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作品读后感有哪些呢?每个人读完作品后,都会有自己的感受,写读后感时要有主次感与逻辑感,以下是由小编为你整理的《《三毛流浪记》优秀读后感》,可能你会喜欢,欢迎分享。
冬天,大雪纷飞,三毛双手抱着身子,孤独地走在大街上。
他慢慢地走着,心想:现在有个热包子吃该多好啊!突然,他脚下滑摔了个狗啃泥,他愁眉苦脸地说:“哦,天上没有掉馅饼的事情。”说完,他的眼前就有十元钱,他快速地把它拿了起来,高兴地跳起来说:“天上还是有掉馅饼的事情!”
他来到了家汤包店,大叫道:“来笼包子!”老板看了他眼,眉毛斜着,眼睛发红,脸上发白,生气地用手拿了他的十元钱,给他拿了笼汤包,三毛的眉毛顿时弯了起来,嘴巴像个月牙,他高兴地吃了起来。
这时,一只大黄狗从门外冲了进来,用嘴叼了他手上吃得正香的汤包,三毛火冒三丈,但他不敢打它。大家都知道,狗是不好惹的。
狗毫不留情地咬了下我们的三毛,三毛大哭了起来,眼睛流着泪水,眉毛往下耷拉了起来,他委屈极了!老板看见了,生气地说:“滚开,不要打扰我的生意!”三毛伤心地走了。
三毛垂着头走在大街上,准备等待明天的流浪,他相信明天定有太阳!
这个暑假,我看了一本书。名叫《三毛流浪记》,里面的主角叫三毛。
故事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从前,有一个叫三毛的小孩子。他从小四处流浪有一天,三毛到了上海这个城市。到了上海,他对什么都很好奇。有一天,三毛看见一个女人穿着高跟鞋,三毛以为那个女人的脚跟是突出来的。后来三毛才得知那个女人的脚跟是平的,只是那个鞋子是高跟鞋。在上海,三毛经历了很多风风雨雨。比如后来三毛去卖报......
看完这本《三毛流浪记》之后,我感觉三毛的生活和我们的生活相比,简直差距太大了。我们衣食无忧什么都赖着爸爸妈妈,我们可以上学,可三毛不能上学。而且有些人都不想上学,可三毛多想上学啊!三毛多渴望像我们一样得到父母的关怀。可我们却不珍惜我们眼前的一切。有的人旷课,有的人上课打闹,有的人上课讲话,不好好听老师讲课。可三毛不像我们一样,不像我们一样衣食无忧。他什么事情都要自己来。比如自己赚钱,自己补衣服等等。
所以这本书告诉我们,我们要珍惜自己现在眼前的一切,好好念书。长大以后报答父母,对社会做出贡献。
寒假中,我读了许多书,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著名漫畫家张乐平爷爷写的《三毛流浪记》。书中讲述了孤儿三毛的种.种辛酸遭遇。作者以机智的笔触,精心地构思了一组一组笑中带泪的画幅。这本书早在1935年就问世了,受到广大读者的欢迎。抗战胜利后,三毛漫画又在上海的《大公报》连载,三毛形象在上海家喻户晓,并成为了当时多数中国穷苦儿童命运的象征,有较强的社会讽喻和批判意义。
书中的主人公三毛,是旧上海的一名流浪儿童,头上只有三根枯黄的头发,瘦小的身子,好像一阵风就能把他吹倒。他没有亲人,没有家,衣食无着,饿的时候,甚至吃贴广告用的浆糊,街边、桥洞、垃圾车,都可以成为他晚上睡觉的地方,身上盖的是报纸,冬天,就用破麻袋披在身上御寒。为了生计,他卖过报纸,拾过烟头,拉过黄包车,擦过皮鞋,卖过艺……可是,他吃尽千辛万苦,受尽欺辱,却还是过着饥寒交迫的生活。
有一次,三毛在河边见一个小男孩正趴在岸边摘花。危险!三毛还来不及前去阻止,男孩已跌入水中。三毛纵身一跃,跳进河里,把小男孩救了上来,小男孩的爸爸闻讯赶来,见自己的孩子安然无恙,一个劲地向三毛道谢。还有一次,一位老人不小心摔了一跤,周围的路人不但不扶持,还笑话老人。三毛看见后,连忙上前搀起老人,回头对那些袖手旁观的人不屑地吐吐舌头,心里暗骂:“真是没良心的东西。”这样感人的故事书中还有很多很多。我喜欢三毛,因为他很有个性,意志坚强;我喜欢三毛,因为他正直善良,见义勇为;我喜欢三毛,因为他聪明机智,富有童真;我喜欢三毛,因为他是个不断经历磨难却永不低头,永不放弃的人。
合上书本,三毛那聪明机灵、善良可爱的形象和他坎坷的生活时时在我眼前浮现。和三毛的不幸遭遇比起来,我们现在的少年儿童生在新中国,长在阳光下,有爸爸妈妈的呵护,衣食无忧,是多么幸福啊!我们要懂得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勤奋学习,回报父母和老师,做个像三毛一样富有同情心、意志坚强、乐观幽默的好孩子。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十分有意义的书——《三毛流浪记》,虽然我看见过这本书的电视连进续剧,可是文字更加让我感受到了三毛的艰辛和痛苦。三毛是一个从小失去双亲、无依无靠,以检垃圾为生的孤儿,在这么多年的风风雨雨中,他不知受了多少辱骂、多少的苦。和多少的好事。
最终依然孤独的走在小巷中。读完这本书,我想起了一个失去母亲的孩子,是多么的痛苦,和孤独,他们的愿望只是能和父母欢乐的生活是多么的幸福和完美。我却生在福中不知福,不好好珍惜时光,却和父母吵架让父母生气,看了这本,我大受启发,以后要善待父母,关心父母,做一个尽责尽孝的好女儿,和父母欢乐的每一天。
三毛原本在我心中是很普通的流浪孩子,可是,我读完了这本书后,我有了新的看法。书里的三毛是一个十分善良,十分热情的一个孩子。不管别人有什么困难,有什么需要帮忙的事情,他都会很情愿地帮忙别人。并且也从来不计较报酬。
我读了这本书后觉得这不仅仅是流浪孩子的故事,这个故事还告诉了我们什么才是真正的善良﹑热情﹑乐于助人。如果在班级里,有同学学习遇到困难了,我也会像三毛一样尽心尽力地帮忙他,和他一齐学习,一齐提高。
昨天,我在书店买了一本《三毛流浪记》。我看了一点儿,便爱不释手。书中的几个小故事深深地打动了我的心。
三毛是个从小失去父母的孤儿,同时又是一个整天在街头流浪的苦孩子,他还有几个朋友,如:小明、小拉里、小秃子……,但是陪他走完人生的还有一只狗名叫小黑。
三毛有时候想爸爸妈妈时就会忍不住抱起小黑痛哭起来,他曾经当过冥币店的学徒,常常没饭吃,当过别人家的打工仔,还当过杂戏团的演员……
三毛虽然是一个苦孩子,但他倔强勇敢,乐于助人。他因为自己的身世而被被人追杀,原因是一个富家子弟,为了私吞家产,不惜把任何一个跟他大哥有关系的人杀掉。
我也喜欢他心地纯洁、拾金不昧。有一次,他看到一位老爷爷的钱包,就捡了起来。当时饥饿和寒冷都不会使三毛把钱包拿走。三毛这时想的不是自己,而是那位老爷爷,老爷爷也是靠自己的双手辛辛苦苦赚来的钱。自己不能贪财,而选择把钱包还给了老爷爷,而老爷爷奖励他一件毛衣和一些面包,使三毛感到了家的感觉。
三毛渴望学习。有一次,他睡在冰冷的地上时,梦见自己走进了学校的大门,自己有了书包,老师和同学们都出来欢迎他,他感到非常开心。
直到最后,三毛和他的朋友一起浪迹天涯。
书上的一幅幅画面清晰地印入了我的脑海里。我爱三毛,要学习他拾金不昧、乐于助人的品质。
在暑期中我看了一本名叫《三毛流浪记》的书。
这本书里的主要人物是小三毛,他是一个无家可归的流浪汉,就算是有人收留了他,也就住了十几天就离开了他们。我觉得最精彩的地方是:三毛考上了某某小学的事情。三毛很可怜,在学校里,他把两个捣蛋鬼给惹生气了,有一个拿砚台砸他,正巧砸到了校长,校长很生气,但不知道是谁干的,于是让他们几个把手伸开,发现只有三毛的手上有墨水,变立即把三毛开除了。还有一次,三毛跟一个小男孩走到一家烧饼店门口,小男孩实在太饿了,偷了一块饼撒腿就跑,可是三毛却被老板揪住了,等警察来了之后,三毛为了保护那个男孩却说饼是他偷得,所以警察把三毛踢进了监狱。
三毛的本领很大,还会做很多事情:游泳﹑擦鞋子﹑缝衣服。他还很有正义感,总会因为帮助别人,而自己遭殃。
三毛的独立让我知道了:所有事情都不能依靠爸爸妈妈,而是要靠自己!
看完《三毛流浪记》这本书让我了解了三毛在成长中有泪有笑,有社会的冷酷无情,但同时又有着人性光明的温暖,同情和爱。
三毛是一个意志坚强的孩子。在流浪期间,他做过报贩、擦过皮鞋,还当过学徒,受尽苦难,但他却靠自己顽强的意志,克服重重困难,一直没有放弃求生的勇气。三毛这种不抛弃、不放弃的顽强品德非常值得我去学习。想想自己,有时在遇到一点困难的时候,就不肯动脑筋、不肯动手。我今后也要象三毛一样,在遇到困难的时候,多运用智慧,勤于动手,努力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三毛是一个助人为乐的孩子。三毛虽然自己生活得很困苦,但他在别人遇到困难的时候,却能主动伸出援助之手去帮助别人渡过难关。有一次,他看见一位老爷爷不小心摔倒了,旁边的人不去扶老爷爷,还在一边看热闹。三毛急忙走上前去扶起那位老爷爷,他看老爷爷很饿,就拿出一半的烧饼给老爷爷吃,后来又把剩下的一半也给了他,自己却饿的肚子“咕咕”叫。三毛除了帮助过老爷爷,还奋不顾身地救过落水的小孩。三毛这种助人为乐的品德也非常值得我去学习。在别人遇到困难的时候,我也要积极伸出援助之手,主动地去帮助别人,大家共同创造一个美好的爱的世界。
联系生活实际,我们坐在明亮宽敞的教室里,朗朗书声;我们在家中,享受着家的温暖。与生活在旧社会的三毛相比,我们的生活多幸福啊,我们有爸爸妈妈的呵护,老师的关爱,拥有心爱的礼物,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在这样优越的环境里成长,我们要珍惜现在的生活,怀着一颗感恩的心来回报社会,回报所有关爱我的人。
暑假,我读了《三毛流浪记》,受到了很大的教育。这本书是张乐平爷爷创作的一本漫画小说。这本小说的主人公叫三毛,他是一个生活在旧社会的孤儿,过着流浪、无助、饥饿、受欺负的悲惨生活。
虽然三毛的生活很悲惨,但在他身上显示出的许多可贵的品质是值得我们好好学习的。
三毛是一个极有同情心的孩子。
当他看到一个老人饿了,他毫不犹豫地把自己的烧饼分一半给老人,那个烧饼他一直收着舍不得吃。当他看到老人没有吃饱还是很饿,三毛把剩下的一半也给了老人,而他自己饿得肚子一直叫。
三毛是一个正直的孩子。
当他看到一个高大的男孩任意欺负一个小男孩时,他不顾他的个头比对方要矮得多,勇敢地冲过去帮助小男孩,并击退了那个欺负人的大男孩。
三毛是一个乐于助人的孩子。
有一次,小朋友摘了附近的野花,不小心掉进了河里,三毛恰巧路过,于是毫不犹豫地跳进河里,把小朋友救上岸。
三毛还是个不向命运屈服的孩子。
三毛独自一人,吃过浆糊,睡过垃圾车,忍受着各种各样的磨难,但他从未气馁,没有绝望,没有放弃生存的希望,一直顽强地活着,奋斗着。
与三毛的黑暗生活相比,我们作为新中国的“祖国花朵”快乐成长着,现在的生活太美好,太幸福了。我认为,我们应该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去珍惜今天来之不易的生活,学习三毛的优秀品质,加倍努力学习,掌握技能,长大后回报祖国,为社会做出更多的贡献。
假期中,我读了《三毛流浪记》一书,这本书给我很大的触动和感想。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个叫三毛的孤儿,在社会上流浪的坎坷经历。它写出了旧社会,穷苦家庭的孩子生活的艰辛和不易、富人的冷漠和刻薄,揭露了旧社会制度的不公平。
其中,有一个故事令我难以忘怀。一天,三毛走在街上,看见了前面的儿童乐园。他刚想走进去,就被保安毫不客气地推了出来。三毛看见柱子上写着:“我们要爱护儿童。”于是,他气愤地撕掉了那张宣传单。这是多么具有讽刺意味的画面!三毛就在张贴的宣传口号下,却没有得到被爱护。可见,当时很多事情,仅仅是喊喊口号而已。
读了这本书,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生活在那个年代,是多么的坎坷艰辛,但对于三毛这样的孤儿,居无定所、忍饥挨饿,生活得太不容易。
而今天的我们,生活在这个民主、富强、和谐的社会里,住在带电梯的高楼里,出门有车乘坐,吃得丰盛,穿得漂亮,有美丽的学校,优秀的老师,循循善诱地教育我们。我们是多么的幸福!
