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小编专门为您整理的“海龟读后感”,敬请参阅本文。一个人在读过每一本书之后都会有一些收获和体会,作品是作者写的,让人读得酣畅淋漓,欲罢不能。 通过读书笔记可以更好地了解自己学习的进度和水平。
性格直爽的小女孩海龟,因为妈妈的管家工作,欣然离开了家乡,来到了弗罗里达州的海边小城基韦斯特,和从未见面的亲戚们同居共处。
基韦斯特有很多有趣的事。姨妈家有三个不同大小的表哥以及表弟,豆子、科米和小弟,他们组织了许多小城男生加入了尿布帮(就是帮附近的家长看婴儿的,他们拥有治疗湿疹的祖传秘方)。因为基韦斯特是受外地供应来生活的,所以男孩儿都光着脚,没有穿鞋的习惯。孩子平时吃不到糖,都是用自己的劳动来换取糖果,而不是钱。
更有意思的是,小城的人基本上都有一个有趣的绰号。比如:猪排、强尼糕饼、慢性子、倒霉蛋......
亲戚们都很奇怪。姨妈敢作敢为,爽朗直接。姨夫少言寡语,还很会做针线活儿。外婆心狠手辣,却又心中有爱。表哥们爱耍小聪明、说谎话,却又善良淳朴。海龟的前父慢性子,不像妈妈说的那么恐怖,而是一个温柔体贴的男人。这一切都太不可思议了,这些善良的基维斯特人,让这个小城变得美丽、温暖。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海龟在外婆家找到了基韦斯特人一直在寻找的宝藏地图。她和尿布帮的男孩一起来到了地图上的小岛。他们顺利的找到了宝藏,可是却遭到暴风的袭击。船没有了,屋棚被卷走了,海水上涨了,尿布帮的男孩不敢像平时一样耀武扬威了。这样的天气持续了几天,慢性子的救援队终于到了,他们千辛万苦终于回到了家。
妈妈闻风赶来,还带来了她的新任丈夫阿奇。从海龟出生,妈妈就一直孤身在外,有一个好爸爸是海龟一直期盼的,如今自己的爸爸就在眼前,简直是美梦。妈妈和海龟都以为这是一个结局,美好的结局,一家三口快乐地住在一起。但谁知阿奇趁着妈妈告别的时间趁机溜走了,海龟和妈妈知道他把我们大家骗了,悲痛到了极点。
但是她们也从此明白:世界上没有美好的结局。真正的财富不是金银财宝,不是权力地位,而是和爱自己的人住在一起,幸福的生活。
从此,妈妈和海龟留在了基韦斯特小城,和那些多年未见面的亲戚其乐融融的生活在一起,他们看见了真正的财富亲情。
读了妈妈给我买的《男孩与海龟》这本书,我觉得非常生动,我家就生活在海边似乎故事就发生在自己身边。我们要注意环保,保护海洋,保护小动物。
故事讲的是:东海岸的月光下,洁白柔软的沙滩上,一只一只的小海龟从沙子中挣扎着爬出来,走向海洋。它们中能活下去的那只肩负着一个使命:二十五年后能够再回到这片海滩来生蛋。故事中的五只小海龟经历了重重磨难,最后老三被男孩救下,坚强的存活了下来。老三呜哇在回来的路上结实了翡翠,在它的帮助下回海滩产蛋。
二十五年后海边建起了大酒店,当年的小男孩阿山已经成了海洋生物专家,他又来到东海岸研究海洋生物及环保情况。并在海边奇迹般的遇到了带伤疤的大海龟呜哇来岸上产蛋。为了保护好海龟顺利产下蛋他与女朋友一起做出很大的努力。
我们要保护海洋,海龟需要我们的保护才能繁衍后代,人类丢到水里的塑料袋像水母,海龟误食后会导致死亡。我们不要在海里丢垃圾,倒污水;别人在做这种行为,我们应该礼貌阻止。行动起来,让海洋永远碧蓝,让海龟和海洋生物们生活在一个干净、舒适的大海里!
上次去郑州科技馆,妈妈带我看了一部精彩的电影《小海龟的理想》,影片讲述了一只小海龟的'成长历程和坚定勇敢的精神,值得一看。:
一只刚出生的小海龟从沙滩里向着大海里爬,它要去寻找妈妈,老鹰把它的同伴都叼走吃掉了,只剩下它自己孤苦伶仃地游向大海深处,一路上它多次遇到天敌的追杀和可怕的海葵,历尽千辛万苦,最后终于找到了妈妈。后来,小海龟长大了,它有一个理想:去人类的世界看一看。好几次,它几乎都要在恶劣的暴风雨中退缩,但是它凭借着坚定勇敢的精神,坚持着坚持着,终于它看到了人类世界。
小海龟能凭借理想的星星之火点亮成功的道路,给了我很深的教育和启发。我想,只要我们拥有理想,就能象小海龟一样到达理想的彼岸。站在梦想的顶峰,勇敢坚定,不畏艰险。不光是在口头上,还要勇于实践。不经历风雨,怎见彩虹,刻苦勤奋是成功之母,成功是刻苦勤奋最好的回报。
小朋友们,快去看看电影《小海龟的理想》吧,树立好自己的人生理想和奋斗目标,然后要克服一切艰难困苦,坚定不移地去探索去奋斗,你就一定能实现理想取得成功!
我的书架上有很多很多的好书,有西游记、水浒传、长袜子皮皮、宝葫芦的秘密……都非常好看,我最喜欢的是程玮写的《海龟老师》。刚拿到这套书的时候我就爱上了看这套书,不到两天时间就看完了,妈妈说看书不能随随便便浏览一遍就够了,要多看几遍,仔细看,慢慢体会,所以我又仔细看了第二遍,真是越看越精彩,越看越喜欢!
《海龟老师》这套书里有害怕上学的贝奇,偷看娜苗作业的多莱,回答问题很快的班长能能,全班最聪明的娜苗……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还是雷老师,他是英国留学回来的海归,故得外号“海龟老师”戴着黑边眼镜,平时总是笑眯眯的,不过一生气的时候,眉头就有一个竖着的“一”字,雷老师风趣幽默,负责任又有爱心,就像我的老师。
里面最有趣的一段是:校园里的海滩,在红色的橡胶操场上铺上蓝色的塑料布,然后铺上一层薄薄的细沙,看上去和真的沙滩一模一样。大喇叭里传出阵阵海浪的声音,忽高忽低的,和真的一样。同学们在人造的海滩上露营、烤香肠、烤红薯……最后招来了消防员。这一段我前前后后看了好多遍。
海龟老师和同学们一路走着,有烦恼,也充满欢乐。
每个人的能力不一样,写出的作文也会不一样。写作可以培养我们的文学素养。一篇优秀的作文,背后一定蕴藏着无数次推敲,你是否正为写作文而犯难呢?以下是由小编为你整理的《惊喜读后感集合4篇》,更多相关内容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8月22日,我读了《小学生阅读进阶测试》书中的惊喜这篇文章。
这篇文章主要写:青蛙和蟾蜍这对好朋友,都想给对方一个惊喜,于是,它们各自把对方家中的落叶扫干净了,但是,一阵风吹过,被扫成堆的落叶又被吹得到处都是,但青蛙和蟾蜍仍然那么高兴。
读完这篇文章,我觉得青蛙和蟾蜍的成果虽然被毁,但它们仍然这么高兴是因为青蛙和蟾蜍都认为帮助好朋友或给朋友一个惊喜是一件让人高兴的事。虽然它们的劳动成果被毁,没能让对方看见,却仍然高兴,这说明了做好事不一定要给别人看,只要是发自内心做的,即使别人看不到,也能给自己带来快乐。
记得有一次在班里做劳动,我连续做了一个星期,每天我都把课室扫的干干净净,虽然没人知道,但看到同学们能在干净的教室里上课,我觉得为班集体做点好事很高兴。
多做点让别人快乐的事吧!
