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鸟读后感通用

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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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鸟读后感【篇1】

在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根鸟》。我一看见书名,顿时起了疑心,根鸟是一个人名,还是一只鸟呢?我怀着不解而迫不急待的心情,翻开了书。

呀!我找到了第一个答案,根鸟是个男孩,他家在菊坡,有一天他外出打猎的时候,无意中射到了一只白鹰,白鹰的腿上有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我叫紫烟,我在采花的时候掉进了峡谷里,快来救救我呀!根鸟就是因为这句话,就日夜想着这个女孩,所以最终踏上了离乡之路。在路上,他遇到了各种各样的人,但最终还是到达了目的地。

我的感言:人学会要坚强、勇敢,不要被各种困难吓倒,要像根鸟一样,尽管的钱丢了,但他还是勇往直前;虽然他被人雇佣了,但他还是努力想出各种办法;尽管生病发高烧,但他仍不会停歇下来,执着地住前走!

如果,我们都拥有像根鸟一样的精神,那在学习上就没有难倒我们的事了!同学们,你们也可以去看《根鸟》哦!

根鸟读后感【篇2】

梦,是五彩斑斓的;梦,是多姿多彩的。每个人的心目中都有一个小小的梦想,每一个梦想就代表一种追求。我常常异想天开地认为把一切不可能的事情当成未来一定要发生的事情,幻想着人类能够像鸟儿一样在天空中自由飞翔;渴望动植物不用呼吸,还依然能够生存。时光如水,日月如梭,带着这样幻想我走进了我的黄金假期,在这金子般的时光里,《根鸟》这本书将我的满腹疑问迎刃而解。

《根鸟》一书把我坦然地引入梦幻与现实中,它把我的忧愁化成了欢歌笑语,我漫游在梦中,张开手臂自由地飞翔,在太空中翻滚,在水里畅游。梦是快乐的,与梦同行,才能把梦点燃地更加明亮。书似一位知识渊博的老人告诉我们一个年轻的孩子为了一个梦去拯救一个女孩,他辞别父亲,背乡离井,向大峡谷出发。途中,他遭遇了痛苦,快乐,现实的梦幻交织。但为了梦想,根鸟义无反顾地向前走,最终实现了自己的梦想。

现实中每个人在通往成功的道路上,总会遇到拦路虎,面对困难我们要像主人公跟鸟一样朝着梦想去努力,奋斗,拼搏。不被困难所屈服,向着光明的道路前进。“坚持就一定成功”!在生活中我们要坚强不息的精神去面对生活,即使困难再大也要对自己充满信心,那么再大的困难在我们眼中只不过是只蝼蚁。如果我们屈服于小困难之上,那么命运还会怜悯你吗?罗斯福的一句名言:一个人如果不经受许多困难与挫折,是不会变成一个勇敢坚强的人。古人云: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

《根鸟》一书中让我感触到梦是生活的助手,因为有了梦,才使得人们感触到生活的惊险与快乐;因为有了梦,点燃了多少贫困人民和病人生存的希望;因为有了奇妙梦的指引,多少平凡人经历了梦的力量走上了光明大道……

读完《根鸟》一书我相信有付出就有收获,有苦难就快乐。为梦想付出多少,你就会从中收获多少。在生活中与梦同行,坚强不息,你就会获得成功!

根鸟读后感【篇3】

与《根鸟》邂逅,是在哥哥家的书柜里。初见它,便被深深地吸引了,于是也开始了我的寻梦之旅。

根鸟是故事中主人公,一个男孩的名字。他最终克服了所有的磨难,终于来到了梦想中的大峡谷——个充满百合花的大峡谷。

是什么在指引着根鸟?是什么在支撑着根鸟?是梦!在根鸟寻梦的过程中,他受到了别人的误解和嘲笑,同时还被安逸生活诱惑,让他内心深处的惰性复萌。这一切动摇了他的信念,甚至还让他一度自暴自弃,是梦——纯净而又美丽的梦,一次又一次将他拽出泥泞,勇往直前。原来,根鸟的名字就如他的寻梦之路一般,这才是真正的含义!

看着看着,仿佛自己就是那根鸟,正在进行心灵成长的历程。我的理想是成为一名伟大的音乐家,我要像根鸟一样,为了心中的梦想,无论是顺境还是逆境,都要去抵达这一远大的目标,要不断地努力、奋斗,持之以恒地走下去,直到抵达目标为止。

根鸟读后感【篇4】

读了《根鸟》,我非常感动。

《根鸟》主要讲了主人公根鸟梦见一个大峡谷,在打猎时看见一张和梦中情景相符的纸条,于是开始了寻找掉入峡谷的女孩紫烟的旅途。一路上,他历经了很多困难,也受到了许多帮助:有帮助根鸟指引方向的板金先生;好心收留根鸟的秋蔓;欺骗陷害根鸟的坏人长脚……在经过重重磨难和千辛万苦后,根鸟终于找到了紫烟。

读了文章后,我被根鸟这种锲而不舍,坚持不懈的精神打动了。根鸟有毅力、有恒心、有永不放弃,相信自己的信心和勇气,这几点是成功的关键。现在的很多“不成功”的人,并不是不可能成功,也不是因为他们不想成功,而是他们没有自信,没有尝试的勇气,没有坚持的毅力。如果没有这些,即使有雄心壮志,有周密的计划,又有什么用处?

我从这本书中学到:做任何事要有信心和勇气,要付出锲而不舍的毅力和恒心去坚持,相信总有成功的喜悦在前面等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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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鸟读后感如何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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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常常可以增加我们与他人的共情感,结识到更多好朋友。当我们欣赏完一部书籍,我们也许久久无法自拔,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角度思考问题,更是会产生不同的看法,就会写出不同的读后感。读后感可以引用相关的资料去写吗?以下是幼儿教师教育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根鸟读后感 ”,请收藏好,以便下次再读!

根鸟读后感(篇1)

寒假里,我读了著名作家曹文轩写的《根鸟》,觉的这本书十分引人入胜,于是便想介绍给大家。

一听到这本书的名字,大家有可能会问:根鸟是什么东西?他是人还是什么?大家接着往下看,看完了之后,我相信大家心中的迷团就会被一一解开的。

根鸟是一十三岁的小男孩,和他的父亲相依为命,有一天,他在林中打猎,可忙了一上午根鸟连一只飞鸟也没有打到,终于打到了一只鹰,可他突然发现鹰爪上有一求救信,原来是一叫紫烟的人掉进了一大峡谷。于是他便踏上寻找紫烟的道路……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有两,一原因是这本书的好词好句有很多,随便翻一页就能找到,比如:“阳光穿过树叶的空隙照下来,犹如利箭一支一支地直刺阴晦的空间,又仿佛是巨大的天河,千疮百孔,一股股金白色的流水正直泻而下。”我喜欢读这本书的第二原因是,这本书是一本梦幻般的书。

我希望大家来看这本书。

根鸟读后感(篇2)

根鸟在他幼小的心灵他相信这是真的,他还是做梦,梦到那女孩渴望的眼神,梦想她的模样,他开始失眠,开始吃饭走神,父亲看到也很难过,孩子是在追求什么,在短短的一段时间,全村都知道这件事情,大伙都笑他,不要管,一个不现实的情况。但根鸟从没有放弃他的梦想,他决定要去西方,去寻找他的向往和梦想。从此他一个人踏上了去西方路,一个为实现自己的梦的旅途。

在路上他宁愿受饿,也不愿意去乞讨,他也遇到和他一样的人,有不同梦想的人,最终还是忍受不了饥饿,一路的乞讨走了很久,他第一次遇到是骆驼队,他紧紧跟随他们。他在和他们度过自己最害怕的夜晚,在一位老人关心下,他说出了隐藏在他心理的秘密,其他人都嘲笑他,惟独老人很赞许他,觉得孩子是好样的,敢于做自己的事情,敢于冒险,最后老人留下破皮袄给根鸟,很早离开。他在青踏遇到一个叫板金的老人,板金他是为他们家乡的病痛,孩子长到10岁就因什么疾病而死掉,他不相信命运,也踏上去寻找属于自己的生活领域。

他们一起生活了一段时间,由于根鸟生病在好心人老奶奶的帮助下很快恢复身体,但板金还是一个人先走了。后来还在路上遇到一家米溪米行的千金秋蔓,秋蔓没有走黑夜和独木桥的本领,在他的帮助他,他们顺利到了米行,米行一家很盛情接待了根鸟,秋蔓叫他他们米行去扛米,上下船,一个陌生人出现在大家面前,都不理会。有意为难他,但根鸟用那诚实和勤劳的心,打动了所有的人。他也在这里享受了他人生的幸福,感觉到他是一个真正的人,米行一家人都想留他在这里当儿子或者女婿,但心理一直想着,要早点走到他想去的的方,他不要接受安逸的生活,又踏上路。一路的艰辛那不用说,他在把米行送的钱用完后,又去赌博,外面的世界好复杂,人家把他买马钱偷走了,他还得靠自己的双脚行走。

根鸟读后感(篇3)

根鸟,生活在菊坡,一个美丽而宁静的村庄。他与父亲相依为命,母亲在很久以前神秘地出走了。十四岁的那一天,天上忽然飞来了一只鹰——白色的'鹰,根鸟从未见过,甚至也从未听说过鹰是白色的。那鹰不但样子特别,而且有一种令人震慑的高贵气质,他非常的奇怪;他的心完全被它牵引了。垂死的白鹰用目光把少年召唤,在鹰的腿上有一个布条,布条上竟然写着字:

我叫紫烟。我到悬崖上采花,掉在了峡谷里。只有这只白色的鹰,能够把这消息告诉人们。它一直就在我身边呆着。现在我让它飞上天空。我十三岁,我要回家!救救我,救救我,救救紫烟!在一天夜里,一个大峡谷出现在少年的梦里:一个女孩出现在一棵银杏树下,她说她叫紫烟。女孩双眼里流出哀惋的声音:救救我!

被梦唤醒的少年根鸟离开了菊坡。父亲说:这是天意。根鸟便开始了他的路程。

这一本书的小孩子根鸟的决心令我佩服,虽然在路途上有这么多的危险和困难,他都克服了,真不愧是有一句名言:“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只有饱经磨难后,才能体会这一刹那的百感交集。

根鸟读后感(篇4)

《根鸟》这本书是一部迷人的梦的小说。主要叙述了一个少女到悬崖上采花,掉进了峡谷,她出现在一个叫根鸟的少年的梦里。根鸟出发了,一飞冲天,去寻找属于自己的梦。荒漠,草原,大山,村落,峡谷,小镇……一个个场景,奇异而玄妙。

这本书是虚幻的,但却有浓重的现实感。它的神秘色彩由始至终一直飘荡在文字文字中间。在这本书中,文字不仅用来叙事与说义,还被用来营造氛围。很在意故事——好听的故事——结结实实的故事。既重视情节,有重视情调,甚至把情调看得更重要。出现一个有一个大的或小的场景。这些场景是精心设计的,它们不仅仅是人物活动的所在,并且其本身就具有美学上的意义。

每一个少年都有梦,但梦境的实现要靠不断的寻找。这是常常的历程。寻梦的人也许会以为遭遇到挫折而退却,也许会因为疾病和劳累而放弃;也许会因为突来的安乐而放下了志气;也许会因为身陷绝境而昏迷,甘心做一个行尸走肉。这一的可能,对于寻梦者来说,都是一个一个的陷阱。

一个少年成长在现实与梦幻之间。他选择了潇洒与浪漫。他居心一梦喂马,度过他的成长阶段——一个迷人的富有诗意的梦。

根鸟读后感(篇5)

我把《根鸟》这本书看完,这本书讲的故事非常吸引人,中间的情节描写的也很动人,我和我的同学都很喜欢看这本书。

《根鸟》这本书的作者是曹文轩,曹文轩有很多非常值得一看的作品,我们就曾经读过他的《草房子》,并且还上过《草房子》的阅读课。

这本书的封面是画面中间有一棵大树,大树的左上角有一匹飞马,飞马上有一个男孩儿。《根鸟》一共分为五章,分别是菊坡、青塔、鬼谷、米溪和莺店。

这本书讲的是主人公根鸟在一次外出打猎时,看到一只非常罕见的白鹰,这只白鹰的腿上绑一封求救信,这封求救信是是一个叫做紫烟的女孩儿写的,她采花时掉进长满百合花的大峡谷,但根鸟找遍附近的山谷、县城却毫无收获。

之后,根鸟踏上西寻紫烟之路。途中,根鸟结识板金,板金的家族得一个怪病,在十八岁那年他们便不再做梦。在梦离他远去后,他也踏上寻找梦的旅途。这一路上,虽然艰难险阻层出不穷,但他们以梦为马,凭借着自己坚持不懈的意志,跋山涉水,克服重重的困难。但板金却没有陪伴根鸟到最后,他在莺店的郊外慢慢地闭上眼睛,与世长辞。临终前,他告诉根鸟,一定不要放弃根鸟所一直寻找的梦,不要忘记寻找梦中的大峡谷、紫烟。

在寻找紫烟的途中,根鸟恍惚过、清醒过、摇摆过、执着过,甚至想要放弃过。但最后,根鸟终于来到大峡谷,看见白色的鹰在空中翱翔……读这本书,我觉得根鸟

是一个拥有坚韧不拔意志的、敢于追求梦想的男孩。同时,我觉得人在追求梦想的道路上,会遇到许许多多的'困难、挫折,可能偶尔你也会感到迷茫,但我们一定不能放弃,只要坚持自己的梦想,相信自己,并进行不断的努力,总有一天你会成功的!

这部书的结尾使人回味无穷,作者并没有说根鸟最终有没有找到紫烟,或许紫烟只是一个梦。但在这本书中,我们却看到根鸟身体和心灵的成长,在课余时间,我和同学还会讨论这本书,我们都觉得《根鸟》这本书很好看。

这本书告诉我一个道理:坚持就是胜利,我相信,不论做什么事情,只要有恒心,就会成功!

根鸟读后感(篇6)

最近,我读了一本名叫《根鸟》的书。书中的主人公根鸟生活在一片名叫菊坡的土地上,而然在一次打猎中,他打猎了一只白色的鹰,就在这时,他发现了绑在鹰脚上的布条,上面写的是一位叫紫烟的女孩的求救信,而又在晚上,根鸟的梦里出现了那个紫烟掉进的长满百合花的大峡谷。于是他坚信这件事是存在的,他让父亲给他收拾了行囊,就上路了。

在艰难的过程中,根鸟遇见了和他一样的板金先生。之后他与板金一起克服困难。但是两人又因为根鸟的一场大病,被迫分开了。然后过了一些日子,根鸟的病好了,他又陆续来到了米溪,莺店等地方。克服了很多骗子的奸诈算计,最终到达了那个大峡谷,可惜根鸟还是没能找到紫烟。

读完这本书时,我在想,是什么让根鸟如此坚定不放弃?是信念,是永不放弃,这种力量非常强大,它能让人想要放弃时重振旗鼓坚定下来。

这一段艰难的旅程,是一个男孩的成长史,是一颗坚定之心的磨砺。这本书在我的期盼下读完了,虽然它只是一本小说,但它精美的桥段和栩栩如生的人物深深地吸引了我,让我久久沉浸其中。

根鸟读后感(篇7)

读完《根鸟》这本书后,我觉得书里的好词、好句、好段特别丰富,优美的词句可以为我们写作文提供材料,象:阳光穿过树叶的空隙下来时,犹如利箭,一支一支得直刺阴晦的空间,又仿佛是巨大的天河,千疮百孔,一股股金白的流水正直泻而下。这是一个优美的比喻句,把阳光比作利箭,阳光穿过树叶空隙的景象比喻巨大的天河,千疮百孔,一股股金白的流水正直泻而下,我闭上眼睛,大自然的奇妙景象浮在眼前。根鸟是一个心地善良,懂得感恩的人。故事中的根鸟有几次可以独自逃过难关,但他总是带上曾经帮助过自己的板金叔叔和安慰过自己的青壶等一起逃出。

当他有困难的时候,他总是坚强的面对一切,比如:在逃出长脚这个坏人的鬼谷时,他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但他从不放弃,直到最后终于离开。根鸟也是一个孩子,他也会受到环境的影响,不易辨别是非,容易学坏,如:有一个名叫金枝的女孩子对根鸟说:“莺店不是个好地方”但根鸟不听劝说,就是要呆在这个地方,结果他学会了“喝酒、赌博。”看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些道理:待人要象根鸟那样善良、真诚;做事也要向他那样执着,遇到困难要敢于面对,永不退缩;在社会这个大家庭里学会与人交往,能够辨别是非,能克制不良行为的影响,让自己成为一个有主见、勇敢、积极向上的好孩子。

《根鸟》这本书真好,我还会再次阅读,将了解书中更多的知识。

最新《荆棘鸟》读后感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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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荆棘鸟》读后感【篇1】

关于书中“荆棘”

如果知道深深刺入荆棘的胸口有多痛,它是否还会义务反顾的冲向枝头?这一切是上帝编造的宿命,还是不幸选择滑向的深渊?

