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老头的感悟800字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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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老头的感悟 篇1

《高老头》这本书是法国大作家巴尔扎克写的。他用书中一个个环环相扣的故事,编织出了一副法国上流社会冷酷无情、金钱至上的丑恶嘴脸。

高里奥老头是一个暴发户,他用高额的嫁资将两个女儿嫁进豪门。但是,接下来的日子里,他的女儿们对他越来越冷淡,每次上门找高老头,就是为了榨干他那最后一点活命钱。她们在撒谎那个流社会的大染缸中,忘记了亲情、友情,眼里只有金钱、地位、权利。文中多次描写沃凯太太评价高老头。而每一次,都是从他交的房租金额来讲。可以看出,无论平民、贵族都是那么势利。最后,被榨干了活命钱的高老头只能在沃凯公寓的阁楼上悲惨地死去。

小伙子欧也纳是一个破落贵族的子弟。一开始,他想通过读书来获得名和利。但是,他经历了一系列的刺激,激发了他向上爬的欲望。他找到远亲——在资产阶级的逼迫下走向灭亡的鲍赛昂夫人。但是,夫人也只能让他进入上流社会,却不能让他立足。她将自己的经验无一保留地传授给了欧也纳。而伏脱冷,一个在逃苦役犯,赤裸裸的揭示了资产阶级的“道德”准则。欧也纳发现,鲍赛昂夫人那文质彬彬的“经验”与伏脱冷的教导意思竟然完全一样。

高老头死后,欧也纳从中学到了很多,也更加印证了两人的教诲。他将“最后一滴泪水”与高老头一起埋葬了,决心踏入巴黎上流社会的罪恶深渊。巴尔扎克在《高老头》中,巧妙地书写着巴黎金钱至上的理念。“穷人想攀上贵族行列,贵族之间勾心斗角,资产阶级从中作梗。”就是这样一幅画面,他用书中形形色色的人物将这个大染缸描绘得淋漓尽致。成功揭露了金钱对人灵魂的巨大腐蚀力量。

高老头的感悟 篇2

我再次合上书,深深叹了口气。我不知道我读了多少遍《老高漫》,但每次我合上书时,我总是意识到很多。

说起巴尔扎克,我们不得不读他的作品——《高老头》。巴尔扎克用他的辣笔描绘了一个赤裸裸的金钱社会。

高老是一个面粉商人,开始于法国大革命,中年丧妻。他把所有的直接爱都献给了他的两个女儿。为了让他们挤进上层社会,他们从小就受到了良好的教育。他们结婚时,每人陪嫁80元法郎,大女儿嫁给了莱斯顿伯爵,成了淑女;小女儿嫁给了银行家新新根,成了金融资产阶级的富婆。他认为他的女儿嫁给一个体面的家庭可以得到尊重和奉承。不到两年,女婿就把他当脏东西,赶出家门。为了女儿的体面,高老忍痛卖了店,把钱一分为二给了两个女儿,然后搬进了富盖公寓。为了替女儿还债,他卖掉了金银器皿和亡妻的遗物,卖掉了养老金,变得一贫如洗;最后还是为了给女儿弄钱,甚至不惜一切代价。

在这个上流社会,金钱、名誉、权力占据着人们的生活,迷惑着人们的眼睛,扭曲着人们的心灵。人家为了钱可以完全无视家庭的伟大!当一个魔鬼飞过人们的头顶时,人们会把它误认为天使!它长着五颜六色的翅膀,手里拿着鲜艳的毒药,用来泡人的心,让人的心变得虚伪、卑鄙、不人道!然而真正的天使,却成了牺牲品,就像高老一样,还有那深沉博大的父爱!

但是,所谓的上流社会,其实就像一场梦,醒来之后什么都没有了。这个梦是被一个美丽的花瓶落地的声音惊醒的。瓶子破了,花也破了。原来,宴饮的生活是一场真实而无情的梦!一切曾经是过眼云烟,然后消散的东西,都是一种没有实现的道德和亲人!

我们不甘平庸的生活,憧憬美好的未来,一路上陪伴我们的是亲情!珍惜每一个在乎我们的人,不要等到失去了才懂得珍惜!

“高老头”与其说是社会的悲哀,不如说是人性的悲哀!

高老头的感悟 篇3

《高老头》是十九世纪法国作家巴尔扎克的著作之一,讲述了一个凄凉的故事,揭露了资本主义世界的丑恶面孔。

“高老头这个好父亲给了两个女儿每人80万的陪嫁。他以为女儿总是女儿,出嫁以后,他等于有了两个家。哪知,不到两年,这对宝贝女儿双双将父亲赶出大门……”

读到这儿,我想,这两个女儿卑鄙的心理,虚伪的面孔、毫无人性的冰冷心肠令人发指,她们难道忘了父亲的养育之恩吗?忘了父亲一天只吃几片面包的身影吗?高老头把一切的心血都倾注在女儿身上——给她们找最好的家庭教师,为她们找有教养的伴读小姐……但高老头不会想到,我不会想到,没有人会想到:把父亲赶出家门的竟是亲生女儿!巴尔扎克用辛辣的笔把两个女儿的卑鄙、虚伪、毫无人性揭露得淋漓尽致,也从侧面反映出社会上的悲剧。女儿把父亲扫地出门,我茫然了:难道为了幸福一定要赶走父母吗?赶走了父母就一定会幸福了吗?我曾读过一篇文章:三个不孝的女儿,要通过移植母亲的记忆来摸清母亲遗留下的遗产。可是在母亲的记忆里,她们看见了母亲的艰辛、母爱的伟大。天下的父母是同样的啊,他们为了儿女牺牲了自己的一切。

“第二天下午2点左右,高老头的病情又加重了……临死之前,高老头哭天喊地地想见自己的女儿一面,但这丝毫也感动不了女儿的冰冷心肠……”

女儿们为什么不愿来见高老头,因为他已经没有钱了。以往,只要她们叫一声“好爸爸”,它就能满足她们的愿望。高老头以为她们孝敬的是他,其实不然,她们孝敬的是钱!“钱能买到一切,能买到女儿。”临死前,高老头才明白过看来,明白了这社会的残酷。

高老头的感悟 篇4

一本书之所以被称得上是好书,我认为除了要具备精彩的故事情节和能够引发共鸣的深刻寓意外,还有重要的一点,那就是直击心灵,使人从中获取宝贵的精神力量。

《高老头》,这本曾使我流泪的世界名著,虽然早在几年前看过几遍,但每每回想起来,那环环相扣的故事情节特别是出人意料的结局仍让我感慨万分。

高老头,一个对女儿慈爱、对物质生活淡泊的可悲老人,因为年轻时顺应国情在粮食产业中发了横财,在年迈时凭借其身价将两个女儿分别嫁给了银行家和年轻伯爵,然而从小听话的女儿们婚后却开始嫌弃父亲买米损害了她们的面子,于是连哄带骗地让他盘出了产业,卖出了房子,却无人接他去安享晚年。可怜的高老头租房在老旧的街

区,生活从开始的阔绰逐渐转为贫困,。因为对女儿无条件的付出,最终使得两个自私的女儿变本加厉向他索取,直到将他榨干到一滴不剩,才终于揭下了那张从小就带着的虚伪面具,然后再也没有人抱着他亲切地叫“爸爸”,也再也没有人来看过他。

可怜的高老头后来病痛缠身,要求见两个女儿最后一面也被她们残忍拒绝,可他仍然相信她们是非常爱他的。故事的最后,高老头临死的时候才终于发现他含辛茹苦养大的两个女儿是两头杀人不见血的白眼狼,急火攻心的他最终死的时候都没有瞑目,可此时,他那两个女儿一个还正在和他的“好邻居”跳舞,另一个正飞奔在来找他要钱的路上呢!

看到这儿,我的心仿佛被什么击中了一般,好痛好痛。它将当时法国社会的冷漠深刻地摆在人们面前,它将人们为了谋取私利不惜伤害亲人的丑恶行径赤裸裸地公之于众,也让我不由心疼这个无私的可怜老人。尽管生活把他弄得遍体鳞伤,他也仍然对生活充满希望。如若不是最后那致命一击,也许他还会在那个世界劳累奔波,并以此为乐吧!

《高老头》让我真实领悟了父爱的无私,他们为子女劳碌一生,勤勤恳恳,不过是为了给她们提供更好地生活,让她们有能力张开手坦然面对未来的幸与不幸,作为子女,我们有什么资格去伤害这样可爱的父亲?去辜负这样无私的父爱?

高老头他是每一位父亲的射影,高老头,他是一个渺小的社会角色,高老头,他同样也是一个穷尽毕生心血为子女劳累半生的可怜老人。我,敬佩他!

《高老头》是法国批判现实主义作家巴尔扎克最优秀的作品,通过批评当时的社会,表达对人民的同情,下面是高老头读书笔记范例,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高老头的感悟 篇5

《高老头》这篇小说是法国著名作家巴尔扎克的代表作。作品中以高老头和他的两个女儿的故事为主线,拉斯蒂涅的“奋斗史”为副线,彼此互相交织,互相呼应,刻画出高老头这个艺术形象。

文中记述了高老头一生努力奋斗,为了两个女儿的幸福而不惜一切,把自己所有的财产都花在女儿身上;到了晚年,财产几乎耗尽的高老头依然如此,而两个烂赌、贪慕虚荣的女儿却不思图报,反而更视父亲为包袱,有失她们的面子,为求自保,不愿搭理父亲,最后高老头在无人同情下寂寂死去……揭示了当时社会的黑暗,人与人之间冷漠无情、互相算计的关系。

读完这篇小说后,我为高老头的遭遇感到同情,对他那种无私的父爱感到敬佩,亦十分鄙视他那两个忘恩负义的女儿,对她们的行径嗤之以鼻。与此同时,我联想起往日双亲对我的教导,其实这也是他们对我的爱的一种,而我却置之不理,有时更感到反感。但在看完这篇小说后,我仿佛受到了爱的洗礼,对爱有了一个新的认识。以后,我定会对父母亲的爱倍加珍惜,不会像那两个掉了心肝的女儿一样。在现实生活中,许多父母与子女之间存在代沟,很多是因为子女不了解父母,不懂珍惜父母的爱而造成的。因此,我衷心希望天下间的儿女能学会了解父母对自己的关心以及爱。

在这篇小说中,有一处地方使我感到不解:为何人与人之间存在着冷漠无情、互相算计的关系,难道就不能真诚相待吗?无可否认,在我们周围的确存在着这样的人和现象。虽然如此,但我认为现实生活中还是充满着真情的。不知大家是否记得当年汶川地震,抗灾抗洪,人们齐心协力共抗灾害,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才能使损失减至最少,才能保护人们共有的家园。可见,人与人之间还是有真情存在的。“人到难处邻里亲,远亲不如近邻”这句话不正体现了这一观点吗?

