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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看了一本叫《野性的呼唤》的书。它讲述了一只名叫巴克的狗在阿拉斯加的荒野中与狗搏斗,最终成为他的祖先狼的故事。
这个故事读起来引人入胜,适合不同审美的人。一开始我买这本书的时候确实是给狗买的,因为大部分孩子对动物都有偏爱,尤其是狗。而且小学生喜欢我们,特别是男生,特别喜欢动物小说,但是我买的时候吸引我的不是动物,而是对人性的描写。当丹巴赫在法官家时,巴克每天都和孩子们或其他狗一起玩耍,他每天都很开心。后来法官家的园丁天天赌博,欠了很多钱,就把巴克卖了。当巴克走向那个穿红衣服的人时,他明白了棍子和牙齿的力量。当丹巴赫去当雪橇犬时,巴克明白了北方的生活规则。丹巴赫造反,杀死了领头的狗斯佩斯。当巴克成为领头狗后,他的狼的烙印越来越深.
巴克的一生有很多不幸,但每一次不幸都让他越来越强大。当丹巴赫变成了一只狼,回顾他的一生,他会感谢那些虐待他的人,因为他们,他让自己成为了一个全新的自己。虽然我还没有读完这本书,但我已经确认我想再读一遍。我想明白我第一次没明白的事。如果再读一遍,会不会有新的感觉,审美会不会提高,会不会明白这本书的真正奥秘.有了这些问题,书再读一遍就会越来越薄.
在这里每分钟生命和肢体都处在危险之中都有一种强烈的需要要时刻不断地保持机敏。它从没见过狗和狗之间的战斗会像那些只有具备狼性的东西们之间的战斗那样地惨烈。
它们在木材场附近宿营在那里柯利用友好的方式和一只身材丰满如狼的壮狗接近。没有任何预兆只是像闪电一样地一跳一付似金属夹子一般的狗牙只那么一闪柯利的脸上就从眼部到下鄂被撕开了一个大口子。这是只有狼才会有的作战方式。
还有比这更凶的三四十只壮狗奔跑过来围住了正在作战的这两只狗深怀敌意地默默地把它们围成了一个圈。柯利冲向了它的敌手那狗跳了起来躲向一边。柯里第二次又向它的胸脯冲去那狗一个漂亮的翻滚又使柯利扑了空。
但柯利却再也没有把脚落在地上。这正是等在旁边的那些壮狗们所期待的它们一下子围了过来嚎着吼着…柯利被埋葬了它愤怒而凄惨地尖叫着在那些毛发竖起有着强键体魄的狗们的下面……
就是那么快就是那么出人意料以至于巴克都退后了一步。它看到费兰柯斯挥着一把斧头跳进了乱轰轰的狗群中三个拿大棒的男子也过来帮助他他们驱散了那些狗。这没用多少时间最多两分钟柯利就倒下了。
它的最后的一批凶手被大棒轰走了柯利却躺在了那里它的腿断了无声无息的生命之驱浸泡在血泊之中殷红的鲜血渗透了皑皑大地它的驱体用不着想象已被撕成了碎片。这个场景经常在巴克的睡梦中显现。这就是生活没有什么公平可说。一旦倒下了那就是你的末日。对巴克可以去看这个场景但巴克决不能倒下。
当我第一次知道这是一个关于狗变成狼的故事时,我渴望读这本书,因为我喜欢狼。我知道这是一种精神动物,它们像狐狸一样聪明,但比狐狸更勇敢;它们像老虎一样凶猛,但比老虎更聪明。狼有很多动物的优点,所以狼是一种令人钦佩的动物。但狼很可怕,它们经历了太多的生死磨练,眼睛里充满了警惕。(我指的是奇怪的事情)
狗怎么会变成野狼?为什么叫巴克的狗放弃了南方温暖的家,选择了深林?等等,迫使我读完这本书。
巴克很难过,但也很幸运。可悲的是,它被无情地抛出了文明世界,它本可以被宠坏,但野蛮世界教会它必须坚强,必须坚强,不能倒下,但倒下意味着死亡。幸运的是,巴克在荒地上释放了血液中的野性,释放了它可能永远无法释放的能力和领导能力。
毫无疑问,巴克的退化或原始化是由人类引起的。人类的愚蠢并没有给自己太多的好处,而是为自己建立了一个强大的敌人。巴克曾经得到过爱。桑顿的爱让巴克感到温暖,感受到人类的关怀,让它以更激烈、更狂热的爱回报桑顿。然而,人类的战争使巴克失去了唯一的.关怀,它的野性被唤醒了,它知道它与人类没有任何联系,不再怀旧。它奔向自己的生活,奔向只为自己而战的生活!
