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剑客读后感优选

07-24

读完作品之后,我们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最好的去记录这种阅读心得的方式就是动力写一篇读后感,在幼儿教师教育网眼中“三剑客读后感”是众多文章中最具价值的一篇,期望本文能够成为您的灵感之源!

三剑客读后感(篇1)

我看书一向很慢,然而《扬绛文集》却看得很快,因为这部文集很好看,像吃豆腐一般,很轻松,很滑爽,“哧溜”一下就读完了。读完后想写点什么,留下点痕迹。

《扬绛文集》第三卷借来时封面已很破旧,硬封壳外的软封套棱角已磨得要脱落了,说明借阅此书的人很多,也说明此书很好看。好看在它真实地反映了杨绛一家三人在特定的历史阶段的生存状态,读后让我对这一对名人夫妇和他们的女儿肃然起敬。

首先是对钱钟书,这样一个不慕虚荣、淡泊名利的人感到敬佩。我早就知道当他的《围城》被拍成电视剧后,他的名声一下子大噪,到了家喻户晓地步。很多人想看看他,却传出他的一句话:“假如你吃了一个鸡蛋,觉得味道不错,何必要去看看那只下蛋的母鸡呢?”这句透着机智和幽默的话让我更感到他的与众不同。

钱钟书的甘于平淡还有,生前不同意无锡老家为他建纪念馆。无锡市领导在他去世三年后建了“钱钟书纪念馆”,说他是“无形资产”,可资“实用”,为旅游创汇。杨绛用钱钟书深叹浮名为累的话:“我成了一块烂肉,苍蝇都可以在我身上撒蛆。”表现了她的义愤和对不尊重去世者意愿的愤慨。

钱钟书生前还说“我不进现代文学馆”。相比许多人以能进现代文学馆为荣,更有甚者削尖脑袋往里钻,人格的高下便显现出来。向清华大学捐赠的奖学金也不用钱钟书之名,而称之为“好读书”。从不接受国内外任何荣誉勋章、奖章、学位等等。杨绛说他是个“狷介谨厚的书生”,确实如此。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一个放下名利的人,一定是活得很自在,很超脱,也一定是阅尽人间无数。

杨绛在《我们仨》中写“钟书在工作中总很驯良地听从领导,同事间他能合作,不冒尖,不争先,肯帮忙,也很有用。”这正是明达的知识作分子在险恶的小人多多的政治环境中温良恭俭让的明哲保身的做法,这和淡泊名利是一脉相承的。

还有一件小事也表现他的品质。在《怀念陈衡哲》一文中记:陈衡哲老公外出应酬,让杨绛去她家作伴相陪,两人一起谈了许多话,闲谈中陈欲言又止,又忍不住要说,问杨能不能守秘密,杨说“能”。又说“连钟书也不告诉,行吗?”,杨斟酌了一番说“可以”。事后回家 ,杨绛对钱钟书说“陈衡哲今晚告诉我一件事,叫我连你也不告诉,我答应她了。”钱钟书听后,一句也没问。这让我很佩服钱钟书的自制力。像这种事,如果对一个女人来说特有诱惑力,心中痒痒的想知道,非要问出个所以然不可。他能一句都不问,这真是一种君子风度。

《我在启明上学》写的是杨绛八岁至十岁时一段学校生活。想不到在上个世纪二十年代,学校是那么的阳光,那么的美好。这是个教会学校,称教师叫“姆姆”。姆姆们对学生有爱心,比现在的老师都好。师生的关系是那么单纯、和谐、开明。那时的学校没有入队、入团一说,不像现在从小学起就在孩子中带有政治色彩,说起来是让孩子从小追求进步,实际上造成孩子间的不平等,分档次,造成一些调皮又敏感的学生的心理障碍,污染了童心和童真。那时的学校真让人羡慕,现在的都变味了,某些老师盯着学生的家长,给好处的可利用的学生受优待,不给的受排挤:沾污了斯文,沾污了开明。因小利而败坏了职业道德,给教育留下了沉重的阴影。

