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合同如何才算达到合格标准?合同已经融入了我们的生活和工作,成为了必不可少的元素。只有在合同公平公正、有利于激发员工积极性的情况下,才能被视为合格合同。接下来幼儿教师教育网编辑为您准备了“委托代建合同”,希望能引起您的关注,并与朋友们分享,传递知识。快将这篇文章发送给您的朋友们吧!
委托方(业主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代理方:邵阳市双清区高崇山镇城镇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0739-5xx88 邮政编码:422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委托代理建设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该委托代理建设房屋属于大汉新城农户安臵房,位于高崇山中学南侧,六三三处东侧,项目总占地29.5亩。土地权属为集体土地。
第二条:甲方代建房的基本情况
甲方委托乙方建设的代建房位于大汉新城太美广场第 【栋】 号,(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
该代建房的用途为 ,属砖混结构,建筑总层数为 层。 该代建房阳台为非封闭式。
该代建房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
第三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甲方代建房属于第 种类型。
1、联排别墅(二间门面,共三层半);
2、套房;
3、门面。
甲乙双方约定按下述第 种方式计算该代建房价款:
1、别墅按栋包干计价,该代建房总金额为(人民币)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
2、套房按建筑面积计算,该代建房建房成本为(人民币)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人民币)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
3、门面按建筑面积计价,该门面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建房单价为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人民币)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
第四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合同约定面积与建成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建成后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代建房屋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 ,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1、当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超出部分面积的房价款,
由甲方按合同约定单价,补交给乙方。
2、当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减少部分面积的房价款,
由乙方按合同约定单价,返还给甲方。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甲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签订合同时支付总房款的70%,余款在房屋主体封
顶时全部付清);甲方首付 余款 元在 年 月 日前付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或延付余款,全款未付清前,本合同所指房产所有权归乙方拥有.
第六条:甲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
逾期在30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
金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逾期超过30日后,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收
回代建房,解除合同时,甲方原交定购定金及已交其他费用和税费不退,甲方并按累计应付款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乙方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壹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第七条:交付期限
乙方应当在xx年12月30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符合合同约定交付标准的房屋交付给甲方使用。
如遇到下列特殊原因,乙方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拒力,且乙方在发生之日起15日内告知甲方的;
2、因当地政府政策性因素引起导致无法正常施工的;
第八条:乙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代建房交付甲方使用,按以下列方式处理;
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逾期不超过90日,自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一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起,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已交付房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逾期超过90日后,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自甲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30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甲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起。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已交付房交款万分之壹的违约金。
第九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该代建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乙方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第十条:交接
代建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乙方应当书面通知甲方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签署房屋交接单。
本房屋因属代建房由施工单位按图施工,工程质量由甲乙双方共同管理。本项目未立项,未邀请质监站和监理单位参与,因此质监部门不出具相关质量报告。
由于甲方房款不按时交清,影响房屋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甲方将按每延一日向乙方支付保管金贰拾元。
第十一条:乙方保证交付时该代建房没有债权债务纠纷。
第十二条:乙方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乙方交付使用的该代建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二)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委托代建协议
甲方:××县人民政府
乙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为了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改善××镇居民居住条件,根据××县整体发展规划,经双方协商,就委托乙方代建“××县城乡一体化示范工程住宅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达成以下协议:
一、委托代建名称:××县城乡一体化示范工程××新村
二、项目建设位置、规模:
“××县城乡一体化示范工程住宅项目”选址位于:××县××村内、××以西、××以南;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总投资约人民币1.68亿元。
三、项目委托代建内容:项目区域内总体规划及地质勘探和建筑设
计。项目土建施工及小区内配套设施(小区道路,配套公建,商业网点,景观绿化)的建设及项目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
