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与黑观后感8篇

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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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与黑观后感(篇1)

第一次看到这本书的书名,就有一种莫名的冲动,“红与黑”?搭配后是什么颜色?渐渐地,我开始幻想……等到合上书的那一刹那,我似乎隐隐约约的明白了。红,是指一个人飞黄腾达的时候,而黑,则代表着死亡……

书中的主人公于连是一个孱弱腼腆,社会地位低下的青年人,他靠着自己的博学、聪明和坚忍不拔的毅力,利用宗教,依靠女人,也为了实现自己巨大的野心,不惜挤进了上流社会。在这期间,他认识了有孩子、有丈夫的德·瑞纳夫人,两人很快相恋,不久之后便坠入爱河。很快,德·瑞纳夫人就成为了他的情妇。后来,不幸被德·瑞纳先生发现,一气之下,把于连打发到了神学院。在那里,于连刚开始很受人瞧不起,但随着天生的聪明和机灵,出类拔萃,不仅得到了彼拉尔神甫和夏司·倍尔纳神甫两位神甫的喜欢而且得到了神学院里人的尊重。但他并不满足于此。

很快,他便被推荐当上了巴黎一个侯爵家的《圣经》课家庭教师。在那里,他又认识了玛蒂尔德——一个聪明但且高傲的女孩,两人又很快坠入爱河。在这两个女人身上,于连在期间总用不乏种种不光彩的手段。当于连自认为自己已经踏上了飞黄腾达的坦途和得到了两位女人超越阶级的爱情时,但却最终失败,被社会无情地推上了断头台。

合上书的时候,心情总觉得怪怪的,有种说不上来的感觉,脑海里一直有一个疑问?为什么,于连正在事业的最顶峰的时候,却会被社会无情的淘汰?后来,我明白了,因为他不仅仅靠的是知识,更多的是靠外界不光彩的手段,而这样的人,往往是社会选择的第一淘汰对象。

在此看来,《红与黑》这本书中故事的结局也无疑是凄美的。于连死之前,曾要求德·瑞纳夫人发誓活下去,好照料玛蒂尔德的孩子,这说明于连也是一个有心人。于连死后,德·瑞纳夫人也忠于她的诺言,但是,在于连死后的第三天,她也抱吻着她的孩子离开了人世,这也说明德·瑞纳夫人是如此的爱于连。

现在想想,这又何尝不是一个爱情悲剧呢?它,再次从反面告诉了人们——这个社会,是一个花花绿绿、充满爱情与陷阱的社会。

红与黑观后感(篇2)

《红与黑》读后感赏析1000字:

刚读完一部法国作家斯汤达写的小说《红与黑》,看完这部写于1830的小说后,怎么说呢,心里面很不是滋味,像打翻了一瓶陈醋般酸楚,也让我陷入了一些人的性格方面的思考。

这部小说的故事情节是作者于当时发生的一启真实情杀案件改编而来的。故事主要讲述的是主人公于连从一个出身卑微、受尽父亲和兄长折磨的一个锯木厂家庭出来,由于自己惊人的记忆力和英俊的外貌,备受当地市长青睐,请到家中当老师开始,一步一步的走向他内心所追求的贵族阶层、上层社会,到最后他因为自己强烈的自尊心和在我看来很奇怪的性格又或是被人“做货”入狱到最终他自己做出的一些而上了断头台终结。期间他经历的两段感情让我很是疑惑,于连是一个20岁出头的穷小伙子,他却让两个地位显赫年轻貌美的女人分别爱上了他,第一个是请他当老师的市长夫人,却因败露私情,担心伤害到市长夫人的名声而被迫离开,后来又在巴黎的某侯爵家当私人秘书,也许是独特的个性、才华、或美丽的外表,他又成功的让侯爵那高傲、不可一世的女儿爱上了他,他们正经热恋、经历了各种困难后准备结婚时,他们却因他同样爱着的市长夫人的一封信而叫停,按说他应该就此罢休了,毕竟他得到了很多人想得到的财富和名声,结果,出乎我意料的是他却拿着枪去教堂里杀了市长夫人而被逮捕,幸运的是市长夫人并没有大碍,并主动去求情免除他的死刑,同时,侯爵的女儿也在利用她的家族势力和钱财四处打点力争保他的命。

