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合同分享

08-01

随着人们对法制意识的了解日益加深,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要接触到合同。你知道如何签订一份合同吗?这篇文章名为“债务合同”栏目小编特意为您精心整理,如果你认为这个想法值得推广欢迎分享给你的社交圈!

债务合同 篇1

解读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中)

四、限制条款与担保约定

(一)限制条款的效力

实践中,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与受让人签订不良债权转让合同时,常常约定有禁止向国有银行、各级人民政府、国家机构追偿等要求受让人放弃部分权利条款。对于这类条款的效力,审判实践见解不一。有观点认为,该约定不仅排除了受让人根据法律规定追究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主体的诉讼权利,而且排除了国家机关和原国有商业银行依法必须承担的出资责任、清算责任等,应当认定无效。也有观点认为,此种约定仅能约束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受让人,受让人即便违反该约定向有关国家机关或原国有商业银行提起诉讼的,仅构成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违约,相关主体无权以此抗辩。

我们认为,此类约定不仅符合金融不良债权剥离政策的目的初衷,而且在法律性质上亦可被视为利他合同或为第三人的合同。合同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虽然就该条款是否明确赋予第三人对债务人的履行请求权,我国学界尚存争论;但从体系解释、法意解释、比较法解释以及目的解释的视角观之,将其解释为赋予了第三人直接针对债务人的请求权更为妥当。据此,上述限制追偿条款实际赋予了受让人针对特定主体的不作为义务,第三人基于对不良债权转让合同的信赖,应当有权以此抗辩受让人对其追偿债务的请求权。因此,《纪要》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此类限制条款有效。这也为人民法院有权审查受让人的权利范围确定了理论基础。

(二)担保约定的效力

审判实践中,一些不良债权的保证担保合同中通常订有类似主合同变更需经担保人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免除保证责任的约定,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债权人向担保人主张承担担保责任时,担保人通常以担保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提出免责的抗辩。在最高法院法发[20xx]62号《关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处置银行不良资产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第二条明确做出国有商业银行(包括国有控股银行)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转让不良贷款,或者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处置不良贷款的,担保债权同时转让,无须征得担保人的同意,担保人仍应在原担保范围内对受让人继续承担担保责任。担保合同中关于合同变更需经担保人同意的约定,对债权人转让债权没有约束力的规定后,仍有观点认为该规定与担保法上述条文相冲突。

我们认为,保证人之所以自愿为债务人担保,主要源于其对债务人的财产状况及其履约能力的信任,而不是对债权人为何人的关注。也正因为如此,最高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条采用责任不加重说而规定主合同变更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事实表明,无论是债权剥离合同还是债权转让合同,其变更的结果通常是减轻担保人的债务负担,最高法院法发[20xx]62号《关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处置银行不良资产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第二条继续遵循《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条的规定精神。鉴于实务中仍有不同观点,为维持司法政策的一致性,《纪要》对此再次重申:国有银行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转让不良债权,或者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处置不良债权的,担保债权同时转让,无须征得担保人的同意,担保人仍应在原担保范围内对受让人继续承担担保责任。担保合同中关于合同变更需经担保人同意的约定,对债权人转让债权没有约束力。

五、优先购买与司法导向

为最大程度地减少国有资产流失,实现私权处分与公共利益、金融债权与职工债权、市场竞争与国家干预、历史问题与现行法则等诸多价值的权衡目的,国家相关主管部门达成一个重要共识:赋予相关地方人民政府或者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部门或者持有国有企业债务人国有资本的集团公司对不良债权的优先购买权。《纪要》对此亦做出明确规定。由于绝大多数不良债权目前均已处置完毕,因此《纪要》关于优先购买权的规定内容主要是适用于某些转让行为被认定无效后再行处置的情形,以及将来国家允许适用《纪要》规则的其他金融机构处置和清收不良债权的情形。应当注意的是整体资产包转让情形中主要债务人注册登记地的概念。所谓主要债务人是指在整体资产包总债权额中所占份额较大,或者人数较多且债权份额比重较大的债务人。所谓注册登记地是指注册登记各机关所在地。

