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给阿尔吉侬的花束》读后感1000字精选

02-08

一本好书帮助我们跟他人有沟通的话题,当我们对作者写的作品产生了新的看法时。读后感可以不断的提升我们的记忆力,提升我们对作品的熟悉程度。请阅读以下幼儿教师教育网精心收集整理的《献给阿尔吉侬的花束》读后感,通过本文希望能帮助到您!

《献给阿尔吉侬的花束》读后感(篇1)

这是一个类抛物线的故事,抛物线的左端起始至顶端讲了孤独与渴望,顶端只有孤独,右端至长尾是孤独与绝望。

与《本杰明巴顿奇事》主人公的倒带人生,身体与心灵的逆向发展有异曲同工之妙。

看完后恍然明白,翻到前面书的献言部分,提到的柏拉图的洞穴理论,就暗示了查理从查理到查理·高登之间的变化,但他见识过最光明的世界后,最终还是回到了“黑暗的洞穴”。查理在天堂与尘世之间穿行,陪伴他的只有阿尔吉侬,他们是一条船上的伙伴,命运彼此相连。

查理·高登的收获就是在实验与痛苦中获得了自处的能力,不再是一个低级庸俗的仅仅依赖群居而活的动物,而是成为了一个可以承担自己的痛苦与悲伤的人,当然一并承担的还有一望无际的孤独与绝望。

从查理开始弄丢基金会寄来的支票、并逐渐不能照顾好自己的时候,我也仿佛跟着陷入了一种不可自拔的绝望之中,眼看着自己逐渐被流沙吞噬无能为力,这是一种可怕的感觉,也许来源于我们的知识崇拜。每个人心里都潜藏着对遗忘重要知识,或者老年以后感觉变迟钝的恐惧。查理的经历就是类似一种被加速了数百倍的智力衰老遗忘过程,当然他也是在极短的时间内逐渐取得无人能匹的高智力。

在查理复跌入谷底的时候,反而获得了此前不曾有的友谊,真是一言难尽。

查理在阿尔吉侬死时,为阿尔吉侬修了座墓碑,并给它献上了花束,它是一只聪明的老鼠。但查理死后呢,你会为他献上花束吗?

写作方式独树一帜,翻译加分。

总觉得作者在写查理的巅峰时段并不是很让我满意,没有那种绝世天才的感觉,可能真的很难触碰或想象那种超人的思想吧。

《献给阿尔吉侬的花束》读后感(篇2)

人类的智力属性及其与大脑之间的生理关系一直备受科幻作家关注,也是科幻写作的一个常见主题。人们曾一度致力于研究或幻想如何才能人为地提高或超越人的脑力,但在丹尼尔·凯斯看来,这一过程所带来的后果才是更值得深思的。在小说《献给阿尔吉侬的花束》中,凯斯用第一人称日记体的方式讲述了主人公查理·高登由低能儿成长为天才后又衰退的故事,记录下了走出“洞穴”重见光明之人的孤独与痛苦。

暗色调的智力实验与人文关怀。早在1911年,深受柏格森的“创造进化论”影响的英国小说家贝尔斯弗德就写下《汉普登郡的奇迹》,讲述了板球运动员维克托·斯托特从一个笨拙的白痴成长为拥有卓越智慧的天才的故事。周围居民在对斯托特不可理解的“超人”天赋心生敬佩的同时也感到恐慌。《汉普登郡的奇迹》可以说是第一批关于高智商人类的小说。它奠定了科幻作品中“超人”幻想的传统,为之后的作品铺平了道路。

除了由自然演化所带来的智力提升,服用(注射)药物、脑部手术、基因改造也都是提升智力的常用手段。如在电影《超体》(20xx)中,斯嘉丽·约翰逊所扮演的露西就因被注入了名为CPH4的神秘药物而激发了大脑的潜力。特德·姜所著的短篇小说《领悟》中的主人公也是在服用药物后掌握了操纵事物、预知未来的能力。不同于自然演化,药物的注入往往引发了智力的“骤变”,带来了更强烈的惊异感,也意味着更大的风险。在电影《禁忌星球》(1956)中,一位探险队员想要超越邪恶科学家的智力。但当他在奎尔族人的实验室使用IQ增强剂时,却因大脑无法承受而不幸毙命。

相较而言,《献给阿尔吉侬的花朵》走的是类似《汉普登郡的奇迹》的那条更为传统、保守的道路。从进步报告的记录看,在手术之后,查理在智力上的进步称不上”骤变”。这一手术效用的持续性也是有限的。之后可预见的智力衰退给故事蒙上了一层暗调的悲观色彩。使它有别于主流商业科幻惯有的积极乐观。负责查理手术的尼姆教授和斯特劳斯医生相信通过努力人类能够建立一个靠科学技术拯救一切的世界,但事实真的如此吗?透过科幻的外壳,凯斯选择关注被技术裹挟的人们的生存困境而非向读者们传递技术至上或是线性进步的冰冷理念,而真正吸引读者的也恰恰是作者这份对于人性的关怀与思考。

洞穴比喻。柏拉图在《理想国》第七卷中提出了著名的“洞穴喻”。有一群长期被缚于黑暗洞穴之中,背对阳光的囚徒。突然其中一人被解除禁锢,被迫走出洞穴,去体验阳光下的真实世界。他以往的认知被外面的世界彻底颠覆了。同时,他也为只能在洞穴中观看阴影,即不真实影像的同伴感到惋惜。他重返洞穴,试图劝同伴走出洞穴。同伴们却认为他在胡言乱语,并将他杀死。柏拉图通过对洞穴中囚徒困境的描绘阐明了一般人类在认识世界上的局限性:人们总是被事物的表象所蒙蔽,宁愿选择相信假象(洞穴中的阴影)而非超出自己认知的真相(走出洞穴者的所见所闻)。

这一哲学寓言便是《献给阿尔吉侬的花束》故事的缩影。在接受了智力实验后,故事的主人公查理·高登由一个低能儿变成了智商远超普通人的天才。他好比走出洞穴之人。他有了隐私意识、慢慢了解了自己的过去、坠入爱河……这一切都是之前的查理无法理解与体会的。另一方面,智力的飞速提升使他在重见光明的同时也招来了普通人的排斥。面包店里的伙计对查理的转变感到恐惧,平日友善朴实的范妮将智力飞速成长的查理比作偷吃了禁果后的亚当夏娃,教授们在与查理讨论问题时怕暴露知识面的狭窄而找借口开溜,曾是查理老师的纪尼安小姐也因两人智力上的差距渐行渐远。过去那个不聪明的查理也如一道难以逾越的屏障,似幽灵一般在他身边萦绕。只有同样接受了手术的小白鼠阿尔吉侬是他最好的朋友。走出洞穴的人是快乐的吗?显然不是。

”我不知道哪种情况更糟:不了解自我但很快乐,还是实现理想但感到孤独。”查理使用了“更糟”一词作为抉择结果的导向来表达自己内心的痛苦。他对现在这个变聪明但却没有朋友的查理不满意,却也不想回到过去那个快乐但却一无所知的查理。阿尔吉侬体能与心智的衰退说明了手术具有副作用,也预示着同样的命运将不可避免地降临在查理身上。看不懂自己所写的研究报告、忘记了曾掌握的语言、协调能力变弱、写作与思考的时间越来越少……可预见的后果接踵而至。没有奇迹发生。

查理面对两次智力的转折时的茫然,及众人对待他的态度契合了凯斯在卷首所引用的柏拉图的话:“有些常识的人都会记得,眼睛的困惑有两种,也来自两种起因,不是因为走出光明,就是因为走进光明所致,不论是人体的眼睛或是心灵的眼睛,都是如此,记得这些事的人,当他们看到别人迷茫、虚弱的眼神,他们不会任意嘲笑,而会先询问这个人的灵魂是否刚从更明亮的生命走出来,因为不适应黑暗而无法看清周遭;或是他刚从黑暗走入光明,因为过多的光芒而目眩,他会认为其中一个人的情况与心境是快乐的,並对另一个人产生怜悯,或是,他可能会有心情嘲笑从幽冥走进光明的灵魂,但这总比嘲笑从光明世界回到黑暗洞穴的人更有道理。”

由黑暗走进光明,查理进到的是一个充满新意的,一切都需要去适应的世界;由光明重返黑暗,查理回到的是尽力想要远离却无力摆脱的谷底。故事的后半段,查理渐渐退化为最初的那个低能儿。与之前对查理的排斥态度不同,他周边的朋友们并没有去嘲笑一个从光明世界回到黑暗洞穴的人。穆尼太太无微不至地照顾已经丧失了自理能力的查理;在唐纳的接纳下,查理又回到了面包店做工;金皮、乔、弗兰克也都站出来教训欺负查理的人。凯斯对查理朋友们善举的描写使故事不至于陷入极致的悲观,在留存了一丝对人性的希望的同时,也点明了人性不是由我们的聪慧程度来衡量的,而是由我们的善良、爱与包容。

第一人称日记体与日常真实感。使用第一人称的日记体是这本书在叙事上的一大亮点,也是使得整个故事感人至深的重要原因之一。全书由查理·高登日常所写的进步报告组成。一开始,日记里错别字层出不穷,遣词用句略显幼稚,句子无逗号分隔,篇幅上也都比较短。随着日子的推移,手术的效果在日记上得到了体现。查理的拼写和语法慢慢提高,他也开始理解周边的世界,丰富着日记的内容,记录下自己的所思所想。这种进步是缓慢的、递进的,体现在文字上颇有种日积月累的感觉。

读者一开始很容易忽视其间的一些细微变化,但这些细节都佐证了一个事实:查理正在变聪明。我认为这就是使用日记体叙述的巧妙之处,也是使读者感到如此接近查理的原因。写日记这一程式是查理的日常,而翻阅他的日记,作文察觉到他的进步也成为了读者们的日常。这一叙事技巧对于故事日常感和真实感的营造让我们在阅读过程中更易在情感上与查理建立起一条纽带,使得故事更易引发读者的共鸣。

相似的进步轨迹在智力衰退时也得到了体现。从最后一章进步报告开始,日记的篇幅由长慢慢变短,错别字又一次频繁出现,让我们仿佛又回到了故事的起点。不同的是,这一次,这份熟悉的感觉中混杂着一股不可逆转的无力感。故事的最后,查理还是那个查理,挂念着他的好朋友阿尔吉侬,并希望朋友们不要为他的离去而难过。但在同他一起经历了如此大起大落之后,我们又怎能不为他难过。

《献给阿尔吉侬的花束》读后感(篇3)

“我本可以容忍黑暗,如果我不曾见过太阳。然而阳光已使我的荒凉,成为更新的荒凉。”——狄金森

如果你能忍受一开始文中的错别字和浅显的生活记录,那么你就会不知不觉沉醉到查理高登后期非常细腻唯美的回忆和想象。小说中涉及的童年记忆对于成人行为模式的影响、性与爱、智力和智慧、人性美与恶,其实与我们正常人的世界无异。只是高登在极短的时间里经历了智力的开悟、情感的成熟、自我的追寻。这让我想起电影《本杰明·巴顿奇事》,人生如逆旅,而正好你和你的爱人智力相当、身体健康,这样的时间其实在一生中是很短很短的一段时期。而我们活着,为了慰藉生来孤独,需要与另一个灵魂短暂相伴。

摘选书中最喜欢的两段话:“我和她一起躺在那里时,我了解肉体的爱有多重要,我们需要埋在彼此怀里,一面给予,一面接受。宇宙在爆裂,每个微粒彼此远离,我们被抛入黑暗与寂寞的空间,把我们永远地撕开……胎儿离开母体,朋友和朋友分别,每个人彼此分离,踏上自己的道路,迈向孤独死亡的目标。”“我害怕。不是恐惧生命,或死亡,或是虚无,而是害怕虚掷生命,好像我从来不曾存在过似的。”

《献给阿尔吉侬的花束》读后感(篇4)

“如果你有机会请放一些花在后院的阿尔吉侬坟上”,他还记得同病相怜的阿尔吉侬,可是,当他死去,最后还有谁记得他?当我们死去,还有谁记得我们?

一开始以为自己下载了盗版的书,因为太多错别字,直到看完第一章看到后面的注解,才放心地继续看下去。

从满篇错别字,只有句号,到准确流利地表达,再到出现错别字,没有逗号,句子越来越长。高登的故事经由了明显的变化。在小说里的几个月,他的心智快速地成长起来,又快速地降低。如果把时间线拉长的话,真的就是我们的一生。原生家庭,童年,学校,工作场所,遇到的爱人,疾病,老去,无一不和现实一一呼应。

尤其有几处,给我共鸣最强烈。高登用搭乘下行电梯来比喻,“如果站着不动,就会一路降到底部。但如果开始往上爬,也许我至少还能维持原来的水平。重要的是,不论发生什么事,都要继续往上移动。”不是心灵鸡汤,权当是自我安慰吧,也许只有真正处于下行的人才有感触。这一年的遭遇,让我更清醒地认识到,只有自己努力往上移动,才不惧怕失去,当然,除了失去父母。

另一处是,“我为什么总是经由窗户来看人生?”这句类似的话,在小说中出现了很多次。窗户意味着连接里外,也意味着视线的局限。是在说当时一刻我们无法看到全貌吗?或者是说我们看待生活中的别人大多只是片面呢?好多事都是过后才想明白,才有很多的“如果当时”“早知道”……仿佛这就是成长的路线,人人都如此。能在当时就看清全貌和本质的人,应该很少吧。

变聪明的高登对知识与情感的那番言论,也让人佩服。“智能、教育与知识都是大家崇拜的偶像。而我现在才知道,你们一直忽略了某件事:如果没有人性情感的调和,智慧与教育根本毫无价值。”对知识的追寻和对爱的追寻并非对立,在他和艾丽斯的关系中尤为明显。“变聪明”和“受欢迎”是两回事,教育可以让我们变聪明,但学会爱才能让我们受欢迎。

所以在他经历了知识巅峰后,才琢磨明白爱,因此虽然最后与艾丽斯的亲密很短暂,彼此明晰地知道“会离开”,可是高登说,“当我要她走的时候,她会离开,想到这点就令人痛苦,但我猜想,我们拥有的已经比多数人一生中找到的更丰富。”相爱是一件难得而幸运的事,但没有人能保证两个相爱的人会永远在一起。所以,相爱的终点,可能是白头到老,也可能是分叉路的起点。不必遗憾,因为拥有就是一件让生命丰富的事。所以,谢谢我的.前任,在川十年,与你五年,都在这个夏天,沉重又轻盈地画上了句号。

也许,在更聪明的人眼里,我们就是那只叫做阿尔吉侬的老鼠吧。命运的手操控着我们,但我们仍然有一些自我和抗争,遗忘和记得。轨迹都相似,但人人皆不同。

延伸阅读

读后感史学1000字精选


幼儿教师教育网专题“读后感史学”推荐内容。

读后感史学【篇1】

《史记》是我国西汉伟大的史学家司马迁倾其一生心血创作的我国古代第一部通史。书中记述了黄帝以来的传说,商周的史迹,春秋战国时期的动荡。时间跨越三千多年,比较详细地记述了我国这一历史时期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发展史,是一部伟大的史学巨着,是中华民族文化宝库中的珍宝。

《史记》既是一部史学着作,又是一部伟大的文学着作,开创了我国传记,文学的先河。《史记》中对古代优秀任务的颂扬,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的高尚情操,对丑恶现象的揭露,显示了中华民族嫉恶如仇的精神品质,如其中的大禹治水,表现了一个为民造福的大英雄,他三过家门而不入的塑造中,可以看出他的心非常善良,肯为别人付出。他治理了九条河流,为人民立下了丰功伟绩,也体现了劳动人民改变大自然的雄心壮志。我还从赵氏孤儿,塑造了忠臣程婴和公孙杵同奸臣屠岸贾斗志斗勇的故事。让我们感动于忠诚、善良、正义;鄙视邪-恶,痛恨不忠不义。其中的《武王灭纣》通过文王和武王用他们的仁义、善良为民造福,让百姓安居乐业,和纣王的残暴形成了一个鲜明的对比,让子孙后代永远记住他们。《陈胜吴广》的故事讴歌了我国古代历史上一次伟大的农民起义,陈胜吴广带领奴隶推翻秦朝的暴-政。陈胜从起义到牺牲只有6个月,然而他点燃的反秦之火越烧越旺。《飞将军李广》写的是飞将军李广爱兵如子抵抗匈奴进犯,保卫国土,立下了赫赫战功,受到人民的爱戴……

司马迁为了完成《史记》,忍受了别人无法忍受的奇耻大辱,受到了肉体和精神的双重打击,但他还是完成了《史记》,实现了自我生命的最高价值,启发和滋养了一代又一代的文学大师,被鲁迅评价是“无韵之离骚,史家之绝唱”。

翻看《史记》,不知怎么,心中有一种感动,仿若穿越时空的界限,将那些在历史上投下或多或少身影的人,投到了我的心中,依稀看见那个时代的残血夕阳……

两千多年前,一个文人在遭受了莫大的屈辱以后,忍辱负重,以心灵和血肉之躯,完成了一部伟大的史学着作。此后的几千年里,这部伟大的着作,犹如一颗璀璨的明星,又如一座高耸的丰碑,屹立在中国文学和历史的长河之中。这个文人就是司马迁,而这部无与伦比的史学着作就是《史记》。

司马迁原是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史官,和其他人一样,读过万卷书,行过万里路。然而命运的捉弄,使得他饱受了身心上的折磨,备受屈辱。但值得赞叹的是,在那般恶劣的境况下,司马迁为了完成《史记》,忍辱奋进,付出了超出常人的数倍心血,终于出色的完成了作为一个史学家最顶尖的杰作——《史记》。单凭这一点,我就由衷地敬佩司马迁先生,他的执着,他的毅力,他的韧性,也和他的作品同样受人景仰。

在阅读《史记》之时,有如穿越时空,遥望古老中国的风雨。而能够有这样一种身临其境的感受,主要凭借着司马迁在《史记》里倾注了丰厚的情感,融入了对英雄的讴歌,也有对封建帝王的批判,使它充满了强烈的爱憎之情。本来一个史学家记述历史,只要求客观的,公正的记述,不要求抒发情感。然而读着《史记》,你会很容易的跟着司马迁的思绪,为那些泪满襟的悲剧英雄感动,惋惜;又为那些奸佞的小人愤慨,汗颜。

而最让我感慨的是,《史记》中有其他史学家想都不敢想,写都不敢写的内容——对开国皇帝刘邦和当朝皇帝汉武帝的揭露及批判。记录当朝皇帝的历史已经是一些史学家不敢恭维的事了,更何况是去揭露他的一些负面的事迹,这很容易就会招致杀身之祸。然而《史记》却完完整整的将他们一一收入书中,犀利,深刻地把他们内心的隐秘剖析得十分清楚,让我看到了最最真实的朝代,绝不带半点阿谀奉承之味。这可是史无前例的埃这也许正是《史记》为何如此珍贵的原因所在。

所以读像《史记》这类的经典史学着作,首先要学会领悟人生,领悟社会,领悟的越深刻,越能通过《史记》去体会司马迁的心理感受,以及他对人生,对社会的看法。这也正是我读《史记》之时,最大的收获所在。

读后感史学【篇2】

“我们得自于社会的许多偏见,常让我们对外界事物缺乏反思性认识。”王明珂先生在反思史学里对这句话的阐释让我想到了一位技术娴熟的外科医生拿着手术刀游刃有余地刮骨去肉的画面,不觉残忍反而时不时地想为他拍手称快。

他在书里说社会化的过程就是教导人只学会听一种声音和如何忽略其他声音。深以为然。这个声音是我们从小接触学习的文学、历史甚至是科学,它一遍一遍地通过书写过去,来教导我们从中吸取教训总结经验,然后指导我们现在的思考和行动,反过来,我们的行为又持续不断地强化了这个认识。

这样就造成大家陷入了一个以典范为模板的圈子里,我们所有的言行都会从这里出发然后回到这里。通过这种反复强调的行为从而确立了典范与边缘的关系,越被证明的越是正确的,而那些未被证明的就越来越自卑了。王明珂先生自卑一词用得极好,对比的产生是会让处于弱势的一方自我贬低的。在我调研期间,经常听到“我没文化,我瞎说的”“我这里太不好了,让你受委屈了”或者“这是迷信,谁还听这个呀”,这些拥有丰富地方知识的村民,因为我城市和研究生的社会身份往往会忽视自身的优势而变得非常不自信和怀疑自己。

当然,这种自卑并非只存在于社会阶层间。以我调查所见为例,有一个按照风水格局布置的寨子,修了一个形似麒麟张口的寨门,在一次接待调查团队的过程中,一个学生给当时接待他们的老人建议把麒麟头改成龙头会更好,这个自然是因为龙是华夏民族的象征,且风水里多以龙比喻气运发达,说起来气势磅礴、威风凛凛,老人听后就把自己当时参赛文章里写的麒麟改成了龙,后来这篇文章得奖,老人十分开心,认为得奖与那个学生的建议之间存在必然联系,又因为老人在当地的威望比较高,寨里的人便也跟着说那是龙头,久而久之,年轻人都说那是龙头而不知道那寨门是木匠仿照麒麟建的。很小的一件事,却可窥见文化、社会阶序于人们生活的影响。

所以传统保护与村落经济之间的冲突,社会上呼吁个性却抨击个性表现的矛盾等等很大程度上也可以说是源于这个圈子确立出来的典范和边缘产生的问题,毕竟边缘希望融入典范,穷人渴望变成富人,富人渴望变成有学识的富人都是因阶序产生的正常欲望。

而我们,尤其是在拥有一定话语权的时候,也应该多去反思,尝试跳出这个圈子,虽然很难。

读后感史学【篇3】

学习成语是每个处于学习阶段的学生所必须的内容,在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学习方法,这几天看了一下《读历史,学成语》,这个本书,发现它是一本适合小学生的读物。它用历史为主线,串起各个成语(主要是历史人物成语)。

三年级以前,小朋友看的是快乐学成语,虽然也可以记住成语,但运用的时候不免有时会张冠李戴,弄巧成拙。本书用讲历史故事的形式来学成语,的确很独特。看历史故事,既了解了历史,又同时学习了成语,真的很不错。三年级的小学生应该可以接受这种比较正统的学习方法了。一个四字的成语,不但有它的意思,还包括:出处,人物,事件,时代背景,等等。如果只是单纯记得成语,而不了解它的全部,那就会在以后的应用中出现偏差,甚至于词不达意。故事对每个人都有吸引力,特别是孩子,看这本书就像是在看很长历史电影,每个成语就是一个故事,让孩子在故事中理解成语这就是本书最大好处。它所讲的故事是历史上存在过的,这就更加锦上添花了。既学了成语,又看了故事,还读了历史,真是一举三得的大好事。虽然好多成语涉及到的字有不少是生辟字,小朋友一时半会接受不来,但它在字的上面有注音,也可以直接无障碍地阅读。

学习古文,从学成语开始,如果全部用现代语法,那大千中华的灿烂文化瑰宝就没那么传神了。所以学好成语是为今后敲开中华文化宝库准备敲门砖。

读后感史学【篇4】

这本书是1970年前后,钱穆在台湾为历史专业博士生讲课的讲义。我主要是利用每天上下班坐地铁的时间来读的。每天乘坐一号线,来回各25分钟。上班路上基本都有座,下班路上大多站一半、坐一半。看到今天大约花了2个礼拜,全书已经看完了9成。

从前看钱穆的《国史大纲》,就感觉他喜欢把中国的事情,尽往好处说,只看好的方面。今天早上在地铁里看到这本讲义里有他一段感慨的话,是这样说的:

曾有人对我说,你的书中只多讲中国好处,不多讲中国坏处。我说,你们大家尽在那里讲中国坏处,我不得不来多讲一点中国的好处。而且中国坏处在我书里不是没有,治乱兴亡我都讲,不只讲治不讲乱,只讲兴不讲亡。但在你看来,好像我都是在讲中国的好处。但请问,我们在汉、在唐、在宋明、在清,各有一段治平极盛的时候,这些处,我们该不该讲几句呢?我们的历史,直从上古下来,四、五千年一贯直下,到今未断,这些处又该不该讲几句呢?今天我们的毛病,在乎再不肯讲自己好处,只讲自己坏处。我请问:我们中国人太坏了,又怎么在此世界做人呢?今天诸位一出口就是美国好、中国坏,我要向诸位讲一句:美国并非全部坏,中国并非全部好。若说我平生讲话,多讲了中国的好处,也只是因病立方,通其变使不倦。否则尽是说美国好,中国坏,哪个不知,还要我讲吗?

