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认真阅读了作品,对于其中的情节描述都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写读后感可以给我们很大的启迪,重新建立学习的态度。该怎么写才能全面的书写下来内心的想法呢?急你所急,我们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最新福尔摩斯读后感”,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刚刚拿到这本书,我便对这本书的封面有了深刻的印象,书上的福尔摩斯看起来正在沉着冷静的分析案情,左手拿着一支烟嘴,背景则是一栋古老的别墅有许多黑色的乌鸦在房顶上盘旋,看起来十分凄凉,恐怖。全书共有82个故事,其中我最感兴趣的是跳舞的人,这个故事。因为这个故事我一直都没有弄懂,那几个奇怪的跳舞的人为什么会变成一些字母被福尔摩斯组成几句话呢?他们又是为什么能看懂这些文字呢,这些跳舞的人当中又藏着哪些秘密呢,今天我们就走进故事台看个究竟。原来跳舞的人手中拿着一些工具,比如刀或者枪摆出各种不同的姿势,福尔摩斯因为这个而看懂了跳舞的人当中的秘密,从而侦破了杀人犯。
而福尔摩斯给我的印象却是,做事沉着冷静从来不怕犯罪分子去攻击他,深藏不露。伦敦有很多事情连一些警察都办不好的事情,他经常能迎刃而解,如果哪位居民家中出了事,只要找他,他一定全力以赴的帮助你。剩下的故事,我就不再一一介绍家自己看看吧!
一个月前,爸爸给我买了《福尔摩斯探案》这本新书,我仔仔细细地端详了一番,作者是英国著名作家柯南道尔,整本书共有304页。
这本书讲了福尔摩斯一生中最著名的四个故事: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巴斯克维尔猎犬、恐怖谷。生动地展现了福尔摩斯在侦破为爱寻仇、因财生恨、族人相残和警匪恩怨等一桩桩血案中所表现出的智慧、勇气和力量,形象地展示了正义与邪恶的激烈交锋,良知与罪恶的灵肉搏斗,亲情与法律的两难抉择,爱情与金钱的的现实考验我花了一个月的时间看了一遍,一开始,我还以为真的有一个这么厉害的人呢,最后才发现这个故事是虚构的。
因为这本书的吸引力可以让我忘记任何东西,所以我又抽了整整将近一个月的时间把这本书好好地读了一遍。福尔摩斯拥有超常的判断能力,这种能力他从大学就开始培养,所以,他的分析总结能力运用得很到位,每次都从别人不注意的细节入手,从而知道整个凶杀案的全部过程,比如血字的研究这桩凶杀案,他从地上的脚印、烟灰、女人戒指、和墙上学写的RACHE和一个装药丸的盒子便知道整个凶杀案的全部过程,而且每一个线索对应他的判断,他都能够说出道理来。可我就没法跟他比了,记得有一次,爸爸决定减肥,说好这段时间不喝任何甜饮料。一天早上,我在吃早餐,爸爸泡了两杯咖啡,我看到他在一杯里加了糖,一杯没有加糖,爸爸于是问我:我一杯,你妈妈一杯,你说说看哪杯是我的?我犹豫一会儿,先指了指着那杯没加糖的,爸爸问:为什么?我又立刻有指向那个加了糖的杯子,爸爸扑哧一声笑了,说:混充福尔摩斯整本读完了,我都说了不喝甜饮料,你应该看我哪杯没加糖,那杯就是我的。爸爸笑着摇摇头,这个判断能力呀。
阅读了这本书,对培养观察能力和逻辑推理能力、提高作文水平也将大有帮助。
【福尔摩斯】是欧美侦探小说的早期经典之作,他跌磅起伏情节,镇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心里分析以及福尔摩斯这个家喻户晓的侦探形象。
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引起广泛的欢迎,不单单因为故事情节吸引人,小说还揭示了社会的现实问题,并在艺术上开创了侦探小说的先河。其文学成就可以归结为三个方面:
(一)把社会犯罪与政治制度、道德观念结起来。柯南·道尔创作的侦探小说从多个侧面反映了英国社会存在的问题,宣扬了人道主义、善恶报应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理想主义观点,这些无疑受到了读者的广泛欢迎,也充分显示了柯南·道尔进步的人生观与其作品的社会意义。
(二)塑造了鲜明的文学典型。柯南·道尔的作品成功地表现了“文学是人学”的观点。他笔下的福尔摩斯,是一个有血有肉的私家侦探,他脚踏实地的生活在英国社会中。
(三)创造了侦探小说的严谨结构。侦探小说常见的败笔在于案情看似神奇,实际缺乏逻辑推理,常常有“神来之笔”,结果让读者在回味中感到案情的不可信。而柯南·道尔的70部侦探小说都建立在逻辑推理上,他善于在构思和布局上埋下伏笔,使整个故事更加曲折离奇、引人入胜。
福尔摩斯的正义感使我佩服,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更让我肃然起敬!每接一个案子,福尔摩斯都会倾尽全力去解开谜底。其间不仅有案子本身的离奇,还有作案者的干预和阻挠,被邪恶冲昏头脑的他们甚至想要结果福尔摩斯的性命……当我们欣赏福尔摩斯的精神之余,别忘了,要成功,总该从坚持不懈开始,也只有坚持不懈,才能让我们最终走进胜利的殿堂!
