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喜欢她作文14篇

05-27

笔者经过多次调查和整合,最终推出这篇“就是喜欢她作文”文章,建议各位读者收藏本页和网站,留待日后欣赏。写作是表达语言能力的一种方式,通过写作,我们感受到了回报的价值和意义。而一篇优秀的作文最基本的标准是能够让自己感动。

就是喜欢她作文(篇1)

倒地……没感觉……

“好可爱的女孩喔!儿子,你在哪儿捡到的啊?”漂亮妇女不断地捏着床上的女孩的脸,手感好好喔!

床边男生的脸色黑得能和他的宝发想媲美,扯开妇女的爪子,廖宇漓嘴角抽搐道:“哪个女孩你见着不可爱?”回头看向床上的女生,他的脸更是黑到连五官也看不到了。

这个时候,床上的女生也醒了,只见她眨巴眼睛无辜地盯着两母子,好久之后,她轻启嘴唇:“我好饿!”

廖宇漓彻底无语,这女生也不怕把她卖掉吗?妇女却是高兴得只差把旁边的廖宇漓吞了,立马吩咐佣人做饭。

酒足饭饱之后,圣小沫抬头一眼瞥见母子二人,尖叫声足以掀翻整栋楼房,眼里除了惊讶还是惊讶。“你……你们是谁啊?这里不是我家吗?”

廖宇漓忍无可忍地一拳挥上圣小沫的头,痛得她抱头不停地大叫,然后一脸不爽地狠瞪廖宇漓。“野蛮大叔,你干嘛打我?难道你不知道对待女生要温柔的吗?况且这还是在我家,我家是禁止使用武力的!”

“白痴大婶,你哪只眼睛看到这是你家了?你家有这么大么?”

彻底……醒悟……“啊!!!!!绑架!!!”一声嚎叫响彻云霄……

“对不起!”圣小沫一脸愧疚地做在廖妈妈面前道:“刚才对你们那么无理,因为我是第一次来这里,人生地不熟的,所以……”

“所以可以随便叫绑架吗?!”廖宇漓口气不善,要知道,他在姝迩可是风云人物,还从来没有人敢叫他野蛮大叔咧!

不过,这女人也够白痴的,大热天的在这个城市里瞎逛,而且瞎逛也就算了,竟然会中暑,既而晕倒在他身上,在路人甲乙丙的围观之下只好带她回来。

对于他来说,女人在他眼里不是老虎,却是不折不扣的粘皮糖,一旦粘上就很难甩掉,所以除了他妈以外,他和女人之间的接触很少很少,少到可以忽略不计。

“那倒不是,只是我先前以为这里是我家,突然又变成了你家,一时之间反应不过来,所以才喊绑架的。”

“你……”廖宇漓还想说什么,廖妈妈狠狠拍了他一记,他只得乖乖坐下,表情却依旧没变,死瞪着圣小沫,只差没把她的肉一块一块嘶下来狠狠的嚼。

两天前父母打电话说圣可萱不知道为什么突然离家出走了,她只能去学校请假出来找姐姐。

“那你怎么会来这里?”廖妈妈好似越听越来兴趣了。

“因为申旭哲在这个城市,所以我想姐姐应该来这里找他了,没想到刚到这里就中暑了。”圣小沫尴尬地笑笑。“可是……我不知道旭哲的家在哪里,才会在大街上乱窜。”

廖妈妈听后想了想,然后回头看向廖宇漓,道:“漓,你叫人帮忙调查一下那个申旭哲吧!”

