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卖孩子读后感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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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教师教育网栏目精选:“出卖孩子读后感”,欢迎阅读。

阅读完作者写的作品后,心中犹如涨潮的潮水,久久不能平静下来,我们抽一点点时间撰写读后感,用来记录自己读书时的所思所悟。怎样才能领会优秀读后感的内涵呢?为满足你的需求,幼儿教师教育网的编辑特地编辑了“出卖孩子读后感”,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出卖孩子读后感 篇1

在寒假里老师让我们多一本书,我读的这本书叫做《出卖笑的孩子》。看到这个题目,我的问题就不由自主的蹦了出来。我就在想:“笑”怎么能被出卖呢?我还在想这个故事会不会像《安徒生童话》中的《海的女儿》里的那条小人鱼一样,为了一双腿,出卖了自己那美妙的声音。我带着疑问,走进了故事。

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小男孩,他叫蒂姆,他的母亲去世了,他和他的父亲一起生活。过了不久,蒂姆就有了一个继母和一个哥哥。蒂姆是一个能干的孩子,笑容也特别可爱。可是继母和哥哥做的事,让蒂姆变得难露笑容,只有爸爸在家的时候,蒂姆才会露出天真的笑容,可是爸爸长时间在外工作,只有星期天他才能和儿子在一起,一起去赛马场,过了不久后,蒂姆上学了,四年级后,爸爸就在工地掉下来的木板砸死了。举行葬礼的这一天是星期天,在这一天,蒂姆开始呜呜哭泣,人群散去时,他趁机跑了,不知不觉跑到了赛马场,进了赛马场,有人踩了他的脚,他低头是看到了一个五马克硬币,他捡了起来,放进口袋里。以为先生和他打了个照面,说了很多话,最后他们去买了一张票,最后赢了。蒂姆在每个星期都来赛马场,他还称这位先生叫“格子先生”,他每次来都会赢,最后他和这位“格子先生”做了一个交易,把自己的笑出卖给“格子先生”,得到是每次打赌都会赢。的确是这样,可是蒂姆还听说:“把人和动物区分开来的是笑。”他失去了自己的笑,生活变得苦涩乏味,于是,他决心要回自己的笑,可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是,蒂姆终于又会笑了。

我也知道了,笑对我们来说很重要,如果失去了笑,你将会觉得生活很无趣,笑可以给我们带来快乐和幸福,我们一定要守住自己那可爱有灿烂的微笑。

出卖孩子读后感 篇2

在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名叫《出卖笑的孩子》,看了这本书,我懂得了不能为了金钱而把笑出卖了。

这本书主要讲了有一个小孩子,他的名字叫蒂姆,他的母亲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他的父亲又帮他找了一个继母,这个继母不喜欢蒂姆,还经常打他。

他的父亲在一次干活时,从楼上掉下来,去逝了。后来,蒂姆在大街上碰到了一位高个子先生,他说:“我可以让你发财,可是你要把你的笑卖给我。”蒂姆答应了这位高个子先生的要求,变成了一个有钱人,但人们都不愿意跟他来往了,蒂姆很伤心,决定无论受多少苦,也要找回自己的笑!

我一边看书,一边想,如果是我,我不会为了钱而出卖笑,因为我知道笑是快乐的源泉,没有笑,朋友会离你而去。[88教案网 jab88.com]

笑是每一个人不能缺少的,没有了笑,人生就会很悲伤,也就没有了乐趣。

笑是快乐的源泉,我们不能为了钱而出卖了笑,不让他被别人买去,我们要让我们的生活更加充满笑容。

出卖孩子读后感 篇3

今天我读了出卖笑的孩子这本书。书中讲述了一个叫蒂姆的小男孩的奇妙经历。

蒂姆是一个有着可爱笑容的孩子,他的母亲很早就去世了,他的父亲又娶了个后妈,后妈有自己的儿子,这个大男孩经常欺负蒂姆,这让蒂姆脸上的笑容渐渐消失。虽然在家中得不到快乐,但是在每个星期天,父亲都会带蒂姆去马场看赛马,这一天是蒂姆最开心的。但不幸的事情发生了,蒂姆的父亲在一次意外事故中丧命,从此他失去了最亲的人,更加不幸了。伤心的蒂姆跑到了他爸爸生前爱去的赌马场,遇到了一位格子先生。格子先生和他做了笔交易,蒂姆把的笑出卖给了格子先生,得到的回报是自己每次打赌准赢。后来蒂姆觉得自己把笑出卖给了格子先生真是一个错误的决定。于是,蒂姆踏上了向格子先生,也就是勒菲特先生要回笑的旅程……最后的结果当然是美好的,蒂姆终于拿回了他的笑,生活过上了快乐的生活。

笑是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它可以表达我们的心情,有好,快乐…如果每天板着脸,即便有再多的钱,也不会让人感受到我们的快乐,微笑是不能用金钱来比较的,因为钱买不到快乐,微笑是无价的,幸福是最重要的!让我们一起微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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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爱在山野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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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了解写作品读后感的大体框架吗?在阅读作者的作品后,相信您一定对此有所感悟,写好读后感,能够帮助我们更好的去了解文章当中的人物。为此,我们从网络上精心整理了《读后感爱在山野》,供你参考和使用,请收藏和分享。

读后感爱在山野 篇1

暑假里,我读了《爱在山野》这本书,受益匪浅。

故事开篇出人意料又意味深长。由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黑麂的栖息地遭到人类不断的破坏,一天,一只受伤的黑麂突然闯进了某县县长的家中,似乎要寻求县长的庇护。县长在救助黑麂之余,向他的下级身为野生动物考察队员的作者发出了调查黑麂生活环境的指示。于是,作者赶赴黑麂的栖息地重阳岭,开始了追寻黑麂的科考经历。在考察中,作者遇到了偷山芋的野猪、迁徙的相思鸟,还亲眼目睹了一场精彩紧张的猪蛇大战。在经历了许多有趣冒险的事情后,作者终于追寻到一只公黑麂,可是,正当作者要把公黑麂捉回去作研究用时,这只黑麂的新娘依依不舍的赶来,耶-耶地叫着,想要挽留她的丈夫,伤感的声音在山谷中久久回荡

作者在书中向我们揭示了现今人们生态道德的缺失:人们对大自然进行无情的掠夺,随意破坏生态环境,而国家也没有制定严密的法律进行告诫,等等。这一切都是造成今日环境危机的重要原因。就像是在以前,我常听父母说,他们生活的年代,老家长岛的海水很清澈,很干净,可是最近这几年海水却越来越脏了,大量的工业,生活废水排到海里,海水变肮脏浑浊,尤其在长岛的海水浴场,那里的海水中还掺杂了一些垃圾,沙滩上到处都是饮料瓶,塑料袋,不堪入目。不光是现在水污染严重,还有土地沙漠化,原始森林面积减少,黄河断流等都是人们破坏生态环境的严重后果。可能就在你阅读这篇作文的现在,就有一只野生动物倒在猎枪下,一棵大树倒在砍树的斧头前。

大自然养育了人类,可是我们忘记了感恩和回报,忘记了要尊重其他的生命,妄自尊大,胡作非为。殊不知在我们口口声声说要关爱人类、尊重人类的时候,我们饱受摧残的大自然母亲也需要我们关爱和尊重啊!只有我们人类热爱、尊重、保护我们的大自然母亲,环境危机才会慢慢解除,我们的家园才会变得更美。这是整个人类社会的当务之急。

我们要从现在、从身边的点点滴滴做起,保护环境,哪怕只是拾起地上的一张废纸,只是一声轻轻的:请不要践踏草坪,也都是关爱大自然母亲的行为!

读后感爱在山野 篇2

以前最爱看修仙和鬼片,要说最爱的就是“林正英”主演的鬼片,记得一次看鬼片看到中间的时候唰的一下家里停电了,紧接着“白发三千丈,愁容惨面鬼”大喊一声“啊……”顿时浑身鸡皮疙瘩乍现,毫毛耸立,一股冷气从背部到脑门直冲云天,全身冷汗,那实在是叫一个恐怖加刺激!

