通的小姑娘,她是我最亲爱的妹妹。
在影片中,人们都废寝忘食地工作着,他们不懂得“童心”是什么?作者说过:所有大人曾经都是小孩,虽然只有少数人记得。
现在,大人们都为了功名追逐着,他们都忘记了许多,都忘记了孩子们所需要的童年,只想着怎样把孩子养成“有用”的人。大人们要知道,孩子之所以叫孩子,是因为他们有一颗童心,大人们教孩子做各种学习,实际上不是有利于他们,而是害了一个孩子的童年。
在我们班有一个不玩耍的人,她整天学习,周末就是学习班,有时间就是复习,她早已成了一个书呆子,只会读书的书呆子是不好的,因为她成了书呆子,没有怎么感受童年,更没有用心感受生活。
读了小王子,我认为每个人都要用心感受生活,找到生活的意义,要好好感受清风的滋味,感受运动的乐趣,感受玩耍的乐趣,恶作剧的窃喜。我们要用心去看一些事物,因为真正美好的东西是我们用肉眼看不见的。
放假时我就买了《小王子》这本书,一直没来得及看。这两天其他书都看完了就拿起了《小王子》,读完后我就陷入了沉思之中。
小王子是一个非常单纯、善良的男孩子,他为了追求生活的真善美,可以不顾自己宝贵的生命。每个人都与自己认为重要的事,在大人们看来重要的事就是上班、去旅游……但是,对于小王子来说,重要的事就是照顾好他的玫瑰花,清理猴面包树的幼苗,打扫小火山洞口,照顾好每个生命。
我为小王子的纯真、善良感到高兴,现在的人们已被其他的东西蒙蔽了双眼。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许多人都不知道的道理:本质的东西是用眼睛看不到的东西,只有用心才能看得清楚。
人生与追求因读书而有根据。阅读完昆虫记后,我们会对自己是否喜欢这部作品产生决断,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用文字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在读了昆虫记后,您自己有什么感想呢?幼儿教师教育网特意收集和整理了亲子共读昆虫记心得体会,欢迎大家阅读收藏,分享给身边的人!
《昆虫记》是着名的科学家法布尔的作品,第一次看到这本书的时候我就被它深深的迷住了。
看完这本书之后,我明白了青竹峰的巢住在潮湿的泥土下;螳螂的天敌是个头最小的蚂蚁;狼蛛在蜘蛛中毒性最大的,人们被它咬后会失去知觉,小动物被它咬后就会立即死去等,还有好多我没听过名字的昆虫。
法布尔总是珍惜每一个生命,哪怕是很微小的生命,他也从不杀死它们。昆虫和我们人类一样,也会有自我可爱的小宝宝,它也有自我的家,各有各的本领,只但是它们不会说话。
昆虫的世界真奇妙啊!在我没读这本书之前,我不明白管虫还会穿“衣服”,不明白松蛾虫会预测天气,也不明白小蜘蛛会用丝线“飞”到各个地方。此刻我全明白了。有些动物的思维方式甚至比人类还高,例如赤条蜂给卵留食物时,是把毛毛虫弄得不能动,失去知觉,而不是杀死毛毛虫,这样的话,就能够给食物“免费”保鲜。又如舍腰锋给卵捕蜘蛛时,是只捕小的,这样每只就能够使小虫只要一顿就可吃完,每顿就可吃到新鲜的,怎样样?动物们够聪明吧!
作者之所以能写出这些都是因为他仔细观察,而我,则是一个不太会观察生活的人,因此,老师叫我写作文时候,我总想不到题材。但是有一次例外,一次去上课的路上,我发现了一队蚂蚁正在搬食物,经过观察我发现,蚂蚁是先把食物切成小块,然后顶在头上,搬回窝里,然后原路回到,再搬。这次我虽然仔细观察了,但这是对我感兴趣的事。此刻我明白了:不能只对我们感兴趣的事仔细观察,就应对周围的所有的事仔细观察,才能做到无处不文章。瞧,小小的昆虫也蕴含着大学问呢!