听此一句,廖宇漓放弃似的放下刚刚抬起的右脚,果然她是改不掉这种习惯的。

就是喜欢她作文(篇2)

阳光正好,微风不燥,刚好我就是喜欢你。

没有理由,没有原因,阳光下在操场流着汗,打球的你,对我来说很养眼,就是喜欢这样的你。

看着一个女孩红着脸上前给你送水,你微笑着接过的时候,我真的很不爽,可是有什么办法呢,我跟你一点关系都没有,唯一的关系怕是学姐和学弟了吧。

比你高一级,事情也会多一点,当你在活动课上打球的时候,我却在教室里头坐着,听着老师说个不停。只有在老师去开会的时候我才偷偷溜出来,偷偷看你。

身边的朋友都知道我喜欢你这件事,便怂恿我去追你,我也遵从本心(怂啊)。怕你不喜欢我这类型,怕你拒绝的尴尬,更怕我们连朋友都做不成。

于是吧,我就这么拖着,一点事儿都不做,连你打球我也不去看。结果呢,这段时间很安静,朋友们也好奇我为什么没有拖着她们下去看你打球。

似乎我的朋友看不下去了,便用了这些语言——“就你这样,人家都不知道和那个小女孩跑了。”“你在不去追,你就没希望啦!”等,她们不过是想我好一点,去追你。我好像也有了这样的打算。

有一天,我壮着胆子去跟你表白,阳光下的你,看不清脸,模糊的轮廓,依旧很好看,情人眼里出西施吧,可是呢,我们还不算情人。“我喜欢你。”你笑而不语,我低下了头,“你要是不喜欢,我们可以做朋友。”

你说的是:“嗯,我想一下,待会儿给你答复。”于是我们彼此安静了好久,“嗯,在一起。”

梦醒了,依然很安静,我差点以为我们在一起了,可是等我彻底醒过来的时候,我……

我要跟你表白,要不然就不能体验一下早恋了。

着老师开会,我去到了你正在打球的那个场地,也趁着你在一旁休息,轻拍你的肩膀,“我喜欢你……”

就是喜欢她作文(篇3)

最喜欢的一件事就是读书了!读书不但能够增加自己的阅读量,还可以丰富自己的知识,开阔自己的视野,增强自己认识事物的能力!

喜欢看书的习惯也许是从小养成的。在我幼年的时候,妈妈就为我订阅了《婴儿画报》、《幼儿画报》等少儿刊物,每天晚上妈妈指着花花绿绿的图画给我讲故事,是我最开心是事情。

上小学了,可以自己读书了。刚开始,认识的字不多,妈妈就为我购买了拼音读物,孙悟空,猪八戒,小哪咤、蜡笔小新,各个让我喜欢,白天看书多了,晚上他们的影子就会在我梦中打架。

现在我喜欢的书越来越多,内容也越来越广泛。科普、童话、探险、地理、历史都是我的最爱。为了促进我的学习,妈妈连续三年为我订阅了《实用文摘》、《我们爱科学》、《儿童文学》。每次拿到新书,我就迫不及待的看起来,有时候连饭也顾不得吃,最后在爸爸妈妈的再三催促下,恋恋不舍的把书放下,慢慢吞吞的走到餐桌前吃饭。

我看书有个习惯,喜欢清静,不喜欢被打扰。靠在床上,拿一本自己喜欢的书,静静的阅读,有时候会被故事内容所感染,看到精彩幽默的片段,忍不住笑出声来;如果是内容悲惨的,也会为主人公命运担心,禁不住流下同情泪水。一到周末,回家第一件事情就是捧起《飒漫画》,上面忍俊不禁的笑料故事,让我忘记了学习上的烦恼,心情轻松舒畅了很多。

有一次,我正在沙发上看书,妈妈在厨房做饭,发现家中的酱油没有了,让我帮忙到小区对面超市买瓶酱油。当时我正沉浸在故事当中,没有听清楚妈妈的话,拿着钱飞奔到超市,买了一袋面酱就急匆匆的赶回来,结果被妈妈很批了一顿。

书海是永无止境的,让我们多看一些书,少打一会电脑游戏,这样我们才能提高自己的知识素养,让我们一起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吧!