记得小学四年级那会儿,学校在村里中间坐落,学校每天都有早自习,我是学校最勤快的一个,那叫一个“起的比鸡早,睡的比狗晚。”有一次,早自习我独自一人去往学校,离学校最近的路要经过一片坟地,那是我每天所走的必经之路,凌晨四点半到五点那会儿天黑乎乎的我一个人背着个小书包拿着手电筒像往常一样去学校,刚刚走到那片坟地,只听见隐隐约约的哭声,我当时也没多想,就寻声看去,走的越近哭声越响,越走近越看不到,我拿手电筒乱照还是未曾看到,然后我就感觉不对劲,就拿着手电筒退出那块坟地,书包一扔,心里恐惧的飞起脚步一溜烟的跑回家去了,那个早自习没去还被老师记了一过。因为好奇心作祟,以前路过也不曾遇到过这种事。

“鬼神之说”信则有,不信则无。一次去姑姑家,当时陪奶奶还有叔伯家几个孩子一起去的,那会儿年龄还很小,不记得多大年龄的事了。当时回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快到村里的时候,路过三叉坑,这三叉坑是村民起的名字,据说这里不干净,那会儿也是听老人们说起,刚刚走到三叉坑,只看到前面有人把拖拉机给开到坑里去了,然后我和奶奶过去看了一下,是村里的立叔叔,我们又帮不上什么忙就走了,刚过了这三叉坑一会儿,我推的自行车就越推越沉重起来,前行一路还都挺轻松的,这是怎么回事?我越推越推不动了,这时候我们已经走到村口了,车子实在是一点都推不动了,让后我就自行车放倒在地,就对着自行车用脚跺了起来,破口大骂,最后还是没有用,我就扔了自行车赶紧回去告诉了父母,那会儿父母不信,就让哥哥陪我去推,结果扶起来推着轻了,哥哥还说哪有的事。这是我亲身经历的啊,其实这东西信则有,不信则无,头顶三尺有神明,要不然干嘛那么多人都求神拜佛呢!

用58小时看完了这本书,其实无论什么书,总是故事是最吸引人的。主角从今生到前世可算是命运多舛,还能独守初心已是不易,轮回千百世,只为一句誓言和承诺,忘穿七情六欲,人间百苦,不过最终的结局还是让人欣慰的。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其实邪与正不过就一步之隔,往往就是这一步才让有的人踏入万劫不复之地,累及了他人,真正守的住这一步的能有多少呢?在人心难测的社会里,往往多数人的心里都是随环境的变化而变化,尔虞我诈勾心斗角更是家常便饭,你没有这份本领你就没办法去生存,用《物种起源》里一句“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作者番外篇里陈灵生是我最深刻一个形象,陈灵生就是一道光,一道照见内心深处的一道光,正因为这道光照亮长生自己的初心,方得始终。

读后感爱在山野 篇3

利用这几天放假的时间,我看了一本书,书名是《爱在山野》。虽然还未看完,但已有很深的感受。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野生动物考察队员,到重阳岭里去观察和捕获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黑麂时所看到和经历的事情,书里还有对各种动植物进行了生动地描写,知识丰富,故事栩栩如生,读完后让人回味无穷。

书中的第一小篇小故事—《黑麂告状》,给我的印象很深。这一段描写了一只黑麂遭到豺狗的袭击后,无奈中采取了最本能的办法,冲向居民区,以求得人类的保护。这只黑麂跑到人类家中时,当时是气喘吁吁、东躲西藏,当保护站的王工程师小心翼翼地靠近它,轻轻地去抱住它时,这只黑麂竞乖巧地躺到了工程师的怀里。

这个故事把黑麂受伤的的惊恐的神态、人类爱护它、保护它、救助的细节写的十分生动,同时也进一步证实了“动物原本和人类就是朋友”的说法,弱小动物在危急中,会向人类寻求庇护的。故事中还描写了有关黑麂的生活习性及生活环境。

这本书除了描写了黑麂的有关故事外,还生动地描写了大自然中更多的动物,如:猪蛇大战、狼嚎惊心、相思鸟的迁徙等等;另外,还介绍了好多的植物,如:槟榔、智慧果、可可豆、木瓜等,让人看后食欲大增。

“爱在山野”告诉了我们,人类要热爱大自然,爱护我们的朋友。这本书,让你百读不厌。

读后感爱在山野 篇4

我很喜爱《爱在山野》这本书。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爱才智果,尽管我知道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黑鹿,但我仍是比较喜爱才智果……

在看这本书《爱在山野》之前,我并不知道野猪能吃毒蛇,并且患病的野猪假如吃了毒蛇不只不会死,反而会康复。

没看着《爱在山野》之前,我也不知道野猪肚子里的伤痕越多越值钱。我也不知道为什么那些人敢去洗被毒蛇咬过的创伤?看了《爱在山野》之后我总算理解了,那是由于蛇毒的反作用,也便是传说中的“以毒攻毒”,便是吃到肚子里也不必怕的,由于它们的肚子里有种东西会把它化解了,所以才敢用嘴去吸被毒蛇咬过的创伤……

尽管《爱在山野》这本书里文字许多,可是图像也许多,我很喜爱看,由于觉得很风趣……

假如听我说的欠好,那就自己去看《爱在山野》里边更多的动物常识

读后感爱在山野 篇5

我很喜欢《爱在山野》这本书。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智慧果,虽然我知道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黑鹿,但我还是比较喜欢智慧果……

在看这本书《爱在山野》之前,我并不知道野猪能吃毒蛇,而且生病的野猪如果吃了毒蛇不仅不会死,反而会病愈。

没看着《爱在山野》之前,我也不知道野猪肚子里的伤疤越多越值钱。我也不知道为什么那些人敢去洗被毒蛇咬过的伤口?看了《爱在山野》之后我终于明白了,那是因为蛇毒的反作用,也就是传说中的“以毒攻毒”,就是吃到肚子里也不用怕的,因为它们的肚子里有种东西会把它化解了,所以才敢用嘴去吸被毒蛇咬过的伤口……

虽然《爱在山野》这本书里文字很多,但是图画也很多,我很喜欢看,因为觉得很有趣……

如果听我说的不好,那就自己去看《爱在山野》里面更多的动物知识。

读后感爱在山野 篇6

暑假已经悄然拉开了帷幕,我却觉得有点难以适应,于是拿起了一本叫《九篇雪》的书,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这本书写的是作者李娟和她的妈妈在新疆牧场开杂货店谋生时经历。

《吃在山野》 一文,活画出草原人民的生活画卷单调艰苦而又别有风味。

夏天,草原人民一边享受着新鲜又营养的食物,一边为着冬天进行储藏。在交通不便,草原难以种下谷蔬的情况下,存储量当然是非常有限的。那嚼不动的豆角干,将进食者的尴尬刻画得活灵活现。十多公斤新鲜的西红柿晒成干,却不足四百克,一番提前品尝后,到冬天已经不足以熬一锅汤。

漫长的冬天与匮乏的蔬菜形成鲜明的对比,除了窖藏的土豆、白菜、洋葱,就是大量的肉食。不过再好的食物一吃一个冬天,就会让人出门看到牛羊骆驼马就害怕。更重要的是,单调的食物还缺乏调料尤其缺乏食盐,以至于过期的酱油就成了食盐的替代品。

如此艰难、单调、乏味的生活,在作者的笔下却并非表现得如泣如诉,而是让人读得幽默风趣,为何?

根源在于灵魂,在于草原人民的淳朴热情。

前来购物的牧民总不忘带点礼品,尽管还是一分价钱一分货的交易。礼品就是草原人民额外的馈赠。到最后,因为礼品过多而不得不将发霉的奶酪拿来生火。

这不由让我想起普希金的诗:

假如生活欺骗了你,

不要忧郁,也不要愤慨!

不顺心时暂且克制自己,

相信吧,快乐之日就会到来。

我们的心儿憧憬着未来,

现今总是令人悲哀:

一切都是暂时的,转瞬即逝,

而那逝去的将变得可爱。

是的,草原人民就是靠着这种不被困难打倒的意志顽强生存了一代又一代。

作为一名小学生,我们的生活似乎也很单调乏味,每天上学、放学、上课、下课、作业、考试面对着红红的叉号,我们也会难受;面对着不尽如人意的成绩,我们差点崩溃。但是,一个个的挫折也是激励我们改正错误的一块块磨刀石。若干年后,当霜刃初试之时,今天的一切都将成为美好的回忆。

学会在苦难的生活中咀嚼出一丝甘甜,并对未来充满希望,这是《吃在山野》一文给我最大的收获!

读后感爱在山野 篇7

寒假里我看了一本儿有趣的书,叫《我的山野朋友之爱在山野》它令我受益匪浅。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名野生动物考察员,被上级领导批准到重阳岭观察和研究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黑麂时所经历的事情。作者把他亲眼看到的各种动植物写得栩栩如生,读后让你感觉像身临其境一般。

山野里这么多野兽,作者竟敢冒着生命危险亲自前往实地考察,从这儿我可以体会到作者对动物有多么的喜爱!

现在就让我们回到精彩的片段吧,来听听我的启示和感受,说不定,听完我的感受,你也会喜欢上这本书的!

令我最回味的是惊心动魄的“猪蛇大战”这一段特别恐怖。讲述了一头野猪和一条五步蛇的搏斗。它们彼此都直视着对方、、、、、、经过一段儿小比试,五步蛇见野猪如此凶猛,于是它开始松动蛇盘。说时迟,那时快,它一低头,扭颈,如箭一般的侧向射出,野猪见五步蛇要逃,拔蹄就追。书中说:五步蛇的速度永超不过野猪的速度。野猪已追上了蛇,蛇加快了速度。可是为时已晚,就在蛇的身子还在空中时,野猪已张开血盆大口,只听脆脆的一声,蛇身已断。野猪吃了一顿饱饱的美餐。

作者被路上遇见的许多美好的风景迷住了,可是因为时间关系只好恋恋不舍得离开了,这正是因为作者热爱大自然,欣赏大自然。最后作者遇到了猎人小张。在小张与作者的共同努力下,捕捉到了一只公的黑麂,名叫“金毛”。作者高兴极了!他终于完成了考察队的任务!