读完这篇小说后,我掩卷沉思:假若世上的所有人都能相亲相爱、和睦共处、互相帮助、互不猜疑,那么这世界将会变得更加和平美好,但这要多长时间呢?我想,即便过个几百年,也是这个样子吧?什么时候能让社会和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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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经典》的感悟800字(汇总6篇)


经验告诉我们,成功是留给有准备的人。当一次工作学习即将开始时,我们通常会提前查阅一些资料。资料是时代的记录,它是产生于人类实践活动。参考资料可以促进我们的学习工作效率的提升。所以,你是否知晓幼师资料到底是怎样的形式呢?也许以下内容“《红色经典》的感悟800字(汇总6篇)”合你胃口!请收藏好,以便下次再读!

《红色经典》的感悟【篇1】

我怀着十分崇敬而又激动的心情读完了《红岩》这本书。《红岩》是一部军事文学名著。它描写了众多革命英雄:成岗临危不惧,视死如归;许云峰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酷刑,坚贞不屈……所有这一切展现在我眼前,那是多么让我激动,崇敬、悲愤的画面。

最令我难忘的是许云峰将要被特务、匪徒密裁的那段,许云峰面对着步步逼近的鬼门关,许云峰没有表现丝毫害怕,反而革命信念更加坚定。特务们为了从重要的革命事业者中套出有关机密,对他们使用酷刑,可是却一次又一次失败了。他们以常人无法想象的毅力顽强地与反动派抗战到底对这些战士,反动派只能对他们肉体的折磨,却动摇不了他们的意志。读到他们的事迹,我很感动。想到我以前种种没有毅力的事情,总是找借口。可如今在红岩英雄的光辉形象前,我明白:越是荆棘的道路上,越需要我们开阔;越困难的时候,却需要坚定的精神去克服在解放战争胜利的第一个早晨,是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而这一景象是战士们用鲜血换来的。血染红岩,才有今天的幸福生活。而幸福的日子容易使人忘记什么叫英勇、坚贞。安逸的生活是人们淡忘了血与火的历史,是人麻痹了精神。

《红岩》它为我树立了榜样,是我对人生的价值有了新的理解,它是我成为了一个英勇坚强的人。

《红色经典》的感悟【篇2】

从爸爸的书柜中找到了一本微微发黄的书,在这些枯燥的文字中,我仿佛亲身经历了百色起义……

我沉浸在文字中无法自拔,胸前那明晃晃的红领巾,时刻提醒着我不能忘记历史。也让我想起来我一直心心念念的一个地方。那就是位于百色地区城东的百色起义纪念馆,听爸爸描述说:大门前有四跟大圆柱像一位位战士似的支撑着外廊,我想也是象征着战士们顶天立地的气魄吧!我也能依稀可见的看到当初的百色起义

我仿佛看到了战士们一个个抱着铁心铁意势要和敌人们分个胜负的样子向前冲,那子弹穿过敌人的胸膛、拿着刀的战士们一个个冲上去,挥舞着大刀浴血奋战,一个倒下了,另一个就替上去,我看到一位战士在倒下去的一刻,还高喊口号。双方就这样死死对峙着,既没有任何一方撤退,也没有任何一方冲杀,战场上的一具具尸体在诉说着战争的激烈。敌军怒气冲冲地冲来,可敌军对我方秘密准备炸弹弄了个措手不及,最终狼狈而逃。我的视线看到一位战士,他用衣袖抹掉脸上的鲜血,抬头看着照耀大地的红色太阳。悲痛欲绝的吼说:兄弟们,我们这场仗赢了!赢了!你们可以安心了。

在放眼看看现在到处高楼大厦,街道上人来人往,车来车往,到处都是熙熙攘攘的人们。我们能拥有现在的生活,都全靠那些战士们拼死拼活打下来的,他们是顶天立地的英雄!我们要牢记这些英雄们的功劳。也要对他们心存感激,更要学习他们的无私奉献的精神。

《红色经典》的感悟【篇3】

【遣散迷雾·争辉黎明】

打开书,没有华丽的词藻,只有略显枯燥的文墨,密密麻麻的行列。但这语句之间,我却仿佛看到了革命烈士,中国的希望。 ——首题

一场大雨过后,青笋冒出了芽。一年,两年,三年过去了,它还是那么矮小。在漫长的等待让世界上几乎所有人都失去了期望时,青笋开始上窜,以一夜之间30厘米的速度争高直指,一年不到生成葱笼翠林,庇护着自己足下的大地,无畏风雨。

这是中国共产党的成长历程,亦是中华民族漫长等待几千年的硕果。

美国记者埃德加·斯诺踏遍中国大地,记录红色中国,用公正的目光关切着中国的命运。在消耗了数年心血后,他欣喜地用毋庸置疑的事实,向世界宣告:“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革命事业犹如一颗闪亮的红星,不仅照耀着中国的西北,而且必将照耀全中国,照耀全世界。”是的,那些隐藏在亿万劳动人民身上的力量,使中国的未来掌握在他们自己的手中。

一、过去遣散迷雾

“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在几十年前的“昨日”,无数年轻的革命烈士前赴后继,在大渡河的铁索上奋勇直前,用鲜红的热血染红了国旗,使金黄的五星更加夺目,在这么一帮愿为理想而奋斗,为祖国而牺牲的战士中,涌现出了头脑冷静的周恩来,英勇善战的贺龙,爱军爱民的毛泽东,吃苦耐劳的彭德怀……这些出色的领导者,引导着无数同他们一般忠诚爱国、乐观团结的无名战士,为新中国开辟了一片肥沃、蕴含着无限生机的大地。

二、现在继承血脉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在几十年后的“今天”,无数青年人士继承了先辈的遗志,延续了祖国的辉煌,在病魔大军攻打世界的紧急关头,不顾安危、最美逆行,用自己的身躯围成坚硬的屏障,挡住了洪流大波。就在此刻,我再次看见了一群一心一意为了民族生存,为了祖国未来不断拼搏不断奋斗的烈士,更看到了那些藏在中国人骨髓中,到危难关头一定会爆发出来的昂扬斗志,像是喷薄的旭日。

三、未来争辉黎明

“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老一辈点燃的革命火炬需要我们来擎起,伟大祖国的灿烂明天也需要我们去开创。作为新时代的少年,我们应该学会自立自强,树立远大理想,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立志报效祖国,承担社会责任,将个人命运同国家和民族命运联系起来。我们一定要继承和弘扬好伟大的长征精神,始终跟党走,团结一致,众志成城。我坚信,在党的统一领导下,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梦终有一日会实现。

感谢斯诺的《红星照耀中国》,它在世界人民的心中燃上了一枚闪耀的红星。

合上书轻轻拂过,封面上的六个大字被印刻得很深很深,像是千万中国人心头永远不会遗忘的历史印痕,又像是神州大地上永远不被遮盖的闪耀红星。 ——尾题

《红色经典》的感悟【篇4】

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哼唱着这首歌曲,让我想起了《红色经典传奇》这本书。

《红色经典传奇》这本书里讲的是革命时期的一些革命故事。最让我回味的是《井冈山》。

《井冈山》这篇文章写的是:由于军民的生活困难,红四军司令部发起了一个下山挑粮运动。一天,朱德军长像往日一样下山挑粮。那年,朱德军长已经40多岁了。大家想:朱军长晚上忙着思考作战大计,白天还要挑粮,这可会累坏了他。战士们商量,一起到朱德军长面前抗议,劝他少挑些,可是没用。中午朱德休息时,一个小战士把朱德军长的扁担藏起来了。战士们认为这样他就可以休息了。谁知朱德军长砍来一根大毛竹,做了一个又大又扎实的扁担,并在上面写上朱德记三个大字。从此,他的扁担再也没有人偷了。

正好今年我也去了井冈山,井冈山上有许多纪念碑和古代的东西。其中就有一幅朱德挑粮上井冈山在一棵大树下休息的画面。这让我想到了他们当时在树下研究作战计划时的画面。今天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我们要好好珍惜,也要好好学习,长大后报效祖国。

我们要发扬井冈山精神,创造美好生活。

《红色经典》的感悟【篇5】

铭记着一句话“用鲜血染我们的旗帜”,这是一代烈士在面对形如鬼魅的敌人时发出的豪情壮志,他们任脚下响着沉重的铁镣,任敌人把皮鞭举得高高,他们不怕什么,任胸口对折带血的刀!也不愿低下高贵的头。“哪怕死也要坚守着祖国的尊严,用鲜血染红祖国的旗帜,因为它们比生命更为重要。”

读到这,我是惭愧的,在未读这本书之前我曾多少次轻视过这面象征祖国的红旗,多少次玩弄过胸前的红领巾,又有多少次嘲笑过我们万分感激熟悉的国歌,无视老师所说的“血的代价”,直到今天才懂得有多少中华英雄为了这片美丽的神舟大地而失去了最为宝贵的生命。

一颗颗炮弹,一粒粒子弹,日本人自以为可以摧毁人民的生命但他们的精神却永远存在,换来的是更为勇敢的坚守,那百折不挠的民族精神是永远不会被_的正如《红岩》所说“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

或许只有在风暴中被雨淋透的红旗才是真正的红吧!正如那战场上战士们鲜血换来的坚守。

这篇小说让我震撼,它写的不是大洋马的优点及种种美德,更多的是描写作者与大洋马的深厚友谊。

我想问的是,在这个时代,还有多少人能与动物这样和谐相处?我们真正看到的,是一群群人类背着猎枪,潜伏在草丛中,看见动物,瞄准一声枪响后,血泊中就躺着一只动物。

而文中的大洋马呢?他是为了顾忌主人的安危蔡丧命的,他临死,也表现得如此威武、强悍、英勇、仗义、深情……

看完这篇小说,我想呼吁人们,停止对动物的捕杀吧!与动物建立起友谊吧!

也许有一天,你会有一只像大洋马那样仗义的伙伴!

