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是人的好朋友,它帮我们打开世界的一扇窗。在我们上学时,语文老师也会要求我们多读一读书籍作品。阅读的过程,也是情感不趣起伏的过程,这是感触是非常难得的,它是我们去写作读书笔记的宝贵素材。怎么写好一份优秀的读书笔记呢?栏目小编花时间专门编辑了简爱读书笔记,请继续阅读本文相关内容!
《简爱》的主人公是一位富有激情,幻想和反抗精神,是浪漫主义文学传统的精神女儿。她自幼父母双亡,寄住在舅妈家。然而,舅妈的嫌弃,表姐的藐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寄人篱下的生活让简爱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生活。也正是因为这一切的磨练,换回了简爱无限信心和坚强不屈的精神。之后她遇见了自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罗切斯特。在罗切斯特面前,她从不因为自我是一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反而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不就应因为她是仆人,而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也正因为她正直,高尚,纯洁的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为之震撼,并把她看作一个能够和自我在精神上平等交流的人,并且慢慢地深深爱上了她。然而在结婚的那天,简爱明白了罗切斯特有妻子时,她毅然决定离开。因为她深爱着罗切斯特,当简爱回到特恩费得的时候,庄园如同梦境中的一样付之一炬了;来到枫丹,她终究选取同双目失明、一手残废的罗切斯特相拥此生。虽然圣约翰是个“个子高高,金发碧眼的美男子”,简爱却断然选取了真爱,勇敢地宣布了自我的感情。
简爱的形象虽然并不美丽,但是她富有挑战和抗争的个性,使她充满魅力。她不因自我身份的低微而自甘堕落,聪明好学,自尊自爱,努力争取平等地位,维护自我独立的人格。从很小的时候起,她便敢于向欺压她的人反抗,哪怕因此招致严惩,也不畏惧。她不屈不挠,敢于与命运抗争的精神,让那些欺侮她的人心惊胆战。应对自我的感情,她也在维护着自我的尊严,赢得了罗切斯特的尊重,收获了自我的感情。
简爱应对自我坎坷的人生,她没有放下生活下去的期望,选取了一条勇于抗争,努力争取自我幸福的道路。在经历了人生的重重磨难后,最终收获了自我美满的人生。
合上书本,回想自我的人生。在这条虽然还不算长的路上,已经有很多的困难。而应对这些挑战,我们大多选取逃避。可人生的机会只有一次,一味地逃避只会让自我变得越来越弱小,最终被这个时代所淘汰。命运是自我的,我要好好选取自我的人生。我开始试着振作起来,用最新的勇敢努力地生活。在学习上,我不能再懒惰了,要抓紧任何一刻时光去学习。去找我还不懂的问题,弥补从前的漏洞;在生活上,我要更加懂事,好好爱自我,爱自我的父母,做好自我力所能及的事情,多多帮忙他们。这样试过后,我真的觉得这样的人生才是我要的,这样的人生才有魅力。虽然这条路上有许多未知的荆棘,我随时会被它所阻扰,但简爱的形象随时浮此刻我眼前,她勇于抗争精神一向鼓舞着我前进。我也要成为一个勇者,带着我的勇气和坚持,在人生的路上不断前进。我要选取自我的人生,活出不一样的生命。
我们的人生就像一场电影,有挫折才精彩。我们作为这场电影的主人公,要好好演绎自我的人生,用自我最勇敢的一面征服所有的观众。有挑战的人生才是完美的,它就像挂在天空的彩虹,创造着世界上最美的奇迹。
怀抱着《简爱》,我告诉这自我:我就应坚强地活着,努力地活着。虽然天空没有我的足迹,但是我飞过。虽然我不能够选取财富,但是我能够选取自我的人生。
眺望远方,只见夕阳徐徐落幕,看着手中刚刚读完的《简?爱》,不得不由衷地感慨“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脑海中充斥着书中的点滴:里德太太的残暴,谭波儿小姐的善良,海伦的逆来顺受……这便是简?爱的童年,一颗追求自由、幸福的种子早已在简?爱的心中萌发。简?爱在桑菲尔德与沼泽山庄的故事更是跌宕起伏,成年的简?爱对于幸福、对于爱也有了更深的理解。此时,简?爱对幸福的渴望已如一股热泉,源源不断地迸发着青春的热情,虽时有低谷,但总是高潮迭出……
一个无财无貌的孤儿凭借自身的努力,“有情人终成眷属”,得到了属于自己的幸福。这不得不引发我们的思考:该如何追求幸福?
有人说:幸福源于生活;有人说:爱与被爱是幸福的真谛;也有人说:幸福存于奋斗之中……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与创造幸福的能力。《简?爱》完美地诠释了这一点。兴许,追求幸福便是一种精神满足的过程。
“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在诸葛亮的《诫子书》中,淡泊、宁静地追求志向亦是一种幸福。“孔子云:何陋之有?”以古代圣贤自比,《陋室铭》里的洒脱何尝不是刘禹锡追求幸福的结果?再如“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真是一种别样的自得!你说,陶渊明的闲情雅致,不正是幸福的体现吗?
[轮廓,人,跳跃,人,影子,喜悦,庆祝,幸福,黄昏,朋友,团体,三,极小,对称,黑暗,日落,乐趣,爆炸,吹,妖精]
幸福是多元化的,可以像简?爱一般,对爱情炙热地追求,亦可如孔子所言“知者乐水,仁者乐山“那样朴素。
也许就像鲁迅所说的那样,无论何种幸福,都是在不安的追求之中。我们只有在奋斗与思考中,才能绝境翻盘,闯出自己的一片天地。我相信,在蔚蓝天空下的白云中,就藏着自己苦苦追求的幸福
在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简·爱》,这本书是英国著名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作品之一,此书一出版就获得了广大读者的热烈欢迎,也为她在英国文坛带来了很高的荣誉。
《简·爱》这本书主要内容写简。爱自幼父母双亡,寄人篱下,饱受欺凌。后来,她进了孤儿院,一个朋友也没有,院长很坏,她让简。爱擦桌子、拖地,稍微怠慢一下,就会挨打。简。爱受尽了磨难。后来,简。爱和一名叫海伦的小姑娘成为了朋友,但几年后海伦就身患绝症去世了。就这样,简。爱在孤独中长大了。她贫穷、矮小,貌不惊人,但她凭着一颗坚强的心理当上了一名家庭教师。这个家的主人脾气很温和,她待简。爱很好,他们很快就相爱了。然而,就在他们结婚那晚,简。爱发现主人还有妻子,她便离开了。后来,男主人把庄园烧了,他人失明了,就在男主人绝望的时候,简。爱又回到了他身边,最后,他们终于获得了彼此的爱情。
《简·爱》这本书中有一句话我挺喜欢的,“黄昏时分,雨还在抽打着,风在林子里呼啸。”这句话既写出了风之大,雨之猛,让我感觉到简。爱内心强烈的反抗与自卑心理。我还喜欢《简。爱》这本书里描写景的一句,“劳渥德抖开了她的秀发,变成了一片绿色,到处都是鲜花,林中植物长得十分茂密,洼池里许许多多的野樱草花,在阴暗处闪闪发光。这句话表面上是写劳渥德对美妙景色,其实,我觉得实际上是以景来描绘简。爱那种如初升太阳般的愉悦心情。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只有经历过风雨的考验,就一定能看到彩虹绽放的那一天。还让我明白了,顺境的美德是节质,逆境的美德是坚韧,但两者相比较后,我认为后者更伟大。
1、对酒当歌,人生几何,每当读起曹操的这句诗时,不禁慨叹人生的短暂。那么,这短暂的人生中,什么又是最重要的呢?也许,只有德,才是人生中最重要的。因为,他是我们的为人之本。
2、春天,为万物都带来了色彩,我不只欣赏她的色彩,还学会欣赏她的生机勃勃;夏天,为人们带来了欢快的暑假,我更欣赏它让人们品尝到了甘甜的瓜果;秋天,为人们带来了凉爽的风,我更欣赏他带来了红叶纷飞的美景;冬天,为人们带来了美丽的雪花,我学会欣赏她这种银装素裹的美。
3、请学会欣赏吧。像秋天的枫叶,虽然表面枯萎了,但却依然保持着柔韧的性质;像残破的书,虽然破旧了,但依然可以让那些勤奋好学的人增长知识;像一支没墨水的钢笔,换上墨囊以后,依然可以写出工整的字;像,所以,请看清事物的外在美和内在美。
4、使一个人的有限的生命,更加有效,也即等于延长了人的生命。
5、草把绿色献给春天,使它的生命变得精彩;清泉,把它的甘醇流淌入干渴者的心田,使它的生命变得精彩;红日,把它的温暖传递到严寒的隆冬,使它的生命变得精彩。
6、从今天起,先生,我永远也不会离开你了。
7、如今我认识到这个世界是无限广阔的,希望与绝望,机遇与挑战并存,而这个世界属于有胆识、勇气去追求和探索的人。
8、但是,我内心的另一个声音却认为我能够这样做。而且预言我应当这么做,我斟酌着这个决定,希望自己软弱些,以避免已经为我铺下的可怕的痛苦道路。而良心已变成暴君,抓住激情的喉咙,嘲弄地告诉她,她那美丽的脚已经陷入了泥沼,还发誓用铁臂把她推入深不可测的痛苦深渊。
9、我的原则从来没有受过训练,由于缺乏照料,所以有可能长歪了。
10、你就没有主意去想出一种制度来,使你除了自己之外,对一切努力,一切意志都保持独立吗?
11、如果别人不爱我,我宁愿死去而不愿活着——我受不了孤独和被人憎恶。
12、我抹去眼泪,忍住哭泣,担心嚎啕大哭会惊动什么不可知的声音来安慰我,或者在昏暗中招来某些带光环的面孔,露出奇异怜悯的神色,俯身对着我。
13、我只会平静地生活,并默默地期待着末日的来临。
14、锻炼自己钢铁般的意志,挑战不可能,打垮;做不到,越是艰难险阻,越是勇往直前。以自己勇敢的精神在任何艰难险阻面前都不退缩。克服恐惧,是我们走向成功的第一步。做到全力以赴,就可以再奋斗中成长,在风险中获得意外的收获。
15、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生活即如沙场,生活中并不乏杀戮,只是这种杀戮,并不如沙场上那刀光剑影,铁马兵戈般来得刺激,但却更为可怕,因为生活中的杀戮会使人的心如死灰。试想一下,倘若某个人活着,但心早已未系在这世间,这样如木偶般机械的生活着,又有何意义所在,又有何价值所体现呢?
《简爱》是我很喜欢的一部小说,到现在我看过好几遍了,第一次看时是六年级假期,当时对这本书的印象并不深刻,就记住了大概内容,但随着年龄增长,再看这本书时,有了不同的感受,特别喜欢简爱这个角色,她贫穷,生活艰难,但是不自卑,不怨天尤人,她努力使自己过的积极开心。
简爱童年过的并不好,在舅妈家她过得十分艰难,但这一切没有让她变成一个胆小懦弱的人,她依旧有自己的思想,她反抗表哥的欺负。相反童年时不公的遭遇让简爱养成了坚强勇敢的性格。在罗彻斯特面前,简爱不感到自卑,她认为他们是平等的,她不卑不亢的与罗彻斯特相处,也正是简爱独立自尊自爱的性格吸引了罗彻斯特,让罗彻斯特爱上了她。简爱发现自己爱上了罗伯斯特时并没有因为两人间巨大差距而退缩,她勇敢地面对自己的心,但她又爱的有自尊有原则,她没有因为爱一个人而失去自我,当得知罗彻斯特有妻子时她选择离开,她说“我要遵从上帝颁发的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住我清醒时而不是像现在疯狂时所接受的原则。”在爱情力量的包围下,在富裕生活的诱惑下,她毅然决定维护自己的尊严、原则。这正是简爱吸引我的地方,我喜欢她独立自尊的性格。
“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一样充实!”这是书中简爱说的一段话,我十分认同,我们应该和简爱一样努力使自己的心灵变得丰富,做一个自尊自爱,独立的人。
“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也没有心了吗?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跟你一样充实。”正是因为这句话我爱上了《简爱》这本书。她鼓舞着无数读者,自信坚强的反抗社会的不公,努力地追求自己的幸福。
《简爱》是英国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创作的长篇小说,是一部脍炙人口的作品,一部带有自传色彩的长篇小说。
这本书主要写了主人公简爱这个人,她从小就是个孤儿,被寄养在舅舅家,自小就受到舅母的虐待和歧视。因此,她从小就负有反抗精神,性格坚强又倔强。
她被送到了罗沃德慈善学校,该学校校规严厉,生活艰苦,校长是个冷酷的伪君子。简在学校经常食不果腹,受到精神和身体上的双重摧残。她在那里的处境并不比舅舅家好,甚至更差。
后来,她来到桑菲尔庄园任家庭教师,她的自尊,自爱和自信赢得了主人罗切斯特先生的尊重和喜爱。他们经历了很多挫折和磨难,最终走到了一起,过着幸福的日子。
《简爱》就像是现实生活中灰姑娘的奋斗史,她坚强的面对困难与挫折,同时她本人也是那样的善良,宽容,上进,自尊,自爱。
我不禁感叹《简爱》是一部伟大的著作,她使我懂得了什么是真,善,美。教我怎样做人。同时我被女主人公简爱那自主独立,自强不息的精神,以及她坚定地追求独立和尊严的个性所震撼。
世界名著到底是不同于一般作品,读得时候能完全融入到故事情景中去,虽然他语言情节,甚至结局都很平淡,故事也逃不出世俗套路,以读者期盼方式发展。
《简爱》让我阅读越喜欢,它不催我一滴眼泪,或一丝个性感动。但那种心里淡淡愉悦灌入我身体。像早起喝了一杯纯牛奶,很淡但牛香味久久不散。
我读过许多关于感情诗和小说,大多心灵震颤,感动得一塌糊涂,也很向往那样深刻感情,那样浓烈感觉。以前有过,于是越细读简爱心理描述,越能体味她对恋人深情。她一切心理,脆弱,伤感,多疑,幻想,甚至过于敏感患得患失。我都能理解,并深刻感叹作者描述是多么形象逼真啊。
我一向很佩服明晓溪《泡沫之夏》描述唯美入微,《红楼梦》里黛玉心思细腻感人,此刻感觉到简爱丝毫不比她们逊色,甚至更贴切,更贴合一个普通女孩坠入爱河时表现,至少是与我相贴合。
回想起来,我真和她读过那一段时间很像,每一天想都是那么复杂东西。呵,多伤神啊,可却从没有停止想过。生命平淡却因此消失,代之以丰富东西。很少有人能在心中划下印痕。简爱太冷淡,生活也很灰暗,罗彻斯特便是上帝带给她去改变生命人。而简爱也在他心中激起永远无法平息涟漪。我想他们对于彼此而言都太特殊了,以至于一辈子都没办法忘掉或不爱,如果失去了彼此,那该是怎样荒芜啊。
好在他们有相对愉快结局,只要两情相悦,还是能够在一齐,可总感觉作者结局火灾部分安排有些……,虽然有她道理。
如果他们没有在一齐会怎样呢?这是不可能,按照小说铺垫。现实中就不一样了,就是心灵相通也未必。人追求多了,欲望也一样。难免最后各奔东西。
简爱是个个性人,她不求什么,也不被现实枷锁所累,无欲则刚,她能够一心持续特立独行她。或许这正是我该学习,想太多,难免会陷入牢笼之中。倒不如简单淡薄好。
我最欣赏《简爱》中简爱在和罗切斯特先生的爱情对白,简爱虽然是一位家庭教师,但她不卑不亢的话语依然让我震撼:“你以为我穷,不漂亮,就没有感情吗?如果上帝赐给我美貌和财富,我也会让你难于离开我的!就像我现在难于离开你一样!你以为,我因为穷、低微、矮小、不美,我就没有灵魂没有心吗?你想错了――我的灵魂和你的一样,我的心也和你完全一样,……我们站在上帝的脚跟前,是平等的――因为我们是平等的!”我暗想:就是当时罗切斯特先生也会被简爱独立高贵的言行所折服吧!的确是这样的,人永远都是平等的,无论你是多么富贵,都和常人一样,都要经历生老病死;无论你多么聪明,都会和常人一样,随着年龄的增大,记忆力逐渐衰退。无论你多么美丽,都会和常人一样,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变得暗淡无光……人都是平等的,因为我们的灵魂和心都是一样的。
