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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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了解“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并理解它的背景接下来请阅读,本文内容愿为您提供一些有益的帮助。企业规章制度是公司内部的一种“立法”行为,公司规章制度可以提高企业的内部管理水平。规章制度可能是以往经验教训的总结,制定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很多人都觉得困难。

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篇1)

1、保健保健食品安全管理负责人会同质管部负责公司职工的质量教育培训及考核工作。

2、员工质量教育培训要有年初总体计划,计划要交保健保健食品安全负责人批准后执行。每一次培训还要有具体的培训安排,根据公司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及新的法律、法规的颁布,公司应随时调整培训计划。

3、公司对验收、养护人员要加强培训,且每年的培训按规定不少于16学时。

4、保健保健食品安全管理负责人要按计划组织开展公司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并指导分支机构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

5、保健保健食品安全培训要采用多种方式进行:发放学习材料自学、集中授课、外出专业培训、接受上级药监部门的培训等;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公司的培训。

6、培训内容要包括《中国华人民共和国保健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列和《保健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有关保健保健食品方面的法律、法规,公司各项制度、职责等。

7、新招员工上岗前均需进行保健保健食品安全教育与培训,经考核合格者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再次考核,经考核合格者,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转为本公司正式职工。考核不及格者,延长试用期一个月,考核仍不及格者,不予录用。

8、对因工作需要调整工作岗位时,对转岗员工应进行新岗位质量职责及相关质量管理制度及操作程序的培训。

9、保健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外部培训及在职接受继续学历教育的人员,应将考核结果或相应的培训教育证书原件交办公室验证后,留复印件存档。

10、员工培训要达到预期的效果,根据培训内容的不同可选择笔试、口试,现场操作等考核方式,并将考核结果存档。保健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对每次培训进行考核和总结。

11、培训、教育考核结果,应作为有关岗位人员聘用的主要依据,并作为职工晋级、加薪或奖惩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12、保健保健食品安全管理负责人应不断总结职工培训教育经验。同时借鉴外部经验不断提高自身的培训教育管理水平。

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篇2)

说明: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规章的规定,餐饮服务单位应制定本单位的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其资料包括但不仅仅限于以下方面:

1、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单位组织机构;

2、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3、消费者举报投诉管理制度;

4、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5、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6、采购查验、索证索票和记录制度;

7、库房管理制度;

8、食品留样管理制度;

9、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制度;

10、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

11、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12、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3、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4、小型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按照餐饮服务许可审查分类,不一样类型的餐饮服务带给者需制定不一样资料的食品安全规章制度,即:第一、二、五类的需制定1-13项,第三、四类的需制定第14项。

为了方便餐饮服务单位制定食品安全规章制度,我们对上述14项资料的规章制度作出了具体要求,餐饮服务单位要按照要求,制定出适合本单位状况的各项食品安全规章制度,并按照要求统一制作版面上墙遵照执行。14项资料的规章制度要求参见附件1。

具体申报时,申请者仅需带给相关规章制度的目录。

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篇3)

1、一级检查由班组织实施:

⑴每个员工每天对本岗位、本地段进行一次火情安全的检查,排除本身能够排除的一般不安全因素,上报本身不能解决的不安全因素;

⑵每个员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及时报告,否则发生事故则由本岗位当班人员负责;

⑶每个员工每天应将班组各人检查的结果向领班汇报;

⑷每个员工接班时提前进入岗位,并向上一班了解安全情况,检查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名,发现的问题,由接班领班负责处理,较大的问题以书面报告本部领导处理,不得忽视或拖延。

⑸保安员每日应进行防火巡查;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至少每小时一次,餐饮场所营业结束时餐饮场所员工还应对营业现场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2、二级检查由部门领导实施:

⑴部门领导每周组织主管和领班对本部管辖地段、设备物资(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进行一次检查;

⑵检查班组一级对防火安全工作的执行落实情况;

⑶组织处理本部门的火险隐患及整改,向员工进行教育及表扬或批评;

⑷负责将一周的消防安全情况书面报告保安部、总经办。

c)三级检查由火锅店领导实施:

⑴每月及节假日来临前由火锅店领导委托保安部主持对火锅店进行一次全面的防火检查,并对各部门进行重点检查或抽查;

⑵检查各部门贯彻防火安全的执行情况,检查要害部位防火安全管理及制度执行情况。好的表扬或奖励,差的批评或罚款。

3、检查的基本内容:

⑴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⑵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否畅通,有无堵塞、锁闭情况;

⑶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置及完好情况;

⑷有无违章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情况;

⑸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⑺燃油、燃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使用是否符合有关国家技术标准要求;

⑻防火巡查、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⑼厨房、灶间烟道清洗情况;

⑽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完好情况,室内外消防栓、水泵接合器有无损坏、埋压、遮挡、圈占等影响使用情况;

⑾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情况。

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篇4)

