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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少了好多东西
邓不列多、伏地魔、斯内普这三个人的戏份太少了。
邓的谋划贯穿始终,由他引出从汤姆到伏地魔的成长转变历程,分析其性格,琢磨其意图,从而找到方法击败他。电影中哈利不停地靠通灵来找到魂器,总靠这种玄虚的办法,还一次次成功,显得伏地魔太弱了。事实上,由伏地魔又可以引出霍格沃茨的创立以及四大学院的特点,活生生的校史。而霍格沃茨在这个魔法世界中才是我们的全部。在寻找魂器的过程中,邓不为人知的一面也可以浮出水面,我们可以知道这位智慧、宽容、博爱的导师并不是生来如此,他也有年轻时狂热黑暗的时候。而对抗邪恶,从来不是白净无瑕的人能办到的,只有经过黑暗的光明,才会更加耀眼持久。
斯内普,被邓不列多控制,被哈利以及上一辈们敌视,被人冤枉了一生。七里电影少了一个细节,金妮、纳威、卢娜去校长室偷格兰芬多宝剑未遂,斯内普对他们的惩罚是到禁林帮海格做事。因为邓之前说了,要他在他死后保护霍格沃茨。
另外一点,D.A六人组除了第五部,六七都没太多体现,六里最后在学校的遭遇战,七里的广播以及纳威讲述,都遭到删减。六人里金妮、纳威、卢娜是我最想看的,他们很重要,代表着友谊和抵抗精神会传递下去。而最最热血的从猪头酒吧到有求必应屋的那一段做了不小的更改。于是我们看到卢娜不知怎么早已经在学校了。而纳威身上的伤也不应该当天才有,他是抵抗了大半年才落到缩在有求必应屋的下场。由D.A通知到凤凰社来援,人一波波地赶到,很突然很自然也越来越激动的过程,都省了。书中,凤凰社成员在七里做了很多努力,尤其卢平主动来找哈利,毕竟卢平应该是长辈里哈利最亲的人了。还有,我们也没有看到拉文克劳的公共休息室,以及文化。因为我是多么想看卢娜。麦格教授面对伏地魔来袭,对学生们的处理也不合理,她绝不会关押斯莱特林学生,当务之急应是保住学生生命,也即书中的对低年级学生的疏散。
看完书后,再回头看电影,真是郁闷之极。盼望着有朝一日,电视剧能拍出来,可斯内普教授,已经永远地离去了。
这几天天气闷热得要命,一丝风也没有,稠乎乎的空气好像凝住了。我和妈妈便想到“避暑书庄”一一图书馆去避暑。
啊,终于找到了我心爱的《哈利·波特》大全集。这是一本很厚的书。书中的扉页已经泛了黄。
书中的主人公是哈利,一个带着小圆眼镜的男生,他从小就失去了父母,被寄养在了姨妈家里。
读到这里时,我不禁被书中的情节迷住了。一个大难不死的男孩,发生在他身上的故事注定与众不同。怪不得这本书已经被翻旧了,就连我这个“麻瓜”也迫不及待地想往下看呢。
偶然一个机会,哈利收到了猫头鹰传书,这封信是一张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哈利·波特也在学校认识了两个十分亲密的好朋友一一罗恩和赫敏。他们互相帮助,一路上克服了种种困难……
随着时光的流逝,哈利上了七年级,他即将毕业,但正是这年,哈利要接受终级的考验一一打败伏地魔,为父母报仇!
就在我还担心哈利能不能成功时,微风把书带到了下一页,也把我的思绪引到了这最精彩的片断中:哈利和伏地魔一同喊道:“除你武器!”“阿瓦达索命!”砰!一声,如炮弹炸响,在他们反复踩踏的圆圈正中央射出了金色的火焰,那便是咒语相撞的地方,哈利看见伏地魔的绿光碰到了他自己的魔咒,看到老魔杖飞到了空中,在初升的太阳里呈现出黑色,像纳吉尼脑袋一样,哈利以找球手精湛的技巧,用空着的那只手抓住飞来的魔杖。只见伏地魔踉跄后退,双臂张开,通红的眼睛里细长的瞳孔往上翻着。伏地魔倒在地上,像凡人一样死去。伏地魔死了,被自已的咒语反弹回去杀死了。哈利站那里,手里攥着两根魔杖,低头看着对手的躯壳。
这本书被我一口气读完了,书中的一句话“两个人不能都活着,只有一个生存下来,我们中的一个将要永远离开”这使我想到了弱肉强食的道理,生活中的强者才能站到最后。所以我们必须努力,不然就会灭亡。
我佩服哈利,他坚强,勇敢,果断,富有正义感。这一点,我确实不如他一一遇到一点小事就打退堂鼓,从而放弃了目标……所以,他是我学习的榜样。
书中时时刻刻都饱含一个字“爱”。哈利·波特告诉我们,只有心中有爱,才能战胜一切。父爱、母爱、友爱……都是无声无形的,但可以用心灵去感受它的存在。
读完了这本书,我觉得我成长了……忽然,一阵悦耳的铃声响起,图书馆要闭馆了。我这才念念不舍的把这本厚书放回了书架。
我喜欢看哈利·波特系列电影,我不是书迷,所以恳请魔法师们和粉丝们不要对我施咒,原谅我这可笑麻瓜的陈述。
在最新一部电影中,昔日的小魔法师们正在完成少年向青年的过渡,他们的感情不再朦胧,而是具有了明确的指向,她爱他,还是他爱她,一切见了分晓。课堂、实验室、魁地奇赛场以及历险不再是霍格沃茨的魔法师们的一切,他们面对的是可能比伏地魔、食死徒更致命的恋爱。他们中的一些人,面对敌人时的勇气超过许多成年人,然而面对心上人却变得手足无措。过来人会说,看,他们还是孩子。然而作为观众,看着当事人在爱中纠缠,你不得不感慨。
罗恩很深地伤害了两个姑娘,最终他做出选择。哈利·波特也是,迈出了感情上的重要一步,勇敢地拥抱爱情。你不能避免伤害别人,这就是属于青春的残酷事实。虽然残酷,但是它给了大家审视自身的机会,给了成长机会。
最新一部哈利·波特电影深入了角色的情感世界,在剧本方面做得非常成功。此外,电影还成功地保守住了谁是混血王子这一“机密”。在整个观影过程中,我甚至忘了混血王子这回事,被剧情牢牢吸引,少一些视觉奇观其实无所谓。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是七部之中的最后一部,也是七部之中最好看的一部,它让我回味万分。
这部书中,哈利认识到了牺牲。为了他人的利益而彻底牺牲自己,放弃一切,进入死亡,这种行为具有非常不可思议的力量,让世界上最强悍的黑魔法,都对它无效。这种行为具有神奇的力量。哈利·波特就是靠这种力量生存下来,并且战胜了强大的黑魔头——伏地魔。在最后的决战,他选择了不出招,结果,他战胜了每次都选择“索命咒”的黑魔头。那个黑魔头并不死于哈利·波特的魔法技术,而死于自己伤害之心发出的恶咒,和对死亡的恐惧,对永生的渴望。
有一个人给我们的印象曾经那样的不好,那就是——斯内普。它对莉莉(哈利的妈妈)的爱,令他一生都致力于对抗黑魔法的事业中。是啊,以貌取人是我们最大的缺点,常常因为这个原因,我们失去了多少朋友,为自己树立了多少敌人啊!
七个魂器的毁灭和三件死亡圣器(最强大的死亡魔杖、复活石、隐形衣)的不能兼得,说明“追求永生”的行为会阻碍本有的灵性,分割整体,进入死亡的空间。
读《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为我插上了幻想的翅膀,让我在天马行空的世界里自由翱翔。想说的太多,有用的也太多,从我们在享受读书时,也在反思我们,升华我们。
时间长河中,无数事物随着岁月而逝去,可有一种东西却得以保存,永远留在人们心中,那就是一部部优秀的作品。而《哈利波特》这部书,便让我难以忘记,流连忘返。
《哈利波特》是一部长篇小说,共七本。它的作者是英国女作家J·k罗琳,作品一经问世,便引人注目,更是被多家影片公司争着翻拍成电影。《哈利波特》的内容就如同它的书名,写了一个巫师与人类并存的世界,哈利波特来到了魔法学校霍格沃茨,与同伴们学习魔法,共同抵抗邪恶势力伏地魔的袭击与侵害,最终获得胜利,过上了安宁美好的生活。
我曾多次阅读这部书,却从未感到烦腻,反而,每次都有很大的收获。在《魔法石》中,赫敏·格兰杰,罗恩·韦思莱和哈利·波特初次相遇。赫敏聪明机智,罗恩老实胆小,哈利坚强勇敢,三人整日一起学习,中途虽然有许多矛盾,却一次次被化解。
在生活中,在我们的身边也是一样,同学之间常有矛盾纠纷,可最终总会和好如初。在这本书中,三人勇闯密室,打败了食死徒洛奇教授。其中,三人的各种行为都令我感动,受益匪浅。他们走进危机四伏的密室。在三人被藤蔓缠绕不得动弹时,赫敏临危不惧,沉着泠静,解救了伙伴;在巨型魔法师棋盘上,一向胆小的罗恩鼓起勇气,站在朋友们身前,凭借精湛的棋艺,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为哈利开辟前进的道路;在食死徒百般诱惑和逼迫的情况下,哈利毫不动摇,意志坚定,成功打败食死徒,保护好了魔法石。
虽然这只是虚构的故事,却让我感觉十分真实,在危难下,三个十几岁的孩子,发挥聪明才智,团结一心,为保护家人、朋友而战,这也使我获得了成长。在生活中,我们所遇到的困难也像那一道道关卡,只要我们克服障碍,克服恐惧,迎难而上,就一定会有好的结果。
《哈利波特》带给我的,不仅仅是学识、奇思妙想、更多的是与人相处的方式,面对挫折的态度。它使我在荆棘遍地的学习道路上又多了几分坚韧,多了几分希望。我想即使在未来,也一定会有许多人因为这本书而受益。《哈利波特》也永远不会消失不见,而是一直留在人们脑海中,伴随我们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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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沙翁所有的作品里,《哈姆雷特》或许是最受争议的一部,也是最受瞩目的一部。你在15岁时或许会被《罗密欧与朱丽叶》感动得潸然泪下,却觉得《暴风雨》不知所云;当你17岁时,又可能深深地被后者所带有的神秘主义色彩打动而对人生有所感悟,而前者却已经无法再次激起你心中的波澜……但是无论你在人生的哪一个阶段,当你经历了一场丰富而深刻的精神生活时,当你提升了自己的人格,重新发现了一个全新的自我时,你总是能在《哈姆雷特》里找到一些你会觉得那似乎应该是属于永恒与不朽的东西。因为它谈到了人生的抉择,谈到了一个生活在特定的历史与生活环境下的人在对他个人而言是独特的,而对于全人类来说又是普遍的命运面前,在只有从过去所积累的有限的经验可以凭借与依托的情况下,所选择的人生之路。从某种意义上说,他的经验也代表了我们自己的经验,他所面对的命运在我们人生的某个阶段里也是所要面对的。我们面对绝望的存在,在矛盾中摸索真理,在迷雾中找寻真相。
哈姆雷特也是不完美的,有时他的抉择是非理性的,相当冲动的,比如当他在激怒之下一剑刺死他误以为是国王的普娄尼阿斯时,然而或许正是他这种不理智的抉择,这种人性的弱点的表现,让我们打心底里接受和认同他的艺术形象,因为我们常常可以在自己身上看见他的影子。
哈姆雷特又是极其珍视感情的,在他以装疯来躲避国王的迫害时,他依然抑制不住对奥菲莉娅的思念,不忍心让她由于自己装疯而痛苦。就是这样,哈姆雷特在对命运的抉择中构造了自己的悲剧,原来他完全可以屈服于自己的命运,不去探询父王死去的真相,但哈姆雷特的性格不允许他带着一个疑问生活在庸庸碌碌之中,所以他毅然走上了找寻真相的道路。此后,只要他所做出的任何抉择稍有不同,他和其他人最终的命运都会改变,但是他的经验促使他一次次作出在他认为是正确的.而实际上是致命的抉择。最后,哈姆雷特并没有为自己的抉择感到遗憾,因为每一个人的每一个抉择都是在特定的历史情况下唯一而不可重复的,所以在这里假设如果哈姆雷特能回过头去重新作出抉择,会是怎样一种情景就毫无意义。我们每一个人也是这样,可以说,在我们每一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哈姆雷特,我们所做的每一个抉择都是唯一的不可替代的,它将直接影响到我们未来的命运,没有什么标准可以衡量我们的抉择是否正确,我们也必然要接受自己的抉择所引起的一切后果。
在一个除了目标,再也没有任何尺度可以衡量其善恶的世界里,勇敢地作出抉择,然后坦然地接受自己的命运……这就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之所在吧?