因此,我们要怀着一颗感恩的心,感谢我们的国家,感谢我们的老师,感谢我们的'父母。我们要珍惜今天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努力学习,长大后报效祖国,把世界建设得更加美好。
幼儿教师教育网精选栏目推选:“小贝流浪记读后感”。
万里无云,烈日炎炎的一天,我和妈妈挥汗如雨的来到书店买书。我觉得《小贝流浪记》这本书挺好的,就把这本书买了。
回到家,我开心地一蹦三尺高,就开始认真地阅读。这本书是孙幼军写的,他是当代著名的童话作家,这本书写了:小贝丢失了,他在森林里克服重重困难,自己学会生活的本领,自己长大,成了一只矫健的大猫。小熊吉吉想变成一只高贵的熊猫,他在芳芳家吃了许多的苦头,但是他没有放弃,最后变成了一只有本领的熊。还有机智善良的小刺猬没有因为鼹鼠先生和松鼠夫妇骗他的房租而帮助狐狸吃掉他们。还有狼爸爸为了孩子不顾一切的付出。还有小狗和懒惰的小猫去河边玩,他们之间互相帮助的故事。
我觉得小贝不怕苦,克服重重困难,自己学会生活的本领,自己长大、吉吉做事坚持不懈,有始有终、小刺猬机智善良和小狗和小猫互相帮助的精神都是我们学习的榜样。狼爸爸对孩子无私的付出感动了我,我们要学会感恩,帮父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感谢父母对我们无私的付出。我以后一定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小贝流浪记主要讲的是一个叫小贝的小猫的故事。
猫妈妈要生小宝宝了。在生小宝宝之前,她已经想好了宝宝的名字,大的叫“小宝”,小的叫“小贝”。她看中了一个小木屋,就在木屋里面生下了两个小宝宝。没过多久,猫妈妈发现小贝比小宝明显瘦得多。而且小宝已经可以站稳了,小贝还不能站稳。所以猫妈妈决定给两个宝宝增加营养食品。
一次,一个小男孩把足球踢进了小木屋,猫妈妈忙带着孩子们逃跑。由于猫妈妈一次只能带一个孩子跑,当小男孩进木屋找足球时,发现了留下来的小贝。小男孩抱起小贝,高高兴兴地跑回家。小男孩和他的妹妹玩起了小贝。当妹妹回乡下去的时候,男孩把小贝送给了妹妹。因为小猫在公共汽车上很吵,妹妹的奶奶就把小贝丢到了草原上。
小贝撕开了纸箱子,钻了出来,来到了草原。这里一只蚂蚱也没有,它在草原上走了三天三夜。第四天它发现了一个小砖屋,小砖屋里有一个带着三只小狗的狗妈妈,狗妈妈喂狗奶给小贝喝。小贝喝饱了,继续向前走,第二天发现了小兔的蘑菇屋,小兔给它端来了它最喜欢的鱼。小兔告诉小贝,山顶很高,可能可以看到小贝的家。小贝向山顶走去,自己学习了抓蚂蚱,慢慢地还学会了抓老鼠。
有一天,小贝看见一只大灰狼在追一只小兔,它咬了一口大灰狼的尾巴,救下了小兔。它发现这就是给它鱼吃的小兔,小兔带着小贝去了自己的新家。小贝爬上了屋顶,发现一个小男孩在欺负一只小猫,它救下了这只小猫,原来是它的哥哥小宝。
猫妈妈看见两个孩子都回来了,开心极了。小宝现在比小贝瘦多了。猫妈妈就问小贝,吃了什么长得这么壮?小贝说的东西,猫妈妈都给小宝吃过。猫妈妈就放弃研究这个问题了。现在他们一家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了。
我喜欢这本书,小贝的故事很有趣。小贝自己学会给自己找吃的,还自己学会交朋友。这本书告诉我们经过锻炼会变得强壮和勇敢。
小贝与妈妈失散后,不灰心、不丧气,目标很明确:回家!在寻找妈妈的过程中,她遇到很多困难,甚至于死亡的威胁,象狡猾的狐狸、凶猛的老鹰、恶毒的大蛇以及两个残暴的猎人等,但是小贝从未屈服,只是勇敢地面对。应该说故事中小贝与猎人周旋和搏斗最让人紧张和担心。一方是强大持枪的人类,一方是两手空空的小猫,但小贝在朋友的帮助下,依赞自己的智慧战胜了强大的敌人,并帮助了许多别的小动物。读起来不禁让人荡气回肠、感叹不已!
当然,小贝能面对强大敌人并战而胜之,主要有两方面的因素:一是小贝自身勇敢坚强的品质,遇到敌人不退缩,会用脑子、用智慧去化解敌人的攻势,象对付狐狸时,小贝便跳到水里,让狐狸无计可施;二是小贝得到了很多朋友的帮助,如小刺猬帮他吓跑了毒蛇、小兔子多多给他粮食、乌龟爷爷帮他引路、鼯鼠飞飞教他学飞翔……到这里,不能不说小贝身上有一种最可贵的品质:学习能力。小贝是一只小猫,天生不会飞翔,但为了增强自己的本领,他竟然花了十多天的功夫,专门向鼯鼠飞飞学习飞翔,不断尝试,不怕一次又一次的失败,最终掌握了飞行的要领,连飞飞都惊异不已。而正是这项本领,在小贝战胜强大的猎人时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并救出了朋友大花、哥哥小宝,最终也找到了妈妈。
小贝是一个勇敢、坚强、善于学习的榜样,同时,他乐于助人、对朋友的困难他从不袖手旁观,而是不顾个人安危,勇敢地帮助朋友走出困境,这同样是小贝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
今天,我读完《怪头老儿》的第一章《小贝流浪记》。
它讲的是,从前有一只母猫,生了两只小猫,大的叫小宝,小的叫小贝。但是,小贝刚出生几天,就被一个男孩给抓起来,被当作“公共汽车”。后来,被男孩的妹妹带走,路上又掉下车。小贝便开始自立自强,靠自己寻找食物,而城市里的小宝,因为被妈妈宠过头,连捕食也不会,还被老鼠欺负。在森林里的小贝,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了一只健壮的白猫。不久后,他离开森林,找到自己出生的城市,发现他的哥哥小宝,被之前把他抓住的那个男孩,在用力抽打小宝。于是,它勇猛的扑上去,把那个小男孩给咬了,然后救出了哥哥小宝。最后,他们一家人终于团聚了。猫妈妈什么都不让他们俩做,自己忙着捉湖中的鱼等,做一餐丰盛的晚餐,一家人一起享用。
这个故事里,小贝因为倔强,最后成为一只健壮的大白猫,而小宝因为自己自理能力弱,依赖,讨好,最后连捕食都不会。所以我们应该向小贝学习自立自强,而不应该像小宝一样依赖,讨好。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童话故事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是《小贝流浪记》。
这个故事讲了一只猫妈妈生了两只小猫咪,哥哥叫小宝,弟弟叫小贝。小宝身体很壮实,但小贝不但身体很弱,而且出生没多久就被一个小男孩抓走了。小贝想方设法逃了出来,并一心想要找到妈妈,在草原上差点被大狼吃掉,还差点被老鹰抓走。为了填饱肚子,他学会了抓蚱蜢、田鼠和灰鼠。经过秋天和冬天,小贝长成了一只矫健的大猫,成为了森林的主人。一天,小贝被抓进了城市,他趁人喂食的时候蹿了出来,并救出一只瘦小的猫,没想到那正是他的哥哥小宝!原来小贝丢了以后,妈妈很伤心,觉得只有一个孩子了,就什么事情都不让小宝做,结果小宝不但没长大,还一点本领都没学会,连耗子都害怕呢。一家团聚后,猫妈妈总也想不明白,小贝到底吃了什么好东西,变得这么强壮了。其实小贝什么好东西都没吃,是在草原和森林经历的困难锻炼了他,让他成长。
我们千万不要像小宝那样,整天让妈妈帮他做事情,不学本领,而是要像小贝那样,不断克服困难,才能成为一个有用的人!
在暑假中我闲着没事,便翻出一本《小贝流浪记》来看。看完这本书后我想了很多。
小贝是一只白色的可爱的小猫咪,他还有一个哥哥叫小黑。小贝出生后特别弱小,又一次意外被一个小男孩捉去了,小贝逃跑了出来。他迷路了,走进了树林结识了许多小伙伴:小白兔,小猴子,小花狗在它遇到危险时,这些伙伴们挺身而出。最终他被猎人捉到了,并带进了城里。小贝又一次机智的逃了出来,并发现这就是他出生的城市。它找到了妈妈,那时小贝已经长成了强壮的大白猫。而被妈妈宠着的小黑却连捕食都不会,连老鼠都欺负它。
小贝为什么会长得那么大,那么强壮呢 ? 是因为它经受过种种的困难 并且克服了困难,它并没有向困难低下头。而小黑为什么会那么弱小呢?是因为它并没有自己去面对问题而是一贯的依赖父母。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觉得人一定要独立自强,不能依赖父母,不能向困难低下头。我认为我们只有独立自强,才能在自己的空间里大展身手。
我们一定要学习小贝独立自强,乐于助人,善于交友,敢于和困难作斗争的优秀品质。
最近,我阅读了《中国经典童话》,书中的`故事给了我很多的感触,其中《小贝流浪记给我的印象最深。文中主要写了一只叫小贝的小猫找妈妈的经历。
一天,小贝被一个淘气的男孩抓走了,离开了妈妈,后来又流浪到草原上,大森林里,在流浪中它遇到了很多的困难,也正是在克服困难的过程中它知道了自己爪子的用途,学会了爬树。最终小贝用自己的勇敢和自信,克服了重重困难险阻,找到了自己的妈妈,也长成了一只独立、勇敢的猫。
小贝在孤独的流浪中获得了生存的本领,拥有了生活的财富,而我们呢?现在我们大都是独生女,都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和缺乏锻炼,太依赖父母,以至于我们不会做饭,不会整理自己的东西,不会洗衣服。在学习上、生活中碰到一点点困难和挫折,我们就想着请父母帮忙。真不知道,如果有一天,离开了父母,我们该怎么生活?遇到了困难,自己能否勇敢面对困难,克服困难?