这本书非常真实和血腥,但也反映了作者的愿望,他渴望自由,他希望自己更强大,不屈服于自己的命运。面对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我不得不告诉自己,只有当我强大的时候,我才能不被别人比较,在社会中站稳脚跟。这和巴克血腥的荒地没有太大的不同。虽然这一切对我来说都太奇怪了。
最近,我读了一本美国著名作家杰克的书.伦敦的作品叫《野性呼唤》。
《野呼唤》写了一只叫巴克的长毛狗,从温暖文明的南方到冰雪的北极荒原,从一只高贵的狗,孤独的自我欣赏,空虚的一切,到折磨必须适应环境改变他们的生活方式,最终成为伊哈特被称为魔鬼狼的领导者。在变化的过程中,巴克的野性也逐渐被唤醒。虽然在人类文明和道德规范的束缚下,在人类的棍子和鞭子下,它也享受着人类认为的幸福和痛苦,但巴克知道手棍是主人,它不能抗拒,只能服从。如果它不能适应环境,它就会迅速死亡。这时,它把对自由和野性的渴望压在心灵的最深处。
正如书中所写:“巴克被唤醒的.原始野性活跃而沸腾,像潮汐和季节一样强烈地在他心中波动。“野性像幽灵一样呼唤他,诱惑他,和他一起闻风的气味,听森林的声音,控制他的情绪,引导他的行动,让他超越自己。这种召唤使他的心与人类和人类离他的权力越来越远。“巴克终于在他最喜欢的主人身上了?桑顿被杀后,背离人类世界,回到荒原。因为巴克的牵挂断了“人类和人类拥有的权力再也不能束缚他了。他和他的野兄弟并肩奔跑,嚎叫...“巴克在野性回归后成为了狼的领袖。
这本书与其写狗的故事,不如写渴望自由的故事,就像这本书的封面:“所有的生活都应该在蓝天下自由行动,在宣传的生活中,寻求自由,让自己快乐!
我真的很喜欢《野性呼唤》这本书,因为这本书是杰克伦敦先生对自由和本能的真诚呼唤,是对原始生活的尊重和赞美!
以下是幼儿教师教育网的编辑为您整理的与“野性的呼唤心得感悟”相关的完整信息,希望这些资料能够给你带来些许的启示和帮助。感言在我们的日常学习生活中都会使用的到,每当我们经历一些比较撼动人心灵的事情。我们可以写一篇感言记录自己心中的感想体会,感言可以抒发我们的心声。
野性的呼唤
----读《白狼》有感
野性的呼唤
------读《白狼》有感
我是一直相信万物皆有灵的,而这句话,似乎在沈石溪的《白狼》中得到了最好的印证。
我用一个午后的时间将《白狼》囫囵吞下肚,掩上书卷,轻叹一声,书中的动物却又像幻灯片似的在我脑海里一页页不停闪烁。灵魂与肉体在外压下都变得残疾的小苦鼠、拥有伟大母爱的勇敢而又聪明的“白狼”、用宽容与理解织起友谊纽带的猫与狗、丑陋的外表下却有着闪着光的内心的乌鸦、被人们的不信任钉在死亡的十字架上的舞蛇大黑,还有在母性与本性之间苦苦挣扎的母羊“灰额头”,等等等等……透过它们,我能够清晰地窥到动物世界中的繁复,它们与人类一样的平等,它们拥有着人类在进化过程中蜕化的美的品质。它们与人类唯一的不同,似乎只在外表。
也许是未知和天生的对死亡的恐惧。死亡很容易触动人们心中的某些情感。《白狼》中不乏被命运玩弄于死亡之间的动物。第一篇文章是一只跛脚的小苦老鼠的故事。
小苦鼠与主人公苦娃一样有着残废的腿,正因为这个缘故,受其他老鼠排挤找不到食物的小苦鼠才得到了苦娃的特殊照顾。但他并不了解老鼠的世界。其他老鼠会用伪装来骗取食物。当大老鼠叫小苦老鼠做炮灰时,它不会回头。
即使苦娃努力地让小苦鼠看起来高贵,努力地想让它得到其他老鼠的羡慕,但无疑他还是失败了,小苦鼠不仅是身体上的残疾者,也是灵魂上的残疾者,外表的缺陷,造成了它内心的自卑,其他老鼠的排挤,让它即使是做炮灰也觉得开心,它甚至会觉得,这是它们愿意接纳它的表现。一个心胸狭窄的人无论如何也不能长大。似乎主人公苦娃也有着一种悲剧的色彩,也许他和小苦鼠并无区别,他把自己的愿望寄托在小苦鼠身上,希望它能够代替自己高贵,但同时,也暴露出了他内心的脆弱与自卑,可能正是因为这样,当小苦鼠死在捕鼠笼下的时候,他才会如此的歇斯底里。