1、选择经过安全处理的食品,水果、蔬菜一定要清洗干净。

2、彻底加热食品,食品所有部位的温度都必须达到70℃以上。

3、做熟的食品放置时间不宜过长,最好在食品出锅后尽快吃掉。

4、妥善贮存熟食品,应在60℃以上或10℃以下的条件下贮存熟食品。

5、贮存的熟食品在食用前必须再次彻底加热,加热时应使食品所有部位的温度都达到70℃以上。

6、避免生食品与熟食品的接触,用于处理生、熟食品的刀具、案板等也要分开。

7、加工制作食品前和每次间歇后,必须把手洗净。

8、保持加工操作间的.清洁,所有用来制备食品的用具表面必须保持绝对干净,抹布应每天更换,并在下次使用前煮沸消毒。

9、避免昆虫、鼠类和其他动物接触食品。

学校食堂加工操作间卫生管理制度

1、食堂加工操作间应与厕所及其他不洁处所有效隔离,加工操作间内不应有厕所,且厕所的门与窗均不得面对厕所。

2、加工操作间应有良好的供水系统与排水系统,尤以排水系统最重要。因烹调食物时,材料需要清水洗涤,加工操作间清理更需要用水洗涤,这些用过的污水,必须迅速排除,否则会使操作间泥泞不堪。

3、地面、天花板、墙壁门窗应坚固美观,所有孔洞缝隙应予填实密封并保持整洁,以免蟑螂、老鼠躲藏或出入。

4、应装置排油烟机。排油烟机的油垢应定时清理,而所排出的污油,也应适当处理。

5、食物应在工作台上料理操作,并将生、熟食物分开处理。刀和案板工具及抹布等,必须保持整洁。

6、食物应保持新鲜、清洁、卫生,洗净后分类存放于有盖容器或冰箱内。鱼肉类取用处理要迅速,以免反复解冻而影响鲜度。要确实做到勿将食物暴露在生活常温中太久。

7、凡易腐败食品,应贮存0℃以下冷藏容器内,生、熟食物分开贮存。

8、调味品应以适当容器装盛,使用后随即加盖。所有的器皿及菜肴,均不得与地面或污秽接触。

9、应备置有密盖污物桶,污物桶最好当夜倒除,不在加工间内隔夜,污物桶四周应经常保干净。

10、食堂从业人员工作时,应穿戴整洁工作衣帽。工作时避免让手接触或沾染食物与容器,尽量利用夹子、勺子等工具取用。

11、在加工操作间工作时,不得在食物或容器的附近抽烟、咳嗽、吐痰、打喷嚏;打喷嚏时,要背向食物用手帕或卫生纸罩住口鼻,并随即洗手。

12、加工操作间工作人员在工作前、便后,均应彻底洗手,保持一双清洁的手。

13、加工操作间清洁扫除工作每日数次,至少要做一次,清洁完毕,清扫用具应集中处置。杀菌剂和洗涤剂不得与沙虫剂等放在一起,有毒的物质要标明放在固定场所,并指定专人管理。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工作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无故缺席。

2、恪守职业道德,文明服务,态度和蔼,主动热情,礼貌待人。

3、爱护公物,不随意或蓄意破坏食堂财产。

4、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5、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有肥皂水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戴首饰加工食品,女员工不得浓妆艳抹。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5)工作期间不得穿拖鞋、短裤及赤膊等。

6、把好饭菜质量关,严防食物中毒。

7、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烹饪技术。

8、作好安全工作,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

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篇5)

本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职责人义务,严把食品质量关,建立和执行以下与经营食品相适应的经营管理制度,确保食品经营安全。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务必有健康证明方可上岗。

2、从业人员务必持续良好的个人卫生。

3、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4、本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从业人员务必理解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5、定期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时掌握和了解国家及地方的各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1、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和知识培训;

2、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制度;

3、检查食品经营过程的安全状况并提来源理意见;

4、对食品安全检验工作进行管理;

5、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

6、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

7、配合食品药品监督机构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如实带给有关状况;

8、与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管理工作

三、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制度。

1、每一天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改善,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2、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一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3、对贮存、销售的食品进行定期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贴合安全标准的食品,主动下架退市,停止销售,并做好退市记录。

4、对发现不贴合安全标准的食品,通知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做好相关记录,将状况及时报告辖区食品药品管理部门。

5、用心配合食品药品管理部门依法开展的各项检查活动,如实带给被检查食品的票证、货源、数量、存货地点、存货量、销售量等相关信息。

6、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及时采取处置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在2 小时内报告事故发生地食品药品管理部门。

7、 因食品安全管理和经营的需要,修改、增加的相关制度及经营项目及时书面报告食品药品管理部门。

四、食品进货查验和批发记录制度。

本单位采购食品,应当认真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建立索证档案,不从无合格经营资质的供货者处进货,不理解来历不明的上门送货行为,不经销三无(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的食品和过期变质等违法食品,保证所售食品质量安全。向供货者索取进货凭证。从事食品批发业务时,向购货者带给销货凭证。按食品药品管理部门要求,建立食品销货台帐,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货日期等资料。妥善保管书式台帐档案,条件允许状况下,建立电子台帐,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五、食品贮存管理与废弃物处置制度。

1、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或设专门区域,不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放。

2、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3、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4、贮存散装食品的,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资料。

5、建立食品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贴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和清理废弃物质。

6、仓储的食品做到先进先出,由专人定期检查,严防食品过期变质。食品贮存区应采取防鼠、防虫、防潮、通风等措施,确保存放的储物持续干燥清洁,整齐有序。

六、不合格食品召回及处理制度。

本单位发现经营的食品不贴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尽可能及时召回已售出的问题食品如实记录下柜和召回状况,并向食品药品管理部门报告。国家监管部门通报要求下柜停售的不合格食品,要主动及时下柜,采取无害化处理、就地销毁等措施,不再退回供货者,不改头换面重新上市;对群众反映大、投诉集中的重要食品,先予下柜,经鉴定合格再重新上柜销售。

七、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

1、本单位加强对临近保质期食品的管理,杜绝过期食品上柜销售。

临近保质期食品标准如下:

(一)保质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下同),期满之日前45天;

(二)保质期在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期满之日前20天;

(三)保质期在9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期满之日前15天;

(四)保质期在30天以上不足90天的,期满之日前10天;

(五)保质期在16天以上不足30天的,期满之日前5天;

(六)保质期在3天以上少于15天的,期满之日前2天。

2、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食品临近保质期标准,在醒目位置提醒消费者注意查看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有效日期。建立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或专柜,并在醒目位置标明“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柜)”,“请在保质期内食用完毕”字样。

3、将正常食品与临近保质期食品捆绑销售的,或者将临近保质期食品作为赠品的,要在该临近保质期食品上粘贴“临近保质期食品”标签等方式,向消费者作出醒目的提示或告知,并不得隐藏该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4、对于现场制售及厂家配送的凉拌菜、散装熟肉制品、糕点(无馅料的热加工产品除外)等易腐败变质的食品,做到当天生产、当天销售;当天未售出的不再进行销售。

5、现场制售食品的原料、成品以及散装食品应每批次标明入库日期和保质期限,出库销售应先进先出。仓库区域要设立明显的退换货区域并加贴醒目标签,防止和正常食品混淆,防止员工误将过期食品上架销售。

6、建立营业场所临近保质期食品定时、定人、包片的日常清查制度。定期检查库存和待销售食品,发现食品临近保质期时,应及时转至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或专柜。

八、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1、为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要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状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2、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当立即予以处置。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等,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自事故发生之时2小时内向食品药品管理部门报告,防止事故扩大。

3、用心配合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九、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售后服务规定,努力提高售后服务水平,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用心配合食品药品管理部门、消保委处理消费者投诉,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用心主动争取与消费者达成处理协议,不无理拒绝和故意拖延。

十、散装食品标签标注制度 。

散装食品应设置专门的销售区域,以明显的标志区分或隔离。根据所销售食品的需要,设置相应的温度调节、洗涤和存放设备、设施。在盛放散装食品容器或隔离设施上显著标识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资料。直接入品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散装食品销售应使用专用的售货工具分拣。

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篇6)

① 不选用、不切配、不烹调、不出售腐败、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

② 块状食品必须充分加热,烧熟煮透,防止外熟内生;

③ 隔夜、隔餐及外购熟食回锅彻底加热后供应;

④ 炒菜、烧煮食品勤翻动;

⑤ 刀、砧板、盆、抹布、盆用后清洗消毒;不用勺品味;食品容器不落地存放;

⑥ 制作点心用原料要以销定量,制作时使用色素、香精等食品添加剂,严格执行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安全标准》;

⑦ 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做好工具、容器、灶上灶下、地面墙面的清洁卫生工作。

⑧ 操作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不留长发指甲,不蓄长发和胡须,不吸烟,不随地吐痰等;

⑨ 具备能盛放一个餐次的密闭垃圾容器,并做到班产班清。

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篇7)

一、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1、采购员要求认真学习有关法律规定,熟悉并掌握食品原料采购索证要求。

2、采购食品(包括食品成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和设备)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方索取产品的检验合格证和化验单,同时按照相关卫生标准进行核查。

3、所取的检验合格证明由采购员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4、腐败变质、掺杂假货、发霉生虫、又还有毒、质量不新鲜的食品及原料以及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标识不清、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不得采购。

5、无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不得采购。

6、采购乳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食用油、调味品、酒类饮料、冷食制品、食品添加剂以及规定应当索证的其它食品等,均应严格索证。生肉、禽类应当索取兽医部门的检疫合格证,及其原材料应索取口岸卫生监督部门出具的检疫合格证书

7、验收员在验收食品时,要检查验收所购食品油污检验合格证明,并做好记录。

二、餐饮业库房管理制度

1、食品及其原料不能和非食品及有害污渍共同存放。

2、各类食品及其原料应分类、分开摆放整齐。

3、各类食品及其原料要做到离地10厘米,离墙15厘米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

4、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加盖密封并张贴标识。

5、库房内应经常通风、防潮、防腐、保持室内干燥整洁。

6、库房门、窗防鼠设施经常检查,保证功能完好。

7、设人负责库房管理,并采购、验收、发放登记管理制度。

8、库房内食品及其原料应经常进行检查,以及发现和清理过期、变质食品及其原料。

三、食品储存制度

1、粮食仓库必须保持干燥,不漏雨、不渗水、要防鼠防霉,并严格控制库存量。

2、所购蔬菜必须当日食尽,不得隔日。蔬菜购回后必须在货架上摊摆,防止闷烂。

3、食品按照先进先出、生熟分开的原则分类贮存,并有明显标识。

4、鱼肉蛋禽类购入后,除当顿食用外,均要冰箱内存放,冰冻期不得超过三天。

5、油酱等调料品不得一次性购进太多,注意保质期限,在阴凉干燥处放置。每顿留样食品必须置于冰箱内24小时以上。

四、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制度

1、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gb2760和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

2、购买食品添加剂必须索取复印件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添加剂应索取口岸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卫生证明。

3、食品添加剂使用必须符合gb2760或卫生部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不得随意扩大使用范围和使用量。

4、不得使用未经批准、受污染或变质以及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添加剂。

5、不得以掩盖仪器腐败变质或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使用食品添加剂。

五、加工烹调岗位卫生责任制度

1、操作间工作人员应严格注意个人卫生,严格洗手消毒,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戴口罩和。

