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新的劳动合同精品15篇

07-22

您了解如何草拟合同吗?现在越来越多的情况需要我们使用合同。合同的具体内容根据当事人的约定而有所不同,根据合同的具体意义也会有所不同。幼儿教师教育网编辑经过仔细分析为您编辑了“新的劳动合同”,如果这篇内容对您有所帮助,请将其保存以备查阅!

新的劳动合同(篇1)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业务发展的需要,聘请乙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起生效

如有必要,双方可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协商续签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但员工承担的相关工作和业务尚未结束的,合同顺延至相关工作和业务结束。

二、双方的义务和责任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承担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

第三条乙方的工作应符合甲方对该岗位职责的要求和甲方对该岗位特殊规定的标准(详见岗位责任书)。

第四条乙方应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应保证完成甲方根据其工作职责规定的工作和任务。

第五条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绩效考核、、

第六条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从事与乙方职责相关的个人业务。

第七条甲方应为乙方从事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八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的各类社会劳动保险费和乙方档案由乙方原单位保管和缴纳。

第九条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附加条款。

三、劳动报酬

第十条甲方每月11日前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标准为人民币元

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劳动报酬为转正后或双方约定的80%-90%。

双方关于劳动报酬的其他约定。

在下列情况下,喉舌有权向乙方扣除相应数额的劳动报酬:1。因乙方的过错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2、乙方违反公司管理制度;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

四、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第十一条合同期满未续签的,视为自行解除劳动用工合同,双方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甲方有关规定,可根据本合同解除劳动合同;

(3)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四条双方同意在本合同中增加以下内容:

(1)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及相关证明,并如实填写《劳务人员登记表》,否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不给予经济补偿。

(2)甲方有权修改和完善公司的相关规定。修改后的内容对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可根据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范围,劳动报酬等其他事项也将相应调整。乙方愿意服从甲方的安排。

(4)如果乙方在合同期内承担了甲方项目的工作和责任,在项目完成前,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离开。

(5)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评估乙方的工作表现。如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6)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按照员工手册中的离职制度办理离职手续。

第十五条本合同附件如下:

附件一保密协议;

附件2《岗位责任书》;

附件3《员工手册》及甲方制定的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新的劳动合同(篇2)

甲方(单位名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现住地址:

紧急联系人: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__年,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试用期:

试用期__月,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3、试用期解除合同:

乙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第二条工作内容及要求

1、乙方安排在________________部门,从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甲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乙方所处的部门、工作任务,乙方应接受调整。

2、乙方须根据甲方规定的岗位工作职责和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

第三条工作时间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__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__________小时,每周工作__________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为周期,总工时__________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第四条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与时间

1、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及工作业绩确定工资报酬,在本单位内参照适用同工同酬待遇。乙方试用期工资为________元/月。转正后工资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2、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月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

3、甲方按月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不得无故拖欠。

4、甲方在年终时根据乙方的当年实际业绩、效率、效益、损失、工作态度等因素考核结算乙方的奖金。甲方有权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调整相关绩效薪酬标准。

5、甲方实行每周五天,每天8小时工作制。

6、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等有薪假日。

第五条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第六条劳动纪律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乙方必须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第七条劳动合同的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因其它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须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

5、一方解除劳动合同,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说明理由,并向对方书面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第八条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责任保证

1、如因乙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甲方发生经济损失,则乙方必须尽责处理善后事宜,挽回相应经济损失。

2、在本条事项未完全处理完毕之前,乙方不得擅自单方终止与甲方的劳动关系。原劳动合同期届满的,则相应顺延到本条事项处理完毕。

第九条商业秘密及竞业禁止

1、乙方对在甲方工作期间所获悉的商业秘密,包括客户信息、相关资料不得以任何形式为自己或者他人进行使用,此保密期间不限于劳动合同期限。

2、乙方自双方劳动关系以任何形式结束之后,在两年内不得与甲方形成竞争关系,此条包括乙方本人或者帮助他人从事与甲方有竞争性的工作。

3、如乙方违反此条规定,则须向甲方赔偿_______万元违约金。

第十条其他事项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由于经常接触甲方公章等印鉴,所有涉及乙方与甲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包括合同、证明、欠条等,均需由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才具有法律效力,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一律无效,对此乙方完全同意并遵守,此条效力涉及本合同生效之前及之后。