生活是写作的源泉,只有仔细观察周围的`一切,才能了解世界的奇妙。这是我读完《昆虫记》后,深刻体会到的。
近几天,我读了法国著名作家法布尔的《昆虫记》。我深深地被这本书吸引。它用生动有趣的语言描述了数百种昆虫的生活习性,让我细致地了解了昆虫。法布尔为我开启了昆虫世界的大门。
以前我并不喜欢昆虫。看完这本书后,我觉得昆虫有时侯也很有趣,很勤劳。如果没有蜜蜂,我们就不能吃到蜂蜜;如果没有蚂蚁,人们就很难体会到团结的魅力;如果没有蝴蝶,大自然就不会有那么多美丽的花朵……昆虫也像人一样有丰富的感情,它既有丑恶的一面,也有善良的一面。
比如,蝉是一种自食其力的昆虫,也是大自然的歌唱家,它在夏天为我们带来高昂的歌声,但人们并不十分喜欢它,因为它的声音太吵。蚂蚁是一种勤劳的昆虫,它有史以来都被人们看作为勤劳和团结的象征,但法布尔却发现,蚂蚁有时却十分贪婪和凶悍,它会将蝉辛辛苦苦觅得的食物洗劫一空。┅┅
看完这本书,使我懂得了看问题不能光听别人如何讲,而要自己去观察、思索、实践、探究,从而寻找正确的答案,而且观察事物要从不同的角度去观察,要一分为二的去研究和思考问题。
《昆虫记》不仅让了解了昆虫,改变了过去对有些昆虫不正确的看法,它还教我懂得了许多道理,学会了如何去观察事我物和研究问题。《昆虫记》可真是一本难得的好书。
最近我看完了一本很好看的书——《昆虫记》,在这本书里面,作者使用了拟人的方法写了五花八门的昆虫的生活、奇特的习性、什么性格、什么特点,还有它们的奇怪的外号,及为什么会叫这种外号,比如说:蝉的外号是“自由的歌者”;看起来好看的螳螂的外号居然是“天生的杀人狂”;没“变身”的毛毛虫是“列队虫和气象台”;可怕的黑腹狼蛛是“闪电毒手”……
读完《昆虫记》这本书,不知怎么的它就吸引了我。这是一本科普书,作者用朴实的文字,清新自然;幽默的叙述,惹人捧腹……人性化的虫子们翩然登场,多么奇异、有趣的故事啊!法布尔的《昆虫记》,让我没有梦幻感,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不时让我感觉到我的周围,有虫子气味的存在,仿佛置身于现场一样,许多昆虫的身影,及它们嚣张的鸣叫,一下子聚拢过来,我屏住呼吸,然后,凭它们穿透了我心灵,让我陶醉在昆虫的世界。这本书还让我懂得了昆虫跟我们人类在生与死,劳动与掠夺等许多问题上都有着惊人的相似。这本书不是作家创造出来的世界,它不同于小说,它们是最基本的事实,是实实在在的描写昆虫的生活,细致入微的观察并描写,有许多是有科学依据的。
作者的精神我很受启发,我们在生活中要学会仔细观察,不但对自己有兴趣的事细心观察,还要对周围的事细心观察,多思考;我们还应该有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对自己感兴趣的事情应该有始有终的去把它做好,相信自己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潜能。
最近我看了一本科普书叫《昆虫记》。以前,我只知道这本书叫《昆虫记》,但不知道里面的内容。现在知道这本书里详细地介绍了各种昆虫的外表特征、生活习性和独特的本领。它是由法国著名昆虫学家法布尔花费三十年时间写的一本著作,也是一部科学百科。
《昆虫记》书中讲述了丰富多彩的昆虫世界。它们是可爱的“小精灵”,生长在草丛中,跳跃在粗壮的树枝上,自由自在地飞翔在五颜六色的花海中。“树木歌唱者”蝉、“草丛冷漠杀手”螳螂、勤劳的隧峰、美丽的大孔雀蝶、小心翼翼的“歌唱者”蟋蟀、追逐阳光的蝗虫……那机灵的脚、美妙的歌声、美丽的大翅膀,实在让人羡慕。人性化的虫子们跃然纸上,多么生动,多么有趣!
读了这本书后,我学到了很多有关的昆虫知识。明白蟋蟀是怎样建“房子”的;美丽的大孔雀蝶是怎样用气味识别对方的;松毛虫排着队兜圈子可真有意思;贼甲虫不靠自己的劳动来寻找食物,只会用卑鄙的手段来获取别人辛辛苦苦找到的食物,不劳而获的贼甲虫真是太可恶了!还有屎壳郎推粪球时的不懈努力,想尽办法渡过难关的精神,实在让人佩服!
书中还让我感受到了大自然的神奇,昆虫世界的奥秘。松蛾虫会预测天气,小蜘蛛会用丝线飞到各个地方。令人深恶痛绝的苍蝇居然是大自然的功臣,特别是一种叫“绿蝇”的,它们总是以最快的速度,让死尸呆过的地方产生新的生命,使我们的土壤更肥沃,从而形成新一轮的良性循环。这使我明白每种昆虫都有自己的使命,都是生命链上不可或缺的。无论是大的还是小的,丑的还是俊的,但它们都是可爱的,都值得我们去保护。我们要热爱自然,尊重生命。
书中的昆虫活灵活现,生动有趣,是作者细致入微观察、记录、反复实验的结果。当我看到他不顾危险捕捉黄蜂的情境,真为他捏一把汗。看到他一次次实验失败,收集相关数据,分析原因,转身又进行下一次实验时,真为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所感动。
《昆虫记》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书中所蕴含的知识无穷无尽。我也要像法布尔一样踏踏实实,细致认真地做好每一件事,永不放弃!