这本书中的主人公简爱,身处逆境中她依然选择了坚强面对,在逆境中她从来没有灰心过。每一个人都是由弱小,经过后天的学习、奋斗才具备一定的能力,才变的强大。不要因为弱小而不敢与人竞争,弱者也有自己的生存方式,要相信弱者不弱,勇敢地面对生活中的困难,不灰心,用坚强的毅力不断进取、认真对待,发挥自己的优势,终有一天,你的努力会弥补了你的不足,就能获得别人也许苦苦求索也无法得到的东西。是简爱让我学会了坚强地面对生活的挫折,要做一个拥有坚强毅力的人。这也是这本书带给我的思考,值得每个人去读。
书是人的好朋友,它帮我们打开世界的一扇窗。我们可以经常去读一些经典的书籍作品来丰富自己,而阅读了作品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个作品都会有自己的感悟,那些收获瞬时涌现,需要即时把它记录下来。写好读书笔记,有哪些关键要点呢?下面是幼儿教师教育网的编辑为大家整理的“《武松打虎》读书笔记”,在此温馨提醒你在浏览器收藏本页。
书是知识的海洋,书是使我们走上成功之路的一盏明灯。所以,我这个与书一点没有关系的人,爱上了读书。
古人有句话“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我找了一篇与这句话有关的文章。此文主人公便是北宋年间体格魁梧.性格刚强的武松。有一次,武松回家探望亲人,在一个酒店里喝酒,店小二告诉他,前方有很多老虎。武松没有感到害怕,而是继续往前走。我想我们平时遇到困难了,不要害怕,要勇敢去面对。武松对自己充满了信心,最后取得了胜利。
读完此文,我知道了在困难面前不要低头,要勇敢面对.对自己充满信心,这样就一定会成功。
今天我读《武松打虎》这篇课文,让我受到益匪浅。书中给我讲述了这样一个难忘的故事。一天武松去县城,天已经快黑了,武松去一家酒店吃饭,他喝了十八碗酒,门头上写着“三碗不过岗”就是喝了三碗酒不能过“景阳冈”。武松不听话,就上了“景阳冈”,走了一会,武松就听见了老虎的吼声,他四处张望,看见了老虎。老虎向他扑来的时,他一闪,闪开了老虎,老虎知道没有扑着他,所以大吼了一声,然后老虎又一掀,他又闪开了,老虎又大吼一声,最后老虎把铁棒似的尾巴竖起来一剪,他又一闪,没有打着,老虎又是一声大吼。武松把老虎按在地上,打了五十六拳,又打了它一棒,老虎就倒在地上一动不动死。感谢《武松打虎》这篇课文让我又一次获得了营养,获得了一笔智慧的财富。
《武松打虎》读书笔记600字
今天,我读了欣欣教育基金会赠给我校的一本课外书施耐庵写的《水浒传》这篇小说的一小节《武松打虎》。
武松到三碗不过岗的酒店里喝了十八碗酒,武松付了钱转身要走时,店小二拦住武松说道:客官,冈上有一只大老虎,如果你去了它会把你吃了。武松不信,硬要往冈上走。
武松乗着酒兴走到冈子来,走不到半里多路看见一座已败落的山神庙,武松走到庙前,见这庙门口贴着一张印信榜文,读了印信榜文后武松才知道这景阳岗真的有一只大老虎。他准备转身回到酒店里去,心想:我回去时,店小二肯定会耻笑我,所以我要把老虎打死了才能回去,这样就不会被耻笑。
走了一阵,太阳便落下山了,武松的酒力发作,浑身焦热起来,便一手提着梢棒,一只手解开衣服,跌跌撞撞地往一片乱树林走,见一块光溜溜的大青石,便把梢棒放在一旁,躺在上面就要睡觉。忽然,发起一阵狂风,树叶乱飞,风过后,只听见乱树背后扑的一声响,跳出一只睛白额的老虎来。
武松见了,叫声:呵呀!从青石上翻将下来,便拿起那条梢棒在手里,闪在青石边。那老虎又饥又渴,见了武松,急不可耐地把两只前爪在地上按一按,当我看到那老虎捉人只是一扑、一掀、一剪,气性先自没了一半,而武松对付这三招只是三次躲开,我觉得武松好聪明。
老虎吼了一声,转过身来,这时武松轮起梢棒,尽平生力气,猛地劈了下来,只听见咔嚓一声巨响,一颗枯树被折断,没打着老虎,梢棒去折成了两截。那老虎咆哮着,性发起来。这时,我真为武松担心,后来没想武松居然把老虎打死了,我真佩服武松。
我想向武松那样很勇敢,机智,我受到的启发是:我以前看到困难就害怕,很想躲,现在我要向武松那样勇敢、机智,在学习的方面上,也有困难的时候,就像一只拦路虎挡住了我在学习方面上的思考,所以我要向武松那样打败挡住我学习方面的拦路虎。
《武松打虎》读书笔记600字
《武松打虎》是我国著名长篇小说《水浒传》中的其中一段,写的是北宋末年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将中一员虎松的故事;《水浒传》的作者是元末明初的施耐庵,还有一种说法作者是施耐庵、罗贯中;《水浒传》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
《武松打虎》讲的是武松在三碗不过冈酒店连喝了十八碗酒,不相信店家说的景阳冈有老虎的话,在傍晚独自过冈;武松走了一程,酒力发作,便躺在大石头上想睡一觉,忽然狂风四起,跟着从乱树后窜出一只老虎,它虎视眈眈、张大嘴巴咆哮着,武松翻身起来,老虎往上一扑,从半空中蹿了下来,武松一闪,闪到老虎背后,老虎把腰胯一掀,武松闪在一边,老虎大吼一声把尾巴倒竖起来一剪,武松又闪在一边;这一扑、一掀、一剪、老虎的劲已经泄了一半;这时武松双手抡起哨棒向老虎劈去,没打着老虎却打在树枝上,哨棒断成了两截,老虎又扑了过来,两只前爪搭在武松面前,武松丢掉哨棒,两只手就势掀住老虎的顶花皮,把它按在地上,用脚往老虎的脸上、眼睛上乱踢,老虎不断地扒地下面的泥土,还扒出了一个很深的土坑,武松就势把老虎按下土坑去,用左手掀住老虎的顶花皮,空出右手,抡起拳头使劲平生气力猛打,打的老虎七窍出血不能动弹,武松放了手,找回哨棒又打了一气,直到把老虎打死。武松为景阳冈的人除去了一害,被他们所崇拜。
读了《武松打虎》,我看出了武松是一个机智勇敢、武艺超群、性格倔强、酒量过人、胆量过人的人,也让我知道了老虎的凶猛、可怕。,作者把武松打虎和老虎写得栩栩如生、活灵活现,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还用一系列动作来描述了武松打虎的全过程,让我们读的人如入山阴道上应接不暇、回味无穷;更让我觉得武松赤手空拳打死老虎在历史上真是一个伟大的奇迹。武松的这一壮举真是令人敬佩啊!
《武松打虎》读书笔记600字
我很喜欢看《水浒》这本书,里面有许多英雄的故事,如:三打祝家庄,吴用智取生辰纲,宋江大破连环马可我最喜欢看武松打虎这个故事。
那天,武松想到清和县去找自己的哥哥武大,经过景阳冈的酒店,喝了三碗,店小儿让他不要喝了,武松不听,前后共喝了十二碗。直奔景阳冈,走着走着,忽然,一只吊睛白额的老虎跳了出来,直奔武松,说时迟,那时快,武松见老虎扑来,闪过一边,提起棒头打老虎,棒头断了,慢慢地,老虎的速度慢了下来,武松跳到老虎的身上,无论它怎样,武松提起大拳头只顾自己打,老虎的眼睛,鼻子,耳朵都流出血来
每次我看到这里就会想起《狐假虎威》这个成语故事,聪明的狐狸会动脑,借着老虎的威风,来保住自己的性命。老虎没想到会被弱小的狐狸欺骗。可在武松打虎这个故事中,老虎的命运更惨,被打死了。
狐狸会用自己的脑袋,欺骗老虎;武松会用自己的胆量打死老虎。可我呢?
别说是遇到老虎,想欺骗它,打死它,我就连一只螃蟹也不敢抓。妈妈教我抓螃蟹的方法,用大拇指和二指牢牢掐住螃蟹的背底,这时,螃蟹的大脚就咬不到你的,我不信,妈妈给我做了示范,我鼓起勇气,终于抓住了它。
但我觉得,胆大,聪明,可以用在平常生活上,更可以用在课堂上,平时上课举手回答问题时想举却又不敢,心里十分犹豫,胆子不够大,害怕说错,被同学笑,被老师批评。老师看出我的心理,让我回答,我的声音很轻,不能让大多数同学听见。课后老师跟我说,上课认真听讲,开动脑筋,回答问题多举手,回答错了也没关系的。
我也暗暗下决心,以后一定要多举手,多动脑子,做聪明的狐狸、胆大的武松把我的拦路虎都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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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松打虎》主要讲了:武松在景阳冈下的一家酒店里开怀畅饮,不听店主的劝告,执意要过景阳冈。武松上了冈,看见了官府榜文,才知冈上真的有老虎,但他还是决定继续上冈,后来武松赤手空拳与猛虎搏斗,最后终于把老虎打死了。
读了这个故事,我觉得武松非常豪放、勇敢、机敏,再想想我自己民,遇到一只狗就会害怕,赶紧绕道行走。以后,我也要向武松学习,做个有勇有谋的孩子。
写这本书的施耐庵也值得我们敬佩,他在这本书里写到了一百零八位梁山好汉,个个性格鲜明,他把这些好汉们的英勇无畏、豪爽奔放的英雄性格表现得淋漓尽致。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非常敬佩武松。为什么呢?因为:
①:他很英勇,他赤手空拳把吊睛白额大老虎给硬生生的打死了。就像文中说两手就势抓住老虎头顶上的皮,按住虎头,武松用脚往老虎脸上,眼睛里乱踢。右手握着铁锤般的手,用最大的力气不停的打着虎头。直到把老虎打死。
②:他很敏捷,所谓的敏捷就是速度快。在故事中,武松先后躲过了老虎的一扑一掀一剪,把老虎的气性没了一半。
③:他很大方,武松在把老虎打死后,领到了赏钱,可是武松把刚刚给的赏钱全分给了大家。说明武松很大方,很勤俭。
可是,人都不是十全十美的,所以武松也有缺点,那就是-------马虎!!他打老虎的时候,想用哨棒把老虎打死,可打到枯树上了。
读了这篇文章,我知道了:武松只有勤学苦练,才能打死老虎。所以我们在学习上也要加油呀!!!
通过这个故事,我晓得了武松他明晓得山上有老虎,可是却偏往那里走,这就应了一句古话“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他这种英勇的精神值得我们进修。(再者武松在强大的老虎面前,从容不迫,沉着挑战这种遇到困难不退缩的精神值得我们敬佩。在我们的生活中也会遇到许多困难,比如:在进修上,遇到“拦路虎”,我没有像武松一样一往无前,而是绕道而行,但下次这个“拦路虎”再次呈现时,本人又过不去了。我当前该当像武松一样,在困难面前不垂头,多用脑,多思考,勤动手,通过本人的勤奋打败困难!
武松和宋江别离当前,他便踏上了回家的行程。在路上行了几日,肚中饥渴。看离家还远,又看前面有一家酒店,挑着一面旗,上面写着“三碗不外岗”。于是便进去,叫道:“仆人家,快拿酒来吃”!只见仆人拿了三只碗,一双筷子,一碟热菜。武松喝了三碗酒后,又想再喝几碗。但是店家却说:“我们是三碗不外岗,就是你喝了三碗之后,就过不了前面的阿谁山岗了。”武松说:“少废话,又不是不给你钱,再给我打几碗。”店家无法,前后武松共吃了十五碗。吃完后,武松问:“干什么,又不少你酒钱!”店家道:“如今景阳冈前面有一条大老虎,它曾经伤了二三十条大汉的性命,你不如今晚在我店里歇了,明天等人多的时候一起过岗子。”武松听了,说:“你如果半夜图我的财帛,害我性命。就是有老虎,我也不怕!”于是便上了路。
在《水浒传》中描写的一百零八个好汉中,我最喜欢武松,武松是我心目中的大豪杰。他敢不听别人的劝告,一个人独自上景阳冈是由于他有英勇的'性格和过人的本事,所谓艺高人胆大。在景阳冈上,他独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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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早就听说过三体这本书,尤其记忆深刻的便是说这本书难得,内容难得,科幻题材的,还是中国人写的。
一直很喜欢科幻题材的内容,总觉得这种内容干练,不像讲家长里短的故事那么弯弯绕绕。
看过很久了,没记错的话大体是讲有个在航天航空里面工作的女的,因为家里受到政治上的迫害,觉得这个地球被这些人治理没救了,便乘着工作的机会,与外星人通信,希望有外星人接收到,并来管理地球。
本来她工作的地方就是做探索外空的工作的,突然有一天这个隐秘的机构对外太空发射的信号有了回信,刚好被这个女生拦截了,而且她还回复了,接着便私自跟这个外星球的团体保持着联系,一直到21世纪。
那个星球好像是叫三体,那个星球的四季不固定,生活在那里的人不能安定下来生产生活,他们急需一个拥有正常天气和外部环境的生活场所,他们的科技非常发达,可以制造飞船飞来地球。
自从那个女的跟这个外星球的人生物联系了之后,他们便建造飞船飞往地球,在地球发现有外星人将要来地球的时候,一些人高兴,一些人担忧。那些高兴的人觉得这是客人,那些担忧的人担心他们会霸占地球,而且那个星球的人也提前安排的他们的人来到地球,杀害科学家,最后地球人明白,他们不是来地球喝茶的,他们是想占有地球,地球人组织了联合军队,准备应对。
准备了几十年,在外太空驻扎了军队,但发现与对方的战斗力水平不是一个等级,对方也没有共同生存的意思,最后好像有几位地球人逃离了地球,去往了外太空。
三体这本书,提出了黑暗森林的概念,就是大家同处在一片漆黑的森林之中,谁都不知道谁在哪个位置,这个时候突然有个人举了个火把,仿佛就是告诉别人“欸,我在这呢”,刷刷刷,一波饿得不得了的未知生物就把ta给吃了,但是如果ta有能力抵御外敌,那ta举火把也没事,别人反倒会绕着ta走,免得ta发现自己,把自己吃掉。
物理学家霍金不是说过嘛,不要像外太空发射信息,不要回复,我的理解或许意思就是不要打无准备的仗。
三部曲三个主人公,第一部的叶文洁对人类失望向太空发出信号引来外星文明侵略地球。第二部罗辑参透宇宙社会学理论威慑三体人保护地球文明不受侵略。
第三部程心在机缘巧合下接替罗辑成为新的执剑人,但通篇看下来程心可以说是被我骂惨了,相当不合格的执剑人。为了所谓的爱,一次两次的把地球文明火种推向万劫不复的境地……
与寻常的英雄故事叙事结构不同,故事的结尾并没有所谓的大团圆结局,整个宇宙化归为零,地球,三体,其他所有的文明都消失,一切从零开始。
程心也不是英雄,但也谈不上罪人。是人类选择了程心,让她一次两次去决定人类的命运。结局是惨败的,但却在情理之中。
文中除了精彩的描绘宇宙,高维文明,未来的世界,主要故事情节,还描绘了不少小人物,看到享受着威慑时代的和平而盲目自负的女性化的现代人,对青铜时代船员,对罗辑指责起诉,见不得别人好的怒骂……觉得叶文洁对人类的失望不是没有理由,安逸让人愚昧自大,过了四个世纪大部分人仍像巨婴一样只会推卸责任,最后的毁灭是必然的。
仰望夜空,我想这种举动也早已被前人和此刻的人们重复无数次了。我依稀记得儿时,在旧居院子中的空旷之野,就是这样的抬起头,望着那现在早已显得颇为罕见的满天星辉,我顺着我父亲的手指的方向,艰难的辨认着每一个人人可以朗朗上口的星座,其实我并没有办法明显的去区分那些交错复杂的光点,只能认清那恍若勺子般的北斗七星,和横贯在穹顶的一片漫无边际的银河。我想我喜欢这种纯粹的黑暗,在这种静默的只剩星与自我的状态下,我可以无视外界的一切,置身于一个只有我自己才能真正处于其中的玄妙世界。终于随着思维的成熟,我不再仅仅是沉迷于星空的永恒,我开始思考——我想这个问题也早已被人们咀嚼过无数遍——在这个蔚蓝星球之外,是否还存在着其他的生命?
