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兴趣的作文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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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兴趣的作文(篇1)

书柜上,一个与世隔绝的角落,有个琵琶在默默流泪,用不为人知的旋律,诉说着它的往事。

不知何时,爸爸郑重地交给我一把琵琶,把我送到一位著名的老师家,期望着他的女儿跟他一样成为一位音乐家。幼小的我,自然不明白学琵琶有什么用,小小的脑子里只想着如何让父亲开心。从这时候起,我便拉起琵琶的手,慢慢成长。那时我非常喜欢琵琶,高兴时弹,不高兴时也弹。总之,它就是我最真挚的朋友。曾经,老师视我为最好的学生,赞扬父亲有一个有音乐天赋的女儿。但是,学琴的路并不总是一帆风顺的,那会儿,我迷恋上了电子游戏,每天打到通宵,琴也不好好练。去了老师家,气得老师借邻居家的痒痒挠打我的手。回到家后,愤怒的老师向父亲告状,父亲暴怒:“不想学你就别学!”这句话深深地刺痛了我,“那我就不学!”我向父亲吼完后捂着脸跑出了家门,留下一脸惊愕的父亲。学了四年的琵琶就这样放弃了,至今,当我想重新拿起它时,弹出的是比磨砂都难听的声音,我的指甲被琴弦硬生生的割成两半,至今还不能恢复原状。下雪了,我走出家门,为了悼念我失去的兴趣,我堆了一个手抱琵琶微笑的雪人,当我转了一圈回来时,雪人已被毁的不成样子,难道我连一点悼念的权利也没有了吗?

“我们都是旅行者,想找回记忆,在灯火阑珊之处,丢失的路,也迷失了自我。”当我在日记本写下这句话时,爸爸又兴冲冲地回来,给我报了各种补习班,“女儿,好好学习,给爸弄个诺贝尔奖回来!”父亲的期望总是不着边际。从此以后,我便没有了自己的时间,成为了学习机器,永不消停…

如今,这把琵琶依旧躺在书柜上,日月侵蚀,曾经精致的琴身已浑浊不堪。它记载着我与它在一起的美好时光。曾经的兴趣,也被繁重的学习替代。好想,好想再抱起它,寻找记忆,寻找兴趣,重温这美好的时光。

写兴趣的作文(篇2)

假如有人问我:天下万物,你最喜欢什么?我会绝不犹豫地告诉你:我喜欢读书。是的,我喜欢读书,由于读书在我的心目中是一种幸福、一种享受。

我喜欢读书。读书足以怡情,足以博采,足以长才,培根如是说。其怡情也,最见于当一个人独处幽居,读名著时为书中出色的描写拍案叫绝之时。其博采也,最见于与同学争论问题时不时地旁征博引,大有“天文地舆,无一不通,三教九流,无所不晓”之势。把同伴说得服服贴贴之时,心中便升起一种幸福感:读书真好。其长才也,最见于处事判事之时。书中学到的公理、定律等知识在这里都大放色泽,两点论、两分法、一分为二等哲理在这里都大显神通。

我喜欢读书。孔子说:“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知者。”只有感到读书的乐趣,才能乐于勤奋学习。一本好书如同一位相知的朋友,只要一打开书,我就会完全沉醉在收成的喜悦之中。这时,世界就向我款款走来,我一睹再睹了孔圣人的睿智赅博、诸葛亮的神机妙算,领略了林肯的善良和伟大、莎士比亚的泉涌文思、鲁迅的笔法、毛泽东的豪情壮志……读书使我蹒跚于巨匠们洋洋洒洒的文字间,好不舒服,好不快活。我漫步于前贤专心血凝成的结晶中,当真思索,当真汲取,真是兴奋。

我喜欢读书。书,魅力无限,它将历史写就,它能揭示未来。读书丰硕了我的糊口,也开阔了我的视野。我读书倾向于寻求一种心的指引,寻求糊口的一面镜子。面对一本好书,我在不中断地剖析自我,洞悉灵魂,一种整理悟的惊喜,一种痴迷的恋情,一种未有的体验,一种说不出的好感觉,尽在其中,美不胜收。

哦!我喜欢读书,它能使我更加充实自己。闻名作家肖中兴致语高中生说:“亲爱的中学生朋友们,失去什么都可以,唯独不能失去人生只有一次的青春;赢得什么都不重要,更重要的是赢得知识。”为此,我要珍惜人生只有一次的青春,抓紧时间读书,读好书来进步自己,丰硕自己,充实自己。

写兴趣的作文(篇3)

