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需要在短时间内掌握写一篇合格作文的技巧,作文,是内心情感和外界的桥梁,好文章是改出来的,写完作文后要多修改让作文更完美。什么样的作文值得拍手叫好?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你提供读后感8篇,如果对这个话题感兴趣的话,请关注本站。
文中的思嘉是一个很与众不同的女孩,独立、自我、有想法有作为,但是她的爱情观却让许多人不认同。起初,活泼美丽的她爱上了艾希礼,艾希礼在她的心目当中可以说是十分完美的,可是生活就是这么不尽如人意,她没能和自己所爱的人在一起,不知是什么原因,她选择了十分喜欢自己的查尔斯,可是不久查尔斯在战争中去世了,同时一个名为瑞德的男人向思嘉表达了爱意,后来思嘉又因为钱,陆续嫁给过两个男人,一个是妹妹的未婚夫,还有一个是瑞德,原以为会一直爱艾希礼的思嘉最终爱上了瑞德,可是最后瑞德却没有了信心在维持婚姻,与她分手。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瑞德,他"放荡不羁"但又不失自我,一身的痞子气但又不失男子汉的爱国豪情,而且居然他还出身名门(美国西点军校炮兵专业毕业生)。瑞德看起来像个玩世不恭、唯利是图的老痞子,但是从华贝儿口中我们可以知道,其实瑞德是个心地善良,乐于助人的人。他对思嘉的爱是十分真切的。他对思嘉可以算得上是一见钟情,在那场舞会后他就再也没有忘记过那个较小倔强的身影。他想保护思嘉,宠爱思嘉,照料思嘉,让她事事称心,而思嘉却一次次地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思嘉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爱思嘉,但他更了解思嘉,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思嘉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他最终还是选择放弃了这段短暂的婚姻。
事实上,思嘉是个很幸运的女孩,她想要的似乎什么都得到了,虽然她有些手段不正当,只是她却永远不知道要珍惜,使得幸福与她一次次的擦身而过,当她真正意识到自己爱上了瑞德时,瑞德却已经对她绝望了,一个人在感情的道路上走远······
这本书将一段段凄美的爱情故事与战争结合在了一起,让人不仅不觉得乏味枯燥,还让人有一种为之动容的感觉,当时的社会环境使得这一个个年轻人变得不再是自己。也许没有了这一切的背景,一切都会更简单,不是吗?
时值岁末,家中经一翻努力后除旧布新,光彩涣然,闲暇中不时想到,也许不论新也好,旧也好,能让人称心如意便可。恰拜读巴金先生的《家》,颇有感触,恰如醍醐灌顶,恍若春光中步于花林,清香飘逸,沁人心脾。《家》实在是一本少见的好书,乃巴老年轻时所作,时读时新,令人服膺。
故事发生在新文化运动时期,新旧交替,矛盾衍生。高家是城中的大户,四世同堂。外在看来确乎十分光鲜,令人艳羡。其实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天使的面孔下掩藏着恶魔的嘴脸,高贵的门第下是克安克定此等纨绔子弟嫖赌饮吹坐吃山空的行为,荡漾着涟漪的湖水下祭奠着鸣凤惨遭压迫的命运,芬芳的梅林中藏匿着觉新与梅间中道崩殂的爱情……这是一个家族家道中落的悲剧,这是一个众生相显现的闹剧,这是一个矛盾迸发的时代的写照,读来不禁令人心悸,唏嘘不已。
此番其实已然是第二次拜读《家》了,前番读毕满怀对各角色的遭遇的哀戚,而此番拜读又有别于前番的新感受,故在此闲论觉慧、觉新。