四、项目建设合同工期:2011年月日正式开工,2012年
月日竣工交付使用。
五、代建工程造价:项目工程建设造价执行国家及当地的预算定
额,并按二类企业二类工程计取费用;乙方按工程总造价提取5%的工程代建管理费。
六、代建工程结算办法:工程结算以××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建
设工程费用定额,以及随时发布的政策性文件。为计算依据,材差按施工期的平均值调整,同时执行材差文件中两县建筑工程地区材料价差条款,材差系数为3.5%,以及×建(建)字〔2009〕××号通知中的三项措施费。
七、代建工程费结付:
(1)甲方于4月中旬支付给乙方代建工程费贰千伍佰万元整(¥2500万元)。
(2)甲方根据总投资额度扣除支付的2500万工程费,剩余部分用土地抵付代建设工程费并给予办理用地协议。依照法律规定的土地出让程序,在2009年5月底前给乙方办理完抵帐土地相关手续(抵帐土地位于:××以西、××以东、××以南(以实际交地面积为准)地块约1000亩,每亩价格8万元,以上土地价格为挂牌出让土地办证价格。工程移交后,根据双方认定的决算值,以现金形式互补差额。
八、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负责项目的立顶、报批、征用土地,负责项目建设的各种前期手续的办理,负责项目红线内的拆迁清理工作;并提供满足工程施工所需的临时用水、电和项目建设所需的回填土方。
(2)负责投资将市政基础配套工程修筑到项目建设地界红线(包括:市政规划道路、供电主干线、排水主管道、生活自来水、天然气主管道、通信、电视主线等);
(3)负责做好由政府建设的基础配套工程建设和项目区内基础
配套工程的协调工作;
(4)委派专人办理项目各项报批手续、协调处理项目开发建设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5)对项目的规划方案的审查、批准;对工程建设招投标、工程建设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和项目竣工验收,对工程造价和项目建设投资额的审查核定;
九、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负责代建工程建设、不负担任何规费、不负责项目建设各项手续的报批和基础配套工程的协调;
(2)负责组织项目建设的地质勘测、规划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的工期、质量、造价控制、安全和文明施工的监督和管理;
(3)负责筹集项目建设资金,并于2011年月日前完成施工前期的准备工作,使施工现场达到施工要求,具备进场施工条件;
十、双方共同组建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双方主要领导为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负责人;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和解决项目建设有关问题;
十一、项目建设竣工验收:项目建设工程竣工后,甲乙双方共同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乙方将其移交给甲方;
十二、项目建设竣工时,由乙方按双方确定的实际完成工程量和本协议第五条确定的代建工程造价标准及第六条规定的结算办法,提出项目建设竣工决算,甲方组织进行审定,双方认定后据以进行项目结算和清算;
十三、如因责任不落实,造成项目建设工期延误,由责任方承担延期全部责任;
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协议一式八份,双方各执四份。
甲方:××县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
乙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二0一一年月日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委托人: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代建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使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为保证市政府投资建设代建项目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效益,严格控制投资概算,经委托人、代建人与使用人三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总投资:________________(万元)(以批准的投资概算为准)
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规模: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内容:__________________
二、代建项目管理范围和内容:__________________
三、代建项目管理目标
投资控制金额:__________________(万元)(以代建人投标报价为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
代建管理期限:__________________个日历天
四、代建管理费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元
五、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组成
1.三方认可的有关工程的变更、洽商等书面文件或协议修正文件
2.委托代建合同书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中标通知书
6.投标书及其附件
7.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或描述代建项目的技术性文件)
8.初步设计文件及其审查批复文件
9.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上述排列次序进行解释。
六、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委托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为代建人提供项目建设的必要条件。
八、代建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按照代建工作范围和内容,承担代建任务。
九、使用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协助代建人完成代建工作。
十、本合同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方各执____份。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___代建人:(签章)____________使用人:(签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签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第一章词语定义、适用的法律法规、语言
第一条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项目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代建的项目。
(2)委托人是指承担投资责任并委托代建任务的一方。
(3)代建人是指按照代建合同约定承担代建项目组织管理工作的一方。
(4)使用人是指对代建项目提出使用功能,协助代建人完成项目建设工作,并在项目建成后实际接收、使用、管理项目的一方。
(5)项目经理部是指由代建人组建实施具体代建工作的机构。
(6)项目经理是指由代建人任命全面履行本合同的负责人。
(7)正常工作是指三方在合同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代建工作。
(8)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代建范围以外,通过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使用人原因,使代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造成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9)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由于委托人和使用人原因而暂停或终止代建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代建业务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11)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前一天的时间段。
(12)专业工作单位是指由代建人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承担本项目拆迁、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和设备供应及安装等工作,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
