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学生,相信对作文非常熟悉吧,俗话说,脑越用越活,文章越写越好。要想写好一篇优秀的作文一定要多花一些心思,你觉得自己能否写出非常优秀的作文?为此,小编花时间整理了读简爱观后感900字,供你参考和使用,请收藏和分享。
我今天读完了心里由衷的敬佩简爱。她真是我的榜样。简爱虽然不够漂亮,但人并不是因为漂亮才可爱而是因为可爱才漂亮。高雅的气质,温柔活波的个性,有自己的见解。这些都是女人最可贵的东西。
我非常爱看简爱在罗奥德学习的那段。她努力向上的精神使我感动不能自已。
还有同罗切斯特先生的爱情故事,这是真爱的过程。人一生有一次这样大的爱就足矣。
让人感觉了生存的价值和意义,人为什么活着与人怎样活着。
我非常喜爱这句震耳发聩的话:“假如上帝赐予我财富和美貌,我一定会使你难于离开我,就像现在我难于离开你。上帝没有这样,但我们的精神是同等的!我的灵魂和你一样,我的心和你完全一样,我现在和你说话,并不通过习俗,惯例,我是用我的精神和你说话,就像两个都经过了坟墓,我们站在上帝面前是平等的,因为我们是平等的。”
我最大的感受是:命运并不是不可战胜的,平等需要自己去争取,平等不会白白让你取得。想要平等,必须有劳动,有付出,有汗水,有坚定的信念。
《简爱》这本小说,主要通过简·爱与罗切斯特之间一波三折的爱情故事,塑造了一个出生低微、生活道路曲折,却始终坚持维护独立人格、追求个性自由、主张人生平等、不向人生低头的坚强女性。
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然而,她并没有绝望,她并没有自我摧毁,并没有沉沦在所带来的种种不幸的一切。相反,换回的却是的无限信心,却是简·爱的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
不幸,在学习生活中简·爱仍然是承受着肉体上的受罚和心灵上的催残。学校的施主罗可赫斯特不但当着全校师生的面诋毁她,而且把她置于耻辱台上示众。使她在全校师生面前丢尽了脸。但简·爱仍坚强不屈,化悲愤为力量,不但在学习上飞速进步,而且也取得了师生们的理解。
不久,简·爱又陷入了爱情的旋涡,个性及强的她同样保持着个人高贵的尊严,在情敌面前显示出大家闺秀风范,对于英格拉姆小姐的咄咄逼人,她从容面对。
同样,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她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不应该因为她是仆人而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感到自惭性秽,同时对她肃然起敬,并深深地爱上了她。他的真心让她感动,她接受了他。后来,简·爱发现罗切斯特已有了妻子,她的自尊自重再次占据上风,便毫不犹豫地离开了他。她对爱情的专一让我敬佩。
最后,简·爱得知罗切斯特为了拯救在活中的妻子不幸双目失明。躯体严重残疾,完全丧失了生活能力,同时又妻亡财毁。简·爱全身心的爱再次投入了他的怀抱……
从这本书中,可以看出它塑造了一个体现新兴阶级的某些要求的女性形象,刻画了工业革命时期的时代精神。
童年每个人都曾经历过,童年里有快乐,有幸福,童年时美妙的,童年是充满阳光的,值得回忆的很多很多……而阿廖沙的童年却很悲惨。
阿廖沙3岁丧父,失去了父爱,跟着母亲和外祖母来到了外祖父的一个小染坊。从此,黑暗的生活降临到他的头上。外祖父的脾气十分暴躁,经常打外祖母和他,使他幼小的心灵出现了阴影。但外祖父也有慈爱的一面,比如书上说道:外公那端正瘦小的身体轻贴我,他开始讲自己童年的生活,他的话语沉重,滔滔不绝。他讲着讲着,在我眼里形象高大起来,这个干瘦的老头忽然变成了童话里的大力士,他独自一人拖着一条巨大的灰船逆流而上。他一直讲到天黑,待他亲切的和我话完别之后,我才知道外公并不凶狠,也并不可怕。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他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他们丰衣足食,要什么有什么,又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心肝宝贝”哪能和高尔基那悲惨的童年相提并论,年代的不同就是这差别,一个是天堂,一个是地狱;一个充满阳光,一个到处黑暗。美好的童年来之不易啊!《童年》读后感童年是一条五彩的河,童年是一道七彩的路,童年是一座闪亮的桥,童年是一个美丽的世界。童年是多么美好,但是前苏联著名文学家高乐基的童年却是非常的悲惨。这本书主要讲了阿辽沙彼什科夫在三岁时就失去了父亲,由母亲和外祖母带到外祖父家。
在那里,到处都是争吵、打架,但只有外祖母时时刻刻地关注着他,阿辽沙十一岁那年,母亲又去世了,外祖父也破了产,便走上社会,独立谋生。我禁不住想到了自己,我今年也是十一岁了,当年的高乐基已经走上了独立谋生的道路,想想自己无论做什么事,还要父母给我帮忙,就说一次做奥数题吧,读了一遍以后,觉得这道题很难,根本不经过自己动脑子试一试,就要爸爸来教我,其实这道题很简单,还没等到爸爸来教,我已经做出来了。记得还有那次夏令营吧,在绿色学校里,教官要求我们自己洗衣服,洗衣服说说很简单,做起来却很难,先要擦肥皂,然后这边搓搓,那边搓搓,再……,洗到再来,衣服还是不成样子,脏的地方还是脏,所以爸爸批评我依赖性太重,缺乏独立生活和独立思考的能力。在这本书中,我很敬佩善良慈祥的外祖母,她胸怀宽阔,她如同一盏明灯,照亮了阿辽沙孤独的心,外祖母对阿辽沙的爱,给予了阿辽沙坚强不屈的性格,让阿辽沙感觉到自己的存在。如果在我们这个世界里谁都能关心别人,、帮助别人,那还会出现争吵、打架之类的事件?这又让我想到了我们学过的一篇课文《将心比心》。
如果我们在生活中能将心比心,就会对老人生出一份尊重,对孩子增加一份关爱,就会使人与人之间多一些宽容和理解。读了《童年》这本书以后,不仅让我珍惜这美好的童年,还让我懂得了应该怎样做人和做事
读《简爱》有感——学会追求。
“难道就因为我贫穷,地位,长相平庸,格子手下,就没有灵魂,没有心灵吗?—你想错了!我和你一样有灵魂,我的心和你的一样充实!如果上帝赋予我一些美貌和财富,也会让你难以离开我,就像现在我难以离开你一样……”这段话,它带我走进了《简爱》的世界,带我走进了简爱的人生。
简爱是一个孤儿,从小被里德舅妈收养。在这里,简受尽了舅妈,表兄的种种欺负,冷漠。后来,简被送去了洛伍德慈善机构学习。在这里,他学到了许多,结识了塔普尔小姐和海伦彭斯。但最后,学校因一场疾病而闭门了,海伦也因病去世了,简也离开了这里。随后,简的人生翻了一页新的篇章。她来到了桑菲尔德当一名家庭教师,与那里的主人,罗切斯特相爱。最后在了一起。
故事中的简爱,她执着追求。在她还是一个小女孩住在盖茨黑德府,他就往着自由,并去尝试去追求自由。再到他已自由是,他遇到了罗切斯特先生,她爱上了他,也去最求这一番爱情,最后也成功了,虽然这件有跟多的困难。但她仍不忘初心,在追求着。
在这个人才济济的社会中,我们更需要质疑中追求,这种坚持不懈的追求,追求什么?追求一个好的职业等。当然,这些对我们来说早了一些。但是我们作为一名学生,作为青少年,我们要追求属于自己的梦想。
学会追求,追求自己想要的。
一个暑假我都无所事事的地赖在电脑前,也使得近视越发严重了。母亲看见我这副懒散的模样,又气又急地指着书架,命令我去领略一下书籍的风采。
我没好气地站起来,在落满灰尘的古老书架里翻了翻。大多数的书我都早已可以把精彩的部分背的滚瓜烂熟,还有什么书可以读呢!正这么想着,我突然看见了一本名为《简·爱》的书籍。早就听说同学们觉得这本书很好看,而且现在我也游手好闲的,暂且读读看好了!
但是鉴赏了这部巨作后,我对它的态度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
一开始文章用怜惜而又悲伤的笔调陈述了主人公简灰色的童年。她自幼父母双亡,开始还有一个疼爱她的里德舅舅,后来连他也被狠心的舅妈告知简他离世的消息。于是简被堂兄和仆人们欺压着,屈辱着。但是简屈服了吗?不!她越发越和蛮横无理的舅妈一家人抗争着,最后里德太太被迫无奈,把简送进了公益的女子学院。
简在学校里认识了一位逆来顺受却善良天真的小女孩——海伦。无论海伦如何被欺负,她都是默默地忍受着,从不抱怨命运对待她的残酷。但是好像是命运想玩弄这个可怜的生命一样,没多久海伦染上了肺癌,但是弥留之际海伦笑着对简说:“简,我相信人死后是能进天堂的,到时候在天堂再会吧!”简悲痛欲绝,但是却加倍努力了起来。终于,她在各方面都得到了全面的发展,出落成了一位满腹经纶、温文尔雅的女士。
她得到了一份家庭教师的工作,并遇到了脾气古怪,性格孤僻的罗切斯特先生。不久后简坠入爱河,倾慕着有着别样气质的主人。当他们在圣洁的教堂举行婚礼的时候,却被一个来历不明的律师告知罗切斯特已经有妻子了。这犹如一道晴天霹雳,降临在简的心灵之中。但她没有哭,也没有闹,就默默地离开了她深爱的爱德华。在离开后,简体力不支便昏倒在了路边,被好心的一家人救起,这时她才发现里德舅舅没有与世长辞,这位好心人就是她的表兄!而且表兄告诉简,舅舅有一大部分财产留给了他们,她将过着幸福富裕的生活。
可是在另一边,可怜的罗切斯特先生早已成了双目失明且不能活动的穷人,只有一些忠心耿耿的佣人还不肯离去他。简得知这一消息,立马赶回了他的邸宅。罗切斯特也解释清了前妻的事情,有情人终成眷属,他们终于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
《简·爱》洋溢着的是细腻温和,散发的是坚强的清香。我不禁流下了复杂的泪水。我不知道它是喜悦还是赞叹的,但是我明白,这是我出生以来最透明,最圣洁的泪滴。我感叹生在和平社会的美好,却又想起我们的幸福源于以前人民的抗争。也许这个世界还是存在着扭曲和不幸,但是我发誓,长大后我要做一个以德报怨的伟大人士,像简一样宽容和善良!
大学期间买了好几本书,想说看看,一直没有实施,最近,没事看看了其中的一本《简爱》。
《简爱》被万众所热爱的,大约就是其作者的自尊与平凡,或者说,就是夏洛特的自尊与平凡。那就是一个灵魂炽热而外表简单的女子。这一形象无疑是不朽的经典。可是与其夫罗切斯特一样,这个形象始终在用一种类似于自傲的口吻言论,他们对于他人的鄙薄,多多少少,曾经使我快慰,现在却令我不安。夏洛特托身于简爱,这就是我所知道的。但我所感觉到的是:她对于高层贵族的鄙薄与一种近乎敌视的态度,有些刻意了。反过来说,我从中读到了自卑的情绪。
简爱是个敏感而容易受伤的女子。开头用了太长的篇幅来叙述她幼时的情景。但是我感觉到的是,在叙述简爱这个人物时,夏洛特不曾将自己离开这个躯壳,所以她也没有用全知角度叙述。如此一来,她所描述的差不多可以认定就是她的意见。那么,我在简爱中,看到的是某种情绪化的自卑,而后是近乎于传奇的爱情,惟其传奇性,昭示了某种不真实与幻想性和最后一个几乎有点硬凑的结尾。她遇到了JOHN RIVERS。虽然前头有笔,但还不是那么自然。夏洛特对于简爱的处理,开头非常真实,中间段非常精彩,但是隐伏着不安,到了结尾,则几乎归于俗套,一个我料到的俗套。最后无疑就是皆大欢喜,带一点感伤。她的铺垫和衔接很完美,几感觉不到瑕疵。但是我隐约间感到的是,这就是一个人间女子编造的故事。
它已经缺少了令我战栗的小说结构,更多的时候,我读到了简爱离开山庄,就没再读下去。如果我就是夏洛特,或许我就会在那里结束。因为之后的一切,在我看来,比之于前,就是很拙劣的。
我在今年六月月底看完了《简·爱》这本书,它给我的感触很深,我也非常喜欢这本书。
简·爱从小父母双亡,便住在姨妈家。在这个家庭里,简过得十分糟糕。姨妈、表哥、表姐都欺负她,鄙视她,她却没法还手。
我认为简是一个坚强的女孩,因为她在姨妈家受了这么多的苦,她都没有像我们生活中的一些人一样轻生,想要去自杀什么的。她只是坚强地活了下去。
简的姨妈——里德太太把简送去了罗沃德寄宿学校,施主罗克赫斯特先生当着全校师生的面诋毁她和她的好友海伦。
海伦是一个好姑娘,她经常用自己从书上看到的道理安慰、激励简,让简开始努力学习,开始被同学和老师们认可。而海伦她自己却因为肺病去世了。我在整本书里最喜欢海伦,因为她学识渊博,积极向上。
简毕业后在罗沃德当了几年老师后,被聘去桑菲尔德庄园当家庭教师。一到桑菲尔德,简就爱上了这个庄园的主人——罗切斯特先生。
罗切斯特先生长相偏丑,个子是挺高。简为什么会喜欢他呢?难道是因为他有一种独特的魅力?
在桑菲尔德经历了一系列的故事之后,简和罗切斯特先生在一起了。就在他们结婚那天,简得知罗切斯特先生早已有一个疯妻子。简离开了桑菲尔德。
我觉得简好像做的不对。人家有老婆了不代表人家不爱你啊,你俩管他什么疯老婆,幸福地在一起不就好了?
简离开桑菲尔德后身无分文,还好圣·约翰收留了她。
圣·约翰是一名牧师,大概二十八到三十岁之间,有一副希腊式的古典面孔。他是简的堂兄,他也在追求简,不过被简拒绝了。圣·约翰在被简拒绝后单身了一辈子,我感觉有点可惜。不过以他冷冰冰的性格,不惹姑娘喜欢也是很正常的吧。
最后,简还是回到了桑菲尔德,回去照料为了在着火时救疯妻子而失明的罗切斯特先生。最后,他们还是在一起了。
简与罗切斯特生命之间的缘分是解不开的吧,要不怎么会遭遇那么多困难还终成眷属?
读《简爱》最深的感受是,这是一部充满人性化的作品,写的是一位饱经沧桑的女性在生活中获取的经验和心境,它在传达现实生活的追求和向往上体现了对困厄和孤独的抗挣,表现出那时英国女性对现实生活的迷茫,孤独和恐惧,蕴涵着穿行于冰冷物质空间人们对真情与温情的渴望,显示出别样的精神价值。19世纪的英国同样是一个金钱至上的社会,故事情节的开始就展现出简凄惨,可怜的身世,没有父母,唯一疼爱自己的舅舅也离她而去。天生叛逆的她在本是快乐的童年生活中充满了反抗,在残酷的现实生活中,她幼小的心在渴望温暖和真情,寻找本属于自己的一点一滴。
迷惑在进行,反抗在进行,寻找也在进行,在里德夫人和约翰的欺凌下,简终于走进了教会学堂。但伤痛是存在的,有许多本质的东西,有许多隐藏在生活潜流下的痛感仍需要面对。生活的困境,好友的离去,还有来自勃洛克赫斯特先生当众的痛斥都让她在迷惑的生活中感觉空气的污浊和心的疼痛。 生活总算是有了进展,上帝也发了些许的慈悲,在教会学堂两年的教师生活对于简或许是平静的死水一般。然而在不是欢快,沉静的生活中,却渗透着她强烈的孤独感和恐惧感,她需要的是在现实生活的困惑中去游离和奔波,获得自由,欢快和爱情。 她唯一忘记的是那令她害怕的盖次海德府,她对它如此的恐惧。
恐惧使她远离了"幸福",但也正是因为有了恐惧,她才会有所爱,有所无畏,尤其是对女性而言,恐惧的感情往往与温情,与人性的善良直接的相联。在追求自己的生活中,简渴望温情和善良,在死水般阴暗的生活中,简终于迈出了自己的脚步来到了罗切斯特先生的府邸。在那里她深切的感受到了女仆的和蔼,孩子的天真,还有罗切斯特先生炽烈的爱意。在那里她的灵魂终于驻足,然而这又是那样的短暂,在一个对爱坚信会使不信仰神的民族信奉上帝的爱人面前,她们美丽的爱情却在顷刻间化成了泡影,残酷的现实和社会的压力让这个灰姑娘找不到方向,在心的破碎和情的毁灭中,她又开始了自己迷茫的生活,在无际的世界中寻找他方。
钱是没有的,爱是没有的,而生活却是现实的,沿街的乞讨让简仍在寻找善良和真情。在风雨中,与圣约翰的相逢则是她新生活的又一个开始。在和玛利,黛安娜共同生活的那段时间内,她深切的感受到了爱的温暖。当她知道她们又是一个血统时,她的心兴奋的几乎要跳出来,在圣约翰那不知是否能称得上爱的面前,简每天都希望能满足他的期望,但是这样,她感觉自己抛掉了天性,失去了自我。在继承叔叔的遗产去平分时,她是那样的果断和坚定,而在此刻,圣约翰的企求下 ,她开始了徘徊,因为她自己知道她对罗切斯特先生的思念一刻也没有停止过。()对生活追求的信念在简看来不是阳光所能驱散的雾气;也不是画在沙滩上的人像能被暴风雨所冲掉;它是一个刻在大理石碑上的名字,注定要和石碑同生共死。圣约翰先生的期望在继续,叛逆的简在亲情,恩情和爱情中犹豫和思考。她深切的知道他爱她就像士兵爱一件好武器,仅此而已。简的灵魂在心里回答,去做一件正确的事,完成上帝的旨意,以冲出怀疑的云雾,找到确定的广阔天空。
终于,简又开始了最后的找寻,面对着灰飞湮灭的昔日庄园,周围一片死一般的寂静,孤寂,荒凉,和凄切。而此刻充溢于简灵魂的是无尽的害怕和思念。古老的建筑深深地隐藏在一座树林里,芬丁庄园沐浴在凉气透骨的绵绵细雨中,而失明的罗切斯特先生却在户外焦急的等待。平静的生活和无尽的思念或许是他灵魂飞扬的源泉,就在这简单的生活中,简和他紧紧的相拥,似温馨迷人的梦,美好而又实在。在烦躁的生活中,时间让简彻底的找到了属于自己的生活,在树林的古建筑里和爱人平淡的度过每一天的生活。
生活中,真的会有很多不经意的人,不经意的事和物。这些平凡的人,事、物,在我读到《珠贝》前,都是那么不起眼。《珠贝》这首诗写了珠贝的一生。置身在大海深处的它,多么渺小,却又是那么坚忍不拔,伟大。它死了,却把一生的光华给了珍珠。
珠贝,是一样多么平凡,不起眼的”陪衬物”。谁又知道,它的从前是那么地艰苦,它的一生却不为,只为培养出不属于自己的珍珠。这是何等伟大的精神啊!想一想,生活中,也有许多这样的“陪衬特”。人们喜爱美丽的烟火,但如果没有黑夜的陪衬,再美丽的烟火,也很难看见;人们喜欢新鲜的花朵,但如果没有绿叶的陪衬,再鲜艳的花朵,也会以变得单调无味;人们常赞扬荷花,但荷花没有它那难看的根部,它也不能美丽绽放……这么多“不经意”的“陪衬物”,它们却是如此重要,缺一不可。
这也让我想到一些事,一些人。看着校园里的美丽景色,谁会想到这是园丁的辛劳?看着台前表演者的风光,谁想到,台后制作人员对表演设计的辛苦?看着一个个海外学者的归来,谁能联想到它们最初的启蒙和父母给他们的道德指引所付出的艰辛和心血?人们看到的,往往只是台上人的光鲜,多少人注意过幕后人默默奉献,不求回报的精神?
“怀着纯洁的爱,置身在海的深处,浪里冲,沙里滚,忍受磨砺的痛苦。”珠贝,是那样渺小,却始终怀着一颗纯洁的,即使受尽磨砺也不夸耀自己。
“为一颗星宿,将无尽的柔情吐尽;一生一世矢志不渝,死后才一展灿烂的肺腑!”多少人死后,人们才知道,他们的一生,多么灿烂。他们如珠贝一般,把一生中最美的,献给了。
《简爱》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第一个对爱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了独立自主的积极进取态度与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
大凡喜爱外国文学作品的女性,都喜欢读夏洛蒂的《简爱》。如果我们认为夏洛蒂仅仅只为写这段缠绵的爱情而写《简爱》。我想,错了。作者也是一位女性,生活在波动变化着的英国19世纪中叶,那时思想有着一个崭新的开始。
而在《简爱》里渗透最多的也就是这种思想——女性的独立意识。让我们试想一下,如果简爱的独立,早已被扼杀在寄人篱下的童年生活里;如果她没有那份独立,她早已与有妻女的罗切斯特生活在一起,开始有金钱,有地位的新生活;如果她没有那份纯洁,我们现在手中的《简爱》也不再是令人感动的流泪的经典。所以,我开始去想,为什么《简爱》让我们感动,爱不释手——就是她独立的性格,令人心动的人格魅力。
然而,我们不禁要问,仅这一步就能独立吗?我认为,不会的。毕竟女性的独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需要一种彻底的勇气,就像简爱当年毅然离开罗切斯特一样,需要“风潇潇兮易水寒,壮土一去兮不复返”的豪迈与胆量。我想,这应该才是最关键的一步,也应该是走向独立的决定性的一步。而夏洛蒂笔下的简爱却把她倔强的性格,独立的个性留给我们一个感动。所以她是成功的,幸福的女性。
简爱已作为独立女性的经典,我希望阳光下,鲜花里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平庸,都有美好的心灵与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与坚强的个性生活。
一部好的作品可以带给我们深远的影响。在观看的同时总会因一些优秀作品产生一些想法,撰写观后感,就是把我们对作品的想法和见解记录下来,我们可以用写观后感的方式将各种感触和思考组织在一起。我们该如何去写作品的观后感呢?相信你应该喜欢我们整理的简爱观后感,相信你能找到对自己有用的内容。
简.爱,是个相貌寻常,单纯善良的女孩。因父母去世,而被寄养在舅舅家。舅舅又逝世,舅妈与仆人又不喜欢简.爱,便将她送往洛伍德孤儿院。
八年后,她在桑菲尔德当家庭教师,而一个秘密,再缠着她。当她明白后,思想与心灵迫使她离开桑菲尔德。原先她深爱的罗切斯特先生,已有了妻子,是个疯子。这给她多大的打击呀!
