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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欢乐地飞来飞去。”
合上小说《牛虻》,我已是泪水涟涟。我被这本外国名著深深打动了。回顾牛虻的一生,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一条波涛汹涌的大江,它闯过浅滩和激流,浪花撞击在礁石上,奔腾着,跳跃着,又义无反顾地向大海奔去。
从打开小说的第一页起,我就不由自主地被这浪潮所席卷,欲罢不能。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故事。即使沦落到拖着残废的身躯在甘蔗园卖苦力,甚至当一名杂耍戏团的小丑,牛虻始终没有放弃追求,我的耳边回响起亚瑟坚定的话语:“献身于意大利,帮她从奴役和苦难中解放出来!”
正是这崇高的信念,支持着他重新站起来,用残废的手握起笔,对准一切虚伪外表下的丑恶灵魂,毫不留情地抨击和鞭挞;也正是这崇高的信念,支持他“怀着简便的心境,就像是一个放假回家的学童”一样走进刑场,昂首应对乌黑的枪口。牛虻,是真正的勇士。
人不能没有独立的精神,失去了精神,人就不能成为真正的人,在这世界上就只是一具行尸走肉。是精神的支柱,崇高得如同一盏指路明灯,赋予人无穷的精神力量。这股精神力量鼓舞人直面人生,勇敢承受生活的各种艰难困苦,也使人以更加超脱的态度看待生与死。
小说的封面上写着:影响三代中国人的外国名著。今日,我以第四代人的眼光来读这本小说,依然有强烈的共鸣:任何人,任何社会,任何时代都需要这股精神力量。如今,站在新世纪的门槛上,迎接我们的是一个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时代,仅有拥有坚强意志和独立精神的人,才能走在时代的最前端。精神的浩气长存,即使相隔百年,依然能够感受到那深深的震撼力。小说《牛虻》留给后人的精神财富是永恒的,它将继续影响一代又一代人。
《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作者(伏尼契)以出色的艺术手段,经过跌宕有致的情节(牛虻因误会被认为出卖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残疾人:跛脚,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参加了革命,在偷运军火时由于疏忽被捕,最终被杀),鲜明生动地塑造了牛虻这个为意大利民族解放忍受苦难英勇牺牲的典型人物形象,体现了意大利爱国志士的刚毅精神及他们对革命事业的无限忠诚。牛虻在革命斗争中逐渐变得坚强起来。刚出场19岁的亚瑟有点像十六世纪肖像画里的意大利小伙子。“从他那长长的睫毛,敏感的嘴角和娇小的手脚看,身体各个部位都显得过分精致,轮廓格外分明。”而经过革命锻炼之后的牛虻则是“空空寂寞中把他压垮的幽灵似的恐惧、虚幻世界里的幻像,都随产生他们的夜消失了,而一旦太阳光芒四射,敌人出此刻眼前,他便斗志激昂,再也无恐惧可言。”
牛虻所有的一切,在监狱执行死刑的士兵则是这样认为的:“他那直剌人心的雄辩,他那无休止的狂笑,他那光明磊落、感人肺腑的勇气,曾像太阳的光芒一样在他们死气沉沉的生活中闪耀。”牛虻变得成熟了、坚强了,成为一个为国家命运不顾个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坚强的牛虻在牺牲前一夜给他深爱的人琼玛的遗书里这样写道:“我将怀着简便的心境走到院子里去,好像一个小学生放假回家一样。我已经做了我应做的工作,这次死刑判决就是我忠于职守的证明。”与牛虻关系密切,给他巨大影响的人是他的忏悔神父主教蒙太尼里(其实是他父亲)。主教蒙太尼里欺骗了牛虻,从而使牛虻对上帝产生了怀疑。从此,牛虻开始恨蒙太尼里,“上帝是—一只泥巴做就的东西,我只需一锤就能够把它砸个粉碎;而你呢,却一向用谎言欺骗我。”出走前牛虻这样说道。蒙太尼里影响了牛虻的一生。应当说,牛虻的死,他要负大部分的职责。学会坚强,无论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难,向困难挑战——这是《牛虻》给我的启示。
朋友!你相信有上帝吗?你相信世间有爱吗?你是更相信上帝还是更相信爱?我会选择爱!
故事就在上帝与爱之间徘徊。亚瑟是一个乐观、开朗并富有的男孩,他很早就失去了父母,与同父异母的兄弟生活在一齐。他几乎与兄弟没有任何感情。除了母亲,他最爱的人是镇上的神甫蒙泰尼里,他们的关系就像父子一样,所以亚瑟把自我秘密加入意大利的事告诉了神甫。不料,被神甫告发,好多同志被捕,亚瑟也所以从兄弟口中得知自我是神甫的私生子。他受不了神甫对他的欺骗而弄了一个自杀的假象,只身逃往南美。在之后的几年中,他受到了非人的虐待,腿跛了、胳膊折了、满身的伤、口吃、脸上有刀疤,还带着很重的病。在他明白人性的冷漠后做了一个讽刺性文学家,代号是“牛虻”。并与初恋女友琼在一齐工作,可是琼非但没认出他,还很厌恶他,直到他向琼讲述自我离奇的经历。
而神甫做了红衣教主,名望很高,在牛虻因偷运军火被捕入狱时,蒙泰尼里还几次去看他并企图帮他。但牛虻始终忘不了神甫告密的事。就在准备对牛虻行刑的前一天,神甫再次去看他牛虻最终打开了心结,他要父亲在上帝与他之间做出选择。
神父选择了上帝结果,结果,牛虻死了。直至他死后,神甫才明白那一切的神论都是假的,仅有爱才是真的,他也因病去世。而书的结尾是牛虻临死前给琼的一封信,信的签名写着一首他们儿时的诗“无论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快活的牛虻。”
读完这本书,我不知是该悲伤还是该高兴,或许是悲喜交织,为牛虻的命运而悲,他究竟遭到了怎样的毒害才变成那样;为蒙泰尼里的感悟而喜,他最终明白了爱的意义,说明他没有被社会的黑暗而笼惑。同时我还为当时社会的黑暗腐朽、禁锢人们思想的枷锁而感到愤恨。
从另一层含义来说,他还告诉我们仅有反抗才能夺回本属于我们的自由与思想。追求平等的路依旧很长,这需要我们团结起来共同去奋斗。软弱就像一只生活在地狱中的猫,随时都有命丧黄泉的危险。不要再屈从,不要再容忍,不要再乞求。站起来!夺回本属于我们的权利!
牛虻出生在一个极为奢侈的家庭,以往天真地人为这个世界是多么地完美。可是,当他接触了青年意大利人,看到了自我忏悔神父的间谍行经、认清了教会和反动当局狼狈为奸、镇压革命的残酷现实之后,他大彻大悟,从而走上了与他们进行义无反顾、不屈不挠的斗争的道路。
我崇拜牛虻,因为他热爱生活。他愿活着。就是在妓院里洗碗刷碟,在农场里牵马拉镫,在杂耍班里扮演小丑度日,在斗牛场里干脏活杂活,在矿山当苦力卖命——经受了七劫八难,忍受了难以想象的劳累、痛苦、屈辱,他仍然顽强地活着。而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人们往往一遇到挫折、困难、痛苦就万念惧灰。我们“轻视生命”和牛虻“珍惜生命”之间的比较那样鲜明。美国教育家威廉——沃德说过:“生命并非一个发现的过程,而是一个创造的过程。你并不是在发现你自我,而是在重新创造你自我。所以,别急于发现你是谁,而该急于决定你想做谁。”我们之所以一遇困难就有轻生的念头,原因也在于我们太注重“结果”。其实做任何事情,“结果”都不重要,重要的恰恰是被我们忽略地那个“过程”。
感情是人生最为平凡的情感,有始以来也从未有人否认过它。我也认为如果人生得不到感情的滋润,那么这一生都将是枯燥而乏味地。本书主人公牛虻与琼玛之间的感情,是那样的致死不渝,视死如归。可是不管爱得如何惊天动地,在国家利益面前再伟大的感情也会变得十分渺小,所以牛虻毅然选择了放弃感情。虽然,感情是那样地重要,他也不愿意舍弃他最爱的琼玛,可是为了革命他放弃了所有他应有的东西,甚至是人生最为宝贵的生命。
生命是宝贵的。他抛弃了自我宝贵的生命,抛弃了自我与琼玛之间宝贵的感情,视死如归。他说:他是为了人们能在阳光中漫步,为了那些“正在抛撒玫瑰花的孩子们”,才饮弹身亡,躺在那“黑沉沉的墓穴中”。这时,我不禁想起了匈牙利爱国诗人裴多菲的那首脍炙人口的小诗:“生命诚可贵,感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这首诗是最贴切可是地概括了牛虻的一生。他的生命诚可贵,但他对琼玛的感情价更高,而为了个人和整个意大利的自由,他将生命和感情都抛弃了。他死得其所,死而无憾。正如他临刑前所说:“他们处死我,是因为他们惧怕我。如是,我还有何求?”
