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红与黑读后感精选

03-20

对于学生来说,写作文是家常便饭,写作文可以防止我们忘记某件重要的事情。优秀的作文通常蕴含着丰富发情感,那么优秀的作文我们究竟该如何才能写好它呢?以下由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有关红与黑读后感精选”,请收藏并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红与黑读后感 篇1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小说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木匠的儿子,年轻英俊,意志坚强,精明能干,从小就希望借助个人的努力与奋斗跻身上流社会。

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史上著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悲剧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

写至此,不得不引到这部小说的一个创举使于连与德雷纳尔夫人心灵的爱情和于连与德拉莫尔小姐头脑的爱情相映成趣。尽管这两个贵族女性的爱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他们在这两个基本点上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记得当于连发现自己的爱情正蜕变成虚荣的工具时说我把自己毁了,可之后的细节是一种高傲之间带着恶意的表情很快的代替了最真挚、最强烈的爱情的表情。这时的贵族小姐却是摆脱了一向慢得像乌龟爬一样的生活,用丧失尊严的方法博得爱情。书中两段悲剧爱情的进展始终伴随着新贵族的若即若离和于连的自卑带来的怀疑,直至生命将要终结时,爱情才爆发出无济于事的原始的火花,令人感怀。

红与黑读后感 篇2

于连·索莱尔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他虽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所以他日后能厕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我们的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及其实施当中。他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伤害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责任”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他渴望幸福,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为此,他制出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虚伪手段,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毕竟是个好苗子,所以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深深自责。因此,他的计划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我们不难发现于连在这种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实质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他处在一种紧张状态,仅仅是感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一种“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是想着紧接着应该在制定一个计划。这些所谓的幸福仅仅是表象而已,于连为了表象而牺牲了本质。当他以为德。莱纳夫人的一封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时,他想到了报复,最终被投进了监狱。在狱中反而使他从社会的束缚解脱出来,获得了自由。他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本质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

对于于连的爱情,我们同样怀着强烈的兴趣。因为于连的成功幸福既而毁灭都与他的爱情紧密联系着的。他的两个恋人——德。莱纳夫人和玛蒂尔德伴着短暂而奋斗的一生,所以不妨分别来看看于连与两个恋人的恋情。于连和德。莱纳夫人的爱情始于于连对她的诱惑。起初,他只是在履行所谓的“责任”,这是一种对贵族老爷的报复,一种虚荣的满足。但是德。莱纳夫人的善良、淳朴、温柔深深地打动了于连。一段时间,他疯狂地爱上了德。莱纳夫人。可惜这颗爱心又很快被种种野心占有了,直至最后才又复燃,爆发。

红与黑读后感 篇3

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认为,红是德·雷纳尔夫人的鲜血,黑是马蒂尔德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抄的[嘘])

我认为红色是于连有拿破仑一样的野心和追求,而黑色就是在追求中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出卖灵魂,却不明白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对于德雷纳尔夫人既是于连生命中的起点亦是终点。马蒂尔德则是于连追求中的又一阶梯。为了自尊爱上了德雷纳尔夫人,为了自尊让马蒂尔德爱上了自己,这本身就是一个错误,更是一个时代的错误…正当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向往的光明(马蒂尔德)时,因枪击德·雷纳尔夫人而彻底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如果不是阶级斗争政治改革我更希望于连会放下自己的野心真真切切的和马蒂尔德在一起,而不是因为最初的爱、妒忌和悔恨去枪杀雷纳尔夫人才最终找到真正的自我,三个人当中无论谁都是活的可悲爱的卑微~“你要知道,我一向爱着你,我只爱你一个人…”或许于连自身的红与黑便是真正意义上的红与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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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与黑读后感 篇4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引领我啃完这本书的是其本身的巨大魅力。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小说令我看到在生硬的历史书上无法感受的,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的状况。

我从中了解到现实主义作品的另一种艺术特色——司汤达倾心的人的“灵魂辨证法”;这与以往我从《高老头》、《欧也妮·格朗台》中体会的巴尔扎克的“造成一个人的境遇”有很大不同。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史上著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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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与黑的读后感


我们会将难忘的事写进自己的作文,作文是我们思想的精华,好的文章是一种人生的修为,如何让学生爱上写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红与黑的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你能喜欢!

红与黑的读后感(篇1)

理想主义者的坟墓与尊严——红与黑读后感2000字:

《红与黑》的副标题叫“1830年纪事”,也就是说,故事发生在1830年,这一年,距离一代传奇拿破仑在圣赫勒拿岛去世已过去足足9年,那个法兰西横扫欧洲大陆,单挑欧洲封建王朝的时代的早已结束。此时,统治法国的是复辟了的波旁王朝。故事便从这讲起,主人公于连,虽出身卑微但相貌十分英俊,他不仅聪明好学,精通拉丁文,能背诵《圣经》中的新约,而且记忆力惊人,几乎能做到过目不忘。以小说的逻辑,一旦作者赋予了主人公这样的能力,剩下的无外乎主人翁出人头地,携手佳人走上人生巅峰的剧情。

于连也是这样想这样做的。内心崇拜拿破仑的他,一心期待有朝一日能出人头地。他外表谦逊,但骨子里心高气傲,最致命的弱点是,他的自尊心极强,但又极其脆弱。受制于不平等的社会等级,处于中下阶层的于连总是将他人不经意的言行视为对自己的侮辱。因此,他心有不甘,因此,他必须要通过某些行动进行“报复”。

于连的“报复”体现在情感上的“征服”,也就是小说的主线。起初,于连在市长家担任家庭教师后,不久,他便和市长年轻的夫人德·瑞那之间产生了暧昧的情愫,这种暧昧很快转化为恋情。德·瑞那夫人16岁便嫁给了市长,她别无选择。在日后漫长的婚姻中,她与市长之间全无任何感情,此时,外表俊朗又年轻善解人意的于连的出现,恰似长久寂寞中的一道阳光,很快便征服了她的心。然而,于连对德·瑞纳夫人充其量只是一种占有欲,他渴望通过征服市长这个上层阶级的妻子,来发泄对不平等的社会地位的不满,以此证明自己的能力,用他自己的话说,“他最多只是沉迷于德·瑞那夫人成熟的身体”。不伦的感情总会败露,很快,于连与德·瑞纳夫人的恋情被曝光,愤怒的市长为了免于分割财产,而拒绝离婚。德·瑞那夫人在痛苦中不愿与于连相见,于连在压力下选择了离开。

他去了神学院,见证的不是对崇高的追求,而是教会的虚伪。绝大多数人嫉妒他的外貌与才华,哪怕他竭尽所能掩盖。当与于连关系较好的院长受排挤而离开后,于连便认定逃离此地是他必须的选择,他要变得世故圆滑才能成就出人头地的理想。得益于他的才华,接下来于连到了莫尔侯爵的家中担任私人秘书。

在侯爵家的工作使于连接触到了巴黎的各种权贵,他试图与权贵们建立好的关系,以此获得更多机会。因为在这个时代,出身和门第是先天的,再刻苦的后天奋斗也难以改变先天的光环。但于连很快发现,尽管权贵们外表彬彬有礼,对自己也十分客气,但他仍敏锐的感到自己自己只是一个寄人篱下的“佣人”,这些外表绅士的权贵们心底对他只是鄙视和不屑。这种想法再次点燃了他心中的怒火。这便成为他与侯爵女儿感情的开端。

侯爵的女儿,玛蒂尔德,全书最美丽的女人,侯爵的掌上明珠。每每出现,便能吸引在场所有男士的目光。这样的人,无外乎是于连对上层社会“复仇”的最好人选。他要追求马蒂尔德,以此证明自己。

马蒂尔德也是一个复杂的人,一方面她出身高贵,难以超脱世俗和教条,渴望在众多追求者中选取选一个最体面且高贵的人作为自己的丈夫。而另一方面,她又向往历史上那些凄美浪漫的爱情故事,愿意为爱献身,因此很难被那些千篇一律的追求者们所打动。

于是她和于连擦枪走火,迸发出短暂的激情。温存过后,马蒂尔德随即便在“高贵的自己却献身于一个下等人”的念头中暗自悔恨,她直截了当的告诉于连,后悔与于连发生的一切。此后,她无视于连的存在。这让我们的主人公内心更加崩溃,但他不气馁,他决心一定要重拾马蒂尔德的心。读后感m.DuhOugAn.cOm在俄国王子的指导下,于连通过向元帅夫人(马蒂尔德友人)写信调情的方式,激起了马蒂尔德的嫉妒和不满。同时,他又学会了对马蒂尔德故作无视,这令从小便万众瞩目的马蒂尔德自尊心瓦解,使马蒂尔德相信“于连具有与他人不同的特质”,这一切与书中的那些爱情故事多么相像,而这个愿意为爱放弃荣华富贵的自己又多么令自己感动。

于是,她与于连重归于好,此后,他们的感情像火箭般上升。

但这不是王子与公主的结局,而后,马蒂尔德怀孕。她写信告诉了侯爵,侯爵大怒,无奈和不甘驱使着侯爵阻止这段婚姻。姜毕竟越老越辣,侯爵一边给予于连金钱与军衔,另一边在他的授意下,教会胁迫德·瑞那夫人写信揭发于连和自己的不伦之恋。东窗事发后,失去理智的于连开枪射向了德·瑞那夫人,随后被捕。但德·瑞那夫人没死,不仅如此,她仍爱着于连,和马蒂尔德一样,四处为于连求情。与此同时,在狱中的于连悔恨自己的行为,在不断的反思中,于连的理想主义复燃,对自己为仕途放弃自己的初心而厌倦。他发现自己爱的是德·瑞那,而非马蒂尔德。他心甘情愿为自己开枪的行为负责,他不听所有人的劝告,坚称自己是故意谋杀,要求法院判处自己死刑。

最终,在一个普通又平静的日子,于连被执行枪决,死的那天他很平静。三天后,德·瑞那夫人自杀。而马蒂尔德亲吻了于连的遗体,并偷偷带走安葬。

这便是一部看似狗血的剧情。其实,书的主线是通过于连的感情纠折,反应法国社会的政治情况。但是对于不熟悉法国历史的人来说,读完《红与黑》,记忆最深的还是其中的感情线。于连是个自尊心很强的理想主义者,也正因于此,在封建的社会背景下,他的自尊心为自己挖掘了一樽终究要跳入的坟墓,哪怕在最终的死刑前有多次机会求生,但他依然选择了去死,因为在他眼里,“英雄”必须为自己的尊严和行为负责,这样才是一个在法庭的辩护中,他控诉在场所有的审判者都是权贵阶层,是出身基于了他们这样的社会地位,他流露出对所有人的鄙视,也第一次展现了自己内心的想法。此刻,他终于放下了理想主义者为了获得理想而批起的圆滑外衣,将自己对社会不公的愤怒通过文字洪水般发泄,但这一洪水也将他推向了自己的坟墓。

不止于连,被迫嫁给市长的德·瑞那夫人,在身份和爱情间选择了爱情的马蒂尔德也都是悲剧性人物,德·瑞纳夫人和于连一样,本质上是善良的人。马蒂尔德与于连相似,携外貌与傲气于一体。但最终他们也以自己的方式向命运作别。无力的抗拒着这个王权至上,虚伪、出身便决定命运的时代。但也正是这种理想主义,在最后关头无畏去死、无畏世俗的执念,成就了这几个在世俗看来“罪行累累”的理想主义者们最后的尊严。

红与黑的读后感(篇2)

最近参加了一个同读活动,读了这本久负盛名的名著。

说实话,自己本身倒也是个喜欢读书的人,只可惜近几年啃的砖头少了,简单的书多了,所以理解和语言能力都有所下降。这次选择的这个版本,就碰到了此类问题,译者是个大家,法文,文言文功底都很深,所以翻成了带一点文言腔调的小说,文采风流,辞藻斐然。

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现代口语的方式不断变化,导致了一种奇怪的感觉,就是现在的我读起来,并不顺畅,每个字都认识,放在一起读,就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了,没有办法把语句具象到脑海中,导致阅读起来囫囵吞枣,不求甚解,连写文章也是,要么就是1,2,3点的工科类报告文章,要么就是这种口语化的流水账,一个有序的,结构化的文章都没有办法写出来,这也是工作久了,久不动笔的后遗症,反哺过来,就导致了阅读能力的下降,非常可惜。

伴读的大家就很厉害,可以带领我们进入了另一个层次的阅读方式,并不是读完这本书就这么读完了,而是关注于故事存在的社会背景,以及书中简单的描述所带出来的当时的社会风貌。如果在阅读之前,没有这些准备的话,很容易就读过去了,还是要先泛读了解一下,再去搜索相关资料,再精读一下,才能把一本书横着读,竖着读,给读透。

《红与黑》这部书的大体发生时间,在法国大革命之后,拿破仑失败了,波旁王朝复辟,但原有的社会结构摇摇欲坠,作为统治阶层的贵族、军队和宗教,不再保有绝对的权威,世袭的铁板出现了缝隙,给了底层的草根人民上升的空间,这才给了于连这样的人物施展的舞台。

于连是铁匠的儿子,父亲和哥哥都大字不识一个,并且脾气极度暴躁,动辄打骂,而于连本身却聪明过人,记忆力极佳,办事牢靠细心,长相俊美。相当于一个业务能力非常强的人,却没有一个很好的出身,再加上于连的自尊心极强,导致后续他极度拧巴的性格,自卑与自傲的混合体,既没有一条路走到红,也没有一条路走到黑。

红在这里面大概率是表示革命的意思,也就是于连心心念念的拿破仑时光,他总觉得自己生错了时代,如果早生二十年,就可以为了革命奉献,要么死亡,要么成为将军,可以实现阶级的逆袭,开创属于自己的时代。

黑在里面表示宗教的意思,神父总是穿着一身黑袍,这也是现实社会中,于连最有可能晋升,实现阶级突破的方式,只是于连自己本身,对此毫无兴趣,他学习拉丁文,背诵整本圣经,都只是为了升迁,并非发自内心的热爱。

于是,这样的于连成为了一个昂贵的摆设,作为家庭教师进入了市长家,也因此遇见了纠缠一生的德瑞那夫人。德瑞那夫人很可怜,作为一个贵族出身的女子,一直被当作花瓶养大,没有受过什么教育,是虔诚的宗教信徒,长大后就嫁给了市长,一个自大无知粗暴的男人。在遇到于连之后,德瑞那夫人才初次尝到了爱与被爱的情感滋味。

两人之间的纠葛非常精彩,试探与反试探,进攻与反进攻,这个时候的于连也不是此中高手,所做的一切都是发自内心而非套路,所以内心纠结不定,忐忑不安,不知道结果会怎样,付出的真心能否得到回报,两个人完全就是沉浸于爱情中的模样。如果一直如此,倒也罢了,可惜德瑞那夫人作为虔诚的信徒,认为是自己如此的所作所为导致了孩子的疾病,故而毅然决然的斩断情丝,与于连分开,并且送他去宗教学院上学。

红与黑的读后感(篇3)

《红与黑》的朱仍凭借惊人的好记性把一本拉丁文的《圣经》全部背了下来,轰动了全城,于是他来到了市长德·雷纳尔家做了一名家庭教师。在这个全城最漂亮的花园中,他遇到了德·雷纳尔夫人。夫人对他产生了好感,夫人的女仆爱丽莎也爱上了于连,而于连拒绝了女仆的感情。德雷纳尔分人得知此事心理异常高兴,她发现自我对于连,已经产生了一中从未有过的感情。一天晚上,在市长家的菩提树下,于连无意间触到了德雷纳尔夫人的手,她一下子缩回去了,于连以为德雷纳尔夫人看不起他,便决心必须握住这只手。

第二天晚上,德雷纳尔夫人的手被于连紧紧地握着,这下满足了于连的自尊心。他开始追求德雷纳尔夫人,同时,于连的胆子也变得越来越大,他想:我应当再进一步,务必要在这个女人生上到达目的才好。如果我以后发了财,有人耻笑我当家庭教师的低贱,我就让大家了解,是感情使我理解这位置的。他们相爱了,而他们的感情,却是完全出于一种野心,一种因占有欲而产生的狂热。

之后,他的确风光了。他借助德雷纳尔夫人被聘当上了仪仗队队员,使他此刻公众面前出了一点小风头,引起了满城风雨,招来了上流社会的蜚短流长,以致再也无法在本地立足,不得不躲到神学院里当学生。在那里,于连告诉自我:在拿破仑的统治下,我会是个军曹,在未来的神父当中,我将是个主教。由于成绩名列前茅,院长让他当新旧约全书课程的辅导教师。可是之后,院长辞职,于连被介绍到侯爵家做了秘书,在那里,他开始了自我的第二段恋情。

红与黑读后感4

如果说于连对德雷纳尔夫人的追求还有某些真挚情感的话,那么于连对玛蒂尔德小姐的感情则纯属政治上的角逐。

在德拉莫尔侯爵府中出入的净是些漂亮的坏蛋及带勋章的恶棍。他是在革命时期跑到国外投靠外国封建势力的流亡贵族,现如今他又回到巴黎,成为法兰西的大臣,他卖官售爵,结党营私,策划阴谋,他家的晚宴舞会灯火辉煌通宵达旦。他是个实实在在的上层社会的人。而此时的于连,在贵族社会的熏陶下,很快就学会了巴黎上流社会的艺术成了一个花花公子,脱离了外省青年的土气。他并不喜欢玛蒂尔德小姐的请高与傲慢,可是转念一想,玛蒂尔德小姐是一个能够把社会上的好地位带给她丈夫的女人,他又开始了对玛蒂尔德小姐的追求。

玛蒂尔德小姐的思想古怪,奇特,别人无法理解他的行为。她身上颇有男子气概。于连对自我好,她会开始反感和看不起他,并且刻意和他坚持距离,而当心上人故意写匿名信试探她时,她又会像个孩子一样投入他的怀抱。她在花园里主动挽着于连的胳膊,但他又说我恨我委身于第一个来到的人。可是怀孕的她最终还是和于连结了婚,于连被授予了贵族的称号。