这本书不仅写了这个故事,还写了一些生长在海南可口的水果如:可可果、菠萝蜜、神秘果等。还有燕喃空谷——雨燕这些可爱的小精灵。

《爱在山野》这本书倾注了作者的忧思和对自然、对生命的深深的爱,读后我受到深深的感染和震撼!

作者与大自然结下了深厚的友谊,无论是景物还是野生动物都是他的朋友,于是作者便把这本书取名为《我的山野朋友》以表达作者对大自然的热爱之情!

通过阅读这本儿书,让我进一步懂得了:大自然是我们的朋友,我们是来自自然,与自然有着紧密相连的关系。我们应该热爱生命,尊重生命;热爱自然,保护自然;珍惜环境,保护环境,和地球上的所有动物、植物和谐共处。让我们一起从我们身边的点点滴滴做起;一起保护大自然,热爱大自然;一起在知识之源的大自然中遨游吧!

这就是令我百读不厌的一本书!怎么样?你是否也喜欢上了这本书呢?赶快来读一读吧!

读后感爱在山野 篇8

今天,我在读完了李娟写的《九篇雪》中的《吃在山野》以后,我的心情特别激动,于是便迫不及待的写了这篇读后感。他让我知道了即使是普普通通的小食材,也可以吃地有滋有味。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作者一家在山里什么都好,就是吃这件事让人十分烦恼。作者那里春天和秋天十分短暂,剩下的时间冬天占一大半,夏天占一小半,因此没有什么好东西可以吃。但是山里的野菜有很多,如野韭菜、野葱、野大蒜、碗豆叶等许多菜。这些菜里有好吃的,但是很少,不多。后来当地牧民买东西时,总会送给她们一些好吃的东西,等一系列关于吃的故事和作者对吃的东西的描述与介绍。

这篇文章让我了解到山里的一些野菜,对它们有了一些认识,同时也开拓了我的视野。让我对草原人民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也更加敬佩他们。他们环境虽然不好,条件也不好,但他们有一颗乐观积极的心,也正因为如此,他们才懂得利用大自然的馈赠,把那普普通通的食材,做出一份不一样的美味,给人一种不一样的风采。他们还进行了多次迷人野餐,尽管只有奶疙瘩、黑茶和泡干奶,但是美景抚慰了另一种饥饿,这景暖而实在,像是一幅美丽的人间画卷。文中的草原人民坚韧,乐观,不被寒冷打倒,不被自然裹足,不被风雨漫步。在草原,在贫困的山上,吃令人才下眉头,却上心头。而草原人民却将吃努力地扭转到有声有色。草原受很多条件的限制,尤其是土地和天气的原因,所以无法大量的种植果蔬,而且交通不便,就更不容易吃到果蔬了,但他们并没有坐以待毙,而是努力期待着夏天的到来。夏天来时,努力的为冬天储备干菜。比如什么干鱼、干蘑菇、干豇角什么的。作者写她煮干豇角的时候,却仿佛是在做游戏。我发现山里的野菜多,尽管有的又苦又涩,当我在相逢蒲公英的时候,把过往从书本里了解到的一些烹饪的方法,硬是把苦苦菜描述的香气四溢。我亲爱的野菜这一段,读来给人感慨万千,却让勇士脱胎换骨。生活看似不公平,其实普度众生,看你以什么方式对待他。

本篇中,还有草原人在雨天中苦渡绿叶的片段,令人心弦震颤不已。我老想:我的妈妈到底是什么神级妈妈,竟把湿漉漉的,猛烈的袭击着人类和肉体的日子变成有笑声,有奇香?草原人,你让我多次在心里对你们致以最崇高的敬意。他们貌似从睁开眼到进入梦乡,都在忙着填饱肚皮。可是,他们却将日子过的有诗意,也很远方。他们吃的是干馕,喝的是黑茶,但是他们却将日子吃出了安甜、情趣和希望。

《吃在山野》不仅让我们增长了很多很多的见识,而且也让我们悟出了很多与生活有关的道理。还让我们了解到了与生活无关的生活。

《小绿》的读后感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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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绿》的读后感 篇1

“嘻嘻……嘻嘻……”一串银铃般的笑声将我拉进《小绿的樱桃》,我仿佛看见一个小女孩穿梭于树枝间。

《小绿的樱桃》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小绿的女孩,不满5岁便夭折了,她的父母悲痛欲绝,举家搬离了这个地方,从这以后,人们都说宅院里面有鬼有蛇,可是土豆却喜欢去那里玩,一次偶然的机会,土豆认识了小绿,小绿告诉土豆,樱桃树是她爹爹和娘亲帮她栽的,她因为没有吃过樱桃,留恋樱桃的味道,在人间逗留了一百多年。最后土豆帮助小绿吃到了樱桃,但自己口吃了一年。土豆的精神就像蜡烛,燃烧了自己,却点亮了他人的心。

在我眼里,土豆不仅仅拥有乐于助人的精神。

土豆还是一个极其富有同情心和怜悯心的孩子,在得知樱桃是苦的以后,她并没有讨厌樱桃树,而是渐渐对樱桃树产生了一种同情:作为一棵苦的樱桃树是多么可怜!

土豆的精神让我想起了生活中一位看似平凡却有对我十分有意义的人—吴老师。老师就像园丁,用知识的雨水灌溉着我们,放弃了自己的青春,培育出了一代代的我们。我清晰地记得,在五年级的时候,有一次我没有带伞,这时天公不作美—下雨了。在我懊恼的时候,班主任吴老师将伞递了过来,让我赶快回家,当时,我的眼前湿润了,因为老师也只有一把伞,可她却借给我了。这件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像这样在生活中十分平凡的事却对我们意义重大。在《小绿的樱桃》这本书里,一个年少的女孩教给我一个道理:我们应该在他人需要帮助的时候,伸出援助之手,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发扬光大,将温暖传递下去。

《小绿》的读后感 篇2

《又见小绿人》中我觉得这位小绿人小晓善良、可爱、美丽,我很喜欢她。

她有一个好朋友叫小叶子,他的爷爷和宫爷爷也是老朋友,但是宫爷爷由于生病快要去世,所以变成这了小绿人了,延长了宫爷爷的生命,延长了一年。在那半年里宫爷爷到处访问老绿人到处观察这个地方,到处写笔记。、这里面中我最喜欢这首歌,又见小绿人,会在哪一天?会有怎样的回忆?会有怎样的期盼?这其中我觉得这本书里给人一种童年快乐的感觉。故事中的小叔知道错能改,还给小绿人道歉。小绿人宫爷爷也变成了宫爷爷树,小叶子他的爷爷也变成了小绿人,他来接宫爷爷的班访问、观察、写笔记、讲故事,小叶子把笔记本还给了小绿人小晓。最后,他就和爸爸妈妈一起回家去了。读了这本书我最想说我们要保护树木,保护环境,保护地球。多栽一棵树苗就是为了我们的生命多一点点的保护。阻挡风沙、释放氧气、美化环境、降低噪音、固定土壤,这就是植树的好处。这篇文章主要说了小绿人小晓用神奇的水井和小叶子对话,告诉他们怎么来绿园,并带他们参观介绍了绿园。这时小叶子想小晓是真的吗?他好想同学小晓而不是小绿人小晓,后来才知道小晓是真的不是假的。小叔也向小绿人道了歉。第二天宫爷爷去世了变成了宫爷爷树。小叶子他的爷爷也变成了小绿人,来接班宫爷爷,小叶子也和爸爸妈妈一起回家了。

《小绿》的读后感 篇3

害怕和温暖

看完《小绿的樱桃》整本书后,一幕幕场景在我脑海里不时浮现:一棵很老的櫻桃树,树干粗糙黝黒,不修边幅地伸着枝条;一名穿着绿色连衣裙的小姑娘心满意足地吸吮着果肉;一个满脸雀斑的小男孩傻傻地笑着初读这本书时,我是很害怕的,因为主人公小绿是一个鬼魂;读到后来,我的心里又是温暖无比。