2、认真检查食品质量,发现提供的食品可疑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立即撤换做出相应处理。

3、传递食品需用专用的食品工具,专用工具消毒后使用,定位存放。

4、操作前要打开进行紫外消毒30分钟,然后对配餐台进行消毒。

5、工作结束后,清理操作间卫生,配餐台无油渍、污渍、残渍,地面卫生清洁,30分钟。

6、操作间按专用要求进行管理,要做到五专(专用房间、专人制作、专用工具容器,专用冷藏设施、专用洗手设施)。其他人员不可随意进出,传递食品从能够开合的食品输送窗进行

六、餐饮具洗涤消毒岗位卫生责任制度

1、设立独立的餐饮具洗刷消毒室或专用区域,消毒间内配备消毒、洗刷保洁设备。

2、洗刷消毒员必须熟练掌握洗刷消毒程序和消毒方法。严格安装“除残渣→碱水洗→清水冲→热力消→保洁”的顺序操作。药物消毒增加一道清水冲程序。

3、每餐收回的餐饮具、用具,立即进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

4、清洗餐饮具、用具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前必须清洗干净,消毒后的餐饮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及时放入保洁柜密闭保存备用。

5、盛放的保洁柜要有明显的标识,要经常擦洗消毒,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要分开存放。

七、从业人员与培训制度

1、餐馆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餐馆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才能上岗。

3、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凡检出患有以上“五病”者,要立即将其调离原岗位,禁忌症患者及时调离率100%。

5、凡从业人员手部有开放性、感染性伤口,必须调离工作岗位。

6、餐馆从业人员必须在接受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餐饮工作。

7、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

8、建立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八、奖励与考核制度

(1)奖励制度

1、参加世界,国家,省等举办的烹饪大赛,成绩优异者。

2、出版个人烹饪专著和在权威烹饪杂志发表作品及论文获奖者。

3、忠于职守,全年出满勤,工作表现突出,受到宾客多次表扬者。

4、为厨房生产和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产生及大效益者。

5、在厨房生产中及时消除较大事故隐患者。

6、多次受到顾客表扬者。

7、卫生工作一贯表现突出,为大家公认者。

8、节约用料,综合利用成绩突出者。

(2)惩罚制度

1、违反厨房纪律,不听劝阻者。

2、不服从分配,影响厨房生产者。

3、工作粗心,引起顾客对厨房工作或菜肴质量进行投诉者。

4、弄虚作假或搬弄是非,制造矛盾,影响同事间的工作关系者。

5、不按操作规程生产,损坏厨房设备和用具者。

6、不按操作规程生产,引起较大责任事故者。

7、不按时清理原料,造成变质变味者。

九、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餐厅服务员应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和理发、勤换衣服,服装整洁,化妆淡而大方。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工作期间不得戴戒指、手镯等饰物。

2、保持餐厅环境整洁。纱窗、纱门、纱罩、门帘、风幕、灭蝇灯等三防设施运转正常,鼠药及时回收。保证供用餐者使用的洗手设施运转正常。

3、做好台面调料、牙签、台布、餐巾、餐具等清洁卫生工作,及时更换破损的调料盒、台布、餐巾、餐具(必须经过清洗消毒)等。

4、摆台后或有顾客就餐时不得清扫地面,餐具摆台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应回收保洁。

5、端菜时手指不得接触食品,销售直接入口食品使用专用工具,分菜工具不接触客人餐具。

6、供顾客自取的调料,应当符合相应的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并做到及时更换,防止过期、霉变。

7、凉菜在专间内切配,现用现配,菜肴上桌距开餐时间不超过2小时。

8、当发现或被顾客告知所提供的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异常或可疑变质时,应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有关备餐人员。

9、备餐柜内不得放置与开餐无关的物品及个人用品,工作结束后及时做好台面、地面等清扫整理工作。

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篇8)

一、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1、采购员要求认真学习有关法律规定,熟悉并掌握食品原料采购索证要求。

2、采购食品(包括食品成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和设备)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方索取产品的检验合格证和化验单,同时按照相关卫生标准进行核查。

3、所取的检验合格证明由采购员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4、腐败变质、掺杂假货、发霉生虫、又还有毒、质量不新鲜的食品及原料以及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标识不清、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不得采购。

5、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不得采购。

6、采购乳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食用油、调味品、酒类饮料、冷食制品、食品添加剂以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应当索证的`其它食品等,均应严格索证。生肉、禽类应当索取兽医部门的检疫合格证,进口食品及其原材料应索取口岸卫生监督部门出具的检疫合格证书

7、验收员在验收食品时,要检查验收所购食品油污检验合格证明,并做好记录。

二、餐饮业库房管理制度

1、食品及其原料不能和非食品及有害污渍共同存放。

2、各类食品及其原料应分类、分开摆放整齐。

3、各类食品及其原料要做到离地10厘米,离墙15厘米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

4、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加盖密封并张贴标识。

5、库房内应经常通风、防潮、防腐、持续室内干燥整洁。

6、库房门、窗防鼠设施经常检查,保证功能完好。

7、设人负责库房管理,并建立健全采购、验收、发放登记管理制度。

8、库房内食品及其原料应经常进行检查,以及发现和清理过期、变质食品及其原料。

三、食品储存制度

1、粮食仓库务必持续干燥,不漏雨、不渗水、要防鼠防霉,并严格控制库存量。

2、所购蔬菜务必当日食尽,不得隔日。蔬菜购回后务必在货架上摊摆,防止闷烂。

3、食品按照先进先出、生熟分开的原则分类贮存,并有明显标识。

4、鱼肉蛋禽类购入后,除当顿食用外,均要冰箱内存放,冰冻期不得超过三天。

5、油酱等调料品不得一次性购进太多,注意保质期限,在阴凉干燥处放置。每顿留样食品务必置于冰箱内24小时以上。

四、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制度

1、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务必贴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不贴合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

