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同的时候,我们的心境也不一样,为了更好的分享心得,就需要写篇心得体会。写心得体会可以提升我们的写作水平。怎么样才能写出一篇好的心得体会?我们经过整理,为你编辑了我有友情要出租心得,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自从猩猩的第一个朋友——咪咪走了之后,大猩猩又开始寻找朋友了。但始终没有人来和它交朋友。时间就这样一天天过去了。
一天,一只新搬来的猩猩看见它,便走上前去和那只猩猩打招呼:“你好,我是新搬来的猩猩,我叫欢欢,我对这里还不熟悉,以后还请多多指教。”这只猩猩还说了一句:“可以和你交个朋友吗?”听了这话,那只孤独的猩猩猛地一掉头,欣喜若狂地对它说好:“好啊!好啊!”它在心里想:“太好了,我终于要有第二个朋友了!”
就这样,那只名叫欢欢的猩猩,便和这只失去了咪咪友情的孤独猩猩住在了一起。它们一起吃早饭,一起玩游戏,一起睡觉,生活过得衣食无忧、自由自在。那只孤独的猩猩还和欢欢讲到怎样交到第一个朋友,也就是咪咪的故事,讲起它们怎样玩踩脚游戏,怎样读故事……
一天又一天过去了,孤独的猩猩不再伤心了,它终于又有了新的生活。可是好景不长,欢欢对另一只猩猩说:“我要去其它的地方住上几个星期,明天就得走。”
听了这话,另一只猩猩又开始伤心起来,整天都闷闷不乐的,因为它知道,自己又要孤单了。第二天,欢欢走了,那只猩猩更加难受落寞了。几天过去了,欢欢仍然没有回来。
大猩猩正孤单时,一辆车开了过来,车上下来的竟是咪咪,它大喊道:“咪咪回来了,太好了!”就这样,他们又玩起来“剪刀、石头、布”,并且永不分离因,为咪咪对它说:“我永远也不走了”。
欢欢也回来了,那只猩猩把咪咪介绍给了欢欢,令他最高兴的是,咪咪也给他起个名字,叫乐乐,象征着它们永远都快快乐乐、不再孤独。
从这以后,他们三个好朋友再也没有分开过,并且他们还编了一首《友谊歌》,时不时会合唱起来:“朋友一生一世不回头,那些日子不再有……”
自从小女孩咪咪走后,大猩猩整天坐在石头上发呆,一幅若有所失的样子。他总是会想起那段和咪咪在一起的美好时光。
一天,他又在树上贴了一片树叶:我有友情要免费出租。就这样,大猩猩等待着下一个朋友的到来……
终于有一天,一头大象走了过来。大象觉得大猩猩很孤独,就给了他一点食物,并对他说,从这儿往南走,有一片桃园,桃园里的一棵树上系着一根红色长绳,树下坐着你的伙伴。
大猩猩听后,一双黯然失色的眼睛变得熠熠发光。他回到洞穴里,带上自己的蓝格子小包,里面有他所有的金钱和食物,踏上了寻找朋友的道路。
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一路上竟有许多像他这样渴望着交朋友的伙伴,他们也在到处找朋友。于是,大猩猩和他们成为了伙伴。他和一只狐狸玩石头剪刀布,他和一头牛玩警察与小偷,他和一只绵羊一同跑步……
大猩猩高兴得很,他有了这么多朋友,和他一起踏上去往桃园的路。终于,几个小伙伴在登上一个山坡时,看见了一大片桃园。真的,这片桃园很大很大,桃树很多很多,桃花很美很美。远远望去,好似一片绚丽的朝霞。当然,还有一条在风中舞动的红绳格外醒目。
大猩猩清晰地看到了上面的字:回来吧,我的大猩猩。树下的人正是咪咪!大猩猩欣喜若狂地抱住了咪咪。其他小伙伴也和咪咪成了好朋友,大伙儿快乐地生活在了一起。
生活就像一片天地,友情就是花花草草,生活因友情变得更精彩!
下课了,我叫一个同学在草地上玩,乐得不行。
我一站起来摸摸口袋,完了!我的钥匙不见了,我赶紧找起来。那可是要开门的,每天下午父母都不在家,都要我自己回家。
同学问:你在找什么?钥匙。我有些生气地说道。你先冷静下来,想一想。不行!又不是你丢了!你肯定不急!我对他吼道。
冷静!他在我旁边叫道。同学他想了想说:应该会在草地那边吧!说完之后,他便去草地那边找了。我抬头看着他去找。不久之后,他便起来用手擦一下汗,可还是满头大汗。
找到了!同学把钥匙递给我,我说。谢谢,之之前是我错了,对对不起我有点语无伦次。没关系的,同学说道。
友情能使人快乐,生活因友情而精彩。
暑假里,我买了一本《我有友情要出租》的书,这本书配有很多的图画。虽然文字不多,但只要你多读几次,就会感受到书中蕴藏着千言万语,饱含着友情的珍贵,读起来很形象、很生动。
这本书讲的是一只大猩猩的故事:从前,有一只大猩猩因为没有朋友,它常常感到自己很寂寞、很孤单,为了能找一个伙伴陪着一起玩耍,有一天,它在大树上贴了一片叶子,上面写着“我有友情要出租,一小时五块钱。”然后坐在树下等呀等,刚巧遇上了小女孩咪咪,后来咪咪就用一块钱租了大猩猩一个小时的时间玩游戏,他们玩得很痛快。就这样,一天、二天、三天……咪咪每天都来租友情,他们越玩越开心。有一天,大猩猩特地没带收钱的包和计时的沙漏,反而准备了好吃的饼干,要和咪咪一起分享,可是咪咪已经搬家了,留给大猩猩的只能是难忘的想念。后来,大猩猩又要出租友情了,不过这次他特意写着“免费”出租,他又在等待着下一个朋友的出现。
其实大猩猩的身边并不缺乏朋友,在他生活的大森林里,在他的周围就有狮子、斑马、长颈鹿、鸵鸟等,他们也渴望交朋友,只是他们都没有主动去找别人打招呼、交朋友,却一个个羞怯地躲在一旁,所以让大猩猩感到孤单。这个故事还告诉我们:友情是要靠自己主动去寻找、去发现并付出真情才能获得,而不是凭金钱就能买得到的。
幼儿教师教育网主题栏目精选:“獾的礼物读书心得”,敬请访问。
《獾的礼物》是英国作家苏珊华莱的作品,它被誉为生命教育最好的读本。原因就在于作者不仅用委婉柔美的方式来揭示死亡的话题,还让人们在阅读中了解到如何应对死亡带来的心理情绪。从而对生命的意义产生思考。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年迈的獾,他总是乐于帮助大家。可是他太老了,老到无所不知,老到知道自己快要死了。獾并不怕死,可是他害怕自己死后,朋友们会伤心难过。于是,他告诉朋友们,他不久后会去一条隧道,希望他的离开不会让大家太悲伤。然后有一天晚上,他吃过晚饭后开始给朋友们写信,可是当他像往常一样躺在火炉旁的摇椅上时,他做了一个奇怪的梦:他梦见自己在向着一条很长的隧道奔跑,越跑越快,最后脚离开地面,慢慢的他感觉到自己离开了他的身体。第二天,朋友们都没有等到獾出来和他们说早安,狐狸把獾的信读给大家听,动物们都很悲伤。整个冬天,大家都沉浸在獾离开的悲伤中,他们时常在一起回忆獾还活着的日子。鼹鼠告诉大家獾是怎样教他剪纸的;青蛙告诉大家他是怎样跟换学溜冰的;狐狸给大家讲獾教他系领带后来,积雪融化了,春天来了,动物们也不再那么悲伤,他们都记住了獾教给他们的技艺,这是獾留给他们最好的礼物。
我的奶奶就像书中的獾一样,是一个了不起的老人,她睿智、仁慈、善良、富有同情心她配的上人世间一切美好的词汇。可就是这样一个我深爱的老太太,在一天晚上睡着后,就再也没有醒来。在她这里,死亡是安详、温暖、平静的,犹如做了一场梦。她没有给家人添麻烦,甚至说连一封信,一句话的麻烦都没有留下。她以这样的方式来诠释死亡,抚慰亲人的心灵,让他们免于面对亲人的离世前的悲痛。可是,在她离去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还是会经不住想起她在世时的点滴,还是会忍不住流泪。直到有一天晚上我在梦中见到她冲我微笑,我知道自己终于已经能够接受她的离开。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也开始面临身边亲人的离世,我们也要经历悲伤,会因亲人的离世而感到错愕和惊慌;也会回忆过去,想念和他在一起的时光;也要学着慢慢接受分离,学会自己抚平伤痛。就像书中的小动物们一样,当悲伤慢慢变淡,留在心底最深处的是那个人在我们成长过程中教给我们的技能,那是他就给我们的礼物!