也许只有待人生书本合上时,浑浑噩噩的我们才能体会到最接近真相的答案。而作者的伟大之处则在于就这么把几十年的爱恨情仇放逐在这个孤独和纯粹的澳洲大陆上,让它在你眼前一帧帧的闪现。

抛去沙土漫天、苍蝇成群的西北部基兰博---德罗海达庄园的灰暗背景、时间线穿插的第一次、第二次世界大战的零星衬托,小说最成功的就是其塑造的鲜活角色。这些主角和配角一生牵绊、执着、纠结而孤独,每个人似乎都获得了内心的平静,而每个人似乎都是不幸的。

而书外的我们,当看尽这本书的跌宕起伏,再次回想这旷日持久的爱情故事时,会明白那最后用心良苦的结局——梅吉将电报放到桌子上,睁大眼睛透过窗子凝望着花园里四处盛开的玫瑰。馥郁芬芳的玫瑰,蜜蜂翻飞的玫瑰,还有那木槿、问荆、魔鬼桉、正在怒放的紫茉莉、胡椒树……这花园是多么美丽,多么生机盎然啊眼看着小东西长成大的,变化、凋萎,新的小东西又开始了同样无穷无尽的、生生不息的循环。

关于那抹玫瑰灰

“人的一生是苦难。”这本书里有梅吉生命周遭里来来去去的人(当她在生下大女儿朱丝婷时对前来探望她的拉尔夫说:“我就知道我生命里的这些人都是匆匆而来,匆匆而去!”)。而她的生命正如玫瑰灰---她最爱的颜色,一样低调中绚丽,隐忍中执着。我不知道玫瑰灰究竟是种怎样的色调,或许冷中偏暖,也或许暖中偏冷。但是玫瑰灰确实是她生命最美的写照,在我心中,胜过了荆棘鸟。

如果你喜欢一株花,你会摘下它;如果你爱它,你会为它浇水施肥。拉尔夫是爱梅吉的,那种爱溶在了澳洲的尘土、烈火和时间的灰烬里,揉成了那种叫做玫瑰灰的颜色。以至于,很多年后,他再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回到德罗海达时,他一下子想起了那片他的小女孩爱的玫瑰花。

最新《荆棘鸟》读后感【篇2】

作者在题记中写到:它把自己的身体扎进最长、最尖的荆刺上,在那蛮荒的枝条之间放开了歌喉。一生中仅有的一次歌唱,令世间所有美好的声音都黯然失色,上帝也在苍穹中微笑着谛听。梅吉的一生就像传说中的荆棘鸟,将她的一生都奉献给了她那绝望的爱情。

《荆棘鸟》是一部经典的传世之作,他讲述了从二十世纪初叶到半个世纪之后的六十年代末七十年代初的克利里家族传奇式的家族史。其中最主要的是梅吉和拉尔夫神父之间那场刻骨铭心的爱情。

他们初次相见时,她十岁,他二十八岁。十八年的距离并没有成为阻止他们相爱的障碍。然而他们却不能在一起,因为在遇到她之前,拉尔夫就把自己完全奉献给了他亲爱的上帝,他是一个教士,注定了他不能娶她。在拉尔夫为了他的前程抛弃了梅吉一家并逃离德罗海达后,梅吉嫁给了一个外貌酷似拉尔夫的剪毛工。然而兜兜转转,他们还是得到了彼此,并在一起度过了一段他们人生中最美好的时光。当他们渐渐老去,拉尔夫在梅吉的怀里闭上了双眼。

梅吉和拉尔夫的一生就像是为了这段旷世奇恋而存在的,他们就像传说中的荆棘鸟,用一生的时间来追寻他们的爱情,即使那爱情像荆棘一样,会刺破他们的胸口,让他们丢掉性命。他们等了一生,只为唱响这爱情的悲歌。正如小说在结尾的时候说的那样:“当我们把荆棘扎进胸膛时,我们是明白的,我们是了解的。然而,我们却依然要这么做,依然要把荆棘扎进胸膛。”

这部小说的动人之处不止在对爱情的描写,作者笔下富有特点的人文地理带我了解了澳洲的风土人情,还有对人物的刻画,也是细致入微,各具特色。

这是一本值得多读的书。

最新《荆棘鸟》读后感【篇3】

《荆棘鸟》读后感800字

传说中有一种鸟,它毕生只歌唱一次,但歌声却比世界上任何生灵的歌声都悦耳,它一旦离巢去找荆棘树,就要找到才肯罢休。它把自己钉在最尖最长的刺上,在蓁蓁树枝间婉转啼鸣。它超脱了垂死的剧痛,歌声胜过百灵和夜莺。一次绝唱,竟以生命为代价!然而整个世界都在屏息聆听,就连天国里的上帝也开颜欢笑。只有忍受极大的痛苦,才能达到尽善的境界……也许传说就是这样”

拉尔夫,一个将自己的身体和灵魂都献给上帝的人,一个以成为红衣主教为自己人生追求的人,他早已失去的一个作为普通人的权利,他不能谈爱情,他也以为自己可以做到。在他遇到梅吉前的二十七八年岁月中,他就是这样度过的。但是在遇到梅吉的那一刻,他的内心就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尽管那时的梅吉只是一个9岁的女孩,却照亮了拉尔夫的内心。在梅吉长大成人之前,两人有过一段温馨美好的时光,因为那时可以不必避嫌。但是随着梅吉的长大,痛苦和矛盾也就与日俱增。最终,拉尔夫选择了他的事业,他的上帝,他的教会,远离了梅吉,希望梅吉可以有自己的未来和幸福。但是,谁能想到,梅吉选择的丈夫,居然也只是因为他酷似拉尔夫呢?婚姻自然是不幸的。在这样的境况之下重逢,终于情感战胜了理智,拉尔夫屈从于梅吉的愿望,梅吉也如愿地从上帝那儿偷来了拉尔夫——一个属于他们的儿子。因为她知道拉尔夫永远也不属于他,那么得到他的儿子,就已经是上帝的恩赐了。从此,梅吉离开了她的丈夫,守着一双儿女回到了家乡。结局,偷来的东西自然要还回去的,当他们唯一的儿子也永远离开他们的时候,他们觉得也卸下了心头的包袱。拉尔夫在临终的一刹那,他的心里才真正放下了梅吉。而梅吉,将要面对的是往后更加孤独的人生,幸好,她一直是个坚强的人。

初中时我还是个懵懂无知的孩子,不可能太理会那字里行间透出的深沉的沧桑。无论是帕迪的含蓄温雅,或是菲奥娜的冷漠脆弱;无论是暴烈渴望的弗兰克,或是骄横尖酸的卡森夫人;无论是单纯执着的丹尼,或是古怪理智的朱丝婷。一个个有血有肉、有棱有角的面容交替出现,我却无法真正地感觉到他们的爱恨纠缠中所蕴涵的复杂的思想。直至现在,我依旧是无法完全理解这个家族的命运。而我所最钟爱也是最痴迷的,只有梅吉和拉尔夫神父之间的那场刻骨铭心的爱情。

作者考琳.麦卡洛用细腻的笔触为我们描绘了从20世纪初叶到半个多世纪后的60年代末70年代初的澳大利亚广阔恢弘的画面,充斥着克利里家族传奇式的家世历史。栩栩如生的人物刻画,曲折优美的情节发展,刻骨铭心的爱情历程,都深深地把我带入了那个传奇的时代,那片美丽的土地。而到现在,当我重启记忆,当初的那份热情早已冷却,少了些稚气,多了些成熟和理智,也渐渐能从人生的角度来看待这本曾经深深吸引我的小说,最终发现的,也是犹如新大陆般丰盈的感受。这,的确是一本值得读的充满魅力和生命精华的书。

最新《荆棘鸟》读后感【篇4】

有一种鸟,一生只唱一次,它的歌声比世界上所有生物的歌声都要动听。从它离开巢穴的那一刻起,它就在寻找荆棘树,直到如愿以偿才休息。然后,它把自己的身体插入最长、最尖的荆棘中,在荒野中放开了自己的声音。在垂死的时刻,它脱离了自己的痛苦。这首歌实际上盖过了云雀和夜莺。那是一首无比完美的歌,在歌的最后死去。然而,全世界都静静地听着,上帝在天上微笑。因为最完美的东西,只能换来深深的痛苦和伟大的创造。这就是荆棘鸟的传说。

最完美的东西,只能换来深深的痛苦和巨大的创伤。麦卡洛作品中克利里家族的沧桑和情感史,正在向我们揭示这样一个真相。爱情与命运交织在一起,梅吉和母亲一样,无法逃脱命运的束缚,选择了同样的方式去爱。她和拉尔夫神父之间刻骨铭心的感情,让人觉得是荆棘鸟最美的歌,久久不能忘怀,最后却落得如此下场。

我不相信命运,但我坚信爱情可以超越一切,改变一切。我不欣赏主人公对命运的妥协,但我被他们对感情的执着所感动。

忠于温雅的帕迪,永远爱着从天而降的妻子,含蓄;长得像MoMo的菲奥娜,早年从未走出背叛爱情的阴影;暴戾的弗兰克饱受痛苦,他在狱中埋葬了自己的成功梦想;温柔、内向、倔强、坚强的梅吉;拉尔夫神父,既不能爱也不能阻止;玛丽夫人,傲慢自大,满腹辛酸;还有温柔的戴恩恩和古怪的朱思庭。他们都是有血有肉、生动活泼、富有个性的人,谱写了《荆棘鸟》《爱与命运》的交响曲。

很少有作品让我看了之后觉得那么深刻。例外的是荆棘鸟的传说。当荆棘刺穿小鸟的胸膛时,我也感到莫名的心痛。鲁迅先生说,个杯具,把完美的东西撕碎了让人看。但我不明白荆棘鸟的生活是否是一种杯具。

在小说的结尾,写着33,360只鸟胸前有刺,这遵循着一个不变的规律。她被未知的东西刺穿,被赶走,唱歌然后死去。一直唱啊唱,直到她筋疲力尽。然而,当我们把刺扎进胸膛时,我们就明白了。但是,我们还是要这样做。我们仍然把荆棘

这是《荆棘鸟》的故事。

最新《荆棘鸟》读后感【篇5】

刚拿到《荆棘鸟》的时候,我便被梅吉与拉尔夫之间的爱情所吸引,化身一个小粉丝,期待着这场禁忌之恋终有一天能以一段旷世之恋画上句号。而现实总是那么不尽人意,那个红衣男子真正离开尘世之时,我轻轻合上书页,长吁一口气。终是落下了帷幕,有尘埃落定的放松,有惋惜难过的哀叹,有些事不能改变,却已足够影响一生。

有那么一段时间,不禁开始责备拉尔夫,那个选择去爱却又放不下权势的人。他渴望爬上金字塔的塔尖,却又深爱着塔底那不为人知的一捧沙。爱情终是给不了他抛下一切随你走的勇气。在时光的推移中,那个活泼的梅吉,恐怕早已化成一根羽毛,只在起风的时候轻轻地挠动他尘封已久的心。

尽管在心里一遍遍地猜想:若是他肯放下羁绊他的教主虚名,她也情愿再鼓起勇气等一等他,结局会不会不一样。我却怎么也怨恨不起来那个俊美的红衣男子,那个为爱痴狂的小梅吉。因为一切都是自己的选择:成为什么样的人,路过什么样的风景,拥有什么样的结局。

最新《荆棘鸟》读后感【篇6】

有一个传说,说的是有那么一只鸟儿,它一生只唱一次,那歌声比世上所有一切生灵的歌声都更加优美动听。从离开巢窝的那一刻起,它就在寻找着荆棘树,直到如愿以偿,才歇息下来。然后,它把自己的身体扎进最长,最尖的荆棘上,便在那荒蛮的枝条之间放开了歌喉。在奄奄一息的时刻,它超脱了自身的痛苦,而那歌声竟然使云雀和夜莺都黯然失色。这是一曲无比美好的歌,曲终而命竭。然而,整个世界都在静静地谛听着,上帝也在苍穹中微笑。因为最美好的东西只能用最深痛的巨创来换取……这就是荆棘鸟的传说。

荆棘鸟遵循着一个不可改变的命运,被刺穿身体,被驱感着,唱着歌死去。在我看来,荆刺鸟为唱歌献身,为唱歌而盲目,而人类呢?人类为爱情盲目。

就如同自然规律,没有人能控制自己的感情。可是,两个世界的人,就算遇到了,心动了,又如何?

但是,当我们把荆刺扎进胸膛时,我们是知道的,我们是明明白白的,可命运就是这样,它认定的事,又有谁能改变呢?梅吉尽管自己明白,可她还是不顾一切地得到了戴恩,可她并没有改变自己的命,运,戴恩死了,拉夫尔死了,最后的最后,年迈的的她只能独自生活,拥有建材,却无人陪伴。如果能放弃,放弃对拉夫尔的爱,事情也不会发展成这样,相比之下,梅吉的母亲是纯美的。

可是喜欢一个人,那是说放弃,就能放弃的呢?

就像白蛇和许仙,他明明白白的知道,人妖殊途,可是,她依然选择了感情,别人看来白蛇很傻太过于痴情,可是在我看来,她是勇敢的,如果荆棘鸟不把胸膛扎棘刺,那它就不叫荆棘鸟了。

你看紫霞和至尊宝,凄美的爱情故事不止濡湿了多少痴情者的泪,每一个爱到极致的故事,都有一道无法攀越的屏障,因为爱到极致,所以无所畏惧,无所畏惧所以爱到极致。

看透了人生的规则与伎俩,我们依然这么做,我们依然把荆棘扎进胸膛。

最新《荆棘鸟》读后感【篇7】

薄著名澳大利亚作家考琳麦卡洛小说"荆棘鸟",描述了一个环境诗意味道,人物栩栩如生,美丽和悲伤爱情悲歌,这一切都让我着迷,也给我留下深刻印象。书评触及最深那种痛苦,那种沮丧,那种自找无奈,荆棘鸟,疼痛原因是因为他们发现荆棘。

事实上,这种痛苦,我们可以深切作者用这句话开始感到,"有一个传说,说是一只鸟,它一生只唱一次,但唱歌是比在世界上所有生物唱歌声音更美丽从离开巢窝那一刻,它是在寻找着荆棘树,直到它有一个休息一下吧。然后,他身体扎进最长,最尖荆棘,要求释放声音,野生分行。在奄奄一息时刻,它超脱了自身痛苦,而那歌声竟然使云雀和夜莺。这是一个非常美丽歌,歌曲终而命竭。然而,整个世界都静静地听着,上帝也在苍穹中微笑。因为:最好东西只能用于神通巨创来换取.不管怎么说,传说是这么说。"往往通过令人难忘,总是能不能帮助,但身临其境,不能自拔。

小说是一个经典爱情故事,是经典之作,也许是因为这是一个悲惨爱情故事-从两个相遇时刻(拉尔夫和梅吉),就已经注定了悲剧。

拉尔夫,身体和灵魂献给上帝,他生活,他长期作为普通人权利丧失,他不能谈论爱情追求枢机,他认为他们可以做。202078年之前,他会见了梅吉,他花了。但此刻遇到梅吉,他心很大变化,当梅吉只是一个9岁女孩,但照亮拉尔夫心。梅吉长大,他们有一段温馨美好时光,当没有避嫌。然而,随着梅吉长大,痛苦和矛盾也越来越大。,拉尔夫最终选择了他职业生涯,他神,他教会,远离梅吉,梅吉可以有自己前途和幸福。然而,谁曾想到,梅吉丈夫选择,其实只是因为他是酷似拉尔夫?婚姻自然是不幸。再次在这种情况下,最后情感克服原因,屈服于拉尔夫·梅吉愿望,梅吉也从墙上被人偷走拉尔夫-一个属于他们儿子。因为她知道,拉尔夫永远不会属于他,然后他儿子,已经从上帝恩赐。从那时起,贤士离开她丈夫,守着一个儿子和女儿回家。结束,被盗东西自然也回去时,他们唯一儿子从来没有离开过他们,他们认为它删除了心脏负担。拉尔夫死亡那一刻,他心真正放下贤士。梅吉,将要面对是更孤独生活,但幸运是,她一直是一个坚强人。