第二条建设工程委托代建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第二章各方的(合同)权利
委托人权利
第四条委托人有权对代建项目进行稽查,对违规行为予以纠正。
第五条委托人有权对因技术、水文、地质等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进行核准。
第六条委托人有权要求代建人赔偿因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致使工期延长、投资增加或工程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委托人有权要求代建人更换不称职的项目部工作人员。
代建人权利
第八条代建人根据委托人和使用人的授权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以下项目建设的组织、管理及协调权:
(1)根据初步设计的批复及有关规定选择专业工作单位,并与其签订合同。
(2)管理各类承包合同,并按规定向承包人支付承包费。
(3)对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进行管理。
(4)与有关单位商定处理保修、返修内容和费用。
(5)进行项目各参与方的协调工作。
第九条代建人有权拒绝委托人和使用人提出的本合同约定之外的要求。
第十条代建人有权取得代建报酬,并有权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从项目投资节余额中提取奖酬金。
使用人权利
第十一条使用人有权对代建项目进行监督,并向委托人反映各种问题。
第十二条使用人有权对工程变更内容提出意见。
第十三条使用人有权对委托人核准的变更结果进行申诉上报。
第三章各方的(合同)义务
委托人义务
第十四条委托人应负责协调代建人、使用人及与代建项目有关的各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关系。
第十五条委托人应监督和指导代建项目的建设实施,并组织代建项目的竣工验收和移交。
第十六条委托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代建人核拨建设资金和代建项目管理费。
第十七条委托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代建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第十八条委托人应授权一名联系人负责本项目的联络工作。
第十九条委托人应在代建工作完成后,组织对代建人进行客观、全面、公正的绩效评价。
代建人义务
第二十条代建人在履行本合同义务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委托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一条代建人在签订代建合同的同时,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委托人提交银行履约保函。
第二十二条代建人应组建能够满足本项目代建管理服务需要的项目管理部,按照代建工作范围和内容完成代建工作,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委托人汇报代建工作进展,将汇报材料抄送使用人。
第二十三条代建人应按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实施组织管理,严格控制项目投资,确保工程质量,按期交付使用。代建人不得在实施过程中利用洽商或者补签其他协议随意变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和投资额。因技术、水文、地质等原因必须进行设计变更的,应由设计单位填写设计变更单,并经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签署意见后,由代建人报委托人核准。
第二十四条代建人应按有关规定选择专业工作单位,并接受委托人和使用人监督。
第二十五条代建人应根据项目进度需要,向委托人提出投资计划申请。
第二十六条代建人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并接受委托人和使用人监督。
第二十七条代建人应在项目建成后,协助委托人组织竣工验收,并将验收合格的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向使用人办理移交手续。
第二十八条代建人应在项目移交前,签订保修服务协议。
第二十九条代建人应根据使用人提出的项目运行管理方案,组织运行管理人员培训。
第三十条代建人应建立完整的项目建设档案,在代建项目完成后将工程档案、财务档案及相关资料向使用人和有关部门移交。未征得有关方面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保密资料。
使用人义务
第三十一条使用人应为代建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1)根据项目建议书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额,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提供详细的项目使用需求(或功能需求)报告。
(2)协助代建人办理与代建项目有关的各种审批手续。
(3)按合同约定为代建人提供必要的现场办公和生活条件。
第三十二条使用人应对政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并负责政府差额拨款投资项目中自筹资金的筹措,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代建人拨款。
第三十三条使用人应参与项目设计的审查工作,并对专业工作单位的选择过程进行监督。
第三十四条使用人应对代建项目的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进行监督,配合完成工程验收,按有关规定办理项目接收手续。
第三十五条使用人应授权一名联系人负责本项目的联络工作。
第三十六条使用人应提出项目运行管理方案,配合代建人组织运行管理人员培训。
第四章责任
委托人责任
第三十七条委托人应全面实际地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合同义务,任何未按合同的约定履行或未适当履行的行为,应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委托人有权就因其他方原因造成的损失提出索赔,如果该索赔要求未能成立,则索赔提出方应补偿由该索赔给他方造成的各项费用支出和损失。
第三十九条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委托人同其他各方协商解决。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合同三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一定级别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代建人责任
第四十条代建人应全面实际地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合同义务,任何未按合同的约定履行或未适当履行的行为,应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因代建人责任造成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发生变化,致使工期延长、投资增加或其它经济损失的,代建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四十一条代建人有权就因其他方原因造成的损失提出索赔,如果该索赔要求未能成立,则索赔提出方应补偿由该索赔给他方造成的各项费用支出和损失。
第四十二条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建人同其他各方协商解决。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合同三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一定级别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使用人责任
第四十三条使用人应全面实际地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合同义务,任何未按合同的约定履行或未适当履行的行为,应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四十四条委托人有权就因其他方原因造成的损失提出索赔,如果该索赔要求未能成立,则索赔提出方应补偿由该索赔给他方造成的各项费用支出和损失。