寒假中,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私人大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与他的助手华生与邪恶势力作斗争的故事。主要有这几件大案:血字研究、四签名、最后一案、空屋历险记、巴斯克维尔魔犬、红圈会等。我们就来讲讲这血字研究。
我们先认识一下作者吧,他的名字叫阿瑟。柯南道尔,是19世纪末的一个英国侦探小说家,由于成功塑造了福尔摩斯这个角色,而被称为侦探悬疑小说的鼻祖。
回到正题。这一篇《血字研究》是柯南道尔于1887年创作的小说,也是他第一部以福尔摩斯为主角的作品。这篇小说主要讲了华生和福尔摩斯经过华生的朋友介绍,在一个地下室里相见。不久,他们就在贝克街22号这栋房子里居住下来。福尔摩斯的侦探推理能力令华生惊讶不已。不久,葛莱森上校请福尔摩斯侦破劳瑞斯顿花园街凶杀案,凶案现场死者的旁边有一枚结婚戒指;墙上用血写着rache即复仇字样。福尔摩斯出其不意地抓获了杀人凶手侯波。
这篇小说令我感触最深的就是福尔摩斯的勇气。他不怕困难,敢于斗争,能根据情况判断出当下的形势,更能对任何事情做出大胆的猜测。在这里摘录几句福尔摩斯的名言:1、我认为人的脑子本来象一间空空的小阁楼,应该有选择地把一些家具装进去。只有傻瓜才会把他碰到的各种各样的破烂杂碎一古脑儿装进去。这样一来,那些对他有用的知识反而被挤了出来;或者,最多不过是和许多其他的东西掺杂在一起。2、一个逻辑学家不需亲眼见到或者听说过大西洋或尼亚加拉大瀑布,他能从一滴水上推测出它有可能存在,所以整个生活就是一条巨大的链条,只要见到其中的一环,整个链条的情况就可推想出来了。
由此可见,福尔摩斯是一个勇气+智慧+准确判断+传奇色彩的成功人士。
让我们向柯南道尔、向福尔摩斯致敬!
在这个暑假我买了一本人人皆知的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很厚,我用了三天才把他读完。
本书冒险与回忆中红发会大概讲的是一个年轻人在一家离银行金库很近的商铺里干活,每个月只拿一半的工资,一天老板看见一张广告红发会要应聘写字员,老板就去应聘了,他每天在办公室里写字。后来福尔摩斯觉得这件事情不对劲,就去调查发现原来店里的员工是犯罪团伙中的一员,他们只是为了支开老板,在地下挖通往银行金库的地道。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在生活中要懂得仔细观察,要细心,所做的每一件事每一个计划都要认认真真,不可以有疏忽。还要认真检查。只有速度没有质量是不行的,做事要干脆利落还要做好。一旦有什么疏忽和漏洞可能后果就不堪设想。但是人是没有十全十美的,就算是一些世界级的伟人,也会有过错。但是也要对自己有信心,有信心才能做好每一件事,如果连对自己都没有信心。那做的每一件事怎能做好呢?在有信心的同时也要勇敢,要有一颗虚心的心。多点听取别人的意见,才能有一个好结果。
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也让我明白了很多,这本书是一本好书值得每一个人去阅读,从一个个案子中可以看出一个个纯熟的逻辑思维。阅读这本书让我懂得思考。
学生时代我们大家应该都接触过写作文吧,写作其实可以训练提升我们文学创作的能力素质,一篇好的作文往往是写作者一遍一遍的修改后的成果,那么,有没有优秀的作文模板供我们参考呢?为满足你的需求,小编特地编辑了“读后感福尔摩斯探案600字精选”,请收藏并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写福尔摩斯探案的书,很有趣,把我深深地吸引住了!
这本书写了好几个案件,每个案件的案情都扑朔迷离,令人迫不及待地想知道真相!故事的主人公福尔摩斯他不但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极强,另外,他还会剑术、拳术和小提琴的演奏。平常他非常悠闲自在,但一旦接到案件,便会紧紧盯住案件,将案件经过抽丝剥茧、层层过滤,最后以最快的速度将案件的真相找出来!他的好朋友华生感觉有点"反应迟钝",但正因如此,才能更好地体现出福尔摩斯的足智多谋。虽然这本书上也写了福尔摩斯失败的事件,但我还是一如既往地相信福尔摩斯能好的处理好案件,使真相大白!
给我留下深刻印象一个案件是巜血的研究,这个案件主要说了有两个人把一个人的女儿给伤害了,使他女儿不幸的死去,于是,他便筹算着要报仇。一共过了三年了,他一直也没有找到机会。但是他突然知道自己得了一种病,随时就可能死去,正巧在这个时候,那两个人也放松了警惕。于是,他便化妆成马夫的样子,进了其中一个人的房间,用毒刺把他杀了!还用手指蘸着血在墙上写了"复仇"这个词!而他杀死第二个人也是用了同样的方法,同样在墙上写了"复仇"这个单词!他又做了许许多多的伪装,但还是福尔摩斯一一识破了。在他被带进监狱,第二天要被枪毙时,他的病发作了!虽然他死去了,但脸上还挂着一丝丝笑容??