觉新是家中的长子嫡孙,在校成绩优异,志在出国深造,前途可谓一片光明。无奈家中产业等他来接管,他也只能放弃理想,而他与梅的爱情更是惨死在未成中。觉新是旧时代的产物,是“无抵抗主义”和“作揖主义”的代表人物,然而,我更愿把他当成一位悲剧人物,一位“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人来看待。在父亲让他放弃出国深造的机会和放弃与梅的爱情时,他都无言以对,只是唯唯诺诺。而家中的长辈试图剥夺他和弟弟们的幸福之时,他也绝不抵抗,甚至助纣为虐。而他却把原因美化,说是为了却父亲的遗愿和为弟妹们的幸福而牺牲自己,其实这只是他的懦弱,他的不抵抗导致自己的不幸。当我还沉溺在书中时,我确乎是这样想的,然而反观现实,尤其是我乃家中长子,更知事实中不如意事常八九,而长子的确要负起更多的责任。总而言之,觉新是以正确的态度做出错误的事情,确实可悲。
而本书的主人公觉慧的遭遇不同,他是家中幼子,大部分事都有觉新为其承担,恰逢五四运动兴起,新知识新思想得到广泛传播。在这种情况下的热血青年,心中溢满了对旧制度的控诉,对新制度的憧憬。然而,他却不知道凡事都有其发展的过程,他太过偏激,太过狂妄,他希望新制度可以在一瞬间便将旧制度取而代之。因此,他批判这个旧制度,他憎恶家中的被旧制度荼毒的人。其实,旧制度滥觞于远古,刚开始也对统治者的统治有很大的帮助,然而每种事物总有两面性,在发展了数千年后旧制度终于弊大于利,才人人得以诛之。记得有这样一句话: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这是因为人类绝无可能创造出绝对完美的东西,所以旧制度有其弊病也是理所当然的。然而,仅有控诉也不够,必须诟病于任何事物,使任何事物都趋于完美,不可畏蒽而退缩,不能鲁莽以妄进。也许,这就是巴老以觉慧出走上海来作结局的缘由罢。
的确,这世界上尚有许许多多值得我们去诟病的,而我们之前也必有许许多多为诟病而牺牲的前辈,然而,我们“不是畸人,不是愚人,应当给自己把幸福争过来”,就算要踏着他们的骸骨前进,也在所不惜。
夜深人静,我却有些浮躁不安。
在台灯的指引下,我不耐烦地拿起枕边那本淡黄色的书一一《林清玄散文自选集》。
这封面就把我的“心”牵了过去一一潇洒的“林清玄”三个大字显赫地印在纷纷扬扬飘落的蒲公英上,颇有一种芳芬之感。“林清玄大概是个温柔的女子吧!”我想着,便翻开了书。“天啊!‘她’竟是一个修行过的男人!”我惊叹着看了他的简介。
有一种无名的冲动使我迫不及待地想看一看他的文章。我随意地一翻,就翻到了一篇名叫《清欢》的文章。“这有什么好写的?!”我嘀咕着,开始看了。它是由苏轼的一阕词,引出了主题一一清欢。凊欢是什么?是吃的?穿的?用的?在文中,我找到了答案。噢,原来清欢指的是“清淡的欢愉”。可现在,想在世间找到“清欢”,可就万分难了一一散个步,汽车声不断呼吼而过;吃个清淡的小菜,杳不可得,油、盐、酱、味精已成为菜的特色;喝一杯茶,但那些地方总是嘈杂无比;去赏赏湖,正漂流的汽水瓶已成为所有人看的“展览物”;去庙里走走,门口满满的摊贩……这个年代的“凊欢”太难寻了!眼要清欢,找不到青山绿水;耳要清欢,找不到和谐宁静;鼻要清欢,找不到干净空气;舌要清欢,找不到蓼茸蒿笋;身要清欢,找不到清凉净土;意要清欢,找不到智慧明心……
我皱着眉,摇了摇头。
我重翻回目录,一篇名叫《咬舌自尽的狗》的文章映入我眼帘,我翻到了相应面数,如狼似虎地看了起来。看完之后,早已是视线模糊。那主人第一次把狗抛到几百公里以外的深山里,狗,回来了。第二次想把狗抛到几百公里外的深山中时,狗却在车中咬舌自尽了……啊!一只有情有义的狗呀,为了寻找主人,在原野、在高山、在城镇、在荒郊奔驰百里,不管经历多大痛苦,多大风险,好不容易回到家了,主人不但不开门,还冷眼相待,立刻又送去抛弃,又被无情无义的人抛弃!有情有义之人受无情之人背弃,在人世间还少吗?三国时期,老将黄忠为他主公的霸业苦战关羽,回去之后,主公韩玄却叫刀斧手斩他首级,此不为无情之人背弃有情之人?