杨绛小时候是个聪明、活泼、调皮、乖巧、有个性的学生。她会从十层台阶往下跳,竟然没有跌交;她能跳一种我们现在叫“海狸蹦”的绳,把绳子缩短,身体弓着,跳起时绳子绕身体两周。她能连蹦十一下,我小时也跳过,但跳不到这么好,我知道这是一种技巧,要动作敏捷又协调的人才能做到。

一次星期天“跑路”,到一私家花园去玩,有个孩子走入池塘,陷进泥里,姆姆说她“没志气”,让她去,不管。小杨绛公然不同意姆姆这种不管不问的做法,主动带那群孩子去帮这个小女孩。把她拉上来,指挥把装满烂泥的鞋子洗干净,还弄来干袜子让她穿上。她的这次举动在这群孩子中产生了威信,被拥戴为大王。让她很陶醉。看得出杨绛有个快乐的童年,她内心充满了阳光。有个快乐的童年是幸福的。

他们的女儿圆圆(钱瑗{音怨})遗传了父母的天资,是个读书的料子。因身体不好,在高中以前基本上是在家学习由杨绛教的,但考入贝满高中后仍是学习尖子,门门课优秀。并能融入集体,是个特例。可惜“生不逢时”。用“生不逢时”当局会不满意的,杨绛说:“阿瑗是我生平杰作,钱钟书认为是‘可造之材’,我公公心目中的‘读书种子’。她上高中背粪桶,大学下乡下厂,毕业后又下放四清,九蒸九焙,却始终只是一粒种子,只发了一点芽芽。做父母的,心上不能舒坦。”她对工作又特别的认真负责,起早贪黑在家备课,编写教材,做了教授还批改学生作业到深更半夜,不懂得珍爱自己的身体,最后是生命早殒,不到六十岁,她本可做得更多,更出色,更有价值,可惜了!

《我们仨》是一部展示他们家庭生活和情趣的写真。共三部:第一部《我们俩老了》,写了老时的心境和梦魇,预示着老年夫妇的落单的凄惶和悲伤。

第二部《我们仨失散了》是用梦幻的形式写了钱钟书得病住院和钱瑗得不治之症去世的情景,用古驿道、客栈、水道、船这些物象让人有种在阴曹地府边缘游荡之感,浮着丝丝的凉气,读着感觉一阵阵的发冷。形式的独特表现情感的沉痛,让人

三剑客读后感(篇2)

已经许久不读青春小说,这本是偶然遇到,虽然读到后来,讲的大多是少年进入职场后的成人领地,但是仍觉是纯洁的。

深夜两点,读毕,起身关灯睡去。不记得有梦,起来偏偏想要写写这个平常的故事。

昨日与旧友聚,两年未见,她依然叫嚣着自己曲线救国的成才之路,依然掰着手指算自己现在经历了几个人,因为相信人一生要谈三次恋爱,第一次初恋尝到爱情的味道,第二次是自己义无反顾爱的那个人,第三个是适合一起生活的,但是可能不是那么爱。

当然,也只是个段子而已。谁不想拥有从一而终、一帆风顺的真爱呢?

我只是笑,没有资格唏嘘,因为不过是站在青春的尾巴上,望不到远处。以为多么隆重的告别和浓烈的悲喜,只是因为懂得太少,因为无知,所以故作悲凉。

在年少的岁月里,动辄浓墨重彩地说着,回看,也不过如此罢,才明白聚散是多么平常的事。

不过也好,无知好过天真,一切总会有因为懂得而不再执着的一天。

懂得了,所谓爱情,实在是一出需要天时地利人和的戏码。

若往剧中人身上套,年少时的林静是郑微的第一个他,小女孩的爱慕与崇拜,依恋与交付;陈孝正是第二个他,放下所有自尊也要到手的爱,许久许久以后不能释怀的人;而回国后的林静,则变成了第三个他,没有了深爱,总归是了解和熟悉的,胸膛不至于太过陌生,女人总是要这样一个依靠的,想着就算趁虚而入,也填补了这空虚了。

