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写作品读后感有什么关键之处吗?看过作品后,我心中十分感动,这时我们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我们的真情实感,在此,你不妨阅读一下我的长生果读后感,还请你收藏本页以便后续阅读。
前几天我们学了课文《我的长生果》,学习这篇文章后使我受益匪浅。
文章主要通过三个小故事,写出了作者对书的热爱之情。作者最早的读物是一种叫香烟人的纸片,正面印画,反面印字,过后作者又看到连环画、大部头小说。她天天如饥似渴的读书,积累了许多知识,使她的作文水平提高了许多。文章通过两件事写出了书对她的好处,在写作文时她不像别人一样千篇一律,而是用自己的心去体会写作文。通过写作文作者也悟出了两条道理:一,作文要构思别出心裁,落笔时也要有与众不同的鲜味才行。二,作文要写真情实感,作文练习也是离不开借鉴与模仿的。
读了这篇课文,我认识到了书的重要性,于是就有空便读些书丰富我的知识。有一次,老师让我们写一次快乐的往事,我平时积累的这些词语一下子像酵母似的发挥了作用,我从一个阳光明媚的早上写起,以马路上的喧哗声和过节的喜庆气氛反映出了我们一家人的开心、快乐。写着写着我就禁不住哈哈大笑起来,我将平时积累下来的描写快乐的词句恰当的运用在了文章里,使文章更加突出了欢快和喜庆。这一篇充满真情实感的作文得到了老师的'好评。我的心里乐滋滋的像喝了蜂蜜一样甜。
我喜欢读书。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读百遍,其义自见。我要攀登知识的高峰,向顶峰发起冲击,争取更上一层楼。
前几天,我们学习了一篇课文——《我的“长生果”》。这篇课文写了作者小时候刻苦读书的件事情,作者从中悟出了一些道理:作文,首先构思要别出心裁,落笔也要有点与众不同的“鲜味”才好;第二,要写真情实感,作文练习,开始离不开借鉴和模仿,但是,真正打动人心的东西,应该是自己呕心沥血的创造。
作者这么刻苦地读书,才获得了这么大的收获。我觉得功劳应该全归功于读书。因为,读书给我们带来了智慧。书是精神上的粮食,没有书,我们可能大字都不认识几个;没有书,我们可能连一加一等于几都不会……让我们想一想:如果世界上没有书籍,会怎样呢?恐怕谁也不敢想像,因为,世界上如果真的没有书,世界将一片黑暗,我们的知识将无法记录下来,前人的经验也无法传授。陈寿不也说过:“一日无书,百事荒芜”吗?
反过来,如果全世界都是书的话,会怎么样呢?我估计所有人都会说:“这样多不好呀?人与人之间都没有上下之分,没有愚蠢与聪明之分,多没有意思呀!”我的回答是:不对。因为是假设全世界都是书,而不是都是读书人,不爱读书的还是不爱读书,不爱学习的还是不爱学习。人,如果不读书,就算是被逼读书,也不会有什么成就的。真所谓:“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我认为作者感悟出的道理很正确。我也深有感触。因为作文练习,确实要从模仿、借鉴开始,从积累知识的“砖块”开始,这就像盖楼房一样。当“砖块”够多的时候,就可以拿出积累已久的“砖块”,来修建一座座“大楼”。“大楼”的高低,取决于“砖块”的多少,如果你只积累十几块“砖块”,却想去建造一座“摩天大楼”,那上绝对不可能的!
书是智慧的海洋,智慧的翅膀。我看过好多书,书中的许多人物我都喜欢,可我最喜欢的是《我的“长生果”》中的叶文玲。
叶文玲非常喜欢看书,每天一放下书包就奔向“绿洲”——小镇的文化站。几个月的功夫,这个小图书馆所有的文艺书箱,叶文玲差不多借阅了。
叶文玲不但喜欢读书,而且作文也写得很好。因为她把在书中的词语,句子都用了进去。
一次,作文题目是《秋天来了》。当大多数同学千篇一律地开始写“秋天来了,树叶黄了,一片一片飘到了地上”时,叶文玲心里忽然掠过了不安分的一念:大家都这样写多没意思!我要用自己的眼睛去看秋天,用自己的'感受去写秋天。
于是,叶文玲的作文得了个“甲优”,教师在文中又圈又点,将它作为范文在班上朗读。
再看看我,虽然我喜欢看书,但我每次看书都不分场合。
记得有一次,数学老师正在讲课,我却在底下看书,看得如醉如痴。老师讲完课后让我们做作业,老师发作业本时,一连叫了我3声我都没听到。课后,老师给我说:“以后看书一定不能在课堂上看,要看在课余时间上看知道了吗?”我:"嗯。”了一声,当时我还陶醉在书中的故事中。
每次我写作文时,如果不会写就抄书上的,有时就自己随便编一篇,我常常都写的不感人。以后我写作文时一定要写真人真事,这样才能生动。我现在要好好学习,长大后实现自己的梦想。我也要懂礼貌,敬长辈,长大后为祖国奉献自己的力量。
于是,我悟出了一点道理:作文,要写真情实感;作文练习,开始离不开借鉴和模仿,但是真正打动人心的东西,应该是自己呕心沥血的创造。
读了《我的长生果》,我感受到了书的好处。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作者叶文玲阿姨童年时代爱读香烟人小画片,后来又喜欢上了连环画,渐渐地又读了文艺书籍,然后,又迷上了古今中外小说的事,不断地阅读使她的记忆力增强,作文水平大大提升。
作者痴迷看书的经历,深深地打动了我,我想:叶文玲阿姨一定没有时间玩耍,而是把所有课余空闲的时间都用来看书,把看书当成了娱乐。