第四十五条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使用人同其他各方协商解决。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合同三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一定级别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第五章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四十六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七条由于委托人或使用人的原因致使代建工作发生延误、暂停或终止,代建人应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委托人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由于委托人未采取相应措施,代建人可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代建业务,直至提出解除合同。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十八条当代建人未履行全部或部分代建义务,而又无正当理由,委托人可发出警告直至解除合同,代建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十九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3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因解除合同使其他各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五十条代建人与使用人办理完成项目移交手续,并经委托人审核通过工程决算,代建人收到代建报酬尾款后,本合同即终止。
第六章争议的解决
第五十一条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协调后争议仍未解决时,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第二条合同适用的法律及代建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代建管理费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加工作报酬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额外工作报酬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建人节约建设资金时,向委托人提出代建奖励报告,奖励金额按以下内容和方法计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节约资金奖励:_____________________
节约资金奖励金额=工程费用节省额×奖励比率(_____%)
注:工程费用节省额:指经过评估的,代建人全面履行合同约定代建项目建设内容、质量标准等前提下的建设资金合理节省额。
第十五条委托人、代建人、使用人三方同意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工程验收合格后,使用人负责组织接收。
第十六条委托人应按如下方式、时间、金额向代建人核拨建设资金和代建项目管理费:
第十七条委托人应在天内就代建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第十八条委托人的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代建人应按项目的_____%向委托人提交银行履约保函。
第二十二条代建人的项目经理:
代建人向委托人汇报代建工作进展的方式和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选择专业工作单位的监督管理措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六条代建项目建设资金专用账户管理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一条使用人向代建人提供项目使用需求(或功能需求)报告的具体时间:_________
使用人为代建人提供的现场办公和生活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二条使用人同意按以下方式、时间和金额,向代建人拨付政府差额拨款投资项目中的自筹资金:____________
第三十五条使用人的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条代建人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
(1)项目实际建设投资金额超过合同约定投资控制金额的,按超出数额赔偿。
(2)工程质量有问题的,按评估损失赔偿。
(3)未按约定期限完成代建工作,对超出日期按进行赔偿。
(4)赔偿款从银行履约保函中扣除。履约保函中担保金不足的,相应扣减项目代建管理费。项目代建管理费不足的,委托人可继续向代建人提出索赔要求。
第五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加协议条款:(略)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委托代建协议书
项目名称:
甲方(项目委托人): 乙方(项目代建人):
XX工程,包括XXXX项目,是县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益性项目,经县政府批准同意,项目建设实行代建制,由XXXXXX单位承担本工程代建服务,并按有关法规承担责任和义务,在项目代建期限内代表甲方在本协议书约定的权力义务范围内行使项目管理权,确保本协议书约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的顺利实现。为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保证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效益,严格控制投资概算,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经甲方、乙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书。
一、代建内容、范围和期限
甲方负责完成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后所有手续由甲方负责,乙方协助办理;建设管理由乙方负责,甲方配合。乙方要确保项目各项技术指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甲方使用要求。代建期限从代建协议书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通过工程综合竣工验收合格且保修期满之日止。
二、工程进度管理
1.按照投标文件的工期执行。
2.严格按照批准的计划进度管理,一旦达不到计划进度要求和发生进度延期倾向,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补救,确保总工期不变和项目的如期完工。
三、工程质量管理
1.乙方负责对工程进行全程检查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
的手续。
(5)甲方应当对工程初步设计方案和概算,进行审核。(6)甲方应当对工程施工图设计方案和预算,进行确认。(7)甲方应当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监督和确认资金的支付。(8)甲方对于乙方在代建期间提出的书面意见,在收到书面意见后的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9)甲方提出的变更,应当提前7日书面通知乙方,变更文件应清楚列明变更的项目、部位、材料、设备等内容,经各参建单位同意后实施。
2.乙方义务
(1)乙方在甲方委托的工作范围内,根据甲方授权,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建设期项目业主的义务。
(2)乙方在签订代建协议书后15天内,按协议书约定组建项目代建工作的项目经理部及人员,向甲方报送项目经理及其项目经理部主要人员名单、项目代建方案,同时确保在履行协议书义务期间,项目部人员的稳定。
(3)按照审定的工程建设概算费用,按工程建设进度编制资金使用进度等各项计划。
(4)乙方必须按照政府批准的建设方案、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建设工期和项目总投资等,进行建设组织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建设程序进行项目的代建,严格控制项目概算和预算,确保工程质量,按时交付使用。
(5)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濮阳市的建设单位财务会计制度,专款专用,严格资金管理。
(6)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政府批准的招标方式组织招标。乙方协
(2)甲方应当具有参与各项技术、设计和建设方案的审核的权利。
(3)当甲方发现乙方人员与承包人串通给甲方或工程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乙方人员,直到终止协议。
(4)甲方有权利对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向乙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5)审核主要设备和材料的选型。2.乙方权利
