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已经进入了一个写作化的时代,借助写作这种形式,可以使思想更为凝练准确,我们应该写一篇有具体内容的作文,而不是模糊的。写作文时有没有优秀模板可借鉴?小编陆续为大家整理了我的野生动物朋友读后感必备6篇,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这个暑假里,我读了一本画册类读物,名叫《我的野生动物朋友》。
这本书的的作者名叫蒂皮·德雷格,十岁的时候她写下了这本书,当然现在她已经二十岁了。她出生在非洲的纳米比亚,因为她的父母都是非洲动物摄影师。她可以和野生动物相处地非常融洽,如果不是她熟悉的人真的会以为每天和她在一起的都是驯养过的动物。她有一只变色龙宠物,名叫莱昂,这本书就是她献给莱昂的。
这当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是“蒂皮和狒狒星迪在一起”。两岁半时,蒂皮认识了这只淘气的小母狒狒,她俩经常在一起打闹,玩耍,甚至还交换奶瓶喝奶。后来,以为某些原因,她俩不得不分开了。四岁的时候,蒂皮又回到了这里,而星迪也成年了当她们再一次见面时,星迪却拼命地抓着蒂皮的头发。蒂皮很伤心,因为她最爱的头发都快被星迪抓秃了。但是她又对星迪说:“好朋友,我理解你,你是羡慕我的金色头发,但我真的不能给你。”
看了这些她与动物在一起的照片,我惊叹于一个小女孩竟然有这样的“超能力”,但是,当我读完这本书时,我才明白,并不是她有怎样的超能力,而是她有一颗纯洁的心,她就是以这颗纯洁的心在对待动物且无任何杀伤之意。她永远把动物当朋友来看,而动物也把她当成同类。彼此之间就这样信任着,怎么会人怕动物,动物怕人呢?野生动物并不像我们想象中的呢么凶狠,只要人们真心对它,再凶猛的动物也会变得小绵羊般温顺。
以和谐之心面对自然,自然也会和谐对你。
《我的野生动物朋友》是我最喜欢的书之一。它讲叙的是一个从小生长在野生动物堆里的一个小女孩蒂皮。我十分羡慕蒂皮,因为她有一种特异功能——与动物说话、交流。
蒂皮的父母是拍摄野生动物的摄影师,她出生后便跟着父母到非洲的丛林,在那里她认识了许多朋友,狒狒、鸵鸟、大象、蛇……,还有许多危险的大型动物都成为了她的好朋友。
这使想起了发生在我生活中的一件事。
一天下午,我和妈妈去海尔广场散步,看见路边有一群人在围观,十分热闹,我和妈妈便也挤了进去,原来是一群大男孩在用骨头戏弄一只流浪狗。这只小狗看着十分可怜,全身脏兮兮的,一双大眼睛可怜的望着你。只见那几个大男孩在前边逗流浪狗,可等到小狗快要咬到时,便又把骨头猛的抬起来,只听“啪”的一声,可怜的小狗被重重地摔在了地上,可男孩们却在一旁哈哈大笑。我心痛极了,难道他们是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虐待动物的基础之上吗?如果让我们换位思考一下,自己被人们玩弄,它们不伤心吗?我觉得动物也有感情,它们也会痛!
《我的野生动物朋友》又给我了一课,使我知道了残害动物等于残害自己,所以我们要像对待朋友一样对待动物们,保护它们,爱护它们。
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精彩纷呈的书——《我的野生动物朋友》,它仿佛把我带到了一个奇特的动物世界。
这本书是由小蒂皮父母拍的一组图片和小蒂皮对每张图片的注解组成的。它以图文并茂的形式记录了小蒂皮跟随摄影家父母在非洲度过的10年独特的童年时光。在哪里,小蒂皮结识了许多野生动物朋友,有变色龙莱昂、大象哥哥阿布、狐猴比波……她能用眼睛跟它们说话,用心去与感受它们。她对待它们,就像对待自己的亲朋好友,甚至比亲人还亲。
我真的非常羡慕小蒂皮,她能够天天跟可爱的动物们在一起,跟它们相处得那么快乐!她竟然可以跟它们说话,能够跟狮子一起睡觉,跟猞猁、蛇一起玩耍,能跟猩猩换奶瓶,竟然还跟猫鼬一起做算术!她的生活多么有趣、幸福和自由啊!我真想也体验一下这种生活的滋味!
蒂皮虽然能够把动物驯服,但她其实并不是一个奇女孩儿,那动物,也并非是奇特的动物。这一事实恰巧证实了“动物,是人类的朋友”这句话。在我们眼里,那些凶恶、神出鬼没又伤人的动物们,为什么在蒂皮面前却变得乖巧、温顺而可爱了呢?答案很简单:因为蒂皮不伤害它们,喜欢它们,她得到了动物们的信任。动物也是通灵的,也是会善解人意的。
看完《我的野生动物朋友》这本书,我真的想告诉所有的人们:动物其实是非常可爱的,它们跟人类是平等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无知的人剥夺了动物的自由和生命。是人类建造了过多的高楼大厦摧毁了它们美好的家园,是人类大量过度的捕杀造成了越来越多的动物频临灭绝!在这里我呼吁大家一定要爱护动物,让我们和动物们一起创造和谐的大自然,共同享受大自然给予我们的恩赐吧!
《我的野生动物朋友》是我在寒假里读的第三本书。
这本书的作者小蒂皮写了她的许多野生动物朋友:变色龙、大象、豹子、蛇、狒狒……说起它们的故事来,她就像在动物堆里长大的。
特别是书中还配有她父母精心拍摄的照片,精彩而生动。
这本书是蒂皮在10岁时写的,书上的文字很简朴,却表现出惊人的老练。小蒂皮把她所经历的野生动物的故事都写了出来,她用简单的语言描述了几乎所有的书上的照片,让人不忍心放下手中的书。
我很羡慕蒂皮的生活,能和那么多的野生动物一起朝夕相处,生活充满了乐趣与快乐,并且她能用很老练的文字记录下来自己神奇的生活,还能把这些文字发表,让很多很多的人了解到了她与野生动物朋友们的友谊。
我觉得小蒂皮很勇敢,她敢接触任何野生动物,并且一点儿也不怕它们,反而跟它们很友好,她还成为了动物家族里的一员。小蒂皮和我很像,我们俩都喜欢动物朋友们。但是我很害怕豹子一类的可能会伤害人类的动物们,她却不会害怕。
读着小蒂皮一段段动人的故事,一句句真挚的告白,优美和谐的与野生动物们相处的画面,我觉得所有人都应该善待自然,善待野生动物,向小蒂皮学习,不伤害野生动物,自然环境。因为良好的自然环境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基础,而野生动物是我们一起生活在这个星球上的朋友,有它们我们才不孤独。如果我们不爱护环境,一味的去破坏它,那最后留给我们的只有被污染的空气、水、土地,那样我们地球上所有的生物都将无法生存下去。
蒂皮说过:“希望中国的全体小朋友团结起来,共同保护我们的星球——这个将由我们继承的星球!让我们告诉所有的大人们:尽一切努力爱护我们周围的环境,让后人们将这种意识一代一代地传承下去吧!”我觉得蒂皮说的很有道理,我们都应该爱护我们的环境,并将这种意识一代一代传承下去。
寒假,我读了一本有趣的书《我的野生动物朋友》,它是一本以图片为主的图文书,书中一幅幅奇特的照片都是在非洲丛林拍摄的,美轮美奂,特别吸引人!书里写了一个叫蒂皮的法国女孩在非洲与野生动物之间的故事。
书中的小蒂皮跟随父母和非洲的布须人、殷巴人生活在一起,没有种族差异,没有肤色差异。她就像一个小动物一样与各种野生动物相处。把大象当做哥哥、和狒狒做朋友、与鸵鸟共舞,连危险的豹子她也尝试着跟它接触,她用眼睛去和动物交流,她还会和动物说话。她体会到:绝不要害怕,但永远要小心,动物世界复杂得很。她认为:害怕没有出息,动物从来就不凶恶,但好斗,要去尊重它,爱护它,理解它,就能从动物那得到回报。她不想让人类屠杀野生动物,她还知道动物来自好的一边。
读了这篇文章我也感受到:我们人类要好好保护动物,不能再捕杀他们了。我们虽然不能像蒂皮那样与动物亲密接触,但我们可以不再去捕杀它们,可以去救助一些有困难的动物。如果地球上没有了动物,那人类也会灭亡。降临到动物身上的命运,终究也会降临到人类身上。
暑假到了,妈妈帮我到书店买了几本书,让我在暑假里看看。其中有一本书叫《我的野生动物朋友》,我看了很受感动。这本书写的是一位法国女孩蒂皮和野生动物们之间的故事。蒂皮出生在非洲的纳米比亚,从小就跟拍摄野生动物的父母在一起,和土著人、野生动物生活在一起。
可爱的小蒂皮非常喜欢野生动物,因为她能够与动物说话,和动物用眼神交谈,动物们也非常喜欢蒂皮。与野象相亲,同鸵鸟共舞,变色龙、牛蛙、豹子、狮子、狒狒······一个个给她带来奇趣、欢乐、惊险、幻想,以至皮肉之苦,最终成为她最后的朋友。小蒂皮也许天生就能与他们和睦相处。瞧,阿布是她的大象哥哥,他是一头美洲象,是蒂皮最后的朋友。还有非常善良的林达,他是一只鸵鸟,蒂皮最喜欢坐在他的背上,乱绵绵的真舒服啊。还有豹子杰比,他每次睡觉都会把蒂皮的指头放在嘴里。你看,蒂皮和他们相处的多好、多融洽呀!