她流落到一个小镇上,被好心的圣.约翰兄妹收留。也巧,他们是简.爱的表兄妹。圣.约翰爱上了简(简.爱),向她求婚,她不肯。她感到,罗切斯特先生在呼唤她,她也并没有放下过他。她,找到了他。疯女人烧了桑菲尔德,罗切斯特先生去救妻子,人没救着,自己却受了伤,双目失明了。
这本书写的,就是每个人就应有的人生立志啊!我完全被简.爱的人生打动了,被这本完美又感人的书打动了呀!
这是一个浪漫,凄美的故事。刻画出了一位相貌平平,却追逐幸福,平等生活的女性。
简爱生在一个贫困的家庭中,她从小父母双亡,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过着比女仆还苦的生活。舅妈的嫌恶,表哥表姐的嘲讽。长大后的简爱去了桑菲尔德堡当家庭教师。不久和这里的罗切斯特先生相爱。她觉得他对她并不是主于仆,而是好朋友。她喜欢与他交谈,并觉得与他交谈很快乐,很幸福!
读《简爱》有感两人即将成为一对新人,简爱却听到她一直深爱的罗切斯特已有人妻!她含泪离开,她的身心受到了欺骗,自尊受到了嘲弄。在百人拥戴,享尽荣华富贵和平凡自由的诱力下,她选择了过平凡,自由的生活。
她再次回到那个既让她高兴又难过的地方,那个曾经对她无微不至的人有了重大改变: 他瞎了,残了,虽然没有当年火热的激情,但那颗炽热的心没有变,他渴望,渴望原谅他,渴望她回来,渴望和她一起生活!
书本合上,可我的心却久久不能平静。简爱的善良,回绝表哥时的坚毅,得知桑菲尔德堡失火时的慌乱,见到罗切斯特时的喜悦......在脑海中不断闪现,他最终知道,罗切斯特是她的依托,她爱他!
我为简爱高兴,她找到了对她来说极为重要的人!她不漂亮,个子很低,没有家世,没有背景。但罗切斯特叫她"小精灵",一开始我怎么也想不通,简爱怎么会是小精灵呢?当看完书后,也许,是爱把简爱美化了,她是罗切斯特心中唯一,也是最美的小精灵!
我也为简爱庆祝,她的努力和付出都得到了回报。虽然罗切斯特不是当年那个威风凛凛,家产百万的先生了。简爱的回归是他感情和物质上的恩惠。没有什么可以阻挡两人幸福自由的脚步了。他们手牵着手向小木屋走去。
这是美好的结局,圆满的句号
世上最脆弱的是孩子的内心,当辱骂、嫌弃、殴打充斥着简爱生活的小小空间,孤独、恐惧很容易滋生出黑暗的心理。然而,生命是坚强的,与其说是小小的简爱敢于反抗命运的不公,还不如说是一个孩子在极度恐惧中为了生存,本能的采取自我保护地措施。同样是寄人篱下的环境,相比于中国古典小说中林黛玉的谨小慎微,简爱在盖茨里德作出让对手胆战心惊的抗争,无疑更让人欣赏。也或许是年幼的简爱在冲动下并不会想到后果的严重,她的确如愿离开了这个令她痛苦的地方,但等待她的并不是她心中圣洁的学校,而是她人生的又一恶梦。
劳渥德学校校长布洛克赫斯特先生是一个残忍、伪善的人。他披着宗教的外衣,满口仁义道德,却将简爱置于耻辱台上,当众诋毁她,这深深地伤害了简爱的自尊心。当一个人认为人性是邪恶的,那他自身亦不会高尚。面对讥讽与蔑视,兼爱凭借骨子里的那份倔强,不是自甘堕落,而是更加奋发进取。她知道自己不美,但它却是一个不卑不亢积极热情生活的女孩,不会因失意而一蹶不振,更不会因为挫折而放弃快乐,即使没有人爱自己,也一样要潇洒的活下去。这使她最终获得了师生的理解,得到了应有的尊重。
为了追求自由实现自我,简爱又离开了劳渥德学校来到了位于桑菲尔德的罗切斯特庄园作了一名家庭女教师。每个女孩都渴望爱情,都希望找一个贴心的人、一份呵护。在桑菲尔德,简爱便卷入了爱情的漩涡。
维多利亚女王统治时期的日不落帝国,随着工业的迅速发展,资产阶级逐渐强大,使得物质与金钱成为时代的标志。伦理道德和社会等级观念极为严格,社会矛盾突出。拜金主义盛行淹没了人性的真善美。夏洛蒂笔下的简爱虽是在普通不过的女子,却拥有独属于她的骄傲。面对贵族的狭隘、浅薄、无知、装腔作势、自以为是、以及咄咄逼人的态度,简爱总是从容面对,叛逆却也端庄贤惠不失尊严。相较之下,简爱在精神上的富裕明显超过了贵族阶级。她正直高尚纯洁的人格魅力使罗切斯特感到自己道德及精神上的空虚,被真善美的原始人性感动,深深的爱上了简爱。不得不提当罗切斯特拐弯抹角的告白被简爱误解时那段经典对白:因为我穷,低微、不美、矮小,我就没有灵魂,没有心吗?你想错了!我的灵魂,跟你一样,我的心也跟你完全一样!要是上帝赐予我一点美和一点财富,我就要让你感到难以离开我,就象我现在难以离开你一样我们站在上帝脚跟前,是平等的一因为我们是平等的!
我想即便是现代,也很少有女性敢于如此朴实和坦率的向心爱的人说这样的爱情宣言,大胆、直率,丝毫没有自卑感,冲破了世俗及传统偏见。这更让我们感受到了简爱对罗切斯特感情的深刻,这样坚强的女孩流下的泪让我们感受到她将离开的痛苦。接收到这样一份真挚地感情,罗切斯特除了震惊欣喜外又怎会不为之动容。他同样无视世俗的藩篱,逾越阶级的鸿沟,用更加炽热的心爱着简爱。这乌托邦式的爱情是每个有梦的女孩的幻想,遗憾的是,这美好只存在于小说中。
即便是小说中的美好,也会有残缺。当罗切斯特和简爱在教堂举行婚礼时,罗切斯特却被揭露早已结婚。得知他有妻子,即便知道他是被欺骗的受害者,他娶了一个疯妻,他并不快乐;即便他再三恳求与挽留。简爱依然强忍心中的悲痛离开了心爱的人。不是因为绝情,而是她爱的纯粹,她不愿作金钱的奴隶,不愿作他人的附庸,她付出全部的爱,只要成为他心中的唯一。这简单的要求如今也成了奢侈,无法得到爱与灵魂的平等,便选择离开。
离开桑菲尔德,天地之大却好像在无容身之所,直到她偶遇她的表哥,作牧师的圣约翰,才脱离窘境。在相处中,简爱看清了圣约翰的自私自利的本性,她拒绝了圣约翰的求婚,因为她知道圣约翰并不爱她。他只是看中了她独立、吃苦耐劳精神,只是把她当一位非常适合传教士的妻子。曾经沧海难为水,简爱不会为了一个不爱的人而将自己禁锢在婚姻的枷锁中。即便和牧师结婚,在当时英国社会中,是非常体面、令人刮目相看的。简爱还是毅然决然地拒绝了。
简爱从叔叔那继承了一些财产,有了些财富,却得知罗切斯特由于在大火中拯救发疯的妻子,最后财毁妻亡,罗切斯特也在大火中双目失明。她怀着那颗充满爱的心回到了罗切斯特的身边。她不嫌弃他的一无所有以及残疾,因为从一开始,她爱的就不是他的金钱与权势,她爱的彻底的是他这个人。在她充满女性温柔的悉心照料下,罗切斯特终于复明了。
简爱观后感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简爱》。其实,当初我买下这本书,不是因为它的内容有多好看,也不是因为它多么有名,而是因为它的名字我觉得挺好听的。直到后来看了简介,走进了书中,我是越看越入迷,越看越喜欢。
《简爱》是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生平的真实写照。书中讲述了一位英国孤女在不断的磨难中追求自由和尊严,坚持自我,最终获得幸福的故事。歌颂了一个敢于摆脱一切习俗和偏见,敢于反抗,敢于争取地位的妇女形象。
当我读到简爱被送往洛伍德学校,遭遇了挨饿挨冻,被侮辱,失去朋友的经历时,一行泪水不知不觉中从我眼中流落;当我读到简爱知道罗切斯先生已经有妻子时,我一夜潸然泪下。当我看完这本书,我就在想:简爱遇到这些屈辱时,选择了努力、反抗,如果是我呢?我也会像她一样吗?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我会学习她的坚强品质。今后不管遇到任何困难,我都会迎难而上,以毫不畏惧的姿态站在困难面前,永不服输。
我很幸运买了《简爱》这本书,因为它教会了我许许多多人生道路上必须具备的一些品质:努力、坚强、奋斗
在文学史上,有许多的经典名著将要永不垂朽,但《简爱》这样深深的进入人们的灵魂,它以一种不可抗拒的美感吸引了成千上万的读者,影响着人们的精神世界,甚至对某些人来讲,影响了他们一生的作品并不多。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这本文学著作。
我读了这本书,虽然不是很明白,但也读懂了不少。我对文中主人公的悲惨童年感到伤心,为她的坚强的意志力和有尊严的生活而感到振奋,为她美丽而又凄惨的爱情故事,感到不值。
书中的简爱作为一个独立女性的经典代表,教会了我很多。我希望在被阳光照射到的每一片土地上,能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人,就要有尊严的活着,不论贫穷或是富有,不论样貌美丽或是丑陋,不论身体是健康或是体弱多病,只要拥有美好纯洁的心灵及博大的胸怀,就能坚强独立的,有个性有尊严的活下去!
星期六早上,闲来无事,我打开抽屉,拿出一本浅绿色封面的书,翻开后,一股淡淡的油墨香味扑鼻而来。这本书名叫《简爱》。是我最爱书籍之一!
《简爱》的作者是夏洛蒂勃朗特,这是一本以爱情为主题的小说,主要写了出生于穷牧师家庭的简爱从小就受尽舅母与表兄妹的欺辱,后来被送进了孤儿院。进入孤儿院后,她还是没能摆脱悲惨的命运,唯一开心的是结识了新朋友海伦。后来海伦死去,简离开了孤儿院,成为了一个庄园的仆人,这时她爱上了庄园的主人罗切斯特……最后两人如愿以偿,长相厮守。
在这本书里,使我印象最深的还是简爱这个人物。简爱是一个心地纯洁、善于思考、不甘忍受社会压迫、用于追求幸福的女性。她在社会底层受尽了磨难,生活遭遇更是令人同情,但她自尊自强。她的一句:“我们是平等的……至少我们通过坟墓,平等地站到上帝面前。”令所有人都为之震撼,深深感受到她的崇高精神与人格魅力。简爱认为爱情也应该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上,并不取决于社会的地位、财富与容貌,只有男女真正爱上对方,才有可能获得幸福。在这点上,简爱就表现出了一心渴望幸福的强烈欲望,尽管自己身处仆人地位,但她还是没有放弃对罗切斯特的追求……
读读《简爱》吧,相信它一定能使你受益匪浅!
镜头初开,恍惚间,我以为我在看《爱丽丝梦游仙境》。米娅华西科沃斯卡满脸的惊恐,总让我联想到那个在仙境里面不知所措的爱丽丝。
影片伊始讲述的就是简爱仓忙掏出桑菲尔德庄园,她迷惘,她心伤,她绝望,她无助。可惜,这个情节是多余的,或者说,是失败的。这就要牵扯到影片的受众立场问题,就是说,这部影片到底是拍給看过名著的看的,还是拍給所有的不管有没有看过名著的人看的。如果是后者,那么电影开始的这段根本就没有必要,你想说明什么呢?又想表现什么呢?没有前面情节的铺垫,观众是不会理解简爱的痛苦的,更谈何让人身临其境呢?
另有他说,影片从此切入是倒叙的插入点。其实不尽然,电影看下来,我倒觉得倒叙的有点儿让人摸不着头脑,换句话说,倒叙相比较于顺叙,是看不出明显的优势的,反倒显得累赘。其实电影的时长还是不短的,两个小时,我觉得是可以涵括名著的基本内容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电影完全是在赶场次,一个连续的故事情节,电影却拍的很突兀,这就是倒叙的弊端了。因为倒叙,所以要把情节拆开分裂,但是情节一旦分裂,前后就或多或少有逻辑上的衔接和转换,而这种衔接和转换,处理的好,费时,处理的不好,那么电影就缺胳膊少腿,
影片首先出现的男角儿是圣约翰,就此导演的心思就此昭然若揭了。按理,首先出现的可以是约翰,可以是里德舅妈,甚至可以是佣人贝西,可为什么偏偏是圣约翰呢?因为和简爱有密切联系的两个男角儿,一个是圣约翰,另一个就是罗切斯特。先抛块砖,才能引出玉。导演是希望能够着重的描写简爱和罗切斯特的缠绵爱情。简而言之,就是着重将简爱怎样谈恋爱的。
其实这又要牵扯到名著的主旨问题。《简爱》其实一直以来都是讴歌简爱的独立精神,反抗精神,自尊和自爱的精神,而这些精神有不小的部分是渗透在简爱的幼年时期的,简单来说,简爱在舅妈家的那一段生活时期,其实是对塑造简爱的人物性格有不小的比重的。所以,如果对名著本身不熟悉的人,再加上影片情节的倾斜,观众是不会深谙名著本身所要传达的境界的。所以从把名著拍成电影的角度上来说,这个《简爱》的翻拍是浅尝辄止蜻蜓点水的。
从桥段上来说,说到翻拍名著,其实引人眼球的还有影片与书本身情节的出入。《简爱》书中历来为人所称赞的情节,就是简爱从费尔法克斯太太那里知晓罗切斯特将和英格拉姆订婚的消息转而向罗切斯特提出重新找工作最后表达的爱意的那一段,其实这一段也是主要表露简爱对爱情的态度的重要部分。书上对这一段的叙述,其实是很有镜头感的,时间应该设置在暮色四合的傍晚或者晚上,有树枝投下的阴翳,有风雨欲来时的树叶声响,而影片却设置在下午,绽开的阳光,平旷的视野根本就埋没了两个人互诉爱意的缠绵。不得不说,导演错失了一个本该成为经典却惨遭平淡的表白片段。还有就是影片结尾那段,其实看过书的人,都比较喜欢这一段,都会被这一段感动。按照书上描写,其实这段可以拍的更好,黑压压的树林,可以挤出水的天空,孤零零的院子,瘸了的男人,还有屋子里昏暗的光芒,这些镜头这些元素可以造出一个催人泪下的相遇氛围可惜,电影时长却不得不割舍,所以一年的分别只换来几分钟的相遇,说实话,我很失望。
不过,换个角度,电影在拍摄画面上倒是很有的称赞,一望无际的田野,矗立着的庄园,青色的天空,还有那好似油画中的人儿。景色的空旷跃然跳出屏幕,把观众带往那个古老的庄园,大气的镜头也确实为影片增加了厚重的历史感。
最后,小小的聊一下米娅华西科沃斯卡。
其实,简爱由她来演不是不无道理的,米娅华西科沃斯卡是具备简爱这个角色的形和神的,她像一个从油画中走出来的人,她本身就具有一定的时间感,就是把她放在现在的时代,她更像过去的人,放在过去,她又更具有过去的人所没有的精气神。但是从《简爱》电影中也可以看出,她其实还需要更多的机会来磨练演技,像简爱这种充满个性和精神的女性,对于米娅华西科沃斯卡过于乖戾和成熟了。所以,认真地米娅华西科沃斯卡,加油吧。
其实,我是一个十足的懒人,而写影评着实是个费脑筋的工程。但是,在开学前一天我把肚子里的这些想法都写出来,缘于我对这本书的热爱。除了《飘》,《简爱》是我看过的书中遍书最多的,我前前后后看了5遍。而且每次看完的感觉都不一样,简爱其实是一个很值得我们去慢慢了解的一个人,包括现在所谓的书评其实都把简爱这个人给局限了,什么独立精神啊,什么自尊自爱啊,这些都仅仅是简爱身上的一部分,当你一遍又一遍的去了解她,探索她,你甚至可以从她得一个话,或者一个描写中窥探她不为我们所知的性格。这就是名著价值的所在。我相信也坚信,《简爱》的翻拍还将继续(或许导演是我也说不定哦。)
今天因为老师的推荐,一口气看完了夏洛特勃朗特的《简爱》这本书。
本文主角简爱的父母,都是因为感冒去世的。从那以后,简爱跟着她恶毒的姨妈,还有一个可恶的表妹,约翰里德,经常打简,每次都把她打得鼻青脸肿。
想想自己,爸妈把我当掌上明珠,怕我受点打击。
然后那个可恶的阿姨把简爱送到了慈善学校。里面的食物很差,量很少,衣服很薄。
从小到大都不饿,衣服都是名牌。比起简爱,我真的很幸福。
简爱毕业了,但是在洛伍德当了两年老师,却一直觉得好空虚。她渴望自由无忧无虑的生活。于是简爱又找了一份工作,——家庭教师。我遇到了罗切斯特,他是桑菲尔德家的家庭教师。
他们相爱了,但是当简爱即将成为罗切斯特的新娘时,她意识到罗切斯特已经结婚了,她的妻子是个疯女人。简爱受不了打击,离开了.
简爱和罗切斯特终于在一起了。
看完这本书。简爱对自由生活的向往是可敬的。她自尊自爱。虽然她的才华和外貌并不出众,但她的内心是善良和最白的。当然,上帝没有辜负简爱。它给了简爱一段美好的爱情。拥有意想不到的财富。
再一次,我太微不足道了。我很自私。记得有一次,我最喜欢的衣服很小,我妈说可以给我姐穿,但是我不会送人。那件衣服还在家里!我真的很可恶。我很后悔.
看电影不仅仅是一种放松和娱乐,观看一部影片之后,人们内心多多少少都会有所感悟。为了不遗忘这些珍贵的想法,我们需要将其写进观后感里,观后感可以帮我们巩固从影片中学习的知识进而提炼重点。以下由幼儿教师教育网的编辑为大家精心整理的“烈士事迹观后感”,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请收藏!
__年前,由中华优秀儿女组成的中国人民志愿军,肩负着人民的重托、民族的期望,高举保卫和平、反抗侵略的正义旗帜,雄赳赳、气昂昂,跨过鸭绿江,发扬伟大的爱国主义精神和革命英雄主义精神,同朝鲜人民和军队一道,历经两年零9个月艰苦卓绝的浴血奋战,赢得了抗美援朝战争伟大胜利。
1951年3月29日,孙占元加入中国人民志愿军,踏上了朝鲜的土地。1952年3月,孙占元所在部队奉命进入了五圣山597.9高地“二号”阵地接防,不久后,就被团里任命为7连2排排长。
上甘岭战役打响的第一天,是1952年10月14日,美军第7师、__军第2师各一部共7个营的兵力,在300余门火炮、30余辆坦克、40余架飞机的支援下,兵分6路,由正面及两翼,向597.9高地和537.7高地北山两个阵地,发起猛烈进攻。孙占元和他带领的二排英勇地坚守着几个月来一直守护的阵地,借助之前建好的暗火力发射点,消灭了400多个美国士兵。经过一天的激战,美军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后,才占领了二号、七号、八号和十一号四个表面阵地。防守部队转入坑道坚持作战。
烟幕降临,四周的硝烟还没有散去,志愿军决定借着漆黑混沌的夜色,对敌人发动反击战,夺回白天失去的阵地。孙占元注视着二号阵地上敌人的火力,二号阵地对他来说极为熟悉,他远远看到二号阵地上,敌人由四个发射点相互交织成一片火力网,死死地将他们反击的道路封住了,这是他们夺回二号阵地的主要障碍。
照明弹带着刺耳的呼啸声腾空而起,照亮了二号阵地,在震天的枪声中,在孙占元的指挥下,5班副班长李忠先抄起两根爆破筒,在火力掩护下,迅速靠近第一个火力点,随着一声轰响,敌人的第一个火力点被炸毁了,而李忠先也壮烈牺牲。打红了眼的美军投入了一个营的兵力,持续向二排发动攻击,孙占元匍匐前进,他爬到左边的阵地,发现这里的山势陡峭,易守难攻,他决定只在这里放上少量兵力,接着他又爬到阵地的右侧,发现这里是一溜斜坡,敌军的预备队正往上强攻,形势万分危急,安排好坚守在阵地上的战士们继续战斗后,孙占元准备去阵地的左侧,就在这时,一颗炸弹在孙占元身边爆炸,巨大的冲击波下,他被抛入另一个弹坑,剧烈的疼痛让他昏死过去。
等他醒过来后,阵地上依然是子弹呼啸,他准备继续往前爬,双腿的疼痛愈发剧烈,无法使劲,往腿上摸去,才见他的下半身已经被鲜血染透,骨头外露,只有一层皮连扯着,他顾不上疼痛,用两个肩膀支撑着,一寸一寸向前爬。
为了不间断指挥,孙占元忍者剧痛爬行,并且利用已攻占的碉堡,架起缴获的两挺机枪轮番射击,接连打退敌人两次冲击,毙伤敌80余人。敌人再次发起攻击,在战友相继伤亡、弹药告罄的情况下,他艰难爬行,从敌人尸体上解下手雷,当敌军拥上阵地时,他滚入敌群,拉响了最后一颗手雷。与敌人同归于尽,牺牲时年仅27岁,他的遗体旁有7具敌人的尸体,附近躺着80多个被击毙的美国士兵。
1952年11月6日,中国人民志愿军领导机关给孙占元追记特等功。同年,当地政府召开万人大会,表彰孙占元的英雄事迹。1953年,林县人民政府将三弓水村改名占元村。同年6月1日,中国人民志愿军总部追授孙占元“中国人民志愿军一级英雄”称号,根据中央指示,孙占元、黄继光、邱少云三烈士遗体从朝鲜运回沈阳隆重安葬。
在炮火纷飞的战场上,孙占元和他的战友们用生命捍卫住了国家的尊严,五圣山的苍松翠柏,太行山的红岩石,红旗渠的汩汩清流,都镌刻着千古不朽的英名。
为学习孙占元烈士,传承抗美援朝伟大精神,合涧镇小屯学校开展了一系列活动,加强对学生的爱国主义教育,激发广大师生的爱国情、强国志和报国行。
学校举行“学习孙占元烈士,传承抗美援朝精神”主题升旗仪式,给学生讲抗美援朝的伟大意义和革命先烈的光荣事迹,号召广大师生要以革命先烈为榜样,好好学习,努力工作,为建设繁荣富强的新中国而努力奋斗。
抗美援朝战争,是中国近百年来与外敌交手时第一次使对手坐下来谈判,是一场不可磨灭的伟大胜利,这一战是彻底的立国之战。中国之所以能够在今天昂首挺立,正是因为__年前中国人民志愿军在三八线的巍然屹立。我们现在的生活很幸福,可以谈美食,可以吐槽工作,可以追明星,但我们不能够忘记__年前异国土地上抛头颅洒热血的伟大先辈们,正是因为他们才有了我们歌舞升平、盛世繁华的今天,他们的名字无人知晓,他们的功绩与世长存。
中国人民已经组织起来了,是惹不得的,如果惹翻了,是不好办的。
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夏明翰同志了。
夏明翰同志是毛主席早期在湖南培养和发展的第一批共产党员之一。他是反帝、反封建、反军阀统治的英勇无畏的战士。牺牲时才28岁。他短暂的一生,闪耀着共产主义的光辉。他同封建家庭决裂的故事让我非常佩服。
夏明翰的爷爷叫夏时济,曾经做过旧政府的大官,因此,他也想让孙子当大官,享受荣华富贵。但夏明翰一心想为国效力,所以参加了革命。他的爷爷知道后大发雷霆,把他关入了自家建造的大牢里,不让他出来。后来,夏明翰托弟弟带来了一把斧头,破窗跳了出来,走到了院子里,砍掉了桂树。他的爷爷认为桂树是官运享通、兴旺发达的象征。他住到哪里,都要栽种桂树。平时连枝叶也不准攀折。夏明翰砍掉了桂树,就是在向顽固的祖父宣战。他为了革命,宁愿与祖父为敌,这令我我非常钦佩。
革命烈士们的故事,我们应该铭记在心。他们强烈的爱国之情同时也很值得我们学习,我们永远会爱他们!
