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心得体会10篇

07-22

人的思想总是随着时间的流逝变得越来不一样,不妨将获得的感悟收获,总结成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心得体会应是在实际工作和活动中真实感受的反映,不能扭捏作态,故作高深,大家好幼儿教师教育网今天要为大家介绍一下“问责心得体会”的相关信息,把这些参考资料当作你学习工作的伙伴愿它们能助你一臂之力!

问责心得体会(篇1)

6月29日,省纪委召开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有关精神。

会议指出,加强党内问责工作是实现党的历史使命的重要保障,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要求,是解决管党治党突出问题的现实需要。中央政治局在建党95 周年前夕审议通过问责条例,再次体现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释放了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坚决态度。全省纪检监察系统要率先学习,学深悟透、吃透精神、把握更准,保证执行到位,避免出现偏差。

会议要求,问责条例下发后,要及时按照中央、中央纪委要求,抓好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工作。要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将问责条例内容和有关精神列入中心组学习内容,与学习其他党规党纪结合起来,不断创新学习载体和形式,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形成学条例、用条例的浓厚氛围。要抓好宣传引导,结合贵州文化、贵州实际,创新宣传思路和方法,注重宣传时效和实效,对条例的内容和意义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宣传解读,传导压力、压实责任。要紧扣中央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适时制定相关配套制度和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完善相关问责机制,确保真正用好用活条例,推进问责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倒逼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要加大问责工作力度,不仅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坚决问责,而且对失责不问、问责不严,应当问责而没有进行问责,破坏法规制度的领导干部严肃问责。行动要快、问责要准,越往后执纪越严,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发挥震慑警醒作用,真正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

问责心得体会(篇2)

行政问责和管理年活动心得体会近期通过对行政问责和管理年活动的认真学习,使我感触颇深,一个企业要想得到很好的发展,不在管理上下功夫是不行的,所以我想从企业管理和制度建设方面谈一下自己的体会。在开展“管理年”活动中,我们通过组织学习,强化工作作风,用制度来规范职工的工作态度,使每个职工都能想事、干事,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为企业的发展多做贡献。如果大家不努力工作,企业垮掉了,大家都会没饭吃。我们要在企业里宣传这样一句话:“今天工作不努力,明天努力找工作”。把企业发展的好坏与职工利益联系在一起,就会让职工产生爱企业、爱工作的心理,这样才会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增强企业凝聚力。在公司里,职工要把企业的财产视为自己的财产一样,要做到爱护公司的一草一木,不浪费公司的一针一线,大力提倡发扬主人翁精神。公司要组织职工学习,鼓励职工不断更新自己的专业知识,提高技术水平,然后进行一些评比活动,对一些优秀职工进行嘉奖,大力提倡我为企业作贡献的精神。通过这些活动,在职工中树立一种良好的工作作风和奋发向上的精神。我认为要搞好一个企业,使之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需要许多积极有利的因素。但是最重要的因素是内部团结合作,职工要发扬无私奉献的精神、部门也要发扬无私奉献的精神。管理是企业永恒的主题,也是我们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开展“管理年”活动,有着极其特殊的意义。管理的内容多,既有企业财务、生产、资源、防火、劳资等管理;既有县局宏观管理的办法,又有微观管理的具体措施。特别是受计划经济体制影响过深,一些环节管理手段和措施还不到位,跑、冒、滴、漏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一些地方的改革还没有彻底到位,因体制机制矛盾而引发的问题比较突出;对工作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缺乏工作争先创优的劲头,工作习惯于按部就班,不善于结合工作实际总结经验,创新办法。“管理年”活动的开展,就是要解决工作中存在的上述这些问题,通过加强管理,堵塞管理漏洞,规范管理行为,创新管理机制,提升管理水平,最终实现向管理要效益、要效率的目标。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企业需要管理,管理需要规范。大凡在管理运程中,往往离不开一定的制度、规则。任何行为都要有一个度,必须用一定的制度规则去约束、去规范,弥补实施的失误。良好的制度在现今企业的管理中成为至关重要的因素。制度的建立需要对细节的认识和把握。第一,要把企业做大做精做好,就要建立实际可行的制度,同时要建立一套顺畅、有效、到位的监督体系和灵活的制度变更流程,任何制度、规章,必须根据管理工作的实际,进行及时修订,不断完善,实现系统整体。才能使制度真正发挥原来预期的作用。第二,要让职工树立“企业是我家,发展靠大家”的主人翁意识,制度是建立起来的行为规范,必须不折不扣的遵守和执行,要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和贯彻,使每个职工都能以企业为家,真正发挥主人翁作用。开展“管理年”活动是一项涉及面广,关系县局各个领域管理水平的系统工程。我们要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把增收节支、提高效益作为重点,着力抓好资金使用、计划管理、产品营销、资产经营等关键环节,要大力开展“增收节支”活动,确保“管理年”活动取得实效