读这样一本书,会令人感到温暖,因为我们会在故事中一次又一次回忆现实生活中离我们远去的亲人,他们终会在时间的流逝中变成我们记忆的一部分,一直存在于我们的心中。
版权作品,未经《星火作文》书面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始终,我都不明白,既然来了,为什么有一天又要离去?既然知道有一天会离去,为什么还要活的那么努力?好像这一切都是有所安排的,真的,我真的不明白。
可是今天,当我读了《獾的礼物》后,原先这个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似乎明白了一些。老得走不动的獾安详地逝去了,留给他的朋友们的,是无尽的悲伤。时间会冲淡一切,这悲伤渐渐远去,但獾为他的朋友们留下来的“礼物”却像是矿藏一样,永远都在帮助有需要的人……
轻轻合上书卷,泪眼模糊的我,想到了我的爷爷——他逝世的时候是90岁。也许,对于我们来说,他已经活得很长了,但是我想说,爷爷这一生,活得太不容易了。
爷爷膝下有8个子女,爸爸10多岁的时候,奶奶就去世了,爷爷就一个人扛起了这个大家庭,当时的生活真的很艰苦。爸爸对我说,爷爷是靠自己,让8个孩子多多少少都接受了教育,而且这些孩子都很争气,长大之后都有了一番作为。
妈妈经常对我说:“硕冰,你一定要孝顺爷爷啊,他真的十分疼爱你。你小时候,爸爸才刚刚出去闯荡,还没有像现在这样事业有成。家里生活条件不好,可爷爷总是背地里偷偷塞给我一些钱,要知道,爷爷也不宽裕,可他却让我千万别苦着你,要给你买最好的奶粉……”每当听到这里,我就有一种想哭的感觉,鼻子酸酸的。
我4岁的时候,跟父母离开了老家福建,来到青岛。只有过年或放暑假的时候,才能回去看看爷爷。每回去一次,都觉得爷爷一年比一年老了。前几年回去的时候,爷爷都是卧病在床,真叫人心酸。
20xx年的冬天,爷爷也去世了,去找我一面也没有见过的奶奶了。记得刚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在姥姥家,当场一下子就哭了出来。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只是心里好害怕,为什么害怕,怕什么,连我自己都不知道。那晚,我只记得我们坐车去了乡下爷爷家,只记得我看到的是那满屋子不说话的人,昏暗的灯光,还有满天的繁星,好亮好亮……
爷爷永远地闭上了眼睛,爷爷老了,该走了……
在以后的几天里,大家为爷爷举行了隆重的葬礼。当我对着爷爷的遗体鞠躬的时候,看见爷爷静静地躺在那儿,好像睡着了一样。我轻轻地鞠了一个深深地躬,也不知道爷爷看到了吗?
人的一生中能有几个春天?
当一个生命真正走到尽头,看不到下一个春天的时候,就让另一个生命替你到达吧!
獾的礼物?你会想是什么礼物?往往小孩会想是高级玩具吧!但不是,这个礼物是无形的,你会问无形的怎么能叫礼物?是獾留给了动物们的礼物——美好的印象。
这本书是一本充满着爱的书,一只獾爷爷已经很老了,但是对动物们都很友好,帮助它们。但是就在一天,它死了,动物们个个都伤心透顶,大家都在回忆着以前跟獾爷爷的美好时光。像狐狸回忆:我以前不会打领结,自从獾爷爷教我以后,我就成了打领结之王。猫回忆:我以前做菜做得挺好,自从獾爷爷教我了独家秘方,我就成了烹饪大王了……
獾爷爷非常的有爱心,它虽然老了,但是它总是在动物遇到困难时出现,而且会耐心的去帮助。而不像我们世界上的某些人,看到别人有不会、困难的地方,总是去小看人家,不伸出援助之手。狐狸它不会打领结,如果换成人的话,别人看了就会说:“哎!这个都不会!”但是獾爷爷它有这样小看狐狸吗?而是一点一点的教,没搞对,再来!就这样一点点的鼓励,使狐狸技术一下下的掌握,最后熟能生巧,怎样的花式都会做了,对吗?世界上有很多都人知道,我们的世界需要爱,需要温暖,獾就给我们了一个目标——要做一个乐于助人的人。
这本书的作者写得很好,这本书其实内容短短的,三分钟就可以看完,但是就这一本小小的书,就衬托出了一种浓浓的爱,就是这个爱字,告诉我们了要为人们付出爱,要给人温暖给人爱。
我也曾帮助别人,也被人给予过温暖,我曾经帮助过杜实,杜实也在课堂上提过我,我当时是很开心的,其实你要让人家跟你玩,喜欢你,你不用花钱买大量玩具,你只用在别人需要帮助时,伸出你的援助之手,只用给别人一点点的帮助就能给人家留下深刻的印象,我也是被罗力文给予过温暖的,他已经几次帮助过我,我头晕时,他帮助我去叫我妈妈过来接我,我摔到了,他扶我起来,如果严重,就带我去看医生,其实你只要给予了人家,人家也会回报你,就像“赠人玫瑰,手有余香。”
獾似乎没有留下什么看得见的礼物,可是他却把礼物深深的留在了动物们的心中。獾也是我们做人的老师。让世界都充满着爱,让我们做个爱的领头者吧!
故事里的獾是一只乐于助人的獾,他总是在别人需要帮助的时候出现。我们的人生就像一个隧道,走到隧道的终点,人就死了,獾也不例外,虽然他死了但他的礼物——爱留了下来。爱,是什么?爱是獾耐心的教兔太太做煎饼,是獾教土拨鼠能用一小张纸剪出的那些手连着手的土拨鼠图案,是獾教小狐狸打的领结,是獾教小兔子溜冰的技术?……也许,对于森林里的小动物们来说,他们最难忘的礼物就是獾送给他们的关怀和爱心。书中的獾说过,死只是灵魂离开身体,如果灵魂消失了,才是真正的死了。也许,獾说的是对的,我好希望獾能够还活着,虽然这是不可能的。如果獾真的还活着,我会对他说:“谢谢你!谢谢你送给动物们的礼物。因为,你让我们懂得了一个道理:如果助人为乐,当灵魂离开身体时我们并没有死,我们的灵魂只是到别的心里面去了。”我真希望獾在天上的灵魂能听到我对她说的话啊!
这里我想对大家说一句话:《獾的礼物》也许是编造的,但是,作者希望通过《獾的礼物》告诉我们:动物都会助人为乐,而有些人类却不会助人为乐。《獾的礼物》其实也送了我们一些礼物,他让我们懂得爱,懂得助人为乐。我希望大家大声的对獾说:“谢谢你!谢谢你送给我们的礼物。”这就是我读了《獾的礼物》的读后感,同时我也希望大家爱护小动物。
今天我又和妈妈一起读新书了,我们选择的是绘本《獾的礼物》。
这本书讲的是一只獾很老了,老到知道自己快要死了。我看到他独自坐在树桩上,很凄凉。他想和鼹鼠、青蛙一起跑,可是他跑不动了。他晚上回到家,梦到自己跑到一条好长好长的隧道里。看到这里,我知道獾死了,因为他知道自己快要死了,就告诉朋友,将来有一天,他会到下面的长隧道的。
朋友们都很爱獾,都很怀念他。鼹鼠想起獾教会他剪一长串手拉手的鼹鼠。青蛙想起獾教会他滑冰。狐狸想起獾教会他系领带。兔子太太想起獾教会她烤姜饼。每个朋友都对獾思念,都得到过獾的帮助。
獾虽然死了,但他给每个朋友都留下一份很好的礼物。有了这些礼物,朋友们会互相帮助,也会常常想起獾,就像他并没有死。
我感觉到獾还送给朋友一样礼物,安慰死亡的安慰。他让朋友明白生老病死是自然规律。他也让朋友们知道死亡不可怕,就是到地下的长隧道去了。就像他给大家留的信一样,我去下面的长隧道了,再见。獾就好像说大家还会再见面的。
这些都是獾留给大家的礼物,也是獾的离别礼物。
坚持阅读从绘本开始,我这样一个大人也爱上了读绘本。今天和孩子共读了读书角里《獾的礼物》这本书。獾是个让人依靠和信赖的朋友,他总是乐于帮助大家,他知道自己快要死了,给朋友们留了一封信,进入了“梦乡”。
冬去春来,小伙伴们聚在一起回忆獾对大家的付出:他教鼹鼠学会了剪纸;他带着青蛙学会了滑冰;狐狸和他学会了系领带;厨艺出色的兔子说是獾给她上的第一堂烹饪课……
獾给每个朋友都留下了离别礼物,他的付出是我们缺乏的品质,现在班级里独生子女比较多,面对别人困难时表现的很冷漠,不愿意出手相助,孩子们听了这个故事,七嘴八舌地说着自己的想法,他们都喜欢獾,都愿意做像獾一样的人。其实孩子们的内心都是纯洁的,关键是看我们怎么引导,这也许就是故事的魅力吧!
