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圣母院》读书笔记系列

02-12

有名人说:“读书时,我愿在每一个美好思想的面前停留,就像在每一条真理面前停留一样。”读书对我们是有很大影响的,所以有很多人就很喜欢看各种的书籍,对于推荐阅读作品,相信您在阅读之后会有专属自己的收获,这时候,我们就需要为自己感受到的想法写一篇读书笔记,你现在正在想写一篇读书笔记吗?下面是小编精心为你整理的“《巴黎圣母院》读书笔记”,希望能为你提供更多的参考。

《巴黎圣母院》读书笔记 篇1

卡西莫多有着丑到极点的相貌:几何形的脸,四面体的鼻子,马蹄形的嘴,参差不齐的牙齿,独眼,耳聋,驼背……似乎上帝将所有的不幸都降临在了他的身上。雨果塑造的绝不仅是一个简单的“丑八怪”,他赋予了卡西莫多一种“美丽”,一种隐含的内在美。卡西莫多的外貌丑陋,但是他的内心却是高尚的。他勇敢地从封建教会的“虎口”中救出了爱斯梅拉达,用“圣殿避难”的方法保住了姑娘的性命。在圣母院中,卡西莫多无微不至地照顾爱斯梅拉达。最后,卡西莫多在众人的嘲笑声中戴上了“丑人王”的花环;他誓死保护爱斯梅拉达却又是道貌岸然的克洛德的帮凶;他刚在钟楼上目视着自己心爱的姑娘嫁给了“绞架”,却又不得不再将自己的“再生父母”摔成碎片……作为一部浪漫主义著作,戏剧性的场面即给我们以扣人心弦的震撼,又把人物之间和自身内心和的矛盾冲突表现得淋漓尽致。

夸张的描写是这部书的特色之一。在《巴黎圣母院》中,卡西莫多有着丑到极点的相貌:几何形的脸,四面体的鼻子,马蹄形的嘴,参差不齐的牙齿,独眼,耳聋,驼背……似乎上帝将所有的不幸都降临在了他的身上。雨果用极其夸张的手法把一个世界文学中外貌最丑的人物形象生动地展现在了读者的面前。这种夸张并不是“无病呻吟”的做作,而是一种铺垫。雨果通过夸张为后文的强烈对比做好了准备。

因此,强烈的对比便成为了《巴黎圣母院》的另一个写作特色。雨果塑造的绝不仅是一个简单的“丑八怪”,他赋予了卡西莫多一种“美丽”,一种隐含的内在美。卡西莫多的外貌丑陋,但是他的内心却是高尚的。他勇敢地从封建教会的“虎口”中救出了爱斯梅拉达,用“圣殿避难”的方法保住了姑娘的性命。在圣母院中,卡西莫多无微不至地照顾爱斯梅拉达。这种无私的奉献和副主教膨胀的私欲恰好形成鲜明的对比。雨果通过对比,使主人公截然相反的两种性格更加凸显,引起了读者的强烈共鸣。同时,这种“表里不一”的缺陷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时社会存在着的不足——卡西莫多的“美丽”根本不为人所认识,甚至承认。难怪卡西莫多会在钟楼上绝望地疾呼“天厌弃啊!人就只应该外表好看啊!”

说到“缺陷”,我认为“缺陷美”也未尝不是雨果创作《巴黎圣母院》的一个成功之处。雨果笔下的卡西莫多决不是一个完美的人物:卡西莫多被副主教克洛德收养。对卡西莫多来说,克洛德是他的“再生父母”,他对他只有惟命是从。然而,为何卡西莫多在爱斯梅拉达的问题上对副主教有了一丝“叛逆”之心呢?——副主教得不到爱斯梅拉达就要将她处于死地,而卡西莫多却誓死保护着她。这难道是因为卡西莫多也认识到了克洛德肮脏的内心以及封建教会势力的黑暗吗?我想,对于卡西莫多来说恐怕有些“勉为其难”了。他这么做只是因为他对爱斯梅拉达的爱,虽然这是一种富有“自我牺牲”精神的不求回报的爱,但在某种程度上来说还是自私的。不然的话,就不会有卡西莫多和流浪的乞丐们在巴黎圣母院的那场大战了。关于这一点,我了解到有人说这是雨果塑造卡西莫多的一个败笔。但是我想,卡西莫多有了“缺陷”才显得真实——他不是一个神,而是一个人,一个普通人。

最后,戏剧性的场面也是《巴黎圣母院》吸引我的一个原因。卡西莫多在众人的嘲笑声中戴上了“丑人王”的花环;他誓死保护爱斯梅拉达却又是道貌岸然的克洛德的帮凶;他刚在钟楼上目视着自己心爱的姑娘嫁给了“绞架”,却又不得不再将自己的“再生父母”摔成碎片……作为一部浪漫主义著作,戏剧性的场面给我们以扣人心弦的震撼,又把人物之间和自身内心的矛盾冲突表现得淋漓尽致。一幕幕场景栩栩如生,我仿佛身临其境。

夸张的描写、强烈的对比、“缺陷美”的成功塑造、戏剧性的场面烘托,以上的这些写作特色使得雨果的《巴黎圣母院》当之无愧地成为了浪漫主义作品的典范

让我印象深刻的场景是作者笔下的当时的那些建筑,那些奢华的象征权力的教堂,人们还不知道可以拥有自己的思想,以及为了自己的愿望可以做什么事情,一切都假借神圣的宗教,一切都假借神圣的教堂来展现,展现建筑家的审美观,也就是个人的才华,或者展示自己的能力,我想那时的人们,把人性深深地埋在一件神圣的宗教的外衣下面,典型的人物就是副主教——克洛德。从那许多的错综复杂的毫无章法的建筑群,我们不难看出,当时人们的内心是怎样的压抑,怎样狂躁,那些像雨后春笋一般从地下冒出来的教堂的尖顶,正是人们扭曲的灵魂在对着苍天做这无声的哀号!

教堂里面是那么的阴森恐怖,这让人联想到在宗教的遮拦下,当时社会是怎样的肮脏和败坏,真善美的宗教和利用宗教制造血腥事件,形成了强烈的感官刺激。通篇都是在这样的对照下进行的,让人的心灵深刻的体会出迷茫,困惑,和不安,如果有一把利剑,你会尽你的全力去刺破那层蒙在社会上空的阴云,那阴云是邪恶的,你对它充满了愤怒和鄙视,就像书里面的那些流浪汉们对待社会的疯狂的报复。可是你不能,因为如果你想刺痛那些邪恶,你就先要将代表着真善美的上帝打倒在地,那是多么残酷的事情啊!还有比人丧失本性更悲哀的么!

一打开这本书,一个个鲜活的性格展现在眼前。美丽纯真的埃斯梅拉达;相貌十分丑陋,但内心十分高尚的卡西莫多;阴沉虚伪、心狠手辣,为达到目的不择手段的巴黎圣母院副教主克洛?德弗罗洛。

美与丑是相互并存的,没有美就无所谓丑,有了丑才会更显现出美的存在,美不可能十全十美,丑也未必没有一处闪光点,美与丑只是相对而言诉,外表美的东西,不一定有心灵上,内在的美。外表丑的东西,也许它的内心才是最美的,况且有时?候,最美的东西往往是最丑的,最丑的东西却是最美的,美与丑,不像真与假地,对与错那样昭然若揭,经谓分明。“丑到极致便是最美。”

人间的真善美,并不是那光秃秃的虚荣的外表和假意的真诚,而是一点一滴对它的执着和追求。

雨果的这篇著名小说向人们报露了黑暗社会的本质。

在真实社会中,那些外表似正人君子的人太多了,可是内心也像外表一样纯洁、美丽的人屈指可数。

这篇小说告诉我们,不要被那些虚伪的外表所蒙骗,时间长了,你会对它的好与坏,美与丑渐渐变得模糊,所以,看一个人,要看透他的心灵深处。

《巴黎圣母院》读书笔记 篇2

在十九世纪群星灿烂的法国文坛,维克多雨果可以说是最璀璨的一颗明星。他是伟大的诗人,声名卓著的剧作家、小说家,又是法国浪漫主义文学运动的旗手和领袖。这部伟大的作品《巴黎圣母院》是他的第一部引起轰动效应的浪漫派小说,它的文学价值和对社会深刻的意义,使它在经历了将近两个世纪的时间之后,还是在今天被一遍遍的翻印、重版,从而来到我的手中。

这本书看完好几天了,那感觉就像是有一团说不清是什么的东西一直堵在心里,很想找人和自己探讨,很想让它澄清。书里面的经典情节很多很多,那里面展示的很多,我不能一一的重复,就这样借着几个点,说说我的巴黎圣母院读后感。

《巴黎圣母院》是雨果第一部具有思想力量和艺术魅力的现实主义作品,充满了人道主义和浪漫主义色彩,小说以世纪路易十一王朝统治下的马黎为背景,以不同寻常的紧张情节,夸张的人物形象,描写了善良的无辜者在中世纪封建专制制度下,遭受摧残和迫害的悲剧。

本片描述了爱与被爱的诸多痛苦,向您揭示了美与丑,善与恶的真谛,又聋又丑的加西莫多,被克罗德神父收养于巴黎圣母院中担任鸣钟人,道貌岸然的克罗德神父自从遇见了美丽的吉普赛爱斯梅拉达后,为其美色所诱惑无法再清修,他指使西莫尔强行掳走爱斯梅拉达,不料却被匪比思队长所救,爱斯梅拉达因此而爱上了匪比思。岂料匪比思同样只是个玩弄女性的伪君子,后终被克罗德刺杀,并嫁祸于爱斯梅拉达,令她被判死刑,这时丑陋的加西莫多挺身而出将爱斯梅拉达救至圣母院中,爱斯梅拉达最后终为军队所杀,或许她致死才明白面貌丑陋而心灵高尚的加西莫多才是真心爱自己的人,爱斯梅拉达死后,加西莫多抚尸徇情,巴黎圣母院空留千古爱的传奇。

在这样一部悲剧到底的小说中有三个主要人物,概括而言:纯洁、善良、坚贞不屈、极富同情心、舍己救人的爱斯美拉达;阴险、狠毒、虚伪、没有人性的克洛德和善良、高尚、疾恶如仇的卡西莫多。

爱斯美拉达是一位能歌善舞的十六岁美女,由于从小被吉普塞人从家中偷走,在流浪艺人中长大,所以不被当时等级森严的上流社会所认同和接受。当她在深夜被人打劫时,被英俊潇洒的皇家卫队队长弗比斯英雄救美,便一见钟情地陷入爱河,而他也被她的美貌所俘虏。

爱斯美拉达像所有琼瑶小说中的女主角一样,只要遇到了自己所爱的人,便不顾一切地无怨无悔地爱上了对方。不管这种爱情是否有结果,不管对方是否真的爱自己,甚至明明知道这种爱情不可能有结果,甚至明明知道对方并不真心爱自己,也依然一往情深地爱着对方,依然对这样虚幻的爱情忠贞不渝。

爱斯美拉达不但有一个完美无缺的躯体,也有一颗高尚纯洁善良的心灵。当副主教克洛德利用种种卑劣手段想强迫爱斯美拉达接受他的爱情时,爱斯美拉达宁死不从。当克洛德在监狱里为了获得爱斯美拉达的爱情,欺骗她说她所爱的弗比斯已经被他杀死,让她不要再抱任何幻想,并且许诺只要答应他的爱情,就可以将她从死刑判决中解救出去。爱斯美拉达的回答是“如果他已经死了,为什么你还劝我要活下去呢?”当克洛德最后一次在绞刑架前让爱斯美拉达选择时,尽管这时候爱斯美拉达已经知道她所爱的人弗比斯还活着,她也找到了失散十五年的亲生母亲,她非常想活下去,但面对克洛德的求爱,她的回答是:“绞刑架让我厌恶的程度还远远不如你呢。”

如果说弗比斯是我们在生活中应该警惕的爱情伪君子,那么克洛德则是我们生活中应该警惕的爱情恶魔。三十六岁的克洛德是巴黎教会的副主教,他从小在教会学校里接受教会教育,经过几十年的努力,终于爬上了位高权重的位置。但是单调刻板不人道的教会戒律并没有能消除他内心的本能欲望,反而使这种本能欲望在极度的压抑下变得更加激烈和疯狂。当他对爱斯美拉达的爱情冲决了宗教对他的长期压抑后,他的欲望本能便像火山一样爆发出来,变得无法控制和收拾。

我们无法否认克洛德对爱斯美拉达的爱是真心诚意的,是热烈的,无可替代的,他甚至愿意为了爱斯美拉达的爱情,放弃他所有的一切,连同他信奉了几十年的上帝。但是他的爱情也是极端自私的,他的爱情观就是:“如果我不能拥有,我就要让她毁灭!”所以他先指使他的养子卡西莫多在深夜里去抢爱斯美拉达,失败后,又刺杀情敌弗比斯,并嫁祸于爱斯美拉达。当爱斯美拉达被卡西莫多抢救到巴黎圣母院内合法避难的时候,他再利用权势和阴谋让爱斯美拉达失去了巴黎圣母院对她的庇护,然后在一片追杀声中,用死亡作威胁,逼迫爱斯美拉达接受他的所谓的爱情。

生活中无数因爱成恨,因爱成仇而产生的人间悲剧,基本上都因为有克洛德这种极端自私,只顾满足自己的情欲,丝毫不考虑对方意愿的根本不懂爱情的人物存在。所以每当我看到那些竭力鼓吹“爱是没有错”的爱情宣言时,就忍不住腹诽不止。因为个人觉得,无视被爱人意愿的,单方强加给对方的爱,不但是极端错误的,有时甚至是罪恶的。

在看完《巴黎圣母院》后,最多的就是对卡西莫多的同情,他的正直与单纯却深深地打动着我。他自小因为畸形而被抛弃,由副教主收养,长大后也不曾离开教堂。他从没有得到过别人的一点关爱,但是他的心灵却和他的外表大相径庭。他向往着美和爱情,然而,艾丝美拉达太优秀了,对他来说,艾丝美拉达是一位女神,是高高在上的,也绝对不容一个污点。他开始自卑,痛苦,他的爱情给他带来了痛苦。但是他们的爱超越了生与死,上帝终究给了他们一个爱的世界。最后的结局正是文章出彩的一笔,也是我最喜欢的。

前几天我看电视,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两只头对头倒下的恐龙骨骸。我也恰好听到了导游的讲解,他们倒下的形态是十分奇妙的,好似是互相搂抱着。导游开玩笑说这是恐龙界的罗密欧与朱丽叶,而我却以为这是巴黎圣母院的翻版。也许,卡西莫多和艾丝美拉达就是爱情的化身,代表着至死不渝的爱情。

社会的黑暗,人性的黑暗,铸就了悲剧。悲,悲封建专制的残暴,悲人性的泯灭,悲命运的不公,悲世俗的无奈,悲死亡的降临。在这个幸福的时代,我们要珍惜,我们要吸取教训,努力创造美的世界,摈弃俗气,争创美好未来!m.Yjs21.COm

《巴黎圣母院》读书笔记 篇3

读完这本书,我的第一感觉就是:爱斯美拉达死得太可惜了!的确,一个美丽而又善良的姑娘受到欺骗,从而被推入了死亡的悬崖。她爱的人贪慕荣华富贵,而爱她的人(其中一个),却由爱转化成嫉妒,在由嫉妒转化成恨!

这一切的一切,酿造了这样一个悲剧。爱斯美拉达被费比斯骗了,被那个虚情假意的卫队长给骗了;爱斯美拉达被害了,被那个道貌岸然的主教给害了;爱斯美拉达也被救了,被那个其貌不扬的卡西莫多给救了!也许,她的命运是曲折离奇的。

命运更是捉弄卡西莫多。他拥有世界上最美、最丑的东西。他拥有世界上最美、最纯洁的心灵,也拥有世界上最丑陋的外貌。或许,他一开始就让人讨厌,甚至是厌恶,但是后来他的形象在变化,变的善良、可爱,乃至美丽!这是他原本纯洁的心灵所带来的巨大改变。那时,我发现外貌似乎不那么重要了!

费比斯与富洛娄这两个人根本是不值一提!他们是两个小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居然去害一个无辜的姑娘!富洛娄已经被卡西莫多推下了钟楼,我相信,费比斯一定会受到良心的谴责!

总之,看完这本书后,我第一次感觉到,外貌并不是那么重要的!外貌与生俱来,不可选择。我们无法让外貌最美,但我们可以让外貌更美!我们可以让生命更加充实,更加有意义!

当然,任何人都有缺陷,不过,我们可以用优点来弥补自身的缺点!这也是大家经常说的“扬长补短”其实,别人比较容易看到你的优点,并不是缺点!我们要有决心将自己最好的一面展现给大家,即使有那么一点小问题也没有关系!

相信自己,一定是最棒的!

