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可以帮助我们获得更具有价值的知识内容,在阅读了作品后,我相信你会对这部作品产生兴趣。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完毕后的想法写下来,读后感怎么才能写好?我们陆续为大家整理了三观读后感,希望您阅读后有所收获!
许三观离开方铁匠那里,一个上午走了十一户人家,有八户借给了他钱。中午的时候,他来到了何小勇家,何小勇死后的这几年,许三观很少见到他的女人。
他站在何小勇家门口时,看到何小勇的女人和两个女儿正在吃午饭,何小勇的女人没有了丈夫,几年下来头发都花白了,许三观站在门口对她说:“一乐病得很重,医生说要马上往上海送,送晚了一乐会死掉的,我们家里的钱不够,你能不能借我一些钱?”
何小勇的女人看了看许三观,没有说话,低下头继续吃饭。许三观站了一会,又说:“我会尽快把钱还给你的,我们可以立一个字据……”
何小勇的女人又看了看他,随后又去吃饭了。许三观第三次对她说:“我以前得罪过你,我对不起你,求您看在一乐的面子上,怎么说一乐……”
这时何小勇的女人对她的两个女儿说:“怎么说一乐也是你们的哥哥,你们不能见死不救,你们有多少钱?拿出来给他。”
何小勇的女人伸手指了指许三观,她的两个女儿都站了起来,上楼去取钱了。何小勇的女人当着许三观,将手伸到自己胸前的衣服里面,她摸出了钱,是用一块手帕包着的,她把包的方方正正的手帕放在桌子上,打开后,许三观看到手帕里有一张五元,还有一张两元的钱,其余的都是硬币了,她把五元和两元的拿出来,把硬币重新包好,放回到胸口。
这时候她的两个女儿也下楼来了,她们把钱交到母亲手里。何小勇的女人将两个女儿的钱和自己的钱叠在一起,站起来走到门口,递给许三观,说:“总
这部电影讲述的是三个大学生的故事,不同的家庭背景注定了他们求学的目标不同。有人是为了求得一份体面的工作来养家,有人是放弃了自己喜爱的摄影,只为完成父亲对他的期许,有人是为了替主人家的公子去上大学。他们为了这个全国最好的学校挤垮了大部分的竞争者,最后来到这所学校。
而这所院校的校长一心追求,苛刻地要求每一位学生按照他的填鸭式教育完成各门学科,而不是激发孩子们内心的学习动力。
兰彻,与院长倡导的填鸭式学习方式背道而驰,他是个内心热爱机械动力学的学生,因为热爱,所以努力。后来,他用自己学到的知识开办了学校,除了教更多的孩子学习,还成为了一名伟大的科学家。
反观我们的孩子,又何尝不是为了应试而漫无目的地在学习。作为孩子的父母,是真的希望孩子能找寻到内心真正的热爱,并明确地懂得自己为了什么而学习。
“学习是为了完善人生,而非享乐人生,追求卓越,成功就会在不经意间追上你”!亲爱的孩子,妈妈希望你的学习是出于一份热爱。惟有热爱,才能一直努力向前,享受到学习带来的幸福感。
当时的我,经历了一波三折,刚刚安稳下来。大三时决定跨专业考研,选择了我最爱的现当代文学。凭借着一腔孤勇,就那么义无反顾地替自己决定了未来的人生走向。考研初试顺利通过,却又毅然决然地放弃面试,踏上了应聘语文教师的漫漫征途。