我感觉到獾还送给朋友一样礼物,——接受死亡。他让朋友明白生老病死是自然规律。他也让朋友们知道死亡不可怕,就是到地下的长隧道去了。那是奇妙的感觉,重新回到了年轻的时候,飞去了自由的地方。
生活中的种种的话题,总能透过绘本这种方式,向孩子去传达、去诠释,不仅让孩子感悟,也让我们成人受到感悟,让我们的心灵得到震撼,得到净化!读绘本的感觉,真好!
今年寒假,我读了一本叫《獾的礼物》的书,它讲的是:獾老爹已经很老了,他已经快要死了,可是他不怕死,因为他认为,死,只是丢掉自己的身体。有一天,他看到鼹鼠和青蛙一起在赛跑。他多么想和他们一起跑,可是他做不到,所以他在旁边看着。他认为,这是他最大的乐趣了。那一天,他很晚才回家。他写了一封信,告诉他的朋友们他到了一个隧道,让他们不要难过。第二天早上,动物们都围在獾老爹屋边,狐狸宣读了獾老爹的信。动物们难过极了:青蛙是滑雪高手,是獾教他的;兔子太太的手艺远近闻名,是獾告诉她自家的祖传秘方;狐狸打领带,也是獾教他的。
其实,我挺佩服獾老爹的,他不怕死,而我不同,我发个烧,就害怕死。同时,獾助人为乐,送给朋友们很多礼物,在他死之后大家都还会思念他。獾的热情、洒脱都是我应该学习的。
生活是残酷又温情的,我们的感受也会随之千变万化,我们需要将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日常工作压力如此之大,我们普通人可以选择以书写心得体会这种文字记录的方式宣泄内心的压力。你之前学过如何撰写心得体会吗?编辑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父亲的病读书心得》,供有需要的朋友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父亲的病》回忆儿时为父亲延医治病的情景,描述了几位“名医”的行医态度、作风、开方等种种表现。揭示了这些人巫医不分、故弄玄虚、勒索钱财、草菅人命的实质。
故事发生在鲁迅年轻时的绍兴城,鲁迅的父亲患水肿,长年无法康复,请了两位诊金高昂的人称“神医”的来看。开了不少方、用了不少奇特的药,如:一对的蚂蚱、经霜3年的甘蔗等。却无一见效,最终父亲还是死了。而听说那神医还天天坐着轿子,生活好得很。
这篇文章十分生动地体现了当时就社会庸医的无能,他们明明知道病已经没法治了还故意蒙骗,骗取他人金钱。看似开的是神丹妙药,其实就是故弄玄虚,使用障眼法,对病是没有一点疗效,搞得家人东奔西,满怀希望却有毫无作用。 给人看病都只为的是那些身外之物——金钱。
那时的社会就像鲁迅的父亲一样病重了。鲁迅似乎就是在呐喊着,对当时封建、腐败的社会的批判。
对于当前社会上坑蒙拐骗的游医,我们要与他们斗争到底。辨明是非,广泛宣传、共同促进精神文明的时代进步。
故事发生在鲁迅年轻时的绍兴城,鲁迅的父亲患水肿,长年无法康复,请了两位诊金高昂的人称的“神医”来看,开了不少方、用了不少奇特的药,却无一见效,最终父亲还是死了,而听说那神医还天天坐着骄子阔气着呢、生活好得很、还康健,听了如何不叫人生气。
这篇文章十分生动地体现了当时旧社会庸医的无能,他们明明知道病已经没法治了还故意蒙骗,看似开的是神丹妙药,其实就是故弄玄虚,使用障眼法,对病是没有一点疗效,搞得家人东奔西走到头来还是白忙活一场,并且对治病只是忙于应付而草草了事,给人看病都只为的是那些身外之物——金钱。
“名医”居然对临之将死的人说“不要紧的”果不其然治死了人,却仍然提笔写下百元的药方为死人服下。荒唐!从这篇文章——根据看得懂的文章分析,鲁迅前辈通过大量的讽刺而让人们认识自己的错误,鲁迅先生是为了民族的崛起而批判,全是出于公心。我只能深深地在他身后的风尘里鞠躬了。“
接下来,就是“名医”用大量杂乱的药治了父亲两年,没有医好,就介绍别人来医治。“名医”的形象如雕刻般越刻越深,为了保全名声不顾病人的死活。唉,我只能叹气。
看看他们用的药:河边的芦根、经霜三年的甘蔗、原配的一对蟋蟀、旧鼓皮制成的败鼓皮丸。看到这里,我已经快说不出话了,也只能向老牛喘月一样扑哧扑哧地大口地喘气。
对于社会上游荡、坑蒙拐骗、我们要与他们斗争到底!并从小懂得追求真理、学会揭穿丑恶事物的本质、辨明是非,并呼吁大家、广泛宣传、共同促进精神文明的时代进步!
对于他的文学功底,不是我最钦佩的;而他那大无畏的精神和满怀为国的火红的心,是令我崇敬的。鲁迅前辈也是人,然而他不甘做一个平常的人,他不愿在沉默中死去,而愿意在沉默中爆发。他像一道雷鸣闪电,炸醒了沉睡的人们,震惊了后人的我们。
今日偶读鲁迅先生的散文《父亲的病》。虽然先生写的是上世纪二十年代,但对于现代来说还是有相同之处的。
文章记述了先生年轻时父亲患水肿,长期无法康复。给父亲看病的两位“神医”开了不少药方,用了不少奇特的药,最终还是没有治好。
文章十分生动地体现了旧社会庸医的无能。明明知道病已经没法医治,还故意蒙骗,故弄玄虚,看是开的神丹妙药,对病没一点疗效,搞得家人白忙一场,对病人忙于应付,草草了之,给人看病只为了金钱。
现代社会中,这种现象不也是客观存在吗?报纸上、电线杆上到处医疗广告。有很多根本就没有行医资格,经常发生医死人的事。这说明了什么?这就是一个字——钱。为了钱,可以不顾他人你生命;为了钱,什么都不管了。我感到先生的文章对于今日还是有很多现实意义的。
《父亲的病》回忆儿时为父亲延医治病的情景,描述了几位名医的行医态度、作风、开方等种种表现,揭示了这些人巫医不分、故弄玄虚、勒索钱财、草菅人命的实质。记述鲁迅儿童时期在故乡的生活片段,展现了当时的人情世态和社会风貌,是了解少年鲁迅的可贵篇章。
在《朝花夕拾》里读到了青年的鲁迅有份深藏不露的志气。《父亲的病》里写到,在父亲因庸医愚昧而去世后,为避开那无聊的流言,也为了母亲,鲁迅毅然到陌生的他乡求学。在日本留学时,为了救国图存,毅然谢绝了藤野先生的极力挽留,又放弃自己的专业,孤独地投入艰难的文艺运动 虽然这一切在文中都只是轻描淡写,但是蕴藏在字里行间的那股无形的爱国热情,把每一位读者的心都点燃了,这是在许多作家作品中都找不到的感觉。难怪一位日本学者说:纵使日本有一千个川端康成,也比不上中国,因为中国有位鲁迅。
人生阅历的疏密、时代氛围的错落,造就了不同时代不同人的思想。过多的斗士形象的渲染,让人过多的感受到鲁迅的冷峻,就像最常见的那尊他的胸像。当我们忘记鲁迅身上的光环,或者忘记鲁迅,细细品读《朝花夕拾》,就会发现一个冷峻外的鲁迅。从而发现鲁迅内心深处的一片净土。正是在这片净土上,散发着鲁迅许多人性的灵光,使他的文章洋溢出浓浓暖意。
《朝花夕拾》是鲁迅所写的唯一一部回忆性散文集,所以最初发表时总题为旧事重提。这本集比较完整的记录了鲁迅从童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经历,同时也生动地描绘了一幅清末民初的生活画卷。鲁迅以闲适从容的笔调营造了自然亲切的氛围。但行文中还渗透着他浓郁的情感和深沉的思索。www.u522.com
其中《父亲的病》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也许,后来鲁迅去日本学医也有此原因吧。文章一开始讲述了一位名医的事迹,而后引入到少时鲁迅为父亲请医找药治病,与两位重金聘请的所谓的名医周旋数年的经历。文章以生动的语言描写出几位名医明知病无法治疗还骗取医费,治不好就开些奇怪的药引,故弄玄虚,或者推卸责任说一句医能疫病,不能医命,对不对。他们种种行为都是为了金钱。也表达了作者对庸医误人的深切的痛恨,对父亲的不舍与愧疚之情。