看完这本书后,我从小蒂皮身上学到了很多,她教会了我们要学着和动物们做朋友,要和动物们一起分享快乐!我们应该象蒂皮那样爱护动物,不杀害野生动物。让我们一起去保护环境,爱护我们可爱的地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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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这本书,我的感受是:主人公与动物之间感情很深,而且他们彼此之间都很信任,信任的产生是由于人们保护动物,不去伤害它们,动物才会相信人类。书中有的部分描写她与蛇共舞、把手伸进小狮子的嘴里。我想我们普通人是绝对不敢这么做的。为什么现在又那么多动物都怕人,就是因为动物对人类不信任。我相信信任在我们之间产生后世界会更加美好,同时唤起人们保护自然、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我还感到蒂皮在非洲生活的很快乐,她把大象当“哥哥”,把所有动物当朋友。当她回到法国以后,多次尝试和动物“交流”可都没用,她感到非洲才是她的家。而且蒂皮胆子非常大,她常说:“害怕多没出息”。
不但是蒂皮爱护野生动物,她的母亲也非常关爱动物,不伤害动物。动物其实也是一种重感情的生物,人们对它好,它不忘恩负义,它还在你困难的时候帮助你,使你的心很温暖。保护野生动物要从小做起,团结起来,共同保护温暖的星球——这个将我们继承的星球!
大人们常说,我们小孩子是天生的小动物,说我们的心与自然与动物是相通的。同样,在纯净的未受人类干扰的自然界,许多动物天然地能与人处,亲密无间。读了《我的野生动物朋友》一书后,我真正地体会到了这一点。
书中描写了一个法国小女孩蒂皮与非洲野生动物交朋友的故事,比如与野象相亲,和狒狒相伴,同鸵鸟共舞,和变色龙、牛蛙、豹子、鳄鱼、长颈鹿相处。我一下就被一连串美不胜收的图片所吸引,这些图片可都是蒂皮的父母现场拍下的极为难得的照片。我从而爱上这本书,爱上这本书的主人公和那些与她融为一体的可爱的野生动物。
小蒂皮会跟动物说话,用眼睛跟动物交流。她体会到动物世界复杂得很,绝不要害怕,但永远要小心。她认为害怕没有出息,动物从来不凶恶,但比较好斗,只要理解它、尊重它、爱护它,不招致它的误解,就能从动物那里得到善意的回报。
我最喜爱的就是本书封页上的图片,也就是小蒂皮坐在鸵鸟林达背上的那张。画面上的小蒂皮闭着眼睛,微笑着,让风吹着头发,模样特别舒适。她感觉鸵鸟背上软绵绵的,很暖和,很舒服,我也真想坐上去呢!
我想,世界上真正能够跟野生动物心灵相通的估计只有小蒂皮了,因为她从小在非洲的野生动物堆里长大,没有像一些自私的人们那样,她只吃不认得的鸡,感觉杀死野生动物真是荒唐极了,她是纯洁的。而造成人与动物隔膜、敌对,以及人对动物的侵害、残杀乃至灭绝,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我们人类对动物生存空间的威胁。只有重新认识和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才有可能出现书中小蒂皮这样以孩提之心与野生动物为友的事。
所以,就像小蒂皮书中提到的那样,让我们团结起来,共同保护动物,保护我们的星球——这个将由我们继承的星球吧!
西顿是动物小说体裁的开创者,他所描述的动物故事都是真实非虚构的,动物小说也特别受孩子们喜爱。
本书分为上下两卷,由很多短故事组成,所涉及的动物也有很多种,有鸟类、有野生的熊、狐狸、狼,也有家养的羊、猫、狗,还有动物与人之间发生的故事。故事中的动物有血有肉,充满感情色彩,让我们对不熟悉的它们有了重新的认识。这其中的一些故事让我印象深刻:
《留守的公雁》雁爸爸和雁妈妈辛苦养育一群小雁,当秋天到来要迁徙的时候,他们准备和雁群一起到南方过冬,可是爸爸妈妈却飞不起来,他们只好留在这里过冬。第二年,大雁家又增添了新成员,又到了秋天迁徙的时候,雁妈妈终于飞了起来,可是雁爸爸仍然没有飞起来,就这样,雁妈妈带着孩子们去了南方,只留下孤独的雁爸爸。春天,雁爸爸等回了他的家人,他们从来没有忘记雁爸爸。每年秋天的分离和春天的团聚,鸟类也有这样的情感,令人感动。
《塔克拉山的熊王》这是猎人与熊之间的故事,猎人兰卡猎杀了母熊,将两只小熊当做宠物,其中的一只是他特别喜欢的起名叫杰克,但为了生计卖掉了两只小熊,后来一只小熊被杀,杰克逃回大自然。杰克在森林中慢慢成长为熊王,因为对人们生活有所影响,猎人们要猎杀杰克,最终将杰克捕获送到动物园,但当兰卡发现这只熊就是他当时养过的杰克时,百感交集,因果循环,最终认识到野生动物大自然才是它们的家。
《小狗比利》猎人与他的狗之间的故事。猎人养了很多只狗,比利是其中最傻的一只,它做了很多傻事,猎人根本没有把它当做能帮忙打猎的狗。相反虎头犬血统纯正,老奥力德是狗的首领,猎人认为它们会在打猎中建奇功。在猎熊行动中,就在猎人有危险的时候,老奥力德不是熊的对手,受了伤,这时虎头犬没有去救主人,相反去攻击老奥力德,企图夺取首领的位置。千钧一发之际,比利冲了上去,救了主人。小傻瓜比利成为勇敢比利。关键时刻比的不是实力,是忠心、是勇气、是取得胜利的方法。比利的故事可以联想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团队合作的精神,很多时候人品将胜过能力水平,一个人优秀的人品是最打动人的.。
动物故事写的是动物,但动物往往又不是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很多动物的命运因为与人产生关系而发生改变,很多时候动物的故事又会让我们感动,引起共鸣。
大象、狒狒、豹子、狮子……动物能够成为人类的朋友吗?
可能很多人觉得不可以和动物交朋友。实际上,我们也许真的是可以和动物交朋友的。
有一本书就证明了我的想法——《我的野生动物朋友》。
这本书讲的是非洲女孩蒂皮和她的动物朋友的故事。她把大象做哥哥,与鸵鸟共舞,和小狮子玩耍,同狒狒嬉戏……连危险的豹子都不怕,照样和它玩。看完了这本书,我想对人们说:大家动起来,保护自然,保护动物,不要再猎杀野生动物,它们是我们的朋友,我们生活在同一个星球上,应该互相帮助,而不应该残杀。就像蒂皮说的一样:我希望全体小朋友们,团结起来,共同保护我们的星球——这个将由我们继承的星球!让我们告诉所有的人,尽一切努力爱护我们周围的环境,让后人们讲这种意识一代一代地传承下去吧!
大家也看到了,我铭家到处都是大楼、商城,绿地能比的上吗?现在人们还在盖房子、造商城,就说我们黄山区吧,原来的一片树林和一块很大的草地是我们玩的好地方,现在的树林和草地不见了,在原来的位置多了几栋新房子。连我们小区都没几块绿地了,那动物们在小空间里生活的舒服吗?许多人有房子,还要拼命的要房子。
让我们行动起来吧!保护环境、保护动物,准备迎接生机勃勃的未来。
在蒂皮的世界里,有很多的野生动物朋友,变色龙莱昂,她称为“哥哥”的大象阿布,还有豹子杰比,狒狒女孩星迪,小狮子穆法萨,鸵鸟林达……
这个“很爱笑,也喜欢风吹头发”,“总想把作业做得十全十美”,,还会说要有个“梦中情郎”的小姑娘蒂皮天真大胆,敢于冒险,从思维到言行,都带着“野性”。她有很强的自信心,受不了别人帮她拿主意,同时又很爱她的爸爸妈妈,爱她非洲的朋友,爱非洲这块神奇的大地。他说:“回到法国后,我曾经尝试过跟麻雀、狗、鸽子、猫、牛或者马说话,但都行不通。我不知道为什么,我想,那是因为非洲才是我的故乡,而不是法国吧!”
所有她认识的女孩多是家养的,只有她例外,她是野生的。她不但生活在非州丛林,而且野生动物就像她亲人一样。最能让你惊讶是她的天赋就是与动物相亲。她这个野生小姑娘还能跟动物说话,用眼睛跟动物交流呢!在和狒狒相伴,与鸵鸟共舞,与危险的豹子玩耍的过程中,她能体会到动物都来自好人这一边,而不会来自坏人堆。最不能让她容忍的事是人类屠杀野生动物的荒唐行为……
我真想见见那位野生小姑娘,更希望能和她一起去跟她的野生动物朋友打个招呼!