当叶文洁对国家与世界的未来彻底放弃了希望,她按下了决定人类文明存亡的发射按钮,想依托她所信仰的三体文明来拯救这个岌岌可危的世界。然而,三体文明不过是在无解的三星系统无数次的摧毁之下,只想为自己文明留下最后种子的可怜人。它揭开了救世主的面纱,全副武装向着遥远的太阳系进军。单纯而迟钝的人类似乎终于明悟,在广阔的宇宙之中暗藏的无限杀机,在罗辑咒语生效的一瞬最终被残忍的从美好中撕扯出来——黑暗森林法则。在罗辑的理论之下,宇宙中各文明之间相互敌对,发现对方文明后无需判断善恶直接予以毁灭。人类对于星际之外再无幻想,只得惶惶终日,保护自己免遭灭绝文明的打击。
《三体》中严密而紧凑的构思,让我看到了一个黑暗而沉重的宇宙图景,然而,在此之外,我却还能从中望见我最喜欢的美好。无数的战士为拯救脆弱的人类文明,将自己的一切都献身其中,尽管或许会背负着骂名,他们却依旧坚定着自己的信念。
我总是幻想着章北海的模样,我知道他是一名海军与太空军战士,洁白而毫无瑕疵的军装可以很好的衬托出他袖长的身姿,我看不清他的面容,但我想那定是俊朗无比的,可唯独他那双眼睛是一个难题,因为他的眼眸如同一泉深潭,无人可以将它看穿。其实我对他也许并谈不上是喜欢,但他对于人类与地球毫无保留的爱却深深震撼到了我,我想我难以在人类的进程中看到如同他这般的人物了。章北海仿佛将自己与地球融为了一体,他果敢而富含谋略,狠辣却又包含着温情,他在“自然选择号”上用父亲般的慈爱对待着船上那些早已没有家庭概念的现代人们,让其余人觉得,似乎这个男人就是自己在茫茫宇宙中的唯一依靠了。然而,章北海的牺牲是他的宿命,他尽管早已预料到其余的飞船会为了生存而杀死自己与船上的其他人,可当他最终要下决定的一刻,他原以为自己早已消磨去的柔情,却最终让自己走向了生命尽头。他最后时刻对着舰长东方延绪所说的话语,成为了全书中唯一让我泪目的情节。
“没关系,都一样的。”
我终于明白,这个男人无论披着怎样威严而至高的外衣,他终究还是一名善良的大男孩。他也许早就做好了牺牲自己的准备,但他却不舍得让“自然选择号”上的其他人随着他一起牺牲。他奋进全力为他人争取机会,但他最后还是明白了,无论是“自然选择号”上的人们,还是已被视为敌人的那些人们,都是地球与自己最后寄予希望的未来,谁留了下来并不重要,因为每一个结局,都是他所希望看到的。
不得不谈的还有罗辑,这个我深爱的人物。他玩世不恭,似乎地球的命运托付在了自己的手上,都与自己无关,他只想像其他的普通人一样,与自己最爱的亲人生活在一起,与世隔绝,无需承担任何事情。然而当一切的美好都在一瞬间被夺走,他终于收起了玩笑的面孔,尽管这一切都是被迫的,但他不得不开始寻找抵抗三体文明的密匙。在坠入冰层融化的深湖的一瞬间,他眼前柔和的星夜变得面目狰狞,成为了他永恒的噩梦,他终于明白了宇宙的最终奥秘,而故事也就在此正式地拉开帷幕了。
他如今的表现似乎并没有让人敬佩的理由,但当他支撑着自己垂危的病躯,在黑暗之中展开了与三体文明的对峙,我终于发现了罗辑身上属于勇者的一面,并且在很长的一段时间中,他成为了人类最强有力的武器。然而我还是看见了一个我最不喜的现象,就是人们对于罗辑给地球带了的短暂和平似乎并不感谢,而是惧怕罗辑随时要让地球与三体文明两败俱伤的抉择。在罗辑交出自己权力的一瞬,我被他所震撼。这些年为了有效的威慑三体文明,他必须让自己保持着一种高度紧张的状态,依靠眼神来给予千万光年外那个文明的无上压力。他所需要忍受的孤独与误解是我无法想象与理解的,可他就这么过来了,似乎他的这一生就只剩下了只一个使命,我不知道,他又是如何从一个对地球毫无依恋的人,最终成为了这个延续人类文明生命的心脏。
霍金也曾发出不要试图探索星际文明的警告,但我还是明白,这一步是我们必然要到达的,我们所能做的,就是仰望星空,去祈祷这个世界不是如此的黑暗。
震撼巨作!集物理学、天文学、分子生物学、史学、宇宙学、心理学、生态学于一身,作者基于深厚严谨的基础学科知识及强大的历史知识背景展开了一系列关于宇宙文明演化形象生动的描述与超乎大胆的猜想!
“脱水”、“冬眠”、“基因武器”、“高维跌落展开”、“曲率驱动”、“全息投影”一系列美妙有趣的词语,真实虚幻,引人无限遐想。如果说课本里的物理给了我们一个关于宇宙天体、银河星系和原子、质子、中子等模糊抽象而遥远的概念,那么大刘的《三体》系列,则使这种概念变清晰了、变具体了、变近了。
读书少,书中描述的很多知识理论、科学概念对我而言就如作者提到的“无法证实也无法证伪”,无法判断哪些是属于目前科学体系内的、哪些是作者基于已有知识体系联想假设的。在宇宙的长河里,人类生命的数十载、百余年实在是太短太短了。宇宙这么大,多想尽可能长久地逗留,好奇发现宇宙中其他文明存在的那一刻,想看看数百年、数千年后技术发展成什么模样了。
精神上,第一次如此接近太空,或许以后抬头欣赏天空时大刘的《三体》、“星空”会不时浮现于天际。
你有幻想过外星人入侵吗?你有曾幻想过宇宙中还有别的文明存在吗?当我们处于兴奋状态时,思维的大门会不经意间打开。
《三体》一文主要讲了三体人锁死地球的基础科技后入侵地球的故事,内容丰富有趣,又严谨,令人深思。
《三体》是一部科幻小说,与其他间类作品不同的是,它简洁有力。用柔情优美的文字去表达严谨的科学。不论是三体问题还是人生的一次次厌倦。《三体》里的每一章节都值得思考。
吃饭,睡前,还是洗漱。里面的故事情节一波三折,足以让我心神不定一整天。
里面的三体问题尤其出类拔萃。我开始思考这一问题,当我得出答案是,我似乎悟出了什么。这无规律,无征兆的三颗太阳。可以被看做成生活中的坎坷,三体人也可以扮演我们的意志。在无数次的爆炸中,我们的精神开始进化,最终拥有了生物的特异功能。我不由得钦佩作者的潜能,也从中读出了作者与生活竞争到底的非凡耐力。
或许,多情的文学也能随意变化成物理。在头脑风暴中,一切,皆有可能。
古语有云:一日无书,百事荒芜。我们经常需要读大量有深度的书籍,比如经典作品等,它是人类知识的总结。而好的作品会引起阅读者的共鸣,在看作品之后一定会触动内心,这些瞬间即逝的收获,就是我们写读书笔记的基础。你知道怎么写读书笔记吗?小编特意为大家收集整理了“红与黑读书笔记”,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
看完《红与黑》,内心五味杂陈,有一种悲伤的情绪笼罩在心头。读完这本书,这里的故事我并不喜欢,因为书中的故事让我觉得很悲伤。跟随于连的人生轨迹,又让我对他产生一种可怜、可悲、可恨的情绪。
可怜他饱读诗书,刻苦努力,却由于出身的原因屡遭不公待遇。可怜他虽有雄心报复,满腔热血,却无法逾越平民阶层与贵族阶层之间的鸿沟,可怜他才华横溢,步步为营,却始终无法得到想要的生活。而他虚伪的性格让我觉得可恨。为了报复,他去勾引德雷纳夫人为了进入上层社会,他又勾引马蒂尔德,当他发现进入贵族的梦想破灭了的时候,他持枪去杀害他最爱的、但阻碍他贵族梦的女人。他内心崇尚拿破仑的气概,却为附和贵族而当众批判拿破仑。他多疑的性格让我觉得可悲,而这种性格的形成大抵源于他的家庭。父亲对他的打骂、哥哥们对他的嘲笑,都对他的性格造成了不利的影响。让他无不够自信,也让他过于自负。
于连为改变自己的命运在不断努力,但他没有走向理想的终点,却走向了命运的终点。我想是因为他选错了路径,他有真才实学,他有满腔热血,但他不肯踏实的一步一步向前走,却试图通过娶贵族之女来进入上层社会。这样的方式让他内心不安,这样的方式也让他被世人看穿。
他的悲剧是那个时代环境造成的,他的命运因为时代而改变。如果他生活在今天,或许会有不一样的结局。然而仔细环顾今日我们所处的环境,似乎和书中所描述的社会环境略有相似。中产阶级理论不断影响着我们,阶层固化日益严重。农村学子进入985高校的比例不断缩小,通过读书改变命运这一路径,越发难走。
我们都在努力寻求更好的生活,我们都要走在命运的路口,到底什么样的道路是对的,也许只有到生命的尽头方能知晓。
司汤达的《红与黑》,写的是法国青年于连的故事。于连是一个有才华,有野心,有自尊,也有良心的人。许多评价把于连说成是一味向上爬的野心家。但我个人而言,我觉得他们都忽略了一点,就是于连良心的一面。或者说忽略了站在故事背后的作者进行的精神思考。
于连确实是野心家。于连的野心膨胀过程是故事最表面也是最直接的线索。在德。雷纳尔放假,于连想:“我一定要在这个女人身上得手,”“那样如果有一天我发迹了,有人指责我赶过家庭教师这样下等的职业,我就可以告诉他,是爱情把我抛到这个职位上的。”但是于连也像一个哲学家,他思考人生,思考巴黎,在他的脑中挥之不去的是当像拿破仑般的英雄。但他对德雷纳尔夫人的爱,特别是在他生命的最后,不能不让人感到真情。作者的故事构造得极巧妙。当于连步上仕途时,他用尽心机去获取德雷纳尔夫人的心,并想用此来证明自己的能力和提高自身的价值,可最后他才明白德·雷纳尔"夫人是他的终生至爱。后来的玛蒂尔德小姐是在开始时主动追求于连的。但是又经过多次的反复,曾使于连感到神魂颠倒。当玛蒂尔德确认自己爱上于连的时候,于连在临死之前却说只有德·雷纳尔"夫人才会真心待他的孩子。在于连的攀升过程也少不了这些女人们的帮助,可是在最后他的摔倒也是因为女人。作者在红与黑中塑造了于连,可是更塑造的于连背后的时代,在上层社会中,人人都重视荣誉,可是又过着奢侈的颓废的生活,青年们都缺乏勇气。社会的各种党派都在积极而又秘密的活动着
对于书名人们也引起了一番争论,通常,人们认为书名中的“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
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认为红色还可以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
读了红与黑后,我越发明白了在阶级社会中金钱门第的至高无上,于连是一个才华横仪的知识青年,如给他一个舞台,他会锋芒比露的,为社会作出贡献,可是那个社会如同一个染缸漫漫的熏染他,使他为了自己的;理想不得不同流合污,然而,他的地位,家族使他不能被统治阶级所接受,等待他的只有被排挤直至死于阶级的血qiang中,他真爱的雷德那夫人,然而为了事业,他不得不选择放弃,当他相恋
生活着的我们得以本质般活着,没有必要为任何目的去讨好任何人,当然,若为实言则可言之,我们没有必要为讨好其他人为达到某种目的因此违背自己内心说话,便成了口不对心的人。由此可得,我们应脚踏实地并句句发自肺腑,当一个“真心真意”的人。
——“这就是拿破仑的命运。日后,也会是他的命运吗?”
《红与黑》是法国作家司汤达的著名小说,记叙了主人公于连借助个人努力与奋斗一步步跻身上流社会的故事。
出身无名又怎样?它不能说明你一生都默默无为;希望渺茫又怎样?它不能代表你离成功绝无可能;路途漫长又怎样?只有走过才晓得苦尽甘来。于连他不因地位低下而低头,敢于俯瞰权贵,他扼住了命运的喉咙。他自命不凡,不顾他人的歧视而奋起追求一段梦幻般的爱情,他一路逆流而上,与苦难作伴,与惊险为邻。“采得百花成蜜后,为谁辛苦为谁甜!”他通过自己的奋斗,成功扭转了自己的命运。
假如当初他放弃了这一场场激情四溢的冒险,他将一无所成;假如他放下这浪漫美好的爱情,他将永远冷漠;假如他没有足够的毅力与勇气去追逐梦想,他又何来的飞黄腾达?因为他坚信风雨之后必有彩虹,因为他明白梦想需要脚踏实地去争取,因此他攀上了史无前例,不留遗憾的高峰。
于连的故事虽以悲剧告终,但他的奋斗史激励着千万读者。每当你准备演讲时,你是否会因不自信而神色慌张?每当你准备出门时,你是否会因天气恶劣而走“回头路”?每当你下水游泳时,你是否会因寒冷而选择退缩?其实,失败与成功只在一念之间,就在于你是否把握且坚持下去。人生的道路只走一次,也只有一次,没有回头路,也没有选择的机会,只有那些坚定执著,敢于坚持自己的看法,懂得逆流而上的人才能获得成功。
读了《红与黑》,我也在不经意间想到了我们自己,在面对他人议论或权威影响之时,我们很难保持自己原有的思想,所以,我们应该从小锻炼自己的毅力,这样,才能在挫折面前迎难而上,越挫越勇。
学会一门与众不同的语言,掌握一种不同他人的艺术技艺,尝试一次有趣的经历,这些多么可贵!有时,放弃真的是一种奢侈,人的一生禁得起几次放弃?