对于我们这一代年轻人来说,牛虻是一个遥远而陌生的名字 。
而我,是把牛虻作为一个理想中的英雄来看待的,甚至连他脸上那条长长的伤疤,都是为了衬托某种男性的力度和美感而存在的。哦,一位内心深处没有任何痛苦与创伤的男人,是多么的滑稽可笑啊──如果他面对的是牛虻那海洋般汹涌澎湃的胸膛,那逆风而行的阴郁却倔强的身影。
牛虻是痛苦的,虽然我们不一定能真正理解他的痛苦,我们只知道当他还被叫做亚瑟的进修曾经幼稚地走进礼拜堂,以忏悔的心情在十字架前跪下来,期望自己在默默背诵的祷文中获得平静,青春的狂热,迷信乃至愚昧遭受到现实的欺骗,在砸碎往昔所虔敬的伪善的十字架后,多悉善感的青年亚瑟的内心留下了第一道伤口──滴血的伤口,他伪装自杀,流亡到南美,希望把亚瑟这个令其悔恨,自卑的名字从旧世界的所有熟人的记忆里抹去,以致当初的亲友在大理石碑座上为他刻下了令人信以为真的铭文,所有你的那些波涛和巨浪都已经在我的头上消逝。
暴风骤雨的xx,足够卧薪尝胆的灵魂在舔舐着隐痛中获得新生,眉清目秀的亚瑟消失了,返回林涛阵阵的意大利的山地时,他已经是一位绰号“牛虻”的神秘男人,他以一种成熟的政治家面貌展开了辉煌的斗争……
在灵魂的刺痛中,我的血一点点热起来,彻夜难眠,渴望追随那受伤的鹰一样的背景承担比暴风雨更大的洗礼。当那位脸上带着刀疤一瘸一拐地在崎岖的山路上跋涉的坚毅的身影出现时,我在心底呼唤着“牛虻”的名字我甚至能背诵出原书中的描述:“你看他那下唇的线条,就可以看出他是这样一种性格,觉得痛苦就是痛苦,错误就是错误。这样的人是这个世界所不容的。”牛虻象征着刺激,确实是一个懦弱、虚伪、狭隘的世俗社会所不容的,因为他太尖刻、太强悍了,他自发地抨击会使猥琐的灵魂毫无藏身之地。
这就注定了英雄将与悲剧联系在一起,但即使山崩地裂的悲剧,也无法磨灭披荆斩棘的英雄本色,牛虻被捕在狱中写给琼玛的遗书:“明天早上太阳升起的进修,我就要被枪毙了……我将怀着轻松的心情走到院子里……这次死刑的判决,就是我已经彻底的证明他们要杀我,是因为他们害怕我;一个人能够这样,还有什么别的心愿呢?”当然牛虻还是有一个额外心愿,那就是要在生命的最后一晚让琼玛明白:“我是爱你的……别了亲爱的。”这是一在死神的阴影压迫下写的遗书,更是一封寄给美丽世界的情书,牛虻在命运所安排的开场上倒下,但他那滚烫的呼吸萦回在字里行间,这是置身于世俗河流的我们无法理解的怎样的一种爱啊!直到琼玛读完这封从死神指缝里泄露的情书,才知道遍体鳞伤,乔装打扮的勇士牛虻,就是被自己的无知与幼稚伤害过的那xx前的美男子亚瑟!
爱情──我必须使用这个如今已经泛滥了的词──不仅没有削弱牛虻的锋芒,反而使他的胸襟更为开阔。爱情不仅没使牛虻的人格产生矛盾,反而使他风尘仆仆的形象更为真实。当牛虻在琼玛面前狠狠咬着嘴唇,仿佛要把它咬破似的藏匿着内心的秘密的时候,我们还有什么资格谈论那些花浅月下的肤浅的爱情?
牛虻对于我们这一代人来说已是遥远的话题。我们早已习惯把那些劫富济贫的侠客称为英雄,把他们想象的无限完美,这是贫血的心灵何其肤浅的认识!面貌丑陋,神情咄咄逼人的牛虻是一位英雄,他思想着的心灵所爆发的电闪雷鸣远不是那些侠客所能比的……我们很难揭晓生活的所有迷底,生活对心灵的磨砺与考验是永无穷尽的,但生活中的风风雨雨迟早会帮助我们判断出,谁才是真正的高傲的精神贵族。
牛虻给琼玛的遗书没有签名,只写着一首曾经和琼玛一起念过的小诗:“不论我活阗或是死掉,我都是一只快乐的牛虻!”我曾把它抄在日记本的扉页上,这道小诗随着我的心灵一起成长,我很庆幸读到《牛虻》这本书,对于我,它远不只是一册英雄主义的课本,它还使我认识到:“生命的痛苦本身并不可怕,因为这个世界上并没有生命无法超脱的痛苦,无论是在风中,在雨里,做一只快乐的牛虻都是值得自豪地──哪怕以最渺茫的光,最微弱的热……”
在我的心目中,亲情是最纯洁的,最值得信赖的感情:悲时,它给你抚慰;恐惧时,它给你力量;失望时,它给你鼓励;危险时,它给你保护```````所以,亲情是圣洁的。可是,我读完爱尔兰女作家艾
丽伏尼契所著的《牛虻》,蒙泰尼里把亲生儿子送上断头台的事实,重重地打击了我的信念和感情
《牛虻》叙述的是一意大利斗争中的一个故事。笃信上帝的贵族子弟亚瑟经过了一次次现实生活的挫折,改变了自己对上帝的信仰,投入了一意大利的火热生活,从而引起了一系列亲情与信仰的矛盾和斗争。
平时,孤独寂寞的亚瑟最信赖自己的教父猛太尼里。父子俩的感情是真诚的。当亚瑟因母亲早逝而悲伤时,教父给他安慰;当亚瑟犹豫彷徨时,教父又催他奋进。但是有一回亚瑟把自己参加革命的
志愿告诉蒙泰尼里,希望得到他的帮助,而教父一反往日慈祥的神态,不容反驳他要打这个念头。这是第一次使年轻的亚瑟十分失望。一次偶然的机会,亚瑟得知蒙太尼里就是自己生身父亲,他迷惑,悲伤,
愤恨,因为他心目中圣洁的神父竟然一直在欺骗他!但是他还是深深地爱着神父,因为他是教父,是父亲。
十三年后,亚瑟带这满是伤疤和残缺的身体由南美洲回到了生他的土地上又投入了火热的战斗。他用牛虻作笔名,一次次用锐利的笔锋抨击当时黑暗的社会。从此,牛虻的名字便震动了意大利。这时的蒙泰尼里已经是一个深受人们尊敬的红衣大主教了。牛虻以自己的爱父之心,常常用各种方式和他接触亲近。当牛虻发现蒙泰尼里在十三年中无时不忍受这痛失爱子的煎熬时,心中的爱和恨交织着,更加矛盾。
一次牛虻和他的同志遭到骑兵的袭击,他勇感地接受了掩护任务。当他拿起手枪,准备突围时,忽然听见蒙泰尼里的声音,拿着手枪的手无力地垂了下来。就在那一刹那间,骑兵包围了他。
看到这里我被书中字里行间流露出的亲情深深地感动了。我既为牛虻的被捕感到惋惜,又以为蒙泰尼里会设法就出他惟一的儿子,使得父子团圆。不料,这个上帝的卫道士并没有手下留情:是他;让
牛虻再度入狱。在监牢中,一心只想保住自己所谓的清白,地位,在牛虻的死亡书上签上了名字,把自己心爱的儿子送上刑场``````蒙泰尼里很爱孩子,可是,作为一个反动主教,在关键时刻他所信奉的上帝的利益和孩上的利益发生冲突的时侯,他选择了上帝,保住了自己。直到这时,人们才看清他的真实面目。他是上帝忠实的信徒,他所代表的是宗教统治阶级,他之所以献出儿子是为了保住这个反动阶级的利益。
牛虻是一个英雄,可他不懂得人世间的父子亲情,是可以由信仰决定取舍的,所以他会被自己反动的父亲送上刑场。
艾`丽`伏尼契,这位爱尔兰女作家写下的《牛虻》,的确是留给人们的一笔可观的财富。
昨日看《牛虻》正到关键时刻……可是没有之后看下去。因为这个时刻,对于看一个故事来说是最美的,所以我期望它能更长久些。
第一卷,年少的亚瑟是虔诚而完美的教徒。相信同志,相信意大利的民主,更相信上帝,以及它忠实的奴仆蒙太里尼神父。
第二卷,发生了一个变故,这个变故改变的,不仅仅是亚瑟的人生,还有他那颗原本洁净无尘的灵魂。他有了脸上的疤痕和身体的残疾,有了神经质的口吃和尖酸刻薄的言辞,有了一个形象的新名字——牛虻。他企图忘记过去又绝难摆脱过去,他爱的人也是他憎恨的人。他就是如此矛盾而痛苦的活着,让人不解。
第三卷。
开始写“第三卷”的时候已经距离那个“昨日”半个月了,因这个故事而开始的幽暗心境已经渐渐明朗,看到雨夹雪之后的灿烂阳光,心境清明。
已经有些忘记第三卷讲的是什么了,或者说,整个故事都已经被我渐渐淡忘了。可是能够用一句话概括第三卷,就是牛虻死了。
这个结局让人悲痛,我为此足足消沉了一个星期。可是两个星期以后,我已经回到了自我的生活,就像从来不明白这个故事一样。我不能再说什么,关于信仰,关于死亡。也许就像海明威说的,有些故事进行到之后,你会发现,死是唯一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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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这本书我了解了中国古代的历史,水浒英雄们的反抗精神和封建社会腐 败的一面。这的确是一本非常耐人寻味的一本书。