问责心得体会(篇3)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出台,再次向全党释放出“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既充分彰显了中国共产党人敢于担当的鲜明品格,又进一步扎紧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笼子。我们要坚持见思想更见行动,学习好、贯彻好、执行好《问责条例》,以问责落实责任,以担当诠释忠诚,践行实干至上、行动至上,做到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向党和人民交出新的更加优异的答卷。

必须牢记“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

对共产党人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来说,党和人民在赋予我们权力的同时,也赋予了沉甸甸的责任。现实中,一些党员干部之所以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关键就在于没有正确认识权力与责任的关系;一些地方和单位之所以存在党的观念淡薄、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问题,根本就在于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没有担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制定《问责条例》,健全了促进责任担当的压力机制、倒逼机制,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划出了担当底线、问责红线。

我们既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营造学习贯彻《问责条例》的浓厚氛围,推动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清醒认识权力与责任、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更要通过用好《问责条例》这个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推动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一以贯之、一个声音、一贯到底,强化“谋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富一方百姓”的使命担当,为杭州实现高起点上新发展、加快建成“独特韵味、别样精彩”的世界名城提供根本保证。

必须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问责条例》从制度上解决了“问谁责、谁来问、问什么、怎么问”等实践和操作问题,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了前面,为增强问责的执行力、精准度提供了遵循和依据。

一方面,我们要把握《问责条例》的治理重点,紧紧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和管党治党中存在的紧迫问题开展问责。当前杭州工作的重中之重是服务保障G20峰会,我们要喊响“杭州干部行不行,要看服务G20”,明确任务清单、责任清单、追责清单,严肃问责存在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问题的党员干部,确保圆满完成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浙江、交给杭州的重大使命。

另一方面,我们要清楚问责的目的是要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永葆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要坚持严爱并举,在不折不扣执纪、真刀真枪问责的同时,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正确对待、关心帮助被问责的干部,防止工作简单化,不搞“一棍子打死”,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履好职尽好责。要落实好《关于建立党员干部改革创新容错免责机制的实施办法》,为担当者担当,保护好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

必须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执行制度的关键在人。我们要突出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以大党建责任制考核为抓手,把全面从严治党和问责的责任压给全市3.7万个基层党组织,分解到纪检和组织、宣传、统战、zd等党的工作部门,把《问责条例》执行情况纳入执纪审查、巡视监督、基层党建工作检查考核等日常工作中,推动问责全覆盖和常态化,汇聚起管党治党的强大合力。

同时还要聚焦“关键少数”,推动各级党组织尤其是主要负责人从自身做起,坚持以上率下,敢于较真碰硬,把严和实的要求贯穿管党治党的全过程,特别是在涉及大是大非的问题上敢于亮剑、当战士不当绅士,以抓铁有痕的韧劲和严格执纪的刚性释放全面从严治党的正能量,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硬紧。

问责心得体会(篇4)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是担当,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向全体党员干部再次表明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决心,再次回应了公众对于反腐倡廉的期盼。《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颁布实施,是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之后,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项制度创新,充分彰显了中国共产党人敢于担当的鲜明品格,体现了党中央把从严治党的政治承诺转化为制度与行动的坚强意志,也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提供了重要保障。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剑”,是失职、渎职干部不可触摸的“高压线”。《条例》的印发施行,标志着党的问责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再次释放出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政治信号。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紧紧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把问责作为从严治党的利器,先后对山西塌方式腐败、湖南衡阳和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等严肃问责。截至今年5月底,全国共对4.5万余名党员领导干部作了责任追究。这些党内问责方面丰硕的工作成果为制定《条例》提供了重要的实践支撑,推动问责制度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不断将实践创新成果固化为制度,强化问责成为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鲜明特色。常言道:“法不明则不治,令不行则不严”,问责条例就是以“明”的制度维护党的,以“严”的问责唤醒党员干部的担当意识,从而让广大党员干部在压力的层层传导下和制度的鞭策下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地履好职、尽好责。