曾有不少朋友很羡慕我,人生似乎没有走一步弯路。虽然没有去读研究生,但备考的大半年时光很大程度上弥补了我的文学素养,为后来成为一名合格的语文老师奠定了最初的根基;当需要在研究生复试与教师应聘考试做出选择时,我又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后者,算得上十分顺利地就进入体制,端上了许多人羡慕的“铁饭碗”。
或许正如《三傻大闹宝莱坞》中的兰彻一样,从一开始,我就清晰地知道未来的路在何方。人生没有白走的路,每一步都算数。能够清醒地觉察自我,明确人生的方向,或许就是我从教十年来始终保持高度工作热情的秘诀。
第二次观看,则是在这个五一假期。从教第十年,更多的是从教育者的角度去思考这部电影的教育启示。
帕克.帕尔默在《教学勇气》一书中强调,学校的教育就是要指引学生走在心眼明亮地做人做事的人生大道上。可是,影片中号称全国第一学府的皇家工程学院,却是贯彻填鸭式教育,哪怕最优秀的学生,也活得完全失去了自我。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000字:
首先感谢先生在这部作品中手下留下,没有让我闻到死人的味道,虽然文中也死了几个人。这部作品中处处充满着血腥味,但又没有实质性的流血事件,实为一件幸事。
我不知道南方卖血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从文中看要比北方早很多了,北方卖血的年代而立之年的我尚有一些零星的记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还是很羡慕能够卖血的年代,在今天,你有血也卖不出去,满大街的无偿献血站。许三观在连续卖了几次血后又输过一次血,似乎卖血和输血的差价也不是很大。但在今天,即便你拿着献过无数次的献血证,也未必能够抵得过一次要输血的钱。
在读这本书的时候,越是到后面心情就越激动,害怕作者一不小心就把主人公写死了。应该有很多人和我的想法一样,担心着,害怕着,又惊喜的发现最后主人公竟然好好的活着。许三观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好人,好到全世界的好人都和他一样,平凡而又伟大。
先生喜欢用冰冷的笔调叙述一个又一个凡人的故事,所有的情绪都通过每一个字眼悄悄地渗入了读者的心里。许三观在一次又一次的卖血中并没有死去,他和他的妻子都白头到老了,他的三个儿子也都成家立业了。许三观从开始卖血到最后一次卖血为止,似乎也是社会发展的一个小小的缩影,人们的生活正在逐渐变的好转。
许三观每一次卖血都带着浓浓的爱意,不管是开始卖血娶许玉兰,后面为给方铁匠还医药费去卖血,到后来为让孩子们吃阳春面去卖血,还有为孩子前途给队长吃饭送礼去卖血,为救一乐的命连续的去卖血。最后一次卖血差点丢掉了性命,但他还是一直坚持,为了救一个可能不是他亲身的孩子。
我说了《许三观卖血记》里充满了浓浓的血腥味,但在那条血路上是许三观留给后辈们挺直腰杆的榜样,是给一个社会的榜样。这本著作更像一本史书,唤起了很多人的记忆,而那些记忆又不单单是一个时代的人所拥有的。故事诉说着一个时代中人们生活的情形,他们艰难的生活着,同时也在挣扎中坚持着。