我们应该多找一些锻炼自己的机会在家里多帮父母做些力所能及的家务,让父母不再把我们当成“小皇帝”养着。这样,我们在面对困难的时候才能够自己去克服,面对挫折时才能够坚忍不拔,拥有独自生活的本领。获取生活的财富。
在读作品时我们应该更加沉浸其中!我们也经常会从其他人的读后感中领略到作品的奥妙!你最近在写作品的读后感吗?也许"最苦与最乐读后感"就是你要找的,如果对这个话题感兴趣的话,请关注本站。
一些老同学,不常见面。见面了总在我耳边唠叨:放下吧,人要懂得放下。放下什么呢?没说。只是继续劝说:学会放下,人才不会累。我故作不解。从这句话里我听出了一个道理:只有学会放下的人才会幸福。要是放下不了,就会很累。这个道理里又包含了一条暗示:我为什么会觉得累呢?原来是我还没有学会放下。
同学在一起,总免不了谈论谈论,那时谁和谁同桌,谁和谁又闹过矛盾打过架,谁表面怎样内心又是如何,谁曾经如何谁现在怎样,等等。从小学到初中,从琐事到情感,夹杂着太多的记。总归聊来聊去不是我和我们就是他和他们。
所以,放下什么才是真问题。比如说放下悲伤,也放下回忆吗?放下陋习,也放下责任吗?学会放下,总不能什么事情都洒脱的留下一句:放下吧?你是否问过自己,说了放下却不一定放得了吗?说了记住就能是否又能在脑海长久停留?选择放下过去是自由,每个人都有权决定自己。但是人绝没有过这样的能耐。你的心不允许,你会记得。
记得是你的责任,大凡有思想之人都抵触命运,反抗命运,可有谁是能力无限的人吗?尼采那句爱命运是对人生态度很好的指引。如若不能想放就放,想记就记。那何不换一种角度去思考过去的事情?把无法放下且不能放下的事当做人生的一种责任和义务。完后之后你会更加心安理得,不为记所苦恼。正如梁启超所说:到责任完时。海阔天空,心安理得。
放下是有种类的。首先应该知道人的脑海是有限量的,存的事情多了,有用的思想就装不进去。负面之事想的多,责任也定会逃之夭夭。
这就需要有放有记,可问题是什么是该放下的,什么又是该记住的?孔子曰:其为人也,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发愤忘食,体现的是一种进取精神。乐以忘忧,展现的是一种乐天作派。不知老之将至,透现的是一种忘老思想。忘食而进取是幸福的,因为只有进取,才能创造,从而收获。收获是令人无比幸福的。它能促进理想成为现实,从而让生活更美好。忘忧而乐天是奇妙的,因为只有乐观才知变化之妙,人的生活总是在不断变化,悲伤和快乐是生活的奏曲。既然如此,何不记乐而放忧呢?降临世间是己哭,离开世界是别人哭。既然两头是哭,中间就应该笑。放的不留遗憾,记的明朗。
所以,生活既要有所放,又得有所记放下欲望和怨恨,记得责任和使命。
今天,我看了梁启超写的《最苦和最乐》之后,油然而生感叹。于是,我便情不自禁地提起笔,记录下我心中的感受。
文中写的苦并不是贫穷、失意、衰老、死亡,而是良心责备的苦,要逃脱也没地方逃脱。一句话:人若能知足,虽贫不苦;若能安分,虽失意不苦。是啊,我从许多书上知道人如果能够知足,就是他再贫苦成天也是笑哈哈的;如果人能安分(不多过分希望),就是事情再不如意,他也是乐的。
读着,读着,我感到自己“苦”“乐”的标准离一个大队委员来说,差得可远了。我在日记本上写下了自己对自己的要求,可我的心仍然不能放下来,反复地思索着那一段话。
我读道:凡是我受过他好处的人,我对于他便有了责任。凡是属于我应该做的、事,而且力量能够做得到的,我对于这件事便有了责任。
我总是把事情忘掉,用爸爸的一句话来说:丢三拉四,找到了铅笔,丢了橡皮。我也在想:我怎么这么健忘呀!我默默地对自己说:“凡是我自己打定主意要做的一件事,便是现在的自己和将来的自己立了一种约定,便是自己对于自己加上了一层厚厚的责任。怎么也洗不掉,怎么也擦不掉,怎么也玩不掉。
终于,我看到了乐。文中写就是责任完成了,古人云:如释重负嘛。我越来越欣赏梁启超写作的手法与水平。
真对!责任完了,海阔天空,心安理得,那才是真乐!我总结了这篇言尽意未的文章:人生须知道有负责任的苦处,才能知道有尽责任的乐处。这种苦乐循环,便是这有活力的人间一种趣味。
今天,妈妈给我介绍了一篇梁启超的文章《最苦和最乐》,读完这篇文章,我懂得了许多道理。
梁启超文章写的真是呱呱叫,我记得去年我背诵过他写的《少年中国说》,那一篇文章写的太精彩了,有些句子优美极了,比如:红日初升,其道大光,河出伏流,一泻汪洋。潜龙腾渊,鳞爪飞扬,乳虎啸谷,百兽震惶,鹰隼试翼,风尘吸张……这些四字词真是太美了。
好了,现在就来谈一下我读《最苦和最乐》这篇文章的感想吧。
既然,文章题目是《最苦和最乐》,那么首先要清楚什么事情“最苦”,什么事情“最乐”。
在文章中梁启超说,“最苦”就是“欠了别人的东西没有还”,这里“欠了别人的东西”不是指借了别人的具体某种东西,而是指别人帮助了你,你却没有表示感谢,没有给予报答,或者说人家让你去完成某种任务你却没有完成……等等等等。
而“最乐”呢,当然就是你还了欠的别人的东西,心里的包袱就放下了。这里的“还了别人的东西”也不是仅仅指把从别人那里借来的具体东西还了回去,而是指你完成了别人交给你的任务之类的事情。
读完这篇文章,我也深有同感。比如说,在我需要帮助的时候老师和同学给了我帮助,我却没有感谢人家;爸爸妈妈让我做一件事情,我却没有完成;答应朋友的事情,因为种种原因忘记了……想一想,类似的事情在我的生活里真是无处不在。
这篇文章告诉我,要经常静下心来想一想,是不是自己有“欠了别人的东西不还”的情况,不要让自己背上“最苦”的包袱。只有学会感恩,学会帮助别人,学会遵守诺言,才能做到“最乐”。
读了《最苦与最乐》,我的感想很多很多。
这篇文章的作者是梁启超,文章从什么是最苦,什么是最乐来谈论人生的责任。本文思想深刻严密、格调高雅、语言凝重,谈到了人人都要有责任。
我认为:责任是诚信的表现。失去了责任也就失去了一切。它论证了一个让我受益匪浅的道理:未尽责任是人生最大的痛苦,尽了责任是人生最大的快乐。
人生最苦的事,莫过于身上背着一种未了的责任。是啊,谁也无法预测未来是苦还是乐,是喜还是忧。只能如作者所说:自然是责任完了,算是人生第一件乐事。一个人在世间活一天,便有一天需做的事,一天须尽的责任。人生须知道有负责任的苦处,才能知道有尽责任的乐处,尽了责任,你会感到很光荣;而未尽责任,你就应该感到惭愧。
就像我身为班长,我就应该尽自己的责任来管理好整个班级,使班级进步。虽然有些同学说我爱管闲事、经常打小报告,但我会说:这是我的责任。尽了责任,我感到很快乐。
每日,我们为学习、为生活、为工作而不断奔波,成千上万的琐碎事情就像浪一样朝我们涌来,让我们应接不暇。虽然如此艰辛、如此辛苦,但我们还是会任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完成好每项工作,因为有一个沉重的锁链套在我们身上,那就是责任。
责任是我们身上不可缺少的东西。让我们对自己负责,对自己的人生负责吧!
人生有两个极点:最苦与最乐。
梁启超曾这样问过自己:“人生什么事最苦呢?失意吗?不是。贫吗?不是。老吗?死吗?”都不对。因为总有办法可以解决,你只需达观,现在又问一遍:“人生什么事最苦呢?”他回答道:“人生最苦的事,莫若于背着一种未来的责任。”
不错!责任,每个人都有。近了看,我是一个女儿,应尽孝父母;一位姐姐,应做个好榜样;一名学生,应完成学业;一位班干部,应尽职尽责。远了说,我是一名公民,,有义务奉献社会,有义务报效祖国。
责任分三种:自己的、别人的、大家的。虽说“先人后己”,但责任吧,应把自己处理好,再来帮助他人处理。若谁都懒得管,那这责任就会变成“影子”,跟你不放,让你痛苦不堪。
责任虽然很多,但尽职尽责的却寥寥无几,于是背负责任,便成就了人生最苦的事。
于是有人就自欺欺人的安慰自己“我做不到那么多,我没那么多责任”,但是,责任却一日不曾远离,于是他们还要整天忧郁“作业没完成怎么办,作业还没交过去怎么办”,因为受那责任的诘问,收到自己的良心责备,想要逃避也没处逃避呀!
与其不尽责,一直陷入苦痛之中,倒不如认真尽责,享受生活的快乐。什么事最快乐呢?当然是尽责任了,尽管责任很多,但苦尽甘来嘛。
这乐呀,又分以下几种:第一种纯乐,就是指一件快乐的事所带来的喜悦的、积极的情绪。第二种后乐,就是在一件苦事干完之后,得到了成功的快乐。第三种:真乐,就是像范仲淹:“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这类的人,一直处于担忧的状态,担忧国家人民,担忧世间,但又在为国家人民,世间的事而乐,便称真乐。
人能到达的苦的境界,也就反映出了人所感受到乐的程度。尽责越上心,越认真,就越乐。而相反,那些不愿承认自己有责任,还有那些逃避责任的'人,也不会有真乐的。不愿承认的人,所生活的世界定是充满了欺骗。那些逃避责任的人,定是不能享受这真实美好的世间。
地球是圆的,你所做的一切事带来的影响,无论是好是坏,兜兜转转总会回来。责任是无法逃避的,地球都有责任——公转自转,地球不也在尽责嘛吗?如果地球不尽责,人类就无法生存!我们不尽责,必然也会自食其恶果。
我们应该意识到这一点,尽责从自身开始,尽责才是一种快乐
两个选择:自投苦海、回头是岸。
当我看着这篇文章的题目,无也陷入了深深地沉思中了。开始,我也很迷茫,对呀,人生什么事最苦呢?贫穷吗?失意吗?老吗?死吗?那都不是的话,到底是什么呢?到我看完后,最终便也明白了,但又有了一番沉思。。。。。。
人生最苦的事,的确是身上背负的一种未来的责任,人的一生当中,责任无处不在,或许自己活着,也是一种责任,你背负的是亲人对你的期望,朋友对你的一种依赖,所以,当你活得好,也算是对家人和朋友,甚至自己负了责任,但当你活得不好,那不也是一种痛苦吗?自己活的苦,亲人的叹息,朋友的无奈,也与那“千斤石”是一样的重量,压在你身上,这苦吗?苦!也是没有负到责任的苦。
但换种角度思考,人活着也未必是为责任而活的,你对自己负责任了,活的也快乐了,亲人也欣慰了,朋友也开心了,这,不也是一种乐吗?这种打心底里的乐,也是现实中的人间真乐,虽然这一路上走走停停、坎坎坷坷,但不也同是苦中真乐。生活会让你苦上一阵子,但当你克服过来了,它会让你乐上一辈子。回想起自己一路走来的风风雨雨时,又何尝不是一种美好,一种乐,那个时候,恭喜你!成功体验到了苦中真乐。
当然,责任的确推卸不了,只能解除,如生活,你不是为了别人而活,也不是别人替你活着,更不是不活着,这是同一个道理,你该做的必须是自己活出自己的一番色彩。对于我自己来说,我是一名学生,务必要做的便是好好学习,将来有了一番大成就,活出自己的绚丽,才是对我自己尽了责任,才能有体验、享受苦中真乐的机会!
这篇文章我感触颇深,收获满满,又为我人生路上添了一盏明灯,启迪着我,让我明白了责任对一个人来说会制造出的痛苦和把责任“解除”后的一种苦中真乐,与努力活着的自己,何尝又不是同一种道理呢?
今天,我读了著名作家梁启超写的《最苦与最乐》一文后,心情感到十分的不好,因为我没有尽到自己该尽到的责任,所以我的心情总是不好,开始我也不知道我的心情为什么不好,后来读了这遍文章后,才深受启发。
文中有几句话这样写的:一日应尽的责任没有尽到夜里头便是过的苦痛日子,一生应尽的责任没有尽,便死也带着苦痛往坟墓里去。处处尽责任,便处处快乐,时时尽责任,便时时快乐。尽得大的责任,就得大的快乐,尽得小的责任就得小的快乐,这几句话看起来朴素,却蕴含着意味深长的哲理,无论做什么事,只要尽到责任,不要辜负就行,不管做得好不好还是不好,只要不辜负它就可以了,这样你就是尽得最大的责任了。
读到这里,我不由想到了伟大的发明家居里夫人,她把她要验究制做的东西,都是当做在为国家尽责任,在为自己尽责任,也在为时间尽责任,不辜负她的责任,不辜负她应尽的责任,居里夫人曾说这样一句话,她说“人要有毅力,否则将一事无成。”还有伟大发明家达尔文也曾说过这样一句话,他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用全部精力和集中的注意力。”还有爱迪生、爱因斯坦等等……这难到不是科学家们在尽责任吗?科学家们的这种精神难道不是尽责任认准的目标吗?这表现了他们对责任都是无微不致的精神。
从古至今,哪一位科学家名人不是靠尽责任那种可贵的精神获取成功的?张海迪下肢瘫痪后,没有自暴自弃,而克服种种困难,最终获取成功;爱迪生只上过三个月学,一生却发明了一千多种东西。
以后,我一定要做一个有毅力的人和集中注意力的人,我觉不会推掉责任,我应该时时尽责,时时快乐。一日应尽一责任没有尽,到夜里头便是过的苦痛日子,一生应尽的责任没有尽,便死也带着痛往坟墓里去,所以要养成一个良好的习惯,做一个爱尽责任的青少年。
读了这篇课文,让我受益匪浅。
痛苦与快乐,是人类永恒的话题。哲人志士有不少精彩的论述。这篇课文从什么是最苦、什么是最乐来谈论人生的责任,本文思想深刻严密、格调高雅、语言凝重,谈到了除两三岁的孩子外,人人都有责任。论证了一个让我受益匪浅的道理:为尽责任是人生最大的痛苦,尽责任是人生最大的快乐。
本课的作者是梁启超,他的着作有《饮冰室合集》。作者在课文里写道:人生最苦的事,莫过于身上背着一种未了的责任。的确是这样。谁也无法预测你的未来会是怎样,是苦还是乐,是喜还是忧?只能如作者梁启超所说:自然是责任完了,算是人生第一件乐事。一个人在世间活一天、便有一天须做的事,一天须尽的责任。如果有一天须做的事没有做完,一日应尽的责任没有尽,那么到夜深人静时便是你应付的苦痛日子。其实,我认为在人的一生中并没有苦日子。贫、老、病、死,乃人生难免的事,但这些绝对算不上最苦。人生中最苦的是就是应尽的责任没有尽,那是,你会受到良心的谴责,会体会到人们常说的苦。实际上,这所谓的苦是你自己找来的。正如作者所说的:处处尽责任,便处处快乐;时时尽责任,便时时快乐。其实,快乐就在我们身边。只要我们做了应该做的事,尽了应尽的责任,你就会拥有属于你的快乐。着快乐也是对你辛苦劳作的最好的回报。
每日,我们为学习、为工作、为生活不断奔波,成千上万的事情想我们涌来,让我们应接不暇。虽然如此的艰辛,但是我们任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完成眼前的任务。因为有一个沉重的锁链无情的套在我们的身上责任。
责任是诚信的表现。尽管它有苦有甜,但是,该承担的我们都必须承担。让我们承担起肩上的责任,做一个坚强的勇者。
生什么事最苦呢?贫吗?不是。失意吗?不是。老吗?死吗?都不是。我说人生最苦的事,莫苦于身上背著一种未了的责任。人若能知足,虽贫不苦;若能安分(不多作分外希望),虽然失意不苦;老、死乃人生难免的事,达观的人看得很平常,也不算什么苦。独是凡人生在世间一天,便有一天应该的事。该做的事没有做完,便像是有几千斤重担子压在肩头,再苦是没有的了。为什么呢?因为受那良心责备不过,要逃躲也没处逃躲呀!