勇于面对,逆流而上,这个“棋局”上既没有选择题,也不能悔棋,希望我们每个人,在明确自己的人生目标后,就坚强地走下去。
于连纵观他极其短暂,却充满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可以做出很多批评,是个小私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的牺牲品等等。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的野心家固然没错,但不如说他是一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向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的社会背景所造成的,而是来自他内心的更深处的矛盾本质。时间已经给了作者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批评,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待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引领我啃完这本的是其本身的巨大魅力。作者从一纸简单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案件提高到对一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
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人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是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锁上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的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于青年冲动下追求幸福“英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年轻有为青年表面上看是被毁于病态的爱情,实际上时被毁于病态的法国社会。
斯丹达尔说过:“一个人的幸福不取决于智者眼中的事物的表象,而是取决于他自己眼中的事物的表象。”入狱之前,于连是在社会这根“竹竿”上攀登,以他人(智者)的眼睛看待事物,所以他要三十岁当上大司令,或者当上年薪千万的主教;他要受到巴黎美妇人的青睐,以诱惑和征服贵族女人为“责任”;他要挤进上流社会,甚至真的以为是个大贵族的私生子,凡此种种都是“智者眼中的事物的表象”,即他人的承认,社会的承认。
其实,于连已经成功了,即使他犯罪入狱后,他仍有可能逃跑,他若放弃尊严表示屈服。于连的“成功”并没有给他带来幸福,反而是他的失败促使他走上幸福之路。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红点黑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认为红色还可以象征于连追求人生的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避或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悲剧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我们不难发现在这种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的标准为标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实质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他处在一种紧张状态,仅仅是感到“快乐的道路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一种“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是想着紧接着应该在制定一个计划。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引领我啃完着本书的是其本身的巨大魅力。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小说令我看到在生硬的历史书上无法感受的,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的状况。我从中了解到现实主义作品的另一种艺术特色——司汤达倾心的人的“灵魂辨证法”;这与以往我从《高老头》、《欧也妮·格朗台》中体会的巴尔扎克的“造成一个人的境遇”有很大不同。
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史上著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悲剧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
写至此,不得不引到这部小说的一个“创举”——使于连与德·雷纳尔夫人“心灵的爱情”和于连与德·拉莫尔小姐“头脑的爱情”相映成趣。尽管这两个贵族女性的爱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他们在这两个基本点上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记得当于连发现自己的爱情正蜕变成虚荣的工具时说“我把自己毁了”,可之后的细节是“一种高傲之间带着恶意的表情很快的代替了最真挚、最强烈的爱情的表情。”这时的贵族小姐却是摆脱了一向慢得像乌龟爬一样的生活,用丧失尊严的方法博得爱情。书中两段悲剧爱情的进展始终伴随着新贵的若即若离和于连的自卑带来的怀疑,直至生命将要终结时,爱情才爆发出无济于事的原始的火花,令人感怀。
当我将落笔时,发现用意识写出感想的时间已可与用精神阅读原著的时间相比较了。我兴奋于自己得到反抗平庸的启示,感动于那些尽管扭曲而依然壮烈的爱情片段。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可以自豪地在回答“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
于连。索莱尔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他虽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所以他日后能厕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我们的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及其实施当中。他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伤害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责任”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他渴望幸福,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为此,他制出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虚伪手段,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毕竟是个好苗子,所以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深深自责。因此,他的计划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我们不难发现于连在这种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实质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他处在一种紧张状态,仅仅是感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一种“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是想着紧接着应该在制定一个计划。这些所谓的幸福仅仅是表象而已,于连为了表象而牺牲了本质。当他以为德。莱纳夫人的一封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时,他想到了报复,最终被投进了监狱。在狱中反而使他从社会的束缚解脱出来,获得了自由。他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本质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
对于于连的爱情,我们同样怀着强烈的兴趣。因为于连的成功幸福既而毁灭都与他的爱情紧密联系着的。他的两个恋人——德。莱纳夫人和玛蒂尔德伴着短暂而奋斗的一生,所以不妨分别来看看于连与两个恋人的恋情。于连和德。莱纳夫人的爱情始于于连对她的诱惑。起初,他只是在履行所谓的“责任”,这是一种对贵族老爷的报复,一种虚荣的满足。但是德。莱纳夫人的善良、淳朴、温柔深深地打动了于连。一段时间,他疯狂地爱上了德。莱纳夫人。可惜这颗爱心又很快被种种野心占有了,直至最后才又复燃,爆发。
小说主人翁于连。索黑尔,是一个出身农民家庭但博学多才的青年。这个出类拔萃的青年雄心勃勃,决不甘于贫贱,一心向往拿破伦时代的沸腾生活,渴望通过从军去建功立业,青云直上。但在王政复辟时期,在极端反民主的贵族资产阶级统治下的法国,于连看到这条路已经走不通了,只有通过教会一途他才有希望跻身上流社会。小说题名《红与黑》,红即象征军队,黑即象征教会。于连开头在维立叶尔市长德?瑞那府上当家庭教师,为了报复贵族资产阶级对他的鄙视,找到迅速爬上去的捷径,使他很快赢得了市长夫人的欢心,成为她的情人,因此得以进入修道院学习,企图以此达到发达的目的。他最后到了巴黎,又有幸成为德?拉?木尔候爵的秘书,同时勾搭上了候爵的女玛特儿。正准备和玛特儿结婚,实现自己飞黄腾达的美梦的时候,市长夫人出于嫉妒,在听她忏悔的教士的指使下,给候爵写了一封揭发他丑行的长信,使于连的野心和梦幻完全破灭了。在他绝望之余,一怒枪击了德?瑞那夫人,受到了严厉的审判,终于被送上了断头台,从而结束自己短暂的一生。
一心希望摆脱贫贱地位报复上流社会蔑视的于连,是煞费苦心,不择手段的。他明明崇拜拿破伦,却要当众大骂拿破伦,他明明不信神灵,却要把《圣经》读得烂熟,能够完全背诵。好虚伪的青年啊!我不了解那时的生活背景,只知道于连为了争名夺利做自己的黄粱美梦而欺骗自己,带着假面具来应酬所有的人,如果我是他,我会很累。要自己时刻像电影里一样去扮演一个和自己内心世界异样的角色,而且要让自己无论何时何地都不出戏,沉浸在这个角色里是很难办到的。俗话说:“江山易改,禀性难移。我真同情于连教师专业成长的途径。
正义永远战胜邪恶,于连最终的下场是可悲的,所以待人最好多一些真诚少些虚伪。
《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00年左右的历史了,为什么在这风云变幻的200年中小说仍可以经久不衰?原因在于小说不仅十分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而且通过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小说主人公于连的经历和遭遇反应了当时广大小资产阶级青年的普遍命运。于连生性聪颖、高傲、热情、坚毅,但又自私、多疑。在僧侣贵族当政、门阀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因出生平民而备受歧视。这种受压迫的地位使他滋长了对现实的不满情绪:启蒙思想和拿破仑的影响,培养了他的反搞性格。他立志要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才智建立功勋,飞黄腾达。但是在复辟时期,拿破仑式的晋身之道已被贵族阶层堵死了。
就在这样的岩石底下,一株小树弯弯曲曲地生长。于连为了博取大家用赏识,明知毫无价值,却还把拉丁文的《新约全书》背得滚瓜烂熟。他那惊人的背诵能力让他跨进了维立叶尔市长家,当起家庭教师来。在那段时期,他与德。瑞那夫人发生了暧昧关系,大部分是为了反抗和报复贵族阶级对他的侮辱。但是,纸醉金迷、利欲熏心的上流社会也腐蚀了于连的灵魂,助长了他向上爬的欲望和野心。
于连进入阴森恐怖的神学院后,亲眼目睹了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丑恶内幕,于是他便耍起了两面派手法,这种表里不一的行为居然得到院长的表睐和宠幸。神学院的生活进一步扭曲了于连的性格,强化了他向上爬的野心和虚伪的作风。于连给木尔侯爵当秘书后虽然还不时流露出平民阶级的思想意识,但在受到侯爵重用,征服玛特尔小姐后,于连的“平民阶级叛逆心”已消失。他成了复辟王朝的忠实走卒。正当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向往的“光明”时,因枪击德·瑞那夫人而彻底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
作为一部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红与黑》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莎士比亚说过:“生活里没有了书籍,就像没有了阳光;智慧里没有了书籍就像鸟儿折断了翅膀。”带着对司汤达的崇拜,我阅读了《红与黑》这本书。
作为欧洲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作,历来评论家绞尽脑汁,颇多发明,认为“红”与“黑”,喻为军装和道袍,剑与十字架,热血与孝服,军人的荣耀与僧侣的黑暗,火红的理想与黯然的幻灭,英勇的时代与复辟的年代,等等,等等,真可谓挖空心思。但按照司汤达的意思,“红”意味着书中主人公于连会去当兵;但他生活的年代,只得披上“黑”的道袍,书名也有如此之意向。
小说主人翁于连·索黑尔,是一个出身农民家庭但博学多才的青年。这个出类拔萃的青年雄心勃勃,决不甘于贫贱,一心向往拿破仑时代的沸腾生活,渴望通过从军去建功立业,青云直上。但在王政复辟时期,在极端反民主的贵族资产阶级统治下的法国,于连看到这条路已经走不通了,只有通过教会一途他才有希望跻身上流社会。
小说题名《红与黑》,红即象征军队,黑即象征教会。于连开头在维立叶尔市长德·瑞那府上当家庭教师,为了报复贵族资产阶级对他的鄙视,找到迅速爬上去的捷径,使他很快赢得了市长夫人的欢心,成为她的情人,因此得以进入修道院学习,企图以此达到发达的目的。他最后到了巴黎,又有幸成为德·拉木尔侯爵的秘书,同时勾搭上了侯爵的女儿玛娣儿。正准备和玛娣儿结婚,实现自己飞黄腾达的美梦的时候,市长夫人出于嫉妒,在听她忏悔的教士的指使下,给侯爵写了一封揭发他丑行的长信,使于连的野心和梦幻完全破灭了。在他绝望之余,一怒枪击了德·瑞那夫人,受到了严厉的审判,终于被送上了断头台,从而结束自己短暂的一生。(郭雪儿)
司汤达的《红与黑》,写的是法国青年于连的故事。于连是一个有才华,有野心,有自尊,也有良心的人。许多评价把于连说成是一味向上爬的野心家。但我个人而言,我觉得他们都忽略了一点,就是于连良心的一面。或者说忽略了站在故事背后的作者进行的精神思考。
于连确实是野心家。于连的野心膨胀过程是故事最表面也是最直接的线索。在德。红与黑读后感中雷纳尔放假,于连想:“我必须要在这个女人身上得手,”“那样如果有一天我发迹了,有人指责我赶过家庭教师这样下等的职业,我就能够告诉他,是感情把我抛到这个职位上的。”可是于连也像一个哲学家,他思考人生,思考巴黎,在他的脑中挥之不去的是当像拿破仑般的英雄。但他对德。雷纳尔夫人的爱,异常是在他生命的最终,不能不让人感到真情。作者的故事构造得极巧妙。当于连步上仕途时,他用尽心机去获取德。雷纳尔夫人的心,并想用此来证明自我的本事和提高自身的价值,可最终他才明白德。雷纳尔夫人是他的终生至爱。之后的玛蒂尔德小姐是在开始时主动追求于连的。可是又经过多次的反复,曾使于连感到神魂颠倒。当玛蒂尔德确认自我爱上于连的时候,于连在临死之前却说仅有德。雷纳尔夫人才会真心待他的孩子。红与黑读后感在于连的攀升过程也少不了这些女人们的帮忙,可是在最终他的摔倒也是因为女人。作者在《红与黑》中塑造了于连,可是更塑造的于连背后的时代,在上层社会中,人人都重视荣誉,可是又过着奢侈的颓废的生活,青年们都缺乏勇气。社会的各种党派都在进取而又秘密的活动着。
在人物塑造的手段上,司汤达使用了超出同时代作家所能及的心理深度的挖掘。红与黑读后感以深刻细腻的笔调充分展示了主人公心灵空间,广泛运用了独白和自由联想等多种艺术手法挖掘出了于连深层意识的活动,并开创了后世“意识流小说”“心理小说”的先河。是一首“灵魂的哲学与诗”。
对于书名人们也引起了一番争论,通常,人们认为书名中的“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红与黑读后感认为红色还能够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我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我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
虽然很早就听说过《红与黑》这本书,但真正读到它还是一次偶然。百闻不如一见,当真正触摸到它的时候,你就会被他的魅力深深吸引。
《红与黑》是十九世纪法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品。《红与黑》的主人公于连,是韦里埃小城一木匠的儿子,年轻英俊、意志坚强、精明能干,从小希望借助个人奋斗跻身上流社会。王朝复辟后,于连通过穿上红军服从军而飞黄腾达的道路被堵塞,只好决定穿上黑色教会服装向上爬。去市长家当家庭教师是于连踏入社会的第一步,为了表达对市长的报复心理和试练自己胆量的冒险心态,于连和市长夫人之间产生了暖味关系。事情败露后,于连进入贝桑松神学院既而又随比拉尔院长来到巴黎,成为德·拉莫尔侯爵的秘书。由于自己的聪明和个性,他不仅受到了侯爵赏识而且赢得了侯爵小姐的芳心。二人秘密结婚,拉莫尔先生对这门婚事虽则暴跳如雷,但也无可奈何,于连也因此得到了骑士称号、中尉军衔和二万零六百法郎年收入的庄园。好景不长,正当于连踌躇满志之际,他却又陷入了贵族阶级和教会所设下的圈套,最终被送上了断头台,成为统治阶级阴谋的牺牲品。
表面看起来它虽然以于连的爱情生活为主线,但实质上是一部政治小说,因为于连的两次爱情都与时代风云紧密相连。第一次与瑞那夫人的地下爱情于连表现出的是拿破仑式的占有的胜利感,以及报复心理的满足。第二次与玛特尔小姐的结合实质为政治上的角逐。无论是对夫人占有式的爱情还是与小姐的政治结合,于连最终都已失败而告终。这是因为在复辟时期,封建势力向市民阶层猖狂反扑。于连不是统治阶级圈子里的人,那个阶级决不会容忍于连那样的人实现其宏愿。作者司汤达,尤其注重对人物的细节描写,通过对主人公于连心里和动作的刻画,生动表现出了小市民对权贵的报复心里,及对夫人追求时的紧张和占有时的满足,和小姐走到一起时的政治气息。
读这本书时开始感受到的是于连膨胀的野心,阶级存在的不公平,随着情节的发展,领会到更多的是人性的虚伪和复杂。
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让我感受到,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的状况。也从中了解到现实主义作品的另一种艺术特色——司汤达倾心的人的"灵魂辩证法";
《红与黑》已历经这么多年仍然经久不衰对人物的刻画必定很深刻,但我认为一部著作之所以经典肯定会有一些现实意义。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身为大学生得我们正处在人生最美的阶段,正为自己的未来憧憬着,我们要得是于连的那分热情,为了自己的梦想奋斗,给我们的警示就是我们要用一份真心去对待身边每一个人,不要象于连那样虚伪得最后把自己的一切都打破了。
我觉的读书一是为陶冶情操,二是能从书中得到教训来解决现实问题。读完〈红与黑〉感受到一是人性的复杂,再就是要有于连那样的热情,但要真诚对待身边每一个人。
司汤达的《红与黑》,第一层面表现为一部爱情小说,而其对爱情的高超描写,也足以让其成为一部“伟大的爱情小说”。
书中写到了主人公于连的两次爱情,虽然有其相似处,却更多地表现为不同的性质。这当然同于连自身的性格特征是分不开的。于连具有进取心,自尊心强,不愿屈服于贵族之下,聪明能干,感情炽烈,大胆勇敢。而这些特征中最中心的便是他身上那种平民阶级的反抗性。这种反抗性自始至终都左右着他的爱情生活。
在与德·莱纳夫人的爱情中,是他采取主动的,但这种主动,却是源自他对贵族阶级的代表德·莱纳先生的反抗。也是他满足自己强烈自尊心的要求。爱情是他用来衡量自我价值的一种手段,他把爱情看作是一种“责任”,是对贵族阶级的征服,他是以挑战者、征服者的姿态来对待这场爱情的。他要握住德·莱纳夫人的手,不是出于情欲,而是出于一种“责任感”,当他握到那双手的时候,他所体会到的,不是爱情的甜蜜,而是胜利者喜悦。“于连的心被幸福的洪流淹没了,不是他爱德·莱纳夫人,而且一次可怕的折磨终于到头了。”
显然,在这次爱情的开始阶段,于连只是个把一切看作“战斗”的战士,这时的他,还没有心思去顾及情欲或激情。
司汤达在他的《论爱情》里把爱情分为激情之爱,情趣之爱,肉体之爱,虚荣之爱。他推崇的是激情之爱。而在谈到于连的爱情时,他将于连与德·莱纳夫人的爱情称为“心坎上的爱情”,并给予了毫无保留的赞美。但我们应该看到,于连与德·莱纳夫人的爱情,并非一开始就是激情之爱,或说并非一开始就是在“心坎上”的。
与此相应的,德·莱纳夫人对于连的爱却是纯粹的。从第一次见于连,那个“羞得满脸通红站在门口不敢拉门铃的孩子般的少年”便在她心底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而在后来的相处中,她不断地发再在于连身上表现出来的平民阶级所特有的品质。而一直身在贵族阶层中的她,很快便被这些品质打动了。但此时,她对于连,还只是一个善良的女人对一个孩子的同情和爱护,称不上爱情。而她自己也在否定着这种出格的情感。
听到爱丽莎说于连拒绝了她,德·莱纳夫人“大喜过望,几乎丧失了理智”,以至于让她在心底暗想“我是不是对于连动了情”。从此时起,她才渐渐开始了对于连的“有意识”的爱。到了韦尔吉,她着意打扮自己,无非出于对于连的特殊感情。但她的贵族身份不容许她有这种不合道德的爱情,此时的她,也还没有勇气向贵族阶层的行为规范挑战。直到于连向她发动强势的进攻,她终于难以抵挡,彻底坠入爱情之网。
而在这场战斗中取得“胜利”的于连,一旦放下心里的那种过分敏感的自尊和自卑意识,任感情自由流露,他对于德·莱纳夫人的感情也便一发而不可收拾,甚至于让他几乎忘记了自己的雄心大志。这次爱情也便逐渐转向了纯粹的“激情之爱”,或者说,这场爱情,从这里才正式开始。
与玛蒂尔德的爱情,自始至终都像一场战争,处处带着心机谋略。于连在对待这次爱情时,自始至终都是理性在起支配作用,他的出人头地的社会目标,给他的这场爱情染上了浓厚的功利色彩。
身在上层社会中,于连的自尊心表现为一种不卑不亢,而这恰恰给了受惯了奉承的玛蒂尔德一种难以忍受的挫败感,这种“不服气”的心理,或许便是玛蒂尔德一系列行为的最初出发点。但却不是这么简单。玛蒂尔德身上带有一种对祖先前辈“反叛”意识和“英雄主义”的追慕,而这种“传奇爱情”的情结,便构成了她在爱情中的虚荣性。
于连在对待玛蒂尔德的追求时,带有着一种戒心,面对她的约会,于连不能不去,因为他不能让她笑看他的懦弱,但他又担心这会是一个阴谋,所以,他在做了一番精心的布置之后才去赴约。而这次约会中,两人也只是在各自扮演着自己的角色,而不能敞开心扉面对。
这次约会之后,玛蒂尔德开始后悔,又改变了对于连的态度。而于连却不会接受这样的转变,他已看到了自己飞黄腾达的未来,他要在征服这个女人的基础上站在贵族阶层上。所以,他使了个手段,向玛蒂尔德身边的一位夫人求爱。这一手果然见效,玛蒂尔德无法容忍这种侮辱,自然要把于连“抢”过来。她彻底地在于连面前屈服,“她对他说自己不好,坦白自己的种种不是。”她对于连说:“你是我的主人,我是你的奴隶,我要跪下来求你饶恕,因为我竟然想反抗。”而此时的于连,又一次尝到了胜利的喜悦。“这个不可一世的女人,终于跪在我的脚下了。”
但这次爱情却同样不能持续,一封告密信断送了他的一切。
我们可以看到,这两次爱情在这里开始交汇,而他在两次爱情中的不同心理出发点,也在这里发挥了作用。第一次爱情中的感性因素和第二次爱情中的理性成分在这里混杂,并最终导致了他的悲剧。
首先是他第一次爱情中的感性因素,也就是“激情之爱”中付出的激情。他把与德·莱纳夫人的爱情视为真正的爱情,而在他看来,真正的爱情必须是建立在平等与真诚之上的。我们可以看到,在与德·莱纳夫人相处过程中,于连从来就不能忍受德·莱纳夫人的不平等的表现。正因为他太在乎这样的一场宝贵爱情,所以他不容许有什么人或什么举动来破坏。这也是他性格特征所决定的。得知德·莱纳夫人对他的告发后,他不能忍受这对爱情的背叛,而这种愤怒也正显示了他对第一次爱情的珍视。这种愤怒让他失去理智,枪杀了德·莱纳夫人。
第二次爱情中,于连一直在幻想着一个辉煌的未来,他的注意点只在事业上,而这场爱情,只是他事业的代表,在他眼中,这场爱情就是他的事业,他要保护的是爱情背后的事业,而非爱情本身。那封告发信来了之后,于连在意的不是与玛蒂尔德的爱情的消亡,而是他前程的幻灭。这也便是他在这次爱情中的理性之所在,这种理性的追求一旦变成痴狂,也就会让他做出不理智的举动,这也是他枪杀德·莱纳夫人的推动力。
于连这一举动中的复杂因素,也展现了他与这个与他的本性格格不入的社会吃力的搏斗后的最后心理。面对在上层社会的“事业”的失败,又得知了爱情中的背叛,他终于完成了自己人性在苦苦挣扎后的回归,而这种回归只能是一种结局——绝望!所以,他做好了一死的准备,向德·莱纳夫人开枪后,束手就擒。
两次不同性质的爱情,也只有在此时,在真正面对的时候,才能见出其高下。在狱中,面对德·莱纳夫人和玛蒂尔德同样真诚的表现,于连的反应却不同。只有在此时,他才能最清晰地认识到自己心里对爱情的真实态度。他别无他求,只愿与德·莱纳夫人在这狱中享受最后的哪怕是片刻的幸福,这才是真正的爱情。
玛蒂尔德,还在继续她的虚荣,她亲手将于连葬在那个于连喜爱的山洞里,完成了她“英雄主义”的模仿行为。
综上所述,我们不难看出,为什么司汤达把于连这两次爱情分别叫做“心坎上的爱情”和“头脑中的爱情”。但同时不能忽视,司汤达的这个评价也有太达绝对化之病,毕竟他是站在一个写作者的位置上来评价,难免会带有规划性,而作品中真正显示出来的情况,则不会也不必完全与他的规划相符。
德·莱纳夫人与玛蒂尔德身上,同样表现出一种对贵族阶层行为规范的大胆反抗,而这种反抗,很难不把它归因于真实的激情之爱。这种反抗,在前者身上表现为其对没有爱情的婚姻关系的冲破,最终不顾丈夫儿女们的看法而全身心地爱于连,在后者身上则表现为其不遗余力地对于连的营救,虽则因为出身原因而带有一些矫情成分。同样的,对于连来说,也很难把两次爱情严格地放在“心坎上”或者“头脑中”来区分,与德·莱纳相爱中,他也必须有理性的考虑,而且也决不在少数,在与玛蒂尔德的爱情中,他也有发自心底的对玛蒂尔德和感情,同样也不在少数。作文
读完作品,我们或许又会对这个世界充满热情。这个时候就可以选择来写一份读后感记录一下我们的心中所想,下面幼儿教师教育网的编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武松打虎的读书笔记”,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读了《武松打虎》这篇文章,记叙了武松在三碗不过冈酒店,连喝了十八碗酒,不信店家说景阳冈有老虎,在傍晚独自过冈,武松随后酒力发作便躺在石板上休息,突然真有一只老虎蹦了出来,武松就与老虎打斗了起来,在于老虎的打斗过程中,连哨棒都打断了,武松揪住老虎左打又打,最后把老虎打死了。
通过这个故事,我认为武松是一个真真的汉子。第一,他很有勇气,不软弱,不退缩,而是勇敢面对困难和危险,明知景阳冈上有老虎,不听老板劝告而坚持上山。第二,他有一颗侠义的心,为民除害,打死了凶猛的老虎,把危险给打败,同时让人们过上了安宁的生活。第三,他的武艺高强,文中踢,按、揪、抡等动作词语,表现出武松武艺高强,也从侧面体现出武松吃苦耐劳,停锻炼自己,勤学苦练,才有一番本领,在关键时刻用得上。
这些精神正是我们学生需要的,我们碰到困难,不退缩,要勇往前进,对付他。我要向武松一样,面对学习上的困难,不软弱,勇往直前,要多练习,在关键时刻也要有用得上的本领,把学习上的“拦路虎”打败。
武松真是一个真汉子。
我怀着激动的心情读完了《水浒传》这本书,里面的一个个英雄人物,一场场豪情壮举,都让我难以忘怀。《鲁达拳打镇关西》、《吴用智取生辰纲》、《宋江三打祝家庄》……可让我百读不厌的却是《武松打虎》这一回合。
讲述了武松在景阳冈喝了十八碗酒,不顾店小二劝阻,硬是上山,遇到老虎毫不畏惧,赤手空拳打死了老虎,保护了自己,也为民除去一害,成为了打虎英雄。故事中作者把武松打虎描述得活灵活现,特别是武松和老虎搏斗时的一系列动作描写逼真而传神,语言精炼生动,“一扑”、“一掀”、“一剪”,作者语言的精准度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真是如闻其声,如见其人。不仅生动再现了当时的惊险场面,也体现了武松的机智勇敢,武艺超群。
读了《武松打虎》这个故事,我由衷地喜欢武松这个人物,不是因为他打死了老虎,而是他那不畏强权,敢于斗争,勇往直前的精神。面对老虎这个庞然大物,许多人选择了躲避,只有武松“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在学习中,我也经常遇到“拦路虎”,数学难题、作文,我一看到就头疼,就害怕。不是找爸爸问就是请求妈妈帮助。后来爸爸妈妈发现这样的帮助对我有害无益,就要求我自己动脑筋解决,没办法,我只好硬着头皮自己动脑,自己搜集写作材料,渐渐地,我发现我自己能解决学习中的困难了!