看到这里,我不禁开怀一笑。平生读书,读到击节叫好的不少,读到拍案而起也有,读到开怀一笑的,仅此一例。开怀之余,回顾这段时间看的一些书,不免有些感想。

自清末中国大门被列强打开以来,许多守旧分子依然故步自封,看不起西方文化。即使到了不得不学习西方的时候,用得也是中学为体,西学为用这种半吊子的方法。但要知道,中国文化虽然博大精深,当时仅凭中学为体却是救不了中国的。于是一批提倡新文化的学者开始鼓吹西方文化,要把西方的思想体系推介到中国来。很多人开始认识到所谓一体一用的道理--仅通中学之体,是无法致西学之用的。西方思想来到中国,必然同传统文化之间产生矛盾。中西文化最理想的状态应该是和而不同,各自通各自的经,致各自的用。但这种状态只有在十分温和适宜的条件下才有可能产生。新文化运动者开眼看世界,并多有留学经历,他们所经受的文化冲击之强烈可想而之。等他们回到中国,满眼只见暮气陈腐、民智愚昧、国家危在旦夕,其所受的反文化冲击之强,恐怕更是文化冲击的几倍。这教他们又怎能不把一切都归咎于中国文化的落后?而他们反对传统文化的手段又怎会不激烈呢?于是,自上古时代发展延续下来的文言文被一朝废弃了;代表中国核心价值观的孔孟之道被打成黑店了;中国历史上几千年的兴亡治乱被封建专制四字一笔抹杀了。那一场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反动,似乎过于激烈了些。在这样的背景下,钱穆挺身而出,为传统文化辩护。他并不认为中国文化天下第一,也不反对学习西方的思想。他认为中国的社会、文化、体制发展至今源远流长,许多批评传统的人,其实并不了解其中渊源,而同时鼓吹西方的,亦不过学得点皮毛而已。以中西史学为例,钱穆说中国的史学,自《尚书》、《春秋》一路发展至今,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不断发展演进的。如今做学问的人,可以选择接著中国史学传统的路子,开创属于这个时代的新的中国史学;当然也可以跳出中国史学的框架,采用西方的一套历史观,但前提是你要把西方史学的整个演进过程摸清,把脉络摸透,不能只掌握了一点表面现成的知识,就回来做学问了。

若不是晚清政局腐败、民智愚昧,也不会有那一批人激励鼓吹西方文化;若不是中国文化在西方文化的猛烈冲击中岌岌可危,也不会出现钱穆这样的人,以毕生之力来系统地总结和梳理中国文化的得失。这便是反者道之动了。然而事物的健康发展,不能总在正、反之间剧烈摇摆。正、反过后,应该还有个合的阶段。钱穆的态度虽然已经比较温和了,但还算不上是合.如果要进入合的阶段,就必须出现真正学贯中西的人物。怎样才算学贯中西呢?想来中学方面,需有钱穆的见识,西学方面,也需具备如钱穆之于中学的水平。而如今连钱穆这样的人都没了,遑论其他?

另:钱穆说过,国家其实是个精神上的范畴。只有大家都具备文化的认同感和向心力,国家才能稳定。这也是中国历史能够几千年延续不断的原因。当前中国的文化认同感和向心力是个什么状态,也不用多说了。如果要培养这些东西,读钱穆的书是最合适的。因为在这方面,少有其他书比钱穆的书更系统、更全面、更深入、更明白。但钱穆自己也说了,他生平说中国的好话比较多,因此有心治学的人,不能只看他的书,还要看说坏话的书,最好直接看西方的书。钱穆无疑是一代大师,但是现在的中国,只有钱穆这样的大师还不够。

读后感史学【篇5】

导读

(三)学习成语是每个处于学习阶段的学生所必须的内容在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学习方法这几天看了一下《读历史学成语》这个本书发现它是一本适合小学生的读物它用历史为主线串起各个成语(主要是历史人物成语)。

(三)

学习成语是每个处于学习阶段的学生所必须的内容,在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学习方法,这几天看了一下《读历史,学成语》,这个本书,发现它是一本适合小学生的读物。它用历史为主线,串起各个成语(主要是历史人物成语)。

三年级以前,小朋友看的是快乐学成语,虽然也可以记住成语,但运用的时候不免有时会张冠李戴,弄巧成拙。本书用讲历史故事的形式来学成语,的确很独特。看历史故事,既了解了历史,又同时学习了成语,真的很不错。三年级的小学生应该可以接受这种比较正统的学习方法了。一个四字的成语,不但有它的意思,还包括:出处,人物,事件,时代背景,等等。如果只是单纯记得成语,而不了解它的全部,那就会在以后的应用中出现偏差,甚至于词不达意。故事对每个人都有吸引力,特别是孩子,看这本书就像是在看很长历史电影,每个成语就是一个故事,让孩子在故事中理解成语这就是本书最大好处。它所讲的故事是历史上存在过的,这就更加锦上添花了。既学了成语,又看了故事,还读了历史,真是一举三得的大好事。虽然好多成语涉及到的字有不少是生辟字,小朋友一时半会接受不来,但它在字的上面有注音,也可以直接无障碍地阅读。

学习古文,从学成语开始,如果全部用现代语法,那大千中华的灿烂文化瑰宝就没那么传神了。所以学好成语是为今后敲开中华文化宝库准备敲门砖。

同标题文章

(一)寒假里我读了一遍《读历史学成语》这本书我学到了很多东西。这本书里有很多我从来没见过答的字也有很多很多没见过的成语。书中一个个耐人寻味的成语小故事编成了世代流传的中国历史让我更了解中国历史。读了《从容不迫》让我明白平时做作业或者考试时要镇定沉着不慌张。读了《一鼓作气》让我明白不要做拖拉机做什么事情都要认真完成有质有量。然而当我看了《披荆斩棘》更是明白遇到困难不畏惧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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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史学【篇6】

作为法律史学家的狄更斯的读后感,来自当当网的网友:尽管法律与文学在西方成为一种所谓的运动或曰流派出现在20世纪后期,但是英国著名法律史学家威廉.S.霍尔兹沃思的这本《作为法律史学家的狄更斯》应当被视为法律与文学的一种早期的自觉或不自觉的运用和交叉。由于狄更斯是19世纪英国乃至世界著名文学家,由于他对英国社会特别是英国下层社会的生动描写和关注,同时还由于他早年在伦敦律师所的经历以及与当时法律界的长期联系,因而其涉法作品不仅细腻,而且有一定的可信度。当然,作为一名文学家,其相关作品中的一定的想象、夸张等是容许的或可以理解的。也许,正是通过狄更斯的作品,引发了不止一代的中外读者对于狄更斯时代的英国社会的了解和想象。就这本中译本而言,汉译者实乃功不可没,让更多的中国读者能够分享霍尔兹沃思的这部作品,同时可以从一个较为独特的角度重读狄更斯。其中,汉译者给出的诸多译注更是方便读者之举--毕竟,大多数的中国读者对于英国法律文化知之不多……

读后感史学【篇7】

刘平兄发来这篇座谈话记录稿,要我谈点读后感,我拜读之后,感触良多,不过,要把想说的话都写下,必病累赘,故只谈一点希望不算题外的话。

不知从何时起,“历史人类学”,好像是一个突然冒出来的幽灵,在中国史学这个深潭的水面上,搅起了一点不大不小的涟漪。中国史学界好像比较喜欢讨论什么“学”的定义,记得八-九十年代的时候,每次开社会史学会年会,都会有“什么是社会史?”的讨论,到最近几届,这种讨论终于沉寂下来了,但“什么是历史人类学?”又成为新的话题。正如振满兄在这个座谈会上说的,我们不小心用了这个标签,但自己其实并不清楚,也没有兴趣弄清楚,应该如何定义历史人类学。之所以选择这个标签,只不过是觉得自己做的研究,有那么一点历史人类学的味道罢了。我们编了一本刊物,取名《历史人类学学刊》,正因为我们不愿意下定义,所以没有写发刊词,而是先后刊载了张小军、黄应贵、庄英章三位先生谈“历史人类学”的文章,主张各异,目的也是想表明我们的立唱—所谓的历史人类学,可以有很多不同的研究实践。《学刊》已出9期,刊出的论文和著作评介,其风格之纷纭,恐怕读者是不难看出的。

至于为何要用这样一个标签,那非三言两语能够说得清楚,有偶然的机缘,也有个人的兴趣,有学术的理路,也有治学的传统。这些,在萧凤霞、郑振满、丁荷生等人的`发言中都涉及到了,我不再多谈。想多说几句的,是振满兄提到,中山大学和厦门大学,都有深厚的社会经济史研究基础,同时也都有人类学的传统,这种传统的影响,的确是不应忽视的。近年来有关历史人类学的议论,制造了一种印象,好像历史学与人类学的结合或对话,是一种新潮。实际上并非如此。中国人类学从一开始就和历史学结合得非常紧密,而中国现代史学的建立,也从一开始就深受人类学的影响。大家都知道,19xx年代傅斯年先生在中山大学创办的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就是把语言学、考古学、人类学和历史学放在同一机构中的。解放后中山大学历史系中的著名教授,全部都有包括人类学在内的各门社会科学的学科背景。这些学术渊源,对我们有非常深的影响。今天,大家讲到历史人类学,就会同田野调查、区域研究或社区研究等等联系起来,其实,这些也不是什么新发明,刘平兄在发言中提到李世瑜、路遥先生的田野调查,就是我们非常敬佩的。《历史人类学学刊》在去年专门刊载了当年和李世瑜先生一起在华北开展田野调查的贺登崧教授的一篇旧文,用意就是要提醒大家,我们现在提倡的田野调查,前辈学者已经有非常好的实践,可以成为我们的榜样。我们在八十年代中期与人类学家合作开始在乡村做田野调查的时候,激励我们的,不正是顾颉刚、容肇祖这些史学前辈当年在北京的妙峰山、在广东的东莞考察的身影吗!

近来我常常想,为何大家会产生这种把所谓历史人类学的研究取向视为新东西的印象?到我看了王尔敏先生的《20世纪非主流史学和史家》一书时,好像明白了一点。在学术的社会里,也许有一两种叫做“主流”的研究取向,其他则被视为“非主流”。在“非主流”没有进入站立在“主流”中的学者视线的时候,“主流”可能就是全部;一旦“非主流”进入了视线,就可能被视为新潮涌来,然后会产生“新潮”是否会成为主流的疑虑。其实,在学术上,“主流”也好,“非主流”也好,都是“流”,但这个“流”一定要有源,不是随意泼出之水;也一定要循自己的河脉前行,不是四溢散漫之水。学术之“流”的格局,应该像珠江那样,尽管地理学家可能会定义哪条水道是珠江的主流,但实际上,珠江水系并无主流支流之别,几条江河并没有真正合流;到了三角洲的河段,主流支流更是难分莫辨,所有水道都互相交错,互相混合,最后还是分流入海。如果我们能够像理解珠江水系那样那样理解学术之“流”,那么,很多争论或者就可以休止了。

最后,我想用两句也许是老生常谈的话来归纳我的意见:我相信“史无定法”,但一定要“学有所本”。

读后感史学【篇8】

《历史学家的技艺》应该算是我历史学专业的入门书籍,书虽薄,但或许承载的却是布洛克一生的研究。布洛克被誉为年鉴学派的开山祖师,此书即是布洛赫不同于传统史学观念的新史学观念的大致汇总,很遗憾布洛克未完成此书,未完整的阐述完他的“革新”史学观念便英勇就义。

书中观念、理念多多,有关历史的种种内涵与外延,以及与历史相关的历史证明,历史表达等等等等。很惭愧,我没有十分良好的读书习惯,也还未培养起足够的史学耐心,去啃,去钻研,去提问。我只是懵懵懂懂地开始阅读,再似是而非地合上书,似懂非懂。

从个人视角而言,“历史”已经变了。“历史”不再是高中历史书上的那些零散的确定的一二三事,“历史”是一门专业的学科了;“历史”不再是那四本书上的黑字可以任意把玩,“历史”是一个巨人了,作为一门专业学科它有自己的体系,思维方式,它有自己的起源发展——这是史学史,它有自己的实证方式……;“历史”不再是高考中的一个科目,“历史”现在在社会中,在国家中,在人类中有着巨大的现实意义。“历史”已经变了,跳出应试教育,它以全新的姿态立于我的面前。

《历史学家的技艺》在我对“全新的历史”感到迷惑时,以一种极具冲击力的形式出现了。它让我明晰“历史已变”,坦白说,它也加剧了我的困惑甚至让我感到困顿与挫折,因为我并没能完全读懂这本书。当试图弄懂却总是有始无终时,于我而言,困顿与挫折是一定的。看不懂,因为太新的观念又太多了,复杂且令我懵圈。

我从未接受过系统的史学教育,并且思维模式停止在高中阶段,也仅是在此时我才清楚地认识到浅薄与短见,我的固步自封,我的愚蠢,大学开学两月余,也许很多细枝末节之处藏着教授们的历史观念的教导,而我未听未觉未思,毫无改变,毫无长进。那么此时,《历史学家的技艺》就更像是“一语惊醒梦中人”的“一语”,告诉了我“历史学”大致努力的方向,不仅仅再是高中课本的知识积累了。

总而言之,《历史学家的技艺》是一本史学观念,史学理论,年鉴学派的入门书籍,从书中阐述的具体内容而言;于我而言,《历史学家的技艺》告诉我历史已经不再囿于应试教育了,你应该梦醒了,你应该有所改变了。

读后感史学【篇9】

首先,我认为本书最大的价值便是向我们传递了正确的历史价值观,便是求真二字。然而短短两字,历史上又有多少史学家能真正做到。即便是太史公,也会在高祖刘邦出生时附上神话色彩,而圣人孔子,更是首创“春秋笔法”,在对事件人物的描述中夹杂个人的主观判断。好人、坏人在以纪传体为主流的中国史学中似乎一目了然。葛氏对于历史的定义便是“人们对过去事实有意识、有选择的记录”。而历史终归是人记录的,只要是人,就难免带有主观的个人情感,因此还原历史的真相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求真便变得十分困难,但“真实的历史依然是历史学家永恒的追求,离开了真实,史学就没有任何价值,”这是我们历史研究者的职业操守,是我们这个学科的灵魂,也是本书的核心。

其次,葛氏主张将历史运用与历史研究区分开来。而在如今这个功利至上的社会,大家所谈论的几乎都是历史的作用,历史能给我们带来什么?政治宣传?爱国情怀?民族自豪感?拉动地方经济?还是通过考证古代疆域的归属使我们在争议边界上的争夺上占有先机?葛氏认为这些都是历史运用,“古为今用追求的是现今的实际效果,一旦历史学家将历史研究的目的局限于此,那就非常危险了,将是否符合现实需要作为评判历史研究价值的唯一标准,历史研究就会变成某些利益集团或观念服务的工具。”而其实真正的历史研究现实价值非常地小,它可能是对某个历史人物死因的调查,也可能是对某人生卒年月的考证,本身并没有多大的意义,但是它却训练了研究者发掘史料、分析史料的能力。我认为这是本书向我们传递的第二个观点,历史研究是单纯的,不应该受政治、经济等其他因素的捆绑。

最后,葛氏在本书的最近章节讲到我们该如何学习和研究历史,葛氏所着重强调的便是对史料的判断和甄别,特别是史料的来源?出于何人之手?站在何种立场?与所叙述的对象关系如何?中国历来就有成王败寇的习惯,对胜利者的无限拔高和对失败者的无线诋毁似乎早已司空见惯。作文陈寅恪在《唐代政治述论稿》中就指出“后世往往以成败论人,而国史复经胜利者之修改,故不易见当时真相”。就像你研究王莽,用的材料却是东汉班固所著的《汉书》,那浓厚的主观色彩自不必说,自然做不到客观评价。而葛氏在文中也提到,中国史学存在着“重判断,轻计量”的缺陷,史书中一遇到灾荒便是“十室九空”之词,而一遇到丰年,便是“人口倍增”,葛氏认为这些都是文学性的计量词语,如果真的以此为计量数据进行统计那真实性必然大打折扣。

感谢葛剑雄教授用文字为我们上了这么丰富的一堂历史学普及课。这对于非历史学科班出身的我来说是大有收获的,希望未来三年的我能不忘儿时初心,在厦门大学潜心学习,将历史学变成我一生所热爱和忠诚的事业。

读后感史学【篇10】

“八史”过后,中国史学彻底恢复元气,从修史活动中培养了不少具有实力的创新人物,刘知几可谓他们当中特立独行的一个。

刘知几和前面的历史家最大不同之处,在于他是私人身份撰史学批评。论私人身份,司马迁算第一个,但他到底做着中书令;整本史学批评,在《文心雕龙》中偶尔一现,仅仅片言只语,淹没在一片文学批评的汪洋大海中。集两个方面于一身者,在中唐时期,非刘知几莫属。因为私人撰述,意味着压力倍增,必须自己独力承担寻找材料、雕版刊行,及写书过程中产生的一系列相应开销。幸而材料方面不用担心,刘氏在辞职专门写书之前,多次入阁担任史官,有机会接触到一些机密的内部档案,也是拜担任史官的经历所赐,他深深体会到中唐时史馆内部十羊九牧的混乱局面。《史学史》倒没有具体分析造成混乱的深层原因,联系到当时武皇夺权,中经中宗反复废立,最后才折腾到玄宗继承大统,人事频繁变动,朝野上下都忙于搞政治斗争,大家没有时间去料理史馆的管理。结果太宗时代传下来的制度没有得到足够的维护,史馆的人员规模越来越臃肿,恰像当今的行政机关。记得很久以前,我偷看母亲的《行政法》教材,末尾结语大概是说,我国的行政机关总会隔数十年人员翻倍,就陷入“精简—臃肿—再精简”的怪圈,两相对比,岂止巧合,不是很值得深思?

刘知几的性格比较耿直,却懂得官场道理。以他出身官宦世家的背景,自然晓得只要在朝一日,就必须按照上级指示行事,因此,他概叹“头白可期,而汗青无日”,转身回家搞学术去。难道他的行动象征学术发展到一定程度,与政治之间要保持距离吗?

但也不必讳言地说,刘知几的性格里蕴含着极大的理想主义者成分,且看他在着名的传世作品《史通》里提到如何成为合格的史学家标准可知。所谓“三才论”,既需要勤奋学习,又不失驾驭史料文献的天赋,才学兼备之余,还拥有过人的胆识和器局,超越时代的局限。按这个标准,其实刘氏自己也未能达标。《史通》的自叙篇章,也有庸俗地吹嘘自己家世和郡望的词眼,证明他也沾染了当时门阀旧风气。毕竟这些缺陷,是白璧微瑕,无改刘氏《史通》的独创性,及时总结编撰史书的成败得失,可以说第一本史学界的理论教科书。

很快“安史之乱”来了,从太宗时代辛辛苦苦积累下来的社会财富,遭到极大破坏,剩下只是一个满目疮痍的晚唐。史学不再着眼于纯理论,政治气候的转变,要求它发挥经世致用的功能。

于是,杜佑和他的《通典》稳稳地接过刘知几的班。当时唐朝已经无复太宗年代的富裕,杨炎变革赋税制度就是为了解决国库收入困难问题,大环境所致,晚唐的史馆早就退居到一个不起眼的地方,毕竟朝廷再也出不起那么多的闲钱供养学术。由此可知,头顶着宰相光环的杜佑,实际不过以半官方身份撰文,他的《史通》自主命题,一反常态把典章制度史独立成书,又首次以《食货志》位居全书之首,一改历代以帝王本纪等政治史居主要地位的惯例。回想贞观和开元,学术不论经济,而经济自强;玄宗以下六朝,强调经世致用,而财富缩水,真不觉令人唏嘘!所以,杜佑的《通典》与其说在巨细无遗阐述历朝历代制度变化的来龙去脉,毋宁在表达他对时代走向的深深思考,其中某些见解,到今天仍然有现实意义。

例如,他开篇《食货志》有个这么样的观点:国家经济最重要就三点,粮食、土地、劳动人手,只要这三个问题能得到合理的解决,国家和人民的收入将逐步提高。真真如暮鼓晨钟!一个生活在千年前的古人居然能看明白当今不少干部们常常头痛的三条“政绩拦路虎”,不难想见杜佑个人具有深厚的政治涵养,是支撑着他写出经典的史学着作的基础。诸如此类的言论,在《史通》俯首可拾。再比如,他在《通典·历代盛衰户口》明确表达:国足则政康,家足则教从。政治健康发展依赖国家收入稳定;支持人民文明进步要看家庭是否经济稳定。同时他后面又提及,家庭要富足,靠的是诚实经营,一味靠避税,到头来损害国家和家庭的根基。林林种种,不由得令人敬佩他对世事的洞察能力,当然书中更多的是新颖的史学观点。

不但观点,连推导方法也是前所未有。他在《通典·礼典》,用少数民族现行的婚姻风俗跟春秋时代汉族的上层贵族婚姻习俗对比,得出结论,汉族文明并非一贯先进,少数民族也并非落后的蛮夷。只是地理气候不同,文明进化快慢有异,一语中的,有力驳斥往常士大夫头脑中固有的“大汉族主义”。这一点很接近恩格斯关于民族学的看法,谁说古人不如今人!关于杜佑的新颖思想,不止一点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他借“分封制”、“郡县制”的争议,最后推出“不因后事以酌前旨”,不能用后人的眼光来揣测古人的看法,评价和判断历史事件时,必须从这一事件所处的历史环境出发。杜佑的观点足以穿越时间,包含着历史主义的成分。若非如是,则属“厚诬古人”,今天还有许多反面教材,最经典一句“我孝庄”。杜老九泉之下,对此估计也只会嗮笑,他性格文质彬彬,加上学问好,无怪乎皇帝在他致仕(退休)时,下鉴定语“蕴经通之识,履温厚之姿,宽裕本乎性情,某猷彰乎事业”。

杜佑的一生可谓无憾,享年七十七岁(虚岁七十八),其时《通典》已经脱稿,伴随着他的逝世,唐代史坛的亮度再次变弱,幸而还有点点光芒照亮。

读后感史学【篇11】

将历史作为自己的专业已经九月有余,每每和同学们谈论自己的专业,总是拿情怀、为往圣继绝学、人文精神诸如此类虚幻飘渺没有实际内涵的词儿来为自己增添点儿光芒,仿若任何专注于实际与现实的东西都是深受功利主义的荼毒,不够崇高,不够浪漫,而自己恰到好处的避开这些,走的孤独且决绝。

然而近日阅读马克·布洛赫的《历史学家的技艺》不免大惊失色,不免汗颜,不免羞愧。回想起上一学期的几次论文作业,不免哂笑与嘲讽自己的无知与幼稚:责任、家国情怀、民族意识等等大而空的词儿反复的出现在我的阐述中,我也沉迷于宏大的叙述,寥寥几笔就概括出历史学的意义类,像极了古代那些古老迂腐、满嘴仁义道德的文人们。文字浮在云端,自然华而不实,细读倒有点审视历史标榜自己的感觉。只是可惜了我可爱的老师们,要在我这云端行走几千字的距离,摇摇欲坠。

本书经过几次的翻译与改版,也前后经历十几年的印刷与发行,其热度自是不言而喻,足见其重要性。近来更有人将其列入历史学本科生的必读书目,不知马克先生,该作何感想。既谈技艺,就在无形中定义了历史学家的本职工作-手艺人,与陶瓷工、瓦匠等别无二致,差别只在工作的客体。曾用书名《为历史学辩护》“一门学科的存在需要辩护,足见其地位之不妙。”(译者语)可见,作者在此书中,主要是想回答开篇的那个由一个小孩子提出的问题“历史学有什么用呢?”历史当然有用,只是在其作为学科被纳入研究者的视角,他存在的价值又在何处呢?我不敢说自己目前得到了可以说服众人的理由“历史并不纠缠当下。”在此仅仅对于在马克大师的书中提及的技艺,作个简单的归纳总结,其中夹杂些许自己的观点与看法,其内容与主旨大多不超出此书。

阿长与山海经的读后感悟1000字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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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长与山海经的读后感悟【篇1】

这是—篇纪实性的文章。文章真实而亲切地再现了鲁迅童年时与长妈妈相处的情景,表现了长妈妈的性格特点。作者经过对儿时往事的回忆,表达了对长妈妈这样一个劳动妇女的深深怀念。

文章先介绍了人们对长妈妈的称呼,称呼的由来和她外形的特点,以及她的一些不好的习惯。如写她喜欢“切切察察”、喜欢“告状”、睡觉爱摆“大”字等;之后写她懂得的许多“我听不耐烦”的规矩。比如元旦、除夕吃福橘、人死了要说“老掉了”等;最终写了长妈妈“我”买《山海经》的事,并且叙述得很详细。

文章着重写了我幼年时与长妈妈的一段经历。长妈妈是一位保姆,而我对她的印象能如此深刻,可见我对她的感情至深。文章也进一步介绍了她的名字、体形等。文章主体在于围绕《山海经》,写我对长妈妈的感情变化。由最初的我不大佩服她,最终我对她又有新的敬意,是因为她给我买了《山海经》。

长妈妈是一位经历苍桑的人,那里不仅仅写她迷信,有麻烦的礼节,并且突出了她的伟大,别人不肯做或不能做的,她却成功了。很好地概述了一个人物形象。而我对长妈妈的感情也是文章的关键,文章的主体把握及最终对她的缅怀、祝福,都能说明感情很深。语言上或叙或议,前后呼应,如3次写“大字形”睡式及谋害隐鼠的怨恨,朴实中带有点韵味,让读者细细体会其中。

读完此篇文章,不难发现,长妈妈这样一个艺术典型形象,独特而不平凡,而也揭示了封建社会比较黑暗、腐朽的事实。作者此篇文章包含的爱心与同情,让我们再一次回到纯朴的年代,去关怀身边一个人。

阿长与山海经的读后感悟【篇2】

阿长,即长妈妈,在鲁迅先生的印象中,她既是一个粗俗、好打小报告、迷信、愚昧无知的妇女,同时也是一个敬业、淳朴、善良、关爱他人的人。

出身低下,不受尊重。文章第二段中提到:他不知道长妈妈的名字,这“长妈妈”的称呼是因为那上一位女工走了,这什么姑娘来顶了她的缺,顺带着顶了她的名。一个连名字都是别人的乡下妇女,是多么可怜,多么不被人所敬啊!