2、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员工守则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通知:如本合同本送达地址发生变动,乙方须及时通知甲方,否则甲方一旦按此地址送达,即视为履行了通知义务。

第十一条合同效力及文本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具法律效力。合同文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报劳动管理机关备案一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新的劳动合同(篇3)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乙方(劳动者)名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并履行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从事工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岗位具体职责和要求。

2、乙方的工作地点:本公司或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地点。

三、工作时间

1、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

2、甲方在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

四、劳动报酬

1、甲方每月以货币或转账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10日发放。

2、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双方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

2、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的规定为乙方配置和完善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六、规章制度

1、甲方依法制定单位规章制度,并通过有效方式及时告知乙方。

2、乙方服从甲方工作管理,并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七、劳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乙双方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双方若有一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甲方应在满三十日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在此期间乙方应坚守岗位。

八、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

1、甲乙双方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人事代理机构存档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法人代表: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用人单位(甲方):

劳动者(乙方):

地址及邮编:

性别:

注册类型:

出生日期: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户口所在地:

合同履行地:

住址:

授权委托人(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新的劳动合同(篇4)

试用期合同与企业正式劳动合同一样,同样具有法律效益,旨在保护和维护应聘者在工作初期,由于不熟悉和不适应,而对工作中可能产生的各类隐含虚假报酬、工作内容、工作性质等欺骗性质信息的维权行为。那么在试用期内,要不要签订劳动合同呢?试用期不签订劳动合同违法吗?请看下面专业律师的解答。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己建互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自你上班之日起,与用人单位建互了事实劳动关系。只要你在正常工作时间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必须支付劳动报酬。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筻l8条规定:“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所以,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未和你签订劳动合同的做法是违法的。首先,可以要求工作超过一个月的部分支付双倍的工资。根据法律规定,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职工建立了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己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其次,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你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你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再次,对于单位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可以提出辞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求劳动合同。

新的劳动合同(篇5)

甲方名称: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邮政编码: 乙方(管理人员)姓名:________ 性别:_______ 年龄:________

出生年月日:年 月 日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附正反两面复印件)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和国家有关规定,为了安全文明施工,保护职工人身安全,健康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一年__ 期限合同。

本合同期限从______ 年 月____ 日起至 ______ 年农历自然年年底或提前完成工程任务付清工资后自动失效,其中试用期从 ____年 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__ 日止,试用期为______ 个月。

二、 工作内容和地点: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 第项目部 (项目部名称)担任 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乙方兹保证有能力及意愿从事上述工作,所为之工作成果符合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责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

甲方有权根据生产任务和工作需要以及乙方的工作表现随时调动乙方的工作地点和工作岗位,乙方无充分理由必须服从公司正常工作调动,否则按旷工论处,并视为违约,承担违约责任。

三、 劳动(工作)条件: 为保证乙方完成合同要求的生产(工作)任务,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

四、 工作、报酬及保险和福利待遇:

公司的薪酬制定标准为满勤月薪制及单价承包制;按满勤月薪工资标准或按单价承包的,内均含所有法定节假日、休假等各种假期及所有社会保险及养老保险待遇等所有补贴津贴。如有需要公司办理养老保险的需书面申请,费用从工资中扣除。保险金按国家规定的比例分别由单位和个人承担,由单位承担的部分已补贴在工资内。公司为所有管理人员及工人统

一购买工伤保险,具体按工伤保险管理制度办理。

1、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工作时间规定;2、乙方的劳动报酬依照甲方的人事管理及薪酬制度执行,乙方标准满勤月薪为: 元,试用期间的满勤月薪为元。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 元,或按约定终止本合同。