我联想到了我的看书情况,我有时会坚持看书,但时间很短。大多数时间都我用来玩耍的,我跟作者有着天壤之别。作者爱看书,我不爱看书,作者有做笔记的习惯,可我没有。如果我跟作者一样,我的作文水平一定会大大提高的。
我又想到了莎士比亚的一句话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暗下决心,今后要好好看书,用全世界的营养品来滋养自己,从而我也就拥有了长生果。
这几天我们学了第四课课文《我的长生果》,学习这篇文章后使我受益非浅。
文章主要通过三个小故事,写出了作者对书的热爱之情。作者最早的读物是一种叫香烟人的纸片,正面印画,反面印字,过后作者看到连环画、文艺书籍、大部头小说。她天天如饥似渴的续书,积累了许多知识,使她的作文水平提高了许多。文章通过两件事写出了书对她的好处,在写作时他不像别人一样千篇一律,而是用自己的心去体会写作文。通过写作文作者也悟出了两条道理:1、作文要构思别出心栽,落笔时也要有与众不同的鲜味才行。2、作文要写真情实感,作文练习也是离不开借鉴与模仿的。
多了这篇课文,我认识到了书的重要性,于是我就一有空便看一些书增长知识。有一次,妈妈让我写一写过节开心的事,这下,我平时积累的词就要发挥他们的作用了,我从一个热闹的春节写起,以吃饺子,放鞭炮和过节的喜庆气氛反映出了我们一家人的开心、快乐。写着写着我就禁不住开心起来,我将平时积累下来的描写快乐的词句恰当的运用在了文章里,使我我的文章更加欢快和喜庆。这一篇充满真情实感的作文得到了妈妈的赞赏。我心里美滋滋的像蜂蜜一样甜。
我喜欢读书。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读百遍,其义自现。我要继续努力。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题目叫《我的长生果》,读后使我受益匪浅。
课文主要通过三个小故事,写出了作者对书的热爱之情。作者最早的读物是一种叫香烟人的纸片,正面印画,反面印字,过后作者又看到了真正的书,她天天如饥似渴的读书,积累了许多知识,使她的作文水平提高了许多。文章通过两件事写出了书对她的好处,在写作文时她不像别人一样千篇一律,而是用自己的心去体会写作文。通过写作文作者也悟出了两条道理:一,作文要构思别出心裁,落笔时也要有与众不同的鲜味才行。二,作文要情实感,作文练习也是离不开借鉴与模仿的。从这篇课文中我还积累了不少词语:津津有味、天长日久、囫囵吞枣等。
读了这篇课文,我认识到了书的重要性,于是就有空便读些书丰富我的知识。有一次,老师让我们写一次快乐的往事,我平时积累的这些词语一下子像酵母似的发挥了作用,我从一个阳光明媚的早上写起,以马路上的喧哗声和过节的喜庆气氛反映出了我们一家人的开心、快乐。写着写着我就禁不住哈哈大笑起来,我将平时积累下来的描写快乐的词句恰当的运用在了文章里,使文章更加突出了欢快和喜庆。这一篇充满真情实感的作文得到了老师的好评。我的心里乐滋滋的像喝了蜂蜜一样甜。
从此以后,我便更加爱书了。只要我一有空就看起书来。有一天,我在家里看着书,贪婪地吸取书中的营养。这时我有些口渴了,妈妈就给我拿了一瓶酸奶放在桌上。我看得津津有味,完全沉浸在知识的海洋里,哪肯放下书呀。只见我眼睛看着书,手在桌子上摸,随手拿了自来水笔芯,插进杯子大口大口地吸起酸奶来,这时妈妈走了过来,看见我,大笑起来,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低头一看,酸奶已经下去一大半了,再看我的嘴是全是墨汁,笔芯里的墨汁早被我吸得干干净净了。想着刚才自己的举动,我摸摸头不好意思地笑了。
我喜欢读书。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读百遍,其义自见。我要攀登知识的高峰,向顶峰发起冲击,争取更上一层楼。
前几天,我们学习了一篇课文《我的长生果》。这篇课文写了作者小时候刻苦读书的件事情,作者从中悟出了一些道理:作文,首先构思要别出心裁,落笔也要有点与众不同的鲜味才好;第二,要写真情实感,作文练习,开始离不开借鉴和模仿,但是,真正打动人心的东西,应该是自己呕心沥血的创造。
作者这么刻苦地读书,才获得了这么大的收获。我觉得功劳应该全归功于读书。因为,读书给我们带来了智慧。书是精神上的粮食,没有书,我们可能大字都不认识几个;没有书,我们可能连一加一等于几都不会让我们想一想:如果世界上没有书籍,会怎样呢?恐怕谁也不敢想像,因为,世界上如果真的没有书,世界将一片黑暗,我们的知识将无法记录下来,前人的经验也无法传授。陈寿不也说过:一日无书,百事荒芜吗?
反过来,如果全世界都是书的话,会怎么样呢?我估计所有人都会说:这样多不好呀?人与人之间都没有上下之分,没有愚蠢与聪明之分,多没有意思呀!我的回答是:不对。因为是假设全世界都是书,而不是都是读书人,不爱读书的还是不爱读书,不爱学习的还是不爱学习。人,如果不读书,就算是被逼读书,也不会有什么成就的。真所谓: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我认为作者感悟出的道理很正确。我也深有感触。因为作文练习,确实要从模仿、借鉴开始,从积累知识的砖块开始,这就像盖楼房一样。当砖块够多的时候,就可以拿出积累已久的砖块,来修建一座座大楼。大楼的高低,取决于砖块的多少,如果你只积累十几块砖块,却想去建造一座摩天大楼,那上绝对不可能的!