(1)乙方在甲方委托的工程范围内,根据甲方授权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建设期项目业主的权利。
(2)作为招标人负责组织监理、施工、采购及其他服务的招投标工作,并作为合同的甲方直接与选定的中标人签订合同和进行合同管理。
(3)对项目的进度、质量和资金使用进行管理。(4)按规定及合同向中标人支付工程(承包)费。(5)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九、责任约定
乙方对本工程质量、工程进度、施工安全、资金使用等负全部责任。
十、项目资金的拨付与使用
1.在资金到位的情况下按进度拨付。
2.在资金不到位的情况下,协助甲方想办法共度难关。本协议书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本协议书经各方授权(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签章)
委托人(全称): 某某 宾馆
代建人(全称): 某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经委托人研究,同意将南山甲所、梅岭1号、2号、3号建设项目委托给代建人实施代建管理,按照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代建管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 1号、2号、3号改造工程
工程地点: 东湖路146号
工程内容: 前期工作代理和建设实施代建
总 投 资(估算投资): 壹亿 元人民币(财政投资9000万元,东湖宾馆1000万元)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二、工程总建设期
工程总建设期(自合同签订日起): XX.7.1-XX.1.20,
三、质量标准: 优良
四、合同价款
甲方以项目总概算的 2% 作为乙方的代建管理费(工程概算为9000万元,开班费等其他费用1000万元)。工程竣工后,根据审计结果据实调整代建管理费。
五、合同组成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双方认可的有关工程的变更、洽商等书面文件或协议修正文件
2、委托代建合同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5、描述代建项目的技术性文件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上述排列次序进行解释。
六、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代建人向委托人承诺,按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议定范围内的工程委托代建工作。
八、委托人向代建人承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中议定的期限、方式和币种,向代建人支付代建管理费。
九、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武汉东湖宾馆
本合同约定 双方签字盖章 后生效。
委托人: (公章) 代建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地址: 地址:
建设项目委托代建合同
项目业主单位(甲方):项目代建单位(乙方):
XXX
第一部分 委托代建合同
甲方(项目业主单位): 乙方(项目代建单位):XXX 根据《XXX市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规定(试行)》精神,明确由甲方负责项目开发建设,由乙方为建设项目代建单位,展开相关建设工作。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甲方就委托乙方承担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工程代建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委托代建协议。后续代建项目由指挥部书面委托,双方权利义务可参照本合同执行。
一、项目概况
1、代建项目:XXX隧涵洞抢险加固工程
2、项目建设地点:延平新城区域内
3、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XXX隧涵洞抢险加固工程建设规模和内容:XXX隧涵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全长846.5米,2008年1月加固K0+000~K0+060及XXX本次抢险加固设计主要针对+060~+480段破损未加固段落。
4、项目总投资与资金筹措:本项目总投资约500万,由甲方拨付。
二、代建方式:项目代建方式采用全过程代建方式,即由代建单位对代建项目从项目设计至竣工验收实行全过程代理。
三、项目代建范围
项目前期阶段含项目设计委托及审批等工作。实施阶段所涉及项目咨询、监理、施工队伍选择、工程施工建设管理、工程竣工验收、工程资料收集归档、竣工财务决算、资产移交、工程保修等的组织、协调、控制和
管理等工作。
四、项目代建管理目标
1、投资控制目标:以审批的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和经审核确认的施工图预算为准,分阶段控制投资。
2、项目质量目标:项目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现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格等级。
3、项目工期目标:乙方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具体项目施工合同工期为控制目标。
4、前期工作目标:以满足相关行政审批为目标。甲 方:(盖章)法人代表: 联 系 人: 地 址: 负 责 人: 联系电话:
乙 方:XXX(盖章)法人代表: 经 办 人: 地 址: 负 责 人: 联系电话:
2015年 月 日签订于X
第二部分
合同通用条款
一、工作职责和范围
(一)甲方作为项目业主单位,主要负责:
1、依法组织开展代建单位的招标工作,与代建单位签订项目代建合同,并将招标文件、招投标情况及代建合同报市发改委、住建局、财政局等部门备案;
2、布置、下达项目建设内容明确代建项目具体实施意见,提供项目用地;
3、代建单位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工程预算等文件编制、审查。
4、审核并汇总上报代建单位代编的项目投资计划和基建支出预算;
5、根据市政府及其授权部门下达的项目投资计划和市财政局批准的基建支出预算,向市财政局提出项目用款申请;并负责项目建设资金的管理和拨付;
6、对代建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对代建单位不称职的项目部工作人员可以提出更换;
7、协助项目代建单位办理项目前期有关手续;
8、负责建设资金的筹措,并按工程进度及时支付前期经费、工程进度款和代建管理费;
9、《X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规定(试行)》(X政综[2010]171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乙方作为项目代建单位,主要负责:
1、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准内容,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办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及与工程开工建设相关的项目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工程规划许可、开工报告或施工许可证、消防、人防等行政许可手续。
2、在项目业主单位的监督下,依法组织项目可研、水保、环评、勘察、设计单位的招标工作,并将招标文件和投标情况报项目业主及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3、在项目业主单位的监督下,依法与可研、水保、环评、勘察、设计单位签订合同,并报项目业主及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4、依法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编制工作,并报项目业主及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经批准的概算作为投资控制和限额设计的依据;
5、按照基建财务管理规定及时向业主单位提交会计报表;
6、按照经批准的初步设计及概算,负责对施工图实行限额设计;
7、在项目业主单位的监督下,组织项目预算(施工图预算及相关费用)编制工作,经业主单位审核后报财政部门审批;
8、在项目业主单位的监督下,依法组织项目监理、施工、主要材料设备采购等招标活动,并将招标文件、招标投标情况、相关合同文件报业主单位及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9、编制项目投资计划和基建支出预算;