但眼睛却一直没有离开过书本,顺手就拿起书桌上的“苹果”啃起来,妈妈突然在旁边笑的前伏后仰,原来我送进嘴里的不是削好的苹果,而是刚好放在书桌上的橡皮胶。其实这书,我早就能倒背如流,滚瓜烂熟,但我还是很喜欢。你说我是不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小书迷?
《红日》这部小说以1947年山东展成的涟水、莱芜、孟良崮三个连贯战役作为中心,讲述了共产党华东野战军与国党七十四师展开的大规模战役的故事。
这部小说出于吴强老爷爷的笔下,他把人物写得十分生动、正直、勇敢、坚强。书中写的连长石东根,非常敢于打仗。比如:参谋长说:“军部随后就到,你们留下来控制渡河点。军部一到,你们立即赶上去。”石东根一听,咕噜开了:“又叫我们留下来!”罗光正要解释,团长刘胜过来嚷道:“先走后走不是一样!现在还是堵缺口,战斗在后头哩!”石东根这才不唠叨了。他时刻希望能冲锋在前。又例如班长秦守本是一个热爱团队、关心战士的干部。他在一次总结大会上说:“国党七十四师真是可恶,他们在碉堡里举白旗、缴枪、诈投降。使得石东根上当中计,大家劝也没用。战士们刚冲到碉堡前,里面的敌军用机关枪扫射,害得我们这个连的许多战士英勇牺牲了!我一想到这件事心里就难过。”
这本书在紧张气氛的时刻,却又不失乐趣。例如“副军长也在这里!”“好大的眼睛,有那么大个人在你面前,居然看不见!”副军长梁波哈哈大笑起来。“刚才说了两句怪话。”刘胜摸着脑袋说。“知道错就行啦”梁波笑声不歇地说。
有一句最有气势的话,在我心里可下了。这是军长沈振新对敌方一团长说的:“我们要你们把喝下去的血,连你们自己的血,从肚子里全部吐出来!”这句话是那么激昂,那么热血沸腾。我非常感谢打败了强敌的那些共产主义事业的英雄。像沈振新、丁元善、梁波、刘胜、陈坚、王茂生、秦守本、杨军……我一看到写野战军消灭七十四师的时候,就十分激动,欣喜若狂。
昨天,胡老师带领我们四十多名小记者来到世纪影院,观看了一部爱国主义影片——《辛亥革命》。虽然我对这个名字很陌生,觉得好像不如动画片好看,也不很了解影片的具体内容,但我还是兴致勃勃地来到影院观看,希望学到一些新知识。
在路上,爸爸告诉我:辛亥革命是发生在100年前的1911年10月10日的事情,因为那一年在中国传统干支纪年中是“辛亥年”,所以叫“辛亥革命”。并且这个事件对我们国家意义重大。影片开演后,首先出现的是烈士秋瑾,她戴着铁链,走向刑场,我当时感觉很害怕,希望她不会死去。随着影片的播放,我知道了这些值得永远记忆的名字:孙文(孙中山)、黄克强(黄兴)、徐宗汉、林觉民、喻培伦……也知道了那些“可恶坏蛋”的名字:慈禧太后、怡王爷、袁世凯、汪精卫……
影片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那些枪炮声声,战火纷飞的场面,使我更加明白了学校老师在课堂上讲的,现在的幸福生活是那些我们从没有见过面的烈士,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另外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影片中孙文(孙中山)的演说。他有力的话语和动作,总是感染我,尤其是他说服那些外国人的场面,让我十分感动。最可笑的是那个小皇帝和那些留着大长辫子、穿着大长袍的清朝人,动不动就下跪,让我们大笑了好几次,一副落后可耻的奴才相,和现在的社会格格不入,而且他们置人民的死活于不顾,将中国的土地送给外国人,这样的政府就应该被推翻。
影片结束了,走出影院,外面明媚的阳光使我的心情好了很多,但还是无法忘记电影中的一些人物和片段,相信以后我长大了就会更加理解这段历史故事了。
杨根思在战场上喊出铮铮誓言:“在革命战士面前,不相信有完不成的任务,不相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不相信有战胜不了的敌人!”三个不相信精神成为革命军队战胜困难走向胜利的宝贵精神财富。自中国共产党的正式成立,苦难深重的中国人民开始掌握自己的命运,谋求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国家富强。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在这100周年,中华民族实现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
乘风破浪,扬帆起航,披荆斩棘,过关斩将。
杨根思是革命斗争的传承者。1921年,中华民族面临内忧外患、生死存亡,中国共产党从嘉兴南湖的红船扬帆起航,经过28年艰苦卓绝的浴血奋战,顽强拼搏,成功建立了新中国。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终被推翻,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翻身做了国家的主人。中国共产党开天辟地、敢为人先,坚定理想信念,以百折不挠的奋斗精神,改变了中国在世界的影响力。
1934年10月,为摆脱国民党军队的包围追击,中央红军主力被迫实行战略性转移,退出中央根据地,进行为期两年的漫漫长征路。期间进行了380余次战斗,攻占__0多座县城,牺牲了营以上干部多达430余人,平均年龄不到30岁,共击溃国民党军数百个团,经过14个省,翻越18座大山,跨过24条大河,走过荒草地,翻过雪山,行程约二万五千里。跋山涉水,围追阻截,突破了几十万敌军的包围封锁,唱响了战略转移的凯歌。用长征路上的苦难、曲折和死亡,检验了中国共产党人的顽强斗志,向世界证明了了中国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是坚不可摧的。这正是杨根思誓言对中国共产党百折不挠的精神传承。
重温党史,知懂党恩,跟着党走,奋发图强。
杨根思是革命斗争的传播者。人无精神不立,国无精神不强,中国革命精神不灭,奋斗意志不息。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我们借此机会重温党的光辉历程,缅怀党的丰功伟绩,感受党的红色印记,杨根思精神早已超越了战火烽烟,启迪我们传承和发扬杨根思的伟大革命精神。我们身处在一个伟大时代,要切实肩负起时代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始终坚定信念、坚守初心,志存高远、脚踏实地,满怀激情、迎难而上,开拓进取、攻坚克难,走在前列、干在实处,奋勇直追、砥砺前行,以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兢兢业业做好各项工作,不断推动各项事业的向前发展。
今天是9月30日,也是烈士纪念日。上午,在县委和县府的组织下,我们实验小学五年级一班的全体同学在韩老师和王老师的带领下,乘着校车前往烈士陵园,在去往烈士陵园的路途上,我们安安静静的等待着,满怀期待,对烈士陵园我们充满了好奇与担忧,第一次来到这里的我们怀着无比崇敬的心情。
经过一番颠簸,我们来到了烈士陵园,一走进大门,首先映入眼帘的是无数的和我们一样的参观者,他们同样满怀敬佩之情,向无数革命前辈致敬。我们怀着沉重的心情,在老师的带领下缓缓地走到了宽阔的广场,在写着“革命烈士永垂不朽”八大字的纪念碑下,我们全体师生举行了隆重的祭扫仪式,在这里的每一句真挚的话语都代表了我们对革命烈士们的无限崇敬与怀念,正如发言人所说“一个有希望的民族,不能没有英雄;一个有情怀的民族,不能忘却先烈”。
接着,伴随着耳畔传来的阵阵低沉的哀乐,我们参观了烈士陵园,在这里,不仅有许许多多革命先烈的光荣事迹,而且还有一行行烈士的名字和照片,听着那精彩的"讲解,看着那数不胜数的革命烈士头像,仿佛看见了革命前辈与敌人的生死拼搏。看完这些,我的心情久久难以平复,那些为革命,为真理,为了共产主义伟大事业而奉献的革命前辈,他们用自己短暂的一生和珍贵的生命换来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我们应该向他们致敬。
参观完烈士陵园,我感慨万千,我觉得这次参观让我明白了一些难以忘却的道理——首先,我们应该对自己要有坚定的信念,不管做什么都要付出全力,不轻易说放弃;其次,我们在做的不好的地方应该付出更多的努力。
最近,我读了两本红色书籍:《建党大业》和《我爱中国GCD》。这两本书讲述了从中国GCD建立以来,无数位革命烈士们可歌可泣的感人故事。其中,令我记忆犹新的几位烈士有王二小、邱少云等人。
王二小的故事大家一定不陌生。三年级时,我们还学过《歌唱二小放牛郎》。这个故事主要讲在抗日战争时期,河北省沫源县出现了一位全国闻名的抗日小英雄,他的名字叫王二小。二小在日本鬼子扫荡一条山沟的时候,为了掩护几千名老乡和干部,他不顾自己的生命危险,把敌人带进了八路军的埋伏圈。气急败坏的日本鬼子把王二小挑在枪尖摔死在大石头的上面。干部和老乡脱离了危险,小英雄王二小英勇牺牲了。王二小的动人事迹很快传遍了解放区,每一个老乡都含着眼泪,歌唱二小放牛郎,《晋察冀日报》在头版报道了王二小的英勇事迹。晋察冀边区的文艺战土方冰和劫夫很快创作了后来传唱全中国的著名儿童歌曲《歌唱二小放牛郎》。
还有一个故事令我感动不已,那就是《烈火英魂邱少云》。主要讲1952年10月,为打击盘踞在上甘岭的美国和南朝鲜军队,邱少云被选派参加潜伏部队,并担任了发起冲击后扫除障碍的爆破任务。12日上午,敌机向其所在的潜伏区进行低空扫射,并投掷燃烧弹,飞迸的燃烧液燃遍全身。为了不暴露潜伏目标,邱少云任凭烈火烧焦身体一动不动。他双手深深地插进泥土里,身体紧紧地贴着地面,直至壮烈牺牲。邱少云牺牲后,被部队党委追认为中共正式党员,中国人民志愿军总部追记特等功,授予“中国人民志愿军一级英雄”称号,朝鲜民主主义共和国最高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授予“朝鲜民主主义共和国英雄”称号,同时授予金星勋章、一级国旗勋章。如今,我们生活在和平年代,这,是像王二小这样千千万万个英雄用他们的鲜血换来的,这样的生活来之不易啊!而作为一个少先队员,一个共产主义的接班人,我们难道不应该继承革命先辈的光荣传统,爱祖国,爱人民吗?当祖国需要我们出力的时候,我们难道不应该奉献出自己的一切,甚至生命吗?同时,我们也应该珍惜现在美好的生活,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让祖国更加繁荣富强!
我是一名中国小学生,身为中国人,但我却并不太了解我们中国共产党和中国革命史。虽然在平时的学习中,我对革命烈士和英雄事迹略知一二,可是,关于党的创立、红军长征、遵义会议、三大战役等承载着光荣历史的知识却浑然不知呢!最近,学校给我们发了一本名叫《红色之旅》的书,书中为我们生动详尽地回顾了中国革命的整个光辉历程。所以,我一拿到书后便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
从书中,我了解到中国共产党正式创立于1921年7月23日,但因当时缺乏档案资料,无法查证准确日期,因而将7月1日确定为党的诞生纪念日。创立共产党的过程非常得不同寻常。在那时,50多名代表们正在上海望志路106号(法租界)秘密召开着会议,正当代表们准备进行讨论时,一名可疑的中年男子忽然闯进会场,那人含糊其辞地说了几句话后,便慌忙退了出去,警觉的共产国际代表马林怀疑那人可能是密探,立即安排所有代表迅速转移。果然,不多会儿,法租界的巡警便闯入会场四处搜查,所幸没有发现可疑物品,只好悻悻而去。被撤离的代表们转移到了浙江嘉兴南湖的一条游船上继续开会,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代表大会终于圆满地结束了。从此,一颗革命火种在沉寂黑暗的中国大地上点燃起来了。
在我们祖国华夏大地上,到处都有热血沸腾的有志男儿,甘愿为人民的利益勇于献身的烈士,宁死不屈的英雄儿女。试想,如果没有他们的抛头颅、洒热血,慷慨捐躯赴国难,我们怎能取得革命的最后胜利,更何谈今日的美好生活?书中多次讲述了一个个震撼人心的悲壮故事,如:“龙华二十四烈士殉难”、“新四军浴血奋战”、“雨花台英烈从容就义”等可歌可泣的篇章催人泪下、感人至深,令我久久不能平静。
和这些革命英豪形成鲜明对比的,就是那些被反动法西斯用肮脏的金钱收买而苟活的民族败类——蒋介石、汪精卫之流,这些国民党反动派为恶贯满盈的日本帝国主义跑腿卖命,甚至丧心病狂地举起屠刀、枪口对内大肆残害骨肉同胞,完全泯灭了做人的基本良知,行径有如禽兽一般,真是可耻可悲、为人唾弃、遗臭万年......
读完《红色之旅》这本书,追寻着革命先辈的奋斗足迹,缅怀着先辈们艰苦卓绝的创业史,使我既学习了中国革命史,还受到一次思想的启迪和心灵的洗礼,同时,它还带给我一些思考:它告诉我们当今生活在和平时期,沐浴在幸福阳光下的少年儿童,一定要珍惜今天的美好生活,向革命英烈学习,以他们为人生楷模,勇敢地迎接挑战!勤奋学习、坚定意志、克服困难,为祖国明天的繁荣奉献一份自己的力量!
国庆长假到了,爱看书的我立刻去借了一本书。看了这本书,我有许多感想。你想知道我看的是什么书吗? 这本书是《革命英雄的故事》 。
这本书中,有几个最令我感动的故事。第一个就是面对敌人宁死不屈,英勇就义的刘胡兰:一九四七年一月十二日,刘胡兰根据组织的安排,准备转移到山上,可就在这时,敌人包围了村庄,刘胡兰出不去了,她奶奶想了个办法,让刘胡兰躲到金婶家。可是还是被敌人发现了,刘胡兰被抓了。当死神向她逼近时,她没有害怕,从容不迫地向铡刀走去……刘胡兰真伟大,为了中国人民的解放,为了共产主义事业,年仅十五岁就壮烈牺牲,对死毫不畏惧。我们今天这美好幸福生活,多亏了像刘胡兰这样的英雄,为了中国人民的解放,用生命谱写了一曲曲感人肺脯之歌。
第二个是舍身炸暗堡的董存瑞:他小时候胆子很大,做了一个土炸弹吓地主他们。长大后,董存瑞当上了儿童团团长,让八路军多打了几次胜仗,到了能入党的年龄,便入党参加革命。有一次,董存瑞他们要烽暗堡。董存瑞抱着炸药包去炸暗堡。到了那里,他发现没有安放炸药的地方。想了想,董存瑞手拿炸药包,自已当火药支架…….他用生命和鲜血为部队开辟了胜利前进的道路。这些战士们为了我们的新中国解放,牺牲了生命。如果我们现在不好好学习,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真是对不起自已,家长,老师和那些为国捐向躯的烈士们了!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成立了,这是无数勇敢的中华儿女的功劳,他们不怕惜牺牲自己年轻的生命,也要保卫祖国。正是因为他们,我们的祖国才有今天的辉煌和成就。刘胡兰就是其中之一。她的精神深深地感动了我。
刘胡兰从小就参加了抗日儿童团,有一次,敌人来了,他们把刘胡兰抓到屠刀前,想让她说出共产党的秘密,可令敌人万万想不到的是刘胡兰宁死不屈,就这样,刘胡兰仅仅15岁就壮烈牺牲了。敬爱的毛主席为她亲自题词:生的伟大,死的光荣。
想想我们现在的生活,是多么美好,每天无忧无虑地生活,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是多么自在啊!跟刘胡兰比比,我感到十分惭愧,刘胡兰姐姐只比我大3岁,我现在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生活,从来不为父母分担家务,真是惭愧啊!
虽然刘胡兰牺牲了,但她的爱国爱民、不屈不挠的精神财富,一直鼓舞着我们前进,读了这本书,我想,我们现在生活在一个没有战争,没有硝烟的时代,多么和平,那么悠闲,多么快乐。这是千千万万个勇敢战士,用自己的生命换来的。我们今后一定要好好学习,长大以后要向刘胡兰姐姐一样,保卫祖国,为祖国献上自己的一份力量,让国家更强大,更美好。
我被《红色少年的故事》书中的英雄人物深深感染:视死如归的刘胡兰,大义凛然的李氏姐妹,机智勇敢的王二小——他们为新中国的成立奉献了自己年轻的生命;“狱中小烈士”宋振中,“神奇女交通”潘香风,“红色小歌仙”张锦辉——他们死守党的秘密,笑对敌人的酷刑,视死如归;保护牛草的何运刚,英雄之花努尔古丽,护林英雄赖宁——他们宁可牺牲自己的生命,也要保护群众的财产……
“有志不在年高”是我看完这本书最大的感触。红色少年们虽然年纪小,但战争的洗礼,灾难的袭击已经让他们有了大人的成稳,勇敢和机智。在敌人面前,他们利用自身的优势——人小,不会受到敌人的怀疑,一次又一次地躲过了敌人的追捕;而在灾难面前,他们并不因为自己年少而胆怯,相反他们勇敢的挺身而出——看到这些红色少年的故事,我不禁想起在2008年5、12汶川大地震中的以林浩为代表的少年英雄们的事迹,他们是我们这个时代少年英雄的代表,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我在被一个个,一代代的少年们英雄感动的同时,我更为他们而骄傲。我骄傲我们华夏子孙不论是战争年代还是和平时期,少年英雄辈出;我骄傲我是华夏的子孙,我是少年的一分子。谁说我们是温室里的花朵?谁说我们是被宠坏了的一代?想想自己在各方面的努力,看看周围同学的执着认真;想想伙伴们在赛场的挥汗如雨,看看同学们在苦难面前的齐心协力,我们没有理由不相信“自古英雄出少年”阿!
我们此刻生活在繁荣富强的新中国,正处在改革开放的新时代,我们不用为衣食发愁,我们不必提心吊胆地生活,我们是幸福的,无疑也是幸运的。但我们有我们的职责和义务,也正因为如此,我们要有时间紧迫感,行动起来,在有限的时间里,像红色少年一样,脚踏实地,肩负使命,为祖国灿烂辉煌的明天做出自己的努力和贡献!