方铁匠过来抄家的时候,我以为许三观过不去了;大饥荒一家人饿得面黄肌瘦的时候,我以为许三观过不去了;一乐重病的时候,我以为许三观过不去了。在那么多艰难的日子里,许三多还是挺了过来,而且日子一步一步向着好的方向发展。那些我们经历过的苦难,那些我们经历过岁月,那些我们以为过不去的日子,不是都过去了吗。你以为生活没有了希望,可后来希望不是都又来了吗。
没有人愿意崇洋媚外,也没有谁喜欢怀古痛今,只是生活所迫,让些许人有了一些别样的念头。但生活总是往好的方向发展,不管怎样的苦难,最后都会过去的。梦想一定要有,一定要有。日子一定会好,一定会好。
我们不能选择出生,但可以选择努力,我们不能选择相貌,但可以选择善良。
有的人一出生就与众不同,事实上我们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奥吉这个男孩一降临到这个世界上,上帝就给他动了27次的手术的,也因为此,奥吉的长相成了畸形,长得和一般的孩子不一样,他从来没有去上过学,在家一直都是他的母亲给她当家教,直到五年级的时候,他的母亲执意要求他去学校,可是奥吉因为自己的长相很自卑,很伤感,他不愿意别人把他当怪物一样,但是在一家人的鼓励之下,奥吉决定去尝试。这部电影包含的情愫有很多,爱情,亲情,友情,但最后无一不告诉我们要做一个善良的人。
在奥吉上学期间,有人嘲笑他,有人嫌弃他,有人歧视他,也有人冷漠他,他起初保持一颗乐观的心态,但是时间长了他受不了,他的情绪爆发了,后来在爸爸妈妈的劝说开导下,他并没有觉得自卑,他又开始了新生活,即使路上会有磕磕绊绊,但在他在自己真心付出的情况下收获了沙漠和杰克两个朋友,并且在毕业典礼之际得到了一个特殊的奖项。
有些事我们的确无法改变,既然无法改变为什么去选择接受呢?鸟美在羽毛,人美在心灵,心灵美才是真美,别因为别人对你的看法和评价你就闷闷不乐,我们是为自己而活,而不是为了取悦别人,别被别人绑架一生,要学着面对困难,迎难而上,而不是被困难所打败,学着对自己的家人好一点,你永远不知道家人在背后为我们付出了多少,家是我们最温馨的港湾,永远记得善待的家人,善待他人,也善待自己。(幼儿教师教育网 yjs21.COM)
这是我看这部电影最大的感悟,也希望自己能像男主角一样经历风雨之后,也能见彩虹。
许三观,一个平凡之极的丝厂送茧工,在那个艰苦,如同地狱般生活的岁月里,为了一个个理由,而这些理由的根源就是为了他的家庭能够存活下去,一次又一次不得不去卖血来维持生计。在这一个个卖血场景的背后,我看到的是一个凡人作为父亲义无反顾而承担的巨大责任。他这样卖血也是迫于无奈,为了保持家中的经济条件,他不惜自己卖血赚钱,也要养活家里人。当他的非亲生儿子得了肝炎去上海治病时,他竟一路卖血,在短短一个月不到的时间里卖了四次血,还有一次因失血过多而输的一次血。
每次他和朋友来到胜利饭店都叫了一盆炒猪肝,二两黄酒,还要温一温,这成了许三观卖血后最大的奢侈。
我感叹自己生活在好时代,没有经历粮食及其缺乏的荒年,没有饿到只能喝粥的地步,但是我还是体验过轻量级的苦难,如此更能理解在贫苦中人们的心情,也是如此,在读小说的过程中更心有戚戚焉。
和我现在比较起来,可想而知,那时的条件有多么艰苦。
在这本书里面,不仅带领我们走进了过去的旧社会里,也同时体现出了一个父亲的重大责任,对儿子深沉的爱!