为什么以前可以任意的走各个国家,他们有没有像现在签证这类的东西呢?
第一个问题,我自己的理解是,这是作者故意写的这样现实,他想要去揭露人性,把人的欲望写出来,在当时文艺复兴的大背景下,用我们现在的眼光来说就是混乱的,不堪的,“禁欲和不禁欲”的讨论就是贯穿始终,最真实的人性大家看见了,觉得这是悲剧,主人公死了这是悲剧。还有将人性暴露出来,大家发现这样的是让人嗤之以鼻,不被所喜爱,也是给世人警惕。这就是我的理解感悟。
第二个问题,是个问题了?鉴于我在网上没有找到答案,如果有人不幸看到这个问题希望可以帮我解答。
我们来到好句分享时段:当悲伤来临的时候,不是单个来的,而是成群结队的。
我们常装出来信仰的表情和虔诚的举动。却用糖衣来包裹恶魔的本性。
成功的骗子,不必再以说慌为生,因为被骗的人已经成为他的拥护者,再说什么也是枉然。
决心不过是记忆的奴隶,他会根据你的记忆随意更改。
简洁是智慧的灵魂,冗长是肤浅的藻饰。
世上本无所谓好与坏,思想使然。
莎士比亚曾经说:“一千个读者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那么在我的眼里,哈姆雷特究竟是个怎样的人?
他是位王子,他勇敢、善良,受到别人的爱戴,但他性格里又有着心软,在复仇时,他没有盲目的,不择手段地复仇,而是还保持着那份良善,最终他跟那诡计多端的叔叔同归于尽。
《哈姆雷特》主要讲了他的父亲被叔叔毒害,叔叔趁机登上王位,而他的母亲也迅速改嫁,此时国家中内忧外患,国外敌军压境,国内人民愤怒,而宫中却仍过着安乐的生活,在这种情况下,哈姆雷特父亲的鬼魂出现,揭露了叔叔面具后那丑恶的嘴脸,使得哈姆雷特胸中燃起了复仇的火焰。为了报仇,他放弃了爱情和物质享受,在复仇过程中,他的感情过程是很丰富的。对爱人的死,他悲痛欲绝;对母亲的改嫁,他冷言以对;在面对叔叔时,又迟迟下不了手,在这段感情挣扎中,我看到了他内心的矛盾和痛苦。他一方面不愿意面对父亲死亡的真正原因,另一方面,他又设了一部戏来验证鬼魂的话,在不断的内心交战中,最终刺出了那复仇一剑,但也死在了对方的手下。
哈姆雷特作为王子,他具有治理国家的能力,但是在面对情感的选择时,他又很犹疑不决,他是个巨人型的悲剧者,这可能也是莎士比亚想要让我们了解的是性格造成的悲剧。
在书中有很多令人印象深刻的句子:“他认为人间只不过是一个荒芜不治的花园,长满了恶毒的莠草”,在这一场复仇中,我们可以体会到他内心的痛苦,这样的一个经历,给这位年轻的王子心灵投下了巨大的阴影。鲁迅说过:“悲剧就是把人生最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那么这本书的意义和启示是无限的,也带给我们深深的思索。
间的洪流冲散我们的记忆,经典的不朽被人淡忘。——题记
他的存在是一个谜,众说纷纭,他的作品是……我一生的经典。
在莎士比亚所有的作品里,四大悲剧之一的《哈姆雷特》,深深震撼着人们的心灵,这是一个关乎命运与性格的悲剧,一首人性的凯歌。它在思想内容上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深刻的揭示出封建社会末期的罪恶与本质,同时,我们频繁的看到了一个词——命运。它像影子一样和我们不离不弃,又似阳光一般温暖人心,邂逅让人变得幸福却也伤痕累累,但更多时候,命运像梦魇一样深邃而窒息。霍拉旭在戏剧的第一幕、第五场的露台的一部分有这样一句话“上帝的意旨支配一切”,这……注定是一个无解的棋局。
戏剧是人生的放大,人生就如一场戏。无论你在人生的哪一个阶段,当你经历了一段丰富而深刻的精神生活,重新发现了一个全新的自我,你总是能在《哈姆雷特》里找到一些你会觉得那似乎应该是属于永恒与不朽的东西。
因为它谈到了人生的抉择,谈到了选择的人生之路——面对正义、爱情、责任,一颗矛盾而又决绝的心,在那样一个混沌的世界里毅然背叛了命运,坚守住了他的正义。在某种意义上来说,他的经验也代表了我们自己的经验,他所面对的命运在我们人生的某个阶段里也是我们所要面对的。
哈姆雷特是不完美的,有时他的抉择是非理性的,热血中正义的沸腾让他失去理智,比如当他在激怒之下一剑刺死他误以为是国王的波洛涅斯时。然而或许正是他这种不理智的抉择,这种人性的弱点,让我们从心底里接受和认同他的艺术形象,因为我们常常可以在自己身上看见他的影子……
哈姆雷特又是极其重视感情的,一个忧郁多情的王子。当他以装疯来躲避国王的迫害时,依然抑制不住对奥菲利亚的思念,不忍心让她因为自己装疯而痛苦,冒着可能受到国王怀疑的风险给她写了一首小诗;当他倾听了父王鬼魂的诉说,一颗心困扰在亲情与正义之间,忧郁不已。
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哈姆雷特,在对命运的抉择中构造了自己的悲剧。本来他完全可以屈服于自己的命运,不去探询父王死去的真相,但性格不允许他带着疑问庸庸碌碌地生活,所以,他毅然走上了找寻真相的道路。此后,只要他做出的任何抉择稍有不同,所有人最终的命运都会改变,但是经验驱使他一次又一次作出在他认为是正确的而实际上是致命的抉择,然而,他并没有为自己的抉择感到遗憾,他只是希望霍拉旭能为他“留在这一个冷酷的人间,替我传述我的故事吧”。因为每一个人的每一个抉择在特定情况下都是唯一的,所以我不会指责他的愚蠢、不值得与对正义的狂热,他是黑暗中的英雄,是偶然的也是必然的。
我们的成长,不知不觉中做出了很多的抉择。每一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哈姆雷特,我们所做的每一个抉择都是唯一的不可替代的,它将直接影响到我们的命运,我们的未来。没有什么标准可以衡量我们的抉择是否正确,我们也必然要接受自己的抉择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就像哈姆雷特所说的“要是世人不明白这一切事情的真相,我的名誉将要永远蒙着怎样的损伤!”
也许我们要面对的问题不是像"to be or not to be"这么严重,然而,要想在这个充满风险的成人化的世界里做好而又做对,每一个抉择都不会容易。命运不是能掌控的,却是可以改变的。我们的努力,我们的虔诚,有人可以看见。每一天的阳光都在改变,每一天的我们都在成长!
哈姆雷特是我心中最原始的存在,他的悲剧使人性的光辉灿烂耀眼,他的悲剧是人生成功的开始,那是一座价值与精神的大厦,一座正义的丰碑。
在那样一个除了目标,再也没有任何尺度可以衡量其善恶的世界里,勇敢地作出抉择,然后坦然地接受自己的命运,——这就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之所在吧!
有人说,他是一位孤军奋斗,忧郁跌宕,最后征服一切困难,具有萌芽和上升时期资产阶级精神面貌的王子。
有人说,他是一个代表先进人们为了把人类从压迫中解放出来,热烈的寻求人生的理想和精神枷锁解脱方式,成为解放人类的光荣战斗中的一员杰出战士。
有人说,他还是为了人类美好的理想,反抗社会罪恶的一个人文主义思想家。
也有人说,他更是处于精神危机中的理想与现实冲突中的人,甚至有浓厚的宗教神学色彩和封建意识。
他是谁?