我想,周父的病在现在哪怕治不好,可那些神奇的药方一拿出来,也一定会成为人们的笑柄,两个名医也会被揭穿,被世人所唾弃。可在那个时代,那个社会背景下,这样的医生反而受人推崇,身价不菲,人们对其毫无质疑。反映了旧中国的科学、医术的落后和平民的愚昧无知,封建落后的思想深入国人。这不仅仅是医学技术的低人一等,在思想观念上、综合国力上又何尝不是是固步自封。人们对中医盲目相信,而对西医却一无所知,甚至反对。那时的社会也就像周父一样病入膏肓,鲁迅通过讽刺那些庸医来对当时的封建腐朽的社会进行批判。到篇尾,衍太太唆使作者大叫父亲,是父亲痛苦死去,遗留给作者的最大的错处与无尽的悔恨。这也是因为当时的人们腐朽封建的思想。在欧洲人经过工业革命进入了机械的时代,中国却盛行女人裹足、巫医不分,延续了千年的封建思想、迷信意识,使中国人难以走出落后的泥沼。
所以,我们如今更丢弃封建腐朽的思想,相信和努力发展科学。
我一直很不明白鲁迅先生的文笔那么好,为什么不直接学文学,反而要先学医?直到我读了,《父亲的病》后,我才明白了鲁迅先生从医的原因。
鲁迅先生的散文《父亲的病》告诉我们,正是那些巫医不分的江湖郎中,才使我的父亲于世长别。也使我年幼伤父,正因如此,我才会学习,使更少的人受到和自己一样的病却无法治疗的痛苦。
从文中我们可以知道,那些巫医不分的江湖郎中不但不能治人性命,反而会使人更加痛苦。
那些巫医不分的江湖郎中使我从中离开了欢乐,有了一个永远的痛。
本文同时也批评了封建主义孝道,认为这样这只会加深一个人的痛苦而并非让人得到超脱,并提出了一种新的文化思想,告诉人们不应该坚持旧孝道。
从这篇文章中,我明白了做一个现代人,不会明白的一种来自封建思想的痛,这种痛一代一代的侵蚀着我们,使我们失去信心、希望,以至于失去我们拥有的一切。
我们要扼杀这种思想,要将它扼杀在摇篮中,不能把它在次放出。
俗话说,不打无准备之仗。在学习工作中,幼儿园教师有提前准备可能会使用到资料的习惯。资料一般指生产、生活中阅读,学习,参考必需的东西。资料对我们的学习和工作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那么,想必你在找可以用得到的幼师资料吧?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有关哈姆雷特读书心得精选”,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在过去的几节西方经典戏剧赏析课里我观看了电影版的《哈姆雷特》,说实话,这个影片并没有给我太多的启发。
这里简述一下《哈姆雷特》的剧情:丹麦王子哈姆雷特的父王在花园中打盹时突然神秘死去,皇叔继位并娶母后为妻,令哈姆雷特深觉羞愧与愤怒。他对父亲的死因有所怀疑,忧郁过度,终日愁容满面。某夜他遇见父王鬼魂诉冤,终于知道原来是皇叔为篡位娶嫂而毒害亲兄。为报父仇他假装发疯以避开皇叔监视,并请戏班进宫表演一出与父王被杀经过十分相似的戏剧,逼使叔父原形毕露,结果他却误杀恋人奥菲莉亚的父亲,导致她因此发疯坠河而死。他的母亲后来也误饮毒酒身亡。优柔寡断的王子终于在怒不可遏之下杀死万恶的叔叔。而哈姆雷特在报仇雪恨之后,也中毒而死。
关于这个电影,从一开始我就觉得有一个地方很不合理,就是哈姆雷特的父母都是黑发的,而他却是金发的,也许导演想要通过金发表达一个高傲又神经质的形象。作为一个王子,哈姆雷特从性格到人品都很失败,他不擅长应付恋人,不擅长应付家人,更不擅长政斗。
说起哈姆雷特最失败的一点,就是他优柔寡断,做事总是犹豫不决。这并不像是一个王位继承人应该有的性格。在这里打个不恰当的比方,嬴政的两个儿子,扶苏和胡亥,前者是被作为继承人培养的,后者是被希望安稳过完一生的小公子,哈姆雷特的这种特性让人更容易联想到后者。试想一个从小接受帝王教育的,在皇室的勾心斗角中长大的人怎么会像哈姆雷特一样失败呢?我觉得其中很有可能是因为先王早就放弃了哈姆雷特,因为觉得他天生不适合做一个国王。这里我就要讲到另一部作品《蝴蝶梦》了,在这本小说里,主角是在故事开始前已经死亡的吕蓓卡,她因为知道自己命不久矣而设计了自己的死亡,在《哈姆雷特》中,先王很可能也是这么做的,他知道自己得了绝症,又对哈姆雷特很失望,因舆论不能直接传位给弟弟,于是他下了个圈套骗自己的弟弟杀死自己,让他得以继承王位,然而与“烧掉”曼陀丽的吕蓓卡不同的是,他没想到因丧父而精神失常产生幻觉的哈姆雷特竟然发现了真相并最终复仇,导致了一场悲剧。这就像下象棋,胜者永远是考虑得更远的那个,《哈姆雷特》里的主要角色们都考虑得不够深入,所以他们最后都死了。
最后我得出两个结论:一、不能优柔寡断。二、做事要有远见。
纷纭的大千世界有鲜花也有毒草,有真、善、美,也有假、恶、丑。——题记
“人类是多么了不起的杰作,多么高贵的理性!多么伟大的力量!多么优美的仪表!多么文雅的举止!在行为上多么像一个天使!在智慧上多么像一个天神!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这正是哈姆雷特内心善良仁慈的一面。也许,在哈姆雷特遇见父王亡魂之前,在王后嫁给克劳蒂斯之前,他的叔父克劳蒂斯在他心目中正符合这一形象,他父母的爱情也正如他所想的那么忠贞不渝。可是,在遇见父王亡魂之后,在王后改嫁之后,在看戏时克劳蒂斯的一系列反应印证了父王亡魂所告诉他的真相之后,在朋友背叛自己并要把自己推向死亡深渊之后,他愤怒了!他愤怒他的叔父,他的朋友甚至自己的母亲过去一直带者一个伪善的面具,而面具下的嘴脸竟是令人厌恶的丑恶。这样的伪善,这样的失望将王子永远的推向仇恶的深渊。
克劳蒂斯国王对于哈姆雷特那出刻意安排的戏剧感到了极大的威胁“他的疯狂每小时都可以危害我的安全。”国王以王子的疯病为由宣称送他去英国治病,那只是一个伪善的借口。哈姆雷特并不是真正的疯子,它只是在采取一些必要的方式来完成自己的复仇。可是,当他看到了死去的奥菲利娅,他那充满人文主义思想的内心又激发了那本想因她的欺骗而隐藏的爱情。他蒙受了彻彻底底的打击,如果说疯,或许在这时他才是真正的疯,不仅仅是为痛失心爱的女人而失去理智,因为此时的哈姆雷特,没有了亲情和友情,爱情就这么随着奥利菲亚的死而失去,内心的摧残终于使得哈姆雷特走向了毁灭的复仇,我似乎感觉到仇恨正在啮噬王子的善心,那人善已丝毫不存。
初读此书觉得这不过是一出普通的复仇之戏罢了,可而后细细想来,那善与伪善的对抗,正义与邪恶的对抗,正是残酷的社会现实。而他复仇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死去的父亲,而是为了挽救整个丹麦社会,也是他维护自己人文主义思想的行为。这给她那英雄形象增添了一道光环,使得它高贵的形象展现的淋漓尽致。
从本质上说,哈姆雷特是善良勇敢的,克劳蒂斯是伪善的代表,虽然,哈姆雷特完成了复仇的使命,但并没有实现改变残酷现实的宏伟理想。尽管如此,他的英雄形象已深深留在读者心中。
寒假里,我读了文艺复兴时期戏剧之王莎士比亚的传世杰作《哈姆雷特》,它被誉为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之一。
这是一个以复仇为主题的悲剧故事,故事的大致内容是:哈姆雷特原本是一个无忧无虑的丹麦王子,可是他的叔父非常阴险,为了篡夺王位,竟手足相残,不仅杀死了他的父亲,还霸占了他的母亲。他父亲的灵魂向他控诉,把自己被害的经过一五一十地告诉了他。于是哈姆雷特开始装疯卖傻,同时寻找机会,了解真相。他将父亲灵魂控诉的故事编成了戏,特意演给叔父看,果然发现叔父在演出过程中惊慌失色,证实了他的猜疑,于是他决心找机会报仇。有一次,他错杀了大臣波洛涅斯。叔父于是唆使波洛涅斯的儿子与哈姆雷特决斗,结果双方在决斗中都中了毒剑,哈姆雷特在临死前趁机刺死了叔父,母亲也饮毒酒死去,四人同归于尽。