郑微的精灵,坦荡,到后来的隐忍慎言,学会一个人守护过往。虽然有好友阮阮,但是她生命中的那些男人,才是真正的老师,教会她如何爱,与放下。如何让自己收束,与绽放。

郑微对林静之前的她说,愿赌服输。不是谁先爱,谁就输了,而是谁先不爱,谁就赢了。所以他们之间的输赢,因为郑微早已收心,又何来苦苦找甘愿,自然占了上风。

三剑客读后感(篇3)

哈姆雷特,一个生在戏剧里,又活在生活里,人性中的人物。他是具有人文主义典型性的象征,是一个经历痛苦后忧郁寡欢的人,是一个心怀昂扬热血激情却又犹豫不决的人,矛盾是他的集中体现,思考和独白是他的表达,他用他特有的方式演绎着自我,演绎着这个王子的悲剧。

对于自我的剖析,你总能在哈姆雷特的身上寻找到蛛丝马迹。无论是关于生死意义的探寻,还是自我追求的抉择,哈姆雷特都独到的展现了人的发展的矛盾。哈姆雷特的形象的设计就是这么神奇,一千个不同的读者眼里,便有着一千个不同的哈姆雷特的形象的体悟。

他是丹麦的王子,所以他肩负着维护国家安定繁荣的义务;他是慈祥的父亲的儿子,所以他必须肩负为父报仇的责任。压抑使他踯躅、犹豫、不断地深思、不断地自言,他总是一个人,朋友的背叛,爱人的失去,母亲的改嫁,一切都离他越来越远,他孤独的行走在一条复仇之路上。这样,他也只能更加抑郁,更加癫狂。原本的只是为了欺瞒叔叔而装疯,却早已不知不觉陷入了其中,就像面具戴久了,就会忘记面具之下的自己似的。曾经那个感叹世界是“负载万物的大地,是一座美好的框架,覆盖众生的苍穹,是一顶壮丽的帐篷,是金黄色的火球点缀着的庄严的屋宇”,感叹人类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渐渐的在现实的改变中改变了。他对世界失去了信心,他眼里的世界,“只是一个不毛的荒岬,只是一堆污浊的瘴气的集合”。人类不能使他发生兴趣,女人亦然。在哈姆雷特的身上,有人看到了不幸之后多思多虑、多愁善感的人,有人看到了生命微弱的光,有人感受到消沉如疾病难以摆脱的痛苦,亦有人看到过于犹豫而使行动迟缓的自己。哈姆雷特身上集聚了人性的复杂,演绎的人最本真的情绪。莎士比亚用他最擅长的情感的描绘和心理的刻画来展现哈姆雷特,造就了这个世界著名的悲剧之作。

人文主义是莎士比亚在这部戏剧中极力展示的,主人公哈姆雷特的忧虑的背后,流露着对理性、秩序和新的道德理想和社会理想的渴望。他是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的结合。丰富多彩的语言,性格分明的人物,使之不愧于莎士比亚悲剧的第一部。

戏剧中出现的戏中戏的环节,让人印象深刻。通过再现老王被杀的情景,不仅试探出叔叔的内心,也表现了哈姆雷特的愤怒,将矛盾推向更尖锐的地步,进而推动情节和故事的高潮。

与此同时,莎士比亚也巧妙性的将自己的戏剧观点,通过哈姆雷特之口,在指导伶人表演之时呼出,“你应该接受你自己的常识的指导,把动作和言语相互配合起来;特别要注意到这一点,你不能越过自然的常道;因为任何过分的表现都是和演剧的原意相反的,自有戏剧以来,它的目的始终是反映自然,显示善恶的本来面目,给它的时代看一看它自己演变发展的模型。”

《哈姆雷特》之所以成为莎土比亚四大悲剧之首,不仅仅在于作品最后的悲惨结局让人难以忘怀,还在于作品带给人们沉重的反思,对哈姆雷特命运的反思,对当时文艺复兴时期社会背景的反思,对人性本身的反思。而主人公哈姆雷特最后的结局,则是整个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其牺牲也是他个人发展的最终结局。悲剧不幸,却演绎了不一样的美。哈姆雷特值得久读深思。

三剑客读后感(篇4)