答应人办一件事没有办,欠了人的钱没有还,受了人的恩惠没有报答,得罪了人没有赔礼,这就连这个人的面也几乎不敢见他;纵然不见他的面,睡里梦里,都像有他的影子来缠着我。为什么呢?因为觉得对不住他呀!因为自己对他的责任,还没有解除呀!不独是对于一个人如此,就是对于家庭、对于社会、对于国家,乃至对于自己,都是如此。凡属我受过他好处的人,我对于他便有了责任。作文凡属我应该做的事,而且力量能够做得到的,我对于这件事便有了责任。凡属我自己打主意要做一件事,便是现在的自己和将来的自己立了一种契约,便是自己对于自己加一层责任。有了这责任,那良心便时时刻刻监督在后头,一日应尽的责任没有尽,到夜里头便是过的苦痛日子;一生应尽的责任没有尽,便死也带著苦痛往坟墓里去。这种苦痛却比不得普通的贫困老死,可以达观排解得来。所以我说人生没有苦痛便罢,若有苦痛,当然没有比这个加重的了。
尽得大的责任,就得大快乐;尽得小的责任,就得小快乐。你若是要躲,倒是自投苦海,永远不能解除了。
学习确实是一件苦事情,考试更是一个苦事情!任何人都会这样觉得,我认为任何事都会有任何事该来的时候,既然这个时候让我们学习就有它的道理。我们只有在考试、学习、作业……中摸爬滚打熟练了,任何事都能应付得来了,这是我们就走进了五彩斑斓的社会,如果我们连这些困难都克服不了,那对以后的面对的一切更觉得处处碰壁。学习机开阔了我们的知识领域,同时锻炼了我们克服困难、坚强的意志!
我觉的本文说的有一句话特别正确“你快乐也要学习,不快乐也要学习,还不如微笑去迎接学习。”一件不快乐的事情,却当做快乐的来做这是一种境界也是一种心态。今天的一句玩笑话你可能很开心,但这份快乐又会温存多久呢?一天、两天?或许下一分钟就忘了为什么这么开心。而当一群人为了一个题争论不休,不求出最后的真理誓不罢休。这一辈子都会记得,这个难题当被再次翻出来时还会想起当时可笑的言语、可爱的人儿、认真的小脾气。这又会温存多久?我们都心知肚明。
清晨还挂着梦的尾巴,与鸟儿共舞与文化共鸣;中午伴着鼾声,和心一起穿越回那个神秘而美丽的地方;夜晚让星月做观众,在雪白的作业本上谱写经典的片段。
痛并快乐着!
痛苦与快乐,是人类永恒的话题。哲人志士有不少精彩的论述。这篇课文从什么是最苦、什么是最乐来谈论人生的责任,本文思想深刻严密、格调高雅、语言凝重,谈到了除两三岁的孩子外,人人都有责任。论证了一个让我受益匪浅的道理:为尽责任是人生最大的痛苦,尽责任是人生最大的快乐。
本课的作者是梁启超。作者在课文里写道:“人生最苦的事,莫过于身上背着一种未了的责任。”的确是这样。谁也无法预测你的未来会是怎样,是苦还是乐,是喜还是忧?只能如作者梁启超所说:“自然是责任完了,算是人生第一件乐事。”一个人在世间活一天、便有一天须做的事,一天须尽的责任。如果有一天须做的事没有做完,一日应尽的责任没有尽,那么到夜深人静时便是你应付的苦痛日子。其实,我认为在人的一生中并没有苦日子。贫、老、病、死,乃人生难免的事,但这些绝对算不上“最苦”。人生中最苦的是就是应尽的责任没有尽,那是,你会受到良心的谴责,会体会到人们常说的“苦”。实际上,这所谓的“苦”是你自己找来的。正如作者所说的:“处处尽责任,便处处快乐;时时尽责任,便时时快乐。”其实,快乐就在我们身边。只要我们做了应该做的事,尽了应尽的责任,你就会拥有属于你的快乐。着快乐也是对你辛苦劳作的最好的回报。
每日,我们为学习、为工作、为生活不断奔波,成千上万的事情想我们涌来,让我们应接不暇。虽然如此的艰辛,但是我们任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完成眼前的任务。因为有一个沉重的锁链无情的套在我们的身上——责任。
责任是诚信的表现,尽管它有苦有甜,但是,该承担的我们都必须承担。让我们承担起肩上的责任,做一个坚强的勇者。
我们需要学会把想法借助作文表达出来,作文是一种知识的整合,其实作文首尾段都是可以背诵的,有很多通用语段可以仿写。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作文感到非常苦恼吧!考虑到你的需要,小编特地编辑了“狼图腾优秀读后感800字”,还请你收藏本页以便后续阅读。
《狼图腾》是作家姜戎历经了三十余年才创造出来的一部作品,内容曲折动人,被誉为“精神盛宴”。
《狼图腾》介绍了陈阵和杨克去掏狼窝的故事,在掏到小狼之后,陈阵想出养狼的主意。不顾其他人的反对,偷偷养起了狼。在陈阵的精心照料下,小狼渐渐长大了,可是纸最终包不住火,这件事被蒙古老人发现了。在陈阵的苦苦哀求下,老人只得同意他养狼。随着小狼的长大,陈阵越发现小狼身上的优点,发现了许多值得他学习的地方。小狼的性格决定了它的命运,它太固执顽强,又向往自由,最后,在蒙古老人的教导下,打死了小狼。
文中作者崇尚狼的品质:狼的坚韧,顽强,团结,智慧,无不让作者敬佩。骨硬人硬命更硬的草原狼,个个都是硬婆铁汉,它们总是血战到底,死不低头,因为狼的字典里没有软弱这个字眼。狼之所以强大,不是因为狼中没有“汉奸”而是艰苦的草原环境把孬种都淘汰掉了。作者深深地感受到了狼的伟大,在极其艰苦的草原环境中,进化出了十分优秀的物种。
汉人总是害怕狼,找借口说是恨狼,把各种坏蛋比喻成狼,把狼比作十恶不赦的坏蛋,其实狼却是无辜的,狼身上的许多的优秀品质是坏人所不能比的。所以蒙古人把狼像神一样供着。
其实,高科技并不难学到手,但以西部牛仔、高原骑兵的那种冒险精神确实很难学到,所以中国人弱,缺乏冒险精神,所以西方列强们的铁蹄随意践踏我们的领地。而且,因为没有了草原狼连草原人也开始蜕变了。
《狼图腾》就是大胆创新改变了人对狼刻板、固定、肤浅的认识,让人想以狼为师的冲动,狼的智慧、尊严、独立、坚韧和强悍会让人一生受益。
我觉得中华民族除了龙外,应该有一个狼的图腾,这样才能有中华的秉性。啊,狼图腾,草原魂,草原民族的自由刚毅之魂!
《狼图腾》一书,令我耳目一新,对原始的草原人和草原狼有了全新的认识,对农耕文明和游牧民族的精神面貌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对中华民族国民性格中的“羊”性有了理性的认识。
无疑,这是一部好书,是能震憾人们心灵的好书。其一,这本书将狼性写的如此深刻感人,将狼战写得如此惊心动魄,将草原写得如此美丽迷人,将农耕文明对生态的破坏写得如此入情入理,令人叹服。其二,这本书促使汉民族农耕文化传统灌输给我的对狼的认识和感情完全变化,狼不再是贪婪、狡猾、可怕又可恨的动物,狼变成了勇敢、具有攻击性、聪明、威武不屈、热爱自由和充满力量的象征。其三,这本书从一个全新的角度将狼性与人性紧密联系在一起,从小处着眼,勾勒汉民族国民性中的“羊”性。漫漫五千年的`中华文明史,儒家的伦理道德和以其为支撑的封建专制制度,规范了社会秩序,却同时培养出了奴性十足毫无骨气的如羊的“顺民”,整个社会内部等级森严,缺少应有的生机,当外敌入侵,便只有割地求和的份,这对一个民族精神的羞辱。追根溯源,原来在于狼性的丧失。其四:这本书使我认同了狼性十足的帝王--成吉思汗,他以狼为图腾、与狼为伍,以十几万蒙古铁骑横扫欧亚大陆,创造了中国有史以来乃至人类历史上有史以来世界上版图最大的帝国。这是因为他和他的军队骨子里流淌的是狼血,是真正的蒙古草原狼!回顾历史,面对现实,我们不想征服世界,但是,我们绝不愿意做受人欺压的羊!其五,这本书能给人启示,产生了许多新鲜的思考。中华民族的图腾是龙,龙不是一个具体的动物,而是多种动物的组合,能够上天入地的神龙是中华民族精神的寄托,它博大灵动凶猛但具有一种模糊性。龙图腾的最初产生,应该与农耕文明有极大的关系,能够腾云驾雾、兴水作雨的龙自然成了人们顶礼膜拜的对象。在中华民族走向复兴的今天,我们需要在龙图腾中更加强化这种狼的精神,少一些柔弱,多一些果敢,少一些奴性,多一些独立,少一些专制,多一些民主,少一些束缚,多一些文明和自由。
这几天,我看了《狼图腾》一书,对狼有了新的认识。在人的眼里,狼往往是坏与恶的象征。像狼心狗肺、狼狈为_、鬼哭狼嚎、虎狼之势、虎穴狼巢、进退狼狈等词,都说明狼是卑劣的生物。其实,狼是一个豪迈的动物,它顽强的毅力远远超过了人们的想象。遇到危险时,它们可以咬掉断腿逃生,疼的受不了也能保持沉默。他们还会把刚吃的东西吐出来以减轻体重便于逃命。不仅如此,狼群有严密的组织纪律,撤退时猛狼冲锋,狼王靠前,巨狼断后,完全没有鸟兽散乱的情况。撞上大批猎人时,一两只狼就会引开猎人来保全集体。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一些军人开着大马力的吉普车肆意杀狼,其中一只狼为吸引军车被狂追了数十里耗尽了最后一口气轰然倒地,以自己悲壮的死换来了狼群的安全。
群狼有组织、有纪律、能忍耐、会配合。它们在狼王的指挥下从容作战,不争不抢,个个凶猛强悍。进攻时,长尾平翘像一把即将出鞘的军刀,随时准备补杀猎物,一副弓在弦上,居高临下的样子,始终保持着战斗状态。还有母狼,它们捕杀野马时,利用身体优势,咬住马肚往下拖,全然不顾马群铁蹄踩死的威胁,这种不计个人利益安危把生死置之度外的精神可钦可敬。
我们应该学习狼不惧艰险克服困难的坚韧毅力和不折不挠的顽强生命力,团结协作,勇于奉献,不论什么时候都不放弃希望,勇往直前去夺取胜利。
《狼图腾》向我们展示了曾经美丽的蒙古大草原和草原人、草原狼艰难而又新奇的生活。作者十几年的知青生活,使得这些故事娓娓动人,跃然纸上。为此,我感触甚深。
各种生物都摆脱不了吃与被吃的命运,身处草原,就会置身与这个巨大的食物链之中。要想处于食物链中的有利位置,就必须在残酷的事实中磨练自己的神经,造就卓越的品质。“不是你死,就是我亡”是草原残酷的生存状态,“弱肉强食”就是它的生存法则。
几千年过去了,草原狼顽强地生存了下来,靠的就是那股血性。当狼逃生时,它可以咬断伤腿,刮骨疗毒是治伤,而狼是自伤,颇有壮士断腕的壮烈。当狼袭击马群时,它可以选择最残忍的自尽式打法。当搬迁时,小狼宁愿被勒死也不屈服,让人不禁感慨狼的桀骜不驯的精神。只有在不断地面对困难战胜困难的斗争中,人才能进步,才能体会与社会共成长的快乐。
《狼图腾》最精彩的地方就在于草原狼丰富多彩的杀敌方法。每次战役真正的作战时间不过十几分钟,但作战前狼群耐心的伏击、精妙的设围、细致的观察,营造了“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压抑、紧张而又亢奋的氛围,而作战是的迅雷不及掩耳,放弃还有战斗力的猎物而击期于猎物的指挥,有些卑鄙却极其实用能够的捕猎物的绝招,又让我们拍案叫绝,赞叹不已,这动静之间,却淋漓尽致地把草原狼的指挥、韧性、组织性和纪律性表现出来。狼群屡战屡胜的原因是狼群占据了天时、地利、人和。自然和人为的条件,居然成了狼制胜的法宝。
草原狼的进攻,闪烁着智慧的光芒。我们可以从狼身上借鉴很多东西:如张三丰在教张无忌太极拳的时候,强调的是重意不重形,无招胜有招。学习狼但也不能拘泥于具体的战术,而是要锻炼自身勤于思考、善于应用策略的能力。
草原狼是在几千年的与人、与天、与草原的斗争中成长的,我们也必须在实际中磨练自己。光有满腔热情和买好的想法是不够的,纸上谈兵更是行不通的。实践才能出真知。
现代社会是竞争的社会,有丝毫的放松就会被社会淘汰,很像狼群生活的大草原,公平有残忍。所谓置之死地而后生,不利的形式更能激发人的潜能。战战兢兢,如履薄冰。
现代社会既是竞争社会也是合作社会。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单靠一个人的力量是无法把事情做好的。我们也应具有狼一样的团队精神,充分信任自己的伙伴,各执其职又互帮互助,共同进步,共同生存。
《狼图腾》给人的触动,不亚于一次精神上的洗礼。作为一部长篇小说,《狼图腾》的文学性甚至没办法和网络上流传的爱情、神怪小说相比,有些段落甚至是纯粹的叙述和论证,但它所蕴含的真实,它所表达的草原“哲学”,它所构想的游牧文明对农耕文明的“输血”都撞击着读者的思想,使人不免流露出对草原文化的赞叹和其失落的惋惜。
作者姜戎在草原当知青的经历使他有丰富的创作基础,这使得《狼图腾》的真实近乎叹为观止。姜戎笔下的狼不再是华夏传统文化中批判的丑陋对象,相反地,被升华成了一个民族的图腾。在薄薄的纸上,狼的一颦一笑、一跃一嚎都是读者可以触摸的,这种真实是绝对的生活的真实,绝不是所谓高产作家的“想象的真实”。
作者在《狼图腾》中把腾格里(天)、草原人、草原狼以及草原万物都放在环环相扣的位置上,把它们之间那种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协调发展的和谐关系叙述的淋漓尽致。《狼图腾》所崇尚的和谐不仅仅是对草原生态的文学还原,更是提炼了游牧民族朴素的哲学观。很多人把阅读《狼图腾》的重点放在狼身上,而实际上作者是借草原的“生态环”、草原人的“生存环”中最为重要的部分之一——狼,来表达“平衡”的哲学理念。这与儒家的“中庸”思想有相同之处,但是,“中庸”的结果是塑造了“奴隶”,而“平衡”的过程是培养了“勇士”。在游牧民族对华夏国家的袭扰与“侵略”中,“奴隶”被不断的激发出斗志,从而使得华夏文明未曾中断,虽历经千年,仍然得以保存。这种设想,不免有些大胆,但却是作者所崇尚并缅怀的“草原哲学”。
如果说当代文学作品中的大部分都有着华夏文化、农耕文化的创作根源,那么无论什么美文佳作,读者获得的都是阅读上的快感,这种快感止于情节的曲折、人物的生动、语言的优美、结构的庞杂……但《狼图腾》是建立在一种全新价值观和哲学观上的文学作品,它不仅给人阅读上的畅快与惬意,更多的,应该是对惯性思维的颠覆,这对于阅读者似乎有更大的益处。
如果书籍比作精神食粮,那这些“粮食”还可以细分一下:煌煌名著好像是燕窝鱼翅,文学佳作好像是精美大餐,休闲小品似乎是调味小菜。而那些发前人之所未发,甚至颠覆传统价值观、直抒胸臆的创新之作,不妨把它们划归到粗粮里。粗粮能够调节人的肠胃功能,未必上得了满是饕餮的大餐桌,但常食粗粮有益身体,同样,常读奇书有益头脑。而《狼图腾》就是这有益思想健康的粗粮。
我读了《狼图腾》这本书,我觉得我又增长了许多知识。
狼是维护生态平衡的动物,没有了狼,草原、树林就被食草动物占领了,这些地方的植物被吃光了,这些地方必定得沙化,就像蒙古老人说的:“狼是腾格里天派下来保护草原的,浪没了,草原也就保不住了。”我们人类有许多兵法,可是狼比我们人类还早就会兵法了,他们会打近战、夜战、奔袭战、游击战、运动战,还会打地道战和青纱帐战,狼可是天下第一兵家呢!我们汉族人恨狼,有许多词语都这样子,比如:狼心狗肺、狼子野心、野心狼、狼来了…….可是蒙古人却把狼像神一样供起来,我觉得因为狼是维护生态平衡的动物,才会这样的。蒙古草原狼拒绝服从,拒绝被牵,才是一条好狼,我觉得如果狼做不到这一点,岂不是成了狗了吗?看到书中末尾故事的结局是不好的,小狼死了,我欲哭无泪,它提醒人们要保护大自然!