我是一个兴趣广泛的男孩,我会打乒乓球、耍棍花、弹吉他、打快板等等。然而,我最感兴趣的还是快板。

一开始,我拿到快板的时候,看着这黑黝黝的竹板,我很纳闷,这么简单的几块板是怎么发出那种清脆嘹亮的声音的呢?我的心里痒痒的,忍不住想试试。我便拿起快板胡乱地打起来,无论我怎么努力,却只能发出“哒哒哒”的单调的声音。

正式开始上课了,老师先教我们握板的姿势。先把食指夹在最后一块板的前面,再把中指、无名指和小拇指放在前面三块板的上面。原来快板也有这么多的讲究。

老师先教我们单音,先按照正确的姿势握好快板,然后把板向前推,注意在推的过程中要带一点旋转,而且大拇指不能一直放在上面。我试了一下,根本打不出声,可陆天舒却成功地打出了一个单音,老师表扬了他,并让我们向他学习。我想:“为什么陆天舒能把单音打出来我却不能,难道我真的比陆天舒差吗?不行,我一定要更加努力,超越自我,加油!”

从这以后,我每天都对着镜子练习十分钟,而且找出缺点并改正。老师也经常表扬我,这也使我慢慢地自信了起来。

希望我能在快板之路上继续走下去,我相信,只要我付出了,就一定会有回报!

写兴趣的作文(篇4)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兴趣,有的人喜欢骑脚踏车,享受凉爽的微风;有的人喜欢游泳,在清凉的水里消暑,当然,我也有自己的兴趣喔!

我原本看到那些又大、又厚、又笨重的书时,便兴趣缺缺,但久而久之,因对周遭的事物产生无比的好奇心,便忍不住去翻一翻那些厚重的书。没想到!愈看愈起劲,不久后,便无法自拔,阅读就渐渐成为我的乐趣,每当我拿起书本,无忧无虑的沉浸在书中,真是无比的快乐啊!无比的舒服、畅快!还有!阅读不但可以令我放松心情,还能增广见闻。有句话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阅读真是一箭双鵰啊!

虽然阅读是一件好事,但也不能走火入魔。有一回下课时,我ㄧ把书拿出来看,没想到上课了,我也无法停止阅读,结果被老师发现,气的老师七窍生烟,被老师骂的屁滚尿流。但我热爱阅读的心丝毫没有动摇,还是无法停止这疯狂的举动,一再重蹈覆辙,还是被眼尖的老师发现了。老师像只张牙舞爪的大怪兽,张开血盆大口,向我扑了过来,把我心爱的书没收了,我的眼泪差点像断了线的珍珠从眼里滑了出来。因此,我郑重的警告各位热爱阅读的同好们,千万别步上我的后尘,以免造成无法收拾的后果。

有句话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相信现在的阅读绝不会白费,希望以后能有出人头地的一天。

写兴趣的作文(篇5)

被称为网络安全大将军的满舟是最近的新闻人物。学习网络知识才一年的他,竟有如此大的成就,真是厉害。

满舟是高桥中学一名高三的学生。一年前。他刚开始上网,便被网络迷住了,时常背着父母一个人躲在自己的房间里,偷偷摸摸地打开电脑,津津有味地享受网上的大千世界,并吸收了许多网络安全知识。后来,他还自己制作了网站,成了这个网站的站长,为来自各个地区的人们解决关于网络安全的疑难问题。出了《网络安全大全》这本书后,他就一炮打红,成为了众多青少年的偶像。

才不过十七岁罢了,就如此厉害,我想最重要的是因为他被网络迷住了的关系吧!也就是对网上世界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照这说法,难道一个人只要对一件事有了兴趣,就能像满舟那样获得成功吗?是的,我想可以说是的。因为只有对某件事有了兴趣,他才会认真去做这件事。也许在短时间里不会有什么进展,但是因兴趁而产生的努力和耐心会促使他一天天进步,那么在以后的日子里,他终有胜利的一天。

然而,兴趣也是有高低之分的,许多人也是玩电脑,可是却迷上了经久耐用的电脑游戏;许多人也是上网,可是却被网上一些无聊至极的垃圾给吸引住了。或许他们可以在游戏中获得胜利,或许可以在网上欢舞奔腾;然而他们失去的却是更多,更多时间、精力与真实。他们真的得到过什么了吗?