他是莎士比亚笔下的一位传奇人物,他是丹麦的一位王子,他是世界文学史上一个经典形象,他就是哈姆雷特。
最近阅读的经典作品是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这本书,这是莎士比亚篇幅最长的一篇剧本,也是他最具盛名的一本。该文主要讲的是叔叔克劳迪谋害了哈姆雷特的父亲,篡取了王位,并且娶了国王的遗孀乔特鲁德,而哈姆雷特作为王子,为了父皇像叔叔复仇。
其中有十分多的个性鲜明,影射现实的角色存在。其中主角哈姆雷特作为丹麦的王子,是个充满矛盾的角色,他既有人文主义中对于理想的向往,他内心中充满着许多的疑惑。在面对复仇时,他的内心充满了犹豫与纠结。因此最后只能与敌人同归于尽。而另一个推动情节发展的主要角色,克劳迪斯,他可谓是作恶多端,是社会罪恶的化身他自私自利,是一个极端的利己主义者。而乔特鲁德,这是一个难以评价好坏的角色,她的性格与处境决定了她的变化,她爱丈夫,但却抵挡不住克劳迪斯的诱惑。她爱孩子,是不是为了孩子喝下毒酒,我们也无从得知。还有很多很多的角色,他们有着自己鲜活的生命,也反映了很多现实人性中存在的问题。
而有人说,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因为每个人的背景,成长经历,环境不同,造就的性格,价值观等也存在种种差异,我们在看故事时容易无意识将自己反射于角色身上。并且哈姆雷特这个角色的性格细腻而复杂,有着太多的人类共性,所以不同的行为在不同的人眼中会有不同的理解,所以才说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哈姆雷特中有许多经典的台词,比如,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问题,这句台词流传千古,是哈姆雷特王子发现叔叔和母亲害死了自己的父亲,他痛苦并且对自己的人生产生了怀疑,他不知道是该继续生存下去还是自杀,他无法面对生活带来的痛苦,但是对死亡的恐惧也压在心头。他是该默然忍受命运暴虐的毒箭,还是挺身反抗人世无涯的痛苦呢?这句话包含着他当时内心的矛盾不安与痛苦难耐。像这样经典的台词在文中还有很多很多。‘’脆弱啊,你的名字是女人”,“葬礼中剩下的残羹冷炙,正好宴请婚宴上的宾客”。
《哈姆雷特》作为古代西方的名作,不仅仅留下了经典的台词,人物更是反映了十六世纪末和十七世纪初的英国社会的现实。当时的社会混乱,新兴资产阶级和封建贵族进行权利的争夺,通过文章,莎士比亚批判了封建势力的罪恶行径。当时也正处于文艺复兴时期,虽然人们对于人的概念更加重视,但随之而来的也是私欲横流。正是这样的社会背景产生了这样的《哈姆雷特》。
《哈姆雷特》是一部悲剧,写的是哈姆雷特为父复仇的一个故事。
父亲的猝死,叔父的篡位,母亲的改嫁,直至,自己与奸王同归于尽,母亲喝毒酒身亡,都一直充斥着一种悲剧的色彩,让人不忍卒睹。不愧是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之首"。《哈姆雷特》本身是一部戏剧,情节性非常强,戏剧色彩很浓厚。
哈姆雷特是一个有着崇高社会理想的年轻人,是一个充满人文精神的青年,他出身于皇室,却只接受人文主义教育,同当时的人文主义者一样,对"人"充满了热情的赞誉:"人类是一件多么了不起的杰作!多么高贵的理性!多么伟大的力量!多么优美的仪表!多么文雅的举动!在行为上多么像一个天使!在智慧上多么像一个天神!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而,在他的心目中,他的父亲,老哈母莱特正是这样一个人的典范。他对朋友坦承,对爱情忠贞,
在哈姆雷特的情人菲奥莉娅的眼里,他是一个受人民喜爱的、优雅的王子,自然的得到大家的拥戴。开始的一切,是那么的幸福。
直至,一切的打击,一切的不幸落到他的身上,才感悟到了这个社会的不幸和不合理!对于哈姆雷特而言,复仇,已经不是一件单纯的为父报仇的事了,而是关系到拯救国家,拯救民族的责任。就这本书来说,哈姆雷特,把他个人的遭遇同整个人类社会和国家的命运紧紧联系在一起,或许就是哈姆雷特经久不衰的原因了吧精神可贵!
在戏剧上,《哈姆雷特》是代表了莎士比亚戏剧的最高成就。他成功的塑造了,不同性格的人,即使是同样是反面人物也会有不一样的表现方式。人应该为美好的理想而生存,为社会的正义去献身。
不久前又看了一遍《哈姆雷特》,对人物有了一些新的认识。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奥菲利亚只能如一条自生自灭的小船,能让她从容美丽的香消玉损,已经是作者的仁慈了。在那样的时代,在那个特定的典型的环境里。
奥菲利亚的命运只能维系在王子身上!王子爱她,至少曾经爱过。她也确信王子爱她。连她的哥哥、父亲都看得出来。可是,王子背负着替父报仇,为母雪耻,为国除害的大任!这些都比对一个女人的爱情来的重要!他在复仇的火海中挣扎,他在叔叔一次又一次的构陷中抗争,他在对母亲的失望中奋斗,他在对周围人的围追堵截中,像个猎豹一样左躲右闪,伺机反攻,这一切,让他没有时间再去关心爱情,关心一个爱着她的女人。
这个女人甚至成了试探他的筹码,这个单纯的姑娘被人利用了来试探自己的爱人,她自己都不知道,因为利用她的正是自己的父亲,而父亲是受新国王的指使。不得已中,王子杀掉了偷听的老臣——他心爱的姑娘的父亲,王子因此被堂而皇之的遣送出境。可想而知,奥菲利亚,这个孤苦无依的姑娘,在父亲被情人杀死、情人不在身边,哥哥在外流浪的情况下,疯了。
她把一些小花插在王子坐过的椅子上,嘴巴里念念有词:“这是给您的茴香和漏斗花,这是给您的芸香。这儿还留着一些给我自己,遇到礼拜天,我们不妨叫它慈悲草。啊!您可以把您的芸香插戴的别致一点。这儿是一支雏菊,我想要给你几朵紫罗兰,可是我父亲一死,他们全都谢了。”
作为大臣的女儿,她必须谨言慎行,就在不久前,哥哥还要她跟王子保持距离,她这样做了,因为她是个乖女孩。父亲让她试探王子是否真的疯了,她也做了,因为她是个乖女儿。现在,她可以说自己心里想说的话,做自己想做的事,爱自己想爱的人。她可以照自己的方式给自己所爱的人采花,跟他对话,在王宫里出出进进。甚至,按自己的意愿,去编织花环,爬到高高的树枝上,唱歌远望,那结果是,树枝断了,连同她一起,顺水漂流、顺水漂流,带着这个美丽的姑娘回到了天国。
没有她的世界里,男人们的血腥的角斗,更加肆无忌惮!
俗话说:“一千个读者眼中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寒假中,我读了这本书,对这本书的主人公,我也有自己的一点看法。
主人哈姆雷特是一个皇室成员,然而,他叔叔的阴险,他母亲的不忠,使他成为了一个被仇恨掩埋的人,使他成为了一个复仇的工具。直到最后,他的仇恨,杀死了他的仇人叔叔,杀死了不忠于父亲却很爱自己儿子的母亲,也杀死了他——一个受人们爱戴的皇子。可见,仇恨是多么可怕。
对于我们读者来说,从这本书我们可以看到仇恨所带来的灾难。世界本来是美好的,因为人们有了贪念等等,给世界带来了仇恨。对于仇恨,我们要靠感化,而不是打击。
世人读这本书,大多都关注主人公哈姆雷特,而忽略了其他角色。哈姆雷特那贪心的叔叔,可以说是哈姆雷特仇恨之火燃烧的干柴。如果没有贪心的叔叔,哈姆雷特有着和平的国度,有着安定的生活,在他的眼中,一切都是美好的,可见,人的贪婪,是多么可怕,他能改变人的命运。在现代社会,犯罪率逐渐上升,我认为,这也是人贪婪的表现。由于人们的贪婪,人们破坏生态,破坏地球,只为满足他们的欲望,而欲望,水涨船高,永远都不会得到满足。当人们发现地球根本无法满足他们的欲望时,他们便想方设法的到外太空去寻找“宝贝”,来满足他们的欲望。这些,在现代人看来,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不可否认,人们为了满足他们的欲望,运用高科技,带动社会的发展,使我们不用像原始人一样生活,使我们过的很舒服,但是,做任何事都要付出代价的。欲望有他的两面性,他给我们带来的,不是单纯的好事或者坏事。
哈姆雷特的叔叔,教给我们有欲望不是坏事,但是不可以太过分。而哈姆雷特的母亲,却让我们看到了所有母亲的天性——爱子。的确,她背叛了所有,却惟独没有背叛她的儿子。我们不能否认背叛的可恶,但是,她的爱子确实让人敬佩。
这本书,让我们了解人的许多东西,人性的善恶,世事的无常等等。总而言之,我们要看清楚,这个社会已不是单纯的世界,需要我们学会立足于这个社会。
有一位王子,本来过着十分幸福美满的生活,灾难突然降临,上天将他逼上了一条复仇之路,他就是丹麦的王子哈姆雷特。《哈姆雷特》是著名剧作家莎士比亚的代表作之一,这次读完之后,颇有感触。
《哈姆雷特》讲述了一个丹麦王子十分悲惨的复仇故事。哈姆雷特是丹麦的王子,他的父亲是丹麦的国王。不幸的是,他的父亲被他的叔父毒死了,夺走了王位。不久后,他的母亲也背叛了他的父亲,嫁给了他的叔父。一下子,哈姆雷特身边所有的人,包括他的母亲,同学,朋友。甚至他的爱人欧菲莉亚都差点成为了他叔父对付他的工具。就在这样的情况下,哈姆雷特毅然选择了复仇这条艰辛的道路。
这虽然只是一个故事,但却折射出一个最现实的社会现象。虽然说,现在已经是现代社会,不再是以前的那种封建社会了,总是发生着这种帝位之争。可是,我们又有谁能否认,现在就没有这种“战争”呢?
我想,答案也许是没有吧!只是,昔日的“帝位”变成了今日的“帝位”,金钱,权利罢了!现在这个社会已经物质化,还有什么真情可言呢?存在的只有利益。每个人都在想方设法地去赢取自己的利益,即使是朋友之间,亲人之间。现在,人与人的心相隔太远了,人之间的情感也被冲淡了,被利益冲淡了。亲情还是利益,我想现在的人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吧!
我曾在电视上看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老人,辛辛苦苦工作了一生,赚下了较为丰厚的家业。在他七十岁的时候,拿出了自己的积蓄为儿子买了一套房子!但他的女儿见此就不肯了,她说:“同样是子女,为什么我就没份?我也要得一半……”为此,两兄妹不停地争执,甚至还闹上了法庭,老人见了十分伤心,被自己的女儿给活活地气死了!大家也许还不知道,他的女儿亦是十分的富有,不但已经有了一套很大的房子,还买了一部几十万的小车。可是,她就是要争得那点利益,结果将自己的父亲给活活地气死了!
也许,这就是生命之悲吧!现在,人们的心灵都被这利益的灰尘给蒙蔽了。人们只是看到了眼前的这点蝇头小利,而忽略了真正珍贵的亲情,友情!
不要再让这样的生命悲剧发生了!
悲剧是什么?并不单单是以悲惨的结局作为故事的结尾,而是以代表着希望的主人公的悲惨的结局,来揭示生活中罪恶,人性的泯灭,以有价值的东西的毁灭和流逝带给人们心灵上的震撼和感悟,使人有感而发地赞叹,并在心中留下深刻的印象,且能提高人们思想情操。
哈姆雷特是悲哀的。性格决定命运,他的优柔寡断注定了他的失败。身为王子,复仇变成他命运的枷锁,他逃不开,经受爱情和亲情的磨练,在猜忌和信任中摇摆不定。人和人之间只剩下了背信弃义、尔虞我诈,这使他的内心孤独而空虚,复仇之恨蒙蔽了他的双眼,一心想要夺回一切,却在千方百计中失去了本该拥有的美好。文中最著名的便是这豪情壮志的一句:“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默然忍受命运的暴虐的毒箭,或是挺身反抗人世的.无涯的苦难,通过斗争把它们扫清,这两种行为,哪一种更高贵?”。是默默忍受坎坷命运的无情打击,还是抓住命运奋勇一搏更加明智。死即睡眠,不过如此,这不仅体现了哈姆雷特的勇敢,对生死的坦然,更是作者莎士比亚在社会矛盾激化,动乱不安的年代对人生命价值的严肃思考。作者用一个王子复仇的凄凉故事,表达了对美好人性的追求,对安定生活的向往,对人文主义的憧憬,对现实中被欲望和罪恶玷污的人性的深刻批判。杀父之恨乃切齿之痛,在令其痛彻心扉的事实中苦苦煎熬,又在面对生命的价值中琢磨不透,他的担子很重很重,他希望在爱情中能找到内心的依靠,却又为了不妨碍自己的复仇大计狠心抛弃了心爱的女子。奥菲利亚是传统的中世纪欧洲女性的形象,她集合着当时女性的普遍特点,她的身上有一种知性美,深爱着杀父仇人的她 ,也在理性和爱情中两难,但从中我们看到了她的善良美丽,就像是星星,因为爱情而耀眼,因为爱情而陨落。
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愤怒的人看出哈姆雷特的愤怒,悲伤的人看出哈姆雷特的悲伤,猜忌的人读出哈姆雷特的猜忌,深情的人读出哈姆雷特的深情,那哈姆雷特到底是怎样的人呢?是一个封建王朝的王子、 是疯子,还是思想者、是实干家?或是厌世者、替罪羊? 一花一世界,一木一浮生。
开始学片段节选时,虽然大致了解了故事的梗概,但是始终不明白为什么这本书会得到那么多学者的大加褒赏。为什么会有“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之说,而不是“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冉阿让”呢?
