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石之墓读后感

05-29

我们为您挑选的“黑石之墓读后感”一定会符合您的期待。读完这部作品之后,我们可以为您撰写一篇读后感。写读后感的过程能够唤起我们的思考和理解,我们欢迎您在本网页上阅读内容!

黑石之墓读后感 篇1

在一个不眠之夜,我怀着一个复杂的心情,读完了这本书——《黑石之墓》。

在读完这本书之前,我的学习和生活上经历了一些挫折,所以才导致我有如此感想(当然前提是大家觉得我的一点薄识还算耐看)。否则,怕也是写不出来什么东西。

小说描绘了一个对德鲁伊教血祭有着特殊情怀的少男和一个对死亡感到奇妙的少女设计以生日出游为由而谋杀他们朋友的故事。这本小说并不像作者的第一部小说《摆渡人》那般。《摆渡人》所描绘的是一段美丽的邂逅,一个生死的相依,一场离别的痛楚,和一次重逢的幸福。整部小说中那种男女之间爱恋的细腻柔情被极大程度地表现出来,才有了这样一部一举成名的作品。而《黑石之墓》不同。后者是带有一种阴暗的感情色彩,一种变态的心理所折射出的扭曲的世界观。希瑟的谎言充斥着全文,也就是说,这本小说所表达的故事情节,其实是一个假象。

小说的情节是以过往和现在穿插进行着的。于是这样的结构给我们营造出了一个假象,让我们选择相信故事的女主人公——希瑟,相信她那可怕的回忆。

不得不说作者描写得十分细致入微、引人入胜,她骗了我们所有人。我相信,有许多的读者,在刚开始读的时候,也会选择相信希瑟,认为彼得森医生软禁希瑟且不相信其说的话是极不人道的。作者在描写希瑟谎言中的故事的时候确实融入了许多情感,让我们觉得希瑟与道奇真心相爱,他们的爱是可歌可泣的、是伟大圣洁的,一幕幕温馨的情景仿佛还历历在目。正是这假象,蒙蔽了我们,让我们抱着这样一种态度去继续阅读故事情节,否定彼得森医生的话语,认为他是一个小人。

可当我们读到最后一章的时候,才恍然大悟:原来这一切都是假象,是谎言,而非事实。作者利用我们在阅读先前章节的时候对希瑟产生的好感与同情欺骗了我们,给我么制造了一个假象。结局却出人意料。

于是我想,在现实生活中,许多人虽然都声称他们能够识辨真伪善恶,但是最终还是被欺骗了,其实是一直在别人所精心营造的假象当中过活。怪不得当今人们患眼疾的几率逐步上升,看样子能够用那双敏锐的眼瞳发掘出事情的真相的人,似乎是越来越少了啊。

刚开始时我们都被希瑟与道奇之间那朦朦胧胧直到相依为命的爱情所打动,结果闹了半天,这一切竟然都是假象。这并不是一次意外失踪,而是早就预谋好了的凶杀案。故事的结尾让我们大惊失色,却也开始反思自己、反思这个社会。

世界太险恶了,到处都充满虚假与敌意。

当我们读完这部小说、揭开那层层迷雾时,展现在我们眼前的,并不是和煦绚丽的阳光,而是无尽的黑暗。我们的心仿佛也冷却了下来,开始静静思考这一切——我们是不是也活在假象当中?

我们身边有太多太多负面事物,可我们并不知道它们究竟有多么可怕,因为我们被自己和旁人所营造的假象蒙蔽,就好像我们被希瑟所说的话语、流露出的情感欺骗一样。等到你发现时,为时已晚,杀人犯已然逍遥法外。痛心,而又无奈。

兴许,我们感觉自己生活在这世界上,就是一个假象罢。

另附:本人建议,如果要找感觉的话,最好深夜看,会让你因为恐惧与对阅读后续情节的渴望而无法入睡。

“当心,它能时刻抓住你的神经!”

黑石之墓读后感 篇2

前半部分剧透,慎入!

本书讲了一个情窦初开的高中生少女希瑟,和她暗恋的男神道奇、木讷又固执的马丁、花瓶闺蜜艾玛以及艾玛的热恋男友达伦——一个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傻瓜,四个人去海边的黑石冢露营,后来马丁和达伦发生口角,马丁忿忿离去,再也不见踪影。希瑟和道奇去大路上找马丁,无果返回,发现艾玛已经精神失常,说达伦在海边被幽灵卷走了,后来幽灵再次来袭,又卷走了艾玛,在它卷走道奇的时候,希瑟拿出了在石冢里找到的一枚祭品胸针,吸引幽灵进了帐篷,救了道奇一命。希瑟将帐篷点燃,杀死了幽灵,道奇头部受伤,昏迷了整整一年。在这一年里,希瑟被认定是疯子,勒死了三个朋友(他们的尸体在石冢中被找到),不断接受心里治疗,但她相信自己看见的是真的,与心理医生反抗到底。这时,道奇醒了,描述的事情经过与希瑟别无二致,只是提到当时有一个男人在附近出没,希瑟心领神会,说自己没有提到是怕那个人来抓她。希瑟无罪释放,与道奇共赴同一所大学考古专业。

故事讲到这儿本来是一个还不错的灵异恐怖小说,虽然很多细节难以自圆其说,但是情节起伏和恐怖氛围的渲染还是可圈可点的。真正的结局却让人大跌眼镜,这一切都是希瑟和道奇谋划好的,他们为了体验黑暗人体祭祀仪式,残忍的杀害了马丁,又把察觉到端倪的艾玛和达伦杀死,编造出一个幽灵噬人的故事。

毫不客气的说,结局太生硬了,仿佛是为了大反转而反转,存在很多不足:

1,他们明知这个故事站不住脚,为何还要编的如此离奇,以至于希瑟在精神病院受了一年的苦。

2,希瑟之前的心理活动以第一人称的视角展现,完全是清白无辜的,再高明的罪犯也不可能做到完全让自己相信,所以读完结尾感觉那些心理独白都是胡扯,一直以来通顺的逻辑到这里断层了。

