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的感悟600字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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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的感悟 篇1

这几天,我刚读完《福尔摩斯探案集》。故事里的主人公——福尔摩斯在生活中观察一点一滴的小事,从而进行推理,并想办法得出答案。让我记忆最深刻的是个叫做“蓝宝石之迷”的一章。

在圣诞节的第二天,华生去看望福尔摩斯。福尔摩斯正在研究一个在街头争吵的男人留下的一顶帽子和一只鹅。由于鹅快坏了,所以福尔摩斯把鹅拷了吃,在吃的时候惊奇地发现了一颗蓝宝石,又进行了进一步的探察,明白这颗蓝宝石是一个人偷来的。福尔摩斯又开始了寻找小偷的旅途。他凭着生活的经验和对小事的观察轻而易举地找到了罪犯。由于这个人是第一次偷东西,所以福尔摩斯给了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我们也应该学习福尔摩斯,做一个爱观察的人,从生活中的小事或许就可以找出答案。并且勤于思考,给别人机会,不要因一点小事就大做文章。

福尔摩斯的感悟 篇2

从小我就特别喜欢看侦探小说和电视节目。在这个暑假我买了一本人人皆知的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很厚,我用了三天才把他读完。

本书冒险与回忆中红发会大概讲的是一个年轻人在一家离银行金库很近的商铺里干活,每个月只拿一半的工资,一天老板看见一张广告红发会要应聘写字员,老板就去应聘了,他每天在办公室里写字。后来福尔摩斯觉得这件事情不对劲,就去调查发现原来店里的员工是犯罪团伙中的一员,他们只是为了支开老板,在地下挖通往银行金库的地道。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在生活中要懂得仔细观察,要细心,所做的每一件事每一个计划都要认认真真,不可以有疏忽。还要认真检查。只有速度没有质量是不行的,做事要干脆利落还要做好。一旦有什么疏忽和漏洞可能后果就不堪设想。但是人是没有十全十美的,就算是一些世界级的伟人,也会有过错。但是也要对自己有信心,有信心才能做好每一件事,如果连对自己都没有信心。那做的每一件事怎能做好呢?在有信心的同时也要勇敢,要有一颗虚心的心。多点听取别人的意见,才能有一个好结果。

福尔摩斯的感悟 篇3

我有一个精致的胡桃木书橱。一本厚厚的崭新的《福尔摩斯》夹在中间。就是这本《福尔摩斯》把我领进了书的海洋,丰富了我的人生。

福尔摩斯,不用说你就知道。他是一位举世闻名、家喻户晓的名侦探。那么塑造他的是谁呢?是f。柯南道尔,(1859~1930),英国杰出的侦探小说家、剧作家。以《四签名》、《归来记》、《恐怖谷》等闻名于世。

《福尔摩斯》主要讲的是——福尔摩斯是一个乡村绅士的后代,既懂得乡村的风俗,又懂得如何在城市生活。福尔摩斯通过不断地学习、不断地钻研和不断地实践才使自己有了惊人的侦探能力。所以,他所进行的各种侦探既合乎逻辑,又合情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判断才会头头是道,才使一个个悬而又悬的问题迎刃而解,才使一宗宗迷案拨云见日。

这本书不仅以里面的生动故事引人入胜,结构跌延起伏,情节紧张曲折,扣人心弦,惊心动魄,使我爱不释手,还体现出了一句意味深长的名言——“凡是勤奋的人,都有锲而不舍的精神。”

福尔摩斯就是一个这样的人。

他虽然那时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在不断地刻苦学习。他特意在大英美术博物馆附近租了一间小房子,利用资料和机会研究有关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才能使他化解种种迷团案件,最终让罪恶大白于天下。