这个故事有点离奇、恐怖。在一个叫南霞村的地方有一间破宅院,没有人敢去,因为有人说里面有鬼,它总是发出奇怪的声音。这个鬼魂名叫小绿,她5岁时就离开了人世,由于舍不得父母为她栽种的樱桃树,所以魂魄没有散去,成了鬼魂。呃读到这些,我的心脏仿佛被谁捏在手心里,说不出地难受因为小绿的不幸,也因为我对鬼魂的恐惧。那几天,我的大脑里不由地会冒出小绿的身影,甚至认为小绿就躲在我们小区的某一棵树后面。夜深人静时更加害怕,以至于我只好死皮赖脸地拉着妈妈陪我睡。故事继续,故事另一位主人公的勇敢和善良让我佩服。他叫土豆,天生胆大,听说里头有鬼,想探探究竟,于是就大步迈进宅院。他看到院子里种着许多红红的大樱桃,像一个个红灯笼挂在树上。土豆作文刚想采一颗樱桃,突然听见有人在说:别碰,这是小绿的樱桃。土豆大吃一惊,四处张望,也没看见人影,他有点心惊胆战。我能想象,当时土豆肯定吓得汗毛都竖起来。小绿告诉土豆她的魂魄还在,这棵樱桃树是她父母亲手栽种的樱桃树,至今她非常需要一个好心人的帮助,让她吃一颗父母亲手栽种的樱桃。经过交谈,土豆和小绿渐渐地成为了好朋友。土豆想了一个好办法,让小绿的魂魄钻进他的嘴巴里,这样小绿就能尝到樱桃的滋味了。土豆的善良让我感动。我身边也有像土豆那样的朋友,她总能给我带来温暖。

那是学校举行的一次跳绳测试,因为我跳得太起劲,手指被绳子磨掉了一大块皮,当时我痛得手颤抖的厉害。我的好闺蜜徐依晗看到我痛苦的表情,立马跑过来问:薛梓涵,你还好吧?要不我们去医务室看看?没事,你去忙你的吧!我的话都没说完,她就急忙说不行,如果不去涂点儿药水,一会儿发炎了怎么办?于是她扶着我去医务室处理了伤口。回教室的路上,我心想:有这样的闺蜜真好!

《小绿的樱桃》这本书真是神奇,像一块磁铁深深地吸引着我;还像一道重口味的菜肴,回味无穷。

我的朋友读后感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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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如何让自己写出高质量的读后感吗?作品中的故事情节让人回味很久。写读后感能帮助我们更好的理解作品,为此,小编从网络上精心整理了《我的朋友读后感》,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

我的朋友读后感(篇1)

读完《我的接线员朋友》这篇文章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我深深地被文章中的主人公接线员萨莉的高尚人格和人生态度所折服。她与文章中的我保罗虽然从未见面,但他们之间的第一次对话就让保罗懂得一个人在逆境中要学会勇敢、坚强、乐观。她那细小、清晰、和气的话语,让保罗喜欢上了这个如妈妈一样关爱自己的接线员萨莉。

文章中用不少笔墨写到了萨莉与保罗的对话。字里行间无不流露出萨莉对保罗的真诚关心。有一次,保罗的金丝雀死了,他把这个消息通过电话筒告诉了萨莉,萨莉说:保罗,记住,还有别的世界,它还是可以去唱歌的。萨莉的这一句话对保罗一生有着极为深远的影响。当我读到这儿时,由衷地从心底升起对萨莎无比的敬意!多么善良的萨莉,多么有爱心的萨莉!与其说她是一个普通的接线员,不如称她是一位爱心大使,更是保罗的人生导师!儿时的保罗,以这句话作为他的座右铭,伴随他走过童年,走过少年。

读着读着,我的脑海里浮现出像萨莎一样的人物:身残志坚的张海迪,不光圆了自己的大学梦,还自己作词作曲,研究医学,为病人解除痛苦,她的成功人生影响了一批又一批的有志青年;用心灵舞蹈的邰丽华,与她的姐妹们,演绎了一曲美伦美奂的《千手观音》,传递给多少人拥有积极向上的正确人生观

刚刚进入五年级的我多想把这本好书比作一场及时雨,滋润着我的心田。望望身边的一草记忆草一木,从来没有现在这般沁人心脾。我亲爱的同学,四年的同窗让我们彼此懂得尊重,互助。我亲爱的师长们,千言万语也表达不了我最真挚的情感。

掩卷而思,我感慨万千。这个世界上什么东西都可以越给越少,唯独爱越给越多。我庆幸,自己也是生活中的幸运儿,得到了很多的帮助和关爱。老师的一句评语:你是未来的作家!这样的话语在我的心田里播下了文学的种子。父母的一句鼓励:你是最棒的。这样的话语让我无论何时何地对生活充满信心。同学的一句问候:需要我的帮助吗?这样的话语让我格外珍惜友情的可贵。也许感激的话,说一个字都是多余的。不管岁月过去多久,心底深处对他们总是难忘,该灿烂的灿烂起来,该舒展的舒展开来。用实际行动证明,笑对人生,这就是最好的报答!

我的朋友读后感(篇2)

最近,我读了很多书。其中我最爱的就是来自葛竞的《幸运兔精灵》系列之《我的妖怪朋友》。葛竞是我非常喜欢的一位儿童文学作家,她是中国作家协会第六届,第七届代表大会最年轻的代表,还是北京电影学院副教授。

《幸运兔精灵》讲了一个科幻而又贴近现实生活的故事。主角幸运是一个成绩不太好的五年级小学生。几个月前一个来自未来世界的机器人兔精灵来到了幸运身边,发生了一系列不可思议的事,并且告诉她,70年后,幸运将成为世界上最聪明的科学家。本来以为只是一场恶作剧,但是随着故事的发展,幸运慢慢地相信了兔精灵,他们成为了密不可分的好朋友。但是来自未来世界的另一个机器人黑猪巫师想让童年的小幸运变成一个坏女孩,让她以后当不了科学家。黑猪巫师用一系列手段把兔精灵和幸运分开,但兔精灵并没有完全销毁,只是变成了一个丑陋的不会说话的石怪潜伏在幸运身边,可是狡猾的黑猪巫师却变成了兔精灵的模样,一次次击退石怪,让幸运每天生活在吃喝玩乐的生活中,达到他的目的。但最后因为兔精灵和幸运强大的友谊,强大的力量,让兔精灵恢复了一开始可爱的样子。

读完了这本书,我深受启发,原来友谊才是最强大的力量。想起有一次音乐课,我们在自由练习尤克里里,但我的好朋友邓雨嘉的尤克里里音有点不准,我帮她看了一下,却恰好被纪律委员看到,以为我们在互相讲话玩游戏,然后就把我的名字写在了黑板上。那时我觉得心里很难受,很委屈。为什么只记我的名字不记她的呢?当时我就觉得是邓雨嘉害得我被记名字,所以一个中午都没理她。但最后我想明白了,其实谁都没错,要是我和纪律委员说一下也许就没事了,现在却搞得一团糟。所以我主动向邓雨嘉提出和好,她也同意了。我们又成了亲密无间的好朋友,甚至比之前更要好。

其实我们和幸运兔精灵一样,平时吵吵架,但过几分钟后又和好了。每次有人伤心难过时,对方都会安慰他。每次有人遇到困难时,另一个人都会帮助对方想出许多解决办法。但是我觉得我和我的朋友之间的感情还是没有幸运和兔精灵的深厚。因为我们之间的感情还没有达到愿意为对方付出所有的。所以,我和我的朋友还要更加珍惜对方,善待对方。因为可能明天你的好朋友就会和你分开,到时候你们可能会很后悔没有珍惜好彼此。所以请像幸运和兔精灵一样,珍惜彼此,善待彼此。

我的朋友读后感(篇3)

在这个暑假里,我阅读了《我的朋友很特别》这本书。这本书主要讲述了长江里有一只与众不同的江豚江晓迪,它为了寻找爸爸来到海洋里展开了一场奇妙的冒险之旅。在广阔无垠的海洋中,江晓迪认识了海豚波西米、剑鱼卡罗、电鳗曼斯特、章鱼比尔盖亚和旗鱼菲尔德这些好朋友。于是,江晓迪便和这些好朋友一起开始探索海洋的奥秘。

我在阅读的过程中发现这些伙伴身上有很多可贵的品质值得学习。比如主人公江晓迪,它心地善良、勇往直前、坚持不懈有一次,它来到一片幽暗的海域,遇到海中大魔头大白鲨钢牙。它们一个像是凶猛的饿虎,而另一个则像是乖巧的小猫。尽管力量悬殊之大,但是江晓迪靠自己的智慧,逃离了大白鲨的魔爪。

在我们的生活中,许多事情也要用智慧取胜,不能用蛮力。有一次,我和小伙伴在体育课时玩摔跤。那个小伙伴的个头比我高好多,要是正面交锋我肯定比不过他。于是我灵光一闪,和他转起了圈圈。不一会儿,他就按耐不住了向我冲了过来。我迅速地绕开他的腿,俯身冲下,掀起他的腿猛地就把他往下一摔。凭借着智慧的办法,我令对手出其不意,最终取得了胜利。

这本书不仅让我懂得了一些道理,还有些故事令人深思。例如,江晓迪在找寻父亲的过程中,看见周围漂浮着大量的白色垃圾,海水也不如从前蓝。我意识到当下,随着时代的变化,工业的崛起使得人们向海洋中排放大量垃圾,严重污染了自然环境。我想起习近平总书记说过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我们与自然是相互依存的。人类应该保护海洋,保护我们的家园。

臧克家曾经说过:读一本好书,像交了一个益友。阅读一本好书,能开阔我的视野,发现更奇妙的世界;阅读一本好书,能启迪我的思维,汲取更智慧的结晶;阅读一本好书令人受益终身,我将继续在书本的海洋中扬帆起航,到达更远的彼方。

我的朋友读后感(篇4)

前几天,我在海源阁图书馆借到一本书,名字叫作《你是我的真朋友》。

这本书讲述的是:内向的简佳琪、爱生气的王玉珍、光杆司令宇英杰都在为如何交朋友而苦恼。佳琪唯一的朋友转学走了,胆怯多虑的她怎么也交不到朋友;玉珍常常发脾气,身边的朋友都跑光了;英杰是班长,他不知道为什么同学们都在渐渐疏远他。新转来的同学罗七七是一个平凡、普通的人,但却吸引了众多同学在他周围,难道他有神奇的交友神力吗?佳琪、玉珍和英杰组成三人组,一探究竟,终于,他们发现了罗七七交友秘密——用心!