粗俗。文章第三段中写道:“最讨厌的是切切察察,向人们低声絮说些什么事,还竖起第二个手指在空中上下摇动”,“切切察察”指的是细碎的说话声,也就是“咬耳朵”,这本就是不太礼貌的行为了,阿长还喜欢用食指在空中摇动,这便更加不礼貌了。这样看来她确实符合一个粗俗的乡下女子的形象。

好打小报告(负责)。孩子爱玩本就是天性,没有捅出什么大娄子来就已经是万幸。可阿长却连“我”走动,拔一株草,翻一块石头,就说我顽皮,还要告诉母亲,这未免会让孩子有厌恶的心理。但随着年龄的增长,鲁迅先生看问题的角度也发生了变化,在成年后的他看来,那时的阿长的行为未必不是她负责的表现。她的工作就是照顾“我”,她将“我”的一举一动告诉母亲,这无可厚非。这就是她的本职,从中我们出她工作认真、尽责。

迷信(善良)。阿长要“我”在正月初一早上对她说“恭喜恭喜”。因为她认为这与一年的运气有关。但她在我还未说完时就急忙开口。也对“我”说“恭喜恭喜”,因为她认为这样做也可以为“我”带来好运气,而且她认为福橘可以带来福气,可她自己却没有吃而是给“我”吃。这是她祈求祝福,表达爱的方式,从中能体味出她的善良。读后感·可能年少时的鲁迅不懂阿长对他的爱,认为这些规矩是令人不耐烦的,但长大后,回忆起这些的他便感到阿长的善良与对她的爱。

关爱“我”。十二段中那些看似烦琐的道理,却折射出阿长对少年鲁迅浓浓的关爱。她教会“我”要有教养和敬畏心,要珍惜劳动果实,要节俭,要讲形象,要有安全意识,就是这么琐碎的小事,却有深深的爱。

阿长是一个不识字的乡下妇女,甚至连普通话都说不标准,可就是这样一个妇女,却为“我”买来了一本令我渴慕的、念念不忘的《山海经》。作为一个保姆,她的钱应该全部用于生计的,可她却抽出了一部分来为小少年买书,并且她不识字也只会发个大概的音,这让找书的过程变得困难了。她虽然平凡,但却做到了别人不愿做或不能做的事,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她对小少爷诚挚的爱。

阿长虽然有着许多缺点,但她对鲁迅的爱却使鲁迅无比的感激、怀念他,但在感激、怀念之余,也有着些许的'愧疚。作者:赵镱霓

阿长与山海经的读后感悟【篇3】

鲁迅童年的时候,家道已经衰落,大人们必须为生活奔波。鲁迅由于做错事情,经常被长辈责备,这些都让他感到难过。以下是职场为大家整理的《阿长与山海经》的读后感800精选四篇范文资料。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欢迎你的阅读。《阿长与山海经》的读后感1

合上泛黄的书页,指尖仿佛还有一丝书墨气息。我凝望着那薄如竹片却又厚重无比的书脊,闭了眼,陷入无尽的沉思中

朝花夕拾,多么动听的名字,十篇带着流水般纯朴气息的散文,里面又包含了多少复杂的情感!对故乡的怀念,对亲人的思念,对师长的敬重,对童年的向往少了些批判,多了些追忆,少了些凌厉,多了份真情。是的,恐怕这是鲁迅的一个梦吧。远离尘世的纷争,人们的排斥,回到自己的青少年时代,以一个孩子、一个青年的纯朴而年轻的心去看待这个世界,看待身边的人。有一个古老的绍兴城,承载着如烟的往事,悄然入梦我看见了这个梦,也宁愿相信这是个梦。

这个梦的童年部分,是我最喜欢的,也是最质朴、最纯真的。这个梦里少有批判,少有仇恨,少有那个愤世嫉俗的中年男子。有的只是一个天真聪慧的小童,在百草园中拔何首乌,在灯光下听长妈妈讲故事,或者趁先生不注意,偷偷在纸上描绣像。他是纯真的,更是有思想的,他反对封建教育对儿童思想的束缚,他反对迷信和怪力乱神的说法正是他先进的思想,让他具备了成为一个大文豪,一个批判家的条件,不是吗?

慢慢地,慢慢地,鲁迅的童年随风而逝,渐行渐远。他的求学之路逐步展现在我们的眼前。有幸的是,在这条路上,我看到了《琐记》这篇精彩而深刻的文章。它讲述了鲁迅长大后,由于家道中落,不得不外出求学,继而出国留学的故事。在这里,我认识了一个血气方刚的青年鲁迅,也看到了辛亥革命后社会的种种弊端。衍太太虚假的善心和丑恶的嘴脸使我憎恶,维新派腐败的作风令我气愤。我知道了鲁迅为何要出国留学,直至弃医从文。我看见了一个蜕变的鲁迅,更看见了一个即将被唤醒的中华!

我们不是书中的鲁迅,却在感悟着书中的鲁迅。往事如烟入梦来,三味书屋和百草园相映成婆娑倩影,迎赛神会也随鲁迅的成长渐渐远去。我们在读《朝花夕拾》中成长,在读《朝花夕拾》中感怀。我们只有感悟着,并成长着,将它化作一纸清梦,永远珍藏

阿长与山海经的读后感悟【篇4】

文章先介绍了人们对长妈妈的称呼,称呼的由来和她外形的特点,以及她的一些不好的习惯。如写她喜欢“切切察察”、喜欢“告状”、睡觉爱摆“大”字等;接着写她懂得的许多“我听不耐烦”的规矩。比如元旦、除夕吃福橘、人死了要说“老掉了”等;最后写了长妈妈“我”买《山海经》的事,而且叙述得很详细。

文章着重写了我幼年时与长妈妈的一段经历。长妈妈是一位保姆,而我对她的印象能如此深刻,可见我对她的感情至深。文章也进一步介绍了她的名字、体形等。文章主体在于围绕《山海经》,写我对长妈妈的感情变化。由最初的我不大佩服她,最后我对她又有新的敬意,是因为她给我买了《山海经》。

长妈妈是一位经历苍桑的人,这里不仅写她迷信,有麻烦的礼节,而且突出了她的伟大,别人不肯做或不能做的,她却成功了。很好地概述了一个人物形象。而我对长妈妈的感情也是文章的关键,文章的主体把握及最后对她的缅怀、祝福,都能说明感情很深。语言上或叙或议,前后呼应,如X-X写“大字形”睡式及谋害隐鼠的怨恨,朴实中带有点韵味,让读者细细体会其中。

读完此篇文章,不难发现,长妈妈这样一个艺术典型形象,独特而不平凡,而也揭示了封建社会比较黑暗、腐朽的事实。作者此篇文章包含的爱心与同情,让我们再一次回到纯朴的年代,去关怀身边一个人。

鲁迅怀念阿长,所以写下了这篇《阿长与山海经》,阿长应该也很安慰吧!《阿长与山海经》以供各位同学参考和学习!

阿长与山海经的读后感悟【篇5】

“哥儿,有画的‘三哼经’,我给你买来了!”

我似乎遇着了一个霹雳,全体都震悚起来,赶紧接过来,打开纸包,是四本小小的书,略略一翻,人面的兽,九头的蛇??果然都在内。

看到以上的文字,你是否已经宛然一笑了呢?这就是节选自鲁迅的散文集《朝花夕拾》里面的一个片段。

《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追忆往事而写下的十篇“从记忆中抄出来”的散文,刚才我们看到的正是出自其中的一篇名为《阿长与山海经》的散文。

阿长是专门照顾鲁迅是女工,用今天的话来讲就是鲁迅的保姆。鲁迅一生没有专门写给回忆他母亲的文章,但他却写过专门回忆他是“长妈妈”阿长的文章,也就是这篇《阿长与山海经》。由此可见,在鲁迅的人生中,阿长是对他影响深远的人,可以说,其影响甚至大于鲁迅的生母。

刚才我们看到的片段是阿长有一次告假回家,特意不辞辛苦为鲁迅买来了他日思夜想,念念不忘的《山海经》的故事。从这件事上,鲁迅对阿长有了新的敬意了。“别人不肯做,或不能做的,她却能成功”。而在年幼的鲁迅眼中,他就认为阿长“确有伟大的神力”。

在我看来,阿长能为鲁迅买来带画的《山海经》,不是她有伟大的神力,而是她有着对鲁迅那如生母般的爱的结果。

阿长是一个不认识字的农村妇女,她能为鲁迅买来《山海经》必定要付出比常人更多的艰难。由此,我们不难想象出她在一家家书店中向老板询问有没有“三哼经”时焦虑的样子,老板无奈摇头的样子,她额角渐渐渗出细细密密的汗珠,以及最后他终于找到了《山海经》时兴奋的神情。 这一切的一切都向我们展现了一个慈母的形象。也许在最后,阿长还是没弄清楚到低是《山海经》还是“三哼经”,但是只要当她看见鲁迅接过书,满眼欢欣的样子,一瞬间,她在买书时所有的苦,所有的累,都化作一缕青烟,随巷子里吹来的一阵过巷风消散了。

每每想到这里,我的眼框就不禁湿润,我被“长妈妈”那一种不求回报,甘于付出的母爱感动了。虽然她不是鲁迅的生母,但她对鲁迅爱的投入却一点也不吝啬,“长妈妈”用尽全力的给予鲁迅的爱,比起鲁迅的生母给予他物质上的保障要珍贵的多。这就是鲁迅日后专门写出了《阿长与山海经》来怀念“长妈妈”而并无作专门怀念生母之文章的原因。

高尔基说过“世界上的一切光荣和骄傲都来自母亲。”而阿长,在当时封建等级制度下,她仍能保持一颗充满热情,不惜倾注所有的伟大母爱的心。阿长的爱是何等的伟大?正如阿长般倾注母爱的,天下千千万万的母亲,她们的爱也同样伟大,同样值得尊重。

阿长与山海经的读后感悟【篇6】

(一)语言平实形象

课文的语言非常平实,文中充满了儿时的回忆,纯真持久 :长妈妈教给我的道理很多很多。我有很烦很烦的感受,然而也有我一时对她发生过空前敬意的时刻,特别是当她给我讲关于长毛的故事,我是听得入神入迷,小孩子啊,就喜欢听土匪强盗,兵戈缭乱的事情,认为刺激好玩,长妈妈讲得也异常投入:啊呀,骇死我了形象化的引用一两句话,刻画了相当年长妈妈给我讲故事时异常投入的精神状态。

(二)感情真真切切

如:作为小孩子,我当时就有了很狡猾的观点,阿长在自己的心目中:生得不好看,脖子上有许多疚疮,以貌取人这么滑稽的天真味道刻画出来。

我时而对她充满敬意:因为她有丰富的历史经验,历经了不少惊心动魄的故事,阅尽人间沧桑的啊!但时而有怨有恨这种敬意虽然也逐渐淡薄起来,威信一点点消失,但完全消失,大概是知道了她谋害我的隐鼠之后 一切以我的感受作为出发点来对待长妈妈,有敬有爱,时怨时恨,这种感情的反复恰反映了儿童心灵世界的真实。

《朝花夕拾》中的散文基本是鲁迅温馨的回忆,是对滋养过他生命的人和物的深情怀念。《阿长与山海经》可以说是鲁迅先生所有文章中,笔调最温暖的一篇。

(三)闪烁人性光辉

渴慕《山海经》书是我的全部,我是我书的全部鲁迅幼年喜欢图画,对绘图的《山海经》渴望已久,苦思而不可得,以至于一坐下来就念叨,阿长问了究竟,鲁迅只是随口告诉了她。哪知,就在阿长告假回家四五天,又回到周家的时候,不识字的阿长用自己的钱,给鲁迅买回了被视为宝书的绘图《山海经》。

琐琐碎碎一大些,真真切切一桩事:一件事,一辈子,一生情

一句非常精彩的感慨:别人不肯做,或不能做的事,她却能够做成功这一句最能让人感怀,年幼的鲁迅被善良朴实的长妈妈默默的爱震惊了,这是真爱的标志,尽管长妈妈有着这样那样的不尽人意,长得也实在不好看,但掩盖不了她的真诚和朴实,她的故去,足以令人怀念,这使鲁迅长舒胸臆而发出一声:仁厚黑暗的地母啊,愿在你的怀里永安她的.魂灵。荡人心魄,感人之深,这也是全篇感情的最高升华,尽管仍然是一种最朴素的方式和语言表达出来。辞了人世30年,连姓名都不知道,我终于不知道她的姓名,作者满怀圣洁的感情,发出的一声感叹逝者长已,来者深追。

(四)阿长的为人

1、阿长是一个很不幸而又热望一生平安的劳动妇女。

阿长连姓名都不为人所知,可见出身之低下。她享受不到教育的权利,不识字,没文化。尤其不幸的是,青年守寡,在别人家做女工,一年功夫只能告假几天回家。

阿长相信命运。遭遇了守寡的不幸,在含辛茹苦的女工生涯中,她对生活并无更高的要求,但求一年到头,顺顺流流。她相信儿童金口,郑重其事地要孩子大年初一睁开眼就向她祝福。好像新的一年的运气,全在孩子有没有恭喜她,要是不说,可就惶急了,说了,开心得什么似的。

普通人都有美好的愿望。阿长这个不幸的寡妇只求平平安安,鲁迅回忆起来,对她充满同情。

2、阿长是一个没有文化的粗人,却是民间文化的载体。

阿长没有文化,不免粗俗,性格又很外向,来到周家做女工,也不知收敛,一味适性任情,常喜欢切切察察人胖,睡相也不好。在温文尔雅的主人家就显得格外粗俗,连小主人都对她讨厌之极。

阿长知道许多事情、许多道理,可以说,她是民间文化的载体。其中不免有迷信的成分,诸如什么死了人,生了孩子的屋子里,不应该走进去。也有落后的成分,诸如认为孩子拔草、翻石头就是顽皮,这是落后的儿童教育观。但是,课文所写,迷信、落后的东西并不多,多数是不错的。正月初一,要孩子恭喜,吃福橘,乃是吉利文化。饭粒落在地上,必须拣起来,这是珍惜劳动果实。不要从晒裤子用的竹竿底下钻过去,这是讲究形象。不该说死掉,必须说老掉了,这是避讳修辞。至于阿长讲长毛,可见民间对长毛的传说,是珍贵的历史资料,于我们认识太平军不无裨益。

3、阿长对孩子倾注一片心血。

前半部分虽然用的是抑笔,但说的是儿时的心理,其实阿长对孩子的关爱是前后一致的,并非平时不好,惟独买《山海经》算是做了一件好事。阿长对孩子的关爱,就她的本意来说,是要孩子干净、安全,有教养,她总是为孩子操心。烦琐正说明她悉心教养。当然她不懂儿童心理,许多做法违拗儿童心理,使孩子感觉讨厌、麻烦。买《山海经》则是叫孩子称心如意的一回。阿长自己没有读过书,见孩子念念不忘《山海经》,却来问《山海经》是怎么一回事;并且,她把孩子的心愿一直挂在心上,想方设法买来了《山海经》,这部书成了鲁迅最初得到,最为心爱的宝书。鲁迅是一辈子跟书打交道的大文学家,而第一部宝书是阿长给买的,阿长之值得鲁迅纪念是理所当然的。

主要中心思想和内容

阿长是鲁迅小时候的保姆。记述儿时与阿长相处的情景,描写了长妈妈善良、朴实而又迷信、唠叨、满肚子是麻烦的礼节的性格;对她寻购赠送自己渴求已久的绘图《山海经》之情,充满了尊敬和感激。文章用深情的语言,表达了对这位劳动妇女的真诚的怀念。

作品的最后两段,表现了鲁迅对长妈妈的怀念、内疚、祝愿之情。在鲁迅的人生历程中,长妈妈曾起过那样重要的作用,但他竟不知道她的姓名和经历,这是多么叫人内疚的事情,他所能做的,只有祈祷仁厚的地母,安息阿妈的灵魂。鲁迅对阿长的深沉感情在这里表现得深切感人。

阿长与山海经的读后感悟【篇7】

本文取自鲁迅先生的散文集《朝花夕拾》,文中讲述了先生幼时与其保姆阿长之间的点点趣事,令人记忆犹新。

文中描述了封建社会下一位普通妇女的形象——长妈妈。长妈妈是一个集缺点与优点于一身的形象,她喜欢在背后与人低头絮语,还竖起两根手指,上下摇动,或点着对手和自己鼻尖,这不禁让我脑中浮现出现代人常用的一个很好玩的:“八卦”,又或许这些家长里短的饭后谈资是封建妇女真实的生活写照吧。长妈妈常爱向母亲告状,夏天睡觉时还常把身子舒展成大字形,一条臂膊搁在先生颈上,一下便占据了大半张床位,那样的睡相,不禁令人啼笑皆非。长妈妈在长期封建社会的感染下,自然少不得些迷信色彩,这也更使得长妈妈这一形象变得鲜活生动真实起来。长妈妈极讲那些繁琐累人的规矩,这也怪不得先生的不耐烦了。每当正月初一的清早,先生便会在长妈妈那极度肯切惶急的注视下向她道“恭喜”,起来后还要吃上个福橘,寓意一年平安顺遂,先生这才算受完了元旦辟头的“磨难”。然而,长妈妈所教的还远不止这些,这使先生和读者感到古怪的同时,还不禁感叹起封建社会来了,在那样约束着,编条着人们思想,禁锢着人们灵魂,笼罩着黑暗与阴霾的制度下,再来看一看长妈妈的形象,便不觉为怪了。因此,文中也不难看出先生对这种封建礼教的教条思想的批判与谴责。

在长妈妈这一形象的塑造中,先生还赋予了她善良与爱的一面。话说先生小时因长久惦念着充满神话色彩且对儿童极富诱惑力的《山海经》,常常念叨不断,长妈妈在听说如此后,即使胸无点墨,却仍将先生的话铭记于心,克服了重重困难替先生寻到了四本。那时的先生该是既惊喜又感喟的吧,因此他在书中感叹道:“这又使我发生新的敬意了,别人不肯做,或不能做的事,她却能够做成功。她的确有伟大的神力。”长妈妈的细心与善良,使我心中对她油然而生出一股钦佩来。

长妈妈,一个封建社会下的妇女,却用她最真的性情与最诚挚的爱和善良,打动着每一个人。

阿长与山海经的读后感悟【篇8】

关于阿长与山海经的读后感600字1

今天我又学习了一篇关于鲁迅的文章,那就是阿长与《山海经》。

阿长是鲁迅先生小时候的保姆。文中一开始讲到了阿长的长相:她生的黄胖而矮;“长”并不是形容词等等。接着写了鲁迅先生小时候并不是怎么喜欢阿长的,原因是阿长谋死了鲁迅的一只隐鼠,也因为阿长睡觉时总是成一个“大”字,还因为阿长的种种不良习惯导致了鲁迅对她的反感。

但后来却因为阿长交给了鲁迅很多的道理,慢慢的,鲁迅先生变得不怎么讨厌阿长了。鲁迅先生爱看很多书,什么《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等等。但他最爱看的便是上面有许多图的《花镜》。

在一个老人的书斋里,有过一本书,名叫《山海经》,这本书的上面画着人面的兽,九头的蛇,三脚的猫……

于是阿长帮鲁迅买了一本一模一样的,也改变了鲁迅对她的看法。

文中最后讲到了阿长,即鲁迅的长妈妈已辞世了三十多年,鲁迅先生还是没有知道她的姓名。

这篇文章带给我的感悟是:要读书并且读好书,才能写好文章,也许,可能,我们也能成为像鲁迅先生一样的伟人呢?哈哈一切皆有可能!

关于阿长与山海经的读后感600字2

这篇文章讲述的是鲁迅小时候和阿长在一起的故事,它真实的表现出长妈妈的性格特点,也无不充满着鲁迅对长妈妈的怀念之情。

长妈妈是一位经历沧桑的人,她不仅迷信,而且还有麻烦的礼节。她有许许多多鲁迅并不喜欢的习惯,她喜欢“切切察察”、喜欢“告状”、睡觉爱摆“大”字等;接着写她懂得的许多“我听不耐烦”的规矩。比如元旦、除夕吃福橘、人死了要说“老掉了”等,再加上当鲁迅知道是她“谋杀”了那只隐鼠,使鲁迅对她不仅仅是烦厌,还有憎恶!直至后来,长妈妈帮鲁迅买了他梦寐以求的《山海经》时,对长妈妈产生了敬意。

关于《山海经》,鲁迅只是随口的说说罢了。但没想到大字不识一个的长妈妈竟用自己的钱买了《山海经》。正如鲁迅说的有些事别人不肯做,或不能做的事,她却能够做成功。长妈妈,这个劳动妇女,朴实善良的她,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长妈妈并不是是很好看,但这并不能掩饰她的淳朴善良和待人真诚。

长妈妈的离去令人怀念,但鲁迅连她的姓名都不知道,使他感到惭愧。

有这样一些人,他们在我们的身边默默的陪伴,或许他们的一些行为使你感到厌恶,但他们对我们的爱却是那么的浓,使我们的生活充满了快乐与幸福。就你的老师一样,他会毫不留情的指出你的错误;就像你的家长一样,整天的对你絮絮叨叨;就像你的朋友一样,逼你做一些对你有益但你又不喜欢的事。

珍惜你身边的每一个人,不要到失去了才后悔。珍惜他人对你的爱就是珍惜你自己。当他们对你提出意见时,不要忘了说一句“谢谢”。牢记你身边的每一个人,牢记他们对你的爱,对你的好。这样才不会留下无法弥补的遗憾!