《水浒传》,明代长篇小说,是民间无名作者同文人作家集体创作的成果,其成书经历了一个漫长的流传演变过程。《水浒传》描写的以宋江为首的农民起义发生在宋徽宗宣和年间(1119~1126),因声势极盛,便在民间产生许多奇闻异说,流传中不断得到无名作者的加工增饰。施耐庵就是在长期民间传说、民间说话艺术和元杂剧水浒戏的基础上加工成书的。又题为《忠义水浒传》,通行本简称《水浒》。一般认为是施耐庵著,是我国古代文学史上四大名著之一。
《水浒传》是一部著名的描写农民起义的长篇小说,展示了宋代的政治文化,市井风情,社会景观。梁山好汉最引人注目,他们侠肝义胆,敢报天下不平,其性格性格光彩照人,令世人敬仰。
《水浒传》在艺术上取得了杰出的成就,人物形象的塑造写出了复杂的性格内容,人物性格的形成有环境的依据,同时随生活环境的变化而发展。人物形象带有理想色彩,同时又深深地扎根于生活的土壤之中。《水浒传》不单以情节的生动紧张取胜,还有较丰富真实的细节描写。由于小说在民间口语的基础上创造出一种通俗、简练、生动、富于表现力和想象力的文学语言。与内容相适应,前70回连环套式的艺术结构也独具特色。
《水浒传》善于通过人物的行为、语言来揭示复杂的内心世界,它不允许对人物外貌、内心活动做游离情节外的过多交待,而要求通过语言、行为、矛盾冲突表现人物的个性。《水浒传》不仅继承,而且进一步发展了这一手法,使得作品具有鲜明的民族风格,取得了很高的艺术成就。
“路见不平一声吼哇,该出手时就出手哇,风风火火闯九州哇……”每当我重温四大名著之一《水浒传》时,脑海中总是响起这首歌。这当中的一百单八位好汉也如歌词中一般真性情,既忠心报国,又讲究义气。
书中的故事情节曲折动人,令人过目难忘。这本书主要讲了宋朝的太尉高逑原本是个无赖,因为会踢球,得到了赏识,从此无恶不作。他的干独生子高衙内横行霸道,为了霸占八十万禁军总教头林冲的妻子,他诬蔑林冲图谋不轨,并把林冲发配充军,还想在野猪林半路把他杀死,幸亏花和尚鲁智深仗义相救。另一边,蔡太师过生日,他的女婿搜刮十万贯金银财宝,送往京城庆贺,派好汉杨志护送。而晁盖、吴用、阮氏三兄弟等七人聚义定计智取生辰纲,事后与朝廷激战,最终大伙一块投奔梁山。又有打虎英雄武松杀死勾结嫂子潘金莲而杀害哥哥武大郎的西门庆,被判充军,最终经历一系列波折,他也被逼上梁山。此外还有宋江、鲁智深等众多好汉,共一百零八人,最终都因为种种不同原因而被迫在梁山落草为寇,揭杆起义。他们以宋江为首,举起义旗,杀遍大江南北,干出了一番轰轰烈烈的大事业。
“忠”代表忠心报国。呼保义宋江一心希望受到招安,被招安后,为国冲锋陷阵,力破大辽。随后举兵攻打方腊,只剩得二十七位兄弟回朝。封官拜将后又被奸臣蔡京、高俅下毒所害,仍一心为国,骗李逵来喝下毒酒,因为他知道,自己死后,李逵必然造反,这样会坏了自己的忠国之名。宋江他一心为国,却依旧被朝中奸佞小人所害,但最后总算在青史上留下芳名。
寒假期间,我阅读了由明末时期施耐庵所写的《水浒传》。
在《水浒传》这本书中,一百零八位绿林好汉演绎着一个个惊心动魄、撼动人心的故事。这本书是第一部用白话文写成的章回体小说,它以北宋末年农民起义为主线,成功塑造了一百零八位绿林好汉的英雄形象,其中有勇猛直率的武松、足智多谋的吴用、谦恭仁义的宋江、鲁莽胆大的李逵……一个个英雄形象早已深入人心。
一百零八位好汉,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吴用。他原本是东溪村的教书先生,后来与晁盖成了好友。他不仅足智多谋,还善于抓机遇。当他听到晁盖要夺走蔡太师的十万贯金珠宝贝的生辰贺礼时,他知道机遇来了,于是向晁盖毛遂自荐,献计献策。晁盖果然采用了他的计策,结果在未伤一兵一卒的情况下,劫走了所有贺礼。因为他的这一次成功献计,他得到了晁盖的重用,从一个普通的教书先生,变成了梁山泊的军师,坐上了第二把交椅。可能很多人因为足智多谋而记住了吴用,可我却是被他的毛遂自荐折服。
尽管我的成绩总是在班上前几名,可我却因为胆小、不善于交际,成为了班上的隐形人,更别说让大家看到我的优秀了。五年级的时候,我们班换了一位新的数学老师。课堂上,数学老师总喜欢提问叫我们回答,我因为生性胆小、内向,很少举手发言。时隔一年,老师才知道我是个成绩优异的孩子,才对我另眼相看。因为这些原因,我想努力改变自己,像吴用一样抓住一切机遇去展示自己。
读了《水浒传》这本书后,我受益匪浅。我明白了如果没有抓住机会的勇气,就不能取得成功。
我用了一个暑假的时间终于 “ 啃 ” 完了《水浒传》。
《水浒传》主要写了在北宋年间一些农民受到朝廷的压制纷纷反抗的故事。这个故事主要讲了晁盖、吴用等智取生辰纲后投靠梁山,梁头领王伦不愿意让他们进寨,林冲发现后一怒之下杀了王伦,并让晁盖做了山寨头领。之后晁盖、宋江带领梁山好汉与朝廷多次交战,伤亡了许多。后梁山又接受了朝廷的招安,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奸人谋害:宋江被毒死,吴用、花荣自杀.....一百零八名梁山好汉最后只剩下二十七人。
在这个故事中我最喜欢林冲,他为人正直,武艺高强。《水浒传》电视剧中刘欢唱的 “ 该出手时就出手 ” 这句就是形容他的。比如在与洪教头交战时,一开始林冲再三推辞,不想与洪教头动手。洪教头以为他武艺不高,便再三要比试。最后柴进要求林冲出手,林冲才和洪教头交战。在比试的过程中,洪教头一开始使出 “ 火烧天 ” 的招式,来势汹汹。林冲也不甘示弱使出了 “ 拨草寻蛇 ” 的招式。洪教头急忙用棍棒挡了回去。林冲看他看似凶猛步法却乱了,便一棒打到了洪教头的小腿骨上。洪教头摔到地上,灰溜溜地走了。由此可以看出林冲武艺高强,这也正是我喜欢他的原因。
虽然故事的最后,这些英雄人物都不在了,但他们的英雄事迹永远在我脑中挥之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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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我阅读的第一本书就是苏联,维。比安基写的《森林报》。
《森林报》这本书被分为春、夏、秋、冬四个部分,它讲解了四个季节中森林里的灾难故事,动物们生活的习性,和植物之间发生的一系列事情。作者以记录的形式把一个个小故事里的景象、动态描写得一丝不苟。我感到身临其境,仿佛走在林间小道上。
读了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很多东西。书中最令我感兴趣的是猎人狩猎与动物们的故事。有一次一个猎人来到茂密的云杉林中,发现了一窝小琴鸡,但还没来得及举枪瞄准,那群小琴鸡就飞到浓密的云杉树枝上了。这些小琴鸡看来除了妈妈表示安全的叫声响起后,才会飞下来了,那个聪明的猎人便用口袋中的笛子来吹出它们妈妈的叫声。结果好几只小琴鸡竟然真的飞出来了,它们都被骗了,猎人举起枪,几枪打去,它们纷纷死在了猎人的枪下。我感叹不已,不仅仅觉得猎人聪明,还为那些小琴鸡的愚昧无知而感到惋惜,它们就这么被猎人给骗了。
这本书写出了狐狸的狡猾,写出了松鼠的活泼,写出了鸭子的憨厚,写出了狼的凶猛,更写出了猎人的残忍。我觉得这本书非常好看,让我懂得了许多知识,还让我明白了我们人类要保护环境,保护大自然。显然,这本书是大自然写给我们人类的一封求和信,要求我们人类保护动物、植物,和大自然和谐相处!