没错,交友需要三颗心,它们分别是敞开的心、乐观的心和善良的心。敞开的心就是向对方敞开自己的心扉,乐观的心是要把危机想成是机会,乐观地想自己的处境,善良的心是要去喜欢人、珍惜人、尊重人。三颗心也可归在一起,总称为真心。真心去对待一个人,才可以打动别人。不能被动地等别人来喜欢你,应该主动去交朋友,和朋友敞开心扉,真诚相处,交往能力会在与人相处中慢慢得到提升。

看了这本《你是我的真朋友》后,像罗七七那样以敞开的心、乐观的心、善良的心去对待你身边的人吧,你会发现,你的朋友一定会越来越多的!

我的朋友读后感(篇5)

暑假中,我看了《我的湿地鸟类朋友》这本书,它是由女作家宋晓杰写的,还是一位一级作家,曾获得第二届冰心散文奖,好厉害啊!书的内容非常生动有趣,很吸引我。

这本书一共写了40只鸟,它们全都是喜欢生活在湿地的鸟类。书里面有美丽的湿地女神丹顶鹤,纯洁的天使、浑身都是白色羽毛的小白鹭,还有侠义的特警绿头鸭以及身穿条纹外套的外国绅士豆雁。

我特别喜欢丹顶鹤,因为它不仅有雪白的羽毛,还有红红的冠子和细长的腿,慢慢走起路来体态优雅;它的鸣声清悠,穿透力极强,有一种非常神圣的感觉,就像住在湿地的女神。

丹顶鹤幼小的孩子存活几率极低,每次大约只生产两颗蛋,但是它们可能都不会有存活的,所以这种鸟类很稀少就更加显得珍贵了。妈妈带我去过很多的动物园,但是我没有见到过丹顶鹤,这么稀少的鸟类,应该不能生活在高压力的环境里,因为如果在动物园,每天都有很多游人去逗它们,很多人还会不文明地向它们乱投掷食物,这样对它们是有危险的。我想它们应该只能生活在安静的环境里,就像美丽广阔、没人打扰的大湿地一样,可以自由的奔跑和飞翔,自由自在的生活,寻找各种它们喜欢的食物。

书里还介绍了丹顶鹤在我国历史上是很有名气的一种鸟,在明朝和清朝的官服就绣着丹顶鹤的图案,表示这是一品文官的衣服,代表了忠贞清正、品德高尚,而且丹顶鹤的寿命很长,可以存活五六十年,所以人们也常常把它们和松树放在一起画成松鹤图,作为长寿的象征。

看完这本书,学习到了很多丰富的鸟类知识,认识了很多种以前不知道的鸟类;但是我也为它们生活的湿地环境感到担忧,因为还是有很多人会去湿地偷偷地打猎、还有很多人为了修房子而不断占据它们的生存空间,所以我们要注意湿地生态环境的保护,爱护这些鸟类,让它们可以一直成为人类的好朋友。

我的朋友读后感(篇6)

暑假里我读了一套新书,书的名字叫《我的山野朋友》。这套书一共有四本,分别是《爱在山野》、《麝啸大漠》、《盐湖探宝》、《生育大迁徙》,主要讲述了作者在山野中跋涉探险,走过了大半个中国,其间发生在大自然中的许多生动有趣的奇趣故事,向我们展示了一个真实的大自然世界。使我们认识到,我们与大自然血脉相连,保护我们这个美丽神奇的蓝色星球迫在眉睫!倚栏轩文学网

《爱在山野》这本书主要写了,作者到重阳岭里去观察和捕获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黑麂时所看到和所经历的事情,书中还描写了各种神奇的动植物。让人深深的体会到作者对自然、对生命的深深的爱。

我曾经到过美丽的西双版纳。在那里,我看到了美丽的热带雨林。这里森林繁茂密集,四季常青。给各种野生动物提供了理想的生息场所。

在勐泐,我见到了可爱的小象腊腊。小象腊腊其实是一名可怜的 “孤儿”。 一头被老挝偷猎者枪击致伤的母象,带着她年仅6个月大的象宝宝与象群走散。象妈妈轰然倒地,给自己的孩子喂了最后一次奶。直到母亲死去后还久久守护着母亲不愿离去的小象,就是腊腊。而失去母亲的腊腊在人们的关爱下,逐渐成长为一头健康活泼的小公象。我想腊腊是幸运的,但是如果他依然生活在妈妈的怀抱里,每天和妈妈一起在这片绿色的海洋里徜徉那该是多么的幸福啊!

大自然是我们的母亲,她养育了我们。我们应该热爱生命,尊重生命;热爱自然,保护自然;珍惜环境,保护环境,和地球上的所有动物、植物和谐共处,让我们的地球母亲永远年轻和美丽。

我的朋友读后感(篇7)

故事讲述的是我一个小男孩与一位电话员之间的故事。一位普普通通的电话员通过电话告诉我,砸痛手指后应该在冰箱里拿一小块冰来放在手指上来止痛。还不厌其烦地告诉我费城在哪里,奥里诺科河一条富于浪漫色彩的河在哪里。她教我一些简单的算术题,还告诉我花栗鼠应该吃水果和坚果。特别是我为死去的金丝雀伤心时,她安慰我说:记住,还有别的世界,它还是可以去唱歌的。让年幼的我把目光投向世界,让我明白,在这个世界上还有别的许多可爱的东西。

通过电话,我和电话员从完全陌生到相互熟悉;通过电话,她把人间最真挚的东西给了我。但当我在多年后想与她在电话中再见时,她却离开了人世,留下的只有她的名字以及那些充满温情与鼓励的话语。她那句让我去寻找别的可以去唱歌的世界,一直鼓励着我。这是一个多么友善而美好的精神世界啊!

我们都希望和别人交朋友,是因为孤独。人是群居动物,友情的温暖,让我们有勇气面对人世的困难和挫折。不相识的人也能成为朋友。比如一个孩子和一个电话员之间,则是出于一种朴素的友爱与信赖。

我的朋友读后感(篇8)

上一周,我们学了《她是我的朋友》这篇课文,文中主人公阮恒为了救朋友而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的精神令我感动不已。

《她是我的朋友》这篇课文主要讲的是:在战争时期,几发炮弹落在孤儿院里,几名孤儿当场被炸伤,其中一个小女孩伤势很重,急需输血才能挽救她的性命。一个叫阮恒的小男孩误以为自己献完血后就会死去,但为了他的朋友,他还是在输血过称中坚持了下来。

学完这篇课文,我想起来一句话:朋友似雨天的一把伞,为你遮风挡雨;朋友似冬天的一团火,为你驱赶寒冷。我想起有一次上语文课,同桌忘记带铅笔,只好找我借,看她着急的样子,我赶忙从笔袋里拿出了铅笔给她,她连忙说了一声:“谢谢。”眼里充满了感激之情。我内心一阵感动。

这次,我学了《她是我的朋友》这一课后,让我懂得了要珍惜友情,还让我懂得了帮助朋友是一件快乐的事。

我的朋友读后感(篇9)

今天,我读了一篇感人的课文──《她是我的朋友》,使我受益非浅。

故事内容是这样的:在一所孤儿院里,一位可怜的小女孩被炸弹炸伤了,生命危在旦夕,输血迫在眉睫,如果不立刻抢救,她就会因为休克和流血过多而死亡。在这关键时刻,是阮恒,一个十来岁的小男孩愿意献出自己宝贵的鲜血。在输血过程中,阮恒虽然害怕,害怕自己因把所有的血献给了她而与死神见面,但他依然强忍着,掩饰自己的痛苦。事后,医生问阮恒:为什么把所有的血都献给她呢?阮恒真诚地回答:她是我的朋友。

她是我的朋友。是多么震撼人心的一句话啊!想想阮恒,比比我自己,我和他真是天壤之别啊!他把朋友看得那么重,甚至愿意献血,真是个小英雄,真不愧是个男子汉。而我呢?总是和朋友斤斤计较。记得有一次,同桌拿了我的心肝宝贝──一本课外书,发现课外书被她取走后,我大发雷霆,走过去把她好好地训斥了一顿,她哭了起来。事后,我感到很后悔,真不应该为了这点小事而失去同学的友谊,宽容她,原谅她不是更好吗!想到这些,我不好意思地对她说:对不起,是我太在意了,这本课外书送给你吧。她立刻转忧为喜,说:谢谢。