这本书写的很生动,虽然带着一丝丝恐惧,但我还是忍不住去不停地看,去探索案情的真相!
那一天,我怀着无比激动、十分想要知道最后的答案的心情,看完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
在巴斯克威尔猎犬片段中,小罗杰不惜以其代价要得到一样东西......福尔摩斯经过重重地考验,仔细推敲,不放过任何一个小小的细节,让真凶凶相毕露,让大家看到了小罗杰的真实面目。
福尔摩斯和伦敦的普通的老百姓一样走在伦敦的大雾中,每天早晨在自己的公寓中读者《泰晤士报》,过着和普通人一样的日子。福尔摩斯是正义、勇敢的化身,面对一切在探案中的一切困难,不放弃,坚持,揭示了犯罪嫌疑人虚伪的外表,看到了犯罪嫌疑犯邪恶的内心,福尔摩斯在金钱、亲情......的困难的抉择中毅然选择了法律存在的正义,福尔摩斯十分形象的表现出正义与邪恶之间激烈的斗争。也让我知道了,福尔摩斯是美国作家柯南道尔虚构的人物,但福尔摩斯已经走出书本,慢慢的走进了老百姓的生活中。
每天阅读半小时,品质生活一辈子。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两句句子都是很经典的。 毕竟,书是人类永远离不开的东西。
我也是一个爱看书的孩子,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我又去“洗劫”书店了。我一边转悠一边选书,书架上琳琅满目的书让我让我应接不暇。突然,我的目光锁定在一本书上——《福尔摩斯探案集》,一看到这本书我就已经目不转睛了。我这个侦探迷怎么会没听说过福尔摩斯的鼎鼎大名呢?于是我毫不犹豫的把它带回了家。
这是英国最著名的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写的。刚拿到这本书的时候,我就已经爱不释手了,每天晚上都要看几十页才肯松手。
这本书的主角是夏洛克·福尔摩斯,一位名叫约翰·华生的军医经过老朋友小斯坦福的介绍,成了与福尔摩斯的合租人。他被福尔摩斯的冷静、勇敢和超群的智慧与惊人的观察力给深深地吸引了,随后就成了福尔摩斯的助手。
那一个个令人心惊胆跳的故事,无一不触动我的心弦。福尔摩斯与华生总是出现在危险与神秘的场合,帮助人们伸张正义解决案件。那一个个触目惊心的情节把我带入了书中,让我成为了一个小侦探。
还有,福尔摩斯的惊人的观察力图可不是徒有虚名的。就拿它与华生第一次破案就拿他与华生第一次破案来说吧(也就是《三号惨案》)他连门前的小路也不放过,能用那不起眼的小线索推导出种种结果,最终完美破案!
其中让我感悟最深也是让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就是,福尔摩斯说的:“看到了吧,要破获一个案子就得一环扣一环,每一个细节都不能放过。”我们的生活也是如此,要注意每一点一滴和每一个细节,这都是值得我学习的。
这本书是是我最喜欢的书,我把它视为珍宝,因为它让我懂得了很多道理。
读作者的作品会让人忍不住进行思考。读后感可以让我们充分回味作品中的剧情以及记录自己新的感悟,新的想法。如何写一篇令人印象深刻的读后感?以下是幼儿教师教育网小编精心收集整理的最新《福尔摩斯》读后感,带给大家。请收藏好,以便下次再读!
【福尔摩斯】是欧美侦探小说的早期经典之作,他跌磅起伏情节,镇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心里分析以及福尔摩斯这个家喻户晓的侦探形象。
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引起广泛的欢迎,不单单因为故事情节吸引人,小说还揭示了社会的现实问题,并在艺术上开创了侦探小说的先河。其文学成就可以归结为三个方面:
(一)把社会犯罪与政治制度、道德观念结起来。柯南·道尔创作的侦探小说从多个侧面反映了英国社会存在的问题,宣扬了人道主义、善恶报应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理想主义观点,这些无疑受到了读者的广泛欢迎,也充分显示了柯南·道尔进步的人生观与其作品的社会意义。
(二)塑造了鲜明的文学典型。柯南·道尔的作品成功地表现了“文学是人学”的观点。他笔下的福尔摩斯,是一个有血有肉的私家侦探,他脚踏实地的生活在英国社会中。
(三)创造了侦探小说的严谨结构。侦探小说常见的败笔在于案情看似神奇,实际缺乏逻辑推理,常常有“神来之笔”,结果让读者在回味中感到案情的不可信。而柯南·道尔的70部侦探小说都建立在逻辑推理上,他善于在构思和布局上埋下伏笔,使整个故事更加曲折离奇、引人入胜。
福尔摩斯的正义感使我佩服,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更让我肃然起敬!每接一个案子,福尔摩斯都会倾尽全力去解开谜底。其间不仅有案子本身的离奇,还有作案者的干预和阻挠,被邪恶冲昏头脑的他们甚至想要结果福尔摩斯的性命……当我们欣赏福尔摩斯的精神之余,别忘了,要成功,总该从坚持不懈开始,也只有坚持不懈,才能让我们最终走进胜利的殿堂!