在浩瀚的宇宙中有个美丽的星球,住着可爱的人类和各种的生物,她像是母亲,守护着这个星球上的每一个生命。最近我只要一闭上眼睛,一个叫蒂皮的小女孩和她的动物朋友像放电影一样从我的脑海中蹦了出来,这就是我最近看的一本书《我的野生动物朋友》里面的主人公。这本书讲得是一个从小在非洲长大,爱笑,爱冒险,喜欢与动物朋友一起玩,并且四海为家的十岁小女孩儿的故事。她可以让蜥蜴爬在她的肩上,与大象一起玩耍,和鸵鸟一起奔跑,跟小狮子一起入睡这些连我平时看都不敢看的动物,居然和蒂皮友好相处,真是让我我大开眼见。书中的每一页的故事和图片,都给我带来不一样的惊喜,让我体会到无论是什么肤色,也不管来自哪里,我们都生活在同一个地球村。
书里的蒂皮与小动物可以尽情的谈话,并与它们快乐地玩耍,很温馨,很和谐,这在我眼中仿佛是一种超能力。小时候的我也曾尝试和动物说话,但都没有成功,有时候也会因为害怕而望而却步。我很羡慕蒂皮与野生动物可以如此零距离接触,却也不会被野生动物伤害的。我想她一定用自己纯朴的心灵与动物们沟通,把野生动物当成自己的亲人,把大自然当成了她的家,她在自己的家里和亲人们相处自然是非常和谐和快乐的。她把童年时代的我们的愿望实现了。
看了这本书也使我想到了一个的纪录片《在可可西里回头》其中一幕是志愿者在可可西里为藏羚羊开路的时候,把路封了。但一个司机为要赶路,不听志愿者的劝告,直接一踩油门闯了过去,结果撞死了一只小羊羔。当时看完这一幕时我流泪了,我不理解有人竟为了自己,可以伤害一条生命,就像有的人为可以了利益,甚至去杀害那些野生动物,靠它们来谋取财富。我想动物们一定为人类这样的行为伤透了心,不愿意和人类做朋友了。其实动物是有感情的,你对它好,它也会对好。就像蒂皮,猛兽们不会攻击她,把她当成好朋友。
地球是一个大家庭,人类和动物都是这个家庭的成员,我希望我们都能尽自己的努力爱护我们周围的动物,像对待家人一样,互相帮助,和平生活。保护好环境,珍惜动物,让我们的家园变得更美好。
寒假里老师让我们在校报推荐的书目上选一本书,我一眼就看见了《我的野生动物朋友》这个书名,我喜欢动物,感觉这个书名那么吸引人,我就让妈妈给我在网上买了下来。
过了几天,书送到了,我如风一般跑过去拿到书,然后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书的主人公是一个名叫“帝皮”的外国女孩,书里配有很多帝皮和她的“朋友”的照片,会让你觉得很有趣。书里写的都是她和她的动物朋友的生活,还有她的感想。书中我最喜欢的一篇就是她和她的豹子朋友在一起生活的情景。瞧,那张照片多好玩呀:帝皮摸着豹子的头,豹子摸着帝皮的腿,好像她们是一家一样。写帝皮的小狮子朋友――穆法萨那篇我也很喜欢,照片上看它你会觉得它好温柔,还很逗,还有一张穆法萨咬着帝皮的小手指头,好像小宝宝一样。
这本书竟然是帝皮自己写的!我很惊讶。我要好好学习,以后也要像帝皮一样写自己的书。
今天我读了我的野生动物朋友,这本书让我对这本书的作者地皮产生了敬仰羡慕的情感蒂皮从小生活在大自然中与变色龙大象豹子蛇狒狒,狮子,鸵鸟等等许多朋友做伴,把他们当做人当朋友看待。
在小地皮的世界里,有很多野生动物,朋友变色龙莱昂,她称为我哥的大象阿布,还有豹子杰比,狒狒星迪,狮子穆法萨,狐猴比波……等等,其他动物,都差不多是小地痞的好朋友,说起他们的故事来,我就像我这个年龄的孩子,讲同学的故事一样,眉飞色舞这些都不足为奇,因为我是在非洲的野生动物堆长大的,我跟他们生活在一起的时间最长。
所有我认识的女孩子都是家养的,只有小地皮例外,小弟皮是野生的,小蒂皮生活在非洲丛林,野生动物就像小地蒂皮的,家里人一样,小蒂皮的天赋就是与动物相亲,他会跟动物说话,用眼睛跟动物交流。
这本书使我对大自然更加了解了,知道了动物也会有爱,其实动物和人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大自然大自然,我爱你!
我从不否认我曾对动物的厌恶,那些毛茸茸的自然而然地在我眼前晃荡时,你永远不懂那种深入人心的恐惧。更别说那些光滑滑的蛇皮慢悠悠地爬上树梢,我甚至能感觉到那种前所未有令人作呕的触感。我早就忘了是什么时候自己像个喝多了的醉汉,竟疯了似的接受这些不知名的让我排斥的生物。
我始终记得我带着我看人笑话的态度翻开《我的野生动物朋友》,那种令人耻笑的爱动物的天真幼稚一直被我所俯视。它是1990年出生于非洲纳米比亚的法国小女孩蒂皮所写的。她从小跟拍摄野生动物的父母在丛林里长大,与非洲野生动物和当地土着人生活在一起。这倒是让我稍稍睁大眼睛,毕竟没人会精神永远处于恍惚到这种地步,与野生动物的土着人生活,我没法想象那种暗无天日的危险随时会将你笼罩的心惊胆战。我可能还不知道我早已将这些故事的真实性忘之脑后。令我倒吸一口冷气的还有,他们居然没有常人的自然反应的恐惧。一个充满稚气的小女孩,把大象视为哥哥、和狒狒相伴、与鸵鸟共舞、小狮子吮吸着她的拇指睡得很香……
好奇心按捺不住似洪水般涌出,我第一次像个无知的无头苍蝇,做贼心虚般找出了那个胆大的小女孩说过的话:“我好想写一些野外生活的故事。我会跟动物说话。阿布,我的大象哥哥。皮肤的颜色根本不应该算什么。坐在鸵鸟背上真开心。豹子很危险,但我照样跟它玩。野生动物就像我家里人一样。长颈鹿安详地朝我走来。同狒孩儿难舍难分。动物世界复杂得很。温柔的小狮子——穆法萨。大象有很强的记忆力。谁替我拿主意,我会受不了的。动物来自好人这一边。用眼睛跟它们交流……”语气有与同龄小孩一样的傻里傻气,却也不得不承认她正轻轻地敲击着我的心弦。
人们常说,孩子是天生的小动物,他们的心与自然与动物是相通的。《我的野生动物朋友》这本书就用事实证明了这句话。我非常喜欢书中的主人公小姑娘蒂皮。更多的是对她的羡慕和敬佩。
蒂皮是一个非洲的女孩,她从小就跟父母生活在非洲丛林里与野生动物朝夕相处。当我一口气读完这本书时,就似乎感觉到我已经和她成为了好朋友。她的善良、真诚感动了我。小蒂皮把大象视为哥哥,和狒狒相伴,与鸵鸟共舞,连凶猛的豹子她也会尝试着去和它接近。蒂皮似乎有特殊本领,会和动物说话,会用眼睛和动物交流。其实这就是一种爱,当然她的勇敢和真诚也征服了这些虎视眈眈的野生动物,不可思议的和它们成为了好朋友,也算是一种奇迹。我觉得在生活当中,人与动物是没有区别的。你只要真诚的对待身边的人,把任何人当作自己的朋友,对那些有残疾的或者有缺点毛病的人多加关心和帮助,同样他们就会信任你也会把你当作朋友。反之,你对身边的事物不闻不问,又势利眼看人,同样你身边就不会有朋友,就会孤单寂寞。总而言之,有付出就有收获。书中蒂皮一个小女孩都能与野生动物和睦相处,何况我们人与人之间呢!