关于阿长与山海经的读后感600字3

几日前,看完了鲁迅的那本《朝花夕拾》,里面说了许多鲁迅儿时的事,可能是因为我对人物描写的文章印象比较深刻吧,现在最记得的就是《阿长与山海经》里的那个跟人“切切察察”喜欢“告状”的阿长,长妈妈。文章中,鲁迅先生似乎对阿长这个保姆没有什么好感,处处都说对她的不满,比如说她睡觉的时候常常摆成“大”字型,弄得小鲁迅没办法翻身;长妈妈经常对小鲁迅说一些迷信的话,使得小鲁迅厌恶;知道长妈妈害死了他的隐鼠之后的憎恨……对她产生敬意的好像也就两处,一处是她像小鲁迅说长毛的事,另一处便是长妈妈不辞劳苦地为小鲁迅买来了《山海经》。

鲁迅对长妈妈从憎恶到产生敬意都是这一本《山海经》的缘故,因为长妈妈“别人不肯做,或不能做的事,她却能够做成功。她确有伟大的神力。”

鲁迅先生十分渴慕别人口中的绘图《山海经》,但又没有机会去书店买,一直十分懊恼。偶然跟阿长提起,后来阿长告假回来,竟带回了一套。由这件事,鲁迅先生对阿长的敬意抵过以前的不满,也更加佩服她了。

鲁迅先生从阿长身上看出,其实周围人对自己的爱时时刻刻都围绕着自己,体现在每个细节。只要用心发现,总能收获一份属于自己的感动……

在结尾,鲁迅先生写到:“我的保姆,长妈妈即阿长,辞了这人世,大概也有了三十年了罢。我终于不知道她的姓名、她的经历;仅知道有一个过继的儿子,她大约是青年守寡的孤孀。”

“仁厚黑暗的地母啊,愿在你怀里永安她的魂灵!”

看来,在鲁迅先生心中,阿长已如他的慈母一般了!以往阿长对他的点点滴滴的爱已经渗透在他的心中并慢慢滋润开来。这让他时时会怀念起阿长——这个当时的下层劳动妇女留给他的最朴素也最真挚的感情。也许,这是鲁迅先生后来一直坚持为普通的劳苦大众而战的原因之一吧!

关于阿长与山海经的读后感600字4

读了这篇文章,知道了阿长长的什么样后,我很失望,在我印象中,阿长这个名字,应该是一个很温柔的、纤瘦的形象,可是,却偏偏是一个胖而矮,唠唠叨叨的老妈妈。就是这样一个朴实的形象,才让我感到这篇文章是真实的。

长妈妈有些习惯却是招人烦:唠唠叨叨,“大”字形睡姿,种种古怪礼节……全文并没有介绍阿长怎么怎么好,呈现在我们眼前的,就是这样一个真真实实活在现实的阿长。慢慢地,她开始让我又恨又爱。她相信许愿,相信梦想,带着一颗纯真的心在这个复杂的世界中生活。

最令人感动的,就是她买《山海经》那段了,作者没有写这样一个不识字的人是怎么买这本识字的人都很难买到的书的,谁又知道她走了多少路,问了多少人,去了多少店如果写了,恐怕就不能达到这种效果了吧。她竟然把“山海经”念成“三哼经”,她是怎样向别人打听这本书的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答案,因为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长妈妈。这个长妈妈有很多缺点,像个小孩子,但这都无关紧要,因为她有一颗到死都善良的心。

阿长与《山海经》之间到底有多少故事,那是个不能说的秘密,因为“山海经”不存在于阿长的世界,那显得太过复杂,阿长的世界中,只有她与“三哼经”的回忆。

关于阿长与山海经的读后感600字5

历史的长河中,人们不断的与字打交道,从开始的象形文字直到如今的简体汉字,自从有了字的出现,人们便开始用字来记述自己的生活,表达自己的思想。

鲁迅爱书,爱读书,在小小年纪时就为一本《山海经》痴迷了很久,或许,这就是我们所不拥有的品质,也就是鲁迅所成功的关键吧!

我虽不如鲁迅那样痴迷,却也报着对书无比的喜爱,我常常敲开书的大门,与书中的主人同喜同悲一起经历冒险,一起感受胜利。

那一本《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带给我的感觉,无疑是最大的。

我感觉到了保尔在社会底层的挣扎,感受到了他不愿服输的意志,以及敢与神甫一争高下的勇气,他那对生活充满希望,永不放弃的形象,连同他那光辉精神,也早已埋在了我的心里。

或许,刚上初中时,以往不敢大大方方展示自己的我,在保尔的支持下,才担起了上台演讲,这一对于我来说的重担。或许,正是在保尔坚定的目光下,我才发现了自己身上勇敢的那一面。

历史的长河中,有多少人用尽了一生的精力才著出了一本书,而那其中的许多道理,却是他们用了尽半世纪的人生才体会到的。如果我们将他们学习,了解,岂不是又多了几百年的智慧。

一本本的书,推动了社会,推动了世界。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1000字精选


生活中读书是为了陶冶情操,工作中读书是为了锻炼自己,当我们从作者写的作品中得到了很深的体会时。作品中那些令人难以忘怀的情节可以通过写一篇读后感很好地表达出来,您看过关于作品的读后感吗?请你阅读编辑辑为你编辑整理的《盗墓笔记的读后感》,供你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篇1】

盗梦空间影评

提及近年看过的经典科幻片,相信很多人都会说出盗梦空间,的确,盗梦空间不论是剧情、思想还是拍摄手法都让人有耳目一新的感觉。作为非专业人士,我对各种镜头手法和其中理论无法做出专业评价,谨从剧情上对影片进行浅析,向这一经典的致敬。

影片中的前半部分以一种说教式展开剧情,通过剧情人物之口让我们了解整个盗梦的原理,但影片却不因此显得呆板枯燥,反而让观影者更为信服,并依照剧情设定的背景不断去思考,尤其是在阿丽学习构建梦境的时候,里面的环境设计更是让人震撼,是一场视觉上的盛宴。另外,盗梦空间的故事穿梭于梦境和现实,环环相扣的情节让影片具有很强的逻辑性,每一个谜底的揭开往往伴随着下一个谜底的出现,一层又一层梦境的嵌套,彼此之间的联系,以及最后陀螺的测试都让整个故事情节充满张力,引人遐想。

同时,影片在思想上也有较强的思考深度,它表面是在讲解一群人在梦中奋斗,实际上则是每一个人和自己意念斗争

的故事,是在论述意志的重要性,更是在探寻人存在的依据。

庄周梦蝶还是蝶梦庄周,探寻真相的过程永远是痛苦的,如果对此一无所知,我们还可以混沌度日,就像斋藤尽管渴望回到现实,但当他在时间的流逝中忘记曾经时,就在潜意识边缘迷失了自我。然而,当我们有一天突然发现自己生活的世界完全是别人虚构出来的,你所为之珍惜、奋斗的一切不过是别人眼中的故事,那必然会奋起反抗,就像楚门一样,这也是斋藤选择相信柯布,最后能够被救回的关键之一。它充分的证明了人是群居生物,是不能独立生存的社会人。不论在虚幻的世界中拥有多大的权力和幸福,它都不会被我们自己认可,因为没有其他真实的人作为见证。

当然,是否选择沉迷于虚幻其实也是个人意志的体现。斋藤只有经过柯布的提醒才能区分梦境和现实,而柯布不论是在最初为梅尔植入怀疑梦境的意念,还是最后摆脱头脑中亡妻幻影的迷惑,都是依靠自己对回到现实的执着,这二者的区别也是个人意念强弱鲜明的对比。

同时,影片中柯布一行人遭到费舍尔潜意识保卫队的猛烈攻击也体现了个人

的意志的独立性,不容外人侵犯。而梅尔的死亡和费舍尔的变化则体现了意志对人的重要性,换而言之,意志是我们所有外在行为的原动力,是我们作为一个人存在所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这就是我对盗梦空间的感触。作为非专业人士,电影是否精彩往往取决与我从中得到的收获。而盗梦空间这部影片之于我的意义在于,让我了解人要忠于自己内心深处的选择,并为自己的意志坚持奋斗。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篇2】

这部小说就像其介绍的一样,绝对好看,写的也绝对精彩,我用了一上午的时间,将这本小说读完,可以说是吓出了一身冷汗啊(我承认我没怎么看过恐怖小说,唯一看过的就是前几年比较火热的《笔仙的故事》,当时看完也是看的背脊发凉),不过比较令人郁闷的是小说没写完,书也只出到上半部,在网上搜了下,作者还在继续更新中,看来要等出下部书是比较慢了,所以只好继续在网上先看看,等出了书再继续买,虽然买了的书只写到最后主角上网查资料,发现有寻找其三叔的寻人启示,留下了太多的悬念给读者,想必下部肯定也会像上部一样的精彩吧,期待!(但在网上看时,也没解释出来,不知道后面是不是会继续解释呢?希望作者能把一些未解之谜能尽快告诉我们读者)

不过看完之后,还是留下了很多疑点没搞清楚,不知道是作者故意留下的伏笔,还是真的只是问题?

例如:一开始讲述的主角的爷爷们去倒斗时,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还有主角的爷爷最后怎么逃脱的?明明书中说主角的爷爷已经无路可逃?怎么又会活下来了呢?还有主角为什么中了毒确不会死?而且还奇迹般的恢复了?不知道是不是在鲁王宫无意中吃了那片盔甲的残片的缘故。还有那个闷油瓶到底是什么来历?为什么明明是和主角的三叔一个年代的,但看上去确和主角一样年轻?甚至比主角还要年轻?还有就是主角的三叔?为什么最后说三叔有问题?不仅杀了人,甚至可以说很多事情都是他一手搞出来的,他到底是好人还是坏人等等一切疑问可以说是看完书之后留下来的,这些疑问弄的有点郁闷,也希望作者能在下一部中一一做出解答,也期待下一部早点出书吧,虽然网上已经有连载的了,但还是看书比较舒服一些,要不然眼睛老着电脑也比较痛苦啊!!

看来这些疑问短时间内是无法解决了,只好先搁置在一旁了,继续去看以盗墓为题材的另一部小说《鬼吹灯》去,在网上听很多人都说这部小说很精彩,而且这部小说又分四大部分,可以看一阵子了,希望再看完《鬼吹灯》后,《盗墓笔记》的下部也能出来就好了。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篇3】

整体来说,这部电影比我预期中要好点儿。

三叔重新规划了一个故事,从头看到尾,从小哥和吴邪的背景出发到下墓倒斗最后成功拯救世界(?),整个故事也算是完整,说下斗真下斗,情节紧凑,只是在各个篇幅上的分配似乎有些不当,个别情节连接显得快而生硬,而某些铺垫又是放慢节奏的冗长,拼凑得有点乱。

特效有好有坏,倒也过得去,我个人觉得还行,没有那么令人失望,看到不少评论说比九层妖塔还差的,我不敢苟同。道具设置特地提出来说一句,有些地方粗糙了些,但也有出彩的,尤其傀戏那一段的机关设置印象深刻。

备受争议的`演员这块。王景春老戏骨,只是一开始被植入广告带得有些尴尬。或许因为剧本原因戏份过少,形象并不丰满。

马思纯的阿宁演绎得不错,带点儿狠辣,大部分的打戏看得出下过不少功夫,眼神动作都挺好。只是她这个角色的中英文双语切换让我有点懵逼?

井柏然出演的张起灵,大约也是打戏担当,打戏确实不错,必定放了不少心思,但可能过分冗长。兴许是为了塑造小哥沉默寡言又可靠的人物形象,用了不少篇幅特写。后来小哥张嘴大笑我也是懵逼的,和书中的人物设定有些偏离,但因为是吴邪的回忆,他眼中的小哥是会这样笑的?整体中规中矩,只是这版张起灵还是缺了点什么。造型这块就不多评价,整部戏关于服饰也有些bug,若定位为粉丝电影也能不予深究了。

最后是鹿晗出演的吴邪。吴邪是整个故事的主要人物,以他为中心推开。一开始知道鹿晗演吴邪我还是有点不安的,感觉他离这个角色还差点儿。但看完发现竟然还不错,有出戏的地方也有出彩的地方,中年版的吴邪声线还是太年轻,但青年版的那份无邪演绎得不错,而且是带有灵性的,甫一出场就将气氛带得鲜活灵动,时不时来点儿金句,几乎承包了这部电影的笑点,整体也符合那句“本是无邪带点真”。鹿晗的演技虽仍青涩,但他的眼神很有戏,耿直、率真还有碰上危险时候的恐惧、不安等等都表现得挺好,口条也不错,相较之前两部电影更加自然。

最后我需要吐槽。强行卖f看得我尴尬无比,阿宁正反派转换得过于迅猛,接近结尾处吴邪成功救上小哥后两人发出了只有他们懂的笑声?裘德考这个boss策划了大半辈子的阴谋因为“be a hero”而彻底反转也是进展得太快了吧,以及吴三省和胖子等人的戏份删减过多造成人物形象不丰满。

不过结局的设置我还蛮喜欢的,三叔大概真的想表达些什么,戏里隐藏的点是有的,需要仔细品味。

总结一下,还是可以一看。

不是很懂为什么这么多一星..三星半感觉还是有的,再加半星给吴邪吧。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篇4】

偶然在看小说的过程中看到有许多网友提到盗墓笔记,于是带着好奇去看《盗墓笔记》。这一看觉得实在是精彩之极,连带着把南派三叔的,黄河鬼棺,大漠苍狼都看完了。不过最后觉得还是盗墓笔记最好看。

这种消遣性的小说,之前最爱看古龙和金庸写的,有一次看了一套藏地密码,感觉也非常不错。再有就是这一套盗墓笔记了。

情节上是没的说了。但故事结构上与古龙有的比还不够严谨。有时一个故事结束了,感觉上还不象古龙的书那样有那种原来如此的感觉。可能毕竟是一些神秘事件,无法有让人们信服的解释吧。不过没妨碍到阅读的乐趣。所以又开始有选择的读第二遍。

虽然明知道是虚构的,但还是随着他紧张,害怕,怀疑,激动,甚至恐怖,太多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但是隐隐约约又有些历史的影子或世界发生的神秘事件。

以前说到盗墓,那是犯人大忌的事。想想看,那就是挖人家的祖坟,我都没想到居然看了十多天,一个故事接一个地非把它看完不可,可惜到现在也没有大结局。害得我总在想,人是不是真的可以长生不老呀,那个闷油瓶就二十年没有变样,那个二十年前组织盗墓的背后人物到底是谁呀,书中的我到底是怎么回事,那个录像带的我到底是谁?那个它到底是什么?留下了许多的悬念。

闷油瓶这个人物太神奇了,他怎么有那么强的本事,他可以抑制血尸,他可以走入终极,他的身份也是个谜。

书中的那个胖子,好象生活中的某个朋友,感觉是那么熟悉而亲近。

头四个故事我都看了两遍。第一个故事还是比较恐怖的。毕竟我们小的时候还是比较相信有鬼。这个故事让我印象深刻的除了害怕,还有就是那个玉俑,也就是古时候人们死后对尸体的保存。曾经听说过有些古尸都保存得非常好,只是见了阳光就不行了。有放定颜珠的,有吞水银的,这里是讲穿了一套玉衣,千年来尸体还是湿的,但一脱了玉衣马上就坏了。看这套书的时候我就想,如今倒好,一把火烧得干干净净,什么也不给后人留,也省得有人去盗墓了。不过有些历史只怕真的只能来历史书了。

头两天正好中央10台在讲百慕大三角,又想起盗墓笔记的第二个故事,讲到船神秘失踪,而过了二十年后又神秘出现。倒与电视讲的非常相似。看来作者也是非常关注这类事件的。

第三个故事因为没有胖子和闷油瓶,我觉得稍显得沉闷。而且也让我想起一个类似的故事。讲有一个人坐在办公室,发现上班时间所有的同事都没上班,他觉得挺奇怪,然后进来一个同事的老公,说是坐哪天哪班航班回来的,有件东西要他转交给他老婆。等他走后,这个人在浏览网页时发现那个航班出事了,没一人生还,吓得他一身冷汗。这时同事们都陆陆续续回来了,可是他一听,马上吓得要死,原来同事们正在谈论他刚来上班时被楼上的花盆砸死的事。他才明白自己是死了。这类的故事有时我有点信。盗墓笔记里的第三个故事更是神奇,有这么个地方,能让人实现自己的愿望。能产生物化。比如你能复制出来一个你自己,只不过有点副作用,即这种能力会慢慢减弱,而且记忆也会慢慢减退。

这个故事里讲到某朝代时国库空虚,有军队的主要任务便是盗墓,看来这也是真实存在的。想想孙殿英盗慈喜墓,还有号称能借鬼兵的鲁王可能真的就是做这个的。

总之,《盗墓笔记》虽然是部小说,但我却在其中学会了很多做人做事的道理,真诚感谢作者南派三叔。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篇5】

橘黄色的灯光寂寞地将长街照亮,蒙布于车身烤漆上的尘埃沙土昭示着它在白日里的奔驰来往。而现在,它们已与城里的万家灯火一起沉寂,轻薄皎洁的月光以孩童般无辜无邪的姿态拥吻着梦乡深沉的,人与物。

可是,就在这座寂静的城里,在某条不起眼的街道旁,一个小小的房间亮起长久而微渺的灯火。那里,曾经有人秉烛夜读,曾经有人伏案写作,曾经有人为惊悚紧张的情节而提心吊胆惊心动魄,曾经有人为字里行间的感情而心生感慨落笔成文。而我,现在便坐在那个被一盏台灯照亮的房间里,在做过“曾经有人”做过的所有事情之后,在这个人们习惯回望旧时光的岁末,开始轻轻叩响现实与虚构的任意门,以文字为时光机,来到那个名叫“盗墓笔记”的平行世界。

南派三叔他真的很会写故事,人们常对自己的故事滔滔不绝,对于他人的故事欲言又止,但三叔则不然。他写吴邪、张起灵、胖子、潘子、小花、黑眼镜……他创造了这所有的人物,后来,他便不再是叙述上的侵略者,而成了一个旁观者,看着拥有着鲜明灵魂的人物在那个叫盗墓笔记的空间里自生自灭。也如在后记中所说:“在后来极长的写作过程中,我从一个作者,变成了一个旁观者。我在上帝的角度,观察每一个人的举动,慢慢地,我甚至能看到他们很多轻微情绪和行为的来历,是他们童年的某一次经历。”

我一直都认为,三叔笔下的那些密密麻麻的文字是世人与那个时空联通的密道,在那个真实而熟悉的世界里,每一个人物都是一个鲜活的存在,每个人都在走向他们的征途、宿命和未来,一切绚烂至极后又归于平静。无数人为其痴迷,然后沉醉不知归路。

吴邪:“打败我的不是天真,是吴邪。”

他生活在十里荷花风帘翠幕的西湖,明月秋夜淡烟疏雨润泽了他的天性良善胸无城府。

他是一家名为“西泠印社”的小古董店的老板,是老九门平三门吴家的长孙,岁月给予他的惟有温柔和安途。

他知道战国帛书是爷爷的心头宝,却不知道那残破的丝帛之后隐没的是足以颠覆日月的血光阴谋与人心叵测;

他知道自己的祖上曾是盗墓世家,却不知道这个渐渐衰亡的家族里的历代人遭受过怎样庞大隐秘的操纵,那些他以为的宿命因果不过是他人的一招棋步。

他是所有队伍中最不适合经历危险的人。论功夫,他不及张起灵;论乐天,他不及胖子;论心计,他不及吴三省;论血性,他不及潘子。但无论如何,他就这么以一无所知天真无邪的姿态猝不及防地堕入了一个他在二十六岁之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篇6】

探险小说《盗墓笔记》,讲述了一个小老板吴邪和几个朋友、他的三叔盗墓的经历。他们进皇陵,入秦岭,爬长白,进蛇沼,至西沙,探广西,最后吴邪(主人公“我”)送张起灵进青铜门,开始了一个十年之约——十年后,也就是今年8月17日,张起灵出门,《盗墓笔记》全剧终。

读这本书时,我经常会想:如果当年南派三叔走哲学路线,可能都是教授了。听听他写也的句子吧:“有些面具戴的太久,就摘不下来了。”“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有时候总觉得,人的成长是一个失去幸福的过程,而非相反。”是啊,当一个面具掩盖你的本性太久,那么你怎么能摘下它?人心难测,谁能知他人是忠心赤胆,抑或是暗藏杀机?人的成长,从刚出生到一、两岁时,逍遥自在;幼儿园到小学,十年天真无邪;中学六年,中高考苦不堪言。谁说人成长是得到幸福的过程?当你读完原著和续集后,再读这些话时,一股难言的苦楚便会盘上心头:对弈一场,为了这几句话死了多少人,伤了多少人,让多少人不复天真,让多少人背负一切。

读完原著,我发现一曲红高粱悲哀绵长,在张家楼里盘绕,和着那一声撕裂人心的枪声,让多少人泪如雨下!

洒一杯,敬你张起灵无伤无泪,无爱无恨,无喜无悲,路过几坊烟火吹,无人陪。

洒两杯,敬你小三爷十年憔悴,十年不悔,十年相追,长白山无故人味,两行泪。

洒三杯,敬你解雨臣长发长垂,长安不愧,长歌为谁,对弈一场空败北,两行泪。

洒四杯,敬你潘子忠诚不悔,忠心一生,忠魂永垂,张家古楼歌嘹亮,不言悔!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篇7】

我本来是很看不上这类小说的,胡说个啥?有意义吗?小孩子追求的东西就是这样玄幻,那还怎么去追求自己的梦想呢?但从半路出家到一路读下来,也是颇有感触的,读《盗墓笔记》400字。首先,作者具有非凡的想象力,陵墓很多人都在电视上看过,没有作者描述的那样大,吴邪他们在里面一路狂奔,直至气脱,还有好几层,尸虫,禁婆,诡异的生物·····只有在小说里才可能存活那些年,不吃不喝。一些悬疑一直不能解决,也是促使读者不能罢手的原因。除去想象力,就是人物的魅力了,第一是闷油瓶,那样的智慧、冷静、出神入化的武功、百战不死之身,让人实在佩服、甚至崇拜。第二是王胖子,头脑灵活、眼力、身手都不凡,还有他的勇敢,也是无人能及。第三才是吴邪(我),书生一个,胆子身手都不济,但能坚持自己的目标,有两个好友的相助,也闯过重重难关,并在这过程中成长。这个我实在就是芸芸众生,我们有韧性让我们经历风雨,又胆小,很多目标可以完成却没有,也许老了会后悔。这么三个男人完成了很多老前辈们没能完成的事,真的啊很了不起。

小孩子迷恋这个真的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坚持就是胜利;排除艰难险阻,坚定自己的目标;交朋友要交能与自己共经风雨的人,自己也要能与朋友共经风雨,甚至是生死之交。任何大事需要合作,与他人合作,更要与自己的朋友合作。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朋友三个帮。朋友不在多,患难之交才真的可靠。

文中很少有爱情的描写,重在男人的生死之交,小孩子读读这样的书,避免缠绵的爱情困扰,爱情往往把孩子变得内向、封闭、脆弱、敏感,甚至荒废了学业,很不值。我真的很喜欢这样的书。

据说要拍电视剧,很盼望,希望见到真人;又很担忧,那些好东西只能读出来,演不出来。我们在读的过程中感到毛骨悚然的东西,跟着“我”在前进,后背发凉的感觉很难表现。演不活人物也是对作者和读者的欺骗。读书的感觉为什么只能隐藏在字里行间呢?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篇8】

我是一名即将上六年级的孩子,读过的书也有好多好多,其中最令人难忘的是《盗墓笔记》这本由南派三叔写的小说书!为什么说是令人难忘的呢?原因包含两点∶第一,这本书是连载,包括《七星鲁王宫》,《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谜海归巢》,《阴山古楼》,《邛笼石影》等。第二,作者南派三叔还写了许多盗墓系列的小说,比如《沙海》《藏海花》等等!

文中主人公名叫吴邪,看到这个名字让我们联想起了天真无邪这个词语。是的,也有人叫吴邪天真。吴邪喝长沙的老九门也是有关联的,他是老九门老五的孙子!