但《白狼》中,还有一种死亡让人羞愧至潸然。跳舞的蛇大黑被人们的不信任钉死了。寨子里的一个小孩子卡在了一个狭窄的裂缝中,在人们一筹莫展的时候,有人想到了那条舞蛇大黑,它听话温顺,大小合适。
舞蛇人波隆丹将大黑带过来,人们怕大黑将孩子吞下,于是在大黑的脖子上勒了一根绳子,结果大黑在带孩子出来的时候,绳子缠到了岩石上,将大黑活活勒死,但大黑在生命最后的时刻还是伴着舞蛇人的笛声将孩子奋力地带到了地面。但当人们接手孩子们后,他们抛弃了大黑,任由它掉进深沟里。这是人类不信任策划的悲剧。这是人类残忍和冷血建造的绞刑架。
我不能忘记大黑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听到蛇舞长笛时眼睛里的光芒。它再也听不见笛声了;我不能忘记人们对大黑的态度——忽略它,它从来都不是人们眼中的生活,而是可有可无的工具。
《白狼》中还有很多的故事,里面的动物都有着自己的思想,都有血有肉,我能够真切感受到沈石溪先生对于生命的敬畏,对于那些动物的尊重。也许我们真的能够跟那些动物学些什么,比如我们对动物不应只有索取后的无情;比如,我们对弱者的态度可以从排斥变为平等,也可以深刻反思我们对弱者的爱,等等。
我们不该忘记,我们的祖先也曾是那些动物中的一员,也曾与它们朝夕相处,也许我们每个人都要有一次“野性的回归”,用自己的心去感受大自然的微妙,用心去感受那“野性的呼唤”,把人类在进化过程中蜕下的美好的品质重新捡起,让我们真正的接受淳朴的洗礼。
“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的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当我再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地打动了我
开始,巴克生活在富裕的弥勒**官家,整天过着贵族般的生活,安逸,但却平淡无味。自从被偷运到寒冷的北方,它的生活发生了180度的变化,开始了它真正的旅程。首先,它卖给了两个法裔加拿大邮递员。
其中,它遭遇了残酷的生存竞争。为了在荒野中生存,巴克不断探索着这种新的生命,这种生命正逐渐唤醒他原始的野性。巴克被残忍的主人哈尔打得遍体鳞伤。他临终时,桑顿救了他,并小心地治好了他。
所以它终于接受了新主人!最后索顿发现金子后却被同是淘金者的人给杀了,巴克在一气之下也把那人给咬伤并吓跑了。巴克的主人死去了,它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忠诚的,这嗥叫是伤感的,这嗥叫是震撼人心的,这嗥叫包含着巴克对主人深深的爱,这爱是野性的友情体现。
最后,他响应自己野性的召唤,走进森林,从此与狼一起过着原始的生活。但他不忘旧谊,仍然定期到主人葬身之处去凭吊。
《野性的呼唤》带给我很大的震撼!这本书揭示了野性内心最真挚的呼唤,它们对自由的向往和对美好生活的无限向往!我在网上看过一段**:
一只小狗在屋子里跑来跑去,这时一个20多岁的年轻女子带着两个同伴来到她家。最初,我以为这一集是关于给可爱的小狗拍照,她们的大学生活。可是过了一会儿,那其中一个女生拎起小狗放在了椅子上,在它上面放了一个垫子,她竟然坐了下去,一会儿过去了,小狗没有了“呜呜”声,再看旁边两个女生正嘻嘻笑着。
最终,那只小狗死了,而那些人却扬长而去。当我看到那些触目惊心的画面时,心中不由得一颤!每个生命都应该有自己的自由,有自己的七情六欲。
我们人类不是万物的主人,我们的生命不高尚,动物的生命不卑微,我们应该给予它们最起码的尊重!那些离开的女孩难道不为自己的行为感到难过吗?
虽然这本书是关于狗的,但它也反映了人类的是界。其实,每个人都有一颗狂野的心,这也许是狂野的呼唤。这呼唤来自内心最隐秘的深处!