我觉得《我的野生动物朋友》这本书告诉了我们人类要摆正位置,善待自然,更要善待动物。在这高科技发达的时代里,空气严重污染,人类肆意的乱砍乱伐。赶紧醒悟吧,给动物一个美好的环境,创造一个温馨的家园,我相信不久的将来人和动物一定会更加的和平相处。
我读了《我的野生动物朋友》这本书,我被文中蒂皮爱护小动物所感动了,蒂皮和小动物很亲切的玩耍和交谈,还有她和一些凶猛的动物交朋友的那种自信和勇敢再被我感动了。
我读着读着,我的眼前又浮现出了蒂皮和大象阿布的友谊,在蒂皮母亲的一个朋友家里,他有一座大象园,喂它们食物,照料它们,像家里人一样关爱它们,作为回报,大象们也乐于帮他们的忙,让游客坐在它们的背上走来走去,或者给人拍电影。让我觉得大象和人之间的感情很深。
为什么蒂皮能和动物们和平共处呢?蒂皮能和动物做朋友呢?为什么蒂皮不怕动物呢?我读完了整本书找到了答案。因为现在的人不会和动物们做朋友,它们杀害动物,不保护动物,不会和动物们做朋友,所以只有有爱动物的人,保护动物的人,才能和动物做朋友。
这时我不禁想到了我和我的朋友,虽然我们经常汇闹矛盾,但是我们还是好朋友。记得有一次,我和朋友吵架了,我们就谁也不理谁了,有一天,我正写着作业,他也在写作业,写着写着我的钢笔没水了,正巧我的朋友的稿纸也用完了,就在我们大眼瞪小眼的时候,我们想出了一个主意,于是我给了他一张稿纸,他给我了一支钢笔,就这样我们冲着对方笑了笑,我们和好了,这一件事情让我感觉到了友谊的珍贵。
这本《我的野生动物朋友》一书,让我体会到了生活中有许多珍贵的事,和珍贵的人,以后我要珍惜友谊,珍惜朋友。
放假不久,妈妈带我去书店买几本我想看的书。进了书店,我在儿童文学类的书架前毫无目的地找,突然,我看到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立刻吧我吸引住了,它就是—《我的野生动物朋友》。野生动物朋友?人类居然和野生动物交朋友!胆子也太大了吧!它们不咬你吗?于是我便带着疑问开始读了。
《我的野生动物朋友》讲的是一个法国小女孩蒂皮从小在丛林里长大,她即和野生动物成为了朋友,又和它们相处得很好,动物也不咬她。当看到蒂皮坐在大象的头上,与大象零距离亲密接触时我不由想起她另外一些同伴被关在动物园的笼子里,失去了自由。然而,在森林里的同伴,还受着猎人的追杀。原来快乐地生活在大森林里的所有动物,有的被关在笼子里,有的被人们做成佳肴,送上了餐桌,还有的动物,因为身上的器官、皮毛值钱,从而被人们捉起来,摘下值钱的部分,扔下尸体走开。
每天有很多野生动物被杀害,也有许多的动物老死或病死。因为不断地被人类杀害,濒临灭绝的动物已经达到了5000多种,例如指猴仅存9只,东北虎仅存14只。
看到这些数字,我不由得震惊,天啊!看来要好好保护动物,才能让野生动物从新多起来,让它们从新回归大自然。《我的野生动物朋友》,你让我陷入了深深的沉思中……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书中写的是作者蒂皮小时候的亲身经历,她从小跟拍摄野生动物的父母在丛林里长大,与非洲野生动物和当地土著人生活在一起。小蒂皮非常爱她的野生动物朋友们,和土著人亲的就像一家人。
书中不仅用华丽优美的语言给我们介绍丛林的独特风景,还讲述了一个又一个惊险的奇遇。例如,蒂皮和小伙伴在有许多鳄鱼的河里洗头、游泳;夏天晚上睡觉时,屋里游来了大蟒蛇…。这些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吓的我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好在最后都有惊无险,真是太惊险刺激了。另外书中还配了好多图片,我从图片中能够深深的体会到蒂皮一家人与土著人所建立的深厚感情。
读了这本书,深刻的认识到:动物是人类的好朋友,我们要尊重每一个生命,爱护动物、保护动物。人类和动物生活在同一个地球上,保护动物就等于保护我们自己。如果我们能和动物和睦的生活在一起,这个世界将是多么美好啊!
你知道如何在读后感写作当中更好的概括作品内容吗?读完作品之后,心中会感觉很充实。写读后感要简要地说明原文有关内容,重写有感,不要重点介绍,偏离主题,你也许需要"《生死疲劳》的读后感"这样的内容。
这本作者只用了四十多天和50支笔写就的浩浩荡荡气势磅礴的大作,最终感动我的竟然是一句“掌柜的,你也去吧。”——全中国唯一的单干户对主人公西门闹的第四个转世西门狗说的临终前最后一句话。
写作只用四十多天,但功力的聚集来自莫言半个多世纪的人生阅历。他魔幻现实的笔法描述了1950年到2000年半个世纪乡村中国的巨变。更有意思的是,很多场景就像是21世纪中国的预演,比如死猪入江,大雨捞鱼。
蓝脸就像最黑暗的夜空中的那唯一的亮光,拗相公般的倔强让他和西门闹的精魂成就了乡村中国的一个个传奇。印象最深的是牛之死。西门牛压着最后一口气走到蓝脸的那亩地,那亩全国唯一一块单干地。也正是这快地在全书的结尾,承载了故事的所有。
我想莫言写这本书最大的目的在于记录,让后人看到那半个世纪的中国是怎样一步步变化的。对于我们这一代,历史如果只来自教科书和官媒,那将多么悲哀。幸好,我们有莫言。
《生死疲劳》读后感400字
看莫言的书是一件非常享受的事情,在这部小说上更是体现得淋漓尽致。也许是得益于莫言回归了纯手工写作,读此书的时候,思路酣畅淋漓,画面感十足,写到兴起处,甚至有种脱了缰的野马般的感觉,激情奔放,跑题万丈!我甚至一度认为,这是精神分裂症患者才能写出来的作品,嗯,当然是开玩笑了。也许这也正是为什么明明这么适合做电影剧本的作品,却没有导演敢接手的原因吧,这剧情实在是太魔幻了,也许只有CG动画才能表现出来。
小说延续了《红高粱家族》的大河式家族史诗,用魔幻现实主义手法,透过六道生死轮回,叙述了1950年到2000年中国农村的历史发展过程,揭露了个人与集体的关系与矛盾。有人说故事尾声稍显仓促,但我觉得,从驴、牛、猪、狗的轮回过程就已经充分描述了西门闹从人到畜生的心态转变过程,百家笔记网再到猴子和大头婴儿的时候,其实就已经无需再多说了,炫技并不是莫言的目的,小说的主题和含意才是他想说的:生死疲劳,何须六道?不管是仇恨还是执著,爱情还是肉欲,终有一天都会烟消云散,在生死面前,都不再值得一提。
我也不禁反思,究竟对我来说,除了生死,什么才是最重要的?
读罢莫言的《生死疲劳》,不会让人打瞌睡,那海阔天空的想象,那优美精妙的语言,那数不清的暗喻名言,纷至沓来,赏心悦目,令人精神振奋,不读不快,回归土地——莫言《生死疲劳》读后感。而一读之后,总会让你心潮起伏,联想翩翩,不吐不快。
莫言用魔幻般的语言,在高密东北乡的土地上描绘出了半个世纪的沧桑。“生死疲劳由贪欲起,少欲无为,身心自在。”莫言说,佛教认为人生最高境界是成佛,只有成佛才能摆脱令人痛苦的六道轮回,而人因有贪欲则很难与命运抗争。
莫言运用佛教六道轮回的观念,杂糅魔幻写实的笔法,以独特的形式呈现了中国乡土近半世纪的蜕变与悲欢。“变”是小说的主题,也构成现当代历史的隐喻。他以笑谑代替呐喊与彷徨,对土地的眷恋、对社会众生的悲悯、对记忆与以往的辩证。
在书中,作者将西门闹轮回畜道,经历了驴、牛、猪、狗、猴,用它们的眼睛来见证半个世纪的一地历史、世事沧桑、社会变迁和人生沉浮;书中没有华丽的语言,但字字直入人心,将一世沧桑演绎得淋漓精致,扣人心弦;用巧妙语言、粗狂的言语将高密东北乡的人和事表演得笔不惊人,死不休;莫言用自己的语言,把半个世纪的变迁,丝毫不差地表现在我们的面前。
一路读去,你会感觉到,《生死疲劳》是“满纸荒唐言,全为庄严事”,庄严者何?是对人的解读,对一个时代的解读,对一段历史的解读。
最庄严者,当数书中说及在1976年9月9日,那蓝脸的一骂一哭,那抒发的何止是愤懑!是对举国对于一个人、一个人的思想误读的声讨。蓝脸的眼睛里慢慢地涌出泪水,他双腿一弯,跪在地上,悲愤地说:“最爱毛主席的,其实是我,不是你们这些孙子!”众人一时无语,怔怔地看着他。蓝脸以手捶地,嚎啕大哭:“毛主席啊——我也是您的子民啊——我的土地是您分给我的啊——我单干,是您给我的权利啊——”蓝脸,一个雇农,却不是一个简单平凡的雇农,人人入社,但他却没有像别人一样,而是坚持自己的信念——单干!那他一份坚持,让人产生了一种莫名的敬畏——他说,“我死了守在这里,房子不倒,我不离开,房子倒了,我就在废墟上支个窝棚,依然不离开。”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却道出了一个不简单的信仰,他的蓝脸,就像天空,总是那么清澈、单一。