俗话说"有志不在年高",《红色少年的故事》就是一本讲述一群少年好汉的故事书。一口吻读完一篇篇感人肺腑的故事后,令我心潮磅礴,久久不能安静。
"牛儿还在山坡上吃草,放牛的却不知哪儿去了"每当耳畔响起这首喜闻乐见精美感人的儿童歌曲时,就让我们悼念起抗日英雄王二小的故事:河北涞源的一个小山村里,一户贫困的人家,有一个小小的放牛娃,他在家里排行老二,所以大家伙叫他二小。1943年,抗日战斗最严格残暴的阶段,日本鬼子履行了"烧光,抢光,杀光"的三光政策,在村子里烧杀抢夺,作威作福,滥杀无辜,无所不为。二小家的茅屋被鬼子炸毁了,二小成了一个无家可归的孩子。目击了鬼子的残酷行动,激发了二小对日本鬼子刻骨铭心的冤仇,形容的成语。
只有共产党才干救中国。二小满怀着对共产党的酷爱,加入了儿童团,随着老师跟连长学了很多常识,他晓得只有把鬼子赶出中国,潜力过上好日子,建设本人漂亮的家园。
一个阴沉的上午,二小正在河边放牛,鬼子又来村庄里涤荡,到处寻找八路军和老庶民的踪影。二小想起了连长的话,心血来潮,佯装出很惧怕的样貌,带着鬼子走进了八路军的潜伏圈。鬼子们被毁灭了,而我们英勇的小豪杰王二小却献出了可贵而幼小的性命。
读到那里,我不禁流下了眼泪。我们这天的幸福生涯是多少革命先烈的鲜血换来的,伟大的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写着英勇,又记载着艰苦;既喷射着光辉,也不失有悲壮。
有时观影为人们带来的成长比读书更强,欣赏完一部作品可以开阔我们的视野。观后感往往是具有主观倾向的。写观后感时不要盲目的写其它内容,以防与原作脱轨。我们应该怎么写好一篇作品的观后感呢?我们的幼儿教师教育网的编辑特意搜集并整理了《芳华》观后感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昨天晚上自己在感慨什么呢?自己就是在说,其实笑不出来是因为自己最近看了一部小说,看的是方法,然后这一本小说让自己特别的难过,因为总觉得小说里面的每一个角色都是苦情人自己觉得这一步更应该叫做是那一种悲惨人物吧,就不是有一个悲惨世界吗?但是它叫做芳华,其实也是有它的道理的,对吧,大家在那么美好的年纪遇到了一次,然后在遇见彼此的那一个时候,我们都是表现出最优秀的自己,所以自己也觉得是很好的一个名字吧,就很有深意,但是最后的那一些结局真的就是让人看哭了,自己真的就是在看那一本小说的时候也是泪目了几次,当然是没有那一种汹涌澎湃的哭,就没有今天的这一种汹涌澎湃,但是还是默默的掉了眼泪的。
其实自己也不是很清楚说为什么自己在看这部小说的时候会那么的难过,明明他们身上有这些悲惨的事迹,自己都没有轻松的去体验过,甚至在自己身边都没有发生过这种悲惨的事情,但是自己再看的时候还是会被作者比赛的那一种积分给赶上了吧,就我自己觉得他极力的用这种平淡的笔调去描绘出几个人的非常命运,但是呢,这一些平淡的笔调最后还是渲染了这一种特别悲伤的基调吧,就还是影响了读者的心情,反正自己是觉得他的公理是很不错的,毕竟自己也是已经被影响到了的,如果他没有这种功力,他很难平平淡淡地写出一个人的故事,然后就让读者捧着这一本书然后使劲的哭。
女生女生想一想的话会觉得其实自己已经很久没有因为看一本书,然后因为里面的角色里面的故事情节而哭泣了吧,就一直觉得很平淡,然后甚至都会觉得自己是不是丧失了博弈财富,因为过去的话,自己可能看到什么的时候会觉得特别有情绪,特别的能够让自己产生一些情绪的波澜,那个时候自己就会觉得,噢这也其实也是一种丰富的情绪,是相对一些作者来说是一种财富吧,但是后来没有了呀,后来也质疑过,但是后来就觉得其实情绪和这一些起伏真的也是需要一定的故事去触动吧。那是一种淡淡的忧伤,然后坐着他在写这一次故事的时候,其实它也有从正面和侧面相结合的去要的自己是一个后面平淡情绪的人吧,就是不会说因为客观存在的一些事情,然后去影响自己的主观形式,他有一再的去表达这种心情,这种境界。但是呢这是怎么做到那么平淡的笔调写出这么汹涌澎湃的故事。
9月21日,由冯小刚执导、严歌苓编剧的电影《芳华》在甬城展映,笔者有幸观看了这部电影。
冯小刚用很有度数的红酒来形容电影《芳华》,一大杯酒喝下去,整个人就晕在其中了。自古青春和爱情从来都不会局限在时代的隔膜里,热血、激情、躁动、纯真、美好,两样人生一样青春,都散发着追逐理想的芬芳。
电影《芳华》改编自严歌苓的同名小说,以70至80年代为故事背景,讲述了一群正值芳华的文艺兵,在充满理想和激情的文工团里,初尝成长中的懵懂爱情,经历出乎意料的命运变数。
你的故事我的芳华
你的故事写满我的芳华,影片中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和命运,但那些故事在彼此的芳华里绽放着奕奕光彩。
电影中“活雷锋”刘峰(黄轩饰)是一个在文工团里不被认可的存在,而受到刘峰照顾被文工团破格录取的何小萍(苗苗饰),从到文工团的第一天就成为了一个“笑话”。文工团女兵萧穗子(钟楚曦)作为何小萍这个“笑话”的见证者,因为父亲被打倒这样的经历,萧穗子对何小萍和刘峰的遭遇充满了同情。在刘峰和何小萍无意中卷入残酷的战争之后,命运巧合,萧穗子与二人重逢在硝烟弥漫的战场。
影片以萧穗子的第一视角“我” 作为电影的叙事者,见证了刘峰、何小萍等文工团青春少年们大相径庭的命运,具有很强烈的代入感。
美好岁月悲情泣歌
影片开始部分营造的都是欢愉的气氛,欢快的舞蹈、音乐,食堂里的愉快用餐,“活雷锋”街上抓猪的戏谑搞笑,让人感觉放松,但美好之后往往是令人心酸的疼痛。有多美好就有多悲情,这正是导演的聪明之处,伏笔埋的悄无声息。就像心掉在地上摔碎还要被踩上千脚,前后反差形成了强烈的戏剧冲突,很能抓住观众的心。
刘峰表白喜欢的女孩,情不自禁拥抱女孩被好事者撞见,之后意想不到的事情接踵而至,刘峰被下放到边防伐木连;受到刘峰照顾的何小萍对文工团失望透顶,因为抗争被迫离开文工团到野战医院当护士;而萧穗子终于有勇气送出第一封情书的时候却被战友截胡。这些打破美好的意外让人深感无奈,无力反抗。
从战场回来后的刘峰和何小萍都成了英雄,但是没人清楚英雄背后承受的东西。一场残酷的战争,刘峰丢了一只胳膊,从小就遭人白眼受尽欺负的何小萍,突然之间成为英雄让她精神崩溃失常美好再次被撕碎,毁的彻底。当何小萍被音乐唤醒,操场上翩翩起舞的身影撼动人心。这是理想的光华,散发着诱人的芬芳。
两样人生一样青春
电影用一镜到底的艺术手法来表现战场的残酷,6分钟的长镜头非常考验演技、摄影技术,但是冯小刚运用的炉火纯青,整个画面都处理的非常好,直击人心,视觉冲击非常强烈,观众仿佛就置身在一场惊心动魄的战场之中。虽然影片中有战争戏,但是导演选择了模糊战争,弱化战场厮杀,而是以此为故事背景,以此为故事跌宕起伏的诱因,促使这群文工团的青春少年成长成熟。
即使我们和那个时代有距离,即使我们并不了解那样一代人的经历,但是电影《芳华》做到了让我们无障碍触碰。这是一段隔着时空的对话,向我们讲述属于那一代人的热血青春。一样的青春特质,点燃人们内心的热血激情的火花,向理想致敬,向各自的芳华致敬。
电影《芳华》不只是一代人的青春记忆,更是一种对青春的留恋。虽然面对命运的安排,渺小的人们无力抗争,但是酸涩无奈里有我们不屈的追求。谁的青春不芳华,理想终将在青春里绽放光彩。
在看这部影片以前,我对《芳华》的印象只来自于他人的推荐,只知这似乎是一个讲舞蹈的片子,据说十分好看。但在看完了以后,我觉得它虽确实精彩,却太过于压抑、沉重。这种压抑和沉重来源于对美好的幻想破灭后过于残酷的现实。
作为男主角和女主角的刘峰和何小萍是其中悲剧色彩最浓厚的两个人物,虽有一个算是美好的结局,却也掩盖不了他们身心遭受过的创伤,那伤痕是永久的,只是在时间的流逝下被渐渐淡忘了。
刘峰是一个活雪锋般的人物,善良的他一直为文工团干着别人所不愿干的事,却被他喜欢多年的女孩林丁丁当作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人,因而对于他的喜欢感到幻灭、惊惧甚至恶心,还说他耍流氓,导致他被下放。但由我看来,他是其中生活气息最浓的人物,他因善良做了那些脏活,比起文工团内只知排练,谈天说地的人要有烟火气许多,所谓的不食人间烟火只不过是他太过正直,而让人沉得他与情情爱爱搭不上边而已,而那是他怕影响林丁丁而压抑自己情感的结果。再后来他为救他人失去了右手,在海口干活时被联防局讹了,他一位残疾战士却遭受到这样的对待,这种恃强凌弱的行为在我们所不知道的地方又有多少呢?
何小萍则是一个为人所鄙视的角色,从一开始便被文工团的人说是身上有味,直到她离开文工团。她为了给多年未见的父亲拍一张自己穿军装的照片,她就拿了别人的军装,去照相馆拍了一张后立刻还了回去,也许是自卑让她不敢开口向别人借,却被那些自认为高人一等的女子说她偷东西,其实事情不大,却被她们搞得令她无比难堪。而假胸事件却让她又一次更加难堪,她可能只是因为买不起那种内衣,而自己做了一个,便被认为她是想做成假胸,对于一个女子来说,这是多大的屈辱。而刘峰的走,更是成为她对文工团彻底寒心的导火线,让她认清了现实,不再幻想,不再奢望。因而她逃避演出,被政委误解,退了她。那时她的笑是解脱、是黯然,也是不舍。她在成为战地护士后立功,却因此疯了,在去看文工团表演时,她的手随着音乐摆动,走出场地,在一片草地上翩翩起舞,她的脸上漾着笑,安静而又快乐。在最后她所奢求也不过是唯一对她好的刘峰的一个拥抱,令人心酸。
而阶层不同的现实也令萧穗子的恋情以失败而告终,同为高干子弟的陈灿和郝淑雯好上了。郝淑雯和陈灿未表露身份时一直让人以为自己厌恶他,其实她内心也许是喜欢,只是碍于自己的骄傲让她不愿与比她低一层的人恋爱,而陈灿也凭借身份在后来成为富豪。
现实是如此残酷,将青春的幻想撕扯得支离破碎,几乎每个人都变了,但总有一两个人固守着他们的善良,走到最后,那便是刘峰和何小萍。无论他们遭受了多少苦难,他们却依然坚持着本真的自我,未曾改变。这部影片讲述了一代人的芳华,残酷的现实,芳华终有一天会凋零,美好的青春终有一天会逝去,天真的幻想终有一天会打破,而唯有善良不变,能抵住现实的洪流也唯有一颗善良而坚韧的心。
大家可能记得,这部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简述文工团的电影《芳华》。印象深刻的原因是何小曼以为文工团可以改变她的命运,然而文工团是她现实的缩影,孤独,不被群体认可。印象深可能觉得“好人没好报”无比怜悯为救队友而散失右臂的刘峰。
这部电影的原著作者是严歌苓。前几天在写作课上听严歌苓进行了写作分享。所以特别感兴趣她这部原著小说。于是我这几天用碎片化时间认真读完了,才觉得一部电影2小时的内容,太难承载小说一生的内容。
看完之后觉得是心酸,是人的一生在时代下无法逃脱的宿命。里面有人性的复杂性,时代价值观的扭曲…
好人就有好报吗?
里面塑造的刘峰是一个非常努力,非常愿意为他人服务的“好人”。他努力在于他是贫民窋里因为翻跟头厉害而被挖掘加入文工团,而他觉得为他人服务可以体现他的价值,他的形象如完美的圣人般,没有人性的一点点丑恶而显得“不像个人”,所以总期待他露出人性的一点点丑陋,直到“触摸事件”被批判的时候,他内心早已失望透了。也因此断送了他的人生。
我们理想的世界里,好人是有好报的。
但现实的答案是“不一定”。
现实世界不是二元对立的,而且更多的灰色。里面充满着人性的复杂性,人性的多面性。
《芳华》是一部值得细读的.小说。
只有经常被欺负的人才能轻易地辨别出真正的善良
故事的导火线就是何小萍为了照相而去偷林丁丁的军装,这便引起了大家的不满,日后生活中的种种都让文工团里的成员百般的不满和刁难。
何小萍本以为离开了那个家就是离开了不幸和黑暗,却不知文工团带给她的也只有欺侮和冷漠。但有一个人,他与众不同,热心而无私,堪称是活雷锋。他不会像其他人一样嘲笑她,不会嫌弃她身上努力练功流出的汗水味儿,还在腰受伤不能跳舞的时候主动提出做何小萍的舞伴。
他,是刘峰。
刘峰是何小萍在文工团里唯一的小温暖,后来刘峰被林丁丁而被下放到伐木连,何小萍便对这个团彻底丧失了希望,去了前线当护士。
之前调到战争前线的刘峰此时在战争中受了伤,失去了右手。被欺侮惯了的何小萍突然收到了称颂,承受不住成了精神病患者,而文工团也面临着和平年代中被解散的命运。
多年后,何小萍刘峰二人再相见,一代人的芳华已逝,面目全非,两人最后虽然没有结婚,却像亲人般生活在一起,话虽不多,却待人温和。
影片中有几个镜头让人很有感触。其中有个片段,何小萍患上精神病后去观看文工团最后一场演出,在看到舞台上表演的那段曾经她和刘峰一起跳过的舞蹈时,身体不由自主的走向门外,穿着竖条纹的病号服站在皎洁的月光下,和着室内的音乐缓缓地舒展着身体,脸上洋溢的是幸福的笑容。
还有一个片段,小穗子的心上人陈灿在一次事故后磕掉了牙,这对于吹号手来说无疑是一场沉重的打击,小穗子在听闻此消息后毫不犹豫地把母亲送给自己的珍贵的金项链送给陈灿让他做牙托。可没想到的是最后自己的好朋友兼舍长和陈灿好上了,好朋友在车上告诉她这个消息的时候,她刚把写给陈灿的情书塞进他的琴盒里,打算跟他告白。后来小穗子半夜忍着心酸和难过趁大家都睡着的时候又把情书给偷拿了回来,展开又撕碎,随着车尾气,一同飘散到空中。她终于难过的哭了起来。
最后影片快要结束时的一幕堪称经典:刘何二人在小站离别,刘峰用未残疾的左手搂住了何小萍,目光深邃而沧桑。何小萍依偎在他肩膀上,贪婪的吸取刘峰身上的味道,像是一对情侣久别重逢,也像是,下一秒就要匆匆分离。
但毫无疑问两人此时是幸福的。
《芳华》虽已是去年的老电影,可再次观看时,心中还是五味杂陈,有着说不出的滋味。
这部电影实属良心作品。它包含着文工团中文艺兵们一起训练一起生活时的愉快;包含着何小平翩翩起舞时的优美和战场上救助战士们时的勇敢无畏;它有着战场上战争的冷酷无情,也有战士们的坚毅与誓死守卫;还有着六七十年代人们最美的年华。
当然,它包含了令人向往的美好回忆,但也带着让人避之不及的阴暗一面。何小萍初到文工团时遭人排挤,烂好人刘峰最终落得残疾、受人欺负的结局。我不禁地想:为什么好人总得不到好报呢?反而是那些存有私心,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人过得滋润呢?难道正应了"坏人吃香的喝辣的爽死,好人吃糠咽菜的穷死”这句俗语?但其实啊,不是说好人做不得,但也需有个度,像刘峰这“烂好人”,大家都把他的好当做了理所应当,也就造成了如今的情况。
在电影的最后,刘峰和何小萍相互依偎在一起,衣着虽简朴面容却带笑。这也许就说的是好人看穿了虚名,得到了真正平淡的幸福吧!不信,那你瞧:一代人的芳华已逝,面目全非,虽然他们谈笑如故,可还是不难看出岁月给每个人的改变。倒是刘峰和何小萍显得更为知足,话虽不多,却待人温和。
仅以此谈,献给我心目中的《芳华》。
禁忌总有一种让人着魔的魅力。芳华的故事,是在一个充满禁忌的背景下发生的。
不由得让人想起小学门口面馆的烤鸡翅。这大抵是我活到现在吃到过的最独特的一种。闻起来是一种细密的香气混着焦糊的味道。鸡翅的独特就在于外面的皮,一口咬下去简直是在口腔中炸开的香甜。秘诀就是酥皮外面裹着的香脆的面包屑,大快朵颐的时候会粘在嘴角,掉在盘中,急忙去舔盘子的时候,柔嫩的鸡肉已经让人无暇顾及面包屑了。没见过吃这种鸡翅能吃的文雅的,大多数人都是看着厨房,咕噜咕噜地咽口水。然而我每天中午都是偷偷去吃的,因为大人们说小孩子不能吃太多油腻的`东西。不禁让人唏嘘,想想当年每个中午都在小面馆吃的唏哩呼噜的日子,居然已经过了十年。店主都换了好几个,而我再也吃不到这个烤鸡翅了,每次想起来都觉得它变得更好吃了,现在打下这几行字还觉得口水要流到桌子上。
芳华的时代,似乎处处都是禁忌。打扮好看,是禁忌;生活富足,是禁忌;谈情说爱,是禁忌,一切在今天的我们看起来寻常的事情,都是禁忌。可就像今天,我即使买了肯德基的全翅桶,也敌不过当年偷偷摸摸翅的一只烤鸡翅;今天的我们自由自在,却索然无味。芳华的世界充满荆棘,却恣肆张扬,洋溢着青春的色彩。
是啊,在人人都精致美丽的今天,穿上一整套昂贵的服装,怎么可能比得上当年一套干净挺刮,英气逼人的军装?天天都能品尝的饕餮美味,又如何能够和被窝里悄悄地小口咬着的巧克力抗衡?