我学了《我的永生果》这篇课文受益匪浅。
文章通过两件事写出了读书的益处。在写作文时她不像别人一样千篇一律,而是用自己的的眼睛去观察糊口,用自己的感触感染去写糊口。作者通过写《秋天来了》获得“甲优”作文中悟出了一条道理:作文要构思独出机杼,落笔时也要有不同凡响的“鲜味”才行。作者通过写《一件不痛快的旧事》作文中悟出一条道理::作文要写真情实感,作文训练也是离不开鉴戒与模仿的。这两条道理,对我写作文帮助很大。
以前我最怕作文课,由于提笔不知从何写起,不会用自己的的眼睛去观察糊口,用自己的感触感染去写糊口,写出的作文千篇一律,语言浮泛、乏味,几乎每次作文都得“C”。每当发生发火文时,我心怦怦跳,担心老师批评。当我看到自己的作文上那个红红的半圆“C”时,羞愧的把深深头埋在胸前,担心同学瞧不起我。因此,我对作文没有爱好。通过学习《我的永生果》,我按作者在写作文悟出的两条道理,尝试写作文。
记得有一次,作文的标题问题是《锦绣的至公鸡》。我回家观察至公鸡的形状、糊口习性。把观察到的按一定顺序描写下来。描写至公鸡的形状,我首先捉住至公鸡的羽毛、冠子、嘴巴、眼睛、爪子、等进行观察,然后用生动的语言描写。我是这样描写至公鸡的形状的:我家的至公鸡长着五颜六色的羽毛,笼盖着全身,像穿了一件华丽无比的外衣。鸡冠子红红的,像一个红颜色的大头盔。它还长着尖尖的嘴。鸡抓尖尖的,似锋利的刀子,似乎什么都能抓开。鸡尾长长的,翘翘的,真是活像一位气势的“将军”!这篇作文老师给我得“A”。还把这篇作文当范文读给同学们听,同学们向我投来羡慕的目光,我心理美滋滋的。此时此刻,我深刻体会到:“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真谛。
古人云:“行万里路,读万卷书”同学们,让我们与书为友,让书为我们导航。让我们携起手来,营造书香校园,共享读书乐趣吧!
每个人的能力不一样,写出的作文也会不一样。作文,是我们内心情感通过文字的一种方式。好的作文在语文考试中是可以加分的,作文怎么样才能写得好?小编特地花时间为你收集并编辑了[热门]热爱生命读后感模板9篇,供您参考,并请收藏本页!
今日,我在家中读了一篇关于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热爱生命》的这篇文章,经过淘金者在冰天雪地的北极圈内遇难后,被朋友抛弃以后,最终战胜饥饿、恐惧、伤痛、以及病狼的威胁,依靠自我坚韧不屈、顽强的意志最终得救的事,表达出作者十分热爱生命的情感。
这篇文章,让我认识到生命的可贵,作者所要表达对生命的热爱使我感触颇深。
在生活中,我常常认为生命只可是是肉体包含的躯壳罢了,支配着人类的思想、意志、行动,而却没有认识到生命也是我们的一切,失去它就等于失去一切的一切。许多人都受着肉体的支配,如行尸走肉般生活在这个世界的暗处,受外界压力、生存困惑着、煎熬着,折磨着自我的生命,完全忘记生命的可贵。
在学习中,我通常认为学习只可是是为他人学习,而忘记了学习的本质,被动的理解教育,殊不知,学习是为自我的灵魂和生命更加充实,乃至于更加丰富精彩。时常想放弃学业,可是生命让我继续下去,不放弃追求科学的心理。
那些放弃生命的人们啊,在活着的时候,一味的追求肉体上的享乐,而忘记生命已向你发出警告:你的生命正在走向毁灭、消亡。著名艺人张国荣、陈琳放弃他们宝贵的生命,有的因负重过大而死、有的又因情所困而死,这些人都没有看到自我躯壳下的灵魂,只被那简单的理由而迷惑着,不懂得热爱生命的人,就仿佛失去了灵魂,被那肉体和大脑支配着,从事着一些不被生命眷顾的事业。
还有,此刻的青年人不顾生命的反对,吸烟、酗酒、赌博、吸毒等等一些陋习,摧残着宝贵的生命,使生命千疮百孔、腐烂不堪。而在夕阳红中那些白发苍苍的老人们,他们是多么的热爱生命啊,每一天都生活的十分欢乐幸福,为别人着想,并且善良、和睦的与别人生活,他们的生命是高尚的、纯洁的,他们的心是晶莹透亮,闪闪发光的。
热爱生命是我们不可缺少的精神力量,使我们的肉体与灵魂充分结合并且升华。每个人都要有着这样的精神力量,这样强大的力量会使我们像文章中坚韧不屈、顽强拼搏不放弃生命的那位淘金者一样,让我们对待任何使我们产生放弃生命念头的时候,勇敢的战胜困难,努力向前,最终走向成功。
生命属于每一个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时,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碌碌无为而愧疚。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把自己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解放而奋斗。
是啊,生命是多么的神圣,多么的宝贵。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人慨叹生不逢时、人生如梦,有人抱怨活着真没意思,更有人说人生就是痛苦和无聊,甚至有人因为那么一点点的小挫折就屈服。自我放弃,一生都碌碌无为。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讲的就是一个关于生命的故事。作品中表现出的强烈的大自然气息,勇敢和冒险的浪漫精神,还有人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深深地吸引着我,使人读来激动不已: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狠心的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甚至到了最后,他只能用爬的才能勉强前进。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几经昏倒的时候,他的危险来临了!!他遇到了一匹同样饥饿不堪的病狼!这匹病狼紧紧的跟随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就这样,一场激烈的生死争夺战开始了!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尽管病饿交加,筋疲力尽,仍然在徒手搏斗中用尽所有力气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着来到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这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这与现在社会的人形成了多大的反差啊~现在电视,网络,报纸上,随便一看都会看到几则自杀的新闻。什么职场压力太大、学习不好自卑拉、感情遇到问题拉,这些小事情也都能让人联想到死亡。可见现在社会上的人类比起小说的主人公来是多么的卑微啊。
即使一个人穷的什么都没有,那有什么大不了的呢?还有生命啊。一个人身上最宝贵的东西不就是生命么!生命有的时候是非常脆弱的,一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可是生命有时却又如此强大,强大得令人惊叹。这种力量让你不管面对什么,哪怕是荒野、野兽,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而在背后支撑生命、提供能量就是坚定的信念啊。只要你心中还有生存的信念,不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那么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
而这个小说最让我记忆犹新的,却是狠心丢弃脚受了伤的主人公的朋友--比尔。曾经是那样的同甘共苦,却为了求取自己的生命,放弃深厚的友情那时候我很疑惑,生命难道真的那么重要么?难道真的为了生命,连爱情,友情都可以失去?但后来我发现:人生在世,靠的不都是亲情,爱情,友情么?如果失去了其中的任何一项,这样的生命是没有意义的。然而,比尔可能到死的时候,才会体会到这一点吧!