审判日当天,于连却在公堂上主动要求死刑,并坚持不上诉时,着实让我为他捏了把汗,最终,他还是上了绞刑台,侯爵的女儿痛苦的带着他的头颅厚葬了他,三天后,市长夫人带着她的三个儿女一起自杀了。

这个结局让我看了之后久久不能平息,差不多有一两天的时间里都在为故事的主人公于连和市长夫人的死感到叹息,为什么结局会是这样啊?故事里多次提到于连崇拜的英雄是拿破仑,而我认为正是于连英雄般的性格害了他,可他却没明白同样的一种英雄性格,所处时代的不同,就有幸于不幸之别。读后感m.DuhOugAn.cOm然后又发现不对劲,原来他正是被人发现了他这种性格特点的缺陷后设的局,那封信根本不是市长夫人所写,虽然作者没有具体表明是谁写的那封信。

1830年正是法国七月革命爆发的年份,实际上它从另外一种角度来说是一部政治性很强的小说,显然我对这些不感兴趣,而且这部小说也有许多的人以不同的角度、立场和观点来研究和评价,我等也没多大的学识与见解来评论此书,只是想简单的表达一下自己看完书后内心的真实感受。

其实,于连的悲剧,也是所有不用于世的人的悲剧,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和缺点,一定要把优点用在对的地方,把自己的缺点尽量弥补,不要去无限的放大它,每个人都有他阳光的一面和阴暗的一面,以善为本,路就会越走越宽,以恶为伴,生命都会变得暗淡起来,也有的人在某些方面天赋异禀、异于常人,但千万不要以此为傲、目中无人、不识时务,要学会适应环境,识别环境,在不同的环境下生活就过什么样的生活,如果你玩弄生活,生活也一定会在某个时刻好好的玩弄一下你。

最后,借用作者的一句话,小说,是一面镜子,鉴以照之,一路行去。

红与黑观后感(篇3)

xx曾经说过人类个体是一个欲望满身的人,欲望可以成就一个人也可以毁灭一个人,所以他倡导人们既要成魔也要念佛,然后才可以成人。看了《红与黑》之后,对于于连·索黑尔这个人来说,我觉得他就是这种,有野心、有抱负,欲望满身,才华满满的人,他一昧的为了向上流社会攀爬,忽略掉人性本善,为了实现自己的目的,魔战胜了佛,邪恶战胜善良,运用违背社会道德的手段,造就了病态式情感悲剧。

尽管这样,对于男主角于连·索黑尔来说,个人的个性魅力是无法被泯灭的,我觉得文中最能体现于连·索黑尔的就是那句话,也是我最喜欢的一句话“红的仍旧是红,黑的仍旧是黑。撕开夜色的包裹,这就是生命的鲜活”。红色是于连对生活的向往、热情以及内心深处炙热的渴望,是对当时xx国xx时期,社会动荡阶段,王权势力的反抗,向稍纵即逝青春的反抗。黑则是对于人性的揭发、人性的贪婪、丑陋、纸醉金迷以及利益熏心的体现。所以红与黑,就是于连充满活力以及不甘妥协的生命力的象征。

总的来说,在读完《红与黑》后,我体会最深的有两点:

首先,我在这篇文章中,体会到一个人出身对其带来的影响,我认为于连出生平民,备受当时社会的歧视,在长期的压迫下,改变了于连,使其对社会充满不满,心理扭曲,在激发于连奋斗上进的野心同时,也导致其走入一条动荡的人生之路。

其次,我认为,看完《红与黑》之后,我体会到人生的真谛,我更加的喜欢那句不忘初心,方得始终这句话,就像故事的结尾,于连最终失败,最后在监狱中,于连淡化了成功,也不再贪图虚荣,于人生的最后一个阶段,回归自身的本心,找到真正的自己。所以,不论是对于爱情来说,还是对于人生,我认为一个人有点野心并没有错,但是更重要的是不要迷失自己,包括在爱情面前、在金钱面前、在欲望面前、在权势面前,也不论是我们的出身是如何的卑微,我们都可以凭借自身的努力找到自己想要的,实现自己的价值。