在小情小爱的歌曲传遍大街小巷的今天,一声大胆的告白怎么可能比得上送给所有人芝麻糕,只为了送你一块的感动。这些青年青春的色彩,其实一样都没有少,反而在时代重压的磐石下,顽强地开出了一朵朵花。我向来以悲观的眼光读书,在悲哀的时代,人们的快乐更像是自我欺骗。然而文字中,却藏不住的是嬉笑欢闹的美好。
尽管每一个人都是悲剧,但是他们的生活,有过这样的色彩,也让人动容。
当电影片尾镜头定格,响起韩红唱的《绒花》:世上有朵美丽的花,那是青春吐芳华,这一幕让影院的许多人泪目,包括我身边的一众年轻人,即使过了片尾,也久久不愿起身。
最灿烂的是青春,最灰暗的是战争,两者碰撞出的故事,唤起了那个年代那一辈人共有的记忆——美好却现实。
影片的男一是个活雷锋,几乎集中了那个年代纯真年轻人的所有优点。明明想上大学却让给别人;努力攒钱为没钱结婚的战友做了一对新沙发;文工团的脏话累活也全都是找他。无私谦让,勤俭节约,却奉献他人。本是芳华人生,却因爱情的冲动,被人强告一状,以至于被组织批评流放。而那些曾经接受过他帮助的人,为了划清界限免受牵连,都装作与他不相识。就连最后的送别,也只有何小萍一人前来,欲言又止的画面,看得我心酸,却让我看到了两个人的惺惺相惜。
两个人的故事就如这部影片的热门影评一样:或许因为没有被善待的人,最容易识别善良,也最珍惜善良。
影片的女主何小萍也是经历悲惨之人,亲生父亲被打成右派,继父的家庭也没能给她带来安心与幸福,本以为进入文工团就可以重新开始,却不想她处处遭人嫌弃。因而自卑的种子萌了芽,以至于当舞蹈演员在舞台上光鲜亮丽之时,羡慕而落寞的她一人偷偷离场,草坪上,月光下,病号服,音乐中,动人的芭蕾舞姿,脸上的享受还是会令我动容。
那时,我想到的东西有很多,想到自己曾经也多年跳舞,对舞蹈的渴望与享受与何小萍的眼神无异,也顿时发现原来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主角梦,但现实于每个人而言却也同样不公平,即使是小小的文工团。
时光流转,你依然是我念着的人。多年后,何小萍离开文工团成为战地护士,凭着坚韧的性子成了许多人眼中的英雄,当她再遇刘峰,他不再年轻,拖着残疾的身子,可善良的模样,一样是何小萍心里的样子。那时我才知道原来何小萍如此喜欢刘峰,可因为自卑,便只能错过。以至于当何小萍给刘峰说:其实十几年前我就想给你说的那句话:我想让你抱我一下。当刘峰抱过来的那一刻,自认泪点高的我一瞬间眼泪就掉了下来。这是我喜欢的爱情结局,何小萍爱刘峰,即使刘峰不爱何小萍,却给了最无微不至的照顾,而何小萍用爱陪伴,这样的感情是值得倾佩的。
或许因为年纪尚轻,对军人,文工团,那个特殊的年代我都没有倾向,没有感觉,因而在看这部影片时我看到的并不是情怀与记忆,我看到的只是不多的几个人物的一生,或悲或喜,现实的生活却也折射了对于芳华人生美好追求的不同意义。或物质,或善良,或聪明……
看这部影片,或许便就是在看人生的过程,嬉笑怒骂,欢声笑语,苦涩酸楚都会有,但愿青春岁月永芳华。
林峰的人物形象太正经了,典型老实人 正直俩字贯穿一生。唯一不正经的一次还被抓住通过触摸事件为线索才展开一系列。何小曼一生缺爱先后失去了父爱母爱 唯一遇到喜欢的人又得不到 在集体中连群众的关爱也得不到 穷丑有错吗 自卑才有错吧 对母爱渴望又失望 注定命里没有温情这东西啊,,丁丁展现了女生是多么善变的。就像那种瓶盖拧不开 拿到快递拆的比谁都快的哈哈 还有一个角色对她无感甚至看完连名字是啥都没记住。但是看到后面觉得很卑鄙。可能是我们每个人内心的真实写照。只不过有人敢做有人不敢罢了。
一旦发现英雄也会落井,投石的人格外勇敢,人群会格外拥挤。我们高不了,我们要靠一个一直高的人低下去来拔高,要靠相互借胆来体味我们的高。
最后,有些回忆正是因为她过去了才显得美好。重来一次谁也没耐心。过去的就过去吧 ,最好的都在梦中,在幻想里。
身体和精力的原因,但更重要的,是他不要看见一个多了许多肉、少了许多头发的林丁丁。因为他当年那么爱那个小林,他不愿意她变,不愿意她老,不愿意她不好看;他不看她,是为了自己好,也是为了小林好。不看,那个年轻的林丁丁,好看的林丁丁,就永生了;至少永远活在一个人的心里,梦里。
看电影和看书一样,是人类的智慧和艺术,我们总会对作品中的经典情节难以忘怀,想要深究作品的内涵,就应该要写一篇观后感,写观后感时对于原作品内容不需要有什么细致的描写,您是否正在想怎么样才能写好的作品观后感呢?经过收集,幼儿教师教育网整理了《一条狗的使命》观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喜欢养狗的观众多半看过《忠犬八公的故事》,这部在豆瓣被41万余人评分并达到9、2高分的电影,曾经感动了无数人。这位叫八公的小狗,每天把上班的主人帕克送到车站,而在主人下班之前便早早在车站等候,无论天阴还是下雨,都是如此。帕克去世后,还未曾感觉到的八公每天仍会痴痴守在车站,眼巴巴望着主人能够归来。此情此景,让人为之泪下。这部电影的导演是瑞典导演莱塞霍尔斯道姆,时隔八年之后,他又带来催泪的宠物狗故事,这便是《一条狗的使命》。
《一条狗的使命》改编自W布鲁斯卡梅伦的畅销小说《在轮回中找到你》,讲述和主人伊森相亲相爱,并陪伴他走过童年的狗狗贝利,在经历三世轮回之后,最终找到伊森的故事。在第一世,它是帅气可爱的金毛,不仅可以帮助伊森捡橄榄球,还能随心所欲地撩妹;在第二世,它是威风凛凛的警犬黑背,和警察主人出生入死,屡屡救他于危难;在第三世,它是聪明伶俐的柯基,不仅帮助宅女主人牵线搭桥,还见证了她的幸福;在第四世,它是行动敏捷的圣伯纳,靠着接球神技,终于让旧主人伊森认出它。
与《忠犬八公的故事》单条线徐徐向前推进不同,《一条狗的使命》通过五个狗与主人的不同故事来展开故事情节,其中又有一条隐形线索即贝利和伊森不能忘怀的情缘,使得故事有连贯地进行穿插,让原本近乎乏味的故事不仅充满喜感,还高潮迭起,感人至深。最终,在伊森认出贝利的那一刹那,整场电影达到高潮。虽然贝利寻找伊森的一些情节有些牵强,但不能否认《一条狗的使命》是一部好电影。《一条狗的使命》可以说是站在动物的角度看世界,将宠物狗拟人化,展示狗狗们的心理活动,悲欢离合,爱恨离愁,由于人狗两隔,万千话语只能化作几声汪汪。
有关宠物狗的电影,题材很丰富,不仅有《天才眼镜狗》、《闪dian狗》以及《比佛利拜金狗》等动画片,也有《导盲犬小Q》和《忠犬八公的故事》这样的温馨故事,更有《红犬历险记》和《我和狗狗的十个约定》这样的喜剧片。我国这般的宠物题材电影还不是很多,去年的《摇滚藏獒》堪称打响中西合璧狗的第一枪,而在正能量大片《湄公河行动》中,缉毒犬啸天也着实惊艳了一把,它们都受到观众不同程度的喜爱。看来,以宠物狗为题材的国产电影,终究会蔚为大观。
任是不喜欢狗狗的观众,看完《一条狗的使命》,也会爱上可爱的狗狗们,就像一句话说得好,“对于我们来说,狗狗只是一只宠物,但对于狗狗来说,我们却是它们的全部”。《忠犬八公的故事》无缘在中国上映,而《一条狗的使命》能够登陆我国,在中国电影市场逐渐开放之后,作为观众的我们能够看到更多类型的优秀影片,这当然是我们乐于见到的。
这周家庭电影日之前,选定这部看上去暖心的影片,直觉告诉我可能适合全家人的口味。其实还是不乏担心,不是动画片还是全英文,四岁的小女儿能坚持看完吗?当孩子妈也问到这个问题的时候,我说做好了我陪她中途退场的打算。想不到是,观影过程中,小女儿全程聚精会神,毫无无趣的表现,随着剧情的发展时而欢笑、时而低落,不时提出自己的疑问,孩子妈和14岁的大女儿,观影过程中欢笑伴着泪水。总而言之,这部影片是我近几年看过难得适合全家人一起观看、幽默、动人心弦且有教育意义的佳作。
这部影片是以一条狗的视角来讲述故事,不乏让人或捧腹、潸然的“狗言狗语”。其中让我记忆比较深刻的:“干嘛拒绝啊,他们闻起来真配!”、“他们在抢东西吃吗?没有啊,嘴里没有吃的啊!”、“如果我可以让人微笑,那就是我存在的意义”、“我有了新的生活意义,抚慰人心的感觉真好,一次又一次,每一次生命的轮回,都是一个全新的旅程。”、“我们所拯救的,终将拯救我们,若我能将幸福带给你,我就完成了我的使命。”。
影片的前半部用整部影片一半的时间来讲述狗狗的第一世--贝利和伊森(少年到青年)的故事。淘气、可爱的贝利和少年伊森,从“一见钟情”到“相亲相爱”一路伴随成长,两个好搭档的调皮捣蛋,让影片感受到浓浓的童趣,也让影院充满欢声笑语。贝利的聪明、忠诚与青年伊森的成长、伊森和汉娜的相识相恋、以及不经而至的家庭悲剧,完美演绎了狗与人的真挚感情,侧面展示了一个普通美国家庭的全景生活。伴随着贝利的逝去,悲伤充塞胸臆。
但很快,随着狗狗第二世的重生,欢乐虽然短暂但如期而至,随后是磕磕绊绊、平常不平凡的三次重生,终于贝利又找到伊森,回到了伊森身边。此时的伊森已届老年,在贝利的帮助下,已孤独半生的伊森与年轻时的恋人汉娜再次相遇、相爱,走入婚姻的殿堂。之后贝利想尽各种办法终于让伊森知道它就是贝利重生,而影片最温馨的时刻就此达到高潮,虽然老套但导演编排的毫不拖泥带水、不见生硬,显示了瑞典老导演莱塞··霍尔斯道姆深厚执导功底。
最后影片在贝利的独白中结束,“快乐最重要,然后去帮助别人,活在当下!”。
我一直很希望能养一条可爱的小狗,它可是我们人类的好朋友。说到狗,我就想起今天晚上看的一场电影《一条狗的使命》。
电影主要讲了一条叫“贝利”的可爱小狗它一生的使命。刚开始,这条狗是一位叫“伊森”小男孩的宠物。他们整天玩在一起,睡在一起,一起讲故事。一次狗还就了伊森的全家。终于有一天伊森长大了要去读大学了才依依不舍的离开。小狗因为没有小主人的陪伴最终寂寞的死去。接着“贝利”它又投胎成为一只英勇的警犬,帮警察抓住了坏蛋却不幸被打死。又投胎变成一位黑人姐姐的贴心宠物,帮她找到了男朋友。后来投胎成为一位阿姨的宠物。但是阿姨的丈夫不喜欢它把它遗弃郊外,可是贝利历尽千辛万苦找到了最早的主人伊森,并且帮他找到了前女朋友,还结了婚。真是太令人感动了。
这个故事让我们明白了,狗是我们最忠诚的朋友,能帮我们做很多有益事,这也是它一生的使命
我看过最好的狗狗宠物片,就是《忠犬八公的故事》。
其次,好像就是《一条狗的使命》。
《忠犬八公的故事》,现在网上到处都可以看。虽然是日本故事、日本演员,狗也是日本典型的品种秋田犬,就像我们的中华田园犬,但却是实打实的好莱坞制作。那种流淌的悲伤,似乎放在日本类似于北海道的语境中,再合适不过。
《一条狗的使命》,我想看过的人应该不会太多。一条汪星人穿越多次生命轮回,只为了重回主人身边。我突然就想起了,中国神鬼题材里,经常出现的执念二字,说起来,也是这条狗对原先的主人有一种执念,所以数次转生,只为找到你。
因为,我本身就喜欢养狗,而且是特别喜欢的那种,所以,对这类题材,一般都不会拒绝,或者是放过。
和《一条狗的使命》一样,《一条狗的回家路》也是根据W布鲁斯卡梅伦的小说改编。这条叫贝拉的斗牛犬,不惜穿越400英里,被野狼群围攻过,被雪崩掩埋过,被流浪汉当过赚钱的工具,和一条美洲狮成为了朋友,和一群流浪狗在一起厮混过,当然,也被一对儿gay收养过。说起来,在这独自穿越400英里回家所遇到的各种奇葩事当中,贝拉还就属被那对儿gay收养的事情要幸福,有大的床可以睡,还有一条漂亮的狗狗作伴。不过,当贝拉有了走掉的机会,它还是略微犹豫之后,就选择了继续寻找回家的路。
这部片子,在最后有贝拉一瘸一拐地找到自己以前的主人卢卡斯之后,确实有很多泪点出现。但是,如果仅仅是满足于此,这部片子不免有些单薄。关于离别,关于友情,关于亲情,在这部片子中,也都起起伏伏地出现。贝拉和美洲狮大猫咪的聚散离合,贝拉和自己猫妈妈的感情,那对儿gay之间的温和,也包括了流浪汉对贝拉的利用,流浪汉对贝拉说,贝拉是他唯一的朋友,但在临死之前,却把贝拉用铁链子死死拴在自己身上,差点儿让贝拉饥渴而死;还有那个孤独的老头儿之间的事情,这样的人注定孤单一辈子。
如果你够细腻,你还会发现美国联邦退役军人群体,也是一种很奇特的社会现象;包括了美国动物保护之间的博弈,也被电影当做情节加以融入,并凭空赋予了影片一种英雄和国家情节,恍惚间让观众似乎感觉到了《独立日》上的热血。
编剧作者绝对是个爱狗人士,应该有过养狗经验,否则的话,他不会写出卢卡斯毯子那样的细节,也不会知道其实养狗最怕的就是狗狗突然因为某种原因突然跑丢,也不会知道狗狗如果乱叫会是一种怎么样让主人担忧的事情。转回头看看我养的那条叫做茉莉的黑巨贵,我敢保证她万一跑丢了,估计在电影的前几个镜头,整个故事就被宣告OVER了。狗的生命只有十几年,但是一条狗真的能被养到寿终正寝的比例其实并不高。中间可能是走丢了,可能是得病死了,也可能是主人不愿意养送人了。主人和狗之间的感情,大约养过狗的人都能体会到。
前去电影院看这部电影的人并不是很多,几乎是包场的感觉。大家喜欢看的都是类似于《大黄蜂》这样的大片儿,求的是观赏时候的视觉刺激。不过要论真正的电影,还是多看看这些片子,能够体会到电影讲故事的魅力和内涵。
最好的是,本以为会是一部比较虐心的片子,但是看起来的时候,很多情节并不是很悲伤,大多峰回路转,在一片轻松愉悦的感觉中,行云流水一种,就到剧终了。
一部动物公路片儿,ok?
看完,想养狗狗了;看完,也想去大自然中旅行了。
今天我去电影院看了《一条狗的使命》这部电影。
电影主要讲了一只狗,名叫贝利。它一次又一次的轮回转世,最后又重新回到第一任主人的身边,并明白狗生的意义。第一世,它是一只田园犬,“也许生命的意义就是吃喝玩乐?”后来,它被人类敲死,轮回了第二世,它变成了一只黄金猎犬,并遇上了第一任主人伊森。
贝利一开始以流浪狗的身份被伊森的父亲收留下来,从此作为陪伴伊森的“朋友”,从儿时的形影不离到伊森成年后的忠实守护,伊森对萌宠贝利的饮食喜好和日常习惯都已经是了如指掌,麦富迪的培根片,干瘪的橄榄球,等等这些见证着这十年里,贝利已成为伊森生活里无可替代的存在。即使后来贝利穿越历经四生四世的多次重生后,在一次次生命中完成不同的使命过程中,却从未忘记寻找最初的主人。凭借伊森独有的气味、熟悉的麦富迪培根片味道、还有那颗存放了几十年橄榄球,终于在多年后,贝利重回主人身边,并从火场中救回伊森……
《一条狗的使命》真是一部暖心的电影啊!
幼儿教师教育网精选专题推荐:“萤火之森观后感”。
在观看了一部好电影之后,精彩的情节会一直在脑中回放,好的影视作品是能够带给人思考的。观看结束后我们可以尝试动笔写上一份观后感,一篇好的观后感要有体验、有见解、有感情、有新意。你是否正为写观后感而发愁呢?栏目小编花时间整理了萤火之森观后感,如果合你所需,不妨马上收藏本页!
当影片的最后身穿和服的银隔着狐狸面具亲吻着萤,那时银俊俏的脸颊无限逼近,他的轮廓他的侧脸他的眉眼他的温柔恰似料峭的春风裹挟着阳光融进她的血液里,刻进她的骨髓深处。谁能想到在这莞尓的一瞬间过后,银为了拉一位即将跌倒的孩子,而不得已触碰到人类的身体顿时化作璀璨的萤火逐渐淡灭,最后银笑着对萤说:来拥抱我吧!穿过旖旎幻灭的银消亡的身体,两人紧紧抱在一起,萤跪在地上嚎啕大哭,她早该知道她只能陪他走过这段路。凋敝的世界渐渐变化着,可萤的世界一如往常,恣意的泪海汹涌的淹没她,她抱着空荡的和服,脑子里满是当初遇到银第一天,他的狐狸面具盛满了一整个世界的温暖与温柔,这样的少年,永恒而不朽。
或许,在我们远逝光阴的池水里还泛滥着当初的人的模样,那些影影绰绰,现在却不知道在哪一个天涯海角里生活的人,我知道,我们只能走过去。
也许会在满是哈气的公交车玻璃窗内看见你,也许会在人群熙攘的路口出遇见恰好等红绿灯的你,也许会在街角转弯处的咖啡店里,路过的我无意间瞥见正喝着醇香的拿铁的你,也许会在装潢华丽的婚纱店碰见穿得像是公主的你,也许会在发黄得如同琥珀的照片里看见笑靥如花的你,也许会在回忆里泛滥得不可一世的决堤处看见你在远逝光阴的池水里跌宕成影,也许会在梦中荒芜的绝城里看见翩翩起舞的你,也许会在我笔下那些文字里,看见正在捂嘴偷笑的你,也许会在那些梦魇猖獗的无眠夜里想起你,也许会在若干年后的某一天某个阳光柔软得快要融进我血液里的某个下午,某条曾与你邂逅的大街上,会遇见对我说“好巧啊,你也在这里”的你。我见过千千万万个你,也见过千千万万个你的姿态,不曾清晰地想起你的轮廓你的模样。你就如仲夏野外茂密的森林里那些闪烁着照耀了几个世纪的光芒的萤火虫,你抵得过燥热的夏却捱不过凛冽的冬,我早该知道,那些曾陪你走过的路途,我也只是顺便走过。
我不怪你,也不怨你,因为你是我漫长时光里的无限温柔。
今天下午写了一会儿作业,就打开电视,准备搜个电影看看。无意间瞥到了一个很好看的封面,《萤火之森》?应该是个日本的动漫吧,点开看看。这个故事是发生在一个夏天,小女孩竹川萤去外公家住几天,在森林里玩的时候,不小心迷路了,这时候,一个戴面具的大哥哥走了过来,带着竹川萤走出了森林,他边走边告诉小萤,这个森林是山神和妖怪们所居住的',不能随便进来,否则会受到妖惑而出不去。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是,人类不可以触摸到他,否则他就会消失,但是小萤经常会扑到他的怀里,而他就会准备一个大木棒打她的头。他叫阿银,很好听的一个名字。以后的每一年暑假,小萤都会来森林里找阿银,阿银每个暑假都会坐在石阶上等她。
有一年,阿银邀请小萤参加怪物的祭祀,最后在结束的时候,阿银和小萤边走边聊天,两个孩子在草坪(指平坦的场地)上打打闹闹,一个差点滑倒在地上,被阿银扶了起来,小萤一回头,发现阿银全身都在发光,刚才那个是人类的孩子,阿银就要消失了,这时候,他们两个人拥抱在了一起。结局很感人,这是一个治愈系的电影,很不错,推荐看一下。
刚刚看完时,我并不想接受这———就是结局,一心想求心中已为它写好的结尾。总觉得宫崎骏都未必有那么过分,所以我认为它,一定有续集!
可是在打开ie浏览器的过程中,心中似乎有多了一点感觉,当在百度知道时看见有人说有《萤火之森》第二部时,心中充斥的不仅仅是急切求第二部的心情,是的,还有心中的那种感觉似乎有多了许多。我突然想到了在看结尾时荧进入小木屋时的猜想,跟荧走的不会就是那个拉着荧的手走过冰面的那个男生的吧,荧最终不会就是只把阿银看做生命中的一个过客,最后变成一个普通人过着普通人的生活,就像大人们一样……
虽然在百度贴吧中有人解释说那是荧的爷爷,看了一个写《萤火之森》第二部的楼主,并骂了楼主一下,但是心中还是很开心的。
因为,原本跌入《萤火之森》,只是在查找宫崎骏的《萤火虫之墓》时的撞见,结果却选择了《萤火之森》,忽略了《萤火虫之墓》。
正如荧一样,进入森林只为寻找“妖怪”,结果却意外的遇见了阿银,当荧在遇见妖怪时却最在乎的是阿银一样。原本荧只是一个普通的小女孩,与普通人一样有着自己普普通通的人生,却只因银的出现变得与众不同,而银不在了,那么就只能如此的走下去。
而银呢,他原本应早早的离开人世,又或者就这样的度过自己漫长的人生,而又因荧的介入而从此由来期盼,从此有了人类的感情,那么,一切就是值得的。
你本应与我出现在不同的生命道路中,却只因那一次的迷路,另我们相遇……我们互相补足了对方生命的缺口,尽管之后的路你不会陪我一起走,但是我知道,我们的生命却早已联系在了一起,我所期望的不过是你能在那个世界得到真正的幸福。
这么多的感悟,甚至生活的收获。
人类的小女孩竹川萤在“妖怪之森”迷路时,遇见了戴着面具的阿银。一次意外的相遇,但是阿银小时候被山神施了妖术,不可以被人类触碰,否则会消失即灭亡。之后,他们约定好夏天,等待对方的到来。在这一年又一年中他们产生了爱情,最后在妖怪祭时因触碰到人类而消失了,但是阿银终于可以拥抱小萤了。
在电影中大部分的片段都是人生中的小事,就像阿银等待着小萤,小萤期盼着夏天的到来,两人在森林中漫步嬉戏。银陪伴了萤许多个夏天,但最终还是没有机会永远在一起。虽然很多人说“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但是人生没有那么多个来来往往,没有人会永久站在你身后,家人也总有一天会离开。你倒下身后就是空无一人,你不必失望,这会是常态。所以,我们大可不必强求谁陪伴着你,默默支持就好了。或者说,有种陪伴是隐形的。就像电影中的一句话:“时光总有一天会将你我拆散,可是即便如此,在那个时刻之前,也让我们在一起吧。”所以,来日并不方长,别等,别遗憾,去拥抱吧。
为何在岁月里,我们都渐渐有了秋雨梧桐,空阶到明的伤心,却总是在故事里,才舍得去相信了爱的坚贞。
从蜂四里一句烟花轰然的我喜欢你呢阿久,到少女的泪眼里听闻了一句我在未来等你。然后的然后,白绸系了两端无法相牵的手,所有的悲伤已昭然欲揭。而那个粉蝶停留过的狐狸面具背后,他在一山如昼的灯火里拖长了尾音纵容着说,就是约会啊。
有时候觉得奥华子写石榴石,歌词或者更适合这个故事:
我也曾经懵懂不了解喜欢一个人的心情
一去不复返的日子里
我才渐渐懂得失去和喜欢的意义
与你在一起的幸福时刻
都镌印在我心里
即使我不刻意去想起也不会把你忘记
总有一天这感觉也会淡去会有别的人让我着迷
你永远是我特别的珍重的秘密
就像这季节巡回不息
从来执着于所有最初的相遇会是一场季节混乱的重叠,他就从峰峦叠嶂里亿万条河流的倒影里那么光泽鲜艳那么洁净地走过来。你来不及问他的名字,心里却明白得更快,就在收束了啜泣前事先微笑起来。
神域的入口每个夏天光影斑驳,鸟居之下或许他已在了比你所知的更久,带着一座山林空旷又满溢的寂寞。或许在你背身离开之后的每一个午后,他还在那里,就像青苔慢慢爬上巨石的纹理,不动声色,绵长却温柔。
而那个六岁时大呼小叫扑向阿金的小丫头,由高树的枝桠坠入灌木丛中之后,对伸过手又生生收回的少年扬着脸露出一个没心没肺的笑,却喑了声音带着像是抑了哭腔的镇定说,呐,阿金,无论发生什么,绝对不要触碰我。她就这么涨了眼眶,兀自在少年的沉默里重复,绝对哦。
曾经几度又哭又笑着说成长依附于时光落在我们身上深深浅浅的代价,是注定只能掩于唇齿的爱,和无论如何追赶呼喊,却背影的衣衫都淡到无力捕捉的人。
以及扣在了狐狸微笑的面具下,他的影子俯身盖住了满天星辰,落下一个仓促到来不及回应的亲吻。
最后一个夏天。
喃喃地,扑过来也没有关系啊。
他始终没有转过脸,在少女来不及打断前说,萤你忘了我吧。
最后一个夏天。
每次你离开,我都想拨开人海去见你。
春天也想见你,秋天也相见你,冬天也想见你。
总有一天,我会在你不知道的地方死去。
和每一个循环往复却飞快终焉的夏天。
无从寻问他身上是否带着落木和清晨的气息,那些漂浮在你肌肤上横贯过一个童年的熟悉气味,明明如此新鲜,却在下一秒便会像那朵冉冉飘远的糖云般惹人怀念。
她抱住的烟青色浴衣逶迤落地,少年由指尖开始悬飞了萤火,他像是心里渗出的悲愁和眷恋,是撕扯在人面前,肆意绚烂地幻灭着的,每个人看的旧岁年。
而你终于要将他交还给时间。
那个拥抱遥遥的距离,镌进你名字里,你不曾抬起泪眼去看消失在淡金色萤火里的萤火森林。
阿金。
萤。
情不知其所起,在一往而深之时已无怨怼。
驻进生命,与思念呼吸相闻。
忽然想起在很多年前,在翻过绿川幸之前,便遇到过这个故事。
背景渲染细腻的改编,写着乡下的外婆家屋外漫山遍野的月光草和无法碰触人类的妖怪般的少年。
总觉得这样的片子更适合在夏天的深夜看。蝉声还没有消去,窸窸窣窣。但夜是凉爽的夜。风从窗口飘进来,吹得床角的风铃间歇着发出一点好听的声音。动与静有着强烈的对比。仿佛黑夜的世界只是属于自己的。然后记忆便随着画面和音乐一起飘回很多年前的童年的夏天。
不知道是情绪热烈的人更喜欢夏天,还是天性从容的人更偏爱夏天。但是当电影和夏天这个季节搭配在了一起,便总是无端地让人想起“治愈系”来。不管这是落入俗套也好,还是符号化也好,夏天总是有一丝微妙的美好。
大概是因为夏天太热烈,所以汹涌的心思就可以隐藏在热烈的表象之下。而不像冬天那么沉静,好像所有的情绪都无处躲避。浮出水面总会失去美感。所以夏天便这么美好了。
小萤遇到阿金的时候就是在这样热烈的夏天。不过那时候她还小,才6岁。阿金带着她在森林里玩让她很开心。然后她便固执地相信每个夏天都是美好的。因为有阿金啊。
森林里的阳光和清风真好。
小萤像只跟屁虫一样,跟着阿金走过一级又一级的台阶。走累了便停下来坐着聊聊天。如果这样的美好可以年复一年而没有任何变更那真是太好了。
可是当小萤一年又一年地长大,直到穿上初中女生的漂亮校服时,阿金还是没有任何变化,好像永远停留在小萤6岁的夏天里了。当小萤像要伸手去碰阿金时,她对阿金的情感就发生了变化。
《冷山》里说:如果你在深夜想起一个人胸口发疼,你把它称之为什么?那便是“爱”。如果你想触碰一个人,在ta的存在之中找到自己的存在,你又把它称之为什么呢?