这本书使我受益无穷。
一看到“狼图腾”这个名字,我就不由得心生诧异:狼在我心目中,是凶恶的代表。从小就听着“狼子野心”、“狼吞虎咽”、“狼心狗肺”等词语,狼外婆、狼和小羊的故事伴随了我们的幼年时代。在汉语中,和狼有关的几乎都是贬低与诋毁。狼既不是英雄,又不是战士,何为“图腾”之说?
《狼图腾》为我心目中塑造了一个完全不同的狼的形象。据说狼是狗的祖先,可却从没有人把狼和狗相提并论。狗早就温顺地躺在人们怀里了,可狼却仍然不屈不挠地在草原上疾驰。草原上的狼,锻炼了蒙古人的体魄与品德。我们这一代的孩子,虽不愁吃、不愁穿,但缺的就是狼的性格与精神。
狼的视死如归与不屈不挠,狼群中发生的件件事都使我们的心里为之一振。光是团结互助的精神,就已彻底征服了我。狼捕食虽然极为凶残,但也是迫不得已。这一点,就比贪得无厌,整天醉生梦死的人不知高尚多少倍了。
狼集强悍与智慧于一身,这使它们拥有天生的军事才能和顽强的生命力。它们怕火、怕人,却又只有它们,不怕苦、不怕死。
狼在恶劣环境下也能得以生存。如果中华民族早些拥有狼性,就不会有以前千百年屈辱的历史了。也只有狼的团队里,才会有千千万万个黄继光,千千万万个董存瑞。
没错,狼拥有自己的图腾,不屈不挠,视死如归的图腾!书中多次写到的狼性与人性的碰撞,更加突出了狼图腾的伟大。
狼的形象在人们心中大多是贪婪、可恶和残暴。故有词典中诸多词语含有贬义的,都带有“狼”。所以,狼就在我们的骂声中羞辱地苟且偷生了。
可电影《狼图腾》里,腾格里的子女拥有高贵血统的草原狼,却是和这种伦理观相悖。
草原狼有着机警的心理和聪明的头脑。狼群隐蔽在枯黄的野草中,注意着黄羊的一举一动。那些可怜的黄羊却不知自己的危险处境,还烂醉于美食的天地。狼群不会逞一时之快,误了大事,而是静静地伺机猎捕。等羊吃饱了草,跑不动时,再神勇出击,逼到冰河之中。第二天,才慢慢品味这来之不易的战利品。这草原狼可真“精”啊!
草原狼是勇敢的。那犀利的眼神直勾勾地盯着敌人,绷紧的四肢,咬着牙,似乎在摆着要准备发起攻击的架势。头狼一马当先地猛冲上去,风卷残云,跟敌方将领开战了!而紧随其后的狼群四肢触碰着雪地,发出“吱咔”的声响。狼群可真谓前赴后继。前面一只狼倒下了,后面接着扑上来另一只狼。
草原狼拥有团结精神。每次围猎,身为统帅的头狼都要亲自观察地形,预测天气,可谓运筹帷幄,决胜千里。而每个得到任务的狼都情愿服从狼王的调遣,尽职尽责,甚至不惜牺牲自已,为狼群“抛头颅,洒热血”。它们这种强烈的组织纪律性,才成就了狼群在战斗中的团结协作精神,这使我由衷敬佩。
但“天有不测风云”,一群外来者打破了蒙古族人与狼群的和谐,打破了大草原上的宁静。
他们将狼群战利品的黄羊一网打尽,占为己有。害得狼群饥肠辘辘,只得冒险捕食家畜。而牧场主任更是火上浇油,命牧民掏狼崽并将其残忍地杀害。竟然还开展了灭狼行动……
我们人类才是那贪婪的“恶狼”,破坏大草原生态、导致食物链崩溃等灾害,都是我们一手造成的,那些夸大其词将罪恶加于狼身上的人是邪恶的。
我们常常看到生物恶的一面,却没看到它善的一面,恶与善是并存的。
前几天,我看了《狼图腾》这本书,它朴实但真诚的文字就像一块磁铁,把我给深深地吸引住了。
两个知青因为对狼的好奇心,掏了一窝狼崽,自己留下了一只最强壮的,其它的都被杀死了。养狼被当地牧民视为大逆不道,小狼差一点被牧民杀死。小狼渐渐长大,狼的本性渐渐显露出来,因为咬伤了主人,被拔除了四个牙尖,失去了尖利的武器。在一次大搬迁中,小狼希望自由,死活不肯上牛车,结果把自己弄成重伤。但在知青的细心呵护下,伤快好了,可是远处传来的一声狼嗥声,让小狼无法阻挡自己血液里奔腾的狼性,急切的一起嗥叫。快要愈合的伤口撕裂,鲜血四溅!知青不忍看到小狼的痛苦,亲手结束了小狼的生命!
合上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复,小狼的命运深深地牵动着我的心,让我心痛惋惜!其实狼并不像大人们说的那么坏,它们坚毅,勇敢,高傲,富有爱心,可人类的无知遮蔽了他们愚昧的双眼,为了自己眼前的利益,疯狂的捕杀!把狼逼入绝境。对于小狼来说,死亡也许是一种安慰!一条威风八面的狼,失去了牙尖,没有了猎食武器,活着还有什么意义?腾格里也许是它最好的归宿!
现在,在广袤的蒙古草原上再也看不到草原狼了!人类在为自己的恶劣行径付出代价!狼,是草原食物链的最顶层,也是最重要的一层,如果人类为了眼前的利益滥杀草原狼,老鼠和兔子就没有了天敌,导致过度繁殖,从而霸占整个草原,最终,草被老鼠和兔子吃光,人类的牛羊也会跟着遭殃,整个草原以及草原上的生物都将面临着生存危机,以往昌盛的草原将不复存在。世界上,所有的物种都是在相互约束中生存的,无论哪一条食物链中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导致整条食物链的瘫痪。大自然造就了万物,自然是有它们生存的道理,作为人类——万物之首,应该来维护地球的生态平衡,绝对不应该滥杀生物!
我喜欢《狼图腾》它用文字清晰的揭露了人类对狼的恶劣态度,使在草原上驰骋的狼几乎灭绝,我也喜欢草原,蓝天,白云,牛羊还有小狼!我要成为它们的守护者!坚定的守护者!
一说起狼从内心深处有一种畏惧感,小时候总是听到大人讲小红帽和大灰狼的故事,和三只小猪的故事,狼图腾—读后感。狼在我的印记里就一直是与坏划上等号。但没想到蒙古族把狼做为神并做为狼图腾祭拜。狼是一种不可驯服的动物,宁死不屈。它们生存在恶劣的环境,但仍然可以在人,畜,草场的矛盾与平衡中生存。害鼠太多就除鼠,马羊太多就去除马羊,来平衡草原上的生物。我突然觉得我不停的在找可以挖出内心深处的我的能量,但看很多的书让自己反而变的越来越像一只温顺的养,我不要。我的内心告诉我,我是一只腾飞的龙。我终于找到了我需要的精神支柱,我的图腾。在狼图腾里我深深的感受到要有狼的不怕吃苦耐劳的精神,要有一个韧劲。要有智慧,了解天象,风象,地貌所有可以对自己有用的,有利的条件来得到启发和帮助。想想我这两年下海,一直都在做这一件事就是只顾低头拉磨,没抬头看路,没有阶段性的调整。自己就像小绵羊每天咩咩叫,只是原地打转,一直都在发愁没有办法,没有仔细分析环境带来了有利条件,抓住机会咬住不放,像狼藏在隐蔽处得找机会迅速抓住不放。
狼经常有挨饿的时候,不分好坏通通吃到肚子里填饱,但我很走运没吃过苦,不知道饥一顿饱一顿的滋味,很多机会白白从手边溜走。狼给我另一种是对陌生事物的态度。狼的弱点是从不把肚子轻易露给别人看,只有它最信任的时候才会毫无防备的晾给你看,给你摸。但吃食的时候是不可有陌生人靠近的。想想我可是老好人,动不动就把自己的弱点晾给他人看,而且还满不在乎。是自己的争取到的合作机会,但很多时候都会拱手相让,还自己安慰自己好人有好报。现在想想真是笑话。就好像陈阵在味小狼之后,小狼终于给了他一个开心的微笑时,陈阵就感到无比的开心。但小狼该咬时还会咬,毫不留情。想想我还是像只羊永远做老好人,生怕和别人吵架,永远服从,微笑。人生短暂,如果不再不同阶段做该做的事就会后悔终身。我需要有狼的精神,狼的体魄,狼的智慧和狼的团结。让我勇于走出我的那个安全的躯壳,变成一只领头白头狼,站在有力地势,带领自己的团队打一场漂亮的商业战,做一只现在文明狼。
也许大家都曾经读过作者写的作品这本好书,是时候将自己印象最深的情节写入读后感里了,作品读后感真的可以戳到人们的内心吗?在此,你不妨阅读一下关于小石潭记读后感,请继续阅读本文相关内容!