在我看来,"荆棘鸟"这本书是最大亮点是生动肖像。来自菲律宾贤士,朱选址,然后,前向读者展现妇女或悲惨,或跌宕起伏命运,以及心脏病痛苦挣扎;从稻田到拉尔夫·雷恩,显示三代男人爱不同诠释;弗兰克·戴恩,最受宠孩子由她母亲极力挽留,是上帝傻瓜.从第一道门爱,并延伸至宗教,在城市爆发。我不得不佩服作者描绘下工作思路。

细致入微观察,许多熟练写作技巧,非常富有表现力眼睛和心理描写,无意中说出了经典哲学,所以我共鸣,不时,所以我觉得这本书非常好看,在同一时间,不能告诉它在哪里好看。

最新《荆棘鸟》读后感【篇8】

细细口味了澳大利亚著名作家考琳。麦卡洛的长篇小说《荆棘鸟》,富有诗意的环境描写,栩栩如生的人物刻画,美丽而凄婉的爱情悲歌,这一切深深地吸引了我,也打动了我。但是读后感触最深的还是那种痛,那种无奈,那种由于自己造成的无奈,正如荆棘鸟,之所以会痛就是因为自己找的荆棘。

其实这种痛我们从作者的开卷语中就能深深体会,“有一个传说,说的是有那么一只鸟儿,它一生只唱一次,那歌声比世上所有一切生灵的歌声都更加优美动听。从离开巢窝的那一刻起,它就在寻找着荆棘树,直到如愿以偿,才歇息下来。然后,它把自己的身体扎进最长、最尖的棘刺上,在那荒蛮的枝条之问放开了歌喉。在奄奄一息的时刻,它超脱了自身的痛苦,而那歌声竟然使云雀和夜莺都黯然失色。这是一曲无比美好的歌,曲终而命竭。然而,整个世界都在静静地谛听着,上帝也在苍穹中微笑。因为最美好的东西只能用深痛巨创来换取……反正那个传说是这么讲的。”每每回味这段话,总会情不自禁地沉浸其中,不能自拔。

小说是一个经典的爱情故事,之所以经典,也许是因为这是一个爱情悲剧——从两人(拉尔夫和梅吉)相遇的那一刻起,就已经注定了的悲剧。在我看来,《荆棘鸟》这本书最大的亮点在于鲜活的人物描写。从菲到梅吉,再到朱丝婷,作者在读者面前展现了女人们或悲惨或坎坷的命运,以及内心痛苦的挣扎;从帕迪到拉尔夫,再到雷恩,展现了三代男人对爱不同的诠释;从弗兰克到戴恩,最受宠的孩子被母亲极力挽留却被上帝愚弄……感人的爱情从门第间展开,延伸到宗教,爆发在都市。我不得不佩服作者在构思刻画方面所下的工夫。

2023《小黄鹂鸟》读后感(精选4篇)


作文占据语文试卷分值的很大一部分,作文写得多,对生活的感悟会越深刻。一篇好的作文最基本的是能感动自己。您知道作文需要注意哪些方面?小编特别为你收集的“2023《小黄鹂鸟》读后感(精选4篇)”,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2023《小黄鹂鸟》读后感 篇1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小黄鹂鸟》,这本书的作者是马来西亚的许友彬。主要讲的是姐妹俩去参加一场儿童歌唱比赛一路上的酸甜苦辣。

读了这本书后,我有一种美好的感觉。你是否想过,一个人参加比赛,落选了,一个偶然的机会又使她晋级了,就像一只风筝一样,被放得很高很高,可是卡在树上了。但是,她凭着自己的努力和他人的支持,从“树枝上”挣脱,飞向了奖台,飞向了世界的高峰……她就是钟百合。

白雪呢?她是一个善良的小姑娘,每次遇到困难都是用笑容面对。所有的对手,只要是来挑战她的,都会以失败告终,而白雪,她觉得友谊第一,比赛第二——她会跟对手分析失败的原因,并跟他们成为一对好朋友。她这种优良的品德,再加上人漂亮,大家都喜欢她,并称她为“小公主”。“唱歌罢了嘛,何必要想那么多,只要唱得开心就行!”这只白雪经常说的话。我被她们俩的行为鼓舞了,虽然她们的家庭并不富裕,但是,她们有积极的精神,乐观的态度,这是很可贵的,最终战胜了困难。

小黄鹂鸟很爱唱歌,不需要听众,也不需要笼子。其实,我们都是一只只小黄鹂鸟,可是长大后,却不得不在乎听众,不得不走进各式各样的笼子里。只要你常对自己说:“我就是一颗闪亮的星星!”你,就是第一!

2023《小黄鹂鸟》读后感 篇2

寒假,我读了《小黄鹂鸟》,这本书的作者是马来西亚的徐友彬。与其说

这本书十分经典,不如说它耐人寻味。故事主要讲的是姐妹俩,白雪和百合去参加一场儿童歌词比赛,一路上的酸甜苦辣。

读了这本书后,我有一种美好的感觉。你试想,一个人去参加比赛,落选了,一个偶然的机会又使她晋级了,就像一只风筝一样,被放得很高很高,可是卡在树上了。但是,她凭着自己的努力和他人的支持,从“树枝上”挣脱,飞向了讲台,飞向了世界的高峰……她就是钟百合。白雪呢?她是一个善良小姑娘,每次遇到困难都是用笑容面对。所有的对手,只要是来挑战她的,都会以失败告终。而白雪,她觉得友谊第一,比赛第二。她会和对手分析失败的原因,并和他们成为好朋友。她这种优良的品质,在加上人也漂亮,大家都特别喜欢她。她们有积极的精神,乐观的态度,这是很可贵的,最终战胜了困难。

小黄鹂鸟很爱唱歌,不需要听众,也不需要笼子。其实,我们都是一只只小黄鹂鸟,只要你常对你自己说:“我就是一颗闪亮的星星!我是独一无二的!”你,就是第一!

2023《小黄鹂鸟》读后感 篇3

暑假里,我阅读了很多本书,其中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马来西亚著名儿童文学作家许友彬写的《小黄鹂鸟》。

这本书讲述了这样的一个故事:姐姐钟百合和妹妹钟白雪都报名参加了全国儿童华语歌曲比赛。百合勤奋学唱,音质完美;白雪声如天籁,宛若仙人。两姐妹经历了坎坷的初赛,都进入了决赛。最终,白雪因为想要像自由的小黄鹂鸟一样,演唱自己喜爱的歌曲,不想被比赛规则束缚,而遭到淘汰。百合始终勤奋、认真地练习演唱,克服了许多的困难,获得了比赛的亚军。这是一个向往自由和刻苦努力相结合的动人的故事。

我最喜欢百合,因为她有自己的奋斗目标,在确定了明确的目标后,她就一直坚持学习演唱的方法,不仅向老师学,还向善于唱歌的妹妹学,经过很长时间的努力练习,她终于实现了目标,获得了比赛的好成绩。看到这个结果,我也懂得了一个道理:比赛的结果并不是最重要的,更加重要的是学习的过程。在学习过程中,我们可以获得更多的锻炼。

我们能从很多好的书本中获取许多有益的道理,而这些道理能让我们更加勤奋善学,养成积极的心态,懂得克服眼前的一些困难。所以我们要多读书,读好书,让书本成为我们的良师益友。

2023《小黄鹂鸟》读后感 篇4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小黄鹂鸟》。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钟家两姐妹因为要去参加马来西亚儿童华语歌唱比赛,于是在比赛前、比赛中和比赛后都发生了很多感人的故事。

比赛前,姐姐百合勤奋学唱,刻苦练习;天真可爱的妹妹白雪声如天籁,宛若仙人。于是她们的爸爸从单位里带回来一大堆木材,辛辛苦苦搭了一个舞台,好让姐妹俩在舞台上练唱。村民们知道后,为了给俩姐妹加油鼓劲,就在他们家的后花园里举行了一次唱歌比赛。村里来了一个算命的人说:“黄鹂鸟是歌神,想要比赛得奖,就需要一只黄鹂鸟。”于是哥哥百里为了妹妹,就冒着危险去山谷中抓黄鹂鸟。鸟没抓成,却把自己腿摔骨折了,黄鹂鸟最后还是被鸟王抓了回来。

比赛开始了,初赛中,百合唱《茉莉花》,白雪也唱《茉莉花》。结果白雪第一,百合第四。后来亚军安妮因为超龄,所以又变成百合当选季军。最后共有十人进入决赛,比赛结束了,最终百合得到了第二名,而白雪却没拿到名次,可是她依然开心,也为姐姐感到高兴。

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理想之路是那样布满坎坷,生命的星辰最终通过自己点亮!而我现在就要通过自己刻苦努力的学习去创造自己的理想!

故宫读后感通用


作文已经普遍存在于我们的学习和生活中。写作文能让我们反思自己。因此不会写的时候可以借鉴别人的作文模板,作文怎么样才能写好?由此,小编为你收集并整理了故宫读后感通用欢迎收藏本网站,继续关注我们的更新!

故宫读后感【篇1】

有这么一群人,当其他人在工作事业上浮躁喧嚣碌碌无为时,他们却在艰苦的环境里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和耐心创造了一个又一个人类奇迹。

有这么一群人,当其他人在学习生活上压力山大彷徨无助时,他们却抱着舍我其谁的信心和精益求精的精神复制出一个又一个国家骄傲。

他们是谁?他们就是那些犹如“扫地僧”般的故宫文物修补者,貌似普普通通而个个身怀绝技。

当我看完这部纪录片后,对大师们的只有敬佩和赞叹。冬练三九,夏练三伏,他们在修补各种文物上,付出了大量常人难以想象更难以做到的耐心。也正是靠着这份耐心,才修补好了许多原本破损的珍贵文物,是他们的勤劳和耐心,才让后人能有机会在故宫欣赏到许多精美绝伦的文物,让辉煌历史再次重现。

纪录片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他们的细心和信心;他们的眼睛锐利似鹰眼,细细的观察出这个文物器械无法启用的问题所在;用一双双巧手,自信的织出了精美的布匹,粘好了美丽的瓷器,修好了精致的器械……

我要向他们学习这份细心找到自己学习和生活上的不足之处加以改正和提高;我要向他们学习这份耐心,踏踏实实为实现自己的奋斗目标永不放弃;我要向他们学习这份信心,克服重重困难取得优异的成绩。

这部纪录片有一句最令我印象深刻的解说词:“在这个喧嚣浮躁的当今社会,保持一颗宁静的心,是对这个世界的最好逆袭。”

故宫读后感【篇2】

年关将近,京城内外的年味越来越浓了。不仅仅是寻常百姓沉浸在节日的氛围中,从腊月二十六开始,皇宫中也开始张灯结彩。紫禁城整个开放区域中,春节元素随处可见。故宫博物院特举办己亥春节大展“贺岁迎祥——紫禁城里过大年”,为观众呈现一个充满年味的紫禁城。

我慕名而来,像孩童一样欣喜着,发现着,展品是生活的。衣食住行,吃喝玩乐,笔墨纸砚,锅碗瓢盆,隔着玻璃也能感觉到皇宫的烟火气。春联门神福字压岁钱,好像一伸手就是新年。

这次展览不但是文物展,更是文化展。印象最深的是天灯和万寿灯。立天灯、万寿灯是清代早中期过年最盛大的活动之一。从立到撤,前前后后要使用八千多人次。自道光二十年(1840)被节俭的皇帝取消以来,它们已经消失在历史长河中将近200年。相关文物也早已分散各处,渐渐不为人所知。今天,研究人员成功将它们复原出来,重新树立在乾清宫的台基上下,让康乾盛世的过年景象又重新出现在今天。

仰视着万寿灯,我的思绪不禁飘远……

康乾盛世的某个除夕夜,隆重的上灯仪式正式开始。那时,一定是位地位不低的总管,从乾清门引着众多的太监、宫女到台阶上两边排列,而营造司总管则上行一跪一叩礼,并高喊“上灯”。太监们在乾清门檐下点起“标灯”。台阶之上,清乐响起,同时,营造司太监点上万寿灯,各处的首领太监等,则点上两廊的灯以及石栏灯,瞬间,乾清宫乃至整座紫禁城,都变得明亮起来,华美非常。这些灯全部点上完毕后,音乐之声停止,太监、宫女等全部退出,上灯仪式结束,皇宫中的新年也拉开了大幕。

此次游览故宫,不但有幸见到了众多文物,感受到了中华文化经久不衰的魅力,更是新奇的发现,故宫利用新技术,将古老与现代相融合,戴上VR眼镜,我了解了故宫建造的过程,为此行增添了又一份惊喜!

希望万寿灯每年除夕都会出现在乾清宫的台基上,春节所代表的中华文化继续传承下去,为中国、为世界增添无尽的色彩!

故宫读后感【篇3】

在北京市的中心,有一座城中之城,这就是赫赫有名的紫禁城,现在的人们叫他故宫,也叫故宫博物馆,这是明清两代的皇宫,是我国现存最大最完整的古代宫殿建筑群,有着近六百年的的历史。

故宫被分为几个大殿,没去过故宫的人都会去想,我也这么想过,今天在课本上我正真了解到了故宫分为三个大殿———太和殿、中和殿、保和殿。

太和殿俗称“金銮殿”高二十八米,面积两千三百八十平方米是故宫最大的宫殿,太和殿是举行重大典礼的地方。

中和殿在举行大殿时,是皇上休息的地方。

保和殿是举行最高一级的考试——殿试的地方

透过故宫都能看到古代人民建筑的智慧。

第一、要赞叹建筑物和文物的做工精美,例如最为高大辉煌的太和殿中那金黄色的琉璃瓦上承重檐庑屋殿顶,显得格外的金碧辉煌。

第二、要赞叹古代劳动人民的智慧,故宫的每一个结构、每一个布局都凝聚着古代劳动人民多少汗水多少结晶、需要耗费多少脑力体力啊,我为他们骄傲和自豪。

同理,在学习中我们也要这样投入自己所有的精力认认真真脚踏实地的去学习,只要你肯付出努力,总是有回报的。就如古代劳动人民一样用智慧踏踏实实的精雕的每一块砖每一片瓦即使我们故宫再大,只要根基打牢了就是十级地震也绝不会动摇她的。

故宫读后感【篇4】

20xx年1月7日至9日,央视纪录片频道一连三晚播出纪录片《我在故宫修文物》。城门外的我们第一次看到城门里的故事,神秘又日常,古老又鲜活。繁复的修补和整饰,这群有情怀的匠人手中塑造和传承的其实是中国文化最基本的形态。

钟表组的王津师傅十几岁进入故宫,从事钟表修复工作。赞叹古人钟表技艺精湛的同时,我们也佩服于王津师傅长年累月的坚持。是他们让钟表重焕光彩。“总想给后人留下些什么”,一句平淡而朴素,却道出他们最朴实的心愿。文物的修复,使现在与过去联系起来。唐代三彩马的修复工作为王五胜师傅带来了不少的挑战:一点点修复,一点点上色,最大限度地保持原作,亦是对文物的尊重。为了精益求精,他还去参观了许多陈列馆,使作品达到极致。他们长年累月专注于他们的修复工作,每一个小小的细节,他们都一丝不苟地对待,这都是匠心的.体现。

木雕组的屈峰是一位很有思想的修复师,他对文物有着自己的见解:文物同人一样,都是有生命的。在修复文物的过程中,不断地对文物体悟。文物是为了传播文化,不断地传承下去。还有漆器组的闵峻嵘,纺织组的陈杨,他们都是有深厚的职业责任感的,不断的付出着。无论是哪一个修复组,他们的匠心精神令我们感动。

工匠精神在这个时代十分的可贵,更十分需要。他们一丝不苟、精益求精、一以贯之;他们苦心技艺、甘于寂寞、坚持不懈。工匠的日常生活让浮躁的心平静下来,让快步走的人且行且欣赏,让一味追逐潮流的人,感悟到真正的美。说到这些,想起了李宗盛的《致匠心》,他说:“一个人的天分与出什么样的作品并无太大的联系,我有耐得住性子的天分”。他开创了Lee Guitars品牌。文物修复也是如此耐得住性子才能成就一件好的作品。

我们需要有工匠精神,对待任何事情不着急,不匆忙,静下心来,静静地感受;我们要有追求完美的态度。另一方面,我想《我在故宫修文物》还想告诉我们的是:传承文化。我们痴迷于现代科技发展的成果,是否渐渐淡去了对“过去”的怀念呢?殊不知,真的美就是那些传统!那些文物一直都有鲜活的生命,它们赋予我们了解过去的方式,使我们感悟美,使我们喜爱那些文化。因此,我们要重视传统文化不可替代的重要性,做一个爱传统文化的人。

这个世界,需要匠心精神,也需要传承文化.

