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好作文是每个学生必须掌握的一种基本能力,为了写好作文我们需要多加练习,你认为写作文应该注意哪些方面呢?以下是由幼儿教师教育网小编为您带来的野性的呼唤的作文,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在船上,“我”感觉到了一个野蛮的小社会,忍受不了。终于,和一个女士一起逃离了这个地方。船长海狼拉尔森,也学习,不过是自学成材的。而“我”正好是一个知识分子,海狼便经常找“我”谈话。
海狼拉尔森对生命的看法真的把我吓了一跳。海狼的观点是这样的:生命的价值是零,它对自己十分宝贵(海狼认为,对自己宝贵不算宝贵),而对别人(可以说是除了他自己以外的所有人)来说这是零(海狼认为这才是真正的价值)。虽然不赞同,但似乎又是对的。一个孩子的生命对于他母亲来说无比珍贵,但并不是所有人都是他母亲呀。而且,这钟看法在这条船上是很正确的。海狼不止一次让他的部下干那种挑战极限的任务,船上的其他人却没有一个人同情他,脸上露出好奇,期待的样子(真的好可怕!)这样一看,海狼的思想竟然成熟了!再来比较一下两本书。《野性的呼唤》中,巴克是一条有智慧的狗,他到了那里,用他的智慧当上了领袖。
《海狼》中的“我”也凭借自己的文学知识,从厨房小厮直接成了海狼的大副。这是不是在暗示我们智慧高于一切?聪明的人总能成功,即使是在最野蛮的地方。还有一点。两本小说都是讲述了文明的到了野蛮的地方。巴克为了存活,放弃了原先的优雅、善良,而便得凶残;而《海狼》中呢,“我”也放弃了原来的绅士态度,也染上了些野蛮气。假设一下,如果巴克和“我”都保持原来的品性,会怎么样?答案是明显的:死。这里,也引发出一个问题。
生活中,原本就存在着野蛮,而道德是否成为存活的一道门槛?道德是否成了一种虚荣?
你认真的观察过自然吗?你感受到过自然的庞大与无助吗?在《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中,桀骜不驯的杰克・伦敦为我们展现了一只同样生存在大自然中普普通通的狗――巴克,但这只狗却带给了我们一种不平凡的生活的震撼。
杰克・伦敦由于家境贫寒,从小就尝遍了人生冷暖。1896年的淘金热把杰克・伦敦吸引到了天寒地冻的北极,在那里他因患上败血症而使淘金的梦想破灭。但在那里,他也许获得了比金子更宝贵的财富,他积累了丰富的创作素材,像是《野性的呼唤》、《白牙》等等的许多名著都是从淘金过程中的创作素材而获得的灵感。
巴克其实很平凡,它在生活中充当着很多种角色,它是一个陪法官散步的老朋友,它也是一只为邮差服务驾驶雪橇的工作犬,不过它更是一只超出精神依托的神狗。
巴克出生在圣克拉拉谷的米勒法官家里,它同许多狗一样,人们家中的宠物,孩子的伙伴。假如不是一个园丁曼纽尔背弃信义地将他送上了北极的不归途,或许它的一生都将平平淡淡地度过。可以说曼纽尔是一个将巴克这个小炮弹点燃的火柴。
刚开始的路程中巴克十分的不适应,它对周围的一切都充满了敌意,它拼命想要逃脱,离开那个让它恐惧的地方。但是在它的极力反抗下,一个穿红衣衫的男人用大棒猛打他的身躯,这个大棒仿佛就是炮弹点燃的***,使巴克明白在大棒和獠牙的法则之下,它是无计可施的。
来到北极后,由于对大棒的恐惧,它迅速地适应了北极的生活,快得让人不敢置信。它从柯利的死学会了如何在北极生存、战斗;它从戴夫和斯皮茨的调教下学会了拉雪橇;它从无意中掉入雪坑发现比勒学会了如何在寒风飕飕的北极休息,巴克却在拼命适应北极生活的过程中迷失了自我就在佩罗和弗朗索瓦对巴克的学习能力赞叹不已的时候,一直对巴克充满敌意的斯皮茨终于发起了对巴克的进攻,本来小心谨慎的巴克对斯皮茨的进攻从不反击,可是这一次巴克内心的一种野性的欲望他和斯皮茨决一场恶战。终于巴克胜了,它仰慕已久的领头狗的位置现在属于它了!这个领头狗就像是炮弹爆炸的***,不仅让巴克的野性大发,更使它从迷失中找回了自我。
巴克从野性中苏醒,感受到了祖先的驯养特征,嗜血的欲望在它的心中愈演愈烈,再一次次的战斗中成功后,巴克这个小***彻底爆发了,他成为了狼王!他遗传了圣・伯纳德狗父亲的身高和体重,遗传了牧羊犬狗母亲的体型和体态,若不是口鼻间和眼睛上端有些稀疏的棕毛,以及胸口正中间往下伸展的一大块色斑,巴克就是一只狼,这使它狼王的地位更加根深蒂固。
仔细想想,人类在社会中的野性往往是令人厌弃的,阴谋诡计、勾心斗角,往往人类是利用这些来获得成功的。每个种族都有野心,但它们都是付出了艰苦的奋斗才获得最后的成功的,而人类的野心之所以被人厌烦,是因为他们付出的是别人,回报的是自己。同样是野性,为什么差别就那么大呢?