《巴黎圣母院》读书笔记 篇4

最近我读了法国著名作家雨果著的一本书——《巴黎圣母院》,读了这本书之后,令我感触很深。《巴黎圣母院》是雨果第一部具有巨大的思想力量和艺术力量的长篇巨著。这部小说以雄壮宏伟的气魄,紧张非凡的故事情节以及生动鲜明的人物形象和十九世纪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充分结合的艺术风格而赢得世人的赞誉,成为浪漫主义小说的代表作。

《巴黎圣母院》主要讲了主人公伽加西莫多在圣母院当一个敲钟人,他忠于职务,对副教主极为崇敬,并且对他惟命是从,但他却不知道副教主的恶毒。副教主一而再再而三地想置吉卜赛少女于死地,最后吉卜赛少女还是被副教主送上了绞刑台。最后,伽加西莫多看透了副教主的恶毒,将他从塔楼上推下去摔死。小说借副教主的恶毒以及他的卑劣行为,深刻的揭露了当代宗教的虚伪与残酷。

书中描写的那个社会是残酷的,在那样的一个动荡的社会中生活的人们,有的像副教主克罗德那样狡猾、虚伪,有的像费比斯那样无情无义、胆小怕事,但是也有的像敲钟人伽加西莫多那样,虽然外表丑陋,但内心还是比较善良的。副教主克罗德与敲钟人伽加西莫多在这本书中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一个善良、一个恶毒,他们两个同样爱上了吉卜赛少女爱斯梅拉达,但是副教主的爱是占有,是抢夺,而伽加西莫多的爱却是沉默、守护。吉卜赛少女爱斯梅拉达不答应爱副主教,自私的副主教居然想置爱斯梅拉达于死地。十五世纪的法国社会虽然很混乱,但是雨果还是要通过借古喻今,将当时的社会借历史反映出来。现在的社会虽然不像以前的社会一样险恶,但是现在却有了包装一词。

这个词在所有的地方都很常见。明星需要通过包装展示给观众;礼物需要包装后再送给他人;甚至连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各种用品都会做无数的广告、推销。在科技日益发达的今天,不用说东西,就连人都可以整容,宁愿冒着极高的风险,也要将自己从丑小鸭变为白天鹅。试问,这种能够如同蛇皮的蜕变,真的能将人变得更美吗?其实不然,在这部书中的主人公加西莫多虽外表不堪,但他的内心却是无比的美丽。

如春雨,滋润万物;如蜡烛,照亮他人;如朝阳一般蓬勃;如残阳一样血红。他的死是个悲剧,但他善良的心却成就了永恒的,亘古不变的爱情。也许爱斯梅拉并不懂他的心意,但加西莫多的付出、拼搏、勇敢与无畏深深打动了每一位读者和的内心。是的,美的最高境界,是透射过一切物质,寻到心底的阳光,普照大地。

当天边的朝阳吞噬黑暗的那一瞬间,最美,自在善良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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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馆读书笔记系列


感谢阅读幼儿教师教育网的编辑为你整理的茶馆读书笔记。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精思子自如,正如我们看书,每次阅读作者写的作品都有新的体会。此时不妨可以写一篇属于自己的作品读后感。让我们都努力变得更加优秀吧!

茶馆读书笔记 篇1

《茶馆》是老舍先生的名作,是三幕剧的剧本。《茶馆》讲述了老北京裕泰大茶馆几十年间的跌宕起伏,历经清朝、民国、抗日战争胜利后统治时期这三个年代。《茶馆》非常现实,好人不一定有好报,恶人不一定有恶报,充分体现了解放前社会的黑暗、官员的腐败。

老舍先生在《茶馆》中刻画的人物性格特点十分鲜明,这也是这个剧本的一大特色,王掌柜、常四爷、松二爷、刘麻子、唐铁嘴、宋恩子、吴祥子等人物的个性特点都跃然纸上。只需读过一次,不必像上语文课那样细细品读,也能把各种人物的性格特点弄明白。例如裕泰茶馆的王掌柜,他为人正直、不做坏事,但有些软弱,遇事就给钱、说好话。茶馆的老主顾常四爷,他跟王掌柜一样,正直、不做亏心事,跟王掌柜不一样的是他比王掌柜要硬,骨子里有那么一股傲气,怎么也不肯低头,不肯让步。

在《茶馆》里,我最敬佩的人还是常四爷,特别是他那种不向困难低头的精神。常四爷是满族旗人,在清朝时有份“铁杆儿庄稼”,不用干活就有钱拿。后来清国灭亡了,常四爷并没有像他的好朋友松二爷一样挨饿,而是自己去种菜卖菜,自食其力,不向困难低头。这种精神正是我们现在缺少的,由于生活条件优越,我们遇到困难就退缩,假如生活在那个年代,没有常四爷这种精神恐怕也很难在社会中生存。

中国有多少个朝代,每个都逃不过从繁盛到兴衰这条历史道路。有时候,觉得历史很残忍,曾给了一个偌大国家偌大希望。可是有朝一日,却要他甚至他的子子孙孙一并偿还。——每到那时候,总有很多很多的人家里破碎,血荐轩辕。

大若,张居正、曾国潘。小若老舍笔下此书中的主人公王利发,见证了自己从小到大伴随的茶馆。见证这个过程是残酷的。一个法治的国家,一个兢兢业业的茶馆主人,若非历史的洗礼,国家的推卸,怎会面对这个残酷的过程呢?

所以,最后王利发和他的茶馆一起走向灭亡了。

这本书给了我们很大的启示。一个国家,如果不富强,那么他的子民必须为他买单,那么张扬为人民服务的国家如何安民心,如何立足国际?所以我觉得,要说我国近年来是不是真的实现人民和谐发展的标准应该着重于人民总体的生活质量,倘若,人人常遭受飞来横祸,何以声称他生活在一个富足的国家呢?

茶馆读书笔记 篇2

这一天,我随意打开书架,不经意间看到书架的角落里有一本老舍先生写的《茶馆》,这本书好像还没看过。于是,我就拿起这本书来看。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原来这本书的故事很精彩,很有哲理。这本书写的是戏剧,一个悲剧,一共分为三个幕,分别写了清末民初、民国中期,民国后期的人们生活经历与状态。这本书写了一个掌柜王利发的茶馆由兴盛到衰败的过程,最后被军阀势力逼死的事。同时,也写了一个农民康六欠了别人的钱,被迫卖女儿被太监当老婆,结果害了自己女儿一生的事。

我看完这本书,竟然掉下了泪水。王利发一生中都趋炎附势,见到别人总打招呼,只是为了在乱世中得到生存。但是他的好话、他的鞠躬仍然不能让他顺利过完一辈子,结果落得个被军阀逼到上吊自杀的下场。康六的女儿在太监家里不敢出一声哼,直到太监死了,才得到了自由。但等到自由后,仍遭到别人的追杀,被迫一路逃亡。唉,这是傅仪的错。傅仪统治时期,闭关锁国政策让人们的生活穷困潦倒,而傅仪却认识不到这个错误,以致于自己做了亡国君王,被剥夺了自由与权利。但这一生是不能后悔的,这就是错误所付出的代价。在这本书中,我为但是社会的黑暗而感到悲哀,为人们的自私自利而痛心疾首。其实,这不应该把过错归咎于普通百姓上,为了生计,每个人不得不变得狠心冷血。错就错在了军阀势力的统治衰败,让人们无处谋生,只得阿谀奉承,颔首低眉,像狗一样生活着。

其实,现在的社会这样的人也并不少。很多公司职员为了搏得老板的器重,为了在公司有一席之地,用尽各种肮脏的手段陷害别人,抬高自己。这些人难道不像那个时候的老百姓吗?但他们并没有看清楚这是个民主社会,这是个知识决定命运的社会。只要我们有本领,有知识,何愁没有伯乐呢?何处不是容身之所呢?

亲爱的人们呀,拿起你们的尊严,拿出你们的本领吧,不要做个绞尽脑汁的陷害别人的人吧,要做一个凭本领脱颖而出的强者。

茶馆读书笔记 篇3

《茶馆》这部作品浸注了老舍对于满族民族命运沉痛思考,老舍在人物形象和行为的描写中体现了强烈的没落情怀。

在《茶馆》之前其作品中没有一位亮明满族身份的人物!但《茶馆》中出现了两个旗人形象松二爷和常四爷,分别是老舍批判和维护的对象。松二爷身上体现的是三百年来积下的历史文化旧习和心理症结,使一般的旗人既忘了自谴,也忘了自励。他们创造了一种独具特色的生活方式:有钱的真讲究,没钱的穷讲究。他们对一切都失去了信心,内部的冲击和外来的,必然使这个民族走向衰落。

老舍对于常四爷这个满族人物形象的塑造和精神世界的探索,是其满族情结的第一次正面释放。常四爷,这个老北京旗人中间走出来的自食其力者,是《茶馆》这出戏里,最少受到挖苦、批判的一个形象。可见老舍对这个人物是付出了最大的'感情的,有满满的同情和寄托。”

作者写常四爷的主要用意:一是要人们知道旗人下层有一批忠肝义胆的爱国者。二是要表明从清末过来的满族人,并不都是些坐吃等死的“窝囊废”。三是表现满族精神文化中一些极有价值的东西。

首先,在常四爷的身上体现了晚清时八旗将士的多数人仍在坚守的爱国情操。当清朝末年他还吃着皇粮、坐得起茶馆的时候,就很瞧不上“吃洋饭”的马五爷,瞧不上崇洋媚外的国人、尤其是感到国不国民不民的惨状后,他能冲口喊出:“我看哪,大清国要完!”出狱后就赶上庚子年,为扶清灭洋,他跟洋人打了几仗。虽然国还是破了,但他的民族气节还在,“什么时候洋人敢再动兵,我姓常的还准备跟他们打打呢!我是旗人,旗人也是中国人哪!”其次,常四爷一生保持着满族人“又倔又硬”的脾气,不向恶人低头,不向命运让步。“我卖菜呢!自食其力,不含糊!”“铁杆庄稼没有啦,还不卖膀子力气吗?”再次,常四爷心地善良,正直豪爽,为人仗义。在他还没没落时,看到穷苦人会施舍碗面给人。当自食其力时也没有人穷志短,“瞧着给,该给多少给多少!”松二爷死了连棺材也是他化缘化来的!作为旗人他对国家的命运有着清醒的认识,大清国应该受到历史的惩罚:“该亡!我是旗人,可是我得说句公道话!”

敢于正视,才可敢想、敢说、敢做、敢当。老舍让这个勇于正视,敢于承担的常四爷,告诉了我们满族还是个负责任的民族,不是一个一无是处的民族。

《茶馆》剧中描写的常四爷、松二爷两个栩栩如生的小人物的怎么活着和怎么死的过程,倾注了老舍对满族生活和命运悲剧的深刻理解。一句“驱除鞑虏,恢复中华”,使得整个满族抬不起头来,很多满族人为了生存,改姓改民族。“谁愿意瞪着眼挨饿呢!可是,谁又要咱们旗人呢!”而旗人期盼着“谁也不欺侮谁”!可是也只能,“眼看着老朋友们一个个的不是饿死,就是叫人家杀了。”作者就是有眼泪也流不出来。“旗人也爱我们的国呀,可是谁爱旗人呢?”这是一个民族的悲哀,他要为这段悲伤的历史谱一曲挽歌。要给自己及后人,留下记忆,留下历史,留下血与泪的教训。要将这一令他痛苦的历史现象,作为中华民族的精神遗产保留下来。他为我们留下了一部极其深刻又极具价值的民族文化启示录。

茶馆读书笔记 篇4

《茶馆》作者是老舍。

老舍出生于一北京大杂院中,一户舒姓的满族贫民家。父亲是护军,母亲靠洗衣赚钱。父亲早逝之后,生活更为窘迫,但幸运之神眷顾了老舍。一为慈善家资助老舍上学,使他收到良好教育。在老舍自身的不懈努力下。他渐小有成就。在之后的创作过程中,而是的境遇更是深深影响着他。而《茶馆》之所以有“小中见大”的特色,与其是平民出身也有密切联系。

同样,老舍的手法也是独一无二的。其中最突出的一点便是全剧只有三幕,一幕一时段,干警、简洁,也十分容易表现剧情,从清末戊戌维新失败到民国初年北洋军阀割据时期再到国民党政权覆灭前夕,与其说是时间变迁不如说是历史变迁。

人物表现年代,而年代又作为人物表现的背景,相辅相成,使小小一茶馆提升到不得不让人用看“历史剧”的眼光评审这部巨作。其二,尽管茶馆人呆,三教九流植被也不少。但是几位人物始终贯穿全剧,起着核心作用。一、王利发(茶馆掌柜)二、松二爷(胆儿小,人却不怀)三、常四爷(正义之士、十分爱国、体格健康)松二爷、常四爷两位茶客与王掌柜交情还不错而在这所谓“热闹”的茶观众,要找出几个掏心掏肺的件阿婆人还真不容易。听听!说的不是客套话便是奉承话。我虽不知老舍塑造如此的人物性格有何用意,至少通过这有点人情味儿和有“良心”的三人谈话使人更深刻的体会到世态炎凉啊!发人深思。其三,子承父业。这是几句疮痍有待讽刺意味的安排。

剧中一幕幕地时代向前走,衣着也跟着前卫起来,客人的思想呢?!简直是幻包装不换内容。例如,原先看相面的糖铁嘴养一儿子,现竟“升级”为大师。刘麻子那说媒拉线行当竟让他儿子“发扬光大”变为“花花联合公司”(专给洋人、官员提供女招待与吉普女郎)。而吴祥子这老式特务到了儿子这辈儿竟改个名儿叫世袭特务。人哪!为何总在这方面“遵规守矩”呢?

老舍先生,无论您想传达予后人什么,至少《茶馆》让我们受益匪浅。不得不说声:“谢谢!谢谢您留予青少年如此宝贵的财富。”这财富,我们会慢慢挖掘的。

[最新]《童年》读书笔记系列


赫尔岑说:“不去读书就没有真正的教养,同时也不可能有什么鉴别力。”,人一生的进步都是和书籍的阅读相伴随的。而好的作品会引起阅读者的共鸣,在看作品之后一定会触动内心,为了记录文章中自己喜欢的句子以及阅读文章的感受,一篇读书笔记是很有必要的,有哪些好的读书笔记范本而资借鉴呢?我们特地为你收集整理“《童年》读书笔记”,欢迎阅读,希望对你有帮助!

《童年》读书笔记 篇1

高尔基的《童年》,与《在人间》、《我的大学》被人们称为高尔基“自传体三部曲”。读完该部小说,高尔基那不幸的童年往事,让我这颗稚嫩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高尔基的童年,是在一个弥漫着残暴和仇恨的家庭里度过的,三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频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力的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幼小的他过早地体会到人间的痛苦和丑恶,小小的心灵因而受到许多打击。

高尔基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和他相比,我们的童年是幸福的,多姿多彩的,充满了欢歌笑语。在家里,被爸爸、妈妈呵护着,被爷爷、奶奶宠爱着;在学校,有老师亲切的教导,有朋友真诚的关爱。每天都生活得无忧无虑,幸福快乐地成长着。而高尔基呢?他几乎没有安宁的日子,每天都有人可以伤害他、辱骂他、欺负他,可他并没有自暴自弃,而是继续努力着,奋斗着,成为一个正直、善良,对社会有用的人。

我们的童年与高尔基的童年有着天壤之别,但我们是不是也像童年的他那样坚强、自立、乐观呢?就拿我来说吧!面对苦难,我常常畏首畏尾,何谈坚强?生活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连生活自理都算不上,何谈自立?常常遇到一点儿挫折就意志消沉,何谈乐观?与高尔基的童年相比,我真是无比汗颜。

高尔基的《童年》是一部催入奋进的小说,他让我懂得了要珍惜如今幸福美满的生活,要以积极向上的态度努力学习,要在磨练中成长,在奋斗中成才。我相信我行。

《童年》读书笔记 篇2

最近,我读了高尔基的著作《童年》,书中形象地描绘了主人公阿廖沙悲惨的童年。阿廖沙父母双亡,而外祖父脾气十分暴躁,只有外祖母疼爱他了。外祖父不太喜欢他,两个舅舅更是讨厌他。就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他却走过来了。其实,阿廖沙的原型就是高尔基本人,高尔基借阿廖沙这个人物来描述自己的童年。这令我深深地体会到了当时那个年代的人的丑陋面目。高尔基的童年跟我们现在比起来,实在是太悲惨了!

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童年》,它给我的感触颇深。阿廖沙出生在一个贫穷的木工家庭中。在残暴的沙皇统治时期,高尔基吃尽了苦头:幼年丧父,却又受尽外祖父的不公对待。他周围的人都是那么的自私、贪婪、充满了仇恨……

阿廖沙的童年是那么的悲惨,和他比起来,我可是幸福多了。我出生在一个依山傍水的美好的地方,父母无微不至的呵护,亲人亲切无比的疼爱,伙伴们天真无邪的友爱,使欢乐的音符时时洒落在我的身边。在竹林里嬉戏,去山上采蘑菇,入溪水抓螃蟹,追蝴蝶,闻花香,追蚱蜢,我的童年就是这样无忧无虑开始的。拎着个大篮子跌跌撞撞地跟在表姐身后捡麦子,大篮子却总是撞到我的脚后跟。两条小辫儿上下欢快地跳动着,白蝴蝶在身边快乐地翩翩飞舞。湛蓝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微风挑逗着衣襟,篮中的麦穗已有大半。童年的美好时光也就是在欢欣愉悦的劳动中度过的。走进了书香四溢的校园,也成了一个莘莘学子。充实的一天就在这琅琅的读书声中开始了。老师热心地传授我们知识,同学们互相探讨,我们像一棵棵小树苗,在接受春风雨露的滋润——吸取更多更好的知识,茁壮成长。在这知识的海洋中,我结束了快乐的童年,开始走向成熟。我生活在一个充满人道主义的社会主义国家中,这里没有抽人的鞭子,没有殴打的拳脚,没有仇恨,没有贪婪,没有乖戾,更没有层出不穷的暴行和丑事。这里的人是善良、纯洁、乐观的,因而我的童年是充满了幸福和快乐的。

高尔基这种坚强的品质值得我们的学习,因为童年的艰苦生活,他获得了坚强的力量,最终于成了一名伟人。他的这种坚强不屈,敢于面对困难并勇于克服苦难的精神是我应该好好学习的。

《童年》读书笔记 篇3

“高尔基是伟大的,无人可比”。这是鲁迅先生对高尔基的评价。今天,我满怀激情的阅读了高尔基著名的著作——《童年》,这部反映现实主义黑暗的作品,我的内心波翻浪涌,坐立不安!