《森林报》是一本非常好看的书,它的内容丰富多彩。下面我就给大家简单地说一下这本书的内容吧:
每年,四季轮回的故事都在扮演。一些小生命在这个寒冷的、寒气砭骨的季节里,由热热闹闹走向白色的死亡,从来没有过改变。不值得抱怨,死亡时所有生命的教条,不是由冬来行使的特权。如果不信,你来听听,在深深地积雪下面,正传出细细的声音:等到来年,等到来年……
我看完《森林报。冬》以后,心中倍感对猎人们的敬佩。因为这本书里非常详细地描写了猎人是怎样打猎,是怎样观察,是怎样揣摩的,是怎样……
我们要像那些机智聪明的猎人那样,用心对待每一件事。我们要像那些善于观察的猎人那样,做什么事都是要仔细观察。我们要像那些勤于思考的猎人那样,干什么事都要勤于思考。但是,我们不能像那些猎人,残忍地杀害动物。要知道,大自然里的动物,可是我们人类的好朋友呀!
最后,我要郑重地对猎人们说:“我们可以向你们学习聪明才智,但你们可不能乱杀害动物的!”
森林报中的春天,主要描述了经过冬天的洗礼,被结冰的小河快要融化了,还有春水,还有一些小动物,还有一些鸟类搬家。然后还有很多的乌鸦和小鸟在迁徙。
森林报中的夏天,是在一年之中的六月。在遥远的北方,已经完全没有黑夜了,在湿湿的草地上,花儿越来越茂盛,这时候人民在阳光灿烂的黎明时分,开始劳作。所有的鸣禽都有了自己的窠,所有的窠里都有蛋,什么颜色都有,娇弱的小生命,从薄薄的蛋壳下露出来。森林报的秋天,乌云越来越密集,秋天和春天一样,树叶在头顶上渐渐变色,他们得不到充足的阳光就立刻开始枯萎。甚至在无风的日子里树叶也会飘落,在空中轻飘飘地荡漾着,悄悄在地面上滑过。还有一棵象征和平的树以及一些小学生,和平树在校园里和他们一起成长。那里还有一个集体农庄,生活着很多强大的峡谷征服者。
森林报里的冬天,讲述了一个猎人打猎的故事,还有很多的动物的习性呀,冬天里的这个小狼在雪地里面的生活。冬天下了很大的雪。树林里还有熊、人和动物的很多的故事。
今天我读了《森林报》这一本书,在读这本书的时候让我学到了很多的知识,
森林的新鲜事一点儿也不比城市少,比方说蜉蝣在水里呆了三年——也就是1000天,可是到了外面的世界,却只能活一天, 这一本书描述了了一些动物是怎样生存的,一些动物的天敌是谁。书里描写了很多的动物和植物,猎人就是对动物最大的威胁,有一些鸟儿从东边飞到西边,躲过了野兽的魔爪,躲过了寒冷的冰山,就是没有躲过猎人的枪口。在秋天,人们丰收的时候,会把一些蔬菜放在一起做成了红菜汤,
《可怕的雏鸟》讲的是鹡鸰夫妇孵出了六只雏鸟,其中有一只长相怪异的丑八怪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他与众不同,不像雏鸟的样子,鹡鸰夫妇辛苦的喂养他,他虽然受到鹡鸰夫妇的喂养,但却恩将仇报,既残忍的杀死了鹡鸰夫妇的亲生孩子又在成年后狠心的抛弃了鹡鸰夫妇。让我懂得平时常听“鸠占鹊巢”的故事更为残忍。告诫我们要警惕小心,如果有突如其来的变化,更要在发现错误后及时纠正。
《森林报》我很喜欢,这本书里讲了好多新鲜的事儿,让我懂得大自然也向人类一样一年四季不断地在变化。
在我们多姿多彩的童年中有许多好玩的游戏,有捉迷藏、跳大绳等。可我今天玩了一个“不倒森林”的游戏。
每一个游戏都有每一个游戏的玩法。“不倒森林”的玩法是:首先九个人围成圈,然后每人手中有一个小棒,前面一个人走时,把手中的棒松开,让后面的一个人拿你的小棒,以此类推。
老师组织我们做这个游戏,前几次的结果十分好,可到了后几轮结果很不理想,不是前面的人没松小棒,就是后面的人没按住,你埋怨我,我埋怨你,搞得十分不团结,最后,我们几人决定要齐心合力,玩好游戏。经过努力,我们玩得一次比一次好。
最后,通过大家的总结,得出的结论就是:做什么事情都要团结,不能互相埋怨,只有团结才能做好事情!我想:这次我不光会了一个游戏,还懂了一个道理,下次的活动中,我们会争取比上一次做得更加地好,而且更加地出色。
我在寒假里森林报的春夏秋冬四本书。分别讲了好多的人、动物和大自然的故事。下面我就简单的描述一下这几本书。
森林报中的春天,主要描述了经过冬天的洗礼,被结冰的小河快要融化了,还有春水,还有一些小动物,还有一些鸟类搬家。然后还有很多的乌鸦和小鸟在迁徙。
森林报中的夏天,是在一年之中的六月。在遥远的北方,已经完全没有黑夜了,在湿湿的草地上,花儿越来越茂盛,这时候人民在阳光灿烂的黎明时分,开始劳作。所有的鸣禽都有了自己的窠,所有的窠里都有蛋,什么颜色都有,娇弱的小生命,从薄薄的蛋壳下露出来。森林报的秋天,乌云越来越密集,秋天和春天一样,树叶在头顶上渐渐变色,他们得不到充足的阳光就立刻开始枯萎。甚至在无风的日子里树叶也会飘落,在空中轻飘飘地荡漾着,悄悄在地面上滑过。还有一棵象征和平的树以及一些小学生,和平树在校园里和他们一起成长。那里还有一个集体农庄,生活着很多强大的峡谷征服者。
森林报里的冬天,讲述了一个猎人打猎的故事,还有很多的动物的习性呀,冬天里的这个小狼在雪地里面的生活。冬天下了很大的雪。树林里还有熊、人和动物的很多的故事。
通过这几本书,我了解了森林里也有很多城市里看不到的新闻,还近距离的了解了很多的小动物的生活习性,已经各个季节的变化,和有大自然中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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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读了老子81章的《道德经》一个特别强烈的感受是老子思想所处的智慧高度和对自然的领悟及对人类社会关系的宏观视角。对事物发展的辩证和转化能给出融入自然规律的基本解剖。特别难能可贵的能够脱离“从众定势思维”习惯而独立地接近于自然。
老子《道德经》另一个广博在于任何人读之可以感悟出个体自己领域内的内涵和外延。也就是每个人都可以读出自己贴切的答案和个体标准。
老子对自然存在科学、宇宙守恒、人文、国家管理、战争、人性、生命、名利、权位甚至物理都有自己独到精确和细致的认识。以上是从宏观上对《道德经》感受。而在微观上。
下面对《道德经》某些段落、重要的文句与自己的观念给出个人的感受:
1、首句:道可道。非常名。1章)
自然的方面可以指自然规律,道”可以泛指。如:星系的运动轨道,物质的自然混成及固有的运动轨道和方式;人文方面可以指人道、道德、人类发展的自然规律。
可道”指出宇宙自然规律的确定性和因果关系。也就是宇宙的自然规律的可以被人类认可和确定的现象。
非常道”又指出人类一旦用言语文字来表达就存在着不确定现象。用物理的观念来分析就可以认为是一种动态的存在使一切都不确定。也可以认为是指出人类的有限性而难于道出自然界的全部或准确的自然动态。
名可名是老子认可了人类思想活动对自然的命名。另一方面,名可名”就是人类对一切现象的命名。又用“非常名”区分了人类的名”和“自然的不可名”。
非常道”就道出了人类不同参照系下的各种理论体系的存在一种自然存在现象。所以这样的一对排比句道出了宇宙无常和人类有常的界限。前面简单的6个字“道可道。
2、无为而无所不为”一脍炙人口的名句。
不是字面上的直解不做任何事情,而是不做不符合自然规律的事情。当你不做违反自然和违反社会规则的事件时,无为。所做的其它事件就是无所不为。当然,这里对“什么是违反自然和社会规律”无为”事件的判断是必须具有各种层次的经验和高度智慧。