故宫读后感【篇5】

圣诞假期回国时没有什么好电视可以看,在网络电视里找来找去,想找一部适合全家一起看的,突然想起来标记很久都没看的这一部。

感想就是,这工作好适合我爸啊。

爸爸年轻时在烤漆车间工作,很快就做了技术领导,话少,活好,老实肯干。

爸爸还会修表,家里还存有一套老的全套设备。

学琴的时候,琵琶掉了两个品,说是要送到苏州工厂去返修。当时没有方便的物流,要把一把琴运到苏州去,简直不能想象。梨木的琴,比一般红木的更沉,也更怕湿度变化。相和弦轴是玉的,更加经不起磕碰。

爸爸翻着当时琴盒里的介绍小册子,像这个纪录片里一样,熬鱼鳔胶,趁热度和粘度刚好的时候,又稳又准的把两个细细的品黏回面板上。一点胶痕都没有,如今根本找不到当时是哪两个品经历了二次粘接。

小时候搬新家,家具都是请师傅做的。爸爸提出的一些想法,师傅们觉得太复杂了,不肯做,于是爸爸只好自己动手和师傅们一起做。

床头的海鸥,是爸爸画了之后请师傅雕的。当时找了妈妈的同事,教美术的刘老师。可是刘老师画完,师傅就闹意见了。你画个鸟,这么复杂,剪纸都剪不出来,要我木工怎么做?最后还是爸爸自己画。线条简单,但一看就是一只振翅翱翔的海鸥。木雕也是爸爸和师傅们一起做的。

梳妆镜是一对孔雀,喙对着喙,尾巴飞翘起来,环成一圈。

虽然这些家具现在看起来没什么特别的,甚至还有点土,当时可是“设计师风格”的家具呢。

哦对了,装修的时候,利用各种边角料,我爸还给我做了一把枪。超酷的。

当然,我的爸爸只是比普通人更心灵手巧一点,和纪录片里这些师傅们没法儿比。然而一个人在国外重看这部片,每每看到那些老师傅,还是会想起爸爸。

也许是那一代人特有的味道吧。

突然有点想起来《杀死那个石家庄人》,呵呵。

故宫读后感【篇6】

物质社会中的喧嚣太多,很少有无爆点的东西能轻易让人停下脚步。然而去年春节,《我在故宫修文物》这一波澜不惊的纪录片却走红网络,不少年轻人对文物修复心驰神往,何也?人们追求沉静也。

在人头攒动的闹市中,你坐于楼阁之上,静静地享受着清风,看着楼下疾步的人群,好像时光停止流动,在嘈杂的公交站旁,人们各自交谈,你坐着望天,望车辆,望树,不说话,像浸润在水中,柔软透明。在所有人都去赶时代的步伐,步履匆匆的时候,你能够冷静地、清醒地思考自己的人生、人生的价值与意义,你能忍受暂时落在后面,但你不会惊慌,不会惶恐,因为你清楚自己的方向,你胸有成竹。我认为在浮世中沉静就是有方向、有原则并且坚定不移。

于浮世中追求沉静,能提高个人境界。李健早期在娱乐圈中与校友卢庚戌成立水木年华组合,后来逐渐地消失在公众视野中。他的梦想是做自己喜欢的音乐,所以当别人在浮华的圈中各种炒作时,他忠于自己的内心,始终保持学生的状态,静心接受新事物。在很久以后他的歌声传入大众耳朵里时,李健又重新为人所认识。许多人听他的《贝加尔湖畔》时,会完全进入那个境界,安静又美好。是沉静让他的灵魂得到洗礼,使他的歌声恍若天籁。

于浮世中沉静,需要专注。身为华大基因的创始人之一,汪建在公司困难时期并没有惊慌失措,放弃这个项目,而是全心专注于此,不分昼夜地钻研,终于他把这个项目做成了。

于敏是我国的氢弹之父,在他从业中的几十年中,他始终默默无闻地做着核科技研究,专注的力量让他在浮世中获得了沉静,践行着“宁静以致远”的座右铭。

或许人生短暂,每个人都想留下痕迹,但在浮世之中,追求沉静才是美好的乐事。在你汲汲于功名之时,不妨慢下来休息一会儿,品味这静好岁月,把心随风飘远。

故宫读后感【篇7】

故宫作为明清时期皇帝办公居住的地方自然是等级森严,高高在上的。工匠们为了突出皇家的威仪,所以在紫禁城的修建上必然是大费周折,结合中国传统文化以及思想,处处凸显皇家的神圣。比如说前朝三大殿的太和殿。面阔九间(现在看到的是十一间,是因为康熙皇帝下令把两边过道围起来变成十一间了)进深五间。建筑除了非常宏伟之外这里还突出皇帝的九五至尊。还有后三宫加上东西六宫一共15个宫,代表天帝居住的紫薇垣,还有先天八卦、后天八卦的融入等等,这些都会让人第一眼感觉到紫禁城非常震撼。从这些建筑入手大家不难发现紫禁城实际上是为权利修建的。重点就是突出皇帝是君权神授,是不可冒犯的。从另一方面来看,紫禁城是集中国传统文化、建筑、理念、信仰于一身的作品。让人不免感慨当年的中国人无穷的智慧和巧夺天工般的技艺。对比现在的某些情况,这些都是值得我们后人学习和反思的,我们要把老祖宗的东西继承并发扬,相信任重而又道远。

故宫读后感【篇8】

首先,这部纪录片以文物修复为主题,里面几乎集中了国内最顶尖的艺术品,包括钟表,字画,陶瓷,漆器,织品,在故宫尘封了许多年,有很多甚至是第一次公布于众,精妙绝伦,巧夺天工,真的大开眼界(我印象最深的是“铜镀金乡村音乐水法钟”)。而且对这些文物的背景介绍也可以让我们从另一个角度了解历史,很有意思,很长知识。

然后呢,这部纪录片想表达的最核心的我想还是“匠人精神”。这些中国最顶尖的文物修复专家,很多人几十年如一日,默默地,静静地,从事着一份伟大又平凡的事业。说伟大,是因为他们用自己高超的技艺把千百年前的珍宝以它们最完美的姿态呈现给现代的人们,这仿佛是跨越千年的相遇,让人震撼和感动。说平凡,是因为他们就像巷子里最普通的工匠,看起来那么的随和,仿佛手里拿的不是一件价值连城的文物,只是普通的一个钟,一个表,而他要做的只是尽自己的力量修好它。你也可以从这部片中看到传承,一批批的年轻人犹如新鲜的血液注入故宫,延续着传承着老一辈手艺人的技艺,以及他们对文物的热爱,对文物修复的执着。这不禁让我们这一代的年轻人思考:不仅是文物修复,还有很多文化遗产方面的手艺需要当代的年轻人去传承和发展,其中很多工作都需要极大的耐心和冷静,我们有责任像老一辈匠人一样让我们国家的文化一直流传下去,不仅如此,我们更要学习的是这些匠人脚踏实地,充满热爱,专心致志地去对待自己的工作,这对我们以后从事职业也是积极正面的影响吧,现在浮躁的我们真应该好好静下来,看看这些大师们是怎么对待工作的,一辈子真能做好一件事,也是功德圆满的。

最后,这部片子没有枯燥的说教,没有刻意的煽情,很多生活的小细节流露出这群干着特殊工作的匠人的清苦,其实也不是清苦,因为他们心里是满足快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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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还在为写作品读后感而发愁吗?阅读作品后,犹如收获至宝,感触颇多,大家可以将自己的感想写成读后感,以加深对作品的理解,为此,你可能需要看看“惊弓之鸟的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惊弓之鸟的读后感【篇1】

我读了《惊弓之鸟》这篇课文后,我知道了一个道理:做人要静下心来观察,要善于思考,还要认真分析和判断。

我长大想当个军事家,跟更赢一样。有一个著名的军事家,名叫诸葛亮,有人把他叫做“神”。他有好多像《惊弓之鸟》一样的事情,比如:草船借箭、三气周瑜、五丈原......我讲一个五丈原里的事。事情是这样的,诸葛亮快死了,然后叫一位重臣托付给他四件事:

一、把魏延给杀了,以除后患,要不就造反了。

二、给他拿片生姜含着,防止尸体腐烂。

三、给刘禅写封书信,捎回去。

四、不要举行丧礼,把诸葛亮的尸体驾到山上去,吓吓司马懿。

你看他做得头头是道,我长大以后要像诸葛亮一样,做事得细心观察,做一个像诸葛亮一样的人。

这篇课文让我觉得做事不但是要看表面,而更要看看里面的机密,不能像那一只惊弓之鸟,一碰件事情就退缩,我要是那只大雁,我会勇敢的冲出去,躲避困难,冲出险境!

惊弓之鸟的读后感【篇2】

今天下午,我们学了《惊弓之鸟》一课。更嬴那么聪明,真让我佩服。

晚上,我做了一个梦—

我拿着一支漂亮的汽枪,正在树林子里打鸟。这时,有个 穿着古代服装的人,背着弓箭走来。我觉得他很面熟,便跑过 去细看。嗬!他竟跟书上画的更嬴长得一模一样。我问他, “您就是更嬴吧?”他点了点头。我又说:“从课本中知道您射 箭的本事挺大,咱俩比试比试好吗?”“好啊!”更嬴髙兴地说。 正巧,有一只大雁自西北方向飞来,与《惊弓之鸟》中写的那只大雁长得一模一样,叫声很惨,飞得又慢,看来也是只受伤的 大雁。我对他说:“你还能不用箭就把这只雁射下来吗?”更嬴 滿有把握地说:“当然行!”说罢,他左手拉弓,右手拉弦。只听 “砰”的一声以后,那只大雁还在飞。看到更嬴的办法失灵了, 我心中暗喜,忙举起没上子弹的汽枪,“啪”的一声打了 一枪。 只见那大雁拼命往上飞,忽然,吃力地拍了两下翅膀,就从半 空中直掉下来。更嬴惊得目瞪口呆,问道?我的方法为什么 不行了?”我说:“想当年,科学落后,射雁只能用弓箭,你的办法灵。现在,科学进步了,射鸟用汽枪,那只大雁就是被汽枪打 伤的,听到弓弦响怎么会害怕呢?哈哈哈!我嬴了,我蠃了!”

在笑声中,我醒来了。

惊弓之鸟的读后感【篇3】

有一天,我在看书的时候看到了惊弓之鸟这个故事:一支队伍在行军时候,一只大雁在天上慢慢地飞。一位将军看见了,对大王说:“大王,您信

不信,我用弓不用箭,都可以把它射下来。”大王不信。于是,大将一拉弓,大雁就掉下来了。大王惊奇地问:“怎么回事呀?”大将说:"它一个人飞,很害怕。而且它飞的很慢,是因为它受伤了。我一拉弓,它就拼命逃,伤口血流不止,就掉下来了。”大家都夸将军好聪明。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看到东西时要多观察,多思考,这样才会有好的收获。

这样的故事我深有同感。有一次,爸爸带我到外面游玩,我十分开心。在景点,我只顾着玩,爸爸就对我说:“旅游时要仔细观察哦。”我不知道爸爸有何用意,点点头,继续快乐的玩去了。旅游回来后,我要写日子了,一下子就写完了。以前我写的很慢。我突然明白,原来这是仔细观察的效果。

现在,《惊弓之鸟》的道理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中,我怎么也离不开它。

惊弓之鸟的读后感【篇4】

今天我读了一则寓言故事《惊弓之鸟》,它讲的是战国时期有一位将军,名叫更羸。有一天,他和魏王出去打猎,见到了一只大雁,更羸说他只要拉一下弓,不用取箭就能把大雁射下来。魏王半信半疑的问:“你真的能把大雁射下来?”不过,更羸十份有信心,心里有百分之百的把握,他举起弓,只听嘭的一声,大雁从空中直接掉了下来。魏王大吃一惊,“真有这样的本事?”魏王不可思议的问:“为什么大雁会掉下来呢?”更羸回答:“它飞得慢,叫的声音很悲惨。飞得慢,是因为它受过箭伤,伤口还没有俞合,还在作痛;它叫得悲惨,是因为它离开了同伴,孤单失群,得不到帮助。它一听到弦响,心里很害怕,就拼命往高处飞。它一使劲,伤口又裂开了,就掉下来了。”魏王一听,一个劲地夸更羸聪明。他能从大雁的动作和叫声中分辨出它是不是受过一伤。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管遇到任何困难,要有耐心,多动动恼筋,多认真思考,看看有什么启发,也许会有意外的收获。

惊弓之鸟的读后感【篇5】

我读了《惊弓之鸟》这篇课文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人要静下心来观察,要善于思考,还要认真分析和判断。

我长大想当个军事家,跟更赢一样。有一个著名的军事家,名叫诸葛亮,有人把他叫做“神”。他有很多像《惊弓之鸟》一样的事情,比如:草船借箭、三气周瑜、五丈原......我讲一个五丈原里的事。事情是这样的,诸葛亮快死了,然后叫一位重臣托付给他四件事:

一、把魏延给杀了,以除后患,要不就造反了。

二、给他拿片生姜含着,防止尸体腐烂。

三、给刘禅写封书信,捎回去。

四、不要举行丧礼,把诸葛亮的尸体驾到山上去,吓吓司马懿。

你看他做得头头是道,我长大以后要像诸葛亮一样,做事得细心观察,做一个像诸葛亮一样的人。

这篇课文让我觉得做事不但要看表面,而更要看看里面的机密,不能像那一只惊弓之鸟,一碰件事情就退缩,我要是那只大雁,我会勇敢的冲出去,躲避困难,冲出险境!