故事主要讲诉了早年丧父的男孩——阿廖沙的悲惨经历,他由于父亲早亡,于是便于母亲寄居在外祖父家,这让他第一次感受到了“别离”的滋味,可糟糕的还不止这些,他见证了外祖父,两个舅舅还有周围的孩子们,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引发出个性的黑暗,在这黑暗中唯一的光线,只有外祖母“小茨冈”和格里戈里的正直精神,而就是在这黑暗的时候,祖母告诫他要正直善良坚强,他听从了祖母的话,从黑暗中站了起来,虽然“小茨冈”和被十字架压死了,母亲无缘无故被外祖父打,打的口吐血水,头上扎了粗针,母亲在他10岁的时候也不幸去世!但他仍然对黑暗自私贪婪……充满了仇恨,他嫉恶如仇,坚决反抗!

如今我们的生活安逸幸福,物质生活也很丰富。但是还是有很多不良之风,所以我们要从小事做起,从自从做起,坚决不乱扔垃圾,爱护环境,热爱生活,爱我们伟大的祖国!

发扬争气,从小事做起,从身边的事做起,从生活的点点滴滴做起,从我们身边的每一个人做起,世界将是美好的人间!

《童年》读书笔记 篇4

听了郑瑾老师《童年的发现》这一课,我感觉颇佳。从学生积极思考、踊跃发言、全神贯注的凝听的课堂表现中,我知道这是一节成功的课,这是一节高效率的课堂教学。课下反思,我觉得有几点值得肯定和学习。

第一点朗朗的读书声充满了整个课堂。这一课的内容学生在理解上有一定的难度。教师指导学生采用不同的形式读课文,如:齐读、指明读、小组读、默读、分角色读等形式,使学生熟悉课文内容。而且学生的读抑扬顿挫,富有感情,读出了主人公的好奇心,想象力,自豪感。这种感悟是教师讲不出来的,而是学生通过读悟出来的。教师巧妙地采用这一手段化难为易,突破了难点。

第二点是教师深知本课教学有困难,因此进行了充分的备课,吃透教材,还较为全面地考虑学生的实际情况,让他们课前进行胚胎发育规律这方面的资料搜集,为课文的学习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第三点,在课堂上,教师抓住本节课的教学重点,将课文内容具体化,围绕内容提出几个关键的问题来组织课堂教学,让学生带着问题去读书,去找画、批注,随着问题的解决,不光理解了课文内容,也领悟了作者的写作目的。并受到了一定的思想教育。尤其是在开头导入时,我先让学生说说自己在生活中的发现,这时学生说出的发现多是用眼睛看到的,这种情况下,我让学生初读课文,让他们说说作者的童年发现是什么,是用什么发现的,从而让他们知道发现可以是用眼睛看,还可以用耳朵听,甚至可以用脑子想。这样学生的观察就会是多角度的,对他们的观察能力、写作能力的提高都将很有作用。

第三点是资料的适时引用为课堂锦上添花。在讲解课文的最后一句话:“世界上重大的发明与发现,有时还面临着受到驱逐和迫害的风险。”时,教师让学生搜集了有关大科学家布鲁诺因信奉和宣扬哥白尼的日心说而被罗马教皇活活烧死在罗马百花广场的火刑柱下的资料,学生听得都入迷了,从他们那一双双痴迷的眼神中我知道他们的情感火花正在脑际闪现……

不过,再完美的课堂,也是有瑕疵的,如师生交流“费奥多罗夫是个怎样的孩子"时,教师只让一个孩子说了个人的看法,就急着阐明自己的观点。教师应允许其他学生有更多的独到的见解,要让学生的说替代教师的讲。

实施课堂教学改革,创建高效课堂,迫在眉睫。但愿我们加强教研,大胆改革,汲取精华,去其糟粕,使课改的春风吹醒每个教师,吹遍每个校园,吹绿整个垣曲这块教育的沃土。

《经》读书笔记(系列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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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字经》读书笔记 篇1

《三字经》是一本教我们怎么做人的一本书。

例如孔子的弟子子路,他为了救自己的母亲到处去借米,夏启夺天下等等的故事。看了这些故事后都让我感触很深。其中让我最为感动的是孔子认错,有一次,孔子带着弟子们到一个地方,突然下起了雨,后来有一个小孩把他们带到了一个山洞里躲雨,后来孔子说:“风吹海水千层浪,雨把沙滩万点坑。”那个孩子说:“千层浪和万点坑你数过吗?”孔子很佩服他,于是就和他的弟子门说:“以前我讲过上等人有智慧,而下等人愚昧,看来是错的。”后来当着众多弟子孔子纠正了自己的错误,并想弟子们道了谦。看了这个故事 让我明白了做错事一定要大胆承认,并要诚心改过。

《三字经》里还有很多故事,如方仲永,阳春白雪等等,我们不能小看着本书,其实《三字经》里的每个故事都有一个教我们做人的道理。读完这本书后,虽然有些我并没有看懂,但我知道从今以后我会认真读书,让自己以后能成为有用的一个人,那样才对的起辛苦养育我的父母和精心培养我的老师们。

《三字经》读书笔记 篇2

今天,我们听了复旦大学钱文忠的“讲解《三字经》”第一、二集。虽然只有原文六句,但是这六句却在钱文忠教授独树一帜的讲法中变得趣味盎然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三字经》是宋朝时的儿童启蒙课本,内容通俗易懂。钱文忠教授之所以能让这有点枯燥乏味的简单文字,让人理解起来如此传神,还是因为他那独特的教学方法。他在每一段话的背后加上一个轻松、诙谐的小故事。通过第 1 、 2 课(集)的学习,我们已初步领悟到了学习对于人的重要性,知道了“五子登科”、“才高八斗”等成语的由来。其中,我印象最深的还是曹操四子的故事。

传说曹操有四个儿子,他们分别是曹植、曹丕、曹彰、曹冲。这四个人虽然是亲兄弟,但性格各异,又不像亲兄弟。曹植才高八斗、憨厚老实,喜欢吟诗作画,才华横溢。曹丕奸诈、贪婪,占有欲很强。攻城时,曹丕总第一个冲进城去。可是他既不是来带将士冲杀,又不是剿获战利品,而是去强占别人的东西和亲人,还很嫉妒。曹彰武艺高强,能够钝住一只老虎。而曹冲则是家喻户晓的神童……,这几个人性格的差异,凸显教育环境的重要性。

《三字经》之所以被奉为“经”,是因为它朗朗上口、蕴藏着无尽哲理,真希望明天可以再看!

《三字经》读书笔记 篇3

人之初 性本善 性相近 习相远

苟不教 性乃迁 教之道 贵以专

昔孟母 择邻处

窦燕山 有义方

养不教 父之过 教不严 师之惰

玉不琢 不成器 人不学 不知义

为人 方少时 亲师友 习礼仪

香九龄 能温席 孝于亲 所当执

融四岁 能让梨 弟于长 宜先知

首孝弟 次见闻 知某数 识某文

一而十 十而百 百而千 千而万

三才者 天地人 三光者 日月星

三纲者 君臣义

曰春夏 曰秋冬 此四时 运不穷

曰南北 曰西东 此四方 应乎中

曰水火 木金土 此五行 本乎数

曰仁义 礼智信 此五常 不容紊

稻粱菽 麦黍稷 此六谷 人所食

马牛羊 鸡犬豕 此六畜 人所饲

曰喜怒 曰哀惧

匏土革 木石金 丝与竹 乃八音

高曾祖 父而身

至玄曾 乃九族 人之伦

夫妇从 兄则友 弟则恭

长幼序 友与朋 君则敬 臣则忠

此十义 人所同

铸剑的读书笔记系列


读后感怎么才能把心中的感受写出来呢?当不同的人看完作者的作品,他们都会有不同的心得体会。在读完一本书后写下读后感有利于我们更好地吸收书中的哲理,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铸剑的读书笔记。

铸剑的读书笔记 篇1

在这个寒假中,我读了不少课外书。《中国神话传说》是最令我深受启发的一本,这本书中的一个个故事,让我百看不厌、受益匪浅。

其中,《干将镆铘铸剑》让我感触最深。它讲诉了春秋时期,楚国人欧治子用三年的时间给楚王铸了一把宝剑。吴王听说后,也想要这种剑。他便派人找到了干将夫妇,命令他们用一年的时间铸一把比楚王更好的剑。干将夫妇收集了各种铁精和天下金属的精华之后,他们筑起了高台,用最好的火炭,鼓起大风,燃起大火,开炉铸剑。铸剑是一件辛苦的事,自开铸以来,干将吃住都在炉前,从未离开炉子半步。温柔贤惠的镆铘则在一旁端茶送水,无微不至的照顾丈夫,他们想把剑快快铸好。可是中间却发生了一次变故,因为气温突然下降,精铁不能融化,凝结住了。他们不断的添柴,不停的鼓风,想尽了各种各样办法,但最终还是无能为力。干将想到了炉中冶炼的是采自五方名山中的金铁之精,若不以鲜血做血引它是不会融化的。善良的他们没用别人的血,而用自己的鲜血滴入那红红的金铁上,金铁便慢慢融化了,炼成了两把宝剑。其中一把的宝剑的花纹像龟甲,是雄剑,干将就为它取名为“干将”;而另一把宝剑的花纹像水纹,是雌剑,干将就为它取名为“镆铘”。干将对镆铘说:“吴王一定担心我会别国国君铸剑,所以一定会找借口杀了我”。他为了妻子,独自一人去见吴王。果然,凶狠的吴王真的杀了干将。

读完这篇故事之后,我觉得干将夫妇不仅善良,而且很能吃苦。因为铸剑是一件很辛苦的事情,他们能持之以恒并克服各种各样的困难,终于炼成一对举世无双的宝剑。而我有时做事不能坚持到底,虎头蛇尾,碰到一点小小的困难就怨天尤人想放弃,这样是不对的,要是一直这样下去,将来会一事无成的。同时,吴王十分可恶,为达到目的不择手段,而且怕别人拥有比他更好的宝剑,就杀死了帮他铸剑的干将。其实这样的行为很愚蠢,他永远失去了干将这样的人才,再也没有人会给他铸剑了,而且国家中的人才也不敢为这个暴君服务了。

铸剑的读书笔记 篇2

鲁迅先生在铸剑里塑造了两位有英雄主义气质的人物,黑衣人宴之敖者与眉间尺。眉间尺为报父仇,毅然割下自己的头颅,交给一言相交的黑衣人。黑衣人为了替他报仇,在紧要关头,按照预先的设计,挥剑砍下了自己的头颅。这种一言既诺,即以头颅相托和以头颅相许的行为,正是古侠的风貌,读来令人神往。

眉间尺是个稚气未脱、优柔寡断、心地善良的孩子。他对那只淹在水里面,单露出一点尖尖的红鼻子的老鼠,也怀着怜悯的心情。救起它,又觉得它可憎;踩死它,又觉得它可怜。这种心理,是典型的艺术家心理。骨子里是对生命的热爱,是敏感,是善变,是动摇。这样的心态只合适于写小说,不合适于去复仇。

但突变发生了。当他得知父亲为楚王铸剑反被楚王砍了头时,就像自己的少年时代被那柄纯青、透明的利剑砍掉一样,一步跨进了成人的行列。他全身都如烧着猛火,自己觉着每一根毛发上都仿佛闪出火星来。他的双拳,在暗中捏得格格地作响。母亲的话,使他明白,作为一个男子汉,此生惟一的目的就是复仇。当他在复仇的猛火燃烧中,拿起那柄使窗外的星月和屋里的松明似乎都骤然失了光辉的雄剑时,他觉得自己已经改变了优柔的性情;他决心要并无心事一样,倒头便睡,清展起来,毫不改变常态。从容地去寻他不共戴天的仇雠。但这种成熟是十分幼稚的,他暗下的决心,颇类似小孩子打架时的咬牙发恨。当他把复仇的计划付诸实施时,决心便开始动摇。在路上,一个突然跑来的孩子,几乎碰到了他背上的剑,使他吓出了一身汗;在冲向楚王的车驾时,只走了五六步,就跌了一个倒栽葱;并且还被一个干瘪脸少年扭住不放。看来,欲报父仇,光有决心没有临危不惧的胆魄和超人的技巧也是不行的。就在眉间尺被干瘪脸少年扭住不放的瞬间,黑须黑眼睛,瘦得如铁的黑衣人出现了。他对着眉间尺冷冷地一笑,举手轻轻地一拨干瘪少年的下巴,并且看定了他的脸,那少年就不觉慢慢地松开了手,溜走了。他的眼睛好像两点磷火,声音好像鸱枭,这是一个冷酷如铁的复仇者形象。他不愿眉间尺称他为义士,说他同情寡妇孤儿,他厌烦地回答道:唉,孩子,你不要提这些受了侮辱的名称。他严厉地说:仗义,同情,那些东西,先前曾经干净过,现在却都成了放鬼债的资本。我的心里全没有你所谓的那些。我只不过要给你报仇!

这种只不过要给你报仇的思想,表现了他内心深处的忧愤,近乎虚无绝望的忧愤。他的激情经过铸剑一样的锻炼,达到了看上去好像一无听有了的程度。这正是一个久经磨炼、灵气内藏、精光内敛的战士形象。在他身上再也找不到眉间尺那般的决心、勇气之类的浅薄东西,正如他自己所说:我的灵魂上是有这么多的,人我所加的伤,我已经憎恶了我自己。

一个能够憎恶自己的人,当然不会再如热血少年那样把决心和勇气挂在嘴上,他所着力追求的,就是如何置敌于死命的战斗策略和方法。小说中那奇异的人头魔术,正是他复仇艺术的生动写照。

一切暴君,都喜好杀戮。黑衣人投其所好,用眉间尺的头来引诱他,他果然上当。最喜欢看人头的人的头,竟也变成了整个复仇把戏的组成部分。这里富有意味。

我十几岁的时候,就从中学的语文课本里看到了这篇小说。几十年后,还难忘记这篇奇特的小说对我的心灵震撼。尽管当时不可能完全看懂这篇小说,但还是能感受到这篇小说深刻的内涵、丰富的象征和瑰奇的艺术魅力。

离开了身体的头颅,尚能放声歌唱,尚能继续与仇人搏斗,这的确是迷人的描写。都说这里有象征,但谁也说不清楚,头颅象征着什么,青剑象征着什么,黑衣人又象征着什么。它们既是头又不是头,既是剑又不是剑,既是人又不是人。这是一种黑得发亮精神,就像葛里高利看到的那轮黑色的太阳。这是一种冷得发烫、热得像冰的精神。而这恰恰就是鲁迅一贯的精神。

每读《铸剑》,即感到那黑衣人就是鲁迅的化身。鲁迅的风格与黑衣人是那么的相像。到了晚年,他手中的笔,确如那柄青色的雄剑,看似有形却无形,看似浑圆却锋利,杀人不见血,砍头不留痕。黑衣人复仇的行动过程,体现了鲁迅与敌人战斗的方法。近来我读了一些武侠小说,颇有所得。但也深感武侠小说夸饰太过,没有分寸感,破坏了小说本应具有的寓言性和象征性。文字和语言因夸饰而失去了张力,丧失了美学价值,只能靠故事的悬念来吸引读者。《铸剑》取材于古代传奇,但由于投入了饱满的感情,所以应视为全新的创造,而不是什么故事新编。我一直在思考所谓严肃小说向武侠小说学习的问题。如何汲取武侠小说迷人的因素,从而使读者把书读完,这恐怕是当代小说的一条出路。

眉间尺听了黑衣人一席话,就果敢地挥剑砍下了自己的头颅。他的行为让我大吃了一惊。这孩子,怎么能如此轻信一个陌生人呢其实,眉间尺这一剑,其勇敢程度,并不亚于手刃仇敌,甚至还要难上数倍。他这种敢于信任他人的精神,同样是泣天动地。超常的心灵,往往披着愚笨的外衣。

对一个永恒的头脑来说,个人一生中的痛苦和奋斗,成功和失败,都如过眼的烟云。黑衣人是这样的英雄。鲁迅在某些时刻也是这样的英雄。惟其如此,才能视生死如无物,处剧变而不惊。黑衣人连自己都憎恶了。鲁迅呢

《铸剑》之所以具有如此撼人的力量,得之于其与现实保持着距离。小说并不负责帮助农民解决卖粮难的问题,更不能解决工人失业。小说要说的就是那样一种超常的精神。当然这只是我喜欢的一种小说。

《故事新编》的其他篇什,则显示出鲁迅的另一面。他经常把一己的怨怼,改头换面,加入到小说中去。如《理水》中对顾颉刚的影射,就是败笔。但无论如何,《故事新编》都是一部奇书。这本书里隐含了现代小说中几乎所有的流派。就连其中的败笔,也被当今的人们发扬光大。油滑和幽默,只隔着一层薄纸。

我至今还认为,《铸剑》是鲁迅最好的小说,也是中国最好的小说。

铸剑的读书笔记 篇3

《铸剑》的故事源自古书《列异传》和《搜神记》。鲁迅以白话写文言,把很短的篇幅敷衍成长长的故事,晋人志原本的古朴诡谲已经消失,简单的复仇原型中充满对人物个性的阐释和叙事本身的张力。

原本的故事,父子两代的篇幅是大体均等的。而在《铸剑》中,真正的铸剑者在故事开始的时候业已死去,他的事迹是通过小说主人公眉间尺的母亲之口交代的。大欢喜的光彩,便从你父亲的眼睛里四射出来,他取起剑,拂拭着。然而悲惨的皱纹,却也从他的眉头和嘴角出现了。他将那两把剑分装在两个匣子里。

你不要悲哀。这是无法逃避的。眼泪决不能洗掉命运。我可是早有准备在这里了,他的眼里忽然发出电火似的光芒,将一个剑匣放在我膝上。明天,我只将这雌剑献给大王。倘若我一去竟不回来了呢,那是我一定不在人间了。你不是怀孕已经五六个月了么不要悲哀,待生了孩子,好好抚养。一到成人之后,你便交给他这雄剑,教他砍在大王的颈子上,给我报仇。

这是庄严的笔调,是魁梧的人格,是反抗者的颂歌。眉间尺的父亲是真正的英雄,是作为其子的史前史而出现的,故事如此安排已不仅仅是叙事技法方面的问题了,鲁迅的匠心在于拉开英雄和现实之间的距离,树立一个理想寄寓之所,告诉我们真正的安身立命所在。《列异传》和《搜神记》没有这么明确的目的,因为神迹在其中是不证自明的,而《铸剑》中的父亲则是鲁迅亲手发明的神话,是附魅传统经过现代理性反思破灭之后新的(旧的)梦想,神话的时代毕竟已粗过去了。

窗外的星月和屋里的松明似乎都骤然失去了光辉,唯有青光充塞宇内。那剑便溶在这青光中,看去好像一无所有。

鲁迅也只能说看去好像一无所有。他笔下的英雄人格在现代题材里几乎没有出现过,涓生,吕纬甫,魏连殳都是失败的知识分子,文化精英,带着绝望的气息,更遑论闰土和阿Q这些农民们,英雄只在古书里,是(故事新编的主人公)眉间尺(我们毋宁将他看作现在时的)父亲,照理说,鲁迅从新文化运动开始,就应该时最有资格和最坚定具备审父意识的人,但鲁迅实在不能够坚定。雄剑溶在青光中看似全无,正隐约象征鲁迅心底深处对文化,对国家命运虚无主义的态度。

《铸剑》这个故事毕竟是属于眉间尺的。

眉间尺刚出场的时候,是他十六岁成人的那一夜。此前,他还是一个懵懂的无知少年,不知道自己存在的意义。这夜,他在母亲的引导下坚定地告诉自己,我已经改变了我优柔的性情,要用这剑报仇去!