当金龙拖着几捆玉米秆子要烧那头西门牛时,牛,它抖抖颤颤地站立起来,它的肩上没有套索、鼻孔里没有铜环、脖子上没有绳索,作为一名完全摆脱了人类奴隶羁绊的自由之牛,它站起来了,艰难的行走,它的身体摇摇晃晃,被撕裂的鼻子滴着蓝色的血、黑色的血汇集到它的肚皮上,像凝滞的焦油一样滴在土地上,那蓝脸的唯一的单干的土地上。它,一步一步地向蓝脸走去,它走出了人民公社的土地,走进了全中国唯一的单干户蓝脸的那一亩六分地里,然后,像一堵墙,沉重地倒下了。这是多么庄严的仪式呀,它,西门牛用自己的方式,像人们宣誓,它只为蓝脸犁地,只为蓝脸种田;蓝脸没有制止金龙的行为,他在一旁刨着那狭长的一亩六分地;他的无声是对当时人们最大的谴责,他的漠视底下,是一股雄雄的怒火……他没有制止金龙,只是一种无声,或者是无奈的抵抗,他明白,自己是在煎熬着。蓝脸,作为当时唯一的单干户,正在谱写着一段传奇的历史。
蓝脸死后,他的儿子蓝解放遵照他的遗嘱,将缸里的麦子、绿豆和口袋里谷子,抛撒到蓝脸的墓穴里,珍贵的粮食,也是蓝脸的土地里产的粮食,遮住了他的身体和面孔。他的墓碑上,写着——一切来自土地的都将回归土地。这让我想起了,一首歌的歌词——根要扎在土壤里,和风一起生存,和种子一起过冬,和鸟儿一起歌颂春天。
没有土地,农民像浮萍一样飘摇。
不记得当初是抱着怎样的心态买下这本砖头大的书,或许是被发着光的莫言二字所吸引。今天看到书架上落灰已久的它的时候,便再忍不住想为它写点什么了。
人们有过雨果的博爱,萧伯纳的智慧,罗曼罗兰又把什么是美说得那么清楚,可这人性当真就只有爱与美吗?错了!人性也有丑恶,而莫言所要写的,就是人性的丑、人性的恶和人性的扭曲,此般特立独行,自是比那些又臭又长的书中的作家要强上许多的。
人类有的往往是美丑,善恶,却绝没有错与对。
就像该书中的黄瞳亲手崩掉了恩人西门闹的脑袋,也是因为背后有人唆使,而洪泰岳丧心病狂,针对所有单干户,甚至不讲道理,自以为是,可我们能说他错了吗?不能,他所做的一切是为了人民公社,站在人民公社的角度他又是对的。事情往往具有两面性,不能看的太极端。
倒是很欣赏书中的蓝脸中国唯一坚持到底的单干户(单干户:原指没有参加农业合作社的个体农户,与个体手工业者)反观,一直将自由看得比天高的我,倒像是一颗行星,绕来绕去,终究是在那轨道上,想要逃离的、拜摆脱的终究也只是父母的管教,我问自己,若生在那年代,我能像蓝脸那般单干到底吗?不行!我知道的,顶多是加入公社暗暗腹诽吧!写到这里,心里暗骂自己一声懦夫。就像小时候,班里有个披头发的女生,又黑又长的头发垂在腰间,好看极了。我心里暗暗羡慕却绝不敢这样做,甚至随着另一些女生说人家疯婆子,不得不承认,有些时候,我是虚伪的。
或许人们都应该活得轻松一点,趁余生还长,去做想做的事情,否则就像是书中六道轮回的西门闹,生亦是疲劳,死亦是疲劳。
高中时期有幸看见首位获得诺贝尔奖的中国作家---莫言,在老师的推荐下,尝试着读了一下莫言的《生死疲劳》,开始时以为大作家所作应该会比较难懂,但读下来,莫言用着直白却又不失大家风范的文字,朴素而又深刻地揭示着一些生活现象,于是,越看越停不下来,沉浸在书里的世界。
书中主要是讲一个被冤死的地主经历了六道轮回,变成驴、牛、猪、狗、猴,最后又转生成一个带着先天性不可治愈疾病的大头婴儿,这个婴儿滔滔不绝地讲述着他身为畜牲的种.种感受,以及地主西门闹一家和农民解放家半个多世纪生死疲劳的故事。小说透过各种动物的眼睛,观照并体味了五十多年来中国乡村社会的庞杂喧哗、充满苦难的蜕变历史。本书描写的情感可以说十分复杂,有人与牲畜的相惜之情,也有人与人之间的冷漠相待。而其中主角作为不同动物所发生、所看见的故事,也让人感到真实,甚至会引起内心的感动、或是惋惜。总的来说,这本书具有深刻的历史背景和对人性的深刻理解,是一本值得一读的佳作。
其中,最让我记忆深刻的是这本书的叙事手法,这本书采用了第三人称和第一人称的结合,首先以主角这个转生为不同动物的视觉,以第三人称的视角阐述着故事的大概,然后又以故事中的人物进行第一人称的叙述。这种写法不仅让人感觉耳目一新,也让人能更加明白事情的发生经过以及每个人物的不同内心活动,让我们看到了一个丰富的心理世界。也许并不是每一个性格、每一个想法都那么让人喜欢,有的甚至会引起内心的愤怒、鄙视,但这些心理活动却又十分真实,因为现实生活中并不少见。其次,书里的主角在经历了转生轮回之后,摆脱了他作为地主的颓败命运,让我看见了一个人大概只能在经历许多苦难才能真正成长。这本看似荒诞滑稽的书却又在揭示着旧地主时代农民的辛酸生活和人性的美好与丑陋,让人唏嘘感叹。
虽然书本语言比较直白,但其结合着庞大的历史背景,所以也并不是所有故事都能一下子看明白。但这本书确实值得观看和思考,感受大家魅力和不同时代的那些故事。
我有一头小毛驴我从来也不骑这是我儿时最爱哼哼的一首儿歌。唉,正所谓戏如人生,就在今天,我与我的同学们一齐由人变成了驴儿。
莫言《生死疲劳》中的西门闹冤死投胎成了自己生前收养的长工家里的一头驴,但它的心中、思想中还念念不忘着生前的家财万贯,光辉荣耀,因此,他在水深火热中痛苦辗转,享受不到快乐和自由,体验不了驴儿的轻松和自在。于是,可爱有活力的熊老师魔法棒一挥,将我们班的人通通贬为一头头西门驴。
其实我并不觉得这对我们是一种贬低,反而是一种激励。当我踏进这个人数不多的班集体,耳闻它有一个响亮的称号特优班,顿时心生欢喜和担忧。三十九个我们都是在曾经脱颖而出,在过去的班级名列前茅的优等生。过去三年,甚至更久,我们都佩戴者亮丽的光环。而今,当三十九顶光环相遇时,有些光环不免黯然失色。
然后,我们在做着思想上痛苦的纷争,怀念着过去的荣耀自得,如同转世为驴的西门闹。是啊那都只是曾经了,中考是一次生命轮回,我们通通被贬为不起眼的动物,又一次面临着六世轮回。
驴儿的我们能做些什么呢?丽华曰:积极学习,快乐进步!我好喜欢这句话!学习需要昂扬的斗志,坚定的信心,在这样的过程中不断进步,不断享受喜悦的硕果,何乐而不为呢?
于是,我又点燃了昂扬斗志,激情火把,不再留恋于过去的荣光,因为那再也照不亮现在的我。驴儿的我在心中默默决定:每日二十四个小时都做一头快乐的小驴,课上认真汲取老师给的养料,课下积极消化养料合成体内的正能量,在这样的三年里,茁壮成长成一头健壮、能挑百斤粮的驴。
我是一头小毛驴我勇敢向前进身前的光辉是一个可怕的魔鬼,它会一点一点侵蚀你的思想,毁灭你的动力,那就勇敢地舍弃它,大步向前走吧!
何不忘却身前事,做一头快乐的驴子度晨昏。瞧莫言写得多好!
我是驴儿我快乐!
在日常工作学习中,作文应该是不陌生,保存文字作品,就像保存住了一整个青春,为了写好作文我们要多阅读好文章,吸取优点。优秀的作文究竟有哪些方面值得借鉴呢?经过整理,小编为你呈上我所了解的野生动物读后感4篇,希望你能从中找到有用的内容!
最近,我读了一本很有趣的动物小说,名叫《我所了解的野生动物》,这本书是动物小说大王的沈石溪主编,主要讲了八个动物的故事,分别是狼王罗勃、乌鸦银斑、棉尾兔豁耳朵、柯利犬宾果、狐狸疤脸、野马飞毛腿、黄狗乌利和松鸡红颈。在作者生动的描述下,这些动物的故事淋漓尽致地展现了动物们丰富的情感世界和独特的灵魂。
这本书中的每个动物故事都深深吸引着我,使我受到了深深的感触。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柯利犬宾果这个故事,它有着部分狼的血统,在野外它以马、牛、羊等动物尸体为食。一次,它不小心吃到了马体内的一个毒饵,剧痛来临之时,它没有去找现任的主人,而是去找把它养大的前任主人,希望前任主人能救它,结果却没有找到。最终毒性发作,静静地趴在前任主人的家门口死了,此时此刻它是多么想见主人一面。从这个故事中,充分提现出了小宾果的忠诚和聪明。它能分辨出真正照顾过它的主人。尽管它长像很可怕,像极了一头凶恶、残暴的草原狼。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原来在动物的世界里,他们也有自己的文字、语言、感想,也有丰富的情感,它们只不过与人类物种不一样罢了。作为自然界的高级动物,聪明的人类占领了领地,把动物当成人类实现自己目的的工具,导致人和动物互相伤害。我觉得,动物是人类的朋友,人类和动物不应该互相伤害,人类更没有权利奴役动物,人和动物应该和平地生活在地球上,人类有自己的生活,而动物也有权利拥有,它们应该回到属于自己的大自然。要做到人与动物和谐相处,不仅需要个人学会和动物做朋友,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只有这样,这个世界才会变得美好!