《红色经典》的感悟【篇6】

90年的风雨历程,书写了中华民族的复兴;90年的风雨历程,演绎了英雄儿女不屈的抗争;90年的风雨历程,塑造了中国共产党不屈的灵魂。

岁月如歌,在跳动的音符上,我们见证了革命者斗争的艰辛;时光若水,在回旋的清波中,我们体味了革命者英勇的斗争。

读红色经典

历史的足迹伴着点点的星光,呈现在世人面前。我们不得不正视那曾经屈辱的过去,我们不得不重拾那写满艰辛的红色记忆。

《小兵张嘎》想必没有人会感到陌生。那个机智、勇敢、率真、执拗的小男孩是我们心中永远的英雄。

在花香袅袅地早晨,伴着悠悠的书香,让我们穿越历史的时空,走近张嘎。张嘎生活在抗日战争时期,他的童年在枪林弹雨中度过。也正是因为如此,他的童年有着与我们不一样的色彩。

面对日军,他机智勇敢;面对亲人,他坚强孝顺;面对朋友,他有情有义;面对正义,他顽强抗争。

这就是张嘎,这就是他最吸引人的地方。他的不屈,他的执拗,他的率真,他的顽强,他的一切,洗涤着千千万万中国人民的心。

读红色经典,让我们重拾峥嵘岁月里的记忆;读红色经典,让我们重温屈辱历史中的情怀。

树理想信念

五千年华夏文化,让中国在世界闻名;90年波澜壮阔,让世界重新审视中国。

往事不堪回首,再回首,只见那东方的雄狮顽强奋斗。

90年,中国翻天覆地;90年,中国日新月异。那战火纷飞的年代已经离我们远去,那风雨飘摇的岁月也不复存在。

尽管今天的中国不再落后,但是我们的忧患意识仍旧不能忘。我们要树立理想信念,为中国新一轮的崛起打下坚实的基础。

今天我们仍然得记得,是革命先辈们用他们的热血换来了我们的今天。虽然他们长眠地下,但是他们的灵魂永驻我们心中。正如那满天的繁星,在中国历史的浩瀚烟波中熠熠生辉。

90年的风风雨雨洗礼了中国,也成就了中国。让我们在红色的书海中尽情地遨游吧!

《朝花夕拾》的感悟800字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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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的感悟【篇1】

今年暑假,我阅读了《朝花夕拾》,这是鲁迅先生的散文集,原名《旧事重提》。

初读《朝花夕拾》,我感觉它不像一部名著,反而像一位老朋友,多年不见在与你聊家常,也许这才是这本书的独到之处。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我品味到了从字里行间流露出来的天真烂漫,眼前也不由自主的出现一幅幅令人向往的画面。鲁迅趁大人不注意溜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玩耍,嬉笑,采摘野花野果,真是让人心向往之。

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先生使用了大量对比与讽刺的手法,例如在《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鲁迅先生使用了许多明亮,快活的文字来描写“百草园”无忧无虑的生活,再写到作者不得不告别“百草园”去“三味书屋”学习,反衬出了“三味书屋”学习生活的枯燥与乏味,体现了鲁迅对私塾的不满。

鲁迅的作品可以说是独一无二的。他的作品既不遮遮掩掩,又不追求满是好词佳句的华丽,但更能吸引读者。这应该就是这本书成为名著的原因吧。

童年已经渐行渐远,留下的只剩琐碎的记忆,本书是鲁迅先生对逝去岁月的回忆,还有无奈的感伤。细细品味《朝花夕拾》,也让我开始去寻觅童年的时光了。

《朝花夕拾》的感悟【篇2】

《朝花夕拾》只是一本薄薄的回忆散文,但是细品他的人都会知道这其中却充斥着满腔愤慨之情,以及其他的那些杂文、小说集的语言锋利而尖锐。当然,在鲁迅先生的笔下,那都叫艺术,连讽刺都那么有魅力

初中的语文教材,几乎每本都有鲁迅的文章,大概多数也都选自《朝花夕拾》,琢磨久了,有时也会想,夕拾的朝花到底有什么特别之处使教研员都被它深深的吸引了呢?

酸。的确,看鲁迅的文章有点酸,那有人会问了:是什么酸?是心酸。你看《父亲的病》,作者从不正面写家道衰败的颓废,不写家境早已苦不苦不堪,仅从父亲口里说的嘘嘘的话,作者在左右奔波瞻前顾后的疲态,这一切,都能够深切的表明,他们一家都处于水深火热揭不开锅的状态之中。然后到篇尾,父亲快不行的时候,衍太太让作者大叫父亲,却遗留给了作者的最大的遗憾。此篇感人肺腑,却又不乏暗中对衍太太这个自私多言使坏形象的嘲讽。

甜。不说阿长与鲁迅过年时行礼的温馨,也不说看社戏、看五猖会时的快活热闹,单提起百草园油蛉在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的童趣,就能让人感受失去已久天真和烂漫,展现了亲切柔情,给人一种似乎又搭上了独特的鲁氏桥,回到了各自美好的童年和故乡。

苦。成了名人即便是正人君子也会存在不少的仇敌他们羡慕嫉妒恨,对作者有意无意的进行攻击,这何尝不是一种苦,长妈妈、父亲的逝世是苦,和藤野先生永别是苦,作者其实是以自己的各种苦来反映这个社会的苦,不禁令人深思。

辣。鲁迅的本色。就是辛辣的笔风,自然会有他笔尖直指的人群。那句横眉冷对千夫指凛然一个顶天大汉的形象,对反对、守旧势力的抨击与嘲讽是毫不留情。譬如对陈、徐两人犀利、刻薄的讽刺,入口微辣,入肚却穿肠荡胃,甚是寻味。更是在体现着那是社会的昏暗,犀利的笔锋解释这社会的一切

咸。泪水的味道就是咸的。《朝花夕拾》是本朴实感人的散文,它足以催人泪下。旧事的点点滴滴,是《朝花夕拾》可歌可泣的原因,他勾起了老一辈人的多少的心酸记忆和快乐往事,也给我们这一辈人了多少的教导。它染咸的是回忆,溅起的是新生代的奋起

《朝花夕拾》的感悟【篇3】

今年暑假,我读了朝花夕拾,这本书是鲁迅写的散文集,原本叫做“旧事重提”。

《朝花夕拾》是鲁迅唯一的散文集。生动地记录了作者从童年到青年这段时期的读书和生活经历。《狗猫鼠》记叙了童年时对猫和鼠的好恶。《阿长与《三海经》》回忆了保姆长妈妈的淳朴善良。《二十四孝图》对荒谬愚昧的封建孝道进行了抨击。《五猖会》回顾了儿时一次看庙会的经历。《无常》诩诩如生地描述了乡间的迎神赛会时的活无常。《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回味了纯真快乐的童年和在三味书屋读书的日子。《父亲的病》在叙述父亲生病长期治疗的过程中,对庸医误人表现出了深深的愤慨。《琐记》记叙了作者去南京读书的经历。等等

在《朝花夕拾》中,给我最深的一篇则是“狗,猫,鼠”。在这篇搞笑的散文中,不是题目所吸引我,也不是资料好笑搞笑的文字,而是鲁迅在童年里与一只仇猫的叙事。作者与猫的关系和对猫的厌恶。这说明鲁迅在童年里的不知与单纯。也写出作者在童年与一只猫的搏斗。

《朝花夕拾》十分耐人寻味,它反映着封建社会的种种陋习:有写人吃血馒头,吃人肉。人们迷信,古板,缠足,互相欺诈等等都受到了鲁迅强烈的批判,也让我不由得为那些人们感到悲哀。

我觉的《朝花夕拾》真的`是一本好书。《朝花夕拾》的资料简短却不缺乏经典,看来想读透这本书,还是得好好体会!

《朝花夕拾》的感悟【篇4】

光阴荏苒,时间不等人,把握每一分每一秒,走进《朝花夕拾》,领略人生的真谛,读懂时间的可贵。

《朝花夕拾》记录了鲁迅爷爷的童年时光。主要是鲁迅爷爷把过去零零碎碎的记忆一片片的从回忆里拾起,再慢慢品味回忆。就像过去的花朵如今拾起,仍然美的灿烂。它向我们描绘了清末明初的生活图卷,封建的社会制度,社会对人民的囚禁。

《朝花夕拾》用平实的语言,鲜活的人物形象,丰富而有内涵的童年故事,抨击了囚禁人的旧社会,体现了鲁迅先生要求“人的解放”的愿望。

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篇文章中,园中淘气天真的小孩子,观菜畦,摘桑葚,听鸣蝉与油蛉和蟋蟀的音乐会,看黄蜂,拔何首乌,摘覆盆子。在书屋读书写字,体现出了小孩子追求自由,热爱大自然的心态。“我”不得不告别百草园去三味书屋上学。前边写的百草园很好地衬了后来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生活,体现了鲁迅对旧社会私塾的不满,体现了社会对孩子们的束缚。

《藤野先生》一文,鲁迅日本的医学导师藤野先生是一位穿着不拘小节的人,但他对工作是极其认真的,他把鲁迅的讲义都用红笔添改过了。藤野先生还是个真正的君子,日本学生对中国学生的态度轻蔑,但藤野先生却对中国留学生一视同仁,孜孜不倦的教诲。

《朝花夕拾》是鲁迅爷爷对往事的回忆,鲁迅爷爷的童年时光就像一幅没有染完色的画,美中有着不足。鲁迅爷爷的记忆中旧社会的封建束缚着人们的自由,让人们每天都陷入到一个受拘束的生活。

有趣的童年往事,鲜明的人物形象,一件件往事,用平实的语言,丰富而有内涵的童话故事,抨击了囚禁人们的旧社会,表现了鲁迅爷爷对艰苦劳动人民的惋惜、同情,也变现了对当时社会的厌恶,告诉我们不要再回去那让人痛苦的社会,更表现了对阻遏人民的前进,折腾人民,损害孩子,保留封建思想的人的痛恨,让我们了解历史,感谢美好生活的由来。

在《朝花夕拾》这本书中,温馨的回忆与理性的批判使我了解到封建社会的腐朽制度和当时社会的冷酷,更加懂得了作者内心的复杂又是对新生活的向往和追求。让我懂得时光匆匆,自由是每一个人的奢望。每个人的童年都是不可替代的,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记忆,都希望拥有好的童年时光。是鲁迅爷爷教会了我,时间不再来,珍惜现在的时光,把握未来。自己的未来掌握在自己的手上,自己的付出靠的是自己的努力。有付出才有收获。

每个人就像是一朵花,岁月让它凋谢,但它的香味,它的美丽却深深的刻在了脑海里,就像我们虽然经过岁月洗礼,容颜老去,但我们那些记忆却始终都在我们脑海浮现。

我们的童年已经渐渐远去,留下的只是一些零碎的记忆,让我们从《朝花夕拾》中走进童年,回忆童年的点点滴滴,体会在那不同年代里不同的梦想,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朝花夕拾》的感悟【篇5】

《朝花夕拾》读后感即使人死了真有灵魂,因为最恶的心,应该堕入地狱,也将决不改悔。”——《二十四孝图》。

读了鲁迅先生的作品,让人深有感触的。虽是白话文,但我也看得津津有味!