友情是什么?我想问问大家。以前我不懂什么叫做友情。可是寒假的时候我读了一本书,我大概对友情有了一点了解。这本书的'名字叫做挤挤城和宽宽街。里面有一个叫做给你一个惊喜的故事,我十分喜欢。
狮子阿美有一头像瀑布一样美丽的长发,他以长发为豪。可是好景不长,他生病了,头发都掉没了。他伤心极了,再也不肯出去玩了。他的朋友都非常担心他,所以送给他一个惊喜。阿美看到惊喜时非常感动,再也不自卑了。因为这个惊喜就是朋友们都剃了光头。
我之所以喜欢这个故事,就是因为这个故事就像我自己的生活一样。我也曾像阿美一样,有过伤心有过自卑。但是我也如阿美一样幸运,有一伙好朋友帮助我,支持我。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好朋友!难过了,他们会安慰我们;有些话不愿意告诉父母,可以向他们倾诉;有了他们的陪伴,我们不再孤独……如果没有了友谊,那一定会很孤单,很寂寞。就像世界上没有了医生,身体上的病就无法治愈,如果没有了朋友,我们受伤的心灵谁来抚平呢?
《挤挤城和宽宽街》真的是一本有趣的书,里面有很多故事就像是写我们自己的故事一样,相信你一定会喜欢的。
科学老师让寻找鱼的资料,英语老师让做一本小型词典,语文老师让做一串风铃,并写上梦想。数学老师让做一个降落伞和一个正六面体而且这些都在一个星期内完成。怪不得小叶子不想上学呢!这是一个星期内完成的吗?小叶子不停地抱怨着,隐瞒着,不知不觉中她睡着了。
小叶子因为睡觉着凉就感冒了,她的父母很心疼,就商量着帮小叶子写作业。可小叶子记错了时间,一个月她记成了一个星期,所以父母也就不帮小叶子写作业了。可是我认为一个月也写不完呀!看到书中的小叶子,我想到我们也并不轻松呀!我们每天放学回家都要完成老师留的各科作业,周六周日还要上兴趣班,我多么希望国家能给我们这群祖国的花朵减负呀!
小叶子是平凡的,它当然没有红花那样娇艳,那样惹眼,但是却发挥着独特的魅力!小叶子的感受与我的感受不谋而合,所以这本书太适合我读了,有些情节写出了我的心声,越读越深入,我俨然把自己当成了书中的小叶子。我不禁喜欢和敬佩写这本书的作家了,真是从我们的心灵深处去想问题啊!
想来想去,我要像小叶子那样,遇到困难认真地去解决,对待老师要尊重,对待同学们要热情。
我们不一定都是优等生,只要我们努力了就好,我们成长的路还很长,还有很多困难,但只要我们不懈努力,就有更多成功的机会!所以说,经历是最好的成长!我要在阅读的感悟中成长起来!
了不起的小叶子,了不起!我也愿意做这样的小叶子!
导演金依萌自《非常完美》之后,携同类型题材的都市白领女性喜剧电影《一夜惊喜》归来。如果说前者在追求绚丽多彩的服饰效果的话,那这部由范冰冰领衔主演的电影,则更注重外部环境的奢华与人物审丑的表达。北京最贵地段的办公区,配上孕期过敏的范爷面容,无疑为该戏增添了一定量的看点。然而,该戏最终依旧回归为女一号打造审美表达的非常完美路径,从而导致主演范冰冰在花瓶的似是而非之间徘徊。
一夜疯狂,酒后断片,从而导致怀孕,并走上为孩子找爹之路的故事套路,在香港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周星驰等人主演的电影《最佳女婿》中已经有过表现。电影《一夜惊喜》的故事灵感无疑或多或少的来自于这部港产片,可谓是旧故事的瓶装上新范冰冰的酒。然而,为了能让这个早已远去的港产故事能够在大陆影院不至于水土不服,编剧金依萌不得不为故事重新设定人物关系,将都市女白领、海归男上司、痴情种子男等人全部置身于北京鸟蛋CBD中心区。
旧故事贴上新标签,难免有诸多破绽。电影《一夜惊喜》为了制造喜剧笑料,不惜让范冰冰饰演的角色降低智商,在男上司面前神魂颠倒、又亲桌子又搂鞋。这种喜剧的表现方式,能否实现在都市白领的受众人群中的包袱笑料,有待进一步商榷。
同时,不得不提,剧中周童宇所住山景房为该戏颇大漏洞。为增加电影的喜剧氛围,剧本在桥段设定上强行加入周带女一号回家遇险一段。当山景房与女一号的猫轻悄悄地出现的一刹那,不知道是否会让深陷北京堵车大军中的回家影迷升起如此一句感慨亲,周童宇这不是在北京城给人打工的。这让现实生活中早出晚归的打工有车一族情何以堪?让北京城真真切切的拥堵情何以堪?
在男上司周毕安的人物设定中,其性格过于单一化,沦为只会赞誉员工你是我的骄傲的摆设品,于公司建树方面,丝毫看不出胜任的任何可能,除了泡妞,一无所事。不健全人格的展现,很难制造符合现实生活的笑料。
如此种种,造成电影《一夜惊喜》不接地气,打着北京、白领、都市旗号,而分明离地三千英尺的尴尬局面。没有生活根基,仅依靠压低人物智商来换取笑果,终究未能远已。当男一号骑着三轮车载着即将临盆的范爷在异国的马路上狂奔的时候,这个迟来的伪高潮未免太过于牵强,难以取得观众认同。
幼儿教师教育网小编搜索并整理了第七天的读后感受,以下是相关内容。光阴给我们经验,读书给我们知识,我们一边读着作者的第七天读后感悟,一边从中汲取精华。此时为了记录一闪而过的想法,写一篇读后感是尤为重要的。为方便后续阅读,请你收藏本文!