【Gz85.CoM 工作总结之家】

《三剑客》是法国作家——大仲马写的。这个故事发生在法国路易十三一个明争暗斗的时期。当时的人有依靠火枪营统领的,也有依靠国王的,还有依靠红衣主教的。

一位叫达德尼昂的老人有一位既是战友又是老乡的朋友,当上了保护国王火枪手的统领。他吩咐他的儿子小达德尼昂去他的那位朋友家谋个职位。小达德尼昂在火枪手的队伍中结识了三个朋友。他们分别是英勇讲阿托斯、阿拉密斯、波尔多斯。达德尼昂经过多层磨练之后,终于修成正果——成为了火枪营副统领。

从小达德尼昂的故事中,我懂得了:只有经过磨砺才能取得成功。这样的例子有很多。如:朱元璋历经磨难终于成为了至高无上的皇帝。拿破仑小时候受法国贵族的欺负,经过重重磨难终于成为了欧洲的统治者。海伦凯勒从小双目失明,又聋又哑,但她仍然努力学习,最终成为了大作家。

我希望也有达德尼昂这样的朋友。

三剑客读后感(篇5)

《红楼梦》的确伟大,有那么多关于女性特征的描写,有那么多关于穿着打扮的描写,有那么多关于饮食花样的描写,有那么多关于装饰陈列的描写,有那么多关于亭台楼榭的描写……所有这些描写都随手拈来,刻画人物性格细致入微,不愧为作者增删十载、呕心沥血的结晶。

不仅如此,封建社会的那种等级关系也表达得十分清晰,入木三分。妻妾、嫡庶、主仆、男女等,其家庭地位、可支配收入、佣人数量等有着天壤之别,在贾府那个封建大家庭中,熙熙攘攘而又整齐有序,既说明凤姐治理有方,又表明那种封建等级制度的观念深入人心,管理者用这个去制度去管理,被管理着也服从那个制度。而恰恰就是这个制度,害死了书中的大部分女人,好在前四十回还没有死几个人。

关于宝玉的教育问题,在今天看来仍很有意思。奶奶疼爱自己的小孙子,本来无可厚非,但书中的贾母有点过于溺爱了。古时候有个说法叫“子以母贵”,在这里确切来说叫做“孙子以祖母贵”,贾母在贾府的地位当然是最高的,贾母疼爱宝玉,所以宝玉在家的地位也就很高,大家或者出于奉承或者出于自保,难免都要看贾母的脸色,于是宝玉在家几乎人人都哄着他,他高兴也好、任性也好,都没有人反驳他。

这个现象在现在的独生子女家庭中也很普遍,好在现在的父母在教育孩子方面自主性大了许多,古时候就不那么自由了。书中的贾政有一次也偷偷地狠狠的打了宝玉一顿,结果被贾母骂了个狗血淋头,以后再也不敢造次了。况且这次狠打宝玉,本来就有点不分青红皂白,仅凭贾环的片面之辞,歪曲了事实,宝玉本来心里就不服,再加上之后贾母给他的优厚待遇,更是一点作用都没起到了。由此看来,在家庭教育中,一人扮黑脸另一人扮红脸的作用不是很好哦。

三剑客读后感(篇6)

《校园三剑客》是大作家杨鹏写的,这本书写的是拥有超能力的奇异少年杨歌和伙伴张小开与白雪的帮助下解开了百慕大三角船只与飞机消失的真相。

《校园三剑客》这本书内容既丰富又好看,还有一些突然插入的不同类型的问题,在看书的时间里还能动脑,俩全其美是不是很好?

《校园三剑客》诞生于1995年共计40多本,600多万字畅销大陆及港台地区20年,希望你喜欢并和它成为好朋友。

有一天张小开在查资料的.时候有一些信号传来,让他们去一个地方,那个地方荒无人烟,就在这时候他们系到一个虫穴里,里面机关重重,但是他们靠自己的力量找到了出口,杨歌有超能力听见有人叫救命,他们顺着声音来到了那里,很快就找到了,一看是一只金刚,他们把金刚救了出去。又来了个金刚说:“我们回去了,有一个黑衣人来了很厉害,”杨哥说:“带上我们吧,也许我们能帮上忙,”金刚答应了。

最后他们找到了黑衣人,把它消灭了。

我觉的杨歌、白雪、张小开都很坚强我要向他们学习。

我深深明白了,朋友之间一定要互相团结,互相信任,只有这样才会获得胜利!