在这里,我希望每个热爱文学以及喜欢文字的朋友,都去读司汤达的《红与黑》,在这里我们可能会更加清晰的在作者塑造人物中,体会到自己内心的丑陋和贪婪,使得人们去审视自己的爱情观,以及人身价值观,选择适合的路,做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红与黑观后感(篇4)

高贵的出身剥夺了性格的力量,而没有性格的力量就不会被判处死刑。

18,法国迎来了复辟王朝时期的社会生活。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填满了1815年到1830年这十五年的时间。而于连的故事,就发生在这样一个“红”与“黑”相交替的年代。

于连的童年,生活在对抗击欧洲的骑兵凯旋而归的无限崇拜当中。在那个“红”色的年代里,英雄业绩充满了整个资产阶级革命,而拿破仑则通过巩固和调整了某些条件,保证了农民能够自由无阻碍的利用他们刚得到的法国土地并满足了其强烈的私有欲。在这时,自称“乡下佬”、“农民的儿子”的于连就很自然的成为了拿破仑的崇拜者。于连崇拜拿破仑,还有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在拿破仑时代以等价交换为基本原则的资产阶级法权有最充分的体现,平民出身的士兵只要立功战场就能提升为将军,普通的文职只要办事干练就能当上高级官吏,这正是小资产阶级青年于连所向往的前途。而成年以后,于连的生活却陷入了一片黑暗腐朽的复辟时期,“黑”色的年代已经来临,封建贵族力图用封建等级制的原则来堵塞非贵族出身的青年的出路,此时的于连想要向上爬,只能够投靠教会,充当“教会的一根棍子”,干卑鄙肮脏的特务勾当。此时的他苦闷至极,他嚷道:“啊!拿破仑确实是天主为了法国青年才派来的!今后谁来代替他呢?没有他,不幸的人们怎么办呢!即使是那些比我富裕的人,勉勉强强有几个埃居可以受到良好教育,可是没有足够的钱在二十岁去买一个服兵役的替身和谋一个职业,他们又能怎么办呢!不管怎样,这个不幸的回忆将永远使我们不会幸福了!”是的,拿破仑在滑铁卢的时候战败了,通过自由竞争、个人奋斗得到资产阶级法权所保证的个人利益的年代已经不复存在了。而在这个时候,于连的心里,油然而生的是,对权贵的报复。

他凭借惊人的好记性把一本拉丁文的《圣经》全部背了下来,轰动了全城,于是他来到了市长德·雷纳尔家做了一名家庭教师。在这个全城最漂亮的花园中,他遇到了德·雷纳尔夫人。夫人对他产生了好感,夫人的女仆爱丽莎也爱上了于连,而于连拒绝了女仆的爱情。德雷纳尔分人得知此事心理异常高兴,她发现自己对于连,已经产生了一中从未有过的感情。一天晚上,在市长家的菩提树下,于连无意间触到了德雷纳尔夫人的手,她一下子缩回去了,于连以为德雷纳尔夫人看不起他,便决心必须握住这只手。第二天晚上,德雷纳尔夫人的手被于连紧紧地握着,这下满足了于连的自尊心。他开始追求德雷纳尔夫人,同时,于连的胆子也变得越来越大,他想:“我应该再进一步,务必要在这个女人生上达到目的才好。如果我以后发了财,有人耻笑我当家庭教师的低贱,我就让大家了解,是爱情使我接受这位置的。”他们相爱了,而他们的爱情,却是完全出于一种野心,一种因占有欲而产生的狂热。

后来,他的确风光了。他借助德雷纳尔夫人被聘当上了仪仗队队员,使他现在公众面前出了一点小风头,引起了满城风雨,招来了上流社会的蜚短流长,以致再也无法在本地立足,不得不躲到神学院里当学生。在这里,于连告诉自己:“在拿破仑的统治下,我会是个军曹,在未来的神父当中,我将是个主教。”由于成绩名列前茅,院长让他当新旧约全书课程的辅导教师。但是后来,院长辞职,于连被介绍到侯爵家做了秘书,在这里,他开始了自己的第二段恋情。

红与黑观后感(篇5)