惊弓之鸟的读后感【篇6】

读完这篇课文我认为更羸是一个很善于观察、善于分析的人,因为如果是我们发现了大雁第一个反应就是射!而更羸却没有急于去射,他先对大雁进行观察,发现了这只大雁的不同之处,一个是叫声凄惨,一个是飞的速度慢。当他观察到这些特点以后,他还根据这些做了分析推理,判断出这是一只受过箭伤的大雁。最绝的是当他得出这个判断后,居然想出了只拉弓不射箭这个让人意想不到的办法。这个办法听起来令人难以置信,但却抓住了受过箭伤的大雁的心理特点,听到弓的声音,认为又有人来射它,为了躲避危险,就会不顾一切地往上飞。但这导致了它原来伤口裂开

补充:

和掉到地上的结果。更羸的观察非常敏锐,而且分析推理环环相扣,真是了不起。

那只惊弓之鸟的反应其实是很自然的,是一种条件反射。但现在一般都用惊弓之鸟这个成语比喻受过惊吓的人遇到一点动静就惊慌失措。我觉得遇到情况应该尽量保持镇静,惊慌失措只能把事情办糟。

有关哈姆雷特读后感通用


怎么才能用文字的方式把读后感记录下呢?作品正是一部值得推荐给大家阅读的好书,写观后感是梳理自己的思路,可以向给潜在读者一些参考,以下是幼儿教师教育网编辑为大家整理的“哈姆雷特读后感 ”,欢迎阅读,希望你能阅读并收藏。

哈姆雷特读后感【篇1】

寒假里,我读了文艺复兴时期戏剧之王莎士比亚的传世杰作《哈姆雷特》,它被誉为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之一。

这是一个以复仇为主题的悲剧故事,故事的大致内容是:哈姆雷特原本是一个无忧无虑的丹麦王子,可是他的叔父非常阴险,为了篡夺王位,竟手足相残,不仅杀死了他的父亲,还霸占了他的母亲。他父亲的灵魂向他控诉,把自己被害的经过一五一十地告诉了他。于是哈姆雷特开始装疯卖傻,同时寻找机会,了解真相。他将父亲灵魂控诉的故事编成了戏,特意演给叔父看,果然发现叔父在演出过程中惊慌失色,证实了他的猜疑,于是他决心找机会报仇。有一次,他错杀了大臣波洛涅斯。叔父于是唆使波洛涅斯的儿子与哈姆雷特决斗,结果双方在决斗中都中了毒剑,哈姆雷特在临死前趁机刺死了叔父,母亲也饮毒酒死去,四人同归于尽。

读完这个故事,我不禁悲喜交加:悲的是哈姆雷特中了叔父的诡计,最终中毒死去;喜的是他临死前终于刺死了叔父,报仇雪恨。哈姆雷特的机智勇敢、叔父的阴险贪婪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叔父既阴险、又贪婪。为了篡夺王位,竟用毒药暗杀了亲兄弟。后来,又把哈姆雷特视为眼中钉、肉中刺,想方设法进行陷害:先用诡计想让英王杀害哈姆雷特;后又挑拨离间,让波洛涅斯的儿子与哈姆雷特决斗,并在剑上涂上毒药,在酒里下毒。最后,叔父死在了哈姆雷特的剑下,罪有应得。

主人公哈姆雷特机智勇敢,临危不惧,敢于抗争。他先装疯卖傻,麻痹叔父对他的警惕。然后,利用请叔父看戏的机会,证实了父亲灵魂的控诉。知道真相后,他勇敢地决定复仇。在去英国的船上,他发现并改写了叔父写给英王的信,挫败了叔父的阴谋。在决斗中,他虽然中了剧毒,仍然趁机刺死了叔父,得以报仇雪恨。

《哈姆雷特》语言精练,情节生动,内容精彩,笔调幽默辛辣,是戏剧文学的经典作品。叔父的阴险贪婪、哈姆雷特的机智勇敢,深深印在我的脑海里。对权力和财富的贪婪欲望,会扭曲人的灵魂,导致谋财害命、互相残杀等悲剧,值得人们引以为戒。

哈姆雷特读后感【篇2】

哈姆雷特是莎翁中的四大悲剧之一,其所述的故事,真挚而又震慑人心。讲了哈姆雷特在老国王的庇护下生活,像一朵温室里的花,高枕无虞,接受西方最优越的教育。后发生变故,父王遭其手足杀害并篡位,母妃改嫁,使得哈姆雷特性格阴郁,犹茹寡断,错失报仇良机,误杀大臣波罗纽斯——奥菲丽娅之父,怜得奥菲丽娅一片痴心,后因无法承受事实真相,后精神恍惚,溺水而亡。最终,哈姆雷特虽报仇成功,但连自己和母妃皆中毒而身亡,全剧遗憾而终,故为四大悲剧之一。

西方有一句谚语“一千个读者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大家对这个形象的评价也是众说纷纭,这本是一个阳光正直的青年,未来的明君圣主,接二连三的变故使他生活在仇恨的执念之中。原本炯炯有神的清澈明亮的眸子,却流露出阴郁恐怖的目光,这仇恨的眼神穿透了理智。为此逝去美好年华,芳香馥郁的蓓蕾凋零了,这种仇恨如锁链般将他紧紧束缚,腰酸背疼,手脚酸楚,以至于无力挣脱反驳。然而,新国王及其爪牙使出浑身解数,用尽鄙夷的奸计至哈姆雷特于死地,哈姆雷特无奈,只得装疯卖傻。那哈姆雷特的人形似乎浮现在脑海之中,头发蓬乱,衣衫褴褛,上衣扣子搭错地方,蚕丝领带褪了色,凌乱地系着,白色的丝袜沾满了泥垢,丝毫看出是个王子。悲惨遭遇铸成了他的性格阴暗面,受人民爱戴,却不相信人民。

在这一期间,哈姆雷特说:“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问题。”从而使这个充满哲学含义的问题,议论至今。它早已成为一个古老而又经典的问题。有人生存着,被摧残得体无完肤,在这纤华虚空的世,耗尽心力也只是苟延残喘罢了,反到是一种折磨,如果毁灭,得到一个静美而又悲凉的结果,却又是一种解脱;有人毁灭了,并不能得到所念所求,用遗憾提炼出了无限惆怅,一个又一个沧海桑田,眼睁睁地看着离自己的梦想愈来愈远,却无能为力,多么奢求生存着,为理想放手一搏 ……

在生活中,白昼陨落,勇往直前的步伐中总有牵牵绊绊,欲血负创也是在所难免,这才是成长的意义,生活的意义,生存的意义。生存着,那些浮华平坦的生活,是风平浪静的,也是空虚寂寞的,有挑战的生存着,才是精彩年华。

哈姆雷特读后感【篇3】

莎士比亚曾经说:“一千个读者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那么在我的眼里,哈姆雷特究竟是个怎样的人?

他是位王子,他勇敢、善良,受到别人的爱戴,但他性格里又有着心软,在复仇时,他没有盲目的,不择手段地复仇,而是还保持着那份良善,最终他跟那诡计多端的叔叔同归于尽。

《哈姆雷特》主要讲了他的父亲被叔叔毒害,叔叔趁机登上王位,而他的母亲也迅速改嫁,此时国家中内忧外患,国外敌军压境,国内人民愤怒,而宫中却仍过着安乐的生活,在这种情况下,哈姆雷特父亲的鬼魂出现,揭露了叔叔面具后那丑恶的嘴脸,使得哈姆雷特胸中燃起了复仇的火焰。为了报仇,他放弃了爱情和物质享受,在复仇过程中,他的感情过程是很丰富的。对爱人的死,他悲痛欲绝;对母亲的改嫁,他冷言以对;在面对叔叔时,又迟迟下不了手,在这段感情挣扎中,我看到了他内心的矛盾和痛苦。他一方面不愿意面对父亲死亡的真正原因,另一方面,他又设了一部戏来验证鬼魂的话,在不断的内心交战中,最终刺出了那复仇一剑,但也死在了对方的手下。

哈姆雷特作为王子,他具有治理国家的能力,但是在面对情感的选择时,他又很犹疑不决,他是个巨人型的悲剧者,这可能也是莎士比亚想要让我们了解的是性格造成的悲剧。

在书中有很多令人印象深刻的句子:“他认为人间只不过是一个荒芜不治的花园,长满了恶毒的莠草”,在这一场复仇中,我们可以体会到他内心的痛苦,这样的一个经历,给这位年轻的王子心灵投下了巨大的阴影。鲁迅说过:“悲剧就是把人生最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那么这本书的意义和启示是无限的,也带给我们深深的思索。

哈姆雷特读后感【篇4】

在过去的几节西方经典戏剧赏析课里我观看了电影版的《哈姆雷特》,说实话,这个影片并没有给我太多的启发。

这里简述一下《哈姆雷特》的剧情:丹麦王子哈姆雷特的父王在花园中打盹时突然神秘死去,皇叔继位并娶母后为妻,令哈姆雷特深觉羞愧与愤怒。他对父亲的死因有所怀疑,忧郁过度,终日愁容满面。某夜他遇见父王鬼魂诉冤,终于知道原来是皇叔为篡位娶嫂而毒害亲兄。为报父仇他假装发疯以避开皇叔监视,并请戏班进宫表演一出与父王被杀经过十分相似的戏剧,逼使叔父原形毕露,结果他却误杀恋人奥菲莉亚的父亲,导致她因此发疯坠河而死。他的母亲后来也误饮毒酒身亡。优柔寡断的王子终于在怒不可遏之下杀死万恶的叔叔。而哈姆雷特在报仇雪恨之后,也中毒而死。

关于这个电影,从一开始我就觉得有一个地方很不合理,就是哈姆雷特的父母都是黑发的,而他却是金发的,也许导演想要通过金发表达一个高傲又神经质的形象。作为一个王子,哈姆雷特从性格到人品都很失败,他不擅长应付恋人,不擅长应付家人,更不擅长政斗。

说起哈姆雷特最失败的一点,就是他优柔寡断,做事总是犹豫不决。这并不像是一个王位继承人应该有的性格。在这里打个不恰当的比方,嬴政的两个儿子,扶苏和胡亥,前者是被作为继承人培养的,后者是被希望安稳过完一生的小公子,哈姆雷特的这种特性让人更容易联想到后者。试想一个从小接受帝王教育的,在皇室的勾心斗角中长大的人怎么会像哈姆雷特一样失败呢?我觉得其中很有可能是因为先王早就放弃了哈姆雷特,因为觉得他天生不适合做一个国王。这里我就要讲到另一部作品《蝴蝶梦》了,在这本小说里,主角是在故事开始前已经死亡的吕蓓卡,她因为知道自己命不久矣而设计了自己的死亡,在《哈姆雷特》中,先王很可能也是这么做的,他知道自己得了绝症,又对哈姆雷特很失望,因舆论不能直接传位给弟弟,于是他下了个圈套骗自己的弟弟杀死自己,让他得以继承王位,然而与“烧掉”曼陀丽的吕蓓卡不同的是,他没想到因丧父而精神失常产生幻觉的哈姆雷特竟然发现了真相并最终复仇,导致了一场悲剧。这就像下象棋,胜者永远是考虑得更远的那个,《哈姆雷特》里的主要角色们都考虑得不够深入,所以他们最后都死了。

最后我得出两个结论:一、不能优柔寡断。二、做事要有远见。

哈姆雷特读后感【篇5】

人们常说这样一句话——“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说明《哈姆雷特》这本书的影响力巨大。

《哈姆雷特》取材于12世纪丹麦历史中“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是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中的代表作,也是世界文学中最著名的作品之一,不仅代表了莎士比亚的最高戏剧艺术成就,也代表了文艺复兴时期欧洲文学的最高成就。细细读来,慢慢咀嚼,愈发让人感到内心的震撼。

本文最初的哈姆雷特是天真、单纯,也是幸福的一个王子,他对未来充满着美好的希望。他与霍拉旭谈学术,与奥菲莉亚享受青春,与他敬爱的父王共享天伦。但是后来,父亲的暴死、母亲的改嫁,让他觉得一切都天翻地覆了。于是,他失望、孤寂,开始忧郁了,他无目的地,浑浑噩噩地生活着。

恰在此时,父亲的鬼魂告诉了他事情的真相,这下,哈姆雷特愤怒了,他从浑噩中觉醒过来——他要为父报仇。

哈姆雷特凭着自己的智慧,验证了事情的真实性之后,他开始平静下来,并认真地沉思着自己是否应该担起重任。最终,哈姆雷特做出了决断,他放弃了安逸的生活,放弃了自己的爱情,放弃了许许多多安逸的物质生活。并忍辱负重开始了装疯卖傻的生活,只为了计划的成功。然而,就当一切按照他自己的想法做好安排的时候,却中了国王的奸计,被毒剑刺伤,但他最后还是杀死了国王。他虽然没有完成自己的使命,但却为实现自己的理想铺平了道路。他的灵魂因为自己的抉择而走得更远了,直到消失在那条通往天堂的大道上.

哈姆雷特是英雄,他是人,而不是神,他也有人性和爱情。正因为如此,他能对母亲发出心底的愤怒,面对奥菲利娅的死,他悲痛欲绝,而当他面对自己的仇人、国家的仇人时,善良的本性又使他犹豫不决、迟迟不愿行动。如今读来,我仍能感受到他当时内心的矛盾和痛苦的挣扎。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板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这句话中,我从中体会到了深深地无奈。他一系列的语言表明他是一个纯洁,高尚,有道德,有知识,有决心,欲挽救世界,而又无能为力的人的人,但他却不停地与不平抗争!为了他自己,为了他的父王,更为了整个世界的良知!

什么才是英雄?我认为,像哈姆雷特这样能抛弃个人情感,维护大众利益,做出正确选择的人,才是真正的英雄。他让我们明白不能为命运所屈服,不能为权贵所低头,不能为困难所退缩。要做自己的主人。

哈姆雷特读后感【篇6】

哈姆雷特的作者威廉莎士比亚曾说过:“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可见莎翁他本人对这部剧的喜爱与重视。作为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之一《哈姆雷特》自问世起便受到无数人的喜爱,无论是剧中本身的跌宕起伏的情节,哈姆雷特与奥菲利亚两人的爱情悲剧,甚至是他那句著名的:“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问题。”千百年来都引发无数读者的强烈共鸣。从前我虽然对哈姆雷特这四个字如雷贯耳,对其中的情节也略知一二,但由于身边没有此书的完整译本或者有关电影,所以很长时间只是“名气很大,从未读过”。而这次借着96版哈姆雷特这部优秀的电影,我对哈姆雷特中的人物及情节有了一个完整的认识。在此分享一下自己的一点感想。

其实这部剧的起因就是哈姆雷特的叔叔克劳狄斯阴谋杀害了哈姆雷特的父亲老哈姆雷特国王,取而代之成为了新的国王并且娶了哈姆雷特的母亲为妻,也因此这部剧在中国也译为《王子复仇记》。王子为谁复仇?当然是他的父亲老哈姆雷特。在剧中老哈姆雷特是借由灵魂再现这一种形式向哈姆雷特传达了自己的死因、凶手以及要哈姆雷特为自己报仇。从这我们可以看出中西方在灵魂这一问题上的一种高度一致,想一想在我们的古典小说名著《西游记》中车迟国的国王也是阴谋被妖怪杀害而向唐僧托梦,水浒传宋江被害后也向吴用和花荣托梦,三国,红楼梦都有这样的情节。而他们的死则无一例外都是死得冤。试想如果老哈姆雷特不是国王,不是有着至高无上的权力与

地位,而只是一个普通百姓的话,他会死的如此之冤吗?我想不能说完全没有,但可能性也会小很多。同样如果哈姆雷特不是王子,不是王储,而只是一个普通人家的孩子,他会承受如此大的悲伤与痛苦去复仇吗?而且我个人认为哈姆雷特内心最伤心的也许还不完全是他父亲的突然去世,而是父亲去世还不到两个月,母亲就与自己的亲叔叔结了婚,对于他自己来说既要承受父亲的死,又要接受母亲已成为别人的妻子,而继父不是别人正是自己的亲叔叔!!在这里我们又看到中西方历史一个惊人的相似点即那些高高在上的帝王君主们鲜有能够善终的,有不计其数的人都可以说是死于非命。无论是我国的历朝历代的那些帝王将相,还是西方如英国,法国等都是如此。被杀的固然冤,但杀人的又有几个得以善终。杀与被杀,治与被治循环往复,无论我国古代还是西欧封建社会都是如此。权力这个东西很难说就一定不好,毕竟有不少伟人就曾使用自己手中的权力使社会进步,国家强大。但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有更多的人为了攫取权力而不择手段,在得到权力之后又发动战争,使国家陷入困境,人民陷入苦难。而与此同时会造成更多的悲剧,就比如哈姆雷特与奥菲利亚的悲剧。在剧中奥菲利亚是一个非常美丽,善良的姑娘,而她的父亲也是丹麦最重要的大臣之一。

而她与哈姆雷特的爱情线也是剧中的副线。本来她与哈姆雷特的爱情可以说是美好而纯洁的,但随着哈姆雷特知道真相后决意复仇的那一刻起,他们的爱情就变得充满荆棘和危险,以至最后走向毁灭。而在这当中,由于哈姆雷特误杀了奥菲利亚的父亲之时,这一切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奥菲利亚开始变得绝望、疯狂、胡言乱语以至于最后的自杀。而造成这一切的直接原因是她对哈姆雷特的失望以及父亲之死的绝望。根本原因还是由于克劳狄斯的弑兄篡位。而这一切悲剧的制造者国王克劳狄斯最后也因自己所设计的毒计而被哈姆雷特所杀,而哈姆雷特的母亲与奥菲利亚的哥哥也因国王的毒计而死。可以说,在这出剧中所登场的主要人物全部都死于非命。归根结底还是由于对权力的迷恋。真可谓是成也权力,败也权力。而处于现代社会的我们对“权力”这个东西也要小心。不要让类似于哈姆雷特这样的悲剧在我们身上重现。

关于永远的布谷鸟读后感3篇


小编特意搜集并整理了永远的布谷鸟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书籍是一把开启知识之门的钥匙,我们相信在每个人看完作品后,都会学到更多的知识。将这些思维的灵光随笔记录进读后感里,可以帮助我们更好的吸收书中的知识。

永远的布谷鸟读后感 篇1

在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永远的布谷鸟》,这里面有许多感人的小故事,最让我感动的是《难忘的八个字》这篇。