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我有以下三点体会和认识:

1.忌滥用职权。《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规范党员干部行为准则的“标尺”,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不越“雷池”,时刻谨记权利是党和人民群众所赋予的,要公平、公正、公道,将权利为民所用、造福于民,要有坚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学会向一切歪风邪气说不。

2.忌表里不一。荀子把“口言善,身行恶”的“两面人”称为“国妖”,一个共产党员最起码的标准在于表里如一、言行一致,台上台下、台前台后、当面背后都是一个样。党员干部严谨出现“两面人”现象,要敢于较真碰硬,敢于担当责任,对于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要敢于“唱黑脸”,不做人人鄙之的“两面人”。

3.忌损人利己。共产党员应该吃苦在前,享乐在后,要学会知足常乐,习惯过清贫和寂寞的日子,不浮躁、不攀比、不抱侥幸心理。将人民的权力化为个人的私有财产,为个人谋私益,给党和人民的事业带来严重的危害的就会受到《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这把“利剑”的严厉惩罚。时时刻刻要用党的准则条例这面“正气之镜”来提醒自己,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出台就是把利剑高悬起来,告诫和警示全体共产党员,党中央对问责是下决心动真格的,党的领导干部不担当、不负责就要被追责。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带头履职尽责,强化监督检查,让履责必尽成为自觉,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无数的事实证明,只有通过层层筑牢防线、层层压实责任,将监督管理的网织得越来越密,让管党治党真正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才能程度阻止党员干部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避免各类违规违纪违法现象的发生。

问责心得体会(篇5)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之际,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问责条例》。《问责条例》体现了党的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是全面从严治党重要的制度遵循,对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问责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着力解决一些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不担当、不负责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夯实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基石,向全党释放出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利器。

《问责条例》强调权责统一,失责就要被问责,强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目的就是为了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内团结统一、强化政治纪律的刚性、政治规矩的强制性和严肃性。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共产党员必须担当起应该担当的责任,这是为党员领导干部早就刻画出的“担当底线”。但在现实中,部分党员干部对党的意识薄弱、组织纪律涣散、立场不坚定,存在信念动摇和缺失,导致精神“缺钙”,“你拉你的琴,我吹我的号”,有利的就执行,不利的就不执行或搞变通,使党的政策在执行过程中打了折扣,损害了群众的利益,也严重影响了党的威信。党的以来,党的反腐倡廉取得了一系列成效,而制定党的问责条例,就是要把责任这把利剑高悬起来,剑指为官乱象,告诫和警示全党,党中央对问责是动真格的,党的领导干部不担当、不负责就要被追责,实实在在刻画出为官底线。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执行制度关键在人。问责条例能否起作用,关键在于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敢不敢较真、有没有战斗性。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只有进行时,要把自己摆进去,以眼里不揉沙子的认真劲儿,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

问责心得体会(篇6)

武汉“治庸问责风暴”持续引发全国热议。根据上级指示要求,我校也把“治庸问责”活动开展的如火如荼,大家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将教育“治庸问责”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

治庸问责工作推进会召开后,我认真学习汉阳区教育局党委《关于提高工作效能深入开展治庸治懒工作的若干意见》,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到“治庸问责

”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民满意度的重要举措,是提升教师素质,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文化”的给力创举,我要用治庸问责的精神来自我要求,自我约束,并落实到教育教学的工作中,用行动来捍卫师道尊严,展现良好的教师形象!以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全力做好教育教学各项工作。

二是抓好工作。

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将掀起“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切实增强学习教育的实效。

对学生要抓好行为习惯和学习习惯的培养,注重基础,面向整体,狠抓落实,提高均分;对八年级的学生要细化管理,加强沟通,明确目标,稳定上线生,盯紧临界生。同时要求所有教师要将责任意识贯穿到教育教学的每一个细节中,牢固树立教育教学质量意识,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树立学生学习的主体意识,想方设法努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三是明确岗位任务。

教师也是人民公仆,公仆就是要全心全意为主人服务。政府的一切权力来自人民,必须为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因此,教师要牢固树立法治和服务的理念,教书育人,必须准确理解家长难在何处,愁在何事;必须倾听学生和家长声音,尊重民他们,解决其忧。“庸”病看似小病,与大的腐败现象比起来似乎还不能上纲上线,但是“庸”导致办事效率低下,伤害学生和家长感情,而且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教育发展的软环境,此种“亚腐败”的负面影响力不小。

我们一定要反复学习,不断反思,把工作做得更好!