如果说巴克可以选择是留在米勒法官家,尽享天伦之乐,还是来到北极,经历苦难获得成功,你会选择哪个?要是我,我会选择去北极,虽然受尽折磨,但是付出是有回报的,比在家中平平淡淡地度过一生要强得多。所以也许巴克放弃温暖的家,到北极受苦受难并不是件值得难过的事。转换角度看事情,世界也许会更美丽。
《野性的呼唤》是美国作者杰克伦敦所著的,杰克伦敦是举世闻名的作家,他的代表作有:《白牙》、《海狼》等,杰克伦敦在作家中生活比较丰富,其中《海狼》就是作者的真实故事。
《野性的呼唤》内容是这样的:巴克是一只南方的混血狗,一天,它被主人的家丁贩卖去了北方,北方的狗见到同类就一定要拼个你死我活。巴克因此差点丧命,巴克变成了一只雪橇狗,巴克的进步快如闪电,不到一星期,巴克就成了狗领队,巴克的整顿狗队的速度也非常快,巴克它们只用了一天就跑了50英里。不,不够快,60英里、70英里、80英里,巴克创造了又一个新的世界奇迹,但,不久它们便被拍卖出去了,它的新主人是三个笨手笨脚、完全不懂生存的人,巴克幸好被一个男人救下,不然巴克就要命丧黄泉。这个男人叫桑顿,桑顿对巴克很好,可惜好景不长,桑顿被一群印第安人杀害,巴克知道后,疯狂的把爪牙扑在印第安人身上,巴克的野性爆发出来了,它回忆起,在几亿年前,祖先就是这样战斗的。
我喜欢巴克,因为它知道在不同环境下生存,我也喜欢桑顿,因为桑顿面对巴克这头野兽并不害怕,而是用爱和温暖去感化巴克,大家都说《野性的呼唤》是一本动物类长篇小说,我觉得《野性的呼唤》更是一本治愈类长篇小说,因为作者用动物身上的特点呈现给我们世界还是很美好的,从仇恨变为喜欢,又从喜欢变为爱。大自然的生存法则和社会也是一样的,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弱者早晚会被淘汰,只有真正的强者才能生存。
今天我看了一本小说《野性的呼唤》我不知道什么感受,只感到我也回到了小时候。
我是一个非常倔强的孩子。那时,我父亲经常出差,母亲天天陪着我,我就像一只小鸟一样,黏在她的身上,一刻也不愿意离开她。母亲要去烧饭了我也黏着她,吃饭了还是如此,她有许多事因为我没法做,就请人帮她带我。我又哭又闹,死活不肯呆在别人的手里。末了,我妈只好又换人,但结果相同,没有一个除了我母亲以外的的人可以让我安定。我妈打我骂我,还是如此,只能接着带我。
我小时候虽倔,但在母亲手里却是很乖的。我很少哭,除非我看不见了妈妈;我很少尿床;从不向妈妈索要玩具,每次都是我妈买给我,买了很多玩具让我开心,我却像大人一样对我妈说:贵了就不要买,这可把售货员弄得百思不可其解……我对妈妈乖到了极点。
也许这是与生俱来的习性,我只要看见妈妈就像看见了救命稻草般依偎,就是这种依赖性,没有少挨打,每次妈妈打我,我却不知为了什么便要打我我不乖吗?她脾气很不好,却酿就了我小兔子般的脾气,我只是在挨打时小声的哭,我妈却异常的讨厌哭,她说这是懦夫的表现,她憎恨哭,我一哭,她就加倍的打我,问我:服了没?我只好说服了,可又一副受了委屈的表情,弄的我爸哭笑不得,怎么会有如此倔的人?现在我爸还一直说:你呀,就不会学乖的认错,不就少挨点打吗,打到现在,拳头都没征服你……是啊,到现在能真正征服我的也只有是文字啊!