五、劳动纪律:

1、遵守、执行《XX劳务管理制度--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手册》《XX劳务人事管理及薪酬制度》等制度;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是本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情况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为本合同附件,对乙方进行教育和管理。2、乙方应端正劳动态度,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劳动纪律,执行各种生产、安全技术、卫生规程和保密要求,遵守职业道德,服从管理、听从指挥,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3、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六、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3、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条第2项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6、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5项、第6项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7、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法律另有规定和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8、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若乙方有任何违反本合同或甲方规定时,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同时甲方可要求乙方承担下列费用:A.甲方招收录用乙方所支付的费用;B.甲方支付的培训费用;C.对甲方开发、生产、经营等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D、违约金管理人员为1000元。

2、乙方若在正式任用期限内因自身原因辞职或自行离职,应赔偿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的范围同本条第1项,乙方自行离职的还需按旷工论处。

八、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 :

1、乙方为部门负责人或代理部门负责人以上职务的,离职、离任必须经过审计程序,依据审计结果处理完毕后方可离职、离任; 2、甲乙双方想解除本合同,均需提前30天通知对方,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承担违约金为:管理人员1000元。3、乙方应如实告知自己的身体状况,(隐瞒传染病及高血压等病史)造成的后果,概由乙方自己负责。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有抵触的,按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十、劳动争议处理: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的,双方可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甲乙双方均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有效时间为农历自然年年底或提前完成工程任务付清工资后自动失效。本合同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XX市XX建筑劳务分包有限责任公司第 项目部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部门负责人签字:

乙方:_______________ (签章或手印)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 年________ 月________ 日

新的劳动合同(篇6)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性别_____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省_____区______街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为_____________________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本合同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作。

第三条:乙方工作应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_______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5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xx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

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建设征地农转非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集体协商的职工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自担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内的。

第二十三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予已办理相关手续。但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在试用期内的;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期限界满后,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即行解除。

八、劳动合同的终止、续订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合同期限届满的;

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乙方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

甲方依法破产、解散的;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期限界满前30日,甲方应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终止劳动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资为标准,每延迟日,支付乙方日工资的赔偿金。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续订本合同并及时办理续订手续:

甲乙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

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

出现本条第项情况,双方就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2个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九、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九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2个月的平均工资,工作每满年支付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年的按年计算,最多不超过2个月:

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本合同期限届满,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的。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年支付乙方相当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资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年的按年计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2个月的平均工资高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甲方裁减人员的。

第三十二条: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的计发标准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

第三十三条: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发给乙方经济补偿金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需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第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还应加发50%的医疗补助费,患绝症的加发100%的医疗补助费。

第三十五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甲方出资培训和出资招接收的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的赔偿标准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七条: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规定的第十九条第项、第项规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九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四十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证机关

签证员

签订日期:年月日

劳动合同续订书

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期限合同,续订合同生效日期为__年__月__日,续订合同________终止。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新的劳动合同(篇7)

劳动法实务

虽然我国有《劳动法》来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然而有的用人单位却藐视《劳动法》的法律权威,明目张胆的违反。

违法情景一:每天工作超过8小时或每周超过44小时

小张是一家金属制品公司销售部的负责人,早上8点上班到晚上8、9点下班对小张来说是常有的事,虽然很辛苦但小张也很无奈,领导经常把重要会议安排在晚上,反对领导的安排就是拿自己的前途开玩笑,有时就连周末和节假日也得加班加点,却从来不见加班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第四章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一)元旦;(二)春节;(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违法情景二:工作单位经常不按时发工资

小张所在的公司效益不错,但最让小张愤怒和苦恼的是,自己辛辛苦苦地工作有时却连基本工资都不能按时拿到手,公司经常一连拖欠员工几个月的工资,或以各种理由少发。

《劳动法》第五章中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十二章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违法情景三:求职时因“限招男性”被拒