人,一撇,一那。一撇代表的是生命,是肉体。而一那则代表着心灵。只有拥有伟大心灵,才能成为一个大写的人!
本文《初一热爱生命读后感500字》由读后感大全整理,仅供参考。
人活一世,草木一秋。在这短暂的生命历程里,人们都在不断地追求着自认为非常重要的东西,或是健康,或是声誉,或是金钱,或是地位,我们竭尽所能要在人生的图片上为自己绘上浓墨重彩的一笔,唯有如此,方不辜负生命的意义。
其实,不管我们追求什么,都是基于我们对生命的重视与热爱。正如汪国真在《热爱生命》里描写的那样:
我不去想,
是否能够成功,
既然选择了远方,
便只顾风雨兼程。
我不去想,
能否赢得爱情,
既然钟情于玫瑰,
就勇敢地吐露真诚。
我不去想,
身后会不会袭来寒风冷雨,
既然目标是地平线,
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
我不去想,
未来是平坦还是泥泞,
只要热爱生命,
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不论我们成功与否,既然选择远方,就只有勇往直前地追寻;不论我们是否能获得爱情,既然钟情于玫瑰,就只能勇敢吐露自己的真诚;不论未来的道路艰辛与否,既然选择了奋斗,我们就只能往前追寻。
我们所有这些义无反顾的追求,需要的是一个作为后盾的坚定信念——热爱生命。这信念是对生活的一种体会、一个态度:让生命璀璨如红日、刚劲如松柏;抑或是幽微如烛光、脆弱如朽木。有了目标,有了追逐,才有了人生;一个人消磨时光,自暴自弃,那么他的人生也将跟着裹足不前,其活着的便是具躯壳。而怀揣信念,便就带上了希望,晕染了快乐。那么,活着,就是在追求中陶醉,抗争中灿烂,挫折中完整。
今天在家看了一篇关于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热爱生命》的文章。一个掘金者在冰冻的北极圈被杀,被朋友抛弃后,终于克服了饥饿、恐惧、痛苦和病狼的威胁,最终以自己的坚韧和不屈不挠的意志得救,表达了作者对生命的深深热爱。
这篇文章让我认识到了生命的价值,作者对生命的热爱深深打动了我。
在生活中,我常常认为生命只是包含在身体里的一个身体,支配着人类的思想、意志和行动,但我没有意识到生命是我们的一切。失去它就意味着失去一切。很多人被身体所支配,像行尸走肉一样生活在这个世界的黑暗中,被外界的压力和生存所迷惑和折磨,折磨着自己的生命,完全忘记了生命的价值。
在学习中,我通常认为学习只是为了别人,但我忘记了学习的本质,被动地理解教育。我不知道,学习是为了充实我的灵魂和生活,甚至是充实它。经常想放弃学业,但是生活让我坚持,我不放弃追求科学的心理。
那些放弃生命的人,活着的时候,一味的追求肉体上的快感,忘记了生命已经警告过你,你的生命是
走向毁灭、消亡。着名艺人张国荣、陈琳放弃他们宝贵的生命,有的因负重过大而死、有的又因情所困而死,这些人都没有看到自我躯壳下的灵魂,只被那简单的理由而迷惑着,不懂得热爱生命的人,就仿佛失去了灵魂,被那肉体和大脑支配着,从事着一些不被生命眷顾的事业。
还有,此刻的青年人不顾生命的反对,吸烟、酗酒、赌博、吸毒等等一些陋习,摧残着宝贵的生命,使生命千疮百孔、腐烂不堪。而在夕阳红中那些白发苍苍的老人们,他们是多么的热爱生命啊,每一天都生活的十分欢乐幸福,为别人着想,并且善良、和睦的与别人生活,他们的生命是高尚的、纯洁的,他们的心是晶莹透亮,闪闪发光的。
热爱生命是我们不可缺少的精神力量,使我们的肉体与灵魂充分结合并且升华。每个人都要有着这样的精神力量,这样强大的力量会使我们像文章中坚韧不屈、顽强拼搏不放弃生命的那位淘金者一样,让我们对待任何使我们产生放弃生命念头的时候,勇敢的战胜困难,努力向前,最终走向成功。
读一本好书,就像交上一个好朋友,读书让我插上了翅膀,在知识的海洋里自由翱翔。
《热爱生命》这本书收集了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八篇中篇小说。杰克·伦敦的这几篇文章情节紧凑,语言精美,人物刻画生动,能深深打动读者的心。
《热爱生命》描绘了一个孤独的人在荒野上与饥饿、寒冷,并和野兽进行顽强斗争的故事。
一个在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途中被同伴比尔抛弃了,他的背包里装着很多黄金,还有跟黄金一样重要的火柴,他十分爱惜这些火柴,总怕弄丢了,所以经常把它们倒出来重新数。
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他发现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并且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来到了一望无际的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换作是我,肯定早就疼得哇哇叫了。记得以前我和朋友一起出去玩,结果摔了膝盖,就哭了老半天,后来发现原来只是轻微的擦伤而已。拿我和这个淘金者相提并论,真是相差太多了!