读完这个故事,我不禁悲喜交加:悲的是哈姆雷特中了叔父的诡计,最终中毒死去;喜的是他临死前终于刺死了叔父,报仇雪恨。哈姆雷特的机智勇敢、叔父的阴险贪婪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叔父既阴险、又贪婪。为了篡夺王位,竟用毒药暗杀了亲兄弟。后来,又把哈姆雷特视为眼中钉、肉中刺,想方设法进行陷害:先用诡计想让英王杀害哈姆雷特;后又挑拨离间,让波洛涅斯的儿子与哈姆雷特决斗,并在剑上涂上毒药,在酒里下毒。最后,叔父死在了哈姆雷特的剑下,罪有应得。
主人公哈姆雷特机智勇敢,临危不惧,敢于抗争。他先装疯卖傻,麻痹叔父对他的警惕。然后,利用请叔父看戏的机会,证实了父亲灵魂的控诉。知道真相后,他勇敢地决定复仇。在去英国的船上,他发现并改写了叔父写给英王的信,挫败了叔父的阴谋。在决斗中,他虽然中了剧毒,仍然趁机刺死了叔父,得以报仇雪恨。
《哈姆雷特》语言精练,情节生动,内容精彩,笔调幽默辛辣,是戏剧文学的经典作品。叔父的阴险贪婪、哈姆雷特的机智勇敢,深深印在我的脑海里。对权力和财富的贪婪欲望,会扭曲人的灵魂,导致谋财害命、互相残杀等悲剧,值得人们引以为戒。
《哈姆雷特》取材于12世纪丹麦历史中“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是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中的代表作,也是世界文学中最著名的作品之一,不仅代表了莎士比亚的最高戏剧艺术成就,也代表了文艺复兴时期欧洲文学的最高成就。细细读来,慢慢咀嚼,愈发让人感到内心的震撼。
本文最初的哈姆雷特是天真、单纯,也是幸福的一个王子,他对未来充满着美好的.希望。后来,父亲的暴死、母亲的改嫁,让他觉得一切都天翻地覆了。于是,他失望、孤寂,开始忧郁了,他无目的地,浑浑噩噩地生活着。
恰在此时,父亲的鬼魂告诉了他事情的真相,这下,哈姆雷特愤怒了,他从浑噩中觉醒过来——他要为父报仇。
哈姆雷特凭着自己的智慧,验证了事情的真实性之后,他开始平静下来,并认真地沉思着自己是否应该担起重任。最终,哈姆雷特做出了决断,他放弃了安逸的生活,放弃了自己的爱情,放弃了许许多多安逸的物质生活。
然而,就当一切按照他自己的想法做好安排的时候,却中了国王的奸计,被毒剑刺伤,但他最后还是杀死了国王。他虽然没有完成自己的使命,但却为实现自己的理想铺平了道路。他的灵魂因为自己的抉择而走得更远了,直到消失在那条通往天堂的大道上。
哈姆雷特是英雄,他是人,而不是神,他也有人性和爱情。正因为如此,他能对母亲发出心底的愤怒,面对奥菲利娅的死,他悲痛欲绝,而当他面对自己的仇人、国家的仇人时,善良的本性又使他犹豫不决、迟迟不愿行动。如今读来,我仍能感受到他当时内心的矛盾和痛苦的挣扎。
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板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这句话中,我从中体会到了深深地无奈。他一系列的语言表明他是一个纯洁,高尚,有道德,有知识,有决心,欲挽救世界,而又无能为力的人的人,但他却不停地与不平抗争!
什么才是英雄?我认为,像哈姆雷特这样能抛弃个人情感,维护大众利益,做出正确选择的人,才是真正的英雄。
>是莎士比亚最重要的作品,这部悲剧就其表现的社会内容和哲学内涵来说都是最丰富的。它以精湛的艺术形式,博大的思想内容表现出主人公人文主义理想的幻灭,反映了作者对人生价值和意义的探索。早在12世纪就流传着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英法两国的剧作家都据其情节写过中世纪的血亲复仇为中心的剧本。1601年,莎士比亚将其改编成一部深刻反映时代面貌、具有激烈矛盾冲突的杰出悲剧,使这一复仇故事有了广泛的社会意义。
"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人们无数次地说起这部剧作,总会将注意力集中在主人公哈姆雷特身上。哈姆雷特原来的生活幸福而平静,命运之神没有给过他一丝暗示便在突然间将他的命运整个逆转了,一个个不幸接连向他猛攻,生活的灾难粉碎了他的理想,内心的痛苦更随外部事件的刺激而愈加激烈。他陷入忧郁而严肃的沉思里,所有外在的冲突都最终转向内心,直达灵魂的深处。哈姆雷特完全是内省的、主观的和敏感的,他遵从自己思想的律法,迟迟不踏入行动的世界,而现实却偏偏要他付诸行动,理想与现实的格格不入更加剧了他内心的争斗。这两部影片在原剧基础上对哈姆雷特也提出了各自不同的注解,90版的哈姆雷特健康强壮,精力充沛,有时他会因为心灵无休止地遭遇折磨而变得紧张和狂暴,有时他又十分乐观,从不轻易自我怜悯,也不允许自己终日躲藏在忧郁的阴影里,他的言行总是充满了生命力;而2000版的哈姆雷特则是尖锐的和不可接近的,他孤独迷茫,在时空中踽踽独行,懒散而没有方向,他拖着身躯活在真实的空间,而思想却留在了虚拟的影像里,他厌恶这个世界!
在哈姆雷特的思想与行动中进行调和是艰难的,他的思虑太重太细致,常会将他的行动深深地包裹。但这并不是说他完全与行动绝缘,他虽然猜疑、犹豫、软弱,却并非天性如此,他也意识到自己的弱点,不停地责备、痛骂自己,他了解永远生活在犹豫怀疑之中是不可能的,该来的总是要来,生存还是毁灭,是他必须解决的问题。而当他有勇气斗争时,他的行动便产生了力量,他说:“有准备就是一切”。
哈姆雷特的性格是独特的,我们熟悉他就像熟悉我们自己。在他的故事里,我们不只是旁观者,“我们内里有无法表现出来的心事”,借着哈姆雷特,我们察觉到自己的思想,并努力将它们牢牢抓住。
看完这本书,不自觉的想起一本书,就是沈从文的《边城》,记得当时再写这本书的读后感时,发了点牢骚,过后也在心里嘀咕,为什么网评都是如何如何好,如何如何的经典,到我这确实如此这般不够格?再读完了这本《哈姆雷特》后,也许慢慢的明白了一点,原来应该是我们自己不够格。
说真的,其实这本书也读的稀里糊涂,冲着经典去的,买到手是比较早的,一直处于各种原因,才在最近开始品读。打开书时一看,哦?原来是戏剧啊。啥叫戏剧?啥叫话剧?马上找度娘了解了一下,才知晓一二。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开始读这本书。
全书由三部分组成,哈姆雷特,麦克白,罗密欧与朱丽叶。各类的悲情故事,夹杂着作者的一些人生感悟。
想说的不是书的内容,而是撑不起来的感受。也就是说一个人的文化底蕴,读书籍的积累不够,是读不明白的,就如同本人读边城,读哈姆雷特,不是书的问题,更多的是人的问题,是人的存量不够,才会有此感觉。
庆幸觉察较早,人生还有余量,慢慢品读,增加存量,去感受一部部真实的书籍,真实的人生。
《哈姆莱特》是英国著名戏剧家莎士比亚所作的惊世杯具。剧中以王子哈姆雷特为父复仇为主要线索,同时还掺杂着雷欧提斯和挪威王子福丁布拉斯的两条复仇线索,以相互联系和衬托。在复仇情节外,莎士比亚还写了哈姆莱特与霍拉旭之间的真诚友情,他与奥菲利娅之间的感情和他与叔父与母后之间复杂的关系。