而这个男人的成长历程,是在和老鼠的斗争中体验的。这无疑是《铸剑》中最精彩的篇章,是鲁迅刻画人物的神来之笔,让我们不由想起《史记》里的细节种种,酷吏张汤幼年审鼠,大将韩信少时乞食,秦相李斯读书时更有仓厕之论,司马迁善于在人物的成长过程中探询其心态、品质对于将来的影响,撰史之时细微如斯,鲁迅写小说亦鉴此等手法。

铸剑的读书笔记 篇4

《铸剑》是鲁迅根据历史故事改编而成于1927年版的短篇小说,讲述名铸剑师干将将、莫邪之子眉间尺为父报仇,与黑衣人合作仗剑除恶的传说。

最初出现时一个十六岁的少年,懵懂又有着一颗慈悲的心。他讨厌那夜里吱吱作响的老鼠,怕它会惊醒熟睡了的母亲,在老鼠死了的时候他却又觉得可怜。如此一个连杀害一只老鼠都不忍心的青年,在得知自己背负着杀父之仇时就走向了替父报仇的路。然而明明是有着这样柔弱的性格的他又怎可能独自报了这仇。当一个黑色人出现在他的眼前说可以帮他报仇可是他得付出他的生命,眉间尺却没有犹豫。大殿之上,沸水之中,三个人头相斗,无疑三人一俱死亡,并于沸水之中无法辨别谁是谁。于是,眉间尺与黑色人一并享受着国王葬礼的殊荣。

眉间尺以复仇的姿态出现在我的视线中,我为他能把杀父之仇报了而喜却也为他把自己的生命也送上了而悲,然而懂得终究他只是一个弱者,一个为复仇而生为复仇而死的弱者。母亲一句你必须改过,让他没有了其他选择。哪怕是优柔的性情,亦只可以前往。然而却又正是当初被欺凌的中国中千千万万个弱者中得其中一个。为了惩奸除恶,他不惜以生命为代价。眉间尺便举手向肩头抽取青色的剑,顺手从后项窝向前一削,头颅坠在地面的青苔上,一面将剑交给黑色人。如此看来他虽是有着优柔的性情却又有着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气概。在复仇之计还无从下手时,眉宇间已被通缉。这已注定,他无法逃脱于其中,无论复仇进不进行到底,亦都无法存活。如此看来,他把这样的重任托付于一个素未谋面的人也说得上是明智。小说中作者还对眉尺间的父亲的事迹作了大幅的描述,因为如果没有这件事,眉尺间依旧只是一个优柔的少年。而这一仇恨却给他灌以满腔的热血,尽管不能以英雄去称呼他,他也不失有这样的气概。黑色人的出现无疑给这剧情添加了许多的神秘性。在看来,义士是侮辱他,同情亦是倍受污辱的名称。尽管直到结尾也没有给他过多的介绍,他却是给我们留下了惩恶除奸的高大形象。一句我只不过要给你报仇为此,他也不惜付出生命。这似乎是作者用自己激荡的内心所塑造出的人物,表达出作者内心的正义感。当时所处的社会似乎正是国王的化身,随时有可能在背后给正义之士以致命的一击。当然,许多带着惩恶除奸的使命的他们从不因此而畏惧。国王最后与他们一俱于沸水之中死去是他们奋不顾身的结局。在他们看来,死亡并不可怕,为了光明而死亡更是没有畏惧。各大臣妃子想尽各种办法也无法将国王的投从杀他们的人中辨认出来,最后只能是一同在人们的敬仰中离去。细细想来,这样的安排也正是恰到好处。尽管当时盲目的百姓对眉尺间与黑色人甚是憎恨,却又无可奈何。正是表达了作者内心对他们的高度敬仰,把他们放到了让人仰视的高度,同时又无形中把国王放到了让人不屑的位置。历史也正如作者所预示的那样,丑恶的社会终于被推翻了,社会最终迎来了新面目。

复仇贯穿了全文,也正是那样有着复仇的责任才有着惩恶除奸的使命。故事虽简短却沉重,让人能感受到那时社会的处处威逼之意。谁亦无法于那样的社会中安好地生存着除了那些如同王一样奸恶狡诈却又自以为正义的人。哪怕不可得知黑色人究竟是有何来历。言语之间亦可以看出他对当时的社会的失望。如此让人失望的社会也是作者所处的社会。虽是取材于历史故事但又有自己的改编,他用辛辣的嘲讽来表达自己对那样的社会的不满。一边是杀父的仇人所喻的害人社会,一边是为了惩恶除奸付出了自己生命的黑色人所喻的作者的内心;一边是两个为报仇而牺牲头,一边是前来看热闹的百姓,这极具对比性,这也正是对当时社会存在的许多把国家兴亡的责任置身于外的看客。他们看着同自己一样被欺负的人受害却如同与自己无关一样。然而,崇高的使命与庸众相对竟有被消解之意,终究孤不敌众,这也有表达作者对当时的社会的失望。只有自己一人去反抗当时的社会,想要成功似乎并不容易甚至还有些绝望。故事还有许多极具创新的故事,夸张中也显露着许多的恐怖,无疑也只是想表露作者所处的那个吃人的社会的恐怖。

铸剑的读书笔记 篇5

相信很多人都读过《哈姆雷特》,鲁迅的《铸剑》,一个十分典型的复仇故事,与《哈姆雷特》有很多相似之处。

小说一开始描写少年眉间尺的日常生活,这是一个平常的夜晚,他被老鼠咬锅盖的声音骚扰的无法入睡,于是,便爬起身来捣鼓那只老鼠。后来,他一不小心踏死了那只老鼠,他又不禁生起怜悯心来。这是一个不平常的夜晚。当晚子时过后,眉间尺就满十六岁了,即将长大成人了。母亲告诉他关于父亲之死的秘密,并将父亲留下的宝剑传授给他,希望他能够改变自己优柔的性情哈姆雷特式的性情,用这把宝剑去杀那个杀死父亲的仇人国王。就这样,这个刚才还在与老鼠搏斗的少年,将不得不担负起刺杀国王替父复仇的使命。

通过复仇行动,故事的主人公由少年长大成人。而这一过程的催化剂正是复仇行动所需要的仇恨、勇气和力量。复仇使他的意志成人化了,但他的身体拒绝长大成人,抑或是身体本能在拒绝承担成年人的仇恨。在关键时刻无意的摔倒,致使自身远离了复仇对象,正如哈姆雷特的犹豫一样,无意识中逃避着复仇使命。

小说中的黑衣人在眉间尺的复仇行动中,是一个必不可少的角色。他有一种非凡的坚定和果断,充分成熟的男性气概。这些恰恰是年轻的眉间尺所缺乏的。与《哈姆雷特》中老国王的鬼魂类似。他是对眉间尺复仇精神缺失的补偿。

是恨,是复仇的愿望,而不是爱心、义气、同情之类的情感,将眉间尺与黑衣人联系在一起。黑衣人关注复仇本身,只关注复仇行动的有效性。他对复仇以外的情感不感兴趣,或者说,他已经摒弃了除仇恨之外的一切的情感。黑衣人就是复仇意志本身,是眉间尺的复仇手段。作为复仇手段的黑衣人的确是以其奇特的,却是行之有效的方式,完成了复仇的使命。

在故事的最后,为了完成复仇,眉间尺、黑衣人和王君砍下了头颅,在沸腾的大鼎中搏斗,最终同归于尽。被煮烂的三颗头颅,在鼎中混作一处,无法分开。王的廷臣只好将三颗头颅骨跟国王的身体一道埋葬。

文章结束了,却让我迟迟不能走出文章,鲁迅用一个古小说的新编既表达了百姓向暴君复仇的热望,又含蓄地写出了自己内心深处的郁闷和痛苦。在饱受列强欺凌的旧中国,又是个人情绪和民族感情的完美结合。那神秘的黑衣人。正是鲁迅的化身,强烈的复仇的心理在鲁迅的心中,就像一个光明的使者,指引革命的前进。

铸剑的读书笔记 篇6

这是一个血淋林的复仇故事。故事源于《列异传》与《搜神记》,鲁迅先生以白话写文言,在简短的篇幅中加入自己深沉的思考和强烈饱满的反抗力量,使简单的复仇原型表现出人物的个性以及事件本身的张力。

故事一开始还原了一个十六岁男孩应有的状态:天真、单纯,对这个世界谈不上热爱也说不上厌恶。他会害怕老鼠,他会贪玩地捉弄老鼠,看到老鼠在水中痛苦的样子,他会去拯救,更会在老鼠死后产生罪恶感。他又觉得很可怜,仿佛自己作了大恶似的,非常难受。他蹲着,呆看着,站不起来。这是眉间尺最真实的本性,但这是他的可贵之处亦是他的致命之伤,你就是十六岁了,性情还是那样,不冷不热地,一点都不变。看来,你的父亲的仇是没人报的了。是的,因为他是一个有杀父之仇的少年,所以天性再怎么可贵被视为不能行大事的优柔寡断。少年的成长历程,在和老鼠的斗争中得到体验,这无疑是《铸剑》中最精彩的篇章,是作者刻画人物的神来之笔。小说在这里揭示了主人公最典型的性格,产生了第一个人物与社会环境的矛盾并为下文眉间尺不能完成杀父之仇埋下了伏笔。

原本的故事,父子两代的篇幅是大体均等的。而在《铸剑》中,真正的铸剑者在故事开始的时候已死去,他的事迹是通过主人公母亲之口交代的。大欢喜的光彩,便从你父亲的眼睛里四射出来;他取起剑,拂拭着,拂拭着。然而悲惨的皱纹,却也从他的眉头和嘴角出现了。他将那两把剑分装在两个匣子里。你不要悲哀。这是无法逃避的。眼泪绝不能洗掉运命。我可是早有准备在这里了!他眼里忽然发出电火似的光芒,将一个剑匣放在我膝上。这是雄剑他说。你收着。明天,我只将这雌剑献给大王。倘若我一去竟不回来了呢,那是我一定不在人间了。你不是怀孕已经五六个月了么?不要悲哀,待生了孩子,好好抚养。一到成人之后,你便交给他这雄剑,教他砍在大王的脖颈上,给我报仇。

这庄严的笔调,是魁梧的人格,是反抗者的颂歌。眉间尺的父亲是真正的英雄,是作为其子的史前史而出现的,故事这样安排,作者的匠心在于拉开英雄与现实之间的距离,树立一个理想寄寓之所,告诉我们真正的安身立命所在。小说中还有一个值得品味的细节:雄剑溶在青光中看似全无,正隐约象征鲁迅心底深处对文化,对国家命运虚无主义的态度,渴望英雄的出现。

在复仇的道路上,优柔寡断这个骨子里的性情仍是存在于眉间尺身上。他径直向前走,一个孩子突然跑过来,几乎碰着他背上的剑尖,使他吓出一身汗。或许可以这样认为,如果没有遇到黑色人,杀父之仇根本无法报成。他的生活环境是一个无聊落寞的反英雄的环境,一个消解重大行动意义的环境,一个人心失衡远重于腥风血雨的环境,尽管腥风血雨在但是并不缺乏,可是却再也不能造就英雄了。然而,黑色人的出现,却打破了眉间尺所处环境的平衡,让他有勇气毫不犹豫地砍下自己的头,抛弃了自己的未来去成全一个仇恨,也就完成自己与生俱来的使命。

高潮是三个人头在金鼎中互斗的事。仇人相见,本来格外眼明,况且是相逢狭路眉间尺的头死死地咬住楚王的头不放,楚王也不示弱王又狡猾,总是设法绕到敌人的后面去。寥寥几笔就将王的狡诈声动展现出来了。接下来王公大臣的描写更为微妙,诡异的神情令人哭笑不得,麻木了的动作使人啼笑皆非。黑色人的头的参与使这个高潮又一次升华。黑色让你和眉间尺的头对楚王的一个头于是他们就如饿鸡啄米一般,一顿乱咬,咬得王头眼歪比塌,满脸鳞伤。在这金鼎沸水之中如此场景正是神奇呀!之后的事就是王公大臣们的了,他们蠢笨的举动和黑色人和眉间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其实黑色人和眉间尺是沾了楚王的光,才得以隆重的安葬,和楚王埋在一起。这时,老百姓们的举动更具有讽刺性,大出丧 变成了全民瞻仰的狂欢节。全文就在这样一个似悲实喜的讽刺结局中结束了。

《铸剑》与《药》有异曲同工之妙,同样以各种大胆夸张的写法,表现了无比深沉的思想。这是鲁迅革命的复仇主义的艺术结晶。正如他所说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黑色人是一个反抗阶级的代表,而王则是可恶可恨的封建官僚,百姓则是麻木不仁的过客。鲁迅先生以笔为枪,进行他的复仇,也试图唤醒沉睡的国人,这才是小说意义所在。

铸剑的读书笔记 篇7

相对于《呐喊》的开山之功(无论是政治意义还是文学意义的)和《彷徨》的低吟徘徊(所表现出的解析作者心路历程的文本意义),鲁迅的第三本小说集《故事新编》缩于一隅,似乎被我们遗忘了。而这个集子的创作时段覆盖了前两本小说集,并且远远超出,一直到鲁迅去世的前两年(1935);鲁迅虽是写古书上的事,可也自认为“并没有将古人写得更死”(《故事新编.序言》),于是其中的故事,大致可以让我们窥见鲁迅创作鼎盛时期政局的起伏跌宕、文坛的风云争斗、报刊的唇qiang舌剑。补天的女娲腿间出现古衣冠的小丈夫,射日的后羿暗刺高长虹数回,《理水》中“文化山”上的人等各有所指,如此不一而足。鲁迅自己也不看好的“油滑”缺少拉开距离的幽默,多了过于热心的讽刺,于是《故事新编》在某种程度上陷入了杂文的窠臼。

这样的看法并无不可,却仍隔靴搔痒。《故事新编》躲在《呐喊》和《彷徨》的影子里--这两个文集的题目就是一种彪炳于世的显性文化姿态;而《新编》让我们看到的却是那个躲在s会馆钞古碑的鲁迅,一个与古人遇合胜过跟今人交流的鲁迅,一个在线装古籍和现代启蒙之间努力挣扎的鲁迅,《新编》在“没有将古人写得更死”的同时还是最大程度地眷恋着那个已然失落的世界,鲁迅在文化急遽震荡时期的微妙心态也于焉浮现。所以,虽然鲁迅早就想让这类故事“算是一个开始,也就是一个收潮,可毕竟没有结束,还共写了八篇单独成集出版。《故事新编》正堪成为“呐喊”和“彷徨”之文化主将内心深处幽曲之所的解读文本。

本着这样的视角,我们首先来看《铸剑》的故事处理。

《铸剑》的故事源自古书《列异传》和《搜神记》。鲁迅以白话写文言,把很短的篇幅敷衍成长长的故事,晋人志怪原本的古朴诡谲已经消失,简单的复仇原型中充满对人物个性的阐释和叙事本身的张力。

原本的故事,父子两代的篇幅是大体均等的。而在《铸剑》中,真正的铸剑者在故事开始的时候业已死去,他的事迹是通过小说主人公眉间尺的母亲之口-交待的:

“大欢喜的光采,便从你父亲的眼睛里四射出来;他取起剑,拂拭着,拂拭着。然而悲惨的皱纹,却也从他的眉头和嘴角出现了。他将那两把剑分装在两个匣子里。

……

“‘你不要悲哀。这是无法逃避的。眼泪决不能洗掉命运。我可是早有准备在这里了!’他的眼里忽然发出电火似的光芒,将一个剑匣放在我膝上。‘这是雄剑。’他说。‘你收着。明天,我只将这雌剑献给大王去。倘若我一去竟不回来了呢,那是我一定不再在人间了。你不是怀孕已经五六个月了么?不要悲哀;待生了孩子,好好抚养。一到成人之后,你便交给他这雄剑,教他砍在大王的颈子上,给我报仇!’”