3,道奇昏迷了一年,醒来之后一句话就让杀害三个人的嫌疑犯无罪释放了?为什么他昏迷前不计划好呢~

4,就结局来看,希瑟和道奇就是两个心理扭曲的魔鬼,但是描写的却不够深入,总感觉是强行赋予,就几个动作的描写还不能打动读者,留下震撼之感。

黑石之墓读后感 篇3

如果在这个年代,还相信这个世界有邪灵的存在,真是太傻了。虽然科学无法解释的现象有很多,但幽灵这种东西根本不存在。

本来是一次畅快的五人自助游,露营+BBQ,可道奇的生日注定不会在欢声笑语中渡过。一行人初到海滩时,兴奋不已。艾玛和达伦卿卿我我,深爱着达伦的艾玛不论发生什么,也不论对与错,从来都站在达伦那一边。马丁和道奇都喜欢希瑟,希瑟为了不让朋友尴尬,也是煞费苦心。在初到沙滩的第一天,一切都是那么顺利,平静,在打打闹闹中,露营就能顺利结束了。没有波折的故事是无聊至极的。露营少不了篝火,而篝火只是游戏的开始-杀人游戏的开始。第一轮是真心话大冒险,接着是一个适合在夜间的离奇的邪教故事-德鲁伊教成员用人作活祭品。然后希瑟扔掉了白天在石冢里拾到的胸针。第二天,马丁跟达伦起了争执,马丁出走,消失了。心怀愧疚的希瑟建议去找马丁,达伦不愿意,艾玛的立场自然是跟着心上人。道奇的脚在寻找马丁的过程中受了伤,希瑟搀扶着,回到海滩时,艾玛和达伦消失了。希瑟把道奇留在的海滩,独自去寻找他们,在小海湾找到了发疯的艾玛,却不见了达伦,尸体也没有找着,达伦消失了。马丁、达伦失踪,道奇脚踝受伤,艾玛发疯。正常地人就只有希瑟,希瑟故作坚强,也不得不这样,这时只能靠她带着大家渡过难关了。第二天快天黑了,为了拾取生火的木柴,也为了寻找达伦的下落,希瑟带着艾玛再次去了达伦消失的小海湾。黑暗中,邪灵追上了她们,在海滩上吞噬了艾玛。在道奇即将被带走的那一刻,希瑟灵性一发,知道邪灵要的是早已被扔进大海却又神奇出现在小海湾石间的胸针,一把扔进帐篷,借着仅存的打火机油,烧死了邪灵。故事分为两部分,曾经和现在,曾经描述的是五人露营发生的离奇事件,现在则是希瑟被当当做是连环杀人案的精神失常的未成年少女,跟精神病医生的一系列对话。希瑟在马丁,、达伦消失,道奇受伤,艾玛发疯的情况下,内心柔弱地她变得坚强和勇敢,在发现了邪灵的存在后,不被道奇相信。她尽了自己的最大的努力,终于保护了自己最爱的人,可最后等待自己的却是谋杀好友的恶徒,精神异常,自己不被自己的父母所相信。在法庭上,坐在轮椅上道奇替希瑟辩解地那一刻,我甚至以为整个世界都亏欠了希瑟,理解她的不过一个沉睡一年的道奇。在文末,最后的一小段希瑟和道奇的对话中,前面积累的几百页认知被完全颠覆。整篇故事,不过是道奇和希瑟因为迷信“血色尘埃”中,德鲁伊教成员用活人献祭,准备乘道奇生日,拿好友马丁作为祭品,而达伦和艾玛意外发现了真相被相继杀害。为了摆脱嫌疑,希瑟和道奇相互约定,如何描述整个故事。本书的标题和故事都挺吸引人,与“摆渡人”相比,本文的人物从两个人增加到了五个,在心理描写上,作者仍然持有一贯的风格,细腻到位。在描写邪灵的那部分,深夜阅读时,仍不觉汗毛竖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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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如何才能将一篇作品读后感写好呢?作品就是一部值得大家细细品味的好作品。 在写出读后感时,应该关注文章内在的深度内涵,您可能会对石头汤读后感有些好奇不妨阅读本文了解更多,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石头汤读后感(篇1)

看过《石头汤》后,感到原本封建的村民,由于相互之间不理解、互相不沟通,让幸福离他们越来越远;三个和尚巧妙地运用煮“石头汤”这个方法;让村民们试着理解和沟通,学会相互尊重,无私的付出,让大家感受到团结友爱,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美好的生活其实就在于思想上的转变和认识,让村民们明白了、分享使人更加富足,有了大家的付出,才会有彼此的幸福安康。

读完了“石头汤”这一篇短短的文章。我对文中的村名感到庆幸,因为他们终于知道了分享是一件很快乐的事情。把自己所拥有的东西,拿出来与别人分享时你的快乐。分享只是一件很小很小的事情,却往往给别人带来了无穷的欢乐和幸福。三个和尚也明白了幸福是什么。幸福是分享分享和快乐加在一起就是百分百的幸福。这就像是一个小小的圆。幸福、快乐、分享围在一起可能是一个坚不可摧的铁三角,也可能是一个多边形。不管它怎样变化,这三样永远不可能在一起相加。

“石头汤”其实就是把许多菜加在一起,然后慢慢的把味道变浓变香。村名们把家里的东西拿出来分享,更深一层的说是奉献的分享。这个村子的人本来都很小气,可是后来他们明白了分享是一件多么快乐的事情啊!文章的最后,和尚们说村名们太慷慨了。而他们却说:“你们带来的礼物,我们享用不尽。你们让我们明白了,分享使人更富足。”幸福就像煮石头汤一样简单。

幸福就很简单,可是如果你不付出,又怎么会幸福呢?幸福不在于索取而在于奉献,与别人一起分享是多么幸福和快乐的事啊!

石头汤读后感(篇2)

今天,我读了一本名叫《石头汤》的书。刚看到书名时我觉得很奇怪,石头怎么能煮汤呢?于是,我就迫不及待地读了起来。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三个和尚到一个村庄寻找幸福的故事。这个村庄里的村民虽然辛勤劳作,但是从来都是只顾自己。于是,和尚们决定让村民们懂得什么是幸福、快乐。

和尚们以做石头汤的名义,借村民们盐、胡椒粉、胡萝卜、洋葱、蘑菇、面条、豌豆荚、卷心菜。然而,村民们因为都很想看看石头汤是怎么做的,所以都拿出了和尚们所需要的食物来帮助和尚们做石头汤。而村民中间有一个人敞开胸怀付出时,下一个就会付出更多……

就这样,汤里的调料越来越丰富,汤闻起来也越来越香。之后,村民们把家里的食物都拿来了。不可思议的是,村民们开始变得慷慨好施!

汤煮好后,村民们聚在一起,开心地喝着美味的石头汤……

最后,村民们送走了和尚们,村民们非常感谢他们三个,因为是他们让村民们明白了分享使人更加富足,更加快乐……

读了这本书后,我觉得我们不要像村民们以前那样自私。因为能够与大家分享的快乐才是真正的快乐!我们大家可不要当一个自私鬼哦!要当一个和大家(别人)分享快乐的人呦!