我真的被《第七天》感动了。
虽然是在一片争议甚至是骂声中开始阅读的,但之前的所有想象和假设并没有霸占我的感受。从开篇第一段话开始,我就被那种冷澈绝望的忧伤,紧紧地攫住了。但止于此的阅读感受,成为作品遭诟病的重点,有人说这次的余华除了给读者带来浅表的感伤以外,都是新闻事件叠加起来的串烧,“余华的工作无非是把这些素材原封不动地照搬到了自己名下,却并没有提供什么比新闻报道更高明的说法”。更有甚者说,“这是余华作品中最烂的一部”。
平心而论,我觉得这种说法是不公平的。因为评价总有个标准和范围,是把余华放在文坛中评价,还是放在有些读者建造的神坛上来评价?是按照真实的余华评价,还是按照读者、公众眼中的余华评价?如果在前者中,《第七天》是目前长篇创作中依旧保持了作家水准的小说;但如果按后者来看,就失去了标准,因为神无所不能,余华的能力遥不可及。但这个神坛,也许并不是余华自己心甘情愿站上去的,他被公众推上了神坛。
在这个神坛上,公众们期望余华写出一部伟大的现实主义力作。而用这样的标准,《第七天》欠缺的太多,所以骂声四起。但是,我们有没有想过,其实是标准错了,余华只是他自己。
对于一部作品,除了语言结构等基本功以外,我们经常使用的“好小说的标准”是:打动人的内心和作家的社会意识。用这样的标准衡量,《第七天》算是一部好小说。
感伤悲苦是这部小说的根本,杨飞这样一个孤苦无依的魂魄,生前努力地存在,死后努力地寻找。在一个强势纷杂的外部世界中,小人物的挣扎努力无疑是令人同情的。作品营造的“死无葬身之地”里熙熙攘攘的无处安息的灵魂,更是给人荒凉之感。活在世上的小人物,生命是最终的底线,也是最慷慨的代价,任何一个看似偶然的小的变动,就能要了他们的命。突然被砸死的自己,自杀的前妻,因为一个山寨手机跳楼的鼠妹,车祸丧生的年轻人,被唤作医疗垃圾的二十七个婴儿……反倒是父亲,因为癌症而死,稍微给这些死亡增添了一些伦常的必然。
对个体命运的关注,是余华一贯的坚持。《活着》是零度写历史,是个体在历史中的挣扎;《第七天》是零距离地写现实,是个体在社会中的挣扎。只是这一次,他站到现实中间来了。也许是因为太近了,满篇都是现实发生过的激烈事件,人们才会说他“用新闻串烧来弥补素材不足”。
在我看来却是作家在用他自己的方式,解读现实。当然,我们不能评价这部作品是一部伟大的现实主义力作,也不能将余华比肩于托尔斯泰、巴尔扎克,他不是那种可以用气势磅礴的宏大叙事来批判现实的作家,但他是余华,是用《活着》的艺术灵感来创作《第七天》的余华。他曾说:“我所有的创作,都是在努力更加接近真实。我的这个真实,不是生活里的那种真实。我觉得生活实际上是不真实的,生活是一种真假参半、鱼目混珠的事物。”
灵魂的诉说和新闻事件的密集,也许恰是对现实的一种荒诞表达。以前的生活和时代都朴素而单一,现实往往没有作家想象出来的生活更新鲜精彩。但是近几年,社会的巨变让我们惊叹:生活早就超越了想象。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生活中处处都是突如其来的荒诞。
再说题材,小人物在现实中的挣扎,虽然并不新鲜,但却是传统写作最为关注、也是最容易上手的题材。同样的挣扎,在前几年的作品中,多少能让人看到些希望,比如福贵,虽然遭受了所有的灾难,他还活着。到了《第七天》,这些挣扎的尽头,都是绝望。杨飞,这个生不逢时、死亦不逢时的魂灵,在横向的社会层面遭遇、见证了所有极端的苦难。他遇到的所有人,都是草根,都生活在惶恐中。
小说中最无争议的部分,是作者对父子感情的建构,这不仅是作品最大的情感支撑,也是被各方声音肯定的亮点。淋漓尽致地写父子情深,在历来的作品中,除了朱自清的《背影》,就数这对父子了。如果杨飞的生活中还有一点亮色,那就是父亲对他的爱。小说里满是对父子情深的各种描述,不经意间触动内心。“我乘坐的火车驶离车站时,他站在那里看着离去的火车挥手,虽然站台上有很多人在来去,可是我觉得他是孤单一人站在那里。”“第二天我父亲不辞而别,他走得无声无息,连一张纸条也没有留下,拖着自己所剩无几的生命离我远去。”
从对父子关系的建构上,也能看出余华不再是当年那个先锋派的旗手了,因为当年先锋创作中很重要的母题是:杀死父亲。如今几十年过去,父子讲和了。这些都显示了余华创作中温暖的内核,虽然满目疮痍,但坚信人性良善或者说是希望还在。
读《第七天》,让我总忍不住想到方方的《涂自强的个人悲伤》,作品弥漫的也是同样的悲伤、压抑而绝望。小说结尾处写着:涂自强从未松懈,却也从未得到。这句话不只点了方方自己小说的题,也点了《第七天》的题,更点中了这个时代小人物命运的题
《第七天》读后感600字:余华的作品,主人公死后游荡7天所发生的故事,站在一个全新的角度来阐述日常所见,关于拆迁,爱情,抉择,卖肾,开餐馆,家教,人民矛盾等多个角度为切入点阐述,篇幅不长,但每一个节点都有深思的余地,尤其是最后那句“死无葬身之地”。
一场大火,一场交通事故让很多人丧失了生命,主人公从小被养父养大,虽然有跟亲生父母相认,但那个家里的矛盾深不可解,他选择了陪伴养父,那个为了他一辈子未婚的人,他死后只想见自己的养父一面,一路找寻,一路遇见尸骨未寒,骨肉未脱离的故人,了解了每个鬼的故事,活着的时候聊的不畅快,死后却可以无所顾忌,不被束缚,不被规则牵绊,游荡的这些鬼魂只因没有自己的墓地,便成为野鬼,但他们活的开心,没有任何歧视,公平又像一家人一样,唯一担心的是怕世界上没人记得他们的存在。
死后他与前妻和解了,他理解了餐馆老板的不易,同情被强拆而压死的夫妇,为贫穷的爱情而感动,每个故事都让他懂得了人间珍贵,却再也不能活的坦荡,死的干脆,就连死后的世界都分了阶层,他们讨论的是墓地的位置,自己身上的穿戴,哪怕是没有肉体的骨架都像有血有肉的人类一样摆谱,谈道理。
可以看下作者是如何从另一个角度来描述日常生活,活着不可怕,可怕的是放弃了念头,在失去生命那一刻才能明白何为珍贵,何为真爱。我会为那些贫穷的爱情而可惜,为主人公养父的执着而感动,为父母担心孩子而心疼,为那句只要一家人在一起,不管活着还是死了都踏实而心动。
喜欢结尾的那句话“死无葬生之地”每个人活着的时候在找寻自己的位置,就连死后都是如此,但是有些人死了,依旧成了孤魂,找不到安息的位置。
没想到五年后的今天,我还能有机会在一个悠闲的下午一个人静静地看完一本书。记得七年前的一天,我在书店买了一本拼音版的《汤姆叔叔的小屋》,当时也是用了一天的时间看完了。
后来的时间里,每当讲起读名著,我都会蹦出一句‘我只用了一天就看完了《汤姆叔叔的的小屋》’当时也是满满的骄傲。今天拿起了一本在我书架上放了半年多的小说《第七天》,这本书是一位伴随我成长的人在我十九岁生日时送给我的。拆封之后欣赏了一下封面才开始读。封面真是太好看了,是我喜欢的简约系风格。