问责心得体会(篇7)

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继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之后的又一次党内制度创新,是深入推进从严管党治党的有力举措,是确保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坚强保障。可以说,《问责条例》是对党内法规制度的补充和完善,是一次较真碰硬的制度探索,让管党治党的责任更严更实。

突出主体责任。《纪律处分条例》所适用的对象是全体党员,而《问责条例》条例则侧重于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问责处罚,“落实责任”是《问责条例》的关键。各级党组织肩负着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而党员领导干部则是推进管党治党的“关键少数”,抓严抓实主体责任和“关键少数”,等于就切中了管党治党责任的“大动脉”,唯有二者相配合、齐使劲,才能真正管好党治好党。《问责条例》无疑是把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纪律规矩挺在了前面,勾勒出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底线”。同时,把责任分解到组织、宣传、统战、zd等党的工作部门,一举打破“单兵作战”的陈旧思维,有利于形成管党治党的强大合力。

突出担当精神。“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忠诚干净担当是党对领导干部提出的政治要求。”“把管党治党责任担当起来”,是《问责条例》的核心。构建权力与责任相适应的问责机制,是制度治党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内在要求。要唤醒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就必找准责任边界,形成管党治党的“负面清单”,让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清楚知道“什么不能做”“什么必须做”,最终形成责任倒逼机制。

“严肃问责”是《问责条例》的重要内容。《问责条例》对于问责的范围作出了明确划定,主要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方面开展问责,对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和损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既要追求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首次从党的制度层面规定,严肃追究三方责任。对于强化“两个责任”机制来说,无疑是一次制度上的巩固和完善,对于领导而言,更是责任的倒逼和担当精神的落实。

突出凝心聚力。“永葆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是《问责条例》的导向。只要各级领导干部牢记使命、忠诚担当,就没有过不去的坎。强化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必须较真碰硬、传导压力。领导干部要履职尽责,党员要身体力行,只有心往一处想,才能劲往一处使,只有“步调一致”,才能确保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不断巩固和加强党的团结统一。

问责心得体会(篇8)

xx在报告中强调,面对人民的信任和重托,面对新的历史条件和考验,全党必须增强忧患意识,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必须增强创新意识,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必须增强宗旨意识,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必须增强使命意识,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增强忧患意识,是中国共产党不断成熟的重要标志。过去的成绩固然显著,但是我们不可能就此躺在功劳簿上睡大觉,自身不够硬,过往的成绩也会得而复失。作为基层党员干部,面对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盼,我们必须增强忧患意识,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不断满足人民群众追求更好生活的愿望,这样才能得到他们发自内心的拥护和支持。

增强创新意识,是中国共产党先进性的体现。中国共产党作为领路人,始终以创新意识自我加压、自我革新、自我批判、自我修正,从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到与时俱进,从摸着石头过河的勇敢探索到科学发展的大胆实践,不断开展社会主义建设的制度创新和道路创新。我们常讲永葆党的活力,这种活力就是不但善于破坏一个旧世界,还将善于建设一个新世界的不安分。只有不断创新,我们党、我们国家才能顺应时代的步伐和社会的发展。

增强宗旨意识,是中国共产党团结人民共同奋斗的力量之源。执政首在民心向背,顺民心则政兴,逆民心则政废。每一个共产党人都必须牢记:我们让人民群众满意,人民群众才会对我们满意。保持同人民的血肉联系,不能拒人于千里之外,要用行动体现我们对群众的感情,体现到具体工作中,对来访群众有热心,对群众反映的困难有同情心,帮群众解决困难有诚心,遇到阻力和困难有攻坚克难的决心,对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有长期作战的恒心,这样才能和群众心贴心。

增强使命意识,是中国共产党推动民族文明进步的精神之本。我们党把以人为本、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党的根本宗旨。作为基层党员干部要坚持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艰苦奋斗、厉行节约,真正把有限的资源用于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上。要以等不起、慢不得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只争朝夕抓工作,埋头苦干求实效,努力创造出经得起检验的业绩。