这是庄严的笔调,是魁梧的人格,是反抗者的颂歌。眉间尺的父亲是真正的英雄,是作为其子的“史前史”而出现的,故事如此安排已不仅仅是叙事技法方面的问题了,鲁迅的匠心在于拉开英雄和现实之间的距离,树立一个理想寄寓之所,告诉我们真正的`安身立命所在;《列异传》和《搜神记》没有这么明确的目的,因为神迹在其中是不证自明的;而《铸剑》中的父亲则是鲁迅亲手发明的神话,是附魅传统经过现代理性反思破灭之后新的(旧的?)梦想,神话的时代毕竟已经过去了:

“窗外的星月和屋里的松明似乎都骤然失去了光辉,惟有青光充塞宇内。那剑便溶在这青光中,看去好像一无所有。”

鲁迅也只能说“看去好像一无所有”。他笔下的英雄人格在现代题材里几乎没有出现过,涓生、吕纬甫、魏连殳都是失败的知识分子、文化精英,带着绝望的气息,更遑论闰土和阿Q这些农民们;英雄只在古书里,是(故事“新”编的主人公)眉间尺(我们毋宁将他看作是“现在时”的)的父亲;照理说,鲁迅从新文化运动开始,就应该是最有资格和最坚定具备审父意识的人,但是鲁迅实在不能够坚定。雄剑溶在青光中看似全无,正隐约象征鲁迅心底深处对文化、对国家命运虚无主义的态度。

《人生》读书笔记系列5篇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想要在书籍中学习到新的知识,经典作品书籍非常值得我们去阅读。在阅读的时候,我们经常会与故事情节产生共鸣。这些阅读的所思所得就是我们作读书笔记的素材。你是否为此为写一篇读书笔记而苦恼了。我们特别编辑了“《人生》读书笔记”,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人生》读书笔记【篇1】

主人公是高加林,他高中毕业回到村里后当上了民办小学的教师,很满足这个既能体现他的才能而又对他充满希望的职业,但是好景不长,他就被有权有势的大队书记高明楼的儿子顶替了,他重新回到了土地。

正当他失意无奈,甚至有些绝望的时候,善良美丽的农村姑娘刘巧珍闯进了他的生活,刘巧珍虽然没有文化,但是却真心真意地爱上了高加林这个“文化人”,她的爱质朴纯真,她以她的那种充满激情而又实际的作法表白了她的炽烈的爱。

而实际上她所得到的爱从一开始就是不平等,高加林在她的眼中是完美的,而她对于高加林来说只是在他失意时找到了精神上的慰藉。当机遇再次降临到了高加林身上,他终于抓住了这次机会,重新回到了城市。

城市生活给了高加林大显身手的机会,又让他重新遇到了他的同学黄亚萍。与巧珍相比,黄亚萍无疑是位现代女性,她开朗活泼,却又任性专横,她对高加林的爱炽烈大胆又有一种征服欲。

高加林的确与她有许多相似的地方,他们有相同的知识背景,又有许多感兴趣的话题,当他们俩口若悬河、侃侃而谈时,高加林已经进入了一种艰难的选择之中。当高加林隐隐地有了这种想法时,他的念头很快便被另一种感情压下去了,他想起了巧珍那亲切可爱的脸庞,想起了巧珍那种无私而温柔的爱。

当巧珍带着狗皮褥子来看他时,巧珍去县城看了好几次加林,加林都有事下乡采访了,终于有一次他俩有机会见面了,加林看到日思夜想的巧珍,心情很是激动,巧珍看他的被褥那么单薄,就说下次去给他带去她自己铺的狗皮褥子,高加林一下子不高兴了。

因为城里人没有人用狗皮褥子,而且那狗皮褥子跟他生活的环境一点都不相称,他怕被别人笑话,而当巧珍给他讲的都是些家长里短的小事的时候,他一下子觉得很失落,他跟黄亚萍谈论的都是时事政治、国家大事!那才是他想要的,他的远大抱负。

《人生》读书笔记【篇2】

《于丹趣品人生》内容简介:幸福在今天似乎变成比成功更奢侈的一件事,很多成功者费尽心机拥有了财富、名誉、权势,却蓦然发现自己恰恰丢掉了幸福。缺少意趣与闲情的生活方式,往往会让我们在忙碌中失去自己的心灵。我们今天究竟应该以怎样的方式生活呢?于丹教授将带领我们体验古代名士的生活情趣。作个闲人,对一张琴、一壶酒、一杯茶,于闲适间找回生命本真,找回幸福的感觉。悠闲的情趣与生活方式并非要让我们闲置大把的时光,放弃理想和责任,而恰恰是要让我们在建立价值的同时不要丢失自己。无论生命的道路上多么忙碌,不妨忙里抽闲让自己停一停、静静心,回头看看最初的起点,向前望望最终的归宿,然后带着一个从容的自己,走上漫漫的人生道路。

于丹眼中的人生是什么样呢?她认为人生是有趣的,所以品位人生也是一件有趣的事。于是于丹便有了《于丹趣品人生》这样一本书。人生的'趣味在于什么,如何发掘人生中的趣味呢?这也是一个范围太大程度太深的问题,但是,依然可以从个别的方面入手,从而窥一斑而知全豹。人生就是一个过程,我们活的是这个过程中的感受,享受的也是这个过程中的感受。在于丹看来,能否放开心境,从容而快乐地享受并经历人生,是人生是否圆满的关键。但是享受人生从哪里入手呢?于丹给出的答案是:琴酒茶。琴酒茶大家都不算陌生,除了琴稍微不那么大众之外,另外两项都是大家生活中频繁接触的东西。就拿喝茶来说,我想现在的人们已经很少把喝茶当做是一种雅趣了,而是与柴米油盐放在一起。更多的是在乎茶的价值,而不是茶本身。中国百姓喝茶其实讲究季节,春天、夏天喝不发酵的绿茶,断去了青色,降燥、去火。秋分一过,喝半生半熟半发酵的乌龙茶,恰好介乎冷暖季节间温润的过渡。等到寒冬天,浓浓的红茶,熟普洱,在最萧瑟的季节,用最暖的茶来平衡人跟自然。书中“喝茶未必要最好的,关键是要学会品味,才能滋养心”这句话也在告诉我们,如果跟随着自己的真正的内心,那么从最简单的喝茶这件事中,也能品出人生的乐趣来。

琴在古代是非常高雅的东西,与琴有关的故事很多,比如高山流水,比如对牛弹琴,比如蔡邕的焦尾琴等,这些故事不仅体现的是古人的风骨情趣,也体现了琴的风骨和韵味。现在的人们生活节奏比古代要快很多,所以认为无法去享受那种闲逸的生活,尤其是听琴抚曲这样高雅的享受,更是可望而不可即。其实,于丹告诉我们的是,我们不必照本宣科,不必邯郸学步,不必鹦鹉学舌,我们要学的是古人的一种心境,而不是照搬古人的生活方式。如果学到了古人的那种心境,那么,无论在什么样的时代背景下,在什么节奏的生活环境中,我们都能享受到生活的快乐,感受到内心的宁静与安逸。

此外,于丹用清代大戏剧家李渔的“且停亭” 的故事阐述自己对人生的理解:亭子的“亭”加一个单立人,就是“停”,人进了亭子就“停”下脚步。亭子原本是空,有了人以后就有了意义。我想,《于丹趣品人生》的意义就在于,于丹想在忙碌生活里给大家搭几个小亭子,让匆忙的脚步有停歇的时间。那么,我们究竟应该以什么样的方式去生活呢?于丹认为,在用尽一生去实现自己毕生的愿望的时候,要懂得停下来享受生活的意趣与闲情,时时观照自己的内心,不要在忙碌中失去自己的心灵。所以,与其说这是一部文化随笔,还不如说这是一本身心灵的佳作。在书中,你将读到如何借助古人“一生相伴的酒,日常品的茶,宛若天籁的琴声”,让自己疲惫、充满噪音的内心停一停、静一静,重新找回真实的自己,找到自己内心的真正所需。从某种程度上说,于丹教授更像是一位“心理医生”,在她的悉心开导下,那些曾经萦绕在心头的负面情绪——焦躁、迷茫、抑郁、愤懑将会逐渐消散。我们困顿的心灵将会在寂静的阅读中找回生命的本真,找回那个最初的自己。这就是于丹和她的《于丹感悟生活》,超越今人与古人的时空界限,解读当下的生活状态,让我们用一颗闲闲的心去享受生活,在建功立业的同时不要丢失自己。无论生命的道路上多么忙碌,不妨忙里抽闲让自己停一停、静静心,回头看看最初的起点,向前望望最终的归宿,然后带着一个从容的自己,走上漫漫的人生道路。

《人生》读书笔记【篇3】

人生如戏,戏如人生。戏曲的奇妙在于其故事情节的曲折、起落,人生的奇妙在于你永远也不会知道下一刻会发生些什么,就像高加林在公社小学当民办教师并梦想着熬成公办教师时,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会被别人背后陷害,

人生如戏,戏如人生。戏曲的奇妙在于其故事情节的曲折、起落,人生的奇妙在于你永远也不会知道下一刻会发生些什么,就像高加林在公社小学当民办教师并梦想着熬成公办教师时,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会被别人背后陷害,一下子被同村村长的儿子三星所取代;在自己准备在农村扎根,与刘巧珍生活一辈子时,又一下子迎来了自己在县劳动局当局长的二叔,最后被马占胜走后门安排到了县委当了一名通讯干事;就在他在县委宣传部里干得红红火火,准备和黄亚萍一家去南京,追逐自己的梦想时,又一下子被张克南的母亲揭发,不得不回到农村,老老实实的当一名社员。人生事事都难料,但我们却要事事努力,以一种积极平和的心态去面对未来。不要因一时的飞黄腾达而沾沾自喜、如狂似醉,忘却了人生旅途中的荆棘。也不要因一时的挫折和失败,而放弃对自己人生理想的追求。在这个繁杂、浮躁的社会中,我们须与电视剧《士兵突击》中的吴哲一样,时时怀着一颗平常之心。这样我们才不会在人生的道路上浮躁、消沉,迷失自己前进的方向。

人生的另一个特点在于它充满了无数的选择。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但紧要处常常只有几步,特别是当人年轻的时候。没有一个人的生活道路是笔直的、没有岔道口的,有些岔道口,譬如政治上的岔道口,事业上的岔道口,个人生活上的岔道口,你走错一步,可以影响人生的一个时期,也可以影响一生。《人生》中高加林所做的一个最大抉择就是放弃了刘巧珍,而选择跟黄亚萍去南京逐梦。虽然,结局证实他的选择是错的,但他在选择的那一刻也不知道人生会给他开那样一个大玩笑。总觉得人生的许多选择都无所谓对错,因为未来永远无法预测,不然我们也无须选择。我觉得更重要的一点是当你选择后,你就要执着的走下去,不管遇到什么困难,你只能想办法解决,绝不能退缩,甚至逃避,也不要后悔,不要整日为自己所作的错误选择而叹息。当然这里的选择绝不是盲目的,是经过我们深思熟虑,仔细推敲的。当我们的选择被时间这个试金石证明是错误时,我们也要及时的停下脚步,悬崖勒马,去重新思量并探索人生的道路。

爱情也是人生中的重要部分。《人生》中高加林的爱情经历也给我们提供了前车之鉴。在面对爱情时,高加林是背信弃义的。他抛弃了深爱他的刘巧珍,而选择黄亚萍。虽然黄亚萍也是疯狂地爱上了高加林,但总觉得他们的爱情中或多或少的掺杂了世俗的东西。高加林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而选择了黄亚萍这个铺路石。他想让自己的理想坐上爱情的船只顺风顺水的到达梦想的彼岸。但他不知道爱情是美好的,纯洁的,容不得一点瑕疵。当你想利用爱情达到自己的目的时,爱情往往会拒你于千里之外。所以对待爱情,我们千万别因抱什么非分之想而去破坏了它的纯洁和美好。人生也让我们认清了现实和理想之间不可逾越的差距。高加林一直在为自己的理想苦苦追求,这一点毋庸置疑,也是值得许多人学习的。我们每个人都会有年少轻狂的那份激情。并且只有有了理想我们的人生才会充满激情和挑战,我们才会打拼出一片属于自己的世界。但在追逐梦想的人生道路上我们会不断的遇到来自方方面面的压力和挫折。这些压力和挫折是必然存在的,因为这就是生活。因此我们需时时刻刻保持一颗清醒的头脑,去认清这个残酷的现实世界。现实是不能以个人意志力转移的,谁如果要离开自己的现实,就等于要离开地球,一个人应该有理想,甚至应该有幻想,但也千万不能抛开现实生活,去盲目追求实际上还不能得到的东西。尤其是对于刚踏入生活道路的年轻人来说,这应该是一个最重要的认识。

人生只有一次,正如《童梦奇缘》中冯小刚的那句经典台词所说的一样:生命是一个过程,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可悲的是它不能够重来,可喜的是它也不需要重来。所以我们要把握人生,把握人生的未知性,把握人生的抉择,把握人生美好的爱情、把握人生中理想与现实的差距,怀一颗积极向上的心,揣一颗事事平常心,走好奇妙人生的每一步。

《人生》读书笔记【篇4】

如果要给广大文学爱好者提供一种有意义有深度而又容易把握的视角来解读文学,该如何切入?如果要对正处在人生观建构重要时段的当代大学生进行非说教式的、富有启发性的引导,又该从何处着手?《文学与人生》将二者统一起来,进行了积极而成功的尝试。

《文学与人生》(河南大学出版社)是胡山林教授在为大学生开设的素质教育通识课程“文学与人生”的基础上形成的一本著作。作者曾这样归纳这门课程的基本宗旨——“从人生视角解读文学,借助文学透视人生”。这也正是这部著作的基点与特色。

解读文学,“人生”实在是一个最切近、最“本己”的立足点。因为每个人都有一个人生,也都无时无刻不在经历、书写自己的人生。从这种意义上看,“人生视角”似乎应该是最基本、最自然而然的一种用来透视文学的角度。过去我们熟悉的传统视角多是从阶级的、政治的、社会的视角去进行解读,近若干年来一些特别专业、特别“前沿”的文学研究方法如结构主义、语言分析、文本细读等,则又过于艰深、过于专门化了,而“人生”视角的选取则在这两种倾向之间找到了一个恰当的切入点。然而,正如离我们眼睛太近的东西反而看不见、看不清一般,“人生视角”却成了长期以来在文学解读中很容易忽视的一个角度。

如果说“人生视角”是本书的切入点的话,那么“透视人生”则是该书的着眼点。作者虽为文学教授,但开设通识课程的主要目的却在于启发学生对于人生的哲理性感悟与思考,而不是让人将思绪只停留在文学本身。诚如庄子言:“筌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筌。”在这本著作里,“文学”只是藉由透视人生的材料或路径;对文学作品中所描绘的人的生存状态、心灵状态的透视以及对所谓“人生真相”、“人生哲理”的窥破与领会才是作者的用心所在。我们单看这本书中一些章节的名目便可以体会到这一点:“认识你自己”、“人为什么而活着”、“人的活法”、“命运的秘密”、“人生中的悖论”、“人生的基本困境”……所有这些话题,无不触及到人生的一些根本的、终极的层面。作者对于这些命题的衍绎与阐释,都是以一些经典文学作品为例证,从许多人们所熟知的文学作品、文学形象来分析。比如,用巴尔扎克、契诃夫作品中的不同人物来说明不同类别的人的活法,用史铁生的有关作品来透析“命运的秘密”,用迪伦马特的名作《老妇还乡》来揭示“人生的两难选择”等等。正是从具体的、感性的文学作品入手,作者的有关观点、结论便获得了生动的说明,并进而引发了读者更富有哲理性的思索;而这些领悟与思考,反过来又加深了读者对相关文学作品的理解。因而,虽然该书实质上研究的是人生哲学的问题,却全然没有一般哲学类书籍高头讲章式的枯燥与涩滞。可以说该书是以文学为材料,借助文学评论实现了对人生哲学的本原与终极问题的探讨。

《人生》读书笔记【篇5】

为自己沏上一杯香茗,茶香在鼻尖缓缓的浮动。翻开《人生》,封面的淡雅的水墨画却像一缕青烟在脑海中萦绕。尤其是那句“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但紧要处常常只有几步,特别是当人年轻的时候。”

我终于得到了这本在无数人嘴边提起的巨作——《人生》。还没看正文,便被前言中精辟的话语迷住。“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但紧要处常常只有那么几步,特别是当人年轻的时候。没有一个人的生活道路是笔直的,没有岔道口的,譬如政治上的岔道口,事业上的岔道口,个人生活上的岔道口,无论哪一个,走错一步,可以影响人生的一个时期,也可以影响一生。”

一个寂静的夜晚过去了。我合上书,脑海中还浮现着《人生》中一幕幕动人的画面。刚放下书的那一刻,我只感受到一股浓烈的悲凉袭上心间。我向来是不喜欢悲剧的结尾,我也曾以为,这本书的结尾也和童话故事中“王子和公主最终幸福地生活在一起”这样让人幸福而踏实。但是,悲剧的结尾却给人一种强烈的心灵冲击。

回忆这本书,高加林曾是一个老师。《人生》从他被退回农村当农民开始,他在懊恼中相遇了一个美好的女子刘巧珍。他们有过一段浪漫的故事。然而,幻想终究被现实打破。高加林因为叔父回乡当官,通过县劳动局副局长马占成为县里通讯组的记者。巧珍并没有放弃对高加林爱的追逐,但高加林却觉得他们之间的共同语言越来越少。而高加林恰好遇见在县里当播音员的高中同学黄亚萍。两个年轻知识分子有共同崇高的理想,于是在一起。高加林也在纠结中放弃巧珍,选择亚萍。

故事一步步走向高潮中,巧珍因为赌气嫁给了老实人马栓。高加林很伤心,但路是他自己选择的。峰回路转,不幸的是,高加林被揭发通过关系到县城工作有不良之风。于是,一切又回到原点。他离开黄亚萍,再一次回到农村。一切似乎没变,只是那个痴心的女孩巧珍已经不属于他了。故事就这样悲哀地画上句号。

给我最多感动的还是那个没读过书却有金子一般心灵的刘巧珍。她对生活有着深深的热爱,对土地也有深深的热爱。高加林抛弃了她,她并没有因此埋怨他。她外表柔弱,但内心却坚强的让人佩服。她没有放弃生活,反而转为对农村的热爱。虽然她是赌气嫁给了马栓,但是她被迫中不甘心中也会有丝丝欣慰。她为高加林付出了这么多,马栓也为她付出了这么多。终究她累了,她也需要一个踏踏实实能和他过一辈子的人。

《人生》中的高加林一样,其实所有的路都是他自己选择的。但他走的并不潇洒。人生这条路需要我们好好的走,要记得曾经对我们好的人,不管在什么时候都不能忘了。做事要凭自己的良心,不能被自己所处的环境所变化,保留自己最真实的一面。在面对一系列艰难抉择的时候,好好的想清楚,不要伤害那些深深爱你的人,我们可能会失去一些机会,但是它还有可能会得到,有些人我们一旦错过了就不会再有。

有关朱自清散文读书笔记系列


写好作文对每个学生来说很重要,写作不是用来教化众生,而是用来寻找同类的。一篇作文通常都具有浓厚的情感色彩,你现在是不是开始动笔写作文了?