小张的妹妹是应届毕业生,找工作时却处处碰壁,多次向用人单位递交简历之后却因“限招男性”的招聘条件被拒绝,令她非常沮丧。

《劳动法》第二章中第十二条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第十三条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

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违法情景四:怀孕期间被用人单位辞退

小张的姐姐在一家国有企业做文案,知道自己怀孕之后把这个消息汇报给了公司,没过多久就接到了单位通知自己回家休息,后又被要求递交辞职报告,并威胁她说否则将被安排到体力劳动繁重的一线生产岗位。

《劳动法》第三章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劳动法》第七章第六十一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二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第六十三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既然我国已经制定《劳动法》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我们就应该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如果制定了法律,而不去执行或者是有违法行为,那么制定法律还有什么意义呢?法律也将变成一纸空文,毫无意义。

新的劳动合同(篇8)

普通员工签订注意事项

一、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即可。否则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已经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有三种: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所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根据双方的需求来协商确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同时,如果有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若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并且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该情形不得约定试用期。

三、对非全日制用工要特别注意

1、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

2、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

3、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4、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

5、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否则发生工伤事故则要承担相关责任。

高级管理人员签订注意事项

一、聘任和解聘的问题

对于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和解聘不同于一般的劳动者,他主要是由《公司法》等法律专门规定的,如依照公司法规定未经用人单位董事会的决议,用人单位是无权直接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所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规定明确,以便和普通员工的劳动合同区别开来。

二、加班费问题

对于高级管理人员来说,其工作性质是与普通劳动者不同的。在实务中,经常会有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以后,向公司要求给付加班费的问题,但在司法实务中,高级管理人员有加班费一般得不到支持。所以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解决这个问题。

三、保密条款

由于高级管理人员会接触到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所以为了防止高级管理人员将商业秘密泄露给他人损害用人单位的`利益,就需要在劳动合同中增加保密条款,劳动合同中的保密条款一般是进行原则性规定,最好能单独签订相应的保密协议。并且对违反保密条款时应承担的责任做好约定。

四、竞业限制条款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在用工时或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经营同类业务或在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为了更好的保护用人单位的利益,在与高级管理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根据实际情况添加竞业限制条款。

新的劳动合同(篇9)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山东省有关规定,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乙方: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第二条劳动合同期限

1、甲方经面试合格后聘用乙方为公司员工,对乙方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期间的具体事项按有关规定执行。

2、本合同期限_________年,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开始,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终止。

第三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2、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工作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_______。

3、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的工作能力,合理安排和调整乙方的工作,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4、乙方应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乙方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按甲方规定的相应岗位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劳动报酬

乙方的工资及其他补助、奖罚,根据甲方制度规定的相应岗位工资及补助、奖罚等执行。

第六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根据工作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2、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3、甲方应为乙方创造合理的工作条件,提供必备的工具和用具。

4、甲方应定期为乙方发放必要的劳动用品及福利,按月足额发放乙方应得的工资和补贴等,不得无故拖延。

第七条劳动合同的解除

1、符合下列情况,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协议:

(1)甲方因经营情况发生变化而导致的经济性裁员。

(2)乙方自身原因导致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调换其他工种。

(3)乙方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负有刑事责任,或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或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应予开除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乙方的劳动协议。

2、符合下列情况,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协议: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了乙方身体健康的。

(2)甲方不履行劳动协议的或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利益。

(3)甲方不按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

3、任何一方解除劳动协议,须提前三十天通知对方。

第八条劳动纪律

1、乙方应认真遵守公司的《员工守则》及各项规章制度。

2、乙方如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制裁,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按规定给予乙方相应的处分直至开除。因乙方原因对公司声誉或利益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罚款等措施。

3、如果乙方违反劳动协议或有关规章,由其自身行为引起或预示将要引起严重损害他人人身和财产利益,甲方有权立即予以开除,并不

4、乙方在协议期内和以后,不得向任何人泄露本公司的商业机密,员工离开公司前,应认真完成工作岗位及物资、服装、资料等的交接,经本部门负责人证明签字后,方可到公司财务部门结算离开。