而当他得到侯爵的重用正要挤进上流社会的时候,德雷纳尔夫人被迫写了告发信,使他向上爬的美梦毁于一旦,恼羞成怒的于连向他深爱过的女人开了枪。于连被捕入狱。在这个时候,他最终冷静了下来,他开始对自我的行为感到悔恨耻辱,他意识到野心已经破灭,但死对他并不可怕。他说:我不向你们祈求任何恩惠,我一点也不存幻想,死亡正等待着我……即使我的罪没有这样的大,我也会看到许多人并不会因为我年轻而怜惜我,他们想要经过惩罚我来惩戒那些出身微贱,为贫穷所困,可是有幸稍受教育,竟敢混迹于富贵人所谓的上等社会青年。

红与黑太高深了,我现在还不能悟出道道来。

红与黑读后感5

今天读到《红与黑》第二卷

在一个晴朗的日子里,于连走上了断头台。玛蒂尔德小姐买下了他的头颅,德雷纳尔夫人在他死后的三天,包吻着她的儿子,也离开了人间。

事情就这样的结束了,于连的两次与时代风云紧密相连的恋爱也就这样的失败了,他的经历告诉我们,贵族阶级占统治地位的上流社会,绝不容许一个平民青年挤进来,它必然要经过种种方式把这种青年扔出去,毁灭掉。在那个年代的法国,有着千千万万个于连索雷尔。他们在当时社会条件下进行追求就必然遭到恶果。高贵的出身剥夺了性格的力量,而没有性格的力量就不会被判处死刑!于连想要穿越充斥着平庸的灼热沙漠,他野心膨胀,费尽心机的利用感情利用女人利用教会。可是在他生命的最终,却不能不让人感到真情。作者经过对小说人物进行了深度的心理描述,又以深刻细腻的笔调充分展示了主人公心灵空间,广泛运用了独白的艺术手法挖掘出了于连深层意识的活动,创造了一首灵魂的哲学诗。

红与黑到底各代表着什么那是拿破仑时代的军服与复辟时期教会的黑衣,还是德雷纳尔夫人的鲜血与玛蒂尔德小姐的丧服我不敢确定,可是我认为,于连追求人生的意义,是火热的。而在在那个社会中,那些为了自我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我存在的真正的意义的人,才是真正被黑暗笼罩的人吧。

红与黑的读后感(篇4)

如果一个人生到这个世界恰好是一个男人的话,那就应该为他的野心而奋斗,哪怕这种奋斗要以生命为代价。于连——文学名著《红与黑》中的主人公,文学长廊中最著名的反抗者之一,以他短暂而波澜壮阔的一生为我们拥有“英雄主义梦想”的觉醒青年们深刻地诠释了这句话的含义。我们只要去自觉实现自己的野心那么一切就都会来。

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伤恋人,被处死刑。这是我们的先行者一生的骨架。在那个英雄呼之欲出却又被保守戕害的年代,于连直面现实渴望着“拿破仑的重生”,决心实现青年时代的所有英雄梦想,并勇于和阻碍他达到目的的社会展开斗争。他是幸福的因为他敢于和整个社会作战,但也是不幸的因为他敢于和整个社会作战。

于连有着极其敏锐的平民阶级意识,他清楚的看到自己是一个“可怜虫”,“没有保护人,也没有钱”。地位不同、阶级不同的观念时时刺激着他,他唯恐自己因平民出身而受到上层阶级的轻贱,他清楚的知道是自己的贫困跟他们的财富打交道。他对平民阶级的活力充满信心,他以一人之力代表自己的阶层向现实抗争。但是同时他向自己的命运发怒,身为平民的自尊心和自信心,又与他希冀飞黄腾达的个人野心紧密联系着。他在瓦尔诺家里参加晚宴请后一方面痛骂这可鄙的财富和建筑在其上的享乐生活,一方面决不放弃获得这种财富和享乐的决心。

他有着极其复杂的思想和性格,因为他英雄主义的动因是平民反抗意识和个人进取野心的结合。他声称“不能堕落到跟仆人们在一起吃饭。我的父亲逼迫我;宁可死。”但是“为了能够飞黄腾达,比这再困难得多的事他都能去做”。不过在鼓舞着他的英雄主义的平民反抗意识和个人野心这两种“热情”中,前者毕竟是第一位的。正因为如此,他义无反顾地拒绝向资产阶级贵族控制的法庭求饶。

他是这样一个群体的代表:他们拥有较高的文化,却没有出色的背景,拥有崇高的理想却被现实无情地取笑,他们的意气风发却为自己招来无尽的灾难。他们的控诉是一个病态社会开始治愈的希望。可是在这样一个英雄缺乏的年代,这样的控诉不如让我们化为自己的英雄气概去实现吧。

于连的两次爱情也具有深刻的社会含义,它是对门第的强烈冲击,他与雷纳尔夫人、与拉莫尔小姐。两个贵族女性虽然她们的爱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但她们有一点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门第的反叛。她们对于连的爱都有一种壮烈的意味,含有一种英雄气息。至于于连他的爱情道路则是他小资产阶级个人的反抗的道路,他的“公民的热情”,即他作为一个平民青年要求恋爱婚姻平等的热情都远远超过恋人的柔情。他的爱情是他的责任。他一次次追求雷纳尔夫人或出于他的责任,或为了嘲讽雷纳尔市长,或为了减轻她对他木匠儿子的轻蔑,或为了将来为从事家庭教师这卑贱的职业找一个“爱情”的高尚借口。他要博取拉莫尔小姐的爱,只是想证明平民子弟的他比贵族的公子哥们儿更有被爱的价值。他的爱情深深烙有他的反抗意识,具有他小资产阶级争取个性解放和平等自由的意义。

《红与黑》的爱情与我们所熟知的爱情是如此的与众不同,可是在我们一去不复回的人生中爱情路边最美丽的风景也不是默默注视着我们,细细品味我们,选择它的归宿吗?于连丰富的学识和崇高的个人理想,以及为了理想的不懈努力让他有足够的理由让爱情垂青于他。自古英雄美女才是爱情的最佳归宿,我们不能成为英雄的话至少应该让自己拥有英雄气概。我们追求幸福,然而当我们捡到它遗留的金鬃毛时才幡然悔悟它就在我们身边。爱情也是如此,它就在我们身边,但是开掘他,先让自己有英雄气概。

所以当于连实现他自己野心的时候,一切附加值就都来了,包括爱情。

红与黑的读后感(篇5)

司汤达的《红与黑》是一部让我深深震撼的外国名著。学生时代读这部书,就对“于连”这个人又爱又憎。最近空闲时再读这部书,“于连”又触动了我的心灵。

一个出身卑微、到处受人歧视的锯木厂工人的儿子,如何在等级意识浓厚的社会里出人头地?靠个人的奋斗,靠不择手段,从小城市市长家的家庭教师,做到巴黎侯爵的秘书,甚至获得市长夫人与侯爵千金的爱情;由于他的神学造诣与谨言慎行,渐渐得到别人的重视……在拘谨的外表下,他的心中充满对英雄的崇拜,对贵族的憎恨,以及想出人头地的野心。他一步步走向名利之路,也不时和自己内心的矛盾作战,最后在接近成功之时却走向了毁灭……作家以高超的心理描写手法,给我们形象地展现了法国波旁王朝复辟时期的平民人物于连由奋斗、抗争到毁灭的心路历程。

掩卷沉思,不由豁然开朗:于连的悲剧,是一个不合理的社会必然产生的的悲剧,也是他个人奋斗的悲剧。在那样的社会里,他的命运是注定的,上流社会怎么会允许他这样一个平民子弟进入?他的命运早就注定,是由他矛盾性格决定了的。

于连一生的遭遇,有着超越那个时代的思想价值,可以给我们以很多启示。现代社会中,也有许多“于连”式的人物,他们有勃勃雄心,但面对理想和现实的矛盾,在生活和精神的重压下,有的人精神失落了,有的人终日烦闷痛苦,有的人则成了危害社会的恶魔。人要是没有生活目标,没有一个理想,就会失去人生的动力。但是对权力和优越物质生活的过分追求必然毁灭他们自己,即使他们会成功一时。根本原因在于这种性格特征的人不可能从生活中获得幸福与满足;他们的性格是畸形的,欲望不满足会痛苦,满足了则会无聊,他们的人生就在痛苦与无聊之间徘徊。

另外,于连的悲剧还展现了作为物欲时代象征的金钱、权力、名声……等对人性的侵蚀,对人的灵魂、信仰的腐蚀。于连没有信仰,为达目的可以不择手段。对于于连而言,“上帝死了”,有的只有自我。信仰的丧失,它一方面意味着个体解除了一切束缚,实现个人理想成了人生最高的奋斗目标和生命生存的唯一意义;但另一方面,它也意味着私欲膨胀,内心痛苦,矛盾重重。由于生命存在没有价值根基,灵魂无所归依,因此,人生必然危机四伏。于是,在于连的生命体验中,他经常痛苦地徘徊在自尊与自卑、虚伪与正直、禁欲与放纵、反抗与妥协等相互冲突的道德情感的怪圈之中。而对于现代人来说,这种状况依然存在。现代社会是一个动荡变革的社会,每个人都有着向上的目标,而金钱、权力、美色……这些东西依旧在时时刻刻引诱我们。个人如果没有足够坚定的信念和毅力,很容易就为之所引诱,走上歧途。在没有任何精神信仰支撑的情况下,人想要支配物质,而结果往往是被物质奴役,这就是现代人面临的生存的困境。

尽管年代不同,地域不同,可人的'本性却是相通的。在这个崇尚个人奋斗、崇尚成功的时代,在于连身上,我们每个人似乎都能找到一点自己的影子。让我们一起在读《红与黑》中感悟人生、明辨是非,从中获取精神力量。

红与黑的读后感(篇6)

天知道我为什么会打开那本封存已久的《红与黑》,是因为它的名气,它的作者,还是他那古古怪怪,令人费解的名字,抑或是另有一些别的?我不知道。

我承认,我最初是受他的名气指引而慕名拜读的。也难怪,一部形成了西方“红学”的著作,我这个被曹老先生深深折服的人,怎么能错过?

但司汤达毕竟不是等闲之辈。总目录下的一句题词就使我万分的不解——“献给少数幸福的人”。“少数幸福的人”?这些“人”是怎样的人呢?是学者,是商人,是农民,是教师吗?这个“幸福”又是怎样的幸福呢?是健康身体?是知心的朋友?是安稳的工作?是美满的家庭吗?

带着满脑子的问题读完全书,我了解了于连的一生,却仍然不懂这个“幸福”,从小到大读过的有关幸福的文章不计其数,但却都不是这个“幸福”。

要我说,于连一直都很幸福,他19岁时靠自己的聪明当上了市长家的家庭教师,从此不再受父亲的虐待和兄长的欺凌,并且每月还有400法郎的薪水,而此前他仅仅是个贫农的儿子。难道这不是幸福吗?他为名声显赫的德·拉莫尔侯爵当秘书,由一介平民而成为了上流社会中的一员,整天与一些贵族打交道,难道这不是幸福吗?他曾赢得了两个贵妇人的爱情,一个是有思想有才智的德·拉莫尔小姐,一个是温柔善良的德·莱纳夫人,他经历了“头脑的”和“心灵的”两种爱情,这难道不是幸福吗?

我困惑,我迷茫,于连在生命最辉煌的那一时刻凋零,在他死之前竟觉得“明媚的阳光使万物洋溢着快乐”,而且“给了他一种甜美的感觉”。这就是所谓的“幸福”吗?翻阅许多名家对《红与黑》的评析,虽说众说纷纭,但其实归纳起来通俗一点说:在当时那个社会于连最后是解脱了,所以他是幸福的。

解脱?解脱!是啊!一个停滞,萎缩,丧失了活力的社会,对于于连这样一个表面上“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但实际上却有着美好心灵的人来说,是多么无聊,多么烦闷的呀!在这个社会上,于连也和他人一样为了“发达”,为了“出人头地”,为了“飞黄腾达”而不择手段,但他的虚伪,他的做作,他的趋奉却总是露出马脚,泄露出真情而引人怀疑。这个社会使他迷误在金钱,名利当中,当他最后觉醒,走出误区时,幸福的大门终于开启了。不幸与幸福之间或许只有一步之遥,却耗费了于连的一生。

幸福,我们有时将它看得很普通,其实却很难;也有时候把它想象得过于遥远,实际上只是一种平凡的感觉,这就是幸福吗?也许吧。几十年后,当我重读《红与黑》时,应该会有更深切的体会。

也许,司汤达本人也无法诠释幸福的含义。

红与黑的读后感(篇7)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最优秀的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它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图景,涉及了从法国外省到首都巴黎的许多方面的生活风情;上写皇帝首相、王公贵族,下写三教九流、平凡百姓;通过教会、政党以及各阶级错综复杂的矛盾关系,对查理十世统治下的法国的政治斗争、社会矛盾、人情世态、风土习俗,作了真实而又生动的描绘。

主人公于连·索莱尔自始至终有着自己的一种情绪和姿态:他家境贫穷,地位低贱,却又不甘于这种命运:他抵抗蔑视的眼光,但又向对他投以蔑视眼光的人报以更加蔑视的眼光;他憎恶上流社会的黑暗、虚伪和丑恶,但又怀着极大的野心,一心发迹,渴望飞黄腾达,以至于亲手为自己带上伪善的面具,毁于无情的社会。他的一切经历,甚至可以用忍辱负重来形容,他的不断地思考、观察、自励和忍受,终于迎来得道的一日,但是所有的一切也终毁于一旦。

这样的结局似乎并不出人意料。每个人似乎也都能从于连身上找到一点自己的影子,只是或多或少的问题。在一个人的生活经历中,也许我们就在某一个时期,或是在某一个方面面临着与他相同或相似的处境。或是贫穷,或是卑贱,有满腹的理想和满腔的热情,却在腐化的压制,强权的左右,种种阴暗的伎俩中沉沦。

但是如果我们能从中与于连获得一种共鸣,则就说明,我们也和他一样,那颗心仍在跳动,那份热情并没有枯竭,绝对不能服从这样的命运,让蔑视我们的人迟早自惭形秽。也许我们是白手起家,所以正因为一无所有,我们可以不顾一切。

书中给予于连的描写常常是大段大段的内心独白,其中有句话我仍记忆深刻:在得到侯爵赠予的十字勋章的后,他想道:“为了成功,我会做出更多不公平的事。”是的,这世上总有着许多的不公平,想事事都达到哪怕只是80%的公平都不可能,也许唯一的方法就是以一种不公平去对抗另一种不公平吧!

红与黑读后感合集


在阅读过一篇书籍后内心肯定有属于自己的感悟,每个人都从作品这本书学到了很多东西,我们可以将心中的有关感想用文字记录下来。您对于作品都有哪些新的感悟呢?在此,你不妨阅读一下红与黑读后感,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你能喜欢!

红与黑读后感【篇1】

司汤达的《红与黑》,写的是法国青年于连的故事。于连是一个有才华,有野心,有自尊,也有良心的人。许多评价把于连说成是一味向上爬的野心家。但我个人而言,我觉得他们都忽略了一点,就是于连良心的一面。或者说忽略了站在故事背后的作者进行的精神思考。

于连确实是野心家。于连的野心膨胀过程是故事最表面也是最直接的线索。在德。雷纳尔放假,于连想:“我必须要在这个女生身上得手,”“那样如果有一天我发迹了,有人指责我赶过家庭教师这样下等的职业,我就能够告诉他,是感情把我抛到这个职位上的。”但是于连也像一个哲学家,他思考人生,思考巴黎,在他的脑中挥之不去的是当像拿破仑般的英雄。但他对德。雷纳尔夫人的爱,个性是在他生命的最后,不能不让人感到真情。作者的故事构造得极巧妙。当于连步上仕途时,他用尽心机去获取德。雷纳尔夫人的心,并想用此来证明自己的潜质和提高自身的价值,可最后他才明白德。雷纳尔夫人是他的终生至爱。之后的玛蒂尔德小姐是在开始时主动追求于连的。但是又经过多次的反复,曾使于连感到神魂颠倒。当玛蒂尔德确认自己爱上于连的时候,于连在临死之前却说只有德。雷纳尔夫人才会真心待他的孩子。在于连的攀升过程也少不了这些女生们的帮忙,但是在最后他的摔倒也是正因女生。作者在《红与黑》中塑造了于连,但是更塑造的于连背后的时代,在上层社会中,人人都重视荣誉,但是又过着奢侈的颓废的生活,青年们都缺乏勇气。社会的各种党派都在用心而又秘密的活动着。

在人物塑造的手段上,司汤达使用了超出同时代作家所能及的心理深度的挖掘。以深刻细腻的笔调充分展示了主人公心灵空间,广泛运用了独白和自由联想等多种艺术手法挖掘出了于连深层意识的活动,并开创了后世“意识流小说”“心理小说”的先河。是一首“灵魂的哲学与诗”。

对于书名人们也引起了一番争论,通常,人们认为书名中的“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认为红色还能够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好处,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明白自己存在真正好处的生存状态吧!