10、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量和工程进度款进行审核,按月向业主单位报送工程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申请拨付资金,代编项目财务决算报表;
11、在项目业主单位的监督下,负责办理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配合业主单位办理概算调整等报批手续;
12、会同业主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工程质量验收);
13、负责组织工程竣工结算和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经业主单位审查后,报市财政局审批;
14、会同监理单位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施工方停止使用;对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施工方停工整改、返工。施工方得到乙方批准,并经监理单位下达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15、负责将项目竣工及有关项目建设的技术资料完整地整理汇编移交;
16、《XXX市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规定(试行)》(南政综[2010]171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保险
1、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乙方应自行投保其派出人员的人身意外险及其拥有和使用的设备设施、运输工具等有关的保险,出现相关事宜由乙方自负。
2、乙方负责督促本工程项目的各工程承包商办理承包合同中规定的各类保险,并向甲方书面报告执行情况。
三、廉政建设规定
1、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工程招标投标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2、认真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严格按合同办事。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等法律法规。
3、甲乙双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本工程第三方索要和收受回扣、补贴等各种好处费。
4、甲乙双方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本工程第三方正常的业务交往,不得收受第三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礼品,不得在第三方报销任何应个人支付的费用。
5、甲乙双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对公正贯彻落实本工程管理工作有影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6、甲乙双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本工程第三方为其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国内外旅游等提供方便。
7、甲乙双方工作人员不得向本工程第三方介绍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本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
8、甲乙双方工作人员不得假公济私,化公为私,在工程量签证、材料价格审定、工程结算等问题上徇私舞弊。
9、甲乙双方工作人员有违反廉政建设规定的,提请项目廉政监督工作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取消相关人员的从业资格,吊销职业资格证书等处罚;取消代建单位在我市工程建设方面的投标资格、评优晋级资格以及罚款处理;给业主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经
济赔偿;性质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通知送达
1、甲乙双方均保证本合同所书之住所是真实有效的,并以该住所作为双方书面联系之通讯地址,如有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仍视本合同所书之住所作为联系地址。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均应采取书面形式并通过人手传递或挂号信或邮局特快专递的方式,如需反馈还应确定反馈时间。人手传递自接收人签收之日起视为送达;挂号信自投邮之日起的第3日即视为送达;特快专递自投邮之日起的第2日即视为送达。
3、除需要提交项目建设决策的请示、文件等外,合同一方接受对方提交的一般工作联系函,原则上在24小时内给予书面回复。
五、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双方应协商解决,互不追究违约责任。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合同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一定级别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六、争议解决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应当本着谅解信任的原则,力求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当地政府协调,协调后争议仍未解决时,任何一方均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部分
合同专用条款
一、代建管理费及支付方式
代建管理费参照《XXX市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规定》(南政综〔2010〕171号)文件中规定的费率标准收取。双方约定所承担的项目代建管理费的费率标准为项目投资额的2.5%;代建管理费按项目进度分期支付,每个项目结算一次,每半年拨付一次。乙方每半年向甲方报送申请拨付相关代建项目管理费支付报告,列出各代建项目完成投资应拨付的管理费用,甲方审核后及时拨付。在项目竣工前拨付不超过80%,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批复后再拨付20%。
二、项目建设资金的拨付与管理
乙方应严格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专款专用。
(一)付款方式:建设资金由乙方申报、甲方负责拨付。
(二)建设资金申请拨付审批流程:
1、乙方在每个月的25日前以书面形式,根据代建项目、进度控制目标及建设计划,向甲方申报当月已完成的建设资金申请以及下一个月的建设资金需求计划,报甲方审批。
2、甲方根据核批情况,一周内将资金拨付到乙方建设资金账户。
(三)项目各类款项拨付要求:
1、施工单位申报的当月份已完成的资金申请,须经监理单位及乙方审核、签署意见后再呈报甲方审批。
2、建安工程进度款由乙方按月拨付给施工单位,已完成工程量价款拨付比例按工程合同约定。
3、其他类别的款项经乙方审核后报甲方审批,由乙方按相关合同的约定支付给相关单位。
三、工程变更管理
1、乙方应综合分析工程设计与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及时采取事先控制措施,减少投资增加的工程变更的发生。
2、乙方应按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实施组织管理,严格控制项目投资,确保工程质量,按期交付使用。乙方不得在实施过程中利用洽商或者补签其他协议随意变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和投资额。因技术、水文、地质等原因必须进行设计变更的,应由设计单位填写设计变更单,并经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签署意见后,由乙方报甲方核准。
3、工程变更参照《XXX市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规定(试行)》(南政综[2010]171号)文件中第十七条规定的执行。
4、因工程变更造成总投资调整的,代建管理费应做相应调整,计算方法及支付方式不变。
四、工程竣工验收及保修
1、工程竣工验收由乙方负责,甲方配合完成竣工验收所需的相关手续。验收过程若发现相关问题由乙方负责落实整改。
2、在工程移交验收时,乙方需提供相关工程资料供甲方存档。
3、工程保修期内由代建单位负责保修,保修范围和保修年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五、违约责任和奖励
甲乙双方应相互配合,相互理解支持,严格按照本合同履行各自职责,尽量避免违反本合同约定事件的发生,共同完成建设任务。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应支付其他方违约金和赔偿金。