现在通过读完了全文,此类问题便也迎刃而解了。雨果大师赋予了冉阿让惊人的刚毅,非凡的体力,罕见的勇敢机智。他近乎神奇的本领使他一次又一次战胜了对他的迫害。可以说出了出身,背景不太好,几乎可以算作是个完人。而哈姆雷特则不是。莎士比亚大师一直让悲喜剧交融,自然也不会努力了半天,为的是刻画一个现实中不可能存在的人。不仅是哈姆雷特,故事中每一个人都代表着当时社会的一类人,甚至如今依然存在着的。一个让人们觉得真实得可望可及的主人公,当然敢于评论他的优缺点,就像评价自己的朋友一样自然。这或许正是莎士比亚大师所追求的。
故事发生在19世纪的欧洲,那是一个充满金钱与权利的世界。丹麦王国城堡外,几名值夜的士兵突遇先王的鬼魂,告知王子后,哈姆雷特当晚就见到了它,得知叔父克劳狄斯毒害亲兄篡位 娶嫂的真相后,哈姆雷特近乎疯狂,一心想着复仇计划。犹豫不决的性格使他失去了报仇良机,但随时要爆发的满腔仇恨,使他误杀了躲在帏幕后偷听他与王后谈话的大臣波洛涅斯。而深爱着王子的波洛涅斯之女奥菲莉亚,在精神恍惚中不幸溺水身亡。叔父暗中挑拨奥菲丽娅的哥哥雷欧提斯同哈姆雷特决斗,并欲用毒酒和毒剑杀死他。第一回合获胜后,王后高兴得将国王为哈姆雷特准备的毒酒一饮而尽。决斗中,哈姆雷特被同样为父报仇的对手刺伤。雷欧提斯也在生命将近时揭露了克劳狄斯的阴谋,哈姆雷特挣扎着杀死了克劳狄斯,自己也毒发身亡了。
故事并不是简单的在写一个为父报仇的曲折经历,揭露当时社会才是它的现实意义。人们的利欲熏心,伪善的面孔,令主人公发出绝望的呐喊“to be or not to be”活着还是死去,忍受还是反抗。残酷的现实与美好的幻想起了冲突,无法接受却也无法选择。两股正义力量的自相残杀。同样是为父报仇,而恶势力的从中作梗使其成了罪恶的争斗。哈姆雷特的才智过人,奥菲利亚和雷欧提斯的高贵正直,克劳狄斯与王后的阴险虚伪;本该获取的胜利,却因年轻气盛,被一时的仇恨蒙住了眼睛。坏人的苟活仅使得好人之间无谓的争斗。读到这里,我们对于善恶美丑已变得爱憎分明了。
鲁迅曾说过近代中国是个“似人非人的世界”。19世纪的欧洲又何尝不是呢?主人公的反抗结局,不是为了告诉我们:忍气吞声才是上策。反抗是必要的,冷静也是必要的。而且,我们发现的剧中人物的缺点,在我们身上也或多或少的体现着,看到了它的丑陋就更不该“以恶小而为之了”。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的代表作,更是著名的悲剧作品,向我们展示了宫廷王朝的内部斗争一角,在权利面前,人性的扭曲和罪恶。读了这本书,更是让我深受启发,我们不能因为身外之物而去伤害自己的至亲,例如权利、金钱等等,这些会让我们变得面目狰狞。
哈姆雷特其实讲述的是王子复仇记的故事,丹麦王子在大学期间闻得父亲的死讯,赶回去奔丧,在一个月内,他的叔叔克劳狄斯即位并和自己的母亲结了婚,这一切让他感到惊诧和疑惑,紧接着卫士霍拉旭在站岗的时候听见了老国王喊冤的声音,并揭发了克劳狄斯谋杀篡位的事情。哈姆雷特决定复仇,却错误的杀死了恋人奥菲莉亚的父亲,当他逃回丹麦时听见了恋人自杀的消息,而奥菲莉亚的哥哥提出要和哈姆雷特决斗。决斗中两人同时中了毒剑,而王子的母亲也因为误喝了他的叔叔准备的毒酒死亡,哈姆雷特在临死前杀死了叔叔克劳狄斯,并让朋友霍拉旭告知世人。
故事就结束了,很现任是个悲剧,哈姆雷的父母亲以及叔叔恋人都死了,让我们读起来不免感到情绪低沉,但故事给我们带来的对现实世界的反思。
在封建王朝里,像王子复仇记这样的故事一幕接着一幕,并不是稀奇,但人们仍然会因为权力和金钱而残害至亲,这是人性的扭曲。
我们要建立健康的思想观念,在自己的人生道路上,不要因为一些身外之物而做出亲者痛、仇者快的事情,上演现实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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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成长与不幸便是在合欢树下展开的,它是母亲亲手种下的,作者的母亲美丽而有才气,善良温柔而又爱子,这合欢树于作者而言,便是母亲的象征,枝干延伸,枝蔓舒展,它默默生长,悄悄舒展,静静地守候着儿时的院落,仿佛母亲呵护自己一般,挺拔的枝干,清丽的花瓣,伫立在破旧的小院,勾起了作者对母亲的怀念。
史铁生的文章一直是深沉而温暖,平淡而有力量的,他虽然是一个残疾人,但是他并不在苦痛与不幸中过多停留,也并不解病痛抒发无病呻吟的文字以博取同情,他只是有一颗平静的心灵,一个理性思索的心态去看待生命,去追寻人的力量与真谛,就像《我与地坛》中那个希望用长跑来争取政治平等的人,那个美丽却智力残缺的女孩,人的命运从来不是绝对的公平,差别永远会存在,但是人的救赎之路却是靠自己的不屈与奋斗,你的身边总有一些值得感动的事物,你的努力一定会以另一种方式被记住,那个长跑者,最终得到了专业教练的赞赏,也许他曾经的练习未能给他带来实际上她所渴求的平等与回报,但他用他的不屈与执着,换来了我们的尊重。那个不够完美的小女孩,虽然不能像同龄孩子一样享受青春,但她还有一直爱她的家人守护在他身边。这也许就是作者想要表达的,在他的地坛见闻中他发现,无数的人都会有自己的不幸,但是这不是我们沉沦的理由,我们不应辜负爱我们的人,亦不应辜负人生一场
文中最令人动容的是作者母亲对坐着深厚的爱。医生已经下结论说作者的腿无法医治,但他还是不辞辛苦,不厌其烦的找来各种药方,是母爱,让原本优雅有才气的母亲变成一个为了孩子奔波操劳的传统的普通母亲。她因为作者腿上烫出的伤疤而自责心疼。她为了作者的梦想而奔波,她对儿子的事情永远抱着极大的希望与热情。她独自承受着人生的不易,却把爱与美的一面都展现给儿子。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她未能亲眼看到儿子的成功,她活得辛劳,亦活得温暖。
文章中最温暖的情节,便是我再度回到小院,曾经的合欢树已经长得挺拔,枝叶繁茂。邻居们还是待我如儿时一样亲近。这份情谊,不是来自对功高权重者的趋炎附势,而是来自普通平民们真挚情感。那棵承载着母亲对生活的希望的合欢树在新的邻居中慢慢长大,新生的人儿在树下慢慢长大,也许他永远不会知道栽树的人与这个小院的过往,但母亲的生命便是在这树下延续了,它永远的庇佑着这小院,以自己全部的精力去爱着儿子,何其有幸,作者感动了,亦感悟了。
热热闹闹的年过得似乎少了一分读书的安逸,上班重拾书本,给自我一个安静的空间。立春过后的冬日,多了一丝温暖,午后的斜阳是一种和煦的静怡,阳光早已遗失了正午的力度,洒在身上只觉轻微的暖意。抬眸,窗闪开一条缝,微风从隙中飘来,悄然抚过脸颊。
随意翻书,始为浏览,心知读书需潜心入文。偶然间,看到史铁生三个字文章题目为《合欢树》,想起了上学期县观摩课时听了一节课《秋天的怀念》,令人触动心弦,感动的泪圈眼眶,于是读文,未出声,心已诵。
史铁生用感伤平淡的语调朴实的语言,写了一篇追忆母爱的散文。母爱于他,厚重而又深沉。史铁生一生波折,在三个人生最重要的转折点上,无一不如影般母亲深深的爱,10岁作文获奖,母亲觉得自我的文学细胞遗传给儿子的欢欣。20岁双腿瘫痪,母亲为儿振作隐瞒病情央求看花;一次次全副心思为儿治病,充满期望后的失望;为圆儿的文学梦全力支持与鼓励。30岁事业有成,母亲虽已离世,但已然成为儿子心灵的支柱,那一句咱娘俩好好儿活,好好儿活鼓舞着史铁生在逆境中更加坚强!
史铁生在文章于平淡中多了一分的波澜---到小院儿去看看吧,你妈种的那棵合欢树今年开花了!我心里一阵抖,还是推说手摇车进出太不易。多次说小院儿说合欢树,而多次又找借口未去小院,去看看母亲亲手精心培育从弱小--长大--强壮茂盛的合欢树,闭眼,我能够想象到史铁生久久的久久的向着小院方向的凝望。小小的院落里,承载了他满满的回忆,以往欢乐,以往悲伤的回忆,在这个小院里,史铁生由健康--残疾--坚强感悟生命,这是用血的代价换来的,如果没有母亲倾心倾力的精心呵护,细心翼翼唯恐触及儿子的敏感,隐瞒病情及至临终前还依然的记挂我那个有病的儿子,还有那个未成年的女儿
也许史铁生的人生会重写,也许史铁生的文字中会充满了对复杂情绪的宣泄,对生活不公的抱怨在黄叶满地的瑟瑟秋日,史铁生在北海公园回忆起母亲过往的一切,深深懂得了母亲没有说完的话。正因为懂得,所以更愧疚,更忏悔;正因为懂得,所以更悼念更缅怀;正因为懂得,所以更不敢直面那容易让他伤痛的小院和合欢树,不如存留在记忆中
树影婆娑的合欢树,那是母亲的芳泽和恩德造福儿女及他人,那是母亲化作春泥更护花的无私之爱,近乡情怯的史铁生不敢去看合欢树,那是儿子子欲养而亲不待的深深遗憾,不仅仅如此,更多的是儿子彼时不能体谅理解母亲的一片爱子苦心,那种悲伤是史铁生更深深的忏悔!