就不要只身跳入海里。不跳海就是一种“无为”这种不跳入水里就是一种经验的无为”而这种无为会给你生命存在带来关于该问题的保障,举一些在自然低层次且简单的例子;例如:不会游泳。这种保障就是一种变相的无所不为”上面举的例子是较为简单而浅显的例子,任何人都可以根据经验给出相应的各种参差不同层次的无为”和“无所不为”。
3、人法地。天法道,道法自然。25章)
特别是老子在那个时代能够发现出了所看到天被“道”所包容是一件非常了不起的宇宙观。更有对宇宙的存在给出了终极的自然存在观,这是一句用大小来定性宇宙存在相互包容顺序。而不是给出“神造”自我臆测,这也是当时时代难能可贵的自然客观存在观念。
还有一句话是人也大”这一句主要是对人类精神伟大的特指,这一章里。换句话,可以认为,人类的精神思维世界可以包容天地而存在。
4、战胜以丧礼处之(31章)
以不战而胜为上上,老子在强兵反战与孙子的战略思想同出一辙。而战胜以丧礼处之。说明老子对生命的尊重和不得以而为之的战争策略。
5、道生一。二生三,三生万物。42章)
很有趣和抽象的本解突出用现代物理的思路与之对应。为何老子认为三生万物,这一句话里。说明老子认可这个宇宙是只有三样较基本的东西吗?那么,寻找这三样事件与现代物理学对应的什么?就个人的分析就是运动”空间”自然力”这三样;可以认为万物都是这三个事件组织而成的事件,没有更多于这三样的东西存在这是对三生万物的物理分析。
二生三的物理意义。二”就是动”力”这二个事件的存在产生物质的三”三就是万物。再往上推,从此可以推出。一生二”中的一”指的整体的宇宙,就是这一个宇宙,而宇宙是产生动、力这“二”个现象的根源,从物理学的角度分析,进一步可以认为动力互相转换是自然存在因果关系。
老子认为,较后。道是宇宙存在基本源头,也可以认定在自然角度上这个道是指特定的运动轨道。人们对老子的分析中,主要认为他道,因此把他称为“道家”其实,对于德,老子不能忽略的另一个主要元素。德产生道和道产生德是互存的两个基本元素,这也是81章用《道德经》命名的一个主要内涵。与之对应的物理学上的动力学》可以认为道是由德决定的对应于运动轨道是由力产生的物理现象。任何轨道如:导弹的运行轨道,物体的运动轨迹都脱离不了力的作用。也就是道是被力所决定的因果关系。反过来,力是由运动的道所产生的现象是人类难于直观觉察到事件。关于这一点,将来的物理学定会给与正确的认识。因此,宏观地可以认为道德经可以对应于动力学,这是从物理学方面给与抽象观测的认定。由于当时动力学没有得到普遍的认识和推广,把“德”对应于“力”对于我分析老子的自然科学观或许会有点牵强附会。
社会科学方面,然而。道德更多的指人类社会的基本规范。由于人类更注重于社会问题,因而在社会上指人类遵从的社会公德是一种道。人类道德方面,老子在社会公德提出了比孔子“以直报怨”更高层次的德”以德报怨”关于这一方面的分析范文有很多的解释更好,就不在这里进行更多的瞎扯。
甚至对不确定性、悖论的数学物理关系都能给出抽象的合理分析,另外老子对于宇宙自然的相对性、物极必反、中庸之道、道无常、柔弱刚济、处事处世、大小上下、重轻强弱等等相对、绝对的分析都能给出较大参照系的分析和包容。这种分析虽然不能给出方程的确定性,然而却能指出方程的不确定性问题。也就是当时的思维可以直达物理学目前的较高境界“不确定性原理”。
《道德经》哪个时期,总而言之。甚至在当代仍然不失为一部对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人文科学直至“天人合一”简明而客观的经典著作。
6、"天地不仁。
不以任何参照系和任何道理来阐述“天地”不仁”这样的思想是摆脱了人类局限思维和个人情感的10个字。这是一句较高自然观的句子。
您发现的一切客观现象就被固化了这一参照系的正确上面,因此,较大的自然现象不应该有参照系。然而有参照系的事实是实证性的结果,换句话说实证的真理必需有参照系。1以什么为参照物将产生不同的视角效果,这是物理几何学浅显的道理。当您选择参照物或参照系时。
包括所有的数学、物理学、社会学范畴和方程式。因此,2人类对事物的理解一般都是建立在某个参照系下的结论。科学发展的道路上我可以看到人类从地心说到日心说到对红移的错误理解,都是参照系统不断扩大的过程,因此,当人类以宇宙整体为参照系和建立了动力、力动学说时,必然产生宇宙中心的基本学说。
数学上是被称为悖论的问题。而我宇宙中心依据是根据力来源于宇宙中心的相对运动。当然,3至于我宇宙以外是否存在其它事件是人类不能企及的事件。更多的数学、物理证明在数学与物理的统一之哲学原理》一书上有更详细的实证性逻辑推导。
《道德经》魅力之所在自然是简单的所以《道德经》本身也是简单的仅仅是老子所包含的参照系是一个较大的参照系而已,甚至可以认为老子是具有无参照系的思想。也就没有偏见,这正是《道德经》较伟大之所在。无参照系,上面的分析仅仅是一家之言,着重用与当代物理学有一些必然联系的视角来分析,使之有以更宽的视角和不同于专业道家的分析来充实内涵。至于和各专家有南辕北辙的分析结论也正是。
不知什么时候开始,一群笨偷小蚂蚁不请自来,住进了我家新装修没多久的墙壁里,它们不仅偷吃我的蜂蜜,搬走我的白糖,还沾污我的餐具、红酒。不仅如此,当我们一家人就餐时,它竟然也爬上了餐桌,当我在房间里度步思考时,有时竟然也看到它在地上晃荡,面对此景,何止是火冒三丈啊。
其实,这些小东西是很笨的,更谈不上思考了。比如当它们偷吃蜂蜜时,竟然不知道蜂蜜是液体会沉,以至我的蜂蜜罐里浸满了它们同类的尸体,当它们侵入我的白糖罐搬白糖时竟会迷失了方向,在那迷宫般的糖堆里打转。我就奇了怪了,这么笨的小东西是怎么在这充满了智慧的世界上生存下去的?
不过要消灭它们却也有一定难度,由于它们住在墙壁里,要找出它们巢穴的准确位置比较难,而且更为主要的是即使找到了,碍于装修好不足二年的墙壁和家俱,却显得有些无可奈何。这里我突然想到了我小时候玩的一个叫诱蚂蚁的游戏,小时候在农村,闲着没事时,我们一群小伙伴就用小动物(如蜻蜓、苍蝇之类)的尸体去引诱蚂蚁倾巢出动来搬,然后就用水或火来杀死,这是当时我和小伙伴们玩得最起劲的游戏之一。
在一个星期天,我决定如法炮制。由于没有小动物的尸体,我决定提高档次,用它们最喜欢的冰糖,我从密封的罐里找出一小块冰糖,看准了一只正在找食物的蚂蚁,突然把冰糖放在它的面前。一开始时它还吓了一跳,以为突然来了一个什么大怪物,不一会,发现这怪物不会动,对它没有威胁,它就试着用触角去碰了碰,没反应,再进一步用嘴去添一添,发觉正是它喜欢的美味,它似乎一下了来了精神,它快速围着小冰糖块转了一圈多,然后又倒着转了转,又用嘴添了添,确认这正是它们的美食后,似乎更有点兴高采烈了。它快速地往回跑,从墙壁踢脚线和地钢砖间的一个小缝隙中钻了进去。我不竟暗自得意:小东西,连这么简单的引诱你都看不出来,我看你怎么活。
不一会,原地又钻出二只小蚂蚁,快速来到冰糖处,绕着糖块正着反着转了几圈,其中一只还用触角去碰了碰,再用嘴去添了添,然后它们就分开了,其中一只留在原地,另一只则又快速返回巢穴,不一会,踢脚线和地钢砖间的小缝隙中又钻出蚂蚁来,一只、二只、三只成群结队地出来了,直奔糖块处而去,这次它们也不再用触角去碰,就直接用嘴去啃了,它们有的站在地钢砖上吃,挤不下的、够不着的就直接爬上冰糖块,从上往下吃,把这块冰糖围得严严实实,而更多的蚂蚁正源源不断地赶来,路上形成一条浩浩荡荡的蚂蚁队伍。不一会有的开始往家里走了,似乎是吃饱了又似乎是去通知更多的蚂蚁来一起享用。奇怪的是这次它们只拼命地吃并没有要往家搬的意思,记得小时候蚂蚁是把小动物往家搬的,现在怎么不搬了?进化了还是习性改变了?