我想,几乎所有的人都认识福尔摩斯先生吧!他可是大名鼎鼎的大侦探呀!
他的沉着冷静,细心的观察,和他那聪明的头脑,都比平常人高一些,还有他那惊人准确的推断力,可能就是他那破案的方法吧!
这本书是由英国作者阿瑟。柯南道尔写的,这一本书被分成了四个不分,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冒险史,归来记,其中四签名是柯南道尔最出名的一部分,从此他放弃医学改写文章,所以才会有后面的精彩故事。
福尔摩斯先生之所以能够破案是因为他总是通过别人忽视的蛛丝马迹,来找突破口,他破案每次都要带一样东西,那就是放大镜,放大镜可能也是福尔摩斯办案的住手之一了。
我觉得我们面对事情时应该像福尔摩斯一样冷静的面对事情。沉着应对,认真的思考,这样我们就可以解决一切问题。
前些时,我看了同学黄雅静的《我的福尔摩斯妈妈》之后,深有感触:简直是同病相怜!她妈妈和我的妈妈是亲姐妹吧!我妈妈还有过之而无不及呢!
有时,当我看作业写得差不多的时候,便伺机把手机拿来,借着查资料的名义,看一下新闻,突然,从身后传来一个声音:曦曦,是不是又在看手机呀!那声音既低沉,又令人毛骨悚然,还让人细思极恐。咦?老妈不是去洗衣服了吗?我转过身一看,妈呀!她居然,她居然她居然就站在我身后!当时我还狡辩:谁说的!我刚刚还一直我话还没说一半,她就打断我道:你刚刚一直在看手机!对不对!我告诉你,我看你的背影,就知道你在干什么!你是骗不了我的!呜呜
还有一次,我找胡宇涵借了一本书,眼看明天作文就要还书了,可别说看了,我连翻都没翻一下!怎么办呢?有了!我心生一计:晚上,我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铃儿响叮当之势把手电筒和书放在床头柜的抽屉里。等我睡觉时,我钻进被子里,双手拿着那本书,口含着手电筒,刚还没看一会儿,只听见了门被打开了的吱吱声,紧接着,只听见一个既阴森又恐怖的声音:曦曦,是不是在偷偷看书在呀!我忙伸出头一看,妈呀!怎么是老妈!我问她;你是怎么知道我在偷偷看书的呢?只见老妈笑了笑,说:这可是个秘密,我一定不会告诉你的。唉!看来我做了什么,都逃不过老妈的法眼呀!
无论是我感到喜悦或悲伤时,就算我不表现出来,老妈都会猜透我的心思。我有个这么懂我心思的妈妈,我应该感到开心还是烦恼呢?
寒假中,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私人大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与他的助手华生与邪恶势力作斗争的故事。主要有这几件大案:血字研究、四签名、最后一案、空屋历险记、巴斯克维尔魔犬、红圈会等。我们就来讲讲这血字研究。
我们先认识一下作者吧,他的名字叫阿瑟。柯南道尔,是19世纪末的一个英国侦探小说家,由于成功塑造了福尔摩斯这个角色,而被称为侦探悬疑小说的鼻祖。
回到正题。这一篇《血字研究》是柯南道尔于1887年创作的小说,也是他第一部以福尔摩斯为主角的作品。这篇小说主要讲了华生和福尔摩斯经过华生的朋友介绍,在一个地下室里相见。不久,他们就在贝克街22号这栋房子里居住下来。福尔摩斯的侦探推理能力令华生惊讶不已。不久,葛莱森上校请福尔摩斯侦破劳瑞斯顿花园街凶杀案,凶案现场死者的旁边有一枚结婚戒指;墙上用血写着rache即复仇字样。福尔摩斯出其不意地抓获了杀人凶手侯波。
这篇小说令我感触最深的就是福尔摩斯的勇气。他不怕困难,敢于斗争,能根据情况判断出当下的形势,更能对任何事情做出大胆的猜测。在这里摘录几句福尔摩斯的名言:1、我认为人的脑子本来象一间空空的小阁楼,应该有选择地把一些家具装进去。只有傻瓜才会把他碰到的各种各样的破烂杂碎一古脑儿装进去。这样一来,那些对他有用的知识反而被挤了出来;或者,最多不过是和许多其他的东西掺杂在一起。2、一个逻辑学家不需亲眼见到或者听说过大西洋或尼亚加拉大瀑布,他能从一滴水上推测出它有可能存在,所以整个生活就是一条巨大的链条,只要见到其中的一环,整个链条的情况就可推想出来了。
由此可见,福尔摩斯是一个勇气+智慧+准确判断+传奇色彩的成功人士。
让我们向柯南道尔、向福尔摩斯致敬!