当读到人有时候只想独自静静地待一会儿,悲哀也成享受时,不由思忖,也许史铁生在思念亡母的悲痛中,去感受母亲对自我那丝丝缕缕的厚重之爱,去重温昔日与母亲温馨的一幕幕,每每想起,只想把这一切深深埋于心底,独自咀嚼!虽然悲伤,但回忆中有母亲的存在!
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心理啊!复杂、纠结、矛盾!字里行间虽平淡,但平淡中却潜藏着深远隽永的真情!
放下书本,静静的望向窗外,一抹浅绿入眼,原先,春,到了!
第三年,合欢树不但长出了叶子,而且还比较茂盛。母亲高兴了好多天,以为是个好兆头,常去侍弄它,不甘太大意。又过了一年,她把合欢树移出盆,栽在窗前的地上,有时念叼,不明白这种树几年才开花。这似乎是母亲全心为我找药方到支持我写作的过程的写照。我想这位母亲在料理合欢树时定是充满了对儿子的痊愈的期望的。合欢树被弃置在路边,在被无意栽种的一年里,无人打理。然而第三年却长出了叶子,还比较茂盛。这是一个顽强的生命,在逆境中生存了下来。苦难是人生最好的老师,只有勇于应对才能拥有充满阳光的将来。合欢树是母亲亲手栽下的,是母亲亲自料理过的,它的身上有着母亲的影子,凝聚着深沉的母爱。母亲虽已逝去,而合欢树仍在健康生长,年年都开花,长得跟房子一样高了,暗喻着母爱长青,母爱永恒。文中三次提到那个刚来世上的孩子,前两次说他不哭不闹,瞪着眼睛看树影儿,那里的树影儿,那里的树影儿就是合欢树的影子,最后说到有那么一天,那个孩子长大了,会想起童年的事,会想起那些晃动的树影儿,会想他自己的妈妈,一言道出,合欢树上处处是母爱的影子,是一生都不能磨灭的。作者始终对合欢树怀着一种复杂的感情,一方面找借口不肯去看,另一方面挺后悔前两年没有自己摇车进去看看。也许是他不知如何去应对失去这一份厚重的母亲吧。也许他只想把这一切深深地藏在心底,独自咀嚼,悲伤也成享受吧。文章自始至终都没有正面描述过合欢树,只是借回忆之手,托他人之语,一一交代合欢树的状况,不着一笔,却尽显风采,果然不悦是大师手笔。文章的语言淡雅、朴素,娓娓道来深切母爱,就仿佛和读者在聊天是不经意谈起母亲,说起合欢树一般,内心的深情没有像蓄势待发的洪水喷涌而出,仍是如涓涓细流,闲话家常一一道来,怀念、悲痛之情潜藏于字里行间,除却华丽辞藻与刻意雕饰,思绪所至,笔触所到,深切隽永的真情蕴涵其中,等待有心人细嚼。
《合欢树》是史铁生的作品之一,文章短小精悍,却十分地感人肺腑。
这是一个讲母爱的故事:史铁生双腿残疾,头上开始有了白发,母亲总找来稀奇古怪的偏方给他吃,但始终不见疗效。为了让儿子开心一些,母亲挖来一株含羞草,种在花盆里,后来才知道这是一棵合欢树,是个好兆头,母亲很高兴。多年以后,合欢树长到很高了。可悲,他的母亲早已不再人世了。
多么感人,多么善良的母亲。每次找来偏方,洗、敷、熏、灸,忙得不可开交。每一回都虔诚地抱着希望,但是上帝是多么的不公平,最后一次,儿子的胯上被熏成烫伤,母亲几乎疯了。为了儿子,她能吃的苦都吃了。正是由于母亲的照顾,史铁生没有因此颓废下去,而是勇敢地面对生活,成了有名的作家。读到这里,我怎能不感动?怎能不为之落泪呢?
我的母亲也是这样,为我辛苦,日夜操劳。母亲还健在,但岁月的痕迹,无情地在她的前额刻上了皱纹。有一天,天阴沉沉的。放学了,我抄写好家庭作业,磨磨蹭蹭地整理书包。等我慢吞吞地走出教学楼,才知道天气是那么寒冷。母亲在寒风中等我,探着身子张望着,我很不好意思。母亲怕我冷,就让我穿上她带来的外套,还不停地问:冷吗?没冻着吧?没有怨言,眼神里只有温柔。一路上,我和母亲说说笑笑,再也感觉不到任何寒意。
母亲曾说:父母给了我十分的爱,如果我只能够还一分恩的话,她也感到很欣慰。但我想对母亲说的是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为我操劳一生的父母,我一定要成才,报答你们的恩情。
《合欢树》是史铁生早年的作品,距今已有二十多年。史铁生的作品一向以清淡悠远见长,而《合欢树》同样秉承了这种平淡之中见真情的特点。
合欢树由母亲的逝世开始进入我们的视野。合欢树是母亲生前种下的树,在母子全心全意与病魔抗争时,合欢树是无暇被关注的;只有当母亲的离去使这个世界突兀地呈现出作者难以承受的空白,合欢树被恰到好处地引入作者悲伤而寻觅的视线。无疑,在作者眼里,合欢树是上天对他思念母亲的安慰,是母爱的一种象征。也因为这样,作者不断地流露出欲罢不能的情绪。他既渴望重温昔日与母亲相亲相爱的一幕,也清醒地认识到母亲毕竟早已离去。这样的矛盾,也使作者对母亲的怀念被渲染到极致。
《合欢树》上一篇赞扬母爱的文章,尽管全文开篇就确定下了忧伤与怀念的基调,但是其对独特人生的独特感悟,依旧耐人寻味
“那片笑声让我想起我的那些花儿,在我生命的每个角落静静为我开着……”美妙的歌声,浮起在同学的嘴角,欣然陶醉。但世界上有一种最美丽的声音,那便是母亲的呼唤。
又到了馨花烂漫的季节,校园里的那一片合欢树,盛开在绚烂缤纷的花季。那片绿叶白绒中夹带着粉红的色彩,装点了校园,也装饰了我们的视野。
嗅着合欢花的清香,翻开书,缕缕墨香迎来,交织在一起,点到《合欢树》一文,花开的时节读花一般的文章。
清风微抚,合欢花飘落枝头,迎风飞舞,悠悠地飘向教学楼,轻叩窗台而登入教室,起舞在教室里,迎来,在我们脸上抚慰几下,轻轻的、柔柔的,散落在书上,躺在扉页的标题旁,俨然般相映成趣。
往下读,我不禁失去了赏花时的兴致,开始陷入在史铁生的深情至感中,他的人生本就活在不幸的遭遇中,而他的母亲,可以说,活得比他更惨。幸而“上帝看她受不住了,就召她回去”了。字里行间饱含着满是对母亲去世的悲伤之情,又深深渗透着儿子对母爱热烈真挚的称颂。
初读此文,总感觉史老先生的记叙,与标题相距甚远,他从儿时及年轻时与母亲的冲突写起,写到后来得奖时母亲已故,还提及了自己在大杂院的经历,“合欢树”,似乎是配角中的配角了,而母亲,无疑是主角,史铁生笔下的母亲是一个爱美爱子爱生活的妇女,穿自己做的蓝地白花裙子,为儿子的病儿劳累奔波,又积极鼓励支持儿子的创作事业,栽种了合欢树,是生活的寄托,悉心呵护、照顾,是对生命的态度和生活情趣。虽然处于困境,但心存美好、光明和希望。
细细研读之下,不难看出,史老先生心系“合欢”,情系母亲,那株合欢树是母亲在为儿子多方奔走、承受着痛苦时种下并艰难地成活下来的。母亲去世后,它无疑成为了先生对母亲回忆的寄托物和思念的凭借物。在那合欢树已高与房齐的日子里,母亲已离世七年,所谓“触物伤怀”,又如何能直面那株寄托了哀伤与思念的合欢树呢?
起身,伫立窗前,看着绒绒的合欢花,将手中的那一朵轻轻放出,随风飘去,目光——凝视着,将我的思绪带向远方。
母亲这时候或许还在田间地头劳作吧?我的母亲是位典型的农村妇女,年轻时也是那样的美丽大方,然而,多年的辛勤劳作,母亲早已苍老了许多,粗糙的皮肤不再白皙,黝黑的手指不再纤细,皱纹在操心中悄悄长出,白发在劳累中慢慢催生,母亲呵,热爱生活,为之,她付出了太多太多……
侍弄花草是父亲的习惯,而母亲则细心照顾着她的那片小菜园,南瓜、番茄、豇豆、辣椒等各种作物应有尽有,不禁向家里的餐桌上提供丰富的菜肴。平日里的母亲,不像史老先生的母亲那般总是默默注视着儿子,而总是絮絮叨叨的,但我并不抱怨母亲的苦口婆心,因为其中藏者的是母亲无尽的爱与关怀,在母爱的光环下是那异样的幸福!
最难忘,母亲在细雨中送我上学,虽然是那么的平凡,可是爱往往蕴藏在平凡中。那是一个星期天的傍晚,住校生正常返校,天灰蒙蒙的,母亲用她的小电瓶车载着我奔向校园,空中下着牛毛细雨,母亲没有穿雨衣,我看着母亲的头发,黑中夹带着银丝,那一粒粒微小的“雨珠”,闪烁着莹光,就像闪烁着母亲的爱。到了校门口,我像往常一样,进了校园,回首相看,是母亲那注视的目光,渐渐遥远,天空下,是爱在回荡。
望着那些晃动的树影儿,我不知道这些合欢树是谁种的,是怎么种的,但这些生命的花儿,随风触动,每一朵都承载着人间的爱,弥漫校园!
在这合欢花开的时节,母亲的那片小菜园里的作物也都该开花了吧?