红与黑读后感【篇2】

初触题目,尤为警醒的感觉便油然而生。红与黑,两种颜色的对立,将预示两种阶级的对立,亦或是两种命运(人生)的对立,又或许是更深阶层的对立。串串问题,盘旋而至,挥之不去。顿时,也深为作者欣慰,题目之吸引力如此强烈,耐人深思。

细读世界名著,体味法国贵族社会的尔虞我诈、勾心斗角。上流社会,既具有无法阻挡的吸引力,又无可避免的排斥着……或许,这距离,可能使你失去一切亦或是的到一切。贯穿全文的主要人物,当之无愧的应是于连。朝气蓬勃、踌躇满志、理想远大充溢着年轻的教士,使之激荡着为赢得自己的地位热血澎湃着、沸腾着。只是,不容忽视的残忍现实常使人无可奈何、取舍两难。社会现实与伦理道德之间其不可逾越的鸿沟羁绊着于连追逐的脚步,内心隐忍着难以割舍的伤痛,无法释怀、痛彻心扉。几经周折,凭借机智的头脑、超凡脱俗的气质、出众的美貌等过人的优势,在巴黎上流社会人物的交谈日渐有所眉目,颇为重要的是赢得了贵族女子的芳心和青睐。正如‘每个成功的男人背后,总有默默付出的女人’所言,于连亦莫过如此。其中,善良的瑞那夫人和动人的拉穆尔小姐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二者接踵而至的出现在于连的身旁,见证着其不断上进的人生轨迹及其坠落的悲剧。或许,于连最终萦绕心头的念头‘人生若只如初见,那时只道是寻常!’,使之内心充满悔意。而瑞那夫人理应成为了最悲剧性的人物,命运的不公和残忍对善良的人儿破天荒的开了个玩笑,捉弄人生于手掌之中。只需顷刻间,一切幸福化为了泡影。面对命运的捉弄,无能为力;面对婚姻的牵绊,不知所措;面对伦理道德的约束,恨相见的晚。拥有、体味着常人所经历的刻骨铭心的爱情,却碍于世人的阻拦、现实的约束,泪眼向望。忠贞不渝的爱情理念,使得最终生死与共,今生有缘无份,只愿来世彼此不离不弃。而于连的离走虽不难以预料,但无奈……因此,得以遇见拉穆尔小姐,开始着新的征程。然而,自古以来的门当户对又深深地折磨着她们,并引发了一系列的悲剧。

哦,不得不承认,拉穆尔侯爵也极为重要。既可以使于连赢得众人的赏识和青睐,亦可摧毁他的一切。残忍使与拉穆尔小姐,不舍亦正因如此。‘死于非命’的幻想,转眼间竟成为了现实。因而。对侯爵而言,或许,值得庆幸吧!亦或许喜盛于忧吧!

红与黑的世界,拿破仑加冕的盛况,并未重演。而,于连距离最初已愈来愈远,渐渐迷失了自我。空惋惜,空悲叹……

红与黑读后感【篇3】

这部小说可以总结为一个年轻人野心家的奋斗史。于连,一个出身底层的人从小与常人有着不同的聪明睿智或许是年少时期的成长环境让他形成了自卑多疑的性格一个自卑到骨子里的人也爱自尊到可以毁灭自我。生不逢时是他认为自己不能实现理想的一大原因但由于对自我命运那种不甘使他运用自己的时候聪明睿智以及自制力和虚伪看似阴差阳错但其实是命中注定一步步走到了上层社会在这个过程中他虽有过心灵上的挣扎但终究抵不过那一份骄傲与野心。爱情对于他来说可以说是他事业发展的一个推动力无所谓真爱只不过是为了满足自我欲望的一种麻醉剂但当一切化为虚无时他想到的是与德瑞纳夫人相处的那段美好时光我认为这里他所回忆的并不是那份爱更多是的那时候人的心灵的一种真诚那时候的他暂时忘记了野心是一个较为纯粹的人是一个真的有热情的年轻人。从小对拿破仑的那种深刻信仰或许一开始就注定了他的命运的不凡在那一个封建王朝复辟教会掌握大权的时代少数人的觉醒终究不能打败恶势力。于连在这里即是可悲的又是可恨的无所谓是时代毁了他还是欲望毁了他只不过是不可握的人性的弱点在挣扎生存。对于这本书我说不上喜欢看这本书自总觉得里面很多价值观是我所不能接受的但是小说最后几章写到于连自我沉思成为一个孤独患者时那一刻我似乎发现了这部小说的伟大一个人在经历过那么多的起起落落后能够最后自我救赎也许就是最大的不幸中的幸运

红与黑读后感【篇4】

读罢郭冠尧译本的司汤达《红与黑》,过多关于红黑之间的象征和矛盾就不多说了,前人已经诠释完备了,只是想谈谈于连,谈谈于连的爱情。

于连是个复杂的人,这是无容置疑的,出生木匠家庭,身份低下,经常遭受父兄的欺压,但是,这个生活中弱者其内心无比的强大。他是个野心勃勃的人,热烈地崇拜者拿破仑,却可以为了出人头地而将偶像深藏在内心深处,“转眼间,于连不再提起拿破仑,他宣布打算做教士。”他有着当代青年人一样的崇高理想,想要“仅凭手中一把长剑便成为天下的主人”。但是当下王朝复辟的社会却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神甫便可拿着三倍于拿破仑麾下名将薪俸的年薪,这迫使他必须走向当教士这条路,他别无选择,要不就在维里业庸庸碌碌地过着受欺凌的日子,要不就激流冲浪飞黄腾达,这颇有古希腊式英雄命运的气息。

于连同时也是矛盾的人。往往在处于比他高的阶级(就是贵族)面前,他内心是不屑的,但这种不屑背后却隐隐的藏着自卑。他有一颗向往高贵的心灵,却对他眼中的那些高贵的人不屑,甚至是鄙视。他的人生从19岁开始,就人生的业绩来说是一直上升的,但在他逐渐飞黄腾达的路上,他的灵魂却逐渐也被污染得越来越污浊。但是,最后他还是用生命来挽回了他生命中最原始的那一份尊严(他不愿意向陪审团认错求饶)。所以,我觉得于连是个可怜的人,也是个可耻的人,但同时也是个可敬的人。

关于于连的爱情,他生命中有两个重要的女人,一个是德雷纳夫人,还有一个是玛蒂尔德。表面上他是得到了这两个女人并且让她们对他死心塌地,甚至连出身贵族生性高傲的玛蒂尔德都毫无保留地将自己的身体地位前程都拱手让出。但是我认为自始至终于连都没有得到过爱情,真正的爱情只是与他擦身而过而已。

首先是德雷纳夫人,那个稍稍受过点教育,有着大笔财产继承的美丽动人的妇人,她的美貌使刚刚接触到她的于连惊讶莫名,但她身上的那份母性的光环和纯真很快就打动了于连,并让于连忍不住在傍晚的树下大胆地触碰她的手,两人的关系就一发不可收拾了。但在两人的爱情中,常常会泛滥出德雷纳夫人那种母性的情感,而于连,更倾向于一个刚刚挣脱襁褓想要学步的婴孩。所以一旦当于连离开了德雷纳夫人去了贝藏松,夫人的影子几乎在于连的脑海里荡然无存。他们的关系看似那么的不堪一击。其实不然,我认为于连对德雷纳夫人热烈的追求有很大一部分是出自对母爱的向往,自小没有得到过母爱滋养的于连,在温柔妩媚的夫人面前完全没有抵抗力。另外,于连自幼就经常心潮澎湃,“美滋滋地幻想着有朝一日自己会被引见给巴黎的美貌女人,并以惊人的事迹引起他们的注意”。初经人事的他何尝不想吸引那么一个温柔妩媚的女人以证明自己的成功呢,坚强的内心又怎么不会在这个时刻散发着母性光环的女性面前缴械投降呢?

接着是玛蒂尔德,那个在初次见到是甚至不高正眼看的高贵的侯爵小姐。在于连和玛蒂尔德的发展中其实于连是很挣扎的,时而是决绝自尊的于连占了上风,时而是骄傲的玛蒂尔德赢得了局面,两个高傲的灵魂都不甘愿屈服于对方,他们相互的撕咬折磨着对方,这段挣扎的爱情最终还是由内心更加强大的于连胜出了。玛蒂尔德更是甘愿为于连付出身体、地位和前程,甚至连她最精心守护的名誉,她都甘愿为于连舍弃。我认为玛蒂尔德跟于连是同一类人,至少在她没有委身于于连前是。她骨子里是个贵族,一个脱俗骄傲贵族,之所以说她跟于连是同一类人,因为她骨子里充斥着跟于连那种不安分的细胞,在物质上她拥有一切,在灵魂上她有着凌驾于一切贵族的骄傲,所以她根本不会德凯律、德克罗兹诺瓦之流放在眼里,她的命运也有着跟于连相同的悲剧性,要么成为公爵夫人但闷闷不乐地在荣誉和过剩物质度过余生,要么跟着于连轰轰烈烈的拓展一片新的天地。但于连对她的爱,似乎并非出于那两个不安分的灵魂之间的牵引。在我看来,于连对她的爱极大一部分出于对她的征服,于连试图通过征服这么脱俗骄傲的一个贵族女子来满足自身对贵族阶级企求的欲求,并通过这样的手段来消除他与所谓的贵族的差距。于连在试图征服爱情,爱情中过分的自私和自尊是一种恶习,而以征服的姿态来对待爱情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错误。正因如此,即使到了于连生命的最后时刻,他爱的天平始终没有向玛蒂尔德倾斜过。

到底,于连在他短暂的一生中至少有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遇上了真正的爱情,那就是他第一次到贝藏松时在一个小咖啡馆里遇到了少女阿曼达,在短暂的对话后于连竟然涨红着脸对她说“我觉得我已经深深地爱上了您。”在那种无功利无目的的情况下,于连不必用那层伪善的面纱来保护自己,也不用以自己惊人的记忆和学识来打动人,就在这种情形下,于连可以说是真真正正地爱上了一个人,即使是个陌生人。但这次邂逅注定跟于连的生命一样短暂,真正的爱情与他擦身而过。我们何曾不也是。

于连,于连,一个可怜、又可耻、却又可敬的人啊!

红与黑读后感【篇5】

朋友说,要找到一本真正触动心灵的书,越来越难了。如果找到,是一种莫大的荣幸。猛然发现,自己已经很久没有仔细品读一本书了。于是约上朋友在春日的早晨走进书店。

在一排排整齐的书中,陷入一种莫名的紧张中。果断地走出中华文化,停在外国作品下。人就是这么奇怪,总想尝试一些新的东西。翻阅一本本包装精美的图书,心再次陷入慌乱中,而又莫名带着点惊喜。与朋友商议,选择了一本题目似曾相识的书——《红与黑》。

从某种意义来说,它是一个时代的缩影。拿破仑帝国灭亡后,波帝王朝复辟,本书作者司汤达移居意大利。而在1821年,司汤达返回巴黎,开始源源不断地创作出一大批文学作品。其中《红与黑》原名《于连的故事》讲述一位平民青年,凭借自己的才华跻身上流社会,但他内心深处却对这个阶层的人们充满了蔑视和仇恨。最终野心膨胀直至被社会习惯势力所扼杀。

在这本书中,作者用深刻而细腻的笔触展示了主人公的心灵空间,这部批判现实主义的作品用一个病态爱情的悲剧,展示了“红”,“黑”两道势力统治下法国社会的黑暗和丑恶。表面上主人公拥有病态的爱情,实际上是世界拥有一个病态的法国,而在这样一个社会背景下,于连成为那个时代并不是唯一的牺牲品。于连只是当时新一代小资产阶级青年人的典型,上流社会的迫害与影响,个人的孤傲与野心,共同形成于连的悲剧。

从一个读者的角度来看,于连是一个拥有偶像并深深迷恋着他并向着他的足迹努力、奋斗的人。于连深深地崇拜拿破伦,正如生存在当今时代的我们各自拥有一个偶像。但是与于连相比,于连更显高尚,更显勇敢,更显明智。他对他的偶像充满了虔诚,并深刻认识自己永远不可能超越但也要尽力尝试。相比之下,当代人所谓的偶像实在不值一提。他在努力过程中方式确实不明智,用现在的话说,他是靠女人生存,整个一吃软饭的。但在那个危机四伏的法国,他是幸运的,能拥有一个吃软钣的机会,同样这个方式是达到目的的唯一途径。在小说中的于连,外貌并不出众,但用其知识与骨子里的高傲弥补了一切的不足,成功地塑造出一位男主人公形象。

我不想谈论这篇小说中的爱情,因为这种爱情更像是一场游戏,一场阴谋,实在是没有任何价值。这位平凡的青年成也爱情败也爱情,像极了一个陀螺,被法国年代阶级等级中的不平等,爱情这根鞭子,抽的团团转,最终静止不动。

从另一方面分析男主人公失败的原因,他本身就是一个矛盾综合体,在追求上流社会时,同时对此充满憎恨、厌恶,而这种思想完全不符合法国历史发展潮流,结果必然是失败的。

作者寄予于连一个丰富的人生。“活过,爱过,写作过。”足矣。

如果硬要从这部作品中读到什么,那就是对拿破仑这个人物的认识。作品中的拿破仑是主人公的偶像,更深层的表明他是当时所有平民年轻人的偶像。因为从前的拿破仑帝国时代,那些并非贵族出身的年轻人可通过参加革命队伍出人头地,但时过境迁,那个时代已成为过去。而做为一个中国人来看,拿破仑在我心中起码被定义成一个掠夺者,一个残暴的统治者。这便是一个人物在不同的人看来拥有不同的价值!

对这部作品的认识,这只是个开始,我相信:任意一部好书都拥有巨大的潜藏价值。

红与黑读后感【篇6】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这是对《红楼梦》的评价,但我觉得放在《红与黑》这部书中也不为过。正如众人读红楼,有人看到了封建,有人看到了美食,有人看到了风俗,有人看到了爱情。而《红与黑》中的主人公于连,并没有什么大善或大恶,但却是一个多面体的人物。

于连生在一个木匠家庭,两个哥哥身强力壮,是父亲的好帮手,于连则长相白净身材瘦削,没少受到父亲和哥哥们的欺负。于连从小就与其他农民家孩子不同,喜欢读书,崇拜拿破仑和英雄主义,当然,他最大的梦想是挤入上流社会,成为一个贵族。但在19世纪的法国,这样的梦想谈何容易?

于连靠着谢朗神甫和一位老军医教给他的知识以及他过人的记忆力和口才,在市长德瑞纳家谋到了家庭教师的职位,并和德瑞纳夫人互生情愫。善良的德瑞纳夫人将这段婚外情的错误全揽在自己身上,并支持于连去别的地方谋自己的前程。于连经过神学院的磨砺,变得更加成熟,随后只身前往巴黎。在巴黎,于连受到了德·拉莫尔领爵的青睐,同时又与领爵女儿玛蒂尔德展开一段爱情。当于连以为自己将要跻身上流社会时,命运的玩笑最终把他送上了断头台,年轻的于连最终在遗憾和解脱中死去。

回头再看于连这一角色,他拥有对地位和金钱的崇拜,谢朗神甫曾暗示他消除自己心中的欲望,否则会有灾祸,而于连在感动有人关心自己之后,依然持有对地位的追求。

当然于连也渴望有一段美好的爱情。他对在自己落难时关心自己的德瑞纳夫人既崇拜又爱慕,甚至在死前都在怀念当家庭教师时,和德瑞纳夫人及孩子们欢乐的散步时光。而在追求玛蒂尔德时,于连也采纳了俄国亲王的一条条妙计,一步步使自己的爱情更深刻。

于连是一个野心勃勃的人,他的每一步都是在为自己的贵族梦而做铺垫,但他有时也会透露出自己在圆滑外表下的真心。在贵族晚宴中,于连对贵族们剥削穷人钱财来满足口腹之欲的行为而不满,特别是听到“禁止穷人们唱歌”后更加震惊气愤。面对谢朗神甫和彼拉神甫对他的忠告,他也因感受到父亲般的温暖而落泪。

当然,如果只是看到个人的情感,这本书也许不会那么深刻。在本书中,政治也是一个极其敏感的话题。在封建王朝复辟期间,于连崇拜拿破仑却始终不能表明立场,当有人搜索自己的房间时慌张烧掉德瑞纳夫人以为的情人画像,实则是拿破仑画像;在讨好元帅夫人时说的话都是自己信仰的反面,让玛蒂尔德吃惊疑惑。

于连的死充斥着淡淡的忧伤,被判处故意杀人罪的于连坦然接受死刑,尽管众人都为他活下来的可能而努力着,小姐太太们也因这漂亮的人即将死去而流泪,但于连的死意已决。在狱中于连没有惋惜自己的努力白费,亦没有对世间的留恋,唯一想念的是自己的第一段爱情。他最后想的是:“我在世上并不曾孤独地生活,我有过强有力的责任观念,或对或错,我为我自己规定的责任仿佛一株结实的大树的树干,暴风雨中我靠着它,我摇晃过,经受过撼动。说到底,我不过是个凡人罢了......但是,我没有被卷走。”

其实于连并没有什么大错,只不过是有一瞬,希望的火光曾照进一些人的心里,在此后漫长的黑暗里,黑暗中的人照常生活,偶尔自危,而被照亮过的人们更渴求那光明。

摘抄:

1. 一个人在二十岁的时候,他对世界的看法以及他对他将在这个世界上产生的影响的看法,胜过其余的一切。

2. 我在这世界上只有一个不幸,那就是唯一使我眷恋生命的那个人变了心。

3. 语言是给人用来掩盖思想的。

4. 这就是世间浮华所产生的后果;看来您已习惯了笑脸,那是谎言的真正舞台。

5. 有哪一个伟大的行动在开始干的时候不是一种极端呢?只是在完成的时候,一般人才认为是可能的。

6. 在这么多危险中,我还有我。

7.如果我能在这如此苍白的脸颊上印满了吻,而你又感觉不到,那有多好!

红与黑读后感【篇7】

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认为,红是德·雷纳尔夫人的鲜血,黑是马蒂尔德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抄的[嘘])

我认为红色是于连有拿破仑一样的野心和追求,而黑色就是在追求中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出卖灵魂,却不明白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对于德雷纳尔夫人既是于连生命中的起点亦是终点。马蒂尔德则是于连追求中的又一阶梯。为了自尊爱上了德雷纳尔夫人,为了自尊让马蒂尔德爱上了自己,这本身就是一个错误,更是一个时代的错误…正当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向往的光明(马蒂尔德)时,因枪击德·雷纳尔夫人而彻底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如果不是阶级斗争政治改革我更希望于连会放下自己的野心真真切切的和马蒂尔德在一起,而不是因为最初的爱、妒忌和悔恨去枪杀雷纳尔夫人才最终找到真正的自我,三个人当中无论谁都是活的可悲爱的卑微~“你要知道,我一向爱着你,我只爱你一个人…”或许于连自身的红与黑便是真正意义上的红与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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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红与黑》读后感1000字


认真读书才能收获深刻的感悟与心得,作品令我感慨居多,这时我们可以用读后感的方式回味这个作品,写好作品读后感有什么技巧呢?推荐你看看以下的最新《红与黑》读后感,建议你收藏并分享给其他需要的朋友!