我想:福尔摩斯一生都在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值得我们广大青少年学习。

福尔摩斯的感悟 篇4

在这个周末,我新买了一套《福尔摩斯》。当我满是欢喜利用阅读时间看这套书时,我却傻眼了,因为这套书加起来都有三本《莎士比亚》那么厚。唉,我还是从头开始吧。

故事最初情节设定在华夫身上,他战时由于受伤而来到英国休养。但不久后,华夫与福尔摩斯先生合租了房子,并且发现了福尔摩斯有很多与常人不同的想法,比如制作一些奇异的药剂,写一些常人无法理解的文章,虽说常人无法理解,但读起来还是有理有据。而且还有很多匪夷所思的'兴趣与爱好。

华夫耐不住好奇心,于是便询问福尔摩斯的职业,原来他是一名侦探。接着,福尔摩斯正好又接了一单新的生意,他发现华夫对此好像很有兴趣,于是在行动中带上了他。

这场案件非常棘手,是一个连环杀人案,但福尔摩斯还是通过他敏锐的观察力,和聪明的大脑。还有华夫的帮助下破了案,这让他们两一举成名,成为最出色的侦探团队。

看到这里,我不禁赞叹福尔摩斯的机智和勇气,这故事还告诉我,在生活中要有一双会观察的大眼睛,还要善于动脑筋,我们也能成为一个出色的人。

福尔摩斯的感悟 篇5

他,曾经破过许多扑朔迷离的案。他,热情、幽默,总是喜欢叼着一支烟斗。他,就是英国著名作家柯南道尔创造的神探——鞋洛克·福尔摩斯。如果你读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一定会被福尔摩斯那惊人的判断能力和非凡的观察能力所震撼。

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华生处次见面时,仅凭华生医生军人的气度、黝黑的脸色和行动僵硬的左臂,便看出了华生曾经在阿富汗当过军医;在《劳瑞斯顿花园街的惨案》中,他凭花园小路上的痕迹推测出死者和凶手是坐一辆马车进花园的,还能推算出凶手的身高和年龄;他能从手表面的磨损程度,得知表主人的过去;从人的行动得知性格;从衣服上的痕迹知道对方去过哪些地方。

读完这本书,不禁让我想起一件事情。在上学期的一节语文课上,老师讲完了叶朱自清的《荷塘月色》这一课,家庭作业要求我们写一篇描写花的作文。我脑子里立刻想起家里那盆美丽的蝴蝶兰。可是一提起笔来,就怎么也想不出来恰当的词语形容这盆蝴蝶兰。正在我愁眉不惊的时候,猛一抬头,发现了窗台上那盆蝴蝶蓝正在微风中翩翩起舞,简直是太美了!我不由地灵机一动,跑到阳台上把它搬到写字台上认真的观察。我发现这盆蝴蝶兰共有六片叶子,是深绿色的,整片叶子绿里透紫,就像一块玛瑙似的。它的茎长长的,是深紫色的,一节一节的像竹子一样。只见茎上有几只紫红色的“蝴蝶”在翩翩起舞。这些“蝴蝶”有五片花瓣,花瓣中间抽出金色,带着紫色斑点的花蕾。远远看去,像真的蝴蝶一样美丽。通过认真观察,一篇生动的作文就在我笔下诞生了。

是啊!凡事都要仔细地观察才能成功。

福尔摩斯上我心目中的英雄,我们要学习他的那种善于思考、仔细观察的精神,才能不断进步!

福尔摩斯的感悟 篇6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在一百多年前的英国,一个才华横溢的侦探形象。大部分故事集中讲述了一些比较困难需要福尔摩斯出门调查的案子。

福尔摩斯是一名侦探,平常他都在贝克街221号的B室里抽着雪茄烟,等待委托人来。一旦接到案子,他就会立刻变成一条追逐猎物的猎犬,锁定目标,把整个案子抽丝剥茧,层层过滤,直到真相大白。他有着高超的侦探才能,擅长心理学和逻辑学。他勤于观察和思考,擅长分析人物的特点,从蛛丝马迹中找到破案的线索。他的朋友华生虽然有些“反应迟钝”,但正因为如此,才更加突出福尔摩斯的足智多谋。并且,福尔摩斯的剑术、拳术和小提琴的演奏水平也相当的高超。