面对学习中的.拦路虎,其实我们只要像武松打虎一样,不退缩,敢于挑战,用自己的才智和正确的学习方法与“拦路虎”作斗争,就一定能成为学习上的“打虎英雄”。
《武松打虎》这一个精彩生动的故事,栩栩如生的打虎场面,至今还深深的印在我的脑海。
今天,我读了朋友赠给我的一本课外书,施耐庵写的《水浒传》这篇小说的一小节《武松打虎》。
武松到“三碗不过岗”的酒店里喝了十八碗酒,武松付了钱转身要走时,店小二拦住武松说道:“客官,冈上有一只大老虎,如果你去了它会把你吃了。”武松不信,硬要往冈上走。
武松乗着酒兴走到冈子来,走不到半里多路看见一座已败落的山神庙,武松走到庙前,见这庙门口贴着一张印信榜文,读了印信榜文后武松才知道这景阳岗真的有一只大老虎。他准备转身回到酒店里去,心想:“我回去时,店小二肯定会耻笑我,所以我要把老虎打死了才能回去,这样就不会被耻笑。”
走了一阵,太阳便落下山了,武松的酒力发作,浑身焦热起来,便一手提着梢棒,一只手解开衣服,跌跌撞撞地往一片乱树林走,见一块光溜溜的大青石,便把梢棒放在一旁,躺在上面就要睡觉。忽然,发起一阵狂风,树叶乱飞,风过后,只听见乱树背后“扑”的一声响,跳出一只睛白额的老虎来。
武松见了,叫声:“呵呀!”从青石上翻将下来,便拿起那条梢棒在手里,闪在青石边。那老虎又饥又渴,见了武松,急不可耐地把两只前爪在地上按一按,当我看到那老虎捉人只是一扑、一掀、一剪,气性先自没了一半,而武松对付这三招只是三次躲开,我觉得武松好聪明。
老虎吼了一声,转过身来,这时武松轮起梢棒,尽平生力气,猛地劈了下来,只听见“咔嚓”一声巨响,一颗枯树被折断,没打着老虎,梢棒去折成了两截。那老虎咆哮着,性发起来。这时,我真为武松担心,后来没想武松居然把老虎打死了,我真佩服武松。
我想向武松那样很勇敢,机智,我受到的启发是:我以前看到困难就害怕,很想躲,现在我要向武松那样勇敢、机智,在学习的方面上,也有困难的时候,就像一只拦路虎挡住了我在学习方面上的思考,所以我要向武松那样打败挡住我学习方面的拦路虎。
今天,我读了欣欣教育基金会赠给我校的一本课外书施耐庵写的《水浒传》这篇小说的一小节《武松打虎》。
武松到“三碗不过岗”的酒店里喝了十八碗酒,武松付了钱转身要走时,店小二拦住武松说道:“客官,冈上有一只大老虎,如果你去了它会把你吃了。”武松不信,硬要往冈上走。
武松\着酒兴走到冈子来,走不到半里多路看见一座已败落的山神庙,武松走到庙前,见这庙门口贴着一张印信榜文,读了印信榜文后武松才知道这景阳岗真的有一只大老虎。他准备转身回到酒店里去,心想:“我回去时,店小二肯定会耻笑我,所以我要把老虎打死了才能回去,这样就不会被耻笑。”
走了一阵,太阳便落下山了,武松的酒力发作,浑身焦热起来,便一手提着梢棒,一只手解开衣服,跌跌撞撞地往一片乱树林走,见一块光溜溜的大青石,便把梢棒放在一旁,躺在上面就要睡觉。忽然,发起一阵狂风,树叶乱飞,风过后,只听见乱树背后“扑”的一声响,跳出一只睛白额的老虎来。
武松见了,叫声:“呵呀!”从青石上翻将下来,便拿起那条梢棒在手里,闪在青石边。那老虎又饥又渴,见了武松,急不可耐地把两只前爪在地上按一按,当我看到那老虎捉人只是一扑、一掀、一剪,气性先自没了一半,而武松对付这三招只是三次躲开,我觉得武松好聪明。
老虎吼了一声,转过身来,这时武松轮起梢棒,尽平生力气,猛地劈了下来,只听见“咔嚓”一声巨响,一颗枯树被折断,没打着老虎,梢棒去折成了两截。那老虎咆哮着,性发起来。这时,我真为武松担心,后来没想武松居然把老虎打死了,我真佩服武松。
我想向武松那样很勇敢,机智,我受到的启发是:我以前看到困难就害怕,很想躲,现在我要向武松那样勇敢、机智,在学习的方面上,也有困难的时候,就像一只拦路虎挡住了我在学习方面上的思考,所以我要向武松那样打败挡住我学习方面的拦路虎。
湖南省永顺县乃欣欣欣学校五年级三班田花蕾
近日,我读了《水浒传》,里面的精彩情节扣人心弦,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武松打虎》。
《武松打虎》一开场,先起了一阵风,然后乱树下一声响,跳出一只吊睛白额大虫,接下来那虎“扑”“掀”“剪”,武松只是退避,一连三闪,之后武松转守为攻,按住扑来的老虎,只顾拳打脚踢,最后把老虎打死了。
我非常敬佩武松的勇敢。他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看见大虫,并没有吓破胆,也没有立马逃跑,他并不与大虫直接厮打,而是等大虫气性没了一半,才与老虎搏斗,可谓有勇有谋。
正是由于勇敢,武松才能战胜猛兽老虎。回顾过往的经历,我自叹不如。曾经有一次,我去爬花果山,途中见有缆车可以坐着直接下山。我原来想坐的,但看见那缆车绳又细又长,一望无边,低头一看,满山都是树木,顿时感觉天旋地转,天空是苍白的,大地也是苍白的,周围的事物全都是苍白的,我只好徒步走下山。比起武松的勇敢,我差太远了,想起自己连试都没有试过,我羞愧难当。
如果有下次,我愿向武松学习,勇敢地迈出第一步。
其中,我最欣赏嫉恶如仇的江湖行者武松。
武松打虎,施耐庵著作的水浒传中的故事,主要讲述梁山好汉武松在回家的途中,在景阳冈遇到一只猛虎,在喝醉的情况下把这只猛虎打死,为当地老百姓除去一大害。后被世人传为佳话。
武松是山东清河县人,人称二郎。他“身长八尺”,“浑身上下有千百斤力”,是个“顶天立地、噙齿戴发的男子汉”。在景阳冈,武松遇到一只吊睛白额大虎,他临危不惧,一把抓住大虎的头按下黄坑里,然后用左手紧紧揪住虎的顶花皮,右手握成铁锤般大小拳头,尽平生之力猛打六七十下,直到大虎气绝。景阳冈打虎这一壮举,显示了武松无比神威的英雄气概。
武松是《水浒传》中杰出的人物,在他身上寄托了人民战胜恶势力的理想。我要学习武松那种敢于斗争、勇往直前的精神。武松“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是因为他武艺高强,勇猛过人。
在学习过程中,我们也会经常碰到一些“拦路虎”,要发扬武松打虎的精神,不慌张、不退缩,敢于挑战,凭着自己的聪明才智和正确的学习方法解决难题,努力成为学习上的“打虎英雄”。
在中国四大名著中,有一本叫《水浒传》的书。在里面,武松打虎这个故事让我记忆犹新。那武松真厉害,可有人却说,武松触犯了《野生动物保护法》,不是英雄。我觉得他说的不对,武松就是英雄,而且是大名鼎鼎的英雄。理由如下:
首先,武松生活的年代是宋代,那时候,还没有《野生动物保护法》,而且那时的老虎到处都是,不像现在老虎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人们连老虎的一根汗毛都不敢碰。
其次,老虎出没时,武松正因为在景阳冈一口气喝了十八碗酒,而在石头上睡着了,老虎正想向武松发出攻击,如果武松那时不出手,不就是能等死吗?武松为了保命打死老虎是天经地义的。
最后,那只老虎已经吃了十几个大汉了,害得村民整天忧心忡忡,把自己的关在家里,还经常幻想:万一老虎吃了菠菜,成了大力水手,冲过门来吃人怎么办,更别说踏出家门去打猎了。正因为这个,所以武松不费吹灰之力把老虎打死,也算是为民除害了。
不过,宋代是宋代,现在是现在,武松那时打死老虎成了英雄,但如果我们像武松一样打死老虎,别说是大老虎,就算是小虎崽,也是犯罪行为,肯定会受到惩罚的。
今天读了《水浒传》的第二十三回:《景阳冈武松打虎》,十分精彩,我从武松打虎的故事中悟出了一些道理!
第二十三回可能是《水浒传》中最有名的章节,因为景洋冈打虎和斗杀西门庆、醉打蒋门神、血溅鸳鸯楼等情节,充分的表现出武松性格中力、勇、智这些古代英雄的基本素质,充分寄托了正战胜邪、善战胜恶的理想。现在的人们也都渴望做武松这样有力、有智又有勇的英雄,也都想做出一番为民除害或替天行道的事业。然而,想成为英雄,想成就事业,还要学习武松练就一身胆气,方能成大事。
这一段时间,我们学了一篇出自《水浒传》的.课文《林冲棒打洪教头》,我学完后,又去看了《水浒传》里的另一个故事《武松打虎》。
《武松打虎》主要讲了:武松在景阳冈下的一家酒店里开怀畅饮,不听店主的劝告,执意要过景阳冈。武松上了冈,看见了官府榜文,才知冈上真的有老虎,但他还是决定继续上冈,后来武松赤手空拳与猛虎搏斗,最后终于把老虎打死了。
读了这个故事,我觉得武松非常豪放、勇敢、机敏,再想想我自己民,遇到一只狗就会害怕,赶紧绕道行走。以后,我也要向武松学习,做个有勇有谋的孩子。写这本书的施耐庵也值得我们敬佩,他在这本书里写到了一百零八位梁山好汉,个个性格鲜明,他把这些好汉们的英勇无畏、豪爽奔放的英雄性格表现得淋漓尽致。
虽然中国的四大名著我都已看过,但那时我才二年级,我现在准备把它们再看一遍,细细地品味,争取取得更深的理解。
武松到“三碗不过岗”的酒店里喝了十八碗酒,武松付了钱转身要走时,店小二拦住武松说道:“客官,冈上有一只大老虎,如果你去了它会把你吃了。”武松不信,硬要往冈上走。
武松乗着酒兴走到冈子来,走不到半里多路看见一座已败落的山神庙,武松走到庙前,见这庙门口贴着一张印信榜文,读了印信榜文后武松才知道这景阳岗真的有一只大老虎。他准备转身回到酒店里去,心想:“我回去时,店小二肯定会耻笑我,所以我要把老虎打死了才能回去,这样就不会被耻笑。”
走了一阵,太阳便落下山了,武松的酒力发作,浑身焦热起来,便一手提着梢棒,一只手解开衣服,跌跌撞撞地往一片乱树林走,见一块光溜溜的大青石,便把梢棒放在一旁,躺在上面就要睡觉。忽然,发起一阵狂风,树叶乱飞,风过后,只听见乱树背后“扑”的一声响,跳出一只睛白额的老虎来。
武松见了,叫声:“呵呀!”从青石上翻将下来,便拿起那条梢棒在手里,闪在青石边。那老虎又饥又渴,见了武松,急不可耐地把两只前爪在地上按一按,当我看到那老虎捉人只是一扑、一掀、一剪,气性先自没了一半,而武松对付这三招只是三次躲开,我觉得武松好聪明。
老虎吼了一声,转过身来,这时武松轮起梢棒,尽平生力气,猛地劈了下来,只听见“咔嚓”一声巨响,一颗枯树被折断,没打着老虎,梢棒去折成了两截。那老虎咆哮着,性发起来。这时,我真为武松担心,后来没想武松居然把老虎打死了,我真佩服武松。
我想向武松那样很勇敢,机智,我受到的启发是:我以前看到困难就害怕,很想躲,现在我要向武松那样勇敢、机智,在学习的方面上,也有困难的时候,就像一只拦路虎挡住了我在学习方面上的思考,所以我要向武松那样打败挡住我学习方面的拦路虎。
栏目特意为你整理关于拿破仑传读书笔记,最近读了作品,感受颇多。我们从读后感中可以体会到作品的深意,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十七世纪末,法兰西在路易十六和他的王后玛丽的统治下,昏昏日下,引起了许多政变。路易十六罪有应得,不久便与其王后在断头台上结束了其奢华无比的生活,也破灭了波旁王朝的天下。然而,昏君虽死,但法兰西已无力回天。在各国君主势力的威逼下,在法国人民挨饿的情况下,在共和主义《宪法》的统治下,法兰西这只狼逐渐变得又累又饿,慢慢地沉睡了起来
就在这法国进入了一个低谷之时,千钧一发之际,出现了一颗璀璨的明珠,引着法国走向了辉煌!这位世界公认的英雄、用自己的光芒让法兰西苏醒的奇才、在军事舞台上得意的天才,有一个响亮的名字——拿波利昂尼·波拿巴!或许,还有一个名字更为响亮,有一种面包就是以他的名字来命名的,那就是——拿破仑·波拿巴!