昆虫记中的蝉并不是像寓言故事中一样,它呆是夏天边喝边“唱歌”的。实际上那并不是唱歌,而是腹部发出的声音。其实,蝉是很勤劳的。
七月时节,当我们这里的昆虫口干难耐时,蝉却不必为此苦恼。只要它用自己尖如锥子的嘴巴钻进树皮,将吸管似的嘴插进孔里,就可以喝个饱了。可是不久,邻近很多口喝的昆虫,立刻发现了蝉的井里流出的汁液,跑去舔食。这些昆虫大都是黄蜂、苍蝇、蛆蜕、玫瑰虫等,而其中最多最可恶的却是蚂蚁。它们把主人赶走,抢占它的井,等它喝光井里面的法液后,然后又去劫掠下一个井。真正的事实与寓言完全相反,辛苦的劳动者的却是蟑。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小偷不只是乞讨,有时还抢劫,这不是像昆虫记中的蚂蚁一样吗:这些被害者就等于十分勤劳的蟑。还有些贪官,他们贪污老百姓的钱,这不是连蚂蚁都不如吗?
现在,我们大家都做一个勤劳、善良的人吧!
《昆虫记》是法国文学家法布尔的一部不朽的著作,他用了人生大部分时间来观察昆虫,更写出了十卷观察后的感言,世界怎能不为之轰动?《昆虫记》不仅是一篇文学巨作,还是一部昆虫科学百科呢!法布尔用他一生大量的时间观察千奇百怪的昆虫,收获非同小可,他利用智慧观察到了昆虫们的所有习性,并且不断思考,必要时总会将昆虫带到家里养,以便观察更方便。其实,这篇文章还赞颂了动物生命的宏伟——世界上无处不在的就是生命,往往一些微小的生命容易被忽略,人类虽然在生物链的顶端,可我们却不知道如果没有了这些微小的生命这个世界到底会有怎样的变化,这些小生命就是法布尔所赞美的——昆虫,他们是食物链中不可缺少的一环,它们对我们来说万般重要,它们的生命也应该得到尊重。整本书很多处都用了拟人句,形象生动地使这些动物变得更加可爱。
整本书介绍了不同昆虫的不同习性和各自捕捉猎物的方法,勤劳的蜜蜂,愚笨的毛虫,漂亮的蛾,可怕的蜘蛛,它们可称得上是这本书的主人公。其中,我对《狼蛛》这一篇最感兴趣,每个动物都会有自己的“杀手锏”,狼蛛的“杀手锏”则是它的两颗毒牙,十分凶猛,可以立刻致它的猎物于死地。狼蛛的腹部长着黑色的绒毛和褐色的条纹,腿部有一圈圈灰色和白色的斑纹,长着四只可怕的眼睛,最喜欢住在长着百里香的干燥沙地上,每天都会吃新鲜的食物,它杀敌的方法就是扑在敌人身上,将毒牙刺入敌人致命的地方才能将它彻底杀死,成为自己丰盛的晚餐。
看了《昆虫记》,我才发现昆虫的世界也是如此丰富多彩,在昆虫的身上其实也能看到人类的身影,尽管他们不会像人类一样用言语表达,但它们的每一个动作定有它的深刻含义。以前,我总是为了自己的快乐,频频杀伤小昆虫们,根本不顾它们的感受,看了这本书,我才后悔到了自己的错误,动物的生命同样也应当得到尊重,不应该做无谓的杀害,如果站在它们的角度上去考虑,它们是多么得痛苦,它们得多么憎恨我呀!今后,我一定不会如此做了,要保护它们,使它们不收到无谓的伤害。
法布尔的坚持不懈使我很敬佩他,因为他不怕困难,不论是炎炎夏日,还是寒冷的冬天,他都要捉到活着的昆虫来观察,这一点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我一定要向法布尔那样,努力、坚持不懈,我们的成绩一定会更好的!