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它有奸诈,也有忠诚;它有文明,也有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正因此而多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
今天,我读完了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代表作《野性的呼唤》。我为书中的主人公——巴克喝彩。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最负盛名的小说。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故事主要叙述一只强壮勇猛的狼狗巴克从人类文明社会回到狼群原始生活的过程。巴克是一头体重140磅的十分强壮的狗。他本来在一个大法官家里过着优裕的生活,后来被法官的园丁偷走,辗转卖给邮局,又被送到阿拉斯加严寒地区去拉运送邮件的雪橇。巴克最初被卖给两个法裔加拿大人。这些被买来的狗不仅受到了冷酷的人类的虐待,而且在狗之间为了争夺狗群的领导权,也无时不在互相争斗、残杀。由于体力超群、机智勇敢,巴克最终打败斯比茨成为狗群的领队狗。他先后换过几个主人,最后被约翰·索顿收留。那是在巴克被残暴的主人哈尔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索顿救了他,并悉心为他疗伤。在索顿的精心护理下巴克恢复得很快,由此他们之间产生了真挚的感情。巴克对索顿非常忠诚,他两次不顾生命危险救了索顿的命,并在索顿和别人打赌时,拼命把一个载有一千磅盐的雪橇拉动,为索顿赢了一大笔钱。不幸的是,在淘金的过程中,索顿被印第安人杀死。狂怒之下,巴克咬死了几个印第安人,为主人报了仇。后来它进入森林,从此与狼为伍,过着原始动物的生活。但他不忘旧谊,仍然定期到主人的葬身之处去凭吊。
巴克真所谓是命运多坎坷,但无论在怎样的逆境中,它都会勇敢地闯过去,它的这种精神实在值得我们学习。时下黄金时段的一些新闻节目,经常有播报一些人遇到很小的打击,挫折,或者成绩考得不理想,就逃避,有些更会选择死来逃避,这些人真是愚蠢到极点。
人在成长的道路上不免会遇到挫折、困难,若这样就一蹶不振,怎么行呢?人应该要有魄力呀,把这些当作是一种磨练,所谓“玉不琢,不成器;人不磨,不成材。” 记得有一次,我参加奥数比赛,成绩不理想,什么名次也没有拿到。回到班里,总觉得背后有无数双眼睛在讥笑我,讽刺我。而我之后就总低着个头,独来独往,成绩一落千丈,后来老师鼓励我要勇敢面对失败,战胜困难,才是真正的赢家。现在的我又找回了自我。
读了这个故事更让我懂得了这个道理,我知道了人生之路永远不会是平坦的大路,同样也会有崎岖的小路,我们不能选择逃避,而应该是去克服它。
血管里的火焰
-《野性的呼唤》有感读《野性的呼唤》,有一种热血沸腾的感觉,就像是书中所写的巴克那样,从文字中很轻易地感受到那种原始的呼唤,原始的力量,原始的情感。杰克·伦敦通过那种霸道的文字向人们传达着“野性的呼唤”。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只叫做“巴克”的狗,本来在美国南部过着贵族一样的生活,突然有一天被人拐卖,被卖到了冰天雪地的加拿大北部。在红衣人的一顿大棒教育后,巴克懂得了生存法则,在大棒和皮鞭下的生存法则。后来,巴克作为雪橇狗被卖给了加拿大邮政局,在通往北极的雪地里行走。
通过一次惨烈的排头狗争夺战,巴克咬死了原先的排头狗,成为了统治者,并且带领着手下,一起创造了一个邮政快递的最快纪录,平均每天狂奔四十英里。然而这之后,随着邮件的增多,巴克不得不开始从事拉重活的工作,拖着大量的邮件行走,不再有奔跑的快感,同时也严重透支了体力。最后,他们再也无法承担投递邮件的工作,因为巴克累得走不动了。
然后邮局把狗卖给了私人探险家。三个完全不懂探险的美国人买来了巴克,却不知道怎么驾驭雪橇,本来就很累的巴克在主人的折磨下再也走不动了,只能趴在地上,任由主人责打。这时营地里的一位好心人索恩顿忍受不了这样的责打了,出面喝住了冒失的“冒险者”,并且收留了巴克。
桑顿注定是巴克的主人。他小心地照顾巴克,巴克逐渐恢复了他的权力。有一天桑顿打赌巴克能把一千磅的货物拉到一百码外。巴克和桑顿之间的深厚友谊和信任使巴克完成了这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之后,桑顿把巴克带到森林里,到遥远的北方去寻找传说中的金矿。在这种游荡式的探索中,巴克彻底找回了野性,听到了野性的呼唤,来到深邃的森林里漫游和狩猎。在一次独立的麋鹿狩猎之后,巴克回到营地,发现印第安人横扫了桑顿的营地,杀死了桑顿和其他同伴。