读了《热爱生命》这篇文章,我才知道:一个人不管遇到多大的麻烦,多大的困难,都永远要坚强。
《热爱生命》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小说家杰克·伦敦最著名的短篇小说,这部小说以雄健、粗犷的笔触,记述了一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他的伙伴抛弃了,他独自在荒原上寻找着出路。冬天逼近了,环境十分恶劣,他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重伤不停的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他发现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生命就是不放弃自己。读完整个故事,我简直到了热血沸腾的状态,人往往在平常的时期觉得生命的平凡的,不值得去珍惜,去爱护,但是一到绝境,求生的本能就会驱使着我们去争取生命,珍视生命,保存生命。人与狼的较量也许是最残酷的一种境界,为了维持彼此的性命必须要猎取另一方的性命,这就是代价,血淋淋的现实,最终淘金者终于赢了,他靠得是他发挥超常的勇气和机智,我想我们应该佩服他,学习他,学习他逆境求生的壮举,佩服他勇于挑战的精神!
这个假期我读了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著名小说《热爱生命》。读过之后我更加珍惜、热爱我的生命了!
故事讲的是一名美国淘金者与伙伴走失后孤身一人为了躲避冬天,自己一人,风餐露宿,在漫无边际的荒原上急匆匆却有艰难的向东南方赶去。他没有食物就吃野果,实在连野果都没有了那只好拔草吃。累了,就坐在地上歇一会儿。到了晚上他就睡在地面上或岩石上。一路上他都在于死神作斗争,他遇到过熊、恶狼和一些野兽。他自己行了一年多,刚开始只是走,而后来由于长时间不吃饭只好四肢并有在地上爬行,就在他马上坚持不住的时候,他终于开建了一只船在不远处的海面上停着,他又看到了生的希望。最后他只能本能的向前蠕动着,他终于活了下来。
读完这本书,我沉思了很久,我从主人公的身上看到了生命的顽强。他没有吃的东西,又没有睡得地方,还没有交通工具,他还能活下来。我觉得这是人类生存的奇迹。我想如果那些要自杀或活不下去的人看过这本书后,他们一定会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所想,感到羞愧的,他们的原因只是客观原因而我们从主人公身上看到的只有不放弃的精神。我们需要去热爱自己的生命,那些感到生命无味、疲乏的人们只是在几秒钟就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他们中有的是因为压力太大,有的是因为有人背叛了自己的感情,有的而是因为有一些解不开的疙瘩……可是这些问题都可以解决,都没有这本书的主人困难大。所以我们都要以故事的主人公为榜样热爱自己的生命。
今天,我看了一本由杰克·伦敦写的名为《热爱生命》的书籍。其中有9个故事,虽然简短,但是震撼人心、引人深思,通过几个简短的故事,讲述了生命的哲理。我今天就对《热爱生命》这篇小故事,谈一下我的感想。
严冬将至,那位淘金者为了能活着走出荒野,用尽全身力气一步一步地向东南方赶去。他孤身一人,风餐露宿,历经艰辛,在前进的路途中,他身边没有食物,也没有可用的武器。难咽的野草、辛辣的浆果和指头大的生鱼,都成了他充饥的食物;又潮又湿的地面和冰冷的岩石也成了他睡觉的床铺。
除了生活的艰辛,他还要面对荒野上的野兽。大棕熊和野狼时刻威胁着他的生命,他已无法想象的毅力与它们进行着艰苦的周旋和搏斗。
一开始,他还摇摇晃晃地行走,后来由于体力的减弱,他不得不用四肢在地上爬行。最后,他筋疲力尽,甚至连思维都几乎处于混浊状态,他只能用身子在地上蠕动着向前。
工夫不负有心人,凭着对生命的渴望,凭着顽强的意志力,他终于被救,活了下来。
读了这篇文章,我觉得他那种顽强的生命力和不屈不挠的坚强意志,让我们不得不感动,不得不热血沸腾。也让我更加坚定了对生命的看法。星期四,班长星说,她小学同学现在所在的中学,有人自杀。一个人死的话很容易,可是,一个人生下来本来就很不容易,为什么不去珍惜这一段漫长但又短暂的时光呢?文中的那位淘金者,他凭着对生命的渴望,凭着顽强的意志力活了下来,那么保住这个生命的过程虽然是苦不堪言的,但是他没有放弃,因为他热爱并珍惜生命。这本书中,每一篇的风格各异,却都表达了作者对生命和生活的独特见解,体现了一种非凡的个性。读了,让人感觉心潮澎湃,从而让我们更加珍惜生活,热爱生命。
《热爱生命》是米歇尔·埃康·蒙田的代表作之一。它篇幅短小,寥寥数语,却道出了生命的真谛。如果说作者在文章的前半部分主要是谈“生”,那么在后半部分作者要解决的就是“死”,但归根到底还是要说如何地“生”。