全书分为七个部分,讲述了主人公“杨飞”回忆生前自传式的经历以及死后在另一个世界的所见所闻。他在火车轨道之间被养父捡到,养父也是个深情善良的人,为了把主人公更好的抚养成人,不惜放弃自己的爱情、婚姻和像常人一样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即使后来主人公遇见了自己的亲生父母,最后还是选择了和养父一起过日子。作文后来,工作的时候遇见了他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女人,他和她原本可以相安无事地过完一生,但他的妻子最后选择离开他,和另一个男人去闯出一片天地,以此实现自己的价值。后来她知道自己为了追求价值而看错人了,迷途知返却不能返。
在另一个世界与主人公相遇时,互相谅解,后,走远了…里面互相穿插了他生前或死后身边的人和事,一个个热爱生活的人,一个个鲜活的生命,一个个平平凡凡的群体知觉或不知觉地来到了另一个世界,诉说着他们的故事。他们都是不停追逐美好生活的人啊,为什么结局如此凄凉,伤感,令人惋惜!读完,心中无限惆怅。
在朦胧的梦境中迷失,接着逝去,也一并带走他们生前的回忆。这时,人世的那些丑恶全部呈无数倍放大,他们作为旁观者在那儿细细观看,或许在那儿之后,他们才真正的看破世间。
第一天
我为那些因为政府一道命令而拆房,就葬在那一堆废墟之下的无辜冤魂而感到同情与不甘。或许有的人正在被窝里做着美梦的一瞬间就与这个世界隔绝;或许有的人刚下班就眼睁睁地看见挖掘机一点一点地推倒并摧毁着自己的家园;或许有刚放学的小女孩正孤苦伶仃地坐在石板上望着这片废墟心里想着自己父母现在何方,却不知他们早已前往另一个世界。那些无家可归的人们,离开居住多年的温馨的旧居,换成谁都是不好受的。他们对房子更深层的是感情,也许那房子是亲人的寄托,是爱人的呼唤,是童年的怀念与不舍。这些,并不是能用金钱补偿的。
杨飞,他已经死了。在他生前看到的一幕便是他的学生坐在废墟上,等着自家父母。
第二天
当杨飞走进殡仪馆的那一刻,我想他更多的失望:没人为他买墓碑,没人为他穿殓衣,没人为他戴黑纱。他不知道今后他的灵魂与精神上的肉体该何去何从。也许在大火笼罩他的那一刻,他心中也还没定夺,只等烟雾将他离界,无视着好心老板的呼唤。一个人呆呆得看着那份报纸在餐桌前忧伤,等待着火一点一点地将他吞噬。
报纸上的消息便是李青的消息。我不知道杨飞看到这则报道——李青在浴室中自杀的时候是什么样的心情。在我看来,他的倾慕对象李青一直是一个不为名利所困的女子。她敢爱敢恨,能如鱼得水的穿行在尔虞我诈的商场之中,却不染一丝颜色。也许这样的女子确实值得令人倾慕。但在李青遇到那个博士之后,终是变了。世人抵挡不了金钱、权利的诱惑。或许是李青的才能被埋没太久了,她需要有人去安抚它,接着去开发它,让它发光发热。博士的甜言蜜语让李青跟随他,却也是这样把她推向了深渊。她是个好姑娘,却也抗拒不了诱惑,这正是世人的悲哀与可怜之处。
第三天
杨飞在火车站出生,也在火车站被遗忘。是一个收入微薄的扳道工收养了他。那位扳道工视他如己出,并且为自己有过一瞬间抛弃他的想法儿自责终身,直到逝去。
当杨飞的亲生母亲回来寻他时,杨飞对他的养父恋恋不舍,再到后来,杨飞离开了他们。抛弃了他父亲给他的优资待遇,抛弃了装扮高贵与优雅的房子,离开了与他有血缘关系的兄弟姐妹与父母,回到了他的养父——杨金彪身边。尽管他们没有血肉关系,也许,信任与爱更让人觉得心安,他们之间的没有物质的亲情更让人觉得放松。
第四天
杨金彪带着对杨飞思念到了另一个世界。因为在他生命的最后一课还在迷迷糊糊地叫着杨飞的名字,一遍,两遍,三遍……直到他走到那空旷孤寂的原野的尽头。人都会生老病死,杨金彪也不例外,当他得知自己得了癌症时,便下定决心离开杨飞,不让杨飞增加负担。这是体恤,这也是分离,但这隐藏又显露出他来自心底最深层的爱意。李月珍,杨飞的养母,他确实应该悲伤,他那么匆匆地来,又那么匆匆地去,也至使,她悲伤的使他说话的声音像清脆的水滴,每一个字都是落地的水珠,她对杨飞缓慢地说:“日复一日,他在候烧者面前彬彬有礼地执行自己的职责;日复一日,他满怀美好的憧憬,三十年四十年,五十年……他就能见你一面。”
第五天
我想象不到有些人的心是什么做的。铁虽硬,但总有被烧熔的时候,可是现在的某些人心似乎比铁还硬,我已实在是想象不出是血肉之心。它已经被欲望腐蚀,被金钱埋葬。人生遇到的困难有大有小,困难是如何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怎样去对待他,放下她,亦或者接受他,还是为了报复他做出努力?可是这些道理,又有几人能懂?道德与伦理正在被人的自私给淹没。
我希望有这样一个地方:那里人人平等,树叶会向你打招呼,石头会想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那里没有贫贱亦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亦没有疼痛,没有仇亦没有恨,没有嫉妒亦没有权力之争。那里没有仇恨与悲伤,只有爱在蔓延。或许在那里人们在冥冥之中他们已经心灵相通,语言根本不足以表达他们的情感,他们能做的只有四目相视,彼此问候,彼此叹息,彼此相拥。
终
我们生活在同一片土地上,我们又生活在同一片蓝天下,形形色色的人形同陌路,在人海中互相忘却,或是转身相视,或是擦肩而过,而后淡忘。也许就像作者余华所说的:“我们仿佛在这样的现实里,一边是红灯绿酒,一边是断壁残垣。或者说我们置身在一个奇怪的剧院里,同一个舞台上,半边正上演着喜剧,半边正上演着悲剧。”
《第七天》读后感500字:
《第七天》刷新了我对死后的认知,讲述的是男主在死后像孤魂野鬼一样在世间游荡七日,回忆过往人生经历种种,奇特而又普通的人生,家庭亲情、爱情婚姻、生活中偶遇的人的遭遇,算是活在大社会的局部缩影,生前有无处安放的灵魂,死后无葬身之地,虽无葬身之地,但却有一个世外桃源般的地方,有一群同类共同居住在所谓的“天堂”般的地方。
我理解的死近是于佛家倡导的众生平等,无论富贵贫穷,死后都是入土为安,落叶归根,魂归故里,虽然生的艰难,死后可以安详平静。
余华的小说总有一直现实主义的苍凉感,基调一直都是阴暗、凄惨的,虽然这一篇大基调维持这个标准,但是男主和养父的父子之情充满了温情,有些环节让我热泪盈眶。爱情也曾很纯粹美好,那个女子曾懂得欣赏男主的善良温暖。一个温良的男人值的托付终生,在商业化的金钱社会最终抵不过用金钱和梦想包裹着的“志同道合”的诱惑。
那些熟悉的主题也一一涵盖“危楼事故、拆迁、跳楼、弃婴、卖肾……”道尽生而为人的存活的艰难,不觉得有什么怪诞,余华把这些放入这本小说让我觉得有些诧异,这些太过耳熟能详的社会新闻故事,早已见怪不怪了,写下来反而让我惊异,寻常事不足以如题的感觉。
总需要文字纪录这个时代留给后人来看,也许几十年后的人看这本书可以当成曾经这个时代的纪实性作品吧。
“他问那是什么地方,我说死无葬身之地。”这是余华在《第七天》一书中的最后收尾,字里行间透露出了嘲讽与悲哀。
《第七天》是一篇比《活着》更艰难的文章,是一个比《兄弟》更绝望的故事,它的每一个字,每一个标点符号都像是在挑衅社会的底线,余华用他最锐利的武器——笔,再加上毫不掩饰的嘲讽,划开了当下那些看似光鲜实则腐烂的皮囊。