这时我突然想,它们既然不往家里搬,那第一个发现冰糖的蚂蚁要是不回去告诉别的蚂蚁,那这块冰糖就是它一个的了,别的蚂蚁也不一定会刚好找到这里来呀,那就足够它躺在冰糖块上享用一二个月的了,它怎么还要傻乎乎的回去告诉其它蚂蚁呢?这时,我又突发奇想,现在要是有一个人类突然发现这么个宝藏(冰糖对于蚂蚁就好像宝藏之与人类),他(或她)会怎么办呢?他(或她)会去告诉同事吗?会去告诉小区的邻居吗?会去告诉他或她的国家吗?以现实情况看,我猜99.9%是不会的了,不仅不会,我估计他(或她)还会把它隐蔽起来或设置陷阱以防被其它人看到拿去。实际上,从现实社会的情况看,不要说这些意外的无主财物,有些已有主即已明确是别人家的财物,却还总有那么一些人在挖空心思地想要把它占为己有,君不见,为了占有别人的财物,有杀人抢劫的、有偷窃的、有行骗的、有以权谋私的、有以次充好的、有不顾别人死活乱排污的等等;往细里说,比如各种各样的电话诈骗、短信诈骗以及地沟油、毒奶粉、毒淀粉、毒生姜、毒韭菜、毒豆芽、染色馒头、塑化剂、瘦肉精、苏丹红鸭蛋、老鼠肉做的羊肉总之一句话为了抢占别人的财物而不顾别人的死活,什么事都干得出。
老子曾说过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可看看现实社会,奢侈品、富翁及排行榜都听得耳朵生茧,现在是污染环境越多、掠夺资源越多、挣的钱越多、得到的头衔和荣誉就越多,只要钱多其它的错误几乎可以不论,即使偶而有批评富翁或富二代、官二代生活奢靡的,可那口吻却分明是羡慕,巴不得那被批评者就是自己,活生生的一个笑贫不笑娼。在这样的社会里,道德还会在人的脑子里被想起吗?再看教育,现在强调的从小孩开始就要不能输在起跑线上,然后整个社会向他(她)们灌输的就是竞争、排名、考试,可曾教育过要友爱、团结、互助?这样一来,本来应是亲如兄弟的同学活生生地成了你死我活的竞争对手。为了排名可以不择手段。呜呼,这样的智慧又有多大意思呢?团结、友爱、亲情、道德这一切都已成了真正的奢侈品了
这时,我再回过头看了看在地上正吃得欢的一群没有智慧的小动物,不竟悲从中来:难道人类真的不应该拥有智慧吗?蚂蚁,蚂蚁,我怎么忍心杀你啊,我多么希望我是你的同类啊。
老子的《道德经》,自古以来被视为一部奇书;奇就奇在:没有人真正读懂了它,但每一个读它的人,庄子读它,将它变成一双承载大梦的翅膀,游戏于江海;为什么这么多人读这本书,理解的方向、运用的方式、;答案只有一个:这本书太超前了!;它不仅远远超越了古人的理解程度,即使到了今天,它;这种现象,不禁使我想起了一个老印第安人的故事:;这位走运的老先生读书报告之《道德经》。
老子的《道德经》,自古以来被视为一部奇书。它奇在哪里呢?
奇就奇在:没有人真正读懂了它,但每一个读它的人,都会受到某种影响,都能从中有所收获。
庄子读它,将它变成一双承载大梦的翅膀,游戏于江海,看空前生后世,"不知蝴蝶梦我,还是我梦蝴蝶"?汉文帝读它,将它变成一件政治工具,推动大汉朝,开一代盛世。 董仲舒读它,将它变成一种构架学术大厦的建筑材料--他的"新儒学",以儒学为砖,以道学为浆,才得以稳立于世,取"罢黜百家"的独尊地位。 东方朔读它,将它变成一个混迹官场的护身符,"大隐隐于市"。 现代人也读它,到底读懂了什么?派上了什么用途?从中得到了多少好处?这些问题恐怕要等若干年后才能回答。外国人也读它,居然满嘴胡话:假如中国所有的书都要烧掉,只留下一本最有价值的书,这本书将是《道德经》。据西方学者统计,从1816年至今,各种西文版的《道德经》已有250多种,其中德文有64种,英文有83种,法文有33种,如今几乎每年都有一到两种新的译本问世。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统计,它在世界上的发行量仅次于《圣经》。
为什么这么多人读这本书,理解的方向、运用的方式、得到的结果却千差万别,甚至截然不同?
答案只有一个:这本书太超前了!
它不仅远远超越了古人的理解程度,即使到了今天,它至少还超前一百年。每个人都只能按照自己的理解程度从中取其所需,却没有人能完全得其精华。
这种现象,不禁使我想起了一个老印第安人的故事:
这位走运的老先生,因为发现了大量石油矿藏,一夜暴富。钱多得花不完的他,买了一辆当时最昂贵、最豪华的福特牌轿车。不论天气如何,他每天都要坐着这辆车去镇上闲逛一圈。一路上,他或者热情地跟熟人打招呼,或者靠在后座上闭目养神。奇怪的是,他并没有雇用司机,当他打盹时车也没有停下来,但他的车从没有出过车祸。
这是什么原因呢?因为他是用两匹识途老马来拉他的车。
这位老印第安人从未想过学习驾驶技术!
《道德经》也是这样一辆老印第安人的豪华小车。它能用来干什么呢?能用来做一辆马车;能用来做临时卧室;能用来做遮阳伞或雨伞;还能用来向人炫耀……千古以来,人们把它所有额外的用途都尝试过了,就是没有人把它当成一辆豪华小车来使用。因为它太超前了,谁也不知道它是一辆豪华小车,谁也不懂驾驶技术。
时代到了今天,这辆"豪华小车"已经不算太超前了,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懂一点"驾驶技术",那么,何不尝试着来驾驶这辆"豪华小车"呢?这就是笔者想写这部书的原因。
虽然笔者水平有限,不能将《道德经》的精华完全发掘出来,"驾驶技术"也很生疏,但至少可以提醒各位:原来老子的《道德经》还有这样的用途!读者可用自己的智慧,摸索驾驶技术,并熟练掌握它,以实现人生提速!
《道德经》被誉为“万经之王”、“百科全书”。有说它是言哲思的,有说它是言智术的,有说它是言兵事的。但它总的是说如何“得道”的大道理,故《道德经》或可称《得道经》。《道德经》文约义丰,全书5千余言,81章,分上下两篇,上篇称《道经》,下篇称《德经》。《道经》讲述了宇宙的根本,道出了天地万物变化的玄机,表达了宇宙和自然的总规律,《德经》说的是处世的方略,道出了人事进退之术,表达了人类的人生观和道德观。“道”是“德”的根本,“德”是“道”的载体,是“道”的体现。《道德经》的智慧源于老子对世情的洞察和精微的思索,内容涉及人性修养,处世哲学,治国之道、军事哲学,等等,老子思想根本上是经世致用之学。
也许是年龄大些了,阅历多些了,再读到《道德经》的时候,感触挺多的,尤其会自然不自然地和自己的工作———教育联系起来。感觉老子的《道德经》简直就是一部教育论著,只要你思考,总是可以为你的教育工作做出宏观方向的指导,微观方法的帮助!《道德经》,五千字,蕴涵着了不起的治国之道、悟不尽的人生哲学。老子的深奥着实让人佩服,若想达到大彻大悟的境界对于我来说是不可能的。但初步的研读却让我感到老子的哲学思想与教育理念息息相通。
初识《道德经》,是从港台片中听到的台词,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直到读完了《道德经》,才对此有了一些体会。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部《道德经》。每个人阅读《道德经》,都会因为自身的经历不同得出不同的感悟。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部《道德经》,心如何,经便如何,人生也便如何?我读到的《道德经》就是一部教育理论的著作。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是《道德经》的开篇第一章,老子的道,不是道理,而是指事物发展的自然规律,是内在的,是可以解释出来的,然而规律却不是永恒不变的规律。名,则指的是虚的事物,是理论,是虚名,可以说出来的,但却也不是不变的事物。正如给我们教育者指出了教育总纲:教育规律是可以总结归纳的,但是,教育规律会随着社会制度、生产力等教育环境的变化而变化的,即教有法而无定法!
第二章中,老子说“行不言之教。”,这是洞悉教育的哲学!老子说“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面对精力充沛的孩子们,多少教师都把说教作为教育的主要方式。将孩子的个性差异进行了流水线式的管理,产出了一模一样的产品———高分低能的毕业生。从知识传授中课堂上的大量讲述,到品德教育时频频的所谓“讲道理”,似乎教师职业就是以语言为主的工作。而老子却在两千年前提出了“不言而教”的教育哲学。“不言”怎样去“教”?这里的“不言”自然不是不说话,而是反对空洞的说教,是我们现代教育理论中的“身教重于言教”。在他的眼中,学生是活生生的人,他们独立、自由、值得尊重。圣人培育万物却不自恃其能,更何况教师教育的是独立个体的学生。我们做教师的虽然肩负着教育的职责,却不该将学生占为己有,以自己的意志为转移,一味地去提出各种要求,每日喋喋不休。学生又怎能真正地快乐成长呢?两千年前的老子已经指出了我们现代教育的弊端。
有位哲人说:“要想毁灭你们的孩子,就对他们千依百顺吧!”这是多么深刻的经验教训啊!而我们中国两千年前的《道德经》早就道破了这个教育规律:“将欲歙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取之,必固与之。”(第36章)这是说你想封锁他吗,就先让他张扬张扬;你想削弱他吗,就让他逞强骄纵;你想毁灭他吗,就让他事事得偿所愿,为所欲为;你想夺取他吗,就要先给他甜头。教育学生也是这个样子的。我们要将学生的日常行为习惯纳入教育过程,切忌让孩子产生骄傲、自满的情绪,要教育学生淡泊的心态,不断的自我丰富,才可以长久的成功。教弟子切莫让他们太过得意,为所欲为,否则得意之时,便生失意之悲;张扬逞强之时,必致将来毁灭之哀。
《道德经》里还有很多能给我们教师启迪的句子。例如“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恬淡为上”。老子告诫我们不能对学生发脾气,不得已发了火,训学生的措辞要恰当。教育工作是神圣的工作,老子说“圣人常善救人,故无弃人。”他指导我们教师就是要教书育人,所以不要放弃任何学生。只有不会教的老师,没有教不好的学生。
如果说教师要给学生一碗水,自己要有一桶水甚至更多。而道德经就像是一股永不枯竭的泉水,让教师在教育的道路上为教师提供了源源不断的知识的泉水!