最新《红与黑》读后感【篇1】

1、我的野心终于施展了。

2、对于上流社会,他感到的知识仇恨和厌恶,这个上流社会之际上只是在餐桌的末端接纳了他。

3、“我出身低微,夫人,但是我并不低贱。”

4、他叹息道:“人间地狱就在这里了,只要我走进去,我就不能脱离它了!”

5、一个幸福的人,首先腰填饱肚皮,然后是穿得漂漂亮亮的。这便是他们最坚信念了。

6、“这个年轻人虽然出身地下,但自尊心极强,如果伤了他的自尊心,他会作出不太理智的事。”

7、离别把人类一切的情感都毁灭了。

8、家庭主人们的性格深处,由于地位的尊贵和身份的显赫,有太多的骄傲和太多的厌倦。他们为了消愁解闷,已经习惯于侮辱别人,因此不可能指望得到真正的朋友。

9、她就用笑来掩饰她的局促不安,这笑容也是勉强装出来的,同时还想以此来引起他的注意,这一点她成功了。

10、“让他把我杀死,好吧,这是我愿意给他的一个满意的答复……但是,见鬼,我热爱人生……我对我的儿子负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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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沉默是尊敬我的唯一方式。就让我在一般人眼里作为一个普通的杀人犯那样消失吧……

12、“我绝不请你们的宽恕,”于连说,口气变得更坚定有力,“我不抱任何幻想,我深信死亡在等着我:它是公正的。”

13、“我的罪行是残酷的,而且是有预谋的,我该当判处死刑,各位陪审官先生,可能我值得怜悯,但有些人还是借着惩罚我来杀一儆百,使这样一种年轻人永远丧失勇气。他们出生在一个卑微的阶级里,可以说是守着贫困的煎熬,但是他们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并且大胆地混入有钱人高傲地称之为上流社会的圈子里,他们承受着鄙视和极具讽刺的话语。”

14、“这就是我的罪行,先生们,我将受到格外严厉的惩罚,因为事实上我不是受到与我同等的人的审判。我在陪审官席上没有看到一个变富裕的农民,仅仅只有一些愤怒的资产阶级……他们正愤怒地看着我,盼望着我早些被魔鬼抓去服刑。”

15、“在监狱里最不幸的不幸,”他想,“就是不能关上自己的牢门。”

16、“时代对我的影响太大了。”他苦笑着,高声对自己说:“离着死亡只有两步之远,单独和我说话,我仍然是伪善的……啊,19世纪!”

最新《红与黑》读后感【篇2】

《红与黑》的朱仍凭借惊人的好记性把一本拉丁文的《圣经》全部背了下来,轰动了全城,于是他来到了市长德·雷纳尔家做了一名家庭教师。在这个全城最漂亮的花园中,他遇到了德·雷纳尔夫人。夫人对他产生了好感,夫人的女仆爱丽莎也爱上了于连,而于连拒绝了女仆的感情。德雷纳尔分人得知此事心理异常高兴,她发现自我对于连,已经产生了一中从未有过的感情。一天晚上,在市长家的菩提树下,于连无意间触到了德雷纳尔夫人的手,她一下子缩回去了,于连以为德雷纳尔夫人看不起他,便决心必须握住这只手。

第二天晚上,德雷纳尔夫人的手被于连紧紧地握着,这下满足了于连的自尊心。他开始追求德雷纳尔夫人,同时,于连的胆子也变得越来越大,他想:我应当再进一步,务必要在这个女人生上到达目的才好。如果我以后发了财,有人耻笑我当家庭教师的低贱,我就让大家了解,是感情使我理解这位置的。他们相爱了,而他们的感情,却是完全出于一种野心,一种因占有欲而产生的狂热。

之后,他的确风光了。他借助德雷纳尔夫人被聘当上了仪仗队队员,使他此刻公众面前出了一点小风头,引起了满城风雨,招来了上流社会的蜚短流长,以致再也无法在本地立足,不得不躲到神学院里当学生。在那里,于连告诉自我:在拿破仑的统治下,我会是个军曹,在未来的神父当中,我将是个主教。由于成绩名列前茅,院长让他当新旧约全书课程的辅导教师。可是之后,院长辞职,于连被介绍到侯爵家做了秘书,在那里,他开始了自我的第二段恋情。

红与黑读后感4

如果说于连对德雷纳尔夫人的追求还有某些真挚情感的话,那么于连对玛蒂尔德小姐的感情则纯属政治上的角逐。

在德拉莫尔侯爵府中出入的净是些漂亮的坏蛋及带勋章的恶棍。他是在革命时期跑到国外投靠外国封建势力的流亡贵族,现如今他又回到巴黎,成为法兰西的大臣,他卖官售爵,结党营私,策划阴谋,他家的晚宴舞会灯火辉煌通宵达旦。他是个实实在在的上层社会的人。而此时的于连,在贵族社会的熏陶下,很快就学会了巴黎上流社会的艺术成了一个花花公子,脱离了外省青年的土气。他并不喜欢玛蒂尔德小姐的请高与傲慢,可是转念一想,玛蒂尔德小姐是一个能够把社会上的好地位带给她丈夫的女人,他又开始了对玛蒂尔德小姐的追求。

玛蒂尔德小姐的思想古怪,奇特,别人无法理解他的行为。她身上颇有男子气概。于连对自我好,她会开始反感和看不起他,并且刻意和他坚持距离,而当心上人故意写匿名信试探她时,她又会像个孩子一样投入他的怀抱。她在花园里主动挽着于连的胳膊,但他又说我恨我委身于第一个来到的人。可是怀孕的她最终还是和于连结了婚,于连被授予了贵族的称号。

而当他得到侯爵的重用正要挤进上流社会的时候,德雷纳尔夫人被迫写了告发信,使他向上爬的美梦毁于一旦,恼羞成怒的于连向他深爱过的女人开了枪。于连被捕入狱。在这个时候,他最终冷静了下来,他开始对自我的行为感到悔恨耻辱,他意识到野心已经破灭,但死对他并不可怕。他说:我不向你们祈求任何恩惠,我一点也不存幻想,死亡正等待着我……即使我的罪没有这样的大,我也会看到许多人并不会因为我年轻而怜惜我,他们想要经过惩罚我来惩戒那些出身微贱,为贫穷所困,可是有幸稍受教育,竟敢混迹于富贵人所谓的上等社会青年。

红与黑太高深了,我现在还不能悟出道道来。

红与黑读后感5

今天读到《红与黑》第二卷

在一个晴朗的日子里,于连走上了断头台。玛蒂尔德小姐买下了他的头颅,德雷纳尔夫人在他死后的三天,包吻着她的儿子,也离开了人间。

事情就这样的结束了,于连的两次与时代风云紧密相连的恋爱也就这样的失败了,他的经历告诉我们,贵族阶级占统治地位的上流社会,绝不容许一个平民青年挤进来,它必然要经过种种方式把这种青年扔出去,毁灭掉。在那个年代的法国,有着千千万万个于连索雷尔。他们在当时社会条件下进行追求就必然遭到恶果。高贵的出身剥夺了性格的力量,而没有性格的力量就不会被判处死刑!于连想要穿越充斥着平庸的灼热沙漠,他野心膨胀,费尽心机的利用感情利用女人利用教会。可是在他生命的最终,却不能不让人感到真情。作者经过对小说人物进行了深度的心理描述,又以深刻细腻的笔调充分展示了主人公心灵空间,广泛运用了独白的艺术手法挖掘出了于连深层意识的活动,创造了一首灵魂的哲学诗。

红与黑到底各代表着什么那是拿破仑时代的军服与复辟时期教会的黑衣,还是德雷纳尔夫人的鲜血与玛蒂尔德小姐的丧服我不敢确定,可是我认为,于连追求人生的意义,是火热的。而在在那个社会中,那些为了自我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我存在的真正的意义的人,才是真正被黑暗笼罩的人吧。

最新《红与黑》读后感【篇3】

冯唐曾经说过人类个体是一个欲望满身的人,欲望可以成就一个人也可以毁灭一个人,所以他倡导人们既要成魔也要念佛,然后才可以成人。看了《红与黑》之后,对于于连·索黑尔这个人来说,我觉得他就是这种,有野心、有抱负,欲望满身,才华满满的人,他一昧的为了向上流社会攀爬,忽略掉人性本善,为了实现自己的目的,魔战胜了佛,邪恶战胜善良,运用违背社会道德的手段,造就了病态式情感悲剧。

尽管这样,对于男主角于连·索黑尔来说,个人的个性魅力是无法被泯灭的,我觉得文中最能体现于连·索黑尔的就是那句话,也是我最喜欢的一句话“红的仍旧是红,黑的仍旧是黑。撕开夜色的包裹,这就是生命的鲜活”。红色是于连对生活的向往、热情以及内心深处炙热的渴望,是对当时法国七月革命时期,社会动荡阶段,王权势力的反抗,向稍纵即逝青春的反抗。黑则是对于人性的揭发、人性的贪婪、丑陋、纸醉金迷以及利益熏心的体现。所以红与黑,就是于连充满活力以及不甘妥协的生命力的象征。

总的来说,在读完《红与黑》后,我体会最深的有两点:

首先,我在这篇文章中,体会到一个人出身对其带来的影响,我认为于连出生平民,备受当时社会的歧视,在长期的压迫下,改变了于连,使其对社会充满不满,心理扭曲,在激发于连奋斗上进的野心同时,也导致其走入一条动荡的人生之路。

其次,我认为,看完《红与黑》之后,我体会到人生的真谛,我更加的喜欢那句不忘初心,方得始终这句话,就像故事的结尾,于连最终失败,最后在监狱中,于连淡化了成功,也不再贪图虚荣,于人生的最后一个阶段,回归自身的本心,找到真正的自己。所以,不论是对于爱情来说,还是对于人生,我认为一个人有点野心并没有错,但是更重要的是不要迷失自己,包括在爱情面前、在金钱面前、在欲望面前、在权势面前,也不论是我们的出身是如何的卑微,我们都可以凭借自身的努力找到自己想要的,实现自己的价值。

在这里,我希望每个热爱文学以及喜欢文字的朋友,都去读司汤达的《红与黑》,在这里我们可能会更加清晰的在作者塑造人物中,体会到自己内心的丑陋和贪婪,使得人们去审视自己的爱情观,以及人身价值观,选择适合的路,做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最新《红与黑》读后感【篇4】

漫漫寒假到来,本是忙忙碌碌的上学时光一下子变得轻快、悠闲,时间老人睡着了吗?可是渐渐地,无聊也开始蔓上心头。偶尔间,翻开书页,一下子被《红与黑》抓住了心扉。这本书讲的虽然是一个爱情故事,但却给我带来了很大的感触。

它的作者是法国的司汤达。小说主人公于连虽然出身贫民,但天资聪颖。一个意外的机遇让他得到了良好的教育,也因此见识到了上流社会的浮华生活。因为要面对复杂的环境,所以于连非常矛盾:一方面他通过自己坚持不谢的努力得以跻身上流社会,无疑给他带来了非常大的成就感,也因此激起了他的野心;另一方面他又有很重的自尊心,他经常称自己“出身低微,但并不卑贱”。

这不由得让我想起了曾经遇到的那一幕:一天下午,我照常走在放学回家的路上,突然看见了一堆人围在一起,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好奇心立刻驱使我跑了过去。一看,只见一位穿得流里流气的中年大叔正在抢一个乞丐碗里的钱,惊奇的是,四周围观的人竟然没有一个去阻拦他,只是津津有味地看着这场景或胆小地躲在人群之后。中年大叔仿佛料到没人会出来主持正义,便更加凶狠地与乞丐争斗起了破碗。眼见着乞丐越来越吃亏了,终于一位老奶奶站了出来:“孩子,你有手有脚的,干嘛拿人家乞丐的钱呢?这不是在丢自己的脸吗?”可是,中年人不理睬老奶奶的话,继续抢夺乞丐的钱。或许是老奶奶的冲锋在前,人群开始一起指责大叔的错误行为。终究是理亏,大叔渐渐抵挡不住众人的指责,灰溜溜地停止了霸道行为。没想到这时乞丐说了一句话:“我虽然很穷,但是我并不卑贱,我也有我的尊严,我们都是平等的,你不能这样欺负我。”围观的人听到了他的话,瞬间响起了欢呼声。

而这,也正是于连的“理想自我”:绝对不许一个未来英雄被轻视,所以当他自己也做错事情,当他的内心深处意识到自己的不道德行为时,他会为自己以前的所作所为忏悔,他会大彻大悟,恢复自己善良的一面。

同样,我们的生活也是如此,在邪恶与正义的较量中,即使邪恶会暂时占上上风,但正义终究会胜利。所以我要在以后的生活里,以真心待人,不虚情假意地对身边人伪善,因为,如果这样做了,那么回报我们的,必定是别人的冷落。

最新《红与黑》读后感【篇5】

终于将司汤达的《红与黑》看完了,用的时间几乎可以让我忘记书前的内容,

从最早的慕名看书,到坚持看书,再到被内容吸引而无法自拔的去看书,一本《红与黑》,让我对其产生了三种看书的感受。

慕名看书是因为这是一本世界名著,法国作家司汤达所著。次数被本书译者称为现今中国五十岁上下的知识分子没有不读的,甚至有学者说关于《红与黑》的研究已经成为西方的“红学”。很早就知道此书的我一直想找机会看,但是总是没有实行,所以一直拖到现在才看到此书,可以说我是慕名看书的。

坚持看书。《红与黑》的名声早已远扬,不需要我在这里做更多的渲染,但是名声并不带表一切。当我开始看这本书的时候,我发现书中的描写十分细腻,对人物的心里、事件的描述,都写的及其详细,作者甚至将生活的一些琐碎的事情的写到了,慢慢的让我有种拖泥带水的感觉,不太想去这看这本书,但是这毕竟是一本名著,我是慕名看书的,所以我一定要坚持看完,这也就是为什么我看这本书如此之慢的原因了。然而,当我把这本书看完之后,在总揽全局后想,就会发现此前让我感到有些拖泥带水的感觉的描写正是这本书的吸引人的地方。

被内容吸引看书是因为看到书的下半部后,我被主人公于连的结局所吸引,我极其想知道于连最后的结局,想要直接翻到最后看结果,但又害怕遗漏中间的一些精彩内容,所以就压制着好奇心,一页页的去看。

谈到《红与黑》,就不可避免的要说到书中的主人公于连·索莱尔,维里埃(作者虚构的地方)一个木匠的三个儿子之一。书中描写了一个想要飞黄腾达,但却有着悲惨命运的主人公。于连·索莱尔有着两次的感情经历,通过这两次的感情经历,他找到了真正的爱情,而正是因为这两次的感情经历,让我们的主人公失去了飞黄腾达最好的机会,并且走向了死亡。当于连知道自己的飞黄腾达的机会被德·莱纳夫人破坏之后,他不顾一切的去杀死德·莱纳夫人,他第一位情人,然而当他后来在监狱得知德·莱纳夫人并没有死之后,他离开了德·拉莫尔小姐,他的第二个情人,一位侯爵女儿,投入了德·莱纳夫人的怀抱,与其开始了为期两个月的爱情,随后他被执行死刑。

读完《红与黑》让我更加了解到宗教在欧洲拥有多么强大的力量,不仅控制着人们的思想,同时后左右着世俗的权力。同时也让我看到了欧洲贵族的奢华、虚伪、做作。书中让我感到最值得一提的就是对人心里的描写,几乎细致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尤其以描写于连与玛蒂尔德之间的感情更为细腻。

《红与黑》让我看到了自己对欧洲历史的了解的欠缺,在我看书的时候有时就无法了解中所描写的一些史实,或者说影射的事件。时间、地点、事件内容,我绝大多数都不知道,可悲自己还是学历史的!