巴克愤怒地冲向印第安部落,打断了印第安首领的喉咙,把印第安人赶走了。
从此,巴克没有了主人,没有了对人类的关心,巴克真的走进了森林。在一次与狼群首领的厮杀之后,巴克成为了狼群的首领,带领狼群游荡在山谷中,连印第安部落中都一直流传着凶猛魔狗的传说。
整本书中处处渗透着那种野性的光芒,血腥的味道满布在书页中。巴克来到加拿大,感受第一次大棒的时候,在雪地咬死排头狗的时候,在森林里捕猎麋鹿的时候,在营地杀死印第安人的时候,读起来都给人一种血脉喷张的感觉,每个汗毛孔仿佛都立了起来,那种感觉像是血管里流着火焰。杰克伦敦的作品,人们再也看不到那种娘娘腔没有病痛和呻吟,这是一个男人的作品,完全狂野。
当然,这书中也有温情的部分,像巴克与索恩顿的情谊就是这样的内容。巴克为了救索恩顿的命,不惜一切代价,为了给索恩顿复仇,巴克不顾一切地进攻那些印第安人,要知道,在狗的世界里,拿着大棒的人类是最厉害的敌人,绝对不可以冒犯。但是,即使是这个最温情的部分,也是男人之间的情感,没有女性的温柔,巴克最需要的表示亲切方式是“粗暴地搂着巴克的脑袋,使劲摇晃,同时用许多难听的名字骂他”,这是纯粹男人的方式。
巴克听到森林深处的呼唤,就知道那是自己本身的野性被唤醒了,他要前往森林,与那个梦中的“毛人”会面,与那些原始的同类并肩走在森林里,那是他最想要的。
读这本书几乎一口气就读完了,因为这本书的心情吸引着我。“生存”是整部**的主旨,巴克为了生存不得不适应各种各样的法则,而这种适应使得身体内的原始力量被唤醒,生存就变得不是那么艰难了。这个过程中,由原始召唤所引发的火焰一直驱动着整个故事,让人欲罢不能,甚至于放下书本还有一种意犹未尽的感觉。
说到这里,就不得不说说本书的作者-杰克·伦敦,杰克·伦敦是上个世纪非常著名的美国作家,他的文字总是以这种血脉喷张而著称,不只是男人爱读,即使是女人,也喜欢这种充满阳刚的文字。而杰克·伦敦写这些话的能力也与他一生的经历有关。杰
克伦敦出生在一个十分贫穷的家庭,幼时的贫困没能使他接受什么正规的教育,他从十岁起就开始了社会闯荡的生涯。他童年时候做过报童,当过街头流氓,去过白令海峡及日本海捕海豹,曾经与蚝贼勾结一起去偷旧金山海湾船主的蚝,甚至还当过海洋巡警。在这样的生活中,他从没有放弃过读书,无论什么时候,什么地点,只要身边有称得上文字的东西,他就会拿来读。
这种疯狂的阅读使杰克伦敦逐渐爱上了写作。如此复杂的生活经历给了杰克伦敦无限的创作素材,而那种疯狂的生活也给我们带来了同样疯狂的话语。即使在他成名以后,他也曾经前往朝鲜,冒着生命危险采访日俄战争,也去过伦敦,在贫民区生活三个月采访伦敦的贫民生活。
杰克伦敦就是一个不安分的人,是一个血管里流着火焰的人,所以他的文字也是这样喷射火焰的,而吸引我们的正是这火焰。
合上书本,闭眼沉思,为什么这样的文字吸引着我,时隔将近一个世纪,却仍然散发着这么大的诱人魅力?我想可能是这种原始的力量。也许我们在生活中失去了这种原始的力量。我们每**九晚五,待在舒适的房间里,面对着毫无生气的电脑,处理着一大堆没有生命的文字,接触着和你我一样的人类。
这种生活吞噬了我们原始的本能,我们失去了生存的能力。想想我们已经多久没有亲近过真正的大自然了,多久没有和非人造的景色见面了?书中那种纯粹的自然,那纯粹的原始情感使我们突然眼前一亮,仿佛看到了我们那个祖先——毛人,在原始大森林中,与巴克的祖先并肩前行,身体里充满着力量,脚踏在新鲜的泥土上,鼻子里充斥着纯粹的空气,在适者生存的法则下,我们努力地生活着。
身边再也没有钢筋混凝土的森林,没有滴滴作响的喇叭,没有尔虞我诈,没有矫揉造作,我们仿佛听到了野性的呼唤,听到了大自然的声音。心灵仿佛得到了一次净化,灵魂也跟着走入了那个真正的自然。我想这是我们读完这本书的原动力。
如果你感到心力交瘁,如果你感到无助与困惑,如果你感到难以承受生活的重负,如果你渴望原始的力量,如果你想要回到大自然的怀抱,如果你希望自己充满活力,读一读这本
《野性的呼唤》吧,他能使你的血管里充满火焰,倾听野性的呼唤,找到原始的本我。
俗话说,手中无网看鱼跳。。当一次工作学习即将开始时,我们通常会提前查阅一些资料。资料可以指人事物的相关多类信息、情报。有了资料的协助我们的工作会变得更加顺利!所以,关于幼师资料你究竟了解多少呢?也许"野性的呼唤心得感悟"就是你要找的,为防遗忘,建议你收藏本页!