拿破仑在历史上一直是一位英雄,而且,没有一名将军说过他打仗赢过拿破仑,这让我对拿破仑起了兴趣,并且,我对他的滑铁卢兵败也有所耳闻,兴趣便更浓了,所以,这个暑假我抽空读了《拿破仑传》一书,受益匪浅。
读了《拿破仑传》以后,我觉得拿破仑失败的最大原因在于一点——可怕的虚荣心。我之所以下此结论是因为有历史为证,在拿破仑称帝之后,赐予其兄弟姐妹们王冠,封予他们自己的国家,但他们虽领了拿破仑的情,却根本不听拿破仑的话,常常为了一点点小小的赏赐,闹得不和睦,还通过各种方式向他们想要获得利益时的皇帝陛下——拿破仑喋喋不休。而造成如此尴尬的场面的原因我想是因为我先前说过的那个可怕的东西——虚荣心。不过,其实并非每个人虚荣心都如此强烈的,而拿破仑的兄弟姐妹们之所以虚荣心如此强烈的原因有三点:一是他们的父亲、母亲都原是意大利人,生下来的孩子自然也是意大利人,意大利人本身就有的强烈虚荣心自然不会随便被更改,更何况其父亲又是一个意大利贵族;二就是其父亲是一个意大利贵族,后因意大利四分五裂,携妻逃往当时还不属于法国领土的科西嘉岛,科西嘉岛民风淳朴,波拿巴家族在那儿虽有容生之地,但混在岛民中已失去了贵族身份,再加上当时法国人经常去侵略那里,烟火弄得波拿巴家族那硕大的虚荣心空的一点不剩,自然一切能补的机会都不会放过;三则是人也许是没有知足的时候的,虚荣心越补则越大,越想装满则越是装不满,拿破仑的兄弟姐妹们这才使自己的虚荣心越来越膨胀,想要的东西越来越多,还不想输于别人,特别是自己的兄弟姐妹。
正是因为拿破仑的兄弟姐妹们没有能力补满虚荣心,但有一个好二哥(弟),便找拿破仑喋喋不休,闹得互相不和睦,搞得拿破仑心力憔悴,还要去操心打仗,使得他出现了早衰现象,在今后的滑铁卢战役中他一国对四国,由于老人特有的优柔寡断,变得动作稍缓,以致被四国联军打败了,最终,被迫退位,流放孤岛。
虚荣心足以毁掉一个伟大的帝国。这是我读《拿破仑传》得到的最大的感慨。
在悠长的假期中,当没有必要的压力的时候,许多人都会在理想与现实之间纠缠,对于人生的意义做出过多的思考。当自己的欲望必须受到限制,当自己的野望从幻想回到梦乡的时候,我们便会随手翻开身边的书本,书就是这样在我们的成长中出没的。
作为一个胸中热血余热未散的男生,我像大多数同类一样将自己的手避开了《美学散步》,避开了所谓深邃忧伤的《目送》。我的目光只停留在那个曾近践踏了欧洲改变了历史的巨人的传记——《拿破仑传》。
之前的我早已阅览过各式各样的关于拿破仑的书目,名字也是各式各样的,但是从来没有直接命名为《拿破仑传》的书。后来我才知道原来在拿破仑传记书本中直接用其名字来命名的也只有此一个版本。只此一家想必是有特别之处的,我怀着崇敬的心理翻开了第一页,但是内容却是让我大失所望。没有精彩的作战描写,对于拿破仑的磨难与困苦的战争生涯只是大概的、匆匆的掠过。其一生中最有代表性的,也是造就了拿破仑崛起的意大利战役,在六百页的文章中甚至还没有描写拿破仑情妇的情节篇幅长,更别提其中还穿插了埃及艳后之类的故事。难以想象这样一部战争英雄的传记是如何在不描写战争的情况下流传下来的。
于是我丢弃了这本书,这也是我首次对于拿破仑的书籍半途而废。整个暑假我就此告别了自发的阅读,在忙碌的学习生活之中只是简单的完成对于书本的任务。可是在我告别书本之后不久,我发现自己的内心总像是缺失了什么,不论是在自我学习,是在上课,抑或是在放松娱乐,我心口总是会莫名悸动,那是对自己生活的不满,对现状的抱怨,我的欲望和野望不断的蓬勃,我知道此刻我必须再次将自己的目光看向书架。读书,有时候就是用别人的世界来弥补自己的世界。
还是《拿破仑传》。昔日吴下阿蒙让鲁肃刮目相看,我想书也当得上士隔三日之说,只不过这里的士不是书,而是自己。书不会变,但人可以成长。再翻《拿破仑传》,一改之前枯燥无味犹如鸡肋的看法。六百页古朴的书卷中,的确不像一部战争史诗,但华丽的像一部歌剧,严谨的像一部经史。其中歌德与帝王拿破仑的优雅交锋更是体现出了拿破仑除了残暴、独裁或者是正义、温和等矛盾之外的另一个形象。我也终于明白为什么这本书可以流传至今,并且排在了非虚构畅销书的第二位。在浏览着拿破仑戏剧般的一生的时候,我又回归到了自己波澜不惊的生活之中,但是此刻我已经不再不安,我可以理解此时的平静,可以等待属于自己的未来。
书永远在那里,我们可以忽视,但我们总有需要的时候。如果内心还无法理解,合上书我们也许能更好的明白我们自己的生活。再回首,书本将会是你最好的听众。
漆黑的夜晚,狂风大作,外面枪炮声不断,一位身材不高的军官在从容不迫地指挥战斗,他就是拿破仑。他的一生辉煌而又曲折,有辉煌的成功也有惨痛的失败,然而在他的身上我学到了很多东西。
拿破仑出身出破落的贵族家庭,有众多的兄弟姐妹,而他也从小就与其他小孩子不同,总是沉默寡言,自己在角落里看书,遥望大海。后来他进入军校,从此开始了自己的军旅生涯。从他身上我首先学到的是要拥有理想,并能够抓住机会取得成功。
拿破仑曾说过一句着名的话:“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他在年轻时便立下理想,梦想成为一统天下的社稷首领,他也把握住了机会,在大革命那个混乱的年代平步青云,成为了显赫一时的皇帝。在生活中或许也有许多人拥有远大的理想,却总是错过一个又一个机会。那些人总是抱怨老天的不公,殊不知命运其实掌握在自己手里,只要把握住机会,金子总会发光,黄沙也掩盖不了你的光芒。
让我印象深刻的还有拿破仑的反抗精神。1789年,法国爆发了资产阶级革命,拿破仑同情革命,一时成为雅各宾派的拥护者。他三次回到故乡科西嘉岛,积极开展争取科西嘉岛自治和自由的活动。俗话说哪里有压迫哪里就会有反抗,拿破仑便是一个有反抗精神的人,在法国大革命中欧洲的各封建势力都在竭力遏制法国的革命。此时,是拿破仑带领法国人民奋起反抗,打退外敌,让法国成功保留了革命的胜利果实,拿破仑也成为了法国的英雄。
就在法国进入到鼎盛时期,拿破仑成为法兰西帝国的皇帝时,他的野心和欲望也迅速膨胀起来。他不满足于眼前的成果,继续率兵征战各地,法军的铁蹄践踏在欧洲大陆,也引起了被征服国人民的不满,法军陷入了民众战争的泥潭中难以自拔。
拿破仑不得不吞下自己种下的苦果。最终在滑铁卢一役中一败涂地,拿破仑也结束了自己的皇帝生涯。几乎所有人都知道拿破仑的经历,然而也有许多人重蹈覆辙,像他一样最终败于自己的野心和永不满足的心。见好就收的道理每个人都明白,然而很少人能够在诱惑面前经受住考验,只有那些经受住考验,脚踏实地的人最终才会走向胜利的彼岸。
法国的布里昂曾说过,对于一个光辉灿烂的名字,只要略加思索就足以产生大批回忆录。拿破仑无疑就是这样一个人,无论他是功是过,他终究是一个战争天才,是一个改变历史的伟人。让我们学习他的精神,吸取他的教训,在人生的路上阔步前行!
拿破仑是我最喜欢的一位英雄,从小我就喜欢听叔叔讲述关于拿破仑的故事。前不久,妈妈终于给我买了一本关于拿破仑自传的书籍,我在看完之后,心中对这位传奇的人物更是佩服。拿破仑从一个小兵做起,到35岁的时候就成为法国的皇帝。可以这么说,拿破仑绝对在世界上是一名非常卓越的军事家和政治家。对于法国人民来说,他也是一位大英雄。在拿破仑小的时候经历了许多的磨难,在别的地方生活的时候经常会被当地人嘲讽。
可是不管什么磨难,都被拿破仑以以不屈的意志挺了过来,他小的时候他没有朋友,每天在他身边的只有书籍借让他增长了许多的见识。或许因为从小经历的苦难铸就了他前所未有的占有欲和征服欲,姐为她以后称霸欧洲埋藏了一定的野心。一开始的时候,拿破仑凭借自己杰出的军事才能连接取得了几次战争的胜利。在那个时候,拿破仑已经成为法国人民心中的大英雄,也取得了人民的信任。为了称霸欧洲大陆,拿破仑接连展开几次战争,其他的国家不愿被法国征服也开始了反法联盟。在经过几年的战争之后,拿破仑最后兵败滑铁卢。
拿破仑曾经说出过许多的名言,比如说剑鞘属于法国剑刃属于他自己。为了满足自己的野心,他在取得胜利之后还接连对其他国家发起了非正义的`战争。他的欲望好像永无止境一般,在取得成功之后还要继续向更远的方向前进,也许这也是他兵败的原因之一。在当时对于法国人民来说,拿破仑绝对是法国民族的英雄,但是对于欧洲大陆的其他国家来说,拿破仑就是一个征服者。到现在为止,拿破仑依然被认为是世界上最杰出的军事家之一,许多人也都向往着自己能够成为拿破仑。
我觉得拿破仑是一位爱国之子,因为拿破仑的故国科西嘉曾遭遇过法国打败过,所以拿破仑暗暗发誓:我要从统治者那里,学会一切;总有一天,我要用这些东西来“回报”他们,拿破仑从小就想着要让自己的故国重新得到自由。不仅如此,拿破仑还拿出了行动来真的给故国夺得了自由。从这里可以看的出拿破仑是十分的爱自己的故国的。
而我最最最欣赏拿破仑的就是他很会把握机会这一点。拿破仑在自己走向辉煌路途中一次失败后,拿破仑一直在等待机会,奋斗累积,好紧紧的抓住机会,让机会没有丝毫的余地可以溜走。拿破仑知道,机会不是什么时候都有的,有时一生只有一次,所以要好好的把握,让自己的光芒露出来,只有这样才能造就成功。
所以拿破仑的志向和不怕困难还有会把握机会,才造就了拿破仑的辉煌时期。但我看完这本书后觉得我对拿破仑的故事印象颇深,他带给我的震撼,是无法表达的,拿破仑这个人物,很难让我用言语对其进行评价。
18世纪,一个战火纷飞,硝烟弥漫的时代;18世纪,一个历经变革,改革进步的时代;18世纪,一个英雄辈出,谁与争锋的时代。如同一幅壮丽的诗篇,一卷悠久的文卷,亦或是一曲跌宕起伏的乐曲。深深震撼着每一个人。而在这漫漫历史长河之中,使我最记忆犹新,钦佩的便是那个驰骋沙场的皇帝——拿破仑。
在读完《拿破仑传记》后,我对拿破仑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这是一个天赋卓越的军事家,一个捍卫国家领土完整的英雄,一个野心勃勃的政治家,一个深受人民爱戴的君主。
拿破仑10岁时就到法国布里埃纳军校接受教育。1784年以优异成绩毕业后,被选送到法国皇家陆军学院。16岁时父亲去世,他以优异成绩毕业并被授予少尉头衔。本来生活一切幸福的他,却恰逢18世纪这个法兰西革命的乱世。面对全国的革命浪潮,年纪轻轻的他便率军队,英勇抗战,成为世界史上最年轻的将军,为法国的革命作出了巨大的贡献。面对那些封建帝国主义联盟的侵略,他领导法兰西人民英勇抗战,为了战争的胜利,不惜以自己作为诱饵,将敌人击败。这要有何等的勇气和魄力,这是多么伟大的英雄。这个矮个子的年轻将军,向世人展现了他的胸围与高大。
待自己的政权稳定之后,这位野心勃勃的政治家便开始为了利益,发动了一场场的侵略战争。到处南征北战,不断的扩大法兰西的版图,掠夺着他国的利益,给人以一种王者的强势与野心。莱比锡战役后,这个不可一世的霸主被敌人俘虏了,被流放到一座偏僻的小岛,本应以此了却一生的他,却在人民和军队的拥护之下,重新执政。这一切证明了他的领导才能和人民对于他的爱戴。虽然最后任然是兵败滑铁卢,可是他却像我们展示了他的不屈与坚毅。
纵览全书,最触动于我的并非是累累的战果,也不是他那中王者风范,而是他那中深深震撼着他人的品质。这或许是他那积极进取,有着远大理想的心态,或许是那用之不进的无穷的力量,或许那独特的创造力,敏锐的洞察力和坚定的信念……。沧海桑田,历史的尘埃无法抹去这个英雄那璀璨的光芒,无法掩盖他那不懈的精神,无法否认他为法兰西人民和世界做出的种种巨大的贡献。
人无完人,或许他不是一个完全完美的人,他有着自己的私心,有着自己的欲望,甚至是可以为了自己的目的不择手段。以至于牺牲他人,损害他人的利益。但是他的那种积极进取,不屈不挠,坚毅的性格确是我们不可缺少的可贵的品质。她们能带领我们走向成功,实在自己的愿望。
《拿破仑传记》一书让我看到了一个别样的时代,一代为人,也让我感受到了历史的发展与进程是多么的不易。或许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如拿破仑一般,有血性,有属于自己的独特志向。
书不仅是生活,而且是现在、过去和未来文化生活的源泉,在阅读了作品后,感到身临其境,如一幅画,优雅的笔触渲染着泼墨之洒脱。写起作品读后感来就毫无头绪?高老头读书笔记是编辑花时间整理的内容。
《高老头》是法国作家巴尔扎克之笔,主要讲述了一个富有的老头是法国大革命时期起家的面粉商人,中年丧妻,他把自己所有的爱都倾注在两个女儿身上,为了让她们挤进上流社会,从小给她们良好的教育,且出嫁时给了她们每人80万法郎的陪嫁,可他的两个女儿生活放荡他们在父亲富有时,使出浑身解数,讨好、孝敬父亲,为的就是父亲背后的那些肮脏的钱财。而当她们的父亲被她们无情的“榨干”了油水,她们就不管不问。当高老头去世的时候甚至没有一个人过去探望过他,连葬礼的钱都不愿意出,只得让两位公寓里的贫穷大学生自掏腰包,草草了事。
“大革命时期,他趁荒灾搞囤积,大发了一笔横财,为了让两个女儿嫁上一个好人家他给两个女儿每人八十万法郎,自己只留了一万法郎。可是,不过两年就把父亲从自己家赶出来,可怜的高老头不得不去租住破旧的公寓。”读到这时我的眼眶不禁泛红,两个女儿卑鄙的心理、虚伪的面孔、毫无人性的冰冷心肠痛斥的泪。她们难道忘了父亲的养育之恩了吗?她们难道忘了父亲一天只吃几片面包的入身影了吗?高老头把一切的心血都倾注在女儿身上——给她们找最优秀的家庭教师,给她们找有教养的伴读小姐……可到头来姊妹俩却这么对待自己亲生父亲简直可恶!巴尔扎克用辛辣的笔把两个女儿的卑鄙、虚伪、毫无人性揭露得漓尽致,侧面着重揭露批判的是资本主义世界中人与人之间赤裸裸的金钱关系。
有多人走上社会,禁不起金钱和各种利益的威逼引诱而走上歧途,甘当金钱和利益的奴隶,敲诈勒索,抢劫这些不都是为了钱吗?可最后都有什么下场呢?不就是整天提心吊胆,东躲西藏,度日如年,最终都要进入黑暗的牢笼,遭到社会的舆论。
如今这个社会上金钱似乎成了万能的东西,钱可以买到一切,真相,良心,都做了金钱的奴隶,买到的都只是表面的东西。但钱买不来人心,可怜的人们,都被金钱、名利冲昏了头。人性早已泯灭,良心早己丢失……钱也不是万恶之源,只有你过分的,贪婪的,自私的去使用它时,它才是万恶之源。
我不禁从心底感叹高老头的悲惨遭遇。巴尔扎克以自己的生活体验,通过细致描写,入木三分地刻画了资本主义社会里人与人之间赤裸裸的金钱关系,用锋利的笔刻画出了当代法国巴黎——哪个兴盛一时的社会背后隐藏着的许许多多的故事,它就是波旁王朝的缩影,就是资本阶级的真实写照。使人读了以后,不禁掩卷沉思。
《高老头》这本书使我真正了解到:拥有权力获得利益只能带来片刻的欢愉,不是永久。我们应该学会主宰金钱而不是被金钱主宰。并且,在做每一件事前,都问问自己的良心,因为如果你一不小心出卖了他,那么良心的谴责将让你得不到好下场。
合上书的最后一页,我闭上眼睛,眼泪落了下来,泪珠在那本书上滚动,仿佛在倾诉着这个悲惨的故事——《高老头》。
《高老头》是十九世纪法国作家巴尔扎克的著作之一,讲述了一个凄凉的故事,揭露了资本主义世界的丑恶面孔。
“高老头这个好父亲给了两个女儿每人80万元的陪嫁,只给自己留下了1万法郎的年金。他以为女儿总是女儿,出嫁之后,他等于拥有了两个家,哪知,不到两年,两个宝贝女儿双双将父亲赶出了大门······”1
读到这儿,我曾落过泪,这泪是对两个女儿卑鄙的心理、虚伪的面孔、毫无人性的冰冷的心肠痛斥的泪。他们难道忘了父亲的养育之恩了吗?忘了父亲一天只吃几片面包的身影了吗?高老头把一切的心血都倾注在女儿身上——给她们找最优秀的家庭教师,找有教养的伴读小姐······高老头不会想到,我不会想到:把父亲赶出家门的竟会是自己的亲生女儿!巴尔扎克用辛辣的笔把两个女儿的卑鄙、虚伪、毫无人性写得栩栩如生,也从侧面反映出社会上的悲剧:儿子对为自己牺牲一切的父母毫不在乎,女儿把父母无情的赶出家门······我不知道:难道为了幸福一定要赶走父母吗?赶走父母就一定会幸福吗?