生活是写作的源泉,仔细观察周围的一切,才能世界的奇妙。这是读完《昆虫记》后,我体会到的。
法布尔是法国一位著名的昆虫学家。他从小热爱观察昆虫的生活习性,长大后成为了一名昆虫学家,并出版了《法布尔昆虫记》这套书。
刚开始读的时候,我似乎对这套书并不感兴趣,但我静下心来用心去读,才知识这套书里隐藏着许多知识。读了这本书,让我了解了许多昆虫的名字以及它们要狩猎的昆虫。比如节腹泥蜂,它是用毒针来捕猎象鼻虫的。虽然象鼻虫的外壳非常坚硬,但只要节腹泥蜂在它胸前刺上一两针,它便一动不动,于是便成了节腹泥蜂幼虫的食物。
还有一种昆虫叫粪金龟,草原上的牛羊只要一拉粪,粪金龟们便争先恐后地爬出洞,向粪便凑去。只见粪金龟们镰刀似的前腿开始制作大粪球,不一会儿一个圆圆的大粪球便做好了。然后它们把粪球推到洞里,便开始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所以大家称它们为“大自然的清道夫。”
同学们,大自然中隐藏着许多知识,只要我们留心观察,一定会有更多的发现。
暑假里,我除了睡睡觉,写写作业之外,偶尔看几本好书充实一下空闲的时间,让我印象最深刻的一本好书是《法布尔昆虫记》,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启发。
在法国有一位非常著名的昆虫学家叫法布尔,他不怕严寒酷暑,日日夜夜的研究昆虫,即使昆虫有危害力他也不放弃,直到研究成功。现在的孩子们没有经历很艰苦的生活,但我们要获得成功就要学习他这种不怕困难的精神。
他7岁的时候就开始观察昆虫,有时观察到很晚才回家,爸爸总是批评他。 15 岁那年被阿维翁市的师范学院录取。他立志要做昆虫学家时不足 19 岁。在 1879 年 3 月时编写了第 1 卷,接着又编写了其余九本名叫——《法布尔昆虫记》的书,书中共描写了 15 种可爱的小生灵,又给它们起了绰号,但那绰号可是不错的绰号呀,比如聪明的猎人——节腹泥蜂、手术专家——砂泥蜂等等。除此之外还描写了它们的生活习性。
这本书我懂得了不管是什么困难都要去想办法克服,如果没有看这本书,我遇到困难就会马上退缩,可是现在我不会了,我会坚持到底。
都说读书有益,确实如此,一本好书如一面镜子,能折射一个人心灵。现在的我们时间还很充足,可以多看书,让自己变得充实、博学。
前几天,我读完了《昆虫记》这本书。我特别喜欢这本书,因为它可以让我进一步的了解昆虫,是一个扩展延伸知识面的过程。
这本书里有许许多多的昆虫。如:草丛里的歌唱家蟋蟀、俗称园丁的金步甲、不怀好意的蝎子……这些昆虫都独具一别,有善的一面,也有恶的一面,现在就让我们去了解一下它们吧。
被人们称做园丁的金步甲,看上去就特别残忍。他们不仅吃昆虫,竟然还吃自己的同类!它们互相残杀,直到弱的一方置于死地,赢的一方便吃掉对方,真是惨不忍睹啊!
草丛里的歌唱家蟋蟀隐藏在朝阳斜坡上的草丛中,他们白天很少露身,直到晚上亮起灯光后,他们便用触角碰撞产生声音,从而听到“支支支”的声音。
除了我介绍的这几种昆虫,书中还有许多昆虫。有的可爱活泼,有的奸诈贪婪,有的身强力壮,有的胆小怕事,有的作恶多端,有的霸气无穷,有的威风凛凛,有的体弱多病……希望大家也能读一读,了解更多的昆虫知识。
读后感就是读书笔记,它是阅读一个作品后的心得体会。我想您对安托万·德·圣·埃克苏佩里写的小王子,已经有了属于自己的读后心得,为了充分回味这个作品,就可以好好写一篇读后感。写小王子的读后感,该从哪些方面着手呢?下面是幼儿教师教育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小王子课外童话书籍的心得体会”,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飞行员也曾是个会画蟒蛇的孩子,可随着时间的推移,即使蟒蛇肚子里的大象再壮硕,也不再为他所在意,他渐渐忘记最初透明的心灵,同“大人们”一般,越简单的东西,反而越看不清了。
与此同时,小王子开始了他的旅行。六个小行星,存在着六种人,他们看似迥异,各忙各的事,实则都活在自己的世界里,生活一成不变。
小王子遇到了骄傲的国王,他没有使人臣服的本事,却依旧整天挺直身板,不仅让我感叹权利的空虚与沉重;比起国王,那个爱慕虚荣的人似乎更圆滑了些,他懂得获取与给予的一丝关系,仅仅是一丝罢了。等碰到无所事事的酒鬼,我与小王子同样困惑,酒鬼用错误来惩罚错误,欲以此忘记错误,却不能走出恶性循环,这是什么道理呢?