审判实践中,经常出现债务人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转让不良债权时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情形。应否允许债务人主张优先购买权,无论是审判实践中,还是国家相关部委间,均存在赞成与反对两种意见。我们认为,尽管国有商业银行已经或即将上市,但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这些国有商业银行仍然不断产生不良资产。如果赋予债务人优先购买权,就可能为潜在的债务人提供一个逃债机会,即债务人从国有商业银行贷款之后久拖不还,直至将贷款拖成不良债权,进而在不良债权处置时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纪要》关于债务人主张优先购买不良债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的明确规定,充分彰显了最高法院维护诚信体系、制裁恶意逃债的司法导向。

六、国企诉权与诉讼程序

(一)赋予国企诉权的依据

国有企业债务人能否对金融不良债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提起无效之诉,是司法政策文件制定过程中争议较大的问题。通常认为,在债权转让中,债权人仅对债务人负有《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的通知义务;而债务人对于转让合同的效力不应享有诉权。但是,《纪要》明确了国有企业债务人以损害国有资产等为由提起不良债权转让合同无效的诉权。理由有三:其一,《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导言中明确规定:为了规范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活动,依法处理国有银行不良贷款,促进国有银行和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制定本条例。分析该导言,可以发现其蕴含着调整国有企业债务人利益的目的,因此国有企业债务人对不良债权转让合同的效力便具有可诉之利益。根据民事诉讼法学关于诉之利益的法理,不良债权转让直接关涉了国有企业债务人的根本利益,故而有必要肯定国有企业债务人提起不良债权转让合同无效的诉讼主体资格。其二,由于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国有资产是经过国有资产监督机构授权的,因此国有企业便具备了企业法人和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代理人的双重身份。在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未就金融不良债权转让合同主张无效的场合,国有企业债务人可以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代理人的身份提起合同无效之诉。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理论为此提供了理论基础。其三,最大限度地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可谓《纪要》的重要目的之一。如果不赋予国有企业债务人提起不良债权转让合同无效之诉权,人民法院将难以启动对债权转让合同效力的审查,从而导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规则目的之落空。

债务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

为妥善解决甲、乙、丙三方的债权债务问题,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据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就债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债权转让

1.1乙方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甲方转让债权,甲方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从乙方受让债权。

1.2经各方同意,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转让是无偿的,丙方同意在债权转让完成后向甲方偿还债务,该等债务包括本金(人民币________万元)和利息(利息率____%)。

1.3丙方向甲方偿债的方式和期限如下:还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二陈述、保证和承诺:

1、甲方承诺并保证:

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乙方承诺并保证:

(1)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实施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转让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其转让的债权系合法、有效的债权。

3、丙方承诺并保证:为向甲方履约的担保清偿债务,质押担保协议由双方另行签定。

第三违约责任经各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承诺或任何其他义务,致使其他方遭受或发生损害、损失、索赔、处罚、诉讼仲裁、费用、义务和/或责任,违约方须向另一方作出全面赔偿并使之免受其害。

第四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及补充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各方合法授权代表签署。

第五本协议构成各方有关本协议主题事项所达成的全部协议和谅解,并取代各方之间以前就该等事项达成的协议、谅解和/或安排。

第六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各方已促使其合法授权代表于本协议文首载明之日签署本协议,以昭信守。

甲方(新债权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原债权人):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债务人):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债务合同 篇3

婚内夫妻债务个人承担协议书

第一章 总则

为了明确双方在婚内所承担的个人债务,并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特约订立此《婚内夫妻债务个人承担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书”)。

第二章 协议条款

第一条 个人债务明确

1. 甲方(姓名/身份证号码)承认并确认以下债务属于其个人债务:

(详细列举甲方个人债务,包括债务的类型、债权人、债务金额等信息)