近段时间,我用六天的时间读完了个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故事集》,觉得[英国]的作家柯南道尔写的非常精彩。
书中主人翁福尔摩斯先生是一个才智过人、善于推理,侦破了很多案子的著名人物。他利用观察、发现、推理的方法破了《血字研究》和《带斑点带子》等案子,利用询问和跟踪的办法破了《失踪娘》和《神秘的客人》等案子。我看了以后受益非浅。如果你读了这一些案子的侦破经过以后,也会陶冶你的情操,开发你的智力,增强你的勇气。
我们要学习福尔摩斯先生,学习他仔细观察,善于发现,勤于思考,多用推理的方法来探索生活中的点点滴滴。
同学们,来看《福尔摩斯探案故事》吧,来满足你的求知欲望,这是促使我们学习的最佳方法,培养我们良好习惯的有效途径,我们必将拥有一个光明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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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否还不知道怎么写作品的读后感?通过网络就可以知道作者写的作品这本书。是被很多人在讨论的。对于书本,我们都会有着自己的看法,这也是阅读书籍后的读后感。下面是编辑精心收集整理,为你带来的目送优秀读后感,或许你能从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目送》是龙应台“人生三书”之三,有21世纪的《背影》之称。从龙应台《目送》的七十四篇散文中,我们可以看到不一样的龙应台:温情的母亲,落寞的女儿,思考的文人、责任的世人。有着犀利文笔,被称为“华人界最犀利的一支笔”的她,在这本书中所表现出来的,却是无尽的柔情。她在这部书中所告诉你的,是爱、亲情、生活、世界的本质。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总有一天,我们的父母会离开,正如书中写的“火葬场的炉门前,棺木是一只巨大而沉重的抽屉,缓缓往前滑行。没有想到可以站得那么近,距离炉门也不过五公尺。雨丝被风吹斜,飘进长廊内。我掠开雨湿了前额的头发,深深、深深地凝望,希望记得这最后一次的目送。”所以,做儿女的我们要明白,在父母的有生之年,让他们的眼睛多点落在我们的面孔上,而不是含泪看着我们渐行渐远。
那是一次雾意四起、朦朦胧胧的早晨,潮湿的环境仿佛我那迷茫、不安的心。就这样翻开了《目送》。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龙应台的笔触带着一股淡淡的忧伤。
我想起了母亲的声音。那是一股因为耳聋所以变调、细弱、颤抖而毫无安全感的声音。母亲没有暴跳如雷的动作,没有自弃的话语。我却愈发感到了她从骨子里透出的悲凉。或许是从医生诊断母亲再也不能康复开始;或许是从她呆滞的双眼发觉;或许是从那一天她抱着我哭说对不起我,不能在很好的照顾我开始……我只能照顾好自己,努力学习,用行动告诉母亲,我很好,不用担心。可我多想,帮母亲分担一些痛苦啊!但……这是一股巨大的无力感,像是不小心滴在白纸上的墨,无法阻止,无法抗拒,只有看它越染越深、越肆意。
所谓父子母女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然后,他用他的背影告诉你:不必追!《目送》
喜欢龙应台不是因为她含蓄,细腻的写作手法吸引了我,而是在她的书中找到了另一个自己。
我第一次看到这本书的书名《目送》,就深有感触:也许只是一种行动,一种目光,一点念想,冥冥之中却包含着意想不到的深思熟虑。目送看似简单,但它连带着父母对你的爱和那些无法言说的心酸。
我记得她在书中提到过:自己送儿子前往美国,在检票口处,她抱住儿子,觉得自己成了儿子的阻碍,他不再像刚上小学的那样依靠自己了。由此,我想到了自己:父母常年在外,只有春节时才会回家一趟,并待上几天。每次,他们又要外出时,我便感到深深地不舍。可是看到龙应台这样想,我便明白:我何尝不是他们心中的负担呢!