至于生意人、点灯人和地理学家,我多少还是可以理解的,他们陷入了所谓的正经事中,忙得不可开交,可每一天每个小时,重复着几乎无改变的工作,他们得到了什么呢?无外乎是完成使命后的机械满足感。这些人失去了热情,甚至讨厌职业,却“忠于职守”,也许他们还是有作用的,毕竟社会需要各种角色的混合,可意义就谈不上了,因为他们的眼界就仅限于自己的星球了,从未花时间去了解所做之事,没有心思迈出新的一步。
《小王子》作为一本经典童话故事,讲述了一个瑰丽奇幻,但又略带悲伤的故事:一位来自遥远小星球的小王子,因为和一朵花闹别扭,同时也怀着想要了解外面世界渴望,离开自己星球去旅行,与一位来自地球的飞行员成了好朋友,最后舍弃肉身以死亡的方式回归家乡。
这本书完美的融合了儿童世界的童真以及成人世界的深刻道理,是一本老少皆宜的童话,不同年龄段的人阅读这本书,都会有一些收获。
这已经不是我第一次看这本书了,但这一次看这本书,却读出了和之前不同的感觉。第一次看书是在两年之前。和现在相比,那时的我,认为这本书实际上就是一本童话,其中的道理也没有读懂几个;现在在读这本书,忽然才发现,现在的我某些方面就像书中那些大人一样,回头再看小王子的问题却有些不理解了。是我已经长大了吗?现在回过头来才发现,原来保持一颗童心是很重要的,这样你就不会失去人生的目标。“最重要的东西是眼睛无法看到的,只有用心才能看到。”或许,这就是童真的定义吧。
曹文轩先生曾说这样一句话:“一本好书,就是一轮太阳;灿烂千阳,照耀我们成长。”这一句话,主要就是说,我们要读好书 ,知识就会广阔,自身的修养也能提高读书人的和不读书人就不一样,这从气质上便可看出。《小王子》一书是法国作家圣·埃克苏佩里1943年完成的作品。主要写了这本书的叙述者是个飞行员,一开始告诉大家他曾经梦想当一名画家,并且曾给大人看过自己的作品大人却奉劝他学物理、数学之类有用的知识。然后,讲了六年前他因飞机故障迫降在撒哈拉大沙漠遇见小王子的事。神秘的小王子来自被称作B-612号的小行星。小王子的全部生活的中心就是那只玫瑰花他以一种狂热的赞美心情住着她的开放。可是不久,他就看透了:爱虚荣、爱美丽、骄傲而且还喜欢说谎。于是,他就离开了这个星球。故事就这样的开始了。
要问我小王子象征什么,我会说:“小王子象征着希望、爱、天真无暇和埋没在每个人心底的孩子般的灵慧。”
最令我感兴趣的是开头。开始,叙述者说,小时候他曾经梦想是当一位画家,还蛮怀欣喜的给家长看他的作品一号:大家都以为是一顶帽子,其实是蟒蛇把大象吞掉。他不服气,就给大家看了他的作品二号:这是后来我给他画出来的最好的一副画像。哈哈,你是否也觉得很有趣呢?
在小王子的内心世界里,没有贫穷之分,没有利益的诱惑,更没有仇恨。这才是他吸引人的一个地方,世界上,也能不能出现这样的人类呢?希望大家有时间也可以去读!
《小王子》这本书中小狐狸说的一句话让我记忆时刻“你走了,我喜欢上了麦子的颜色!”这句话多么寒酸,可是这句话表达出了小狐狸感谢小王子对他的爱,我也要向小狐狸一样喜爱我的父母,不和他们计较,合他们合不来,不在他们面前大声话说,要他们买这买那,我们做为他们的孩子就是要听他们的话,而不是要他们像你的“仆人”一样为你做一辈子的“仆人”他们总有一天会老的,那你怎么办呢?你依靠谁呢?所以从小就要学会感恩,有一颗感恩的心。
当你看到书的名字是“小王子”,以为是一本幼稚的书,那你就大错特错了,其实,这本书是一本著名的小说,这本书是法国著名飞行员、作家圣埃克絮佩里写的书,圣埃克絮佩里他的盛名来源于这本《小王子》,他对这本《小王子》的要求非常严格,书中的插图原本是他请一位著名的画家画的,他对这位画家画的插图不满改为自己的创作,因此才成为了他的代表做。
《小王子》这本书中有很多的道理,如果你认真去看一定会发现。
大家有没有读过《小王子》这本书,它是由法国作者安东尼·德·圣·埃克苏佩里创作的著名童话书,这本书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