这本书主要讲述吴邪、王胖子和张起灵一起去调查一支西沙的考古队,因为考古队去了一个古墓后所有成员居然保持相貌几十年不变,虽然张起灵也是考古队的一名队员,但是他失忆了,所以没有给他们带来消息。经过查证,那是一支由老九门后人组成的考古队。吴邪与王胖子一路寻找着张起灵的故事……

我们再来讲讲老九门。老九门在长沙是个势力庞大的大家族,上三门为官:张启山、二月红、半截李!平三门为贼:陈皮阿四、吴老狗、黑背老六!下三门为商:霍仙姑、齐铁嘴、解九爷!

《盗墓笔记》虽然这套书写得栩栩如生,但是事关盗墓,看着看着还是有点惊悚。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篇9】

铁三角――读《盗墓笔记》有感

这世界上最可怕的,不是神鬼,是人心;这世界上最值得我们泪下的,不是那些煽情的语言,也是人心。——题记

吴邪,其实是一个很普通的普通人。可是令我感到欢喜的是,在任何可以改变他人生的拐弯点,他都保持了自己的良知,即使在最后他戴上了一张穷凶极恶的面具,他的内心仍是吴邪,仍是那个有点小奸诈却希望所有人都好的“天真”吴邪。

闷油瓶,这是一个犹如神佛般的男人。有他在,吴邪无论何时都会感到心安。他没有言语,不会开心,不懂悲痛,总是像一个瓷娃娃般淡淡的看着这世界,然而,他总是在默默地关心着吴邪和胖子,永远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像他一样带给他们两个人那么多的安全感。

如果说吴邪是那种逃避痛苦的人,小哥是那种无视痛苦的人,那么胖子就是最正常的那种可以化解痛苦的人。在所有人都选择沉默的时候,只有胖子忍受住一波波的痛苦强装笑脸送给身旁两个人。一个真正理解痛苦并且将它们一一化解而且还笑迎伙伴的人,我们可以将其称之为佛了。是的,胖子就是那个看穿一切的佛。

他们之间的情谊牢不可破,犹如铁打的一般,尽管闷油瓶最后带着鬼玺进入到青铜门后代替吴邪去守这个十年之约,尽管潘子最后以命相托护送吴邪逃离了张家古楼,自己却永远长眠在了古楼内,尽管胖子最后因云彩的死去而承受不住打击留在了巴乃村,但是他们之间的情谊从未破裂过,他们告诉了我,友谊,可以将一切打击它们的力量一个个粉碎。

“我愿用我一生,再换你十年天真无邪。”张起灵的一句话,足以使我动容。

世界上最邪恶的,不是神鬼,是人心;世界上最值得我们泪下的,不是那些煽情的语言,也是人心。

论语心得读后感1000字精选


我们会把自己的想法藏在笔尖,写进作文里。好的回忆可以通过写作来永久珍藏,提高写作水平的秘诀就是多观察,多阅读,多练习写作。要怎样达到好作文的标准?为此,你可能需要看看“论语心得读后感1000字精选”,希望你能从中找到有用的内容!

论语心得读后感【篇1】

《论语》一书比较真实地记述了孔子及其弟子的言行,也比较集中地反映了孔子的思想。儒家创始人孔子的政治思想核心是“仁”、“礼”和“中庸”。《论语》的语言简洁精炼,含义深刻,其中有许多言论至今仍被世人视为至理。《论语》以记言为主,“论”是论纂的意思,“语”是话语,经典语句,箴言,“论语”即是论纂(先师孔子的)语言。《论语》成于众手,记述者有孔子的弟子,有孔子的再传弟子,也有孔门以外的人,但以孔门弟子为主。《论语》是记录孔子和他的弟子言行的书。作为一部优秀的语录体散文集,它以言简意赅、含蓄隽永的语言,记述了孔子的言论。《论语》中所记孔子循循善诱的教诲之言,或简单应答,点到即止;或启发辩论,侃侃而谈;富于变化,娓娓动人。

《论语》是儒家学派的经典著作之一,由孔子的弟子及其再传弟子编撰而成。它以语录体和对话文体为主,记录了孔子及其弟子言行,集中体现了孔子的政治主张、论理思想、道德观念及教育原则等。与《大学》《中庸》《孟子》《诗经》《尚书》《礼记》《易经》《春秋》并称“四书五经”。

《论语》里的每一句话都很短,但是其中蕴涵的道理却很深远,仔细品之,总会从中发掘出很多适用、通用的道理,它以深入浅出的形式告诉我们怎样工作、学习和生活,怎样做人、交友和处世。

《论语》并不只是中国众多古典文学中可有可无的一部分,我觉得中国配得上圣贤之称的也就只有孔子了。也许只有用“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这句话才能够表达对孔子的无限的崇敬之情。孔子以其独特的人格魅力深深地吸引着众多爱好古典文学之士,从孔子的出生“生而首上圩顶,故因名曰丘云”到“孔子以《诗》、《书》、礼、乐教,弟子盖三千焉”。

孔子在《论语》中有这么一句话,子曰:“可与言而不与言,失人,不可与言而与之言,失言。知者不失人,也不失言(《论语》卫灵公篇)”。按照孔子说的意思就是:如果你见到一个没悟性或者这人太差,你追着、赶着跟他说话,那对不起,你话多了。所以他说,智者不失人,亦不失言。一个聪明的人,他不会错过那些可教之人,但是他也不会对牛弹弹琴,追着可不教之才多话。所以也不失人,也不失言是对的。对于这方面,我们就应做一个客观的分析,孔子的这句话是在《卫灵公篇》,讲的是人与人交往的道理。

弟子问孔子说:“老师,以德抱怨何如”子曰:“何以报德”一个人已经以德报怨了,那他还拿什么抱人家的恩德呢当别人对你好时,你该怎样办呢“以德抱怨”不可取,但“以怨报怨”也不可取,因为怨怨相报何时了还是“以直抱怨,以德报德!”如果有他人有负与你,对不起你了,用你的正直、耿介对待这件事,但是要用你的恩德,你的慈悲、去回愦真正给你恩德和慈悲的人。用你的公正、率直、耿介、磊落的人格去坦然地应对这一切,即不是德也不是怨。人生有限,生也有涯。把我们有限的情感,有限的才华用在最就应使用的地方。

子曰:“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訉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意思是说,为人子,为人弟者,在家里孝敬父母,在外面敬爱兄长,言行谨慎而且守信用,博爱大众,亲近有仁德的人。做到这些后,还有剩余的精力,就在去学习文献的知识。很好的阐述了躬行与学文的关系。说明了做人要以德为先。也就是《论语》中说的“仁”,我们这天说的德乃为人之根本。道德实践也是学,与文献知识是一脉相承的。

孔子的学生司马牛以前问过老师说:“老师啊,敢问君子,一个君子的状态什么样呢”老师回答得很简单,四个字,叫做“不忧不惧”。这就是君子了太简单了吧那老师又反问了他一句说:“内省不疚,何忧何惧啊”一个人如果自我反省,内心没有歉疚,上不愧苍天祖先、下不愧子女父母,那么自己的内心有什么可内疚的老百姓讲一句话说:“为人不做亏心事,半夜敲门心不惊。”这就是一种生命的坦然。孔子说,如果在当今社会,外在有如此多纷扰的声音,我们偏偏困顿于一派喧嚣之中,但是叩问内心,无忧无惧,这容易吗这还不够做一个君子吗所以其实我们不要以为说君子就必须要兼济天下、建功立业,于社会士工,做出大辉煌的人才配这个称号。其实一个君子首先应对的是自己的心,有一份生命朴素的坦然。这对于这天的人来讲,可能很艰难,因为我们面临的每一个时刻都在变化。这种变化会让我们充满了迷思。

孔子有一句话:“事君数(念shuo4),斯辱矣;朋友数、斯疏矣。”数,写出来是数字的“数”,也就是过于密集的意思。“事君数”,指一个人在工作上对你的领导的态度:对你的上司老板,你对他有言必从,不管是夜里三点还是五点,他叫你就到,所有的事情你从来不违背。你想我这么对他,他就应对我个性好吧错!他会认为你的人格没尊严,离你招致羞辱不远。这叫“斯辱矣”。因为他觉得你是仰望他的。我们有一句谚语说得好。当一个人在仰望他人的时候,其实他自己在跪着。你怎样样能够不仰望就是你自己站起来。所以其实你对什么人都不要做到数。你去这样失去自我的尊严去伺候领导,那最后会招致羞辱。朋友呢大家觉得朋友之间无所谓了吧多好都没关系。有一些男朋友说,我去我哥儿们家,我经常喝得酩酊大醉,我在他们家能够把他的冰箱翻得乱七八糟,他家和我家一样。有些女朋友,一跟老公吵架了去找闺中密友,一把鼻涕一把泪地把什么样保密都对人讲。那闺中密友就出主意,说你离开这个男人吧,你离婚算了。其实这样的朋友都必须好吗孔子说:“朋友数,斯疏矣。”朋友要走到这么近的时候,就是疏远的开始。为什么呢因为人与人之间,永远要以个体生命的独立尊敬为前提,包括父母对孩子。

在以后的学习、工作、处世中,我们要学习孔子那种“以直报怨,以德报德”的宽容之心;学习那种“事君数,斯辱矣。朋友数,斯疏矣”的谨慎;学习那种“耻其言而过气行”的行为方式。让我们也学会先人的“事父母,能竭其力,与朋友交,言而有信”的爱仁之心;有“敏于事而慎于言,就有道而正焉”的好学精神;“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的豁达、朴素与和谐;学习那种“常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的诚信精神;体会到“未若贫而乐,有道而正焉”的快乐。总之,让我们成长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合格的接班人。

论语心得读后感【篇2】

子贡曰:“夫子之文章,可得而闻也;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意思是:子贡说:“老师讲授的礼、乐、诗、书的知识,依靠耳闻是能够学到的;老师讲授的人性和天道的论述,依靠耳闻是不能够学到的.。”

夫子即孔子,夫子的文章暨有文字的书籍,夫子的言性与天道暨无字之书了。对无字之书,只有用“心”去解读,去领会了。

有个例子很能说明问题,春秋战国时代,有一位擅长做车轮的能工巧匠叫轮扁。一天,他看到齐桓公在读书,于是他问齐桓公看的什么书,都写的什么?齐桓公告诉轮扁,是圣人讲道理的书。轮扁又问,这些圣人还活着吗?齐桓公说都死了。轮扁说那就是圣人留下的糟粕了。齐桓公让轮扁拿出合理的解释。轮扁以做车轮为例,所有工匠都能讲出相同的制作车轮的技巧,但谁都没有他做的好。每次制作,轮扁都是凭心的感觉去做。做他们这一行的,那些不可言传的诀窍,会随着他们的死亡而离去。圣人心中许多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知识精华也会随着圣人的死亡而死去,留下的只是肤浅粗略的东西。

姑且不去评论轮扁所谓的糟粕论,意中认为轮扁的话是符合现实的,也是有一定的哲理性的。毋庸置喙,世界上不可言传的事物很多,就如所说的无字书,就不是通过传授可以得到的。要想有所感悟,首先要通过老师传授有字书本的知识后,掌握了一定的知识,有了自己的见解和理解能力,进而才有对社会的领悟和体会,并逐步达到能够解读无字书籍的程度。

之所以写下如此感悟,是因为此前意中一直抱怨自己的写作能力有限,不能把一些自己领悟很深的观点、看法写出来。对照“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及轮扁的话,意中感悟尤深:连圣人都无法把自己对性与天道的感悟描述清楚明白,让后人一目了然,何况意中?遂释然。

论语心得读后感【篇3】

《论语》是儒家学派的著作之一,记录了孔子与其弟-子的言行。其中不少言论颇具哲理,闪烁着智慧的光芒。

《论语》主要讲了两个方面:一是讲学习方法及态度的;二是讲思想修养方面的。这教给了我如何处世待人以及正确的学习方法和态度。

“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说的是:学习了不思考就会迷惑,只思考不学习就会有害。小学学古诗《枫桥夜泊》时,其中有一句“江枫渔火对愁眠”老师给出的解释是:江边的枫树伴着渔家的灯火,带着思想之愁我难以入眠。可是我发现:枫树“性恶湿”,不宜生长在江边。我又查阅了一下,发现“江枫”还有一种说法为:“枫树”且当时就有一座桥名曰“枫桥”。因此,我认为江枫应采取第二种解释。我将我的想法告诉了老师,老师说:“现在大多采用第一种解释,而且这两种说法处于争论之间,还是选择第一种更为妥当。”老师还夸我善于思考、探究呢!既然“学而思”如此有益,我们又何乐而不为呢?

“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说的是:碰到了寒冷的冬季,这以后才能知道松树柏树是最后凋谢的。我们正应像松柏一样坚韧不拔,无论何种境地都应坚贞不屈、高风亮节。文天祥面对着敌人提出的“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权力诱惑,义正言辞地加以拒绝,忍受着敌人残酷的严刑拷打,宁死也不肯背叛自己的祖国。在生命的最后时刻,他表现得大义凛然,毅然地吼出“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我们应当像他一样坚贞不屈,不畏艰险的环境,保守自己的节操! 我们应勇于挑战困难,像松柏一样在寒风中挺立!

《论语》深深地影响了我们的生活,其中所蕴含的丰富哲理启迪着我们的心灵,它告诉了我们如何为人处世,修身养性。

有人说过:“人做好了,世界也就做好了。”让我们从自身做起,完善自我,让这个世界更加和谐。

在学习班里,同初一预备班的学哥学姐们读到了初一上册的课本,其中,《论语》勾起了我浓厚的兴趣。

起初,我看不懂这奇怪的古文,看不懂那极其深奥、奇怪的文字。后来,教文言文28年的那位老师给我们讲解了其中的大意,让我们读三遍,然后,背下来,我觉得非常容易,比死记硬背强多了。

论语之一: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乐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学而》大意是:学习之后按一定的时间复习,不也很愉快吗?有朋友从远方到来,不也很快乐吗?所以我觉得,人生,好比一块面包,你已经把一块面包吃完了,不一定你的一生就过完了,你可以去寻找属于自己的,更好吃,更有用处的东西,不是吗?

论语之二:曾子曰:五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学而》大意是:我每日反省自己:替别人出主意是不是尽心尽力了呢?跟朋友交往是不是真诚?老师传授的学业是不是复习了呢?读到这篇论语的时候,我觉得现在的孩子一般都很任性,不会反省自己。我应该学会检讨,学会反省自己,同学们你们也应该行动了!

论语之三:子曰:岁寒,然后之松柏之后凋也。《子罕》大意:碰上寒冷的冬天,才知道松柏最后凋谢。读了这篇论语。我知道人的知识是无穷的。随时随地都可以想出一个创意。

以上几句中,有好几句论语是孔子先生写的,他名丘,字仲尼,是春秋时期的儒家创始人,是古代的思想家和教育家。

读了上面几句论语,你是否感觉自己又增长了一些知识,又懂了几分道理,那就请继续在论语中遨游吧……

论语心得读后感【篇4】

《论语》是我爱读的经典书籍之一,在三年级参加经典诵读大赛时曾背诵其中的章节。

“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悦)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我摇头晃脑地读着《论语》的第一段话,甚至已读过数百遍,能倒背如流。却从没想过要用在生活中。一次偶然的机会,我的语文小考得了满分,很兴奋,脑子里面蹦出了这句:“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我非常吃惊,怎么也搞不清楚,这句话为何会在这时从我耳边响起,于是终于明白:素读反复多次以后,自然而然就懂得了这句话的含义,同时还能以最快的方式背下来。

《论语》还蕴含着许多深刻的道理,如:“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说的就是做人要讲诚信、守信用,希望我能与曾子一样做个诚实守信的人。

又如:“子曰: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它的意思是:不怕别人不了解自己,就怕自己不了解别人。这句话给我很大的启发。现实也有这样的例子:一位同学期末考试考了全市第一,就不停地夸耀自己,同学们都不理他,终于有一个人拍拍他的肩膀,说:“不错嘛!”他哪知道,拍他肩膀的人得了全省第一。这也见证了“人外有人,天外有天”的道理。

品读经典,不但能丰富自己的课外知识,还能给自己增添许多乐趣;素读经典,记住古人说的话,从中寻求做人的道理;素读经典,继承传统文化的精华。让我们素读经典吧!让经典陪伴我们快乐成长!

论语心得读后感【篇5】

最近学校组织我们看了百家讲坛的“美女教授”于丹讲解的《论语心得》,我深深的被吸引了。吸引我的不仅仅是她所讲的内容,还有于丹教授讲课时的气概。真是一种大家风范,言谈举止,所表现出来的那种气势,让人有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怪不得连易中天老师都发出了这样得感慨:神闲气定,娓娓道来;古今中外,信手拈来。诚可谓妙趣天成,观之可以忘忧也!

观看之后,我最为喜欢其中的处事之道,曾经拜读过卡耐基的《人性的弱点》也提及了很多人生的哲理,做为有着极为丰厚物质国家的作者,其处事之道理却与两千五百前的孔子有着极为相似之处,如今应适用可见我们的老祖宗给我们留下了多么丰富的财产,如果我们不懂得珍惜那却是让世人遗憾!于丹用其特有的魅力及丰富易懂的语言让子孙后代进行了理解了祖辈的文化也进行了心灵的洗礼。

如今物质生活丰富了,可人们的精神生活却空虚了!于丹教授说我们的眼睛看外界太多,看心灵太少。的确,我们每天都在想着自己的口袋,想着车子,票子,房子。但一旦这些你都拥有了,回首过来你就得到全世界的幸福与快乐了吗?答案当然是否定,你会有更多的欲望,因为你只看到了外面的世界而没有看到我们内心的感触,以至于我们有时得到的越多而失去的也将越多得到的快乐也就越少。片中有这样一段话:“人人都希望过上快乐幸福的生活,于丹教授认为,幸福快乐只是一种感觉,与贫富无关与内心相连。子《论语》中孔夫子以他天地人合一的宽广胸怀告诉他的学生们应该如何去寻找生活中的快乐,而孔子的这种儒家思想传承下来对历史上许多著名的文人诗人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这里的诗人于丹以陶渊明为例,讲诉其罢官归隐的事例,当然当今社会能做到这点的人为之甚少。但还是在人们心中唤醒了那片曾经都梦想中都曾有过的桃花园!

论语中虽然只是记录孔子的简略的语言,但其高度的概括与深奥的寓意还是让人叹为观止!孔子思想核心以两个字为主一“恕”一“仁”,此二字我们都可以理解为“爱”,“恕”是爱他人,于丹教授说圣人指的“恕”又叫做“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八个字我们都听过,但也许都只是听说而已,有几人去做过呢,我们总是在抱怨别人,抱怨父母唠叨,抱怨朋友不够意气,抱怨孩子不听话,爱人不上进,可是在你百般抱怨时是否想过自己是否做的更好身为子女,身为父母,身为朋友,身为爱人,我们又做的怎样呢?其实和孔夫子很久以前就教给我们的不抱怨的办法,就是该放下时且放下。我们对别人宽容一点,其实就给自己留下了一片海阔天空。“仁”字也可说为爱,爱人!学会爱他人,你我会快乐!

孔子的思想还有很多称之为精华的,做为一名教师,我们更应该懂得学习,树立一名教师应有的道德品质,不愧对于老祖宗为我们留下的遗产,也不亏对于教育事业的先行者!

论语心得读后感【篇6】

犹记得一年多前,当我依依不舍地告别家乡,挥别疼爱关心我的父母时。带着简易的行李,带着对大学象牙塔式生活的期待和憧憬,我走进了大学校园,迈向了人生新的起点。而简易的行李里静静地躺着迄今为止对我影响最深的一本书——于丹的《论语心得》。

自识字至今,细细想来,读过品过的书不胜枚举,从梦幻瑰丽的《安徒生童话》到鲁迅批判现实、富有回味的《呐喊》;从三毛展示勇敢与浪漫的《撒哈拉的故事》到路遥解说平凡和苦难的《平凡的世界》;从奥斯洛夫斯基的闪耀崇高的理想主义光芒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到高尔基讲述“社会大学”所见所闻、所思所想的《我的大学》等等。这些文学经典如春雨般滋润着我的心灵,我的价值观与世界观也重新得到了塑造。

而在这其中,有一本书对我的影响尤为深远,可以说在某种程度上,它改变了我的人生轨迹。在我最为彷徨与无助之时,它来到了我的身边。从此,它不遗余力地、细心地指导我,带领我走出了迷茫与困惑。这本书就是于丹的《论语心得》。

与《论语心得》结缘是在那被大家称为“黑色六月”的高考准备时期。那时,努力的看书,努力的备考并没有让我的成绩有所进步,甚至还有退步的趋势。所以巨大的精神压力和繁多的考试曾让我一度陷于崩溃的边缘,我极为害怕即将到来的高考。高考所带来的焦虑与现实里中的种种不如意就好像是一张巨大无形的网,困住了我的思想与灵魂。我感到无比的窒息与惶恐。可想而知,之后几次重要的模拟考试我都是以失败而告终。看着试卷上惨败的成绩,我不知道我的明天在哪里,我曾经有过的梦想也正一步步地离我远去。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在书店中看到了《论语心得》这本书。许是对于于丹的好奇和对《论语》的熟悉,让我拿起了这本书。回家之后,我迫不及待地阅读起来。《论语心得》主要是有关天地人之道、心灵之道、处事之道、君子之道、理想之道以及人生之道的解读,并且还用很多浅显易懂的小故事来阐释《论语》中艰涩难懂的词句。从这些解读与小故事中,特别是书中对心灵之道以及理想之道的阐释中,我找到了我寻觅已久的心灵寄托。

当我读到“人首先要能够正确面对人生的缺憾,要在最短的时间内接受下来。不要纠缠在里面,一遍一遍地问天问地,这样只能加剧你的苦痛。我们能做的就是尽可能地用自己所可以做的事情去弥补这个遗憾”这段文字时,我怦然心动,有如醍醐灌顶。那一刻,我彻底顿悟了,是啊,为什么不坦然面对自己的不足与缺憾?为什么一再地自怨自艾呢?我在心里一遍一遍地问着自己,许久过后,我听到了从心灵深处传来的声音:为了自己的前途与梦想,为了家人与朋友,我愿意面对自己,而不是逃避。

从那之后,我一边严格地按照老师制定的计划复习,一边积极地调整心态。每当我快要失去信心,快要放弃的时候,我总会对自己说:不要考虑太多,我只需要尽我全力即可。一个月过去了,以前几乎整夜失眠的现象渐渐地减少了,我的脸上又有了阔别已久的笑容。更重要的是,我的心一天天地静下来,对于高考,对于未来,我已多了几分信心与把握,少了一些忐忑与不安。

经过几个月认真的备考和积极的心理调适,高考终于如约而至,高考的那几天,我的心格外平静。除了粗略地翻翻课本外,每天晚上我还会再读读《论语心得》。然后掩卷沉思,并在心里默默地对自己说:“做一个勇敢的人,尽全力去化解人生的缺憾。”

高考结束了,成绩也很快公布出来,对于成绩我坦然面对与接受。正如《论语心得》所说的那样“做一个勇敢的人,用生命的力量去化解那些遗憾”。

在我惶恐、不安时,《论语心得》悄然而至,引领我走出了心灵的困境。在纷繁复杂的世界里,我又重新找到了定位,找回了自我。

而今我已是一名大二学生,在过去一年多的时间里,在学习与生活方面遇到了很多困难与挑战,但我早已学会坦然接受与面对。现在每天晚上临睡前,我还会再品读一下因为多次翻阅而略显残旧的《论语心得》。我相信《论语心得》中简单的真理和对于感悟的阐释将值得我用一生去解读。

论语心得读后感【篇7】

“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明亮的灯光下,我轻吟着《论语》。精炼的语句琅琅上口,它象一支美妙的乐曲使我沉醉其中……。

初识《论语》是在新华书店里,吸引我的是古香古色的封面。无意间,看到其中的内容,虽然读起来还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但那有着独特韵味的句子,令我感觉到里面蕴涵了不少的哲理。买回家后,我便迫不及待地翻阅,虽然有译文的帮助,但我仍觉得不能真正领悟其中的含义。

与《论语》结为良伴,是在六年级上学期,老师要求我们背诵三章节的《论语》。当时我百思不得其解:“《论语》的‘魅力’何在?,为什么连老师也要求我们背诵?”。带着这些大大小小的问号,我又拿出了“尘封已久”的《论语》,并制定了一张计划表,每天不要多背,一页就可以了。重要的是领悟其中的奥妙。于是,每天清晨,我家的阳台上就多了一个小女孩大声背诵《论语》的身影。时间一长,我便发现《论语》中的句子十分简洁明了,而且表达的中心思想都十分突出,令人深思。