白牙,这头高傲不拘的狼闯进原本不属于它的地方,学会了爱怜,却丧失了生命中最宝贵的灵魂,社会的潜规则不也在打圆我那个不屈的魂魄,侵蚀我心灵……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当我第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地打动了我:“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
半空中,就在它的爪子就要扑在这个人身上的时候,它受到了猛猛的一击,这一击阻止了它身体的向前。它的所有牙齿就像被一只令人苦恼的夹子夹住了似的挤在了一起。它在空中转了一圈,背落在了地上。
在它的一生中,它从没遇到过棒子的攻击,它也不理解棒子。随着一声咆啸、一声尖叫,它又重新站了起来,跃起到空中。又一次,那种打击来了,它又被击溃到地上。这次它明白了,原来是那根棒子。但它的疯狂使它失去了理智,它一次又一次地进攻着,那根棒子一次又一次地粉碎了它的进攻,把它击落到地上。
在一次特别激烈的攻击之后,它爬到地上,眼花缭乱地不敢再往前冲了。它摇摇摆摆,一瘸一拐地,血从鼻子里、嘴里、耳朵里流了出来。它美丽的皮毛上泛起了一层浪花,到处是血污和口水的斑点。
它被揍了一顿,它知道了这一点,但它没有被打的彻底爬下。它明白,只此一次(最后一次),对拿着大棒的人它是没有成功的希望的。它已经学习了这一课,在它以后的生命里,它将永远不会忘记这一课。那根棒子是个启示,它介绍了最原始的统治的法律。巴克是在生命的半途之中才认识到这一点的,生命的现实呈现出一种可怕的景象。当它面对这种景象不能退缩时,它就要带着它所有潜伏着的被自然唤起的狡猾来对待它。
这是我读过的书中最震撼我的一段。一条温顺的家犬被贩卖到北极当拖撬犬,它开始渐渐适应狗群中残酷、野蛮的生活。布克经历的磨难与艰辛是你无法想象的,但也正是因为这些,他从一个单纯的简单狗变为了一个有很深阅历的老同志,
我常常想,如果我的处境和巴克一样,我又会怎麽做呢?