“从小丘西行百二十步,隔篁竹,闻水声……”柳宗元的《小石谭记》文笔清新明亮,更让人感悟甚多。
小石潭只是一处小潭,却能使作者如此感触,这离不开作者内心的清净。漫步在竹林,突听见水声,便伐竹进入,这是作者发现小石潭。试想,如果一个人内心浮躁,还能听见那潺潺动听的流水声么?再看作者对小潭的描绘,有石,有树木,有游鱼,这些细致入微的景致都被记入笔下,并给人秀美之感,可见作者观景的细心。
对于细心,我们不难看出:“日光下澈,影布石上”,大多人看景,走马观花,蜻蜓点水,而柳宗元却连水光,鱼影都一一观赏,表现其细心,静心。如果作者心烦意乱,内心不宁,又怎会留下这篇名作呢?所以,静心方能发现美。
作者内心清静,故发现美。在我们的生活中,又何尝不是呢?在燥热的夏日,谁会在意一片叶子,一声蝉鸣;在喧闹的市场,又有谁会在意一位母亲在精心挑菜,一个小贩在煞费心机的叫卖……这足以表明,只有心静,才能处处留心观察。比如一片叶子,当你在忙碌中,烦躁时,往往只会对它一扫而过,要么视而不见;当你静心观察,轻轻捧起小叶片,你会看到它翠色的叶肉,细密的叶脉,清新如一抹淡茶,极有清雅之美。再如旅行时,若只顾拍照,不仔细观赏,又怎能发现景物之美?这就是作者发现小潭之美的缘由了。
其实,如果我们静下心来,人人都能发现美。作者被贬谪,尚能处于悠闲的境界,心中自然没有被烦恼所困扰,才有了观赏之心。再看生活中,我们总抱怨学习,抱怨琐事,觉得任何事物都如此不堪。这时,请放空内心,静静伫足,你将会被美丽所打动,而忘却了烦恼。
静心方能发现美,所以,切不可件件小事都挂在心上,否则,世界不再美丽。静下心来,去发现美吧。
柳宗元因参加王叔新集团,于唐宪宗元和元年(805)被贬到永州担任司马。他到永州后,母亲病故,王叔文被处死,自己也不断受到统治者的诋毁和攻击,心情是压抑的。这期间他写了一组很有名的山水游记,被后人称为《永州八记》,本文是其中的第四篇。文中所描写的小石潭,人迹罕至,凄清幽静。作者以简练的文笔,按游览观察的顺序,抓住景物特点生动细致地写景状物,文字充满着诗情画意情景交融,寄托了他凄苦忧伤的感情。文章写小石潭,由远而近,循声而入,先总写潭的全貌,再写潭中的游鱼和潭的水源,然后又写了潭的环境与游者的感受。全文可以分成三部分。
第一部分(第1段)写小石潭的方位和概貌。可分两层。
第一层(开头到“水尤清洌”)写小石潭的方位和循声发现它的情况。
“从小丘西行百二十步”,指明了小石潭的方位。“小丘”,即前一篇游记《钴铒潭西小丘记》中说的小丘,是小石潭方位的参照物。“隔篁竹,闻水声,如鸣佩环,心乐之。”水声悦耳,引动了作者的好奇,当然要去看个究竟。“伐竹取道,下见小潭”是寻到小石潭的经过。“伐竹取道”,与上文的“隔篁竹”呼应,又为后文的“四面竹树环合,寂寥无人”设下伏笔。“水尤清洌”,循声而来,直写潭水,极其自然。“尤”字,是拿它与前篇的钴铒潭相比。
第二层(“全石以为底”到本段结尾)写小石潭的概貌。“全石以为底”,着意突出了一个“石”字,又暗含了一个“小”字。“近岸,卷石底以出”形成坻、屿、堪、岩,真是造化奇特,令人感到神妙无比,再抬头环顾潭的四周“青树翠蔓,蒙络摇缀”在轻风中“参差披拂”的景象,不仅使人感到小石潭的神奇,而且深感它的秀美。
第二部分(第2、3段)写小石潭中的游鱼和潭的水源。也分两层。
第一层(第2段)写潭中游鱼的情趣。“潭中鱼可百许头,皆若空游无所依。”对潭中游鱼数目竟一目了然,不只表明了水的“清洌”,又暗示了石潭之小。“空游无所依”也贴切地描绘了鱼儿的动态。“目光下彻,影布石上,怡然不动”写静态,“傲尔远逝,往来翕忽”写动态。从这动静交错的描写中作者刻意抒写了鱼儿的“欢乐”,“似与游者相乐”。人迹罕至,幽深寂静的环境,竟透出如此盎然生意,不能不令人怦然心动。短短的几十个字,把物态、物情、感受全写出来了。
第二层(第3段)写潭的水源。“潭西南而望”写水源方向。抬头远望,这一层又是由近及远地写了。“斗折蛇行”,北斗横陈,静态,蛇行蜿蜒,动态。“明灭可见”,写远望那溪流时隐时现的景观。“其岸势犬牙差互”,用几个字扩展一笔,写出了溪流的“岸势”。而溪水来路迷离扑朔“不可知其源”,更使人感到又有一层神秘。文句虽短,但韵味隽永。
以上两幅图画,一幅是潭的近景,一幅是潭的远景,写得都极为真切。
第三部分(第4段)写小石潭的气氛和作者的感受。“四面竹树环合,寂寥无人”照应了开头的“隔篁竹”,又进一步描绘了环境的清幽。“凄神寒骨,悄怆幽邃”这八个字是全文的点睛之笔,它既概括了小石潭环境清幽的特点,又深深浸透了作者凄苦、悲凉的感情,反映了当时很压抑的心境。“以其境过清,不可久居”写了他离开小石潭的原由。这一句是“曲笔”;并非是作者的游兴已尽,实在是触景生情,忧伤之至,不能不赶快离开这儿了。从这层意思上,可以看出作者借山水求解脱而又最终无法解脱的深沉的痛苦。
想不到一潭普普通通的清泉,在柳宗元笔之下,写的变幻莫测,意蕴深远。
一汪名不见经传的清水,究竟寄托了多少故事?柳宗元为访小石潭,费了不少周折,“隔篁竹,闻水声,如鸣佩环,心乐之。”只是一股小小的流水声,却让作者隔篁竹而闻而心却乐之,满心的向往还要反复强调,似乎有一点夸张过了头的感觉。然而想到柳宗元是为排解心中的愤懑之情,那这细小清越的流水声何尝不是他少年轻狂的理想呢?对于有所成就的渴望,对从政的风光,富足生活的向往,一个“了”字,道尽所有年少轻狂。
“伐竹取道,不见小潭,水尤清冽”,为访小潭,不惜伐竹取道,层层向内,终于见到了自己日思慕想的政坛。远观政坛,是多么清澈,玲珑狭小,脉络清晰,还有各式各样的奇石,为其平添了姿色。这些奇石恐怕就是范仲淹等改革派吧。清水,奇石,不由得让作者心情激荡,想要迫不及待地加入他们,走近他们,进而得到“青树翠蔓,蒙络摇缀,参差披拂”美妙动人的未来景色。
作者又远远向小石潭源头望去,却发现溪水曲折,像蛇一样阴森毒辣,连波光都时隐时现,政治官场的黑暗完全显现出来,那曲折蜿蜒的慢慢道路,勾心斗角的坎坷过程,让作者心中苍凉,连源头似乎也找不到了。也许,在某种程度上看,小石潭也许是柳宗元脑海中的零星幻想或是大自然中被借用的一处景观而已,但柳宗元这位高超的技师,用大自然诗一般的语言叙写出自己坎坷历程。那片小石潭,只是无限阴郁中的一丝宽慰罢了。
柳宗元,一个三十而立被贬官的男人。却还有心情游山玩水写文章。美名其曰:“借景排遣自己忧伤的心情。”却没料到,越看越伤啊!《小石潭记》便是此种心情下的一篇著作。
乍一看,文章的前两段描写的景物可以说是非常美了。可是仔细一品,又仿佛觉得哪里有点不太对头。石潭周围和本身的`景物如此之多,他为何偏偏要写池中不起眼的小鱼呢?而且还写它“皆若空游无所依”呢?这就好比当初的柳宗元了,被贬官永州,职场失意。自己的家人也一个个离他而去。而且因为改革的失败,还要饱受世人的指责。在大千世界里却找不到一个可以支持他的人。可怜又可悲!
还有文章最后一段所提到的“崔氏二小生”。无缘无故,为什么要写他们俩的名字呢?“恕己”“奉壹”。柳宗元在忧伤的同时也是一个“自我催眠”的过程吧!放过以前的自己,才能面向一个更好的未来!
清晨,一缕缕阳光从树荫之间撒下来,如绸缎般涓涓细流的小溪,远山与绿树意浓如画,碧潭与天空相互辉映。
如此美好的景象却令人感到一丝悲伤,一丝寂寞。虽然美景十分怡人,但是不胜寒,使柳宗元染上了悲伤的情绪,柳宗元不愿意再想更多,四面而来的烦恼,欲让石潭里的沉郁带他离开世俗,去寻找世外桃源般的宁静与安乐。
柳宗元对美好世界的向往,希望被重用的心情,与这小石潭的一番美好,富足的景象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而他对小石潭记的欣赏也只是一个蒙着彩色外衣的泡沫罢了,一触即破。他享受着大自然的调侃,仿佛世界都如此明亮没有黑暗。而他真正想表达的,却已在不言中,通过文字,显现了出来。
我们现在所了解与背诵的许多著名诗词散文都写于作者“被贬……期间”,如即将学到的《醉翁亭记》也是一篇。还有李白、刘禹锡、苏轼等,无一不是将自己郁郁不得志、孤寂的心境赋于山水外物,待后人细细品读与感受。我十分为那些遭贬的文学家们感到惋惜,觉得国家又失去了像这样一批才高志远的仁人志士。
但个人的不幸反而造就了他们文学方面的才华。
柳宗元被贬永州,写出了《永州八记》,被后世奉为写山水抒情之经典。也许文章的最大意义便在于表达出自己内心深处的最真实的情感。
每个人都拥有短暂的生命,在短暂的生命中尽力展现自己,自己的生命与思想才能延续。柳宗元用另一种方式被世人知晓且理解,用自己的诗词传递情感与思想,这也就是生命的延续了吧。
我觉得,柳宗元这样忧愁与消极时,并没有想到自己在后世,在将来,会被世人所理解,自己的思想和观点会被人们所接受,而自己的诗也会被流传千古。我想,如果他知道自己也有人欣赏,应该会感到十分高兴与富足。也会走出自己的忧愁与烦恼,看见小石潭时一定会十分喜悦。而不是借着美景感叹自己的人生是多么充满忧愁。
石潭记读后感在你的《小石潭记》中,描绘了一个多么美丽的如人间仙境般的地方埃那儿有白玉般干净,清澈的小溪水,水中鱼儿自由自在地游来游去,似天上的鸟翱翔在无边无际的天宇下。清晨,当阳光开始照入竹林中,苍翠的竹子和翠绿的藤蔓相互缠绕在一起,透过微微的晨光,在清风中随风飘拂。当阳光照在溪水中时,水波点点,闪烁着光芒,好像是金子发出的耀眼亮光。溪路蜿蜒,斗折蛇行,溪中石块千姿百态,各色各异,这真是每个人心中所梦想的人间仙境啊!在这美丽的风景中,如果是我,一定会好好的玩一番,尽情放松平日紧绷的神经。让大自然用它的清新和活力为我洗去疲乏,注入能量。但是,此时此刻,这幽美的山林在你眼中却仿佛成为了凄神寒骨之地,这与世无争的`佳
地在你看来似乎也成了寂寥无人、不可久居之所。甚至于你只是想把它变成一个记忆。看到你这样,我也有些难过了,我不由得想起了陶渊明,想起了他的“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也许我们可以学学他,将这山林中的悠然自得、与世无争当做一种享受,变成一种境界。
读书是最好的学习,追随伟大人物的思想,是最富有趣味的一门科学。当我们从作者写的作品获得感悟之后,写读后感应该写书里最打动你的部分。读完这本作品对您有什么启发?由此,小编为你收集并整理了贫儿与王子读后感分享欢迎大家阅读收藏,分享给身边的人!
《王子与贫儿》这本长篇小说主要讲了在16世纪的一个秋天里,诞生了两个新生儿,一个是高贵儒雅的小王子爱德华,一个是出生贫困家庭且身份卑微的小乞丐汤姆,一天他们二人相遇后互换了身份,真王子四处流浪,体会到人间的疾苦,假王子生活在王宫里涨了许多知识明白治理国家有多难,真王子继位后精心治理国家。
读完了这本小说,我被汤姆的不徇私枉法和心地善良的精神而感动,在我们的生活里有着许许多多不公正审理案子的人员,他们为的仅仅只是自己的那些利益,他们的眼里往往只有金钱和财富,而正义感却抛之脑后,因为牠们收的一点贿赂却导致许许多多的人蒙受冤屈,我们每一个人应当心怀正义感,而不因为一点点的利益而伤害了他人,除了汤姆以外我还被爱德华转化为小乞丐时他那不骗取他人的财物,对于自己诚实诚信的信念没有一点动摇的伟大精神所感动。
我回想起自己,有一次,我和关系十分要好的朋友相约一起在这个周六去球馆打球,打球的日子如约而至,但我却把和他打球的这件事抛之脑后,后来这个朋友因为这次我放了他的鸽子而和我绝交,我不停的道歉才得以停止,所以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坚守诚信这个信念,不轻易骗人,这样一来你的朋友会越来越多,读完了这部著作,我得到了许多感悟,汤姆让我明白了付出的越多收获就会越多,吃得苦中苦才能成为人上人,爱德华让我明白了遇到挫折不退缩,不放弃,排除万难达到目标!
如果你有幸走进我的房间,映入眼帘的就是一个巨大的书柜,里面全藏着我的爱书。不过,我最爱的一本书还是《王子与贫儿》了。
说来也凑巧,我与《王子与贫儿》还是在学校的一次读书活动上结缘的。
2007年,学校举行了一次盛大的读书活动,我也买了许许多多的书。面对眼前巨大的“书山”,我无从“下眼”,许多书翻开看几眼就不看了。唯独看到《王子与贫儿》,漂亮的扉页吸引了我,我便耐心地看了下来,接连几天,我一有时间便看。几天后,当我看完《王子与贫儿》的最后一个字后,深深地感受到:这本书,太好了!
这本书是“文学史上的林肯”、美国着名文学家马克·吐温先生的代表作。我读过马克·吐温先生的许多作品,他的作品特点是融合幽默与讽刺为一体,既富有自已的个人机智,又把对社会的剖析在文章中展现得淋漓尽致。
《王子与贫儿》以16世纪英国社会为背景,童话般地描述了同年同月同日生而且长得完全相同的两个孩子:养尊处优的王子与可爱善良的贫儿,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中,戏剧性地互换了身份的故事。贫儿当上了王子,后来又当上了英国的国王;真正的王子却经历了种种苦难,四处流浪、忍饥挨饿,被乞丐们欺凌和嘲讽。后来王子在好心人的关心和帮助下,成了一位仁慈的国王。
读完了《王子与贫儿》这本书,我的头脑里仿佛击起万丈波澜,仔细想想,现在许多同学就像这个对优裕的生活不满足的王子。我们的爸爸妈妈想方设法让我们过上优越的生活,让我们接受良好的教育,而我们有时却为某件小事跟父母争吵。想想看,父母在外工作了一天,回到家还要为你做饭、批改作业、洗衣服,而我们却不体谅,反而责怪父母,难道我们不觉得羞愧吗?特别是单亲家庭,爸爸或妈妈既当爹又当娘的,非常辛苦,我们却让爸爸妈妈更辛苦,这样对吗?