2、购买食品添加剂务必索取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口食品添加剂应索取口岸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卫生证明。

3、食品添加剂使用务必贴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或卫生部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不得随意扩大使用范围和使用量。

4、不得使用未经批准、受污染或变质以及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添加剂。

5、不得以掩盖仪器腐败变质或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使用食品添加剂。

五、加工烹调岗位卫生职责制度

1、操作间工作人员应严格注意个人卫生,严格洗手消毒,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2、认真检查食品质量,发现带给的食品可疑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立即撤换做出相应处理。

3、传递食品需用专用的食品工具,专用工具消毒后使用,定位存放。

4、操作前要打开紫外线灯进行紫外消毒30分钟,然后对配餐台进行消毒。

5、工作结束后,清理操作间卫生,配餐台无油渍、污渍、残渍,地面卫生清洁,紫外线消毒30分钟。

6、操作间按专用要求进行管理,要做到五专(专用房间、专人制作、专用工具容器,专用冷藏设施、专用洗手设施)。其他人员不可随意进出,传递食品从能够开合的食品输送窗进行

六、餐饮具洗涤消毒岗位卫生职责制度

1、设立独立的餐饮具洗刷消毒室或专用区域,消毒间内配备消毒、洗刷保洁设备。

2、洗刷消毒员务必熟练掌握洗刷消毒程序和消毒方法。严格安装“除残渣→碱水洗→清水冲→热力消→保洁”的顺序操作。药物消毒增加一道清水冲程序。

3、每餐收回的餐饮具、用具,立即进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

4、清洗餐饮具、用具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务必贴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餐具消毒前务必清洗干净,消毒后的餐饮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及时放入保洁柜密闭保存备用。

5、盛放消毒餐具的保洁柜要有明显的标识,要经常擦洗消毒,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要分开存放。

七、从业人员健康体检与培训制度

1、餐馆从业人员每年务必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务必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餐馆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才能上岗。

3、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凡检出患有以上“五病”者,要立即将其调离原岗位,禁忌症患者及时调离率100%。

5、凡从业人员手部有开放性、感染性伤口,务必调离工作岗位。

6、餐馆从业人员务必在理解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餐饮工作。

7、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

8、建立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光、培训资料、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八、奖励与考核制度

1、奖励制度

1。1参加世界,国家,省等举办的烹饪大赛,成绩优异者。

1。2出版个人烹饪专著和在权威烹饪杂志发表作品及论文获奖者。

1。3忠于职守,全年出满勤,工作表现突出,受到宾客多次表扬者。

1。4为厨房生产和管理提出合理化推荐,被采纳后产生及大效益者。

1。5在厨房生产中及时消除较大事故隐患者。

1。6多次受到顾客表扬者。

1。7卫生工作一贯表现突出,为大家公认者。

1。8节约用料,综合利用成绩突出者。

2、惩罚制度

2。1违反厨房纪律,不听劝阻者。

2。2不服从分配,影响厨房生产者。

2。3工作粗心,引起顾客对厨房工作或菜肴质量进行投诉者。

2。4弄虚作假或搬弄是非,制造矛盾,影响同事间的工作关系者。

2。5不按操作规程生产,损坏厨房设备和用具者。

2。6不按操作规程生产,引起较大职责事故者。

2。7不按时清理原料,造成变质变味者。

九、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餐厅服务员应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和理发、勤换衣服,服装整洁,化妆淡而大方。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工作期间不得戴戒指、手镯等饰物。

2、持续餐厅环境整洁。纱窗、纱门、纱罩、门帘、风幕、灭蝇灯等三防设施运转正常,鼠药及时回收。保证供用餐者使用的洗手设施运转正常。

3、做好台面调料、牙签、台布、餐巾、餐具等清洁卫生工作,及时更换破损的调料盒、台布、餐巾、餐具(务必经过清洗消毒)等。

4、摆台后或有顾客就餐时不得清扫地面,餐具摆台超过当次就餐时光尚未使用的应回收保洁。

5、端菜时手指不得接触食品,销售直接入口食品使用专用工具,分菜工具不接触客人餐具。

6、供顾客自取的调料,应当贴合相应的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并做到及时更换,防止过期、霉变。

7、凉菜在专间内切配,现用现配,菜肴上桌距开餐时光不超过2小时。

8、当发现或被顾客告知所带给的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异常或可疑变质时,应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有关备餐人员。

9、备餐柜内不得放置与开餐无关的物品及个人用品,工作结束后及时做好台面、地面等清扫整理工作

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篇9)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各项安全生产的要求,合理配置资源,完成安全工作目标和经营责任制的安全考核指标。

2、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3、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检查和考核落实情况。

4、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落实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安全生产投入。

7、组织制定或审定本单位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实施。

8、协调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

9、及时、如实向上级报告安全事故。

10、负责本单位及所属管辖业务的危险源辩识及评价,并制定控制措施。

11、定期向主管领导提交安全生产责任制述职报告,汇报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建议,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二、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1、安全生产投入是保障安全生产的基础。网吧在年度经营计划过程中,必须把安全生产投入列入计划,并按经营规模和状况逐渐实施列支。