或许正如作者杰克•伦敦所说的那样,万物心中都有一种古老的本能——野性,它带来野蛮,带来征服万物的欲望。虽然描写得很残酷,但这就是拖撬狗们的生活。站着,是决斗中的狗最大的优势,因为如果倒下了,就不可能再站起来了。在这冷酷无情的世界中,付出友谊就等于付出生命,要想生存只有向前、向前再向前,绝没有后退的可能。所有的残酷都在唤醒它古老的野性,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在这社会中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了,因为它知道这一切都体现着生命的价值。是啊,文明社会中野性的呼唤又何尝停止过呢?竞争的激烈致使人们不能有半点犹豫,胜负就在一刹那间产生,面对对手只有勇敢迎战,并最终征服,——这就是大自然的法则,优胜劣汰,是没有什么公平可言的。只有自己强于对手,才能战胜对手而不遭淘汰,最后达到自己的目的。其实,在文明的人类社会中,生活也是这样的,只是不这样血腥罢了。
人们总是在不断地完善自己避免被淘汰,而“落后就要挨打”也成为了人们的警句名言。我们呢?我认为,只有不断地提高自己,使自己不被这个社会淘汰,才可以立足于强者之列。不论遇到多大的困难,面临多大的挑战,都不能轻言放弃。因为放弃就是倒下,无论是在社会还是大自然中,倒下就是你的末日。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当我第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的打动了我:“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渴望,寒冬萧索,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或许正如作者所说的,万物心中都有一种古老的本能——野性,它带来野蛮,带来征服万物的欲望,《野性的呼唤》主人中巴克在踏上阿拉斯加土地时惊呆了,这个冷酷无情的世界,付出友谊就等于付出生命,要想生存只有向前,向前,再向前。绝没有后退的可能,所有的冷酷都在唤醒它古老的野性,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在这个世界只有征服与被征服,来自本性深处不屈的斗争精神被唤醒了,因为它知道这一切都在体现生命的价值,是啊,文明的社会中野性又何尝停止过呢?激烈的竞争使人们不能有半点的忧豫,胜负就在就在那一瞬间产生,面对对手只有勇敢的迎战,并最终征服······或许这就是人与生命的意义。
然而,野性带来的同时,也带来了古老的友情——纯真与忠贞的友情,这就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的主人死去时,它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嚎叫,这叫声是伤感的,是忠诚的,是震撼人心的······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时复杂的,它有奸诈,它有文明,也有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因此而精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读完《野性的呼唤》,掩卷而思,不觉已感动涕零。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800字初一1
今天我读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可以让人走进一只狗的世界。这条狗的名字,叫做巴克。它不担任在人类社会充当好友的角色,而担任了一个充满野性、残忍的灵魂角色,它让我受益匪浅。
巴克,一条从小生活在法官家里的狗,它是圣伯纳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混血儿,继承了父母的体重、骨架体型和品种的佳犬,它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直到人们发现了一种黄色的贵重软金属。
存有贵族气息的巴克被拐卖后,生平第一次遭到了毒打,被几经猛打之后,它明白了一个道理:和拿着根棍棒的人打,我不可能赢。棍棒,就是一把钥匙,一把能让巴克唤醒原始本性的钥匙。让它明白“弱肉强食,适者生存”这生存法则。
巴克开始进入冰天雪地,为人们拉雪橇。它的同伴派克教会它如何窃食充饥,因为要吃饱,你必须去偷窃。从贝里那学会了挖洞取暖。但让巴克学到最多的是一条丝毛犬,让朦胧的巴克回忆起了祖先的原始杀戮。
丝毛犬原是同伴中的领袖,但它一次又一次向巴克挑战找茬,起初巴克一次又一次忍让,但最后巴克体内的本能被一次次挑衅激活了,靠着祖先的咬噬、撕扯和血腥疯狂的虎狼式击打,活跃了起来,打倒丝毛犬,代替了领头犬的位置。