最近,我看了一篇文章——《合欢树》,文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是史铁生母亲的坚持。
在二十岁时,史铁生的双腿瘫痪了,他的脾气变得暴怒无常。在医院都已表明,史铁生的腿在当时无法治疗的情况下,她却依旧坚持,为了他的腿日夜奔波,坚持着为史铁生找医生、打听偏方,坚持着照顾常常莫名其妙发脾气的史铁生,坚持着想要让史铁生重拾生活的信心和希望。
后来,她发现史铁生在写小说,又开始为史铁生借书,带他去看电影,虽然当史铁生的第一篇文章发表获奖时,她已经不在了。但史铁生的坚持就像母亲一样,给他带来了回报,更带来了希望。或许我们也是一样,只要坚持了,总会有成功的可能,如果不坚持,那就真的没有希望了。
我也有过类似的经历,就说上初中以后吧。我意识到,不可以再像小学时一样,学习总是看自己的意愿和心情了,所以我开始了坚持。每一天,我都如同在与时间在赛跑,当然我也会有累的时候:“时间啊!你等等我好么?”我内心总是无力地喊着。有时候我想停下,却发现时间在飞快地逃离。“生活如此无趣,但总还要继续。”这是上初中以后我一直告诉自己的一句话。为了学习,我不得不再坚持下去,再次迈开追赶时间的步伐。现在,我看到了《合欢树》一文,它让我终于明白了,原来坚持不是一种不得已的选择,而是生活本身。精彩的生活,就是要坚持。
史铁生的母亲,带着一个残疾的儿子和一个尚未成年的女儿生活,日子过得比我苦,比我累。一个自己都还生着病的女人,面对着精神和生活的双重压力,努力坚持着,想把女儿拉扯大,想帮儿子治好腿,重拾对生活的信心和希望。这一份坚持,或许也在不知不觉中感染着史铁生,当我读到这篇《合欢树》时,也在不知不觉中感染着我。
史铁生的母亲压力再大,也没有喊过苦,叫过累,而我只是学习上的压力,又算得了什么?她都可以顶着压力坚强向前走去,我又有什么做不到的呢?其实压力就如同大风一样,你的坚持,就像在暴风中逆风而行。风越大,你走得越困难,走得越慢。但你始终都应相信,坚持住,风暴再大,也有平息的一天,压力再大,也有化解的一天。别害怕,今天的风暴过去了,明天就是阳光明媚的一天。
时间,你等着,我可能超越不了你,但我一定会坚持着逆风而行,匀速向前的!
这是一个讲母爱的故事:史铁生双腿残疾,头上开始有了白发,母亲总找来稀奇古怪的偏方给他吃,但始终不见疗效。为了让儿子开心一些,母亲挖来一株“含羞草”,种在花盆里,之后才明白这是一棵合欢树,是个好兆头,母亲很高兴。多年以后,合欢树长到很高了。可悲,他的母亲早已不再人世了。
多么感人,多么善良的母亲。每次找来偏方,洗、敷、熏、灸,忙得不可开交。每一回都虔诚地抱着期望,但是上帝是多么的不公平,最后一次,儿子的胯上被熏成烫伤,母亲几乎疯了。为了儿子,她能吃的苦都吃了。正是由于母亲的照顾,史铁生没有因此颓废下去,而是勇敢地应对生活,成了有名的作家。读到那里,我怎能不感动?怎能不为之落泪呢?
我的母亲也是这样,为我辛苦,日夜操劳。母亲还健在,但岁月的痕迹,无情地在她的前额刻上了皱纹。有一天,天阴沉沉的。放学了,我抄写好家庭作业,磨磨蹭蹭地整理书包。等我慢吞吞地走出教学楼,才明白天气是那么寒冷。母亲在寒风中等我,探着身子张望着,我很不好意思。母亲怕我冷,就让我穿上她带来的外套,还不停地问:“冷吗?没冻着吧?”没有怨言,眼神里只有温柔。一路上,我和母亲说说笑笑,再也感觉不到任何寒意。
母亲曾说:“父母给了我十分的爱,如果我只能够还一分恩的话,她也感到很欣慰。”但我想对母亲说的是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为我操劳一生的父母,我必须要成才,报答你们的恩情。
《合欢树》是史铁生怀念母亲的一篇散文。文章用平淡的语调按时间顺序分别描述了作者十岁那年自己作文获奖引发的一件事情,20岁母亲为他治病和鼓励他写小说的事,以及30岁后对母亲的那种压抑,在心里让自己悲痛又愧疚的思念。
《合欢树》一文,是一片怀念散文,也是一首颂扬母爱的抒情乐章。这篇以作者亲身经历而写就的散文,在向人们袒露这一秘密的同时,深情地抒写了作者对于亡母的悼念与愧疚之情。歌颂母亲的伟大,与母爱的无私。
在这片怀念亡母的散文中,找不出一句对母亲歌功颂德的溢美之词,无论她在生前还是在她逝后,作者以一种平实、简约、淡泊、洗炼的笔调,甚至颇有惜墨如金的况味。在追求母亲生前和逝后的几件事中,抒发了对亡母的缅怀与忏悔互相交织的深厚而又复杂的情感。对于这些往事和流水华年的追忆,构成了重心所在。
《合欢树》表达了作者对母亲的深切思念,赞颂了母爱的伟大。
院子里有一棵合欢树。
坐在小公园安静的树林里,想:上帝为什么早早地召母亲回去呢?迷迷糊糊的,我听见回答:她心里太苦了。上帝看她受不住了,就召她回去。我的心得到一点安慰,睁开眼睛,看见风正在树林里吹过。
看到那里的时候,突然明白原先我也能够因为这样的伤感而流泪。之后他在《我与地坛》里写:这园中不单单是处处有我的车辙,有过我车辙的地方也都有母亲的脚印。20岁,人生的大好年华,命运却捉弄自己。每一天到园子里去,没有期望,默默的在园子里思考关于死的事。自己的苦,到了母亲身上就会无限放大,自己总是认为最苦的是自己,其实,永远都不是自己。母亲为了他,到处奔波,收集偏方。尽管自己已经放下了期望,但是母亲依旧执着,或者说,执拗,出于作为母亲的本能的执拗。
很久以后他才明白,每次自己出门的时候,母亲总是以送自己出去时的姿势站在原地很久。
之后母亲发现他在写小说,于是像是给他找偏方时一样,风雨无阻,推着车带他去看电影,给他借书。他想,自己为了出名,大部分是为了让母亲骄傲。恩,尽管俗不可耐却又无可挑剔的理由,只是,当他真的出名的时候,母亲已经不在自己的身边。
树林里的风在眼前吹过,沿着母亲以前寻找自己时走过的路,不断地在那里徘徊,看到自己后,再安心的吹到别的地方。也许,那在自己眼前吹过的风,就是舍不得自己的母亲呢?尽管苦,尽管受不住,还是,舍不得。
很久很久以前,母亲种下了那棵小小的合欢树苗,尽管很喜欢,但心思当时全在儿子的身上无心照料。之后第三年它最后再次发芽,母亲也就不敢大意的照顾它。它是母亲留下的唯一的东西,尽管在搬家之后被可怜的遗忘,却什么都不在乎的一点点成长。
它在成长,他在成长。因为她的爱,不断的成长。
那棵不断成长的合欢树到底意味着什么呢?我到此刻也不是很明白。还有那个不哭不闹的小baby,只是目不转睛的盯着树影,他能明白那影子的主人么?只是,我不明白。
也许我所写的东西有些语无伦次,我无法深切的感受到他所想传达的东西。等到他回去的时候,那些可爱的邻居,依旧喜欢他,依旧像原先一样照顾他,却无人提及她,怕他悲哀。之后有人说那棵合欢树开花了,自己的心中也随之泛起涟漪。她为自己付出的太多,背负的太多,还没来得及补偿,还没来得及让她为自己骄傲,还没来得及看到合欢树的花。但其实,她什么也不求,什么也不求,因为一切都是自己的心意,不论是苦还是甜,是哭还是笑,不求回报。
早早离开的母亲,你,还好吗?
院子里的合欢树开着花,今年,也开着花。
你看到了吗?
林徽因写给自己刚刚出生的儿子梁从诫说,“你是那一树一树的花开”,该是怎样绚烂美好的景象呀。孩子来到这个世界上,母亲的爱就跟着绽放成花开的模样。
《合欢树》中的母亲,我想一定是一个温柔而又坚强的美人,生活给了她太多的辛酸与无奈,她都一一承下,但什么都无法消磨她对儿子爱。她带着儿子求医治病,帮他学习写作,她永远不肯放弃他。“人世间没有小说或童话故事里那样的结局:从此他们永远快快活活地一起过日子。”她没能看到儿子的成功,也没能等到合欢树的花开,但她的那些爱,一定支撑着作者走过无数难眠的黑夜,引着他走向前去。
我看《合欢树》,总觉得史铁生是在写我和我妈,他用他的笔,写出了我表达不出的心情。
我十岁时贪玩弄断了胳膊,整天吊着胳膊可怜兮兮的。妈妈带着我到处跑,到处治。其实我得的又不是什么不治之症,休养一下就会慢慢好起来,但是妈妈特别紧张,尤其是有一个坏医生告诉妈妈我断掉得那只胳膊可能永远也不会再长了。妈妈吓坏了,更加努力地带我到处求医。敷鸡蛋清、薰艾草,各种偏方她都往我身上试,鸡蛋清黏黏的感觉至今是我的噩梦。
那时候每天晚上睡觉都成问题,躺着睡会很疼,所以就坐着睡。我哪里睡得着,睁着眼睛胡思乱想,越想越委屈,委屈了就乱发脾气。妈妈守在我身边,我发脾气她什么也不说,就那么抱着我。所以每天晚上我都带着一脸泪在妈妈怀里睡着。只是有时候半夜我不小心压到自己把自己疼醒,会听见浅浅的啜泣和轻轻的叹息。现在想想,她本来就有失眠症,那段日子怕是整夜整夜得睡不着觉。可惜我当时太不懂事,只知道在疼的时候大哭大闹,却看不见她因我而慢慢苍老的面庞。不过我远比史铁生幸运的多,我慢慢痊愈了,妈妈的笑容又灿烂起来。
后来我慢慢长大,回想起那段日子,才看到那段灰暗的岁月里沉淀着的她的爱,就像暗夜里的星星,闪烁在我的生命里。这件事被我反复写在作文里,可写出来的东西连我自己都不能打动,老师也并没有因为我断过胳膊的可怜遭遇而多给我几分。塞林格说:“真正有意思的是那样一本书,你读完后,很希望写这书的作家是你极要好的朋友,你只要高兴,随时都可以打电话给他。”我好想打电话给史铁生,妈妈给我的感动,我在他的文章里找到了。
倘若我真是一棵能开花的树,那么妈妈便是水、是光、是空气、是我扎根之土壤。若我有一日花开,一定要把她抱上我最高的枝头,把我所有的芬芳所有的美好送给她。
经验时常告诉我们,做事要提前做好准备。在幼儿教育专业的学生的学习中,常常会提前准备一些资料。资料包含着人类在社会实践,科学实验和研究过程中所汇集的经验。参考资料可以促进我们的学习工作效率的提升。你知不知道我们常见的幼师资料有哪些呢?小编现在推荐你阅读一下[推荐]读《哈利波特与密室》有感,欢迎学习和参考,希望对你有帮助。
暑假里,我读了十多本书,其中,《哈利﹒波特与密室》这本书我最喜欢。
这本书讲的是魔法师哈利﹒波特的故事。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们一起想办法,让凤凰鸟啄伤了蛇怪的双眼,杀死了坏人伏地魔。