读了《王子与贫儿》这本书后,我不仅享受了优美语句的熏陶,而且明白了许多深刻的道理,我再一次深深地感受到:这本书,太好了!
马克·吐温所写的《王子与贫儿》给我很深的印象,就像用一把刻刀牢牢地刻在我的脑海里。书中的爱得华王子与汤姆也生活在远离现在的十六世纪的英国。
因为阴差阳错,使得这两个外貌相似,身份相差巨大的男孩调换了角色,经历一次与众不同的历险。
马克·吐温用幽默讽刺的手法,通过一个孩子的目光去看那个残酷的年代,使得书中的感情伤而不悲,充满黑色幽默。爱德华王子在民间看到了贫穷、无知和低贱,受到了人们的嘲笑与捉弄,依然保持着国王的自尊和勇敢,就是他的自信与机智帮助了他在最后一刻夺回了王位。当然他在民间流荡经历经他很深的影响,就像马克·吐温在书中写到‘他那段宝贵的经历,可以使自己坚定信心,使这这些教训造福人民。那些悲惨的景象在他脑子里历历在目,成为他心中不断注入仁慈的源泉。’
勇敢与机智是我们的不懈。保持高尚的品德与自尊自信在平常已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那在落难之时就更加不容易了,甚至很困难。因为人有七情六欲,总有软弱的一面,他们可能会屈服于命运,忘记了自己的信念,甘愿苟且偷生。也许书中的爱德华和汤姆能教会一些我们所欠缺的美德,爱德华在众人的嘲笑与奚落中仍不忘自己的信念,反抗着、改变着自己的处境。汤姆也会在夜间严厉的自省,不断鞭策地提醒自己,在最后面对舒适生活的诱惑下汤姆毅然选择了诚实,帮助爱德华恢复王位。
读王子与贫儿的读后感,它描写了一个贫苦儿童汤姆和一个富贵王子爱德华交换社会地位的童话式故事。贫儿汤姆在王国里享尽荣华富贵,还当上了英国的新国王;而真正的王子爱德华却开始了一段四处流浪,饥寒交迫的日子……
看了后,我感到汤姆和爱德华,是两个生活在完全不同的世界中的孩子,却同样拥有一颗善良仁慈的心灵。在上天的安排下,他们虽然互换了角色,但并没有造成天下大乱的局面。这场特殊安排让贫儿改变了他的人生成了爱德华的忠心大臣。使王子真正体会到人间的疾苦为我们留下动人的故事。然而我从日常的报纸上,电视新闻中看到有些人贪污钱,有些人家里困难上不起学。我想如果那些贪污的人能向爱德华那样那么上不起学的人就会和汤姆一样改变自己的人生。不过现在也有一群好心人帮助这些上不起学的人,上学改变自己的人生。我们都应该拥有一颗善良仁慈的心灵。
正如歌曲《爱的奉献》中唱的“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王子与贫儿》,这是一部大师级的作品,坦言,一开始,我确实是奔着马克吐温大师的盛名而去阅读的,起初,我以为大师的笔调会是较为晦涩难明的,但当我翻开书籍认真看起来的时候,却发现书中的语言竟是那样朴素简单,内容通俗易懂,可又能轻而易举地触动你的内心,带给你哲理性的启迪与引发你对人生的思考,这确实是一本老幼皆宜的故事书,每个人都可以去读,而每个人也都读得懂。我想,这也许就是大师讲述故事,道理的高境界吧,把一切看似复杂难明的哲理通过朴实简单的语言呈现给读者,站在读者的角度,切身地为读者着想,把读者真正当作自己的朋友,与他们拉近距离,就像和老友叙旧,聊家常一样,慢慢地,细细地和读者交谈,讲述故事给读者听。把难懂的大道理简单化,自然化,看似柔软,没有太大的冲击力,没有华丽的词藻修饰,殊不知,这才是聪明者的巧妙之处,化繁为简,化难为易,不与世俗文章争奇斗艳,而是守着自己的初心,认真将想诉说故事一一呈现,娓娓道来,这才是叩击心灵的力量,这种力量必将化作曼妙乐声响彻神州大地,并历久不息,持续动人、感人。
书中讲述的故事,很容易理解,就是讲述一位高高在上,受万人敬仰的享受着尊贵荣誉,显赫地位,金钱富贵的王子与一个出身低下,贫贱低微,受人欺辱、唾弃、谩骂的乞丐儿互换了身份的故事,他们自身份交换后,彼此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富贵的不再富贵,贫穷的不再贫穷,但富贵,贫穷都是他俩商议交换后,各自所希望的结果,他们二人都想感受一下不一样的生活,盼望颠覆自己以往的生活,他们期待着可以有选择地为自己活一次,而并非一味遵从命运的安排,接受出生就注定的身份,地位。这是一段奇妙的旅程,也是一个别开生面有趣的故事,如果你正值无聊,想解解闷,那看看这本有趣的故事书会是一个很不错的选择。当然,大师的作品毕竟有一个高标准在那,看似简单,实则蕴含十分深刻的道理,需要我们认真阅读,仔细揣度,才会明白作者的良苦用心与真正想阐明讲述的道理、哲理。
谈到此书想表达的中心思想,笔者认为应该是:身处不同地位,处境的人有各自不同的烦恼,富贵者有其旁人不知道的辛酸和无奈,而贫穷者也有他的苦痛和忧愁,这些都很难为外人所道,莫非亲身经历,亲自感受,就难以明白,难以想象。你所以为的有钱人无病呻吟和贫穷者怨天尤人,那也只是你以为而已,你不是当事人,有些苦痛,有些哀愁,你是不会明白的,但你至少应该学会尊重人,平等地对待他人,不整天嚼舌根,说一些有的没的来奚落他人,愉悦自己,把自己的欢乐建筑在别人的痛苦之上,这连三岁小孩都知晓是不可取的行为的道理,我们怎么就是不懂,就是那么爱犯呢?也许不是不懂,而是我们都已习惯了被人被社会潮流同化,大家都这样干,我不这样干,就显得不合群,像个局外傻子一样,其实只要我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坚守本心,凭良心做事待人,那即使改变不了全世界也无所谓,起码我们对得起自己,没有辜负自己的人生嘛。用一颗平等之心去办事,去待人,这才是我们应该做的,也是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做到的,愿你我都尽自己的一分力,让这个世界呈现出更美好的一面。
笔者不才,仅用些许鄙陋之言略表阅读大师作品后的感想与所悟所得,还望同期阅读此书的读者莫见怪,欢迎前来共同探讨,余不胜感激。
暑假里,我读了美国作家马克吐温写的小说王子与贫儿,让我深受感动。
故事描写了几百年前圈地运动盛行的英国,一个贫儿汤姆和一个富贵王子爱德华交换社会地位,贫儿在王宫里享尽荣华富贵,还当上了新国王,而真正的王子却在民间过着饥寒交迫四处流浪的生活。
故事想象丰富,情节曲折离奇,语言幽默风趣,散发着淡淡的忧伤时而又引得你大笑不已。结局是人人各归其位,一切都那么美好。故事人物个性鲜明,有残暴地治理国家却对自己的独生子宠爱有加宽容无比的老国王;有出生贫贱却心地善良努力追寻知识和美好的贫儿;有遭受种种不幸却能热心助人,行侠仗义的武士;有忠心耿耿为王室服务的伯爵,还有一位能体会民间疾苦,勇于革新的王子。他们像夜空里闪烁的星星,是那么的光彩夺目,那么另人难忘。
给我感动最多的人物是贫儿汤姆,他出生于伦敦的一个垃圾大院里,父亲是个酒鬼经常打骂他,周围是形形色色的小人物—小偷,乞丐甚至是逃犯。然而这些并没有让他沉沦自暴自弃,他想尽办法去追求知识与美好;听安德鲁神甫讲课;阅读图书;组织院子里的孩子玩王子游戏。他诚实善良,在被别人误以为王子时竭力表明自己的真实身份。他聪明能干,正确出色的审判,为蒙冤的人们洗脱罪名,声张正义。他举止优雅谈吐得体简直就是美好的化身,这一切使我特别喜欢他,不由地把他当做崇拜的偶像,学习模仿他。
看看自己吧,羞愧万分,生活在富强安宁的国度,在家,慈爱的父母无微不至的爱护;在校,亲爱的老师谆谆的教诲;还有一群天真可爱的小伙伴尽情地游戏。而我却不懂珍惜,偷懒贪玩,学习不用功,吃饭挑食,总有无尽的不满和气愤;为什么不给我多买些玩具,为什么要学这学那,为什么小朋友们总惹我生气和我抢玩具闹得不可开交。唉,我都不好意思说了。
王子与贫儿这本书深深感染教育了我,使我能感到自己是多么幸福,要懂得满足珍惜;让我懂得人即使在恶劣的环境里也不要绝望自弃,要勇敢坚强;要始终保持一颗善良乐观的心,不怕困难努力学习。书读完很久,汤姆依然如影随行,在我孤独时陪伴我,在我迷茫时给我以指引,在我忧伤时安慰激励我。
暑假刚开始,妈妈便给我买了许多课外书。其中,一本《王子与贫儿》吸引了我。我十分好奇,王子和贫儿能有什么故事呢?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小乞丐和王子的故事,巧的是他们俩人是同时降生的。王子叫爱德华,他的降生给整个国家带来了欢乐。而贫民窟中的一户人家,却没有因为又降生一个名叫汤姆·康蒂的孩子而开心,因为他们穷困潦倒,都是乞丐。小汤姆三岁时就已经上街乞讨了。一次,汤姆不知不觉走到了王宫,遇到了王子,还被王子带进了王宫。他们两人互换了衣服,发现两人虽不是一母所生却长得十分相似。这也导致他们阴差阳错地互换了身份。王子爱德华被当成乞丐赶出王宫,而汤姆被当成王子留在了王宫。
汤姆成为王子后,很不适应。他用膳时,直接用手抓着吃;他偷偷将胡桃装走;他把洗手水当开水喝……总之,闹出了很多笑话。后来,国王驾崩,汤姆又成了国王。在汉弗利——专门替王子挨打的鞭童的帮助下,他有了很大的进步。他行使国王的权利作出了英明的判决,释放被冤枉的死刑犯,还废除了残酷的刑罚。而真正的国王爱德华,穿着破烂不堪的衣服,像小乞丐一样在民间挨饿受冻,四处流浪,而且不管走到哪里都会受到人们的嘲讽和欺负。有一次还差点儿死在了一个疯老人的刀下,甚至被关进监狱遭受囚犯的生活。总之,他受尽了苦楚。幸好,一位忠实的武士麦尔斯·享顿一直保护着他。后来,在“国王”加冕典礼上两个人换回了身份。爱德华在经历过贫民的生活后,更加的亲民,成为一位仁慈的国王。汤姆被命为国王的助手,而享顿被封为伯爵。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我们要像汤姆和爱德华一样,以仁爱为本,多帮助他人,不能诬陷任何人;还要学习汤姆将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归还他人;还有不能像王宫的守卫员一样,瞧不起穷人。
读完这本书,再想想我们现在的生活,让我体会到了现在生活的美好,我要更加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
在你小的时候,脑海里有没有闪过想当王子或公主的念头?《王子与贫儿》中的汤姆就经常有这样的幻想。他出生在伦敦的贫民区,一家人生活十分贫苦。从小,汤姆对王子的生活就十分向往,他不仅白天和小伙伴玩扮王子的游戏,每天夜里还梦见自己成了王子,过上锦衣玉食的生活。
一天早上,汤姆回味着做王子的美梦,不知不觉走到了王宫前面。因为他贴近王宫花园偷看,被卫兵毒打了一番。这一情形被王子爱德华看见了,他责备了卫兵,并把汤姆带进了王宫。故事就由此发生了转折,因为汤姆和王子长得一模一样,他们换穿衣服后,谁也分辨不清他们是谁了。穿着乞丐衣服的王子看见汤姆身上的伤痕,怒气冲冲的跑去找卫兵算账,却被卫兵当做乞丐汤姆赶出了王宫。从此以后,贫儿汤姆与王子爱德华互换了身份,过上了对方的生活
王子从小在宫廷中娇生惯养一直高高在上,从不知民间疾苦。直到他在民间经历了一番,他才了解底层人民生活的艰难,最后成了一个受人尊敬、爱戴的好国王。这不正好印证了: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吗?而现实生活中的我们,是不是也应该向王子学习,多去了解自己生活以外的一些东西,去体验不同的生活感受,去懂得人间的冷暖,让这些经历成为你生命中一笔巨大的财富,从而让自己变得更加成熟,更加强大。
推上宝座的贫儿汤姆深知民间疾苦,他借国王的权利修改和废除了一些残酷的法律条文,赦免和解救了一些犯了一点小错或根本无错的犯人。他在财富面前能坚持真理,最后主动把王位还给了爱德华。从贫儿汤姆的身上,我看到了宽容、诚实、友善、守信、不贪图享乐是一个人最基本的品质,我们在任何环境下都要坚守这些底线。
生活中,我们也要坚守这些底线。 老师经常提醒我们在公众场合必须约束自己的行为习惯,比如在电影院里,影片还没有最终结束,可影院里的椅子已经噼噼啪啪作响,曲未终人却散了,丝毫不考虑别人的感受如何是不对的;在公共汽车里,熟人相见,唠唠嗑很正常,但是,说话的声音却高出了八度,唾沫星儿四溅,唠得津津有味,却根本不考虑周围人的情绪也是不对的。其实尊重和尊严是一个双胞胎,要知道在尊重别人的同时,就是尊重自己,你不尊重他人,在他人心中你也是没有尊严的。有时候,你只要放下尊严才能获得尊重。就像那位外籍教师一样,表面上他是失去了尊严,而实际上,他在众人心中的地位,在不知不觉中变得高大了起来。
老师常说 开卷有益,说的就是这样的书吧,它能令我在享受优美语句的熏陶的同时还明白许多深刻的道理,这本书,太好了!