石头汤读后感(篇3)

我读了《石头汤》,里面讲了从前有三个和尚,来到了一个村庄,村庄里的人一点都不团结,一个个门窗都关得紧紧的,这三个和尚就想了一个办法,他们找到了一小口锅,准备用石头来煮汤,一个小女孩看见了,便去问:“你们在干什么呢?”三个和尚里的其中一个和尚说:“我们在用石头来煮汤,可是锅太小。”小女孩说:“我家有口大锅,我去拿。”她家果然有口大锅!她把大锅滚过来,许多的村民们都围过来,三个和尚生了火,架起了锅,把石头放进去,煮啊煮,越煮越香,三个和尚一直说:“有没有芹菜,有没有萝卜,有没有……”只要有的,村民们都大声叫起来:“我有,我也有,我家有很多。”就这样,蔬菜越放越多,汤就越来越香,到最后,村民们都喝上了美味的石头汤,这汤可有他们个个的功劳,他们还看了皮影戏,村民们觉得这一天是最幸福的一天。

读到了这个故事,我就想起了语文书上的课题,“合作”,每个人贡献出自己的力量,多为别人付出一些,自己也会感到很幸福。

石头汤读后感(篇4)

没搞错吧,石头也能煮汤?看到这个奇怪的书名,我大吃一惊,连忙翻开书往下看……

这本绘本书是美国人琼·穆特书写并绘图,由著名阅读推广人阿甲翻译的。书中讲到,三个和尚来到一个饱经苦难的村庄,这里的村民长年在艰难的岁月中煎熬,心肠变得坚硬,不愿接纳任何人,可是,和尚们用煮石头汤的方法,使村民们不自觉地从自己家里拿来了各种调料和食物,真正煮成了一大锅又香又甜的汤,最后大家聚在一起共同享用美味……

看完这本书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分享可以使人快乐。以前家里有什么好吃的,我一般都是独自享用,总觉得大人们肯定不喜欢,要不那么好吃的东西他们怎么会忍住不吃呢?从没想过那是因为他们爱我,自己不舍得吃一口,好让我多吃一些。以后家里有什么好东西我要和全家人一起分享,那样我们每个人都会感到快乐。我还要把我的好书借给大家阅读,和小朋友们一起分享读书的快乐。其实分享快乐做起来很容易。

这本书里有几句话我觉得特别有意义,抄下来和大家一起分享:

“付出越多回报越多”

“为了同一个目标,当每一个人敞开胸怀付出时,下一个人就会付出更多。”

“幸福就像煮石头汤那样简单。

石头汤读后感(篇5)

在老师发的绘本中,我印象最深的是《石头汤》。它主要讲了什么呢?又有什么道理呢?我们以后该怎么做呢?请听我慢慢道来。

在故事中,有三个和尚下山来到一个小村庄,小村庄里的人因为饱经战争而变得格外冷漠,没人给三个小和尚开门,也没有人招待他们。但有一个小女孩却不一样,一直在偷偷看着他们,后来还去家里拿来大锅帮三个和尚一起煮石头汤。就是这个石头汤,引来了许多村民,也是这个石头汤,让村民们纷纷去家中拿来自己所拥有的煮石头汤的食材,并重新学会了分享,最后还一起吃了宴席。

通过这个故事我明白了如果人人都能热情并理解他人就能得到幸福,而且幸福还是很受欢迎的。幸福就在你的一丝话语中,就在你的一个动作里,所以每个人都能拥有幸福。

我们以后一定要学会分享,热情地对待别人。比如,教室里有同学在哭,你不应该嘲笑他,而应该安慰他;主动往学校的图书角添一本书;在疫情期间向医务工作者们献出自己的一份爱心……幸福很容易拥有,只是有些人不去尝试,不去找到幸福而已。

石头汤读后感(篇6)

在老师发的绘本中,我印象最深的是《石头汤》。它主要讲了什么呢?又有什么道理呢?我们以后该怎么做呢?请听我慢慢道来。

在故事中,有三个和尚下山来到一个小村庄,小村庄里的人因为饱经战争而变得格外冷漠,没人给三个小和尚开门,也没有人招待他们。但有一个小女孩却不一样,一直在偷偷看着他们,后来还去家里拿来大锅帮三个和尚一起煮石头汤。就是这个石头汤,引来了许多村民,也是这个石头汤,让村民们纷纷去家中拿来自己所拥有的煮石头汤的食材,并重新学会了分享,最后还一起吃了宴席。

通过这个故事我明白了如果人人都能热情并理解他人就能得到幸福,而且幸福还是很受欢迎的。幸福就在你的一丝话语中,就在你的一个动作里,所以每个人都能拥有幸福。

我们以后一定要学会分享,热情地对待别人。比如,教室里有同学在哭,你不应该嘲笑他,而应该安慰他;主动往学校的图书角添一本书;在疫情期间向医务工作者们献出自己的一份爱心……幸福很容易拥有,只是有些人不去尝试,不去找到幸福而已。

石头汤读后感(篇7)

《石头汤》读后感600字

在这个充满鸟语花香、诗情画意的春日,我们的小树苗读书会迎来了第二期的第三次活动。我们的小会员们都满怀期待地来到了熟悉的场地,翘首以盼地等待着新的绘本故事。

今天的绘本故事名字是《石头汤》,这是一个很古老的民间故事。作者琼.穆特以优美恬静的画风在美术及插画创作领域享有盛名。他把自己对禅宗和东方文化的热爱,融入到这个古老的巧计故事当中。三个和尚来到一个饱经苦难的村庄,村民们长年在艰难的岁月中煎熬,心肠变得坚硬,不愿意接纳任何人。可是和尚们用煮石头汤的方法让村民们不自觉地付出了很多,更明白了付出越多回报越多的道理。幸福就像煮石头汤一样简单。

每个人的心灵深处都藏着对被赞扬和被肯定的需要,对真诚和美好的追求。虽然这个村庄的人饱经饥荒、洪水和战争的苦难,不愿意接纳任何人,但小女孩乐意为和尚们拿来自家的那口大锅,秀才乐意拿来自家的盐和胡椒粉……为了同一个目标,当一个人敞开胸怀付出时,下一个人就会付出更多,原本吝啬的村民们竟然都变得那么慷慨好施!

今天的主讲人是朱灝陆小朋友和他的爸爸,小朋友讲起故事来驾轻就熟,气场全开,俨然一个小老师嘛,爸爸在适当的时候提出问题引人深思,父子俩配合得天衣无缝,真是上阵父子兵呢。全场气氛时而紧张严肃,时而轻松愉快,时而高潮迭起。大家都被深深地吸引到这个故事中,积极地回答问题,体味着故事背后的智慧。

不信你瞧:听故事一定要投入,说的就是我们。回答问题一定要积极,举手才是王道。最后,在切西瓜游戏中,小朋友们愉快地结束了这一次的活动。愿你们一直坚持阅读的好习惯,愿我们的读书会一直陪伴着你们的成长。

石头汤读后感(篇8)

石头汤的读后感,来自新华文轩网上书店的网友:看了太多的国外绘本作品,看到书后才发现这位美国作者竟然像《功夫熊猫》一样收集了大量中国元素,真是喜出望外。我们国内其实有好多优秀的神话故事,和我们小时候看的一些优秀动画片,比中《小蝌蚪找妈妈》、《大闹天宫》、《哪吒闹海》,还有一些水墨画动画片等等,其实将它们制成绘本就挺好,可就死活找不到,挺郁闷!石头能煮汤吗?石头煮的汤能喝吗?当然。如果可以加入胡萝卜、洋葱、豆腐、豌豆、卷心菜、冬瓜、蘑菇……搅呀搅,熬啊熬,那汤会是多么的香,多么的美味!快乐真的很容易做到,幸福就像煮石头汤那样简单。每个人打开心胸付出时,其他人付出得更多。三个和尚,阿福、阿禄和阿寿,行游在一条山路上,他们想要弄明白什么使人幸福。当和尚们出现时,惊恐的村民们立刻关紧了门窗,熄灭了灯火。这些村民长年在艰难岁月中煎熬,心肠变得坚硬,不愿接纳任何人。可是,和尚们巧妙地诱使他们用石头来煮汤,村民们发现他们不自觉地付出了很多,而获得的回报则更多。作者琼•穆特以优美恬静的画风在美术及插画创作领域享有盛名,他运用华丽的水彩画,引领读者去深思故事背后的蕴涵。他把自己对禅宗和东方文化的热爱,融入到这个古老的巧计故事当中,以此弘扬慷慨好施的力量……