《野性的呼唤》的作者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它说:巴克,一只狗,是狗和狼的混合体。他住在温暖的南方。他温顺,没有警惕性。有一天,巴克被园丁卖给了一个狗贩子,被带到寒冷的北方做雪橇犬。它被别的狗打,欺负,所以它为了生存而挣扎。它祖先的野性从它的内心爆发出来,逐渐变得凶狠、残忍、狡猾。它杀死了原来狗群的首领,取而代之。最后,在野狼的召唤下,他们逃进了森林,变成了狼。
巴克本来是一只温顺普通的狗,但是他有狼血,所以第一主裁判应该把他放回大自然,大自然才是他真正的家。园丁,如果不是因为他,巴克不会接受生活、野生和自由狼的训练。回转对巴克来说是一个重要的教训,要知道在自然界中,弱者是无法忍受的,所以他们应该成为强者。巴克在变成狼之前对恶劣的环境变得很残忍。
其实我觉得对不起巴克。因为它很爱它的主人,被可恶的园丁卖了之后,它再也不能和评委的孩子玩耍打架,不能在温暖的阳光下洗澡,不能伸手拿衣服,不能用食物张嘴,它舒适快乐的生活就这样结束了。历经种种磨难和磨难,尤其是他所爱的第四个主人桑顿死后,他再也听不到桑顿亲切地骂他,温柔地抚摸他。相反,他不得不扔掉这些美好的东西,投身到恶劣的环境中,成为狼的首领,获得自由。
巴克靠自己活了下来。我们是一样的。生活中难免会经历一些困难和挫折。只有克服它们,我们才能适应每一个新环境。
这个寒假,我看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讲的是一只叫巴克的狗在法官身边无忧无虑的故事,但是有一天,一群人把他打昏了,带他去了天气很不好的北极,变成了雪橇犬。在经历了丛林法则性质的种种磨难后,他终于成为了名副其实的狗王!
我很佩服巴克。他不同于其他狗。他知道如何反抗。红毛衣打了他几下后,他没有屈服。反而更加愤怒,想要反抗。他活得很有尊严,因为他知道自己不再是一只无忧无虑的家犬,而是真的去了另一个世界!在几次磨难中,他终于认识到,只有努力奋斗,努力工作,他才能生存下来,成为雪橇犬队的狗王,否则只会被冷落和歧视!要么当国王,要么去死!
这本书也很感动,很温暖。丹巴赫被新主人救下后,就像变了一个人一样。他的心因为自然的形象而冰冷,对生活没有任何兴趣。他只觉得自己可以活下去!但是在被新主人拯救后,他的心渐渐变得阳光了,他的冷酷早已被新主人灿烂的阳光之爱所影响,他可以为主人牺牲一切!直到他的主人去世,他悲痛欲绝,再次和他的狼伴进入丛林开始新的生活!
巴克,他如此努力地活着,如此感激。我们不应该试着感恩的理由是什么?