陈寿曾说过:“一日无书,百事荒废。”我最近就在读一本书,叫做《王子与贫儿》。
这是一本类似《变形记》的书:从前有一位王子和一个贫儿,他们同一天出生,而且长相极为相似。一个偶然的机会让他们相遇,还互相换了衣服。因为长相原因,人们没有注意,就这样,王子成了贫儿,贫儿成了王子,人们尊重贫儿,歧视王子。他们各自开始了自己的故事。过了很长时间后,两人再次相遇,并换回自己原来的身份。
这个故事充分反映了人们的势利眼,以地位取人,文中的王子被当成叫花子后,被人打被人骂,吃不饱穿不暖,而贫儿却吃香的喝辣的,我认为这实在是太不公平了!就因为地位不同,而采用不同的对待方式,但人们为什么会这样做呢?我的想法是,首先,人们会因为地位不同而第一反应不同,比如领导,人们会尊敬他,领导可不是一般人能当的,这个人一定非比他人,不然怎么当上领导的呢?所以,人们会觉得这个人值得尊敬,虽然没有依据。相反,人们会认为那些地位低贱的人没什么修养,没什么文化,因此会歧视他们。人们不管品格,以为地位代表一切。我给大家举个例子吧,班上有一次上交作业,我们班一个差生和一个好学生的作业都没带,老师吵了差生一顿,而对好学生只是提醒,这就是个很好的例子。
生活中这样的现象很多,比如有些人歧视农民工,认为农民工会偷东西,贪官们通常对上级笑脸相迎,对下级极尽嘲讽……人们不该看地位,也要看品格才对。
可是为何一想到写作品读后感就感到头疼呢?在阅读了作者写的作品后,让人读了以后让人眼前一亮。读后感不可偏离文章主旨,要充分理解文章要义。在此,你不妨阅读一下最新《三毛流浪记》读后感,为方便后续阅读,请你收藏本文。
暑假里我看了不少课外书,其中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张乐平爷爷的《三毛流浪记》了。
《三毛流浪记》讲述的是孤儿三毛令人心酸的经历。三毛是生活在旧上海的一名流浪儿童,他没有家,没有亲人,吃贴广告用的浆糊,睡在垃圾车里。他做过各种各样的事情,卖报、捡垃圾,帮别人推三轮车,更惨的是他还常常受到别人的欺负和嘲笑,尽管这样,他还是能勇敢、坚强地生活着,不断地克服着一个又一个的困难。
书里的很多片段都让我记忆犹新。印象最深的是有一次三毛看见一位老人摔了一跤,连忙上前搀起老人。他还把身上仅有的一块烧饼全给了老爷爷,自己却饿着肚子。这可见三毛多么善良,多么可爱啊。
与生活在旧社会的三毛相比,我们现在的生活太幸福了。就拿我来说吧,我的生活从小到大都是无忧无虑的,每天都享受着家人无微不至的关爱。假期里我跟着爸爸妈妈去旅游,生病了全家人出动带着我上医院,我想要什么爸爸妈妈都会尽力满足我。新学期又要开学了,我可以背着书包开开心心地去学校学知识,可以和老师、同学们一起高高兴兴地参加各种活动。可以这么说,我们的生活里没有痛苦,只有快乐和希望。
我想,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下,我们应该学会珍惜,好好学习,发愤图强,将来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今天我读了《三毛流浪记》这本书,让我发出很多的感叹。
《三毛流浪记》这本书让我感到三毛很可怜,三毛在旧社会四处流浪,他把垃圾桶当成床,把报子当成被子,把温暖的太阳当成爸爸,把纯洁的月亮当成妈妈。三毛来到烤鸭店,没有钱只能看不能吃,饿了就把腰带系紧,有时三毛还被富人家的孩子欺负,他们在三毛跟前吃烤鸭,让三毛直流口水。三毛没有钱买果汁,就把橘子泡在水里喝。三毛尝尽了我们无法想像的苦,如果我过他那样的生活,我一天也活不下去了,我真佩服三毛的坚强。
这使我想起我们现在有吃有穿,丰衣足食,记得小时候有一天我想穿那件昨天刚买的新衣服,妈妈说:“还是穿别的吧!”我不听,硬要穿那件衣服去上幼儿园。中午放学,我想去外面的一家饭馆吃饭,妈妈说:“家里有饭,不出去吃了”。我不听,非要出去吃,还怪妈妈对我不好。妈妈没有办法,只能带我出去,我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和三毛比一比,我真是害羞啊。
如果回到三毛的年代,我一定要帮助三毛,让他过上幸福的生活。现在我要向三毛学习,做一个又聪明、又善良、又坚强的人。
在解放前的上海,三毛是旧上海的一名流浪儿童,他没有家,没有亲人,无家可归,衣食无着。吃贴广告用的浆糊,睡在垃圾车里,冬天就以破麻袋披在身上御寒。为了生存,他卖过报,拾过烟头,帮别人推黄包车,但总是受人欺侮,但他挣到的钱连吃顿饱饭都不够。只有与他命运相同的流浪儿关心他,给他温暖。
一天,他在路旁拾到一个钱夹,好心的三毛把它交还了失主,而失主反诬他是扒手,打了他一顿。流氓爷叔见三毛年少不懂事,便利用他做坏事。等三毛明白自己受了爷叔利用时,宁可饿肚子,也不再乾爷叔教他的坏事。
一个有钱的贵妇人收养了三毛,给他穿上皮鞋,对他进行管束,天性散漫的三毛不愿在富人家过寄生虫般的生活,在一次为他举行酒会的时候,他捣乱酒会,脱下华丽的衣服,披上麻袋片,又回到流浪儿队伍中来。和往日一起讨饭的小伴一起,走向属于他们的流浪生活。
解放后,他结束了流浪,过上了正常的生活。
我们现在的国家繁荣昌盛,家庭非常的富裕,可是我们这些孩子还在不断地攀比、不断向家长要这要那,但是读了《三毛流浪记》后……
书中写的主人公是一个叫三毛的流浪儿,警察见了他驱赶,小姐见了他跑开,三毛很是伤心。一天,他听说有一个大都市叫上海,便想走到上海,结束他的流浪生涯。一路上,他喝雨水,吃野菜来充饥。一个老渔夫好心将他收留,却被大兵打死了……
三毛终于到了上海,可上海却没有他想象得那么好。曾有两家人好心收留他,但都因故未能继续收留他。他只好靠卖艺为生,晚上只能睡在冰冷的地上。他曾受到坑蒙拐骗,口袋里一无所有,他曾遭到别人一顿打,可他这能忍气吞声……
三毛的故事体现了作者憎恨哪些“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富人,并且希望我们能爱护这些穷人,真正做到“人人平等”。
让我们行动起来吧。
读《三毛流浪记》有感五莲县实验小学20xx级2班曲涵寒假里,我和妈妈一起读了《三毛流浪记》这本书。看完《三毛流浪记》以后我觉得小时候的三毛好可怜,他没有家,没有亲人,吃贴广告用的浆糊,睡在垃圾车里,为了生存,他卖过报纸,拾过烟头,帮别人做苦力受尽了折磨。
三毛尝尽了我们无法想象的苦,他有时候帮助别人却得不到别人的感谢,甚至还误会他,在那个黑暗的世界里,没有人理解三毛,没有人爱三毛,他只能过着孤单悲惨的生活……。尽管如此,三毛还是勇敢地与困难作斗争,积极乐观的生活。想想三毛,看看自己。昨天,妈妈上班回来,衣服顾不得换,就马上进入厨房,用最快的速度做了大白菜炒肉。坐在饭桌边,我却渴望妈妈昨天买的鸡翅,看看我不情愿的样子,妈妈“二进厨房”,不一会儿“可乐鸡翅”就来到了饭桌上。吃着香辣可口的鸡翅,我高兴地笑了。与三毛相比,我真是太幸福了,然而有时候我却太任性,真是太不应该。日常生活中,我跟小朋友一起在美丽的校园里学习,受到老师的教育,得到小伙伴的关心和帮助。爸爸妈妈特别爱我,想要什么就有什么。和生活在旧社会的三毛比,我们现在的生活是多么美好!所以我要更加珍惜现在的生活,做个懂事爱学习的好孩子。
暑假里,我看了《三毛流浪记》。这本书是张乐平爷爷写的。他笔下的三毛是一个孤儿,无爹无娘,可怜得无法形容。小小年纪的他做过很多事情,如:拉车、擦皮鞋......但好景都不长,而这些赚来的钱连吃饭都不够。这还不够,有几次,三毛明明做了好事,但还是被人冤枉成坏事。
一天,三毛在马路旁捡到一个钱包,善良的三毛立刻还给了失主。可爷叔以为三毛偷了自己的钱包,给了三毛一个耳光,还利用三毛做坏事。三毛一听,脱下大衣往爷叔一扔,说:“我宁可饿肚子也不愿意干坏事,你就跟你的狐朋狗友在一起吧!”说完,三毛光着身子气愤地走了。
想想我们现在的生活,跟三毛比起来,简直是天壤之别。我们拥有幸福、温暖的家,拥有爱我们的爸爸、妈妈、老师、同学,还有整洁的教室。这样丰衣足食的生活,我们还那么挑剔。如果三毛看见了,一定羡慕死了。但我佩服三毛,他虽没有一个幸福、温暖的家,但三毛身上这种具有爱心,乐观的精神是我们该学习的。我们一定要继承优秀的品质,珍惜现在的生活。
光溜溜的脑门,上面长了三根头发,骨瘦如柴的身体,只穿着一件破烂不堪的薄衬衫,一对光光的脚丫,连一双鞋也没有,常常食不裹腹,自小就流浪街头。这就是《三毛流浪记》里的主人公――“三毛”。
书中的三毛是个没有母亲疼爱、关照的孩子,他流浪在街头时,一些人常常要无缘无故地打他几下,还嫌他很臭很脏,拿拐杖来驱赶他。但三毛有时也会被一些善良的人收养,可每次都好景不长,过不了多久就又会流浪街头。三毛还经常吃不饱、穿不暖,只能吃别人的剩菜剩饭,穿别人的破衣服。
你们看,这书中的三毛是多么可怜的呀!可想想我们现在,经常把吃了不到一半的食物倒掉、扔掉;家里面,零食大批大批地买回来,不好吃的还随手一扔,不吃了。我们现在穿的也很好,什么毛衣、外套、棉衣裤等等,都是穿得很暖和、舒服的,可我们的爸爸妈妈看这些衣服都穿不下了,就扔掉了。我们的鞋子也有许多都是名牌的,要几百多,但稍微旧了些就扔了,一点也不珍惜。现在,就连我们上下学也都是专车接送。跟三毛相比,我们是多么幸福呀!
想想我自己吃饭时常常挑三拣四,专吃大鱼大肉,不吃蔬菜粗粮。读了《三毛流浪记》这本书后,我觉得,我们不该这样身在福中不知福,要珍惜眼前所有的事物,不能浪费。
我是怀着悲伤而同情的心情读完《三毛流浪记》的。
它主要讲述了解放前在上海发生的事。孤苦伶仃的三毛流浪到了上海。他没有家,没有亲人,骨瘦如柴,衣不蔽体,吃不饱,穿不暖,吃贴广告用的糨糊,睡在垃圾车里,冬天就以破麻袋来御寒。为了养活自己,三毛卖过报,拾过烟头,干过印刷工,擦过皮鞋,耍过杂技,帮别人推过黄包车……但他总是受人欺侮,时时遭受富人和警察的打骂。三毛拼命去推车想要挣几个钱,结果自己头上撞出个大包,只得到连半根油条都买不到的一点钱;去打工却因为帮助其他的童工伙伴而被老板开除;“六一”儿童节时,因为没有像样的衣服,连参加六一游园会也被拒之门外;寒冬腊月,富人在屋里守着暖烘烘的炉子,流着汗吃着冰糕,三毛却在屋外穿着单衣冻得瑟瑟发抖。
三毛的生活真是太悲惨了!可是为什么没有一个人去关心、帮助他呢?就连警察也去抢三毛的钱,还没收了他唯一的挣钱工具——擦鞋的用具。我想不明白,去问爸爸。爸爸告诉我:“旧社会的上海是富人的天堂,穷人的地狱,警察不像现在的警察是为普通百姓服务的,他们只为富人服务,只听富人的话。其实三毛只是那时候千千万万个流浪孩子的缩影,如果不是在新中国,说不定你也跟三毛一样,正在到处流浪呢。”是呀,我们现在的生活、学习条件比起三毛不知道好了多少倍,可是我们身边总是有人不懂得珍惜,天天想着吃好的、穿好的,却不去努力学习,一心想着玩。他们真应该好好读一读三毛的故事。想想三毛,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珍惜现在的生活呢?
三毛所生活的那个时代,已经成为了过去。但是就像爸爸说的一样:“了解过去,了解历史,可以让我们成长的脚步更沉着,更坚实。”虽然我不太理解爸爸的话,但我觉得我们每一个人都不应该忘记三毛的苦难经历,三毛是我们不能忘却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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