我最喜欢主人公哈利﹒波特,我喜欢他有两个原因,第一是因为他是故事的主人公;第二是因为他很聪明、勇敢,还能克服困难。
我觉得哈利﹒波特的同学马尔福特别烦人,他总是借着他爸爸的职位说谎。老师跟我们说过,说谎的孩子会张长鼻子,说谎不是好孩子。
看了这本书,我的心情非常开心。我希望爸爸再给我买一本《哈利﹒波特》。爸爸果然给我买了一套《哈利﹒波特》。
我也要像他一样克服困难,开学以后,每堂课要举手,积极回答老师提问,做一个快乐、活泼、勇于表达自我的小学生。
在读完《哈利波特与密室》后,不仅被生动的故事情节所吸引了,更被那深刻的思想所震撼。
这本书主要讲了哈利在魔法学院第二学年的生活,之中充满了新的苦恼与恐惧,他和他的朋友解开了斯莱特林的密室之谜,打败了汤姆,还解救了被石化的同学们。
这本书给我的最深印象的情节是哈利拿着格兰芬多的剑,杀死了密室里的蛇怪。但邓布利多的凤凰福克斯却为救哈利死了,最后哈利原谅了将同学石化的金妮·韦斯莱。
这一情节使我想起了一个周末,大姑出去买菜,我就把大姑的手作文机偷偷的拿出来玩,玩着玩着,大姑回来了,我听见开门声就把手机推到床下,但用力过猛把手机推到了床的另一端,这时大姑进来看到了,问我怎么回事,我假装刚睡醒的样子,用手揉了揉眼睛指了指在旁边的弟弟,并且说是弟弟玩的,大姑相信了我的话批评了弟弟,弄得弟弟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可弟弟只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当我读了哈利波特之后,觉得哈利特别勇敢的面对蛇怪,可我却连这么一点小错误都不敢承认,我真是太懦弱了。读了这本书我要像哈利波特学习成为一个勇敢的人。
今天我读了《哈利波特与密室》,这是一个非常有趣的故事,现在,我就来说说我读完这个故事的感受。
《哈利波特与密室》这本书的主要人物有:哈利·波特,罗恩,汤姆·里德尔。在哈利十一岁生日那天,他仍然要像往常一样,必须做完所有的活才能吃饭,待哈利干完活,匆匆吃完晚饭,已经是晚上七点半,他回到了储藏室,哈利很伤心,因为今天是他的生日,他发现床上坐了一个叫多比的家养小精灵,多比警告哈利说不能再去霍格沃次学校了,因为有一条巨蛇会把去霍格活次的人变成石头,但是哈利还是偷偷去了,他没有赶上列车,是搭罗恩偷的飞天汽车去的。
哈利发现有一条巨蛇把学生,为此,哈利去了学校的密室,看到了汤姆里德尔,也就是伏地魔,哈利与伏地魔展开了决斗,并且在他受伤的时候,有一只凤凰飞了出来,并且带着分院帽,凤凰用眼泪治疗哈利的伤,待哈利恢复之后,哈利从分院帽里抽出了一支宝剑,在凤凰的帮忙下,杀死了伏地魔。已经变成石头的学生也已恢复了。这个有趣的故事告诉我们,遇到任何困难都要勇于面对。
读了JK罗琳的《《哈利波特与密室》后,我被书中的魔法世界深深地吸引住了。特别是哈利波特在经历了种种危险后用智慧和勇气克服磨难,最后解开一个又一个谜团的故事,让我兴奋不已。
这本书最精彩的是学校里出现了怪事,学生接二连三地变成石头,而且还出现了一个密室,最后哈利波特打开了密室,与蛇怪进行搏斗,那条巨大的蛇怪,通体绿莹莹的,泛着毒蛇特有的艳丽光芒,哈利在等待毒牙扎进自己身体的时候,凤凰福克斯帮助他把蛇怪的眼睛啄瞎了,就在蛇怪胡乱找哈利时把分院帽扫到了哈利怀里。哈利在抵抗时意外发现帽子下面的利剑,当他用剑斩断了蛇怪的毒牙时,毒牙也已深深地陷进胳膊,在生死关头,凤凰的眼泪又一次救了哈利,他俩一起战胜了伏地魔!
书中描述的哈利是个特别有智慧而且特别仔细的人,当分院帽无意中被扣在头上躲避蛇怪时,他发现有个硬邦邦的东西,原来一把银剑,这把剑成为最后战胜蛇怪的必要的武器,说明任何时候哈利都临危不乱;而且他总有朋友在关键时刻帮助他,比如凤凰和教授们;再有他有一颗正直的心,所以正义总是能战胜邪恶!最让我佩服的还有哈利对未知世界的好奇心以及探索的勇气,有的时候我都特别想知道一些问题的答案,比如尼斯湖怪存在吗?外星人到底离我们有远?我要是也有魔法棒和隐形披风就好了!
姨夫,姨妈殴打他,表哥欺负他。更奇怪的是有一个小精灵多比警告哈利波特不要回学校,否则会有危险,可哈利不以为然,在罗恩家住了一个月后,重返霍格沃茨。可奇怪的事连连不断,他们没有赶上九又四分之三站台的列车,魁地奇的游走球像失控一样撞向哈利,学生们接二连三地变成石头。正在哈利和罗恩正在调查时,他们的好朋友赫敏也变成石头,但是,哈利从赫敏手中的书中找到了线索,并找到五十年前从密室逃走的“蛇怪”,在凤凰的帮助下哈利除掉了在学院徘徊五十年的“蛇怪”,学生们也苏醒过来。
还有小男生科林“追星"似的跟踪他。但是,正如多比的预言,灾难发生了。
霍尔沃茨的学生接二连三的被石化,这一切与密室是否有关,据说只有密室的继承人才能打开它。因此,哈利几经周折,终于来到了密室。但是,密室中的恶蛇让哈利头痛不已,最终哈利战胜了恶蛇。
这本书震撼我的不但是哈利波特在面对困难时不屈不挠的精神,还是他与朋友之间无条件的信任、忠诚,更是书中传递出来的对自由与平等的追求。这些事情无一不告诉我们决定人与人本质的不是出身,而是他们拥有的品质与他们的所作所为。
我相信,正如邓布利多教授最后所说:“真正的自我,是我们自己的选择,这比我们所具有的能力更重要。”
哈利是一个父母遭受伏地魔攻击的孤儿。身边只有三个残忍的家属收养着他,他从没过过生日,每天都被那三个残忍的家属欺负。但是在霍格沃茨魔法学院里工作的海格顺利的帮助他成为了霍格沃茨魔法学院的学生。
哈利已经在霍格沃茨魔法学院里已经生活了一两年,每天都有无数的知识正在等待他,而他也交了许多朋友:罗恩、赫敏但是过了许久,怪事发生了,许多同学莫名其妙的石化了、蜘蛛成群结队地朝同一个方向爬行、墙壁上有一排排用血液写成的字许多人认为是斯莱特林的密室已经打开,哈利为了弄清什么是密室,密室在哪里,里面发生了什么事情。于是他和自己的朋友:罗恩、赫敏一起去寻求答案。他们历经千辛万苦,走进蜘蛛巢穴,偷偷潜入女厕所,喝下变身药水到斯莱特林中的马尔福身上寻求答案,但是最终获得的信息非常非常的小,而且赫敏也被莫名其妙的石化了。就在即将失败的时候,哈利和罗恩在赫敏的手上发现了一张纸,这张纸的右下角写着答案管道。
哈利使用自己独特的蛇佬腔启动了深藏女厕所的的密室门,并进入了里面,找到了这件事里面的元凶:日记本中的里德尔(伏地魔),原来是他逼迫一个叫金妮的女孩去制造出那些莫名其妙的事情,从而使用金妮的魂制造出了十六岁的里德尔。里德尔召唤了凶恶的蛇怪,去接二连三的攻击哈利,有几次,哈利险些丧命,还好凤凰福克斯及时赶到,挽救了哈利的生命,帮哈利拖延时间,在分院帽里拔出了格兰芬多的宝物一把剑。历经了千辛万苦,他艰难地把蛇怪杀掉了,不料,蛇怪的毒牙插到了他的手臂上,让他受了重伤。气愤的里德尔没有了后援,于是他亲手试图把哈利杀掉,但是哈利急中生智,将金妮手里里德尔十几岁的日记本拿出,将蛇的毒牙刺进日记本里。顿时,血液四溅,原本好好的里德尔,一下子像受了重伤一样,揉着身体的各个部位,经过哈利再三地用毒牙刺日记,里德尔终于消失了。同时,金妮醒了过来,凤凰福克斯使用自己的眼泪治疗了哈利的伤口,并带他们离开了密室,魔法学院又恢复了平静。
尽管做这件事情需要极大的勇气,但哈利坚持了,哈利做到了,他不动摇、不软弱的品质使他完成了这件事情。生活中也是这样,一个需要勇气去完成的事情,有的人义不容辞的大步向前,但有的人不肯前去。我应该勇敢尝试,尝试别人没有做过的事情,这是我们应有的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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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话西游3》没有了特殊时代背景作为依托,也没有周星驰这个招牌,则使得所谓的“无厘头”成为了无根之木,影片固然想要不断地再度解构《西游记》或重写“大话西游”,并又加入了迈克尔·杰克逊、《阿凡达》等当代通俗流行文化元素,也想要重新演绎《OnlyYou》,却流于其表,让人看得十分尴尬。
对于大部分的中青年一代的影迷来说,詹姆斯·卡梅隆的《泰坦尼克号》、刘镇伟、周星驰及他们合作的《大话西游》系列等,都是绕不开的记忆,也就难怪年初周星驰自编自导的《美人鱼》能以迅猛之速打破了众多的市场纪录。可惜,试图用一张张新面孔再度演绎“刘镇伟式”故事,却又让人看得尴尬,这部《大话西游3》便又是一部典型。
无厘头式的喜剧风格,与镜花水月式的虚幻缥缈的爱情,构成了刘镇伟影片的两大支柱,而打着情怀的名义炒隔夜冷饭的《大话西游3》,自然也离不开这两大特色。“无厘头”,原本是流行于广东佛山一带的俗语,指的是一个人说话或者做事缺乏中心,没有明确的目的,甚至可能粗俗随意,令人费解,但可能其实质上有着深刻的社会内涵,只是通过表面上嬉戏、调侃、玩世不恭的方式表达出来。
九十年代初,香港人面临政治环境变迁的迷惘,这一时代背景让无厘头文化突然借助于刘镇伟与周星驰合作的《赌圣》大红大紫起来,而《大话西游》系列尽管在当时的香港本土市场反响平淡,但却备受互联网一代的年轻人欢迎。
《大话西游3》没有了特殊时代背景作为依托,也没有周星驰这个招牌,则使得所谓的“无厘头”成为了无根之木,影片固然想要不断地再度解构《西游记》或重写“大话西游”,并又加入了迈克尔·杰克逊、《阿凡达》等当代通俗流行文化元素,也想要重新演绎《OnlyYou》,却流于其表,让人看得十分尴尬。
“如果上天能够给我一个再来一次的机会,我会对那个女孩子说三个字:‘我爱你。’如果非要在这份爱上加上一个期限,我希望是……一万年!”而很多影迷对于《大话西游》的记忆,也离不开这句脍炙人口的经典台词,因为错过,或者说不可得,成为了一生的遗憾与回忆,这点在刘镇伟的《大话西游》及《机器侠》、《无限复活》、《天下无双》等影片里依然一再地出现,并延续到了《大话西游3》中,牛魔王的妹妹牛香香因为哥哥杀了她的初恋而成魔,紫霞为了自己心爱的人过得幸福而舍弃自我,但至尊宝却摇身一变成为了王大锤……