“我”因飞机故障被迫降落在荒无人烟的撒哈拉沙漠上,这时突然出现了一个神秘的小男孩,而他正是小王子,小王子居住在一个叫做B612的小行星,这颗行星只有一个房间那么大,小王子对生活抱着认真的态度,他勤劳的打扫火山口,拔着猴面包树的幼苗,然而小王子是孤独的,在他心情低落的时候,他会提着椅子,追着太阳看日落,幸运的是一朵玫瑰花进入了她的生活,玫瑰花是一朵美丽且骄傲的花,他爱忧伤的小王子,小王子也真诚的爱着玫瑰花,可是有一天,玫瑰花和小王子发生了矛盾,使小王子对爱产生了怀疑,于是他丢下了玫瑰花,在各星球间游历,小王子在旅行中接触着许多新的人物,比如为了忘记醉酒的惭愧而喝酒的酒鬼,霸道的国王,爱慕虚荣的人等等,后来小王子来到地球,遇见了狐狸,知道了驯养的含义,认识到自己的玫瑰花是独一无二的,是他驯养了她,浇灌了她,在不能回去的日子里,小王子日夜思念着玫瑰花,后来有一天,他以一种特殊的方式离开了地球一一用毒液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也许倒下的只是小王子的肉体,小王子的灵魂已经回到了自己的星球,小王子的故事深深的打动了我,为了对花负责,他宁愿去死,小王子是一个多么善良的人哪。
我怀着高兴的心情,读了《小王子》,让我受益匪浅。
《小王子》这全书让我明白了:父母确实能给孩子留下巨大的财富,但是一个从不摘苹果的人却拥有吃不完的苹果,多数时候是一种悲剧和灾难。所以比尔·盖茨和沃伦·巴菲特就不愿给子女留下过多的金钱,因为没有经过“辛苦赚钱”过程的历练,巨额财富不是帮助而是祸害。
老子说:“不言之教,无为之益,天下希及之。”什么是不言之教?父母读书,孩子自然爱上读书,这就是“不言之教”。什么是“无为之益”?比尔·盖茨不给子女留一分钱就是“无为之交加”。身教重于言教。父母爱学习,不断地充实自己,提升自己,在耳濡目染之下,我们各方面的素质才能不断提升。
《小王子》告诉了我们,我们要一直保持童心,并不断努力,自食其力。
微笑着看完小王子的故事,心中还荡漾着温暖的涟漪,最纯洁的是孩子们的心,最真实的也是孩子们的心。
小王子离开他的星球和他的花儿,走过那么多的星球,认识了那么多朋友,他见识了贪婪,自私,虚荣……但他始终保持着一颗孩子的心灵,她稚嫩,倔强。无邪,善良的笑容留在了每一个角落,他告诉了我们,心灵可以洞察一切,爱与美。
他是“小孩子”,不会理解“大人”们用金钱用价值来衡量世界,他和所有有童心的孩子一样,心中有一个干净而明朗新奇而有想象力的世界。可爱的小王子,为了“我”这个朋友不会面对毒蛇的危险,而选择毒蛇的痛苦,最终连身躯也没有留下。
的确,在孩子和大人眼里,同样的世界是两样的,而我们却要呼喊孩子们那份纯真,小王子他有传达快乐与爱的天分。摈弃一切的复杂,只去享受小王子给我们温馨的感动。
想想看,小王子或许在看着日落了吧,当你看到星星的时候,小王子在对着你笑。
这个暑假,我读了由法国作家安东尼?德?圣埃克絮佩里写的,法国儿童文学短篇童话——《小王子》。
《小王子》这本书主要讲:太空中一个小星球的王子和他的一朵玫瑰花闹了别扭,便赌气离开星球去旅行。他去了好几个星球,最后来到了地球。
在地球上,小王子落在了沙漠里,没见到人,他见到了一只狐狸,并驯养了狐狸,和狐狸建立了深厚的感情,他学会了爱,此时他明白了自己星球上的玫瑰花和自己闹了别扭也是因为它想得到自己的爱。在和狐狸分别时,狐狸告诉小王子:“本质的东西是用眼睛看不见的,只能用心去看。”
在那一刻,我想,我和小王子的感受应该是相同的,我们都记住了,明白了,这就是爱的真谛。或许,人生就像一条路,这条路不可能永远平坦,没有坎坷,总会有些分岔路让我们选择,总会有些挡路的东西,或一些阻止我们前进的陷阱,但有时,认识一些人,经历一些事,就会明白一些刻骨铭心的道理,可能正因如此未来的路就会平坦许多,就像小王子一样,那只狐狸告诉了他,也告诉了我们:世界那么大,他是那么平凡,但却是唯一的,独一无二的,因为这种关系,付出,负责,才会为对方带来幸福,自己也会幸福……