问责心得体会(篇9)

6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这是继去年修改修订《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之后,我们党制定的又一部重要党内法规,它进一步扎紧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笼子,释放出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中国共产党肩负着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同时也面临着四大考验四种危险。完成历史使命,战胜风险挑战,必须管好党、治好党,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紧紧抓住治国理政的关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正风肃纪,反腐惩恶,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党风政风为之一新,党心民心为之大振。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正义是最强的力量。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试出了人心向背,奠定了广泛和坚实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只要我们管党治党不放松、正风肃纪不停步、反腐惩恶不手软,就一定能赢得这场输不起也决不能输的斗争。

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心得体会,学习心得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治制。制度治党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题中应有之义。建设好、管理好一个有430多万个党组织、8700多万名党员的执政党,离开制度是根本不可能的。解决从严治党问题,最根本的是严格遵循执政党建设规律进行制度建设,不断增强党内生活和党的建设制度的严密性和科学性要把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为事关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任务,加快构建以党章为根本、若干配套党内法规为支撑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全面从严治党,关键是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更多用制度治党、管权、治吏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制度治党的重要意义和方法路径,廓清了一系列事关根本的重大问题和根本关系,为新形势下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

建党95年来,我们党在制度建党和制度治党上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教训。以党章为根本的党内法规,为中国共产党领航中国不断取得一个又一个胜利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随着世情、国情、党情发生深刻变化,党内法规也出现了一些不配套、不适应、不协调、不衔接、不一致的现象。比如,在某些领域和某些方面,制度滞后于实践发展和形势需要;有些制度过于抽象笼统,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和可操作性的规定;还有些党内法规制度公信力、约束力弱化,甚至沦为摆设。这些都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短板,必须尽快补齐。正因为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三年多来我们党的制度建设取得了巨大进展。截至目前,中央已经出台或修订的党内法规共54部,包括党章1部、准则1部、条例8部、规则6部、规定21部、办法9部、细则8部,超过现行150多部中央党内法规的三分之一。

在众多党内法规制度中,问责条例堪称全面从严治党的一件利器。条例贯彻党章,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问责。对于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实践证明,问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但如果没有统一、配套、刚性的问责制度作支撑,问责的执行效果必将大打折扣。党的责任重如泰山,有权必然有责,失责必须追究。制定问责条例,既是为了减少问责执行的自由裁量空间,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提高党的建设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同时也是在告诫和警示全党,党中央对问责是动真格的,党的领导干部不担当、不负责就要被追责。

事必有法,然后可成。问责条例的制定,进一步夯实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基石。广东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排头兵,全省各级党组党委、纪委纪检组和党的工作部门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南粤党员干部队伍,为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问责心得体会(篇10)

中共中央政治局6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共中央主持会议。《问责条例》的通过代表了党中央“从严治党”的决心,是党中央对严肃党风党纪的进一步提升,是党中央为广大党员干部划定的一道政治红线。

从去年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到今年通过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从对党员要求进行自我行为规范和对违纪行为划定界限到今年释放出的强烈的“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信号都表明着党中央对于当前广大党员在生活中、工作上的高标准严要求,随着《问责条例》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通过,接下来各级党组织必将组织党员对《问责条例》进行学习理解贯彻,在实施《问责条例》过程中,各级党组织应当做到“问”更应做到“责”。

《问责条例》落点在“问”。要在“问”字上,做到能问、勤问、敢问。完善监督制度,以制度为基准保障广大党员干部问的权利和义务。在责任问题上要充分发挥制度作用,对领导干部要能问工作问题、勤问经济问题、敢问敏感问题,要鼓励党员干部直面询问、善于接受询问。将“问”在党员干部的生活工作中作为常态化机制。

《问责条例》重点在“责”。“问”能保证对问题进行深入的了解,但只问不责在实施过程中会导致《问责条例》缺乏足够约束力,较难形成有效的约束制度同时在对广大党员干部中间也难以形成心理威慑。因此,《问责条例》要“问”更要“责”。要完善已有的问责制度,量化问责标准,保证问责有章可循,有例可依;要加强问责延续性,对已达处理期的同志要加强考核管理,保证达到条例入心,不再触犯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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