在初一时学了《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知道《朝花夕拾》原本叫做“旧事重提”,收录了鲁迅先生记述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片段的文章。那个本应该是个快乐的童年却笼罩在那封建社会里,时不时透出些迂腐的气息。于是鲁迅要骂,骂那个封建的社会。

再接触《阿长与山海经》一文,让我感到鲁迅先生写作手法的高超。长妈妈这个角色,需要分一为二看待。因为当时封建社会的影响,阿长保留了许多迂腐的习俗。像要在新年的早晨对她说恭喜,然后还要吃福橘;喜欢切切察察,喜欢告状;还盲目的对“长毛”的故事乱加评论;甚至还踩死了“我”最喜爱的隐鼠。因此,那时的鲁迅对她怀恨在心。但这个粗俗、守旧的妇女却做了些让人对她要刮目相待的事——买《山海经》。在长妈妈知道“我”喜欢《山海经》后,跑了许多路,帮“我”买来了《山海经》。由此,“我”又认为她“有伟大的神力”。在《阿长与山海经》的结尾,鲁迅表达了他对阿长的爱,他希望仁慈的地母能让阿长安息。

在这,我不得不佩服鲁迅先生的人格。对长妈妈,他说不出敬爱,也说不出仇恨。也许说这是他善良,抑或说这是他忧郁。因为,文字的创造者赋予了文字的内心一种更加深厚的感情。表面或许是你看到的样子,内在你却是那么难琢磨到的。

放开心去想,去看,去体会鲁迅先生的世界。

[荐]《阿q正传》的感悟800字


作为职场人文档应该是最熟悉不过了,写作中应用最多就是网络范文了,范文框架围绕写作目的而展开,那大家熟悉的范文是怎么样的?根据你的需要,我们精心整理了《阿q正传》的感悟,供你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阿q正传》的感悟 篇1

昨天上午,我观看了《阿甘正传》这部电影。主人公弗雷斯。甘是个智商只有75的弱智儿童。阿甘母亲认为:每一个人的生命轨迹都是存在,而且是独一无二的。阿甘,正是听着这样的教诲,一步一个脚印地跑出属于自己的生活奇迹。

他小的时候因为智商低而不得不进入特殊学校,因为腿的残疾,不得不戴上铁质的腿箍,走路一瘸一拐,被同学们讥笑捉弄。后来他在同学珍妮的鼓励下,练习跑步,一发不可收拾,他无论干什么事都跑着。不知不觉阿甘上了大学。因为跑步的特长,被大学的橄榄球教练看中,成为橄榄球健将;大学毕业后,他服兵役,在越南战场上,阿甘的部队中了埋伏,阿甘记起珍妮的嘱咐:“打不过,就跑。”阿甘于是转头就跑。他成了唯一幸免的人,后来返回去救出负伤的战友,成为战斗英雄,阿甘因战功显赫而受到总统接见;归国后他做了做虾船船长,去捕虾,成了亿万富翁;最后和他的恋人珍妮终于走到一起。跑得快真是好世界。凭着惊人的奔跑速度,阿甘进了橄榄球队,以后又进了大学并最终顺利毕业。不久,他参加了越~。

这部电影告诉我们,只要有毅力,坚持到底,没有什么事情是做不到的。正像阿甘一样,虽然先天缺陷,智力低下,只要坚持脚踏实地,不懈地努力奋斗,绝不会半途而废,我们的目标肯定可以实现,否则什么事页做不成。

他不懂得名和利、欺和诈,他只懂得人生需要"run”。于是,他不断地跑,由双腿残疾跑成全国大学橄榄球明星;他不停地跑,在越南战火中跑着救出了战友和丹中尉,跑成获白宫奖励的荣誉军官;他不停地跑,他跑遍了整个美国,跑成了传媒的焦点、精神的领袖。

《阿q正传》的感悟 篇2

放假的时候,爸爸推荐我看《阿甘正传》这本书,他说这是一本很好看的小说,可以告诉我很多做人的道理。

晚上,我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

至于阿甘,他觉得事出有因,或者近似于一种看似白痴的行为。他在无数人冰冷的目光和嘲讽中跌倒爬起,最后走向成功,最后毅然放弃了世界的虚伪,选择了人性的率真和自然。我读到这个道理:人永远不要只想着自己想要什么,应该得到什么,必须得到什么,而要想着自己能做什么。

也许是因为他和普通人不一样,他眼中的社会也不一样。在他眼里,一切都是美好的。即使是对他不好的人,在他眼里也从来没有这么反感过。

可以说,阿甘是幸运的。上帝给了他一个不健全的大脑,但同时也给了他一些超乎常人的能力。阿甘很傻,不知道抢什么。他似乎愿意听天由命。但无论做什么,他都全心全意地为之努力。无论在音乐、体育、数学还是其他方面,他都是以一颗快乐的心看待,以一颗美好的心去感受,以一颗坚强的心去面对,以一颗永不放弃的心去奋斗。所以,阿甘是幸运的。

阿甘从来不恨任何人,不羡慕任何人,甚至不报复任何人。他伤心失落的时候,总是一个人,躲起来缩成一团,吮着手指,呆在角落里哭。但是他终于成功了。他从未考虑过他的计划。他只知道奔跑,奔跑,永不停止。成功之后,他果断选择离开,带着心爱的猿猴,吹着口琴,自由自在地周游世界。

这是一种超脱的生活方式,生于自然,回归自然。

从阿甘的经历中,我们可以看到,人生就像空中的白羽毛,在风中战斗,在风中飞翔,在蓝天中翱翔,或者在深渊中翻滚。

《易经》里有这样一句话:‘田行健,君子自强不息;地势广阔,君子以德报恩。“人生无常,但只要有一颗道德的心,自强不息,就一定能走到成功的终点。那一刻,你会成功,经历过奋斗,明白一切,做到最真实。

在阿甘面前,我们充满了优越感,因为他傻,他傻,从来不考虑自己想要什么。而这恰恰反映了我们的虚荣心。我们有太多的偏见和毅力。我们需要给阿甘什么?应该是理解和帮助,而不是嘲讽和欺负。当今社会,何乐而不为呢?

透过战争和仇恨的烟雾,我看到了一颗真诚的心和一双单纯的眼睛。不管发生什么不好的事情,在阿甘眼里,世界还是一如既往的简单美好。从美德到自我完善,一个拥有高尚品格、学会宽恕、耐心和清晰的人是一个有道德的人。面对困难,不要退缩,勇往直前。这是自我提升。有时候,你不得不承认,很多事情都有偶然的因素,事情的成功不会因为你刻意的努力而接近终点。而我们的阿甘是真诚的,他守信,他原谅,他坚定但不任性,不执着,所以他从来不考虑自己想要什么。他只知道跑,一直跑,但不求结果,反而收获很多。

生活就像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下一块会是什么味道。事实上,生活就像一排耀眼的巧克力。不尝就永远不知道它的味道。当你遇到困难的时候,你有没有想过地球不会因为你的停滞而停止转动,你有没有想过时间不会因为你的懦弱而停止前进?生活中什么都有。我们无法预测未来,所以我们无法对未来的一切做出选择。我们能选择的就是一切脚踏实地,真诚对待身边的人。

书里还有一句话我很喜欢:永远努力做对的事,除非你的良心告诉你不是这样。

爸爸说得对,这是一本好书。虽然书中很多情感方面我还是不太懂,但确实是一本好书。

《阿q正传》的感悟 篇3

阿甘是一个占据着成年人躯体的幼童、一个圣贤级的傻子、一个超越真实的普通人、一个代表着民族个性的小人物。他拥有这自己的智慧,那是仅属于他自己的,别人无法匹敌。人生是偶然?还是上天早已注定?不管怎样,他谨记于心的便是真诚的对待每一个人,他也因为自己的单纯,深深的爱上了和他不在同一个世界的珍妮。

甘经历了世界风云变幻的各个历史时期,但无论何时,无论何处,无论和谁在一起,他都依然如故,纯朴而善良。

珍妮沦落,过着放荡的生活,上天注定了这一切,甘永远得不到珍妮。在甘第一次说出他爱丹尼的时候,丹尼的回答是:你不懂得什么是爱情。我要为甘的回答而喝彩,是的,傻子也是懂得爱情的。最后从丹尼嘴中说出的我爱你是因愧疚,还是真是的爱上了甘,这无人知道。带着自己的恶果,安然入睡。

一片羽毛,从天际飘来,无人注意的羽毛飘飘洒洒,最后落到了阿甘的脚下,我想只有像阿甘这样单纯的人才会细心的注意到这些,并把他拾起。上天注定了,只有像阿甘这样细心的人才会有所成就。细节注定一切,懵懵懂懂中,时间证明了一切。

阿甘的run,毫无目的,别人问起他为什么可以持之以恒地奔跑,他的回到是:我跑因为我只想跑。看似很低能的答案,却暗喻这人生的哲理,

在某些人的眼里,这句话毫无意义,但在有心人眼里,它所表达的是为了追求而努力奔波的决心。他的决心创造了一个个的奇迹,那是很多人几辈子也做不完的。

在隐居生活中,他时常思念珍妮。而这时的珍妮早已误入歧途,陷于绝望之中。为何在绝望的时候,珍妮才会想起真心爱她的甘。这真是一种讽刺。可笑,可悲,可叹,可惜。

《阿q正传》的感悟 篇4

一片羽毛飞到了阿甘的脚下,我们的思绪也被带进了这童话般的故事。

阿甘是个有残缺的人,从小行动不便。但他竟然能在一次“逃命”中,抛开“脚撑”的束缚,开始了“牛人”般的长跑。他一直跑,不停地跑。我多么希望自己也能像他一样,累了,就睡觉;饿了,就吃饭,如果想去,你知道的,就去。有时,我甚至还会认为人的一生只要能够做好一件事就已经很伟大,很满足了。可阿甘,他做了那么多令人敬佩的事,却从不认为自己伟大。

我很羡慕阿甘,他总能够随心所欲,不怕别人的眼光去做事,而且专心致志的去做,每件事总能做到最好。他总说:“傻人才做傻事。”他从不把自己当做傻子来看待,他也从不理会别人对他的看法。只要倾听自己的内心,心要,问心无愧,他就去做。只要能说一句v:“我不后悔,因为我已尽我所能”就好!

从他身上,我还看到了母爱的伟大。他的母亲总是能够巧妙的让他明白许多有关人生的哲理。他的母亲曾告诉过他:“人生就像一盒各式各样的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下一块将会是哪种。“没看这部片子前,我只知道吃巧克力,而现在我懂得如何去“品味”巧克力,甜而不腻,苦中带甜,这就是巧克力额味道,这就是“人生”的味道!

最后阿甘他待人的态度也很让我敬佩。他从不抱怨,他总是去倾听别人的想法,这让他交到了许多真心的朋友。这一点也让我很惭愧,交友时有时只顾自己,从未试着去了解别人的想法,原来倾听也是一种尊重!