读完《小王子》后,每到晚上我总会情不自禁抬起头,望着天空中一颗两颗闪烁着光芒的星星,便想起小王子说的:“夜里,你要抬头望着满天的星星,我的那颗实在太小了,我都没法指给你看它在哪儿。那样倒也好,我的星星,对你来说就是满天星星中的一颗,所以,你会爱这满天的星星……所有的星星都是你的朋友。”
《小王子》教我懂得了什么才是爱的真谛。
一个幼稚的孩子,他看到了最真实的世界。想知道这个孩子是谁吗,那就请翻开《小王子》,在里面你将会看到一个天真的"王子"。
这个故事对于在科技发达的现代你来说,可能显得十分幼稚。但这却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故事是从主人公和小王子相遇开始的,小王子给主人公讲述了他眼中的世界,他说:"大人都好奇怪,为什么总是去做那些没什么用的东西呢?"在我看来,这句话说的很好,因为现在很多的人都抛弃了心灵的美好而去追求物质上的美好。
如果可以的话,我宁愿做一个心灵美好的小孩,Because我认为心灵美早已胜过物质上的满足。
在这本书中你会遇见形形色色的人,他们各自代表了一类成年人。心灵美远胜于物质,这本书从头到尾几乎都贯穿了这一个概念。
但愿我们都能少一些虚伪,多一些真实;少一些浮华,多一些朴实;少一些责备,多一些理解。
在我去年的生日那天,妈妈送给我一份很有好处的生日礼物,是一本名叫《小王子》的童话书,妈妈对我说:“孩子,妈妈期望你能像小王子一样,永远有一颗纯净的心。”
读了这本《小王子》书后,我最后明白什么叫纯净的心灵了。
小王子深探地爱着他的玫瑰花,为丁不让花儿被羊吃掉,他还请了飞行员给羊画了只口罩。对他来说,他的玫瑰和地球上的所有玫瑰都不一样,如果花儿没了,就好像所有的星球都失去了光芒。这是多么真挚的感眚呀!还有那只狐狸,即使小王子离开它了,他也永远记得那麦子一样的颜色。
我此刻明白了,原先大人们也会做过一些蠢事,大人们也不必须都对,我们小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要持续一颗纯净的心灵,才能找到我们梦想追求到的一件事物。
《小王子》,我喜欢!
生命这种东西,是奇妙的,你绝对看不透,它的外表是否美丽或者丑陋,这并不代表什么,只有内涵所发出的潜质美才是最真实而又美丽的,无论是房子、星星还是什么,都是因为某个看不见的东西而美丽,的确是如此,这种东西你绝对看不透,你也不用去看透,只有这才是最纯粹的感受。
寒假期间的空闲日子里,在满天飞雪的冬日里,我坐在温暖的家中再一次重温了《小王子》。第二次的阅读让我更进一步的走进了小王子的世界,在许许多多的角色中最让我感动的还是那只小狐狸。它请求小王子驯养它,当小王子照顾和驯养了小狐狸之后,一切金色的东西,在小狐狸眼里都有了特别的意义,只是因为小王子有着金色的头发。当我们爱一个人的时候,和他相关的一切,在我们眼里都会有非同一般的含义。所以,小狐狸的爱让我感动。
还有,小王子和玫瑰花的故事也让我深有感触。小王子深爱着玫瑰花,玫瑰花也深爱着小王子。可惜,小王子赌气离开了他的星球,也离开了那朵他曾爱过的玫瑰。但是,小狐狸的话唤醒了小王子心底里对玫瑰花的思念,小王子看到无数朵娇艳的玫瑰花时,心里却只想着自己的那朵玫瑰花,对他来说,那朵玫瑰花永远是独一无二的美好,只因为那是他爱过的玫瑰花。
再一次读《小王子》,被这种看待世界的态度感动,他和我们一样多么天真,多么纯洁。时光流逝,童年远去,我们也将渐渐长大,岁月会带走许许多多的记忆,也会渐渐消蚀心底里曾经拥有的那份童稚。
小王子这本书,诉说了一个个反映社会的故事,书中每一个人物都是现代人在社会中的现象,比如那个大商人,当小王子问他你买那么多星星做什么时,商人说:赚钱啊,然后把星星卖掉赚更多的钱。人们只想着如何赚钱,却从没想过要用这些赚来的钱做什么那么,赚这些钱又有什么意义呢?