同时,有了高尚的兴趣,还应持久不衰。这样我们才能把自己的兴趣充分发挥出来,才能让它在有益的环境中开花结果。yJs21.Com

话再回到满舟身上来,他确是个厉害的人,当然是因为他拥有着成功的最重要因素良好的兴趣。

写兴趣的作文(篇6)

风吹起如花般玻璃的流年,而青春却摇摇晃晃,成为我生命中最美的点缀。看天。看海。看季节深深的暗影,忽然发现,有那么一道亮丽的光芒出现在我眼前那就是我最好的兴趣。

我门是一群90后的学子,也许在各个方面都会有所追求,也许什么也不想做,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繁重的学习压力,枯燥的学习氛围使我们厌倦了在学校的生活,可是,我们能怎么做呢?又有谁能改变这一切呢?是的,也许我们应该调整一下心态,寻找出学习中的奥秘及兴趣,那必然使我们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我们的成绩就会越来越好,因此,当我们回首以往的时候,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自己只要我们有了对学习的兴趣,我们就应该努力的去做,做到最好!

兴趣,犹如一把双韧剑,关键在于我们对什么事物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如果是对不良的,对我们身心发展有影响的兴趣,我们一定要努力改掉,不要让它毁了自己的美好前程,如果不端正好自己的心态,最终将危害自己的人生。反之,我们应对好的,健康的事物产生浓厚的兴趣,这样,我们将会走的更稳更好。

所以,我们应该时刻对好的事物产生浓厚的兴趣,它就像我们心灵的辅导老师一样,当我们不知不觉中迷失自己的时候,是它引导我们迈向前进的方向,引领我们走向成功的彼岸。

没有蓝天的深邃可以有自己的飘逸;没有大海的壮阔可以有小溪的优雅;没有原野的芬芳可以有小草的翠绿,人亦如此,什么却可以没有,惟独不能没有兴趣。

兴趣,心灵的指导老师,我们要时刻铭记。

写兴趣的作文(篇7)

兴趣班这三个字到讲得好听。好,那我问你,兴趣班是什么?相信你一定会毫不犹豫得回答:兴趣班就是你喜欢或者想报一门科目。写好单子,一手签字一手交钱,第二天高高兴兴地去上自己喜欢的科目。是的,兴趣班就是这样。

可是我家就不是这样,每次报名都是老师、家长订的。比如说吧,就拿这次的事情当作例子:星期五,顾老师宣布说今天回去要给爸爸妈妈在兴趣班的单子上签字。这时,一块1吨重的石头把我压得死死的,因为我的休息时间一定又要被挤掉了。可以报的兴趣班有:顾老师说,围棋、象棋、轮滑、陶艺、抬拳道、硬笔书法他停了停,接着说朱慧娟和郑学儒一定都要报。听了这话,我的头砰的一下撞到了桌面。诶因为四年级下册的回家作业一定会大幅度地增加,再加上妈妈以前一直说,以后的作业一定要在星期六结束之前都完成,而兴趣课刚好就是在星期六!

下课后,顾老师对我说任何事情都要有始有终,都不能半途而废啊之类的话。诶,没办法,我只好不情愿地接受了。

到了家,更是让我头晕。没想到我才把单子给妈妈没看10秒钟,她就在英语强化班上面打了一个大大的勾。我知道没有商量的余地了,我只好把1500块和单子放进了书包。诶,万般无奈。

并不是我已经厌烦了,是因为这样会来不及写作!比如说这个星期六吧:我因为要上书法班而起了个大早(平常我还在睡觉呢)。到了兴趣班,已经开始上课了!我并找了个位子坐了下来,上英语课我还可以。因为上得还蛮有劲的,题目不难,作业赶得上进度。老实说,我还蛮满意的。

上了书法课,我像平常一样坐在了中间一排,开始写了起来:存或戴居句。我计算了一下,我每写一个字大约需要5秒时间一秒一秒的过去了。一看,啊?才1点25分36秒呢!我又写了写,又看了看手表,诶,1点40分48秒(手表也有记秒这个单位)。这时,我开始不耐烦了:脚扭来扭去,指头开始乱动起来。这时候的我,心里不用提有多烦躁了,一直想着作业可不可以写完,星期一老师会不会骂我就这样,我重复了几次同样的事情:写几个字、看看手表,之后再看看马老师严肃的表情。

好了,下课了,马老师说。我第一个冲出教室,这时我还听见了后面的笑声。

诶真不知道我的回家作业可不可以写完。话说兴趣课但对我来说根本就不是兴趣课呀!没办法,还是只好上

写兴趣的作文(篇8)

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翻开科学史册,那一串串耀眼的明星,无不在昭示我们,唯有兴趣才能发现科学之美,成就伟大的发明。