福尔摩斯的正义感使我佩服,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更令我肃然起敬。每接一个案子,他都会竭尽全力的要揭开谜底,其间不仅有案子本身的离奇,更有作案者的干预和阻止,被邪恶蒙蔽双眼的他们甚至想要结束福尔摩斯的生命......当我们欣赏福尔摩斯的精神之余,更要牢记坚持不懈是成功的保证,只有坚持不懈才能走进成功的殿堂。

我也暗暗下定决心要当一个坚持不懈为社会伸张正义之人,使世界少一份罪恶,多一份友善......

不仅福尔摩斯的正义感令我佩服,小说的创作手法也令我佩服不已。刺激、惊险,充满悬念的情节使我欲罢不能,结构严密,丝丝入扣,起伏跌宕,引人入胜。它不断从各个方面提出问题,吸引我随着福尔摩斯的脚步逐渐走向事情的真相,那种云雾散尽,目标骤然清晰的喜悦让我爱不释手。因为吸引读者是很重要的,所以,以后我在写作的过程中一定要多多学习呀!

当然了,我喜爱的福尔摩斯并不是个完美的人物,有一次在窗口出现黄面人的那个案子中,他由于骄傲而早下结论,导致后面的许多麻烦。从他的这个教训中,我明白了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无论做什么事一定要谦虚谨慎才行,否则你得心应手的事情也会经常出错。所以,一定要谦虚,千万不能骄傲。

福尔摩斯的感悟 篇7

同学们,你们一定知道大名鼎鼎的侦探福尔摩斯吧!他非常聪明,而且非常善于观察,有一个很敏锐的鼻子,我对他的佩服值足足一只大象的高度。

在中午默读时,我看到有一位同学津津有味地看着《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我向他借来,立刻迫不及待地读了起来。

这本书是世界上最著名的侦探小说家——阿·柯南道尔所写的,这本书收录了许许多多福尔摩斯的离奇、惊险的案件。其中最让人惊心动魄的就数《血字的研究》和《四签名》了。书中情节曲折惊险,结构完整严密,故事一拨三折,扣人心悬,人物描写得栩栩如生、活灵活现,读起来有种让人身临其境的感觉。在读这本书的同时,也可以在离奇的故事中培养我们的逻辑推理能力,开阔视野,增长知识,强化思维。

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惊奇地发现福尔摩斯之所以可以侦破许许多多离奇、惊险的案件,不仅仅是因为他有过人的天赋,还是因为他有敏锐的观察和惊人的毅力,其实,每一个人的智力都没有多少差别,重要的是后天的勤奋与努力。我们要刻苦学习各类知识,时刻培养和增强自己观察能力和思考能力。说不定在以后的某一天,你会成为第二个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的感悟 篇8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一些的书,其中让我最痴迷的就是《福尔摩斯探案》,这本小说是全世界最畅销的侦探小说,世界上最精彩的侦探故事,告诉我们真相,只有一个!

这本书是我看过目录最少的,在这本书中的第一页是开头第一篇,主要说的就是约翰为了报仇杀了德莱博和斯坦格森。

第二篇是说有一个小姐,她叫梅丽,她的爸爸和巴索洛缪的爸爸,有一个宝藏藏在巴索洛缪的房顶上,就在这个案子里,巴索洛缪死了,但这本书的主人公华生结了婚!

第三篇是说一个叫巴斯克韦尔的人被一只高大的猎狗给咬死,所以他就让华森到这里来查看,没过多久,福尔摩斯也来了,可是他没有和华生住在一起,还是在山上找了一间房子,住了下来,在华森找到他的时候,和他聊了一会儿后就有一个人,又被那个猎狗给咬死了,过了几天,福尔摩斯等人叫一个叫亨利的人在前面坐诱耳,就当猎狗快把亨利爵士咬住的时候,三人同时开枪把猎狗给打死了,就这样福尔摩斯又破了一个案。

这就是我在暑假里读的一本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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