许三观卖血记的读后感,来自京东网的网友:我们心中的理想男人是怎样的呢?是英俊潇洒?是博学儒雅?还是家财万贯?每个人心里的答案可能并不相同,但是我们从不否认那种能为家庭付出所有的男人是我们最该尊敬和敬仰的。我并不否认在许三观身上存在着种种可能另我不齿的恶习,比如和有夫之妇睡觉,比如缺乏教养,但是我仍然认为他是个值得尊敬的男人,仅仅应为他为了自己的家庭、自己的妻子、自己的孩子,甚至是别人的孩子去卖血、去养活他们。许三观是个男人,一个真正懂得什么是感情的人。人的血液是宝贵的,但是在他的眼中没有什么比他的家庭更值得去维护,所以他一次次地走进了血站,撩起了袖子。当年华老去,生活稳定,孩子们都有了家庭时,他却习惯了那种卖血的生活,习惯了那卖血后猪肝和黄酒的味道。他用自己的血承担了一个真正男人不该推卸的责任……
教学,说到底,是一种人类的精神和生命在文明层面上的代代递交。
——题记。
因为别人的推荐,我看了这部纪录片,可我还没有看完。这部纪录片真的和往常的纪录片很不一样,导演没有说谎。很接地气的表达方式。很有人情味。看这部纪录片,真的感慨良多。
看这部纪录片,知道那些手艺并不难或者并没有我们想象中的难。可就是没有人去传承。我曾经在这部纪录片的弹幕上说过,等我老了,我也要去学这些手艺。上面也有人问我。为什么不现在去学?手艺,还是更多的需要年轻人去传承。为什么呢?因为我有其他梦想,其他追求,不可能把自己的一生都搭在手艺上。瞧,我还是没有那个勇气,没那个志向。我想等我完成自己的梦想之后,再去传承这些东西。让我的内心那一点关于文化传承的希冀,得到些安慰。我就是这么想的。没有自嘲。
什么叫手艺?我的词典上说,手艺的意思是手工业工人的技术。当然字典上还有许多和这意思相近的词语,在这我就不多加赘述了。这个解释很公式化,让我觉得有点没有人情。为什么人手工做出来的东西都比机器好?仅仅是因为机器没有人的那份心吗?这个解释,我觉得释然也不然。这就要想想。那颗心到底是什么心?但我理解,那颗心,就是想要做好一样东西。也可以说是工匠精神。想要做好一个东西,并朝这方面努力,在努力中灵活应变,将这个东西做得更好。
传承。字典上说,它的意思是传授和继承。我觉得意思就是教和做。现在中国的传统手艺,这两个方面都受到了重创。传授之人大多已经花甲古稀之年。继承方面现在的人大多追名逐利也没有心思去干这些,没有名没有利,没有财的事情上。有些人,像我有那个心,但是也有自己想做的事,自己的梦想。很多手艺都在这两个方面——失传。比如说纪录片上的那些。我觉得这部纪录片的意义,大概就是把这些东西展示在众人面前。要喜欢他的人,真正愿意去做的人,去做,去传承。
如果你想去学,我精神上支持你。并送你一句话。山高自有客行路,水深自有渡船人,这句话出自西游记。唐僧师徒九九八十一难都能度过。也愿你和他们一样,坚韧不拔,朝着梦想前进。继承文化,亦或者为自己的梦想而努力。
《许三观卖血记》描述的是一个在新中国的大历史事件背景下发生的家庭传奇故事。一个小人物,在平凡的一生里传奇的生活着,他将身边的人都化为生命中的一部分。一次次的卖血,是他对生命和尊严遭遇践踏时的一种对抗,也是他将生命与他人生命融合的过程。
余华说他写《许三观卖血记》的缘起是在街上看到一个走在人群中独自泪流满面的白发老者,他不知这老者为什么会有那么悲伤的哭泣,所以后来一直念念不忘。之后偶然一次机会忆起曾经听闻的一个血头的故事,故而想出了这样的结尾:老者因为卖血卖不出去,独自走在阳光灿烂的街上泪流满面,于是他动笔了,写出了一个让人深思和触动的现实故事。文学是在现实里添加艺术的一种表现,而作品是作者为自己观点认知情感的表达所构建出来的一个艺术世界。《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在现实力量的感召下所创作出来的作品,但同时余华也说过:我觉得我所有的创作,都是在努力更加接近真实。我的这个真实,不是生活里的那种真实。我觉得生活实际上是不真实的,生活是一种真假参半、鱼目混珠的事物。许三观卖血记的创作是因为余华在某种场景下看见的某个人而激发出自身的艺术情感,这些情感是在作者的经历见识中早就存在的。但文学作品同时又不是纪录片,所以《许三观卖血记》没有深厚的历史感,而是用非直接手法刻画出真实的内心。现实的世界与艺术的塑造相互融合,许三观他有高出常人的品格,但同时也有很现实的物质算计。有时候我会觉得余华给我们描绘的并不是认为的现实,而是一种不会实现的真正的现实。