故事的主人公一生下来就是兔唇,耳朵还先天性失聪,她最怕的是同学们的嘲笑。幸运的是,她遇到了一位好老师——伦纳德老师。她改变了这个女孩,让她走出了阴影。低年级的同学每年都有耳语测验,测试的内容:孩子们依次走到教室门口,用右手捂着右边的耳朵,然后老师轻轻讲一句话,再由那个同学重复一遍。可是,主人公的耳朵几乎听不见任何声音,所以每次测试时,主人公都会把右手轻轻抬一点,这样就可以听见了。这一次,她又是这样做的,她好奇地听着,等待着老师说的话,当伦纳德老师说:“ 我希望你是我女儿 ”时,她惊呆了,她从来没有听到过这样温暖的话语,因为以前她觉得除了爸爸妈妈爱她,没有人再爱她了。这八个字抚慰了主人公受伤的、幼小的心灵,这八个字让主人公重新看到了光明,重新鼓起了勇气,每天快乐的生活,每天自由的成长,感觉阳光是那么明媚。

我喜欢伦纳德老师,她有着一颗爱护、关心学生们的心,她走进孩子的心里驱散阴霾,让主人公对未来的生活充满希望。这让我想到了我的班主任。有一次,我们学校进行竞选卫生部部长的活动,该我上台演讲的那一刻,我突然紧张起来,害怕自己演讲不成功,竞选不上。这时,我看到了,我们班主任会说话的眼睛,仿佛在说:“相信自己,你能行! ”那一次,我成功竞选上了卫生部部长。我们的班主任爱护、关心同学们的例子多的`像天上的星星,数也数不清。

同时,主人公的成长经历让我明白了:在生活与学习中,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要去克服,不能逃避。不管别人怎样看自己,自己要看得起自己,对自己充满信心,相信自己能做好每一件事情。如:在一次课间的时候,我的好朋友不小心用自动笔里面的铅扎在我的食指上了,当时,老师陪我去了医院,把铅取了出来。在回学校的路上,老师说:“你今天作业不用写了。”我坚定的说:“没关系,我会写完的。”晚上的时候,这些作业本来我可以半个小时写完的,可是因为我的手指很疼并且还裹着纱布,所以足足用了一个半小时,才完成了各科作业。只要你自己不怕困难,无论什么事情都可以做好。

永远的布谷鸟读后感 篇2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这本书的书名是《永远的布谷鸟》这虽然是一本童话故事,可是,也是一个美丽动人的传说。这篇童话里的主人公是:三只小布谷鸟,还有一只小布谷鸟们的母亲。

这篇童话是讲有一只勤劳,善良的布谷鸟。他为将要出生的孩子,到很远的地方去捡来坚实的树枝,编织成有花纹的墙壁,再从百花园中采各种各样的花瓣铺在上面,筑成了一个十分舒适宽敞的房屋。不久,小布谷出世了,她每天早出晚归,嘴里叼着美味可口的食物,慢慢的小布谷都长大了。

一天,妈妈对它们说:“孩子们,你们现在可以去树林中、草地上玩一玩,学点本领了。”小布谷鸟们高高兴兴的出去玩了。它们看见别的鸟儿每天忙里忙外的,就会说:“你们真是大傻瓜,整天忙忙碌碌的干什么呀?看我们多逍遥自在~!”后来,有一只小蜜蜂路过对它们说:“孩子们,活着就要运动,自己不敢,反而嘲笑别人是最没出息的。”说这,嗡嗡地飞到花丛中采蜜去了。小布谷们齐说:“有妈妈为我们劳动,请你不要多管闲事!”突然,太阳悄悄的隐到了乌云里去了;狂风吹卷着落叶。不一会儿,天空就下起了倾盆大雨。小布谷鸟们赶紧回家一看,家的摸样全变了,可是妈妈还没有回来,它们三个又冷又饿,只好互相依偎在一个角落等妈妈回来。不一会儿,妈妈托着疲惫的身体冒着大雨回来了。第二天,妈妈已经生病了,她说:“你们快去把房子加固一下,再去叼来些食物。”可是三只小布谷鸟连说:“我们也饿也冷,你看我们连翅膀都抬不起来了,更何况,要去劳动。”妈妈明白了不应该对它们娇生惯养,应该在风雨中磨练它们。妈妈想了又想,还是让他们独立生活吧。我要飞走,飞去远方。后来,妈妈真的飞走了,还一直牵挂着自己的孩子。每年播种季节它都要“布谷、布谷”的叫着,盘旋在高空寻找自己的孩子。也就从那时起,布谷鸟就成了给农民伯伯报时的“候鸟”了。

读了这本书我们知道了凡事要靠自己,不能都依靠别人,要听好心人的劝告。

小朋友们,我们可不能想三只小布谷这样好吃懒做,贪图安逸哦!

永远的布谷鸟读后感 篇3

“老师”这个词的含义或许是以一位仁慈、博爱的指引者、理解者、和倾听者的身份,出现在我们身旁的。如果说“老师”这个称谓让我们感到温暖,那是因为有着那些真实、具体地温暖过我们生命的老师的存在。

在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十分好看的书《永远的布谷鸟》,这本书展现了纯真和质朴、玄思和丰富的故事情节,读完这本书我深有感触。

一个十分难看的小女孩出现在了这个故事里,她一生下来就有着两片畸形的、难看的嘴唇,一个弯曲的鼻子,一口歪歪扭扭的'牙齿,一只耳朵先天失聪,说起话来还结巴。这个小女孩名叫玛丽。

只要玛丽一进校门,同学们就开始无休止地嘲笑她,这使得她变得十分自卑,十分地难过。直到二年级时,玛丽进入了海伦德夫人的教室,在一次耳语测试时,海伦德夫人轻轻的说出了八个字“我希望你是我的女儿”。虽然这只是普普通通的八个字,但是却有着不平凡的力量,它就像一束温暖的阳光,直射着小女孩的心田,抚慰了这个小女孩内心的自卑与忧伤。在以后的上学中,她每天都是快乐地学习和快乐地面对生活,内心更加坚强她感染了同学们、老师们。同学们不再休辱她,而是越来越喜欢她,并帮助她。这简单的八个字从此改变了她对人生的看法、、、、、、、。

通过这个故事,让我感受到海伦德夫人的大爱与耐心,所以老师,永远是我们最可敬与最可爱的人,我永远爱你——老师。

最新《雷锋》读后感通用


怎样抓住文章的重点进而写出优秀的读后感呢?在读完作品后,书中的情节让人不断回味。读后感可以帮我们巩固这些知识。以下“最新《雷锋》读后感”由幼儿教师教育网的编辑为大家收集整理,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最新《雷锋》读后感 篇1

“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这句豪言壮语的名言,出自一位“傻里傻气”的英雄——雷锋。

雷锋有时是一位“傻乎乎”的人间“逗逗乐”;有时是一位多才多艺的演奏家;但他更是一位乐于助人,勤俭节约,艰苦朴素的人民英雄。

当我看到最后一个情节:雷锋叔叔躺在洁白的床上,身旁有美丽的白花,身上盖上了鲜艳的五星红旗。我的眼圈红了,心里默默地想,雷锋叔叔虽然已经永远地睡着了,但在天堂,他生前一直都没有实现的愿望,一定会实现的!

当雷锋叔叔帮助一位老奶奶,找到失散十年的儿子;当他为灾区捐献一百元钱的时候;当他把破旧的袜子补了又补,接着穿的时候,处处都体现出了雷锋叔叔的乐于助人,艰苦朴素的优良品质。

最让我佩服的还是他艰苦朴素的精神。再看看我吧!当我把纸团团成一团扔掉的时候,却没有想到这张纸的背面可以当演算纸;当我把破旧的袜子随手扔到垃圾箱的时候,从来没有想到要把它缝补一下;当我把洗脸的水白白倒掉的时候,也没有想到用它来冲洗厕所……

“学习雷锋,好榜样。”虽然雷锋叔叔牺牲时只有二十二岁,但他的精神,却像黑暗中一盏明灯,指引我们一代又一代的人们前进,前进……

最新《雷锋》读后感 篇2

最近一些日子,我读了一本红色书目《雷锋的故事》。这本书主要讲了:发生在雷锋身上的一个个充满人生道理,充满正义,并且感动人心的故事。

我非常敬佩书里的雷锋,因为太在小时虽然是去了爷爷、爸爸、妈妈、哥哥、和弟弟五个亲人,但他并不放弃对生活的希望,他拥有多么大的毅力和勇气呀!

有一次,雷锋为了成为共产党员而不懈努力。但因为体重不足,身高不足等几点,不能成为共产党员。但雷锋并没放弃。等到去评选的时候,雷锋用一根绳子拴住火车后方,脚下踩着一个小车,这样被火车拉得走了。在那里,雷锋认识了刘委员。于是,雷锋接二连三得找刘委员,并说出了自己的经历。有一次,刘委员被感动了,于是决定破格让雷锋参军。

雷锋在生活中助人为乐的事更是做了一大堆。

我下定决心,从今天开始,我要全面像雷锋学习。学习他那坚强的毅力和助人为乐的精神。并且从一点一滴开始,比如:扶起摔倒的小弟弟,给父母倒杯水等等。争取成为下一个“活雷锋”,将雷锋精神发扬光大。

最新《雷锋》读后感 篇3

雷锋的故事是我仰慕已久的书,今天,就让我来为大家走进这本书。

小时候,雷锋的爷爷、爸爸,都因为地主和国*党被害死了,而他的哥哥也未能幸免,在工厂患上了童子痨,于不久离开人世。最后,连妈妈也悬梁自尽了。雷锋只得在六叔奶奶家去过夜。雷锋为了不拖累六叔奶奶,就去砍砍柴,放放牛,还时不时去讨饭。终于,解放军到了,解放了雷锋的家乡。很快,雷锋就当上了儿童团的团长。傍晚,雷锋看见了一个号手,就也想当志愿兵,可他还只是小孩子,志愿军连长说等他长大了,一定让他参加。

1954年,政府号召群众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把洞庭湖整修一下。雷锋立马编了一些草鞋,交到政府,秘书说,太小了,不够穿。所以雷锋又编了一些大的交给了秘书,秘书直夸他了不起。最后,雷锋因为一根粗木桩打到了雷锋头上,雷锋当即就昏了过去。赶到驻地时,雷锋已经脑溢血过多而停止了呼吸。

读了这个故事,我明白了:要学习雷锋的“螺丝钉”精神,勤俭节约,舍己为人,为人民服务。今天尽你最大的努力去做好,明天你也许就会就能做得更好。

 

最新《雷锋》读后感 篇4

今天我看完了《雷锋全集》这本书,书中讲述了一个名叫雷锋的孤儿成长的过程。书中还有他以日记、诗歌、小说、散文、讲话等形式记载的自己的人生轨迹,充分体现了他的理想、信念、道德和情操。他以对社会生活的深沉思考,对真善美的广泛追求,对祖国人民的忘我奉献,写下了共和国文明史册上值得永怀的一页。

读了这本书我被深深地感动着,其中印象最深的是这样一个小故事:一次雷锋去抚顺出差,途中遇见一位背着大包袱的

大娘,大娘走几步歇一歇,很吃力的样子。雷锋见了急忙赶上前去帮助老人背包袱,搀扶大娘上火车。在火车上还一路不停地照顾大娘,又端水又买面包。当他知道大娘不认识路为找儿子犯愁时,立刻安慰大娘。火车到站后,雷锋背着包袱,领着大娘四处打听,直到很晚才终于找到大娘的儿子。当大娘母子询问他的姓名时,他只是笑着说:这是我应该做的。

雷锋叔叔这种做好事不留名的事迹深深地感动我,我也应该向他学习。以帮助别人、为别人服务作为自己义务和责任,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最新《雷锋》读后感 篇5

雷锋车?和雷锋有关吗?当我在书店看到《雷锋车的故事》一书时,就好奇地买下它,回家后,我迫不及待地读起来,一个个感人的故事让我不禁热泪盈眶。读中我也很欣慰,因为我也不由得想起了自己做的一件好事: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上午,我到家对面的小商店买东西,正在等车辆过去的时候,忽然看到路边有一位老奶奶,颤巍巍的,感觉像要摔倒了似的。我连忙跑过去,小声地问老奶奶:“奶奶,您去哪?”“哦,我是去上小商店里买些东西。”老奶奶微笑着回答。“正好,奶奶,我也是去小商店里买东西的,我扶您去吧!”“可是我走路很慢的,怕……”还没等老奶奶说完,我就抢着说:“没事的,我陪您!”说完,我就搀着老奶奶的手,扶着老奶奶过马路。到了小商店里,我和老奶奶各选了自己需要的东西,我朝老奶奶买的东西一看,哇,老奶奶面前的东西可真多啊!都快成山了!“我帮您拎吧!”“这……好吗?”“没关系的。”我费力地拎着像山样的东西,跟在老奶奶的身后,虽然只有几分钟的时间,但对于我来说,却有几个世纪那么长。终于到了老奶奶家,我放下了像山一样的东西。

“奶奶,我走了!!”

“留下来喝口水再走吧!”

“不用啦,我走啦!”

在我跑的途中,听见老奶奶喃喃地说:“真是个小雷锋啊!”

看着手中的书,想到“雷锋车”组一个个感人的事迹,我知道了我长大以后也要像他们一样帮助需要帮助的人!

贝多芬传读后感通用


通过阅读让自己感触颇多的作者写的作品后,读后感主要受主观因素的影响。那如何写才能将这无法言语的震撼写出来呢?以下是由我们为你整理的《贝多芬传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你能阅读并收藏。

贝多芬传读后感 篇1

相信提起贝多芬这一位伟大的音乐家,大家都不会陌生。或许在你的眼里,他仅仅只是乐师罢了。可恰恰是这一位乐师,用他的生命为我们谱写了一首首光辉乐曲。贝多芬全名路德维希·凡·贝多芬。他出生在德国波恩的一个贫穷的家庭。父亲是男高音歌手,碌碌无为,嗜酒如命,母亲是女仆,性情温和。艰苦的童年,使他饱受折磨。人生于他不过是一场悲惨而残暴的斗争。父亲把他当做神童般炫耀。贝多芬的父亲常把他拽到键盘前,让他在那里艰苦地练上许多小时,每当弹错的时候就打他的耳光。邻居们常常听见这个小孩子由于疲倦和疼痛而抽泣着睡去。贝多芬26岁时听力开始减弱,中年失聪。耳聋对于一个热爱音乐的人是多么残酷。他有过失落,有过彷徨,有过绝望……但是,他对艺术的爱和对生活的爱战胜了他个人的苦痛和绝望--苦难变成了他的创作力量的源泉。在这样一个精神危机发展到顶峰的时候,他开始创作他的乐观主义的《英雄交响曲》。就这样,他被人们尊称为“乐圣”,不仅是他所创作的作品里的人生力量,更是他的坚强。

贝多芬说:“我要扼住命运的咽喉,它休想使我屈服。”尽管是悲惨的,尽管是痛苦的,尽管命运从未站到他身边,但他用坚强,铸就了伟大辉煌的一生。人生是困难重重的。你,永远无法预料到下一刻是怎样的场景。痛苦、幸福、难过?或是其他。如何面对是自己的决定,你可以选择放弃,也可以选择勇敢面对。贝多芬用自己的人生历程向我们证明:人只有具备坚强意志,才能经受厄运的打击,才能把握自己的命运。

贝多芬传读后感 篇2

莎士比亚曾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大地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的确书对我们很重要。我利用寒假读完了《名人传》

《名人传》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法国著名批判现实主义作家罗曼罗兰创作的传记作品,其中包含《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托尔斯泰传》。令我印象最深的是《贝多芬传》。 贝多芬的一生遭遇了许多的不幸,他一共谈过三次恋爱,但都以分手告终。

对于一个画家而言,眼睛最重要,因为他要去发现美,观察美并且画出来;对于一个歌唱家来说,嗓子最重要,因为他要唱歌;对于一个音乐家来说,耳朵最重要,因为他要聆听音乐,去谱写歌曲。而被称为‘’乐圣“的德国音乐家贝多芬却失聪了。即使这样,贝多芬也没有灰心丧气 ,在他失聪后,他创作出了大量优秀的音乐作品。

在大家看来贝多芬十分的可怜,但是贝多芬自己却不这样认为。他虽然可怜但十分富有同情心和责任心。贝多芬的朋友和保护人,失散的失散,死亡的死亡,他的兄弟卡尔也在同年逝世,他从此便孤独了,此时他唯一的朋友玛利亚马埃尔德迪也和他一样患了不治之症,一八一六年,她的独子又突然去世,贝多芬便赠给她自己的作品,去安慰她。

在贝多芬的兄弟逝世后,贝多芬要养他每天穿梭在赌场的侄子,他对他侄子非常的好,把他侄子当自己亲身儿子一样对待,即使自己还背着债,还努力安排他的前程,希望他成为一个对国家有益的公民,从不责备他。

贝多芬之所以可以成为一个伟大的音乐家,是因为他从不向厄运低头,奋力顽强的拼搏。对于正在学习的我们而言,我们在面对困难时也要努力克服,用最大的力量去克服。

贝多芬传读后感 篇3

每次听贝多芬的《英雄》、《命运》交响曲及第九交响曲等名曲时,都情不自禁为之动容,随着旋律的起伏而感到震撼不已。这对我这种几近音痴的人来说是极少见的。我便一直惊异于一个失聪之人何以能创造出如此奇迹,及至读了《贝多芬传》才明白其中曲折。

贝多芬的一生可说是史诗般壮烈的悲剧。艰苦童年,爱情失败,疾病缠身,贫困交加,这些还都不足以摧毁他,他最大的痛苦——是孤独。看过他画像的人,都不禁从那逆立的乱发、令人震慑的目光推断其性格:孤僻冷峻,愤世嫉俗。而事实上不然,他慈悲,热烈,比任何人都热爱自然,渴望与人交往,热爱世界和人类。然而,却恰恰是这种美德深深加剧了他的痛苦;自从发觉开始耳聋,他就不得不选择了远离人群而独处,他不愿看到别人怜悯的目光。这种被迫和人类分离的孤独是他最最无法忍受的。他就在这样强烈的矛盾中苦苦挣扎,受着身心双重的煎熬,几度差点被击垮。

耳聋,对常人是一部分世界的死灭,对音乐家是整个世界的死灭。整个的世界死灭了而贝多芬不曾死!并且他还重造那已经死灭的世界,重造音响的王国,不但为自己,而且为着人类,为着“可怜的人类”!没有如此热烈、慈悲的胸怀,他便可少受些苦楚。而他用被自己这种天性大大加剧的痛苦换来了人类的欢乐,这就是英雄的牺牲,多么悲壮的伟大!