《第七天》是余华最新的长篇小说,他用荒诞的笔触和意象讲述了一个普通人死后的七日见闻:暴力拆迁,灾祸后瞒报死亡人数,医院将死婴做垃圾处理,冤假错案,刑讯逼供等等,讲述了现实的真实与荒诞,讲述了生命的幸福与苦难,讲述了眼泪的丰富与宽广,讲述了比恨更绝望比死更冷酷的存在。
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浑身发冷,也许是被作者冷峻的笔触所感染,以至于合上书时,还是久久不能自己。我不知道余华在写这本书时是不是也怀着这种情感。大都人都说《第七天》太过黑暗,把社会剖析的太过透彻,但这正是小说的意义啊,用最简单的文字写出最深刻的文章。有人说余华给这本书取名为《第七天》参照的是中国人死后的头七,他的这本书和其它的几部经典长篇小说相比,不足之处显而易见,但我却认为,这本书里说发生的故事却最贴近我们的现实生活,大部分事件我们甚至见怪不怪。
生不所致,死所长思。这本书连接了生前和死后的世界,我们用生前的视角去写死后的世界,死后的世界里依然有金钱权力的划分,但从中也有喜悦的分享,为寻见亲人永聚而喜,为死后世界清明和善不再污浊而喜,为得知真相不再误解懵懂而喜。也许社会有种种不公,种种不如意,但生活中总会有阳光温暖我们。
文章用杨飞在人间最后七天的经历向我们讲述了一个个加入了太多太多有政治暗喻的事件,但如果余华只是写这些事件就结束,那余华便不是余华了,除了这些事件以外,他还写出了这本书得到的提升的关键——人性。而这本书最出彩的地方,便是它让我们看到了这个荒诞不经,冷酷残忍世界里存在的希望——爱。“我”是父亲在铁路上捡到的弃婴,却让父亲为了“我”而抛弃婚姻和自己的后半辈子去扶养“我”长大,“我”的妻子在现实世界里弃“我”而去,却在死后只承认“我”是她的唯一的丈夫,洗发妹并不是真的想要跳楼,她的男友为了给她一个好的墓地而去卖了自己的肾,小餐馆的老板听说了“我”父亲的故事而每次点餐时都多送一个果盘。这一个个的故事,都写出了我们的良心,所以这社会并不是只有黑暗,还有温暖和爱。
《第七天》展示了一个弱肉强食不公平的七天,也写出了乌托邦式的向往生活的七天,余华用大半本书构造了一个人道和平欢乐美满的世界。书很容易看完,合上书,我们开始向往另一个世界,那里人人死而平等——那是死无葬身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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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写了美丽的白垩纪时代,凶残的霸王龙从弱小的小家伙成为原野霸主的故事。故事中的主人公是哥哥金眸和弟弟银睛。它们兄弟俩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呢?让我带你们走近白垩纪吧!
白垩纪时代没有冬天,比现代暖和多了。霸王龙的一生将有三十年的岁月,经过夏天孵化进入秋天是小霸王出壳了。一共有两只雄性小霸王龙,一只眼睛像太阳一样金黄金黄的称它为金眸,另一只眼睛象皎洁的月光一样晶莹剔透称它为银睛。其书中最让我感动的一段就是金眸和银睛的爸爸,勇敢与三角龙战斗不怕牺牲保护它们兄弟俩的生命。希望兄弟俩一起好好的活着!两只小霸王龙迅速长大,金眸张德非常健壮,高大,凶猛没有谁敢惹它。而银睛长的象它父亲一样瘦弱,没有自己的领地四处游荡。有一次偶遇它的哥哥金眸,满怀欣喜的它却被哥哥嫌弃,拒之门外。它灰心地走了。又过了数年金眸遇到天敌三角龙的围攻,它的两只幼仔被三角龙攻击。此时金眸回想起当年父亲就它们惨死的情景,它怯懦了没有像父亲那样勇敢冲上去救自己的孩子,而是选择逃跑。它的妻子离开了它。它也好像一下老了许多,颓废的活着,领地也丢了。金眸在一次遇到银睛时,银睛已有自己的领地,它收留了哥哥。没有嫌弃没有怨恨而是供养它。每次有挑衅者,银睛都独自勇敢地站出来打跑侵略者。捍卫自己的家园保护哥哥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书看完了,我在沉思为什么同样的经历对金眸和银睛的影响却不同。外表强悍不代表内心强悍,银睛身躯虽然瘦弱,但它内心勇敢,善良。它才是白垩纪的霸主。
今天我读了一本《我是霸王龙》的书,讲了很久以前有一只不太会飞的小翼龙,妈妈希望它能成为一只善良的翼龙,爸爸希望它能成为一只强壮的翼龙。在爸爸妈妈的关心爱护下小翼龙逐渐长大,终于,爸爸妈妈认为小翼龙应该学会独立了,狠心离它而去,小翼龙很伤心。后来,小翼龙碰到了一只凶恶的霸王龙,就在快要够着小翼龙的时候,霸王龙因为火山喷火而坠崖受伤,眼睛也看不见了。小翼龙想起妈妈曾经说过:“不管谁遇到困难,你都要帮助他啊。”于是小翼龙温柔的照顾它,害怕霸王龙伤害自己,小翼龙对霸王龙说自己也是霸王龙。一天晚上,当小翼龙抱着红果子回来时,看见霸王龙正瞪着眼睛,嘴里叼着鱼呢。原来他的伤好了,眼睛也看得见了啦!霸王龙回过头,叼着鱼走了过来。这时小翼龙想起爸爸曾经说过的飞行要领"拼命地张开翅膀,用力地踢打地面,乘着风就行了!你飞得高,就算遇到粗暴可怕的霸王龙,也用不着害怕。"小翼龙拼命地张开翅膀,乘着南风,越飞越高。霸王龙不在追小翼龙了。他朝着星空小声地说:"我就知道你是翼龙……我特地捉来了你喜欢吃的鱼,想和你一起吃……然后,看着你的脸说声‘谢谢’。真的,谢谢你啊!"霸王龙一直一直望着小翼龙消失的地方……
读了这个故事我要作一个善良的人,一个有爱心的人,一个能独立还能照顾别人的人。我是霸王龙读后感霸王别姬电影观后感电影《霸王别姬》观后感 读后感》
生与死,一念之间,在白垩纪的恐龙霸主--霸王龙眼中,杀伐只是最为常见的画面。在它们眼中,最为罕见的,是属于一种叫做亲情的东西。
银白色的卡洛河缓缓向前流去,落基山脉上的松针闪烁着金色的光芒。这预示着新生命的诞生,哥哥金眸的眼睛闪烁着属于王者的坚毅和勇气,弟弟银睛的眼眸呈现着卡洛河的清澈水色。不过,在新生命诞生的时刻,也有着旧生命在悄悄离去;它们的妈妈在捕食的过程中死去了,只有它们的父亲在粗略地照顾着它们,这是它们对家的唯一概念。可是,在银睛的大意下,它们的爸爸为了让它们离开三角龙群的包围圈也死去了,只留给它们一个信念:好好地,活下去。
由于银睛的性格比较柔弱,金眸一直照顾着它,因为,它们是兄弟。
但是,性格的不同,决定了它们一生的命运;各自的志向,改变了它们前进中原本一致的方向。
金色双眸,代表王者的威严和力量,性格霸道坚毅的金眸成为了北美大陆上的霸主。为了复仇的它,杀死了无数三角龙,只为思念自己的父亲。
银色独目,代表温和,银睛只想安心地活下去。
时光渐渐地流逝着,霸主并不是永恒的,金眸因为年龄的衰老而渐渐离开了霸主的位置,银睛收留了着它,因为,它们是兄弟。
当银睛伤势严重,险些丧命时,金眸挽救了它,因为,它们是兄弟。
手足之情,因为有着血脉的链接,变得不分彼此,动物如此,人类也是如此。
每一代生灵,都拥有那一份属于自己的故事与险境;而它们能够重新站起来,我们,又为什么不能?