2、对于安全生产投入要做到单独建帐,合理列支使用,防止挪作它用。

3、员工要强制执行意外伤害保险,当事故发生时并做好理赔工作。

4、安全投入列支范围应符合有关规定,要确保基本保护措施的落实。

5、安全生产投入列支要由总经理签字把关,严肃财经纪律。

三、安全检查制度

1、网吧安全实行安全检查职责,定期对营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单,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2、检查中,对安全工作要进行定量分析和评估,并通报安全检查结果。

3、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视情况采取限期整改或停业整改。整改后必须复查。

4、对使用设备进行检查时,应采取先停机,后检查的方法,在检查中注意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

5、安全生产检查过程中使用数语要简洁,指点事故隐患要准确,纠正隐患要到位。做到检查定点、定时、定人、定位。

6、安全检查人员要对安全负责,防止走过场,出现不廉洁行为。

7、检查材料要及时存档,作为年终考核依据。

四、网吧安全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是扑救各类火灾的先决条件和战斗武器,要求全体员工都要爱护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和安全标志。

2、非火灾情况下,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准使用、试用和玩耍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和安全标示。特殊情况确需使用时,需经消防管理部门许可。

3、严禁占用消防通道,堵塞安全出口;严禁圈占、堵塞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保证通道出口畅通,消防器材处于随时可用状态。

4、严禁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和器材,对破坏消防设施、器材和标示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送交__部门处理,并号召全体员工检举破坏消防器材、设施和标示的行为。

5、按有关规范配备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

6、由专职人员对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的使用情况进行日常巡检,按照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的性能要求,每日、每月或每年进行一次检查,对达不到标准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及时更换或维修。

五、 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的定期检查制度

消防安全疏散设施包括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防火门、防火卷帘门、疏散指示、应急照明灯具等设施。应按照有关规范配备相应数量的消防安全疏散设施,并建档管理。

1、每日对安全疏散设施进行巡查,发现有以下问题之一的,应立即整改。

(1)、占用疏散通道。

(2)、堵塞安全出口。

(3)、锁闭疏散门。

(4)、在疏散楼梯上堆放物品。

(5)、破坏、覆盖、挪用疏散指示标示、应急照明灯具。

2、每月对疏散指示和应急照明灯具的性能进行检测,发现故障及时更换或维修。

3、每月对防火卷帘门和防火门的开启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开启不灵活、闭门器损坏等故障及时维修。

4、每月进行一次电源切换试验,以检测疏散指示和应急照明的完好率,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六、灭火器材的定期检查制度

每日应对灭火器进行检查,确保其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1、外观检查

(一)、检查灭火器铅封是否完好。灭火器已经开启后即使喷出不多,也必须按规定要求在充装。充装后应作密封试验并牢固铅封

(二)、检查压力表指针是否在绿色区域,如指针在红色区域,应查明原因,检修后重新灌装

(三)、检查可见部位防腐层的完好程度,轻度脱落的应及时补好,明显腐蚀的应送消防专业维修部门进行耐压试验,合格者再进行防腐处理

(四)、检查灭火器可见零件是否完整;有无变形、松动、锈蚀(如压杆)和损坏,装配是否合理

(五)、检查喷嘴是否通畅,如有堵塞应及时疏通

2、定期检查

(一)、每半年应对灭火器的重量和压力进行一次彻底检查,并应及时充填

(二)、对干粉灭火器每年检查一次出粉管、进气管、喷管、喷嘴和喷枪等部分有无干粉堵塞,出粉管防潮堵、膜是否破裂。筒体内干粉是否结块。

(三)、灭火器应进行水压试验,一般5年一次。化学泡沫灭火器充装灭火剂两年后,每年一次。加压试验合格方可继续使用,并标注检查日期

(四)、检查灭火器放置环境及放置位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灭火器的保护措施是否正常

七、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公共娱乐场所的法是安全消防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消防工作负责。

2、安全门口不得设置门槛、台阶,疏散门应向外开启,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和侧拉门,门口不得设置门帘、屏风等疏散的遮挡物。

3、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必须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严禁将安全门出口上锁、堵塞。

4、公共娱乐场所内的电器设备,必须由具有电工资格的.人员负责安装和检查修理,用电量不得超过额定负荷,不得擅自私拉临时线。

5、公共娱乐场所严禁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6、严禁在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时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作业。

7、演出、放映场所及观众厅禁止吸烟和明火照明。

8、公共娱乐场所应制定用火用电管理制度,制定紧急安全疏散方案,在营业时间和营业结束后应当指定专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

9、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建立全员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全体员工都应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会组织人员疏散,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10、公共娱乐场所应当按规定配备相应数量的灭火器材,设置报警电话,消防设施,设备必须完好有效。

八、食堂卫生保证制度

1、为职工采购食品使用的车辆、容器要清洁卫生,作到生熟分开,防尘、防蝇、防雨、防晒。

2、贮存食品要隔墙、离地,注意做到通风、防潮、防虫、防鼠。内必须设置合格的密封熟食间,有条件的单位应设冷藏设备。主副食品、原料、半成品要分开存放。

3、盛放酱油、盐等副食调料要做到容器物见本色,加盖存放,清洁卫生。

4、禁止用铝制品、非食用性塑料制品盛放熟菜。

5、炊管人员操作时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发帽,做到“三白”(白衣、白帽、白口罩)并保持清洁整齐,做到文明操作,不赤背,不光脚,禁止随地吐痰。