其实我还是第一次读道德经呢,因着老师这此布置的作业,没办法硬着头皮去图书馆借了本道德经,从读书馆回来的路上,拿着那本道德经全文后,我突然间觉得这本书该是我应该早去读的,看着封面上的几个大字,豁然间心境一片舒坦,究竟是何由,我至今也不懂?
道德经应该说分成上下两部,上部道,下部德。(长沙马王堆出土过上德下道的版本,不过公认是上道下德)
按照这种划分,我们来分开来看它。
道,也就是天道,是自然的规律。
它表现为几个方面,一是“易”,也就是变易的意思,道德经第一句就这样说,“道可道,非常道”,可以说出来的道,也就不是“常道”了。
第二个方面就是“易”的规律,所谓“易”的规律,就是“道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这句话的大致意思就是,万物都是逐步成长,但是“物壮则老”,便要渐渐消减,于是又回到了它的初始状态。
且不说老子写这部道德经上部道经的目的就是阐述道德规律,下部德经则主要讲的是人之道,也就是如何将天道应用于人事?我们就不难知道。其实老子写道德经的侧重点便是落在下部德经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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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我们的朋友;书,是我们的老师;书,是我们人生的导航员;书,是我们的亲人多读书,对我们的身心有益,大家都有一本自己最喜爱的书,喜爱的甚至看上十几遍也看不腻。我也有一本这么喜爱的书,它的名字就叫《红豺》。
有人问过我:为什么这么喜欢这本书?我的回答很简单,就是它让我感动。这本书讲的是一只叫做火烧云的母豺,它的三只宝贝幼豺惨遭大花母狼的咬杀。后来,大花母狼被捕兽夹夹住,奄奄一息,火烧云成功杀死了大花母狼的一只幼狼,由于没有了捕猎冲动,它便放过了另一只幼豺,取名为甜点心,到肚子饿时再吃掉它。可小狼崽憨态可掬的模样,让火烧云心软了,不舍得伤害它,火烧云甚至为了它放弃了自己的白马王子,痛失自己的前腿,最后,火烧云为了甜点心,与猎狗殊死搏杀,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这本书深深的打动了我,这跨越种族的母爱之歌,是多么伟大!我对它的写法也很赞赏,它生动的描写了动物的形象,神态、语言、动作、心理,写得有声有色,对我的作文也有很大的帮助!我看了这本书后,越来越喜欢看书,童话、古典、传奇等等,我都照收不误。因为我觉得,读着书,就像在书的海洋中遨游,就像置身与一种奇妙的境界,就像在观赏着美丽的风景。
喜欢一本书,不需要那么多为什么,你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只要自己开心就好。我最喜欢的书就是《红豺》。那么,你们的呢?
取义成仁今日事,人间遍种自由花。抬笔摘下如此诗句,内心激荡不已。在历史的长廊中穿梭回荡,动荡年代,慷慨的英雄是时代最耀眼的光辉。
不由得又想起不久之前看过的小说《红岩》。在黎明前的黑暗之际,仁人志士们仍在牢狱中,以行为引导中国人民,谱写壮丽之歌。
1948年至1949年解放战争时期,重庆地下共产党组织与国民党反动派展开激烈斗争。代表人物许云峰、江姐、成岗在经历生不如死的折磨时,仍坚定着崇高信念,在光辉到来之际,不畏反动派的无情迫害,英勇就义。
狱内狱外种种复杂残酷的斗争与作者笔下的众多英雄人物都带给我非常深刻的印象。坚强如许云峰,无论敌人如何严刑拷打,始终不屈不挠,让敌人束手无策;充满传奇色彩的疯老头华子良、天真可爱的小萝卜头乃至阴险狡猾的特务头子徐鹏飞等人物形象,都通过激荡人心的文字淋漓尽致地展现出来。
站着,是冲锋的战士;倒下,依旧是革命的先导。书中的江姐正是最佳范例。丈夫惨死时,她不曾软弱,带着丧夫的悲痛,毅然投身革命事业;被上酷刑时,她不曾软弱,以钢铁意志,抵御竹签带来的肉体疼痛;被秘密杀害时,她不曾软弱,以个人的牺牲,为革命带来光辉的明天。生的伟大,死的光荣。无论何时,她都是被人民所铭记的烈士;而我,则将江姐作为学习的对象,在任何情况下,我都要像江姐一样拥有坚强的意志,挺直脊梁,做一个正直的人。
闭上双眼,书中故事主人公的悲痛与慷慨依旧激荡心中。望如今,春暖花开,万物复苏,处处充满和平安定。忆当年,衰草连天,金戈铁马,英雄以鲜血铸就光明。如今的我们,须追忆:追忆那光明到来前的黑暗,追忆那抛头颅、洒热血的先辈,追忆那坚韧不拔的英雄;如今的我们,更须传承,我们要传承先烈的那份英勇无畏,我们要传承革命的精神,我们要传承红色文化,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山野披上了红色的风衣,大地穿上了红色的嫁裳,江河舞动着红色的缎带,鸽子沐浴着红色的霞光。屈辱已为历史,号角早已吹响。胜利铺满中国大地,春暖花开。我们将永远铭记,那些为了中国的太平盛世,抛头颅洒热血的烈士们,那一段屈辱的历史中,舍小家为大家的仁人志士们。
身为新时代的少年,我们铭记历史,缅怀先烈,传承红色文化,弘扬先烈精神,用行动维护盛世,用梦想铸就强国。
有碑未可明处立,同埋地下听大潮。英雄,总会被人们铭记;盛世,总会被我们开创!