三剑客读后感(篇7)

《三剑客》是以十七世纪初期法国国王路易十三和手握重兵、权倾朝野的首相黎塞留红衣主教的矛盾为背景,以法王的三个御卫和年轻但功不可没的剑客达太安为主角,穿插了一系列的群臣的明争暗斗,围绕宫廷里的秘史轶事闻,展开了极具趣味的故事。

它的作者是着名的法国混血的天才大仲马。他一生写的各种类型作品足达三百多卷之多,主要以小说和剧作着称于世,其中就包括这一部举世闻名的《三剑客》。而他本人,也曾被称为法国的《文坛火枪手》。

在大仲马自修苦学的时候,他对法国的历史研究得相当透彻,以致于后来,就用研究所得作为各种历史小说、剧作的材料。又因为大仲马的想象力十分丰富,所以凭借那些历史材料再加上一些自己的丰富的幻想,便产生了众多让世人惊叹的不朽的名着。

这部小说由宫廷阴谋、剑士的决斗、两派人士私下里的斗智斗勇等交织而成,令世人百读不厌。

书中四个剑侠的忠肝义胆和其坚毅果断的精神,实在令人钦佩不已,他们个个剑术高强,为君主效命,为决斗而剑锋挥闪的时候,都充分表现出一个剑士应有的过人精神。

达太安是书中的主角之一,年约十七、八岁,为人忠诚刚直,他希望自己可以成为一个真真正正的剑士,因此而离开了家乡开始了他的剑士之旅,并在禁卫长枪队中同三个出名的剑客结拜为义兄弟。在知道法国国王路易十三的王后的危机后,便出发至英国找寻英国首相白金汉公爵,在他顺利完成任务后,就迎来了英法的战争。在战争结束后,达太安受到了卡基纳首相的赏识,并且如愿以偿地加入了特列比鲁队长的禁卫长枪队并担任长枪队副队长一职。

《三剑客》真是一本久已脍炙人口的小说啊!

三剑客读后感(篇8)

今天我从书店里买回来了一本书名叫《校园三剑客》,我兴致勃勃的读了起来。

这本书是讲科幻大王杨鹏写的。他曾用过这本书,获得世界奖金鹰奖等世界各奖。这本书有两部分,第一部分是神秘男同第二部分是神秘女孩第一部分神秘男同开始校园三剑客以为这个神秘男童是灵魂附体轮回转世而成的的结果经过一系列的发现才知道他们是经过N国A市有一位名不虚传闻名遐迩的

科学家爱德华道尔发明的记忆转移切,把他的临死之前的记忆转移到了来福的身体内。但是通过来福会二进制,还知道哥德巴赫猜想还能用微积分解答这几件事,让张小开大吃一惊。后来来扶到了自己的家,一座豪宅后。看到了他的钻戒,才知道这个钻戒就是记忆转移器。最后他们和他们的敌人经过了一场大战后。爱德华尔的记忆才被敌人吸走,但是爱德华道尔的记忆中有智慧,我是他的爱德华和敌人们同归于尽,杨哥,张小开白雪呆来福逃走了,但是在人生以后张晓凯依然能听见来福发出的语气是爱德华道尔的语气。他们想难道爱德华道尔还在来福体内?第二部神秘女孩。当周小垲白雪和校园三剑客度过了神秘男孩来福这一次挑战后,张小开发现自己从网上你回了一个孔龙网友还可怕的一个女孩。但是这个女孩特别神奇,他不吃饭也不吃什么只是喝水和喝饮料。最后萧炎三节课发现他是一个外星人,是他的母亲把他送到了地球让他避难还可除外还让他的女儿在地球认识到怎样保护环境?