6、炊管人员必须做好个人卫生,要坚持做到四勤(勤理发、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

7、餐厅设有洗碗池、残渣桶和洗手设备。

8、食堂炊管人员(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并取得健康合格证和培训证。

9、网吧营业现场应供应开水,饮水器具卫生。夏季要确保施工现场的凉开水或清凉饮料供应,暑伏天可增加绿豆汤,防止中暑脱水现象发生。

九、宿舍卫生保证制度

1、职工宿舍要有卫生管理制度,实行室长负责制,规定一周内每天卫生值日名单并张贴上墙,作到天天有人打扫,保持室内窗明地净,通风良好。

2、宿舍内各类物品应堆放整齐,不到处乱放,做到整齐美观。

3、宿舍内保持清洁卫生,清扫出的垃圾倒在指定的垃圾站堆放,并及时清理。

4、生活废水应有污水池,二楼以上也要有水源及水池,做到卫生区内污水、无污物,废水不得乱倒乱流。

5、冬季取暖炉的防煤气中毒设施必须齐全、有效,建立验收合格证制度,经验收合格发证后,方准使用。

6、未经许可一律禁止使用电炉及其他用电加热器具。

十、个人防护用品劳动用品使用制度

依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之规定制定我单位个人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制度。

1、按工种统一填写领发单到库房领取防护用品;

2、在工作时,工作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3、下班后,完好保存个防护用品;

4、如发现在工作中不使用或不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第一次给予警告,再次发现罚款100元;

5、将破损或使用过期的个人防护用品交库房。

十一、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

1、在安全生产中因责任事故而造成经济损失或造成人员伤亡的,依照有关规定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因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依照有关规定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网吧负责人因对安全不负责,造成事故隐患的一经发现对负责人扣发200元工资。

4、在经营现场随便吸烟,一经发现罚款50元。

5、破坏环境卫生,随地吐痰,一经发现罚款10元。

6、私来乱接电源,一经发现罚款200元。

7、由于工作不负责任损坏或浪费原材料,依据原价格进行补偿。

8、在安全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一处,适情况罚款50—500元。

9、安全资料不完善,罚款50—100元。

10、保安人员不负责任,擅离职守罚款100元。

11、偷盗经营场所物资,一经发现罚款500元,情节严重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12、经营场所起用明火不请示,造成损失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13、因集体食堂就餐事物中毒,适情节给予医疗费赔偿或交司法机关处理。

14、网民违反宪法和法律,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解决。

15、在经营场所打架斗殴的,开除现场,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处理。

16、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17、主要负责人在网吧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逸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1、网吧必须依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2、新员工上岗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脱岗转岗员工上岗前进行专项安全教育;

3、教育培训要有记录;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5、网吧负责人每年安全培训学习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6、网吧专职安全员和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培训学时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7、其它企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培训学时时间不少于20学时。

8、特种作业人员每年培训学习时间不少于20学时。

9、企业全体职工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与15学时。

10、 待岗、换岗、重新上岗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

11、网吧全体人员每年统一安全考核不少于两次。

12、对于培训考核不合格人员,一是继续培训,二是离开工作岗位。

十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2、各种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依照规定,定期进行年检

3、上岗必须持证止岗。

十四、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1、每年初由总经理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布置全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2、每季度由安全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安全问题例会,总结这个季度的安全状况。

3、每月对全体员工的安全问题进行检查,组由安委会成员组织召开例会,将存在问题通报给相关部门,限期整改。

4、办公室将每次召开的安全会议进行存档,记录齐全。

十五、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1、网吧在经营过程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必须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办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瞒报、谎报、拖延报告或者阻碍他人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当事故发生时2小时之内必须报告给本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接到报告后,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实行应急救援,同时必须报告给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

2、发生事故启动救援预案,首先进行伤亡人员的抢救,并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的,应当作出书面记录,并妥善保管有关物证。

3、建立工伤事故档案,并填写登记表按月向主管部门上报。

4、在安全生产事故处理过程中,法人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有事推脱,在事故未处理之前,应积极协调配合调查组工作,弄清事故的真象。

5、善后处理工作。在善后处理过程中在依法解决问题的同时,必须从人性化的角度,积极解决伤亡员工家属的后顾之忧。

6、恢复生产。事故处理完毕后,网吧应积极组织恢复经营工作。开业之前网吧要呈报主管部门进行复查,复查合格后方可恢复营业。

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篇10)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为规范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确保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健康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二、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当食品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四、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个人仪表整洁。上岗时必须穿戴统一整洁的工作服,并经常换洗,保持清洁。在工作岗位上不能嚼口香糖、进食、吸烟。私人物品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衣室内,不可放置在食品加工、销售工作区内。

五、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加强个人健康状况日常监督管理。

二、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为规范从业人员培训,增强其食品安全意识,提高食品安全知识水平,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的实施。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操作规程等。

四、定期组织食品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集中学习培训,做到有学习培训记录、食品从业人员有学习记录本,并建立好学习培训档案。

五、按时按要求组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积极参加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六、有条件时选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参加食品检测、检验知识学习培训,培养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检测、检验人员。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为规范食品安全管理员管理,根据《食品安全法》、《河南省食品流通企业食品安全员(师)制度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根据本单位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员(师)。

二、食品安全员(师)应当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条件,参加专门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相应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师)负责参与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监督落实食品经营过程的.安全控制制度,组织落实本单位食品安全自查和不合格食品召回处置制度,组织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及健康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档案,履行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义务,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食品安全管理员(师)每年应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食品安全知识更新培训。