余华曾坦言:一部作品不仅仅在于它其中所包含的文学艺术,还有它所产生的文学价值。《许三观卖血记》贴近在现实中能辨出模样的真实的人,许三观遭遇的灾难可以说是现实中大部分人们都会遭遇到的,即便不是雷同也会有类似。一个有血有肉的作品,读者可以与之共通,当读者真实的感知到作品所表现出的情感,并有所思考,那么这就可以说是一种文学价值,一种可以让人们发现真善美的价值。读者在阅读过程中看到许三观的选择和做法,会不由自主地想:换作是我该怎样做?许三观本心至善,从他一次次卖血甚至后来主动规劝一乐为何小勇喊魂就可以看出,他的善是一种让人心疼的善,是一种真实下的善。在血缘关系顶天重要的环境下,非亲生儿子的一乐让许三观蒙受着旁观者的耻笑,让他背负着给别人养儿子思想包袱。他也会恨,也会在内心发泄情绪,所以他的善并不是一种无怨无悔的伟大,他也有一次次的思想斗争,不甘又自我安慰的纠结过程让许三观成为一种更加真实的人物。大多数时候人们会因为无法做到像许三观那样的仁心而心生崇敬之情,那这种情感的产生无形中也是对人们价值观念的塑造,让人们在思考中更进一步认识世界、认识自己。
读完了这篇中篇小说我感觉满足极了,余华的作品《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比较出名,而后者又是他的代表作。总的感觉是富有真情,余华也说卖血的故事有很多,而这篇只不过是其中一篇而已,但这一篇绝对是相当不错的。故事中我清晰记得的是许三观卖了11次血,而后5次是因为儿子一乐病了急需用钱,一个月之内连续卖了5次,听之令人害怕,但是这是这个淳朴的卖血人,通过卖血使家庭一次又一次地走出了艰难。
那么我们从第一次卖血开始,那时的许三观还是个毛头小伙,20岁的样子,跟着村里的根龙和阿方去县城卖血,一路上喝着水(喝很多水能使血变淡的谬论,结果一人喝了8大碗),还带着给李血头的好处,就这样憋着尿卖了两大碗血(400毫升),一人得35元,我感觉这35元在当时是一笔相当大的数目。也就是这笔钱让许三观娶到了老婆。也许就是因为得了好处,使许三观在很多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总想到以卖血来救急。还有一个特别有趣的地方就是每卖完一次血之后,去胜利饭店,敲着桌子喊一份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要温一温。
文章浓墨重彩叙述的是许三观与许一乐的父子情节,由于一乐长得越来越像许三观老婆许玉兰未出嫁时的相好何小勇,加上邻居们的风言风语,许三观也开始认为自己不是这孩子的亲爹,在困难时期许三观卖了一次血,让自己的另外两个儿子二乐和三乐,自己和老婆去饭店吃了面条,唯独让一乐拿了5毛钱买了红薯,这下一乐不干了,独自一人走远了,结果家里人担心了半天,许三观也急了,那天晚上一乐最终还是回来了。第二天一乐说要去任何小勇当亲爹,结果被拎到了巷口上,许三观见者一乐被欺负,于是把一乐拉回,还带他去饭店吃面条,说就是他的亲爹。当然在给何小勇喊魂的一幕中,一乐又给许三观赚了很多面子。
小说的矛盾就是许三观与一乐可能非亲生关系的父子关系,而怪就怪在这一乐长得越来越像何小勇,而许玉兰确实与何小勇有过一段风流史。矛盾之下,突出的是主人公许三观那作为父亲的奉献精神,这正是广大农民和工人所拥有的本质,是人心为善的见证。平民文学能够见真情,而这正是能打动人心的,以前总是认为辞藻华丽的才是很棒的,现在发现其实是那些最本质的东西才有意义,倾注内心的情感才最重要。
相关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