就是喜欢她作文(篇4)

每到端午佳节,江南一带都有吃粽子,赛龙舟的习俗。这是我国人名对伟大的政治家和爱国诗人屈原的纪念。于此同时,我非常高兴。屈原是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

屈原,名平,原是他的字。公元前340年出生于楚国的一个贵族家庭。青年时期,为了掌握渊博的知识,他如饥似渴的阅读了大量有关天文。地理。历法。农业。文学。艺术方面的着作。在刻苦学习的同时,还努力钻研写作,二十多岁时,他根据楚国祭神的歌词改写的《九歌》,传遍了全国。

屈原走上从政的道路以来,极力主张实施变革,任用贤能。富国强民,完成统一全国的大业。但变法刚开始,就遭到以子兰为首的楚国贵族集团的仇恨和排挤,他们在楚怀王的面前造谣中伤,昏庸的怀王,误信谗言,把屈原降职了。屈原虽然降职了,对楚国的命运仍十分关注。当楚国为了破坏六国联盟,派特使张仪到楚国游说时,屈原冒死进宫劝说怀王不要上当。当怀王轻信秦国,要去与秦王会盟时,屈原流着泪进行劝阻,但都遭到了子兰一伙的阻拦。后来怀王被秦王软禁,死在咸阳。

屈原悲痛之余,希望刚即位的顷襄王能变法强国。洗雪楚国的耻辱!顷襄王但比怀王还要昏庸,亲秦派依然得势。他们唆使顷襄王把屈原赶出朝廷,放逐汉北。秦国攻破楚国郢都后,楚国濒临灭亡,屈原悲痛之余,投罗江而死。

屈原的一生创作了大量的诗篇,有《离骚》、《九歌》、《天问》、《九章》共25篇。《离骚》是他的代表作。也是我国古典文学中最长的抒情诗。同时也表现了屈原为实现崇高理想而进行的热烈追求和不懈斗争。抒发了他深挚的爱国主义感情,以及憎恶佞奸。羞于为伍的高尚品格。

屈原是我国文学史上伟大的爱国诗人。他的作品是我国浪漫主义的源头,是继《诗经》后诗歌史上的另一个高峰。

屈原以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的高尚品格,光辉灿烂的诗篇对中华民族的精神文明和文化传统的形成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屈原是一位深受广泛推崇的伟大作家。1953年,屈原还被列为世界四大文化名人之一,受到世界和平理事会和全世界人民的隆重纪念。

浩气干霄汉,沉湘忠侫分。屈原一名声贯古今,名扬中外,我们每一位国民都为之敬仰学习他那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的高尚品格。屈原浩气长存,精神永垂青史。古人不远:这就是屈原!

就是喜欢她作文(篇5)

我努力的闭上眼,因为我不想看见自己的眼泪,但没想到眼里全是泪水。

___题记

心里很乱,不知道自己该做些什么,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该些什么。只是拿起笔胡乱地画,现在我才真正知道被自己所喜欢的人骗了的滋味…。。

我无聊的打开了qq,他就发过来一条信息:对不起啊,我不认识路,所以没去。我说:没关系。他说:可不可以让我解释一下啊?我说:不用了。此刻,我早已泪流满面,不是因为感动,而是因为气愤,我气他,更气我自己。为什么我这麽傻?这麽热的天,他让你去找他,你就去了。你冲昏了头了吧?我觉得是,因为我觉得我很喜欢他,所以从没怀疑过他说的话,不过今天的事儿,实在是……唉!

我的眼泪又不争气地落下来了,我只是觉得很委屈。到底委屈什么,我也说不上来。他又发的一条信息,让我的心彻底的凉了,他说:嘻嘻,你不生气就好,可不可以再帮我交点儿话费呢?我觉得心里很酸,忽然听到“咕咚”一声,好像是什么东西落地了……从不哭的我,在这一刻,竟有一种想哭的冲动。我瞬时就觉得完了,好像世界要崩溃一样!

我努力的闭上眼,因为我不想看见自己的眼泪,但没想到眼里全是泪水。我觉得我真的很喜欢他,不管他怎样,我从来都不知道我可以这麽喜欢一个人,喜欢到让我自己都觉不可思议!

就是喜欢她作文(篇6)

冬天来了,下雪啦!到处白茫茫的一片,成了冰天雪地的世界,风冷嗖嗖的刮着,河面都结冰了,真冷啊!