大概也是爱吧。
然而有一些爱并不能够长久。或者它连一个拥抱都吝啬于给于。爱是以什么为终点?每个人的运气都不一样。6岁的女孩还不懂。16岁的少女大概会懵懂。所以当她穿着漂亮的和服用手帕将自己和阿金连在一起时,她大概有一点怦然心动的感觉吧。否则她怎么会那么想要拥抱他?然而就像一句歌词一样:越美好的东西越不敢碰。否则美好便会挫骨扬灰。并不是蜻蜓点水最美好,只是深知一切的美好大概都不能够持久。所以越美好也就越绝望。
《千与千寻》里小白龙对千寻说:我只能送你到这里,剩下的路你要自己走。记住别回头。阿金没有跟小萤说过这样的话。但是生命里有她同行过,大概也是花光了所有运气吧。
幼儿教师教育网相关栏目推荐:“我与地坛观后感”。
在观看电影的过程中,我们的思维也是活跃的,观赏完这些影视作品后,我们内心总会有很多感想。此时最好将内心的感受记录成一篇观后感,观后感可以引发我们对于影视作品主题,立意的思考和联想。敬读阅读我们整理的我与地坛观后感,相信你能找到对自己有用的内容!
史铁生双腿瘫痪时,他摇着轮椅走向那个苍凉又有着无限生机的地坛。
于是地坛,不仅仅再是一个地方,一个坐标,更是史铁生内心寻找安宁的地方。
在地坛里遇见的那对兄妹,却是他内心感触最深的。于是他开始思考人的一生要怎样才美好才完美,人的一生要怎样才幸运。但他最终却也领悟了。没有丑陋是凸显不出美丽的美好的,没有残缺的人是不会有人为自己健康的身体而感到珍惜,若世间的一切都如此美好,是乏味的是无趣的。
至于“好运计划”史铁生认为出生在一个的中等知识分子家庭才是最完美的,人的一生也是需要苦难才会完美的。如若一出生便是“人生赢家”,这便意味着他也许一生顺畅,也许路上多了未曾经历过一丝一毫的挫折,挫折有时是打磨我们心境的,若未经历过挫折是无法打磨成一个完美的人格,这样的人内心必是有着些许浮躁的面对挫折,唯有战胜它才可以成为真正的“人生赢家”,成为一个拥有完美人格的人。
史铁生双腿瘫痪时,长时间苦闷,唯有前往地坛才可以让他安宁下来。但有一个身影却是时常伴随着他,这就是他的母亲。担忧他出去时风险,但却更忧心他内心的烦闷。我猜想这样一位母亲,也许更清楚地坛是怎样的一个存在,不仅仅是它的地理位置,它的布局以及她对她儿子的意义。于是备受煎熬的母亲只是望着他的儿子走向地坛,甚至恨不以身代受他的苦楚,儿子内心的苦闷在母亲身上便是双倍的。
有多少母亲便是如这样一位母亲一般,爱自己的孩子胜过她自己,即使孩子有时候并不希望这样的关爱,甚至忍不住向包容着自己的母亲发脾气。于是唠叨,过分关爱甚至成为了她们的代名词。史铁生在双腿瘫痪之时,母亲对他的一切关爱也是支持他继续生活下去的支柱。甚至母亲匆忙离去也成了他的遗憾。又有多少人,在父母健在时倔强,不认输,不愿意承认自己心智以及行事风格的不成熟。于是为了向父母证明自己已成熟,便屡次向自己的父母“抬杠”。还有在遭遇了不幸之后,沉论在自己的世界里,却不曾从自己的世界里抬起头来看看,看看身边,看看父母憔悴的面庞,看看身边的亲朋好友,在看看自己的模样。你不幸,但却更是身边关爱你的人都不幸,你悲痛他们却更是悲痛,不仅仅是为了你的不幸,更是为了你的颓唐。
不幸降临在你身上是不幸,但幸运的是有如此多的人陪伴着你,有无数的人怀着善意向你微笑,让你明白生命的美好。正如史铁生在医院时遇到的护士长和王护社的人,她们为他而惋惜,陪伴他十几年如一日,甚至指导他在书里找到一条明媚的道路。
人甚至遭遇不幸,但只要心怀希望,向往光明便可获得美满。正如文中跑了十年才被教练注意到的长跑者,十年才如愿登上报纸跑出名堂,这甚至已成了他的执念。也许就最后的成功对他来说只是一个完美的结局。也许我们在追逐的过程中,一开始也许只是为了终点,但是在途中我们会明白,我们会遇见最完美的自己,会成长,会开始欣赏途中的美景,终点不再是仅仅只是一个终点,是追逐途中的某一个中转站,我们终会再次起航走向那条不知名的远方。
在最后的想念地坛里,史铁生写道地坛不再,地坛在心上。他终是明白,也是看淡了地坛陪伴他十数年,他也稍微释怀,放过自己。人过于执着于一件事,到最后往往也成了一个执念。史铁生拥有健康的身体,为此刘易斯成了他心中最完美的人,他渴望,羡慕却也难免有些许嫉妒。但在时光的洗礼下他成熟了,也是释怀了,于是地坛不再那么需要,但地坛仍在他心上。
愿我们都能在时光中追逐着一件事,不必过于执着,关心身边关爱着自己的人,心怀希望,向往光明,无愧于已,带着别人的关怀,背着行囊轻松上阵,走过一站又一站的中转站,去走向属于自己光明的未来。
史铁生先生是一个生命的奇迹,他在病痛之中仍乐观面对悲惨的人生,他笑称自己“职业是生病,业余是写作”,在艰难和困苦中却打心底里宽厚地微笑。静似乎是他生命中最大的动态,心不静无法塑造心灵上的张力,也承担不了命运的跌宕和梦的欢愉。
地坛是废弃的古园,是宁静的好去处、先生因“活到最狂妄的年龄忽的残废了双腿”到处找不到工作也找不到去处,就摇着轮椅向地坛去。先生认得所有路,所有树,转过所有墙,在这里,先生可以找到内心最真实的自己。
所有的痛,在先生的笔下都变成了更深的欢喜;所有的未知,在先生笔下都变成了生命的确认与把握;所有的局限,经先生之笔都变成了广阔的天地。正是地坛在接纳先生正坐的身姿,驰骋的精神与灵魂,开启了一道更直白,更专注,更清澈的心灵沟通的天门;是这地,让先生的思维源源不断的生出比这小小地坛维度更大,脉络更广的世界。
平实而富有哲思的言语,更多的还是对生命和生死问题的感悟。我想灵魂还是存在的,先生不幸逝世,但多年之后,先生的思想仍在与世人交流,对接,传递,灵魂实实在在的被赋予了新的肉体,发展新的精神,锻造新的灵魂,正如先生所说“那一天,我也将沉静的走下山去,拄着我的拐杖。有一天,在某一处山洼,势必会跑上来一个欢蹦的孩子,抱着他的玩具。当然那不是我。但是,那个不是我吗?”
有一个人世的无常,默默地忍受这一切。没有人把这个世界想个明白,相遇无奈,友谊无常,在人生的道路上有许许多多的人本就陌生,陌生的相遇,又陌生的离去。其中总有些味儿,耐人寻味。
那天听老师讲史铁生《我与地坛》,我觉得史铁生生命力很顽强,文章也写得很美。但给我印象更深的是史铁生母亲对他的关怀与鼓励,他母亲对她肯定很重要。由此,我在不由的想在我生命中谁对我很重要,我想到了很多:双亲,兄弟姐妹,朋友,物质,但我更想起了毕淑敏的《我很重要》。于是我在心里对自己说我很重要。
我很重要,我是从亿万颗细胞中挑选出来的最优秀的代表,它们牺牲自我选择了我,它们把它们的重任和所有的美好都交给了我,我要代替它们活着,做它们渴望却不能实现的事,完成它们的一切使命和愿望。
我是也仅仅是一个人,也许我对社会或者对谁都没有贡献。但我肯定的是,我对社会对某些人产生影响。我的花费对社会经济起了丁点促进作用,有人因我来到世界而快乐。对有些人来说,谁也不能代替我。世上只有一个我。哈哈,我该快乐,我对别人也是也用的。
因为有太多能说明我很重要,我不打算啰嗦下去,反正谁也不能否认最起码我对自己很重要。我大胆勇敢地说:我不伟大,但我很重要。
网上看了史铁生写的文章《我与地坛》,禁不住泪如雨下。
一个双腿残废、身患尿毒症的人能 写出如此 深沉、凝重而又不 失人情味的文章,简直就是不可思议。究竟是什么信念在支撑着他面对一次又一次的打击?他的意志是否在一次次的锤炼中得到磨砺?从他的文章中,更多看到的是他对生活的赞美和留恋,很少有埋怨和责备,面对困境,他选择的是理性对待,而不是盲目逃避。二十岁,是人生最美好、灿烂的年龄 时候双腿残废,从此坐上了轮椅,轮椅伴随他走过了漫长的岁月,谁能体会他所承受的诸多痛苦?风干的岁月,似水的年华,没有人可以想象,一个原本风华正茂的青年,在一座荒芜苍凉的园子里孤独行走十五年是种怎样的生命煎熬?
生与死是作者思考最多的内容,对生命的思考也一直贯穿全文。对生活的无所适从让他在煎熬中不断蜕变,由一个性格暴躁、意志消沉的人蜕变为一个热爱写作、珍惜生命、理性探讨生活、信仰、爱情的作家,由一个弱者成长为强者,需要经历怎样刻骨铭心的转变?用笔走出来的人生,是何其艰辛和酸涩,而他在轮椅上思索人生,从生命的绝境中突围的心路历程又不是常人所能承受的。
和史铁生相比,我所遭遇的只是微不足道的挫折,但它确确实实存在过,也曾让我深切体会到了什么是痛苦和折磨。两年前的意外导致我的右脚踝粉碎性骨折,突如其来的打击让我一蹶不振。以前的我兴趣广泛,爬山、打球、摄影都是我的最爱。可惜我的生活发生了彻底改变,那个生龙活虎的我不复存在,一切熟悉的人和事都渐渐淡出我的视线,生活中只剩下无休无止的伤痛的折磨和无数次的功能训练,我为此彷徨、迷失、消沉,对生活失去了信心,仿佛世界末日来临,我的人生从此一片灰暗。经过漫长的治疗和艰苦的训练,我已经在一次次的打击中学会了坚强和忍耐,意志更加坚定,从容走出人生的低谷。人只有经历过困境的考验,才能更加珍惜目前拥有的一切,梅花香自苦来的日子不远了,现在迎接我的将是幸福的生活,希望就在脚下!
幼儿教师教育网相关栏目推荐:“战狼观后感”。
今天我观看了一部非常震撼的电影,她的名字叫做战狼,它主要讲了一名特种兵,战士冷锋携助中国大使馆撤退侨胞的故事。
首先影片播放的是一个冷锋勇斗海盗的片段。当一艘商船被海盗用机枪扫射打伤很多人的时候,冷锋勇敢的站出来,与海盗拼死搏斗,最后在枪林弹雨中赶走了海盗外国船长对中国战士非常感激不尽,感谢中国人的帮助。
为了帮助中国大使馆撤退侨民,冷风只身一人闯进外国交战区,救助撤离一些医生和工人,还有许多坏人的阻挡,这些坏人都是用机枪和坦克,见人就杀,见钱就抢,特种兵冷锋一身的技能,闯过一关又一关,自己也负了伤,但他还是不忘使命,帮助受难的中国人回中国,最后无计可施的时候,他们举起了鲜艳的五星红旗,许多外国军人都为他们送行。
这是为什么呢,我想这是我们祖国太强大了,或者是我们中国人对其他国家的人帮助很大,他们不忍心伤害我们,有着很深的友谊,每个离开祖国妈妈的中国人,都会像关心孩子一样关注着每个人,这部电影让我看见了一个强大的祖国,我为此而骄傲。
今天,我和妈妈来到银河影院观看《战狼2》这部电影,妈妈说这部电影特别火,没看过的人都要去看,看完的都说这部电影非常震撼!甚至还有人感动的流下了眼泪。
故事内容大概是发生在非洲附近的大海上,主人公冷锋由于正经历着人生最低谷的时候,一场突如其来的意外让他被迫卷入了一场非洲国家内部的叛乱战争中去。我想冷锋本可以置身事外,全身而退,但是他那颗善良充满正义感的心使他无法忘记自己军人的使命——保卫国家,保卫人民。就算是在国外,他也不能丢下深陷战乱中的同胞和难民们,他只能以身犯险,冲入被叛乱分子所占领的沦陷区。他的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带领所有被困民众向中国大逃亡。这部电影让我最感动的地方有:冷锋听到因为中国不能让大批部队去营救中国在非洲打工的员工,所以冷峰毅然、决然下定决心自己一个人独自去救在非洲打工的员工。还有就是冷锋去救陈博士到达地点的时候,陈博士已经死了,有一个美国女医生在拼命保护陈博士的女儿,因为陈博士死了,所以冷锋就带着女医生和陈博士的女儿一路飙车逃离危险地区。在路上女医生拨打美国大使馆的电话,以得到美国的救援,可是美国大使馆闭馆了,而且也不派人救援,女医生感到非常绝望,而我们中国却在第一时间派直升机、船只去救远在海外的同胞,还有就是在被叛匪沦陷的工厂里,冷锋、老兵,还有工厂的负责人,不顾个人的生死保护工厂里的员工,伤痕累累,几度挣扎在生死的边缘,却最终,没有退缩,真让人感动。
这部电影里不仅有精彩的打斗场面,还有还有演员们的超高演技,更重要的是,这部电影表达了这样一种思想,祖国也在强大着,让远在异国的你,在任何一个危难时刻,都能手持中国护照,成为让全世界都羡慕的中国公民。最动人的一句话不是我爱你,而是无论你在哪里,只要你有危险我一定会倾尽所有,感到你身边接你回家!这是我的祖国,中国!中国护照不一定能够把你带到世界任何一个地方,但是中国的护照能把你从任何一个地方接回来!当你在海外遭遇危险,不要放弃!请记住,在你身后,有一个强大的祖国!身为一名中国人,我很自豪!
《战狼》不论从道具,演员,还是特效,都堪比好莱坞大片。影片一开头,就是一个长镜头,从天上拍到水里,而且一次性没有断接,水中搏斗,也是看的很过瘾。
虽然,逻辑性不强,什么一个人拿着颗子弹满世界找凶手啊,开着个越野车就闯天入地啊,这样的故事情节,也只能在电影里出现,现实中不会有。
再说说电影中,中方发射的巡航导弹,据说叫什么《长剑》,我也不懂这些,只知道发射巡航导弹的时候简直太震撼了,当时整个影院都鸦雀无声,过后了都是一片惊叹声。
影片张翰扮演的卓艺凡,在这次电影里看似可有可无的一个角色,其实起了起到了滑稽、幽默、逗趣、让人缓解了情绪的一个重要角色。让绷紧的神经,在他出现的镜头那一刻,得以放松轻展笑容。本来以前看他的电影电视剧,都觉得虚有其表,没有实力,这次被他圈粉了。
达康书记的扮演者(吴刚)。在其中扮演的角色是一位退伍军人。据说《战狼2》中,吴刚为了让自己更像一个军人,主动要求参加军训。“一位合格的军人,从动作到拿枪的手法都必须到位,甚至一个眼神都是锋利坚韧的,这些都需要我提前体验和学习”。经过训练,吴刚从一个不会拿枪的外行,成为可以熟练单手换弹夹的“专业军人”。果然,在电影中,我们看到了一个有血有肉,威武不屈,风骨峭峻的老兵形象。老戏骨就是不一样,演每个角色都用心琢磨。
剧中女主靖姗是个混血儿,据说年龄好像也不年轻了,和吴京是第二次合作,美女就是美女,岁月好像没有带走她的美丽,反而让 她更加光彩照人了
印象最深的是,冷峰带着华人同胞经过作战区的时候,冷锋高举五星红旗,开着车就这么过去了。只听到说:“是中国人,停止开火,让他们先过去。”那时候感觉,国家强大真好。
影片最后那一段话也很感人:“无论你遇到什么困难,记得你的身后有一个强大的祖国!”
世界上最凶狠最残忍的动物,莫过于狼!但是,在中国,却有一群可爱的狼,在守卫。
第一次在看军事题材的3D电影,刚开始我以为只是纯粹的抗日篇,看过后真心的又一次被中国军人折服!
只想说,从影院出来,感觉自己是从一场战争中侥幸活下来的一名战士。那些荷枪实弹,那些杂草荆棘,那些战友间的有说有笑、有打有骂,那些真实的生死场面都是自己亲身经历过的,有落泪也有欢笑,更多的是对中国军人更加的肃然起敬!
感触最深的是,昨日晚上演习时还和自己谈笑着说自己的宝贝女儿、满脸洋溢幸福的朋友,与自己一齐惊心动魄的战败群狼的战友,兄弟。第二天就永远的躺在了自己的眼前!是的,对于自己来说失去了一个生死兄弟,但是,这个损失太大了,想想,一个部队失去了一名优秀的战士,一个两岁多的小孩没有了爸爸,一个年轻的妻子没有了丈夫,一对满头白发的老人没有了儿子。此刻,自己能干什么报仇!!对,就是报仇!!!拿起自己的钢枪,穿上自己的盔甲,奔赴战场,为兄弟报仇!
既然敌人点燃了导火线,那么中国军人就没有必要不去冲锋陷阵!“敌不犯我,我不犯敌,敌若犯我,我必灭之。”战争的号角吹响了,战斗开始了!
“有战争就有死亡”,看着战友们一个一个倒在了自己的眼前,敌人也越来越少了,这更加激起了冷锋胸中那团熊熊燃烧的烈火,应对敌人最强劲的对手,一次又一次的击倒了自己的战友,最后他爆发了,一次一次的在两秒内快速躲过对手的的子弹,踏过对手埋伏的炸弹,身负重伤依旧不抛弃不放下。眼看敌人即将越过中国的边境,那样他就能够逍遥法外,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冷锋与他决一死战!!应对着在身材方面明显比自己高大威猛的敌人,他并没有退缩,反而与敌人开玩笑。最终,中国军人赢了!中国狼,胜利了!
最后那一刻是最庄重的!脚踩敌人的老大,应对着众敌,我们的中国军人,依旧面不改色,临危不惧,依旧飒爽英姿,持续着中国军人的尊严!坚守中国的立场。此刻无声胜有声,所有的这一切,都在向全世界宣誓着:“犯我中华,虽远必诛”。
心中对中国军人的敬意久久不能平复!是的,在这个提倡和平的年代,我们总是认为,战争离我们很遥远,此刻的生活很安稳!甚至有人觉得军人没有必要存在,甚至对他们的各种攻击都有。但是,看看社会,洪水暴发,地震灾害,消防安全……这一系列的灾难降临的时候,不顾生命安危冲锋陷阵的是谁长年累月驻守边疆无法与家人团聚的是谁在你们安然入睡的时候,为你24小时站岗的是谁是中国军人!我们就应感谢他们!
没有谁不想着与家人在佳节团聚,没有人不想与爱人花前月下,没有人不期望与朋友把酒长歌,没有人不期望过着想吃就吃想玩就玩想睡就睡的生活!
感谢以前出此刻我生活里的每一位军人,也谢谢那些以前是此刻依旧是军人的你们!谢谢你们的守护!也是你们的守护,成就了我的执着,执着的拥护!
暑假的一天夜晚,我和弟弟吃完晚饭,坐在电视机前看动画片《聪明的顺溜》。侦察兵顺溜总是能和他的战友们一起完成看似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太让人崇拜了!
那晚我和弟弟才看了个片头,爸爸走了过来。
只见爸爸神秘地对我们说:“你们想不想看真人版的顺溜啊?”
“真人版顺溜?”我和弟弟异口同声地问。
爸爸看着我们一脸纳闷的神情,笑着说:“真人可就不叫顺溜了,他叫冷锋,是战狼中队的成员,比顺溜还要厉害!”