虽然有时我在个别词语上磕磕拌拌,觉得枯燥乏味,但更多时候,我觉得自己仿佛跨入人生哲学的殿堂,每一句话都宛如墙壁上的宝石一般,光彩照人。我又觉得自己化成一条小鱼,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只有不断深究,才能领略到更多更美的风光。渐渐地,我已背诵到了《论语》的第二章节。通过不断背诵,有的内容没有译文的帮助,我也能看懂了,虽然只是片面的了解,但仍给了我很大的鼓励,熟能生巧,果然不假!而且通过阅读《论语》,我还知道了做人要诚实、宽容、体谅别人;做事要果断而不要武断……。读完《论语》,从中收获的人生哲学,恰到好处地成为我人生的指路标。

当然,学《论语》,不能只学不做。而做就是把一些做事的道理注入我们的生活,落实于我们的行动中。“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这句话的意思是:曾子说:“我每天多次自我反省:为别人办事有没有不尽力的地方?和朋友交往有没有不诚信的地方?老师传播的学业有没有实践呢?”。是啊,其实不光是曾子,这三点谁都应做到,缺一不可,它将成为我们成功的基础。以前,我喜欢耍小聪明,人家是想方设法学习,我是想方设法地偷懒,,结果是偷鸡不成蚀把米------亏了老本,我的学习成绩一直没有上去。这个学期,看过《论语》后,我才真正醒悟过来,其实脚踏实地学习,比耍小聪明更容易呢!唉,原来的自己真傻!多亏了《论语》,让我觉醒。

“啪!”,我的思路被打断了,定睛一看,原来是《论语》掉在了地上,我微笑地捡起书本,又接着读下去。因为我知道,学习《论语》过程中的收获将使我终身受用。

读后感宽容智慧1000字精选


学生时代的你应该对作文很是熟悉吧,通过写作文能够锻炼我们字词句凝聚的能力。网络上有很多作文范文可供学习和参考,精彩的作文创作之前有什么具体的要求?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后感宽容智慧1000字精选”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读后感宽容智慧 篇1

我曾经在文摘上读过一个小故事:

一位德高望重的长老,在寺院的高墙边发现一把座椅,他知道有人借此越墙到寺外。长老搬走了椅子,凭感觉在这儿等候。午夜,外出的小和尚爬上墙,再跳到“椅子”上,他觉得“椅子”不似先前硬,软软的甚至有点弹性。落地后小和尚定眼一看,才知道椅子已经变成了长老,原来是长老用脊梁来承接他的。小和尚怆惶离去,以后的一段日子他诚惶诚恐等候着长老的发落。但长老并没有这样做,压根儿没提及这“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的事。小和尚从长老的宽容中获得启示,他收住了心再没有去翻墙,通过刻苦的修炼,成了寺院里的佼佼者,若干年后,成为这儿的住持。

读完这个故事立刻就从字面上凸显两个字--“宽容”.宽容不仅需要“海量”,更是一种修养促成的智慧,事实上只有那些胸襟开阔的人才会自然而然地运用宽容;反之,假如长老搬去椅子对小和尚“杀一儆百”,也没什么说不过的,小和尚可能从此收敛,但未必会真正反省,也不会取得以后的成就。

因为一个小故事,我了解到宽容的力量。因为对“宽容”有了认真,所以结识了《宽容的智慧》这本书。这本书主要介绍了:

宽容是一种修养,是一种美德,是一种胸怀,更是一种人生的境界。宽容是原谅可容之言、饶恕可容之事、包涵可容之人。

宽容是一门交际的艺术,它润滑了彼此的关系,消除了彼此的隔阂,扫清了彼此的顾忌,增进了彼此的了解。宽容打开两颗相对封闭的心灵,像一种明澈而柔润的调剂,使之相融相知。懂得宽容的人生是美丽的。

宽容是一门修身养性的学问。它戒除了忧烦急躁,抑制了悔憎恨怨,平息了对恣纠争,避免了嫉妒猜疑。宽容舒展了沉郁已久的思绪,如一缕轻风,将自己拂着一朵漂泊的云,游于碧空之上,闲然自得。懂得宽容的人生是高雅的。

宽容是一种美德,宽容更是一种自我解脱。宽容他人,给予他人尊重和信任,同时也是赐予自己幸福和快乐;宽容他人,给予他人微笑和友善,你的心灵会很踏实和轻松。也只有怀有一颗宽容的心的人,才会看到生活中更美好更真诚的一面,你对他人吝啬宽容,生活就对你吝啬幸福。

宽容,是一种风度。学会宽容,你将活得更美好,人生更有意义。

宽容是一种胸怀。人要成大事,就一定要有开阔的胸怀,只有养成了坦然面对、包容一些人和事的习惯,才能够取得事业上的成功与辉煌。

宽容更是一种智慧,是一种博大的情怀。宽容了他人,受益了自己,是做人的大度和涵养,是一种积极的生活态度和高尚的道德观念。它不仅体现着人性的仁爱,更体现着一种智慧的技巧。

我也曾听说过一位老师与学生的故事:

有位老师发现一名学生上课时时常低着头画些什么,有一天他走过去拿起学生的画,发现画中的人物正是龇牙咧嘴的自己。老师没有发火,只是憨憨地笑,要学生课后再加工,画得更神似一些。而从此那名学生上课时再没有画画,各门课都学得不错,后来他成为颇有造诣的漫画家。

主人公后来有所作为,与当初长老、老师的宽容不无关系,可以说是宽容唤起的潜意识,纠正了他们的人生之舵。

在我们的教育教学工作中,对头脑聪明就是不完活儿的孩子就很难做到宽容了。面对孩子的赖赖的样子,心里的火气就很难压住。对待学生的恶作剧通常是大发雷霆,继而是狠狠批评。在这样的教育下,我们教了这些孩子几年,也没有发现这几个孩子有多大的变化。

读后感宽容智慧 篇2

通过《宽容》这本书,我们能够更好地了解西方,了解他们的宗教历史,了解其中对立与融合、迫害与犯迫害的一些问题。可以说作者房龙恰恰是一个拥有独到眼光的作家,能够如此犀利得看清楚这些不同宗教之间的矛盾冲突。借助房龙的眼睛,我们能够看到一些清晰的精神文化轮廓。

不可否认,《宽容》这本书是以宗教为载体来阐述这个社会的变迁的,我觉得大部分人只是了解《宽容》这本书的大致意思,不能够深层地区了解其中蕴含着的真谛。我们知道这个世界上存在着“善”与“恶”,有人犯错犯罪了,就存在着“宽容”与“不宽容”两种选择。

而人类历史恰恰就是在这样“宽容”与“不宽容”两种选择当中不断前行,其中交织着错综复杂的关系,在《宽容》这本书当中得到了很好体现。

我觉得大家有机会应该去阅读这本书,有助于大家更深层次的了解这个世界。

读后感宽容智慧 篇3

我曾经在文摘上读过一个小故事:

一位德高望重的长老,在寺院的高墙边发现一把座椅,他知道有人借此越墙到寺外。长老搬走了椅子,凭感觉在这儿等候。午夜,外出的小和尚爬上墙,再跳到“椅子”上,他觉得“椅子”不似先前硬,软软的甚至有点弹性。落地后小和尚定眼一看,才知道椅子已经变成了长老,原来是长老用脊梁来承接他的。小和尚怆惶离去,以后的一段日子他诚惶诚恐等候着长老的发落。但长老并没有这样做,压根儿没提及这“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的事。小和尚从长老的宽容中获得启示,他收住了心再没有去翻墙,通过刻苦的修炼,成了寺院里的佼佼者,若干年后,成为这儿的住持。

读完这个故事立刻就从字面上凸显两个字--“宽容”.宽容不仅需要“海量”,更是一种修养促成的智慧,事实上只有那些胸襟开阔的人才会自然而然地运用宽容;反之,假如长老搬去椅子对小和尚“杀一儆百”,也没什么说不过的,小和尚可能从此收敛,但未必会真正反省,也不会取得以后的成就。

因为一个小故事,我了解到宽容的力量。因为对“宽容”有了认真,所以结识了《宽容的智慧》这本书。这本书主要介绍了:

宽容是一种修养,是一种美德,是一种胸怀,更是一种人生的境界。宽容是原谅可容之言、饶恕可容之事、包涵可容之人。

宽容是一门交际的艺术,它润滑了彼此的关系,消除了彼此的隔阂,扫清了彼此的顾忌,增进了彼此的了解。宽容打开两颗相对封闭的心灵,像一种明澈而柔润的调剂,使之相融相知。懂得宽容的人生是美丽的。

宽容是一门修身养性的学问。它戒除了忧烦急躁,抑制了悔憎恨怨,平息了对恣纠争,避免了嫉妒猜疑。宽容舒展了沉郁已久的思绪,如一缕轻风,将自己拂着一朵漂泊的云,游于碧空之上,闲然自得。懂得宽容的人生是高雅的。

宽容是一种美德,宽容更是一种自我解脱。宽容他人,给予他人尊重和信任,同时也是赐予自己幸福和快乐;宽容他人,给予他人微笑和友善,你的心灵会很踏实和轻松。也只有怀有一颗宽容的心的人,才会看到生活中更美好更真诚的一面,你对他人吝啬宽容,生活就对你吝啬幸福。

宽容,是一种风度。学会宽容,你将活得更美好,人生更有意义。

宽容是一种胸怀。人要成大事,就一定要有开阔的胸怀,只有养成了坦然面对、包容一些人和事的习惯,才能够取得事业上的成功与辉煌。

宽容更是一种智慧,是一种博大的情怀。宽容了他人,受益了自己,是做人的大度和涵养,是一种积极的生活态度和高尚的道德观念。它不仅体现着人性的仁爱,更体现着一种智慧的技巧。

我也曾听说过一位老师与学生的故事:

有位老师发现一名学生上课时时常低着头画些什么,有一天他走过去拿起学生的画,发现画中的人物正是龇牙咧嘴的自己。老师没有发火,只是憨憨地笑,要学生课后再加工,画得更神似一些。而从此那名学生上课时再没有画画,各门课都学得不错,后来他成为颇有造诣的漫画家。

主人公后来有所作为,与当初长老、老师的宽容不无关系,可以说是宽容唤起的潜意识,纠正了他们的人生之舵。

在我们的教育教学工作中,对头脑聪明就是不完活儿的孩子就很难做到宽容了。面对孩子的赖赖的样子,心里的火气就很难压住。对待学生的恶作剧通常是大发雷霆,继而是狠狠批评。在这样的教育下,我们教了这些孩子几年,也没有发现这几个孩子有多大的变化。

《宽容的智慧》让我要有一种包容的胸怀,要有教师的风度,去宽容那些调皮捣蛋的学生,去包容不经意得罪老师的学生。给他们一个自省的时间,给他们一个改过的机会,让我们的班级与课堂管理都融入一种智慧。你可以把对方“管”得规规矩矩、“理”得笔笔直直,但你如果不会运用宽容,就可能把人的可塑性和创造力给泯灭,焉又有艺术和智慧可言?

读后感宽容智慧 篇4

一轮皎洁的明月挂在幽蓝的夜空,明月身旁是几颗可爱的闪烁着的小星星。夜空里,暗蓝暗蓝的雪山昂然挺立,几抹漂白的云雾,缠绕在那雪山的顶峰;一队寂寞而又神秘的身影,迎着陡峭的山峰,在慢慢的攀岩,还时不时回头张望……

这一队寂寞的身影,就是豺群,领头的就是一只脸上有刀疤的母豺,他们遭到了人类的.驱逐,被迫离开家园……

寒假里我阅读了《刀疤豺母》这本书,故事讲述了草原上一群豺在首领“刀疤豺母”的带领下,与人类结下了种种恩怨,但最后双方为了维持自然界生态平衡,终于化干戈为玉帛,互相依赖和平共处。在这个故事里我看到了刀疤豺母那晶莹般大度的心,我懂得了宽容本身也是一种智慧,是大智慧……

看那只豺的心胸是多么宽广呀!尽管以前人类威胁它,攻击它,可当人们需要它时,它又重新回到了草原,维持了草原的生态平衡,豺的大度令我动容,令我佩服。动物尚且能如此,我们人类呢,更应该懂得宽容的宝贵吧。这个故事令我想起了一件事。

那一天,我们正在享受午餐,朱怡豪起来去门口倒饭菜,路过我身边,一个踉跄饭盆里的汤汁不小心沾到我衣服上了,这可是妈妈昨天才给我买的新衣服啊,我又心疼又懊恼,没好气地冲朱怡豪嚷道:“你走路没长眼睛啊,这可是新衣服,你说,你说,这怎么办?”

朱怡豪显然是被我的气势吓坏了,他涨红了脸,不知所措。同学们都围了过来,等着看热闹,大家都认为一场精彩又激烈的舌战要上演了,看这情形,我更加得理不饶人,用手推起朱怡豪来。过了一会儿,朱怡豪抬起头对我说:“徐瑞,我不是故意的,对不起,你的衣服脏了,你脱下来我帮你洗洗吧。”我愣住了,我发现我自己做了一件错事,朱怡豪不是故意弄脏我的衣服,我却蛮横地对他加以指责,我该有的宽容和大度去哪了呢?我连忙对他说:“不用,不用了,你也不是故意的,我不该这样对你,我错了。”大家都鼓起掌来,为朱怡豪的道歉和我的宽容。

宽容是一种智慧,它摒弃了烦恼苦难,抑制了抱怨纷争;宽容是一种智慧,它忘却了是非谣言,化解了仇恨积怨;宽容是一种智慧,它清除了心灵的繁芜,于喧嚣浮华中滤出了沉静淡泊。宽容是我们在人生道路上必不可少的,有一颗真诚宽容的心,才能越走越好,就像草原上的豺和人类一样......

最新《简爱》读后感1000字精选


读书是最好的学习,追随伟大人物的思想,是最富有趣味的一门科学。作品教给我们许多为人处世的道理。这时候就可以把心中所想诉诸与笔墨。你是否在寻找关于写作品读后感的优秀模板呢?经过收集,幼儿教师教育网编辑为您献上最新《简爱》读后感,请阅读后分享你的朋友!

最新《简爱》读后感(篇1)

世上最脆弱的是孩子的内心,当辱骂、嫌弃、殴打充斥着简爱生活的小小空间,孤独、恐惧很容易滋生出黑暗的心理。然而,生命是坚强的,与其说是小小的简爱敢于反抗命运的不公,还不如说是一个孩子在极度恐惧中为了生存,本能的采取自我保护地措施。同样是寄人篱下的环境,相比于中国古典小说中林黛玉的谨小慎微,简爱在盖茨里德作出让对手胆战心惊的抗争,无疑更让人欣赏。也或许是年幼的简爱在冲动下并不会想到后果的严重,她的确如愿离开了这个令她痛苦的地方,但等待她的并不是她心中圣洁的学校,而是她人生的又一恶梦。

劳渥德学校校长布洛克赫斯特先生是一个残忍、伪善的人。他披着宗教的外衣,满口仁义道德,却将简爱置于耻辱台上,当众诋毁她,这深深地伤害了简爱的自尊心。当一个人认为人性是邪恶的,那他自身亦不会高尚。面对讥讽与蔑视,兼爱凭借骨子里的那份倔强,不是自甘堕落,而是更加奋发进取。她知道自己不美,但它却是一个不卑不亢积极热情生活的女孩,不会因失意而一蹶不振,更不会因为挫折而放弃快乐,即使没有人爱自己,也一样要潇洒的活下去。这使她最终获得了师生的理解,得到了应有的尊重。

为了追求自由实现自我,简爱又离开了劳渥德学校来到了位于桑菲尔德的罗切斯特庄园作了一名家庭女教师。每个女孩都渴望爱情,都希望找一个贴心的人、一份呵护。在桑菲尔德,简爱便卷入了爱情的漩涡。

维多利亚女王统治时期的日不落帝国,随着工业的迅速发展,资产阶级逐渐强大,使得物质与金钱成为时代的标志。伦理道德和社会等级观念极为严格,社会矛盾突出。拜金主义盛行淹没了人性的真善美。夏洛蒂笔下的简爱虽是在普通不过的女子,却拥有独属于她的骄傲。面对贵族的狭隘、浅薄、无知、装腔作势、自以为是、以及咄咄逼人的态度,简爱总是从容面对,叛逆却也端庄贤惠不失尊严。相较之下,简爱在精神上的富裕明显超过了贵族阶级。她正直高尚纯洁的人格魅力使罗切斯特感到自己道德及精神上的空虚,被真善美的原始人性感动,深深的爱上了简爱。不得不提当罗切斯特拐弯抹角的告白被简爱误解时那段经典对白:因为我穷,低微、不美、矮小,我就没有灵魂,没有心吗?你想错了!我的灵魂,跟你一样,我的心也跟你完全一样!要是上帝赐予我一点美和一点财富,我就要让你感到难以离开我,就象我现在难以离开你一样我们站在上帝脚跟前,是平等的一因为我们是平等的!

我想即便是现代,也很少有女性敢于如此朴实和坦率的向心爱的人说这样的爱情宣言,大胆、直率,丝毫没有自卑感,冲破了世俗及传统偏见。这更让我们感受到了简爱对罗切斯特感情的深刻,这样坚强的女孩流下的泪让我们感受到她将离开的痛苦。接收到这样一份真挚地感情,罗切斯特除了震惊欣喜外又怎会不为之动容。他同样无视世俗的藩篱,逾越阶级的鸿沟,用更加炽热的心爱着简爱。这乌托邦式的爱情是每个有梦的女孩的幻想,遗憾的是,这美好只存在于小说中。

即便是小说中的美好,也会有残缺。当罗切斯特和简爱在教堂举行婚礼时,罗切斯特却被揭露早已结婚。得知他有妻子,即便知道他是被欺骗的受害者,他娶了一个疯妻,他并不快乐;即便他再三恳求与挽留。简爱依然强忍心中的悲痛离开了心爱的人。不是因为绝情,而是她爱的纯粹,她不愿作金钱的奴隶,不愿作他人的附庸,她付出全部的爱,只要成为他心中的唯一。这简单的要求如今也成了奢侈,无法得到爱与灵魂的平等,便选择离开。

离开桑菲尔德,天地之大却好像在无容身之所,直到她偶遇她的表哥,作牧师的圣约翰,才脱离窘境。在相处中,简爱看清了圣约翰的自私自利的本性,她拒绝了圣约翰的求婚,因为她知道圣约翰并不爱她。他只是看中了她独立、吃苦耐劳精神,只是把她当一位非常适合传教士的妻子。曾经沧海难为水,简爱不会为了一个不爱的人而将自己禁锢在婚姻的枷锁中。即便和牧师结婚,在当时英国社会中,是非常体面、令人刮目相看的。简爱还是毅然决然地拒绝了。

简爱从叔叔那继承了一些财产,有了些财富,却得知罗切斯特由于在大火中拯救发疯的妻子,最后财毁妻亡,罗切斯特也在大火中双目失明。她怀着那颗充满爱的心回到了罗切斯特的身边。她不嫌弃他的一无所有以及残疾,因为从一开始,她爱的就不是他的金钱与权势,她爱的彻底的是他这个人。在她充满女性温柔的悉心照料下,罗切斯特终于复明了。

简爱观后感

最新《简爱》读后感(篇2)

两颗灵魂的爱慕-《简爱》读后感800字!

你以为因为我穷,我不美,个子矮小,我就没有灵魂没有心吗?你想错了,我的灵魂跟你的一样,我的心也跟你完全一样,要是上帝赐予我一点美和一点财富,我就要让你感到难以离开我,就像我现在难以离开你一样,我现在跟你说话并不是通过习俗惯例,甚至不是通过凡人的肉体,而是我的精神,在同你的精神谈话,就像两个经过了坟墓的灵魂,我们站在上帝跟前是平等的,因为我们是平等的!”

简爱的那一段铿锵有力的话语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我仿佛看到了那个自尊坚强又倔强勇敢的简爱对着罗切斯特大声的宣告。

《简爱》是我幼时所读的第一本外国名著,那时我十岁,在家附近的小书店里收获了它,它看上去那么朴素无华,瘦弱的简独自站在封面上,睁着她那双真诚的大眼睛,似有千言万语想要对我说,我把它抱在怀里,好像什么无价的宝贝,走路也看吃饭也看,我要睡觉了,书还没有看完,那这晚注定没法做个好梦。

这本书时常被人当做爱情的启蒙书,但在我看来,这显然不是一本完全讲爱情的书,他告诉了我们,一个女人如何面对困难的生活,对待爱情,坚强而有自尊的活着,一个外表朴素内心高尚,坚守自己的原则的女孩,在纷纷扰扰社会里坚守自己的本心。

简爱从小缺少亲人的疼爱,她寄居在姑母家,虽然时常被人欺负、陷害,但是简爱却毫不在乎,姑妈家的两个孩子时常开简爱的玩笑,简爱只要稍稍低头,就不会承受那么严厉的打击,但是简爱却很倔强,她并不屈服眼前的困难,这让我想起幼时的我,我小时候经常被别人欺负,我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原因,或许是因为我太怯弱,或许是因为我家的贫穷,我想,在这个世界上,也有许多孩子和我们有一样的遭遇。

最让我佩服的是,简爱对待爱情的执着与坚定,他与罗切斯特先生相爱,不顾一切的决定要在一起,就在他们要结婚的时候,简爱看见了罗切斯特先生的妻子,她知道,哪怕再爱一个人,也不能失了自己。

于是选择放手离开。当简爱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想再去见罗切斯特先生最后一眼,她终于在废墟边看见了双目失明、一无所有的罗切斯特先生,他们紧紧拥抱在了一起,他们的爱情与外表、金钱无关,只是一个灵魂对另一个灵魂真挚而恒久的爱情。

最新《简爱》读后感(篇3)

简.爱,是个相貌寻常,单纯善良的女孩。因父母去世,而被寄养在舅舅家。舅舅又逝世,舅妈与仆人又不喜欢简.爱,便将她送往洛伍德孤儿院。

八年后,她在桑菲尔德当家庭教师,而一个秘密,再缠着她。当她明白后,思想与心灵迫使她离开桑菲尔德。原先她深爱的罗切斯特先生,已有了妻子,是个疯子。这给她多大的打击呀!

她流落到一个小镇上,被好心的圣.约翰兄妹收留。也巧,他们是简.爱的表兄妹。圣.约翰爱上了简(简.爱),向她求婚,她不肯。她感到,罗切斯特先生在呼唤她,她也并没有放下过他。她,找到了他。疯女人烧了桑菲尔德,罗切斯特先生去救妻子,人没救着,自己却受了伤,双目失明了。

这本书写的,就是每个人就应有的人生立志啊!我完全被简.爱的人生打动了,被这本完美又感人的书打动了呀!