可,一旦野性被激活苏醒,大森林中的呼唤诱惑着巴克。那是一种凄凉恐怖、毛骨悚然的呼唤,巴克却很高兴地一起嚎叫。原始动物的本性在它身上越发强烈,在一次捕猎中得到了体现,耐力让巴克尝到了嗜血的欲望和因杀戮获得的快感……
人类社会中的竞争就是古老野性的体现,是野性带来了万物的欲望和野蛮。像巴克,事实告诉了它,世上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时,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斗志被唤醒,让它知道:这就是生命的价值。
但野性不仅是残酷,它还带来了友情、古老的文明和结晶。当巴克的最后主人死时,它发出了长长的嚎叫。这就是忠诚,伤感的,也是震撼人心的。
野性,它让世界充满生机,也把世界推入地狱。它狡猾、忠诚、野蛮,带来了友情。这就是真实的生命,多彩,灿烂,生生不息。而野性的呼唤,便来自隐秘的心灵深处。也让我懂得了“弱肉强食,适者生存”这个道理。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800字初一2
假期,我阅读了杰克·伦敦的《野性的呼唤》。《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的经典动物小说。作品主要讲述了一条家狗变成一只野狼的故事。
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在被拐卖前,它是法官米勒家中一条养尊处优的驯养犬,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然而,在被拐卖到严酷的北方之后,它不得不面对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在极其恶劣的现实环境中,它显示出了强烈的生存欲望,并由这种欲望主宰,设法克服一切难以想象的困难,成为一只适应荒原生存规律和竞争规律的雪橇狗,最终响应荒原的召唤,回归自然。
在杰克·伦敦笔下,狼成了强者、征服者。它既是野性及自由的化身、强悍生命力的艺术符号,又是自然界和人类文明社会最原始、最刚健、最具活力的生命象征。
小说最能打动人的就是在严酷的自然规律驱使下,人与狗、狗与狗、狗与狼之间为争夺支配地位而爆发的一场殊死斗争。在阿拉斯加那种自然环境极其恶劣的条件下,唯有适应瞬息万变的环境才能活下去,否则只有死路一条。
巴克是令人钦佩的。在阿拉斯加的冰天雪地里,生存是尤为艰难的。在严酷的现实环境中,当所有的事实都告诉它世界上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时,为了活着,只有将自身本性深处不屈的斗志唤醒,让原始的野性在复杂险恶的环境中放大,才有可能成为强者,才有可能给灵魂找到归依之所,让生命得以有尊严地存在,也才能得到永恒的自由。
严寒可以僵化肢体,但屈服不了意志。巴克身上折射出来的生命之光,照亮了懦弱者前行的路。
没有一个冬天不可逾越,没有一个春天不会来临。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800字初一3
那是北美巍峨的群山与广阔的草原,冰河河谷中回荡着悠远的狼嚎,灰白的身影绝尘而去,忠诚的狼犬不离不弃地守护着主人的营地。
那是一只优秀的狼犬,在他出生前,他的父亲,为赢得他母亲的芳心,与另一头公狼展开生死决斗。他刚刚出世几个月,便被人类捣毁了家,本以为母亲来了,会出手相助,而她却阴差阳错的认起了“主人”;被“人神”带回了营地,因为个头小,常常受小狗的头头:列·列,以及其他小狗的欺负,经常被咬得浑身留血,这时候,总是被拴在树上的母亲,给他一点安慰,人类从不给他一丁点的爱抚;过了几个月,他已经越长越大,因为小狗们一日复一日的追打,他的性格越来越孤僻,所以,他一见到人类,就露出尖利而雪白的虎牙,他们的主人——灰色海獭说:“既然是雪白的虎牙,就给它起名雪虎吧。”于是,狼仔有了第一个名字。
小狗们的追打,让雪虎练就了快速的奔跑速度,但同时也塑造了他凶狠、阴险、狡猾、邪恶的性格。他日渐成长,继承了他母亲狗的身材,父亲狼的技巧。他几乎是狗、狼完美的结合体。
之后,雪虎的遭遇,又使他命悬一线……也许是他冷酷的外表,柔软的内心,使幸运之神垂青了他。在一次搏斗中,一个好心的白人——威登·斯各特救下了他,一开始,雪虎仍以屠杀为乐趣,但是,斯各特严厉地教导他,不允许他这样做,于是雪虎也严厉地要求自己,不能这么做,不能这么做……一遍又一遍,因为他在服从神的意旨呵!
后来,一向冷峻的雪虎,知道了斯各特这么做是为他好,随后,他决定,把自己的灵魂与自己的肉身,全部的交给斯各特——“主人”!与主人相处的时间非常快乐,雪虎也在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来学会那些小狗咿咿呀呀的撒娇声,可常年的怒吼,使雪虎的声带变得粗糙,但他仍哼出一些咿咿呀呀的声音,而这种声音,只有斯各特才听的出来。雪虎那颗冷冰冰的心终于融化了呵!
雪虎之所以这样坚强,是他童年时代的不确定练就的,那时候,他的每一天都在动荡之中,亲人的离去,人类的毒打,还有大自然的无情,使他变的冷漠无情,所以,才那样的坚强吧!