沈石溪的书读起来是享受,是乐趣,让我能感受到动物的真、善、美,我喜爱他的作品。
广袤的草原上,稍长的草尖儿在风中轻轻摇曳,成片的牛和羊在其中安详地吃草。几只狐狸脑袋刚刚从洞中探出头来。一旁的灌木丛里,偶尔会闪过几只棉尾兔的身影。可以听到从远方的森林里不时传来乌鸦的叫声,以及他们的翅膀扇动的凌乱的嘈杂声。忽然,几声枪响,打破了这宁静。吓得牛羊们惊作一团,发出巨大的声响,原本探出头来的的狐狸不见了踪影,一大群乌鸦在树林里呱呱乱叫,飞来飞去……
这就是欧内斯特在《我所了解的野生动物》这本书中所描绘的野生世界。在这个世界里,一切都以它最真实的模样呈现在你眼前,没有半分虚假,也没有半点遮掩。你可以在书中看到英勇而智慧的狼王罗勃,老成而狡黠的乌鸦银斑,机智敏捷的棉尾兔豁耳朵,也可以看到忠诚的宾果,狡猾的狐狸,热爱自由的野马,残忍的乌利,以及孤独的红颈。它们都有着属于自己的独一无二的故事。不过,正如欧内斯特所写:“既然这些故事都是真实的,这也就成为了它们都是悲剧的原因。因为野生动物的一生总是以悲剧告终的。”
在这些性格各异的动物当中,最受我青睐并使我感到强烈震撼的,还是要数那匹永不停歇的野马了。在他的幼年时期,便已初露锋芒,待到青年,果然成为了一匹千里好马。可却有人对他产生了歹意,妄想收他为己用,派无数人马来追捕他。他逃掉了无数次,却终究敌不过爱情的力量——他还是被抓住了,被烙上了耻辱的印记,他失去了自由。可是在最后的路上,他拖着抓捕者一起掉进了悬崖,摔得粉生碎骨,然而他又重新获得了自由。
这匹野马,看完他的故事,带给我的是久久的震撼。它宁愿用生命来换取自由。我们当中,能有多少人为了自由而付出一切?又能有多少人为了自己的尊严而死守到底?办公室里坐着死气沉沉的人们,酒局上的人们挂着虚伪的笑,为了让老总高兴而阿谀奉承,胆小怕事而忍气吞声,甚至在多年以后回想起自己儿时的梦想时,只有一声叹息。
我很羡慕这匹野马,它能够无拘无束地在草原上狂奔,感受风掠过身旁的声音,感受足下草地的触感,感受被溅起的水花掠过他的足,感受……
我也想成为这匹野马,享受大自然,享受自由。尽管他最后的结局是悲剧,我却仍觉得他活的潇洒,活的帅气!
若不是人类的追捕,他或许还能自由地在草原上奔跑,享受着妻妾成群的美好生活。其实大多数野生动物的悲剧都是由人类直接或间接造成的,若是人类少一些贪心与利欲,白鳍豚会不会不会成为濒危物种,长江鲟鱼会不会还在水里快乐地游玩呢?可是时间不能倒转,历史不能改变,所以这一切都猜想都不能得到证实。但可以肯定的是,我们现在应该做的,便是保护好那些现存的动物们。如同书中所肯定的,这样一种反复被强调的道德思想——我们和动物都是同类。人类所具有的一些东西不会在动物身上荡然无存,而动物所具备的东西在某种程度上也会为人类所分享。
渴望看到有一天,人和动物不是红着眼相斗,而是友好和睦地相处。
广袤的草原上,稍长的草尖儿在风中轻轻摇曳……
暑期老师给我推荐了很多的课外书,给我印象最深的要属加拿大一名文学家写的一本书了,书名叫《我所了解的野生动物》。
作者用生动的语言娓娓讲述了他与野生动物为邻的那段鲜为人知的生活经历,书里讲着我们都没听说过的野生动物,有狼王罗勃、乌鸦银斑、棉尾兔豁耳朵、柯利犬宾果、狐狸疤脸、野马飞毛腿、黄狗乌利、松鸡红颈等动物。作者详细的描述了它们从出生到死亡的全过程,看得我激动不已。
在这些性格各异的动物中,我最青睐的是那匹永不停歇的野马,这匹野马从小的时候就特别努力,每次都跑地比别的马快,正因为他的坚持不懈、刻苦努力,这匹野马在它青年的时候,就已经成为了一匹千里马,也正因为野马跑的快,很多人都对他产生歹意,每天都活在恐惧当中,每天都会有无数的人追捕它,想得到它。
一天,野马拼劲全力在草原上狂奔着,逮捕他的人叫汤姆,他一次次想拦住野马,用尽各种伎俩,不断驱赶、吓唬、诱惑它,野马都不肯屈服,它疯狂地又蹦又跳,一而再,再而三地试图挣脱逃跑。这是一场多么残酷的战斗啊!甚至几次摔倒,都奋力的爬起,跑了一天的野马实在跑不动了,前方就是一个峡谷,汤姆满心欢喜,以为就要逮到野马了,没想到千钧一发,野马用尽余下的一点力气回头拖着汤姆纵身一跃跳下了悬崖,野马死了,死的那么痛心,可是它又解脱了,它终于不要活的这么累了,它自由了,而我流泪了。
读完这本书,我感慨万千,从古至今,动物和人类的友谊就没间断过,2008年,汶川地震时,搜救犬为了救人,不顾自身安危奔赴前线,在废墟中寻找,甚至双腿都已经血肉模糊了,它们也从没想过放弃,不管多么危险的时候,它们都可以舍去自己的生命,保护人类的安全,动物和我们人类都是同类,都是需要被保护的,我们难道就不能好好保护它们,让它们和我们人类共同生活在地球上吗?
暑假里,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本好书,它的名字叫《我所了解的野生动物》,老师刚发下来后,我只是好奇地翻了翻,没有过多的留意。谁知一看之下便被书中的内容深深的吸引住了,原来野生动物的世界有这么多的奥秘,我不禁惊叹起来。
正如书中所说,每只野生动物都不会安享晚年。动物们虽然拥有自己的长处,但是它们也有自己的弱点,不然其他动物也没法儿存活。然而,一些偷猎者正是利用了它们的这些弱点,设下了各种各样的陷阱,想得到野生动物身上珍贵的药物、皮毛等,甚至只是为了取乐而残忍的杀害了这些珍稀的野生动物。每当读到这些,我会想:人类为什么不能和动物成为朋友呢?我们都是共同生活在地球上的啊!
幸好,在我们的国家里,已经成立了很多的自然保护区,像扬子鳄、藏羚羊、大熊猫、东北虎等等很多的野生动物都被保护起来了。它们在没有污染,没有偷猎者的环境里长大,繁殖,壮大着自己的族群。
读完这本书,我想:我们一定要保护野生动物,爱护野生动物。动物也有生命,像人类一样也有家庭,也有感情。让我们保护环境,保护地球吧!
作文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作文,是文字和我们内心世界的沟通渠道,写作文的时候,开头结尾占两行半,顶多不能超过三行半。常见的作文书写格式有哪些呢?请你阅读小编辑为你编辑整理的《关于《我与地坛》读后感800字系列》,希望能帮助到你,请收藏。
人,是走出来的,从远古走来,从种群走来,从心灵走出来,我与地坛读后感。 如果一个人仅为光辉而斗,不为生命而斗,那么即使他拥有多么强壮的体魄,那也是行尸走肉,所以在我们的人生中不光要有光也要有暗。 敢于从黑暗走到光明的人才算得上是一个人。To be or not to be,this is a question.这是英国诗人莎士比亚留给某些人去深入探究的问题。活着还是死亡,这是一个问题。当我们考虑到 死 的时候,不妨想想活着,况且活到了一定时期的我们,竟要半途而废去选择死...对于一个具有商业头脑的人,或精打细算的人,他们绝不会如此愚昧都做亏本生意。
那么,选择死,是否就意味这个人愚昧呢?无可置疑,是的。 火团中的蚂蚁,它们是是经历了怎样的心里挣扎才愿舍去自己的生命去拯救整个蚂蚁团,它们为了什么,或者它们有过别的想法,但不说别的,就说这些,它们从作出决定时起,便预示着它们的结果,“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要是你说它轻生,这有可能吗?那是它们抱着不死的希望而作出的壮举! 所以说,无论你是“一只眼开,一只眼闭”的,还有被无形的东西压着的时候,请想想你自己,只要想想你自己就行了,想想你的右手以及整个身躯因你没有一只手而全部都要去隐藏,你会不会太残忍了些?只要心跳还在,一切都不会完剧。
如果我们毅然地选择了活着,那就要无怨无悔地活着,用一种正视的眼光看待未来漫漫长路,当你发现你舍不得这种“活着”时,一扇大门将永远为你敞开。
乍在语文书上翻到《我与地坛》时,猛然一怔,勾起了太多回忆。
对浮生的漠然,无法抑或是不想以平凡姿态融入社会的孤独忧郁,让精神世界包裹自己的迷惘颓废,逃避现世迷离的痛苦自伤,对生命的敬重或玩味,内心世界的纯粹敏感,对万物独特的美学感知与哲思,对文字、文学、文艺,对另一个世界的亲近……都太像我一个朋友了,一个从小爱读史铁生的人,一个精神脱离现世的人。史铁生的字里行间随处可窥见他的影子,让既激动又落寞,热泪盈眶。
怎么会有文风、灵魂如此相近的人啊!