有一个人,从1923年到1929年,他就读于北京师范大学附中,在那国难当头的岁月里,同学们都能静下心来研究自己感兴趣的事情,每天午饭后,大家讨论各种感兴趣的科学知识,数学,物理化学等等,不怕考试,不死记书本,玩的也很痛快,天黑才回家。他自己在晚年回忆说,我的科学的趣味,老师的引导是功不可没的。博物老师教交给学生的矿物硬度歌诀依序十种,合撤押韵:滑、膏、方、萤、磷、长、石英、黄玉、刚、金刚;化学老师王鹤清启发了我对科学的兴趣,只要跟老师说一声,不受课程科目的限制,学生可以自由进出实验室。后来,他因为对科学的兴趣,在实验中发现了科学之美,终于成为两弹之父。他就是我们著名的核物理学家钱学森。

无论是来自于自己的兴趣,还是老师的激发,或是人生的修养,他们都在趣研究中成就了人生的梦想,推动了科学进步,成就了发现之美。

写兴趣的作文(篇9)

我从小就是个书虫,喜欢看各种课外书以及课本。就是每一学期开始发课本时候,我也会去看课本。但是最吸引我的还是新买的课外书,似乎每一本新书中都有无穷无尽的宝藏,一有时间我便会翻开看,读书是我最大的兴趣。

自从上了五年级以后,作业的量更多了,我就没有了看课外书的时间,这让我痛苦不已。可是我不甘心。不想和他们断绝联系,于是从这时起我就成为了一名“地下工作者”,与爸妈玩儿起了“间谍战”。

绝大部分我是占上风的,我不会放弃任何一次看书时。主要在写作业时,上厕所、泡澡时,哪怕是写完作业该睡觉的时候,我都会顺手拿上一本书放在被窝里看。不过这法子在夏天可行不通,基本都在冬天干这样的事。

在被窝中偷偷看,需要的不仅是“超于常人”的勇气,智慧和冷静,还要有一些辅助的小工具。话说也是挺巧的,我在平房顶上玩的时候恰好捡回来一个小巧的灯,这本来是装在钥匙链上照明用的,你说这巧不巧?

既然“作案工具”都有了,那还怕什么,看书吧!我那厚厚的被子也帮我“打掩护”,但是我不像其他人闷在被子里看,而是把书放在枕头上,头顶着被子,把小灯放在两肘之间,刚好可以照亮书,灯光也不会被爸妈看见,我真是个天才。不过用爸妈的话说是聪明不用在正地方。

可是就算如此精密,天衣无缝的事情还是逃不过被发现的命运,没办法只得收手,不在睡觉时看课外书了。这也并没有影响我对看书的兴趣。

写兴趣的作文(篇10)

说起学习,总会另一些学生头痛,这是为什么呢?主要是一些学生对学习的兴趣不浓,如果对学习产生兴趣,则会越学越想学,越学越爱学,学习的秘诀不是什么好记星,也不是六个核桃,而是它——兴趣。

兴趣的作用真的很大,爱迪生发明灯泡只是依靠不屈不挠的精神吗?不,不是的,还有兴趣;司马迁写下了“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难道只依靠忍辱负重吗?不,不是的,还有兴趣;比尔盖茨在微软公司开发了各种软件,难道只是依靠他过人的才华吗?不,不是的,还有兴趣。

综上所述,兴趣的作用是如此之大,它不仅使我们的生活变得丰富多彩,甚至还改变了我们的命运。

明代的政治家文学家宋濂,“余幼时即嗜学。家贫,无从致书以观,每假借于藏书之家,手自笔录,计日以还。”他从小就把学习当做一种乐趣,一种爱好,经过寒窗苦读最终成为一代名家,成为王朝砥柱。不是别的,也正是这兴趣成就了他的一生。

鲁迅先生从小酷爱读书,少年时,在江南水师学堂读书,第一学期成绩优异,学校奖给他一枚金质奖章。他立即拿到南京鼓楼街头卖掉,然后买了几本书,又买了一串红辣椒。每当晚上寒冷时,夜读难耐,他便摘下一颗辣椒,放在嘴里嚼着,直辣得额头冒汗。他就用这种办法驱寒坚持读书。由于苦读书,后来终于成为我国著名的文学家。试想如果不是鲁迅先生对读书兴趣浓厚,博览群书,怎能有其犀利、诙谐的文风。

科学家丁肇中用6年时间读完了别人xx年的课程,最后终于发现了“J粒子”,是第一位获得诺贝尔奖学金的华人。记者问他:“你如此刻苦读书,不觉得很苦很累吗?”他回答:“不,不,不,一点儿也不,没有任何人强迫我这样做,正相反,我觉得很快活。因为有兴趣,我急于要探索物质世界的奥秘,比如搞物理实验,因为有兴趣,我可以两天两夜,甚至三天三夜呆在实验室里,守在仪器旁。我急切地希望发现我要探索的东西。”

爱因斯坦曾说过“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无论是学习还是做事都离不开兴趣,我们每一位同学都应该培养自己的学习兴趣,只有这样才能事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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