石头汤读后感(篇9)

今天,我读《石头汤》这本书。说起汤,有鸡汤,排骨汤,牛肉汤等多种美味的汤,那什么是石头汤呢?它好不好喝?据说喝过这个汤的人都说这是天下最好喝的汤。故事要从三个和尚说起。

三个和尚、阿福、阿禄和阿寿,走在路上。他们聊着猫的胡须,太阳的颜色,还有布施。

突然,年轻的阿福问年长的阿寿:“什么使人幸福?”阿寿说:“那我们找找看。”

一阵钟声把他们的目光引向山下,饥荒和战争让村民们变得冷漠,互不信任,他们去敲门,没有一个人招待他们,却只有一个小女孩好奇地看着他们。善良的小女孩把一口大锅拿了过来让和尚用,于是和尚们在院子里煮起石头汤,乡亲们都好奇地把头探了出来,然后一个接着一个走出家门,看看石头汤怎么煮。村民们不由自主地拿着好多食物放到锅里煮汤,很快汤煮好了,他们一起欢宴。宴会结束后,村民争着把和尚请到自己家。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分享使人更加富足,更加幸福,幸福就像煮石头汤那么简单。我们也要学会分享。分享使人快乐,使人幸福。

石头汤读后感(篇10)

步入书店,一本特别显眼的书出现在我眼球中。它不叫做什么,但是真是太奇怪了:它竟然叫做《石头汤》!于是,就津津有味地读起来。结果,才读两三行,书就像磁铁一样的吸引了我。

这本书大体讲了这样一个故事:有三个和尚,他们四处游走,寻找幸福。一天,他们来到了一个饱受战争折磨的小村庄。村里什么人都有,但他们因为曾今的磨难,甚至连邻居也不相信了。三个和尚便称要煮石头汤。出于好奇,大家都出来看石头汤的做法。和尚们先说需要三块石头,接着又说需要大锅,然后还说要胡萝卜,要大蒜等等。为了煮好石头汤,大家纷纷从家中取出了食材。汤好了,大家在一起聚会,喝汤。也从中体会到了分享的快乐。而三个和尚则继续前行。

我很喜欢故事中的最后一段话:老和尚问:”幸福是什么?“小和尚回答:”幸福是分享。“是啊!学会分享,就会带来无限的快乐,也会带来幸福。当你分享时,快乐的不仅是别人,同时也快乐了你自己。而幸福,莫过于此。

分享,就是把快乐分给大家。分享不只是分,还有享。分出去的是物质,享受到的,却是别人回赠于你更多的东西。那就不单单是物质,那代表友谊;代表信任;代表回馈于你更多的快乐,也是幸福。

幸福是什么?幸福就是看似简单的分享。

石头汤读后感(篇11)

昨天带着小孩去图书馆借书,一本《石头汤》,一本《安徒生童话》,《石头汤》讲述的是三个和尚来到一个村庄,村庄的村民因为过去的战乱、饥荒等种种原因,而互相变得陌生,自私自利互不往来,对外来的三个和尚更是小心翼翼,大门紧锁,无人接待,其中一个和尚阿寿就想出了一个用石头煮汤的方法,这时候一个小女孩在远处偷偷看到了,好奇心驱使着她帮和尚找到了三块圆圆的大石头和一口大锅。他们开始煮起了石头汤,村民们也好奇和尚们用石头煮汤,开始围观,后来阿寿边搅拌汤说之前煮汤加了些什么什么料汤会更加鲜美,村民们开始陆陆续续的从家里拿出本应该私藏的胡萝卜、香菇、调味佐料等,煮着煮着一阵阵香味飘了出来。汤煮好后后所有的村民拿出自家的食物坐在一起喝石头汤,互相交谈着,开心极了,好像很久没有这么开心过了。这个故事很简单,又或许是含有一定的禅机,其实就是告诉我们一个很简单的道理:幸福是靠分享得来的。

其实这些都是一些浅显的道理,小时候我们读过了很多很多,可是长大之后却忘记了如何去感受幸福,也许是我们忘记了分享,痛苦分享了一半,就只剩下一半的痛苦,得到的是一半的安慰和幸福,幸福分享之后,得到的是祝福和两倍的幸福。还记得古典老师书中的一句话:幸福是一种转换力。不仅仅是幸福去转换成我们需要的,而且需要把我们所拥有的`东西去转换成幸福。我们要学会用能力交换收入的同时,更要学会用收入去交换我们的幸福。

最后两句话分享:幸福是靠分享的来的,幸福是一种转换力。

石头汤读后感(篇12)

今天看了一本叫《石头汤》的书,我深有感触。书的内容是:有一个非常穷但是却很喜欢环游世界的流浪汉,不论走到哪里,他总是热心地帮助别人。而作为回报,别人也会帮助他。有一天,他走在一片荒野上,一整天都没遇到一个人,天空中电闪雷鸣,暴风雨马上就要来临。这时他发现了一间透着灯光的小木屋,他请求女主人让他在木屋里避风雨,但是女主人冷酷的拒绝了。流浪汉说只需要女主人借给他一口锅可以用他那神奇的石头做出世界上最美味的汤。女主人想得到那块神奇的石头,终于让流浪汉进了屋。他向石头吹了三口气,又用手搓了搓石头,小心翼翼地把石头放进锅里,流浪汉在做汤的过程中,不停地吹捧女主人如何尊贵,女主人高兴地将家里做汤的食物拿出来放进石头汤里,然后流浪汉说自己是国一的厨师,女主人更加开心地将家里的面包和美酒拿出来跟他分享,他们吃了一顿丰盛的晚餐,女主人还让他睡在舒适的床上,第二天早上帮他洗好衣服,还做了一桌丰盛的早餐。最后流浪汉将那块石头送给了女主人,女主人非常地开心。

通过这篇文章,我学会了每个人都要乐于助人,在别人有困难的时候帮助别人,这样别人才会在你有困难的时候帮助你。并且如果人人都拥有一颗温暖的心,必将会将世界上冷酷、封闭的心变得善良、友好。毕竟,只有拥有这样的心,人们才能永远幸福地生活。

红与黑的读后感


我们会将难忘的事写进自己的作文,作文是我们思想的精华,好的文章是一种人生的修为,如何让学生爱上写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红与黑的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你能喜欢!