最后,让我们重温一些已经颇感陌生的词语:勇敢、自由、信任、忠诚,还有感恩。感谢杰克·伦敦先生,用他的笔记录下已经消逝的荒野。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800字初一4
《野性的呼唤》故事开始于美国南部一个大法官家中。我们的主人公是一条有着圣伯纳德犬和苏格兰牧羊犬混血血种的狗,巴克,一条养尊处优的贵族狗。但故事还有一个背景,阿拉斯加淘金热,大批的人涌向那个冰天雪地的地方,他们需要助手——狗,所以,大批的狗被贩卖到阿拉斯加;这其中,也包括了巴克。他先是被园丁助手贩卖出去,又在一个地方被一个穿红毛衣的人用棍棒“教育”,在那里,他懂得了“棍棒与犬牙的法则”,那里,也是他野性被唤醒的第一步。
如果说,这个男人的棍棒是打开他尘封野性的钥匙,那么后面卷毛的惨遇以及等等他的同伴的习性和遭遇则是真正交给他生存法则的教条。卷毛的死,让他明白了极地的生存法则:只能站着,绝不能倒下,倒下就是死。派克的偷盗,让他明白了,在这个地方,仅有生存是最重要的,那里不是南方,道德没有任何用;他第一次顺利的偷窃,也标示着他已经适应了那里的生活。当然,还有一条对巴克的转变有着重要意义的狗——丝毛犬。他不断的试图挑衅,巴克开始一向忍让着,避免引发正面冲突。正是他让巴克不断的学习,并且真正变得狡猾:他能引起内哄,能自我结党。最终巴克战胜了他,是他让巴克尝试到了杀戮的快感,血腥的满足。他让巴克,真正意义上回归了野性。
此时的巴克,已经没有任何仁义道德可言。他适应了北方残酷的生存环境,习惯了弱肉强食的生活。他杀掉了丝毛犬,取而代之当上了领头犬,并且将一只狗队管理的井然有序。他,已经完全蜕变了。蜕变成一只堪比当地的爱斯基摩犬,甚至比爱斯基摩犬还要狡猾的“野兽”。
他辗转经过了许多主人的手中,在最终一个主人,对他有救命之恩的约翰?桑顿和他的狗那里,他感受到了爱,感受到了温暖,开始了一段,也是最终一段,平静的生活。但此时巴克身上的野性已然复苏。他感受到了来自森林深处的召唤。他一次又一次的奔向林中,却又因为桑顿一次又一次的回来。在这段过程中,他认识了一条狼。在那一次他奔回营地的路上,他感受到了不一样寻常的气息。他发现,营地上已经满是当地的土著,耶哈兹人,并且,他们已经杀害了桑顿和他的朋友们,他的狗。巴克怀着满腔的怒火,如一只狂怒的野兽,冲向了耶哈兹人,他毫不留情的撕断他们的喉咙,并且不为他们所伤。他一向追赶着他们,一向发泄着自我的怒火。
最终,他回到营地,找到了桑顿的尸体。他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伤感的,是忠诚的,是震撼人心的。巴克对约翰这浓浓的爱意正是野性的另一种表达方式。
我相信,这本书教给我的精神,不战胜困难誓不罢休的毅力以及对自由的渴望,还有这个残酷世界弱肉强食的生存法则,足够我受用一生。
野性,可能是一种残忍的东西,但也是一种很单纯的东西。它能够让一条礼貌狗享受杀戮的欢乐;也能够让一条血腥的狗,对一个人无比忠诚,无比深爱,与一个人架构起深厚的友谊。但说到底,它最终带来的,是一种灵魂的归属。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800字初一5
“礼貌的狗重回原始野性的生活,所有的生命都应当自由而完美地绽放。”一本书的封面上的这句话吸引了我,这本书就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野性的呼唤》。
这本书写了一条叫做巴克的长毛大狗,从温暖礼貌的南方被诱拐到冰天雪地的北极荒原,从一只养尊处优、孤芳自赏、目空一切的贵族犬,到备受折磨不得不顺应环境改变自我的生活方式的雪橇犬,最终成为被伊哈特人称为魔鬼的狼群领头狗。在它转变的过程中,巴克身上的野性也被渐渐唤醒。虽然它在人类礼貌与道德规范的束缚下,在人类的棍棒与皮鞭下也享受着人类认为的幸福和苦难,可是巴克明白手特棍棒的人就是主宰,它不能反抗,仅有服从。如果不能顺应环境它必须会迅速地走向死亡。这时它把对自由和野性的渴望压在心灵的最深处。