人的一生何尝不是在目送与被目送中度过的呢!只是我出生到现在还没有感觉到被目送的滋味,向来都是我目送别人离开。有些事情,你不想,但就那样发生了。大人们经常不接送我上学,只有我上幼稚园的时候,会接送我上下学,不过,是我看着他们走出幼稚园,直到他们的背影消失在我的视线里。还有现在,爸爸妈妈虽然每年都会回来,可是陪我的时间都很短。他们的假期只有几天,又要忙这忙那的,陪我的时间就过滤得所剩无几了。他们每次走都是偷偷摸摸的,不想被我发现,但我已经不是小孩子了,每次我都在窗前看得一清二楚。我可以体会到,龙应台当时的感受送走孩子时的心情,那种有话说不出,有泪流不下的感觉。
人的这一辈子,无非就是在一次次目送中留下今生今世的证据。
在早晨浅浅的阳光里,我看见行道树的影儿散落一地,零零点点碎碎。太阳一步一步地升起,懒懒的鸟儿也登上枝头,叽叽喳喳啾啾。树儿披着夕阳的光,像夕阳中的新娘。繁星点点带来夜的光芒。等着时间的推移,你看,夜深了。
一样的时间模式,重复着每一天,每一年。无言,稍纵,即逝。今天的阳光,明天便是不一样的,时间在流转,带着世间的万物悄无声息地做着变化,时间会包装一切。以至于让我们感受不到时间的流逝,岁月的蹉跎,所以我们被时间迷惑,还是一如既往的挥霍。悄悄,在弹指间溜走,抓不住他,后悔莫及。
时间让小生命成长,时间又让大生命老去。小弟的长大,祖母的老去,让我往下看,仰望年少的生机;让我往上看,瞻仰生命的高度。最亲爱的人永远是用他们的背影对着她,我的亲人又何尝不是背对着我?我想,母亲有一天或许也会忘记我是谁,也会指着电话机,傻傻地盼望孩子的归来;我想,我也会哼歌轻轻拥她入睡,那么甜美;我也会帮爱美的她化妆,轻轻打扮便把她变做美丽的模样,惊喜地说一声“你多漂亮”;我会环抱她的身躯,在她耍小脾气的时候填颗糖放去她的嘴里。顺便回想,儿时,我怎样在这伟大的女人怀中徜徉。会觉得他更加的美丽,更加的惹人疼爱。
在日常生活中,看完一本书或者一篇文章之后心中有不一样的感悟,随后写下来的文字就是读后感。读作者写的作品便是给了我们一个攀登的台阶。当我们在书中获取感想时,要记得时刻将想法记录下来。作品这本书给你带来的人生感悟是什么?幼儿教师教育网编辑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格列佛游记》优秀读后感”,希望对你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格列佛,主要写格列佛先后4次旅行的情景。格列佛是一个外科医生,但他对航海很感兴趣。1699年,他在一次航海中遇到风暴,船被,他漂流到了小人国,在小人国里,小人国的居民把他当作一个高大威猛的巨人,以至于格列佛稍不留神就能踩死几个小人国臣民。
有一次,王宫烧起了熊熊大火,他的小便就轻易扑灭了。一顿饭要数百个小人才可以做。他可以让小人国臣民在他的手掌上跳舞,轻而易举地打败小人国强大的军队。在巨人国,他却显得非常渺小,以至于成了巨人国儿童的玩具,那里的东西对他来说都显得非常庞大,就连弹钢琴也要站在非常高的凳子上,并且不断地来回跑动,用拳头狠狠的砸琴键,才能弹出声音来。一个巨人国居民差点把他当成食物吃了。
在那里,动物是他的大天敌,冰雹暴风雨好像巨大的网球。而飞岛国的统治对下方城市而言非常的霸道。要是谁敢反抗飞岛国,他们就移动飞岛到反抗他们的城市上空,不让他们享受阳光权和雨水权。不过,自打下方城市居民准备了尖顶金刚石建筑和燃烧液体后,一向霸道的飞岛国屈服了。在慧?国,马有了人拥有的理性和与人交流的能力,也比人高明。那里的人就好像成了没思想,没感情的动物!
读了这本名叫《格列佛游记》的书,我觉得格列佛坚持不懈的精神非常值得我们学习,有些人总是遇到困难就放弃了,可格列佛却不同,他遇到困难坚持不懈,沉着面对,真的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奇妙的冒险,神奇的旅途是不是让人梦寐以求,但旅程往往不会是一帆风顺的,危险常常伴随在旅途中。智慧,是战胜一切困难的砝码,《格列佛游记》完美的诠释了这一点。
我们的主人公格列佛一共经历了四次冒险,第一次误入小人国,他帮助国王打败了敌国,却令本国将领心生忌惮从而被迫逃离这个故事中的海军大臣和财务大臣有着强烈的嫉妒心。第二次的冒险来到了巨人国,巨人国是一个和平的国家,有着原始的文化和简单的管理。第三次来到飞岛国,飞岛国的科学家,有许多不可思议的实验,但都是不切实际的,告诉我们不能只靠幻想,要实事求是。最后一次的冒险,来到了一个人民团结一致,相互有爱的国家,这个国家的人民却是一头头智慧的马。这个国家有一种野兽叫“野胡”,他们残暴,野蛮,贪心,当时正值英法战争的英国,在这个国家的人民心中,人类就是一头头会使用工具的“野胡”,这段经历令格列佛出感触颇深,同时也令书本前的我深受震撼。