司汤达的《红与黑》,两种色调相反,反差极强烈的色彩的并到,一方面反应司汤达对色彩的独特偏好,应其另两部作品名为《红与绿》《红与白》,一方面与代表了小说主人公于连的两条人生道路。红色代表了投身于红色的军旅生涯在战场上建立光肉功勋,黑色代表了披上黑袍子,当教士这一道路。

主人公于连出生在与xx时代,受到了刀光剑影和光荣功勋的影响,从少年时代起,就抱定要出人头地的决心,立志像xx那样凭借着身佩长剑摆脱卑微贫困的地位,年及三十立功与战场而成为显赫的将军。然而正当他进入英姿勃发的年龄,xx惨败于滑铁卢一事,她的梦想随之破裂。因此,唯有一条路摆在他们的面前,那就是教士。他受到一位德高望重的老法官的欣赏,发奋苦读《xx》和《xx》,也由此于连获得了一个去德·莱纳先生家当家教的机会。爱去之前,老索莱尔利用农民的精明战胜了市长德莱纳富人的精明。

第一次到xx家的于连与德·莱纳夫人不期而遇,而连个人也被彼此之间的光芒所吸引,致使他第一次见面就亲吻了夫人的手指。不同于德·莱纳先生冷漠,夫人更关注于连方方面面的由于贫困赵成的不便之处。但在于连的心理,他认为借口不就她无意中使他蒙羞,并且丝毫没从中看出夫人对其的好感,仍不温不火地进行着他的教学工作。

红与黑观后感(篇6)

习近平总书记是我们国家的主席,在他的童年,曾看过许许多多的好书,《红与黑》就是其中的一本。我也买了这本政客必备的名著—“现代小说之父”斯丹达尔的《红与黑》。

《红与黑》是一本富有感情色彩的政治类小说,红代表士兵,黑代表教士。书中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成长中的男子汉。他出生于贫苦的农村,十九岁时,他饱受着哥哥和爸爸的欺辱。当上德莱纳先生家的家庭教师后,与孩子们一起生活与学习,成为了一名黑色的教士。但是,于连因为爱上了军人的职业,便放弃家庭教师的职业,当上了红色的士兵。在军校里的于连认真刻苦努力,想早日步入上层社会,一次意外的机会,可以让于连直升上校,年纪轻轻的于连不顾羞耻与后果步入歧途,刺杀了司令的死对头。终究是恶人有恶报,于连很快被警察捉拿归案,在狱里他才后悔,但已经没有后路了。两个星期后,他将被送上断头台……

于连的一生,有过幸福,有过痛苦。幸福的时候不是衣食无忧的于连,而是在监狱里的于连,因为那时他悟得人生的真理。m.YJs21.com

中国从远古部落一直向前走,不断地发展,到了晚清时期,朝廷割土卖国,给钱卖命,大家好像过得丰衣足。但是没多久,战争就爆发了。晚清不堪一击,最后是中国共产党赶跑了侵略者,振兴了中华。于连的死是幸福生活的第一步,而晚清的灭亡是新中国的诞生第一步。我们只有不忘国耻,才能振兴中华,我们要吸取教训,才能追求卓越。主席就是遵循这个道理,从基层开始,为人民服务,扶困济穷,加大生产,使中国的GDP稳高,人口稳增。环境更好了,生活更美,中国伟大的梦想也遥遥在望了。

我们只有在主席的领导下, 努力学习,知错就改,才能成就梦想。少年强则中国强,让我们齐心协力早日实现伟大的中国梦。

红与黑观后感(篇7)

前两日读完了《红与黑》,可能是断断续续读完的缘故,心里的感触总没有从前读完书那样深。

对于主人公于连,我无法对其进行深入得当的评价,这是我看完别人的研究得出的结论。读完全书,我只是感觉到这少年矛盾分裂的性格,感受到书中描写的上流社会的龌龊与不堪,还没有真正懂得于连,或者说我找不到准确恰当的言语来诠释于连,就好比作战,别人进行的是巷战,而且枪枪都准;我进行的则是外围战,还老是打不到眼上。

评论家说,于连是个圆形人物,有着双重性格。而双重性元素主要有:反抗与妥协、自尊与自卑、雄心与野心、虚伪与正直等。这种双重性构成了于连思想性格的矛盾性和复杂性。在不同的生活经历的制约下,体现他不同的特点。在德瑞那市长家,主要是自卑与自尊的冲突;在贝藏松神学院中,主要是虚伪与正直的冲突;在拉木尔侯爵府中,主要是雄心与野心、反抗与妥协的冲突。真是一语中的。下面是研究者的分析,我摘录如下:

(一)自尊与自卑。于连是由一位粗暴且憎恶他的父亲培养长大的,从小就缺少父爱,使于连产生严重的自卑感和不安全感。人的内心越是脆弱,其防御机制就越强。于连高傲、敏感,时刻不忘维护自己的尊严,实际上这是一种防御机制,一种对内心自卑感的补偿。他宁愿在家挨饿,挨打,也不愿到贵族家当奴仆;他关心和谁同桌吃饭胜于关心薪金的多寡。他最初对德·雷纳尔夫人示爱并非真心,而是为了维持自尊这一“职责”。自尊使他要求得到真正的爱,自卑又使他得到了这种爱也不敢相信。于连希望能够得到别人的尊重,可是当不能满足这种需要时就会导致自卑感,而这种自卑又激起了他强烈的自尊。

(二)反抗和妥协。于连极端不满自己现实的处境,热烈追求个人的自由、平等。他狂热地崇拜拿破仑,想凭自己的才干,成为拿破仑式的英雄。他身上强烈地表现出平民的反抗意识。于连的两次恋爱就是对封建门阀制度的有力冲击。但是当他看到主教的丰厚收入,便想要当教士,于是背诵《圣经》,到神学院去,忍气吞声地想适应那里的生活。他看到侯爵能让他改变平民的命运,便甘心为他效劳,不再反抗。个人野心支配着他的一切行动。直到他发现贵族阶级对平民存在根本的敌视后,才恢复了反抗精神,宁死也不肯妥协。

(三)正直与虚伪。神学院的环境使内心正直的于连变得更加虚伪自私。他明明鄙视憎恨他们的这些行经,却忍气吞声地适应他们;他明明是无神论者却扮演成虔诚的教徒。阴暗的神学院把于连变成了伪君子,同时也刺激了他向上爬的野心。在这里,于连性格中的反抗与妥协、雄心与野心得到了充分的展示。

(四)雄心与野心。地位和环境骤变,在都市风气严重腐蚀下,于连的虚荣心恶性膨胀,个人的雄心壮志开始向个人野心逐步转化。他鄙视上层社会的纨绔子弟,却又盼望着进入上流社会,出人头地,扬眉吐气。他十分仇视侯爵巧取豪夺、大发横财的行径,但当领悟到侯爵有意识把自己栽培成“一个上流社会的人”时,却又甘心为侯爵效力。于连变成了一个封建贵族阶级的忠实奴仆。

但于连有善良正直的本性,尽管他曾经一度妥协,甚至作出了让人愤怒不耻的事情,但骨子里的天性并没有灭绝,灵魂深处始终是善良的。就在最后占据他精神主导地位的仍然是他身上美好的品质。例如面对贫苦人的悲惨场景,他竟情不自禁地流下了怜悯的眼泪。他曾从自己的积蓄中拿出五百法朗寄回家乡,请谢朗神父帮助分给与他以前一样贫苦的人,并要求不要说出他的名字。最后,以死亡来拒绝他所处的灰色社会。

德雷纳夫人是个天真善良而又温婉的女子,未遇于连之前,身上所有的情感都投付给了她的孩子。她笃信宗教,这是她的性格及环境决定的。当然,与于连的相爱,违背宗教让她在幸福甜蜜之际总有不安。而正是利用这一点使教会害了于连。

在遇见于连之前,她生命中追求爱的天性被宗教压抑了,只知相夫教子。她不爱丈夫,却与丈夫度过了很多年。于连的到来让她第一次藏到了爱情的滋味。当于连不在时,她可以紧紧将自己困于宗教,而当她与于连在一起时却总能回复被压抑的天性,热烈的释放她的情感,她的爱意。

这个女子,在平时很是胆怯脆弱,但在重大事件发生时却又有着惊人的判断力和应对力。她平日对情人的于连十分依赖,甚至言听计从,但当麻烦发生时,她敢勇敢的站出来,甚至是帮助于连。