有关红旗谱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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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旗谱读后感【篇1】

《红旗谱》这本书,说实话,读的时候没有什么太大的兴趣,因为依照个人兴趣来说,我平时不爱读这类的书籍,要是读的话也是强制性的读一些,又因为这本书读的真的`不是很完整,很清楚。所以,在周末的时候在网上找了《红旗谱》的电影来看了一下。看完这部《红旗谱》的电影,感觉关于这本书的一些小小的琐碎的记忆就统统的都被串联在了一起,能够理清了这本书的脉络,形象的了解到这部作品它究竟讲的是什么内容,通过这个过程,引发了我的一点小小的思考,在理解文章或者是其他的一些篇目的时候,如果不是很懂,就可以借助一切别的方式,来帮助你来理解这些篇目或者文章。我觉的这个方法真的很有帮助,这也提醒我们在一种办法行不通的时候可以换个思维方式来想一下,这样就能让问题很容易的被解答。

在还没接触过这本《红旗谱》的时候,觉得这本书肯定特别的无聊,讲的很老很老的一些事,记得当时学校的音乐厅还有南开大学关于《红旗谱》的巡演,同学们都去了,而我因为一些事情没有去成,当时还在自我安慰的说,没有什么好看的,不去就不去了,因为我真的不喜欢这样的一些类型的话剧,所以也就心安理得的没有去,但是,等到该写作业的时候就后悔了,因为真的不知道怎样把这些小片段串联起来,只能自己找电影来看,做重复性的事情。所以,通过这件事情,也红旗谱读后感告诉我们做什么事情,不要只顾及自己的兴趣,要广泛涉猎知识,这样才能在用的时候为我所用。不至于像个无头的苍蝇一样,不知从何下手,好了,好像有点跑题了,该步入正轨了。

通过这部书,我也能学习到语文的一些知识,书中人物的形象鲜活,爱恨分明,通过对人物语言的描写刻画生动的展现了北方农民的豪放粗犷的性格特点。

通过对这本书的了解,也让我对党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也对入党有了更高的热情,所以,我们应该多读红色经典,了解历史,了解党。更加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向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者学习,培养自己坚忍不拔的个性,学会理解,学会忍耐,学会珍惜。紧紧拥护在党的周围,为祖国的繁荣富强而努力。

红旗谱读后感【篇2】

今天,我读了一本红色经典励志小说——《红旗谱》。

红旗谱主要描述了锁井镇一带四十八村的贫困老百姓在朱虎子的带领下与恶魔地主冯兰池、日本鬼子做艰苦斗争的感人故事。

读了这篇文章我感受到朱虎子等贫困老百姓不畏强暴、不畏权势、不怕牺牲与恶魔地主、日本鬼子做顽强的斗争的精神值得我们好好学习。我们要学习他们的那种坚强的信念。在学习中只要我们树立起信念就能把学习搞好成绩也会渐渐提高。在生活上我们也要有信念,在遇到困难的时候,我们不能畏缩,因为困难就像弹簧,你弱它就强。只要有了信念,你就会勇往直前。在社会上我们也要有朱虎子他们那种追求真理的执着精神,不管我们遇到什么挫折,都要勇敢面对,才能战胜挫折,取得胜利。

让信念的力量托起明天的太阳,让我们的执着追求换取丰厚的回报,让我们的祖国在我们的信念和追求中越来越富强。

红旗谱读后感【篇3】

“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清澈响亮的歌声放佛回荡在耳际;“出水才看一脚泥”,憨厚老实的朱老忠形象依稀浮现眼前。畅游在红色书籍《红旗谱》的字里行间,思绪飘回那动荡不安的年代。

作品开篇于清朝末年,长工朱老巩、严老祥阻止恶霸地主冯兰池毁钟侵田大闹柳树林,揭开了20世纪冀中农民斗争的序幕。冯兰池得胜,朱老巩呕血身亡,严老祥漂泊异乡,朱老明串连28户穷人三告冯兰池失败,埋下了两个阶级的世仇,孕育了子辈朱老忠、严志和与冯家的矛盾。朱老忠带着复仇的火种走出关东,挖参、打鱼、淘金、历尽磨难。25年后重返故土,继续与冯家抗争,并让儿子大贵去当兵,资助严志和次子江涛去读书,他凭直觉,寄希望于“一文一武”报仇雪恨。但残酷的斗争,使他遭受一系列打击,给予他很大的教育。

后来他找到了党,在党的领导下,组织起来进行反割头税和保定二师学潮等集体斗争,才真正改变了与冯家乃至两个阶级之间的斗争形势,结束了悲剧命运。

书中的人物形象鲜活,爱恨分明,通过对人物语言的描写刻画,生动的展现了北方农民的豪放粗犷的性格特点。朱老忠,那为朋友两肋插刀的侠义精神,出水才看两脚泥的坚韧,不得不令人钦佩。但几次斗争的失败,也不得不引人深思。只有找到正确的道路,在党的带领,才会取得斗争的胜利,真正的使广大农民翻身做主人。

现在,我们生活在物质富裕的年代,但精神食量却见一般。没有书籍的年代,是贫瘠的。没有书籍的思想,是无知的。做为一名共产党员,应该多读红色经典,常读红色经典,了解历史,了解党。更加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向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者学习,培养自己坚韧不拔的个性,学会理解、学会忍耐、学会珍惜。紧紧拥护在党的周围,为祖国的繁荣富强而努力。

红旗谱读后感【篇4】

《红旗谱》读后感

《红旗谱》是梁斌1953年开始创作的一部三卷本长篇小说,1958年出版第一部,被誉为反映中国农民革命斗争的史诗式作品,引起了强烈反应,并被多次改编为话剧,电影。《红旗谱》讲述了锁井镇农民的革命斗争,再现了那个军阀混战、日寇侵华的危急年代,处于社会最底层的农村农民真实而又复杂的生活和精神状态。作品通过三代农民的不同斗争道路及其命运的历史性变迁,力图深刻地勾勒出中国农民在民主革命中寻找解放的曲折历史。这部历史的展开,立足于反割头税和保定二师学潮等斗争,反映了冀中农民运动的风貌,同时他们又与全国范围的大革命时期的农民运动、北伐战争、四一二政变、秋收起义等遥相呼应。这样,冀中平原的风云,不仅成了大革命前后中国革命的写照,而且把农民的反抗和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结合起来,通过农民反抗过程的描述,概括了民主革命斗争的历史,艺术地说明了亿万农民是中国民主革命的主体力量,农民的反抗斗争,如不汇入共产党领导的无产阶级革命洪流,就不可能获得成功。

《红旗谱》成功地塑造了各种人物形象,其中有沉着历练的朱老忠,贪得无厌的冯老兰;有执刀仗义相助的严老祥;有糊里糊涂的朱老星;有庄稼正义的“乐天派”伍老拨;有狭隘孤僻的老驴头;有封建顽固的老套子有变换花样剥削压榨农民的“新型刽子手”冯贵堂;有狠心手辣、贪得无厌的冯老兰;有憨厚淳朴的严志和;有欺软怕硬、甘当狗腿子的李德才;有为北伐入狱的严运涛;有被抓强迫当兵的朱大贵;有后继哥哥道路的严江涛;有积极向上、向往革命的知识分子严萍;有出身地主门庭的革命青年张嘉庆;有热情奔放、忠于革命的农村姑娘春兰;有舍身独挡恶霸的朱老巩,附炎趋势、好管闲事的严老尚等等。《红旗谱》塑造了三代农民的英雄形象,特别是横跨两个时代的农民英雄朱老忠的形象,让我感触颇深。

朱老忠是一个跨越旧民主主义和新民主主义的革命两个历史阶段的人物。在旧民主主义革命和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里,他从父辈那里继承了豪爽正直、刚毅不屈的斗争精神,传统农民的英雄的性格特征在他身上打下了深深的烙印。在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斗争实践中,他增长了斗争的才干,提高了革命觉悟,在原有的农民英雄的基础上增添了一种“新质”,使其最终成为一个具有高度的共产主义觉悟的农民英雄典型。而不甘屈服的反抗意志和善用智谋的斗争精神是朱老忠性格的核心。与父辈相比,他有着更多的斗争的智慧,懂得了斗争的策略和方式,恰当地处理“脯红鸟事件”,便是他善用智谋这一性格特点的显露。朱老忠有句口头禅:“出水才见两泥腿”。这可以说是他韧性性格中的一个凝结点,也是他不同于一般农民形象的一个显著特征。这句话除了蕴有韧性精神外,还有一种必胜的信念。尤其是他后来成为一名共产党员之后,他的性格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

总之,朱老忠身上闪烁着夺目的光彩,他讲义气,重团结,救危扶贫,舍己为人,刚直不屈,坚韧不拔,敢于斗争,勇于反抗等等。这些优良的品质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好好学习,小说中表现出的中华民族的传统精神,我们更要时刻铭记于心。我们要不断地提高自身的思想素质和修养,争取把品格不断地提高,把觉悟不断地提升,进入一个更高的精神境界。

就人物而论,《红旗谱》在特定的历史内容和深厚的地域土壤基础上,塑造了性格鲜明的具有民族文化心理特点的人物形象。朱老忠的形象尤为醒目。家族乃至阶级的世仇,孕育了他强烈的反抗精神;20余年闯荡江湖的传奇经历,造就了他“为朋友两肋插刀”的侠义精神;不寻常的人生磨难,曲折的斗争历程,使他逐渐加深了对现实生活的认识,养成了“出水才看两腿泥”的坚韧性。总之,朱老忠是一个生活在20世纪初叶,新旧两个时代交替时期的农民英雄的典型形象。

春兰是当代文学创作中最优秀的农村闺女形象,他与运涛的相爱过程,从两小无猜到以身相许,再到忠贞不渝,都写得朴实无华,真挚动人,表现出在北方保守的伦理下,农村姑娘对新生活的向往和美好感情,作品中最美的段落大多与春兰有关,不仅描绘了美丽的田园景色,在浓郁的春野气息中,包含着作家对农村生活的眷念。而江涛,运涛,大贵青年一代成为著作中革命思想的领头人,反抗斗争的真正战士,是中国革命的希望,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而他们正是这烈火的领头人,体现了中国革命思想根固人心,共产党的精神无处不在。

《红旗谱》是真实的,它将生活气息和革命斗争精神达到和谐的统一,它既写出了祖国历史的风云,农民心里的演变,又再现了中国农民走向革命的过程,总结了两千多年来中国农民阶级斗争的历史经验,形象地说明了中国农民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组织起来,革命才会胜利。

梁斌说:“一部具有民族风格的小说,首先是小说的主题。在我来说,主题思想又是和小说的内容同时形成的。”《红旗谱》所描写的一系列重大事件,它对农民的生存状态、斗争方式和历史命运的反映,在十七年文学创作中是不多见的。小说所写的内容的广度和深度,具有农民革命斗争史诗的性质,带给了读者无与伦比的情感体验。

红旗谱读后感【篇5】

《红旗谱》作为红色经典,以成功塑造了中国第一个革命农民英雄典型朱老忠,成为一般读者研究关注的焦点。然而跳出革命文学的研究视角,而从女性主义视角出发,《红旗谱》虽说仍然是男权话语的维护者,可是它所塑造的女性形象已经体现出女性主义意识,而其中春兰这个形象最具典型性。她能够说是传统意识和女性意识的矛盾结合体,是处在女性意识逐渐战胜传统意识的转型期的妇女形象。

春兰出身于女性意识最受压抑的中国传统的农村家庭。当时的'中国才刚刚从两千多年的封建等级社会中解放出来,人们所受的封建礼教思想仍然是根深蒂固,尤其是在农村。我们能够看到春兰自小受到的教育仍然是封建式的。她所受到的压迫不只是来自地主阶级,同时也来自农民阶级的其他成员。首先她和运涛之间能够说是完全纯洁的恋爱,而只是因为他们独自在瓜棚下聊天,却被她爹追着打,甚至想把她活活饿死,之后还遭到全村人的议论。从中我们能够看到,受着封建思想的影响,农民阶级中大多数人成为封建礼教的维护者、帮凶,去压迫小部分思想比较提高的人。

另外和大多数农村女孩子一样,春兰没上学,不识字,。她和运涛能够说是青梅竹马,两情相悦,按照我们此刻的观念是自由恋爱,没什么好羞耻的。可是在她和运涛在瓜棚下约会——如果能够算作约会的话——被他爹追赶时,她对挨打并没有表示反抗,却是说:“爹,家去打我吧,叫人们看着像玩猴儿似的,多不好!”在她对于封建礼教仍然是遵循的,并且这不是被迫的,而是自愿的,因为在当时,封建礼教很多旧俗已经废除,至少是受到挑战,但春兰并没有认识到封建礼教对人的荼毒,而是深陷其害而不自知。

虽然春兰仍然是具有深刻意识的女性,然而由于革命的契机,要求团结一切能够团结的力量,因而女性在革命中也成为了不可或缺的力量,所以女性意识也有所苏醒。她们充分发挥自我的才能,进取争取使自我在革命中成为与男性拥有平等地位,平等力量的一部分。她不识字,却怀着极大的热情跟运涛学习认字,进取吸收革命思想,并有着自我的思考。春兰“听了运涛的宣传,像春天的苇笋注上大地的浆液,长出绿色的小叶,精神充沛,永不疲倦。又像春天的紫柳,才生出绿色的嫩叶,一经风吹雨洒,就会摇摇摆摆,向人们显示:仅有她是值得骄傲的!”上头说过在大多数社会结构中,女性在政治、经济、文化、思想、认知、观念、伦理等各个领域都处于与男性不平等的地位,但在革命年代,妇女在政治、思想等方面争取平等地位的意识能够说比很多时期要强烈得多。春兰对革命还只是抱有热情,到了严萍,她就能够进取争取加入革命救济会,并在二师学潮中发挥了进取作用。这能够说是女性意识的成长。

《红瓦黑瓦》读后感受通用


作文水平有高有低,作文可以锻炼我们组织语言的能力。好作文除了华丽的辞藻以外明确的主题也是非常重要的。有没有更好的办法让自己的作文有一定的深度呢?为此,小编从网络上精心整理了《《红瓦黑瓦》读后感受通用》,仅供你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红瓦黑瓦》读后感受(篇1)

“一进院子,就看见秋风几乎把所有枯黄了的柿叶吹落下来,一院子落叶,竟把地上的砖都盖住了。树一落叶,便尽显柿子了,让人觉得满树都是柿子。那柿子长的很大,扁扁的,熟透了,橙红色,打了蜡一样光滑,在夕阳的余晖里,仿佛挂了两束温馨的小灯笼。”

这就是《红瓦黑瓦》里的柿子树林。作者是著名作家曹文轩。小说以油麻地为景,从一个中学生的视角,诗意地描写了往昔乡村生活的淳厚风情,细腻地记录了少男少女,少不经事而逐渐明白人生的成长历程。情节起落跌宕,震撼人心,关怀与情意荡漾在字里行间。

在这本书里最吸引我的一个故事是“柿子树(一)”。我最喜欢故事中的林冰。我为林冰的孝心而感动。林冰的朋友马水清小时候就失去双亲,加上奶奶重病缠身,仅靠爷爷一手把他扯大。长期在这样的家庭下长大,马水清脾气十分乖戾,他觉得所有的不幸都是爷爷一手造成的,对待爷爷总是用一种主人对仆人的语气说话。而林冰呢?虽然马爷爷并不是自己的爷爷,却如一个亲生孙子般孝敬他,林冰为爷爷做各种家务,照顾他,连邻居都赞不绝口。在林冰的影响下,马水清也原谅了爷爷,待他十分尊敬。在马水清的身上,我看到了自己的影子。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与家人的关系十分僵持,可能会因一句话,和妈妈,长辈闹得不可开交,争的面红耳赤;因为一点儿小事与弟弟互怼,甚至打架!我希望自己能够像文中的林冰一样,与朋友家人融洽相处,对待老人十分孝敬。

厄运中的相扶、困境中的相助、孤独中的理解、冷漠的脉脉温馨和殷殷情爱……感动我们的是道义的力量、情感的力量、智慧的力量和美的力量,而这一切与日月同在。

《红瓦黑瓦》读后感受(篇2)

手捧着著名作家曹文轩写的《红瓦黑瓦》,久久的胡琴声在我耳边回响,这一曲曲的琴声是林冰拉出的,优美的琴声中饱含着他对同学们深厚的友情,友情是一朵永不凋谢的花。

林冰是个小学教师的儿子,害羞这个毛病一直尾随着他,走进中学,来到红瓦黑瓦房里,林冰认识了三个好朋友,马水清、谢百三、姚三船,同学们之间纯真的友情点亮了他的生活。最好朋友马水清对待林冰就像自己的亲人一样。林冰家庭贫穷,经常吃不饱饭,马水清家境殷厚,于是每个星期都带林冰去集市上吃一盘猪肉,暑假的时候,马水清邀请林冰在自己家小住,秋天时,他们还伴着一丝丝微风摘柿子,有说有笑,他们的友情就像一条哗哗流淌的河流,永远不会停止。

合上《红瓦黑瓦》我便想到了我最好的朋友孙媛媛,从二年级起她就一直陪伴我,最不能忘记的还是二年级和她一起同桌时候的情景,我的数学不怎么好,她常常停下笔,耐心地教我。中午吃过午饭,我们一起在阳光窝下开心玩耍,欢笑声荡在我们周围,现在我们也是很好的朋友,体育课上自由活动时,我们常常默契地组合在一起,相互陪伴,我们之间的友情就好像是一朵永不凋谢的花。

友情就好似一盏明灯,照亮了纯朴的友谊,友情又像一曲胡琴,拉响了同学之间美好的友情,友情它更是一朵永不凋谢的花,开在你我心中。

《红瓦黑瓦》读后感受(篇3)

《红瓦黑瓦》小说以油麻地为背景,从一个中学生的视角诗意的描写了往昔乡村生活的淳厚风情,细腻的记录了少男少女由少不经事而逐渐明白人生的成长经历。书中语言生动,让人爱不释手。

使我印象深刻的是主人工林冰刚来到中学时的情景,他的父亲嘱咐他不要动不动脸红,希望不要再有人给你起外号了。来到宿舍,屋里已有三个人了,他们分别叫:马水清、谢百三、刘汉林。谢百三与刘汉林家境也不富裕。马水清家有钱,父母是“铁饭碗”,每月给他15元零花钱,家里有一处宅子。马水清提议大家出去转转,大伙同意了。当他们回来时,发现又来了一位同学,叫乔桉,他占了“我”的床铺,母亲说不能睡靠门的出床,要睡下铺。马水清看看镜子,走过去一把将被子扯到了地上,谢百三、刘汉林按住乔桉,乔桉抱起被子用他那独有的“乔桉的眼睛”瞪了我一眼。大家都在欢呼,而我却觉得他一直在我们宿舍。

是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他们清扫办公室门前的荷塘,老师偏把“我”、马水清、乔桉与两个女生分到一组。乔桉拿了一把铲子,男生一人那一副扁担,女生两人拿一副。“我”并没有得罪他而是因为我俩的作文写的一样好,他十分嫉妒。狠狠地挖了两个“火油桶”放在扁担里,“我”顿时崩溃了,肩膀压得酸疼,还好我干过点活,马水清惨了,上次报复乔桉,这次该乔桉报复他了,他的“火油桶”更大,累的他只咬牙,每当我经过他身边,都会听到他在骂乔桉。两个女孩的扁担只有“火油桶的”一半,他们站在坡口望着我们那滑稽的样子,马水清栽了好几个跟头,我有两次差点掉下去。终于熬到了中午,大家已经累得疲惫不堪了,连饭都不想吃了。下午,为了逃避乔桉,马水清一趟趟往厕所跑,我从不去,因为太臭了,我把扁担绳子和篮子捅破再修,剪烂在绑,乔桉将铲子一撇,乘凉去了,老师问怎么回事,乔桉一五一十地说了,老师把马水清从厕所了揪了出来,并罚他明天一天都是他干,把那俩女孩乐得合不拢嘴,我也在笑,一不留神栽了一个“狗吃屎”大伙更乐了。

这本书读完了之后,我觉得正如作者所说“厄运中的相扶、困境中的相助、孤独中的理解、冷漠中的脉脉温馨和殷殷情爱。感动我们的是道义的力量、情感的力量、智慧的力量和美感的力量,而这一切与日月同在。”

《红瓦黑瓦》读后感受(篇4)

这是一部以一个中学生的视角诗意的描写了往昔乡村生活的淳厚风情,细腻的记录了少男少女由少不经事而逐渐明白人生的成长历程。

林冰、马水清、谢三百、刘汉林、姚三船、陶卉、夏莲香等一群小伙伴在红瓦房与黑瓦房的升学期间,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有痛苦,有欢乐,有甜蜜,有苦涩……他们团结在一起,与困难作斗争,一次又一次,完成上天对他们的考验!