一个不幸的人,贫穷、残废、孤独,由痛苦造成的人,世界不给他欢乐,他却创造了欢乐来给予世界!这——就是巨人的不朽!当我们感受“英雄”的豪壮,聆听“命运”的叩门,并在“第九交响曲”末合唱中歌颂欢乐时,不要忘记,这是不朽的巨人——贝多芬“用痛苦换来的欢乐”!

贝多芬传读后感 篇4

“用痛苦换来快乐!”,这扣人心弦的余音荡漾在《贝多芬传》的结尾。

我们从音乐、语文等方面都曾了解过贝多芬——那耳聋而坚持创作的音乐家。事实上,他的一生不是课文中几百字能表述的。

贝多芬的童年在醉汉父亲的挥霍下逝去了,并失去了挚爱的母亲。19岁挑起养家大梁的他,生活异常艰苦,但命运,不罢手!夺去了他的物质生活——壮年耳聋是原本不富裕的一家更加拮据;夺去了他的精神生活——他从没有真正的、风雨共患的知音;甚至用爱情折磨他——两次失败的恋爱是他心力交瘁。

那他如何走过人生将近60个年头?他超凡的乐观和顽强。在一次次被现实打击后,他总能以自己的“傲气”与乐观爬起。如暴风雨中的帆船,渡过一个又一个的浪,顶住狂后般的大风……但乌云始终会被赶走,贝多芬却长眠了,把黎明留给后人。

我合上书本,漫步在小路上。看到一位孩童为那十个中一个气球没了二哇哇大哭。我心中突然荡起了涟漪——我们曾经为小失意而懊恼不已,为失败自暴自弃,为低谷一蹶不振……若是真来大风大浪,我们只能作乌云的囊中之物,被任意蹂躏。

我们可能永远不会遇到贝多芬的境遇,但我们需要让自己坚强,不被暴风吹飞,不被厉雨击垮,在汹涌中成风破浪。

用痛苦换来快乐!

贝多芬传读后感 篇5

“他们都是伟大的天才,在人生忧患困顿的征途上,为寻求真理和正义,为创造不朽杰作,献出了毕生精力。他们坚信只要自己的灵魂能够坚忍果敢,不因悲苦与劫难而一味地沉沦,那么就定能冲破肉身的束缚,奔向人生的崇高境界。”--题记

《名人传》又称为《巨人三传》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法国著名作家罗曼·罗兰创作的传记作品,它包括《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托尔斯泰传》三部传记。其中对于我来说最为熟悉的同时也是印象最深就是音乐家贝多芬了,他对音乐有着火一般的热情,他的作品对音乐发展有着深远影响,因此被尊称为乐圣。

可以说贝多芬的一生是不幸的,身体上与精神上的双重雷鸣交响曲,在他不甘心而又无奈与世长辞的瞬间停止了节奏旋律,留给后世的是杰作与荒凉的背影。一发愣,似乎我看到了那盘旋在他头顶上的狂风暴雨,肆虐站在风雨里的他,而他仍坚持他的理想、原则与音乐。有些感伤,有些莫名的疑问,“为什么许多伟人要遭遇那么多苦难?为什么天妒英才?”

于是,这个心结在我阅读完《名人传》后,解开了。

1793年11月贝多芬离开了故乡德国波恩,前往音乐之都维也纳。不久,痛苦叩响了他的生命之门,从1796年开始,贝多芬的耳朵日夜作响,听觉越来越衰退。起初,他独自一人守着这可怕的秘密。1801年,他爱上了朱丽埃塔,但由于自己的残疾以及朱丽埃塔的自私、虚荣,两年后她嫁给了一个伯爵。痛苦折磨都反映在他这一时期的作品中。席卷欧洲的革命波及了维也纳,贝多芬的情绪开始高涨。

1806年5月贝多芬与布伦瑞克小姐订婚,爱情的美好产生了一系列伟大的作品。不幸的是,爱情又一次把他遗弃了,未婚妻和另外的人结婚了。不过这时贝多芬对一切都无所顾虑。他受到了世人瞩目,与光荣接踵而来的是最悲惨的时期:经济困窘,亲朋好友一个个死亡离散,耳朵也已全聋,和人们的交流只能在纸上进行。面对生活苦难,似乎没有什么能使贝多芬屈服,他以自己的创作风格扭转了维也纳当时轻浮的风气。

最后,贝多芬在风雨交加的日子咽下了最后的一口气,终年57岁。

之前的疑问也终有果了。那是因为,伟人之所以是伟人,因为他们将苦难当成锤炼,在苦不堪言的旅途中认识与成长,最后找到自己所属的那一轮月圆,在那之上坚持不懈、努力奋斗、始终如一……这大概就是天才与伟人之间的差别了,也许天才可能是伟人,但伟人一定不是天才,因为他们用自己的付出才得来光荣、才得以在历史篇章镀上一层金边。

贝多芬传读后感 篇6

贝多芬,一个扼住命运的咽喉,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不放弃希望的英雄,让所有人都为之敬佩。

《名人传·贝多芬传》是由法国的罗曼·罗兰写的。它主要写了贝多芬的一生的经历:路德维奇·凡·贝多芬出生在德国的科隆附近。他的童年充满了艰辛。缺少家庭关爱的他早早地离开了家,在“音乐之都”维也纳度过了余生。26岁时,他的耳聋症开始肆虐,但是他是一个音乐,既使耳朵聋,他也得继续创作。他的许多作品就是在此之后创作的。他在此之间忍受了莫大的困难,但始终不放弃,努力扼住命运的咽喉,用自己的痛苦换来别人的幸福。终于,在1827年32月6日,他离开了人世。

记得以前学骑自行车时,经常遇到许多困难。好几次因为不能克服它而想过放弃,可是一想到放弃就等于半途而废,以前所有的努力都将白费,我就没有放弃。在经历无数的摔跤和撞倒以后,我始终锲而不 舍、 永不放弃,终于学会了骑自行车。如果我当时放弃了,那我还学得会骑自行车吗?答案是肯定的。 永不放弃是每一个人都应该拥有的品质。如果人人都放弃,那不就什么事都做不成了吗?在困难关头,一定不能放弃希望,要坚持下去,要像贝多芬一样扼住命运的咽喉,因为坚持下去就会看到希望。

无论在什么时候,都要永不放弃!

贝多芬传读后感 篇7

在原来我不是很欣赏贝多芬的,原因很简单:音乐家嘛,历史上一抓一大把没什么特别的。现在我才知道,我的结论下得太快了。他是真的独特,却又被人遗忘。他这一生就录入了这本薄薄的《贝多芬传》中,罗曼·罗兰让我终于知道了这个悲剧人物的辛酸与无奈。

他,不愿向命运低头,晚年患重病,给了他致命的打击。身为一个音乐家,却害了耳聋病,是否就说明你这一生就得离开这个行业了?不!贝多芬创造了奇迹!耳聋后,竟谱出了更多美妙的乐曲!

他,被沙土掩埋,却不改珍珠的光辉。一生起起伏伏,时而锦衣玉食,时而被锁监狱,时而是光彩照人的音乐家,时而又是病怏怏的病人,无数挫折,却未停止他手中的笔,停止他心中的梦!

在尘埃落定的今天,有谁还记得那首曾经给人们启发的《神之羔羊》?有谁还记得他身患重病在阁楼上默默吟唱?又有谁知道他曾也有过温柔和爱抚?我们对他了解的太少,真的太少,哪一位值得我们赞颂的大师。

我读完《贝多芬传》,已悄悄喜欢上那个才华横溢的悲惨乐师,他是那么的正直、真诚,惋惜之情也油然而生。这是受伤而窒息的心灵的一支歌,你听懂这支歌,就一定能听见贝多芬哭泣的人生。

贝多芬,一个一点儿也不陌生的人名,但事实上,我是前阵子才真正地接触到他。罗曼罗兰的《名人传》把我带到贝多芬的世界。

贝多芬传读后感 篇8

在暑假里,我读了《贝多芬传》,它讲述了著名音乐大师贝多芬传奇而又悲惨的一生。

路德维希·范·贝多芬于一七七零年十二月十六日生于科隆附近蓬恩的一所破旧小屋的阁楼上。四岁的时候,父亲就让他整天坐在洋琴前,或者用暴力迫使贝多芬学习;十一岁时,贝多芬加入了戏院的乐队;十三岁时,他当上了大风琴手,他不再厌恶音乐了。但是就在一七八七年,也就是贝多芬刚刚十七岁时,贝多芬的母亲因为肺病而去世了。这对贝多芬来说,是一个沉重的打击,并且他还以为自己和母亲得了同样的病,因此一种对人生莫名的忧郁开始折磨贝多芬的精神和肉体。

法国大革命爆发后,命运的魔掌也渐渐的伸向了他。一七八六年至一八零零年间他的耳朵日夜鸣响,听觉渐渐衰退,但是,他没有向命运低头反而更加努力的创作。

一八二六年十一月末,死神已经走近了伟大的艺术家,贝多芬病倒了。贝多芬让他的侄儿去找医生,可是这个麻木不仁的家伙竟然忘记了这件事,过了两天他才想起来,可是已经晚了,医生来得太晚了,耽误了病情,一八二六年十二月二十日、一八二七年一月八日、二月二日、二月二十七日贝多芬连续动了四次手术。

一八二七年三月二十六日,在一场大风雪中,贝多芬咽下了最后一口气,一个陌生人为他合上了眼。

读完这本书后我感到:贝多芬在人生忧患的征途上,他为了寻求真理和正义,为创造真、善、美的不朽杰作,而献出了毕生精力。他坚信:只要自己的灵魂能够坚忍果断,不因悲苦于与劫难一味的沉沦,那么就定能冲。

有关红与黑读后感通用


读书如人体血液一样的宝贵。 人缺少了血液,身体就要衰弱,通过阅读作者所写的作品,我收获颇多。为了充分回味这个作品,就可以好好写一篇读后感,作品读后感的范文有哪些呢?红与黑读后感的内容均为栏目小编收集和整理的,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红与黑读后感 篇1

青年读书会秋季读书榜,第一部书推荐的是法国作家司汤达的《红与黑》。这本书几年前浏览过,没有细读。前几天有朋友推荐说市里老早成立了一个青年读书会,通过公众号发布了秋季读书榜,《红与黑》也正在自己阅读之列,细读之下,诸多感触与朋友们分享。

《红与黑》书名的来源及其象征意义,众说纷纭。有的说在拿破仑帝国时代,红与黑代表着“军队”与“教会”,是有野心的法国青年发展的两个渠道(一说是轮盘上的红色与黑色);有的说认为“红”指法国大革命和拿破仑战争的英雄时代,“黑”指卑鄙、可耻的复辟王朝统治时代;有的说“红”象征于连炽热的心灵和他那像一团火一样旺盛的精力,“黑”象征复辟王朝的黑暗、伪善。

“一百个读者眼里有一百个哈姆雷特”。关于书名的来源不再啰嗦,笔者只想探讨这样一个问题:《红与黑》这样一部诞生于十九世纪的小说,为何至今仍得到广大青年读者的青睐。

对于青年读者来说,显然不是关心十九世纪法国的政治才喜爱《红与黑》的。青年们真正感兴趣的,是它的主人公于连。于连的雄心抱负与孤军奋斗,这才是小说中真正扣人心弦的地方。于连从少年时代起,就抱定了要出人头地的决心,做过无数有关英雄伟人的美梦,他幻想自己像拿破仑那样,凭着身佩的长剑摆脱卑微贫困的地位,年三十立功于战场而成为显赫的将军。在小说中“于连们”大都雄心勃勃,精力旺盛,在智力和毅力上大大优越于在怠惰虚荣的环境中长大的贵族青年,只是由于出身低微,便处在受人轻视的奴仆地位。对自身地位的不满,激起“于连们”对荣誉和建功的渴望,又引诱他们投入上流社会的角斗场。

走笔至此,想到鲁迅先生在《热风·随感录》中的一段话:“愿中国青年都摆脱冷气,只是向上走,不必听自暴自弃者流的话。能做事的做事,能发声的发声。有一分热,发一分光。”其实《红与黑》中的主人公于连也是这样的青年,他不过二十岁上下。他努力摆脱“乡下人”的冷气,不甘屈居人下,敢作敢为,努力向上走,正是鲁迅先生所赞扬的青年。由“于连”又想到“雁翎青年读书会”。它没有官方的支持,没有阔达的场面,只是一群有志于“品读书香世界,阅读时代经典”的努力“向上走”的青年自发组织的读书会。如果一个青年没有“摆脱冷气,向上走”的勇气,断不会贸然组织一个在外人看来有点“不务正业”的读书会。就凭借这一点,应该为读书会那像“于连”一般的组织者一个大大的赞。

笔者不吝揣陋,妄论此读书会的含义。“雁翎”之“雁”出自白居易“风翻白浪花千片,雁点青天字一行”,形容成列而飞的雁群,展翅起飞的雄心壮志。“雁翎”之“翎”是指鸟翅膀和尾巴上硬的羽毛,颜色绚丽,寓意像雁上的翎羽一样栩栩如生展现自我的才华和智慧。曾经自谓:“争取把读书活动做到各个单位,把读书的风尚传播到各个单位,不开会、不做汇报、少些客套,多些建议,充实充实机关事业单位青年的头脑,打破一年读不了一本书的尴尬局面,引导大家能静心读完一本书就是成功,爱上读书就是巨大成功,读完还能有感悟,善于记录感悟,愿意分享感悟就是最大的成功!”

在《红与黑》的世界中,“于连们”向上走需要残酷的搏斗,甚至碎骨而死。新时代,青年们如何向上走,读书恐怕是重要的途径之一。从这个意义上说,雁翎青年读书会生逢其时,也重任在肩。“生逢其时”,新时代中央政府倡导全民阅读,建设书香社会。青年也需要在读书中品味人生,感悟生命,健全人格,成长成才。“重任在肩”,雁翎读书会还“小”,它需要社会的呵护,众人的支持。它想把读书的种子撒遍平度这个小城,任重道远。笔者祝福它快快长大,长成参天大树。

红与黑读后感 篇2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这是对《红楼梦》的评价,但我觉得放在《红与黑》这部书中也不为过。正如众人读红楼,有人看到了封建,有人看到了美食,有人看到了风俗,有人看到了爱情。而《红与黑》中的主人公于连,并没有什么大善或大恶,但却是一个多面体的人物。

于连生在一个木匠家庭,两个哥哥身强力壮,是父亲的好帮手,于连则长相白净身材瘦削,没少受到父亲和哥哥们的欺负。于连从小就与其他农民家孩子不同,喜欢读书,崇拜拿破仑和英雄主义,当然,他最大的梦想是挤入上流社会,成为一个贵族。但在19世纪的法国,这样的梦想谈何容易?