“第二天下午2点左右,高老头的病情又加重了······临终之前,高老头哭天喊地想见女儿一面,但是,这丝毫感动不了两个女儿冰冷的心肠。”
读到这,我也曾落下泪,女儿们为什么不愿来见高老头,因为他自己没钱了呀!以往,只要女儿叫一声“好爸爸,”高老头就能满足她们的愿望。高老头以为女儿孝敬的是他,但是不是,女儿真正孝敬的是他的钱呀!“钱能买到一切,也能买到女儿。”临死前,高老头才明白金钱的残酷。
泪,痛恨的泪,悲伤的泪······我希望所有的人都来孝敬父母,让高老头的悲剧不再重演。
《高老头》本出自于法国19世纪大作家巴尔扎克之笔的世界名著。是一部批判现实主义的时代小说,它浓缩了时代色彩,展现了当时社会里人与人之间的虚伪、狡诈、残忍……这本书中文版不到十八万字,但是其视野之广,人物形象之多姿多彩,简直够得上一幅全景画卷。
本书写的是父亲为了自己的两个女儿贡献了他的一生,可是最后在下葬的时候,非常简陋,他的女儿一个也没来为他送行。可是老人在死的时候仍然祝福他的两个女儿,希望代她们承受所有的痛苦。与老人唯一一起下葬的是个坠子。用银色头发编织的,下面挂着个牌,牌子的正反两面写着两个女儿的名字。老人一直将它挂在胸前。可是送葬队伍里却只有俩人,不是他的女儿。一个是实习医生,另一个是迫切跻入上流社会的大学生。其他的人对他的死,只是冷冷的开了几句玩笑。很讽刺。
其中有一段文字:“一个人可以在这里出生、活着、死去,没人注意你”。好冷的社会!好黑暗!那位父亲好伟大,也好可怜,为了两个女儿能过上锦衣玉食的贵族生活,他说他要让自己的女儿成为这世上最幸福的人。可是最后他还是没做到。他的女儿居然瞧不起他,闲他太穷,太脏了。直到最后,老人要死的时候,她才醒悟。可是时间不允许了,老人死了……
高老头的遭遇是许多当时社会中人们的一个最真实的缩影。他的结局是法国贵族社会失去人性的一种杀戳。他生前的光辉带着痛苦与回忆,永远藏在那座孤独的坟墓中……但高老头的悲剧并非全是社会造成的,他的悲剧有偶然性和时代性但更有必然性和主观性。试问,像高老头这样的几近病态地溺爱女儿,滥爱女儿能不对其女儿促成不良的影响吗?我想这种教育方式搬到当今社会很大可能也是一场悲剧。
《高老头》里的父亲是那个时代的悲哀,也是一种亲情的迷茫。不知道该赞赏这位父亲,还是该叹息这位父亲。
《高老头》这本书我早就听说过,并且像一块磁石深深地吸引着我。看完之后,才明白主人公高里奥的故事、命运有多么辛酸,多么悲惨。我想,就算铁石心肠的人也会被打动吧!
高老头是一个面粉商,以往拥有过百万家财,人们对他必恭必敬,甚至称他为“法郎的化身”。可是,高老头的最爱并不是金钱,而是两个天仙般的女儿。就因为如此,慢慢的,女儿成了他的生命线,所以,在女儿们出嫁时的陪嫁竟然是80万法郎!这个消息轰动整个巴黎社会!尽管如此,两个女儿对金钱的欲望并没有满足,一向去向她们所谓的爸爸要钱。这个时候,两个女儿早以把爸爸双双赶出大门,真不明白阿纳斯塔西和苔尔费纳是怎样拉下脸皮的。
高老头搬进了伏盖公寓,伏盖太太是个卑劣的小人,事实上他的两个女儿也是。高老头的性格十分孤僻,可是也比较有气量。房客们经常笑话他,高老头从来都是不计较的。真正是高老头朋友的人仅有拉斯蒂涅一个,他多次看到高老头在深夜里绞金银餐具,目的只是为了给两个女儿做零花钱。拉斯蒂涅多次与苔尔费纳接触,不应当是交往,发现,她表面的孝心,只是看中了爸爸的钱。
之后两个女儿通通跑来向爸爸诉苦。一个说,丈夫遇到个风险极大的投资,把自我的零花钱10000法郎也投了进去,此刻又急需计策,否则将会导致破产;一个说需要12000法郎来拯救自我心爱的男人如果没有,她也不活了。这个双重打击对于本身就害病的高老头来说,实在太大了。也正因为这个,使高老头提早进入了生命的末期。临死前,两个女儿居然为了补充睡眠这个借口而拒绝看望自我的爸爸。高老头最终明白两个女儿对他原先只是虚情假意,敷衍一下罢了。“我此刻仍然不明白,自我每次像赌徒留恋赌场似的迁就她们,是错了吗?难道我爱自我的女儿是种罪过吗?她们为什么不来看我?只要闻一下她们的味道,就是我最大的欢乐了……我此刻还是不会怪她们,我会默默地为她们祝福,祝福……”
多么善良的老人啊,这种既往不咎的老人不多啊!我也暗自庆幸,老人最终看穿了那些人虚伪的面孔,卑鄙的心理,毫无人性的冰冷心肠。可是,他实在付出的太多了,太多太多了,可在他死后,竟没有一具厚棺材埋葬,可怜啊!替他埋葬的人铲了几下土便溜之大吉,可悲啊!高老头由一个面粉商变成一个穷酸汉,又由一个穷酸汉变成一个孤独的灵魂,可悲可叹啊!
我突然发现,自我仿佛也是那两个女儿,不还没有确定。我正处于强烈的心理斗争,自我偶尔向爸爸妈妈讨取一些零花钱,日积月累约摸也能凑足几千法郎;每次发生的突发状况,爸爸妈妈都焦虑地向热锅上的蚂蚁,让他们劳神多多;还有……可是我并不是那种不懂得回报的女孩,有时候,我会给他们带来意外惊喜。
爸爸妈妈是怎样想的,高老头是怎样想的,我一向在揣摩,斟酌,推敲。此刻初步决定,一切的一切,都源于这个字:爱。
《高老头》是一部举世闻名的文学著作,而其作者是十九世纪著名法国作家巴尔扎克。它不仅仅给我们带来了巨大的心灵震憾,也把这个社会再次具体而系统的给我们进行了“介绍”。
高里奥老人以前是做面粉生意的,他用自我的智慧慢慢变的变成了资产阶级,却饱含浓厚的封建宗教观念。妻子死后,他便始终一个人,并把自我的全部精力放到自我的两个女儿身上。培养、教育她们并不惜血本满足她们的那些苛刻、奢侈的欲望,想让她们变成贵族大小姐。最终他如愿以偿,大女儿成了贵族富人,二女儿嫁给了银行家纽沁根,两人还各有八十万法郎的嫁妆。最终他自我变的身无分文,只得住进一家低档公寓。他认为这样满足她们就能得到她们的欢心,其实换个角度来看,他是在用金钱“买得”自我和两个女儿之间的感情。在他的两个女儿心中,甚至在这个巴黎社会上,金钱才是人与人之间唯一的纽带,金钱的利益早已代替了骨肉之情。他们在父亲富有时,使出浑身解数,讨好、孝敬父亲,为的就是父亲背后的那些肮脏的钱财。而当她们的父亲被她们无情的“榨干”了油水,她们就不管不问。当高里奥去世的时候甚至没有一个人过去探望过他,连葬礼的钱都不愿意出,只得让两位公寓里的贫穷大学生自掏腰包,草草了事。大女儿的丈夫则更加过分,只是淡淡的说了一句:“他活着也好,死了也好,与我无关。
拉斯蒂涅同样是这本书中的主要人物之一,他是一个外省没落贵族家庭出身的青年,来到巴黎时还尚未见识到社会的真相。拥有良心,并且朴实。最初是想与世无争,靠自我的力量,一步一个脚印的往上爬,当一名优秀的法官。可是现实可是残酷的。有人说社会是个“大染缸”,而拉斯蒂涅就在这染缸中,从洁白渐渐变得污黑、丑陋,开始梦想挤进上流社会,也明白了金钱在这个社会上才是王道。他首先开始向自我的母亲和两个妹妹要钱,不断搜刮她们的财产。尽管明白她们已经没钱了,但还是伸手找他们要钱。而鲍赛昂子爵夫人又在一旁火上浇油,“教育”他,想要成功,就要不惜一切代价往上爬,必须将别人踩在自我的脚下,让别人成为自我的垫脚石,然后打击他们,驱赶他们。只要想往上爬,就别想着做好人或有良心。而伏脱冷则更直接了,干脆叫他去杀人,让他娶了塔勒菲,然后伏脱冷再帮他干掉塔勒菲的哥哥,这样他就能拥有一百万法郎的陪嫁。
社会的改变,时代的变迁。金钱的“魔力”让如今生活中到底有几个人能像我们自我的母亲那样无条件的、无怨无悔的爱着我们呢?如今在这个社会,金钱似乎变成了万能的,感情、真相、良心,都变成了金钱的奴隶……金钱是把双刃剑,他能够让你得到一切,但同时你也失去了人性,这笔交易,真的值得吗……
但愿高里奥老人身上发生的杯具,在今后的社会上不再重现……
再一次合上书本,再一次深深的叹息,已经说不清是第几次看《高老头这本书了,但是每次合上书本,却总是感悟很多。
谈起巴尔扎克,就不得不读他的作品《高老头》,巴尔扎克用他辛辣的笔,刻画了一个赤裸裸的金钱社会。
高老头是法国大革命时期起家的面粉商人,中年丧妻,他把直接所有的爱都倾注在两个女儿身上。为了让她们挤进上流社会,从小给她们良好的教育,出嫁时,给她们每人80元法郎陪嫁,让大女儿嫁给了雷斯多伯爵,做了贵妇人;小女儿嫁给了银行家纽心根,当了金融资产阶级阔太太。他以为女儿嫁了体面人家,自己便可以受到尊重、奉承。哪知不到两年,女婿竟然把他当做下流的东西,把他赶出了家门。高老头为了女儿的体面,忍痛卖了店铺,将钱一分为二给了两个女儿,自己便搬进了伏盖公寓。为了替女儿还债,他当卖了金银器皿和亡妻的遗物,出让了养老金,弄得身无分文;最后,仍然是为女儿弄钱,甚至不惜一切代价。
在这个上流社会,金钱、名誉、权势占据了人们的生活,迷惑了人们的双眼,扭曲了人们的心灵。人们可以为了金钱而全然不顾亲情的伟大!一个魔鬼从人们头顶飞过,人们会误以为是天使!它长着五光十色的翅膀,手捧鲜艳的毒汁,用来浸泡人们的心灵,使人们的心灵变的虚伪、卑鄙、毫无人性!而真正的天使,却成为牺牲品,正如高老人,和那深沉博大的父爱!
然而,那所谓的上流社会,其实就像一场梦,梦醒了什么都没了。这个梦,是被一个精美的花瓶摔落在地上的声音惊醒的。瓶碎,花谢,原来灯红酒绿的生活是一场既真实有无情的梦!曾经的一切都是过眼云烟,随之消散,是无尚的道德与挚爱的亲人!
我们不甘平庸的生活,憧憬美好的未来,而一路上陪伴我们的,正是亲情!珍惜每一个关心我们的人,不要等失去了才懂得珍惜!
高老人,与其说是社会得的悲哀,倒不如说是人性的悲哀!
《高老头》是十九世纪法国作家巴尔扎克的著作之一,讲述了一个凄凉的故事,揭露了资本主义世界的丑恶面孔。
文章讲了19实际巴黎的沃盖公寓中住了一些来历不明的房客,有狠毒的阴谋家,年轻的大学生拉斯蒂涅。可最受人注目的房客数高老头莫属,这个行为怪异的老头在大家眼里始终是个谜。生活俭朴,衣着寒碜的他却经常有两位年轻漂亮,衣着华丽的太太去探望。
这两个女人一进门就把门关住,很小声的说话,这引起了房客们的注意。后来经过一些列事情的发生,才使房客们知道,高老头卖掉自己的宝贝是为了替已经做了伯爵夫人和银行家夫人的女儿们还债。可是她的女儿们呢?在这个可怜的老头临死前都没能来看他一眼,而那个可怜的老头在死时还想着自己的女儿穿着美丽的晚礼服去参加晚宴。
“高老头这个好父亲给了两个女儿每人80万的陪嫁。他以为女儿总是女儿,出嫁以后,他等于有了两个家。哪知,不到两年,这对宝贝女儿双双将父亲赶出大门……”
读到这儿,我曾落泪,这泪是对两个女儿卑鄙的心理,虚伪的面孔、毫无人性的冰冷心肠痛斥的泪,她们难道忘了父亲的养育之恩吗?忘了父亲一天只吃几片面包的身影吗?高老头把一切的心血都倾注在女儿身上——给她们找最好的家庭教师,为她们找有教养的伴读小姐……但高老头不会想到,我不会想到,没有人会想到:把父亲赶出家门的竟是亲生女儿!
当浮华、奢侈、虚荣之风刮过,人们的生活便充满了势力与欺骗。不愿付出努力,却又向往跻身上流社会,在金钱的诱惑下,亲情与感情又是那样一文不值,梦想与坚持又是那样不切实际。
拉斯蒂涅,一个穷苦的大学生,起初有着完美的梦想,有学识,有胆识,想凭借自我的才华出人头地,报答父母。然而生活在纸醉金迷、灯红酒绿的巴黎,他羡慕那挥霍奢侈的生活,迫不及待地想过贵族生活,他挥霍着父母的劳动成果,寻欢作乐,靠女人的财产来实现他始终所信奉的梦想。然而,当他真的步入上流社会,才发现贵族的生活并没有想象中那样完美。那些表面高傲,挥金如土,不可一世的贵妇人,其实只是一个玩偶,任凭丈夫摆布,出演着一场场被别人设计好的戏剧。她们的金钱受丈夫的控制,她们为了表面的虚荣,不断借钱来填补自我那颗虚荣的心。她们为了维护那用尽一切才换来的凌驾于人的地位,不断压榨她们的父亲。亲情、友情、感情都以利益为代价,以权力为筹码。又有谁会在乎世间的真情呢?毕竟,金钱才是他们唯一的追求,利益才是他们唯一的梦想。
高老头,一个爱女如命的没落商人,他将自我的毕生积蓄都奉献给了自我的两个女儿,满足她们一切合理的、不合理的要求,只是为了让女儿嫁进豪门,成为贵族,借以来提升自我的地位。而现实总是残酷的,那些贵族能够为钱去娶地位低下的女人,但始终不愿承认丢脸的岳父。最终,在高老头变得一贫如洗,毫无利用价值的时候,他的女儿们再也没有来见他。
可悲啊!高老头为女儿付出了一切,期望得到尊重和社会地位,然而正是因为钱,他那唯一的愿望却无法实现。弥留之际,他最终明白,要想得到女儿的关心,必须始终有钱。钱才是改变一切的根本。临死前,他才了解到社会的本质,但这一切都为时太晚,结局已无法改变。
人是物质的俘虏、金钱的奴隶。这个混浊的世界没有真诚,仅有利益,没有法律道德,仅有时局现实,财产便是富人的金科玉律。人与人之间,不再有情感,只留下冷漠和势力。
一切浮华皆是背景,舞台上那些道貌岸然、心灵丑陋的人们正上演着一场杯具。
怎么把作品的读后感写得特别呢?在阅读作者写的作品的过程中,书中的描述让人欲罢不能。我们因读书而产生的思想和思考是我们读后感的基础,幼儿教师教育网的编辑特别编辑了“乡土中国读书笔记”。
“乡土中国”这四个字,对我来说缺乏一些诱惑力。
初遇之退缩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的一部研究中国基层传统社会的经典著作,是中国乡土社会传统文化和社会结构理论研究的代表作,也是解读传统中国文化生活的经典之作。
记得刚买回这本书时,我想要迫切读完它。但只看了书中一段,书中专业性很强的文字使我退缩回来,这本书也就沉睡在了我的抽屉之中。
细品之了解
在本单元的学习中,我不得不又重新拿起这本书。
在语文老师的带领之下,我开始慢慢咀嚼品味书中的文字,体悟费孝通先生想要传达给我们的东西,并初步了解中国乡土社会的结构及其特点。
在阅读、画思维导图、听同学和老师的讲解之中,我学习到了很多的新知识,了解到“横暴权力”、“同意权力”、“长老权力”“差序格局”“血缘”“地缘”等新名词。
回顾之感悟
通过对这本书的研究性学习,我接触到了之前从未接触到的学术著作,尝试了自己从未尝试过的东西。我能够更清醒地面对中国这片古老而亟待新生的土地。
在阅读过程中通过与老师同学的探索,我战胜了书中一座又一座的大山,同时又使我更深刻地了解到了读书的重要性,激发了我对阅读的兴趣。
《乡土中国》是一部经典之作,我通过阅读它得到了许多知识,这些知识在今后人生道路上一定会散发出它独特的光芒!