“生与死”是人类历程中一个永恒的主题,有人说“生的本质在于死”。我是凡人,总是达不到伟人般胸怀的,但我想即便是“伟人”也和我是一样求“生”的,只是他们更懂得如何地“生”,还能够勇敢、坦然地面对“死”。这倒让我想起一个人来,他算不得“伟人”,在我眼里也不应该是“凡人”了,他的名字叫XXX,该是我一个已故的亲戚,让我深感敬佩。在他癌症晚期的治疗中,始终充满了生活的激情和坚强的姿容。在生命垂危的最后时段,每每看着他与病魔抗争时的坚韧和乐观,看着他在生命流逝时刻的坦然和理智,看着他在匆匆光阴下对生活的热爱和珍惜,没有消极、没有颓废、没有抱怨、没有暴躁,有的是对生命的珍惜和给予过我的不断鼓励。
对于生活殷实和忙碌中的人们来说,死是遥远的,或许是根本不愿意提及的。但当我们面对逐渐衰老的暮年或者面对持久的病痛时,有很多人畏惧死亡。一个人免不了对人生进行思考,而年轻时未免流于肤浅,只有在年老时才会渐趋睿智。这篇暮年之作中所充盈的深邃思想,正是让我浮想联翩的所在!每每读到这篇短小的文字,我看到了蒙田所展示出来的他对生命的深入思考和最终态度。
对于蒙田来说,他曾经在欧洲长时间的旅行,这无疑开拓了他的视野,丰富了他的思想,锻炼了他的意志,陶冶了他的情操,归隐田园后的潜心研究和思考使他看透了“既有其生,必有其死”的玄机,正如他在文中说的那样“随时准备告别人生,毫不惋惜”、“我眼看生命的时光不多,我就愈想增加生命的分量”、“剩下的生命愈是短暂,我愈要使之过得丰盈充实。”这不正是我们要热爱生命、积极人生的辩证思想观这不正是我们常说的“生命在于运动”字里行间所体现出来的核心内涵。从物质不灭的角度来说,“生”和“死”只是展示了我们存在的不同形式,但从思维的角度来说就大不一样了。
我以为热爱生命,就是要热爱现实的生活,能与人为善、充满乐趣、精神饱满地生活,思想根基要设立在不寄托于他人、不寄托于未来,更不寄托于虚无缥缈的来世做“糊涂人”。垂暮之年的蒙田就说“我们的生命受到自然的厚赐,它是优越无比的,如果我们觉得不堪生之重压或是白白虚度此生,那也只能怪我们自己。”如果有一天,当我们真正沦落到了自责、自叹、自怪的时候,我们的生命还有意义么
诚然,生命中确实充满了许许多多不可知、不可控的因素,那么应该怎样面对它呢在像蒙田一般的睿智者面前,这个问题是容易回答的_那就是把握住自己对待生命的态度!因为消极的态度产生消极的人生,积极的态度必然产生积极的人生。因此在《热爱生命》的文中蒙田说“生活乐趣的大小是随我们对生活的关心程度而定的。”如果我们也有了
感言指对某些事或人产生发出的想法,并表达出来,感言是一种在日常学习生活中都能用到的语言,优秀的感言是怎么样写的呢?为满足你的需求,幼儿教师教育网特地编辑了“我与地坛读后感心得”,欢迎你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散文记叙了作者从青年到中年时自我以往经历过的一些事。他先讲了那座令自我毕生难忘的“伴侣”——地坛。这是座被弃废的古园,作者的家就在旁边。作者总是认为这是一种缘分——地坛等着自我出生,又等到自我活到最狂妄的年龄时猛地残废了双腿。
残废对作者来说,无疑是一大打击。在那段阴暗的日子里,地坛成了作者第二个家。作者经常在地坛里苦思冥想,自我为什么要出生已颓废到极点的作者甚至想过死。之后,作者又想通了关于出生的问题,他安心下来,不再为生和死烦恼。
接下来就是怎样活的生存问题了,作者又天天去地坛,在老树下或荒草或颓墙旁,去默坐,去呆想,去窥看自我的灵魂。常常一坐,作者就坐了好多个时辰。那段时间,作者的母亲变得十分痛苦。她明白把作者闷在家里结果会更糟,可又担心作者独自一人在地坛里想些什么。有一次,作者发现忘带了什么东西,又回到到家。作者发现母亲依旧是一副送自我走得动作。只是,那时作者并没有发现母亲的痛苦与煎熬。等到母亲逝世后,作者才从母亲的一句话中体会到:“出去活动活动,去地坛看看书,我说这挺好。”作者最终明白,这句话其实是母亲的自我安慰,是暗自的祷告。可惜,这时母亲已永远离开了作者。
在后面的时间里,作者又先先后后地遇到了一些人。每遇到一个人,作者都有不一样的感触。在这漫长的期间里,作者又想到了生存问题。于是,他开始动手写作。在他正写得热火朝天时,他却又想到死的问题。一个朋友对作者说:“你不能死,还得写呢,还有好多好作品等着你去写呢。”因为这句话,作者又想通了问题。他又有了活下去的信心。
史铁生这场经历真是令我印象深刻,他在绝望中自暴自弃,之后又醒悟过来。看似简单的过程却给作者带来了无限的烦恼和痛苦。作者身上那股永不言败的精神值得我们认真学习。
“就命运而言,休论公道。”就,以此开篇吧。
读完《我与地坛》,查了一些有关史铁生先生的资料,更是一种五味杂陈的感觉。命运待他如此这般,他曾想过一了百了,但是,他没有。“人活一天,就不要白活”,高中时候,语文老师推荐过这本。
前阵突然心血来潮,将其加进书架,是因为读到了这样一句话:“我什么都没忘,但是有些事只适合收藏。不能说,也不能想,却又不能忘。”于此,读了整本书。
摘录了书中很多真切感人的句子。我印象最深的,是一段他对“墙”的描写,从而引发了他对生活、生命的一些思考。
倒是让我想起我经历过的“墙”。
据我妈讲述,她送我去幼儿园,我只连着哭过两回,比起一些小朋友,我算是哭得少的。等她第三回送去,我只是低着头不说话,但不再哭了。
她还几次偷偷扒在铁栅栏边上,朝班门口瞧我,但我一次也没有回过头看她,每次都是乖乖地牵着另一个老师的手就进班了。