金眸和银睛最终不是孤单的,因为它们都有一个为自己担心为自己着想的亲人;人类,也是如此。
最终,金眸和银睛一起安睡在北美大陆的河床上,它们,是幸福的。
无数个日日夜夜过去了,无数生灵在用生命见证着这一切--美好的亲情。
今天下午的两节课,我们班看了个绘本叫《我是霸王龙。》。故事讲的是,有一对翼龙父母他们有了小宝贝小翼龙后,他们像天下所有的父母那样小心的照料着。爸爸告诉她要做一只强健的翼龙。妈妈说:“要做一直善良的翼龙。”爸爸叫他飞行,妈妈告诉小翼龙:“不管谁遇到困难都要竭尽全力的帮助它。”
爸爸和妈妈飞走了离开了他,小翼龙哭着哭着就睡着了。这时候,一直霸王龙悄悄地爬上悬崖。霸王龙的爪子快要够着小翼龙了。“轰隆”火山爆发了!霸王龙被压在了岩石下面,疼的“嗷嗷”直叫!小翼龙看着眼睛和腿脚受伤的霸王龙,想起了妈妈说的话:“不管谁遇到困难都要竭尽全力的帮助它。”从此以后,他像爸爸一样喂霸王龙吃很多红果子,像妈妈一样温柔的替她盖好被子。几天后,小翼龙拿着红果子回来时,发现霸王龙的上已经全好了,她的嘴里还叼着鱼。小翼龙想起爸爸教的方法,慢慢的飞了起来,越飞越远。霸王龙看着远去的小翼龙小声的说:“你最喜欢吃的鱼,其实我早知道你是翼龙了,只是想给你说声谢谢。”
小翼龙用他的善良和爱感动了霸王龙,从这个故事里我学到了很多,也感受到了父母对孩子的爱和付出我们一定要好好的孝敬父母;一定要好好学习,学会生存的方法。我还学到了,要用真诚和善良的心去帮助需要帮助的人,把我的爱传递给每一个人。用我们小小的力量,改变我们的世界,让世界充满爱,让世界更美好!
《我是霸王龙》是放暑假的时候,妈妈给我买的一本新书,这本书讲的是小翼龙长大了,离开了爸爸妈妈,开始独自生活,霸王龙为了吃小翼龙,从悬崖上摔了下去,霸王龙受伤了,小翼龙觉得受伤的霸王龙很可怜,要照顾他。下雨天,小翼龙用叶子盖着霸王龙,喂它吃果子,霸王龙的伤一天天好了,它被小翼龙感动了,捉了两条鱼,想和小翼龙一起吃,小翼龙看见霸王龙走了过来,却吓得飞走了。
读了这个故事,让我最感动的是小翼龙的爸爸说过,霸王龙是个粗暴可怕的家伙,虽然小翼龙有点害怕,但它还是认真努力地照顾霸王龙,因为妈妈说过,不管谁遇到困难,你都要帮助它。
小翼龙是个乐于助人、勇敢的孩子,我要像小翼龙一样,记住爸爸妈妈的话,在学校做一个好学生,在家里做一个好孩子,还要像小翼龙那样,做一个乐于帮助别人、勇敢的男孩!
我们将不敢言说的秘密藏进作文里,写作可以恰当提高我们的表达能力,优质的作文都是反复实践练习出来的成果。你知道一篇优秀的作文是怎么书写的吗?有请驻留一会,阅读小编为你整理的《七律·长征》读后感(集合4篇),为方便后续阅读,请你收藏本文。
读了《七律长征》这篇课文后,我对国民党的仇恨又加深了许多,对共产党的英雄们的敬佩和怀念之情油然而生。
在红军长征的路上,他们经过11个省,翻越18座大山,跨过24条大河,走过荒无人烟的草地,行程约二万五千里,走遍了大半个中国。红军不怕在长征中的艰难险阻,把历经千山万水的艰难困苦当作平平常常的事。当红军来到五岭山时,五岭山那样高低起伏,绵延不绝,可在红军看来只不过像翻腾着的细小波浪;当红军来到乌蒙山时,乌蒙山那样高大雄伟,气势磅礴,可在红军看来只不过像是在脚下滚过的泥丸。这样的精神难道不让人敬佩吗?
当红军走荒无人烟的草地时,他们的口袋里已经没有了干粮,有的人饿了就啃几口牛骨头,最后被活活地饿死了。这种为中国解放事业而做出牺牲的英雄气概难道就不让人敬佩?
如今,我们的幸福生活是无数革命先烈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我们要好好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
一九三四年十月间,中央红军主力从中央革命根据地出发作战略大转移,历时两年,经过福建、江西、广东、湖南、广西、贵州、四川、云南、西藏、甘肃、陕西等十一省,击溃了敌人多次的围追和堵截,战胜了军事上、政治上和自然界的无数艰险,行军二万五千里,终于在一九三五年十月到达陕北革命根据地,长征是世界军事史上的一个奇迹。中国工农红军不畏艰险,英勇顽强,他们翻高山、穿沼泽、渡大河、攀山崖、过索桥;在雪山上寒风刺骨,在沼泽里连滚带爬,在江水里齐心向前;在金沙江巧渡,在大渡桥强渡,正如诗中所说的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
可是,是什么力量让中国共产党坚持到底,永不服输呢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共产党和千千万万的党员们,仍像太阳一般不断努力,继续发扬共产党的优秀品质和优良传统,使中国如腾飞的巨龙飞速发展,一步步走向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中国共产党是是先驱者,是领航人,更是一轮不落的太阳,使神州大地13亿中华儿女在党徽的照耀下成长生活,享受幸福。
“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五岭逶迤腾细浪,乌蒙磅礴走泥丸。金沙水拍云崖暖,大渡桥横铁索寒。更喜岷山千里雪,三军过后尽开颜。”前几天,我学习了毛泽东的《七律·长征》,真是让我受益匪浅啊!
“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是啊,红军们多么勇敢无畏,把长征路上的困难都看作小事,把翻越五岭看作丝丝细浪,把翻越气势磅礴的乌蒙山,看作小小的泥丸儿。红军们迎难而上,巧渡波涛汹涌的金沙江,飞渡艰难的泸定桥,翻越空气稀薄,极度寒冷的大雪山。
红军战士们不畏艰难险阻,一步一脚印地走了过来,他们互相帮助,把危险留给自己,把生还的希望留给战士。在漫漫长征路上,他们遇到的困难数不胜数,可大家都一一克服。如果胜利不属于这样的人,那还会属于谁呢?