甚至连对母亲的既疼痛又无奈都一模一样。
就像我的另一个朋友的文字透出同王开岭、许嵩一样暗冷的金属光泽,他的文字和史铁生一样散漫而稳重,带着隐隐的虔诚。他们活在自己的精神世界里,为人世的打扰而苦恼,为融入人世而无奈。我总觉得这文章是他写的,一模一样的气息啊!
有同学说史铁生“惨”,我觉不然。他是一生是有光的,生活给了他病痛,却也给了他最自由的自由——思想的自由,精神的自由、灵魂的自由,他是不幸的,更是幸运的。在二十出头最迷惘的时段有母亲默默陪着,在走投无路的时候,在北京城有一个僻静地儿安放灵魂,实在是上天的苦心安排。这在现世,是不可求的。我另一个朋友曾写:“陶渊明永远正确。”虽有点文人的自恃与偏颇,但确实能表达找一个地方躲避现世认清自我灵魂有多难,是多稀有的自我观照。就像在那些浓雨围楼的日子里,我曾多少次想遁入浓郁浓绿的雨声里,躲入世外郁绿的山林庙庵里,隐入青石龛下香灰寸缕里,不然我的心、灵魂实在不得安宁。
以及,史铁生对地坛景貌的描写,大抵他没想那么多,没到命运那个层面,只是感受到什么就写什么,其心灵对美学的敏感可见一斑。譬如人海中掠过去,一眼瞥见故友的能力,灵魂中某种物质相似合契,冥冥中撷取到是再正常不过的。更何况史铁生撷取的景物大都典型,是敏感的文人眼中惊心动意的经典桥段,并不足为奇。更何况文人本身对风物有美学偏好是极普遍的,就算是在普通人中,这也是难免的。
例如一只蜘蛛,一棵树,一个地方(如凯里)等等,之于敏感之人,都可以是莫大的慰藉。雨燕,脚印,雪……最是人世犄角旮旯处的一二分细腻,在局外看过去,最叫人动容。例如陈鸿宇的短片《情书》,川端康成的《雪国》写都有此类细节,引人共鸣。
对于史铁生的迷惘,二十多岁的执拗与破败,大可参考蒋峰的《白色流淌一片》,且不铺陈细讲。
《我与地坛》这篇文章写作文笔平淡,哀婉,富含哲理,发人深醒。
我在读到第一、二节的时候,为作者和他的母亲所感动。看到作者的莫大悔恨与痛苦,领悟到平凡的文字中所饱含的深情。我被崇高而伟大的母亲、母爱所折服,同时也不禁联想到自己的母亲,仿佛许多相似的情节荡漾在脑海里,同样刻骨铭心地悔恨浮起在心中,仿佛作者心中的每一点波痕都能够与我产生共鸣,好像作者的每一点细微的思索都曾在自己的脑海中闪现过,平凡而朴实的文字 中我看到了一幅幅图画、一幕幕情节。
在第三、四、五这三节里,作者统筹了十五年的光阴与时间,仿佛十五年这漫长、寂寞、充满了痛苦与迷茫的时间只是一个片断,在作者仿佛大彻大悟的平铺直叙下,哀伤更见哀伤、消魂更显消魂,十五年的寂寞的思索与最终的大彻大悟一同融入我的思想,让我悲痛、忧伤、为作者伤心。或许“我比作者更愤怒”,不是因为我没有漫长的时间来悟透这哀伤的平凡的事,而是我无法用平静的心去听作者用平静的心所讲出的故事。我可能永远无法注意到很多事,错过了很多美丽的故事,只我因为没有一颗平静的心,或是没有时间造就一颗平静的心。总之,作者十五的时光造就的感悟是无法被我完整地理解的,它给我的如潮水一样涌上全身的触觉是我无法描摹、无法道得出的。
在第六、七节里,作者叩问内心,对死与生作了艰难而又深遂地思考,作者想活,因为欲望,却非要给他一个理由,作者想要写作,却非要给写作一个理由,因为这理由,他又陷入苦闷与没有出路的思考,思考的最终,他却淡泊了这一切思考,决定随欲而行。作者发现他一直想要摆脱的东西就是——想要给一切找个合理的理由,以便让欲望实行“这思想本身,他终于知道他以往的思考,结果早就定下了,便是他的欲望。而其思索,只是为了让欲望在一个合乎逻辑的、自己能够认可的理由下得以实现的过程!即如此,何必陷入思考的循环,只需坦诚面对内心,面对自己的欲望便可,不需要在自己的内心前寻找掩饰物。
这篇文章的内涵非常深遂,我也只能尽我所能地去理解,但那埋藏的心底的余蕴,会在哪一天里被我突然发现,现在,我只能盼望它早日发芽。
每次倍感失落时就会看史铁生、余华这些大师的作品。这本短篇里最经典的语录:“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
他的文章总是给我大吃一惊的感觉,因为他总是用很平静的语调讲述一些关于生命的讯息,确让我们无法去忽视它。
史铁生是在x地区清平湾插队时得了一场大病,后就开始了坐轮椅的生涯。
他在《我的遥远的清平湾》里有讲到当时插队跟破老汉放牛的故事。在正当年的时候突然远离了正常人的生活。那得承受多大的苦难跟心里折磨。一个原本喜欢运动的人突然见不能走路了。母亲在他面前都不会提“蹦、跳“等字眼。全家都是那么小心翼翼,担心触碰他心里的痛。
从后就开始他每日摇着轮椅去地坛。文中有这么一段:”无论是什么季节,什么天气,什么时间,我都在这园子里呆过。有时候呆一会儿就回家,有时候就呆到满地上都亮起月光。记不清都是在它的哪些角落里了。我一连几个小时专心致志地想关于死的事情,也以同样的耐心和方式想过我为什么出生”。
与他朝夕相伴的是地坛,以及在地坛里活动的人也都是很孤寂的形象。有人在那里唱歌、有人在那里长跑、也有在那里活动的兄妹。年年月月他都在那里想,那里写,从而去寻找一条属于自己的出路。
史铁生文中的母亲让人心疼,那是一位活得分外小心的母亲。忍受着自己孩子失去行动能力产生的消极情绪,然而她只能去默默的关心。每次都是在门口看着儿子摇着轮椅去地坛,站在阳光里,站在冷风里。在跟儿子商量时去户外看看的那丝欣喜没能多持续一会儿,却猝然离世了。
史铁生在文章《合欢树》里写道:“我坐在小坛的树林里,闭着眼睛想上帝为什么早早地召母亲回去呢?很久很久,迷迷糊糊的我听见了回答,她心里太苦了,上帝看她受不住了,就召她回去了。”
苦难在人生的每一个角落,伴随着每一个人。生活就像一张网,痛苦就像是那张网上的绳结。在经历一次次痛苦后,这张网上就会有密密麻麻的烙印在上面。我们无法去挣脱它,只能去默默的承受、消化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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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里作者介绍了狼王波洛的故事,波洛是一只非常阴险和狡诈的狼,曾多次成功地同人周旋,最后却因为一个小失误而被人抓获。所以任何人,在任何一种情况下都不能慌,不能冲动。否则必将造成严重后果。
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故事是割割耳的成长故事,故事主要讲述了一只名叫割割耳的小兔子,怎样在妈妈的教育和关怀下成长为一个极其聪明的小兔子的。故事中,割割耳的妈妈茉莉多次为了让割割耳逃生,自己去引开敌人,在一次行动中不幸溺水而亡。这些让我感觉到这位兔子妈妈的身上有一股浓浓的爱,那就是母爱!可以说,割割耳能活到现在,与妈妈的付出是分不开的。
还有一个故事,名叫溜蹄野马,讲述了一支非常优秀的野马,连人的枪也奈何不了它,最后为了不失去自由而壮烈跳崖的行为。让我知道自由对任何有生命,有思想的物体都是非常的重要的。尤其是生长在大自然的野生动物。所以我们不要去随意地捕杀它们,因为失去了自由也就失去了生活下去的意义。
看了这本书我懂得了很多道理,比如:不能马虎大意,否则可能会造成毁灭性的后果等。并且也知道了在任何东西中,唯有自由才是最重要的,只有有了自由你才能干你想干的事。
看《西顿野生动物故事集》如同在观看电影一般,让我们随着巧妙精彩的文笔,险历真实的故事,和作者开始一段真实的旅行,亲近野生动物,领悟生命的奥秘。
这本书的作者是欧内斯特·汤普森·西顿(1860——1946)从小就热爱大自然,悉心观察、研究大自然里的飞禽走兽。这本书是他的经典代表作,原名叫《我所知道的野生动物》,只是新版的书里多加了两篇“动物英雄传”。《我所知道的野生动物》于1898年出版后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并且为他赢得了西奥多·罗斯福的友谊。
《我所知道的野生动物》中有号称喀伦泡之王的老暴,它比其他狼的个头大,智谋多;有乌鸦“银斑”,是群鸦中最聪明、最强壮、最勇敢的;白尾兔毛丽是一名真正的“母亲英雄”,她不惜自己的生命来拯救自己的儿子;“跑侧对步的野马”是一匹完美无瑕的马的形象,是大平原上古往今来最高尚的动物,没有一匹像他这样强壮而又难以琢磨的马;松鸡“红颈毛”是一窝中最大、最壮、最漂亮的。可是,动物总是以悲剧告终。奋不顾身的老暴在侣伴被人杀害之后,也没有逃亡异乡,在耗尽了力气、被剥夺了自由和丧偶的三重打击下,魂儿走了。“银斑”和白尾兔毛丽都毫无保留地把自己的智慧传授给子女,但也死在敌人的逼迫和利爪下。虽然“好爸爸在送机世界上难得一见”,但“红颈毛”却是一个模范父亲,可是最后,所有的亲人都离他而去。泉原狐设法把自己的最后一个毒死,因为她不忍心看见幼崽的自由被人剥夺。同样,“跑侧对步的野马”异常珍视自己的自由,一旦被人抓获,就设法跳崖自杀。主人精心喂养的小黄狗巫利虽然对人的虔诚“就连世界上最英明的人也想不到”,最终在咬碎了主人女儿的手之后,惨死在主人多利的柴钩下。“我”的爱犬——宾狗机智灵敏,在西顿被自己设下的捕狼器夹住,差点葬生于狼口之时,宾狗救了他的性命,但最终死于中毒。
是啊,当今地球上的野生动物越来越少,相反,人类越来越多。正因为如此,这本书更让人感到亲切。当你翻开这本书,你会感叹野生动物生活中的魅力与精彩!