朱自清散文读书笔记【篇1】

也许喧闹的车水马龙让你找不到美的踪迹;也许日渐暗淡的人心让你曾经迷失、消沉,然后苦笑着说道美的难寻。但,无论你如何消沉、迷茫,无论你是否憧憬,请相信,美一定存在。

当我第一次触碰到这本书,当我第一次被冰冷的封面惊点指尖时,我转头了,这一转,仿佛要将我带进另一个世界,站在另一个角度分析美,以及——领略美。

现在的人们,将精神世界的财富抛之脑后,一味的追求物质上的满足。在享他们所享之时,竟还堂而皇之地抱怨美的缺失,试问:“整日沉醉在纸醉金迷之中,就好比一潭池水,不断有人往其中抛掷污浊,可池水还是一贯接纳,误以为宝。日久天长,这潭池水早已发臭,与美好的事物格格不入,还抱怨美的不存在,你怎知?你就不是破坏美的事物?”可见,美,的确存在,只是你未曾眷恋……

从前,不曾了解朱自清,但自从接触到这本书后,我的心中便有了他的定义,不是自以为是,亦不是妄加猜测,只是从一字一句中探索,从他的领悟中慢慢了解……朱自清先生的品格如荷花,正如同封面中荷花的插图,白荷映墨绿,然而这绿,太深,就像这黑夜的星空,看起来是黑,但却是蓝。这,愈加体现出荷花的“出于淤泥,一尘不染”的品质,从而反射朱自清先生注重伦理道德,生在钱的世界,却淡泊名利,恨而远之。朱自清先生的性格如杨花,飘扬悠长,不拘一格,渴望自由,正如同他所描写的“梅雨潭”的瀑布,别人觉似白梅,他却看似杨花,可见,他是爱杨花的,也是像杨花的。书中,不缺乏作者的景色描写,这描写,极其贴近大自然,没有鲁迅的深奥难懂,也没有冰心的怅怅思愁,去的是繁重的文字枷锁,留的是如桂花般平凡、朴素的人美。

朱自清散文读书笔记【篇2】

今天我们学习了朱自清的《春》。学完这课后,在深深的(多余)陶醉之余,我还感受颇多。

著名散文家朱自清先生用自己的双眼,认真地观察他身边的春色。大到山、水、太阳,小到花草、鸟儿,甚至连本无色无味无形的风,在他的笔下都如富有感情的人一般,(读罢不能不令人叹服)。我们仿佛忘记了窗外呼啸的北风,来到了富满生机的春的世界。

春的生机、作者高超的写作水平,这都不是让我感受最多的。而是作者朱自清先生对生活深深的热爱和那种积极向上的心态。文中每个句子、每个词、每个字都揉进了作者对世间万物的热爱。他是用一颗阳光、积极、充满活力的心去观察这些景物的。他的心情是那么明朗!这使我不禁想起了生活中那些总是抱怨的人。他们抱怨自己的工作,抱怨自己的家庭,抱怨领导,抱怨邻居。仿佛他是这个世上最悲惨、最不如意的人。但和朋友一交流,却发现大家都不过如此。那(哪)里有事事如意、一帆风顺的人?那为什么他们(指代不明)会这样?是因为他们缺少一颗乐观、包容的平常心。心态是很重要的。在一张白纸上或一个黑点,正如于丹所讲:人们就只看见了那个点,而看不到周围那一大块空白。这就像生活中人们总是看到不如意的事,而忽略了剩下的许多快乐事一样。用一颗平常心去看待、去对待生活中的“黑点”吧。著名射击选手杜丽在2004年雅典奥运会上,就在比赛时,杜丽两次把枪架碰倒,周围教练都倒吸一口凉气。但在她认为,也许老天要她休息一下。就是这种平和的心态,让她最终夺得了冠军。

杜丽的那种心态的确让我们佩服,我也希望大家不要总是抱怨,像朱自清那样,用乐观的态度,看待每件事情。这就是《春》给我的启示。

朱自清散文读书笔记【篇3】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是有人偷了他们罢:那是谁?又藏在何处呢?是他们自己逃走了罢:现在又到了哪里呢?

眼眶中不觉有些湿润,感慨良多。

时间它去哪儿了?真的是他自己逃走的吗?亦或有人偷走了他们。

我想,这些都不过是表面上的言辞罢了。是我们自己让他从指缝中如沙子般消散;是我们自己将寸光阴卖给了无情的过去。

春光明媚,暖阳高照。选一本书在微风中赏读,伴随着清新芬芳的茶香。在这软细绵柔的光阴中剖析人间的真善美,解读美好的事情,倒也觉得万分充实了。

此刻,时间虽从书本中散过,却留下了一地的财富。

皎阳挂空,微风醉人。你却用着红黑凌人的纸牌消磨着大好时光!你却用自以为激情万丈的电子产品来祸害属于自己的寸寸光阴!

时间正从你的头发中疯狂的流逝。你却浑然不觉。太阳他有脚啊,轻轻悄悄地挪移了;我也茫茫然跟着旋转。

我的心情已澎湃不已,面色囧红,轻咬手指来掩饰着自己的内疚不安。因为我知道,我曾是这样。如今好似在批判像我这样的人哪。

我掩着面叹息。但是新来的日子的影儿又开始在叹息里闪过了。

朱自清散文读书笔记【篇4】

从前,总以为一件事做不完,以后再做也无妨,反正还有的是时间。可当我读过《匆匆》之后,猛然觉得人生是那样宝贵。我从没想到过时间老人竟是这样,在我们洗漱,睡觉,读书,吃饭甚至说一句话的时候就匆匆地流逝了。

生活对于每一个人来说,似乎都是那样平静。人们每天起床,上学,回家,午休,然后再上学,再回家。如此往复,仿佛没有什么可值得留恋的,值得珍惜的。然而,当我们一旦回首往事,那些总觉得平淡无奇的生活,却让我们回味无穷,甚至会成为我们心中美好的回忆。

匆匆地,时光一去不复返,人生也随着时光的流逝一点点地缩短。当我们彻底醒悟时,我们的人生之路也要走到尽头了。看了这篇散文,我的感概有许多,我也在常常问自己,为什么时间一去不复返呢?日子如云烟,被微风吹散了可是,遗憾后悔不能改变一切。过去的已经过去了,过去的一切只能成为永远的回忆。

再想想自己,一到星期六早上,睡到12点。家长叫了才懒洋洋地起床,作业能推就推。当时,我一点都不觉得时间可贵,总觉得时间有的是。

人生就是这样匆匆,当我们还来不及同人生亲密接触时,它已瞧瞧地从我们的睡梦中,从我们洗手时哗哗的流水中匆匆地溜走了。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然而人生只有一次,容不得我们奢望上天再给我们一次机会。

好好地把握人生,才不会使我们在人生的终点站后悔莫及。只有这样,我们的人生才会更精彩!

朱自清散文读书笔记【篇5】

大凡喜爱和熟悉朱自清散文的读者,都无法忘怀他那洋溢着诚挚而又深沉的父子之情的《背影》,以及他那淡雅清新,诗情画意的《荷塘月色》。

这位浙江才子善于应用质朴,鲜活,细腻的文字,为文或缜密,或含蓄,或绮丽,或洗练。他曾经写过不少具有强烈社会意义的散文,如《生命的价格——七毛钱》,《白种人——上帝的骄子》,《执政府大屠杀记》。但他最为读者所熟悉的要数那类绮丽纤裕,美景美意,细腻温婉的佳作了。《绿》便属于这类!本文着眼于梅雨潭的绿,通过一系列精心雕刻的意象和“人化”的意象,应用对比实描手法,将梅雨潭鲜润活泼的绿呈现于读者眼前!首先,在行文中,作者细描出梅雨瀑的有声有色:“花花花花的声音”,“镶在两条湿湿的黑边儿里的,一带白而发亮的水便呈现于眼前”,还有那“仿佛一只苍鹰展着翼翅浮在天宇中一般”的梅雨亭,以及“晶莹而多芒”,“像一朵朵小小的白梅,微雨似的纷纷落着”的水花。作者用这些精美的意象酝酿着,在一个潭清瀑美,亭奇水魁的意境中引出“千呼万唤始出来”的梅雨潭的绿。那醉人的绿,那奇异的绿,那厚积的绿,在作者细腻的感情里就如“少妇拖着的裙幅”,“跳动的少女的处女的心”,有鸡蛋清那样软,那样嫩,令人想着所曾触过的最嫩的皮肤”,又如“温润的碧玉”,构成了一种鲜活灵动的美质,以一种特殊的感染力使读者享有身临其境的感觉。其次,作者用北京什刹海拂地的绿扬,杭州虎跑寺近旁高峻而深密的“绿壁”与梅雨潭的绿相比,不是太淡就是太浓;再让西湖的和秦淮河的绿与之相比,则不是太明就是太暗。四次的对比,四次的升华,将梅雨潭的绿活脱脱的呈现。然后,作者是这样活化梅雨潭“我想张开两臂抱住她,但这是怎样一个妄想”,“但你却看不透她”,“可爱的,我将用什么来比拟你呢?”。,“我送你个名字,我从此就叫你‘女儿绿’好么?”。这哪里是和梅雨潭对话,分明是和心仪已久,貌美心慧,娇柔可爱,但又不可及的少女呢喃啊!情话般的言语,轻煽读者之情,让人沉醉在这动人动心的意境中,作者对梅雨潭的绿真挚的喜爱之情一览无遗。再者,不可忽略的是开篇独成一段的“我第二次到仙岩的时候,我惊诧于梅雨潭的绿了。”和与其呼应的结尾自成段“我第二次到仙岩的时候,我不禁惊诧于梅雨潭的绿了。”近乎重复的一句话,本已强调了梅雨潭醉人,奇异,厚积的绿的无以比拟的美感了,一个“不禁”更将此情升华,把梅雨潭的绿的情韵推上最高境界!

此番美感与意境,此种写作技巧。不禁叹之:妙哉!

朱自清散文读书笔记【篇6】

朱自清的散文写的大多是身边所发生的事情,我特别喜爱看他写人写景的文章,他的文章真所谓是平淡中见神奇。

其中一篇写了通过卖艺、卖物而生活的外国乞丐,这篇文章仔细地介绍了各色各样的外国乞丐,如画丐、乐丐,文章的描写极为细腻,其中还列举了乞丐画画的三种花样——双钩ToLive、双钩GoodLuck和画四五方风景,对这三种花样描写的十分简练,其中描写道:每一个字母约一英尺见方,在双钩的轮廓里精细地作画。字母整齐匀净,通体一笔不苟。

充分体现出了这些画丐画画的熟练程度,更可见他们是通过无数的练习,才练就了这么一套求生的本领。而在朱自清的笔下,对于乞丐又有了新的认识,认为他们也是值得尊重的,而乞丐也算是种特殊的职业。

而朱自清写景物时,更是生动形象,能十分巧妙地向人展现所描写的事物。他在描写白水漈的瀑布时,写道:所以如此,全由于岩石中间突然空了一段;水到那里,无可凭依,凌虚飞下,便扯得又薄又细了。当那空处,最是奇迹。

白光嬗为飞烟,已是影子,有时却连影子也不见。但她的手才松。它又像橡皮带儿似的,立刻伏伏贴贴的缩回来了。

简练的一段文字,已经生动详尽地写出了白水漈的瀑布奇观,让人感到那神奇的瀑布正在眼前,颇有身临其境之感。

“有时却连影子也不见”则写出了瀑布临空处时的忽然消散之感,其写作手法着实让人叹服。

正因为朱自清的散文散发着非比寻常的文学韵味,才使得这些创作对世人产生巨大影响。

朱自清散文读书笔记【篇7】

朱自清的散文集给我一种感觉,他在教我们一个一个人生的哲理,当然,也有写景的文章,他的散文集洋溢着一股真挚、让人深思的感情。他的散文构思精妙,让人很容易找到文章的中心,并了解。

文章写了很多故事,有写人的、有写季节的、有写景的、还有写游记的,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匆匆》这篇文章,虽然很短,只有七八百字左右,但它却用很多例子来表达中心,让人一下抓住题眼,文章给我一种亲切感,仿佛是一个和蔼可亲的老爷爷在与我谈话,这篇文章充满了智慧和人生的哲理:过去的日子如轻烟,被微风吹散了,如薄雾,被初阳蒸融了。文章虽然没提一个关于珍惜时间的字眼,但从文章里举的例子和反问质疑中,我们不难看出,朱自清爷爷在向我们说明珍惜时间这个道理,他告诉我们日子是一去不返的,新的日子一瞬间就走了,如果抓不住,像流水一样流走;抓住了,向黄金一样珍贵。可见,时间对我们来说,是一件多么重要的事情,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个谚语也充分体现了时间是用金子买不到的,无论你多有钱,没有了时间,也会慢慢老去,那么,那些钱能干什么呢?时间是无价的,可以说,时间自己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财富,它与别的东西不同的是:只要珍惜它,多久都用不完,如果你浪费它,弹指一瞬间,它会消失的无影无踪。人生只是短短几个春秋,既然如此,我们何不好好珍惜它,难道要让时间白白的从你身边流逝吗?时间也是最公正的裁判,不同的两个人,一个碌碌无为,到后来什么也没留下,只留下无穷的悔恨;一个艰辛劳作,换来得是累累硕果,他们的人生闪烁着耀眼光彩。

朋友,从现在开始,好好的珍惜时间吧!让我们一起做时间的主人,好好的驾驭它!

朱自清散文读书笔记【篇8】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朱自清散文精选》,作者是朱自清,里面的内容可丰富了朱自清初次创作的抒情散文,他体现出他的生活观。文中的《背影》散文,这篇散文中体现出父子之间的情意,《背影》这篇散文警惕我们,往往很平凡的情感,是最容易被忽略的。

我们要珍惜眼前的一切,否则,在将失去时,才去发现东西的存在,知道有多重要。朱自清还写了反应社会生活的散文如文中的《论吃饭》散文,这篇散文充分写出了农民反抗大户。反抗饥饿。反压迫的政治觉悟和勇于反抗的集体意识。我看完这本书时,认为这么一句写的最好:春天像刚落地的娃娃,从头道脚都是新的,它生长着。

春天像小姑娘,花枝招展的,笑着,走着。春天像健壮的青年,有铁一般的胳膊和脚。腰,它领着我们向前。娃娃。姑娘。青年。把春天写活了,这句话从不同的角度,写出了春意盎然。读完这本书时,我最大的感触是:做为一个人,应该知恩图报,珍惜时间,珍惜自己拥有的一切,决不向邪恶势力屈服,相信正义可以胜过邪恶。当我想道要知恩图报时,就幻想:长大后,我找到一份好工作,我一定要报答我最敬爱的成老师。

自从我从三年级开始,来到这里,认识了因为一些调皮学生才会凶巴巴。才会愤怒的成老师。但是。就是成老师我的的成绩有了改善,正是因为他教书严格,让爱捣蛋的同学成了温顺的小羊。我深情地说:‘‘成老师,谢谢您。’’每当我头仰望蓝天时,它是那么湛蓝,又想到如今的社会已经发达了,科技技术提高了,成功人士越来越多了。我仿佛见到了未来的美好瞳幜。是啊!

在党的阳光下,生活如此美好!