5、协议期内甲方出资派乙方参加培训或学习的,乙方应在接受培训或学习后至少在甲方任职两年以上。两年内提出辞职的,应退还相应的培训或学习费用方可离开。

6、其他因严重违规违纪需扣款处罚的,视具体情况解决。

第九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公司规章制度执行。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新的劳动合同(篇10)

我国《劳动法》第23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当然,劳动合同也有自动延期的情况。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4条规定:“除劳动法第25 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

因此法律并没有规定要求企业或员工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续约或者不续约。至于书面通知一般是企业为了经营管理上的需要作出的内部规定。劳动者和企业的合同到期后,若继续工作,则和企业间构成事实劳动关系,此时企业随时可以和您解除劳动关系,不需要提前通知,甚至不需要支付赔偿金,同样劳动者也有上述权利。

若企业决定不与劳动者续约,劳动者不可以向企业要求任何赔偿,因为订立新的工作合同是平等双方之间依据自愿原则进行的,企业完成可以无任何理由不与劳动者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如果劳动合同到期后,原则是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的,企业在明确表示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劳动者决定不与企业续签合同后,企业应该及时为劳动者办好离职的各种相关手续,若是由于企业的延误未为劳动者办好相关手续造成劳动者重新就业困难等造成的损失,劳动者可以要求企业予以赔偿。在劳动者要求赔偿时,建议劳动者做好先去咨询一下网站专业的律师,让律师为您提供有效的帮助。

新的劳动合同(篇11)

劳动合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大篇幅规定的内容,在实践中也被赋予了极高的法律喻意,颇有“功高盖主”的嫌疑。但随着法律及各界对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同,书面劳动合同的重要性似乎有一些削弱,似乎劳动合同的有与无对劳动权的实现并不是关键。那我们应该以什么样的维度关注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不是真正起到了保护劳动者的作用?我们应该如何定位劳动合同在劳动权实现中的作用?书面劳动合同对于劳动关系的确立是否必要?等等。这不能不引发众多关注劳动法的人士(包括笔者在内)更深入的思考。

目前,制定《劳动合同法》的呼声很高,地方立法也不乏较有前瞻性的立法先例,如《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等,其在实践中也受到了颇多关注好评。但笔者想以浅薄之眼光、疏漏之学识,为《劳动合同法》泼一点冷水。

一、《劳动合同法》只能是一部“柔法”,不符合各界之期望。

立《劳动合同法》旨在强化其侧重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功能,但劳动关系的客观属性决定,这仍只是一个理想。

(一)劳动关系的不平等性决定之。

即使贯以“法律”之名,《劳动合同法》也难具有法律之“刚性”。

这是由劳动关系——劳动合同自身的特性决定的。

劳动合同从形式上看是一种平等契约,即由劳雇双方自主签订,但在实际中,由于劳雇双方在地位与身份方面的差别,劳动合同从签订到实施,根本无法做到对等。劳动合同实际上是一种不对等的从属性契约。不管我们法律上如何赋予劳动合同双方平等的法律地位,但在实践中往往连对等都未曾实现。这是不争的事实,并不是“法律”赋予双方平等性就能一劳永逸的。双方的不平等、不对等是显见的。正因如此,《劳动合同法》仍只能停留在“义务法”的层面上,再次重申劳动合同双方在劳动合同方面的法律义务,根本上升不到“权利法”这一层面。如若不然,贯彻落实《劳动法》恐怕就够了。

(二)劳动关系的主体差异性决定之。

从用人单位的角度来看,即使同为同一行政区划、同一行业、同一类型的企业,因其规模、产值、产权模式、管理方式等某一方面或某几方面的不同,其实质也迥然不同;从劳动者角度来看,法律并不能严苛同为同一用人单位、同一岗位、同一工种的劳动者其在内在价值和外部表现都安全一致。当然这也是不可能的。每个劳动者都是不同的生命个体,其蕴含着不同的体能与智能。劳动合同涉及的仅是个别劳动关系,是个别劳动关系的再现。可以说,有多少个劳动者就有多少个劳动合同,因此强调如何体现劳动者的主体差异性才是其要旨。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劳动合同法》只能是一个“指导性”的法,类似于行政指导,如何体现“人性化”、“个体化”才是其关注的重点。