四、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为规范食品安全检查管理,及时发现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销售活动,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接受社会监督,承担主体责任。

二、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食品销售全过程实施内部自我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进货查验、工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四、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取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相结合的形式,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五、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每天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六、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服从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检查指导,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从业人员违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为。

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单位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经营活动,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八、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指出仍未改进的,按本单位有关规定处理。

九、各种检查结果记录及报告情况归档备查。

五、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为规范本单位食品经营行为,严控风险点,保证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食品采购环节

1.确定采购食品的品种、品牌、数量等相关计划安排。

2.要认真查验供货商的主体资格证明,保证食品的来源合法。

3.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出现食品质量问题时的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4.向供货商索取食品的相关许可证、进货发票等证明材料。

5.对采购食品的外观质量状况、食品温度、保质期等方面进行查验。经查验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货商做退货处理。

6.每一批次的进货情况详细记录进货台帐,并按照要求妥善保管。

二、食品储存环节

1.详细记录各类食品的入库日期、数量等相关信息。入库记录应与进货查验相衔接,定期与供货者核对购进食品的品种、规格和数量。

2.按照食品储藏的要求进行存放。食品要离墙离地,按入库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等分类、分架存放,做到生熟分开、摆放整齐、挂牌存放。严禁存放变质、有臭味、污染不洁或超过保存期的食品。

3.贮存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封闭容器。在贮存位置表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4.定期对库存食品进行查验。发现食品有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等情况,要立即进行清理。

三、食品运输环节

1.运输食品时运输工具和容器要清洁卫生,运输中要防蝇、防尘、防食品污染。

2.运输工具应能满足食品的运输条件(如温度、湿度等)。

四、食品销售环节M.YjS21.COM

1.每天对销售的食品进行查验。销售人员要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确保食品质量合格和食品安全。

2.对即将到达保质期的食品,集中进行摆放,并作出明确的标示。

3.用于食品销售的容器、销售工具必须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六、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为保证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食品经营场所应按照食品销售流程合理布局设备、设施,防止在经营中产生交叉污染。

二、配备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

三、保持环境卫生,定期进行虫害防治,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四、销售散装食品,应配置方便使用的从业人员洗手设施,附近设有相应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设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标示。宜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等非手动式开关或可自动关闭的开关,并宜提供温水。

五、经营场所可以采用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空气。

六、直接接触食品的设备或设施、工具、容器或包装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为安全、无毒、无异味、防吸收、耐腐蚀且可承受反复清洗和消毒的材料制作,易于清洁和保养。

七、贮存、运输食品,应具有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要求的设备、设施、配备专用车辆和密闭容器。远程运输食品需使用符合要求的专用密闭式冷藏(保温)车,每次使用前应进行有效的清洁消毒,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八、应当定期维护食品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十、用于食品经营操作的设备、设施不得用于与食品经营无关的用途。

七、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为加强对食品质量的安全管理,严把食品进货关,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实施索证制度。在进货时认真查验供货方的真实身份,索取并检查供货方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证照手续,以查验供货方和生产者的主体合法性。

二、实施索票制度。购进的食品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的检测、检疫报告等合格证明,并对食品包装上的标识以及内在质量进行检查或抽查,查验食品质量的真实性;对于没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的食品拒绝购进。

三、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台帐,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保存相关凭证,并保证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四、保健食品专项制度。1.索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索要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和经营许可证明文件复印件。3.索要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含技术要求、产品说明书等)复印件和企业产品质量标准复印件。4.索要保健食品出厂检验合格报告复印件,进口保健食品还应当索取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复印件。

八、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为规范食品的贮存管理,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二、贮存场所、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设置纱窗、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三、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

四、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与墙壁、地面保持一定的距离,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五、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设可正确指示温度的温度计,定期除霜、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符合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

六、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七、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八、贮存生鲜食品和熟食制品,做到符合食品安全所需要的温度、空间隔离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九、废弃物处置制度

为规范废弃物处置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安排人员负责废弃物的处置、收运、台账管理等工作。

二、设置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废弃物应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

三、禁止乱堆废弃物,禁止将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

四、废弃物应当实行密闭化运输,运输设备和容器应当整洁完好,运输中不得泄漏、撒落。

五、单位负责人应实时监测单位废弃物的处置管理,并对处置行为负责。

十、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

为加强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停止经营、召回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并执行食品退市制度。一旦发现所经营的食品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将有关情况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二、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正式公布或通知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迅速按要求进行严格清查,并对清查出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立即下架、下柜,停止经营,并将清查情况及时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要求处理。

三、对已经停止经营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配合食品生产者立即召回,并将召回情况及时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十一、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为完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防止或减轻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社会危害,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落实食品安全防范措施。

二、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防范检查登记本,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三、一旦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立即把伤病人员送往医院进行积极救治,采取措施,防止事件扩大。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等,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及时向本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四、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中,积极配合政府及相关部门妥善处理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有关事宜。

十二、食品销售记录制度(食品批发企业)

为加强本单位食品质量安全管理,记录食品销售去向,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规定健全食品销售记录制度,建立食品销货台帐。

二、食品销货台账如实记录批发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三、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四、销售食品时,主动向购进者开具载有批发记录信息的销售票据或者清单,同时加盖印章或者签字。

十三、禁止经营食品

根据《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食品经营者禁止经营下列食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三、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

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五、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七、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八、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九、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十一、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十二、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经营的食品。

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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