这一天,猎狗收银员还在超市上班呢。突然,一只啄木鸟匆忙的飞进来结结巴巴地对猎狗说:“我的……朋友……小牛……掉进……河里了,快去……。

没等啄木鸟说完,猎狗便飞一样的跑了出去,奔向了小河边,“扑通”跳进了水里向小牛的方向游去,猎狗冻的上牙和下牙直打架,可是它还是奋力的把小牛往岸边拖,费尽了力气,终于把小牛送上了岸。

这时候,啄木鸟叫的援兵都赶到了,连忙把小牛和猎狗都送进了医院。

过了两天小牛康复出院了,可是猎狗病的重一些还没出院。又过了三天,猎狗出院了,它来森林超市上班,发现超市特别热闹,原来它们都在念小牛的感谢信,上面写着:“真诚地感谢猎狗救命之恩,感谢朋友的顶力相助,谢谢大家。”

动物朋友们见了猎狗都夸它,猎狗不好意思地说:“没什么呀,遇到别人有危险有困难我们帮一下是应该的,你们不也和我一样。”

森林响起一阵热烈的掌声……

就是喜欢她作文(篇7)

或许,我们之间的感情真的只是冲动。可是听到你说笑,我就情不自禁的扬起嘴角。你曾经告诉我你本子的密码,暗示我打开看。我呢?没有打开。如今,到了毕业,这段暗恋,怎么办?

爱情是从告白开始的,我没有勇气去告白,我的爱情,应该什么办呢?你不帅,可是我就是喜欢你。甚至我都不知道我为什么要那样喜欢你!可是,不管你喜不喜欢我,反正我就是喜欢你!我甚至没有勇气说出你的名字。今天是七夕,看着“有情人终成眷属”的彩色字体,看着“祝大家七夕快乐!”,泪,迷蒙了双眼。我真的不知道,如果我向你告白时,被你像欧皓辰一样无情的拒绝,虽然他心里的那个位置是池早早的。可是那个位置,我有可能连曾经拥有都没有拥有过。

如果我永远不会拥有,但是,我希望,有一天,你能找到你们彼此相爱的女孩子,我会祝愿你和她永远幸福。我相信,在那一刻,我会含着泪,扬起嘴角……

就是喜欢她作文(篇8)

此时的圣小沫正坐在一家小咖啡厅里无聊地呆坐着看窗外来来往往的人群,廖宇漓那个野蛮大叔“看在”廖妈妈的面子上勉强答应了让她住在他家的要求,可是条件是圣小沫要做他的女佣,直到她回去的那天。

圣小沫一脸委靡不振地数小羊,瞌睡虫向她发起连番进攻,她终于俯首。

鸡腿……好大的鸡腿在眼前晃喔,真是……色香味俱全……好想咬上一口!

“啊!!!”一声尖叫之后,圣小沫眼前的鸡腿消失了……

“白痴大婶!你咬我?!”在圣小沫努力撑起的眼皮下,她很不幸地看到了廖宇漓那张快要气爆的脸和那血淋淋的右手。

意识恢复之后,圣小沫的第一句话便是:“我的鸡腿咧?”M.yjS21.Com

“砰!”廖宇漓大手一挥,圣小沫便免费吃了一块大饼。“好痛!”圣小沫捂着头闷闷道:“抢了人家的鸡腿还打人,太过分了!”

“砰!”再一记爆栗,廖宇漓受不了地冲她大吼:“还没醒呢!白痴大婶!!”而圣小沫的头做自由落体运动,额头瞬间被桌沿磕了个大包。

圣小沫不满地摸着额头叫道:“要死啦!谁那么……无聊。”很明显,最后两个字底气十分的不足。

“反应很迟缓诶!而且居然拿我的手当鸡腿,我看我得去医院大狂犬针。我去医院的这段时间你自己走回去吧!还有,回家我一定要看到晚餐。”廖宇漓破天荒地冲她笑了笑。好冷的笑,圣小沫全身打颤。

“哦,哦。啊?口臭心黑的超级野蛮大叔,你今早没刷牙吗?”圣小沫冲他的背影大叫,迎来的却是从天飘下的一张纸,是……地图?!