(三)劳动关系的人身依附性决定之。

理论上关于劳动关系的界定,不管是“组织标准论”、“控制标准论”,还是“综合标准论”,其共通之处在于都强调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管理、控制、约束。实际社会生活中,劳动者表面上付出的是劳动力,而实质上更是个人人身自由的暂时失却,其实际的代价远远超过所获得的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在劳动领域拥有法律之外的绝对“话语权”,劳动者并不能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真正平等地享有权利与承担义务”。

因此,我们应当正视劳动者基本的身份和地位状态,将其“还原”为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使其“作为劳动要素的直接承载者”,实现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者的真实身份和真正角色。

二、《劳动合同法》制定与实施的先决条件

(一)《劳动法》调整范围、调整方式的严谨扩容,是《劳动合同法》“另立山头”的必要前提。

事实劳动关系的广泛存在,使现行的劳动法律关系理论受到了严峻挑战,其在实践中造成的理论与实务的困难,也是人所共知的事实。其实,事实劳动关系与现行的劳动法律关系理论严重对峙,正是我国劳动法人为设置的障碍和“法律理想化”的体现。如《劳动法》第2条规定的调整范围过窄,并“对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采用了不同的确认标准”,把现实中众多的合法主体“非法化”,如农民工、家庭保姆等;第16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这一理想化的规定与现实距离太远,造成实践中的“唯合同论”,似乎不采用书面形式劳动合同就是无效的,甚至发生争议后应否受理还得单独出个“解释”。

因此,从立法上承认并保护“事实劳动关系”、严谨构建劳动关系的确定标准、“尽快清洁卫生双重标准所带来的混乱”、解决劳动合同是否有非书面形式等问题是当务之亟,而这些问题非通过修改《劳动法》而不能,而《劳动合同法》当然必须依托并且不能超越《劳动法》的规定。

(二)《集体合同法》的真正贯彻落实是重要的保障。

集体合同并不是国家强制性法律规定的简单罗列与重复,而是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的“权益保障书”。现实中,一方面集体合同的订约的率并不高,另一方面集体合同条款仅是用人单位“说服”劳动者、应付劳动监管部门的最好“盾牌”。如对最低工资制度的运用多有谬误,问题多多,有用人单位仅把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明定为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似乎并不违法,实则是严惩的侵权。(当然这也并不仅仅是集体合同本身的问题,最低工资概念中最需明确的“法定工作时间”“正常劳动”还有待进一步立法明确。否则,仍然只能是“规避”法律的堂而皇之的工具。)再如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是“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了,实质上仍是无条件对劳动者施以不公平的约束,这也正是多数劳动者必须面对的无可奈何的现实。

因此,《集体合同法》应明确规定集体合同的订约主体、具体内容、订立程序、监管主体、违法责任等内容,并使之真正落实成为劳动者的“权益保障法”。

(三)用人单位内部规章制度制定的“有章可循”是《劳动合同法》实施的有力内部保障。

《劳动法》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xx]14号)第19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从中可以看到,尽管以“义务性”条款出现,但法律赋予内部规章制度法律地位极高,不仅是管理劳动者的依据,甚至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但内部规章制度应规定什么?如何规定?监督者是谁?什么是民主程序?哪些层面的政策不得违反?其与劳动合同的关系为何?究竟谁的效力更高?内部规章制度在多大程度上制约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又如何能够实现其“平等对话”功能?“民主”与“公示”是否能同步实现?“先”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对“后”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劳动者是否经“公示”就当然有效?等等。这些在目前立法都是空白。这同样是必须解决的重大问题。如果对用人单位的这一“立法权”没有制约,《劳动合同》规定的完美,劳动者权益也只能是宣言与口号。