1、乙方未严格执行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应尽义务,影响到甲方对项目的组织、协调、监督工作,甲方有权对乙方提出书面警告、要求限期整改。乙方因管理不力造成项目投资、进度和质量无法达到规定要求的,项目业主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
2、乙方未完全履行代建合同、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设计、增加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或者未对投资控制实行科学管理等情形之一,造成工程决算超过概算的,超出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造成代建工程质量未能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乙方应组织相关的专业工作单位无条件返工,直至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由此造成的损失包括增加的投资费用,由乙方负责。
3、乙方因组织管理不力致使代建项目未能在移交使用目标日前完成移交的,每超过一天,项目业主可扣除应付给乙方的项目代建管理费1‰;即:违约金=管理费总额*延长工期(日)*1‰。
4、由于项目业主原因导致应支付乙方的项目建设资金延期支付而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项目业主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
5、由于项目业主或其他政府审批部门的原因导致代建工作延误、暂停等,乙方的合同工期相应顺延,延长期管理费=管理费总额*延长工期(日)*1‰。
6、乙方在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项目业主得到了经济效益,项目业主将上报,建议有关部门将其记入乙方代建业绩。
六、其他
1、隐蔽工程的验收。进行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施工、隐蔽工程验收及
使用功能实验时,代建人应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到场,在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其他施工。
2、本合同未明确的事项以及文件内容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按《XXX市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规定(试行)》(x政综[2010]171号)文件精神解决。文件未明确的,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3、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本合同一式壹拾贰份,双方各执贰份,其余由项目业主报市监察局、发改委和财政局等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5、未尽事宜,双方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赣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委托代建合同书
示范文本(试行)
委托人: 代建人: 使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赣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为保证市政府投资建设代建项目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效益,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工期,经委托人、代建人与使用人三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万元)(以批准的投资概算为准)
资金来源:
建设地点:
建设规模:
建设内容:
建设时间:
二、代建项目管理方式、范围和内容:
三、代建项目管理目标
投资控制金额:
(万元)(以代建人投标报价为准)
工程质量标准:
代建管理期限:
个日历天
代建工期:
质量缺陷管理期:
四、代建管理费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含税金、质量缺陷等一切费用)
¥:
元
五、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组成:
1、三方认可的有关工程的变更、洽商等书面文件或协议修正文件
2、委托代建合同书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直接委托方式的,关于委托人、代建人、使用人确定的批准文件
6、中标通知书
7、投标书及其附件
8、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或描述代建项目的技术性文件)
9、初步设计文件及其审查批复文件
10、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上述排列次序进行解释。
六、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委托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为代建人提供项目建设的必要条件。
八、代建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按照代建工作范围和内容,承担代建任务。
九、使用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协助代建人完成代建工作。
十、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方各执 份。使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地址: 委托人:(签章)代建人:(签章)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邮编: 电话:
审查机关意见:(签章)
本合同签于
****年**月**日
第一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第一章 词语定义、适用的法律法规、语言
第一条 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项目”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代建的项目。
(2)“委托人”是指委托代建任务的投资主管部门或项目投资管理单位。
(3)“代建人”是指按照代建合同约定承担代建项目代建任务的一方。
(4)“使用人”是指对代建项目提出使用功能,协助代建人完成项目建设工作,并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及办理完移交手续后实际接收、使用、管理项目的一方。
(5)“项目经理部”是指由代建人组建实施具体代建工作的机构。
(6)“项目经理”是指由代建人任命全面履行本合同的负责人。
(7)“正常工作”是指三方在合同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代建工作。
(8)“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代建范围以外,通过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使用人原因,使代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造成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电话:
电话:(9)“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由于委托人和使用人原因而暂停或终止代建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代建业务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11)“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前一天的时间段。
(12)“专业工作单位”是指由代建人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承担本项目拆迁、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和设备供应及安装等工作,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
第二条建设工程委托代建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第三条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第二章 各方的(合同)权利
委托人权利
第四条 委托人有权对代建项目进行稽查,对违规行为予以纠正。
第五条委托人有权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等要求进行认定,有权对因技术、水文、地质等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进行核准或报批。