“红军”,一个伟大的名字,作为祖国的花朵,难道我们不应该向他们学习吗?“红军”我的榜样,我们应该学习他们团结友爱、舍己为人、迎难而上的精神。
自从我学习了《七律长征》这首毛主席写的诗词 之后,我深深的体会到了在长征这25000里的道路的困难与艰险!
虽然这首诗只写了八句,但却能体现出在长征路途的艰险。中央红军在路上一共368天,只休息了44天,平均走182公里才修整一次,平均每天行军37公里;共翻越了18座山,其中五座山终年积雪;渡过了24条河流;转战了11个省看到这些数字,谁不感到震惊呢?红军战士们不顾自己的安危,不怕艰难险阻高大的五岭山脉、气势磅礴的乌蒙山脉,可在他们的眼前却变得像细浪、像泥丸,他们还勤于思考,英勇顽强地与敌人斗争,最终取得了长征的胜利。这是多么伟大的创举啊!他们团结一心,在历经了艰难的长征胜利会师后,在白雪皑皑的岷山上,也有无尽的欢乐;他们更有必胜的信念,在国民党的围追堵截、日军的扫荡下,也永不言败,用自己的生命保卫红色政权,用自己的身躯筑起民族的屏障。
中国共产党是先驱者,是领航人,更是一轮不落的太阳,使神州大地13亿中华儿女在党辉的照耀下成长生活、享受生活。红军的大无畏精神和豪迈的英雄气概时刻激励着我,今后我要用红军不怕远征难的精神去征服生活上的重重困难,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努力学习,长大后把祖国的明天建设得更加美好、富强!
“一诺千金读后感”是笔者精心准备的,如果您需要的话,不妨立即收藏本页。阅读可以减缓压力,阅读完毕之后,我们可以将自己的感受及时记录下来。此时,我们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的心得和理解写下来。
今天我看了《一诺千金》这篇课文。它让我知道了我们生活中诚信的重要性。
当我看到小男孩信守承诺时,我感触颇多,对小男孩敬佩之情油然而生。不由得,我联想到了生活。在实际中,人们都知道要讲诚信,要信守承诺,可是能做到的却寥寥无几。在利益面前,人们丢去了诚信……
一个阴天,乌云迅速地布遍了整个城市。我从学校快步地走回家。突然看见许多人围在一起,我走过去一看,只见一位大婶拉着一位卖枣的小姑娘不放,还说:“这个小姑娘卖给我一些烂枣,还不赔钱。大家给评评理吧!”大家听了随即指责起那位小姑娘来。听了大家不堪入耳的话小姑娘竟委屈的哭起来。过了许久,小姑娘用颤抖的手从包里掏出几张票子刚想递给大婶,突然听见人群中有一种声音:“小姑娘,别给她钱,她是个骗子,那枣她早已掉了包。好枣在她包里”大家一听,顾不得是什么人说的,马上拿过大婶的包看,里面有一袋完好无损的枣。这时,真相大白,那位大婶竟然为了一点小利益而丢失了诚信。大雨如期而至,我真希望这场大雨能够冲去每个人心里的污垢。
人在生活中没有诚信,就会失去朋友,没有诚信,就失去了成功。所以,大家要以诚信为本,做到人人信我的境界!
《一诺千金》讲了作者经历的两件事:第一件是我小的时候,一个男生向我借2元钱,并如期还了钱;而另一件事是我长大后,去火车站接一个朋友,我们曾经约定风月无阻,可她却因为雨大没有来。
看了这个故事,我深受启发;这个故事里的两个人不就像我们现实生活中的两种人吗?有些人说话算话,重不失言;而又有些人太随意许下诺言,却重来不会兑现。
一诺千金,这个成语似乎通俗易懂,很容易做到,不就是遵守诺言嘛!对,就是这样的,但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很难啊!一个人要真做到一诺千金是很不容易的。比如说,有位同学要借本《海的女儿》书,我认为我家有,就随意的答应她了,可回到家却发现没有这本书,到学校只好向她解释。
本来我是一片好心,但以后别人就会对你的诺言半信半疑了,所以我们不要随随便便的许下诺言;又如,一些同学借了别人的东西,说了是明天还,但一拖再拖,这样,别人再也不会相信你的诺言了。
所以说,《一诺千金》里那个男生才是我们学习的榜样,我们要学习他诚挚、严谨的为人处事,我们自然就会光明磊落,我们要做个诚实守信的人!
今天,一本书,叫《一诺千金》。他讲的是:一个小男孩管“我”借2元钱,那是“我”2个月的零花钱,男孩保证5天之后还。到第五天,男孩竟然没来上学。整个白天,“我”都在心里责怪他不讲信用。夜里的时候,他到“我”家来还钱。后来我才知道,他借钱是给患低血糖的母亲买葡萄糖。为了如期还款,他每天夜里都到旱桥下帮菜家推菜。第五天拂晓他终于攒足了2元钱,乏极了,就睡着了。没想到睡了一个白天和黄昏。醒来后他看天色已晚,就狂奔到“我”家来还钱。
去年的一天傍晚,天降大雨,我去车站等朋友。我们说好了风雨无阻。我看见一个少年没带雨具,在站牌边站着。就把我的伞伸过去,为他遮雨,他连忙说谢谢并告诉我,他也等朋友。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我对他说:“他也许不会来了。”他却固执地摇摇头。又来了一辆车,从车中跳出一个少年,伞下的少年蹿了出来。两人紧紧的抱在一起。我最终未能等到我的欣喜。后来她打电话说:“雨太大所以……”我只是挂了电话。
一诺千金看来只是一种作风,一种实在,一种牢靠,可它的内涵涉及到对他人是否郑重,是否尊重。诚挚的人,做人做事自然磊落。一言既出,驷马难追。对于并不怎么信守诺言的人,他会找出一千条为自己开脱的理由。通过读这篇文章,使我对一诺千金有了深刻的认识。我呢,今后要向还钱的小男孩那样,答应别人的事,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要完成,信守自己的诺言,在以后的生活学习中要做一个诚实守信的人。
《一诺千金》这篇课文重点写了我经历的两个故事。一个故事讲我"把钱借给个母亲患低血糖的男孩。为了如期还我的钱,男孩每天晚上顶着倦意帮菜饭推车。终于在第五天攒足了两元钱,他乏极了,在桥洞上睡了一天。晚上跑到我家窗口,还给我两元钱。第二件事将秋天的傍晚,风雨交加。我去车站接一个约定风雨无阻的朋友,可我却失望而归,于是作者发出了感慨。
第一个故事结束后作者抒发了一段议论,一诺千金看来只是一种作风这段话蕴含深情和哲理。高度赞美了一诺千金,诚实守信的精神。同时勉励我们做一个信守承诺的人,这样才会赢得别人对自己的尊重。
大千世界里这段话告诉我们不守信用对别人对自己都带来了危害。
在生活中,我也常遇到这类事。一天,同学借了我三元钱,并许诺三天内归还给我。可是等到第三天,他却说忘了带,我心平气和地对她说:那你明天给我吧!好!就在第二天,同学如期给还给我那三元钱。
我也是一个信守承诺的人。一次,同学借给我一本书。由于没时间看,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还书,我便对她说:今天放学还给你。中午,我抓紧时间看书,终于如期把书还给了那位同学。
高尔基说:诚实者既不怕光明也不怕黑暗。我们要做一个诚实守信的人,养成诚实的美德,让世界更和谐!