就象书中写的:“巴克身上被唤醒的原始野性活跃着沸腾着,犹如潮汐和季节一样强有力地在他心头波动。”“野性同幽灵一样不断呼唤着他、诱惑着他、要与他一齐去嗅风的气味,一道去听森林的音响,支配他的情绪,指导他的行动,让他超越自身。这种召唤使他的心与人类及人类对他权力越离越远。”巴克最终在它的最爱的主人――桑顿被害后,背离了人类世界,回到荒原。因为巴克的牵挂断了“人类及人类所拥有的权力再也束缚不了他,他与他的野性兄弟肩并肩地一边奔跑一边嗥叫……”巴克在野性回归以后成了狼群的头领。
我真的很喜欢《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因为从这本书是杰克伦敦先生对自由和本能的由衷呼唤,是对原始生命的尊重和赞美!全书以一向圣伯纳犬与苏格兰牧羊犬的混血儿犬巴克为主人翁,描绘出一仅有思想犬在残酷的社会怎样立足,怎样将狼的野性激发出来,怎样表达他对一个真爱他的人的忠诚与他那独特的智慧。
开篇以一种大事爆发之前安静让人处在享受的风光中,之后曼尼尔开始行动----贩卖巴克到库仑戴克那个淘金者蜂拥且急需狗的地方。接下来巴克能够说是从天堂到地狱一样,但他是一向不一般的狗,在棒子和牙齿之间他学到了叛逆的服从,等待时机与旭日待发。巴克最开始的工作就是拉雪橇为淘金者与他们的家人送邮件,在工作于狗之间的关系中,他不断创造奇迹与威慑力,他被一个主人买到另一个主人他已经习惯了,当被卖的最终一次他的队员因体力透支相继死去,巴克不想再工作了,他选择了拒绝工作,最终被一个约翰.桑顿的男人救下,这是他唯一爱的人,他为他的爱人创造历史。但,残酷的现实再次打击巴克,在巴克出去猎食再次回来之后,他的爱人被凶残的伊哈特人杀死,一怒之下巴克为他的爱人杀死了数人伊哈特人,在凄凉,悲痛,悲痛,绝望的长嚎之下,巴克被逼上梁山加入了狼之队,巴克的故事结束了,魔狗带领狼队的故事,在伊哈特人之间传开了。
整部小说告诉我们一,人类是残忍,贪婪的。二,自然界万物的世界不能够不重视,他们的智商可堪人类,他们对爱他们的给与忠诚致死的爱,他们的感情不可被忽视。三,每个人都有隐藏着的野性。
曾经,我见过一位摄影家从西藏拍摄的一幅照片,并为之振奋。那是雪地里一只双目凝视着远方的狼,那双在雪地里所独有的眼睛,坚定、深邃、英气逼人、摄人心魄。它的双目积聚着强大的力量,我想再奋勇无畏的人面对如此一双血腥的眼睛都会畏惧三分。它蓄势待发,随时攻击觅食或者反应攻击,捍卫自己生命的存在和尊严。不为别的,只为生存。
曾经,我观看过徐悲鸿的画展。一幅奔马图让人印象深刻。地面上扬起的尘土更突出了雄浑壮阔与豪迈。在铅灰色的乌云映衬下,越发荡起人潜在的一股力量,很莫名,只感到全身的血液在沸腾,就如同波涛汹涌,一发不可收拾。生命的存在,使它们凭籍着对生存的强烈渴望和不屈的生命意志,大范围地迁徒,艰苦地寻找水源和草场,在充满危险的.静谧中顽强地生活着,构成茫茫草原上跳动的生命旋律,成为美丽草原上的生命风景线。
欣赏,是必然的。因为我们毕竟生活在钢筋水泥构筑成的空间里,有时感到很压抑,潜在的想宣泄一番,爆发出野生动物似的英豪气度。在无数次挣扎后,我们常常被这种野性的激情感染,渴望如它们一样盎然的生机勃勃,激扬奔放,不受任何束缚地去做回自我;聆听着它们强劲的生命节拍,在心灵深处回荡起强烈的回应和信念,终于领悟了人生。
正是由于自然界的包罗万象,有如此之多生灵尤其是野生动物的存在,才使人类在这个世界中不再孤独。它们不仅仅是人类的朋友,它们更是世界中与人类一样的平等的生命,有个性、有灵魂,更有无限的激情为自己生命的尊严而怒吼。自由、自信、奔放、激昂,生命本该如此。如果没有了野生动物,我们将与自然隔绝,到那时,我们该何去何从?人类的道路又会有多远?生命的真正含义该如何获取?我茫然了,无助袭上心头。只为人类自己的所作所为而感悲哀!