新的劳动合同(篇12)

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对原劳动合同作如下续订或变动:

一、双方最近已经签订的一份劳动合同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现经乙方提出,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下列第种(均自原劳动合同到期之日起):

1、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续订至年月日终止;

3、续订为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工作任务为:。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根据工作任务完成及收尾工作的需要安排合同终止的具体时间。

二、本协议签署之日以前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甲方已按照劳动合同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签订、社保、年休假、劳动报酬含加班工资等各方面),乙方对此予以确认。

三、双方同意对原劳动合同作如下变更:

1、工作岗位、内容:

2、薪酬:

3、其它:

四、凡未作变更或其它特别说明的,依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新的劳动合同(篇13)

甲方:____

乙方: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其中试用期____________。

本合同____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工作制。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____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应按照国家或____市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第九条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_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元。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的____元。

第十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超过本合同

第四条第2款规定的,按《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支付工资报酬。

第十一条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____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____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交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____执行。

第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____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

六、劳动纪律

第十六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七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八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二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

第十九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三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三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复员退伍义务兵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________年的;

4、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第二十五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____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三条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六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期满前____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九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三十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和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取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一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________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二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________年发给相当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

以上三种情况,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三十三条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支付乙方经济补偿时,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不满________年的按________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五条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企业上年月人均工资六个月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偿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六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乙方在职期间不得到同类企业兼职、离职后未经同意不得到原企业竞争对手处任职、不得自行组建同类企业参与竞争、不得唆使原单位的其他员工接受外界聘用、不为企业竞争对手提供咨询、建议服务。如有以上行为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九条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的,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第四十条公司董事、经理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四十一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向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第四十二条甲方以下规章制度____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____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

鉴证机关(盖章)_______

鉴证员(签章)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新的劳动合同(篇14)

劳动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

劳动合同书

甲方: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固定电话)_____________(移动电话) 紧急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特别声明:甲、乙双方在此声明,保证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向对方提供的与履行劳动合同相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没有任何伪造,欺骗和故意隐瞒的内容,如甲、乙双方以上信息存在虚假内容,则应各自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和后果。

甲乙双方就劳动关系的建立及其权利义务等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集体合同,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一致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条款,并确认合同为解决争议时的依据。

第一章 合同的类型与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在明悉《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法规对各类劳动合同形式定义的基础上,协商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__种方式确认本合同期限。

1. 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 无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合同约定的解除或终止情形出现时即行解除或终止。

3.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标志。

第二条 若乙方开始工作时间与合同订立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到岗之日为合同起始时间,建立劳动关系,试用期限亦自实际用工之日起起算。

第二章 试用期

第三条 甲乙双方约定试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试用期工资为:__________。

第四条 甲方对试用期内的员工,执行月度考核程

序,乙方如在任何一次月度考核中未达到甲方录用及考核条件,甲方视乙方的能力情况决定是否终止试用或给予乙方再次培训机会。考核乙方试用期的录用条件,甲方以试用考核表及岗位任职协议的形式向乙方明确,试用期考核表及《岗位任职协议》均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章 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

第五条 甲方为适应生产经营需要及合理有效配置人力资源,须对员工的阶段相关工作作出必要的调整。对此,乙方确认已被事先如实告知,并已表示接受。

第六条 甲方聘用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内容;甲方可以岗位说明书的形式具体明确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及岗位工作时间。

第七条 乙方同意并承诺严格按照《岗位任职协议》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劳动报酬及任职期限等内容,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并以此为依据,接受甲方的考核。经考核后,因乙方未达到考核标准的,可视为乙方不胜任所聘任岗位工作。

第八条 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对乙方不能胜任所任职岗位工作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继续履行双方权利义务,乙方拒不执行的,按甲方《员工手册》相关办法处理。