厄运中相扶、困境中相助、孤独中理解、冷漠中脉脉温馨和殷殷情爱……感动我们的是道义的力量、情感的力量、智慧的力量和美感的力量,而这一切与日月同在。是的,他们遇到种种困难,而促使他们不放弃的力量是什么?是亲情、是友情、是关爱之心、是理解之心……形成了一道坚不可摧的墙,为身边的朋友、亲人,阻挡风雨,每个人都难免会有伤心、难过、悲哀、心酸的时候,但只有克服困难,坚持不息地向前走,才能见到希望的曙光!

生活就是如此,变幻莫测,让人琢磨不定,无法推敲,命运亦为如此,但未来并非如此,未来的一切,取决于自己,你付出多少,就能得到多少,相反,你好不付出,希望之神就永远不会站在你那边,那是再后悔,就是老大徒伤悲了!

上帝对每个人都是平等的,没有偏爱,所以,不要抱怨上帝的不公,想想自己,你自然会明白。

《红瓦黑瓦》读后感受(篇5)

放暑假了,我们在疯狂的玩耍中也不能忘记学习,没有课本和老师,课外书就是我们最好的老师和伙伴。所以,我在妈妈的推荐下读了一本名叫《红瓦黑瓦》的书。这本书非常感人,我深深地被这本书中的同学情和师生情打动了。

这本书主要描写了主人公林冰在读初中和高中期间发生的事情。书中的人物都有不同的特点,比如:林冰的好朋友马水清很有钱,经常请同学们吃猪头肉;姚三船非常见利忘义,谁的势力大、受人喜欢,他就像跟屁虫一样跟着他;乔桉的脾气很坏,总是指使别人做这做那,同学们很不喜难他;林冰喜欢的女生陶卉长得很漂亮,有一双巧手;老师艾雯长得很丑,但她很负责,很爱学生……

书中的老师对学生非常有爱,在大串联的时候,为了不让学生走丢,老师们自己出钱为学生一人买了一支小瓷鸟,只要用力一吹,就能发出鸟叫声,这种鸟叫声成了互相联络的信号。而林冰和陶卉与其他人走散了,可他们不放弃,不害怕,经过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老师。

当看到这本书的结尾时,我不禁鼻子一酸,差点流出了眼泪。在感动之中我也明白了一个道理:虽然我们可以无忧无虑地在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环境中学习生活,但我们依然要脚踏实地,要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去对待老师和自己的家人。

《红瓦黑瓦》读后感受(篇6)

《红瓦黑瓦》读后感寒假里我花了三天时间读了曹文轩写的《红瓦黑瓦》,书里的故事非常感人,我被深深地打动了。

这本书主要描述的是发生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主人公林冰在读初中和高中期间所接触的人以及发生在他周围的故事,其中书中描写的人物都很有自已的特点,比如描写林冰的好朋友马水清很慷慨,有比较多的零花钱,经常请同学们吃猪头肉;乔桉同学脾气很坏,总是指使别人做这做那,高高在上,同学们都离他远远的;林冰喜欢的女同学陶卉长得很漂亮,有一双巧手,很擅长刺绣;女老师艾雯长得虽然非常丑陋,但是她是脚踏实地的老实,她很爱学生,把学生们当成了自已的孩子……

从这本书中,我看到了同学之间的深厚的友谊:同学赵一亮因为家里发生火灾,变得一贫如洗,只能去偷木伐上的木头,当他们在接受公安局的调查时,虽然大家都知道弄散木排的人是赵一亮,但为了保护这位同学的声誉,都守住了秘密没有说出去。虽然这种做法在现在的我们看来是不对的,包庇了同学错误的行为,但还是让我看到了同学之间深厚的友谊。书中也让我看到了老师对学生的爱:在大串联的时候,为了防止学生走丢,老师们想了一个办法:她们自费给每个同学每人发一个小瓷鸟,小瓷鸟用力吹一下就会发出悦耳的鸟叫声,这种独特的鸟叫声成为互相联络的信号。

看了这本书,我的感受是:虽然我们生活的时代和书中描述的生活环境完全不一样,现在的我们可以无忧无虑地在舒适的环境中生活和学习,但同学间的友谊同样值得我们珍惜,我们同样要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去爱辛勤的老师和自已的家人。

《红瓦黑瓦》读后感受(篇7)

在寒假期间我读了好几本书,其中《红瓦黑瓦》这本书深深的吸引了我,我也很喜欢这本书。

《红瓦黑瓦》作者是曹文轩,是《草房子》的续集。作者以油麻地为背景,讲的是一个名叫林冰的同学与他的朋友马水清、谢百三、陶卉、夏莲香、杨文富等人在红瓦房、黑瓦房中度过的种种事情,细致的描绘了五六十年代中国乡村生活醇厚的风土人情,和他们难忘的人生经历。文中人物刻画得饱满多彩、各具特色,栩栩如生。我最喜欢的人物是主人公——林冰。

文章第三节“大串联”描述了林冰和陶卉从入伍、掉队,然后寻找队伍,这一节给我的印象很深。林冰和陶卉与队伍走失了,为了找到队伍,他们不分白天、黑夜,不管刮风、下雨,不怕路途的遥远、艰辛,急切的去寻找队伍。可太多的困难挡在了他们前面,在陶卉快要放弃的时候,林冰努力的去想办法,他们想法找到了串联处去打听消息。在好心老板收留了他们,并且给他们吃了饭后,抱着打听来的一线希望又去追赶队伍。虽然吃了很多苦,但在他们的不懈努力下,最终找到了队伍。

读完了这一篇,我总结了一个道理,不管干什么事情,首先要充满希望,对自己有信心,然后不怕吃苦,坚持不懈的走下去,就一定能实现目标。

《红瓦黑瓦》读后感受(篇8)

我花了三天时间读了曹文轩写的《红瓦黑瓦》。这本书主要描述的是发生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主人公林冰在读初中和高中期间所接触的人以及发生在他周围的故事。书中描写的人物都很有自已的特点,比如描写林冰的好朋友马水清很慷慨,有比较多的零花钱,经常请同学们吃猪头肉;乔桉同学脾气很坏,总是指使别人做这做那,高高在上,同学们都离他远远的;林冰喜欢的女同学陶卉长得很漂亮,有一双巧手,很擅长刺绣;女老师艾雯长得虽然非常丑陋,但是她很老实,她爱学生,把学生们当成了自已的孩子……

从这本书中,我看到了同学之间的深厚的友谊:同学赵一亮因为家里发生火灾,变得一贫如洗,只能去偷木伐上的木头。当他们在接受公安局的调查时,虽然大家都知道弄散木排的人是赵一亮,但为了保护这位同学的声誉,都守住了秘密没有说出去。这种做法在现在的我们看来是不对的,但是让我看到了同学之间深厚的友谊。

书中也让我看到了老师对学生的爱:在大串联的时候,为了防止学生走丢,老师们想了一个办法:她们自费给每个同学每人发一个小瓷鸟,小瓷鸟用力吹一下就会发出悦耳的鸟叫声,这种独特的鸟叫声成为互相联络的信号。虽然我们生活的时代和书中描述的生活环境完全不一样,现在的我们可以无忧无虑地在舒适的环境中生活和学习,但同学间的友谊同样值得我们珍惜,我们同样要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去爱辛勤的老师和自已的家人。读后感》

《红瓦黑瓦》读后感受(篇9)

暑假期间,我看了红瓦黑瓦以及其他几本书,其中,红瓦黑瓦让我映像最深刻。

就像这本书的书名一样,它分为两个板块,一个是红瓦房,一个是黑瓦房。在故事中,红瓦房是油麻地的初中,黑瓦房是当地的高中。故事的主人公林冰和他的朋友们,马水清,刘汉林,谢百三。这本书应该是草房子的续集,都是以油麻地为背景的。

曹文轩说过:厄运中的相扶,困境中的相助,孤独中理解,冷漠中的脉脉温馨和殷殷情爱感动我们的是道义的力量,情感的力量,智慧的力量和美感的力量,而这一切与日月同在。

这本书告诉了我在那个时候,日子很清苦,比较富有的马水清,家里的房子却是一个黑乎乎的大宅。而家里开染坊的赵一亮,虽然一开始很富有,但后来他们家被一把火烧光了,结果也只好住茅草屋

在我的身后,是红瓦房和黑瓦房,是永远的红瓦房和永远的黑瓦房。当我看完这本书时,红瓦房和黑瓦房永远记在了我的心底

白玫瑰与红玫瑰读后感精选8篇


作文是学生开发创造力和表达力的重要途径。写作文可以把潜意识的内容进行外化。要写好一篇优秀的作文需要注意很多的方面,想要写好一篇作文需要怎么做呢?小编特地为你收集整理“白玫瑰与红玫瑰读后感精选8篇”,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

白玫瑰与红玫瑰读后感(篇1)

她是那朵红玫瑰,妖娆、热烈。

她是那丝真娇蕊,懂爱、会爱。

一出场,她便是那么一个随性的女人,这也许不算是称赞,但仍别有滋味。“正在洗头发,堆着一头的肥皂沫子,高高砌出云石塑像似的雪白的波鬈”,在客人面前,这样一个家常样子,似乎有些不妥,但这便是娇蕊。也正是这样的出场,给人留下深深烙印。我们如是,振保亦如是。溅到振保手背上的那点肥皂沫子,“他不肯擦掉它,由它自己干了,那一块皮肤上便有一种紧缩的感觉,像有张嘴轻轻吸着它似的”。她的风情万种,显然成了一种诱惑,且不管振保心里还有其他什么涟漪,至少他因为她而难以平静。

这样一个充满诱惑力的女人,言语诙谐而暧昧,举止不拘而略显放荡,让男人们的心蠢蠢欲动,她自然少不了几个情夫,正如她自己所说的“我的心是一所公寓房子”。一个女人,这般滥情,但又潇洒得令人羡慕。她说:“一个人,学会了一样本事,总舍不得放着不用。”是该说她会找借口呢,还是该感叹她是那样的俏皮与豁达?

然而,终归是个真性情的女人,真了便再也洒脱不起来了。

看到娇蕊这样一个善于拿捏,张弛有度的女人,竟那般着了魔似的坐在振保的大衣旁,让衣服上的香烟味笼罩着她,甚至点起烟灰盘子里他吸残的香烟,看着它烧,直到烫着手指,才恍惚惊醒,我不觉蹙起眉头——她是真真陷入了,纵容着内心的顾影自怜。

或许,她并不是一个“太好的爱匠”,因为她的技巧再怎么娴熟,感性终会将她俘获;她投入了真情,就像是把自己最后的才智抛出,再遇到什么,也就只剩下卑微了。毕竟,她是个女人,感情丰富而细腻的女人。

该斥责她的骄傲和自以为是么?是没认真看待自己付出的真心,还是沉溺在胜利的喜悦里而失了判断力呢?振保的犹豫、迟疑,足以证明他对她的感情弱化了,不管是因为冷静后的内疚,还是想要恪守道德的良心,他都是那个自私的、不负责任的人。

想来,只觉得心疼。她卑微地在医院里照顾他,卑微地安慰他“你别怕”,卑微地告诉他“我都改了”,还有那卑微的乞求“你离了我是不行的”。男人的强硬,在这种时候表现得极为鲜明,为了断绝,即使她抱着他的腰腿号啕大哭,也毫不妥协;男人的卑鄙,在这种时候也显得格外可气,他抓住了她的弱点,拿她对他的爱要她放手。娇蕊是爱他的,因为爱,她放手了。拾起残存的自尊和骄傲,她离开了。

可以说,这种伤痛是娇蕊为她的放荡付出的代价。但同样是女人,计较不起她的对与错,只为她最后真心爱了,真心伤了,我流泪了。

白玫瑰与红玫瑰读后感(篇2)

红玫瑰与白玫瑰,倾城之恋,半生缘

1红玫瑰与白玫瑰

说定每个男人心中总有两朵玫瑰必定会使女人受伤的。而又要说为了这一山不容两朵玫瑰,所以女人买了个保险:婚姻。这更让人对婚姻的看法特别负面了。但是不管以前那种旧式婚姻的解释是给男人买保险,还是给女人签卖身契,在现在是解释不通的。纵然你可以物化爱情进而物化婚姻,每个人的自由是物化不了的。相互没有感情还想控制对方是行不通的。

2。倾城之恋

张自己评述《倾城之恋》的时候说,从腐旧的家庭里走出来的流苏,香港之战的洗礼并不曾将她感化成为革命女性;香港之战影响范柳原,使他转向平实的生活,终于结婚了,但结婚并不使他变为圣人,完全放弃往日的生活习惯与作风。因之柳原与流苏的结局,虽然多少是健康的,仍旧是庸俗;就事论事,他们也只能如此。

张是冷眼清醒的,她从不人云亦云人人追求的美好结局,如果结局很悲剧的话,她也是不同情的。

3半生缘

全书剧终的时候没人想再去揣测沈世钧和曼桢之间还有没有感情了或者感情多深,即使我斤斤计较的想着过去不能就这么算了,那过去也还是算了。你看年轻时候不管是深刻的感情(沈和顾)还是冲动似的感情(叔惠和翠芝)总是像影子般跟来否定现在,婚姻和家庭。可人却不能否定过去又要振作现在,必定让人不能痛痛快快的。但我是顶喜欢顾曼桢这个人物的,他的可爱之处可能在于她不为她不喜欢的人操心,张在小说中表现出婚姻的悲剧无不在于两个不喜欢的人在一起还希冀互相在乎似的,总不免闹的鸡飞狗跳。

白玫瑰与红玫瑰读后感(篇3)

张爱玲短篇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改编为了电影版,整体的效果挺不错的。使之很真实的表现在了我们的眼前,更加真实形象,演员的表演也更是到位,一举一动都是有意味的。画面的色调和切入都有着不同的含义,为整个故事奠定了基础的基调。

看了这部电影,我没有对佟振保这类人有什么偏见,因为生活在人类社会中的每个人,都在不同程度的戴着一张面具,只不过面具的大小罢了。要怪也只能怪这个人类的社会,只能怪人类的欲望。人类总是不断的谋求所谓的幸福,但幸福背后有多少见不得光的事情呢。总之,这对于人类来讲,太平常了。人类的生活,穿的是动物的皮,吃的是动物的肉。人类确实温暖了,也吃饱了,但付出的却是动物的一切。在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勾心斗角、尔虞我诈、说一套、做一套,这都太正常不过了。我觉得这部电影,不是在批斗一个人,而是对人类自私、欺骗的一种批判。为了自己所谓的幸福,不择手段。人的欲望是无止境的,什么是幸福,没有一个标准,大于5是幸福吗?大于10是幸福吗?还是大于100是幸福啊?幸福永远都没有一个标准,唯一的标准就是自己内心的满足。但,人却是一个欲望的动物,永远都不会满足,没饭吃,就想吃饱;有饭吃,想吃好;吃好了,又想吃没吃过的。总是这样无限的放大,电影里的佟振保,最后以他不幸福结局。但在我看他完全可以幸福,只是他自己的原因罢了,自己的欲望罢了。他有漂亮的老婆,有漂亮的女儿,有钱、有地位、有尊严,他还要什么???对于我来讲这已经够幸福了。清心寡欲!最好的解决办法。只有不断的克服自己的欲望才能真正的感受的生活的幸福和乐趣。为了欲望而活,只会让自己疲惫不堪。就像在电影的最后一样,佟振保和老情人见面了,佟振保一个大男人却哭了,而面对的老情人却很淡定,因为她懂得了珍惜,懂得了克服自己的欲望,而佟振保却截然的不同

这个社会就是这样,必须要克制自己的欲望。人是不能完全自由的生活在社会里的,如果人是完全自由的,没有任何控制的,人类会灭亡,世界也会灭亡。追寻规律办事,这是万事万物的要求。

总之,看完这个电影,就一句话:清心寡欲,珍惜生活

白玫瑰与红玫瑰读后感(篇4)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红玫瑰与白玫瑰》

你年轻么?不要紧,过两年就老了,这里,青春是不希罕的。

一个女人,再好些,得不著异性的爱,也就得不著同性的尊重。女人们就是这一点贱。

‘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生与死与离别,都是大事,不由我们支配的。比起外界的力量,我们人是多么小,多么小!可是我们偏要说∶‘我永远和你在一起我们一生一世都别离开。’

他不过是一个自私的男子,她不过是一个自私的女人。在这兵荒马乱的时代,个人主义者是无处容身的,可是总有地方容得下一对平凡的夫妻。

――《倾城之恋》

――先分享几句我摘录的张爱玲的经典语录,在还没有读《红玫瑰与白玫瑰》前就听说过那句经典“也许每个男人都会有过这样两个女人……”那时的我还无法理解,读完小说之后,我也只能肤浅的得出: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相比我还是比较喜欢结局好的《倾城之恋》。

白玫瑰与红玫瑰读后感(篇5)

振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普通人向来是这样把节烈两个字分开来讲的。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粘的一粒饭粒子,红的却是心口的一颗朱砂痣。在振保可不是这样,他有始有终,有条有理的。他是最合理想的中国现代人物,纵然他遇到的事情不是尽合理想的,给他自己心问心,口问口,几下子一调理,也就变得仿佛理想化了,万物各得其所。

佟振保是中国男性(书生气较重的男性)的典型代表,家境不是特别的好,是靠真才实学,而且是半工半读,赤手空拳打出的天下,因此对他现有的财富、地位等,他异常的珍惜,遇到任何有损他名誉的事情他会本能地想到保护自己。甚至可以说是“理智”的分析利弊,在面对红玫瑰王娇蕊时,他明知朋友妻不可欺,却还是明知故犯,当王娇蕊向丈夫摊排时,他却不敢接受王娇蕊的爱,他自私、虚荣、懦弱,面对这种男人,女人得到的下场只有如王娇蕊那样的痛苦和饱经伤害。对于他的妻---夏烟鹂,他有的只是责任而没有爱,他早已厌倦了她,他不过是他拿以躲避王娇蕊的挡箭牌,烟鹏的婚姻生活是可悲的,与她交流的只有收音机,无线广播,她没有经济来源,她也爱着振保,因此她虽饱受冷落,但还是不停地为振保说好话,在她看来,振保还是个负责的,善良的丈夫,她不会与人交往,一直活得唯唯诺诺,小心翼翼,当然,她也同样作过出格的事情,振保可以允许自己去宿娼,却不愿意自己的妻子与人通*,这种男尊女卑,大男子主义的思想和观念,在现在的男人身上也依然存在着,振保由此变得暴躁易怒,但他却是一个有学识,有文化,在理智和情感上懂得拿捏,始终是以理智占上风的人,他又重新做人,对家庭、妻儿负起了责任。