看了《阿甘正传》,我发现只有活着才是最重要的,只要尽自己所能才是最好的,只有终身怀着一颗童心的人,才是最纯净的。上帝其实对每一人都是一样的,他给每个人一双脚支撑,他给每个人一双脚跑步,他给每个人一双脚前进。每个人都是一样的,我们都一样——只要尽你所能,每个人都能创造属于自己的奇迹!

《阿q正传》的感悟 篇5

《阿Q正传》读完了,阿Q的形象便印在我的.心中。鲁迅先生在文章中所要表达的思想也或多或少进入了我的脑中。

阿Q是一个被那个时代所抛弃的人,他既高傲却又卑贱。被别人打时,自我安慰想:“是儿子打老子。”阿Q的自我精神疗法可谓世间第一。同时,他却又瞧不起自认为比自己还低贱的人-----王胡、小D。

阿Q是悲哀的。阿Q并不懒惰,他靠自己的劳动获得食物;阿Q也有梦想,他想有一个女人,有一个家;阿Q想有名声、有地位,但他在别人的心中永远是卑贱、微不足道。

有人说阿Q有反抗精神,因为城里人闹革命的时候,阿Q也十分自觉的去参加。有人觉得想阿Q,拿阿Q的行为去对号入座。

有人说阿Q是个封建思想的集合体,应该被时代所抛弃。有人觉得自己象阿Q,又拿阿Q的行为去对号入座。

这就是当时人们的想法,鲁迅先生的文章深刻的揭示了这一点,他写的阿Q是成功的,他也是成功的。

我们已经远离了鲁迅的那个年代,阿Q精神的“代入法”似乎依然可行。

一个胆小的人受到了别人的欺辱,口上虽然不敢说,但心中一定是愤愤不平,早将那人骂的狗血喷头、体无完肤了。

一位机关内的干部受到了上级的批评,心中也一定是敢怒不敢言,心中想:“总有一天,你“下”了,老子“上”了,栽到我手里------”心中如是想着,便多了一分慰籍。

阿Q的“造反有理”似乎也在现今盛行。

某某学生,看到老师吸烟,而自己却受到了老师的管制不准吸烟,便觉得这个社会不公平!不平等!

一些成天泡在迪吧、网吧的瘾君子,以颓废为美?!“这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这样的社会不如隐于其中!”

可笑却又顽固的阿Q精神依然存在,在少年人中。

《阿q正传》的感悟 篇6

《阿Q正传》是一个被那个时代所抛弃的人,他一无所有,只靠打工度日。尽管他"真能做",但社会的沉重压迫和剥削,使他时时处于生命危机,受尽欺凌。他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我安慰,自欺欺人,浑浑噩噩,苟且偷生。被别人打时,他自我安慰说:"是儿子打老子。"他的"精神胜利法"可谓天下第一。也有梦想,他想有一个家,享有名声、有地位——但他在别人的心中永远是卑贱、微不足道的。现在,我们已经远离阿Q那个时代了,但他那种"精神胜利法"似乎依然可行。

一个胆小的人受到别人的欺辱,嘴上虽然不敢说,但心中一定是愤愤不平,在背后说那人的坏话,将那人骂得体无完肤了。一位机关干部受到上级领导的批评,心中一定想:"总有一天,你"下"了,我"上"了,你就会栽到我手里6767"的"造反有理"似乎也流传至今。一个孩子看到父亲吸烟,而自己却受到了父亲的管制不准吸烟,便觉得这个社会太不公平可笑却又顽固的阿Q精神依然存在,存在于所有人心中6767正传读后感500字作文鲁迅先生的其中一部经典之作,《阿Q正传》我读完了,阿Q作为代表,去描写当时旧社会人们的共同特征和整个中国人的某些人性弱点。

我觉得阿Q他的个性非常突出,他与赵太爷,王胡和小D十分之不同,正如鲁迅先生所说的,阿有着"农民式的质朴,但也沾染了游手之徒的某些油滑"。我认为阿Q是个可怜的人,因为,他总是受尽欺凌。例如,有一次他喝了两碗黄酒,便说自己是姓赵的,和赵太爷原来是本家,结果第二天就被赵太爷骂了一顿,还被打了。看到这里,我想起了鲁迅先生说的一句话,"他未必姓赵,即使真姓赵,有赵太爷在这里,也不该如此胡说"。我在想,如果阿却不能姓赵呢?只不过是个姓氏而已。这或许是与贫富有关吧,赵太爷是有钱人家,而阿只是个给人打散工的农民,是个下等人。别人根本不尊重他,在这种生活中,他只能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我安慰,自己骗自己,例如,有一次,他被别人打,他就自我安慰说:"是儿子打老子。"还有胜利感呢!不久,阿Q进了城,还赚了钱回来,结果,别人都对他恭恭敬敬的,赵氏一家对他的态度也改变了一些。我认为这里反映出了,当时社会的弊处:富人受人尊重,而穷人只能受人欺凌。

当时的社会就是这样不公平,阿是可悲的,不单止是他一个人,想必当时的所有穷人也是一样,受尽富人的欺凌,压迫与剥削,真是悲哀!正传》这部小说十分的短,但却表现出当时旧社会的弊处和人性的善良与丑恶,是当时民众痛苦生活的缩影。

《阿q正传》的感悟 篇7

阿甘生来不是一个优秀的人。但上帝就是这么公平,往往会让起点低的人比天生优越感强的人更早更深刻地认识到生活的真相。年轻的阿甘腿有残疾,阿甘妈妈只好给儿子套上沉重的铁架帮她走路。放学后,他的同伴在路上嘲笑他,和他一起玩耍,追逐斯通。女同学珍妮大喊:“阿甘,快跑。”阿甘慌了,拔腿就跑,摔倒了,挣扎着爬起来。渐渐地,铁架子不再束缚他,他像苍蝇一样跑了。他的同伴追不上他,束手无策。这是阿甘一生中的第一个奇迹。

跑得快是个好世界。阿甘以惊人的奔跑速度,进了足球队,然后进了大学,最后顺利毕业。不久,他参加了。在越南战场上,阿甘的部队遭到伏击。阿甘拿着撤退令,想起珍妮的劝诫:“打不过就跑。”阿甘于是转身就跑。他成了唯一幸存的人。看到这里,观众大概会笑。阿甘如果跑不快,以后就不能回去救受伤的战友了。如果阿甘不回去救战友,阿甘就不是阿甘。

阿甘因其杰出的军事功绩而受到总统的接见。这是导演为我们准备的一部喜剧,但我们不会为此感到夸张和可笑。有些人经常觉得生活负担过重,面前困难重重,整天郁郁寡欢,郁郁寡欢。阿甘的信念是那么简单,他的目标是那么明确。即使生来先天不足,他也是用正常的心态去看,最终一个个跨过。这并不是说一个傻子的祝福,一个保持这种态度和意志的人,他的信仰可以减轻他很多关于人生的负担,让他达到人生的巅峰。

阿甘的一生只有一种爱,那就是母爱;阿甘一生只爱一个女孩珍妮,除了他内心永远安静;为了纪念死去的战友布巴(就因为布巴的一句话),他可以做捕虾。在人生的每一个阶段,阿甘心中只有一个目标来指引他,他只以踏实、不懈、坚定的态度去争取,直到目标完成,新的目标出现。没有简单的选择,就没有心无杂念;那些没有杂念的人,很可能就能在生活中举重。

以前没有接触过大学生影视欣赏这门课程的时候,只关注电影里的故事情节和特效,对每一个画面都没有那么了解。上了这门课,感觉电影不仅有娱乐价值,往往更有艺术价值。但是现在的电影市场是商业利益主导的,所以一些老电影更好。

《阿q正传》的感悟 篇8

《阿Q正传》,鲁迅代表作之一。写于1921~1922年,文章最初发表于北京《晨报副刊》,后收入小说集《呐喊》。《阿q正传》向我们展现了辛亥革命前后一个畸形的社会和一群畸形的人民的真面貌。它的发表,有着特定的政治和经济。而《阿q正传》也是鲁迅唯一的一部中篇小说,共九章,采用章回体的形式写成的

文章主角,阿q的性格可以说是一个典型的末代‘农民’的形象,他有农民种地就是种地,锄地就是锄地的优点,也有当时人们所具有的缺点,自私、保守、愚蠢的缺点。

而文章最主观的还是啊q的那种‘精神安慰’的做法,他的想法可笑又可赞。在文中阿q以一种即使现实中以失败者的身份存在,然而在精神世界中仍然要以‘最高者’自居。从文中;结果往往是输。输的时候对自己说:“我总算被儿子打了”,心里充满了优越感,如果优越感被粉碎了,他就又想:我是个“能够自轻自贱的”大人物了,便又心满意足了;这时,小尼姑走了过来,这下好了,阿q对她又是骂脏话又是掐脸蛋,终于觉得刚才的憋气都散了,又充满了自豪感。

在文中的这两小节我们可以直观的看出阿q那种用盲目的自尊自大、自轻自贱、畏强凌弱、忌讳缺点、以丑为荣等种种手法来自欺自.慰的行为。

我们常说一个国家的形象是由人民决定的,而文中阿q表达的是什么!懦弱、自私、保守、自给自足?而在那长达8年的战争,我们取得的不仅是胜利,还有一次伟大的蜕变。我们变了变得自立、坚强、强大。

战争是的确是令人憎恶的存在,但你不能否认我们在战争的见证下,成长了。

《阿q正传》的感悟 篇9

在前一段时间里,我阅读了鲁迅先生写的《阿Q正传》,可能是因为我买的版本问题,翻开第一篇是狂人日记,当我这本书看完的时候我才发现,这本书是收录了鲁迅先生的很多篇文章,其中,阿Q正传是最长的一篇。

《阿Q正传》是以辛亥革命前后的中国农村为背景,描写的是未庄流浪雇农阿Q,虽然他干起活来真能做,但却一无所有甚至连姓名都被人遗忘了。悲惨的地位使他倍受凌辱,而他却自欺欺人,用精神上的胜利来掩盖实际上的失败和被奴役的地位。

他为讨生计,被迫进城入伙偷盗。辛亥革命波及未庄时,他从县城返回,虽一向反对造反,但见百里闻名的举人老爷对此惊恐万状,于是也不免对革命神往起来,正当声称造反。

当他沉浸于幼稚而糊涂的幻想之中时,摇身一变为革命党的假洋鬼子扬起哭丧棒,不许他革命,赵家遭抢后,无辜的阿Q又突然被革命党抓进县大牢处决了

阿Q从盲目的自尊自大到可悲的自轻自贱,是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环境里的典型性格。阿Q的阶级地位决定他欢迎革命,但他不了解革命,认识糊涂,精神麻木,导致阿Q被革命党抓进县大牢处决了。

阿Q的形象印在了我的心中。我认为鲁迅先生是想以阿Q作为代表,去描写当时旧社会人们的共同特征和整个中国人的某些人性弱点。我觉得阿Q他的个性非常突出,他与赵太爷,王胡和小D十分之不同,正如鲁迅先生所说的,阿Q有着农民式的质朴,但也沾染了游手之徒的某些油滑。

这文章说明了当时的革命者脱离了人民群众,革命思想不能为民众真正所理解,生活在最低层的、受压迫的、没有进过城的农民以能看到杀害革命党为荣,并深深理解了鲁迅先生当时的哀痛与唤醒民众的强烈心声!