朱自清散文读书笔记【篇9】

清茶是淡香的,咖啡是苦涩的,美酒是辛辣的,它们虽然味道同,但都能给人们带来美好的享受,让人回味无穷。《朱自清散文集》中的文章,有的似清茶,有的像咖啡,有的是一杯淳淳的美酒。

朱自清生于1898年,名字华,号秋实,后改名为自清。他是我国现代文学史上杰出的诗人和散文家。他是“五四”新文学的开拓者和创业者之一。为中国现代文学作了许多创新的工作,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朱自清的散文不同于俞平伯的缜密,也不同于冰心的飘逸,更不同于周伯人的隽永。他用自己“真挚清幽”的特性创造了自己独特的艺术风格。其中,《背影》、《匆匆》、《荷塘月色》、《春》这几篇散文,被誉为白话美文的典范。

《背影》这篇散文通过描写父亲送儿子远行的一幕,表现了父子之间的真挚情感;《匆匆》讲述了时间流逝之快,并且时间不能倒流。告诉我们:昨天是作废的支票,明天是未发行的债务,只有今天才是黄金。所以,我们一定要把握住今天;而《荷塘月色》这篇散文中,作者用月光衬托荷花,描写了夜晚中荷塘的美景。

而令我感触最深的还是《春》。在文中,朱自清先生把春比喻为一个刚刚睡醒的孩子,欣欣然张开了眼,遍地的野花仿佛是天上的星星眨着眼。风,不再像冬天那样寒冷,像母亲的手,轻轻地抚摸着万物。在温暖的春风中,孩子们高兴得放着风筝。在春天,春雨是寻常的,它滋润着世间的万物。在《春》这篇文章中,我认为最重要的一句话是:“一年之计在于春,刚起头儿,有的是功夫,有的是希望”。是呀,春天代表着绿色,寓意着复苏,象征着希望。我们只有在春天播下希望的种子,到秋天才会有累累硕果。而我们小学六年级不正是我们人生的春天吗?我了我们秋天的收获,我们现在难道不应该付出汗水和努力吗?

我热爱春天,歌颂春天,但我更珍惜春天!

有关狼图腾读书笔记系列


毫无疑问,作为一名新时代的优秀教师,我们更需要观察自己的教育教学方式和行为,而教育笔记可以促进老师的个人成长和发展。你是不是不太清楚教育笔记应该怎么写呢?小编经过整理,为你编辑了有关狼图腾读书笔记系列,希望你能从中找到有用的内容!

狼图腾读书笔记 篇1

闲来无事,看到书架上摆放的书籍,有种想要阅读冲动。走到架前,第一本跃入眼帘的就是《狼图腾》这本书,记得那还是在两年前读过的,很多故事情节还深深的印在脑海里。

坐在沙发上,沏上一壶清茶,展开书卷,再次为那一幕幕的场景而震撼。自古以来,狼一直扮演着一个凶恶狡诈的角色,人们用狼狈为奸、狼心狗肺,来形容“坏”的含义。其实,在蒙古族人的眼里,它是毅力、勇敢、智慧、团结等的化身。狼群的团队精神,狼王的主导地位,带领身经百战的狼群,捕获大量的猎物时,被狼群的超群智慧所吸引。当狼群陷入困境的时候,丝毫不胆怯、不退缩,而是齐心协力共同解决困难。为了生存,那与自然、与族群间的抗争,体现了自然界的四字真言“弱肉强食”。为了团体的整体素质,为了生存,老的、弱的为强壮的所杀,死去的狼尸也会被其它的狼吃掉。为了生存,为了族群,为了繁衍生息,狼群无时不是保持高度的警惕,捍卫自己的领地……

合上这本书,被封面上那双幽幽的眼睛而震撼。那目光像锥子一样,让我打了个寒战。联想到我所从事的职业,保卫队伍,就应该像狼群一样,面对盗窃油田物资的犯罪份子,决不能胆怯、退缩,而是要发扬团队精神,共同协作,共同去面对犯罪份子,捍卫油田物资的安全。

狼图腾读书笔记 篇2

今日,我又读了《狼图腾》,讲的是4个北京知青掏了7只狼崽后又绕开了路走,因为怕狼妈妈跟上来。到了家,道尔基把小狼拨开,一看就明白是4只小公狼,3只小母狼。并抓出最大的一只公狼崽给了陈阵,自我也养了一只。剩下的5只可就惨了,陈阵想:可不能够把剩下的小狼再送回去?可又一想,母狼必须发现小狼没了,正在发大怒。如果回去送小狼,岂不是把自我的小命也给送了?所以,陈阵只好让道尔基处理剩下的五只狼崽。道尔基的做法太残忍了,把小狼一个一个扔上了天,后再摔死。

道尔基又聪明又残忍。聪明是因为陈阵、杨克、梁建中谁也看不出一只狼崽是公还是母,而道尔基一眼就能够认出来。残忍是因为人家小狼好好的,为什么非要摔死它?如果是我,我必须把它好好地养在家里,每一天给它们吃肉。自从我读了他们有了可爱的小狼一节,我就十分想养一只自我的小狼崽,每一天带它去学校,然后,它再自我回家,这样想着觉得太好了。

陈阵真是爱狼呀,还想把另外五只小狼送回家,可是,这可能小狼还没有被送回,陈阵就已被大狼咬死了。

如果有机会,我也必须要去蒙古大草原见识一下凶猛勇敢的蒙古狼和同样聪明的蒙古牧民,也掏一只自我的可爱机灵无敌小狼来养。

狼图腾读书笔记 篇3

看完了《狼图腾》,听朋友说是溯源文学,我不一定能给这部小说归类,因为我只喜欢里面的情节,能从里面得到感悟就可以了。图腾,知道意思但不清晰,查了下汉典,源出印第安语,意为“他的家族”。人们以某种动物、植物或其他物体作为家族或部族的标志。其中书中得出汉族的龙图腾源于狼图腾,狼图腾的深远意义以及对华夏文明的`影响。

我对于洋洋洒洒的阐述,没有兴趣。我只希望能让现在的人,有一个具体的信仰,有一种图腾,能成为其精神的积极动力,现在的人迷茫的原因,就是没有具体的方向,就像许多人赞美的唯美的雾,其实就是灰尘沾上水汽的外衣。是一种见不得阳光的意境。

我还是很喜欢里面的狼和人的斗智斗勇,感受着血腥和不折的精神,读来振奋。这是一种积极的精神,是优胜劣汰的法则的诠释,是残酷的淘汰,以保持一种相对的平衡,时髦的和谐的另一种解释吧!

和对手一起成长,感谢对手,感谢在激烈环境下的竞争。即使体无完肤,但也心甘情愿。活出一种坦然,也就是所谓的“亮剑”精神。即使面临倒下,仍有不屈的意志,始终会战胜自己,而主宰自己。

《狼图腾》看完了,没有狼这样的教师,近距离的观摩学习,即使社会上的“狼”,也披上了和善的外衣,把一切光明面敬献,而“狼”的运行程序,始终不得而知。但书中身临其境的描绘,说出的不仅仅是规则,还是一种战略方式方法,在新的环境中的演变,揭去华丽的表象,剥出最本质的东西,就是作者对人生意义的深化,是一种神话的升华。

狼图腾读书笔记 篇4

对于一个从小生活在江南的年轻人来说,梦想中的内蒙古是草原、是骏马,是心中的翅膀可以飞翔的地方。在未看《狼图腾》之前,我承认我对内蒙古的了解很少,在看了《狼图腾》之后,我对内蒙古的了解还是很少,可是却激发了我更迫切想去那片土地上走走的冲动,那里有美丽的额伦草原,有虔诚的牧民,有望不到边的绵羊,在那片腾格里掌控的圣土,诞生了许多或者雄伟、或者凄美、或者悲壮的草原之歌。

拿到书之后的我便不屑地丢到桌上,几天之后我捡起书一页页地看完的,感觉很厚,很久后才完结,看后感觉心神焕然一新,又一次加速了青春的激情燃烧。草原文化、游牧民族,腾格里,狼,,这些都是让人一看就能眼前一亮的陌生词组,而这些又是跟农耕文化,汉民族,龙,土葬等这些我们很熟悉的词组相互印衬,陌生与熟悉的一次次撞击,碰撞出一个个新鲜的思维和态度。

草原文化是什么呢?文中给出的答案就是“狼文化”,可是我更觉得是生态文化,为什么呢?因为草原的自然环境更趋恶劣,所谓白灾、黑灾,听来让人恐怖,而正是这样的生态,决定了所有生存在它属地的生物的性格,为了生存,它(他)们便开始了性格上的分化,狼、人是主体,狗、马、绵羊是重要组成,再加上天、地、万物,于是乎,在这片以草为载体的领地上,狼锻炼出了它成群、嗜血的本领,羊锻炼出善于奔跑的本领,而人则锻炼出他勤劳,细心、粗犷、游动的性格。由此,天地催生万物,万物造就文明。

游牧民族是什么呢?是匈奴,还是蒙古帝国呢?从世界历史看,游牧民族在人类的长河中创造的光辉灿烂的文化,在亚欧大陆广阔的草原上,他们纵横驰骋,演义了众多让人至今记忆犹存的故事,单就中国而言,从最初秦始皇修筑长城开始,一代代帝业的伟大功绩都是与北方相联系的,汉武帝时期退匈奴五千余里,唐太宗时期活捉匈奴首领颉利,被北方民族尊称为“天可汗”,而后来的建立的元朝,更是整个蒙古帝国的一部分,当然,还有美丽的王昭君出塞,可以说,整个中华的历史,很大部分是与游牧民族的代表匈奴、突厥、鲜卑等部落相联系的。可是,在我们的历史教科书里,游牧民族似乎是敌人,侵略的象征。也许,历史本来就是有侵略与被侵略组成的吧。今天的蒙古人,有多少在研究自己先祖的呢?

最后,不管书里有多少过分的渲染和说辞,我想我们只要汲取其中的有用之处就OK了!毕竟,文化的东西多少会让人产生不同的对立的!

狼图腾读书笔记 篇5

危机意识。不仅是草原还是现在的社会上,竞争都是激烈的,往往就是在竞争中,稍微松懈,稍微动情,带来的结果都是不可形容的,所以我们必须具备危机意识,个人要强大,集体要强大,国家要强大,就必须学会在危机中强盛,因为上帝对每一个人都是公平,如果国家不强盛,那便要被列强瓜分;如果个人不进取,那便要被人无情地淘汰,抛弃,所以我们接受锻炼,在危机中成长,壮大。

三、生态平衡的意义。草原上的狼,杀黄羊而不杀绝;蒙古人打狼,也不会赶尽杀绝,这些规矩,都是为了更好的生存啊。而看看现在,生态环境日益恶劣:乱砍乱伐,过度开发,污染严重等等一系列人类的行为,唉,在看看,连狼都知道要保护自己的生活环境,而我们聪明的人类却是不断破坏,而不是好好保护,难道我们不应该为后世的子孙留系一个美丽的家园吗?

我,注视电脑的屏幕,双手,停留在了键盘的上空,沉思了下来,究竟,我们应该在狼的身上学些什么,应该怎样学,我想,我们可以再一次,翻开这本书,慢慢地,体会它,仔细想,狼,是什么……。

狼图腾读书笔记 篇6

一声呼麦唱出蒙古民族的粗犷,一杯奶酒尽显马背民族的豪爽,一匹快马驰骋在草原上。草原,养育了蒙古人民和另一个草原王者——狼!

故事是从1967年两位下乡知青开始的,一位叫陈阵的知青,在被狼围困和目睹狼的捕猎后,深深地被狼这种动物所折服。是啊,狼,它集智慧、灵活、敏捷、狡诈、凶残于一体,是草原王者的化身。它们团结、有耐性、服从狼王的命令。成吉思汗没有上过“军校”,可他以狼为师,学习作战的技巧。最终,他的蒙古帝国所向披靡,称雄欧亚。这,正是狼的风范!

可是,人类因为他们的贪婪犯下了一个致命错误——将狼捕获的黄羊洗劫一空,引起了狼群疯狂、血腥、残忍的报复。它们屠杀了解放军的战马,血洗了牧民们的羊群,来无影,去无踪,咬牙切齿的牧民扛上了枪,再敏捷的狼也躲不过黑洞洞的枪口,再灵活的狼也逃不过吉普车的追赶,狼群被赶尽杀绝,只剩下陈阵偷养的小狼。

人与自然,我们还要过多久才会和谐共处,我们还要犯过多少错误才能减少对你的伤害?我们仿佛在打一场只有两败俱伤,没有全盘皆赢的战争。我们总是以短浅的眼光和愚蠢的行为去触碰大自然的底线,违背自然固有的法则。而大自然却总是以德报怨,宽容我们,我们却贪得无厌……

我们在无休止地伤害自然,也在无形地伤害自己,在这场无声的对抗中,谁是狼?谁是羊?

狼图腾读书笔记 篇7

我读过很多书,如《三国演义》、《水浒传》、《窗边的小豆豆》、《老人与海》等等,可是让我受益匪浅的却是我国作家姜戎写的《狼图腾》。

这本书主要讲一个北京知青陈阵下乡到蒙古草原放羊,可是受到了蒙古草原上的人的影响,陈阵对狼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于是陈阵与其他知青一起去掏了一只狼崽,随着小狼的不断长大,陈阵与其他知青天对狼却束手无策,管不住它了。在换草场时,小狼无论大家怎么拖它,它就是无动于衷。最后,小狼因为铁链太紧勒到了喉咙,最后因流血过多而身亡。

读了《狼图腾》这本书后,我觉得草原狼是草原上的神,正可谓狮可牵,熊可牵,虎可牵,蒙古草原狼不可牵。蒙古草原狼是一种懂得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的大集体,所以我们应该学习草原狼这种团结友爱的精神。正是因为草原狼是一种倔强的动物,人们是不能驯服它的,所以陈阵才会把小狼养死。如果是我,我会在大自然中认真观察狼,了解它的习性,而不会去养它。

在我们平时的学习与生活中,我们应该学习草原狼这种团强合作的精神。正如一堆沙子是松散的,可是它和水泥、石子、水混合后,它却比花岗岩还坚韧。但是我们也不能像草原狼那样倔强,我们对大自然只能顺其自然,而不能强求,否则也可能发生意想不到的灾难。

是的,草原狼的这种团结的精神,也是我们中华民族的精神。我们众所周知的,两弹之父钱学森先生发明两弹一星,但两弹一星工程绝不是靠钱学森先生一个人的力量所能成功的,而是一个团队团结协作的成果。正所谓一人难唱一台戏,这正是这个道理。

草原狼是一个团结在一起的强大的团体,我们的国家,我们的班级也是这样一个团结的强大的集体。我们坚信,团结力量大。

狼图腾读书笔记 篇8

这本书说的是关于草原狼如何获食和如何与人类及其他野生动物展开各类勇争智斗的故事。阅读此书后,狼原本在我心目中的不良形象发生了巨变,对狼也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我们生存的这个世界里,除了人类,还存在着高智慧的狼群。

书香撩动我的思维,跟着文字我去到了广袤的草原,看到了那里强大、勇猛、机智、无畏的狼群。草原狼是孤独的,但也是团结的,它们浩浩荡荡、生生不息地走过了千百年。它们运筹帷幄,协同作战,前赴后继,甚至舍生忘死,共同进退,合众之力在苍茫的草原上成就宏图霸业!它们的能力和智慧均可称得上是自然之中的强者。

狼的形象刻入了每一位契丹勇士的灵魂,他们学习狼,敬畏狼,把狼作为民族的图腾。我握卷而思,莫名的就有了一股力量,一股催我奋进、使我向上的力量!《狼图腾》给我带来了无限的思维享受,更让我实实在在的享用了回味无穷精神盛宴!

狼,在我们的印象里是凶残、贪婪、阴险狡诈的。但现在我才明白,以前对狼的认识过于片面了。它的凶残,是无所畏惧,不屈不挠的作战态度;它的贪婪,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坚持!它的阴险狡诈,也是在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环境里为赢得生机的不惜代价。

其实还有更多的,比如狼的机智,狼的卧薪尝胆,狼的知己知彼,狼的团结协作等等!抛开对狼的偏见,我们可以从狼的身上感受到一股前进的精神动力,一种不屈不挠的足以震撼灵魂的勇者气魄!学习狼的聪明才智,可以激发我们就势处事的潜能;学习狼的坚韧顽强,可以扩充我们奋发向上的能量!

狼的行动方式,总有着让人出呼意料效果。

在战争中,伤亡在所难免。狼战亦是如此。草原危机四伏,稍有不慎,便会遭受袭击,导致受伤甚至丧命。例如:它们为了征服马群,不惜牺牲年老病弱的狼去撕破外围壮马的肚皮势与之同归于尽;为了对付凶猛的狗群,集体出击,即使伤残无数,亦无所畏惧,顽强战斗到最后……当然,狼不会盲目作战。它们会分析形势,采取最有效的战术策略实施战斗计划,韬晦有度,适时进退,以智取胜。

狼狩猎靠的是集体的力量,所以在作战前不仅有明确的分工措施,也有严密的协作计划,做到未雨绸缪。当遇到比自己强大的对手时,它们会采取拖延术,麻痹对方,静候伺机!一旦对方松懈,就迅速出击,击败对方,共同享用战利品。狼的集体意识很强,不轻易脱离团队。

如果个别狼掉了队,它也会为了不使同伴暴露,选择与狼群相反的方向逃跑,甚至牺牲自己,保存团队。这不仅是狼的智慧,更是一种可贵的团队精神!我们也许听到过很多关于狼的传说和故事,如:在寒风中捕食的狼;为了逃生咬断腿的狼;被自然界折磨得奄奄一息的狼。在逆境面前,它们没有屈服,勇敢挑战。我惊叹于狼的坚韧,更被它们张驰有度的狼性所折服。

狼的作战精神,总是闪烁着智慧之光!

让我们以一种友善的眼光,品读狼!了解狼!感激狼!

茫茫草原,由于狼的存在,许多其他野生动物才得以优胜劣汰。与狼斗争就像向智慧挑战,总能激发潜在的力量!如果没有狼,草原鼠和黄羊的数量就无法控制,导致被草原破坏,进而土地沙化,后果不堪设想!