她一生挚爱于连。在于连死后三天也同样死去。如果说,在爱情里,于连曾有迷失,她却一直紧守着自己的爱情圣地。

马蒂尔德小姐,是个贵族社会空虚无聊的女子。因厌倦了上流社会的风气,转而追求于连。可是性格中与生俱来的贵族式骄傲,却让她一直瞧不起于连,甚至对自己曾委身于连深以为耻,所以当自己的骄傲占了上风,她毫不犹豫地抛弃于连。而作为有极度自尊的于连,受不了曾经情人的蔑视,故意设计使她又重新爱上她。

于连对她的爱情远不如对德雷纳夫人的爱情来的纯净。不,应该说,德雷纳夫人的爱情才是真正的爱情,而马蒂尔德的爱情有着浪漫主义的设想在里面。夫人的爱情发自本真,马蒂尔德的爱情有着自我崇拜的另类情感的夹杂。

同是贵族女子,不一样的性格,不一样的爱情,不一样的结局。

红与黑观后感(篇8)

我认为红色还能够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好处,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我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我存在真正好处的生存状态吧

读了红与黑后,我越发明白了在阶级社会中金钱门第的至高无上,于连是一个才华横仪的知识青年,如给他一个舞台,他会锋芒比露的,为社会作出贡献,但是那个社会如同一个染缸漫漫的熏染他,使他为了自我的;理想不得不一样流合污,然而,他的地位,家族使他不能被统治阶级所理解,等待他的只有被排挤直至死于阶级的血qiang中,他真爱的雷德那夫人,然而为了事业,他不得不选取放下,当他相恋

生活着的我们得以本质般活着,没有必要为任何目的去讨好任何人,当然,若为实言则可言之,我们没有必要为讨好其他人为到达某种目的因此违背自我内心说话,便成了口不对心的人。由此可得,我们应脚踏实地并句句发自肺腑,当一个真心真意的人。

这就是拿破仑的命运。日后,也会是他的命运吗?

于连在连打两个胜仗后,独自挺立在峭崖上,仰望晴空。他一向崇拜拿破仑,却不得不将崇拜之情藏于心底,他把拿破仑的的头像藏在睡床处,每每情绪激动时便在头像背处写下感言并著上日期。他个性崇拜拿破伦,因为在拿破伦的时代,一个平民出身的子弟有着在战争中迅速升官发财的机会。但是于连却是生活在贵族、僧侣统治下的复辟时期。在这个等级制度森严的社会中,没有爵位和财产的人,受着更大的压抑和鄙视;即使象于连这样有才能的人,也无处施展他的抱负。这种状况就造成了于连对统治阶级的不满和反抗。

在一个痛恨篡位称帝的瑞那先生家里,其是痛恨此人的。他仰瞰着脚下的维璃叶城,情绪激越,思绪飞扬,空中盘旋的雄鹰吸引了于连的目光,他渴望雄鹰搏击长空的力量,孤高的境界,由此可知于连为什么如此崇拜拿破仑,整个场景暗喻了于连的征服野心。

小说,是一面镜子,鉴以照之,一路行去。

-圣留阿尔

小说,是异于自身的另一种生活,对异于自体的文体写照,我们的生活或许与书中相同又或许不一样,这是可能事件不是必然事件,它是一面镜子,照出另一样姿态生活的故事和人物,艳丽又或黯淡,使我们能从中收益良多,从而让我们自我能在人生之路上取之借鉴,让这条路能走得更平稳,顺当。照己像的镜子是鉴别的镜子,因为镜子的鉴别的作用,人们往往这样的映照能让我们看到自我真实的形象,从而能起到提醒我们或者警告我们的作用。

日常发生的事,其奇奇怪怪的一面,往往掩盖了激-情造成的真正不幸。

女主人与于连之间仆主的恋情继续升温,他在她身边,并不是一个身兼情人的仆人。担忧一去,堕入爱的疯狂,连带这又产生致命的怀疑。在爱恋,悔恨,欢愉的交叠中,日子过得如闪电一样快。两人便浑浑噩噩地,双方都想承担恶果或者说是力争于报应。女主人感慨叹息这男人非她的丈夫,便不会发生如此多的事了。他们片刻的愉悦,有时也是令人不愉悦的,心里总有种道不出的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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