2. 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承认并确认以下债务属于其个人债务:

(详细列举乙方个人债务,包括债务的类型、债权人、债务金额等信息)

第二条 个人债务承担

1. 甲方承担并独立承担其个人债务,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 乙方承担并独立承担其个人债务,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章 互助义务

第三条 协助债务清偿

1. 甲乙双方应互相协助优先清偿各自的个人债务,并尽力配合对方采取措施进行债务清偿。在债务清偿过程中,应给予对方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2. 甲乙双方如无力清偿个人债务,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共同商讨解决办法,共同承担债务清偿责任。

第四章 协议效力

第四条 本协议的效力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自愿签订,自签订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本协议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符合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

第五章 争议解决

第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1.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或不可预见的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 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的争议,可提交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

第六章 附则

第六条 附则

1. 甲乙双方承诺遵守本协议的约定,不得擅自解除或变更本协议。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七章 签署

甲方: 乙方:

姓名: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以上为《婚内夫妻债务个人承担协议书》的详细内容,甲乙双方双方在充分理解并自愿同意的基础上,签署并遵守本协议的约定。希望本协议能够明确双方在婚内承担个人债务的责任,并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

债务合同 篇4

债务担保合同,是指由一方为另一方或第三方的债务提供担保,承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担保人向债权人承担相应责任的合同。

一、背景介绍

在商业活动中,债务担保是一种常见的交易方式,尤其在贷款、融资、招标等领域,获得信用担保的资格是众多企业和个人能够获得更多融资机会的重要保障之一。

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减少经济风险,债务担保合同应运而生,成为商业交易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二、债务担保合同的性质

1. 法律约束力强

借贷合同、担保合同等合同属于金融法领域,有着强制完善的法律制度作为支撑,具有较高的约束力,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发生纠纷时,有法律依据作为支持,有保障法律权益的效力。

2. 风险高

债务担保合同的存在本质上是为了减少风险,但实际上,担保人在未来可能需要承担的风险也相应增加,因此担保者在担保时需要充分考虑风险。

3. 合同内容繁杂

债务担保合同的内容涉及的范围广,不仅包含担保的种类、范围、期限、金额等具体条款,还需要详细说明担保人的责任和义务,以及担保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关系等,因此合同的内容比较繁琐。

三、债务担保合同的注意事项

1. 准确评估风险

担保人在决定是否提供担保时需要对债权人和债务人的信用、财务状况进行准确评估,避免风险高的项目或人员。

2. 担保种类多样

常见的担保种类包括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信用担保等,担保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担保方式。

3. 定期进行担保评估

担保人需要定期对担保情况进行评估,确保担保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避免因担保人违反合同条款而损害担保人的利益。

4. 合同内容详细

债务担保合同的内容应准确清晰、详细细致、确保没有遗漏和纰漏。

5. 合同生效条件

在签订债务担保合同时,需要明确合同生效条件,保证在生效前不会发生异议和争议。

四、总结

债务担保合同的出现和发展,为商业交易过程提供了重要的保障和支持,有效保护了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利益,减少了经济风险。

因此,担保人可以依托这种合同形式在商业活动中更加安全和有保障地开展各种活动。在签订合同时,担保人应严格按照条款和条件执行,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

债务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截止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欠乙方《____项目》____款合计人民币____万元(小写¥:________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相关规定,现甲乙丙三方就各方之间的债务清偿问题相互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同意将其对甲方的债权人民币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元)转让给丙方,抵作丙方所欠甲方在《____项目》工程款,丙方直接向乙方偿还债务________元(小写¥:____元),承担法律规定的债务人的相关义务。

二、本协议签订后,乙方不再享有对甲方的债权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元),同时甲方享有的.丙方债权减少至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元)。

三、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叁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协议签订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协议签订地点: 河北省

六、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丙叁方各执贰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签章) 乙方:______(签章) 丙方: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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