这部小说以极其细腻的手法,从不同的侧面揭示了不同人的内心世界,其主旨与表现的思想,我想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白玫瑰与红玫瑰读后感(篇6)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800字: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在张爱玲的刻画下玫瑰有了不一样的色彩,“在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的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娇蕊为了和心爱的振保在一起,她抛弃了一切,可换来的却是振保的“你要是爱我的,就不能不替我着想。我不能叫我母亲伤心。”我最喜欢的就是敢爱的娇蕊,她想成为自我的主人,对于爱有着执着的追求,已经老了的她遇到振保时认真的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样,爱,认真的……”她面对爱可以勇敢,同样也会变得坚强,我佩服这样的她。

烟鹂,她文静,贤惠,内敛,她是典型的传统妻子形象。她在别人说振保坏话时努力维护他,“她不过是护卫他,不肯让他受一点委屈。”但是却没有得到振保的一点儿关爱,换来的也只是他“发脾气干涉”。这样一个单纯美好的烟鹂不在是固守传统,也沾染了一丝社会气息。这样的她令人心疼。

振保,我认为他是一个懦弱又十分矛盾的人。对于娇蕊,他是喜欢的可却不能突破自我,存活在现代与传统中。面对娇蕊的问候,他“在镜子里,他看见他的眼泪滔滔流下来。”,最后狼狈的下了车,他不敢爱,他不想承认娇蕊的敢爱、敢不顾一切、懂得爱的真谛,是的,我想他是妒忌了。

在《红玫瑰与白玫瑰》中,虽然两个女人对于振保的爱是真诚的,但是换来的却是振保的不负责任和无情。可是张爱玲笔下的爱也是如糖一般甜腻的,娇蕊的爱是热烈的,在振保的心中是一道亮丽的风采。烟鹂的爱是纯洁的,就如同小孩子一般的稚嫩。

白落梅说过“只有爱了才会闻风柔软,看雨生情;只有爱了才会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也只有爱了,才会希望茶永远不要凉,夜永远不要黑。”放手去爱才会有所感触,才会不让自己后悔,就算遍体鳞伤,至少自己为此努力过,那我就不后悔。“世间百态,必定要亲自品尝,才能知其真味。漫漫尘路,必定要亲力亲为,才知晓它的长度与距离。”

“第二天起床,振保改过自新,又变了个好人。”我想他应该是想红玫瑰了吧。

白玫瑰与红玫瑰读后感(篇7)

每个男人生命中都会有这样的俩个女人,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这是张爱玲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中最经典的一段话,写出了中国众多男性的心声。而我谈的就是这段爱情背后的艰辛与无奈。对于许多男人来说,得不到的自然才是最好的,但是得到了的东西未必就不会失去。大多数人这样,振保也亦然。如果有那样一个人,他可以认真对待每一段感情并无悔于最后的结果,不只要美好的过程更要完美的结果;如果有那样一个人,他能在有了红玫瑰以后安然的过好日子不去惦记着那个床前明月光;如果真有这样一个人,那该是多好。

令我感触深刻的并不是娇蕊怎样的艳丽与媚态,而是在她与振保离别多年后再次重逢时的身体发胖。多年以后,振保困于生活的压力,娇蕊也不再同往日那般活的精彩,这让我深深读出了岁月的无奈和世事的无常。娇蕊是一朵凋谢枯萎的玫瑰,久而久之也便成了一抹蚊子血极其普通了。而烟郦,她输在了自己的懵懂与无知上面,输在了自己的固有化模式上面。她爱振保,但也不只是要振保,她若是嫁给另一个男人也仍然会去爱另一个男人。但换个想法,烟郦最后与别人有染,也是振保自己一手促成的。可以说,振保和烟郦都不快乐,这段婚姻也从未幸福。

书中三个人物都是悲情的,我们并不能在失去以后才懂得珍惜,也不能在得到的时候太去贪心。我们只有懂得如何爱自己,才能有资格去说怎样爱别人。爱从来就是一个很大的主题,振保娇蕊烟郦爱了一生,也败了一生,而我们的一生还太长了。多亏的是,娇蕊在离开振保以后终于遇到了那个对的人,尽管她已然成为一个落败的红玫瑰。

或许,爱情本身就是悲壮和美丽并存的本体。情至深处,知悔不愿悔。

白玫瑰与红玫瑰读后感(篇8)

“也许每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的一颗朱砂痣”。还清楚的记得,从前不知道张爱玲,不知道红玫瑰与白玫瑰的故事,只单单这句话就一发不可收拾的想要了解这个特立独行的女人,想看看到底是怎样的女子能这么一针见血,辛辣又让人怜惜。

渐渐地看过三毛,看过萧红,也读过林徽因,可就是好喜欢好喜欢这个不强求别人喜欢的女人,张爱玲。不记得是不是初中最开始接触她,总之就是毫无缘由的爱了这么久。于我看过的篇目而言,三毛太过洒脱恣意,似乎所有的生活所有的文字里装满的都是她自己,自己的爱情,自己的经历,自己倔强不一样的生命。萧红尝过太多凄苦,苦到最后似乎忘了最初的骄傲。林徽因太过完满,完满的隔着一层圆滑的纱总觉得太不真切。唯有她,那张睥睨一切的照片我竟然觉得有点小姑娘的倔强,爱即是爱了,伤也被伤了,可我还是我自己,为一个人低到尘埃里也是我愿意,但倘若不是那个人,也许清冷的笔尖倒真如玫瑰的刺。一直觉得张爱玲是看得透的,所以才觉得她生命里的每一次选择都那么那么不一样。

回到文章里,除了最著名的信条红玫瑰与白玫瑰,她的很多文字都太过精辟。殷宝滟送花楼会里张爱玲讲到的男孩子没有的妇科病症简直不能再赞同,所以世上有这么多阴差阳错,这么多相互折磨,这么多错过。那句话真好,一个女子的脸红胜过一大段对白,没有勇气到头来碰到的所有人都变成了不如意。

一向不喜欢在书上涂涂画画的我也忍不住划了两条线,怕忘了最初的惊艳。总之,你的一生过的并不好,可,你很好。

有关红日读后感模板


读书可以净化我们的心灵,在阅读作者写的作品的过程中,脑中的想法一直不停。这时我们可以把学习到的新东西写在读后感上。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些有用的信息:红日读后感,为防遗忘,建议你收藏本页!

红日读后感 篇1

弱肉强食是历史给我们的启迪,落后了就要挨打!的确,历史的教训是惨重的,我们落后了!

我们现在所过的生活,是那时候的人们用鲜血换来的!他们用他们的躯体抵挡敌人的攻击,的当别人的子弹,抵挡敌人的炮火,为了保卫家园,他们奋勇向前,顽强拼搏,不退后,不气馁,我们的技术是落后的,但精神却是可佳的,我们拿起身边的大刀,斧子,去斩杀扰乱我们生活的人们,这就是那时人们所过的日子!!

那年的抗日战争我们赢了,日本人投降了!但是,中国并没有自由,因此,随后而来的就是长达多年的解放战争!

《红日》描写了中华人民解放军在敌我实力悬殊的情况下,用着自己坚定信念以及坚强的毅力,取缔当地军王牌74师,这是多们的令人敬佩啊!让人不禁的感叹啊!

这本书写了在1946年的初冬的时候,敌军的统领蒋介石对话被解放区发动了规模巨大的疯狂的进攻,他们仗着自己有先进的武器而无恶不作,其目的就是想要争霸全国,从而历史上的著名的莱芙役拉开了帷幕沈振新带领的部门的任务是拿下莱菔城北的镇口,从而阻断了他们的退路,而我军将领潜入敌人的内部,打败了敌人,获得了胜利……

当我军战胜了敌人时,也就是取得了胜利,这场胜利是来之不易的,使我们的解放军战士们用鲜血换来的

《红日》使我们了解了解放战争的其中的故事,那年的战争,那年百姓的痛苦!虽然已经过了那么多年,但这一切是不会泯灭的,那年蒋介石领导的队伍的武器是美国供给的,其目的就是为了不让中国解放,再一次陷入深渊!

现在我们强大了,但是我们并没有抱怨什么,因为中国的传统美德就是向往和平。所以我们并不会报复他们。

我们不会让历史重演,这代价是惨重的,我们必须要强大起来!,这样才能使我们的利益不受侵害。

中国以和平为贵,所以讨厌战争,痛恨战争,只要有战争就会有杀戮,就会有牺牲,就会付出血的代价,如果有人侵犯我们的国家,我们就会站起来,去抵抗,去保护我们自己,去维护我们的尊严。

我们国家富强起来了,我们的生活水平也在提高,今天的努力换来明天的成功,牢记历史的教训,化为我们前进的动力,让我们奋发向上们努力学习,不懈努力,去回报我们的祖国,建设我们的祖国!

红日读后感 篇2

读完《红日》这本书,我心中有一丝悲凉的感觉。

为沈振新的胜利而感到欣慰,更为张灵甫被同僚坑害而失败感到悲哀。一代抗日英雄没有战死在抗日战场上,却不幸死在了内战里。

如果在孟良崮战役中汤恩伯能够伸手援救张灵甫一把,那么这位伟大的抗日英雄也不会走投无路,最终落得冤死战场。司马迁以前说过:“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从爱国方面讲,张灵甫绝对是一名英雄。他一生忠于职守,为党国誓死效忠,他本可死的轰轰烈烈,而死在了内战战场上的张灵甫,他的死只能是“轻于鸿毛”了。当我读到他在走投无路的状况下,不愿做共产党的俘虏而自杀时深深的触动了我。我想,那时,他的内心有多么的痛苦,多么的不甘心!如果不是这场战斗,如果不是国民政府内部的腐败,他就不会落得如此下场!如果国民党部队中都是像张灵甫那样的英雄,那么也许国民政府就不会那么快就垮台。但但是事实不能改变,国民党官兵内部极其腐败,个个只顾自己,不为党国利益着想,这才是国民政府最终失败的根本原因。

另一方面,共产党那种团结合作,吃苦耐劳,严于律己,献身革命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虽然国民政府由美国人支持,有全美的装备,有最先进的战斗武器,有充足的食物,而共产党只有普通的小米加步枪,而且还要经常饿着肚子战斗,但他们有最勇敢的战士,最崇高的理想以及老百姓的拥护和爱戴——这就是共产党最终胜利的原因。

我常想,如果张灵甫能以大局为重,能以百姓利益为重,能以国家为重,也许他会成为第二个傅将军,那么,我们也就不用为他哀叹了。一个人拥有才华固然不错,但如果不用在为民谋福利上,那他的才华也就失去了价值。

最后,由衷地赞美我们的党---一心一意为百姓的党!

红日读后感 篇3

《红日》这篇文章中,我真真切切的感受到了那经过60年沧桑巨变后很少还能体会到的英雄本色。这是一部优秀的军事历史片。它以涟水、吐丝口、孟良崮三次战斗为主线,描述了人民解放军在敌我力量悬殊的条件下消灭国民党王牌军74师的故事。史称“莱芜战役”。

家乡沦陷,遭受敌人残酷迫害的苏北妇女阿菊,跋山涉水,来到山东找到丈夫杨军,再一次要求参军杀敌。并且带来故乡亲人的期望:要大军消灭国军七十四师,替乡亲们报仇……危急关头,黎青毅然把孩子交给红姑,让她带着孩子逃命,自己把蔡仁杰等人引到了悬崖边。应对着包围上来的敌人,黎青镇定自若地拉响了手榴弹,壮烈牺牲……一颗炮弹落在沈振新身边,黎青奋不顾身冲上前,扑到沈振新身上。沈振新被炸伤了胳膊,黎青却被击中胸脯,受了重伤,昏死过去。

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塑造了中华民族的本色。心的本色本该是成,如朗月照花,深潭微澜,不论顺逆,不论成败的超然,是扬鞭策马,登高临远的驿站;败,仍滴水穿石,汇流入海,有穷且益坚,不坠青云的傲岸,有“将相本无主,男儿当自强”的倔强。荣,江山依旧,风采犹然,恰沧海巫山,熟视岁月如流,浮华万千,不屑过眼烟云;辱,胯下韩信,雪底苍松,宛若羽化之仙,知退一步,海阔天空,不肯因噎废食。而他们,却用自己的生命,诠释着一个空前强大的民族的民族本色。

而这天又有多少人还记得他们————民族复兴的奠基者?如今的人们,只记得网络、股票、债券等诸类时尚的字眼,又有多少人还记得自己骨子里流淌着的革命先驱的鲜血、蕴涵着中华民族的精髓?或许早就忘记了吧,或许只有那些当年冲杀战场如今在家中安享晚年的老人们才会偶尔回忆起当年冲杀于战场时的雄心胆。可能是正因生活太过于安逸了,人们早就把那民族魂深深的埋藏在灵魂的深处了。

醒醒吧,华夏未来的贡献者们,伟大的事业正在等待着我们!敞开我们的心灵,展示中华的伟大,中华的本色。用我们的一切,去塑造祖国的明天,让祖国的未来更加辉煌、更加的灿烂!

红日读后感 篇4

读红色经典,品味抗战精华。我抱着对全国解放前的想象与向往,读了这本倾注了作者吴强大半生心血的《红日》,结果让我心中的那股热情与激情愈加强烈起来,让我愈加对那些为了抗战抛头颅洒热血的烈士产生了尊敬与敬佩之情。

初读书题,我我甚至以为这本书是介绍火红太阳的,但读完全书,再经我细细品味后发现,这“红日”指的应该是战士心中的太阳,也就是对新中国的向往和对好日子的憧憬。那股力量促使这战士们发出了更加强烈的能量去战斗。这本书主要叙述了孟良崮战役的起因、经过和结尾,为我们描绘出了许许多多个形形色色的人物,如秦守本、张华峰、沈振新、梁波、杨军等。他们每一个人,都是我心中的“红日”。在书中,我最喜欢的角色是杨军,他是一名真正的抗战英雄,为了抗战可以抛弃儿女私情,为了抗战可以舍弃生命,是我心中最美的“红日”。

战斗场面的描写是我对这本书最喜爱的一点,或许是男孩的天性吧,每一看到那激烈又紧张的战斗描写时,我就有种说不出的激情。从字里行间,我也体会出了作者也有同样的感受吧。 看着战士在书中出生入死,义无反顾地战斗,我也真想身临其境,成为和他们一样的战士,奋勇杀敌。我已深深地被这本书吸引住了,它以它独特的魅力,影响了我,让我越发感受到了现在美好生活的来之不易及革命英雄的光荣伟业。啊,向革命英雄致敬!我望了望胸前的红领巾,那是用烈士的鲜血染红的啊,那是他们革命的标志,努力的方向,心中的终点,他们如此浴血奋战,就是为了理想的新中国,为他们的后代谋福祉。红领巾的担子重啊,这是一份期望,一份信任,是共产主义接班人的心中所望,是我们少先队员的警钟啊!啊,向革命英雄致敬!

鲜艳的五星红旗,已从战士们的手中传给了我们新一代接班人,他们光辉的历史,也将永久的刻在我们的心中。当然,那一缕红日,那红日的万丈光芒,也将永远地闪烁,照耀下去!

有关红书读后感合集


幼儿教师教育网栏目推荐你阅读“红书读后感”等专题内容。

尽管岁月流逝,但经典的读物日久弥新,不少人都读过作品这本好书。有时候为了更好的去体会作品的内涵感悟,是可以尝试写一篇读后感的,您是否感觉读后感难以驾驭呢?现在,有请阅读栏目小编推荐的《红书读后感》,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你能喜欢!

红书读后感 篇1

我怀着十分崇敬而又激动的心情读完了《红岩》这本书。〈红岩〉是一部中国-军事文学名著。它描写了众多革命英雄:成岗临危不惧,视死如归;许云峰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酷刑,坚贞不屈;刘思扬出身豪门却投身革命;渣滓洞难友团结奋斗,敌人丧胆;白公馆志士奋勇突围,迎来黎明……所有这一切展现在我眼前,那是多么让恩激动、崇敬、悲愤、感叹的画面。

最令我难忘的是许云峰将要被特务匪徒密裁的那段描写:“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他神色自若地蹒跚地移动脚步,拖着锈蚀的铁镣,不再回顾鹄立两旁的特务,径自跨向石阶,向敞开的地窖铁门走去。他站在高高的石阶上,忽然回过头来,面对跟随在后的特务匪徒,朗声命令道:“走!前面带路。”面对着步步逼近的鬼门关,许云峰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害怕,反而革命信念更加坚定,即使海枯石烂、天崩地裂,也不会动遥江姐被粗长的竹签钉入指甲缝间的刺骨钻心的逼供,特务们为的是想从这位重要的共产党员口中套出有关地下党的重要机密,可是他们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了。试想一下,在那潮湿腐臭的渣滓洞、白公馆,近乎窒息的地牢,在严重缺水的情况下咽着发馊味的残羹冷炙,拖拽着遍体鳞伤,强忍着旧脓新创袭来的阵阵裂痛……然而他们以常人无法想象的毅力顽强地与反动派抗战到底!