好……好远喔……到家门口的时候圣小沫累得几乎晕菜。本来想打车的,无奈她不知道他家的地址,欲哭无泪!

为什么我要来这里?还要做哪个野蛮大叔的女佣!7天,这7天该怎么过啊?圣小沫开始后悔了。

“好难吃!”廖宇漓倒是无所顾忌地批评她做的东西难吃,真是没口德的家伙,敢情不是他做,还嫌三嫌四的。

俗话说:是可忍,孰不可忍,所以,圣小沫的小宇宙爆发了,她一把抢过他正要塞进嘴里的食物,很不爽地瞪着他道:“我做的不好吃你做去啊!”

“做就做!也让你见识一下什么叫美味!”然后二话不说冲进厨房。

进去之后磨叽了半天也不出来,圣小沫一个一个消灭自己做的食物。这个嘴叼的野蛮大叔,那么好吃的东西居然被他说得一文不值,百家饭好吃他怎么不去呢?

“百家饭好吃的话那你干嘛来我家?”

“诶?”这么小声他都能听见,顺风耳呢!

“自己的声音高得跟河东狮吼一样,不能怪我耳尖。”说话间,廖宇漓已经将做好的食物端上来了。

圣小沫拿了一块肉放进自己的嘴巴里,而后开始自愧不如外加不服。为什么他比她有钱,他比她好看,连手也比她巧很多,好像所有的天理不公都在他和她身上展现出来了。

“啪!”廖宇漓把她还悬在半空中的手拍了下来,冲她吼道:“自己去吃你做的美味,我的东西你不准动!”

“切!不稀罕!”圣小沫扭头做出一脸的不屑样子,“我去睡觉。”说着站起身来。眼角余光看到廖宇漓似乎没注意她,于是飞快地拿了一块肉风一般旋走了。

唉,要是亦在就好了,她也不会沦落到被这个野蛮大叔欺负了。

就是喜欢她作文(篇9)

放学了,天空布满乌云,倾盆大雨从天而降。几分钟后,雨停了,东边天空出现了亮丽的彩虹,人们都停下手里的活欣赏它。彩虹觉得自己和风雨在一起太不合适了,因为自己总能得到人们的夸赞,而风雨时常会挨人们的骂。

彩虹趁一次风雨又挨人们骂的时候,冲风雨吼道:“你们这些讨厌的家伙,怎么配和五彩斑斓的我在一起!”

风雨听到这些,无声无息地走了。从此很长时间人们都没有看到刮风和下雨,急需风雨的人们开始虔诚的祈祷。风和雨高兴极了,便下了一场及时雨。

人们开始称赞风雨,而对此时出现的彩虹不理不睬,彩虹觉得很没面子。几天后,它很想去找风雨理论,可它怎们也出不去。这时它突然明白了,原来自己只有在风雨后才能出现。于是,当风雨和彩虹再碰面时,彩虹主动提出和好,风雨也很爽快地答应了。

从那以后,风雨和彩虹一心一意地为人们工作,因此它们都得到了人们的赞赏。

就是喜欢她作文(篇10)

女人长得不怎么好看,也不是很温柔。忙碌时,她总是将她微乱的头发一把抓住,然后往后一扯,便又继续做事。她对工作争强好胜,使我们不得不在她严厉的鞭策下疲于奔命。

女人走起路来腰板直挺着;女人说起话来平卷舌不清;女人常在工作时冷不丁冒出一句“OK”来,还害羞的说着:“笑什么?当然没有你们英语老师说的好啦!”;女人还常常在我们考试时坚守岗位,如果有谁考试时有点非分之想就会被女人马上识穿。

不过,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喜欢这个女人。

有一天,女人穿着一件时髦的新衣服,严肃地走进教室,但眼神中明显的露出几分羞涩,同学们见到后都笑了起来。虽然笑的很小声,但是这一笑使女人刚才还严肃的脸霎时间涨红了。