谢谢你,《她是我的朋友》,你让我知道了,要珍惜朋友之间的友情。

我的朋友读后感(篇10)

当我走进书的世界,发现了这本书——《你是我的真朋友》,顿时爱不释手。

这本书有两位主人公那就是简佳琪和罗七七。故事的开头是这样的——今天,简佳琪的好朋友陈雨欣要转学了,简佳琪可就这么一个朋友,陈雨欣走了,简佳琪以后要和谁玩呢?就这样过了好几天,来了一位新同学,那就是一位小男生罗七七,我们都很欢迎他,他也非常的快乐,笑得格外灿烂。没过几天,新来的同学罗七七就交到了许多朋友,而佳琪一个朋友也没交到,佳琪寻思道:“难道交朋友就是要对别人好?”佳琪就先从郑雅楠开始,果然有了好感度。但好景不长郑雅楠居然在背地里说简佳琪的坏话,这一切被佳琪知道了,佳琪瞬间失落了。说道:“还有比交朋友更难的是吗?”佳琪准备放弃交朋友了。罗琪琪转过身来,笑着对佳琪说:“交朋友可不是一件很难的事哦。”哇哦!这是什么神仙笑容,这笑容好灿烂,像天边的花朵一样灿烂!

看着罗七七的笑容,佳琪决定要跟踪罗七七,看他是怎么交朋友的。过了十几天,佳琪发现了罗七七的秘密,原来交朋友要用三颗心,那就是敞开的心,乐观的心,善良的心,这里最重要的核心还是真心。

从这个故事中,我知道怎样交朋友了,并且我还懂得了交朋友要用真心,而不是像简佳琪那样。交朋友不是对别人好,而是要用真心。听了这个故事,你应该会交更多的朋友吧,快去找一找她吧!

有关水孩子读后感


书是给人提供思考的材料,在读过之后我们应当将思考写成文,这就是读后感。阅读了作者写的作品之后,总是让我们感叹作者精彩绝伦的布局。这时候可以从自己的角度出发,把如何理解和看待这本书所讲的内容写出来分享给大家。从哪个角度去写作品的读后感呢?以下为幼儿教师教育网为你收集整理的水孩子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水孩子读后感 篇1

今年夏天妈妈在图书馆给我借了一本书,名叫《水孩子》。开始我不想看这本书,因为字太多了,书中又没有漂亮的插图,可是后来我看了一眼封面就立马被深深的吸引了。看了内容后,更是觉得好看,所以今天要向大家推荐出来。

我喜欢这本书有三大理由。

首先,这本书的内容简介写的非常好。当你看完这本书以后,有种绿野带给你的清新,山泉带给你的清凉,有水孩子带给你的正义、勇敢、善良的精神,更有爱尔兰女子带给你的神秘感,和这本书带给你坚持阅读的好习惯。

其次,我喜欢这本书的封面。色彩强烈,画面内容丰富,有许多的小鱼和海底生物。当然也少不了故事的主角水孩子了,他在海里自由的穿梭,像在寻找美丽的美人鱼一样。

最后,我喜欢这本书的内容,语句丰富多彩,句子通顺优美,情感细腻。我不仅看到了水孩子勇敢正义的.精神,更知道了其他人物的神秘与情感色彩,还有许多海底有趣精彩的故事。

这么有趣好看的一本书,你也一定要抽时间看一看啊,它绝对会不失你所望,令你受益匪浅呢!

水孩子读后感 篇2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水孩子》。

讲述的是一个扫烟囱的男孩变成了水孩子以后,在仙女的引导下,经历种种磨难难,最后长大成人的故事。汤姆从小受尽了师傅格林姆的欺负,同时在污浊的环境中也染上了许多坏毛病。有一天,他和师傅去约翰爵士的庄园打扫烟囱。汤姆一不小心闯进了约翰爵士的小女儿艾丽小姐的房间,结果被误认为小偷,遭到了大家的追赶,在仙女的引导下,他终于逃出了庄园,来到小河边,失足掉进水里,变成了一个水孩子。

汤姆开始在水中生活,过了一段时间,他为了找到其他伙伴,来到了大海,在在那里遇见了许多水孩子。变成水孩子以后,汤姆并没有改掉以前身上的那些坏毛病,他经常欺负水里的各种各样小动物,还偷吃仙女的糖果。仙女只好找来了一位女教师,而这位女教师竟然是艾丽小姐。在艾丽小姐的帮助下,汤姆逐渐改掉了身上的坏毛病,变成了一个好孩子。仙女让汤姆去寻找天外仙境,到那里去帮助他以前的师傅格林姆摆脱困境。汤姆历经磨难,终于完成了自己的使命,成为了一个真正的男子汉。

读了这本书使我懂得了要学习汤姆的勇敢,爱心。

水孩子读后感 篇3

今天上午我看了一本非常有趣的童话小说 《水孩子》。

《水孩子》初发表于一八六三年,它的作者是英国赫赫有名的作家 查尔斯金斯莱。

《水孩子》讲的是:在英格兰北部,有个叫汤姆的扫烟囱的男孩,他每天都有干不完的活,他从来没洗过。一天他去一个庄园干活,途中认识了一个爱尔兰女子,在她的保护下,汤姆顺利到了庄园。但是他无意中闯进了艾丽小姐的房间,艾丽小姐被吓坏了,庄园里的人都来抓汤姆,汤姆夺路而逃,他逃到了一个叫旺代尔的地方,梦中走入水中变成了一个水孩子,原来先前的那个爱尔兰女子是个水仙女,她把汤姆变成了一个水孩子她不想再让汤姆去扫烟囱了,她想让汤姆快乐起来。于是,汤姆开始了继续的冒险,最后,水仙女又让汤姆重返了陆地,并看见了喜欢的艾丽小姐。

《水孩子》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一个人开始的命运不好,但是他开始慢慢的努力起来,命运可能会好转起来;一个命运好的人,但是他不好好的珍惜,而是去一点一点的浪费,那么,他可能会一一落千丈。

作者写了一个孩子苦难的遭遇,不过尽管作者写的是一个孩子苦难的遭遇,但我读起来并不觉的难过,反而觉得是一种快乐。

查尔斯金斯莱写的《水孩子》使我百读不厌、回味无穷。

《刀锋》读后感1000字集锦


幼儿教师教育网主题阅读推荐:“《刀锋》读后感”。

科罗廖夫曾说过,人离开了书,如同离开空气一样不能生活。阅读作者写的作品时,让我们内心有了一些新的体会,读后感能帮助我们抒发内心情感和感悟。我们怎样才能将自己最精准的感受写成作品读后感呢?在这里,你不妨读读《刀锋》读后感,建议你收藏本页和本站,以便后续阅读!

《刀锋》读后感 篇1

“你究竟在寻找什么呢?”

“寻找问题的答案。”

这是书里出现最多的对白。毛姆先生笔下的人物,无论是《月亮与六便士》里不顾世俗的斯特里克兰德,还是《刀锋》中特立独行的拉里,都毅然决然地走在朝圣路上,倾尽一生去寻找生命的终极意义。像那句诗一样:凡心所向,素履以往,虽不能至,心向往之。生如逆旅,一苇以航。

毛姆先生以其诙谐幽默而又尖锐的笔调,直书人性,故事娓娓道来,引人入胜。《刀锋》讲述的是一个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归来的年轻人拉里,在目睹了战争时代民不聊生、人们流离失所的惨状,经历了自己的战友为救自己而牺牲之后,开始思索世界与生命的本质问题。为了寻找这些终极问题的答案,他放弃了与伊莎贝尔的婚姻,逃离了上层社会物欲横流的生活开始自己漫长的读书求知生活,沉浸于大学图书馆中,不亦乐乎,像印度哲人求知求道。同时,他尽己所能一次又一次救助了生活中痛苦的人们,帮助其摆脱精神和身体的疾苦。

我时常觉得,一个人来到这世上,终得激起几声回响,才不虚此行。拉里这一生轻的像风中的羽毛,不那么引人注目,可是却又厚重的如山间的磐石,正气长存于天地间。他曾说:“上帝最喜欢的崇拜者是那些按照你的知识尽力而为的人。”苔花如米小,也学牡丹开。行走在刀锋之上,向着你心里炙热的灵魂,把你追求的事做到极致,做一名现实的理想主义者!