对这些可敬可佩的战士,国民党反动派只能给他们ròutǐ上的折磨,却动摇不了他们精神上的丝毫,反而更使他们的斗争精神丰富起来!读到他们的事迹,我无法自已,在他们面前,我感到深深的愧疚。想起自己以前写英语作文,花了不少时间却只得低分,便泄气了;工作中遇到不顺心的事或小挫折,便想到放弃。没有对学习、工作完全充满热情的我易被摧垮,总找借口说自己是个女孩。可如今,在红岩英雄的光辉形象前,我明白了:越是在铺满荆棘的路上,就越需要我们去开拓;越是困难的时候,就越需要坚定不移的精神去克服。

“晨星闪闪,迎接黎明。林间,群鸟争鸣,天将破晓。东方的地平线上,渐渐透出一派红光,闪烁在碧绿的嘉陵江,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绚丽的朝霞,放射出万道光芒。”这是解放战争胜利后的第一个黎明的描写。这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是无数位战士用鲜血换来的,血染红岩,才有今天的幸福生活。幸福的日子容易使人忘记了什么叫英勇、坚贞。安逸的生活,美好的享受,使人淡忘了血与火的历史,也使人麻痹了精神。我要感谢《红岩》,它为我树立了榜样,它使我对人生价值有了崭新的理解,它将促使我成为一个真正的人,一个英勇坚强的人。

我怀着十分崇敬而又激动的心情读完了《红岩》这本书。〈红岩〉是一部中国军事文学名著。它描写了众多革命英雄:成岗临危不惧,视死如归;许云峰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酷刑,坚贞不屈;刘思扬出身豪门却投身革命;渣滓洞难友团结奋斗,敌人丧胆;白公馆志士奋勇突围,迎来黎明……所有这一切展现在我眼前,那是多么让恩激动、崇敬、悲愤、感叹的画面。

最令我难忘的是许云峰将要被特务匪徒密裁的那段描写:“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他神色自若地蹒跚地移动脚步,拖着锈蚀的铁镣,不再回顾鹄立两旁的特务,径自跨向石阶,向敞开的地窖铁门走去。他站在高高的石阶上,忽然回过头来,面对跟随在后的特务匪徒,朗声命令道:“走!前面带路。”面对着步步逼近的鬼门关,许云峰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害怕,反而革命信念更加坚定,即使海枯石烂、天崩地裂,也不会动摇。江姐被粗长的竹签钉入指甲缝间的刺骨钻心的逼供,特务们为的是想从这位重要的共产党员口中套出有关地下党的重要机密,可是他们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了。试想一下,在那潮湿腐臭的渣滓洞、白公馆,近乎窒息的地牢,在严重缺水的情况下咽着发馊味的残羹冷炙,拖拽着遍体鳞伤,强忍着旧脓新创袭来的阵阵裂痛……然而他们以常人无法想象的毅力顽强地与反动派抗战到底!

对这些可敬可佩的战士,国民党反动派只能给他们肉体上的折磨,却动摇不了他们精神上的丝毫,反而更使他们的斗争精神丰富起来!读到他们的事迹,我无法自已,在他们面前,我感到深深的愧疚。想起自己以前写英语作文,花了不少时间却只得低分,便泄气了;工作中遇到不顺心的事或小挫折,便想到放弃。没有对学习、工作完全充满热情的我易被摧垮,总找借口说自己是个女孩。可如今,在红岩英雄的光辉形象前,我明白了:越是在铺满荆棘的路上,就越需要我们去开拓;越是困难的时候,就越需要坚定不移的精神去克服。

“晨星闪闪,迎接黎明。林间,群鸟争鸣,天将破晓。东方的地平线上,渐渐透出一派红光,闪烁在碧绿的嘉陵江,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绚丽的朝霞,放射出万道光芒。”这是解放战争胜利后的第一个黎明的描写。这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是无数位战士用鲜血换来的,血染红岩,才有今天的幸福生活。幸福的日子容易使人忘记了什么叫英勇、坚贞。安逸的生活,美好的享受,使人淡忘了血与火的历史,也使人麻痹了精神。我要感谢《红岩》,它为我树立了榜样,它使我对人生价值有了崭新的理解,它将促使我成为一个真正的人,一个英勇坚强的人!

我看的书是《小金马》。它这本书要讲的是主人公小金马的勇敢。

故事开始了,大家听好了:

秋天到了,太阳从东方升起,照得麦子金灿灿地发亮。麦田里,走来了一列整齐的队伍。他们唱着歌儿,向前走去。“解放区的天,是明朗的天,解放区的人民好喜欢……”

儿童团长是小金马。他今天十三岁,红色的小脸蛋,高高的鼻梁,真可爱!

孙家庄小学放假了。小金马带着队伍去麦田巡逻。他他们扛着鬼头刀,红缨枪,真威风!

金马的后面是他的弟弟小林。小林五岁,他拿着妈妈的木梳当手枪。吴大叔的儿子金海,拿羊角当号兵。

孩子们向麦田东边的青松林走去。它们永远也不会忘记葬在这里的十三位叔叔。他们把墓地种满了红月季,坟前的草上,经常有朵朵花儿。

但是、今天他们看到的却是一片空,草儿没了,花儿也没了。小金马起的愣住了。金马爸爸来了。他对叔叔说:“同志们!抗日战争胜利啦!安息吧。”……

听了这一小段,你们感受到小金马的勇敢了吗?

如果感受到了,那就多看看红书吧!

书中的小金马是那么的勇敢,坚定。我爱看红书!

今天我读完《红色之旅》这本书后深有感触!这是一本图文并茂的爱国主义教育书籍。它让我重温了中国共产党波澜壮阔的革命史、艰苦卓绝的奋斗史、可歌可泣的英雄史。

《红色之旅》通过小英、龙娃和兔博士经历的12个“重点红色旅游区”,给我们讲述了: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英勇奋斗的艰苦历程。

这次的“红色之旅”,使我真切地感受到共和国江山来之不易,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权来之不易!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对中国革命事业的巨大贡献,我们必须永远铭记。革命胜利来之不易,我们必须倍加珍惜,珍惜老一代革命家所留下的宝贵财富!

我出生在幸福、和平的年代里,是多么的荣幸,可现在我们的国家还不是很富强,我要像周恩来那样: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我将把这次“红色之旅”所吸取到的精神运用到今后的学习当中,以实际行动,继承先烈遗志,学好本领,报效祖国,用自己的双手把我们伟大的祖国建设得更加富强!

红书读后感 篇2

潘冬子的爸爸是红军团长随红军北上抗日,临走时给冬子一颗红五星。冬子很想念爸爸,一次,妈妈告诉冬子说:“等山上的映山红开了,红军就回来了,你爸爸也就回来了。”一天晚上他梦见了满山的映山红开了,自己穿着军装,戴着上面有闪闪红五星的军帽,走在红军队伍的最前面,特神气。

冬子的妈妈是地下党,为掩护同志壮烈牺牲了,冬子伤心极了,发誓要给妈妈报仇。他还潜伏到地主恶霸胡汉三家的米店做杂工,他巧妙应付胡汉三,运走了米店里的粮食,最后还在米店你放了一把火。机智、勇敢、善良使他最终战胜了恶霸,逐渐由一个儿童团员成长为一个真正的革命战士。

潘冬子在父母不在身边的情况下,在失败及挫折中成长,变成了一个坚强的男子汉。最后,他凭着机智勇敢和镇定的信念终于打败了汉奸胡汉三。在山上开满映山红的时候,红军长征回来,冬子也和爸爸团聚了,爸爸并亲手将那闪闪的红星安在他的帽子上。

读了这本书,我不由陷入沉思,冬子真是我们少年儿童的好榜样。我们中国共产党真的太伟大,带领着成千上万像潘冬子这样的革命先辈洒血洒泪,才换来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看着潘冬子,对比起我们,革命胜利了,条件不一样了,但我们还要学习和发扬潘冬子的精神,面对危险时,都要镇定,用自己的智慧来彻底解决困难。好好学习,以实际行动来报效祖国。

红书读后感 篇3

取义成仁今日事,人间遍种自由花。抬笔摘下如此诗句,内心激荡不已。在历史的长廊中穿梭回荡,动荡年代,慷慨的英雄是时代最耀眼的光辉。

不由得又想起不久之前看过的小说《红岩》。在黎明前的黑暗之际,仁人志士们仍在牢狱中,以行为引导中国人民,谱写壮丽之歌。

1948年至1949年解放战争时期,重庆地下共产党组织与国民党反动派展开激烈斗争。代表人物许云峰、江姐、成岗在经历生不如死的折磨时,仍坚定着崇高信念,在光辉到来之际,不畏反动派的无情迫害,英勇就义。

狱内狱外种种复杂残酷的斗争与作者笔下的众多英雄人物都带给我非常深刻的印象。坚强如许云峰,无论敌人如何严刑拷打,始终不屈不挠,让敌人束手无策;充满传奇色彩的疯老头华子良、天真可爱的小萝卜头乃至阴险狡猾的特务头子徐鹏飞等人物形象,都通过激荡人心的文字淋漓尽致地展现出来。

站着,是冲锋的战士;倒下,依旧是革命的先导。书中的江姐正是最佳范例。丈夫惨死时,她不曾软弱,带着丧夫的悲痛,毅然投身革命事业;被上酷刑时,她不曾软弱,以钢铁意志,抵御竹签带来的肉体疼痛;被秘密杀害时,她不曾软弱,以个人的牺牲,为革命带来光辉的明天。生的伟大,死的光荣。无论何时,她都是被人民所铭记的烈士;而我,则将江姐作为学习的对象,在任何情况下,我都要像江姐一样拥有坚强的意志,挺直脊梁,做一个正直的人。

闭上双眼,书中故事主人公的悲痛与慷慨依旧激荡心中。望如今,春暖花开,万物复苏,处处充满和平安定。忆当年,衰草连天,金戈铁马,英雄以鲜血铸就光明。如今的我们,须追忆:追忆那光明到来前的黑暗,追忆那抛头颅、洒热血的先辈,追忆那坚韧不拔的英雄;如今的我们,更须传承,我们要传承先烈的那份英勇无畏,我们要传承革命的精神,我们要传承红色文化,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山野披上了红色的风衣,大地穿上了红色的嫁裳,江河舞动着红色的缎带,鸽子沐浴着红色的霞光。屈辱已为历史,号角早已吹响。胜利铺满中国大地,春暖花开。我们将永远铭记,那些为了中国的太平盛世,抛头颅洒热血的烈士们,那一段屈辱的历史中,舍小家为大家的仁人志士们。

身为新时代的少年,我们铭记历史,缅怀先烈,传承红色文化,弘扬先烈精神,用行动维护盛世,用梦想铸就强国。

有碑未可明处立,同埋地下听大潮。英雄,总会被人们铭记;盛世,总会被我们开创!

红书读后感 篇4

近来,我读了一本军事名着《红岩》,它是以描写重庆解放前夕残酷的地下斗争,特别是狱中斗争为主要内容的长篇小说。书中描写了许许多多的革命英雄:成岗临危不惧,视死如归;许云峰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酷刑,从不畏惧;刘思扬出身豪门却参与革命;成瑶在共产党的熏陶下,渐渐成长,懂得处理各种事;渣滓洞的难友们,相互帮助,智斗敌人;白公馆的人们战胜敌人,迎来新中国……从他们的身上,我学到了许多许多。

这本书中我最敬佩的便是那位伟大的女性江雪琴。当她看到木笼子里一颗颗血淋淋的人头时,她尽力让自己平静下来去看牺牲者的名单,突然看见了她丈夫的名字。一个女人如何受得了这般沉痛的打击?她热泪盈眶,喉咙梗塞,不忍再看。她禁不住要痛哭失声,但她知道自己担负着党托付的重任,不能浪费时间,辜负党。她努力抑制自己悲痛的情绪,想把这般痛苦,深深地埋进心底。把悲痛化为动力,坚强斗争。当她被国民党严刑拷打、用竹签扎手指时,她说了这样一句话:“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做的。”她光辉的形象深深地印在我心中。他们的事迹给了我启示:在那充满烟火的年代,只有坚强不屈,才是最后的胜利。国民党虽摧毁了他们的躯体,但是坚强的意志却会永世长存。

我们不能忘记历史,忘记那些坚强斗争的人们,如今我们迎来了一个崭新的中国,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我们要永远铭记那些为我们今天铺路的人。

红书读后感 篇5

红星闪闪放光彩,红星灿灿暖胸怀。红星是咱工农的心,党的光辉照万代每当这支歌响起,我便想起了我曾经读过的一本书《闪闪红星》。

这本书催人泪下,感人肺腑。通过优美流畅的语言,曲折惊险的情节,给我们讲述了:在江西一个叫柳溪的村子,居住着几十户贫苦人家,他们受尽了恶霸胡汉三的剥削和欺压,饥寒交迫,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有一个叫潘冬子的小男孩,他机智勇敢,顽强不屈。在一次红军与敌人的作战中,他把敌人唯一逃跑的桥给炸了,使得红军把敌人全部歼灭。潘冬子的爸爸是一名红军战士,在他要与红军队伍转移到井冈山的前一天,他送给潘冬子一颗闪闪的红星。就是在大家的帮助下以及闪闪红星的照耀下,潘冬子终于杀死了胡汉三,替乡亲们除了害。

读完这本书,我时而看到了潘冬子在qiang林弹雨中来回穿梭;时而看到了潘冬子顽强的与敌人抗争;时而看到了潘冬子冒着生命危险给红军送敌人的情报我们沐浴在党的阳光下,是祖国的花朵,我们的幸福是红军战士们用鲜血染成的,用生命换来的。革命战士们,大智大勇,无谓艰辛,勇于奋斗的精神,是他们为我们开辟出了新的未来,是他们为我们打出了如今的美好生活。是啊,正如歌中所唱跟着毛主席,跟着党,闪闪的红星传万代。我们要好好学习,报答祖国。《毛泽东的故事》读后感每一个中国人都会唱东方红,太阳升,中国出了个毛泽东但我只是从电视上认识了他。他究竟是个怎样的人呢?

红书读后感 篇6

最近,又重温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一书,感觉和三年前对它的理解有了很大的不同,以前只是单纯地佩服海伦,佩服海伦是个聋哑人还能取得如此成就,但现在再重温,更多的是对海伦能在那个黑暗安静的世界里,没有放弃、自强不息的精神所折服,她以这种勇敢的方式深深地震撼着我……

海伦,这个出生19个月就失去了视力与听力,没有说话能力的小姑娘,她曾经烦暴不已,并差点摔死自己的妹妹,在深具爱心的莎莉文老师的耐心帮助下,她创造了人类的奇迹,在她面前,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她一生完成了14部作品,写出了“人啊!为什么总要等到失去了才后悔莫及呢!为什么总要如此的贪心,极少珍惜我们所拥有的东西,却渴望那些我们所没有的东西”等发人深思、令人心灵震撼的话语。

这本书是给人带来力量的,或许你和我一样,翻看这本书不久就无法自拔,它吸引你如饥似渴看下去,往往你一抬头,发现一本书已经在不知不觉中看完了,你的眼角不知何时已经湿润,你已经完全被海伦,这个生活在无声无光世界的姑娘,她接受生命的挑战,不屈不挠第在困境中前进,并创造了正常人也难以达到的成就而感动,你还可能在忏悔自己的有些虚度的时光。

一本好书可以给人带来很多感悟,我们从海伦的身上,可以学到太多太多,假如自己和海伦一样,又聋又哑,有多少人会像海伦那样,勇敢地去与命运去拼搏呢?可以这样说,海伦是20世纪最值得人学习、敬仰的人,她的这本自传《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一直激励、鼓舞着人们,勇敢地与命运拼搏,努力为梦想奋斗。

海伦耕耘不缀,点燃了闪烁的生命火炬,照照亮了残障者的灯塔。沙莉文老师的的心血没有白费,她培育出了20世纪不朽的奇葩—海伦凯勒!

红书读后感 篇7

今天上午,老师教了我们一篇十分有趣的课文:《窃读记》。

本文作者林海音,她可是我最敬佩的作家之一,她写的《城南旧事》一直深受读者的喜爱。

品读课文,本文讲的是小时候的林海音,因家中贫困,没钱买书,便一放学从学校赶到书店去偷偷看书。林海音小时候读书要边看书,边观察周边环境,所以林海音也很快乐,也很惧怕窃读的滋味。

想想林海音以前对读书的热爱,对读书的渴望,对读书强烈的求知欲啊!再想想我自己,整天只爱看一些《斗罗大陆》、《偷星九月天》、《龙族》之类的漫画书!现在的环境也比林海音小时候好,有图书馆,里面的书不计其数,看都看不完。

林海音读书的滋味也十分丰富,有忧、有急、有难、有贪、有苦、当然也有甜。我的读书方式却十分简单,囫囵吞枣,大有不求甚解的味道。真应该好好向林海音学习!

所谓书是心灵的成长、精神的成长。粮食哺育的是身体,而书籍哺育的是灵魂。一个知识与智慧不断增长的人,才是一个健康成长起来的人。

如果每一个人都能热爱读书,那么,世界上的每一处角落都会充满书香。

红书读后感 篇8

书,是我们的朋友;书,是我们的老师;书,是我们人生的导航员;书,是我们的亲人多读书,对我们的身心有益,大家都有一本自己最喜爱的书,喜爱的甚至看上十几遍也看不腻。我也有一本这么喜爱的书,它的名字就叫《红豺》。

有人问过我:为什么这么喜欢这本书?我的回答很简单,就是它让我感动。这本书讲的是一只叫做火烧云的母豺,它的三只宝贝幼豺惨遭大花母狼的咬杀。后来,大花母狼被捕兽夹夹住,奄奄一息,火烧云成功杀死了大花母狼的一只幼狼,由于没有了捕猎冲动,它便放过了另一只幼豺,取名为甜点心,到肚子饿时再吃掉它。可小狼崽憨态可掬的模样,让火烧云心软了,不舍得伤害它,火烧云甚至为了它放弃了自己的白马王子,痛失自己的前腿,最后,火烧云为了甜点心,与猎狗殊死搏杀,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这本书深深的打动了我,这跨越种族的母爱之歌,是多么伟大!我对它的写法也很赞赏,它生动的描写了动物的形象,神态、语言、动作、心理,写得有声有色,对我的作文也有很大的帮助!我看了这本书后,越来越喜欢看书,童话、古典、传奇等等,我都照收不误。因为我觉得,读着书,就像在书的海洋中遨游,就像置身与一种奇妙的境界,就像在观赏着美丽的风景。

喜欢一本书,不需要那么多为什么,你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只要自己开心就好。我最喜欢的书就是《红豺》。那么,你们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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