对于自然而言,每一个生灵都是平等的、自由的。自然界充满了残酷的竞争:有骄傲的胜利,有惨烈的失败,更有无情的死亡;有甘甜,更有艰辛和苦难;但是无论如何,不能也不会没有生命的激情。
自然竞争是残酷的、野性的,然而整个自然界是和谐的、完善的。人类来到世界,也是自然界的一个组成分子,向往野性,回归自然是人类内心深处埋藏着的本性。所以,我们更该约束自己,善待生灵,敬重生命,保护自然。地球上不能只剩下人类自己,地球也不只为人类而存在。
一幅画面在我眼前展开,一群充满野性的动物在呼唤!
作为一个有尊严的个体,生存似乎永远是我们探讨的课题。而在这条艰难的生存之路上,对“生”的渴望,常常让我们忘记了种属。巴克,便是这样一条努力生存,练就一身吃苦本领并最终成为狼群领导者的狗。但不管是巴克,还是作者笔下的其他小人物,他们内心都对“生”充满了渴望和向往。而就在这极端环境和人性坚韧力量的碰撞中,我们直面了竞争的残酷,见证了生命的真实意义。
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整个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热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从一条驯化的南方狗退会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一条硕大无比的杂交狗,他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偷卖掉,几经周折后开始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他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则,恶劣的生存环境教会了他狡猾与欺诈的意义,之后他自我将狡猾与欺诈利用到了让人望尘莫及的地步,经过残酷的,甚至是你死我活的斗争,他最终最终确立了自我领头狗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主人几经调换,从中我们能够领略不一样的人的精神面貌。也就在此种辗转中,巴克与最终一位主人结下了难舍难分的深情厚谊,这位主人曾将他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而他又多次营救了他的主人。最终,在他热爱的主人惨遭不幸后,他便走向了荒野,响应了他这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也多次向往的那种远古的野性呼唤。
虽然巴克只是一条狗,可是他艰苦卓绝的道路,反映了作家所生活的时代中的个人奋斗的真谛。这也是当时处于尔虞我诈的资本主义发展时期的美国社会所盛行的自然主义思潮的一种反映。在这条道路上,在如此险恶的自然与社会环境下,仅有精英与强者,才有生存的可能,如果缺乏顺应条件变化的本事,就有意味着迅速而悲惨的死亡。在自然法则面前,人是渺小的、无奈的。并且在生存竞争中,什么道德观念,都成了“一种虚荣和一种障碍”。这一方面说明了当时生存环境的险恶,另一方面也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不道德的一面。在这样的社会里,在自然法则的作用下,原始的欲望、道德的沦丧、礼貌的失落,都表现得淋漓尽致。所以,如果生存是人类活动最高目标的话,那么,动物求生存的过程就是暴力相见、相互残杀的过程。仅有经过弱肉强食的斗争,才能保证具有竞争优势条件的“精英”或“强者”的继续生存。所以充分的表现了作者的自然主义思想。
人类愈礼貌,生活也愈安定,所以在礼貌社会里,事情都摆得清清楚楚,很少遇到意外。可是,一旦发生了意外,并且情形相当严重,那些不能适应的人就要完蛋了。而巴克的经历也告诉我们:生活常是激烈和痛苦的,但实际上它更多的是充满生机和活力而我们则要做生活的强者。
生存就是那个样儿。无公正可言。一旦倒下,你就完蛋。所以说,千万要细心,绝不能倒下。人生路上,没有一帆风顺,也没有一成不变,他常常会变着花样来教会我们坚强,而我们要做的就是理解他的安排,在坚忍中度过寒冬,最终迎来春天。我们常说,成功者只是比常人多想了些,多做了些,却没有仔细的去搜索他们为什么会多想、多做。其实,这多想、多做的行为正是一个人具有进取进取意识的表现。一个人仅有在这种意识的驱动下,才能更有计划、更有方向感去进取做事,继而最终实现质的飞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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