《奥义书》有言:“一把刀的锋刃是很不容易跨过的,所以说得救之道是困难的。”我们常常执念于物质生活的利益得失,对于锋刃的精神生活总是望而却步。而拉里,却是一个如同刀锋般锐利的人,他以锐意精进的姿态追寻着解脱之道,为此不惜斩断一切,越过刀锋,即使越过刀锋之后,在刀的那一面,无人等候。拉里曾经说过,不急燥,对人显随和,慈悲为怀,丢掉一个我字。像兰道尔南的诗是那样活着:

我从不与人争,没有人值得我与之争。

我爱自然,其次爱的是艺术。

我向生命之火伸双手取暖,火快烤残了,我也准备离去。

也许,在尽力追逐心之所向之后,以拉里这样“晃膀子”的姿态,做杨绛笔下的“隐身人”去过此一生,生如逆旅,一苇以航,跳脱时间的束缚,活出生命的质量和高度。这样的人生不也是一种美好的存在吗?

《刀锋》读后感 篇2

一把刀的锋刃很不容易越过,因此智者说过得救之道是困难的。

这句话出现在书的扉页,出自《奥义书》。我想每个人在咬紧牙关试图越过自己那把刀的刀锋时,目的总各不相同,作为第一人称的主人公毛姆对每个人的努力都投去赞扬的目光,只是有的目光在赞扬中有些调笑,有的夹杂着洞悉,有的就是仰望。

小说的背景设在两次世界大战之间,并且小说以英国人的视角看待在欧洲的美国人。主人公是身体力行探寻生命意义,最后大隐隐于市的拉里。他的第一位未婚妻叫伊莎贝尔,她致力于追求物质生活,最后因为与拉里价值观的差异而离开了他,嫁给里头脑简单但心地善良的格雷。伊莎贝尔的舅舅是一个励精图治混进上流社交界、终其一生在饭局和party上打拼的古董商人,名叫艾略特。他的第二位未婚妻是被厄运击倒就此堕落、最后死于非命的索菲。第三位与拉里有关的女性是苏珊,她成功从妓女和模特转变为了女画家。

伊莎贝尔是全书塑造地最成功的人物。前期她是天真单纯的,但在舅舅艾略特的精心培养下,成了一位有生活品味的美妇人。因为与拉里价值观不同,她选择和拉里分开,嫁给一个爱他的人,但当别人问起时,她说他这辈子除了拉里没有爱过第二个人,她选择把对拉里的爱放在心中。索菲的出现无疑是激起了伊莎贝尔内心的嫉妒,她不愿把拉里让给别人,于是她略施小计便扑灭了索菲刚刚燃起的希望之光,让索菲毅然决然地离开了拉里。在全书的尾声,索菲被人杀害,“我”在没有他人在场的情况下揭穿了伊莎贝尔地阴谋,她说索菲注定如此,并恶狠狠地看了“我”一眼。

相比伊莎贝尔这个角色,拉里在整本书中显得很虚幻,在经历了二战失去战友后他开始探索生命的意义,由于欧洲精神空虚,因此他一路上晃膀子,最后在印度找到了吠陀经哲学,并以它作为安身立命之道。在书中描写的故事中他的性格并没有多大的转变,好像一个神一样的存在,他要以他的生存之道济世助人。

最后,拉里在回答对未来的打算时说到:“回美国,生活。不急躁,对人随和,慈悲为怀,丢掉一个我字,不近女色。”

刀的锋刃不好越过,可是每个人都在努力寻找越过它的方法,正如他们努力探寻生命的意义那样。(叶王恺丞)

《刀锋》读后感 篇3

向伊莎贝尔求婚的时候,莱雷对她说:“我希望我能使你看到,我给你提供的生活,比你想象的任何生活都要充实。我希望能给你看到精神生活是多么激动人心,体验是多么丰富。它是无边无际的。”伊莎贝尔选择了格雷,然而余生都在纠结这个最重要的决定。

但无论多么纠结,她终究还是过上了“好极了的生活”。

总觉得伊莎贝尔在扮演一个角色,一个社会认知中完美的角色。可能年轻的时候她尚且没有这样明确的目标,对人生意义也没有认真的思考,才会显得天真浪漫热情洋溢。但拒绝莱雷无疑成了一个分水岭,伊莎贝尔离开了莱雷,选择了一条自己的路——优秀的年轻主妇。

虽然心有不甘,虽然难忘旧爱,以至于对莱雷的占有欲逼着她间接杀了昔日的朋友索菲,她还是依旧努力扮演着这个主妇的角色,甚至可以说是一种使命感了叭。

《刀锋》读后感 篇4

因为人不论男男女女,都不仅仅是他们的自身;他们也是自己出生的乡土,学步的农场或城市公寓,儿时玩的游戏,私下听来的山海经,吃的饭食,上的学校,关心的运动,吟哦的诗章,和信仰的上帝。

你决计想象不到读《奥德修纪》的原文时多么令人兴奋。是你感到仿佛你只要踮起脚伸出手来,天上的星星就能碰到似的。我想弄清楚上帝究竟有,还是没有。我想弄清楚为什么世界上会有恶。我想要知道我的灵魂是不是不灭,还是我死后一切都完了。

我的确爱你。不幸的是,一个人想要做自己认为对的事情,却免不了要是别人不快乐。有些人对知识有种无所为而为的欲望。这不是什么下流的欲望。当你决定离开常规行事时,这是一种赌博。许多人被点了名,但是,当选的寥寥无几。

我知道这只是起码知识。我知道任何懂道理的人都会认为我做了唯一应当做的事情。我知道从任何实际的立场看,从人情世故的角度看,我做的都是对的。然而,在我的内心深处,我总感到一种不安,觉得我如果好一点,我如果不斤斤计较利害一点,比较不自私些,比较高尚些,我就会和拉里结婚,并且过他的那种生活。如果我真的爱他,我就会把世界不放在眼里。

爱情是个很不行的水手,你坐一次船,他就憔悴了。当你和拉里之间隔开一座大西洋时,你会意想不到地发现,在启程以前,好像无法忍受的苦痛,也变得轻微了。兰道尔《想象的谈话》:我从不与人争,没有人值得我与之争;我爱自然,其次爱的是艺术;我向生命之火伸双手取暖;火快烧残了,我也准备离去。

我要生活在世界上,爱这世界上的一切,什么都不能伤害我,什么都不必伤害我,我愿意接受形形式式的生活,不管它是怎样忧伤痛苦;我觉得只有生生不息,一个生命接一个生命才能满足我的企求,我的活力,我的好奇心。读完啦,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些我们渴望成为却不敢爱上的人。

《刀锋》读后感 篇5

好奇怪,一直感觉这本书是读过的,所以图书馆里无数次拿起又放下。可是翻开了印象全无。读着读着,某些情节又仿佛可以预料。我现在都不能确定,到底之前有没有读过。

从故事立意上算得是《月亮和六便士》的姊妹篇吧?“追逐梦想就是追逐自己的厄运,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

本书的主人公拉里类似《安娜卡列尼娜》里的列文和《乱世佳人里》的阿希礼,有种贵族式的骄傲和悲天悯人,以及不与主流大众一致的遗世独立和即便不被认同依旧能保持风度的君子形象。让我联想到孙师兄呢,那种温和却坚定的坚持。书里关于拉里的思想感悟,我只能远远得表示理解,并不真正懂得,还需要更多的阅历和思考。

艾略特,你很难说他的人生是个喜剧还是悲剧。求仁得仁,他得到了他想要的上流社会认可,甚至“修正”了祖先的身份,获得了爵位,用毛姆的话说“同时摆平了财神和上帝”,临死前,得到了最想要的那个请帖(虽然是个谎言),主教亲自来给他祈祷。最让他安慰的是,他相信天堂里也有阶级区别,他自己会处于天上的上流社会,会像人间一样,跟他耻与为伍的中产阶级保持距离。

伊莎贝拉是个聪明的女人,她知道自己要什么样的生活,知道如何获得所需,有适度的热情和表面上的温柔,拥有俗世的幸福,可不知道为什么,故事的结尾,那种看着完满无缺的幸福让我有种强烈的孤独感,那一切好虚幻。

索菲恰恰拥有伊莎贝拉缺乏的全身心投入的热情,可惜不够幸运,当她失去最在乎的东西时,就不能像伊莎贝拉那样理智冷静,生活变成了地狱,她无法再维持表面的安好。飞蛾扑火,只求坠落毁灭得痛快。

我们对他人的了解是我们以为的了解。毛姆在里面作为旁观者,以作家的角度尽可能得诠释一个个角色,可角色之间,是并不互相认同的,就像人间的我们。

总有些人,不能满足于庸常生活的提供或者可能提供的那些,大多数人走的路很拥挤,当然未必有能力走在前面,可是无论如何内心有抵抗,想着另辟蹊径,冷清,却也许比在人群中不孤独一些,至少不用一遍遍得向人徒劳无功地解释,解释得自己越来越糊涂,别人始终不理解。

世间有很多,是你可以无限接近但永不能抵达的。譬如让人感到自由的财富、永恒的爱情、无上的荣耀、不可取代的地位、无人能媲美的学识………每个人的遭遇和感受不同,你靠近的那个东西也不同,无法完全地分享和互相理解。你觉得不能放下的一切,在外人看来会像个傻瓜。作文艾略特终身追求的阶级优越感是,拉里走的是完全相反的方向,可他们在别人的眼里,可能都是傻瓜,后者、甚至更加不被理解。可我们又常常盲目地深信,了解自己看见的大部分人事。事实上他们抵达的那个地方和沿途的风景,别人可能连想象都不曾有。当然,那些别人,作为个体,也在自己的身份里,矇昧或清醒地,尽可能的,探索着自己的人生:仅此一次的人生,境遇各不相同,长度不一且不可预测。

所谓沟通,或许就是再某些细枝末节上达到一些统一,或者作为旁观者,以自己的阅历和理解力对他人的生活进行一定程度的解读(中间包括误读),这错误不会被察觉,直到我们自己有了进步或体验。巴别塔已毁,略有互相懂得,都是奇迹了吧?