我喜欢看着女人将头发一甩,说我们学习态度不端正,纪律不好的样子;我喜欢女人展示给我们看的工整的幻灯片和在黑板上画得七扭八歪的几何图形;我喜欢女人在课前用十五分钟来“教育”我们之后又匆忙上课的神情;我喜欢女人在作业本上留下的那些温暖的字迹。

我也要谢谢女人。是女人教会了我函数,方程组,不等式,不等式组等知识;是女人教会了我作为一个中学生应该做的事情,作为一个中学生应该学习的精神;是女人教会了我一个人的“美”在于这个人的朴实,心灵美等做人的道理。

女人虽然不是很时尚也不是很温柔,但是我就是喜欢她。

因为她就是让我受益一生的人——我的班主任。

钟睿欣

就是喜欢她作文(篇11)

星夜谰语,月光皎皎;暗香浮动,嫩柳婆娑;好书一本,清茶一杯;倚窗共品,幽远缠绵。我就是这样捧着文学,我就是这样成长。

从小,我就喜欢文学。因为那一个个身姿优雅的汉字聚在一起就是绚丽的诗词歌赋,就是小说散文,这一切是多么神奇而微妙啊!它们总能勾勒出无限的美好。描绘出无尽的风光,讲述出无穷的回忆;我们的身心在这里沐浴,就像浸泡在春日的暖阳里一样舒畅。

因为这样我也喜欢书,但只喜欢那些只有字的书。翻开凝重神秘的封面,触摸泛黄的纸张,闻着幽思曼妙的墨香,靠近文章的呼吸,贴近文字的心跳,捡拾前人遗落在字里行间的忧伤抑或笑颜,就像一个孤独但不孤寂的拾荒者。

在丑小鸭的成长中体悟世事幻化,在唐诗宋词间赏他人风骚,为黛玉愁绪满怀忧伤,因吴用智取生辰纲大叫。甚至因为夏洛克而咬牙切齿,可又被玛丽带向美丽的山魔,步入古埃及的漫天黄沙,走回爱琴海的忧伤,迷失在丹麦的薰衣草花田……我想:成长就是从童稚到成熟,从安徒生到莎士比亚吧!

一路的成长,都有好书相伴,这样的美好于任何人而言都是一种难以企及的幸福吧!我无法很准确地解释好书的涵义,只是在成长之中用心去感觉,去感悟,感悟那些可以帮我走出迷雾,可以使我感动满怀,教我待人接物的书,便归入好书的这类。而后,多次品读,像泡一杯好茶一样反复浸润,直至其精髓外溢,缭乱迷雾中茶香缭乱。我也难以解释幸福的涵义,只是一路书香阵阵,让我童年开心满怀,少年逍遥自在,青年独立自主。文学就这样哺育一个孩子成长,文学就这样滋润一颗心灵朗润。

牡丹之爱,宜乎众矣;菊之爱,陶后鲜有闻;莲之爱,同予者何人?周敦颐大唱自己对莲的喜爱。而我则想高呼,文学之爱,绵绵不绝。我实在无法想象失去这盏明灯,我将如何前行。在黑暗中只剩踽踽前行?

喜欢文学,刻骨铭心,曾经是,它伴我成长;现在是,它伴我明理;未来是,它伴我前行。

我注定离不开它,注定喜欢它,就是永远。是的,喜欢,就是永远。

就是喜欢她作文(篇12)

嘻嘻,秀气的齐耳短发,亮丽的红框眼框镜,一双仿佛会说话的大眼睛,她就是我们班的“终极老师”。

“终极老师”的“绝招”就是能寓教于乐。

有一次英语课正值下午第一节,许多同学有些犯困,“终极老师”说道:“我们一起来玩一个小游戏,好吗?”一听见“游戏”,大家马上兴奋地叫起来:“好呀!好呀!”

“终极老师”笑眯眯地望着大家:“来猜猜我在干什么?”说完她双手缩在身体两侧,慢慢向远处伸展。接着,手弯过去最后又回到胸前。

许多小手高高地伸了起来,齐喊道:“游泳!”