这是我看完这本书体会最深和思考的一些地方,对于鲁迅先生笔下的旧中国人虽然被讽刺的一文不值,但是鲁迅先生想要告诉我们的应该是不要故步自封,不要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也不要对人太过自私,不然永远都不会进步。我们还要敢于正视自己的不足,要有坚持学习的能力和决心。虽然阿Q的精神胜利法是一个自欺欺人的方法,但是如果我们可以正确的利用它,也是安慰自己一个好方法。

阿Q是悲哀的。他并不懒惰,他是靠自己的劳动获得食物的;阿Q也有梦想,他想有一个家,想有名声、有地位。但他在别人的心中永远是卑贱、微不足道的。阿Q是当时社会底层人民的一个缩影,他的生活很可能是当时大部分底层人民的生活。

每当我读鲁迅先生的文章时总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一种对旧社会的排斥的感觉,对旧社会低层人民的生活感到绝望,很容易感受到当时人们的麻木,这可能就是当时社会的状况。这也是鲁迅先生文章的魅力。

《阿q正传》的感悟 篇10

其实阿Q没有死,不用等十八年后一条好汉,隔天就冒出一个来。天下的好汉多得是,是死不完的。

其实阿Q很久以前就有了,只是人们知其不道,而偏让鲁迅一不小心就道了出来。人们才顿悟,哦,原来我们中间有一群这么弱智的人啊?咦?我怎么没有发现呢。

其实阿Q就是我们自己,当局者迷,骑牛找牛。

你敢说你没有跟邻居邋遢的同伴撒尿斗远?你敢说你没有掀了女同学的裙还跟同伴吹嘘几天?你敢说你没有遇见仇家大胖子的时候乖乖地由他鱼肉?总之,你也是很阿q的,当局者迷,骑牛找牛,罢了。

很多人看了《阿Q正传》之后都无动于衷,还偷偷的笑隔壁的弱智,咦,真像他。

我告诉你,其实隔壁的弱智同样在笑你弱智。

其实这也是鲁迅的阴谋,你看文章的同时你也正扮演着男主角一号。只是你不知道而已。

哦!原来我们都是阿q!都是一群盲目自大,奴性十足,争强好胜,忍辱屈从的阿Q。而且看完了《阿Q正传》之后与自己对比完之后还大安旨意,说,哈哈!好彩!不是我。

我们拥有中华传统美德,谦让,诚信,勤劳,淳朴,互助,友爱,团结,我们不是阿Q。

《阿q正传》的感悟 篇11

也许对于《阿Q正传》我们并不陌生,也常常听到所谓的“阿Q精神”,说实话,读了这本《阿Q》我就觉得阿Q不是指个人,是指一个现象,病态的现象。

全文读下,觉得阿Q是个可怜人,可似乎又不值得我们同情。我们社会中有许多人很“阿Q”,他们说得好听叫知足,知足那是怎样的精神境界?阿Q打架打不过,就在嘴上赢过他人,可是得到的仅仅是一种精神上的胜利,心中平衡些――所谓的知足。

阿Q欺辱小尼姑,典型欺软怕硬,以获取心里的满足。阿Q胜的是小尼姑,他似乎觉得自己好光荣。

在作者笔下,“看的人们”“闲人们”“大家”“取笑的人”同是病态,病态有下面4种――自私,虚荣,不管他人,势力。阿Q以为革命是为了自己谋利益的手段,等于造反。像现在,多少人忙忙碌碌,无非是为了寻求更过的个人利益。这不就是自私心的体现吗?在人际交往中,同事互相吹嘘,朋友互相攀比,这便是虚荣心的体现。

生活中真的动起手来,打架时,阿Q那样讨饶的人并不多,但是在公共场合起哄、爱看热闹的恐怕不少,这便是不管他人。

社会大流中个体阿Q病态存在于人群当中,我们将如何将这种阿Q病态改正呢?这就需要我们大家的共同努力。

《乡土中国》的感悟2000字5篇


我们经常回需要撰写各种各样的文档或者文章,在不知道如何写文章的时候,还是去看范文为妙,学习大量范文后,我们的写作思路就会越来越开阔,还有哪些范文的模板是简短可用的呢?由此,有请你读一下以下的“《乡土中国》的感悟”,仅供参考,我们来看看吧!

《乡土中国》的感悟【篇1】

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

阅读完这本书,说实话,我的第一感觉就是懵。各种新的学术名词如潮水般涌来,没有太多的乡土经历,也没有情感共鸣,只能硬着头皮看。

才开始的进度是十分缓慢的,基本上一个小时磨一到两页都是常态,搜索生僻名词,进行简化备注,理解和比对,最后一章看完了,还要合起来梳理一遍。每一篇,都是精彩的阅读理解,每一字每一句,都是费老先生的呕心沥血,“锱铢必较”。

首先,什么是“乡土中国”?我的理解是——民以食为天。不管是历史的延续,中华上下五千年的农耕文明的传承,还是在这片广袤的土地上,孕育出的多样性生命,都绵延流淌着中华儿女对这片黄土地的热爱与眷念,或是那“剪不断”的乡愁……简单来说,我想,就是“面朝黄土背朝天”。

当一棵大树即将枯萎,一颗新的种子又会破土而生,而那洗尽铅华的大树便也会“返璞归真”。就像马尔克斯写《百年孤独》,用一个小小的村庄来讲述一段灿烂恢宏的历史,这都离不开他对拉美故土炽热的深沉的爱。

生于何地,心总在何处。根在人心里早早埋下了魂,人回归的是心,浮心无处寻,但总会有归地。

“一次去,一场沧桑,失乡的人是不该去拾乡的,如果你心里还有情,眼底尚有泪,那么故乡不会只是地理书上的一个名词。”三毛虽然看似漂泊在大漠,但她的内心却比谁都要安定。

动物的意识中是没有过去和未来的,它们只生活在现在。而人生活在一个延续的历史中,不仅是个人的延续,也是代与代之间的延续,乡土之情,正是人类的伟大之处。

土地给了我们太多,而现在,它想归根了。沧海桑田,高楼大厦,“钢筋城市”中,劳动号子消失殆尽,泥土的清香逐渐远去,农耕情怀被戳破了一道口子……而土地,睡进了厚厚的混凝土里,冰冷县城没有了呼吸,“乡土”成了爷爷奶奶的梦境,变成了孩子们的想象。

“花开彼岸本无岸,魂落忘川犹在川,醉里不知烟波浩,梦中依稀灯火寒。”我们依旧生活在这片土地,只要根在,情就会在。若这世上再没乡土,但我们还在,我们的记忆还在,我们可以歌颂,我们可以传承,我们可以让这乡土绵延不绝。我想,土地会笑的吧。

“一切来自土地的,都将回归土地。”

《乡土中国》的感悟【篇2】

近百年中国社会可以说是遭遇两千年未遇之大变局,保持了两千多年稳定的原有传统社会日渐解体,逐渐向新的现代工业社会转型,尤其是近四十年更是加速变动的时期,这一切对每个人的生活都发生了深刻的影响。但是一方面现代工业社会不是凭空所能产生,一定是脱胎于农业社会,正如说每个中国人往上数三代不是农民的可谓凤毛麟角,是其理也。另一方面传统社会虽然解体然而并未崩溃,它的影响仍然巨大,因为传统很多方面的元素已经深入到了每个中国人的骨髓,成为基因的一部分。所以想要深入了解现在的社会一定要知晓过去的社会,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

然而什么是中国传统社会?每个人或多或少都能有自己的理解,而关于中国传统社会的通俗而又专业的系统论述著作应当首推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了,这本书对中国传统社会形态做了最好的阐释。中国传统社会最主要的构成是基层社会,所以费先生重点研究了中国基层社会。他在书中首先指出中国传统社会最为重要的元素即是"土"这是考虑中国传统社会的起点也是核心要素,因为"土"几乎决定了传统社会基层的全部社会行为习惯。因为土地是固定的,人们最主要的工作就是耕种所以传统社会流动性极差是典型的熟人社会,社会关系以血缘和地缘为最主要的判别依据,所以排斥商品经济,所以不需要复杂的字,耕作的四季轮回需要经验的指导所以尊重传统重视历史经验,长幼有序、私人的道德是维系社会的主要力量,维护社会秩序的主要力量也是传统而非法律,诉讼耻辱无讼才是追求的目标。总之土地决定了传统社会的稳定,正是稳定决定了传统社会的各方面。与之对应的西方社会则是商业社会,而商业社会是变动的社会,决定了他们的另一种社会形态和行为方式。

掩卷深思,按照费先生的逻辑,现在的中国由于工业化的发展,土地的作用远远没有古代中国那么重要,时刻面临变动而非长久稳定决定了传统的社会形态必定会崩溃。问题是目前的中国是已经形成了新的现代社会形态还是仍然处于两种形态间的转型期?如果是后者,如何处理好两种形态间关系?强硬的割裂原有形态另起炉灶建设新形态还是尊重吸收传统基础上的共赢?既然已经深入骨髓化为基因岂能一朝除去?更令人忧虑的是新形态的建设自然不是一蹴而就所能建成,变动会否导致社会成本急剧的增加?罢书于案,心不能宁,徒增杞忧耳?