掩卷沉思:会不会因为能写书的人基本都文艺,所以我把这个世上或者占少数的文艺的意识形态错当成“大部分”的理所当然了?我把我想象的书中人的理想世界当成现实世界了?还好明天要上班了,回到烟火气的世界,热热闹闹不解释意义的人间。

我们所在的世界,是各自看见的世界。是同一个世界,也是不同的世界。来人间一次,所求为何,得到什么,求仁得仁吧。

智慧故事读后感集锦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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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故事读后感(篇1)

这一周我读了《智慧故事》这本书。

这本书中有很多很多的用自己智慧的头脑化解危难。有很多小节,有吸引人的智慧。灵机一变的智慧——我第一次看到这书中的故事叫《爸爸的箩筐》。讲的是古时候,有一个叫元觉的男人。村里都说他是个大孝子。因为元觉小时侯母亲去世了。所以很孝顺父亲。一直到长大。后来元觉的妻子生了女孩子。叫元露。

有一次,元觉感到很烦。因为他的父亲老了,好多事情都要元觉做。他不喜欢了。所以就决定把自己的父亲装到箩筐里丢到深山老林去。这个事情被刚刚6岁的元露听到了。他很心疼,所以就一路跟着父亲上了山。到了高高山顶那里,把元觉自己的父亲扔下了不管。元觉的父亲在箩筐里流下了眼泪。元觉刚要转身朝山下走去就被元露给拦住了。她说:“父亲,您回家后可以再做一个箩筐吗?”元觉感到不解,为什么不明不白让我给元露做箩呢?便问道:“你要我给你做箩筐干什么?”小元露告诉了父亲:“您把自己的父亲扔到了这里,长大以后我也要把您装进箩筐里扔到这里啊!”元露的父亲听了脸红了。抱起了小元露,再看看自己的老父亲。他什么话也没说,背起了老父亲,拉着小元露回家了。

我觉得非常感人。推荐大家也买这本书来看看吧!

智慧故事读后感(篇2)

《小故事大智慧》这本书由西方篇和中国篇组成,这其中有许多大大小小的`故事章节。有两个西小故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想分享给大家以及我自己读过以后的感受。

第一个是:乌鸦喝水的故事。话说有一只乌鸦很口渴,可他飞了好久也没有找到水,终于他看到了一只大水瓶,水瓶的口很小,里面的水也不多。他想了很多的方法却始终没有办法打开。忽然他灵机一动,想到了用石头去填水瓶,随着石头的越来越多,瓶子里的水也逐渐在上升。

就是这样乌鸦没有浪费许多的力气就可以喝到水了。这个故事我感悟到了有的时候你遇到困难,不要麻木的去干,要多开动自己的脑筋,智慧可以让你解决难题,方法也许就就在眼前。

第二个故事讲的是:一次,孔子的弟子颜回看到一个卖布的人和买布的人吵架。买布的说:“三八二十三,你为什么收我二十四个钱!”颜回上前劝架说:“是三八二十四,你算错啦”买布的人指着颜回说:“咱们找孔夫子评理去。如果我错了我把脑袋给你!如果你错了,就把你这顶新帽子送给我好了”

孔子问明情况,对颜回笑笑说:“三八就是二十三。颜回,你输了,把帽子给人家吧。”颜回想;三八二十四才对呀?老师一定是老糊涂了。他只好把帽子给了卖布人。那人拿了帽子高兴地走了。这时孔子告诉颜回:“说你输了,只是输一顶帽子,说他输了,那可是一条人命啊!你说帽子重要还是人命重要呢?”。

宽容是一种美德,一种修养,也是衡量一个人层次高低的标准。当发生矛盾时,那种“以牙还牙”的处事方式实不可取!只会使自己走入“死胡同”,进亦难,退亦难,何不握手言和,退一步海阔天空呢?

古人云:耳明为聪,眼亮为明。实际上一个聪明的人不仅善于用眼睛去观察。

智慧故事读后感(篇3)

十一我读了《小故事 大智慧》这本书,我非常受感动。其中有一篇《掉进泥潭的拿破仑》让我越看越爱看。

有一次,拿破仑率兵作战,遭到了敌军的顽强抵抗,拿破仑损失惨重,连连败退,最后被逼到了一座小城里。

这天刚下过大雨,敌军又开始攻打小城,由于连吃败仗,士兵们已经没有了斗志。

拿破仑冲在最前面,坚持要战斗到最后一刻。他狠狠地把剑刺向对手,结果脚下一滑,掉进了泥潭里,弄得浑身都是泥巴,脸上那个黑一块白一块的。

手下的士兵看到威风的将军居然成了这个样子,忍不住都哈哈大笑起来。敌人也不停地嘲笑拿破仑。

拿破仑却一点也不在意,他爬起来,大吼一声“冲啊!胜利属于我们!”冲向最近的敌人,一连砍倒了好几个敌人。

对手大吃一惊,没想到拿破仑落到如此地步,仍然有这样的气势。

而士兵们都被拿破仑的自信所鼓舞,一时间大家纷纷重新燃起斗志,猛狮一般冲向敌军,最后取得了胜利。

我读了这篇文章,懂得了我要做一个有自信的人,因为有自信的人似乎带着一种魔力,能让大家牢牢抱团,向着一个方向努力,并最终达到胜利的彼岸,我非常喜欢这篇短文!

智慧故事读后感(篇4)

寒假里,妈妈陪我到图书馆借了许多书,而其中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阿凡提经典智慧故事》,十分有趣,里面讲的是足智多谋的阿凡提智斗各种坏人,大快人心的故事。

阿凡提简直是聪明无比,其中让我感触最深的是“落后的小村庄”这个小故事。故事讲的是在一个异乡的山寨,农户种的麦子,上面的麦穗到收割时都被地主收走,下面没用的麦秆留给了农户们,因为这里的地主有一个“上缴下留”的规定。这是要饿死人啊!地主也太狠心了,简直比“半夜鸡叫”里的周扒皮还可恨!阿凡提知道了这件事,就教农户们种番薯,给地主缴上面不能吃的番薯藤,下面的番薯留下来。气急败坏的地主又改成了“缴两头留中间”,聪明的阿凡提又教农夫们种玉米,中间的玉米棒农夫留下,缴给地主两头的玉米杆,地主再也无计可施,被打败了。看到这里我忍不住为阿凡提的聪明智慧拍手叫好。这真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啊!

纵观大千世界,像阿凡提那样用智慧解决困难,帮助大家的事例还有很多。比如:“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一位普普通通的农民,十几年如一日头顶烈日,脚踩烂泥,低头弯腰,用自己的智慧和努力,终于在1973年培育成功“籼型杂交水稻”,解决了中国十几亿人的吃饭问题,为解决世界性饥饿问题奠定了基础。

阿凡提绝顶聪明,用他的智慧打败地主,帮助了善良的农户们。袁隆平刻苦努力,用他的智慧解决了世界性难题。可见,智慧的力量是无穷的!我们要从小刻苦努力,学习丰富的文化知识,多读书,多动脑,做一个有智慧的人,遇事多想办法,不慌张蛮干,用我们的智慧帮助他人,造福社会!

智慧故事读后感(篇5)

我很喜欢《智慧故事》这本书,这本书使我学到了很多知识与智慧。智慧是人生中最重要的一件武器,也是一盏明灯,照亮我前行的道路。

在这本书中,有我喜欢的《黑夜中的“电筒兵团”》,苏军利用手电筒打败了德军;有我喜欢的《曹冲称象》,这个故事的小主人是曹操的儿子曹冲。他小小年纪就能想出称大象的好办法,不得不令我敬佩。还有我喜欢的《苏代劝赵王》,这个故事讲述的是:赵国想攻打燕国,燕国的谋士苏代利用《蚌和鷸鸟》的小故事使赵王改变了主意,化解了两国的危机,强大的秦国没有趁机占成便宜,避免了一场战火之争。同时也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说服人,是一种语言技巧,同时也是一种心理智慧,只有抓住对方的软肋,才能克敌制胜。

还有好多好多的故事都令我深受启发,好多好多的名人格言促使我进步。

在我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我要多多学习。运用智慧的头脑,实现我的目标。最后我想用我喜欢的一句格言来与大家分享:人类的智慧就是快乐的源泉-----薄迦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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