读完这本书是我感受到了杨鹏这位作家真是一个科幻大王。在儿童的世界里创造了一个宇宙天地。

三剑客读后感(篇9)

这本书讲了两个故事,一·国王与红衣主各蓄暗党,明争暗斗。以及由此源生出来的安娜皇后与白金汉公爵生死相恋的爱情纠葛。二·三剑客以及故事主人公剑侠达德尼昂和米莱迪,王后内侍博纳修之间盘根错节,激动人心的情爱与仇爱。

达德尼昂:贵族子弟。血气方刚,具有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精神,剑术高超,但在官场上也不发心计,从中不难看出机灵的头脑和对前途的运筹帷幄。

阿托斯:原为斐尔伯爵,被前妻背叛,家族败落,他是四人中年龄最大,也是最沉着果敢的一个,面容俊美,气质高贵,剑术卓越,意志力坚强。由于年轻时遭受的感情伤害,使他嗜酒嗜赌如命,常常把感情压抑在心里,表现出一种隐忍的魅力。来到巴黎改名成为火枪手,

他也是最沉着勇敢的一个。

阿拉密斯:原名埃尔布莱。原是位准教士,为了复仇成了火枪手,后在教士和骑士之间摇摆不定。举止谦和,容貌秀美,文学素养也很高剑术也相当高明,虽然外表文弱得体,但在战斗中毫不留情。

波尔多斯:原名为杜?瓦隆。大肚能容,笑口常开的`家伙,是最不知愁的一个。做事有勇无谋,心无城府,坦诚待人,特别是力气不是一般的大,但虚荣心很强,贪钱贪酒,这倒也显出他可爱的一面。

黎塞留:独揽国家大权的红衣主教,老谋深算,权倾朝野。与王后政见不和,与特雷维尔火枪队作对,使法国形成两派之争。四位主人公联合与他斗争,但最后是他提拔了达达尼亚。

米莱狄:绝对的反角。容貌沉鱼落雁,但心狠手辣,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她利用自己的心计和胆量一步步阻碍火枪手,最终还是死在了他们手上。她是阿多斯的前妻,葬送了阿多斯的爱情和家世。

三剑客读后感(篇10)

今天妈妈带我去图书馆换书,换了校园三剑客的其中一本是校园三剑客之《怪兽博士岛》。我看了第一页就被这本书吸引住了,坐在沙发上一口气看完了。

这本书写得是杨歌,白雪和张小开去复活节岛调查石像之迷,意外发现了地下的一座基地,后来才知道这座基地是用动物的基因,和人的基因组合成一起变成动物人,有鸟人、象人,虎人、、、、、、他们发现这样动物人是在基地被一位疯狂的博士发明出来的,让这些动物人消灭全人类。然后他们发现了疯狂博士的电脑中心,为了阻止他张小开把他的电脑弄死机了,可恶的疯狂博士又想出了一个坏办法,启动了之前发明的一个毁全人类的程序,校园三剑客凭着智慧和勇敢阻止了他,但是疯狂博士在临死之前启动了自暴程序。杨歌、白雪和张小开奋力逃跑,终于在爆炸之前逃了出去。

他们很高兴,又一次出色地完成了任务,解救了全人类。

三剑客读后感(篇11)

这本书说的是一些神奇有趣的探险故事,人们读了这本书就会惊心动魄,真想和校园三剑客去各地冒险。

这本书的故事内容是这样子的:有个叫杨歌德两个月就只做同一个梦,并且是噩梦-----外星人要占领地球。就在有一天,噩梦却变成了现实。阳光中学被他们的结界诶封住了,使外面的人不能看到学校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阳光中学就这样被他们占领了。老师和同学们都被飞碟顶部发射出来的绿光击中了,结果老师和学生们都变成了外星人的手下,服从了他们。杨歌运用超能力逃出了学校,去搬救兵。但是,杨歌万万都没有想到,学校门卫,校长,都已经被外星人给控制了,更没想到的是连公安局里的警察也全被外星人给控制了。结果,杨歌只找到了一个救兵----秦恩博士。就在他们对此一筹莫展的时候,白雪即使研制出了“野狼克星”。于是,大家开始来到飞碟里,改变了外星人的思维,使他们离开了地球。

你们看,这本书是多么的好看啊!

相关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