“终极老师”点点头,说:“GOOD!”一边把大拇指高高翘起,做出“好的”这个手语。

“游泳就是‘swim’,去游泳,‘goswimming’。”“终极老师”一边打着拍子,一边和同学们做着游泳的动作。没过一会儿,大家就记牢了“swim”。

“终极老师”不仅寓教于乐,还有着威力惊人的“必杀技”——“狮吼功”和“瞪人的眼神”。

班队课上,一些同学开始了“骚动”,等待着下课。有同学趴在了桌子上,有同学手痒痒的,拿起橡皮铅笔在桌下摆弄着,有几个更是过分,早在课桌肚里放上图片,偷偷地看着,就差没出声响。

“终极老师”早已查觉,却不动声色。突然,一声喝道:“谁没心思上课,那不上了!”说着,用严厉的眼光瞪了那几个上课捣乱的“作案者”。

这时,大家都坐得笔直,生怕被骂个“狗血淋头”。

这就是我们班拥有“绝招”,精通“三十六计”的“终极老师”——罗老师。

就是喜欢她作文(篇13)

我最喜欢的书就是《笑猫日记》系列的图书。因为它给我带来了无穷的快乐,无论是这本书的封面还是插图,我都认真地把它们看了一遍又一遍,这样可以加深我的记忆,让我更加熟悉作者:杨红樱阿姨。

《笑猫日记》的主要人物就是笑猫、虎皮猫、杜真子、马小跳和老老鼠。他们之间发生了一个个有趣的故事,下面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他们的性格吧!笑猫是一只有思想的猫,它会微笑、狂笑、冷笑、狞笑、嘲笑、苦笑、还会皮笑肉不笑。虎皮猫是一只超凡脱俗、心中有信念的猫。杜真子是一个漂亮的小姑娘,她也是一个长着猫脸的“小女巫”呢!马小跳特别淘气,被称为“淘气包马小跳”,他和他表妹杜真子见面就会吵架,就是合不来。老老鼠是一只老得不知活了多久的老鼠,它是一位哲学家,也是一位幽默大师,经常和笑猫在一起。

怎么样,大家也熟悉《笑猫日记》了吧?我实在是控制不了我对《笑猫日记》的喜爱,除了当天的作业很多,我每天晚上都要读半小时《笑猫日记》,每当9:00,妈妈就不让我读了,因为怕我把眼睛累坏,但我还是想看,可妈妈看的太紧了,我根本就没法看。

我真喜欢看《笑猫日记》啊,我一定要把它全读完!

就是喜欢她作文(篇14)

星期三考完试后,回教室老师告诉了我们一些关于领成绩单的事,然后打扫卫生,忙忙碌碌一会后回了寝室收拾东西准备回家。拖着个大箱子真不好走,没法东西太多,不得不这样。一直走到花园,然后等公交车。

一辆公交车缓缓经过,没停就走了,我们就这样一直等一直等,可车还是没来,我等不下去了,上前一步向我前面的那位阿姨借手机打电话,她说她把手机给她姑娘了,她叫我向不远处的那位叔叔借,我走过去问道:叔叔,你有手机么?他说有,有什么事么?我想借你的手机打电话给我爸爸,叫他来接我。我成功地借到手机,打给我爸爸,但我爸爸却说这个星期不回家,当我正在犹豫要不要去外公家的时候,公交车来了。于是,我拼命似的挤上公交车,踏上回家之路,

我在车上摇摇晃晃的,快到香树园的时候,听到某人的手机响了,便转过头去看,发现是我第一次去借手机的那位阿姨,我对她的看法改变了,没有就没有,有就有,干嘛骗人,我不喜欢的就是这种人,一个电话要几十万吗?这种人我看不起。

现在的社会真是无人情味,疑心病真重。至于吗?反过来一想,她的做法也不是没道理,现在的社会实在是太乱了,应该有点防备心。我在电视上看见过一篇报道,一位中年男子以手机没电为由,借路边的人手机打电话,说一说的就离开了受害者的视线,结果,手机就这样在眼皮底下被偷。

那人真没防盗意识,再怎么也不能让他离开你的视线啊。

初二:彭利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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