野性的呼唤一书作者从遗传和环境两个角度,阐述了遗传和环境因素对动物生存的双重影响,及作者对人类社会生存现状的认识。
随手翻阅,一如既往被他深深震撼。他,机智聪明;他,坚强勇敢;他重情重义。他,是一只狗,却又是一个特殊的物种。他,叫巴克;他,甚于人。
“古老的渴望在心中骚动,习惯的束缚令内心烦乱;又一次从冬日的睡眠中,唤醒对原始野性的春恋。”这,便是小说的开篇,给人以无数的深思和遐想。
就因为人类的欲念,巴克从一条遍受尊敬的贵族犬沦落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他在北方艰难的条件下过着与以前天差地别的生活——食不果腹、天寒地冻,可是他并没有灰心丧气。他凭借自身超常德适应力和血液里不可否认的原始野性生存下来。在自然法则——弱肉强食的控制下,巴克学会了狡猾和欺诈,并且他彻底退化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
“这一次的偷盗标志着,巴克适合在险恶的北国环境里生存。它标志着它的适应性极强,标志着它具有使自己顺应条件变化的能力,缺乏这样的能力,就意味着迅速而悲惨的死亡。而且,它还标志着它的道德本性的衰退或分崩离析,这种道德本性在无情的生存竞争中成了一种虚荣和一种障碍。”当读到这段话时心中仍然颇有感慨。道德竟然是“一种虚荣和一种障碍”,可想而知那是一个怎样的社会,残忍、险恶、不道德,或者黑暗!
我对于巴克总是有着一种崇拜和敬仰。他太过于强大而他的人生却又太过于悲惨了。他一次又一次地面对生离死别,特别是最后一次,当他捕猎回来看到的是自己主人和伙伴的尸首,那是多么的残酷。在已经回归原始后,巴克毅然地撕裂了印第安人(杀人凶手)的咽喉,那是他第一次杀人。那之后的他完完全全的成为了野外的王,令人闻风丧胆。我十分同情和怜悯巴克,他是孤独的王,也是骄傲的王。
巴克带领狼群在苍茫的月光里穿梭,在苍凉的月亮下嚎叫的一幕幻象一直在我的脑海里闪现,我也开始向往那种最最原始的生活,抛去道德的束缚,遵循“野性的呼唤”。
这是一部杰克·伦敦写的书中的一部,大致内容是一名叫巴克的南方狗在一个富人家里娇生惯养,过着富足幸福的生活。可是老天不给面子,竟然来了一个小偷半夜三更把巴克偷走了,当然,肯定是卖给那些北方的人拉雪橇的。巴克奋力抵抗,怎奈他在公爵家出生,连狗的本领都不会什么,于是挨了几下鞭子就撑不住了。唉,可怜的他,被雨点般的鞭子抽在身上,可不是好玩的。渐渐的,他开始学会避免,就算想偷懒也要等主人没有发现的时候。第一次拉雪橇的时候,他遇到了许多狗,像杜布,还有常年称霸狗地主位置的斯匹次,还有安静冷淡的索莱克斯等。这支部队的主人费朗索斯看到了巴克,一开始很嫌弃他,但是到了后来就慢慢的对巴克影响好了起来……
时间在慢慢的流逝着,巴克逐渐适应了生活,但他还是摆脱不了斯匹次的压迫,于是他准备跟斯匹次大战一场。许多次,只要找到机会,巴克就会对斯匹次冷嘲热讽。而显然斯匹次也发现了巴克正在他的统治之下崛起。两只狗最终交战,巴克遍体鳞伤,但看着前面那该死的仇敌,他动员了他的原始力量,奋力一击,把斯匹次打得四脚朝天,然后把它咬死了。最后巴克的野性彻彻底底的发挥了出来,基本上变成了一条狼,最终还战胜了狼……
我觉得这本书好在他的语言生动,而且能将一件平常的事情写的栩栩如生。同样,巴克的毅力让我感动。巴克变了,变得跟以前截然不同,现在他是又古怪而又勇敢和满怀怨愤。文章中有些令人愤怒不堪,有些又令人潸然泪下,一些意想不到的情节在他这里一笔带过,更加多的是去写那些激动人心,但没有那么惊险的环节……
从我个人认为,我觉得我更欣赏巴克后面的命运,因为最终他自由了,他完全有能力去保护自己(当然,前提是必须经过生死边缘的考验),在通向胜利的过程中,也会有重重困难,我也要学巴克,做什么事情顽固不屈,要有一种“不倒翁”的精神,永远不会倒下。我觉得这一点我还做得不够,很多事情我做一下就倒下去,似乎永远不愿意起来似的,但是看了这本书,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把认为你觉得对的事情做好,不管需要多少次都没有关系!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巴克。他有着高贵的血统——父亲是一头獒,母亲是一头德国牧羊犬。这时你应该猜到了吧,巴克是一头狗。
巴克出生在南方一位法官的家里。他本应一辈子与粗野无缘,却因为嗜赌成性的园丁因为没钱赌博而被卖到了北极,充当了一头拉雪橇的下等狗。北极气候寒冷,生存条件极其恶劣。巴克作为獒犬的潜能被迅速调动起来,同时爆发出来的还有灵魂深处的野性。在这里,动物与人类都遵守着最原始的丛林法则——弱肉强食。狗与人,每天都挣扎在生与死的边缘,而我们的主人公也是一样。这群狗的首领——一头浑身雪白的丝毛犬,频频向巴克挑衅,一步步挑战巴克忍耐的极限。巴克终于按捺不住越腾越高的怒火,咬死丝毛犬,成为狗群的新首领。这支雪橇狗队被卖来卖去,最后除了巴克,全军覆没。在这期间巴克经历了一次次生与死的洗礼生存了下来。最后他毅然走入大自然,重归荒野,成为了狼群的首领。
读完这本书,我惊讶地发现,原来世界上还有这么原始野蛮的地方,巴克的命运一直紧紧地揪着我的心。当我看到巴克被卖到北极时,我非常气愤;当巴克终于战胜丝毛犬成为新的首领时,我又为他的勇气而赞叹。原来生命,比我想象的要顽强得多,生活也远比我想象的艰辛得多。
獒犬巴克的命运,是一部可歌可泣的生活悲喜剧,但是我们许多人的命运不也是这样的吗?