本文《《西顿野生动物故事集》读后感500字》由读后感大全整理,仅供参考。
这个暑假我读完了《西顿野生动物故事》这本书,这本书真切地描写了野生动物,仿佛动物世界就在我的眼前。书里给我们介绍了许多动物和它们的生活习性,故事中有重情义的狼王“罗伯”、跑得飞快又热爱自由的野马“飞毛腿”、机灵可爱的小白兔“烂耳朵”、忠诚的爱犬“罗宾”、狡猾的狐狸一家、坚强勇敢的松鸡“红颈毛”和可怜又听话的小熊“约尼”……其中我印象最深、最让我感动的就是野马“飞毛腿”了。
“飞毛腿”是一匹生活在大草原的一匹野马,由于它跑起来飞快,所以人们就叫它“飞毛腿”,许多人都很想把它抓住,尤其是草原上捕猎的牛仔,他们一心想活捉“飞毛腿”,并印上自己牧场的烙印。他们首先把几匹美丽的母马带来,想把“飞毛腿”带到牧场,没想到那几匹母马被“飞毛腿”给带到野马群中不回来了。牛仔们在草原上追赶它,想抓住它,最后没有抓住“飞毛腿”,自己倒是累倒好几匹训马。最后,狡诈的汤姆使出了一招“美人计”,他把一匹高贵漂亮的小母马拴在泉边,果然把“飞毛腿”吸引过来了,它一脚踩上了汤姆的圈套,中了他的计。“飞毛腿”的后腿被绳索牢牢地套住了,可它还是在拼命地挣扎,汤姆给它印上了烙印,没想到这时“飞毛腿”居然逃脱了。它最后从悬崖上跳下去了,摔死在岩石上,它或许觉得自己死了总比活着做“囚徒”要好吧。
读了这个故事我明白了,自由是可贵的,我们要珍惜身边的自由。任何一种动物都对它们的生活有追求,而这种对自由的追求是可以肯定的,但它这样的做法有些太极端了,跳崖不是唯一的办法,它还可以寻找一个机会逃走呀!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叫《西顿野生动物故事》,我最喜欢的故事就是其中的《狼王罗伯》了。它有着极高的威严,并且机灵聪明,十分勇敢。无论有多大的困难,它都正面应对,而且它对待自己的手下也有难同担,有福同享。很多狼王都有成百上千个随从,可罗伯只有五个追随者。不过这五匹狼个个都是名震草原的猛将,又碰上罗伯这样厉害的统领,可以说战无不胜。在五个追随者中,有一匹狼是母狼,名叫白姐,据说是罗伯的配偶。不过,人类心狠手辣,一心想得到罗伯的皮毛,因为它的皮毛十分精美,在阳光的照射下金光闪闪。
有一次,人们在他每天的必经之路上设下了捕狼器,而警惕的狼王带领着自己的同伴完好无损地通过了这片陷阱区,然后一起风驰电掣般地奔向远方,只觉得风在耳边呼啸。不过最后罗伯为了不顾一切地要救出白姐,却落到了猎人的手里。当罗伯看到白姐的尸体,它却显得异常平静,一直安静地趴在地上,望着远方。就在它临死前喊出了一声狼嚎,那声音如此的响亮而且里面显然有着憎恨之情。虽然他以前是那么威武但是他的一生却留下了一个悲惨的结局。
我读了这个故事以后,觉得狼也是美丽的、善良的,它们不会放弃自己的同伴,它们非常团结。我决定以后不伤害动物,要尊重动物的权利。希望大家把它们当成朋友来对待,不要伤害它们,不要让未来的小朋友只能在动物园里才能见到这种珍贵动物的身影。
《西顿野生动物故事集》读后感
《西顿野生动物故事集》是由来自加拿大的西顿所著,他从小就热爱动物、热爱自然,写了很多关于动物的故事,形成了现在的这本故事集。
在这本书中,让我感受最深的是“野马——飞毛腿”这个故事,“飞毛腿”跑得比风还快,披着一件黑丝绒,像鹿眼一般温柔的大眼睛里闪着耀眼的光芒。可惜就是因为人类的自私和贪婪,这样一个美妙的生命,就这样从地球上消失了。
读完这个故事后,我一直在想:我们人类为什么那么自私?因为我们的自私,许多野生动物都被我们剥夺了自由甚至生命!打个比方,你们说犀牛角有药用价值,其实成分和我们的指甲差不多,那我们为什么不把人类指甲放到市场上去卖呢?
我们人类应该反省自己的错误,不要再去伤害野生动物,而应该学会保护和欣赏它们的自由和美好!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加拿大作家的著作,书名叫《西顿野生动物故事集》。这本书通过很多小故事来描写许多动物的生活习性。书中介绍有春田狐、威尼派克狼、孤熊华普、爱犬宾果等。
我最喜欢的是孤熊华普,华普小的时候跟着妈妈和弟弟们生活,因为一次与公牛的冲突,妈妈和弟弟们被公牛的主人用猎枪打死,只有华普逃走了。在之后的生活中,华普学会了坚强、勇敢。而且,华普很聪明,每次遇上了危险,他都会用自己的智慧逃脱。华普对待敌人从不心慈手软,但对待人类却从来不主动攻击伤害。后来华普慢慢变老,又在死亡之谷中了毒气,华普太累了实在走不动了,于是华普在一个美丽的地方永远的闭上了眼睛。
读完这些故事,我被动物的世界感动了。我看到它们勇敢、坚强、智慧和忠诚,就像我们在生活和学习中遇到的许多困难一样,也要学会勇敢的面对和用智慧去解决问题。动物和人类一样都是有感情的,我们要保护动物,热爱有这些动物陪伴的大自然,不要成为动物的敌人,给那些可爱的动物一个自由自在的生存环境。
暑假,我读完了《西顿野生动物故事集》这本书,我最喜欢第二篇《银斑,一只乌鸦的故事》。
银斑的嘴巴和眼睛之间有一颗银色的斑点,所以“我”叫他银斑。有一次“我”站在桥上看着它们,听到它们叫:呱,呱。意思是一路顺风,继续前进。飞了一会,老银斑看到“我”了,就叫了一声:呱——,意思是:注意警戒。第二天,我站在桥的同一个地方,带了一根手杖,老银斑飞来的时候,我用手杖指着他们,老银斑叫:呱,意思是:危险。第三天,我带了一支枪,他飞过来的时候叫到:呱呱呱呱呱——,意思是:很危险,枪!有一只红嘴鹰落在一棵树上,他大叫:呱呱。意思是:鹰,鹰。老银斑和他的妻子在一片树林里生下了很多孩子,不过有只猫头鹰很来捣乱,老银斑勇敢的和猫头鹰搏斗。我第二天早上在森林里发现了一只乌鸦的头,仔细一看,竟然是老银斑的头。
我以前认为乌鸦挺笨,现在的我觉得他们很聪明,他们呱呱叫除了吵人外还很有用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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