贯穿全剧的主角哈姆莱特,是个勇敢,梦想崇高,品格高尚,思想深刻的好青年。可是突如其来的父王猝死,叔父继承王位并与其母后成亲,加上父王冤魂告诉他所有残酷的真相,并促他为父报仇,哈姆莱特顿时感到梦想的幻灭和现实的丑恶。这些丑恶的事实引起了他对完美世界的怀疑和对人类善良观念的动摇。于是,杯具开始扩散,蔓延……
复仇的道路是艰辛的,在这个环境中,他不得不当机立断,可是,他由于敏感而犹豫不定,由于思索而拖延,精力全花费在做决定上,反而失却了行动的力量。他原本是那么优秀,但他又耽于沉思,自责,自我怀疑,加之忧郁与孤独,于是一再拖延复仇计划。然而正是因为他的犹豫不决,导致了一个有一个杯具的上演:因为失误杀死自我心爱的人的父亲,心爱的人因为悲痛过度而坠河淹死,母亲被毒酒意外毒死……一切的一切,贯穿起来,就构成了一部惊世的杯具巨作。
然而,莎士比亚要表现得远不止这些,这部戏剧中富有永远需要令人捉摸的哲学。主角哈姆莱特所具有的正是当时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的优点,缺点,以及他们的迷惘,矛盾和痛苦,同时也深刻反映着16——17世纪初人文主义思想的危机。当然,随之时间的推移,之一部杯具不朽的屹立在世界文坛的原因,是它所描绘的主人公哈姆莱特,能够成为每一个人的原型他的杯具意义显然超出了文艺复兴一个世纪,他是西方现代化进程的一个牺牲品,他已成为世界文学中一位典型形象。
《哈姆雷特》是大文豪莎士比亚的悲剧杰作,哈姆雷特因为父亲的死亡放弃了一切,包括他的尊严、爱情甚至于生命。然而这样有没有意义呢?为什么要为死亡而生出怨恨呢?哈姆雷特并不清楚,他甚至连死亡是什么都不知道。“当我们摆脱了这一具腐朽的皮囊之后,在那死的睡眠里究竟要做些什么梦”。
但他不得不报仇,他受到一股巨大的使命感的驱使。这使命感从何而来?是因为正义吗?消灭代表邪恶与丑陋的叔父克劳狄斯,恢复王国的秩序。这似乎是一个理由。但正义的伸张又必将伴随着流血和新的仇恨。哈姆雷特为了避免这些迟迟没有动手,他选择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完成这个使命。但在那时剧中的主要人物几乎都死了,只留下一个霍拉旭。或许这也是最好的结局,涉及这段仇恨的人都不在了,仇恨也就消失了。
哈姆雷特临死时对霍拉旭说:“啊,上帝!霍拉旭,我死之后,要是世人不明白这事情的真相,我的名誉将要蒙受极大的损伤!你如果爱我,请你暂时牺牲一下天堂的幸福,留在这个冷酷的人间,替我传述哈姆雷特的故事吧!”这很奇怪,哈姆雷特为什么留下这样的遗嘱?为了他的名誉吗?可哈姆雷特为了复仇已经什么都不顾了,为何还要在乎名誉?我想他当然不是为了名誉,传播这个故事是为了给世人以警醒,让世人替他继续思考仇恨、生命、死亡、人。遗嘱中还提到了天堂,连死亡为何物尚且不清楚又何来天堂呢?我实在不明白,或许哈姆雷特仍对死亡怀有恐惧,想给自己一个精神安慰罢了。
哈姆雷特的迷茫也反映了作者迷茫。莎士比亚是人文主义者,但当时各个阶级为了利益而不停斗争,使英国社会现状与他的人文主义理想差距越来越大。莎士比亚能怎么办呢?踌躇满志的他却无法“负起重整乾坤的责任”,于是他陷入了无尽的思考与矛盾中,《哈姆雷特》正是这思考与矛盾画出的省略号。他想借这个省略号引发世人同他一起思考,希望得到一个最终的答案。
这是莎士比亚的一部代表作品之一,讲述了一个悲剧的故事。
哈姆雷特讲述了丹麦王子哈姆雷特遇见了父王的鬼魂,向他说了他叔叔是为篡得皇位让王后改嫁,所以把他害死。哈姆雷特知道了真相,开始了装疯复仇,一天,他叔叔国王克劳斯迪派王后劝说哈姆雷特,哈姆雷特与母亲发生争执,误杀了躲在帏幕后偷听的首相。叔叔想借英国国王之手除掉哈姆雷特,被姆雷特识破,中途返回,正好赶上了奥菲利娅的葬礼,叔叔挑起奥菲利娅哥哥和哈姆雷特的决斗,准备了毒酒和毒剑哈姆雷特先获胜,国王假意祝贺给哈姆雷特送毒酒,但他没喝。后来哈姆雷特又赢了,王后把毒酒喝了。第三回合,哈姆雷特中了毒剑,又夺对手的剑刺了对手一剑。最后,王后毒死,奥菲利娅哥哥也揭露了叔叔的阴谋,哈姆雷特把叔叔刺死,自己也毒发身亡。哈姆雷特在我眼中是一个特别的人物,他从一个善良的王子,久经磨难,一步步走向了勇敢成熟的战士。他面对复仇,道德,与爱情种种不一样的态度,在复仇中表现的种种徘徊于后退,让这个故事展现在我们面前非常真实。哈姆雷特在与叔叔慢慢斗争的同时,黑暗的社会不断显露出来,使他认为世界的美好渐渐瓦解。黑暗的社会使他加快了复仇的脚步,我从影片中看出来它的装疯卖傻是进过深思熟虑的,他的报仇的意志在困难中越来越坚定,他告诉我们要勇敢去面对世界,绝境中锻炼自己,深思熟虑做好每一件事。哈姆雷特在墓地中通过掘墓人的话看透额生生死死:不管多么富有或多么贫穷的人,最后都是白骨一堆。这告诉了我们多思考,看透每一个小事。
最后一刻,皇后毒死,哈姆雷特和他的对手也都中毒,将要死亡,他了解真相后,愤怒的刺死叔叔,与他同归于尽。这是他复仇的终结。他完成了复仇告诉我们做事情要坚持不懈,不怕输的精神。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的“四大杯具”之首。这是一部复仇的杯具。丹麦王子哈姆雷特的父亲被叔父害死,叔父不但篡夺王位,还娶王后为妻。哈姆雷特见到了父王的鬼魂,得知事实真相后立誓复仇,最终与对手同归于尽。
哈姆雷特无疑是书中最重要的人物。在一切事情发生之前,他是个单纯、对未来充满完美期望的青年。但随着他父亲死去,叔父继位后,他的性格就发生了巨大的改变。他犹豫、失望,常常自言自语,感叹命运的不公。尤其是在哈姆雷特从鬼魂口中得知真相以后,他常常像癫狂一样,发泄出心中的愤怒。他决心承担起复仇的重任,但在行动时又迟疑不决。书中的一段独白体现了他矛盾的心理:“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默然忍受命运的暴虐的毒箭,或是挺身反抗人世的无涯的苦难,在奋斗中扫清一切,这两种行为,哪一种更高贵?”最终,凭借他对梦想的至死不渝,他完成了宿命。
莎士比亚对哈姆雷特的形象、性格的塑造可谓淋漓尽致。经过哈姆雷特的几段内心独白,表现出他反复变化的心理和他对人生的种种思考,使哈姆雷特的人物形象又增添了几分杯具色彩。书中的鬼魂是个导火索,正是他的出现,让哈姆雷特走向毁灭。鬼魂的几次呼喊和感叹也是深入人心,呈现出一幅悲壮的画面,又给这个杯具添上一笔悲情的色彩。
在最终哈姆雷特决斗中,国王被哈姆雷特手中的毒箭杀死,他的那句“毒药,发挥你的力量吧!”好像是他最终的发泄,又好像是他的昭告,表达出了他心中一切的仇恨。哈姆雷特对这个世界已经绝望,在他临死之前,他对他最好的朋友霍拉旭的一番话表达了他的情感:“你倘若爱我,请你暂时牺牲一下天堂上的幸福,留在一个冷酷的人间,替我传述这故事吧。”可见他对这个冰冷的世界已毫无眷恋之情,对这个世界充满憎恨。
哈姆雷特最终对邪恶勇敢地发出了最终一击,虽然最终被恶毁灭了,可是他用自我的行动昭告了诗人,他的人文主义精神和梦想散发出灿烂的光辉被我们永远铭记。
常言道,优秀的人都是有自己的事先计划。在平时的学习和工作中,幼儿园教师经常会提前准备一些资料。资料的定义范围较大,可指代生产资料。资料可以帮助我们更高效地完成各项工作。所以,你有哪些值得推荐的幼师资料内容呢?由此,小编为你收集并整理了有关琐记读书心得集锦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你能喜欢!
看到这个题目,我就想:琐记,为什么起这样一个题目呢?是因为他是鲁迅先生记录的生活中的琐事吗?