红与黑的读后感(篇1)

理想主义者的坟墓与尊严——红与黑读后感2000字:

《红与黑》的副标题叫“1830年纪事”,也就是说,故事发生在1830年,这一年,距离一代传奇拿破仑在圣赫勒拿岛去世已过去足足9年,那个法兰西横扫欧洲大陆,单挑欧洲封建王朝的时代的早已结束。此时,统治法国的是复辟了的波旁王朝。故事便从这讲起,主人公于连,虽出身卑微但相貌十分英俊,他不仅聪明好学,精通拉丁文,能背诵《圣经》中的新约,而且记忆力惊人,几乎能做到过目不忘。以小说的逻辑,一旦作者赋予了主人公这样的能力,剩下的无外乎主人翁出人头地,携手佳人走上人生巅峰的剧情。

于连也是这样想这样做的。内心崇拜拿破仑的他,一心期待有朝一日能出人头地。他外表谦逊,但骨子里心高气傲,最致命的弱点是,他的自尊心极强,但又极其脆弱。受制于不平等的社会等级,处于中下阶层的于连总是将他人不经意的言行视为对自己的侮辱。因此,他心有不甘,因此,他必须要通过某些行动进行“报复”。

于连的“报复”体现在情感上的“征服”,也就是小说的主线。起初,于连在市长家担任家庭教师后,不久,他便和市长年轻的夫人德·瑞那之间产生了暧昧的情愫,这种暧昧很快转化为恋情。德·瑞那夫人16岁便嫁给了市长,她别无选择。在日后漫长的婚姻中,她与市长之间全无任何感情,此时,外表俊朗又年轻善解人意的于连的出现,恰似长久寂寞中的一道阳光,很快便征服了她的心。然而,于连对德·瑞纳夫人充其量只是一种占有欲,他渴望通过征服市长这个上层阶级的妻子,来发泄对不平等的社会地位的不满,以此证明自己的能力,用他自己的话说,“他最多只是沉迷于德·瑞那夫人成熟的身体”。不伦的感情总会败露,很快,于连与德·瑞纳夫人的恋情被曝光,愤怒的市长为了免于分割财产,而拒绝离婚。德·瑞那夫人在痛苦中不愿与于连相见,于连在压力下选择了离开。

他去了神学院,见证的不是对崇高的追求,而是教会的虚伪。绝大多数人嫉妒他的外貌与才华,哪怕他竭尽所能掩盖。当与于连关系较好的院长受排挤而离开后,于连便认定逃离此地是他必须的选择,他要变得世故圆滑才能成就出人头地的理想。得益于他的才华,接下来于连到了莫尔侯爵的家中担任私人秘书。

在侯爵家的工作使于连接触到了巴黎的各种权贵,他试图与权贵们建立好的关系,以此获得更多机会。因为在这个时代,出身和门第是先天的,再刻苦的后天奋斗也难以改变先天的光环。但于连很快发现,尽管权贵们外表彬彬有礼,对自己也十分客气,但他仍敏锐的感到自己自己只是一个寄人篱下的“佣人”,这些外表绅士的权贵们心底对他只是鄙视和不屑。这种想法再次点燃了他心中的怒火。这便成为他与侯爵女儿感情的开端。

侯爵的女儿,玛蒂尔德,全书最美丽的女人,侯爵的掌上明珠。每每出现,便能吸引在场所有男士的目光。这样的人,无外乎是于连对上层社会“复仇”的最好人选。他要追求马蒂尔德,以此证明自己。

马蒂尔德也是一个复杂的人,一方面她出身高贵,难以超脱世俗和教条,渴望在众多追求者中选取选一个最体面且高贵的人作为自己的丈夫。而另一方面,她又向往历史上那些凄美浪漫的爱情故事,愿意为爱献身,因此很难被那些千篇一律的追求者们所打动。

于是她和于连擦枪走火,迸发出短暂的激情。温存过后,马蒂尔德随即便在“高贵的自己却献身于一个下等人”的念头中暗自悔恨,她直截了当的告诉于连,后悔与于连发生的一切。此后,她无视于连的存在。这让我们的主人公内心更加崩溃,但他不气馁,他决心一定要重拾马蒂尔德的心。读后感m.DuhOugAn.cOm在俄国王子的指导下,于连通过向元帅夫人(马蒂尔德友人)写信调情的方式,激起了马蒂尔德的嫉妒和不满。同时,他又学会了对马蒂尔德故作无视,这令从小便万众瞩目的马蒂尔德自尊心瓦解,使马蒂尔德相信“于连具有与他人不同的特质”,这一切与书中的那些爱情故事多么相像,而这个愿意为爱放弃荣华富贵的自己又多么令自己感动。

于是,她与于连重归于好,此后,他们的感情像火箭般上升。

但这不是王子与公主的结局,而后,马蒂尔德怀孕。她写信告诉了侯爵,侯爵大怒,无奈和不甘驱使着侯爵阻止这段婚姻。姜毕竟越老越辣,侯爵一边给予于连金钱与军衔,另一边在他的授意下,教会胁迫德·瑞那夫人写信揭发于连和自己的不伦之恋。东窗事发后,失去理智的于连开枪射向了德·瑞那夫人,随后被捕。但德·瑞那夫人没死,不仅如此,她仍爱着于连,和马蒂尔德一样,四处为于连求情。与此同时,在狱中的于连悔恨自己的行为,在不断的反思中,于连的理想主义复燃,对自己为仕途放弃自己的初心而厌倦。他发现自己爱的是德·瑞那,而非马蒂尔德。他心甘情愿为自己开枪的行为负责,他不听所有人的劝告,坚称自己是故意谋杀,要求法院判处自己死刑。

最终,在一个普通又平静的日子,于连被执行枪决,死的那天他很平静。三天后,德·瑞那夫人自杀。而马蒂尔德亲吻了于连的遗体,并偷偷带走安葬。

这便是一部看似狗血的剧情。其实,书的主线是通过于连的感情纠折,反应法国社会的政治情况。但是对于不熟悉法国历史的人来说,读完《红与黑》,记忆最深的还是其中的感情线。于连是个自尊心很强的理想主义者,也正因于此,在封建的社会背景下,他的自尊心为自己挖掘了一樽终究要跳入的坟墓,哪怕在最终的死刑前有多次机会求生,但他依然选择了去死,因为在他眼里,“英雄”必须为自己的尊严和行为负责,这样才是一个在法庭的辩护中,他控诉在场所有的审判者都是权贵阶层,是出身基于了他们这样的社会地位,他流露出对所有人的鄙视,也第一次展现了自己内心的想法。此刻,他终于放下了理想主义者为了获得理想而批起的圆滑外衣,将自己对社会不公的愤怒通过文字洪水般发泄,但这一洪水也将他推向了自己的坟墓。

不止于连,被迫嫁给市长的德·瑞那夫人,在身份和爱情间选择了爱情的马蒂尔德也都是悲剧性人物,德·瑞纳夫人和于连一样,本质上是善良的人。马蒂尔德与于连相似,携外貌与傲气于一体。但最终他们也以自己的方式向命运作别。无力的抗拒着这个王权至上,虚伪、出身便决定命运的时代。但也正是这种理想主义,在最后关头无畏去死、无畏世俗的执念,成就了这几个在世俗看来“罪行累累”的理想主义者们最后的尊严。

红与黑的读后感(篇2)

最近参加了一个同读活动,读了这本久负盛名的名著。

说实话,自己本身倒也是个喜欢读书的人,只可惜近几年啃的砖头少了,简单的书多了,所以理解和语言能力都有所下降。这次选择的这个版本,就碰到了此类问题,译者是个大家,法文,文言文功底都很深,所以翻成了带一点文言腔调的小说,文采风流,辞藻斐然。