我和弟弟迫不及待地接着问:“爸爸,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只见爸爸不慌不忙地拿过电视遥控器,一边操作一边说:“今晚你们就看爸爸推荐的这部优秀的国产电影《战狼》吧,看完你们就知道怎么回事了。”
看《战狼》这部电影的时候,我的神经一直紧绷着,情绪也非常的高亢。
狼恐怕是这世界上最凶狠的动物吧,“战狼”中队的确名副其实。在对战演习中,“战狼”中队和另一支队伍斗智斗勇,一点也不手软,尤其是特种兵冷锋,他在演习中把对方的指挥,自己曾经的老领导,也一枪击“毙”了。但是凶狠的“战狼”却是非常的团结友爱。演习中冷锋和他的战友们意外地遭受了狼群的袭击,在实弹不多的情况下,他们团结起来,奋力抵抗,终于打死了头狼,赶跑了狼群。
随后,他们又意外地遭遇了一支非法入侵中国的境外雇佣军的偷袭,牺牲了一名队友。为了给死去的队友报仇,更是为了捍卫国家的领土,“战狼”中队同心敌忾,用勇气和智慧和外籍雇佣兵进行了一场惊心动魄的殊死战斗,最终获得了胜利。
“战狼”中队的特种兵个个身手不凡。冷锋则是特种兵里的精英。最终他用他的智慧和勇敢打死了外籍雇佣兵的狙击手,枪杀了外籍雇佣兵的头头“老猫”,抓住了违法商人敏登。冷锋的确比“顺溜”厉害多了!
电影里还有个情节让我记忆犹新:冷锋在战场上不小心踩上了一颗装有100颗钢珠的地雷,要知道这种地雷杀伤力极高,但是人工排除成功率极低。那一刻我心都提到了嗓子口,只见冷锋沉着、冷静、动作麻利地排除了这颗地雷。看来现代化的战场上英雄不光要智勇双全,还要胆大心细、技术过硬才行啊。
看完电影我禁不住热血沸腾!旅长说的那句“犯我中华者,虽远必诛”,更是让我感受到了中国强大的国威以及中华民族的神圣不可侵!
可是在这个提倡和平的年代,战争好像离我们很遥远啊。爸爸说,表面上看战争离我们很遥远,其实我们一直身处在没有硝烟的战场上,我们中国一直在政治上和经济上遭受到其他强国的干预和制裁。我们不仅要在硝烟弥漫的战场上保家卫国,更需要把我们的国家建设得更加民主富强,这也是保家卫国!
此时我突然想起周爷爷的一句名言:“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我想我们现在保家卫国的任务就是好好学习知识,天天锻炼身体。同学们,让我们为拥有聪慧的大脑和健硕的体格一起努力吧!
《战狼2》中,主人公冷锋遭遇人生破折,一场突如其来的意外打破了他的计划,被卷入一个非洲的国家叛乱中。
让我感受最深的是坏人打到华资工厂,冷锋为了不让坏人发现工人躲在哪里,抢了一辆坦克。冷锋开坦克,卓亦凡装子弹和发射。因为坏人的坦克太多,自己子弹又少,要命的是坏人已经知道他们的详细位置。有一辆坦克一掉头转向他们瞄准,一场惊心动魄的生死较量就要上演。冷峰对战友大哄一声;“坐好了。”只见他把坦克一转,用车身挡住了子弹,坦克被打翻了,人也受伤了……
看到这,我已泪流满面,冷锋在任何困难面前都不畏缩,勇往直前,在任何情况下都铭记自己是个军人,团结协助,时刻准备为保护人民奉献一切。
我要学主人公的精神,不怕困难,勇往直前。
有一次上体育课,要跑三圈操场,我和小明一起跑,跑了两圈,小明的脚就有点痛了,一个跟斗鸡躺在跑道上。而我也累了,就坐在一旁的石椅上,没有丝毫去帮助他的意思。最后,是小亮去帮助了小明,现在回想起来真后悔没去帮小明。我们要学会互相关心,互相帮助,才能团结一致。
在一次期末考试中,有一道题是考“分钟”的画图题,题目要求用铅笔做题。我暗暗自喜,因为我早就准备好了两支铅笔,不怕。过了半个小时,我们都做到画图题了,小明抓耳挠腮地找铅笔,可他又不敢说。我也看得出他在找铅笔,但想;管他干什么,反正会有人借给他,也不浪费我的时间。准备收卷了,小亮看见小明着急的样子急切地问:“你怎么啦?”小明着急地说:“画图要铅笔画,我忘带铅笔,没写。”小亮毫不犹豫地借给了他。
看了这电影,我很自责,学会帮助别人,这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具备的品质。
还有一次,那是一个普通的早晨。我骑着自行车上学去,因为刚下过雨,路面有些湿滑,有些路面一高一低。我不经意,轮子一滑,车子向左倒,手离开车把,人和车都被狠狠地甩到一边。那里正好有个水窝,水窝里的水溅得我满脸都是泥浆,来了个狗啃泥,好狼狈啊。我倒在地上,浑身疼痛,试着伸伸手,我的手怎么不动了,是不是断了?又试试伸伸脚,我的脚都没知觉了,是不是……
不敢往下想。我想哭,但没眼泪,大脑飞速地转;会不会有人来拉我起来呢?我的手脚怎样呢?到学校,同学会笑我吗?我突然问了自己一句:我干嘛要哭?干嘛要别人拉?不会自己起来吗。妈妈经常教我,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来。于是,我止住了泪水,勇敢地爬起来,疼痛使我站立不稳,像风雨中飘摇的小船,随时都有倒下去的可能。我忍着痛坚持走了好几步,才找到感觉。看看手,能动,看看脚,也能走,只是手和脚有几处都甩出血了,膝盖淤血发黑。
看了这部电影,我很欣慰。男子汉就应该这样,勇敢一点,什么都不是问题!
剧中的冷锋从一出场就遭遇了人生的滑铁卢,但脱下军装的他并没有就此消极和沉沦,在度过了2年的铁窗生涯后,他用另一种方式继续着一个军人的使命。这段时间的冷峰远离爱人、远离战友、身在异乡的他内心应该是极度独孤的,但他凭借着一腔热血,凭借着军人神圣的天职扶弱济贫、以铮铮的铁骨在五湖四海行侠仗义并默默寻找着心中的挚爱。
但是金子总要发光,是英雄总要辉煌。一次偶然的事件让冷锋卷入了一场非洲国家的叛乱,本来能够全身而退的他无法忘记军人的职责,在祖国人民以及非洲同胞命悬一线之际,他临危受命,孤身一人重返战场展开救援。凭借过人的胆识和强烈的责任感,冷锋和几位战友屡次险象环生,最终在祖国军舰的帮助下完成了任务并手刃仇人。
很多人说剧中的冷锋太能打,主角光环笼罩下的他力挽狂澜,一人灭海盗、徒手拦火箭,强大到几乎无所不能,其实不然。冷锋确实有超强的战斗力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但如果没有一颗勇敢无畏的心,没有一种置之死地而后生的坚定信念,纵使拥有一身本领又有何用?最多只是一介武夫而已。就像金庸老爷子笔下的郭靖一样,正所谓侠之大者、为国为民!所以我认为,电影中对冷锋战斗力的大肆渲染都是为了衬托他的英雄气概和民族气节,那是一种大爱,一种包容,一种舍小我、成大我的精神,这种力量发自内心、源源不断,远比他的战斗技术强大许多!
吴京塑造的硬汉形象将会成为更多女孩的择偶标准。他为了爱的信仰与雇佣军进行殊死搏斗,也许你们会说这个主题渲染的并不是很鲜明,可是我却觉得它与祖国的大爱彰显的同样重要,在这部剧的爱国信仰和自己心中所爱的信仰同样重要。
当我再次看到他用手臂和已经伤痕累累的躯体撑起五星红旗的瞬间,爱国之情油然而生,好像这种感觉已经过去了好久好久,再次体会到不一样的感觉而我重要的是我已不再年少!
本片作为一部超级军事大片,无论是制作上的完成度,还是对故事节奏的把控,以及对人物角色的刻画,都是上乘水准。作为一部续作,《战狼2》在《战狼》的优良基础上全面升级,整个观影过程仿佛坐上了过山车,令人血脉喷张。几次以为吴京饰演的冷锋分分钟要跪的时候,愣是凭借一股信念,站了起来,因为中国军人的意志是打不倒的!
第二部故事的主角依然是冷锋,跟第一部的毛头小子成长记不同的是,到了第二部,冷锋却被直接开除了军籍,这是令观众措手不及的,因为万万没想到吴京自导自演的这部续作,一上来就玩这么大。
更令人血脉喷张的是,本片直接把故事发生地搬到了战乱频发中的一个非洲国家。要知道,《战狼2》早前前往非洲采风的先遣队,就曾在贫民窟遭到抢劫,吴京更是险些就出了车祸......不仅如此,非洲的极端天气状况更是加重了本片的拍摄难度,要知道本片在拍摄外景的时候,搭建了500个房屋就被龙卷风给直接吹走了200个,这是什么概念!这不由地令观众为剧组的安危捏了把汗。
一部电影能承受多少苦难,就能赢得多少赞美!正如《战狼2》所展现的中国军人冷锋一样,被开除军籍之后准备一颓到底的他,内心挥散不去的是中国军人的使命感,所以当他遇到了非洲国家叛乱,眼看同胞和难民就要身陷屠杀之中,他选择了站出来。很多时候,站出来就意味着承担一切,而此时的冷锋似乎早已将生死置之度外。
《战狼》系列的优点在于,电影的主旨十分鲜明,从第一部的“犯我中华者,虽远必诛”,到第二部的“杀我国人者,皆我天敌”,这样的主旋律电影不仅极大地提升了国人心中的自豪感,而且彰显了中国军人的坚强意志。当然,可以把一部主旋律电影拍得如此热血沸腾的作品有很多,《战狼》系列通过第一部的积淀和第二部的全面升级,都保持得相当不错的一个系列电影,衷心地希望这个系列可以一直拍下去!
纵使战场上的冷锋打不倒,但《战狼2》所塑造的冷锋变得更加地饱满,因为他也有自己的脆弱之所在,所以当龙小云去探监的时候,他甚至不敢正眼看龙小云,只是躲在墙壁背后。一墙之隔,在冷锋的心里便是两个世界,冷锋意识到这样的自己是配不上龙小云的,心中满是自责,只能等龙小云走了之后,远远地看,把这份喜欢默默地放进心底。这便是中国军人,他们在战场上可以抛头颅洒热血,也可以为了心爱的人,把心如钢铁缠成绕指柔。这样的英雄,不仅被刻画得更加有血有肉,而且通过冷锋颓废后的反思,看到同胞和难民深陷屠杀后的觉醒,显得更加地难能可贵,所以《战狼2》更多展现了冷锋内心的那一份狼性的觉醒和属于中国军人意志的回归。
电影的高潮在于吴京饰演的冷锋以身犯险,孤身冲回沦陷区,去拯救身陷屠杀中的同胞和难民,这一段的镜头语言十分精彩,无论是运镜还是场面调度,都堪称惊艳。沉着冷静的冷锋遇到了张翰饰演的桀骜不驯的卓亦凡,更是擦出了一些笑点,使得本片的可看性更高的同时,兼具了趣味性。
最近播出的电影《战狼2》得到了大家的普遍认同和高度赞誉。今天,爸爸也带我来观看了这部电影。刚进影院,在最显眼的位置我们看到了《战狼2》的宣传海报,上面写着:犯我中华者,虽远必诛!顿时我有一种自豪感在升腾,在发酵。
电影情节中,我到现在仍难以想象,在海上,冷锋孤身一人竟然能制服拿着枪的海盗们。更令人惊讶的是,在拉曼拉疫情扩散的非洲叛乱期,本可以安全撤离的他,却孤身冲到沦陷区,而且成功救出身陷枪林弹雨中的同胞和难民。这是为什么呢?这仅仅是因为冷锋一身的好本领才能让大家安全脱险吗?不,不是的,他靠的是机智、勇敢、坚强、团结、百折不挠的爱国精神。冷锋和他的同伴们奋力拼杀,在坏人面前面不改色的胆识和坚定的信念,这都是他们取得成功的原因。
画面中,冷锋看到刚牺牲的战友家的孤儿寡母被人欺负,一怒之下将人打死,他也因为自己的冲动行为被开除军籍,入狱服刑。这让我明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们每个人都应该遵纪守法,我们需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美丽而又贫穷的非洲大地,很多孩子都没有食物,大家看到有吃的都会蜂拥而上;战乱中尸横遍野,血流成河,灾难,瘟疫,战争,死亡,逃难,哀嚎,痛苦,挣扎,我很庆幸自己不是待在战争年代,而是处于国泰民安的和平时代。
当中国海军舰队的导弹直穿云霄,准确无误地命中敌人的坦克群时,当经过交战区,冷锋高举五星红旗后敌军停火让车队通过时,当屏幕上显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当你在海外遭遇危险,不要放弃!请记住,在你身后,有一个强大的祖国时。我很感动,也深深明白只有祖国强大,炎黄子孙在世界的每一个角落才能挺起胸膛。我一定要努力学习,为祖国的发展贡献力量!
观影前顺便补习了战狼1,了解了大概剧情。实话说1和2比还是有巨大差距的。2的制作精良了不少,堪比美式大片。真正的良心之作呀,并且三观正,扬我国威,不火才是奇事一桩。看得观众热血沸腾,跃跃欲试。最让人铭记的是片中主角吴京在卡车上以臂为杆高举国旗的场景,英姿飒爽,独领风骚,震撼全场,叹为观止。真是九十年代李连杰,零零年代甑子丹,如今武打看吴京。
听说好莱坞力邀其参演新一部敢死队系列影片。瞬间增粉不少,大红大紫。可是在此背后又有谁知道他的心路历程。战狼系列是其自编自导自演,甚至演唱主题曲。一定会有人说他多才多艺。其实是投资方出钱少,无奈之举。其实很早吴京就有拍战狼的'计划,和制片方多次沟通才勉强获得答应投拍。并未对其作品抱有希望,要知道现代战争是多么难拍。为此他深入军营先拍摄了军事题材的电视剧加以磨炼。又对剧本几易其稿,逐字推敲。逼得国内响当当的写类似作品的编剧、作家叫苦不迭,甚至退钱走人。拍战狼1时,请了50多个明星被拒。战狼2又有20多位婉言谢绝。除了钱少的原因,还有就是付出太多,不仅要挥汗如雨,摸爬滚打,并且是在安全卫生条件堪忧的非洲拍摄。大牌明星宁愿拍一些只要走走位摆摆pose的IP剧,钱也多。
吴京在拍战狼2期间受伤60多次,体重暴减30斤。从影片最后的花絮也能看到,使我不禁肃然起敬,暗自折服。让我联想到我们有些医务工作者在申请课题时,因为资金不足为由,终止继续研究,遇到挫折困难时,无功而返,自怨自艾。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就像歌词唱的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当然影片还有很多看点,譬如于谦的华侨入木三分,可笑可怜。华资厂的经理冷漠卑微,张翰的公子哥热血与转变。以及影片最后那行出现在护照旁的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当你在海外遭遇危险,不要放弃,请记住在你身后有一个强大的祖国”。我热泪盈眶。
当然影片还有瑕疵。譬如个人英雄成分偏重,某些场景过于夸张不切实际。但瑕不掩瑜,此片有事实依据、有泪点、有笑点、有感动、有激情、更有中国军人的军貌。这就足已,酣畅淋漓。
幼儿教师教育网主题阅读推荐:“海角七号观后感”。
一部优秀的影视作品,可以充实我们的精神世界,愉悦我们的精神。一场美好的观影之旅,可以让我们的情绪也经过一场旅行,想要将懂得的知识吸收,观后感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写观后感时不能脱离原片,只说自己的感想。撰写作品的观后感真的有那么难吗?下面,幼儿教师教育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海角七号观后感”,欢迎收藏本网站,继续关注我们的更新!
看了《海角七号》,心中竟有一中被震撼的感觉。我忽然很想在那样的海边,伴着轻微的风,听着悠然的歌声,咸咸的,是泪水是思念,是忧伤的宁静。亦很喜欢里面的音乐,那隐隐传来的钢琴声,伴着读信的声音,很是煽情,情书中最喜欢那句话,思念如烈日下的影子,我逃他追,我追他逃,一辈子。
其实,前半部分挺费解的,加上又是台语,只一知半解地带过去了。一直到后半部分,我才把剧情联系起来,真正领略到故事的含义。
友子捶打着阿嘉喃喃低语:你为什么要欺负我。
他伏在窗台上写歌,她站在楼下偷偷看他;
他在舞台上拨着琴弦唱自己写的歌,她在台下默默注视他;
他在目睹了小岛友子的孤寂生活后,在沙滩上抱着她说:留下来,或者,我跟你走。
七封信件的独白贯穿整部影片,伴随着辽远的琴声阵阵,仿佛来自上个世纪的诉说,哀婉凄迷。
都是琐碎的生活细节,没有大起大落的起承转合,在这个岛上生活着不同经历不同境遇不同主见的人们,他们之间有不解有误会有冲撞,他们的心底有委屈有愤怒有烦躁有纠结。然而,这不过是他们的一段生活,渐渐由阴转晴。
很多时候,我们也和他们一样,不管愿不愿意,都在慢慢走向结局。尽管结局不一定会是大团圆。
影片最后给了小岛友子年少时站在码头上穿着的白色皮鞋一个特写,局促不安的鞋子上写满了等待的焦虑与惶恐,还有对一个人的未来的无限迷茫。我始终记着她提着行李箱眺望码头时那个最后的眼神,近乎绝望的眼神。半个多世纪后,那个头戴白色洋帽的少女已成了在筛子里筛时光的孤寡老人。她该是一直记得她的老师吧,她还爱着他么?她恨过他的懦弱么?也许一切都已经在时光里被洗干净了吧。有时我在想,小岛友子看到了长凳上的小盒子,看到了那些信以及她年轻时的相片,会是一种怎样的感触呢?感动得老泪纵横,还是淡然地笑着?镜头中并未给出任何解释。我想,也许是导演自己也不确定哪种做法是合适的。又或者,这叫此时无声胜有声吧。
年少时的一时冲动,也许会让自以为相爱的两个人在漫长的岁月里消磨了青春也消磨了感情;永远的分离,虽然要双方付出相爱却无法相守的痛,却也为彼此保留了最美好的青春回忆。在他们俩看来,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留下来,或者我跟你走。一句迟到了几十年的表白。我在想,若时光倒退,这句话会在他们之间出现吗。只怕这样一句简单的话,也只能在几十年后的沙滩上出现吧,从一个热爱音乐的男孩嘴里说出来。
海很蓝 星光灿烂 我仍空着我的臂弯 天很宽 在我独自唱歌的夜晚 请原谅我的爱诉说的太缓慢,?跨越海洋,穿越时空的爱情,最后沉淀为七封信件和一张泛黄的旧相片。少女不顾一切的离家的冲动最后转变为苍老的落寞背影。这一切如山洪爆发般不可遏止地发生了,要如何原谅?这个世界如此善变,而我们又如此憧憬着看到永恒,失望与痛苦便趁虚而入,无人可怨。哭过,也便释放了积压在心头的苦闷,即使犹有残留,也该所剩不多了。
《海角七号》是一部很阳光很柔软很温暖的电影。像青春那样亮丽,亮丽地叫人落下泪来。我,你也都曾经写过,或者收到过这样那样的信吧。淡淡的信纸,或清秀或遒劲的笔迹,写的不过是些无关爱情的琐事,读来却也令人心醉。写天气,写课间的趣事,写近期的活动,约定一起去电影院。信纸散发隐隐约约的墨香,一字一句,皆是可寄托不可触摸的思念。细细揣摩字的笔锋笔力,猜测对方写信时的心情。
海很蓝,星光灿烂,好美的《海角七号》。
最近看了电影《海角七号》。以前就知道它好,终于如愿以偿的看到了。而且看的时候几经波折,重放三遍才算是完完整整的看完了。虽然看的不连贯,但这一点也不影响它给我带来的震撼。
一个时代的错误终结了一段年轻的爱情,但60年后,这段爱情又成就了几个人的梦想,并给另一段同样年轻又无奈的爱情带来了曙光。人生在世,毕竟不能总是如愿。人总是要在各种条框的制约下,做出明知是错误的决定,这是人的宿命,没人能逃掉这样的抉择。但错误如何弥补?只有两个字:坚持。不放弃心中的爱,可以尘封,但不能遗忘,一如日本老先生,他的爱最终为人所知;勇敢去追逐心中的爱,可以等待,但一定要说出来,一如阿嘉对友子的爱;当然还有梦想这奢侈的词,因为它,友子在他乡冷暖自知但仍心有向往;若不是它,这几个原本卑微的人就不会相聚。
其实最感动我的是阿嘉给年近八十的友子奶奶送信的场景,面色凝重的阿嘉与奶奶安详的做家务形成鲜明对比。我的眼泪一下冒了出来,为的是友子奶奶的安详,与任何一个平静的老奶奶一样。就像没有经历过60年前的那场刻骨铭心的离别,没有过心酸与痛苦。无论怎样的热烈或痛苦后,都只剩平静吗?她是否知道恋人在波涛寻凶猛,烟雾迷蒙曾默默地思念着她,为她写出了七封未寄出的情书?在她人生的暮年,她是否还记得她始终是日本老先生心中的独一无二的友子,是他最美的思念?看不到,也猜不到。这是时间之伤,更是人世之伤。生命总是要在每个人的心上留下几道深深的伤痕,作为它检阅后的标记。
美丽的错误,美丽的遗憾,但不是有人说过吗?一错再错的故事才精彩。
以前,看完这部电影,我对于电影的一个画面感到疑惑。
头戴白色帽子,身穿白色棉外套的友子小姐,站在码头,焦急地张望。
友子生怕错过船只遣返的时间,她在人群中寻寻觅觅,等待着老师带她走。
呜汽笛声响起,船只发动了,友子却看见老师蹲在船上,压低帽子飞快地看她一眼,随即转身,友子无助地看着船只渐去渐远。
为甚么友子没有上船呢?为甚么友子站在岸边,很焦急的样子,却不上船呢?为甚么老师事后在情书说:我爱你,却必须放弃你?