长大,遇到过各种各样的“墙”,日后,也将还会有许多。但愿今后再遇无可避免的“墙”之时,能想起史铁生先生的乐观,平和,勇敢,坚强。
“人是一根会思想的芦苇。”
“死是一个必然降临的节日。所以,不必急于求成。”
“想来生活无非是痛苦和美丽。”
实在无解,倒不如将那些细碎,全都单独收藏——“不能说,也不能想,却又不能忘。”
在读《我与地坛》时,我仿佛不是在读书,而是在倾听一位知己细细地讲述他的故事,他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想。这篇散文给我的感受是:母爱是世间最伟大的力量。
母亲是伟大的,同时也是痛苦的。“儿子的一切苦难,在母亲那儿是加倍的。”她应对一个在“最狂妄的年龄突然残废了双腿”的儿子,她在期待,期待自我的儿子能从困境中走出来,期待自我的儿子能像普通人一样的生活。她甚至为了自我的儿子在心灵上能有一份宽慰与自由,她不惜自我忍受心灵与肉体上的双倍痛苦。她对儿子的爱,也仅有天底下的母亲能够体会。在史铁生第一次获奖的日子里,期望能给母亲一个小小的安慰,哪怕是让她有一个淡淡的微笑,也心满意足了。可是,她却不在了,人世艰难,事与愿违。这让史铁生的心里是何等的失落
在这个世界上有一种珍贵的东西叫幸福,它看不见,摸不着,却一向在你的身边。有的人认为幸福是荣誉,是金钱,是权力,而我认为,幸福是母亲对你深深的爱。
经过阅读《我与地坛》,我也深深的反思了自我对______种种不对。写作业时,妈妈让我身体要挺直,肩膀不要一高一低,我总是会反驳一句:这跟您有什么关系;暑假里,我每一天都吃冰条,妈妈说,女孩子冰条吃多了对身体发育不好。可我还是趁您上班了,偷偷吃。我还记得许多这类的事,可是在做过之后没有勇气对您说对不起。妈妈,我爱您!是您给了我一个充满爱与奇迹的世界;是您在我身边不断的督促,鼓励我去勇敢地放飞自我的梦想;是您给我自信,让我微笑着去应对生活。
在我一段终日郁郁寡欢的时期,偶然翻开了《我与地坛》。
地坛,是一座废弃的古园。春日的地坛有漂浮着的鸽子的哨音,夏天是冗长的蝉歌,秋天有古殿檐头的风铃响,冬日则是啄木鸟随意而空旷的啄木声。史铁生先生,在这园子的四季里,度过了一春又一秋,一夏又一冬。他与地坛的故事,始于他摇着轮椅进入了这园子,发现它为一个失魂落魄的人把一切都准备好了——他在地坛里感受生命的体感,思索命运、灵魂及生活的终极意义。
正如每个人所知道的,人的一生,是一个不可逆的过程,死亡就像是一个我们一出生就通报要来访的客人,现正日夜兼程,一步步靠近我们。在史铁生先生眼里,人一出生“这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而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而“上帝在交给我们这件事实的时候,已经顺便保证了它的结果”。所以“死是一个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必然会降临的节日”。可是,当死亡在敲响我们的门的时候,我们仍然感到突然,怪它是最唐突的不速之客。情绪低落的日子,我常常会想“世事大梦一场,人生几度秋凉”。或许在这个风华正茂的年纪考虑到有关生死的东西看起来荒唐可笑,可生命即是如此了,当一个人的情绪真正达到了低谷,他此时看见的不是眼前的东西,而是一些有关死亡、有关痛苦的事情。在自我的思想中反复挣扎时,想要去探寻某些理由,某些意义的所在,可周遭的一切,这个世界,仅剩下一片空白。
这样的一个身体健全的我,在初读《我与地坛》时,那些想法在与文字的交融中变换了面貌。史铁生先生说,因为那园子,他常感恩于自己的命运。虽说在二十的大好年龄失去了用双腿行走的权利,可他在一次又一次的思想抵抗中,慢慢地透彻了活的兴致和价值感。或许是因为母爱,或许是因为爱情,又或许是因为地坛。这些已无需深究了,一个绝望的生命走出了死谷,直面了悲剧,那些所谓的意义也大可不必深究了,一个清清楚楚的事实摆在你的面前——活着,即是幸运、美好的。一如地坛寂静的光辉平铺的一刻,地上的每一个坎坷都被映照得灿烂。
关于直面悲剧,周国平先生说过:“对于一个视人生感受为最宝贵财富的人来说,欢乐和痛苦都是收入,他的账本没有支出。在他眼里,现实生活的祸福得失已经降为次要的东西,命运的打击因心灵的收获而得到了补偿。”史铁生对于自身的残缺,以独有的解释来直面了不幸命运,进行自我开解——这世上,差别永远是要有的,一个世界如果所有的人都一样健康、漂亮、聪慧、高尚,怕是人间的剧目就全要收场。而那些充任苦难的角色,则需听凭偶然,坦然接受。
初读这作文文章时,我就被作者那朴实无华的文字,深沉幽邃的情感,意蕴绵长的哲思所深深地打动。于是,当我静下心来再读这作文文章时,我发现,这作文文章中所浸透的对人生的感悟,对生活的理解,对生命的揣摩已不再是表面浮起的清波,而是作者内心最深处,灵魂最地层,在经历了数十年的坚苦励炼之后,所积淀下来的洪流荡漾。特别是第二部分也就是作者对自己母亲描写最为集中的一部分,它给我留下的印象格外深刻,下面我就来谈谈对这一部分的理解。