最新《简爱》读后感(篇4)

《简爱》是一部以爱情为主题的小说,也是我最爱阅读的书籍之一。书中主人公简·爱是一个心地纯洁、善于思考的女性,她生活在社会底层,受尽磨难。她的生活遭遇令人同情,但她那倔强的性格和勇于追求平等幸福的精神更为人们所赞赏。在里德太太家,10岁的简面对舅母、表兄妹的歧视和虐待,却表现出强烈的反抗精神。当她的表兄殴打她时,她勇于回击;当舅母嚷着叫自己的孩子远离她时,她高喊“他们不配和我在一起”;当她被囚禁在空房中时,想到自己所受到的虐待,从内心发出了“不公正”的呐喊。在孤儿院,简的反抗性格更为鲜明,这和她的朋友海伦·朋斯忍耐顺从的性格形成了明显的对比。海伦·朋斯虽遭迫害却信奉“爱你的仇人”,在宗教的麻痹下没有仇恨,只有逆来顺受。而简对冷酷的校长和摧残她们的教师深恶痛绝。她对海伦说:“假如她用那根条子打我,我要从她手里把它夺过来,并且当面折断它。”充分表露了她不甘屈辱和不向命运妥协的倔强性格。

我认为,简的爱情观更加深化了她的个性。她认为爱情应该建立在精神平等的基础上,而不应取决于社会地位、财富和外貌,只有男女双方彼此真正相爱,才能得到真正的幸福。在追求个人幸福时,简表现出异乎寻常的纯真、朴实的思想感情和一往无前的勇气。她并没有因为自己的仆人地位而放弃对幸福的追求,她的爱情是纯洁高尚的,她对罗契斯特的财富不屑一顾,她之所以钟情于他,就是因为他能平等待人,把她视为朋友,与她坦诚相见。对罗契斯特说来,简·爱犹如一股清新的风,使他精神为之一振。罗契斯特过去看惯了上层社会的冷酷虚伪,简·爱的纯朴、善良和独立的个性重新唤起他对生活的追求和向往。因而他能真诚地在简面前表达他善良的愿望和改过的决心。

简·爱同情罗契斯特的不幸命运,认为他的错误是客观环境造成的。尽管他其貌不扬,后来又破产成了残废,但她看到的是他内心的美和令人同情的不幸命运,所以最终与他结婚。小说通过罗契斯特两次截然不同的爱情经历,批判了以金钱为基础的婚姻和爱情观,并始终把简·爱和罗契斯特之间的爱情描写为思想、才能、品质与精神上的完全默契。

简·爱是个不甘忍受社会压迫、勇于追求个人幸福的女性。无论是她的贫困低下的社会地位,或是她那漂泊无依的生活遭遇,都是当时英国下层人民生活的真实写照。作者能够把一个来自社会下层的觉醒中的新女性摆到小说的主人公地位,并对主人公为反抗压迫和社会偏见、力争独立的人格和尊严、为追求幸福生活所作的顽强斗争加以热情歌颂,这在当时的文学作品中是难能可贵的。

《简·爱》是一部具有浓厚浪漫主义色彩的现实主义小说。整部作品以自叙形式写成。大量运用心理描写是小说的一大特色和亮点。全书构思精巧,情节波澜起伏,给读者制造出一种阴森恐怖的气氛,而又不脱离一个中产阶级家庭的背景。作者还以行情的笔法描写了主人公之间的真挚爱情和自然风景,感情色彩丰富而强烈。这部优美、动人并带有神秘色彩的小说,至今仍保持着它独特的艺术魅力。

最新《简爱》读后感(篇5)

读《简爱》我感觉文中的蓓茜和阿博特小姐有着深仇大恨,并在逐步加深中。读:我一路都在反抗,这是我生来第一次,可以这样大大加重了蓓茜和阿博特小姐对我本来就有恶感,事实上,我有一点失常或者像法国人说的那样:忘乎所以了。我意识到,片刻的反叛了,经常使我难免要受到难以想象的惩罚。于是就像所有反叛的奴隶那样,我在绝望中下了决心,干脆反抗个痛快。从上段我读懂了蓓茜和阿伯特小姐的可能对对方都有很大的压力,我还觉得好朋友应该和平相处,互相帮助多一个朋友比多一个敌人好所以在生活中我们不要为一个小小的问题,而伤了友谊。闭嘴,这么闹法这让人讨厌毫无疑问他真是报有这样的想法。在他看来我这样早熟的演员,他当着把我看成是个既心怀鬼胎,又满怀恶意阴险可怕的角色。我当时痛苦万分,泣不成声,里得太太很不厌烦,等蓓茜和阿伯特一走,就什么也没说把我往屋里一拽,锁上门,不再理睬我,我听着他大步的走开了。她走后不久。我想大概昏厥了一次纠纷最后就以我不的不省人事而告终。从这两段我读出了两个人到了最后还是分开了。里德太太有一点不耐烦等她们两人一走进屋里就不理睬他们。就因为这场纠纷最后就不省人事而完了。

我看的书很多,可令我喜欢的书却很少,但暑假中我看的一本书,让我真正感觉到身临其境,这本书名叫《简爱》,也许作为女生,我更能体会女主人公简爱的那种艰辛。

简爱是个可怜的女孩,比起我们大家,我们太幸福了。她从小失去父母,被寄养在舅舅家,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如果舅舅还活着,应该对她还不错,可连他也死了。我们从小被家人保护,可简爱整天被表哥、表姐欺负。我天天有书看,她看本书也要躲躲藏藏,生怕被发现。后来就连她唯一的好朋友海伦也因病去世了。

简爱在寄宿学校过了八年孤独的日子。但当家庭教师时,爱上了罗切斯特先生,经过了多少风风雨雨,才得到了属于她自己的爱情。还有了一个儿子,眼睛和他父亲罗切斯特一样大,一样漂亮。

一个人之所以可以承受这么多苦难,到底是为什么呢?可能在她背后,一直有一股力量支持着她,鼓励着她吧!这股力量有可能是远在天堂的父母,也有可能是她自己。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像简爱这样,激励自己,让自己有勇气,也就没有困难可以难得住你,让你停下前进的脚步。

读《简爱》有感我给你门介绍一本不容错过的好书,它的名字叫《简爱》

这本书讲述了女主人公简爱从小失去父母,被在舅母家。因受尽虐待,萌发了反抗意识。进入学校毕业后,到庄园当家庭教师后与庄园主人相互产生爱慕之情。结果发现对方是个有妻室的人,而前妻是被关在阁楼里的疯女人。伤心之余,简独自出逃,而后对其又念念不忘,又返回他身边。这时的男主人已双目失明,简依然和他相伴在一起的故事。

读完这篇文章,我对文学也有了新的理解。意识到文学是一种理想和抱负,也是聪明和智慧,更是一种信念。对我们普通人来说就是一种遥不可及的无价之宝,是一种可以发扬光大的传统,精神财富。

这本书能丰富我们的课外生活,同时也能提升我们的文学功底,锻炼我们在写作中好词好句的驾驭能力。作者也和我们说了,在成长道路上充满了阳光与滋润我们心灵的雨露。

我受益匪浅,你呢?

最新《简爱》读后感(篇6)

放假之前收到老师的一条信息,内容大概是让家长和孩子共同阅读一本书,并且各自写下读后感参加学校的读书节活动。这对于离开学校这么多年的我来说,有点手生,也不知道从哪方面来着手,究竟该写些什么呢?但为了能让儿子能够交上一份完整的寒假作业,最终还是决定和儿子一起选了一本外国文学《简。爱》。

初读《简》是在中学时期。书中细腻的文字,以及男女主人公纯洁的爱情故事,曾让几个小同学看的面红耳赤。现在我给儿子看这样的书,会不会早了点,他会持什么样的心情去看?是否会有兴趣看完这样的书?

在我还在纠结与顾虑的时候,儿子已经在默默的翻看着这本书了。

我有点迫切,也很期待,想知道他看完以后会有什么样的感想和感触。

而对于一个已是中年人的我,再看这本书时却比当年又多了些感悟,感动,同时又有了不同的感慨。

童年时期的简父母双亡,寄养在舅舅家,受尽了舅妈的歧视,以及表哥表姐的,后来辗转到了寄宿学校,情况并没有因此好转,生活上过得更为艰苦了,即使这样,简仍然以她的倔强与坚强不断地在沉沦中成长、重生。最后成为一个多才多艺而又性格独立的人。长大后的简到了罗切斯特家当了一名家庭教师,并和罗切斯特相爱。当得知自己快要结婚的对象还有一个妻子的时候,为了维护自己的尊严。倔强的她身无分文,依然决然的离开了罗切斯特先生。在离开路上即使饥饿潦倒,几经磨难,生命受到威胁也没有就此求全自己。这就是简所展现出来了人格的魅力,也是我看了几遍都为之感动而不能自已的地方。

小说看起来似乎是在描写一对有情人终成眷属的曲折而完美的爱情故事,但简凄苦的童年,波折的成长经历,以及刻在骨子里的那股精神,让我深深相信,作品不仅对于当初的我,还是对现在成长中的儿子,都一定有着不可言传的正面的影响。

小说中男主人公—罗切斯特先生,是一个才华横溢,积聚财富的庄园主。他的阅历,他的财富以及他的社会地位完全能够娶一个和他门当户对漂亮的英格兰小姐。然而最终他还是选择了简朴,善良,独立,一个成长卑微但又不平凡的简,因为简爱的这些特质,他发现了自己的爱情,坚定着自己的爱情,给小说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

然而,罗切斯特先生最最让我感动的不仅是他娶了简,还有他内心的淡定,朴实以及不被世俗羁绊高尚的灵魂,财富和地位远比不上拥有一个至亲、至爱的人。单就这点看,在现如今物欲横流的时代,我们有多少人能够懂得,能够做到,能够抛弃浮华,能够淡薄名利,做一个淡定自如又不失自我的人。我想,对我们成年人来说,都更应该思考。

这一点,也是我期待孩子能从书中读出来的感悟。更希望他能将名著的精髓感受到自己的思想中,像上了一堂终生难忘的课,来体味到名著带给他的影响,成为他成长历程中的不可多得的思想精华。

一部好的作品,之所以成为经典,成为名著,能够经久不衰,我想大概应该是作品的精神,让不同时期、不同年龄层次的人看了都会受到感动和启发,《简爱》恰恰就是这样的一部作品,再读《简爱》,我又一次感觉到好的作品带给人心灵的震撼和影响,这虽然是一部爱情小说,却又一次让我体味生命的真谛。《简爱》传达的,更是一个人生之为人的尊严,在任何时候,都能顽强地保有自己的原则和自尊,坚持自己的信念,在怎样的艰难困苦中都能为了信念毫无惧色地面对和生存,而在一些爱情和婚姻的尊严上,更是泾渭分明,爱的透彻,爱的浓烈,却也做到了充分保存自己的自尊,做到即便出身平凡、卑微,也有着一颗高贵的灵魂,高贵的思想,并且不为各种环境和诱惑而改变自己的原则,更传达了爱情的神圣和灵魂的平等,一个有血有肉,自尊自爱的人,才是有着人格的魅力,值得人尊重和爱的人。

写到此处,我更想看看儿子的感想,他,是否如我所愿,感受到了这些呢?

最新《简爱》读后感(篇7)

夏洛蒂勃朗----《简爱》的作者特温柔,清纯,喜欢追求一些美好的东西,尽管她家境贫穷,从小失去了母爱,再加上她身材矮小,容貌不出众,但也许就是这样一种灵魂深处的自卑,反映在她的性格上就是一种非常敏感的自尊。她描写的简爱也是一个不美的,矮小的女人,但是她有着极其强烈的自尊心简爱自幼父母双亡,寄宿在舅妈的家里,从小就受尽非人的折磨,被舅妈打骂,被舅妈的儿子欺负,但却没有还手之力,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性格,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她坚定不移地去追求一种光明的,圣洁的,美好的生活。造就了她的坚韧和不屈。

她有着骨子里的傲气,即使面对着魔鬼般的舅妈也敢放下狠话,与她作对,这让我十分佩服。一个弱女孩,手无缚鸡之力,但在面对被欺凌的场景下,会勇敢地扞卫自己的尊严,为自己辩驳,为自己申诉,喊出自己的心声,实在不容易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反而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为之震撼,并把她看作了一个可以和自己在精神上平等交谈的人,并且深深爱上了她。

而当他们结婚的那一天,简爱知道了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时,她觉得自己必须要离开,她虽然讲,我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住我在清醒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疯狂时所接受的原则。但是从内心讲,更深一层的是简爱意识到自己受到了欺骗,她的自尊心受到了戏弄,因为她深爱着罗切斯特。但简爱做出了一个非常理性的决定。在这样一种爱情力量包围之下,在富裕的生活诱惑之下,她依然要坚持自己作为个人的尊严,这是简爱x具有精神魅力的地方。简?爱这位离经叛道的女性,虽然并不美丽,但富有挑战和抗争的个性,使她充满了魅力。她聪明好学,自尊自爱,尽管社会地位卑微,她决不自甘堕落。

她认为,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她为争取平等地位,为维护自己独立的人格,而抗争、奋斗。从很小的时候起,她便敢于向欺压她的人反抗,哪怕因此而招致严惩,也不畏惧。她那不屈不挠,敢于同命运抗争的精神,使那些欺侮她的人胆战心惊。读这篇小说,真的是令我受益匪浅。简爱只是一个贫穷的小女孩的身世,她身材矮小,长相不出众,但是却有着自己的尊严。她坚强、不屈,因为人格而毅然放弃了真情,这是理智的选择;她善良、纯真,不因残疾的爱人选择放弃他,而是毅然决定与他一起生活,这是憾人肺腑的真情。她理智、她不屈、她善良、她坚强、她同时扞卫着自己的尊严和真爱,有着自己的人格和本性,她是一个平凡而不平凡的女性。从她的身上,我读懂了人生。

最新《简爱》读后感(篇8)

简爱这个故事放到如今用天涯体来描述,也无非就是个傲骄文艺个性小萝莉PK忧郁多金悲情已婚叔。爱情貌似是一瞬间发生的,闪婚也随即进行,只可惜最后发现,即使你的老婆是很傻很暴力,也不能改变你就是个已婚男的事实。于是,小清新挥泪斩情丝,一手拽掉手工蕾丝婚纱,怀着一份纯洁的爱,朝着自由的天地含泪狂奔而去。直到最后,大叔一无所有,包括那个又傻又暴力的老婆也挂掉了,小清新这才坦然回归,稳坐大婆之位,一展贞烈之英姿。

当然,话说回来,不以娱乐精神来评断,这当然是一个舒心而且纯洁的故事。怀着一颗久违的纯爱之心,心无旁骛地来享受这两个小时,你会看到纯英国式的庄园美景,夹杂着永远灰暗的天气里纯正的口音,火炉旁安静的日子里迸发出的爱情,以及那些传统的,稳固的,单纯的价值观。离开或者不离开,能或者不能,爱或者不爱,无论是小说还是电影里,都展现了一个旧时代女子铿锵的现代灵魂。她想要爱,想要关怀,想要自由,却又不屑于乞讨,哀求,或者以此自怜。她的世界界限分明,爱恨果敢干脆,深爱或者逃跑都是那样一气呵成,重塑了我们现代的很多女子都无法找到的自我。影片的最后,他抱着她:你终于获得了自由。

电影里更多展现的是对爱的抉择,但是,我依然热爱它这样圆满的结局。我们常常说道,爱是所向披靡的,但这毕竟只是人类的幻想。爱在现实世界里,难免受到尊严与自由的阻碍。当简离开那座黑色学校的时候,她选择了自由;当她全身心付出对男主人公的时候她选择了爱;当她忍痛离开的时候她选择了尊严;最后她却依然因爱而回头。因为那时候,她找到爱与尊严的平衡,她在爱情里寻找到了自由。而如今的女性很幸运,高喊了很多年的平等凑效,大都是不再需要为尊严而讨好爱了,更多的是因为自由而离开爱人。我们的觉醒让我们就像简站在庄园的窗边说“天际不是我们世界的尽头”。我们的尽头,当然也不会止于一个男人的怀抱。端庄与温润的女人们,往往有一颗狂野而不羁的心。不要小看,更不要轻蔑,因为总有一天,它让人为之惊叹。

我们有多久没有全身心地去追求什么东西了?不论是爱也好,尊严也好,自由也好。信息时代的世俗空气总让我们觉得,探讨一些过于精神化的东西是一件令人羞愧的事情。但是,当物质充斥着我们的毛孔的时候,你却不得不承认:人,的确是需要一点精神的。那是睡前醒来那一秒呆滞时候你下意识的思索,是你活着的一点勇气与一点刺激。读经典给我们的感觉更多是返璞归真,它让我们觉得有些精神化的东西,是就是,非就非,黑就黑,白就白,比如我们应该做一个善良的人,比如已婚的男人就是不能嫁哪怕爱得再伟大,比如若爱他所以必须要回去又不论他有多穷又瞎。这些最最基本的坚守其实很难做到,而身为现代人,我们聪明的,便用无数虚幻的借口来原谅我们的这些堕落,而经典里的那些传统价值观——那是一种净化的感觉。吸进肺里是一些千百年来最原始的情感,吐出去的,是一些现代社会里打着旗号的,千丝万缕理不清的纠结。

她们不把出轨叫做真爱,他们不把真爱叫做犯贱。这是只属于我们的词语。其实,爱情果真美好。从来都是。

我想起前段日子看到周国平的一本书,题为"人是要有一点精神的"中写道:一个民族如果全体都陷入某种理想主义的狂热,当然太天真;如果在它的青年人中竟然也难觅理想主义者,又实在太堕落了"。非常讽刺的是,在我完完全全想借用这段话,来借用简爱这样一部经典,来重申我们需要一些全身心以及“专注”的东西的时候,他却美其名曰为他的在我看来也不过就是出轨事件美文了一篇。

我其实是最最不擅长也最最不喜欢使用“道德”这两个字的女人,因为总让自己显得有些正襟危坐,甚至像个性生活不满足的卫道士。只是如今,我果然还听说,某著名作家、某著名音乐人都大张旗鼓以人权以及真爱的字眼,毫不遮掩身为已婚人士对其他女人的渴望以及对出轨的容忍,甚至“亲自用身体和姑娘们进行艺术探讨”——他们真把出轨当纯爱,管垂涎叫艺术了。坏事以这样美好的名义被原谅的太久,我们便果然不记得他们其实做的是不正确的事啊。他们其实有更好的选择——自由!

有时候,人们真的可以自己选一选,爱,或者自由。如果你可以平衡,请爱;如果你无法平衡,你还是爱自由好了。这样,才会给爱情最后一点尊严。

经典之所以谓之经典,它果然可以荡涤灵魂,明辨善恶。

让我们重温那段话:

“我告诉你我非走不可!”我回驳着,感情很有些冲动。“你难道认为,我会留下来甘愿做一个对你来说无足轻重的人?你以为我是一架机器?——一架没有感情的机器?能够容忍别人把一口面包从我嘴里抢走,把一滴生命之水从我杯子里泼掉?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不是想错了吗?——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跟你一样充实!要是上帝赐予我一点姿色和充足的财富,我会使你同我现在一样难分难舍,我不是根据习俗、常规,甚至也不是血肉之躯同你说话,而是我的灵魂同你的灵魂在对话,就仿佛我们两人穿过坟墓,站在上帝脚下,彼此平等——本来就如此!”

最新《简爱》读后感(篇9)

写在前面:“你以为,我因为穷,低微,矮小,不美,我就没有灵魂没有心吗?你想错了──我的灵魂和你一样,我的心也和你完全一样……我们站在上帝脚跟前,是平等的──因为我们是平等的!”——《简爱》

《简爱》是我读过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大概还在上小学。那时候就已经很明显的偏科数学了。妈妈总觉得理工科好的女生一定要有个好的人文熏陶,否则过于理性,不可爱。于是在爸爸书房里一大堆世界名著中挑了这一本让我读完。所以跟这部小说还是蛮有感情。

小时候人生观价值观没有形成,总觉得公众的评价都是对的。简爱就是一个相貌平平却内心强大的人,她内心的女权精神,她的独立平等的意识,blablablah....她的思想就是我们应该追随的(totally)。

十几年之后看这部电影时,我却觉得其实她性格里总是有那挥之不去的自卑。当简爱说“ Do you think that because I am poor, obscure, plain and little, that I am souless and heartless?"其实已经说明了这些。当一个人揣测别人对自己的看法时,也就是展现自卑的同时。她觉得R看她就一定是souless and heartless,她其实为自己的poor, obscure, plain and little feel shame。也许在那个年代对于大多数女性来说,她的思想已经是一个很大的进步了,但并不优秀到让如今的我们全盘追崇。

对于Jane的财产,我不知道,如果她没有继承那笔遗产的话,当Mr. River要Jane嫁给他时,她是否也会突然想起Rochester,然后依然回去寻找他。

片子的结尾有些过于匆忙,尤其时对于看过小说的人,本来期待着很多锦上添花的琐碎细节,却突然发现就这样戛然而止了。

片子的场景让我又一次憧憬着以后出息了,去欧洲旅游。罗切斯特的庄园让我想起上周去Wisconsin看枫叶时Lake Geneva湖边的豪宅们,但是更豪华,更更有气质。悠久的历史总是赋予欧洲贵族气,看久了美国的free style总会想换换胃口。

由于刚刚看了《Billy Elliot》,片中开头见到Jamie Bell演的Mr. River亮相后超级开心,不过不明白为什么那个时期的英国人愿意吧胡子剃成那样,像猴子,还是喜欢他小时候塑造的Billy。

最新《简爱》读后感(篇10)

似乎是上瘾了,放假以来我不是看书是写文稿,很少出去。再读《简·爱》,一切似乎都已不同了。

第一次读《简·爱》时,我才五年级,对爱情什么的都不懂,只是单纯的觉得那是长大后的事。那一次,我嘲笑了简·爱的傻,嘲笑了罗切斯特先生的无知、自欺欺人。

第二次是在六年级,大家成长得飞快,身边都不乏一些“恩恩爱爱”的“小情侣”了,虽然羡慕,但身边有那个无话不谈的蓝颜知己就已经足够了。此时我开始羡慕起简·爱与罗切斯特先生的圆满结局了,但又不免为中间的波折而伤神。

第三次读是在最近,时隔一年我再次拿起了《简·爱》,细细品味,咖啡的香在空气重飘飞、舞动。又是一年,一年间处了不少事呢。分分合合、合合分分,如今,我又是孤身一人。此时我终于明白为什么简·爱经历了那么多、明明有更好的人可以选择却单单只爱罗切斯特先生一人。

当两个人真心相爱之时,不管双方之间有什么隔阂,不管在一起时经历了什么,只要能够拥有足够的勇气闯过便可以获得最信服的圆满结局。若不能,那只能让时间冲淡一切,但在你心底最柔软的地方,任然有着属于他(她)的一个位置。

层层爱恋间常常会有磨练,若你闯得过,那便是天堂;若你闯不过,那便是地狱。时间并不是真正的锁,它不可能锁住那些让人心碎的回忆,总有一天那些记忆还会重现,因为它们一直在我们的心底。

最新《简爱》读后感(篇11)

《简爱》这本书是老师推介给我们的,我看了开头,越看越着迷,一口气把《简爱》看完了。

《简爱》的作者是夏洛帝·勃朗特,她出生于一个贫寒的牧师家庭,自小热爱文学,简爱就是她生平的写照。简爱从小被寄养在舅母家,受尽了别人的白眼和歧视,最后,因不服管教,被送进一家慈善学校,最后成为一名家庭教师,与庄园主人相爱,历经各种磨难后,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了。

读第一章时,透过密密麻麻的文字,我仿佛看到了别人对简爱的白眼,看到了约翰把简爱打伤,看到了简爱被关在房间里的愤怒,读到后面,简爱在学校生活时,又替她感到高兴,她终于可以逃离舅妈家,不用再受欺负了。后来,简爱当了家庭教师,与庄园主人共坠爱河,将要结婚时,又被人告知庄园主人有个妻子,不得不取消婚礼,在欺骗面前,简爱选择了逃离,我又为简爱打抱不平,为什们简爱从小受尽伤害,就连爱情也被欺骗。哎!老天对简爱真是太不公了。最后,在历经各种挫折,简爱又回到庄园主人身边。

最新《简爱》读后感(篇12)

今天因为老师的推荐,一口气看完了夏洛特勃朗特的《简爱》这本书。

本文主角简爱的父母,都是因为感冒去世的。从那以后,简爱跟着她恶毒的姨妈,还有一个可恶的表妹,约翰里德,经常打简,每次都把她打得鼻青脸肿。

想想自己,爸妈把我当掌上明珠,怕我受点打击。

然后那个可恶的阿姨把简爱送到了慈善学校。里面的食物很差,量很少,衣服很薄。

从小到大都不饿,衣服都是名牌。比起简爱,我真的很幸福。

简爱毕业了,但是在洛伍德当了两年老师,却一直觉得好空虚。她渴望自由无忧无虑的生活。于是简爱又找了一份工作,——家庭教师。我遇到了罗切斯特,他是桑菲尔德家的家庭教师。

他们相爱了,但是当简爱即将成为罗切斯特的新娘时,她意识到罗切斯特已经结婚了,她的妻子是个疯女人。简爱受不了打击,离开了.