每每读到林清玄的散文,总觉得他恬淡自然的散文中蕴含着细腻的情感,并且透着几丝禅味,小故事大道理也是他散文中必备的风格。
读着林清玄的散文,就好似在听一位禅师的谆谆教导,在安抚我那颗浮躁不安的心灵……
我喜欢看《假小子戴安》,作者杨红樱。其实只要是杨红樱阿姨写的书我都喜欢,她的书我几乎都有。
这本书写了戴安迷一样的身世。她和未婚的妈妈相依为命,她的爸爸只出现在她的想象里。性格倔强的戴安为了不受人欺负,还要把妈妈和自己保护得好好的,她硬要把自己变成一个粗野强悍的假小子。直到她小学毕业的那个夏天,一个陌生男人地突然出现,搅乱了她和妈妈平静的生活,而戴安迷一样的生活也被揭开了。
《假小子带安》是一部描写少女成长的心理小说,作者对戴安性别角色错位的行为和心理,进行了精彩细腻的描写。我觉得戴安是一个勇敢坚强的女孩,在别人面前从来不哭,不像别的女孩子那样玩布娃娃,有点男孩子的性格。她喜欢跟男孩子在一起,侠肝义胆,为朋友两肋插刀,曾经帮一些男孩子讨回公道。班上所有的男孩子都很崇拜她。她有火一样的热情,乐于助人。班上有一个叫李小俊的男孩,生性懦弱,性格内向,行为有点像女孩,喜欢涂香水,翘兰花指,在戴安的帮助下,使他克服了这种女性倾向,成为了真正的男子汉。她的行为让一些女孩子的家长误认为她是男孩。有一天,戴安打电话给夏雪儿,夏雪儿的妈妈接到电话后就很警惕,以为她是男生。夏雪儿接过电话后,她妈妈就在门后偷听,并跟踪和监视她们,这和有些家长一样。
这本书所描写的戴安是我所喜欢的角色,我也想像她那样侠肝义胆,乐于助人,遇到困难和挫折不气馁不服输,坚强地面对人生!
还记得那晚,我在书桌前的台灯下,聚精会神地看着沈石溪的《狼王梦》这本书。刚刚拿到书的我,原本只是想随手翻翻,谁知,竟一下就被那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吸引住了。
书中讲的是母狼紫岚的故事。紫岚在一场飞沙走石的大暴雨中,一边躲避猎狗的袭击,一边艰难地生下了五只狼崽,但还有一只狼崽冻死了。生下来的小狼里,有三只雄狼。紫岚一心想要把小狼培养成“狼王”,却都失败了。悲痛欲绝的紫岚最后和它的杀子仇人金雕决斗,同归于尽了。
读着读着,我的眼眶不禁湿润了。生活中,我们的妈妈不也像书中的主人公紫岚一样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吗?我们成长的道路上,都包含着母亲的心血与期望。所以,我们不能辜负母亲的希望,应该好好学习,将来报答母亲的恩情。书中的紫岚和天下所有的母亲一样,愿意为孩子付出一切,它不惜代价,用尽一切方法方法,努力把自己的孩子培养成“狼王”。紫岚虽然最后没有成功,但它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它是一只伟大的母狼,更是一只无私奉献、不求回报的母狼!
这本书情节一波三折,十分精彩,动物的形象也描绘得栩栩如生,跃然纸上。只是悲惨的结局却让我高兴不起来。书中的猎人很残忍,毁掉了一个又一个动物的家庭。猎人啊猎人,难道就没有想过,如果你的家被拆散了,你会多么伤心与痛苦?
地球是我们共同的家,动物与我们一样,会为亲人的离去悲痛不已。读完《狼王梦》。我想大声呼吁:人类啊,请放下你手中的枪,善待自然界的每一个生命吧!
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叫《樱桃沟的春天》的书,给我留下了非常深的记忆。
这个故事里,有这样一些人物。动物:会笑的笑猫,能在山谷里飞翔的黑旋风,会模仿人说话的鹩哥,爱管闲事的阿黄,看门鹅母白鹅,老的不知活了多久的老老鼠,得了思乡病的阿黑,勤劳的马小跳的爷爷。马小跳的奶奶,从城里来的郑美丽老师,皮肤被太阳晒得黑黑的小非洲等等有趣的人物。动物。
这本书,讲了这样一个故事:清明那天,笑猫带着虎皮猫和小猫们离开了翠湖公园,来到了有孩子味儿的望龙山里的樱桃沟,后来得知这里是马小跳的老家。它们来到了马小跳爷爷奶奶家,认识了很多动物朋友们。度过了很多有趣的日夜,给大熊猫找男朋友,帮阿黑。小白找回孩子们,樱桃沟保卫战……有认识了有孩子味儿的老师:郑美丽。度过了及其反常的一天:鱼尖叫,狗想上房,白鹅想上树,青蛙远行。每件事都很奇怪,老老鼠也让笑猫赶紧逃。笑猫可不愿意走,不愿离开樱桃沟,不愿离开这些动物朋友们,不愿离开马小跳的爷爷奶奶。最后以这世界到底这么了?究竟有什么事情要发生?