整本书看下来,充满了对人智慧的推崇。善良,智慧,舍己为人的精神也永远都在人间,作者描写了人性的真善美。最后一个国家,人们互帮互助,隐喻了善良,从不离开过这个世界,善良就是真正的智慧,一些为了利益而勾心斗角,不能被称为智慧,那是狡猾,为他人的利益而努力帮忙才是智慧。什么是英雄,不是打赢了侵略他国的战争,而是拼尽全力挽救别人的人,是一个受人尊敬的人就能成为英雄,而是成为英雄的人,一定会受人尊敬。人性是有两面性的,有善必有恶,但充满爱的人一定是善良的,例如八路军,他们爱祖国,即使是用自己的死来换取和平,即使要用鲜血染红国旗,它们死时也许会恐惧,但绝对不会退后一步。
人类的智慧才是我们的力量,为什么最后一个国家的人无惧凶残的“野胡”,因为他们有着无穷无尽的智慧,蛮力不能让人惧怕智慧,让人不惧怕困难。要用智慧解决世界上的问题,一两拨千斤,智慧才是我们人类主宰地球真正的力量。
人的智慧是无穷的,做事要实事求是,要合理运用力量,敢于去反抗,这就是智慧。
我看了一个好看的故事,名字叫《格列佛游记》。这本书非常有趣,讲的是格列佛坐船出去航海,船碰到了一块石头,他昏迷后醒来的时候,到了小人国,后来他又去了大人国的故事。
我觉得格列佛是一个永不放弃的人。格列佛父亲的意愿是想让他成为一名医生,可格列佛的梦想是能乘着一艘大船周游世界,但他始终没有放弃自己的梦想。有一次,巨人国的王后要带格列佛去看大海,就把他装在了一个小箱子里,可是王后没拿住,箱子就掉在海里了。格列佛一直用他的拐杖在外面摇着,希望能有人来救他,他摇了很久很久,也没有人来救他,可是他还是继续摇。我觉得我们应该向他学习这种永不放弃的精神。格列佛还是一个很聪明的人。他在巨人国的时候,两周就可以和巨人简单的勾通了。他在小人国的时候,用他的手绢搭建了一个完美的运动场,让小人在那里骑马操练。
格列佛还很勇敢,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敢积极地面对。他在巨人国用箭杀死云雀一般大的黄峰,又用箭砍死和他一般大的老鼠,你说他勇敢不勇敢?格列佛遇事很冷静。当有人要陷害他的时候,他很平静,只是认真地思考对策。我觉得侏儒真的很坏,他把格列佛扔进象澡堂子那么大的奶灌里,害得他爬不上来,幸亏农场主的女儿闻到味跑了过来,才把他救了上来。农场主的女儿很关心他,是一个心地善良的人。读了这本书之后,我非常想去小人国玩,因为小人国的人会很怕我,而巨人国的人我会非常怕他们的。
《格列佛游记》是英国著名小说家和争论—斯威夫特的著作。书中的主人公格列夫是一名有这多次冒险经历的随船医生,他聪明机智,喜欢冒险,处世圆滑合理,做事坚决,果断。
书中讲述格列佛字1699年起重船四处冒险,他先后游历了小人国,大人国,飞岛国和慧骃国。在小人国里,格列佛碰到了身材只有他十二分之一的小人们,她用她的善良温顺赢得了皇帝,皇后的欢心。在那里他被成千上万的小人伺候,他天天吃掉相当于小人国几百人所吃的食物,过着可算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从格列佛身上,我们可以发现这世界上最重要的是真诚和善良,唯有真诚与善良,人与人之间才会友好相处,才会营造一个和谐相处的良好氛围。
在那里没有尔虞我诈,人们说话不需要有太多顾虑,可以随心所欲,不会为利益而而勾心斗角。但在我们现在的社会,有些人为了金钱而抛弃自己的亲生父母,更有些人为了自己的私利而做出伤天害理的事情……
《格列佛游记》这本书告诉我们:人,性本善。只要我们保持善良的本性,从大局出发,我们祖国的人民也会过上更加幸福,美满的生活。
我渴望我们的社会拥有真实和善良,让真实善良的人类回归吧,我们一起行动起来,为社会增添一份真诚,减少虚伪!
每一个人读不同的书都会有不同的看法,随着自己在作者写的作品中看到了更多的感悟之后,那么这时我们更应该写一篇读后感,来加深我们对作品主题的理解。对于新人如何更好的写出读后感呢?为此,幼儿教师教育网编辑特意呈上“皇帝新衣优秀读后感”,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今天,当我阅读到《皇帝的新衣》时,让我想到……
皇帝利用自己的威武,让别人都不敢说:“其实皇帝并没有穿衣服!看来皇帝真疯了!”可皇帝已经知道了自己并没有穿衣服,却还要装作自己的“新衣”很漂亮这是何必呢?让别人背地里说自己坏话,还不如抓住骗子,穿上衣服!
唉——说别人愚笨,干嘛不说说皇帝自己愚笨呢?别人为什么要笑话他,自己也不好好想想!别人就是自己的一面镜子啊!只要自己穿上衣服,别人不就不会讥笑他了吗?无药可救……
因为,太爱护自己的“新衣服”了,所以六亲不认,连自己最爱的妃子也要杀?别人说得千真万确,当皇帝知道自己没穿衣服,为何不及时改正呢?而是一错再错下去呢?读到这儿,我还真不明白这是为什么?