简爱和罗切斯特终于在一起了。

看完这本书。简爱对自由生活的向往是可敬的。她自尊自爱。虽然她的才华和外貌并不出众,但她的内心是善良和最白的。当然,上帝没有辜负简爱。它给了简爱一段美好的爱情。拥有意想不到的财富。

再一次,我太微不足道了。我很自私。记得有一次,我最喜欢的衣服很小,我妈说可以给我姐穿,但是我不会送人。那件衣服还在家里!我真的很可恶。我很后悔.

最新飘读后感1000字精选


幼儿教师教育网精选栏目推选:“飘读后感”。

最新飘读后感 篇1

读一本好书,可以影响一个人一辈子。读了《飘》这本书,的确令我醍醐灌顶、受益。全书不论是华美流畅的语言描写,还是个性鲜活的人物塑造,都达到的登峰造极的地步。真不愧是世界文学的瑰宝。其中,女主人公的爱情观,使我感受颇深。

思佳丽,这一在美国动荡年代所诞生的出色的人物,她的优秀个性散发出无穷的光芒。她勇敢坚强,乐观向上,对生活顽强抗争,从不屈服。她处事雷厉风行,精明能干。最突出的一点就是她对爱情的执着。她所拥有天使般的脸蛋和魔鬼般的身材——用修饰中国古代美女的话那就是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使得多少青年男子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然而她对这些毫不在乎,她对爱情疯狂的执着。但是出于无奈,她分别嫁给了两个自己不喜欢的人。当再一次见到她钟爱的艾希礼时,依然像少女般疯狂地爱着他,不顾一切的向他倾诉钟情。这让我想到了中国封建时代的女子对爱情忠贞的另一种表达方式。以《孔雀东南飞》为例,一对男女要表现对爱的忠贞就要结为连理枝,他们的爱情是与婚姻紧密相连的。“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韧如丝,磐石无转移。”当他们的爱情遭受别人的破坏时,为了表现对爱的执着,他们只有“自挂东南枝”了。然而思佳丽却不一样,在她的爱情观中,爱情与婚姻是可以分离的,或者说是一种精神上和肉体上的分离。她不在乎彼此都有的婚姻,抛开一切大胆的去爱艾希礼,争取自己的幸福,她并未将爱情套上礼义,道德的枷锁,她的爱情永远是自由奔放的。这也许是东西方文化差异造成的吧。爱的本质是不因表达方式的变更而变化的。

思佳丽的大半生又是为爱所迷惑的。因为迷惑而做了很多错事。知道最后她才发现,原来她一直钟爱的艾希礼并不爱她,也不曾象她所想的那般优秀。其实她爱的并不是艾希礼,而是自己内心的一个完美形象。艾希礼越是拒绝她,她心中的那个形象就越完善——这正应了中国的一句老话: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而恰恰因为她错误的迷恋,才使她错了身边真正的幸福。这也给了我一个启示:人要学会明辨是非,不要让幸福从自己的指间溜走。

值得欣慰的是,在思佳丽的爱情世界里没有什么是为之已晚的,当她彻底的失去艾希礼,失去女儿,丈夫瑞德也已离她而去之后,她才意识到原来她真正爱的人是瑞德,她于是抛开心灵上的创伤与悔恨,相信自己一定能挽回瑞德的心。“不管怎样,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呢!”如果许多人对爱情都能有这种乐观自信的态度,那么许多爱情的悲剧就不会发生了。

在品读《飘》的日子里,多少次我与之同喜、同闹、同悲、同笑。几许惆怅,几许欣喜,几许感慨,几许惊叹。掩卷息,留下的是强烈的震撼和一生的感动。

最新飘读后感 篇2

《飘》是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发表的唯一一部小说。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本小说。它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讲述主人公斯卡丽与几个男人之间的爱恨情仇,同时,也揭露人性的丑恶,赞扬人性的善良。

阅读完整本书,我觉得每一章,每一段,都让人感受颇深,可最让我感动的,莫过于《飘》的结尾。

“斯卡丽,我从来不是那样的人,不能耐心地拾起一片碎片,把它们凑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这个修补好的东西跟新的完全一样。一样东西破碎就是破碎,我宁愿记住它最好时的模样,而不想起它修补好。然后终生看着那些碎的地方。”瑞德叹口气,“亲爱的,我一切都不管。”

她默默地望着他上楼,感到嗓子里痛得厉害,仿佛要窒息。随着楼上穿堂里他的脚步渐渐消失,她觉得这世界上对她关系重大的最后一个人也不复存在。她对她所爱过的两个男人哪一个都不解,因此到头来两个都失掉。现在她才恍惚认识到,假如她当初解艾希礼,她是决不会爱他的,而如果她解瑞德,她就无论如何不会失掉他。

此刻她心里是一片恍恍惚惚的麻木,她依据经验懂得,这种麻木会很快变为剧痛,“我不能让他走!一定会有办法的!”她说得很响,“我要回塔拉去,明天就走。”她站一会儿,回忆着一些细小的东西,如通向塔拉的那条翠松夹道的林荫道,那一排与粉墙相映衬的茉莉花丛。

“我明天回塔拉再去想吧。那时我就经受得住一切。明天,我会想一个办法把他弄回来。毕竟,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呢!”

看到这里,整本书就完结,为什么看这个结尾,我的心会有那么些许难过呢?如果斯卡丽珍惜瑞德的爱情,不去痴心妄想追那个并不爱自己的艾希礼,那么,一切不就都皆大欢喜吗?

许多时候,我们都和文中的斯卡丽一样,不懂得珍惜,可最后想到去珍惜的时候,便什么也没。

文中我最喜欢的角色莫过于斯卡丽。我喜欢她的勇敢坚强,也喜欢她的有个性,在文章结尾时,她决定要找回瑞德,安慰自己明天又是新的一天时,无疑更加深我对她的好感。

但我有时也认为,斯卡丽就像一个孩子,对自己想要的东西非常执着,但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懂珍惜。我们要懂得放手,放下那些自己无法得到的东西。

斯卡丽尽如此多的努力,但到头来却什么都没,艾希礼走,瑞德走,邦尼和媚兰也都死。自己的亲人也因病无一幸免。所以我们要明辨是非,不要因为一个错误的决定,而葬送自己的一切。

每当在遭受挫折,痛苦不堪的时候,我都会像斯卡丽那样对自己说:“歇一歇,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一切都会好起来的。”也不知这句话陪我走过多少风风雨雨。

我也挺喜欢看列夫.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虽然它和《飘》都是爱情小说,但带给我的感受却是不一样的。《战争与和平》的结局是美好的,娜塔莎和皮埃尔最终在一起呀!可《飘》的结局却是令人心痛的,我想,这也是两本书吸引世人眼光的一部分吧!

不知多少次,我疑惑《飘》这本书的名字,为什么只用“飘”这一个字来概括?我猜想很多个答案,或许是想表达女主人公斯卡丽的爱是那么的不稳定,总是在飘一样。也或者是表达斯卡丽爱的男人是那样的虚无缥缈。

《飘》的魅力体现在男女情感错位之上。在这里,一切都是混乱的,混乱的情感、混乱的背景、混乱的时代、混乱的婚姻……然而斯卡丽在这所有混乱之中坚强、不畏艰险地追求着艾希礼,可最后却发现自己爱的是瑞德,我们应该学习斯卡丽无畏的精神,去追随自己想要的。我不由得想起斯卡丽的一句话:“乱,是佳人。”

我认为,《飘》是历史上最棒的小说。刚读这本书时,我似乎还有些读不懂,后来又看几遍,终于从书中读懂许多道理,学到许多知识。

斯卡丽没有留住瑞德,但她留住希望。明天,她就会用剩下的这希望去寻找瑞德。只要有明天,就还会有希望,新的一天的曙光,将会再次来临。

最新飘读后感 篇3

《飘》是以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南方动乱的社会现实为背景的爱情小说。小说以亚特兰大及附近的一个种植园为故事背景,描绘了内战前后美国南方人的生活。以"乱世佳人"斯佳丽为主线,描写了几对青年的爱情纠葛。

在思佳丽的大半生又是为爱所迷惑的时,因为迷惑而做了很多错事。知道最后她才发现,原来她一直钟爱的艾希礼并不爱她,也不曾象她所想的那般优秀。其实她爱的并不是艾希礼,而是自己内心的一个完美形象。艾希礼越是拒绝她,她心中的那个形象就越完善——这正应了中国的一句老话: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而恰恰因为她错误的迷恋,才使她错了身边真正的幸福。这也给了我一个启示:人要学会明辨是非,不要让幸福从自己的指间溜走。

值得欣慰的是,在思佳丽的爱情世界里没有什么是为之已晚的,当她彻底的失去艾希礼,失去女儿,丈夫瑞德也已离她而去之后,她才意识到原来她真正爱的人是瑞德,她于是抛开心灵上的创伤与悔恨,相信自己一定能挽回瑞德的心。“不管怎样,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呢!”如果许多人对爱情都能有这种乐观自信的态度,那么许多爱情的悲剧就不会发生了。

在品读《飘》的日子里,多少次我与之同喜、同闹、同悲、同笑。几许惆怅,几许欣喜,几许感慨,几许惊叹。掩卷息,留下的是强烈的震撼和一生的感动。

最新飘读后感 篇4

这个冬季因为读过了《飘》,而变得如此精神满满。郝思嘉一个坚强的女性形象,她带给我震撼和激励不是所有的语言能够讲得完的。

在爱情方面,她至始至终爱的都是卫希礼,可希礼根本不爱她,她对他的爱只出于个人的想象。于是她赌气般地嫁给了韩查理,生了一个男孩韦德。后来查理战死,思嘉变成了一个寡妇。为了解决因为战争导致的生存困难时,思嘉用尽一切手段,把弗兰克捕获了过来。因为弗兰克在战后有一家商店、一家锯木厂,思嘉嫁给他是为了在战后能够维持生计。后来弗兰克为了思嘉的事也被北方佬打死,思嘉第二次失去了自己名义上的丈夫。此时,思嘉心里想着的还是卫希礼。想得越多,也就带着太多的盲目性。而希礼带给她的永远是如光环一样的一个轮廓,看似仅在眼前,却又永远遥不可及。故事的另一线索是一个叫白瑞德的男人,这个男人看上去那么令人厌恶满脑子想着钱,非常现实的一个男人。他看似冷漠无情,其实却在时时处处关注着的思嘉的一举一动。思嘉对这样的男人毫无感觉,即使和他结婚了,并且生下了女孩邦妮,却为了希礼的存在,思嘉依然可以做到和瑞德事实上的分居。直到白瑞德由于邦妮的不幸离世,而决定离开思嘉。思嘉才猛然间发现,这个世界上原来真正爱自己的竟然是白瑞德。而思嘉至始至终想念的卫希礼竟然是一个只想在思嘉身上满足男人欲望的人。命运跟思嘉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真正爱她的白瑞德走了,而近在咫尺的卫希礼只是一个她需要照顾的男人。思嘉面对命运的嘲弄从此就善感罢休了吗?不!文章最后说:还从来没有过她得不到的男人,只要她下定决心得到他。这就是郝思嘉,虽然在爱情路上转了一个大弯,受到过命运的嘲弄,却依然追逐着对于美好爱情、幸福人生的梦想。

其次,思嘉对于在生活中碰到种种困难有一种坚韧的意志力。她要解决所有人的生计问题,每一个在她周围的人,都得依靠思嘉的忍辱负重、艰辛劳动、出谋划策才能得以生存下去。有了问题,思嘉只能自己一个人扛下来,心中的心思和委屈也只能自己一个人默默承受。在逃难的过程中,她勇敢地保护着媚兰不受伤害;为了恢复塔拉的生机,她甚至亲自下地除草、劳动;在开锯木厂的过程中,她忍辱负重,亲自打点生意在媚兰死后,又有两个人需要思嘉照顾:丈夫卫希礼以及儿子博。生活的负担一次又一次地加上思嘉身上,既压迫着她同时又驱使着她不断地往前走。这个世界上还没有任何困难能把思嘉打倒。因为思嘉有对付生活磨难的法宝,那就是当她碰到一筹莫展、想不开的事情时,她会喃喃地对自己这样说:现在我不去想这些事情,明天等到我能承受得了的时候再想这些事情。当自己承受不了的时候,闭上眼睛,索性不去想那些可怕事、糟糕事、困难时,等到某一天自己能承受得了的时候再去想这些事情吧!这是郝思嘉这位坚强的女性带给我们面对困苦时的重要经验。可不是吗?生活中看似有许多烦恼,只要闭上眼睛不去想这些问题,那么在以后的生活中,我们会渐渐发现,其实这些烦恼根本就不存在。

《飘》是美国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一生中的唯一一部名扬天下的作品。本部作品,文字细腻而生动,需要按下心来慢慢阅读。对于每一个场景的描写、人物的心里描写乃至在全文故事的连贯性上,都可以看出作者的文笔非常细腻。这确实需要我们按下心来,慢慢品味,慢慢欣赏,慢慢咀嚼。在阅读的过程中,又会带给我们精神上以及艺术上的享受。

谢谢《飘》,让我这个20xx年、20xx年的冬天不再平庸、不再寒冷、不再懦弱。生活需要我们坚强,并且勇于承担起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在一切看上去纷乱无绪时,告诉自己:挺住!因为只有挺住,那么明天又将是新的一天了!

最新飘读后感 篇5

凄婉动人,荡气回肠,玛格丽特/;米切尔用诗一般的语言将气势磅礴的南北战争和一段凄婉动人的爱情展现在读者的眼前。波澜起伏的情节、栩栩如生的人物、单纯而又复杂的内心描写,让《飘》成为20世纪文坛上的一颗熣灿夺目的明珠。但是买了以后我就有点后悔了,看着它1000多页厚厚的一摞我就害怕,我就没信心有这个耐心能把这么多页看完。就这样直到十一,在家闲来没事,就随便翻了几页,没想到这一翻便不可收手,直到我一口气花了两个白天一个通宵把它看完为止。读完《飘》我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就像自己真的成为了女主角思嘉莉,整个人有一种飘起来的感觉,茫茫然中有一种深深的失落感油然而生。这么多年过去,至今想起仍历历在目。

《飘》,全文的线索是围绕女主角斯佳丽的一生展开的。从她的少女时代—初为人妇—丧夫—再到再婚,原本天真幼稚的女主角斯斯佳丽在不断地成长、成熟。因此,在作者笔下的众多人物里,女主角斯佳丽的艺术形象无疑是塑造得最圆满、最真实、最成功的。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德,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德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少女时代的斯佳丽,是一个平凡的女子,她拥有许多少女的共同特征:热情、开朗、纯真、浪漫;但她又是一个不平凡的女子,生长在一个优越的家庭,拥有美丽的容貌和智慧,因此她又拥有一般贵族小姐的缺点:骄傲、自大、虚荣、任性。尽管如此,良好的家庭出身、倾城的美貌,让斯佳丽的身边总是不乏热烈的追求者。按理说,斯佳丽是幸运的,它受到上帝的眷顾,也是维纳斯的宠儿;但她又是不幸的,她深深地爱上了好友玫兰妮的未婚夫——阿希礼。

平心而论我是很喜欢斯佳丽独立、自我、有想法有作为的"豪放"性格的。同时,对于其"不择手段"式的"自私钻营",对感情不纯真、不忠贞是很气愤的。不过静静想想也确实如此,在斯佳丽所处的那个动荡变革的时代,没有她那"强悍"的性格,一个弱女子根本无法养活一个家庭、一帮朋友也保不住父亲留下的陶乐。斯佳丽通过用斤斤计较的赚来的钱,通过各种"残酷手段",换得了自己的新生,换得了朋友家族的新生。另一方面,斯佳丽对待玫兰妮是很好的,是极尽关爱的。开始可能是出于对阿希礼的爱而爱屋及屋,但到了后来则完全不是。她们两个人的性格是截然不同,斯佳丽经常生玫兰妮的气,甚至还想弃她于不顾,好在在关键时刻,斯佳丽没有以个人的私利干扰自己的情感选择。以至最后,这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女人,却达成了一生一世的友谊,实在是一种奇迹。至于思嘉对瑞德的感情,开始时我觉得斯佳丽是出于功利性目的的,是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而在利用瑞德,直到最后斯佳丽看清了阿希礼,才知道自己真正喜欢的就是瑞德。反观瑞德对斯佳丽的爱则确是真切的,虽然瑞德的性格和斯佳丽类似都是功利的性格,而且他还痞子气十足。但我以为他从在12根橡树第一次遇见斯佳丽就已喜欢上她了,这种喜欢是出于爱慕、出于对斯佳丽 的爱。

虽然《飘》只是小说,但是通过读《飘》,我也对美国的南北战争也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从历史角度判断,北方战胜南方,是一种历史的进步,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这些我们都在历史书上学到过了。但是通过读《飘》后,我们能看到从道德判断来看,南方奴隶制中也有温情也有情谊,北方对南方进行的战争从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侵略,摧毁着南方的秩序和关系,在某些方面反而激化了白人和黑人的种族冲突。

最新飘读后感 篇6

十岁出头的时候,姐姐不知道怎么拿着爸妈给的钱买了这本书,然后一个暑假,我们两个人捧着一本书非常着迷的一起每天通宵达旦直到看完。

如今26岁的年纪,重新打开这本书,粗粗翻阅,竟是满篇的种族歧视,阶级斗争,各种党派,有些地方偶尔还要查询一下南北战争的历史,然后我就跟姐姐说,我们十三四岁的时候迷恋这本书的什么地方,姐说:老男人的魅力无双和疯女人的风骚绝代,哈哈一笑后发现,其实也就是这么回事呢。

但是还是想重新看一遍。

然后发现这次并不是多么喜欢斯嘉丽,反而爱上媚兰了,如此隐忍贤惠知感恩的女人让我心疼,我觉得她跟艾希礼是真正般配的,一个干净英俊优雅有学问,一个温柔贤惠知书达理,而且她与艾希礼是真的情投意合的,两人任何时候都在真心为对方着想,这不正是我们女孩子想要的爱情吗?

再来说女主与男主,任性的斯嘉丽确实有她自己独特的个人魅力,很轻松的就能让男人爱上他,包括白瑞德。然而,就是这么一个情话不多但一直用行动爱着斯嘉丽的男人,斯嘉丽直到他离开时才发现自己是爱白瑞德的,这不正是我们身边最常见的爱情么?

就像陈奕迅歌词里唱的: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

书看到后面,还是喜欢斯嘉丽的,失去家园与家人的她,并没有像别的女人那样绝望,而是大声发誓:Asgodismyye,Imgoingtolivethroughthis,andnevergoingtobehungryagain,No,noranyofmyfolks,Ifihavetostealorkill—asgodismynevergoingtobehungryagain。这也是我最喜欢的一段话之一。如此个性,才是斯嘉丽真正可爱的地方。

记得书中前面部分,斯嘉丽的父亲要把塔拉农场留给她时,她觉得要是得不到所想要的人,什么

塔拉农场还是别什么都是一文不值的,她的父亲告诉她,她还年轻,将来会懂得爱这块土地的,只要她做了爱尔兰人,她是没法摆脱它的。如此一段话呼应了后来的斯嘉丽重建塔拉,依赖塔拉,正是遗传了她父亲的这点坚强与不承认失败的精神,所以后来孩子跳马摔死了,白瑞德离开了,媚兰病死了,仿佛所有的美好都离开斯嘉丽了,她仍然能够高扬起下巴说:

毕竟,明天又是另外一天呢!

最新飘读后感 篇7

昨天,我学完书法,和妈妈一起来到了书店,想买几本书。来到书店,我看见了世界名著——《飘》。翻开看看,觉得很有趣,便把它买了下来。

回到家,我便迫不及待地开始看。《飘》讲述的是赫思嘉的一生,面对被战火烧毁的家园,她坚定不屈,毫不妥协;面对亲人的死亡,她擦干眼泪,努力振作;面对爱人的离去,她毫不气馁,重头再来。

赫思嘉一生经历许多磨难,她一直爱着卫希礼,但是,卫希礼为了卫家的名誉,只能娶表妹媚兰。思嘉被生活所迫,嫁了三个自己根本就不爱的男人。

他们有的生病死了,有的毅然决然的离开了她。思嘉有了三个孩子,但是她还是艰苦的养活他们。

思嘉为了养活孩子们,嫁了三个男人,忍受了不少痛苦,她的手已经从柔软、白皙的纤纤玉手变成了长满老茧的手。

我非常佩服思嘉,她毫不气馁、坚定不屈,太伟大了!

最新飘读后感 篇8

花了几天的时间,废寝忘食的看着,可是看到结局后却有很强的失落感。很容易联系到自己的生活,去反思一些所谓‘珍惜’的问题。尽管结局郝思嘉一如既往的充满希望,对自己无比的自信,可是我在想也许这次她真的错了,白瑞德不会再回到她身边了。世界上本身没有后悔药,更何况是感情,这东西有时候说走了就真的走了,感觉很难找回来,更何况时世变迁,一切都发生在那么一个年代里,在那个错的时间里,瑞德已经45岁了,激情磨灭的年纪里,就像他自己说的,‘他的心已经不想再伤第三次了’,也许他是对的,他是个很聪明万事都深思熟虑的人,他太了解自己和思嘉,他们的个性里那些相似的自私等特点,最终只会导致他们无法厮守。他是个很固执的人,他已经认定的东西往往是很难去改变了。尽管我很希望结局会是美满的......梅丽真的是太纯净了,‘伟大的女性’,这样的价真的是不为过,她太善良了,也许她知道些什么,但是她选择去相信,去善良......埃伦真是十分优雅有魅力的女性,她的一切深深的印在思嘉的心里,思嘉渴望成为她那样的人,但是在那么一个特殊时期真的太难了,人们为了得到一些东西,往往需要舍弃另外一些东西,或者说不得不舍弃一些东西,尽管他们有时候自己都不知道......

‘现在先不去想这些’‘不要去回想,过去已经回不去了’,这两句话是一直鼓励支撑思嘉自己的话,她是一个十分勇敢、果断的女性,尽管个性里有许多的劣根性,可是很高兴最后她开始反思她真正想要的是什么,反思到了自己曾经一直坚持的一些错误。或许她会有所改变,如果真的这样,那么她和瑞德还会有戏,哈哈(希望是这样吧)

Anyway,珍惜即使拥有......

最新飘读后感 篇9

现在作文中,习惯出现李白,杜甫,苏轼等传统中国文人,你使大部分人都忘却了外国经典文化。而这正是新颖所在。

读小学时候中央台就播放过一部经典巨片《乱世佳人》(改自小说《飘》),当时由于年纪小,又不懂英语,觉得不好看,但是女角思嘉丽鲜明性格却从此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后来电视偶尔又重播,也看了一大部份,但都是看不懂。直到读大学时候学外国文学学到《飘》然后完整地看了一次电影《乱世佳人》,由于是英语系,加上学习了一相关历史背景,所以看起来明白了很多。当时只是对电影情节比较吸引。工作又在偶然机会在电视上又看了两三次整部片,虽然没有更多更深理解,但是觉得百看不厌。直到昨晚在明珠台又重新看了一次原汁原味英文版,感觉上又有新收获和不同理解,就像有人说看《三国演义》不同人生阶段看都会有不同收获一样。 我爱人、给了我错觉,最后发现他不是真正爱我,只是我对他太过美化了,是根本不存在;而真正爱我人三番四次受到我对他伤害,当他要离开我时候我才发现原来在我潜意识里他对我是那么重要,我真正爱人、值得我爱人是他。但是在我如梦初醒时候一切都迟了。非常感人一个爱情故事,其实对现实生活中我们也是有很大启示,有时候我们又何尝不像思嘉丽一样混然不知道自己爱是谁,什么才是值得我们去追求和为之付出呢。但是这一切都是一种生活经历。

昨天经过千辛万苦找到了一个大学同学电话,打电话给他谈起他跟大学里她续集如何时,他很坦然说他跟她分开了,虽然经历有点坎坷,但是大家都没有谁埋怨谁,这只不过是生活经历一部分。我听了也很感慨,人总要成长,包括处理感情事,能够做到像他们那样再见亦是朋友恋人真不多,我从心理佩服他理性。不知不觉间原来我们大学毕业已有十年了,十年了,多么想念我亲爱同学们呀!所以作为班长我有义务负起责任组织一次同学聚会,否则太对不起同学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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