衍太太很疼孩子,鲁迅很喜欢她,比如别的母亲不让孩子做的事,衍太太却让。之后鲁迅渐渐长大,就不像小时候那样贪玩了,他喜欢和衍太太那样的大人聊天。
之后,鲁迅跟衍太太聊起自己喜欢的书和食物没钱买的时候,衍太太告诉他能够拿母亲的钱,母亲的钱就是鲁迅的钱。但是鲁迅说母亲没有钱,衍太太说能够拿首饰变卖,鲁迅又说母亲没有首饰。衍太太说,也许是你没有留心,到大柜子的抽屉里或者角角落落找找,就应能够找到些珠子之类的东西。
鲁迅真的.去找了,结果不但没有找到,还听到了人们的流言,说是自己偷了母亲的东西,于是鲁迅选取了离开,来到了一所学校。毕业后他去了日本留学,拿着中国白袜子,之后要求换制服和皮鞋,一元日元也不用了,鲁迅又只好换了半元银元。
虽然是琐事,但如果没有这些琐事,鲁迅又怎样能走过来呢?或许是经历了这些琐事,鲁迅才长大了吧!
《琐记》介绍了鲁迅先生冲破封建束缚,为追求新知识,离家求学至出国留学的一段生活经历。文章从作者切身感受出发,写出了进化论及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想对进步青年的影响。第九段中说城中唯一的一所中西学堂也成了“众矢之的”。这也的确说明了封建旧思想的根深蒂固,人们对新思想的不了解、不认同。
令我感受最深的是作者在雷电学堂求学时,校长出了个《华盛顿论》的文题,国文老师竟不知华盛顿是什么。这也足见当时人们头脑之古旧、思想之老化,人们对新思想的不接受与排斥。这样的老师,岂不是要耽误学生的学业吗?
我也很痛恨那些所谓的“中国通”、“支通”,对中国悠久文化的曲解。他们简直是对华夏文化的污辱。当然,那些奇谈怪论是肯定永远不会被我们所接受,也永远应该去抵制的。文中最有趣之处当数要去日本留学之前的那两条所谓的“经验”,简直是一堆废话,没有一点可用之处,也由此可见中国人当时对一些外国事物的误解。
后面的几段中,也写出了当时一些新文化对青年学生的影响,和老一辈对学习新知识的不支持。
在鲁迅先生《朝花夕拾》这册散文集中,有一篇文章别具一格,那就是《琐记》。
《琐记》这篇文章主要介绍了鲁迅先生冲破封建束缚,为追求新知识,离家求学至出国留学的一段生活经历。
文章先从衍太太这一主角入手,回忆了鲁迅先生儿时与衍太太之间的故事。文中写了衍太太的一言一行,表面看来像是在夸赞她,实际却讽刺了她的虚伪举止。也让我从中懂得了不能凭借表象来判定一个人的好与坏,事情的对与错,而是要从内心、从本质上来决定。
而后文所写去学堂一事,则更是耐人寻味。文章中说的城中唯一一所中西学堂也成了众矢之的。这的确说明了封建旧思想的根深蒂固,人们对新思想的不了解、不认同。
文中最搞笑之处当数要去日本留学之前的那两条所谓的经验,简直是一堆废话,没有一点可用之处,也由此可见,封建制度使人本身的思想被深深地囚禁,怪不得鲁迅先生要医好人思想上的病。
总而言之,《琐记》虽提名为琐记,但却颇能展现那个时代的社会现象。透过阅读此文,让我长了不小的见识,真是受益匪浅。
曾经掠过生命
在我们的一生中,不管是怎样的环境,怎样的经历,总是会遇见无数的人,遇见无数的事。在这些人和事里,形形色色之外还有深深浅浅,有的会对我们的一生产生决定性的影响,有的则转瞬即逝,永远没有第二次相遇的机会了。对于这些人和事,我们是不可能全都记住的,因为有限的生命根本无法承载无限的世界和时间里的变化。
如果坐下来检查记忆中大大小小的事,会发现一些很有趣的事情。比如我们曾经认为惊夭动地的大事,很多年后想起来却变得那么模糊,仿佛当时并没有真的经意。而一些琐琐碎碎的东西,在流年逝去之后反而磨洗得更加鲜明。于是我们自己也感到迷惑恍惚,究竟是哪些在生命中更重要?
曾经以为有关生死的事肯定会刻骨铭心。然而当我手抚脑后的深深的疤痕时,却发现往事已经变得寻不到踪迹。相反,整个事情的侮一个细节在妈妈的脑海里都像刚刚发生的一样清晰。我央她讲一讲当时的情形,妈妈看着我,眼中有一种很奇异的神色。然后述说我怎样在沟上跳来跳去,怎样在唱跳之时得意忘形,怎样突然失足,怎样流血如注而休克。妈妈的绘声绘色里带着一种记忆犹新的惊恐,她好像完全置身于十几年前的那个情景,最后她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手不自觉地抓住眼前好好存在的我。尽管我实在已想不起来当时的事情,但是感到妈妈那徽徽颐动的指尖。我安慰似地对着她笑了,同时一串泪珠悄悄滑落在我的衣襟。
或许真的有时自己也无法了解自己真正的心情,以为是过眼的云烟,反而会在不经意的时候清晰地历历重现,无论当时多么惊心动魄,很快自己便会消失得无影无踪。记忆是人生的财富,但忘记也是人类的本能。否则,太多的过去充塞于生命,在如此沉重的背负下,怎么还会有明天的继续?
曾经掠过生命的影子有无数.能够在我们的心湖上投下影子的.必然是那些能够触动意识深处的涟漪。
幽默的力量
《琐忆》里反复强调鲁迅先生幽默与讽刺的特点。而对鲁迅先生的这种幽默确实值得我们探讨一番的。幽默,是个外来语,即Humour。而寻找中国有关词汇,古时只有徘伏、诙谐、滑稽等字眼。例如宋代有位诗人姓石,一次外出骑马不小心掉了下来。人们看了便嘲笑他。而他却拾起帽子,弹弹灰尘说:多亏我是石博士,若是瓦博士,可就完了。近乎是自我解嘲了。
而国外的正宗幽默是:一位音乐家教国王拉小提琴。国王当然拉得很整脚了。音乐家便对国王说:音乐家分为三等:第一等是一窍不通的人,第二等是水平糟糕的,第三等才是像我这样技艺高超的人。恭喜陛下,您已经跃入第二等了。
这种幽默既巧妙地说了真话,当然也不会惹得龙颜大怒,真有把山一般的沉重都化为风一样轻盈无形的力量。而英雄柏修斯只有借助幽默这面镜子的帮助,才能避免因直视女妖的脸而使自己化为石头,又能砍下女妖的头颅,而从中飞出双逸轻灵的飞马。正是在这种慧义上,我们才珍视鲁迅先生文章中那种幽默语言的力量,每次读他的杂文,总为其中弥漫的幽歇风趣、力透纸背的风格而感染。心想:人说他嘻笑怒骂皆成文章,可若少了这幽歌,也会是言之无趣,行而不远了。
看一出意大利戏剧,客人向主人自谦说:我是您最末仆人衣服上的最后一粒纽扣。而主人含笑回答说:这粒纽扣可是宝石做的。这样机智的对话,说明双方都富于幽默感,因而自然会成为交际场上的佼佼者。那位闻名世界的女作家斯塔尔夫人,据说其谈吐的幽默与诙谐会令反对她的人都心悦诚服,以致拿破仑皇帝命令她不许进人巴黎方圆50里之内,以免受了她的感染而放弃了自己的原有立场。
幽默竟有这么大的力量!
所以我就明白了鲁迅文章那千钧的力量!
ideng_four。而寻找中国有关词汇,古时只有“徘伏”、“诙谐”、“滑稽”等字眼。例如宋代有位诗人姓石,一次外出骑马不留意掉了下来。人们看了便嘲笑他。而他却拾起帽子,弹弹灰尘说:“多亏我是石博士,若是瓦博士,可就完了。”近乎是自我解嘲了。
而国外的正宗幽默是:一位音乐家教国王拉小提琴。国王当然拉得很整脚了。音乐家便对国王说:“音乐家分为三等:第一等是一窍不通的人,第二等是水平糟糕的,第三等才是像我这样技艺高超的人。恭喜陛下,您已经跃入第二等了。”
这种幽默既巧妙地说了真话,当然也不会惹得龙颜大怒,真有把山一般的沉重都化为风一样轻盈无形的力量。而英雄柏修斯只有借助幽默这面镜子的帮忙,才能避免因直视女妖的脸而使自己化为石头,又能砍下女妖的头颅,而从中飞出双逸轻灵的飞马。正是在这种慧义上,我们才珍视鲁迅先生文章中那种幽默语言的力量,每次读他的杂文,总为其中弥漫的幽歇风趣、力透纸背的风格而感染。心想:人说他“嘻笑怒骂皆成文章”,可若少了这幽歌,也会是言之无趣,行而不远了。
看一出意大利戏剧,客人向主人自谦说:“我是您最末仆人衣服上的最后一粒纽扣。”而主人含笑回答说:“这粒纽扣但是宝石做的。”这样机智的对话,说明双方都富于幽默感,因而自然会成为交际场上的佼佼者。那位闻名世界的女作家斯塔尔夫人,据说其谈吐的幽默与诙谐会令反对她的人都心悦诚服,以致拿破仑皇帝命令她不许进人巴黎方圆50里之内,以免受了她的感染而放下了自己的原有立场。
幽默竟有这么大的力量!