所以,当我们在辽阔的草原上手舞足蹈,放声高歌的时候;在蔚蓝的天空下豪情万丈,纵马奔驰的时候;在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的美景下陶醉的时候,可别忘了,这里的安逸,这里的辽阔,这里的翠绿,都有着狼的一份执著和付出。

掩卷沉思,我们是否也要学一点狼的精神?我们需要学习狼的危机意识,狼的强者心态,狼的顽强坚韧,狼的合作共赢等等。比如说,在企业困难的时候挺身而出,出谋献策;在市场低靡的时候立足本职,改革创新。我们只有形成一个团结强大的队伍,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披荆斩棘,所向无敌!

狼的傲骨,群兽莫及;狼的专注,成就霸业!

狼性人生是一种智慧人生,更是一种处世哲学。

企业发展,需要传播狼性文化;民族振兴,也需要宏扬狼道精神!我们当自强,企业当自强,中华当自强!

品《狼图腾》解人生之惑!愿伟大强悍的狼性文化颂扬四海,盼铮铮铁骨赤子之心征程五洲!

狼图腾读书笔记 篇9

这是我读完《狼图腾》这本书后的第10天,那种直击灵魂的震颤依旧不能停止,身体内汹涌的热血依旧不能平静,这就是这本书的魅力吧。

知识,代表着权威,代表着真相。我们总是将大部分人接受并且传承的东西,视若珍宝般全盘接受。从小到大,我所接触的书籍,故事,以及影视动画中,无一不将狼视为奸邪,无一提及狼的优点。渐渐的,“狼心狗肺”,“虎狼之心”等词便被用来谴责那些奸佞之人,殊不知,是想侮辱人还是在侮辱狼。读完这本书,我第一个明白的道理就是,世间道理太多了,真相却只能靠自己发掘,有独立思考的能力是多么的重要。

《狼图腾》这本书太厚重了,不仅仅是因为书中内容时间和空间维度跨越如此之大,贯穿古今,触及未来,更是因为书中种种精彩已如昨日,今日不现了。这本书太过宏大,我能体会到的仅仅是冰山一角,能讲出来的更是九牛一毛。今天,我想单单从狼的角度来谈谈我的感悟。

一、狼的智慧

孙子兵法流传至今,已享有盛誉,备受认可,可这些计谋于狼而言,却不值一提。人类总是自诩最有智慧的种族,可是,狼作为动物,其智慧往往超出人的想象。

蒙古狼的每一次战斗从来不是临时起意,考察地形,观察天气,选择猎物等等都经过精心设计。正如书中那段蒙古狼围杀黄羊的片段,真是叫人拍案叫绝。利用雪后形成的天坑这样的地形,从三面围堵黄羊,将草原最快的的闪电手逼入进退维谷的境地。即便是最聪明的黄羊,懂得从围圈的缝隙中逃离,也无法脱身,因为头狼早已安排一部分手下潜伏在暗处给予它们致命一击,焉知那“生存缝隙”不是蒙古狼的计谋之一呢?若是其他动物,在咬死一头猎物后,定会经不住鲜血的诱惑,只顾眼前了。蒙古狼不会,咬死一头黄羊,便以最快的速度冲向另一头,直至利益最大化。如此精彩的战役,当真不输人类的战场,蒙古狼的智慧便是在此方面体现的最为淋漓尽致。

二、狼的耐心

鲁莽是不会在狼性中出现的,即便是饿极的狼,在看到肉骨时,都会本能的怀疑周围是否有猎人下的捕兽夹。耐心地嗅着是否有人类的味道,咬住骨头或石块往四周乱砸,直至确认不是人类的阴谋,方才囫囵吞下。

狼是极有耐心的,它们深知自己不可能追上黄羊的速度,那便只能用计了。夜晚降临,黄羊通常会选择一处背风草厚之处休息,即便熟睡的状态中,黄羊依旧不会放松警惕,一有情况,随时准备撤离。这个时候,狼早在黄昏时便已经隐匿踪迹藏在附近,直至黄羊睡了,狼也不会发动攻击。狼在等,等一只不愿因为排泄就放弃温暖草窝的黄羊。黎明时,黄羊因为一整晚的憋尿,尿泡已鼓胀,就在这个时候,蒙古狼才会鬼魅般地冲向那只黄羊。黄羊受到惊吓,想全力奔跑,可在尿泡的限制下,便会全身抽筋,乖乖沦为蒙古狼的早餐。试问有哪种动物会为了一餐之肉一动不动守候一整天?我想司马懿不是有狼顾之相,而是有狼之耐心才是,如此耐力,“三国尽归司马懿”不是传说而是必然。

三、狼的团结

如果柏拉图研究过狼,那他一定会拍手叫绝,因为在狼的团体生活方式非常接近他提出的“理想国”的概念。头狼作为最有智慧,最雄壮的首领,其次是一组身强体壮的先锋,再次是稍弱的年轻士兵和母狼,接着是暂时需要被保护的小狼。每只狼都清楚的知道自己的角色,绝对不会违背头狼的命令私自行动。令我感到欣慰的是,柏拉图和狼一样,不会轻视女性的角色,在狼群里,母狼同样具备很强的战斗力。

在这里我没有提及那些弱狼,残狼和老狼,不是因为狼群会无情的抛弃它们,而是他们自己会主动离开,不会拖累整个族群的生存和延续。若是某只狼被敌人发现,他绝对不会往自己的族群跑,而是会将敌人带去和族群相反的方向。当整个族群面临被围剿时,青壮狼会护送小狼和头狼安全离开,哪怕自己牺牲,也不会迟疑一下。同样的,每次围剿后,狼群总会在原地留下很多的食物,绝对不是因为浪费,而是留给那些脱离族群的弱狼老狼一条生路。

四、狼的勇猛

书中的每一场战斗,无一不将狼的勇猛体现的淋漓尽致。勇猛,少一点便是懦弱,多一点便是鲁莽,而狼,恰恰就是真正的勇猛。毕力格老人精心策划的一场大围剿中,狼群被牧民和猎狗团团围住,可谓四面楚歌,一时间狼群死伤无数,可却没有一个人看到狼眼中的惊慌,行动的迟缓,相反,在头狼的带领下,狼群个个镇定不乱,依靠生死间想出的计谋,部分狼依旧冲出了包围圈。

蒙古狼是草原的王者,即便知道与人类对抗的代价很大,但是,当人类肆无忌惮地杀害了那么多狼崽后,狼群便决定殊死一搏,报复人类。为了躲避白毛风,巴图带着几个马倌赶一群军马去找水泡,遭到了狼群报复式的截杀。为何说是报复式的呢?因为狼群全部以命相博。不是捕杀猎物式的咬死军马,而是撕破它们的肚皮,让马将自己的内脏踩破自杀而死。不仅如此,为了厮杀外围粗壮的马,稍弱的雄狼,和一些失去狼崽的母狼,竟然从马的身后强扑,即便知道会被马的后蹄踢破内脏,也义无反顾,要和马群同归于尽。狼是最惜命,哪怕有一丝生存的机会也要死死抓住,可是,如此搏命,实实在在展现了狼勇猛的王者风范。

五、狼的尊严

狼的尊严是自由。我们会在马戏团看到狮子老虎,甚至是猎豹,却不会看到狼在驯兽师的辫子下乖乖听话,因为狼是宁可战死,也不肯被圈养的。陈阵和杨克曾遇到一对老狼,他们都以为这对狼定是囊中之物了。然而,雄狼宁肯跳下山崖,被一群乱石砸埋,也不肯让人类得了好处。母狼躲进附近的山洞里,即便已经无力承受烟熏,仍旧选择毁掉山洞,将自己活埋,也不肯落入人类手中。这便是尊严,高于生命,高于一切。

陈政待小狼如此好,可是,狼性中向往自由的热血随着小狼的长大越滚越热,陈阵做的所有阻止小狼获得自由的行为,都是最终小狼离去的因。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即便有陈阵精心的伺候,小母狗的陪伴,小狼内心真正向往的却是去草原上奔跑,像他的族群那般为了生存而厮杀,最终死在战斗中,成为一个英雄,魂归腾格里,而绝对不是死于牙龈感染。狼牙是一头蒙古狼的气所在,失去了牙,便失去了战斗的资格。

草原狼在被捕兽夹夹断腿时,为了活命,会毫不犹豫地咬掉断腿,以期不影响逃离的速度。只要他的牙还在,他就还是草原霸主,这种决断力,谁与争锋?

六、狼的危机意识

狼是懂得居安思危的,甚至比我们想象的还要有智慧,他们懂得何为平衡。毕力格老人和陈阵为何能捡到大量狼的战果——黄羊?因为,那些剩下的黄羊,是狼留下的过冬食物。不仅如此,狼还懂得狡兔三窟的道理,狼洞错综复杂,即便是烟熏狼洞,狼也能从某个隐蔽的洞口逃出去。

草原是万物生存的基础,没有草就没有羊,没有兔子,没有旱赖,没有这些肉食,狼和人都要饿死。所以,狼打猎不杀尽,杀大不杀小,人打狼也不大尽,这便是平衡,也是狼道,人道和天道。

陈阵养狼都不能全面了解狼,只通过书面学习的我,对狼的了解更是管中窥豹。不过,我真的理解了,何为图腾,何为一个民族的精神。若非拜读此书,我只当成吉思汗只识弯弓射大雕,哪能体会到他粗野之下的智慧和勇猛。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不现狼,常闻其声,常见其害,难见其容的草原霸主终究抵不过精神的腐蚀,只存活在我们这代以及后代研究狼,崇拜狼的人的想象之中了。突然间,我仿佛感受到了陈阵的悲凉,因为太超前,也因为太远古,只能从相反的方向去延长生命。

狼图腾读书笔记 篇10

我认为,姜戎的《狼图腾》是一部深切关注人类土地家园,以灵魂回应灵魂之书。

书的主体部分陈述了原本的内蒙古草原既受狼害又与狼不可分离,既恨狼又敬畏、崇拜狼,所谓“学狼,护狼,拜狼,杀狼”的图腾崇拜和精神悖论,描绘了几十次惊心动魄、伤心惨目的人狼战争,写了能够在几天几夜里洪水滔天般把几千匹马从肉体到灵魂彻底瓦解的蚊灾,也写了黄灾、白灾、鼠灾。

在暴烈的血色场景的间隙,作者用另一副雄浑而柔情的笔调,描绘了荡人心魄的草原之美,那翡翠般的聚宝盆,那美丽的天鹅、野鸭、大雁、那色彩斑斓的大鸟小鸟、那娇艳欲滴的白芍药、那满地的无名野花、那清苦的草香,令人沉醉,让人心胸浩阔。

当然,狼才是《狼图腾》这本书的精神主载体,狼的狡猾,狼的智慧,狼的生命强力,狼的团队精神,以及狼性,狼眼,狼嗥,狼烟,狼旗等等,是全书的看点所在。

《莫扎特传》的读书笔记系列


毋庸置疑,作为新入职的教师,我们需要对自己的教育学情况和效果进行分析和思考,而教育笔记可以记录老师在课堂上存在的问题。作为一名教师,写教育笔记需要注意哪些呢?小编特别从网络上整理了《莫扎特传》的读书笔记系列,欢迎你收藏本站,并关注网站更新!

《莫扎特传》的读书笔记(篇1)

《我叫莫扎特》这本书以第一人称的角度,讲述了莫扎特的精彩生活和非凡成就,五年级读后感400字大全。莫扎特,1756年生于奥地利萨尔茨堡的一个宫庭乐师之家。从小受到音乐的熏陶,他3岁时就坐到了钢琴前,开始学习钢琴。6岁就开始创作乐曲,并与姐姐南尼尔在欧洲各地进行四手联奏的音乐会,在音乐方面显露出来的才能令世人震惊,成为人们眼中的“神童”;11岁时,南尼尔不再和莫扎特一起学习,莫扎特开始创作第一部歌剧。人们眼中的天才,生活却不一帆风顺。从小就经历着病痛的多次折磨,家庭生活困难重重,经济拮据,但他却靠着自己对音乐的那份执著,没有停下创作的脚步。在他一生中,50余部交响乐、27部钢琴协奏曲、16部弥撒曲、30多部奏鸣曲、5部小提琴曲等多部音乐作品,这一串看似简单而平凡的数字,却成为他生命中最大的财富,让人连连惊叹他非凡的成就。在他的生活里,音乐在他的血液里流淌,他所有的作品都是自己的聪明才智创作的。在他的心目中,作曲就是生活!

也许,也许上天嫉妒他的音乐才华,35岁就夺去了他年轻的生命。莫扎特在临死前还带着遗憾,用手指打着《哭泣》的曲子,离开了这个世界。这个对音乐超级热爱的人!他用毕生的精力为音乐付出,用自己的生命谱成一首动人而传奇的伟大乐章!虽然莫扎特已经离开了这个世界,但他创作的乐曲将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带给更多人音乐的享受,传遍整个世界,赋予了新的生命力。

我为莫扎特像流星一般短暂的生命而深深叹息,更为他辉煌的巨著而震惊。读完《我是莫扎特》这本书,也让我明白了成功的秘诀:天分+勤奋+坚强的意志+充足的信心=成功!正如人们所说:天才就是百分之九九的努力,再加上百分之一的天分!有一句歌词说得好:三分天注定,七分靠打拼,爱拼才会赢!当你看到别人站在高高的领奖台上心中生起羡慕之情时,你是否检讨自己也付出与别人同样甚至更多的努力呢?一份耕耘,一份收获,成功在向你招手,同学们,你准备好了吗?为了自己的成功,快快为自己的目标奋斗吧!

让我们一起走进莫扎特的世界,感受他坚忍不拔的意志,吸取他失败的教训,为自己的未来竖起一座长明的灯塔!

《莫扎特传》的读书笔记(篇2)

《莫扎特效应》读后感--音乐育儿经

在怀孕的时候,就知道了给宝宝进行胎教的作用,但是自己不会唱歌,只好在网上找一些胎教音乐用MP4播放给宝宝听,当时没有什么功利目的,只是按照现在比较流行的方法给宝宝培养点乐感而已。

看过《莫扎特效应》这本书之后,突然意识到当时那样做是多么明智,但是美中不足的是,没有给孩子专门选取胎教音乐,更没有选择莫扎特的音乐。以前只知道莫扎特是个伟大的音乐家,创作了很多脍炙人口的音乐作品,从这本书中了解到莫扎特是个音乐天才,因为父亲是宫廷乐师,所以他母亲怀孕的时候就已经进行“胎”了,三岁开始弹琴,6岁开始作曲,8岁写了第一部交响乐……这些天才的表现让我们望尘莫及,但是因为他下了宝贵的音乐财富,才让我们可以充分利用莫扎特的音乐,用音乐唤醒孩子的头脑、健康和创造力。

我家孩子有两岁半了,这段时间对音乐有了自己的感觉和诠释,每当听到音乐声起,就会左右晃动身体,或者摇头晃脑,如果是吃饭的时候听到了音乐,就会把筷子当成鼓槌,在碗上敲敲打打,配合着音乐在那里自娱自乐。我想或许这就是我怀孕时候胎教和他出生之后给他用音乐“磨耳朵”起的作用吧。

以前对孩子进行音乐熏陶,只是简单播放音乐,因为自己不懂,所以也没法指导,有一段时间孩子听烦了,只要我打开音响他就关掉,我在反思是否我的方法错误了。正在这个时候看到了《莫扎特效应》这本书,这本书不仅介绍了莫扎特的音乐才华和创作的优秀作品,更是把孩子从婴儿期到幼儿期划分为几个阶段,每个阶段对孩子的发育特点、如何引导孩子进行音乐熏陶、莫扎特音乐的独特作用以及可供选择的莫扎特曲目,都有详细的说明和介绍。比如第五章是跳舞和玩耍为主题的1岁半到三岁,分为大脑的新旋律,摇一摇、敲一敲、滚一滚、耳朵的音乐、声音之桥、尿布之舞、同声歌唱、莫扎特音乐选曲几个部分,每个部分既有理论知识的普及,又有身边案例的分析,也有针对这个阶段孩子如何运用莫扎特音乐唤醒孩子的大脑案例分析,非常丰富,便于父母尤其是不懂音乐的父母操作,是一本不可多得的音乐启蒙书。

很庆幸,这个时候看到这本书,今天就忙着在网上下载莫扎特的音乐,根据我家宝宝的年龄进行音乐教育了,呵呵。

《莫扎特传》的读书笔记(篇3)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名叫《音乐神童莫扎特》。

这本书讲的是:莫扎特出生在一个音乐世家,他在3岁的时候,看见姐姐在练钢琴,就放下手中的玩具,跑到姐姐身边认真地聆听。姐姐一曲弹完后,他也要弹,于是,家人就把他抱上琴凳,他果真弹了起来,居然还弹得像模像样的。无论什么曲子,他只要听姐姐弹上几遍,就能记住了,而且弹得和姐姐一样好。

父亲见莫扎特这么喜欢音乐,就想把他培养成一个音乐家。于是,在他4岁的时候,他开始正式学习弹琴了。他常常坐在钢琴前,一练就是一整天。

就在这一年,父亲带着他来到首都维也纳举行音乐会。在音乐会上,小莫扎特精彩的演奏,轰动了整个维也纳,这时,他才6岁。

7岁时,在巴黎举行的音乐会又轰动了整个巴黎。

后来,父亲带着莫扎特进行了为期10年的欧洲旅行,拜师学艺,举行演出。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人的成功,与他的天赋有关,也离不开他的努力。我们也要像小莫扎特一样,通过不断的努力,成为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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