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现代口语的方式不断变化,导致了一种奇怪的感觉,就是现在的我读起来,并不顺畅,每个字都认识,放在一起读,就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了,没有办法把语句具象到脑海中,导致阅读起来囫囵吞枣,不求甚解,连写文章也是,要么就是1,2,3点的工科类报告文章,要么就是这种口语化的流水账,一个有序的,结构化的文章都没有办法写出来,这也是工作久了,久不动笔的后遗症,反哺过来,就导致了阅读能力的下降,非常可惜。

伴读的大家就很厉害,可以带领我们进入了另一个层次的阅读方式,并不是读完这本书就这么读完了,而是关注于故事存在的社会背景,以及书中简单的描述所带出来的当时的社会风貌。如果在阅读之前,没有这些准备的话,很容易就读过去了,还是要先泛读了解一下,再去搜索相关资料,再精读一下,才能把一本书横着读,竖着读,给读透。

《红与黑》这部书的大体发生时间,在法国大革命之后,拿破仑失败了,波旁王朝复辟,但原有的社会结构摇摇欲坠,作为统治阶层的贵族、军队和宗教,不再保有绝对的权威,世袭的铁板出现了缝隙,给了底层的草根人民上升的空间,这才给了于连这样的人物施展的舞台。

于连是铁匠的儿子,父亲和哥哥都大字不识一个,并且脾气极度暴躁,动辄打骂,而于连本身却聪明过人,记忆力极佳,办事牢靠细心,长相俊美。相当于一个业务能力非常强的人,却没有一个很好的出身,再加上于连的自尊心极强,导致后续他极度拧巴的性格,自卑与自傲的混合体,既没有一条路走到红,也没有一条路走到黑。

红在这里面大概率是表示革命的意思,也就是于连心心念念的拿破仑时光,他总觉得自己生错了时代,如果早生二十年,就可以为了革命奉献,要么死亡,要么成为将军,可以实现阶级的逆袭,开创属于自己的时代。

黑在里面表示宗教的意思,神父总是穿着一身黑袍,这也是现实社会中,于连最有可能晋升,实现阶级突破的方式,只是于连自己本身,对此毫无兴趣,他学习拉丁文,背诵整本圣经,都只是为了升迁,并非发自内心的热爱。

于是,这样的于连成为了一个昂贵的摆设,作为家庭教师进入了市长家,也因此遇见了纠缠一生的德瑞那夫人。德瑞那夫人很可怜,作为一个贵族出身的女子,一直被当作花瓶养大,没有受过什么教育,是虔诚的宗教信徒,长大后就嫁给了市长,一个自大无知粗暴的男人。在遇到于连之后,德瑞那夫人才初次尝到了爱与被爱的情感滋味。

两人之间的纠葛非常精彩,试探与反试探,进攻与反进攻,这个时候的于连也不是此中高手,所做的一切都是发自内心而非套路,所以内心纠结不定,忐忑不安,不知道结果会怎样,付出的真心能否得到回报,两个人完全就是沉浸于爱情中的模样。如果一直如此,倒也罢了,可惜德瑞那夫人作为虔诚的信徒,认为是自己如此的所作所为导致了孩子的疾病,故而毅然决然的斩断情丝,与于连分开,并且送他去宗教学院上学。

红与黑的读后感(篇3)

《红与黑》的朱仍凭借惊人的好记性把一本拉丁文的《圣经》全部背了下来,轰动了全城,于是他来到了市长德·雷纳尔家做了一名家庭教师。在这个全城最漂亮的花园中,他遇到了德·雷纳尔夫人。夫人对他产生了好感,夫人的女仆爱丽莎也爱上了于连,而于连拒绝了女仆的感情。德雷纳尔分人得知此事心理异常高兴,她发现自我对于连,已经产生了一中从未有过的感情。一天晚上,在市长家的菩提树下,于连无意间触到了德雷纳尔夫人的手,她一下子缩回去了,于连以为德雷纳尔夫人看不起他,便决心必须握住这只手。

第二天晚上,德雷纳尔夫人的手被于连紧紧地握着,这下满足了于连的自尊心。他开始追求德雷纳尔夫人,同时,于连的胆子也变得越来越大,他想:我应当再进一步,务必要在这个女人生上到达目的才好。如果我以后发了财,有人耻笑我当家庭教师的低贱,我就让大家了解,是感情使我理解这位置的。他们相爱了,而他们的感情,却是完全出于一种野心,一种因占有欲而产生的狂热。

之后,他的确风光了。他借助德雷纳尔夫人被聘当上了仪仗队队员,使他此刻公众面前出了一点小风头,引起了满城风雨,招来了上流社会的蜚短流长,以致再也无法在本地立足,不得不躲到神学院里当学生。在那里,于连告诉自我:在拿破仑的统治下,我会是个军曹,在未来的神父当中,我将是个主教。由于成绩名列前茅,院长让他当新旧约全书课程的辅导教师。可是之后,院长辞职,于连被介绍到侯爵家做了秘书,在那里,他开始了自我的第二段恋情。

红与黑读后感4

如果说于连对德雷纳尔夫人的追求还有某些真挚情感的话,那么于连对玛蒂尔德小姐的感情则纯属政治上的角逐。

在德拉莫尔侯爵府中出入的净是些漂亮的坏蛋及带勋章的恶棍。他是在革命时期跑到国外投靠外国封建势力的流亡贵族,现如今他又回到巴黎,成为法兰西的大臣,他卖官售爵,结党营私,策划阴谋,他家的晚宴舞会灯火辉煌通宵达旦。他是个实实在在的上层社会的人。而此时的于连,在贵族社会的熏陶下,很快就学会了巴黎上流社会的艺术成了一个花花公子,脱离了外省青年的土气。他并不喜欢玛蒂尔德小姐的请高与傲慢,可是转念一想,玛蒂尔德小姐是一个能够把社会上的好地位带给她丈夫的女人,他又开始了对玛蒂尔德小姐的追求。

玛蒂尔德小姐的思想古怪,奇特,别人无法理解他的行为。她身上颇有男子气概。于连对自我好,她会开始反感和看不起他,并且刻意和他坚持距离,而当心上人故意写匿名信试探她时,她又会像个孩子一样投入他的怀抱。她在花园里主动挽着于连的胳膊,但他又说我恨我委身于第一个来到的人。可是怀孕的她最终还是和于连结了婚,于连被授予了贵族的称号。

而当他得到侯爵的重用正要挤进上流社会的时候,德雷纳尔夫人被迫写了告发信,使他向上爬的美梦毁于一旦,恼羞成怒的于连向他深爱过的女人开了枪。于连被捕入狱。在这个时候,他最终冷静了下来,他开始对自我的行为感到悔恨耻辱,他意识到野心已经破灭,但死对他并不可怕。他说:我不向你们祈求任何恩惠,我一点也不存幻想,死亡正等待着我……即使我的罪没有这样的大,我也会看到许多人并不会因为我年轻而怜惜我,他们想要经过惩罚我来惩戒那些出身微贱,为贫穷所困,可是有幸稍受教育,竟敢混迹于富贵人所谓的上等社会青年。