作品这本书在阅读后让人有着颇多的生活感悟。写读后感不是复述作品的内容,一定要简洁明了。您是否对于写读后感存在很多疑惑呢?经过整理,幼儿教师教育网为你呈上《天方夜谭》读后感,欢迎你收藏本站,并关注网站更新!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叫《天方夜谭》。
这本书里面说了一个国王的弟弟来看他哥哥,第一天,他哥哥出去打猎,弟弟说他不去了。弟弟坐在他哥哥的卧室里,结果他看到他哥哥的网摘和一群奴隶吃喝玩乐,等他哥哥回来后就告诉了他。第2天,他假装出去打猎,然后又从密道回到了卧室,他看到他的王后正跟一群奴隶吃喝玩乐,一气之下,把王后杀了。他哥哥觉得天下没有一个女人是好的。他要一天娶一个女人,第2天早上就把她杀掉……这里的人为了自己女儿的生命安全,都带着她们逃离了这座城市。
后来,丞相的小女儿对他爸爸说:“我去吧!”丞相对她说:“你去了不是白白送死吗?”“放心吧,爸爸,我已经和姐姐说好了……”
国王娶她那天晚上,她突然大哭起来,国王问她怎么了,她说她想听姐姐讲故事,于是国王下令把她姐姐召来。她姐姐一来就讲故事,讲着讲着,讲到精彩的地方,天亮了。国王实在想听她姐姐讲故事,就想:再留她一晚吧!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过过了一千零一个夜晚,故事终于讲完了。这时国王和丞相的女儿生了一个儿子,国王说:“从此再也不杀女人了”
就这样丞相的女儿用智慧拯救了全国女人,她和国王从此也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完了这本书,我深深地被丞相小女儿过人的智慧和胆量打动了。在我们的生活中,别人遇到了困难,我们也应该伸出自己智慧和胆量这两只手来帮助别人吧!
有一种东西叫做永恒如天上的星星、山间的小溪和在你手中,这些美丽的童话名著故事,每一本都是你一生中不可不读的经典……
这是《天方夜谭》封面上的一句话,虽然非常的普通,但是包含意义也很多。
这本好书《天方夜谭》里面的每一个故事,都有深厚的意义,让人一直牢记在心中,永远不会忘记。
一个修行者,全靠一个富翁养活他,富翁每天给他一点奶油,修行者就把油存在一个大缸里,日积月累,就攒了满满的一大缸。有一天晚上,他正在思考怎样处理这些奶油的时候,又想这又想那,说了一些请别人的事情,他说他要有个儿子,儿子如果不听话,就拿木棒子打他,说着,还拿木棒子挥了一挥,没想到,正好打中了大缸,里面的油全都流了出来,他什么事也干不成了。
这个故事说明了,如果没有完全保持现在秩序的时候,就不要想以后的事情,否则不但会办不好以后的事情,还让现在的事情、成绩消失了。
这个故事使我想到了一件事……我的一个弟弟和我去历山玩滑梯,弟弟头一次从滑梯上往上爬,他缓慢而小心,而且也很紧张,费了半天才马上到顶上,于是他对我妈妈大喊:“阿姨。给我照张相,我要让我妈妈看看我有多么棒!”妈妈马上要拍了,可是只在妈妈说2的时候,他摆出了一个“√”,可是手一松,正好从滑梯上滑了下去,只拍到了他的帽子,我便哈哈大笑起来。
读了这本书后,我知道了许多应该怎样做事和避免错误的方法,还有关于人生的一些名人名言和一些有趣的的道理。这本书让你不但被故事吸引了,而且可以增长许多知识。
《天方夜谭》是一部阿拉伯古代民间故事集,又名《一千零一夜》。这本书讲述了许许多多古老的故事,高尔基谈到它时曾说:“在民间文学的宏伟巨著中,《天方夜谭》是最壮丽的一座纪念碑。”
《天方夜谭》内容丰富、包罗万象,描述了中世纪阿拉伯丰富多彩的风土人情和社会生活,蕴藏着深厚的阿拉伯文化内涵,显示了阿拉伯人民非凡的智慧和想象力,具有浓郁的民族特点。这本书是由许多文人学士、市井小民在几百年的时间里收集、提炼并加工而成的,是广大阿拉伯人民、波斯人民聪明才智的结晶。
在这本书中的故事色彩斑斓,给予了我无限乐趣。它精彩绝伦,登场人物形形色色,神魔鬼怪、帝王将相、王子公主、渔夫裁缝……无所不有;它神秘莫测,曲折离奇的故事、光怪陆离的场景、跌宕起伏的情节打动了我;它充满哲理,许多故事从始至终都贯穿着正义总会战胜邪恶的主题。整本书让人们对生活充满了希望和热情。
其中,我最喜欢“辛巴达历险”系列故事。辛巴达是一个机智勇敢的航海家,经历了七次生死航海之旅,一次比一次惊险,每一次都是死里逃生。身边有同伴不幸死去,他却始终靠着坚强的毅力战胜自然、勇敢走下去。在书中,他遇到过巨大凶猛的鹏鸟,还遇到过野蛮血腥的巨人,险些被巨蟒吞下,又差点被食人族杀害,他的每一次的历险都让读者仿佛身临其境、扣人心弦。
这本书让我对阿拉伯民族的文化产生了兴趣,我通过查阅资料得知,古代阿拉伯民族是一个游牧民族,他们生活在荒凉的沙漠中,不仅要对抗自然环境的严酷考验,还要忍受各种残酷的战争。可这并没有压倒阿拉伯人民,他们依然坚强乐观、正义善良,精心编写传颂各种传奇故事,讽刺当时权贵的恶劣行为,歌颂老百姓的美好品德。经过岁月的考验,《天方夜谭》在当代仍然闪耀着耀眼的光芒。
一句“芝麻开门”能将巨大的石门打开,一座巍峨的宫殿一夜就能拔地而起……书中的故事拓展了我的想象空间,更激励我做一个诚实善良勇敢的人。相信每位读者都会和我一样,从这本《天方夜谭》中收获许多……(李怡慧)
寒假里我读了《天方夜谭》这本世界名著。
这本书内容丰富,包罗万象,描述了中世纪阿拉伯丰富多彩的风土人情和社会生活,蕴藏着深厚的阿拉伯文化内涵,显示了阿拉伯人民非凡的智慧和想象力,具有深厚的民族特点。这本书爱憎分明,充满哲理,许多故事都贯穿着光明和正义最终将战胜黑暗和邪恶的主题,让人们对生活充满热情和希望。
《天方夜谭》的情节曲折离奇,叙述语言幽默诙谐,采用的是东方文学中常见的大故事套小故事的形式,读来一波三折,让人对它爱不释手,回味无穷。随着时间的推移和介绍方式的增多,《天方夜谭》中脍炙人口的故事,有的被搬上了屏幕,有的被选为教材,逐渐被更多的人所了解。
19世纪的法国著名作家司汤达曾说过这样的话:“希望上帝使我忘记《天方夜谭》的情节,以便让我再读一遍,重新领略这些美妙故事给予我的乐趣。”我想,我和他的想法一样,《天方夜谭》这本书的确给我带来了我穷的乐趣。虽然我已经读了好几遍,但是每天晚上睡觉之前我总还是要翻上几页的。
同学们,文学是比鸟飞的还远的梦想,比花开的还美的情感。文学名著是会给我们带来知识和见识的地方,它会让我们和阿拉伯人那样拥有非凡智慧和想象力,相信我,多读一本书,绝不是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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