《乡土中国》的感悟【篇3】

乡土,一个朴实无华而又牵动着无数游子之心的名词,曾触发了多少人的乡思与情愫。读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没有华丽的词藻、生动的描述,却构建出中国社会特有的乡土伦理体系,将我国社会学的理论推向高峰。

费孝通先生能写出如此巨著,与他的社区研究是分不开的。1935年暑假,他到广西大瑶山进行体质调研,从花蓝瑶的基本社会细胞家庭为出发点,把他们的政治、经济各方面生活作为一个系统进行了叙述。除此之外,他还到国内外许多乡村进行实地考察。《乡土中国》反映了费先生学贯中西的深厚功底和发展中国社会学的勇气。

从基层上看,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土字的基本意义是指泥土,乡下人离不了泥土,因为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遍的谋生方法,土就是他们的命根。

作者初次出国时,他的奶奶偷偷地把一包用红纸裹着的东西塞在箱子底下。后来,他奶奶又避了人和他说,假如水土不服,老是想家时,可以把红纸包住的东西煮一点汤喝,那是一包灶上的泥土,“土”在我们这种文化里所占和所应当占的地位多么重要。

乡土社会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这是“上气”的一种特色,因为只有直接有赖于泥土的生活才会像植物一般地在一个地方生下根。这些在一个小地方生了根的人,才能在悠长的时间中,从容地去摸熟每个人的生活,像母亲对于她的儿女一般。

我读《论语》时,孔子的弟子问孝,孔子并没有抽象地加以说明,而是列举具体行为,因人而异地答复了他的学生。无违、恭敬、和颜悦色,最后甚至归结到心安二字。做子女的得在日常接触中去摸熟父母的性格,然后孝敬父母,做到自己心安,这说明了乡土社会中人与人相处的基本办法。

《乡土中国》所探讨的中国社会特有的乡土伦理体系,展现了浓厚的乡土本色,其中所体现的社会道德,使人读后仍掩卷三思、唏嘘不已。

《乡土中国》的感悟【篇4】

该书的作者费孝通被誉为中国社会学和人类学的奠基人之一,著名的“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便出自费先生之口。而谈及本书的内容,其主要源自于费孝通20世纪40年代的后期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讲授的《乡村社会学》课程中的内容,在结构上该书并非长篇大论,而只是针对一个主题分了十几个篇章来阐述观点,总体来看,该书是对整个中国社会结构、国民性格,以及对这种这种结构和性格成因的分析。由于该书篇章较多,笔者只选取印象较深的三章进行介绍。

“差序格局”一章中费先生前无古人的提出“差序”这一社会格局概念,其核心观点可以比喻为以下论述: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都在一个平面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这就是中国社会结构的基本特性啦。”这种提法既肯定了个人本位,也形象点出了社会关系的亲疏和延伸,其实往小了说,现实社会中的人际关键和待人接物之道也大概如此,也即“推己及人”。

“礼治秩序”一章中对法治和人治做了经典解读。作者提出所谓人治和法治之别,不在于人与法这两个字上,而是在维持秩序时所用的力量和所依据的规范的性质上。这种阐释可谓透过现象看本质,对于公众理解依法治国很有意义。但是,乡土社会构成比较特殊,其既非人治也非法治,费先生将其归纳为“礼治”的社会。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其不同于法,法律靠国家的权力来维持,而礼却是靠传统也即累积的经验来维持。在当代中国,乡土农村的法治意识仍然淡薄,而伦理秩序仍然占据主要地位,因此,送法下乡必须植根于农村的文化土壤,借鉴合理成分进行接地气的改革。

“无讼”一章中主要对“乡土之诉”做了独特解读。作者指出把诉讼推行到乡土社会在理论上是好现象,可以使中国走上法治现代化的道路。但在事实上,依着现行法判决,时常和地方传统不合,因为乡间认为坏的行为却可以是合法的行为,于是司法处在乡下人的眼光里成了一个包庇作恶的机构了。因此,我们可以得到启发:法治秩序的建立不能单靠制定若干刑法条文或设立若干法庭,重要的还是得看人民怎样去应用这些设备,更进一步,在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上还得先有一番改革,这样才不至于破坏礼治秩序的弊病先发生。

伴随着环境的变迁和历史的演进,大家显然能感受到乡土中国的巨大变化,可是,有更多根深蒂固的东西烙在文化中,不易改变。乡土社会只是四季的转化而非时代的变更。

《乡土中国》的感悟【篇5】

《乡土中国》读书心得感想600字(篇1)

《乡土中国》一书是社会学巨擘费孝通老先生在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后期根据他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期间所讲“乡村社会学”课程内容讲稿整理编写而来。这本书虽然历经七十余年,但栖它的研究却仍然具有现实意义,是中国传统文化特质的重要思路,书里自对我国的很的社会现象进行了深层次剖析。

我对该著作的认识是逐步加深的,我认为这部社会学巨著不应在当今社会受到冷落。反复读了《乡土中国》后我有三点感想:

一是中国人的安土重迁。由于中国传统文化是属于农业文明,中国是以农业为根基的文明古国。整个中原文化都建立在对土地深厚的依赖之上,所以我们和许有外国、游牧民族、水上民族不同。我们每个人都希望拥有属于自己的房子,我们不随意更换自己的住房。如果遇到拆迁这样的事情,我们门会较抗拒,中国人对房子有自己的情结,这也是我们房价居高不下的一个社会除原因。

二是“熟人社会”,由于乡土社会传统,从而着成了一个生于斯,长于斯的社会。

乡土社会发源子村落。在一个村子里,周围的人都是熟悉的,没有陌生人的,大家都依靠着同一块土地生活,彼地相互信任、依赖。也由比形成了一个由私关系引由面出的“差序格局”的人际关系。

就像一块石头投入水中激荡出涟漪一样越靠水波中心的地方关系越紧密;越远的地行关系就越疏远,因此而形成的熟人社会。关系近的风事好商量,工作开绿灯;不属于自已人的,便什么事都很难有真正意义展开和作为。

三是婚烟关系。中国的家好做似事业组织,弱的大以做事业大小决定。它的主轴是在父子之间。婆媳之间:夫妻关系只是配抽。而这恰恰与西方夫妻关系是主轴,夫妻感情主要凝聚力不同。因此在中国社会。夫妻间的感情淡泊是常见的现象。因为乡土社会要求的是稳定,男女之间激烈的情感容易破坏这种稳定,所以中国人不喜欢离婚。因为大多数人对婚烟的就是一种稳定的合作关系,即使没有爱情也不影响彼此方间的合作。

以上是我对《乡上中国》主要的感受,。

《乡土中国》这本书除了增切我们看问题的深度,也让我们更清醒的认识在这片古老的东方土地上存在的一些问题。使我在正视它的同时,也能够积极地用正确的态度去解问题,

《乡土中国》读书心得感想600字(篇2)

人与人之间的生活总是充满争执的。或许是由于过于大声的外放音乐,或许是楼道内的阻塞物,又或者是装修时发出的巨大声响……这些每天发生的平凡小事,虽说不重要,却使我们内心烦躁。

像这样的矛盾之所以会发生,有诸多原因:其一,在于人非生而是社会的一份子。作为伪社会性动物,人本不习惯于现代社会嘈杂拥挤的大城市。因此会对陌生人感到淡漠,会为了一己之私而破坏公共设施,是因为本性如此。这是人的先天性因素,也是它使我们与周围人之间的冲突难以避免。

其二,在于社会中所存文化的影响。在《乡土中国》一书中,作者较为详尽的描绘了中国传统文化中极重要的一部分:“私”。“私”的含义,除自私之外,更在于由己推人的思维模式。对自己与家庭而言有利,却损伤社会利益的事,在这种思维模式之下,也因为公与私之间弹性可变而不再清晰了。至于社会上他人的问题,无人拥有的公共产物,这些都不属于普通人“私”的概念之类的事物,便因为这样的文化而被忽略了。

其三,在于中国乡土社会到现代社会的转变。在现代化的今日,虽然生活中多了许多高科技的产物,但人们的思想并没有像时代的浪潮一样飞速发展。即便是在上海这般的大城市中,依旧存在不少从过去遗留下来的问题。乡土社会中对于群己关系的界定,在现代社会的今日仍在发挥作用。而当源自礼治社会的规则运用于法治社会中时,便发生了矛盾与冲突。于是,扰乱人们正常生活的情况也发生了。

那么改变这一现状的方法又是什么呢?于我而言,所有问题的根源似乎都指向乡土社会中群己关系的认识与现代社会的生活方式间发生的冲突。问题的根源是在80年前费孝通先生所提出问题的后续。也就是说,乡土中国的社会惯性仍旧存在。

而现存的问题既然属于乡土社会的惯性,他便必然有消亡的一天。若说要用什么来加快去消亡的话,便也只能依靠人们最为熟悉的方法:教化了吧。但教化的手段,在今日则可以更为先进一些。不仅可以利用在路边随处可见的公告牌,也可以在互联网上进行相应的宣传。

我认为现在出现的许多矛盾证明了中国处于转型的路上,前文所述的问题终有一日会被解决,我们可做的便是加速这一进程。

《乡土中国》读书心得感想600字(篇3)

在近期的语文学习中,我进行了《乡土中国》整本书的阅读。在老师的指引下,我不仅懂得了如何构造思维导图,更对中国的乡土社会有了更为深刻的了解。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根据“乡村社会学”的讲义整理修订而成,它代表着中国的乡土社会,同时也是中国乡土生活的真实写照。

《乡土中国》是田野调查研究的产物,是一个实地研究者借文字来描摹中国基层社会结构的文稿。书中的每一个章节,每一个段落,每一个文字,都流露着作者最真挚的情感,也抒发了对理想中国乡土社会的热切盼望。换言之,中国社会学有今天之繁盛,是费孝通教授及其同事们艰苦创业、辛勤耕耘的成果。

在这本书中,作者根据自己对乡村社会学的理解,从不同角度对乡土社会进行了全面而又深刻地剖析与解答,深入乡土社会的权力结构与内在联系,将一个淳朴的中国社会展现于人们眼前。我们细细品味,不难读出费孝通老先生勇于为科学献身、不断付诸实践的高贵品质,这是他毕生的学术追求,将永远激励我们参与到中国现代化的宏伟事业中去。

“经验是实践的源泉”。费孝通先生虽然不是文学家,但是从他富于变化的语言中同样可以体会到中国社会变与不变的辩证,切实感受到乡土社会真正的存在价值,而这恰是《乡土中国》这本书的永恒魅力之所在。

当今时代,社会正处在不断地发展变化之中,中国在不断得到书写。有谁可以否认,数千年的农业文明所构筑的中国意识能够离开“乡土”这两个字去获得一种额外的理解呢?这又恰是《乡土中国》这本书的另一价值所在。

“我是你的一片绿叶,我的根在你的土地”——这不仅是费孝通老先生所固守的原则,更是每个乡土中国人的心声!

忆乡土,忆中国,忆文明之魂!让我们共同展望乡土中国更加美好的明天!