别人嘲笑皇帝,皇帝觉得很没面子,所以这些人受罚,这难免可以理解,如果连别人发声的自由也要约束,为免太……终于,人们再也不会坐以待毙了,他们齐心协力,决定推翻皇帝。当皇帝发令,捉拿他们时,他们一股劲儿冲了出去,已经准备“报仇”,皇帝快喊:“来人,来人啊!”士兵们纷纷涌上来,皇帝肯定会想:“哼!待会我要把你们这些平民一个个送上西天!”可没想到,士兵们却一起来撕掉他那件空虚的衣裳……
皇帝没力气,看见各个造反,便气昏了过去,可是这又能怪谁呢?连自己都管不好,怎么可能平定天下?就像是对班干部来说的,连自己都管不好的班干部,别人就更不可能听从你的了。
安徒生的经典童话故事《皇帝的新衣》,幼儿园时老师就给我们讲过多遍,至今我还记忆犹新,今天读起来感到格外亲切生动。
童话围绕着新衣,层层展开,淋漓尽致地描绘了皇帝、大臣和骗子相互欺骗的荒诞无忌的可笑行径,无情地鞭斥了封建阶级的愚蠢、虚伪和贪图虚荣的本质。故事是这样的:有个皇帝最喜欢穿新衣服了,两个骗子吹嘘他们能织出漂亮神奇的新衣,谁能看出来谁就聪明,谁要是看不出来谁就是愚蠢,皇帝听了高兴地赏赐了两个骗子。两个骗子空着手织了起来,从监管的大臣,到后来穿上新衣的皇帝,谁也没有看见华丽的新衣,但顾及自己的面子,害怕别人说自己是愚蠢的人,都没有说破,直到游街那天,皇帝穿着华丽的新衣,神奇地出现在大街上,人们欢呼雀跃,赞叹不已,没有人敢说皇帝光着身子,只有那个小孩说出了真相,皇帝才相信自己和国人被骗了。
读完这则童话,我感慨万千,除了为皇帝贪图虚荣的愚昧行为所叹息,也为百姓随波逐流所不耻,更痛恨大臣们,阿谀奉承,迎合皇帝的丑恶行径。两个骗子之所以能够得逞,就在于他们看出和利用了人们内心的虚伪。一幕幕精彩的画面,不得不令人深思,我们不禁扪心自问:“如果我们生活在那时,我们会站出来说出真相吗?”
今天读起来我深深地懂得了:做一个诚实、有主见的人,需要有多的大勇气啊!不论遇到什么事情,我们都要向老师要求的那样,学会用自己的眼睛去观察,用自己的头脑去思考,千万不要盲目地听从别人的话。
今天,我学了语文课本上的《皇帝的新装》,在课堂上我读得不过瘾,放学回家后又读了几遍,发现《皇帝的新装》这个故事不仅有趣,而且还告诉了人们简单而重要的道理。作为一个治理国家的皇帝,居然被两个骗子骗得团团转。这并不是骗子有多高明,还是皇帝有多傻,完全是骗子利用了皇帝的虚荣心,皇帝不能承认自己是看不到漂亮衣服的笨蛋,让这场骗局得以得手。
而皇帝的大臣,为了保住自己的饭碗,为了装作自己是聪明的人,全都说谎蒙混过关。最后是整个国家的老百姓,都在夸耀皇帝的新衣如何漂亮,整个国家陷入了一场空前的骗局和谎言中。最后,一个不谙世事的小孩说出了真相。
读到这里,我陷入了沉思。如果使我,我是那个小孩,我会不会说出真相。很有可能,我不会,我会附和别人,也假装看见了那件漂亮的新衣。第一,我也有虚荣心,我怕别人真的看见了,而我没有。这样,我就是那个唯一的笨蛋,我必须要隐藏起来。
第二,如果别人也没看见,但是大家都看见了,我也没有勇气标新立异说没有,毕竟,作为唯一一个站出来反对的人,是要冒很大风险的。我会人云亦云。
但是,我转念一想,如果现在每个人都和我这样,岂不是我们就是皇帝治理的那个国家,我们不是都要被骗子欺骗?只有我们都是个朴实、没有虚荣心、诚实勇敢的人,我们就不会被被骗子得逞。我现在起,我要改掉我强烈的'虚荣心,并且做一个勇敢的人。
《皇帝的新衣》这篇童话,我想大家都很熟悉。安徒生爷爷的经典之作,不知曾有多少人是听着他的童话长大的。
这篇童话的内容大家都清楚:一个虚荣的皇帝为了自己的漂亮新衣服而听信了两个骗子的谗言,最后光着身子出现在游行大典上,被一个孩子捅破了真相,最终演出了一场荒唐的闹剧。
也许大家都会感觉那个皇帝真是昏庸,也惊叹那两个骗子骗术的高明,更感动大家的是那个孩子的纯真。是啊,如果皇帝没有这一个嗜好,也许就不会发生这一连串的事情。
可是,大家也都注意到了。上至皇帝、丞相、将军,下至平民、百姓,几乎人人都违心的说谎话,也许我们的思考会更深一层。所有人都在违心地说着谎话,目的只有一个:不让大家发现自己是个愚蠢的人,是个笨蛋!最后由一个孩子道出了真相,所有人似乎都醒悟了,因为那个纯真的声音唤醒了他们,这是一个孩子发出的声音啊!
我曾经思考过,他们为什么都说谎呢?答案应该只有一个,那就是每个人的虚荣心啊!所有人都为了保存自己所谓的面子,而他们没想到,这么做反而拖出了他们的的虚伪,原来在他们的世界里所有的一切都是虚伪的!当然,除了那个孩子。
都是那颗虚荣心在作怪!
当然,这只是童话,并不是现实的。而在现实生活中,像这个例子的又有多少?有多少人为了那个“虚荣心”而说出自己不愿意的答案?
虚荣,这个敏感而又现实的话题,不知有多少人在为此沉思。
也许当今世界需要的不是他吧……
而又有多少人总是记着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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