红与黑太高深了,我现在还不能悟出道道来。

红与黑读后感5

今天读到《红与黑》第二卷

在一个晴朗的日子里,于连走上了断头台。玛蒂尔德小姐买下了他的头颅,德雷纳尔夫人在他死后的三天,包吻着她的儿子,也离开了人间。

事情就这样的结束了,于连的两次与时代风云紧密相连的恋爱也就这样的失败了,他的经历告诉我们,贵族阶级占统治地位的上流社会,绝不容许一个平民青年挤进来,它必然要经过种种方式把这种青年扔出去,毁灭掉。在那个年代的法国,有着千千万万个于连索雷尔。他们在当时社会条件下进行追求就必然遭到恶果。高贵的出身剥夺了性格的力量,而没有性格的力量就不会被判处死刑!于连想要穿越充斥着平庸的灼热沙漠,他野心膨胀,费尽心机的利用感情利用女人利用教会。可是在他生命的最终,却不能不让人感到真情。作者经过对小说人物进行了深度的心理描述,又以深刻细腻的笔调充分展示了主人公心灵空间,广泛运用了独白的艺术手法挖掘出了于连深层意识的活动,创造了一首灵魂的哲学诗。

红与黑到底各代表着什么那是拿破仑时代的军服与复辟时期教会的黑衣,还是德雷纳尔夫人的鲜血与玛蒂尔德小姐的丧服我不敢确定,可是我认为,于连追求人生的意义,是火热的。而在在那个社会中,那些为了自我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我存在的真正的意义的人,才是真正被黑暗笼罩的人吧。

红与黑的读后感(篇4)

如果一个人生到这个世界恰好是一个男人的话,那就应该为他的野心而奋斗,哪怕这种奋斗要以生命为代价。于连——文学名著《红与黑》中的主人公,文学长廊中最著名的反抗者之一,以他短暂而波澜壮阔的一生为我们拥有“英雄主义梦想”的觉醒青年们深刻地诠释了这句话的含义。我们只要去自觉实现自己的野心那么一切就都会来。

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伤恋人,被处死刑。这是我们的先行者一生的骨架。在那个英雄呼之欲出却又被保守戕害的年代,于连直面现实渴望着“拿破仑的重生”,决心实现青年时代的所有英雄梦想,并勇于和阻碍他达到目的的社会展开斗争。他是幸福的因为他敢于和整个社会作战,但也是不幸的因为他敢于和整个社会作战。

于连有着极其敏锐的平民阶级意识,他清楚的看到自己是一个“可怜虫”,“没有保护人,也没有钱”。地位不同、阶级不同的观念时时刺激着他,他唯恐自己因平民出身而受到上层阶级的轻贱,他清楚的知道是自己的贫困跟他们的财富打交道。他对平民阶级的活力充满信心,他以一人之力代表自己的阶层向现实抗争。但是同时他向自己的命运发怒,身为平民的自尊心和自信心,又与他希冀飞黄腾达的个人野心紧密联系着。他在瓦尔诺家里参加晚宴请后一方面痛骂这可鄙的财富和建筑在其上的享乐生活,一方面决不放弃获得这种财富和享乐的决心。

他有着极其复杂的思想和性格,因为他英雄主义的动因是平民反抗意识和个人进取野心的结合。他声称“不能堕落到跟仆人们在一起吃饭。我的父亲逼迫我;宁可死。”但是“为了能够飞黄腾达,比这再困难得多的事他都能去做”。不过在鼓舞着他的英雄主义的平民反抗意识和个人野心这两种“热情”中,前者毕竟是第一位的。正因为如此,他义无反顾地拒绝向资产阶级贵族控制的法庭求饶。

他是这样一个群体的代表:他们拥有较高的文化,却没有出色的背景,拥有崇高的理想却被现实无情地取笑,他们的意气风发却为自己招来无尽的灾难。他们的控诉是一个病态社会开始治愈的希望。可是在这样一个英雄缺乏的年代,这样的控诉不如让我们化为自己的英雄气概去实现吧。

于连的两次爱情也具有深刻的社会含义,它是对门第的强烈冲击,他与雷纳尔夫人、与拉莫尔小姐。两个贵族女性虽然她们的爱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但她们有一点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门第的反叛。她们对于连的爱都有一种壮烈的意味,含有一种英雄气息。至于于连他的爱情道路则是他小资产阶级个人的反抗的道路,他的“公民的热情”,即他作为一个平民青年要求恋爱婚姻平等的热情都远远超过恋人的柔情。他的爱情是他的责任。他一次次追求雷纳尔夫人或出于他的责任,或为了嘲讽雷纳尔市长,或为了减轻她对他木匠儿子的轻蔑,或为了将来为从事家庭教师这卑贱的职业找一个“爱情”的高尚借口。他要博取拉莫尔小姐的爱,只是想证明平民子弟的他比贵族的公子哥们儿更有被爱的价值。他的爱情深深烙有他的反抗意识,具有他小资产阶级争取个性解放和平等自由的意义。

《红与黑》的爱情与我们所熟知的爱情是如此的与众不同,可是在我们一去不复回的人生中爱情路边最美丽的风景也不是默默注视着我们,细细品味我们,选择它的归宿吗?于连丰富的学识和崇高的个人理想,以及为了理想的不懈努力让他有足够的理由让爱情垂青于他。自古英雄美女才是爱情的最佳归宿,我们不能成为英雄的话至少应该让自己拥有英雄气概。我们追求幸福,然而当我们捡到它遗留的金鬃毛时才幡然悔悟它就在我们身边。爱情也是如此,它就在我们身边,但是开掘他,先让自己有英雄气概。

所以当于连实现他自己野心的时候,一切附加值就都来了,包括爱情。

红与黑的读后感(篇5)

司汤达的《红与黑》是一部让我深深震撼的外国名著。学生时代读这部书,就对“于连”这个人又爱又憎。最近空闲时再读这部书,“于连”又触动了我的心灵。

一个出身卑微、到处受人歧视的锯木厂工人的儿子,如何在等级意识浓厚的社会里出人头地?靠个人的奋斗,靠不择手段,从小城市市长家的家庭教师,做到巴黎侯爵的秘书,甚至获得市长夫人与侯爵千金的爱情;由于他的神学造诣与谨言慎行,渐渐得到别人的重视……在拘谨的外表下,他的心中充满对英雄的崇拜,对贵族的憎恨,以及想出人头地的野心。他一步步走向名利之路,也不时和自己内心的矛盾作战,最后在接近成功之时却走向了毁灭……作家以高超的心理描写手法,给我们形象地展现了法国波旁王朝复辟时期的平民人物于连由奋斗、抗争到毁灭的心路历程。

掩卷沉思,不由豁然开朗:于连的悲剧,是一个不合理的社会必然产生的的悲剧,也是他个人奋斗的悲剧。在那样的社会里,他的命运是注定的,上流社会怎么会允许他这样一个平民子弟进入?他的命运早就注定,是由他矛盾性格决定了的。