本书的作者是杨红樱,她曾写过《女生日记》。《男生日记》。《五·三班的坏小子》等作品。她的作品还曾获得过“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冰心儿童图书奖”等荣誉。杨红樱阿姨的书,被小读者们称为“心灵鸡汤”。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里面有很多描写得很生动的好词好句。故事中的人物。动物都很有趣。笑猫的思想都很想人,把杨红缨阿姨的思想都写进去了。我希望杨红樱阿姨可以把笑猫的故事继续写下去。
斟一杯香茗,任清香缭绕思绪,一个人的夜晚,不仅有皎洁,悄然的月光,更有那一叶学海中永不沉的扁舟——题记
在鲁迅的世界里遨游,我初有体会。
初读《狗·猫·鼠》,我看到了鲁迅童年的天真,可爱。看出了他对老鼠的同情,对猫的憎恶。可细细体会,我又品出了别样的滋味。老鼠不正代表了那些贫穷,弱小的群体么?他们遭人鄙夷,受尽艰难困苦,生活在社会的底层,他们不正是我们需要关心的么?只要我们奉献出自己的爱心与温暖,为他们带来关心与帮助,那么我们的生活不也会更加美好,家庭不也会更加幸福吗?正是因为爱,我们的心情才碧波荡漾;正是因为爱,我们的生活才充满芬芳;正是因为爱,我们的灵魂才熠熠生辉!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在鲁迅的世界里遨游,我略有感触。
看了《五猖会》,总会感同身受,好像也能体味到鲁迅那伤心,失望的心情,的确,大人们总是在我们满怀欢喜时为我们浇下一盆冷水,他们似乎永远也不会懂得我们的想法和感受,只是一味的催促我们学习、看书、写作业……而我们也时常抵触他们,和他们吵架,惹他们生气。所以,我们应该学会理解,学会沟通,应与父母架起一座心灵的桥梁,有了理解,生活才会充满欢乐,有了理解,家庭才会充满关爱!
在鲁迅的世界里遨游,我思索万千。
告别了《五猖会》,来到了“长妈妈”的世界,我感受到了她的善良,朴实,和蔼可亲,更为她的乐观所感动,她虽不富裕,但享受生活,享受生命中的每一分,每一秒。那我们呢?在生活中,当乌云密布天空时,悲观的人看到的是“黑云压城城欲摧”,乐观的人看到的却是“甲光向日金鳞开”。无论处在什么厄运中,只要保持乐观的心态,总能找到这样奇特的春蕾。微笑着去唱生活的歌谣,你会发现生命是如此的美好!
轻轻品一口香茗,感受那清香与醇厚,披着银纱般的月光,我依旧沉醉在作者笔下那多姿多彩的金色童年中。——后记
《小王子》,看似是童话故事,读完最深的感受是心里闷闷的,有些莫名的伤心与无助感。特别是看完关于作者的个人成长历程以及写作背景。
初读,怀着开心甚至有些激动的心情去看,渐渐地,脑海中呈现一幅幅作者和小王子在沙漠相遇、想象小王子与遇到的每个人对话的画面。心里莫名有些悲伤,好像有讽刺的意味,可真正刺痛我的是这其中大多数人不能真正认识并直面自己这一点,让我感到一种悲哀,这是发自内心的悲悯。
结局告诉我,作者在后来的一次飞行任务中失踪,我怀着无比愉悦的心情想象着他和小王子相遇的情形,开心了许久,随之让我无法接受的是人们后来在海底发现了作者驾驶的飞机(作者最后留在了这片海域)。虽然这个结果是在预料之中,但是我不愿意相信,这本是像童话故事该有完美结局的书,为何读完却让人伤怀至此。也许从一开始潜意识就已经铺垫好了所有的想象,可结果却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美好。
成人的世界果真现实多梦想少,残酷多完美少,伤心多快乐少。书中也一直提到成人的世界如何复杂又固化,孩子的世界如何美好又新奇。怪不得一开始就说这也是献给大人的童话书。
也许一开始我不该定义这只是简简单单的童话故事,又或许我不该在读完这本书后像大人一样再去了解作者生平和身后。小孩子为何快乐就在于简单,如果他们来读这本书,可能这就是一本童话故事书,在他们的结局里小王子回到了自己的星球,最终作者和小王子在星球相遇,从此快乐的生活在这里吧。
小王子,那个天真可爱又见多识广的孩童,他就像每个人心爱的那朵玫瑰花,有时漂亮有时虚假有时娇嫩有时坚强,需要呵护又能独立。其实,它就是我们自己的内心,真实也会假装。不论你逃往哪里,它都在你心里,最终依然是你的最爱。
这样的小王子,这样的玫瑰花,这样的作者,我好像明白了原来你不是童话,而是教会我直面自己内心的向导,守护专属自己的那朵“玫瑰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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