乡土中国,讲的是咱们中国最基础的乡土文化,是每一个乡土中人所熟知的却未能构念出来的东西。很多东西说的恰到好处。也许大家,才有这种魄力,对自己的研究和看法可以用自己新造的词汇、概念进行解释。整本书行文逻辑缜密,从家到社群,个人到家族,行为到权力,都有着一整套的逻辑体系和行文脉络。不得不说,此书值得阅读。尽管里面对乡土中国解读有的部分在现在来看是不完全贴切的。但是,瑕不掩瑜,其中的核心思想,其所提出的差序格局、长老权力等一系列新的概念,都让人耳目一新、醍醐灌顶。
老师在评此书时,提到一点是他觉得作者有点“偏袒”、“护短”的异味。我整篇读来,觉得并不是这样。作者对于每一处所谓“护短”都有给出明确的、令人信服的论证或解释,并且在关键出表明自己的态度(不反对文字下乡),从一个学者的角度提出自己的思考,这没问题。
这里我要说的是作者对于有些概念或问题的解释有点牵强的感觉,所举的例子也有不甚恰当之处。也许是我才疏学浅,没能明白先生的准确意图。这一评价尚作保留。
看《南北中国》的时候在文献综述部分多次看到《乡土中国》,国庆假期就找来看了看。
要不是里面有些词语现在不大用了(比如西洋),很难想象这是将近一百年前写的书。
书中对于中国乡土社会的分析,甚至可以用来解释当今社会的很多热门问题,比如男女性别对立、少子化。
而对于东西方文化的对比,也能解释为啥我们看西方防疫、俄乌 战争、美国霸权 主义觉得很不可思议,不能理解。
“中国的道德和法律,都因之得看所施的`对象和“自己”的关系而加以程度上的伸缩。我见过不少痛骂贪污的朋友,遇到他的父亲贪污时,不但不骂,而且代他讳隐。更甚的,他还可以向父亲要贪污得来的钱,同时骂别人贪污。等到自己贪污时,还可以“能干”两字来自解。这在差序社会里可以不觉得是矛盾;因为在这种社会中,一切普遍的标准并不发生作用,一定要问清了,对象是谁,和自己是什么关系之后,才能决定拿出什么标准来。
团体格局的社会里,在同一团体的人是“兼善”的,就是“相同”的。孟子最反对的就是那一套。他说:“夫物之不齐,物之情也,子比而同之,是乱天下也。”墨家的“爱无差等”,和儒家的人伦差序,恰恰相反,所以孟子要骂他无父无君了。”
说到墨子的兼爱,这完全不符合中国基于亲属关系形成的社会结构,也难怪墨家的思想传承远远比不上儒家、道家,甚至连法家和兵家都比不上。
“把浮士德式的两性恋爱看成是进入生育关系的手段是不对的。恋爱是一项探险,是对未知的摸索。这和友谊不同,友谊是可以停止在某种程度上的了解,恋爱却是不停止的,是追求。这种企图并不以实用为目的,是生活经验的创造,也可以说是生命意义的创造,但不是经济的生产,不是个事业。恋爱的持续依赖于推陈出新,不断地克服阻碍,也是不断地发现阻碍,要得到的是这一个过程,而不是这过程的结果。从结果说可以是毫无成就的。非但毫无成就,而且使社会关系不能稳定,使依赖于社会关系的事业不能顺利经营。依现代文化来看,男女间感情激动的发达已使生育的事业摇摇欲坠。这事业除非另外设法,由社会来经营,浮士德式的精神的确在破坏这社会上的基本事业。”
想想中国广大农村甚至城市里的夫妻,是不是都把相敬如宾当成夫妻相处的最高境界?
“敬”之一字就代表了距离,“宾”则是客气与冷静,没有任何一种亲密关系会有这种距离感。
为了填满未来的新书柜,最近时不时买书。
今天收到了费孝通先生80年前写作的《乡土中国》,居然薄薄一本,14篇,不过114页,一口气不到两小时读完了,读来酣畅淋漓,一扫连日以来的疲惫感。
《乡土中国》成文于1940年代,距今已超过80年,但文中对中国乡村体系的洞见至今读来仍然适用和新鲜,作为一个出生乡村,自诩为现代中国人的自己,却从未如此深刻地理解过我们的乡村,真是惭愧。
最近买书都是从连叔的有赞店买,连叔的阅读品味果然有保障,几乎没有踩雷。连叔推荐的书多为经典中的经典,值得买,值得读。
现在读一本书,快则一周,慢则两周到一个月,总觉得瀚如烟海的书籍,耗尽一生未必能读尽万一,时有泄气,觉得不如不读。
万维钢精英日课四里有一期提到该如何读书,大意是说世上书籍千千万万,但真正有洞见的凤毛麟角,甚有道理。
书籍是承载前人智慧和知识的载体,但智慧和知识也是分深度的,我们应该读的是经典,所谓经典是跨越时间和空间,洞见本质的深度智识。
生命有限,必须读经典,或者只读经典,非经典的书,新颖观念有限,文字水平有限,粗读和快读即可。
岁月悠长,应不急不缓读书才对。
以下是书中内容的部分节选:
中国人傍“土”为生,“乡土中国”更是极其生动的囊括了当今的中国。
费孝通先生说,“土”并不是个贬义词。中国人的最根源便是靠着一方土地生活,“土气”也从而扎根在了心里。
我并不是农民出生,但也或多或少的接触这“农民”这一阶级的人。农民是中国社会的基础,也是中国的特色。就像西方国家很难意会到那些拿着锄头的人,身上有着的独特魅力。无论是古代、近代还是现代,无论是和平年代还是革命时期,中国的血脉大多还是流淌在农民的骨子里。
我所认为的“乡土”,是个别具风味的词,这让我联想到艾青的《我爱这土地》。“乡土”既是中国的土地,也是中国的风味;既是物,也是情。中国大半辈子都在土里扎根,也是这一方土地孕育了一方人情。在农村里的乡土情,能把几户原本互不相干的人家串起来。毕竟村子就那么大,农民的性子永远比不得商人的弯弯绕绕。
当今时代的发展,农村也逐渐成了城市的修饰。我常听人拿农村人和城里人做对比,比没两下话语中的嘲讽之意毫不掩饰。城里人有作为,城里的孩子学习成绩好,城里人有教养……但殊不知中国人本就是农村出身的。农村人心思直,没那么多弯弯绕绕,农村的孩子勤劳能干,身子板硬。其实没有聪愚之分,只是较比的方面不同罢了。反观人情世故,中国人骨子里原有的热情好客,却被城市的忙碌扫得一干二净了。我不认为应该带着异样的眼光看待“土气”这个词,同样觉得农村和城市应该是平等的。
总的来说,中国人是含蓄的,是有秩序的,是有“礼”的。这本书以浅入深出的方式将中国社会剖解出来,且又富有生活气。既是通俗易懂,又值得一读。
很早便听说了费孝通先生的社会学著作《乡土中国》,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中国农村的主要特征,涵盖了人文环境、社会结构、权力结构等内容。为何要讨论中国的基层社会呢?值得注意的是,这本书初次出版于1948年,正处在我国从乡土社会转向现代化都市社会的过程中,同时有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了中西方的文化差异,并进行对比和解读。
“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也许我们现在生活在城市,但上一辈或上几辈定在农村生活过,因此乡土社会是我国的基层社会。正如书中所说,“因为只有直接赖于泥土的生活才会像植物一般在一个地方生下根,这些生了根在一个小地方的人,才能在悠长的时间中,从容地去摸熟每个人的生活,像母亲对于她的儿女一般”。简单来说就是乡土社会人口流动性较小,村子里的人祖辈都生活在一处,彼此间很熟悉,甚至是亲戚。就连我这个生在城里的孩子,每次回老家见到任何一个人总能发现我们之间存在着某种亲戚关系。先辈的经验以及礼俗也得以通过语言流传下来,并不需要依附于文字。由此可见,乡土社会的特性决定了文字在乡下的非必要性,我们若是因为多识得几个字而沾沾自喜,那便是肤浅了。
其实一直以来有个问题困扰着我,为何我们的文化与西方文化相差如此之大?不敢说我从《乡土中国》中找到了确切答案,但确是汲取了一些想法。我们的乡土社会是依赖于农耕的,所以世世代代居住在同一片土地上,祖辈的礼仪文化通过一代代的言传身教得以延续。因为周围都是熟悉的人甚至亲戚,所以“面子”就显得很重要,也由此衍生出了礼俗。例如向别人借了钱,不仅要及时归还,还要再多送对方些东西以示感谢,否则便是失了礼数。这些礼俗也好,亦或是道德准则也好,可以说都是模糊的共识。并不需要法律的要求,每个人自出生就会从长辈那里了解到这些共识。所以我们可以说,社会格局的差异在一定程度上造就了文化差异。
这是一本深入中国农村的一本著作,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内容只就农村而言。虽然如此,但中国上千年来的压迫封建思想并非短短几十年就能从我们的血液中消失的。即使在今日的城市,也依旧有着乡土的特性。因而从农村着手描述,更能反应出原汁原味的中国。
本书从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庭、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政治、地缘与血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等方面展开叙述。我们中国乡土社会表现的熟人社会特征,在差序格局下的亲疏关系,在儒家社教的文化传导下,活生生的向世人展示出中国社会的整个面貌。在《乡土中国》一书中,费老从普通乡下人的土气入笔,一反常人对土气这个词的藐视,称赞“土”字用的精当,因为中国传统社会的小农经济依靠的正是土地。也正是因为有了土的滋养,才有“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传统农业,才有了聚村而居、与世无争的传统生活,才有了中国人生生不息的传统文化根源。这种乡土独有的气息蕴含着一股浓厚的人文气息,也是乡村独有的气息。乡土社会的本质不是别的,而正是这种“土气”。此等的精辟见地,如果没有一种流淌在灵魂深处的传统文化意识和乡土中国情绪,恐怕是难抒发出来的。
《乡土中国》所透露的正是这种对本民族文化的认识,或者说是对传统文化的社会学层面的解析。从《乡土中国》到《再论文字下乡》,都是在谈论民族历史、文化对个人根深蒂固的影响。差序格局更为深远的影响仍然是对中国人行为方式、道德观念的传统导向,“公私不分”,“私人道德”盛行,在现代化的今天也不能完全理解。而这对于市场经济的发展,现代化的转型,无疑是起着消极的作用。
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
中国,一个发源于两河流域的农业大国,在漫长的岁月中逐渐形成了特有的乡土文化。这种文化在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中渗入了每个人的毛孔,融于血脉中。即便在工业化大发展的今天,这种乡土气息仍处处可见。中国人有着自己一套独特的处世之道:办事爱讲关系;讲究安土重迁与落叶归根;对陌生人和对“自己人”有截然不同的道德标准;法律意识淡薄;男女有别……这些我们可能习以为常的'东西已经在我国社会转型的过程中产生了阻碍a作用,而我国广大的农村整体上依然处于贫穷落后阶段,这些都是有原因的。而在费孝通的《乡土中国》里,我们都能找到详细的答案。
为何我们的道德水平比欧美低?我曾不止一次地思考过这个问题。其实我们的经济和制度都没有什么大的缺陷,那么我们就把问题放到文化的角度去看。我们今天的很多思考方式和文化都是传承自我们农业时代的祖先,纵使百年前的新文化运动和新中国几十年的教育发展使我们的基础知识水平得到了较好的提升,但乡土社会的那一种习俗却在农民占人口总数一半的中华民族里口耳相传,每个新一代的孩子也在耳濡目染地学习着——克己中庸,长幼有序,天人合一等。
可是,乡土文化就一定是错误的吗?当然不,只是它与现代化不能很好地兼容罢了。例如,在乡下,流动性低和交通不便使几代人不出乡,而在缺少变化的土地上,人们就更看重习惯和情面。但在当下,人口流动越来越频繁,现代社会更看重创新和法律,这就使那些乡土人在面对着转型发展时“水土不服”,产生诸多矛盾。比如:我们过去的道德观念都是以自己为中心,讲究“克己”,对别人的标准随亲密度变化。现在我们学到的自由平等博爱的观念,都是讲求人人平等的,要求我们能“大义灭亲”,不偏不倚。这是显而易见的应当人人遵守的规矩,可直到现在我们又有多少人真正做到了呢?这种难以动摇的社会观念,大概就是我们保留下来的乡土性的体现吧。
全书仅仅六万字,被分成十四章,每章所分析与讲述的事情都极有代表性。没有晦涩难懂的理论,只是以通俗易懂的语言,穿插着鲜活的实例,对现象进行剖析。读完后,读者会有种醍醐灌顶之感,妙不可言。
费孝通虽然是在1947年出版的此书,但书中很多现象直至今天都发生着,他的观点也能依旧可以对今天的农村现状加以解读。可见其研究功底之深厚,以及我国乡土习性积累之深。
在众多老师的怂恿下,怀揣着各种熟悉感细致地读了费孝通的《乡土中国》,首先,孩提时代的乡土印象再次浮现:五线谱般的电线杆上鸟儿叽叽喳喳,清澈见底的小溪流里鱼儿欢蹦乱跳,绿油油的田野上牧童的短笛在轻声歌唱,一垛垛的稻草堆背后孩童们你藏我躲……可是,回首今朝的乡土概貌已不同往昔,禁不住泛起内心那股暖暖的乡土涟漪。
很是惊诧,费老在“乡土本色”一行文中提到,他初次出国时,他的祖母偷偷地把一包用红纸裹着的东西,塞在他的箱子底下。看到这,心里暗暗惊喜那包用红纸裹着的东西是什么,并不是神秘的贵重物品,你是否也知晓了。后来,他祖母避人和他说了,假如水土不服,老是想家时,可以把红纸包裹的东西煮一点汤吃,这是一包灶上的泥土。惊诧完后,也诉说一段我曾不敢启齿但与之相似的经历,第一次离家求学时,我母亲,不算很老的农村妇女,也是把一包用红纸包裹着的东西放在了我箱子的最深处,好奇地问:“是什么?”母亲语重心长的说:“给你保平安的,希望你出门在外一切平平安安……”一直压在箱底,直到后来算是翻箱倒柜找东西时,又显眼的在我眼前晃来晃去,好奇心驱使我打开了它,一抔灶土和几颗茶粒。
这就是暖暖的乡土,不仅有母爱的寄托,还有那淳朴的乡土情缘牵系着。
我,也算是土生土长的农村孩子,对乡村有着一种特别的感情,很深厚、很诚挚的埋藏在心底。一踏进大学,身上那股“土里土气”的质朴俨然与外界格格不入,但日子久了,又生怕与乡村有关的“味道”将随着喧闹的外界渐行渐远,所以,有时就特别想回到过去看看,小时候的村庄、暑期支教的乡村、大一学习生活的南平校区。
在我理解,差序格局就是以自我为中心向外延伸的亲疏不同的关系网络。这个格局和西方的团体格局相同的就是格局与格局之间都有交融性。在差序格局里,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推出去的,是私人联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这就有些像一片雨点落在湖水里激起的圈圈波纹一样,波纹不断向外推延,同时又互相交错,构成整片湖的联系。而在西方社会中的团体格局里,人与人的关系主要依靠各种形式的团体构成。所以,我们今天大学里会存在着形形色色的社团组织大概就是受到这一思想的影响吧。
另外,据费先生所说,在差序格局的社会里人们总会存在着私的念头,一个人为了自己可以牺牲家,为了家可以牺牲党,为了党可以牺牲国,为了国可以牺牲天下。并且除了为了个人那一块,我们都可以说是为了一个“公”去牺牲其他的利益。似乎都是“大公无私”的,但实际上我们总会披着“公”的外衣去实现最终的私欲。
其实,当我在看关于这一些内容时,我总会产生一个想法:那就是西方社会似乎也存在着一种另类的差序格局,只是他们的关系网更多的是依靠朋友来推延出去的,而不像我们的亲属关系,地缘关系等。或者可以说是这种靠关系的现象并不是只存在于中国社会,只是中国社会因为传统的影响更为的突出罢了。至于文中说的中国人很自私,各人自扫门前雪或者是损公利私,其实这在哪儿都有这个坏毛病,只是说西方因为有团体的传统要好一点,还有就是西方的社会制度更趋于完善,能更好的指导人们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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