巴克是一只耐寒的狗,自小生活在旧金山南部米勤法官的家裏,受到主人的呵护,宠爱。肆赌如命的曼纽为了偿还赌债,在一个晚上把巴克盗卖给买卖狗只的人手中,后来遭人辗转卖到蛮荒苦寒的北方做苦工,从此过著艰苦的生活。巴克生活的转变,令它学会在弱肉强食的世界裏怎样自保和生存的方法。然而,桑顿在巴克的第二任主人中拯救了它。桑顿与巴克的感情十分浓厚,在桑顿被土人杀死后,巴克还替他报仇和安葬他。最后,巴克终於回到大自然的怀抱。
巴克的生活原本就十分安定,想也不想到自己会在狗群中挣扎求存呢 但它十分勇敢和坚强,在艰难的日子裏一一捱过,永不退缩。
现今社会的经济衰退,使很多的人士失业或被雇主调低薪金而过著拮据的生活,以前安稳的生活不再。有些人还会想到自杀来解决生活的问题,不过人生中一定会有顺境,逆境,如果在逆境中就放弃自己的生命,值得吗?巴克在逆境中仍努力求存,不是吗?
巴克的精神实在值得我们敬佩,它无论遇到什麼挫折都会勇敢地闯过去。可是,时下有些青年人遇到很少的打击,挫折,又或者成绩,交友遇到困难时,就只会逃避,有些更会选择死来逃避。这些人真是愚蠢到极点。
青年人在成长道路不免会遇到挫折,困难,若这样就一蹶不振,怎麼行呢 青年人应该要有魄力呀,把这些当作是一种磨练,所谓「玉不琢,不成器;人不磨,不成材。」人生的道路有时如海一样风平浪静,有时却充满波涛骇浪,没有一条人生的道路是不会崎岖不平的。
我们要知道在生活中一定会有欢乐,忧愁,巴克也经历了无数挫折,但它都一一阔步地跨过了,最终回到大自然的怀抱,所以我们亦要相信自己的能力啊!
我看完了杰克·伦敦写的《野性的呼唤》,感受颇深。这本书重点讲述了动物与人类之间发生的故事。
其中有一段内容深深打动了我的心:当白牙——这只强壮凶猛的狗被史密斯买来后,白牙吃尽了苦头,因为它而史密斯却利用它来赚钱——和别的狗进行打架,赚取钱财。而每次白牙都能获得胜利,以此给史密斯带来了巨大的财富。可这个残暴的贪财鬼,每天却用鞭子抽打这条可怜的狗……看到这而我的心向被什么扎了一样,我们人类为什么会这样的残忍?可看了下面的内容又让我有了一个心的想法:当白牙与一条狗打架时,这只狗咬伤了白牙的脖子,就在那生死攸关的一刻,斯各特救了它,而后白牙对新主人十分的忠诚,他们成了好朋友……动物和我们人类一样,它们也有一颗温暖的心,也有感情,不是吗?我还曾看到这样一个故事:……山羊妈妈流着眼泪站起来,叉开腿,任这只小羊羔上来吃它的奶。可是它不回头嗅它的尾巴,因为它知道,那不是它的孩子……动物心中也有爱,但不会说话的它们只能用摇尾巴,低头摩擦主人的腿和舔来向我们表达。我们人类应该将心比心,如果受苦的是我们自己,我们会怎样呢?人类已经错的够多了,难道人类还要对动物冷漠无情吗?难道还要接着错下去吗?
请善待我们的朋友,让我们的生活有了它们的存在而更加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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