《乡土中国》读书心得感想600字(篇4)

我觉得我是一个特别幸运的人,本来是以戏谑的心理拿起这本《乡土中国》,想着我在湘潭看这本书真的是非常应景。但是没想到这是一本特别专业严肃认真的书,我断断续续地看了一个月,很多地方都还是不是很懂,但是还是感觉受益颇多。

这本书年代久远,作者是从上个世纪20年代开始研究中国的乡村社会学,经过了十多年的研究才定稿出版。总之在那个年代,有一个学者专心致志地去做这样的一个研究,是一件让我特别感动钦佩的事情。

乡土社会是相对静止,稳定的,所以它的发展进程就相对比较缓慢,从乡土社会进入现代社会的过程中,很多突然迅速涌入的东西无法用乡土社会的根生于土地的习俗来应对,所以土气就成了骂人的词汇,乡再也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而且我觉得作者说的很对,不同的社会环境不能用同一种标准去衡量,什么是愚什么是聪明,这是一种相对的关系。而且愚是一种智力缺陷,这样去描述乡村孩子是非常侮辱的。如果同样是连学习和接受教育的机会都没有,那这种嘲笑才显得相对公正,但是并不见得绝对的知识是衡量的标准,还有身体素质和动手能力。

农村与土地的关系密切相关,溶于骨子里,血缘决定地缘,地缘就有排斥性,人口不流动,所以新客想要融入一个村子是非常难的事情,除非他有土地,但是土地又是氏族的受着保护。

作者对于乡土社会的不成文的秩序特别推崇,他认为这是一种出乎与道德上的礼制,现代社会的法律会破坏会误解,是一种被动和强制。但是我觉得传统固然可贵,稳定的社会结构不代表不发展,在剧烈的时代大冲击上看,新问题的涌出会加剧,那么按照原有的进程,相关秩序的出现是会落后的,法治是必然的趋势和进程,这是需要协调和认可的。

他过于否认农村中夫妇两性之间的作用,乡土社会固然是一个大的团体,但是也是以一个个男耕女织的小家庭组成,我觉得这种两性之间的联系不是淡漠的,而是牢固的,以这种联系作为轴才能促进宗族和谐。

总之社会学社会现象是非常深奥的东西,是一种综合的学科。

《乡土中国》读书心得感想600字(篇5)

这是一本研究中国农村的作品,共有14篇文章构成,涉及乡土社会、人文环境、传统的社会结构、道德体系、礼法、乡村权力的分配、血缘地缘等各方面,各篇之间相互联系递进,费孝通先生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于当时中国基层社会进行了分析与概述,并由此提出了一些具有创造性的想法与观点。

读完这本书,我认为作者的核心观点是表达了中国的乡土社会受传统儒家观念的影响,是一个追求稳定的、变化漫长的熟人社会。但在这种社会中也在不断孕育出新的概念,权力的不断发展,社会发展产生的变化,对于乡土社会的冲击等等,但我们并不能否认,作为中国社会基层的乡土社会仍然是当今社会存在和发展的部分。无论我们的社会如何发展,都离不开对这个最基本的问题的研究与探索。

该书主要描绘的是四十年代后期中国基层社会的现状,以及费孝通先生对于乡土社会的一种展望。随着时代的变迁与社会的进步,中国的基层社会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变化,对于这本书的学习,不仅仅是透过费孝通先通俗易懂的语言来了解社会学的知识,更加是通过这些文章的阅读,结合现在发展的现状,感悟出新的观点和主张,同时要做到温故而知新。

受到地理环境、文化作用的影响,乡土文化是一种我国独特的文化状态,几千年来文化形态的培养造就了我们独特的国民性和文化性格。至今,我们还是一个熟人社会,人情社会,我们并不能否认儒家思想的价值体系至今还在直接影响着我们。

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我们的“乡土社会”也在不断地“打怪升级”,赋予了它一些新的内涵,乡土社会也意识到了思想解放与学习的必要性。经济的发展也不仅仅单纯的依靠土地,现代工业的下乡提升了农民的效率,农产品深加工提升效益,新经济形式的出现和快递产业的发展,拓宽了交易的范围等等,乡土社会保留下来的精华我们仍在继承,同时乡土社会为适应现代新社会的发展也在不断的努力。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阅读《乡土中国》这本书,不仅仅是为了了解当时的基层社会的状况,更加是发觉中华文化的深刻内涵,探寻现代社会发展的规律。

《乡土中国》读书心得感想600字(篇6)

《乡土中国》是社会学大师费孝通先生的巨擘作品,描写了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的中国农村社会风貌。农村作为中国基层传统社会之一,在当时是大多数中国人生活的区域。即使经过几十年的历史变迁和城镇化进程,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仍占中国总人口的36.11%(2021年5月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数据)。

读懂这本书,我们便能更多地了解我们脚下的这片土地,让我们知道中国人为什么会有这样或者那样的行为习惯;中国和西方社会究竟为什么会有那么多本质上的不同。以下是我的三点主要分享:

分享一:书名中的“土”字用得极好。

“土”首先指的是泥土,因为中国人是离不开土的。农村人以土为生,根据不同地域,土里农作物一年一熟/两熟/三熟,他们取资于土,即使是城镇化进程中的新城市人,也会想方设法在自家房屋里种点葱蒜之类的东西。

若是家中有远行人,老一辈人肯定会拿一点故乡的土希望你能冲着喝来防止水土不服,这个就是所谓的“故土难离”。费老当年留学的时候,他的祖母就是这样做的;我来上海读大学的时候,我奶奶也是这样做的。年少不懂这种感情,还说是一种迷信,现在看来这是一种深入骨子的习惯,是我们用携带土壤来缓解乡愁的一种方法。

说到与“土”的感情,离不开每个人的人生大事:莫不希望自己百年之后,能入土为安。就拿我爷爷为例,他一辈子与土为生,在世时就开始物色自己走后的“居住地”。等他去世的时候,我爸和大伯谨尊遗愿安葬了爷爷。对爷爷一辈的人来说,这是他们的情怀,此生足矣。

分享二:生活在土地上的农民聚村而居,形成一个“熟人社会”。

有别于西方机械团别的社会结构,在一个熟悉的社会里,中国社会是一种有机团结的社会结构。什么叫有机的团结?像中国的土壤上慢慢地长出来这么一家人,变成两家人,又一家人迁徙过来,然后逐渐地在这个地方繁衍生息……这叫作有机的团结。有机的团结就是它自然而然长出来的,每个人从出生便被嵌入到了熟人社会的网络中,遵循着乡土社会的生存法则。

这种状况之下形成的社会特别容易变成“礼俗社会”。在早先的传统社会,也就是大家按照之前的规矩办,大家有什么东西请教老人,老人家怎么说咱们就怎么做,比如每年的农作物种植,什么节气该做些什么,这些都是老人家留下来的经验。但目前随着社会变迁,在对待一些问题上,年轻一代不再仅仅依赖于经验,也开始有了一些自己的思考和实践,这是时代进步的结果。

于我而言,高中以前生活在“熟人社会”;高中之后渐渐远离,再到今年的短暂回归,我生活的那片土地带给我不一样的温暖和体验:在驾校学习时,与大家初次见面时不会有城市社会的陌生感和界限感,聊天中知道对方是哪个村的人,家长叫什么名字等信息,然后回家向父母叙述一遍,基本上就能知道是谁家的谁谁谁在学车了;而且有一个有趣的现象:学车的人“为求”教练能多教教自己,总是能和教练“扯上亲戚”(即使是五服之外的亲戚),然后就着这种称谓,大家也喊得很甜。总之,熟人社会有好有坏。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若有亲戚照料,日子总不会过得太难;但若是在这里不被待见,那可能会遭受到整片区域的人或多或少的排斥。

对于农村的新一代年轻人,不管生活在哪里,如何生活,积极的生活态度和为人处世的方式还是要像熟人社会中学习的。

分享三:差序格局。

“差序格局”是费老最核心的一个学术贡献,这是与西方的“团体格局”有着本质的区别。

什么是团体格局?书中提到“就好像你看农村田野里边捆柴,这一堆柴捆一捆,那一堆柴捆一捆,然后把这十几捆柴放在一起做成一担,把这几担放到车上做成一车,这就是西方的格局。你属于这一捆,这一捆属于这一担,这一担属于这一车,每一个人在社会上都有一个自己的位置。当然人跟柴不一样,所以人可能在不同的捆里边也会出现,但总之你是在一个框架结构之下的,你像是树形图当中的一个位置而已。所以西方人特别重视的是位置,是权利。”

什么是差序格局?书中说“就是你把一个石头扔到湖面上去,它会荡起一串涟漪。这个荡起涟漪的过程,就是中国人的社会结构。“我”就是中间的那块石头,也就是说每一个人都是中间的那一块石头。这块石头荡开了以后,最核心的部分是你和父母,孩子,妻子;然后兄弟,表亲,亲家;再往后是朋友,同学,战友等等……一层一层地荡开,这就是中国人的关系网。”

所以从这两段描述中,我们能够看到中西方的显著不同:中国人讲究亲疏的关系,你西方人讲究资格和权利。也就是说:中国人讲的是攀关系,讲交情。因为中国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构成的网络。我们每一个人都在这个差序格局当中,人和人之间都有着联系。这个巨大的私人网络,这才是中国的社会的本色。但西方不同,它不在乎你是谁家的三姑,你跟谁的关系好,这个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在不在那个位置上。你只要是在这个位置上,你就有资格,有权利。

这种中西方的差别,也体现在我国小城市和大城市间的差别上。我一个朋友交大医学院毕业后,回到老家所在城市最好的医院实习,但没待多久就发现了小地方的关系浓厚,自己“身家清白”可能奋斗多年都无法竞争,后又投历应聘上了杭州某三甲医院。

不得不说,小地方关系多好办事,但对于有过大城市或国外生活体验的人来说,这点一时半会可能适应不了。深深体悟“差序格局”这个概念,也就懂了朋友的选择。

中国地大物博,费老的这边书随着时代发展对于我们理解中国社会有着积极的借鉴意义。只要你有阅读习惯,还是强烈推荐这本书的。

《乡土中国》读书心得感想600字(篇7)

为了填满未来的新书柜,最近时不时买书。

今天收到了费孝通先生80年前写作的《乡土中国》,居然薄薄一本,14篇,不过114页,一口气不到两小时读完了,读来酣畅淋漓,一扫连日以来的疲惫感。

《乡土中国》成文于1940年代,距今已超过80年,但文中对中国乡村体系的洞见至今读来仍然适用和新鲜,作为一个出生乡村,自诩为现代中国人的自己,却从未如此深刻地理解过我们的乡村,真是惭愧。

最近买书都是从连叔的有赞店买,连叔的阅读品味果然有保障,几乎没有踩雷。连叔推荐的书多为经典中的经典,值得买,值得读。

现在读一本书,快则一周,慢则两周到一个月,总觉得瀚如烟海的书籍,耗尽一生未必能读尽万一,时有泄气,觉得不如不读。

万维钢精英日课四里有一期提到该如何读书,大意是说世上书籍千千万万,但真正有洞见的凤毛麟角,甚有道理。

书籍是承载前人智慧和知识的载体,但智慧和知识也是分深度的,我们应该读的是经典,所谓经典是跨越时间和空间,洞见本质的深度智识。

生命有限,必须读经典,或者只读经典,非经典的书,新颖观念有限,文字水平有限,粗读和快读即可。

岁月悠长,应不急不缓读书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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