看红书有感
韩佳峻
传说啊,从前中国的一些渔民出海大鱼发现了一些海岛,他们就在海岛上建造房屋,开垦土地,时间久了,人越来越多,就形成了一个国家。他们都学习不好,写的字都缺胳膊少腿的,这个国家就是今天的日本。你现在走在日本的城市中,就会发现日本店铺的招牌就有好多繁体的汉字。那么日本和中国是一样的种族。是呀,如果不开口说话,单单看脸,谁都看不出中国人和日本人有啥差别啊。
日本由大大小小的岛屿组成,地处太平洋的地震多发地区,日本几乎每时每刻都在发生大大小小的地震。
日本的爸爸、妈妈都时常对日本的小孩子说:“你们要努力学习,让日本强大,等日本强大了好搬到不地震的地方生活。”日本人非常团结,因为他们知道,只有团结,才能不被别人欺负,才能战胜别人。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时候,日本把中国打得落花流水,日本杀死了太多的中国人,是不仁道的,残忍的。但是作为中国人,我们应该学习日本人的团结精神,学习日本人做事认真的好的地方。只有学习别人的好的地方,自己才能做得跟好。变得强大,才能不会重蹈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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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前13章,仅仅100页的篇幅,但我好像对那时的北平己略知一二。
在作者的娓娓叙述下,像是电影一般的剧情发展,让我己略略熟悉了祈老太爷的那一家子和在小羊圈周围那一片土地上生活的人。每个人都特点鲜明,各有各的特色。钱老人、冠晓荷、大赤包……他们似乎代表着那时北平许多党派,犹如诸子百家般;有反对战争的,有讨好日本人的,有满腔热血的青年,要打仗,为国报仇的,还有对国事一概不理而只想安安稳稳地过日子的……他们都成了每种思想的结晶代表,日常生活中各种观念互相碰撞、互相影响,当一件事来临,每个人的反应也不径相同。
作者描写得很细、很精致,就像十年磨一剑似的耐人寻味。我总觉得纪实性、历史性的小说应写得面面俱到,才能经得住时间的推敲,读起来也感到很踏实,这便是文字的风格。
有的,像曹文轩笔下的景,就像是在浮云中游走,他低声地吟,如仙人般洒脱,我也就感觉到一种“羽化为仙”的飘飘然。而像诗歌,就有如阳光般明媚,艳丽的颜色是她的裙摆,耳边的清风是她的步伐。她咀饱满的热情向前奔跑,是高口目着的,欢快得惹人眼目。
而老舍,这位实实在在的人民艺术家,读着《四世同堂》,让我感到说不出的亲切!那曾经是历史,是曾经的历史。虽然仅仅读了前13章,还没什么曲折的情节,但仅从人们的对话间,就透露出对日本的痛恨、愤怒和焦急咀及一点点的胆怯,同样也是在对话间,一种无形的压力己不知不觉袭来,从祈老太爷下令准备破缸时;高第偷偷报信时;再到钱先生被抓……没一刻轻松过,每个人的心都揪着,伴随着广播里亡国的消息与游行人们踢踏的脚步,愈发地明确,愈发地让人紧张、透不过气来……这些灾难密密麻麻地织成了一张严实的网,笼住了北平。
《四世同堂》把我带入硝烟弥漫的北平感受战乱背景下人的本性。
《四世同堂》开始于抗日战争之前那个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光,结束于抗日战争胜利的美丽时刻,而期间人们经历的便是那个最黑暗,最痛苦,最磨练自己的时光,其中一个关键词自然是被中国人民深恶痛绝的日本鬼子,他们所做的种种令人发指的事以及他们近乎变态的心理,使每一个描写他们的作家不得不咬切恨齿、紧缩双眉,但使我钦佩的是,老舍先生并没有用非常激烈的语言去深批日本人,一方面他用一种冷幽默表面上轻描淡写、若有若无,蜻蜓点水般描写,但就是这么几滴水,已足以揭示出他们令人恶心的心态,通过这些文字,我的脑海里浮现出的是老舍先生轻蔑的眼神和淡淡地冷笑;另一方面,作者也没有全盘否定日本人民,这从书中小羊胡同1号门的一位日本老妇的言行举止便可看出。可见,对于日本人,作者还是很理智的。
在经历那样一个年代,承受如此多的磨练后,展现得如此真实,区区一个小羊胡同,形形色色的人物却已代表了当时千千万万不同心态的中国人,已成为了那个年代整个中国的一个缩影,有年过半百只求享清福的祁老人,有被日本人迫害而家破人亡,放弃知识而立志报仇的钱老人,有受过新中国教育却被旧中国古老陈旧的封建思想紧紧缠住的祁瑞宣,有没受过多少教育却很真很纯一心为国的市井小民孙七和小崔,也有为了升官发财,虚伪的卖国贼大赤包、祁瑞丰……还有很多很多,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同的特征,小说带我经历了震惊、愤怒、喜悦,最后仍是恶有恶报,善有善报的的结局。结局给我们传递的是善意的力量,让我们相信在逆境中,人的坚持会守得云开见月明。
这是一部半纯白,半阴暗的书,这本书向读者展现的既是北平城中的人生百态,也是抗战时期中国厚重的血泪史,正如老舍先生所说:“他们生,他们死,他们兴旺,他们衰落”在那个跌宕起伏的路上,有多少人迷失方向,又有多少人人不是理想奋勇向前。
老三祁瑞全是整本书中唯一起来反抗的人,在那个兵慌马乱,饥不择食,道德伦理丧尽的年代,瑞全作为一个青年人,在抗战来临之际并没有选择退缩,相反他不愿意做亡国奴,毅然的离开北平,将自己燃烧的青春,鲜活的生命奉献给了祖国,我仿佛看见他的眼睛里跳动着炙热火花,身体里流淌着热血。他是整部书里的纯白。
每当奏响国歌的时候,总是会不由自主的想起那时候祥瑞全式的年轻人,他们有理想有追求,在国家危难之际,不畏困难英勇向前,最终用自己的血铸就了抗战胜利的光辉一页,在今天,作为一个活在当下的年轻人,祖国的朝阳,我们也应该向瑞全那样,拥有梦想和追求,努力成为祖国的栋梁,为祖国的辉煌再添一份荣耀!
而书中的冠晓荷和他的妻子与瑞全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他为了一己私利巴结日本人,坑害同胞,最后作茧自缚惨死在日本人的枪杆下。他们是整部书的阴暗,但这又怎能怪的了他们呢?人心有善也有坏,在那个特殊时期于他们这些寻常百姓家而言,于贪图荣华富贵者而言,小心翼翼的巴结讨好日本人或许是他们唯一的生存方式。
相比较汉奸。最可悲的是那些善良的北平人民,北平沦陷,北平的百姓自然对日本人民恨之入骨,面对日本人的威逼利诱,他们不约而同的选择不合作,但同时也选择了懦弱的忍耐!
掩卷而思,觉得书中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在我的脑海中上演着他们的故事;掩卷而泣,突然觉的这部书是如此的厚重大概是因为它承载了我种种难以言表的感情吧,亦或是让我真切的感受到了那段屈辱史吧!泪已在眼眶里打转,我为瑞全的果敢流泪,为北平百姓流泪,为汉奸的不齿行为流泪,更为祖国那段血泪史,那段屈辱史流泪!不知不觉两行泪已流下。
风起了,书页被吹翻了,却没能吹干我的泪,没能让我释怀。
一本《四世同堂》,一段抗战史,一把辛酸泪。小说真实地再现了八年抗日战争中的国与家,反映了小羊圈里的小人物对家国利益的不同追求。
《四世同堂》以抗战时期北平的小羊圈胡同作为故事展开的具体环境,以几个家庭众多小人物屈辱、悲惨的经历来反映北平市民在八年抗战中话惶惑、偷生、饥荒的社会心态,再现了他们在国破家亡之际缓慢、痛苦而又艰难的觉醒历程。他们都是些小人物,但是对革命的态度是不同的,国与家的利益有时候是有冲突的。在这部小说里,我们看到了知识分子的无奈,看到了中国北京老一代市民的忠厚老实,看到了长房长孙的纠结与痛苦,看到了汉奸走狗的无聊无耻,也看到了主动投身革命的新一代青年的形象。
祁家是在小羊圈胡同里生活得最长久的一家,也是最德高望重的一家,小羊圈胡同里的最长者祁老人备受乡邻爱戴。祁老人及其儿子天佑老人忠厚老实、善良慷慨,是北京了老一代市民的典型,祁老人很享受当前四世同堂的局面,却不料日本一颗炮弹打开了中国国门,也打开了他的家门,最初他以为只要在家关上大门,插上门闩,准备好粮食足矣,直到他的重孙女小妞子活活地饿死,他才开始有了反抗意识。
祁瑞宣是小说中着墨最多的一个人物形象,它是集多种角色于一体的矛盾人物,他是知识分子,是热血男儿,在国家危难时理应抛头颅洒热血;可他同样是长房长孙,是父亲,是丈夫,因此他又必须承担起家庭的责任。面对日寇的入侵,他无法像瑞全那样一走了之,他只能终日处于痛苦与矛盾中。
当时的知识分子是无奈的,钱家诗小羊圈胡同里的第二家,钱诗人原本与世无争,平时只喜欢弄一些花花草草、写诗作画,过清贫的生活。当他得知他的儿子被日本人杀死时,为报子仇,他逐步从事地下工作,为抗战立下了汗马功劳,成为了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而野求先生迫于生计,无奈之下不得不向日本人低头;同为知识分子,他们选择的方向是不同的。
冠家是生活在小羊圈里的另外一家,他们一家连同瑞丰夫妇是汉奸的典型,汉奸都没有好下场。大赤包卖国求荣,最后冤死狱中;冠晓荷始终自称良民,为日本侵略事业竭忠尽智,最终得到一个被活埋的下场;招弟在整个家庭的熏陶中一步步走向堕落,只为了浮华的外表,她的手上沾染了无数无辜百姓和革命战士的鲜血!她堕落,她肮脏,她没有做出正确的人生抉择,死在初恋情人之手或许是她最好的归宿;贪图富贵的瑞丰夫妇最终也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高第、瑞全、小文夫妇、钱诗人的儿子等是新一代青年的代表,他们热爱祖国,誓死反对侵略,为中华民族谱写了一篇篇胜利的'篇章,也实现了崇高的生命价值,他们是民族的自豪与骄傲!
《四世同堂》主要是以小羊圈里祁家、钱家、冠家三家为代表,真实形象地再现了北京小市民在国家危难时的选择;有的时候,国与家的利益并不是一致的,对某些人来说,忠孝也不能两全。为了保家卫国,他们有的舍小家为大家,积极投身于革命;为了名利虚荣,也有的人去当汉奸走狗、卖国求荣。老舍为本部小说取名为《四世同堂》,却描写了一部民族抗战史,高度地赞扬了那些舍家卫国的革命者形象,也揭露讽刺了那些为贪图名利不惜卖国求荣的汉奸形象。以小见大,假如全民族抗战,没有汉奸,没有其他情感,人人为国而战,那么近代以来的屈辱战争,我们能不能逆转乾坤?众志成城足以抵抗坚船利炮。当然国与家的利益,忠与孝的品德也是人们自古以来就考虑的问题。
《四世同堂》体现了老舍对民族传统文化的批判与家国利益的思考,尤其是对转型时期中国传统文化和国民性格进行冷静地审视与考察,反映了当时水深火热的中国社会和中国小市民痛苦的觉醒历程,进一步引发了读者对家与国的思考及传统文化的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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