小王子的故事,表面上是一个童话,但当你透彻的去理解这本书后,你会明白,这其实是一个悲伤的故事,向我们倾诉了社会的繁复,同时也告诉了我们珍惜一切你身边的东西。和生命一样,这本书本来就是因为某些看不见的东西而美妙,我不能去解读它,因为任凭我们怎么解读都是苍白而无力的,比起这样,倒不如试着去读读这本书,去走进小王子的世界,你会感悟到这其中的真谛。
今天,我给大家带来一本书,名字叫《小王子》。这本书里讲了,小王子与他最爱的花闹了别扭,离开了自己的星球,独自踏上了新的旅行。他去了6个地方:
第一个星球上有一个国王,他喜欢命令别人,一会让小王子打哈欠,一会让小王子坐下。
第二个星球上,有一个爱虚荣的人,只要你鼓掌,他就会拿下帽子鞠一躬,再把帽子放回去。
第三个星球上的人爱喝酒。
第四个星球上的人是做生意的,他要拥有所有的星星。
第五个星球上的人负责点灯,因为他的星球转的太快,一分钟必须点一次灯或熄灭一次。
最后一个星球是地球,那里有小王子从没见过的沙漠、蛇以及等等。
如果你去非洲,你在星星下面等一会,一个小男孩走了过来,你问他问题,他不回答,那你就可以确定他是小王子。长达以后我也要环游世界,认识更多的朋友,见识更多的事物。
我们今天来谈谈一本书,那就是《小王子》。我先不说我有多么喜爱它,我先说说我的表现:我在一天之内把那本书读完了;到现在为止,我整整读了那本书四遍。你们肯定会觉得吃惊。但是我敢肯定,当你读完那本书是你也会读四遍。
这本书作者是飞行员作家(法)圣·埃克苏佩里写的。他的职业就是飞行员,生于1900年6月29日法国里昂。对于作者我就不介绍了。
这本书是关于一个飞行员坠机在撒哈拉大沙漠。在那里,他认识了小王子。飞行员和小王子的这几天,飞行员知道了一些关于小王子的故事。
这本书是关于孩子的。作者在献辞里写道:“献给莱昂·韦尔特,请孩子们原谅,我把这本书献给了一个大人。我这样做有三个重要的理由,其一是:这个大人是我在人世间最好的朋友;其二是:这个大人居住在法国,在那里他饥寒交迫,急需得到安慰;其三是:这个大人什么都能明白,就连那些写给孩子们的书他都能看懂。
如果这些理由仍嫌不足的话,那么我愿把这本书献给长大成人的那个孩子。所有的大人原先都是孩子,但是他们中只有少数记得这一点。所以,我把我的献词改为:先给小男孩时的莱昂·韦尔特。”
北京出版社写道:“一个永不肯、也不会长大的小王子;一个关于爱与责任的寓言;一部温馨、真挚、感人,解读生命与生活的童话故事。”
还有一段我要说,你们仔细看:“成年人喜欢数字。当你跟他们说起一位新朋友的时候,他们从来不问你最本质的特征。比方说,他们从来不问“他的嗓音怎么样?他爱玩什么游戏?他是不是爱搜集蝴蝶标本?”他们只会问你:“他多大岁数?他有几个兄弟?他的父亲挣多少钱?”问清楚这些问题,他们就以为了解这个人了。你如果对成年人说:“我看见了一幢漂亮的红砖小房子,窗上爬满了天竺葵,屋顶上停憩着鸽子……”他们是想象不出来这房子到底是什么模样的。但是,如果对他们说:“我看见了一幢值十万法郎的房子。”他们就会高声嚷嚷:“那是多么漂亮啊!”这跟我想的一模一样,大人们太现实了。
最近,我读了一本很好看的童话——《小王子》。明白了什么是纯洁的心灵。
小王子是一个拥有纯洁心灵的男孩。他很善良,对待身边的一切都很友好。他爱自己星球上的玫瑰花,希望它幸福快乐;他驯服狐狸,和它成为朋友;他不愿意用绳子拴住小羊,要给它自由;他还相信一条蛇,让它送自己回家。
多么与众不同的小王子啊,他的心灵是那么纯净,没有受到一丝污染。也许只有小王子,才可以和自然万物成为朋友。只有他懂得,生活中最重要的东西是什么。
《小王子》的故事让我知道,这个世界充满了温暖、真情和友谊。我们要相信真情,付出真情,只有这样,生活才会充满阳光。我要像小王子一样保持一颗纯净的心灵,追寻那些真正重要的东西。
《小王子》是法国作安托万于1942年写成的著名儿童文学短篇小说。本书的主人公是来自外星球的小王子。
小王子住在一个颗只比他大一丁点儿的小行星上。他的是一朵他非常喜爱的小玫瑰花。但小玫瑰花的虚荣心伤害了小王子对她的感情。于是小王子告别小行星,开始了遨游太空的。
小王子先后访问了六个行星,各种见闻使他陷入忧伤,他感到大人们很荒唐可笑。只有在其中一个点灯人的星球上,小王子才找到了一个可以作的人。但点灯人的天地又十分狭窄,除了点灯人和他自己,不能容下第三个人。在地理学家的指点下,孤单的小王子来到了人类居住的地球。
在地球上,小王子发现人类缺乏想象力,只知道像鹦鹉那样重复别人讲过的话。小王子这时越来越自己星球上的那枝小玫瑰花。后来,小王子遇到一只小狐狸,并与它结成亲密的朋友。小狐狸把自己的秘密告诉了小王子。利用这个秘密,小王子在撒哈拉大沙漠与遇险的飞行员一起找到了的泉水。最后,小王子在蛇的帮助下回到了自己的星球。
童话描写小王子没有被那骗人的世界所征服,而是自己所坚持的,最终中找到了自己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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