看完电影,我提出疑问。但妹妹没有好气的回答:因为故事就是这样,没有为甚么。
后来,我无意间看到一本改编海角七号剧本的书,好奇地从书架上抽出来看,我找到了答案。日本人被遣送回国,也就是引扬回国时,身上拥有的东西不多,除了少数的钱,他们的家当不能带走。而且规定唯有眷属才能上船。友子和老师只是情人,所以友子不能上船。而我觉得也许日本老师没有让她跟他走,是因为他犹豫,面对回国后未知的一切。他曾说的贵族的骄傲瞬间堕落为犯人的枷。、时代的宿命是时代的罪过。让我思考许 久:在大时代的历史变动下,战争让多少百姓得放弃他们原有的生活、即将到手的幸福呢?战争,不论战胜战败,两方都失去许多。
《海角七号》,一部有着台湾特色的影片,台语对白很好听,背景音乐很唯美,故事情节很感人…
两条爱情主线,第一条是男主人公用一生的忏悔和思念写成的七封情书,还原了六十年前一段凄美的爱情。
“我爱你,却必须放弃你”
“我不是抛弃你,而是舍不得你”
“我把我自己的愧疚写成最后一封信,代替我当面跟你忏悔,这样我才能原谅自己一点点”
我看到最后也不明白为什么必须放弃?不过是战争失败,一个骄傲民族尊严的损失,这如何成为抛弃恋人的借口?我绝对相信男主人公当初在做决定时内心的巨大痛苦,我认为除了生死是不可抗拒的,其他一切的一切都不能成为两个相爱的人不能在一起的理由!我想正因为如此,所以男主人公一生都在忏悔。他不仅仅让他自己的人生留下遗憾,也彻底改变了那个对爱情充满憧憬、对爱人充满期待的女孩的一生,我不知道这六十年里,这个女孩是怎样走过来的?
也许她不再相信爱情,随便找个人结婚生子,了却一生;
也许她一生都在牵挂,那个说好要带她走的男人,为什么没有出现,他会不会出什么事了,他现在还好吗?
也许她一生都在怨恨,那个山盟海誓的爱人,为什么在最后的时刻抛弃了她?
也许她一生都在等待,等待那人男人给她一个解释。
……
“我会假装你忘了我,假装你将我的过往像候鸟一般从记忆迁徙,假装你已走过寒冬迎接春天,我会假装…”
男主人公用了这么多个“假装”,因为他知道女孩跟他一样这一生都忘不了,是的,忘不了,怎么能够忘记!!!虽然男女主人公后来都各自成了家,当守护心底那份刻骨铭心的时候,对现在的爱人是不是公平?
……
第二条主线是六十年后又一段小岛上的异国恋情,
“留下来,或者我跟你走”
六十年前的爱情悲剧启发了这一对年轻的恋人,他们不想让彼此的人生都留下遗憾,他们相爱了…观后感》
你留下,或者我跟你走电影《海角七号》中,阿嘉在友子将要离开时说的一句话。这句话感动了不少人,毋庸置疑,这一段剧情也是本电影的高潮和内涵所在。
国境之南,我们隔海相望。数不清的多少个日日夜夜,道不尽的多少次思念我都在诉说,我在向一张纸和一支笔诉说。我把思念全部倾注在这一纸一笔一墨上,我用心灵之纸写下了对你的思念,只是不知道,这样的思念,你会不会收到。最后,我离开了,我们的那些故事
若是错过了今天的夕阳,还可以拥有明日的朝晖;错过了那年的花开,还可以有那月的花落。可是,错过了今朝的年华,却只可以收获残破的遗憾。所以,我不再选择错过你,哪怕是隔海相望,我的记忆还是追寻着你
抛开天涯海角,我在路的尽头默默地守护着那年那月那些鲜为人知却无比美好的情愫,任时间把青春撕碎。就算岁月老去,红颜已逝,我的手中编织的,还是给你取暖的外衣是否还一起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曾经经历过,所以,回忆成就了永恒。
身体的某部分残缺了,我们还可以拥有梦想,可是一个人连梦想都没有了,我们还能拥有什么呢?我们是勇敢的,在无情的时间和空间面前,我们没有低头,而是傲然屹立在时空的顶端,我们一直坚信,有心就有希望,有爱就有重逢的那一天!
风雨撕扯着我的娇嫩,霜露冲毁着我的黑发,转眼间,我已是鹤发鸡皮,早已失去了往日的皓齿明眸与粉黛蛾眉,但是我的心,却坚如磐石,只为你而等待!
最初的那份情感还在,尽管物是人非,我们还是可以相守,哪怕只是一纸白纸黑字,一封陈旧的信,可是那些故事永不会老去,别担心岁月会将什么带走。那些美丽的事,天空都看着,大地也还记得只要相信,我们就能拥有。
当岁月拖着疲惫的步伐老去,当星辰踩着模糊的旧梦睡去,在你的内心深处,是否有一抹残留的回忆在跳跃?
这一天,我们进了电影院,坐下来,开始观赏这部电影《海角七号》。这是一部很感人的剧情片,所以我也很喜欢,我怎么会喜欢呢?如果想知道,就继续往后面看吧!
这一部电影其实是在描述主角与配角们各自为理想奋斗的精神。这部电影的大意是:主角阿嘉在台北工作,却因为工作不如意而赌气回到老家恒春。他回到恒春后,什么事也不想做,却被安排接替了邮差这份工作。后来,其他配角一一出现,在地方人士的安排下,也举办了选拔摇滚乐团的活动。最后由阿嘉、马拉桑、大大、劳马、茂伯、水蛙共同组成一个乐团,画上一个完美的句点。
这部电影中,我最喜欢的人就是马拉桑。他有着不屈不挠的精神,是个卖小米酒的业务员,到处推广他卖的小米酒,遇到挫折也不会退缩,这就是我佩服他的地方,这是一般人无法做到的事,由于这样的敬业精神,让我非常推崇他。
我刚开始看这部电影的时候,我以为把吉他摔烂这种事情,只是演戏的手法而已,现实中不会有这种人;但后来我才发现,他所要呈现的是主角对现实生活的不满,用这样的镜头来呈现,可见导演把戏剧表演融入最真实的情感。
最后,我想对导演说:“您拍的这部电影大受欢迎,就因为您拍得很符合现实生活,让很多人都喜欢呢!”
幼儿教师教育网专题“心理罪观后感”推荐内容。
在空闲时间,我们经常会选择看电影或者电视剧,观赏完这些影视作品后,我们内心总会有很多感想。观后感注重的是真实的评价。看完电影写一篇观后感也是一种锻炼。写作品观后感的标准格式是怎样的呢?幼儿教师教育网编辑花时间特意编辑了心理罪观后感怎么写,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心理罪》读后感影评600字:
文:菁菁的日常分享。作者雷米是公安部直属学院教授,精通犯罪心理学和刑侦学。按照作者的推荐顺序,《心理罪》系列第一本是《第七个读者》,全书没有废话,没有故布疑阵,引人入胜,交代了主角方木的学生时代,为后面的故事和人物性格埋下了伏笔。
第二本《画像》,利用人的心理来操控别人,真的非常可怕。凶手一直模仿世界上的著名杀人案件来杀人,情节紧凑。我还蛮喜欢看这种连环杀人案件的。
《教化场》这本书是这个系列里我最喜欢的一本,为了心理研究,制造一些能摧毁人的场景,硬生生改变了人的命运,由此引发了一连串的悲剧。人的心理真是捉摸不透。很容易就被伤害,很容易就种下仇恨,很容易就被仇恨蒙了眼。可是很多加害者,往往也是无辜的受害者。从心理上摧毁一个人,其实很容易。
《暗河》,我觉得这本书是这个系列里最黑暗的。完全不知道方木在想什么,不愿相信任何人,信了不该信的,赔掉了许多人。说太多就剧透了。感觉在上一个案件中,还活生生的人,就不在了,心里感觉也是很奇怪。觉得这个故事结尾没有交代好,感觉凸显了男主光环,却少了心理的推理。
《城市之光》,心理罪系列最后一本,这本跟暗黑者有点相似,有个执行者去消灭社会的上的罪恶,在法律无法给一个人定罪的时候,如果有个执行者出来给这些人定罪,是对还是错?当“执行者”把自己当成城市之光后,他是否就会开始滥杀无辜了呢?当看到全市人民一起投票审判“罪人”时是很可怕的,就像现在的网络一样,每个人都可能在无形中也当了共犯。这本书也拍成电影了,邓超演的,我感觉拍的还不错。大家感兴趣可以看看。
终于在凌晨两点半读完心理罪的最后一本,比暗河更长的故事情节也更加丰富,当我读到大致的幕后凶手暴露出来可故事才刚行进了三分之二,就知道事情没有那么简单。不过方木身边的朋友依然在继续的倒霉。读完大概有几个感触,一,读到情节,人们收到城市之光的影响,外露的丑恶充斥着社会和网络,形成了各种的网络暴力就知道作者的意图已经不再是关注个人心里疾病那么简单,而是上升到了整个社会的心里病,公投的情节有点儿像黑镜,不过黑镜更加沉闷,毕竟公众舆论像现实一样不是三言两语就可以改变。二,虽然方木向廖亚凡求婚的片段着实让人大跌眼镜,但是后半段故事的亮点真的让故事瑕不掩瑜,任川冒死说出他心中默默记下的凶手特征,方木对米楠克制的真爱,廖亚凡的单纯与卑微,最后孙普案将所有矛头回归方木,这些桥段无一例外的精彩,特别是当那句,方木,最后都指向你,让我鸡皮疙瘩一地,背后凉风习习,大晚上看简直不要太挑战心理防线。三,不得不夸的镜头画面感,方木与魏巍的墓地过招一段简直酣畅淋漓,紧张到gm我心里都替他配好了。四,魏巍的回头,可以说是被方木的个人魅力战胜,同时大概也是作者乌托邦的渲染吧,虽然存在很多恶,但是也不能捂住善的星星之火不是吗。五,江亚和方木的过招让我想到福尔摩斯和莫里亚蒂,最终,莫里亚蒂走向灭亡但技高者走向光明,到读罢两生花才明白,原来背后的莫里亚蒂原来是魏巍,虽然有些执意一个身体瘦弱的弱女子,还生了大病,可以拖动一个成年昏迷男子完成那么高难度的大变活人,但是她的头脑真是不输孙普,她也算是完美结局的最大推手了。而米楠更像茉莉,希望他们同样拥有完美结局吧。
五星啊,写完评论竟然凌晨三点了,但是还是很值得,心理罪全集都看完了,暗河和城市之光是最佳,over!
《城市之光》,雷米《心理罪》系列第四部,说实话,也是最值得让人读完引人发醒的一部小说。
根据5月4日的陕西的精神病虐杀幼童事件,我不知道都看到了什么,有暴力倾向的精神病人的监管不力,路人袖手旁观的冷漠,甚至是主流媒体的对事件的简之有简的报道。
我们生活在这个充满了戾气的社会,不要说自己没有暴力的倾向,每个人当面对公平的时候会有什么反应,成都街头暴打女司机的事件还不够清楚吗,最开始对打人者的谴责,一直到事实一步步的还原,换来的又是什么,现在的媒体,为了吸引眼球,从来不会搞清事件的真相后做报道,而我们这些人呢,一味的盲从,只看表象不深挖事实真相,为什么,是因为我们生活在这个社会,对于这些暴力的事件所关心的只是暴力的过程,而不是暴力的背后。
现在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道“城市之光”,每个人都在向往一个和谐安详的社会。实际上,你就是“城市之光”的光源,你就睡这个社会的基石。网络上有各色人等在抨击我们的制度,在质疑人们的道德,可是说实话,当你抨击别人,质疑别人的时候,你想过你自己该做一些什么。都说社会道德沦丧,可是你自己有没有道德,都在质疑体制,你是不是想进入体制。抛开这些,首先把自己做好,其次让自己身边的人做好,那就是你应该做的。
如今拜佛的人多了,可是你是为了什么拜佛,最不愿意听的就是佛保佑我什么,佛保佑不了你什么。有因就有果,佛是什么,佛只是比你看的清这个自然法则的`人,在自然法则下,你和佛是一样的,佛只是指引你遵守自然法则的指导者,不是指定自然法则的神。记住一句话:不以善小而不为之,不以恶小而为之;人在做,天在看。
已经很久没有这么废寝忘食的读一本书了,真的很喜欢,还是听了冯佳界的暗河,才决定看的,很精彩。方木这个角色,真的很令人心疼,从吴涵到孙普,再到后来的江亚,一次次看着身边的朋友离开,这种痛苦,可想而知,看的时候我也会觉得是不是他害死了身边的人,如果不是他,陈希,是不是不会死。还有老四,王建,乔教授,廖亚凡,很多人……但一想,方木又是何其无辜。只是一个普通的大学生。却因为别人的仇恨,嫉妒一系列情绪,本平静的生活被搅得天翻地覆。,邰伟说他不适合做警察。因为当法律解决不了的时候,方木就会采取自己的方式解决,但这正式方木的可贵之处不是么,永远是方正之木。绝不会屈服,即便是付出生命的代价,也有想要守护的东西。很多细节也很打动人,在暗河里面,遇到落魄的米楠所给的帮助,还有营救陆家村儿童时,所抱着的必死的决心,虽然方木确实冲动,后来资助天使堂,还有给老鬼的儿子买鞋的那个细节,真的很打动人。
他是一个优秀的警察,但看到结局,他在警察学院教书,不再是警察的时候。真的感觉很开心,这样他就可以少背负一点了吧,开心一些。
这里还有很多人的离开,都太让人难过。老邢,丁树成,郑霖三人,鲁旭,还好邰伟没事,只希望,现实里我们的人民警察少一些苦难,都能平安
这本书,看的太沉重了,总觉得方木背负了太多,生活对他也太残忍。还好他是假的,还好那些杀戮不是真实发生的,这让我觉得好受些。不过即使如此,现实生活中,还是有很多不幸吧。只希望。他可以少一点,再少一点。
心理罪的电影就快上映了,不知道怎么样,但,要去看的,,支持雷米老师,支持心理罪,支持方木,方正之木
如果这架天平从来就是倾斜的,那么,就让我当一颗砝码吧。
方木简单的两个字,背负了太多,一次次偶然,到最后选择从事这个行业,做错过,也拼了命的想要维护头顶警徽
国家安危,公安系于一半
人民安危的最后一道防线
从第七个读者到画像,到暗河,从教化场再到城市之光,孙普,吴涵,马凯,陈哲,周国邦,梁四海,邢至森,阿展,小海,郑霖,陆海涛,杨锦程,杨展,廖亚凡,二宝,谭纪,曲蕊,沈湘,罗家海,……他们有的是罪犯,有的大学生,有的是教授,有的是被害人,有的曾经被伤害了后来变的面目全非,有的被名利蒙蔽双眼,有的因为做错了事用余生赎罪,用生命了结一切,有的还不过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孩子……
第七个读者中,吴涵的自卑,画像中,孙普的自负,暗河中,陆家村村民的人性泯灭,教化场中周国邦的愧疚,悔恨,杨锦程的执念,陈哲为逐名利的丧心病狂,城市之光,魏巍为爱的病态执着,江亚自以为豪的城市之光,廖亚凡的离开……
作者赋予方木非同寻常的天赋,让他承担了太多的责任,承担了一个警察所应该背负的一切!
也许我该没有读懂,也没有表达清楚,但仿佛我也听见了郑霖三人牺牲时最后的那声嘶吼,感觉得到矗立在广场中央的铁块的阵阵轰鸣!
故事已经结束,然而这样的夜晚又有多少像方木,像邰伟,像米楠一样负重前行,甚者像邢璐一样为了能与方木他们并肩作战而努力着!
晚安,这个城市里的守护者,真正的城市之光
从当年师大连环杀人案起,他看着身边亲近的人一个接一个地离去,同窗好友,甚至挚爱之人,更甚至是自己最尊敬的老师。这么多年,许许多多的人的离去,让他越发质疑自己身上所谓的“犯罪学天赋”在给他带来荣光的同事也带走了他身边那些亲近的人,不管是直接的还是间接的,不管是如周涵一样的对敌还是如陈希一样的无辜者,他都不得不质疑自己,从最初看着身边的人一个接一个地离去的那种悲痛和难以接受到后来一遍又一遍地怀疑,他确信自己就是那个“不祥之人”,其实早在“教化场”的时候,从他对亚凡的“特别关注”和小心翼翼就知道他的内心深处继当年的陈希之后又迎来了新的女主角,只是当年那所有或悲伤、或不堪回首的往事,再加上他对自己不断的否认和怀疑,都让他自己都不敢承认那份感情的存在,或许他以为自己那是对亚凡和愧疚和补偿,这份感情来自于她妈妈当年在千钧一发的时候曾救过他的性命而从此这个女孩就成了孤身一人,所以他觉得自己有责任有y义乌去照顾好这个可怜又无辜的女孩,只是这份所谓的“责任”之下暗自滋生的那些许情感,那让人不易察觉的别样感情,估计连方木自己都没有察觉到吧,所以他以为他给亚凡买衣服,买吃的都是应该的。可是谁曾想,多年前的那个夜晚,那个固执地不肯回来的姑娘,那个无可奈何被她带回家、红着脸对她说“让我做你女朋友吧……”的那个姑娘,那个把所有的秘密和心事都藏在自己心里不敢说出口只能偷偷看着他的那个姑娘,那个对他一字一句说“你能带我离开这里吗?”的姑娘……在他的心里终究还是不一样的吧,不然那个深夜,伏案看资料的他怎么会在看到她睡梦中皱眉呢喃的时候过去替她掖好被角然后轻轻将她揽进怀里。只是上天对他终是残酷的,一个平常的夜晚,那个小小的身影离开后,就再也没有回来过,他倾尽全力去寻找,可是那个身影仿佛消失了一样,所以在《暗河》里初遇米楠时,他收留了狼狈不堪的米楠,只是希望在另一个地方,能有善良的人像他收留米楠一样收留那个独自流浪的女孩。只是他没有料到多年后再次重逢,他和她之间的命运早已偷偷改写,就像已经消失不在的天使堂一样,再也回不去。方木对着时隔多年再次相见的亚凡,开口说的第一句话便是“我们结婚吧……”因为他知道自己是个“不祥之人”他不想再想多年前没来得及和陈希说出那句话一样,再失去对亚凡说出承诺的机会,他找了她这么多年,他害怕她再从自己的世界消失。
面对早已不似当初,甚至有点“糟糕”的亚凡,和冷静温柔的米楠,他始终没有做出决定,甚至都搞不清楚自己的心,毕竟这些年,发生的那些事和对自己一直的怀疑和否认,他害怕敞开心扉去接纳一个人,他以为自己早就已经习惯了孤独,他以为自己本就应该一直一个人背负着这些回忆和过往活下去的……所以到最后,就连死,他都奢侈地不肯分给别人,他觉得“城市之光”的对手,只有自己最有资格,就连死,她也义无反顾地选择了自己……
这个孤独的人,怎能让人不爱,曾能让人不敬。
这五个故事都压抑沉重,每读完一个都要隔好久才能继续看下去。虽然这本书的顺序不太正确,但还是能从作者越来越流畅成熟的语言中看到进步,尤其是城市之光,代入感比之前更强,更重要的是情感也升华到一个更深刻的高度。
摘录一个片段: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个号称有着几千年文明的国家,变得充满戾气。人人是绝望的,人人是愤怒的,人人是警惕的,人人都宛若一枚行走的炸弹,随时准备毁灭自己,殃及他人。
不得不承认,这城市的每个人,在或短暂或漫长的生命中,都曾被恶行相待,彼时的我们毫无还击之力,甚至逐渐麻木。然而遭受反复打击后,大多数人并不是被挫折锻造得更加高尚,相反的则心生怨恨,充满提防和戾气。无可厚非,这只是为了保护自己筑起的一道墙罢了,但这道墙真的把我们保护得更好了吗?
试问谁敢说,自己未曾对别人恶言相向,残忍伤害呢?即是如此,我们又如何要求别人呢?说到这,猛然想起《琅琊榜》中萧景睿说,我之所以这么待你,是因为我愿意。若能以此换回同样的诚心,固然可喜,若是没有,我也没有什么可后悔的。凡是人总有取舍,你取了你认为重要的东西,舍弃了我,这只是你的选择而已。若是我因为没有被选择而心生怨恨,那这世间,岂不是有太多不可原谅之处,毕竟谁也没有责任要以我为先,以我为重怕。无论我如何希望,也不能强求。想表达的意思已经不言而喻。
而这面墙,挡住的不只是不经意的伤害,不只是不相对等的感情,也挡住了大部分真诚和善良,挡住了自己心中最后一丝爱。我们都曾筑起这面墙,也在其后挣扎着想要告诉自己这是正确的,我庆幸还有一些人没有就此说服自己,而是选择推倒它,重新构建自己的内心世界。“推倒一面墙,还能对世界充满好奇,对苦难充满同情,对爱充满期待。如果在不幸之中,还能看见别人,那就还有希望,还能体会别人的痛苦,那就还有温暖,人是不会停止爱的。”世界是如此温柔,在那些不幸中,总有人会在生命中出现,带着毫无掩饰的单纯善意,告诉我珍惜自己所有的经历便好。感谢这暖
再来看方木的感情态度。虽然方木在社会中是一个充满温暖有情有义的人,但他的爱情观却是扭曲得伤害了几个女孩的感情。责任和爱,暧昧与现实,他总是犹犹豫豫,总是做出不遵从内心的决定,最后不仅伤害了真心付出的好姑娘,也让自己背负上一份本不该有的罪恶感。对于感情,只能说敢爱敢恨,拿得起放得下,遵从自己的内心,就是最好的选择。即便方木如此优秀,但他仍在爱情问题上犯下大错,何况普通的我们,爱情面前,谁能说自己都对呢。
看完心理罪,除了看到丑恶嘴脸,看到深重的仇恨,更看到正义和光明,看到放下心中的怨所带来的平静和满足。还是那句话,无论是书中还是现实生活,罪恶与心机看得越多,越是不愿放下心中的真诚与爱。
相关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