看到这个题目,我就想:琐记,为什么起这样一个题目呢?是因为他是鲁迅先生记录的生活中的琐事吗?
衍太太很疼孩子,鲁迅很喜欢她,比如别的母亲不让孩子做的事,衍太太却让。后来鲁迅渐渐长大,就不像小时候那样贪玩了,他喜欢和衍太太那样的大人聊天。
后来,鲁迅跟衍太太聊起自己喜欢的书和食物没钱买的时候,衍太太告诉他可以拿母亲的钱,母亲的钱就是鲁迅的钱。可是鲁迅说母亲没有钱,衍太太说可以拿首饰变卖,鲁迅又说母亲没有首饰。衍太太说,也许是你没有留心,到大柜子的抽屉里或者角角落落找找,应该可以找到些珠子之类的东西。
鲁迅真的去找了,结果不但没有找到,还听到了人们的流言,说是自己偷了母亲的东西,于是鲁迅选择了离开,来到了一所学校。毕业后他去了日本留学,拿着中国白袜子,后来要求换制服和皮鞋,一元日元也不用了,鲁迅又只好换了半元银元。虽然是琐事,但如果没有这些琐事,鲁迅又怎么能走过来呢?或许是经历了这些琐事,鲁迅才长大了吧!
这个寒假的天气却是不错的,阳光明媚,晒得人暖暖的,这样的境况委实适合泡上一杯香茗,读上一本好书的。好书如此多,从其中挑出一本来也绝非难事,在书架上翻检的时候,目光不由的被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而引,信手拈来,这个明媚的午后就由它陪我了。大概了翻看了这本集子,文章不多,仅十篇。读完小引之后,便决定顺着文章的目录一片一片的读下去。第一篇的题目叫做《狗·猫·鼠》。鲁迅现在的文章是极有思想的,这题中的猫鼠狗自然也绝非是去写那猫鼠狗的各种秉性,而是借猫鼠狗这三个动物来借喻时下的人们的生活意识形态。虽说本文的题目为《狗·猫·鼠》,而先生的众多笔墨都用来写自己的“仇猫”。先生仇猫有许多的理由,猫的秉性和一些人很相像,看似乖巧,实则暗藏着“妖气”;先生还是既不喜欢猫的叫嚷声的,听到猫的叫嚷先生总要嫌烦,而这个猫则是更像及了那些与先生叫嚷的“名人”,先生自是要去仇猫的;还有一条也是先生仇猫的缘故,但凡猫若是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这却是和当时一些人的做法无二的,一旦手中有了他人的把柄,必是会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自己享受着其中的“乐趣”。这是何等病态的一种社会形态,笑人无妒人有, 那确实是先生生活的那个时代的悲哀。先生仇猫委实不是口头革命,先生对付猫自有一套办法。开始只是从家中养的一只花猫下手,逐个推广,以致后来猫都从来不接近先生了。
文章至此,先生的态度已是明确至极了,而此时,先生笔锋一转,又引至了一只他收留的小隐鼠,隐鼠与那些比“名人名教授”还轩昂的大鼠是决然不同的,而先生的这个小隐鼠似乎也是葬身于猫之口中,随后来得知是长妈妈所谓,但是,先生和猫之间的矛盾委实不能“相逢一笑泯恩仇”了。细细品味,先生所言的狗鼠猫,其实就是代表了先生所生活的时代的三类人。先生用极其细腻的笔法描绘了这三个阶层,先生正是以笔为枪,抨击了那个时代的“名人”,表达了自己对于那些生活在底层的弱者的同情和支持,而那些“名人”各种媚态,对弱者的各种折磨,先生也嗤之以鼻!先生的文章或许我还读不懂其中的真味,但是却能深切的感受到先生对那个日渐浑浊的世道的无奈与悲切,他用他的笔战斗着,挽救着奄奄一息的中华民族。向先生致敬!
鲁迅先生的文章实在值得回味,反反复复的看才能大概了解其中滋味。曾经看过一篇关于先生的文章的评论,说先生的文是只可浏览不能详读的,盖因先生实在是个忧国忧民的革命文人吧,这等的境界不是常人可以理解的。今天看了先生的《朝花夕拾》册子中的第二篇文章《阿长与山海经》。也是颇有些感触的。这篇文章,先生用深沉隽永的笔描写了一个在先生家做工的女性,长妈妈。
《秋灯琐记》是清朝人蒋坦所写的忆妻书。书中所记,大多是与妻子秋芙的生活琐事,但文中一字一墨,皆妙曲横生,使人读之慨然,无不有羡慕之感。
蒋坦,字平伯,号蔼卿,是浙江钱塘人。秀才出身,善文章,工书法。道光七年与青梅竹马的表妹秋芙订婚,道光二十三年成婚。而秋芙亦有文才,著有词集,解音律,善弹琴,尤喜佛经。故夫妇偕隐家园,联吟礼佛,作诗载歌,又有游山玩水之趣,并享天人之乐,虽箪食瓢饮,常自窘困,但不输高雅之志。
可以看出,蒋坦与秋芙皆是性情中人,见山树花木,水光风涌,无不有感。
还记得书中写道二人夏日出游,到理安寺,在石屋洞中陶然忘世,不知几何。所记写道:“秋芙安琴磐磴,鼓《平沙落雁》之操,归云滃然,涧水互答,此时相对,几忘我两人犹生尘世间也。”可见二人自然之天性,非尘世之人可比也。
蒋坦对秋芙可谓珍切宠爱,记的二人在一湖游玩,到了晚上,四周暝目,霜风乍起,秋芙时着薄棉,略有寒色,蒋坦见之,于是脱衣半臂拥之。读者念至此处,怎能不唏嘘感叹,真是羡煞人间也!
春花风月有时,秋落霜寒亦有时,所以二人也常常有惜花伤神,念苍山衰败之感。秋芙常对蒋坦说:“人生百年,梦寐居半,愁病居半,襁褓垂老之日又居半,所仅存者,十之一二耳;况我辈蒲柳之质,犹未必百年者乎。”蒋坦闻之同感。是啊,生死有定,但愿你长寿百年,希去我之前,免伤孤之痛。蒋坦所想,或许如此,上天应之,所以也就有了丧妻之痛啊。
幸福源于细节,所谓琐事者间,往往都是最真实的。而人们大多愿意看的,不是表面的华丽词藻,而是内容中的真实情感。蒋坦与秋芙,如《浮生六记》中的沈复与芸娘,都是至情至性之人。
夫妇本三生结缘,若能如此,皆为良缘。但世上没有那么多良缘,所以才会去羡慕蒋坦与秋芙,羡慕古人的至美爱情。
有时候,我们无法选择对方是蒋坦或秋芙那样的人,但我们可以选择自己去做蒋坦或秋芙那样的人。如果真是如此,又怎么会怕没有良缘呢?
最后,祝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比翼双飞,再续蒋坦与秋芙之爱情。
当沉浸在二月的我们还在肆无忌惮地寻觅快乐时,那种悄悄来临的快乐危机在某个深夜总是慢慢地充斥着我的心。
以前,我很疯狂地沉浸在游戏中,摆脱学习的重担,我没有想太多,很郑重其事地允了那句“活在当下”的话。感到有点浑浑噩噩,但快乐令我兴奋。毕竟是个小孩。
那只是上学后的第一个假期。当源源不断的“开学”、“放假”这类词语闯入我的读书生活时,哭泣、欢笑、哭泣……具备的两种截然不同的情绪让我哭笑不得,开始不知所措。毕竟是个小孩。
之后,在糖果与鞭子“循循善诱”中,我们也这般熬了六年。小学毕业时,有人问我:“六年里,你经历的快乐和悲哀哪个多”我有点语塞。拼命翻着以前的事,才发现每一年都那么相似,六年的快乐与忧愁都大同小异,滤出了一丁点儿的收获,有点失望。毕竟是个小孩。
痛苦与幸福轮回着,但终有尽头。而我此刻依旧在所谓的幸福中吧,我不敢像大人一样看透了尘世,那样只会让自己痛苦。这是属于我们自己的特权,就应好好珍惜。假期是休息的,学校是读书的,懒得把两者牵扯在一齐。好好玩,好好学。以后的事让时间带我们去吧。这只是一个孩子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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