有些事情发生得实在太快、太突然,不等你想明白,搞清楚,它就赤裸裸地摆在你面前,暴风骤临一般让你喘不过气来,而你所能做的只是默默地承受。作者无疑是令人同情的,在他活到最狂妄的年龄上却忽然残废了双腿,在他人生作文章即将奏响之时却猛然印上了休止符,这样的打击的确是巨大的,不论换作谁,也会吃不消的。
但是,作者无疑也是幸运的,他有一位理解他关爱他的母亲。在他深处荒园独自面对着残垣断壁、破瓦。
不知不觉中,步入同大已半月有余了,闲暇之际,翻看了史铁生的作品《我与地坛》,不禁有了深刻的感悟和思考。
《我与地坛》是史铁生的散文代表作,是他十五年来坚持摇着轮椅在地坛思索感悟的成果。文章中好像流露出一种他活到最狂妄时失去双腿的悲愤与痛苦,但是,这种情感也随着地坛的那一幕幕悄然发生又悄然逝去的故事消逝了,流露出更多的则是对人生的感慨,对母爱亲情伟大的赞美,字里行间中流露的朴实无华洋溢出作者心灵最深处的情感。
作者围绕着那座“心灵园林”,用一种缓慢平和而又坦然的叙述语气,诉说着地坛的人和事。那些古殿檐头浮夸的琉璃,淡褪了门壁上炫耀的朱红,那一段段坍记了的高墙与散落了的玉砌雕栏都是史铁生十五年的朋友,也是他心灵上的慰藉。
对于那个漂亮而令人怜惜的弱智姑娘以及她的哥哥,对于那对由年轻人变成相濡以沫的老夫妻,作者如同一个路人般,静静地在旁凝望着这些好像冻结了的事。好像史铁生就是地坛的另一个化身,见证着园子里的历史。
每个人的生命中都会有挫折和苦难,但是逃避不是唯一的选择,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挫折和苦难只是生活的调味剂不能一遇到他们就逃避,史铁生的双腿残废了,但是他却没有因为人生的挫折倒下,反而冷静的思考,成功渡过了人生的难关。生命是最重要的,人生如梦,一个人只有一世,我们要做的就是好好的活下去,而不是轻生,逃避的只是懦夫,肯面对现实活下来的才是勇者。人在世间可能会面对种种挫折,有时开心,有时郁闷,有时愤怒,有时伤心,活下去才可以改变这一切,如果不能活下去,那这些就没有意义了,人活在这世开开心心的活一世才是最好的,而不是一遇到挫折就寻死。
史铁生他打败了困难的挫折,每个人都不可能会一生都一帆风顺的,会遇到种种不可磨灭折,种种的抗拒不了困难,只要我们愿意去挑战、去克服。就不可能会有做不成的事。
《我与地坛》这篇文章让我对生命的意义加深了了解。在同大未来两年的学习生涯中我会树立明确的目标,并且坚持不懈,矢志不渝的为之奋斗努力。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史铁生在他年轻时便遭遇了不幸,只得在轮椅上度过余生,地坛也是不幸的公园,荒芜得如一片野地,无人问津。
但是,史铁生并没有因此而放弃,虽然他不停的想关于死的事,但最终,地坛与母爱唤醒了他,在一次又一次与心灵中的死亡斗争后,他最终决定活下去。他在地坛里思考人生,思考着母爱。“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但人总归要活着,上帝给予我们生的机会,就必须活下去,无论命运如何,都要珍视这份生的机会,好好谱写人生。
面对人生的苦难,有的人选择了积极面对,有的人却选择了消极的逃避。古希腊荷马虽双目失明,但仍吟出《伊利亚德》和《奥特赛》;贝多芬双耳失聪,但莱茵河畔仍飘响着《欢乐颂》荷兰画家梵高虽精神分裂度过了短暂的一生,但是他笔下《向日葵》仍唱响生命的赞歌。历经磨难虽是不幸,但是只要能度过这道坎,不幸也就成为了人生的垫脚石,伟人们成功就是他们能将这坎坷作为人生财富,而更多的人却倒在了困难面前。
每个孩子都有一个爱他的母亲,“儿子的不幸在母亲那儿总是要加倍的”史铁生遭遇了不幸,但他的母亲是理解他,爱他的,自己心里承受着更重的痛苦,也为他的儿子着想,也要安慰她,时间晚了,他也会带着年迈的身体到地坛中来找我。
每个人的母亲都是如此,都对我们给予了无限的爱,但是我们从来都没有为他们着想,母亲叮嘱我们好好学习却当做耳旁风,告诫我们不做不该做的事却不在意,当他知道我们成绩退步,犯了错误后的自责却从未被我们发现。从来都是母亲为孩子却没有孩子为母亲着想。
母爱是平凡的,是无私的,我们都马上长大成人我们也应该多为父母着想。
人生路漫漫,有艰辛有汗水也有关爱,我们要谱写自己的人生,体会这些关爱,积累磨练的财富,活出精彩。
母亲,“我”的母亲是个多么伟大的人啊。她慈爱无私、细心、坚忍。在这篇文章中,作者把他对母亲的爱,怀念;以及母亲对他的爱,写得淋漓尽致。
“多年来,我头一次意识到这园中不单是处处都有过我的车辙,有过我车辙的地方也都有过母亲的脚印。”
虽然“我”的双腿瘫痪了,但母亲并没有放弃“我”,而是更加关注关心“我”。面对“我”刚开始接受不了瘫痪的残酷现实,使得悲痛绝望的心情。仍然坚信,有一天“我”会抛开这些烦恼,再次对生活充满向往,让生活的小帆再次扬起来。这让我联想到了,作者写得另一篇文章《秋天的思念》,文中的母亲虽然身患重病,但她并没有告诉儿子,而是不断鼓励他去看菊花,让他抛开这些烦恼,来学习菊花傲霜斗寒的精神。到了生命的最后一刻,最后一句话,提到的仍然是“我”和妹妹。
愿这位伟大的母亲在天堂幸福,为她现在的儿子骄傲。
相关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