于连靠着谢朗神甫和一位老军医教给他的知识以及他过人的记忆力和口才,在市长德瑞纳家谋到了家庭教师的职位,并和德瑞纳夫人互生情愫。善良的德瑞纳夫人将这段婚外情的错误全揽在自己身上,并支持于连去别的地方谋自己的前程。于连经过神学院的磨砺,变得更加成熟,随后只身前往巴黎。在巴黎,于连受到了德·拉莫尔领爵的青睐,同时又与领爵女儿玛蒂尔德展开一段爱情。当于连以为自己将要跻身上流社会时,命运的玩笑最终把他送上了断头台,年轻的于连最终在遗憾和解脱中死去。

回头再看于连这一角色,他拥有对地位和金钱的崇拜,谢朗神甫曾暗示他消除自己心中的欲望,否则会有灾祸,而于连在感动有人关心自己之后,依然持有对地位的追求。

当然于连也渴望有一段美好的爱情。他对在自己落难时关心自己的德瑞纳夫人既崇拜又爱慕,甚至在死前都在怀念当家庭教师时,和德瑞纳夫人及孩子们欢乐的散步时光。而在追求玛蒂尔德时,于连也采纳了俄国亲王的一条条妙计,一步步使自己的爱情更深刻。

于连是一个野心勃勃的人,他的每一步都是在为自己的贵族梦而做铺垫,但他有时也会透露出自己在圆滑外表下的真心。在贵族晚宴中,于连对贵族们剥削穷人钱财来满足口腹之欲的行为而不满,特别是听到“禁止穷人们唱歌”后更加震惊气愤。面对谢朗神甫和彼拉神甫对他的忠告,他也因感受到父亲般的温暖而落泪。

当然,如果只是看到个人的情感,这本书也许不会那么深刻。在本书中,政治也是一个极其敏感的话题。在封建王朝复辟期间,于连崇拜拿破仑却始终不能表明立场,当有人搜索自己的房间时慌张烧掉德瑞纳夫人以为的情人画像,实则是拿破仑画像;在讨好元帅夫人时说的话都是自己信仰的反面,让玛蒂尔德吃惊疑惑。

于连的死充斥着淡淡的忧伤,被判处故意杀人罪的于连坦然接受死刑,尽管众人都为他活下来的可能而努力着,小姐太太们也因这漂亮的人即将死去而流泪,但于连的死意已决。在狱中于连没有惋惜自己的努力白费,亦没有对世间的留恋,唯一想念的是自己的第一段爱情。他最后想的是:“我在世上并不曾孤独地生活,我有过强有力的责任观念,或对或错,我为我自己规定的责任仿佛一株结实的大树的树干,暴风雨中我靠着它,我摇晃过,经受过撼动。说到底,我不过是个凡人罢了......但是,我没有被卷走。”

其实于连并没有什么大错,只不过是有一瞬,希望的火光曾照进一些人的心里,在此后漫长的黑暗里,黑暗中的人照常生活,偶尔自危,而被照亮过的人们更渴求那光明。

摘抄:

1. 一个人在二十岁的时候,他对世界的看法以及他对他将在这个世界上产生的影响的看法,胜过其余的一切。

2. 我在这世界上只有一个不幸,那就是唯一使我眷恋生命的那个人变了心。

3. 语言是给人用来掩盖思想的。

4. 这就是世间浮华所产生的后果;看来您已习惯了笑脸,那是谎言的真正舞台。

5. 有哪一个伟大的行动在开始干的时候不是一种极端呢?只是在完成的时候,一般人才认为是可能的。

6. 在这么多危险中,我还有我。

7.如果我能在这如此苍白的脸颊上印满了吻,而你又感觉不到,那有多好!

红与黑读后感 篇3

在我看过的所有外国名著中。《红与黑》是我最喜欢的一部。

主人公于连是小业主的儿子,英俊且聪明好学。19岁那年,凭借聪明才智,于连到市长家做一名家庭教师,并与市长夫人有了一段温情,事情败露后被迫离开小城,去神学院学习。后经举荐,来到巴黎拉莫尔侯爵家里当秘书。于连出众的才华不仅得到了侯爵的赏识与重用,还博得了侯爵女儿玛蒂尔德的好感。就在于连将和马蒂尔德结婚的时候,在教会的策划下,市长夫人的揭发信使他飞黄腾达的美梦成了泡影。于连在愤怒之下,开枪击伤了市长夫人。事后不为自己辩诉,被送上了断头台。

作者以细腻的笔触生动的再现了十九世纪资本主义的画卷。一个知识青年,带着拿破仑式的梦想融入上流社会,却不得不把梦想掩藏起来。于连拒绝了朋友富凯为他设计的一条发财的道路,他不想过平庸的生活。于连在乱石林立的上流社会寻求一条飞黄腾达的道路,结果碰的头破血流,败下阵来,失败的结果就是死亡。

于连的一生就像蜉蝣一样的短暂,又像抹过夜空的流星一样璀璨,他人生的高潮是两次悲剧似的爱情,结尾是一场近乎悲壮的覆灭,光荣与梦想,幻灭与死亡同样幻化成红与黑两种色彩。于连是一个矛盾的结合体,他狡猾而诚实,卑怯而勇敢。

于连是个有魅力的人。任家教时,使一向有贞洁名声的市长夫人为他心动;在木尔侯爵家时,又赢得了冷漠的玛蒂尔徳的心。他死后,市长夫人随他而去,玛蒂尔德高价买下他的头颅,并亲手埋葬。

他是个爱憎分明的人。当得知市长夫人的信是被迫写的后,他后悔不已;当他得知市长夫人为改善他在监狱里的生活花很多钱的时候痛哭流涕。

他为自己的理想不惜献出生命。在审判时他大可向自己所仇视的那个阶级低头以求自保,但他没有,他宁死也没有向自己所仇视的阶级低下头颅,因为即使他保住了生命,但他的灵魂已经死了。

相信每一位读过《红与黑》的人都不会忘记与连这个经典的人物形象,尽管他的人生并不完美,并不漫长,他也存在不小的缺点,但我们都不会忘记他,以及本书伟大的作者。

红与黑读后感 篇4

今天,老师给我们讲了现实主义作者,在我读的书中,有一本叫《红与黑》的书,正是一本现实主义作品。

《红与黑》算是一个悲剧,主人公于连是一个不甘平庸,野心勃勃,自尊心极强的人,他既激情又冷静,既要独自作主,又要表示服从。他的性格,他所在的时代,注定了他将是一个悲剧。于连不是一个伟人,但确实是当时一类人的.代表,他有着对未来的向往,努力跻身于上层社会,摆脱贫困。

在这本书中,我体会到一个人出身对其的影响力,于连出身平民,备受当时社会的歧视,在长期的压迫下,改变了于连,使其对社会充满不满,心里扭曲,在激发于连奋斗上进的同时也导致他走上了一条动荡的人生之路。

在看完《红与黑》,我体会到了人生的真谛,我更加喜欢那句“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就像故事的结尾,于连最终失败,最后在监狱中,于连淡化了成功,在人生的最后一个阶段,回归自身的本心,找到真正的自己。

人生的无数抉择,让他痛苦,但是一旦选择了,他就坚持到底,他选择了有自尊地活着,也选择了有自尊地死去,而面对死亡,他泰然处之,他那一句我一点也不缺乏勇气,因为明了,所以无畏。

一切都是命运的戏弄,一滴水汇入大海,根本翻不起浪,他选择了借助狂风,把自己推向人生的高潮,但是风气潮涌毕竟只是一时,当狂风消去时,一切都将落幕,唯有浩气荡乾坤。

红与黑读后感 篇5

高贵的出身剥夺了性格的力量,而没有性格的力量就不会被判处死刑。

——《红与黑》

1815年,法国迎来了复辟王朝时期的社会生活。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填满了1815年到1830年这十五年的时间。而于连的故事,就发生在这样一个“红”与“黑”相交替的年代。

于连的童年,生活在对抗击欧洲的骑兵凯旋而归的无限崇拜当中。在那个“红”色的年代里,英雄业绩充满了整个资产阶级革命,而拿破仑则通过巩固和调整了某些条件,保证了农民能够自由无阻碍的利用他们刚得到的法国土地并满足了其强烈的私有欲。在这时,自称“乡下佬”、“农民的儿子”的于连就很自然的成为了拿破仑的崇拜者。于连崇拜拿破仑,还有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在拿破仑时代以等价交换为基本原则的资产阶级法权有最充分的体现,平民出身的士兵只要立功战场就能提升为将军,普通的文职只要办事干练就能当上高级官吏,这正是小资产阶级青年于连所向往的前途。而成年以后,于连的生活却陷入了一片黑暗腐朽的复辟时期,“黑”色的年代已经来临,封建贵族力图用封建等级制的原则来堵塞非贵族出身的青年的出路,此时的于连想要向上爬,只能够投靠教会,充当“教会的一根棍子”,干卑鄙肮脏的特务勾当。此时的他苦闷至极,他嚷道:“啊!拿破仑确实是天主为了法国青年才派来的!今后谁来代替他呢?没有他,不幸的人们怎么办呢!即使是那些比我富裕的人,勉勉强强有几个埃居可以受到良好教育,可是没有足够的钱在二十岁去买一个服兵役的替身和谋一个职业,他们又能怎么办呢!不管怎样,这个不幸的回忆将永远使我们不会幸福了!”是的,拿破仑在滑铁卢的时候战败了,通过自由竞争、个人奋斗得到资产阶级法权所保证的个人利益的年代已经不复存在了。而在这个时候,于连的心里,油然而生的是,对权贵的报复。

他凭借惊人的好记性把一本拉丁文的经书全部背了下来,轰动了全城,于是他来到了市长德·雷纳尔家做了一名家庭教师。在这个全城最漂亮的花园中,他遇到了德·雷纳尔夫人。夫人对他产生了好感,夫人的女仆爱丽莎也爱上了于连,而于连拒绝了女仆的爱情。德雷纳尔分人得知此事心理异常高兴,她发现自己对于连,已经产生了一中从未有过的感情。一天晚上,在市长家,于连无意间触到了德雷纳尔夫人的手,她一下子缩回去了,于连以为德雷纳尔夫人看不起他,便决心必须握住这只手。第二天晚上,德雷纳尔夫人的手被于连紧紧地握着,这下满足了于连的自尊心。他开始追求德雷纳尔夫人,同时,于连的胆子也变得越来越大,他想:“我应该再进一步,务必要在这个女人生上达到目的才好。如果我以后发了财,有人耻笑我当家庭教师的低贱,我就让大家了解,是爱情使我接受这位置的。”他们相爱了,而他们的爱情,却是完全出于一种野心,一种因占有欲而产生的狂热。

后来,他的确风光了。他借助德雷纳尔夫人被聘当上了仪仗队队员,使他现在公众面前出了一点小风头,引起了满城风雨,招来了上流社会的蜚短流长,以致再也无法在本地立足,不得不躲到神学院里当学生。在这里,于连告诉自己:“在拿破仑的统治下,我会是个军曹,在未来的神父当中,我将是个主教。”由于成绩名列前茅,院长让他当新旧约全书课程的辅导教师。但是后来,院长辞职,于连被介绍到侯爵家做了秘书,在这里,他开始了自己的第二段恋情。

如果说于连对德雷纳尔夫人的追求还有某些真挚情感的话,那么于连对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则纯属政治上的角逐。

在德拉莫尔侯爵府中出入的净是些“漂亮的坏蛋”及“带勋章的恶棍”。他是在革命时期跑到国外投靠外国封建势力的流亡贵族,现如今他又回到巴黎,成为“法兰西的大臣”,他卖官售爵,结党营私,策划阴谋,他家的晚宴舞会灯火辉煌通宵达旦。他是个实实在在的上层社会的人。而此时的于连,在贵族社会的熏陶下,很快就学会了巴黎上流社会的艺术成了一个花花公子,脱离了外省青年的土气。他并不喜欢玛蒂尔德小姐的请高与傲慢,但是转念一想,玛蒂尔德小姐是一个“能够把社会上的好地位带给她丈夫”的女人,他又开始了对玛蒂尔德小姐的追求。

玛蒂尔德小姐的思想古怪,奇特,别人无法理解他的行为。她身上颇有男子气概。于连对自己好,她会开始反感和看不起他,而且刻意和他保持距离,而当心上人故意写匿名信试探她时,她又会像个孩子一样投入他的怀抱。她在花园里主动挽着于连的胳膊,但他又说“我恨我委身于第一个来到的人”。可是怀孕的她最终还是和于连结了婚,于连被授予了贵族的称号。

而当他得到侯爵的重用正要挤进上流社会的时候,德雷纳尔夫人被迫写了告发信,使他向上爬的美梦毁于一旦,恼羞成怒的于连向他深爱过的女人开了枪。于连被捕入狱。在这个时候,他终于冷静了下来,他开始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悔恨耻辱,他意识到野心已经破灭,但死对他并不可怕。他说:“我不向你们祈求任何恩惠,我一点也不存幻想,死亡正等待着我……即使我的罪没有这样的大,我也会看到许多人并不会因为我年轻而怜惜我,他们想要通过惩罚我来惩戒那些出身微贱,为贫穷所困,可是有幸稍受教育,竟敢混迹于富贵人所谓的上等社会青年。”

在一个晴朗的日子里,于连走上了断头台。玛蒂尔德小姐买下了他的头颅,德雷纳尔夫人在他死后的三天,包吻着她的儿子,也离开了人间。

事情就这样的结束了,于连的两次与时代风云紧密相连的恋爱也就这样的失败了,他的经历告诉我们,贵族阶级占统治地位的上流社会,绝不容许一个平民青年挤进来,它必然要通过种种方式把这种青年扔出去,毁灭掉。在那个年代的法国,有着千千万万个于连索雷尔。他们在当时社会条件下进行追求就必然遭到恶果。高贵的出身剥夺了性格的力量,而没有性格的力量就不会被判处死刑!于连想要穿越充斥着平庸的灼热沙漠,他野心膨胀,费尽心机的利用爱情利用女人利用教会。可是在他生命的最后,却不能不让人感到真情。作者通过对小说人物进行了深度的心理描写,又以深刻细腻的笔调充分展示了主人公心灵空间,广泛运用了独白的艺术手法挖掘出了于连深层意识的活动,创造了一首“灵魂的哲学诗”。

“红”与“黑”到底各代表着什么那?是拿破仑时代的军服与复辟时期教会的黑衣,还是德雷纳尔夫人的鲜血与玛蒂尔德小姐的丧服?我不敢确定,但是我认为,于连追求人生的意义,是火热的。而在在那个社会中,那些为了自己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的真正的意义的人,才是真正被黑暗笼罩的人吧。

红与黑读后感 篇6

小说《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00年左右的历史了,为什么在这风云变幻的200年中小说仍可以经久不衰?原因在于小说不仅十分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而且通过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小说主人公于连的经历和遭遇反应了当时广大小资产阶级青年的普遍命运。于连生性聪颖、高傲、热情、坚毅,但又自私、多疑。在僧侣贵族当政、门阀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因出生平民而备受歧视。这种受压迫的地位使他滋长了对现实的不满情绪:启蒙思想和拿破仑的影响,培养了他的反搞性格。他立志要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才智建立功勋,飞黄腾达。但是在复辟时期,拿破仑式的晋身之道已被贵族阶层堵死了。

就在这样的岩石底下,一株小树弯弯曲曲地生长。于连为了博取大家用赏识,明知毫无价值,却还把拉丁文的《新约全书》背得滚瓜烂熟。他那惊人的背诵能力让他跨进了维立叶尔市长家,当起家庭教师来。在那段时期,他与德.瑞那夫人发生了暧昧关系,大部分是为了反抗和报复贵族阶级对他的凌辱。但是,纸醉金迷、利欲熏心的上流社会也腐蚀了于连的灵魂,助长了他向上爬的欲望和野心。

于连进入阴森恐怖的神学院后,亲眼目睹了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丑恶内幕,于是他便耍起了两面派手法,这种表里不一的行为居然得到院长的青睐和宠幸。神学院的生活进一步扭曲了于连的性格,强化了他向上爬的野心和虚伪的作风。于连给木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后虽然还不时流露出平民阶级的思想意识,但在受到侯爵重用,征服玛特尔小姐后,于连的“平民阶级叛逆心”已消失。他成了复辟王朝的忠实走卒。正当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向往的“光明”时,因枪击德·瑞那夫人而彻底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

作为一部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红与黑》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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