相对于一些电影人的“毁人不倦”,有两位香港编导则是在“自毁”的路上越走越远,一个是王晶,另一个是刘镇伟,王晶活生生将众多人记忆里的《赌神》系列变成了东拼西凑只有桥段缺乏神采的《澳门风云3》,而刘镇伟则一次次“无限复活”《大话西游》这个IP,为青春时的美好记忆涂上浓浓的彩妆,依然掩不住内在的苍白空洞。
爱情,对于大人来说似乎是一个颇为神秘的话题。但是对于我们来说,却是一个敏感的话题。
这是一段唯美但却又是凄美的爱情故事,挑战传统,挑战《西游记》。《大话西游》颠覆以往《西游记》留给我们的严肃形象,将爱情、幽默等诸多元素合并,带给观众视觉和脑力上的冲击。
电影讲了孙悟空的前世至尊宝以为自己爱上了白晶晶,便在她自杀后多次用月光宝盒穿梭时空回到过去救回她。结果一不小心回到了五百年前,遇上了紫霞——给至尊宝三颗痣使其成为孙悟空的人。至尊宝为了从紫霞手中骗回月光宝盒,假装说自己爱她,谁知紫霞却真的把至尊宝当成自己的意中人。故事临近尾声时,至尊宝才发现自己爱的其实是紫霞。
影片中曾有一个名为菩提的人问至尊宝:"爱需要理由吗?"至尊宝不答反问:"不需要吗?"几次问答下来,至尊宝的答案始终不变。众所周知,爱是不需要理由的,因为你觉得他身上的优点和缺点都是特点,他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处处都吸引着你。他是独一无二的,在你心里是唯一的。
当紫霞遇到危险,身为凡人的至尊宝没有办法救她,只好到水帘洞中戴上金箍化身法力无边的孙悟空。可一旦变成孙悟空,他就必须断绝七情六欲,否则金箍就会越收越紧,使他头疼欲裂。但是紫霞身处水深火热之中,孙悟空不得不去救她。
"曾经有一段真挚的感情摆在我面前我没有珍惜,等到失去时才后悔莫及。人生最悲哀的事情莫过于此。如果上天能再给我一次重来的机会,我会对那个女孩说三个字:我爱你。如果要在这段感情前加个期限,我希望是一万年!"我相信在水帘洞时至尊宝讲这段话时虽然很淡定,但是内心一定很痛苦很懊丧,错过了,就是错过了。即使是有月光宝盒也不能令紫霞起死回生。他不得不把这段感情深埋心底,让它不见天日。
爱一个人,需要理由吗?看完影片,我才相信,真爱一个人的话,其实是不需要理由的。年少的我们还不能完全理解爱是如何的强大,它能支持我们度过困难的时光,还能激励我们做出非同寻常的牺牲。
十六年前看周星驰大话西游,可以笑的没心没肺,而十年前看着看着不知不觉泪流满面,最近细细想来想要救紫霞,就必须要打败牛魔王,想要打败牛魔王,就必须要变成孙悟空,想要变成孙悟空,就必须要忘掉七情六欲,看似简单,难的就是那一转身,正所谓不戴金箍,如何救你,戴了金箍,如何爱你,正如现实生活中,假如一个人不工作,如何供你,其实每一个人以前都是那个无忧无虑的至尊宝,只是随着年龄的增长,不得不戴上紧箍咒,拿起金箍棒,成为孙悟空,从而要去承担起所有的责任,再也回不到从前的至尊宝,《大话西游》的结尾有句话,你看那个人,好奇怪哟,像一条狗。像条狗的人,是放弃了人间的男女情欢、无欲无念、兢兢业业走在西天取经路上的至尊宝。他如你我这般,收起了脾气火气不再任性淘气,只为梦想奔波。
人生百年,谁不曾大闹天宫,谁不曾头戴紧箍,谁不曾爱上层楼,谁不曾孤单上路。曾离我们仅一步之遥的人,一旦错过,之后哪怕化身绝世英雄,身披金衣金甲,脚踏七彩祥云,一跃十万八千里,也未必能追得回来。三生有幸遇见你,纵使悲凉也是情。多年以后,才知道,那个转身,有多难!
这是一部公认的经典,有很高的地位和口碑,被人们以各种方式诠释了无数次,因为它一个爱情电影的里程碑,用了一种在当时看来比较前卫的方式述说爱情,让那个时代的人们,尤其是年轻人看到,原来爱情可以是这样表达的。爱与不爱的宿命,凡人和神仙的轮回,通过喜剧的过程酿造出悲剧的结尾,让观者在大喜大悲中感受爱情的刻骨和命运的无常,我们大笑着看着一个个精彩的情节,笑着笑着,不知不觉间,泪水已经慢慢涌出,当影片结尾处,至尊宝变成了孙悟空在黄沙深处渐行渐远,我们仿佛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每个曾经在爱情上受过伤的人,都会觉得那个在风沙中低着头走着的就是自己。将爱情奉为至纯至上的追求,这无意间契合了我们的心理,从至尊宝身上发现了内心深处的那个自己,他成了人性的一面镜子,很容易就让我们全身心的投入进去,投入到主人公的悲欢离合中,也投入到我们自己的感触中。
心中那一滴泪
内容无需赘述,想必看过的人比没看过的要多,影片中有很多经典的段落和台词,最让我难忘的是孙悟空为看到紫霞在他心里留下的东西宁愿死去,在死的瞬间看看自己的心。紫霞在至尊宝心里下的那一滴泪,那滴泪仿佛是放在至尊宝心头的紧箍咒,不管他是自由自在的无哩头还是神通广大的齐天大圣,这滴泪是他心中永远的痛,永远的伤。一个人身上的创伤可能有千百处,却都可以愈合看不出痕迹,但爱情在心上留下的伤即使只有一处也永远无法痊愈,因为那个地方是心灵最脆弱最容易受伤的地方,就算过了很久你认为已经好了,只要一回忆,它立刻就复发。可能正是这个通感,让我们很容易在电影中产生共鸣。
爱与不爱
影片基本是上在说一个关于爱与不爱的故事。紫霞猜到了过程没猜到结局,观音姐姐知道结局却没料到过程,我们看到了过程也看到了结局,在这过程和结局中我们发现,真正去爱一个人,是一种多么痛苦的事,而被爱又是意见多么幸福的事,可偏偏有许多人,宁愿去爱别人而不愿被人爱。至尊宝拒绝了紫霞,他以为自己还爱晶晶。见到晶晶,他又发现紫霞才是真爱。命运一直在同他开玩笑。有一首歌叫《爱我的人和我爱的人》,唱的就是这种无奈。我们似乎或多或少的都曾遇到过这种无奈,不能强求我爱的人,因为爱需要缘分,不能欺骗爱我的人,因为片刻柔情即使拥在怀中也会很快变冷。面对这样的选择,你会怎么办?
放下。可能只有如此。放下不是放弃,而是摆脱爱的包围和纠缠,把情留于心里,不管留在心里的是泪还是伤。一如电影结尾处的孙悟空,附体于夕阳武士,深深吻了极像紫霞的侠女,成就了他人的好事,也让自己放下爱,记住那段情。城们上的爱在被众人赞叹、大话,而远处内心藏着泪的人越走越远,走吧,人总要学着自己长大,人生也难免经历苦痛挣扎。城门借身一吻后,黄沙深处忘情人。
残缺的爱是完美的爱
这话说的似乎是矛盾,但事实上,这正是我们从内心里对爱的感觉,假如影片的结尾至尊宝和紫霞有情人终成眷属,那这部影片最多不过算一部不错的喜剧,恐怕难成经典。之所以留给我们无尽的回味和想象,正是由于爱的残缺、不完美,这种凄美的爱情往往在人们眼中是完美爱情的典范,梁山伯与祝英台、罗米欧与朱丽叶大抵如此。我们喜欢在这样的悲剧中寻找什么,或许是因为自己生活的平淡。但这样的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又有几个人愿意?
我们都喜欢一个爱情的开头,却不曾预见它会有怎样的结局。
我在考虑用一种怎样的叙事方式讲述我眼中的《大话西游》,因为这部电影对于在这20年间看过它无数次的人来说,你会发现千万人心目中的《大话西游》都像是心头的一块朱砂,隐隐牵动内心里最脆弱也最想要呵护的情感。
当我再一次看《大话西游》的时候,我惊异于刘镇伟竟然能写出如此直达人心的台词。因为那些情节被反复看过之后已经不再有悬念,每当一个画面出现的时候,电影院里到处都是窃窃私语的人们。我们都以此来表达对这部电影的熟悉,同时,也是一种致敬。我们太熟悉每一个画面、每一句台词,甚至每一个表情,在笑声中却发现不知不觉,眼角已经湿润。
一出场,紫霞就对着至尊宝说:“我现在宣布这座山头的所有东西,包括你,都是我的了。”有时候像我这样自觉还是有点理想主义的人永远也无法捉摸清楚天意和缘分。你不可把它们量化,它们捉摸不定,永远都不在你的预计之内。紫霞遇到了命定的意中人,她欣喜地说:“那我们大家立刻开始展开这段感情吧!”她满眼都是爱意“那你先亲我一下。”可是迎接她的,却是至尊宝的拒绝。是天意弄人吗?前一秒钟眼前的这个男人明明说“天意最大”,后一秒钟,当她掏心掏肺地想要爱他的时候,他却说自己心里早已有了爱人。
我们每个人都喜欢紫霞,她敢爱敢恨,为了爱情可以飞蛾扑火,哪怕浑身是伤也毫不在意。我们甚至在内心里羡慕紫霞,羡慕她最终赢得了至尊宝的心。可是这个过程是如此的辛苦啊,辛苦到为了一个人可以不顾一切,不惜生命。那么我们呢,我们为了谁能做到这样,我们真正懂得成熟的爱情是建立在爱自己的基础上的,却再也没有当初那种为爱情牺牲的狂热了。我们受过很多伤,渐渐学会把自己裹起来,却再也不能像紫霞这样,愈挫愈勇,满心欢喜的期待着“驾着七彩祥云”来接她的英雄了。
我们笑话紫霞傻,心疼她的付出,听到她说那句“没想到我猜中了开头,却猜不中结局”的时候,眼泪一下子就从眼眶里涌出来了。
我们谁也没有办法想紫霞一样跑到对方的心里去看一看,所以我们都在自己生命的“苦海”里,泛起属于自己的“爱恨”情仇。“相亲,竟不可亲近”,是种多么悲哀的痛楚,可是偏偏人世间,所有的爱恨离别似乎都围绕着这样的纠结展开。“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生死相许。”我们总是在这样的错过里度过一生,当有朝一日,过往的伤痛在心底里结成了痂,却被这样一个叫紫霞的姑娘又一次戳破。
这是个在理想状态下,适合跟那个你深深爱过,却又最终错过的人一起看的电影。它会让你深深懂得珍惜当下的重要性,深深懂得每一个有着一颗长得像椰子一样的心的凡夫俗子,都会在我们漫长的一生中,有过一次彻底的心动,一次连自己也不知道的命中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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