1. 告知乙方不胜任岗位理由,安排乙方参加所任职岗位相关的岗位带教培训或以工代训,该期限为一个月时间。

2. 告知乙方不胜任岗位理由,中止双方的岗位任职,安排乙方参加所任职岗位相关的非在岗培训,培训合格后继续按《岗位任职协议》约定履行。

3. 告知乙方不胜任岗位理由,另行安排乙方合理的工作岗位。

第九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和行业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_。

1. 本合同履行的工作地点为甲方的经营所在地及所辖区域。

2. 本合同履行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基于乙方的工作性质__________________,其具体工作地点具有不固定性,为此甲方与乙方的劳动关系建立在 ,并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多处区域工作。

第十条 乙方确认工作地点在 的变更不属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并愿意接受在上海区域内的工作地点调整。

第四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

第十一条 乙方为甲方全日制员工,甲方依岗位和行业作业特点安排乙方出勤,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最长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十二条 甲方因工作需要,并经劳动部门批准,涉及乙方岗位需调整为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按甲方公布的调整

公示为依据,乙方同意遵照执行。

第十三条 甲方执行国家与地方有关休息休假的规定,乙方的请假程序需按照甲方的《员工手册》规定进行。

第十四条 甲方施行加班审批制度,凡乙方需要加班的,应事先向公司进行书面申请,经书面批准后方可加班,否则视为自愿延长劳动时间的行为。

第五章 规章制度与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尊重和维护双方的声誉和利益。

第十六条 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应将制定、变更的规章制度及时进行公示或者告知员工,乙方应严格遵守。乙方应主动通过登录公司网站、公共盘获知各项规章制度的最新内容。

第十七条 乙方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不得从事其他任何与甲方利益冲突的第二职业或活动,并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

第十八条 甲方有权按国家和本单位的规定给予乙方奖励或惩处。

第六章 劳动报酬

第十九条 甲方积极发展与完善薪酬计发制度,根据生产经营状况与乙方的工作业绩与能力等,实行岗位等级工资制度为主的工资

新的劳动合同(篇15)

在校大学生暑期兼职是否适用劳动合同法调整?与兼职单位是否属于劳动关系?如果是,那么在校大学生应该属于法律上适格的劳动者(大学生是劳动者这一判断也并没有违反任何法律的相关规定),那么在未毕业之前为什么不能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谢谢!问题补充:

劳动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大学生与劳动合同。”

知道这一条款,我是这么理解的:“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并不是说不可以签订劳动合同,换言之,也可以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因为法律并没有禁止说在校学生不是适格的劳动主体,也就是说法律没有禁止大学生不是劳动者。那么法律不禁止即合法,那么劳动者(包括在校大学生)也应该可以签订劳动合同。而现在的单位理解是在校大学生不可以签订劳动合同,虽然不违法,但是我认为单位对法律的理解是有偏差的。不知道我的观点对不对?

最佳答案

1、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中没有对大学生兼职做明确的规定和保护,目前可以参考的文件是95年劳动部发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合同范本《大学生与劳动合同》。不论是这个95年的文件,还是现实中的具体操作,在校大学生兼职都不受劳动合同法的保护。

2、与兼职单位之间应该是一种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劳务关系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平等主体之间,就劳务事项进行等价交换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经济关系,提供劳务的一方为需要的一方以劳动形式提供劳务活动,而需要方支付约定的报酬。

3、大学生只要通过付出自己的劳动,获取报酬就是劳动者,这个没什么违不违反法律。

4、对未毕业之前是否可以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我国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在民事上,没有明确规定,就意味着可以签也可以不签。

需要注意的是,这个劳动合同并非兼职的。

大学生兼职属于劳务合同,正式的工作,单位缴纳社保公积金等属于劳动合同,这是两个概念。

目前我国存在没毕业大学生就和单位签劳动合同的情况,比如一些大学生通过选秀和一些娱乐公司签约。这个合同就属于劳动合同,而非一般的兼职,受劳动合同法的保护。

5、为了保护大学生兼职工作,可以与单位签订劳务合同,或者一般的合同,通过合同的约定来保护大学生的合法权益。这个合同受合同法、民法的保护,而非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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