于连一生的遭遇,有着超越那个时代的思想价值,可以给我们以很多启示。现代社会中,也有许多“于连”式的人物,他们有勃勃雄心,但面对理想和现实的矛盾,在生活和精神的重压下,有的人精神失落了,有的人终日烦闷痛苦,有的人则成了危害社会的恶魔。人要是没有生活目标,没有一个理想,就会失去人生的动力。但是对权力和优越物质生活的过分追求必然毁灭他们自己,即使他们会成功一时。根本原因在于这种性格特征的人不可能从生活中获得幸福与满足;他们的性格是畸形的,欲望不满足会痛苦,满足了则会无聊,他们的人生就在痛苦与无聊之间徘徊。

另外,于连的悲剧还展现了作为物欲时代象征的金钱、权力、名声……等对人性的侵蚀,对人的灵魂、信仰的腐蚀。于连没有信仰,为达目的可以不择手段。对于于连而言,“上帝死了”,有的只有自我。信仰的丧失,它一方面意味着个体解除了一切束缚,实现个人理想成了人生最高的奋斗目标和生命生存的唯一意义;但另一方面,它也意味着私欲膨胀,内心痛苦,矛盾重重。由于生命存在没有价值根基,灵魂无所归依,因此,人生必然危机四伏。于是,在于连的生命体验中,他经常痛苦地徘徊在自尊与自卑、虚伪与正直、禁欲与放纵、反抗与妥协等相互冲突的道德情感的怪圈之中。而对于现代人来说,这种状况依然存在。现代社会是一个动荡变革的社会,每个人都有着向上的目标,而金钱、权力、美色……这些东西依旧在时时刻刻引诱我们。个人如果没有足够坚定的信念和毅力,很容易就为之所引诱,走上歧途。在没有任何精神信仰支撑的情况下,人想要支配物质,而结果往往是被物质奴役,这就是现代人面临的生存的困境。

尽管年代不同,地域不同,可人的'本性却是相通的。在这个崇尚个人奋斗、崇尚成功的时代,在于连身上,我们每个人似乎都能找到一点自己的影子。让我们一起在读《红与黑》中感悟人生、明辨是非,从中获取精神力量。

红与黑的读后感(篇6)

天知道我为什么会打开那本封存已久的《红与黑》,是因为它的名气,它的作者,还是他那古古怪怪,令人费解的名字,抑或是另有一些别的?我不知道。

我承认,我最初是受他的名气指引而慕名拜读的。也难怪,一部形成了西方“红学”的著作,我这个被曹老先生深深折服的人,怎么能错过?

但司汤达毕竟不是等闲之辈。总目录下的一句题词就使我万分的不解——“献给少数幸福的人”。“少数幸福的人”?这些“人”是怎样的人呢?是学者,是商人,是农民,是教师吗?这个“幸福”又是怎样的幸福呢?是健康身体?是知心的朋友?是安稳的工作?是美满的家庭吗?

带着满脑子的问题读完全书,我了解了于连的一生,却仍然不懂这个“幸福”,从小到大读过的有关幸福的文章不计其数,但却都不是这个“幸福”。

要我说,于连一直都很幸福,他19岁时靠自己的聪明当上了市长家的家庭教师,从此不再受父亲的虐待和兄长的欺凌,并且每月还有400法郎的薪水,而此前他仅仅是个贫农的儿子。难道这不是幸福吗?他为名声显赫的德·拉莫尔侯爵当秘书,由一介平民而成为了上流社会中的一员,整天与一些贵族打交道,难道这不是幸福吗?他曾赢得了两个贵妇人的爱情,一个是有思想有才智的德·拉莫尔小姐,一个是温柔善良的德·莱纳夫人,他经历了“头脑的”和“心灵的”两种爱情,这难道不是幸福吗?

我困惑,我迷茫,于连在生命最辉煌的那一时刻凋零,在他死之前竟觉得“明媚的阳光使万物洋溢着快乐”,而且“给了他一种甜美的感觉”。这就是所谓的“幸福”吗?翻阅许多名家对《红与黑》的评析,虽说众说纷纭,但其实归纳起来通俗一点说:在当时那个社会于连最后是解脱了,所以他是幸福的。

解脱?解脱!是啊!一个停滞,萎缩,丧失了活力的社会,对于于连这样一个表面上“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但实际上却有着美好心灵的人来说,是多么无聊,多么烦闷的呀!在这个社会上,于连也和他人一样为了“发达”,为了“出人头地”,为了“飞黄腾达”而不择手段,但他的虚伪,他的做作,他的趋奉却总是露出马脚,泄露出真情而引人怀疑。这个社会使他迷误在金钱,名利当中,当他最后觉醒,走出误区时,幸福的大门终于开启了。不幸与幸福之间或许只有一步之遥,却耗费了于连的一生。

幸福,我们有时将它看得很普通,其实却很难;也有时候把它想象得过于遥远,实际上只是一种平凡的感觉,这就是幸福吗?也许吧。几十年后,当我重读《红与黑》时,应该会有更深切的体会。

也许,司汤达本人也无法诠释幸福的含义。

红与黑的读后感(篇7)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最优秀的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它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图景,涉及了从法国外省到首都巴黎的许多方面的生活风情;上写皇帝首相、王公贵族,下写三教九流、平凡百姓;通过教会、政党以及各阶级错综复杂的矛盾关系,对查理十世统治下的法国的政治斗争、社会矛盾、人情世态、风土习俗,作了真实而又生动的描绘。

主人公于连·索莱尔自始至终有着自己的一种情绪和姿态:他家境贫穷,地位低贱,却又不甘于这种命运:他抵抗蔑视的眼光,但又向对他投以蔑视眼光的人报以更加蔑视的眼光;他憎恶上流社会的黑暗、虚伪和丑恶,但又怀着极大的野心,一心发迹,渴望飞黄腾达,以至于亲手为自己带上伪善的面具,毁于无情的社会。他的一切经历,甚至可以用忍辱负重来形容,他的不断地思考、观察、自励和忍受,终于迎来得道的一日,但是所有的一切也终毁于一旦。

这样的结局似乎并不出人意料。每个人似乎也都能从于连身上找到一点自己的影子,只是或多或少的问题。在一个人的生活经历中,也许我们就在某一个时期,或是在某一个方面面临着与他相同或相似的处境。或是贫穷,或是卑贱,有满腹的理想和满腔的热情,却在腐化的压制,强权的左右,种种阴暗的伎俩中沉沦。

但是如果我们能从中与于连获得一种共鸣,则就说明,我们也和他一样,那颗心仍在跳动,那份热情并没有枯竭,绝对不能服从这样的命运,让蔑视我们的人迟早自惭形秽。也许我们是白手起家,所以正因为一无所有,我们可以不顾一切。

书中给予于连的描写常常是大段大段的内心独白,其中有句话我仍记忆深刻:在得到侯爵赠予的十字勋章的后,他想道:“为了成功,我会做出更多不公平的事。”是的,这世上总有着许多的不公平,想事事都达到哪怕只是80%的公平都不可能,也许唯一的方法就是以一种不公平去对抗另一种不公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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