第六条委托人有权要求代建人赔偿因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致使工期延长、投资增加或工程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委托人有权要求代建人更换不称职的项目部工作人员,未经委托人同意,代建人不得调换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主要骨干人员。代建人权利
第八条代建人根据委托人和使用人的授权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以下项目建设的组织、管理、协调及确定权:(1)根据初步设计的批复及有关规定选择专业工作单位,并与其签订合同。
(2)管理各类承包合同,并按规定向承包人支付承包费。
(3)对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进行管理。
(4)与有关单位商定处理保修、返修内容和费用。
(5)进行项目各参与方的协调工作;
(6)委托人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代建人有权拒绝委托人和使用人提出的本合同约定之外的要求。
第十条 代建人有权取得代建报酬,并有权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从项目投资节余额中提取奖酬金。使用人权利
第十一条 使用人有权对代建项目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向委托人反映各种问题及通过委托人对代建人的违规行为予以纠正。
第十二条 使用人有权对工程变更内容提出意见。
第十三条 使用人有权对委托人核准的变更结果进行申诉上报。
第三章 各方的(合同)义务
委托人义务
第十四条委托人应负责协调代建人、使用人及与代建项目有关的各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关系及其他依法属于委托人应办理的相关报批文件。
第十五条 委托人应监督和指导代建项目的建设实施,并组织代建项目的竣工验收和移交。
第十六条 委托人应协调相关部门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代建人核拨建设资金和代建项目管理费。第十七条委托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代建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第十八条 委托人应授权一名联系人负责本项目的联络工作。
第十九条 委托人应在代建工作完成后,组织对代建人进行客观、全面、公正的绩效评价。代建人义务
第二十条代建人在履行本合同义务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委托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一条 代建人在签订代建合同的同时,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委托人提交银行履约保函。
第二十二条代建人应组建能够满足本项目代建管理服务需要的项目管理部,按照代建工作范围和内容完成代建工作,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委托人汇报代建工作进展,将汇报材料抄送使用人。
第二十三条代建人应按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实施组织管理,严格控制项目投资,确保工程质量,按期交付使用。代建人应协助委托人协调与使用人及代建项目有关单位的管理部门关系。代建人不得在实施过程中利用洽商或者补签其他协议随意变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和投资额。因技术、水文、地质等原因必须进行设计变更的,应由设计单位填写设计变更单,并经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签署意见后,由代建人报委托人核准。
第二十四条代建人应按有关规定选择专业工作单位,并接受委托人和使用人监督。
第二十五条 代建人应根据项目进度需要,向委托人提出投资计划申请。
第二十六条 代建人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并接受委托人和使用人监督。
第二十七条 代建人应在项目建成后,协助委托人组织竣工验收,并将验收合格的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向使用人办理移交手续。
第二十八条 代建人应在项目移交前,签订保修服务协议。
第二十九条 代建人应根据使用人提出的项目运行管理方案,组织运行管理人员培训。
第三十条代建人应建立完整的项目建设档案,在代建项目完成后将工程档案、财务档案及相关资料向使用人和有关部门移交。未征得有关方面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保密资料。
使用人义务
第三十一条 使用人应为代建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1)根据项目建议书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额,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提供详细的项目使用需求(或功能需求)报告。
(2)协助代建人办理与代建项目有关的各种审批手续。
第三十二条 使用人应参与项目设计的审查工作,并对专业工作单位的选择过程进行监督。
第三十三条使用人应对代建项目的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参与工程验收,按有关规定办理经验收合格的代建项目接收手续。
第三十四条使用人应指定一名联系人负责本项目的联络工作。
第三十五条 使用人应提出项目运行管理方案,配合代建人组织运行管理人员培训。
第四章 责任
委托人责任
第三十六条委托人应全面实际地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合同义务,任何未按合同的约定履行或未适当履行的行为,应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委托人有权就因其他方原因造成的损失提出索赔,如果该索赔要求未能成立,则索赔提出方应补偿由该索赔给他方造成的各项费用支出和损失。
第三十八条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委托人同其他各方协商解决。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合同三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一定级别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代建人责任
第三十九条代建人应全面实际地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合同义务,任何未按合同的约定履行或未适当履行的行为,应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因代建人责任造成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发生变化,致使工期延长、投资增加或其它经济损失的,代建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四十条代建人有权就因其他方原因造成的损失提出索赔,如果该索赔要求未能成立,则索赔提出方应补偿由该索赔给他方造成的各项费用支出和损失。
第四十一条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建人同其他各方协商解决。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合同三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一定级别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使用人责任
第四十二条使用人应全面实际地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合同义务,任何未按合同的约定履行或未适当履行的行为,应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四十三条使用人有权就因其他方原因造成的损失提出索赔,如果该索赔要求未能成立,则索赔提出方应补偿由该索赔给他方造成的各项费用支出和损失。
第四十四条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使用人同其他各方协商解决。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合同三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一定级别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第五章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六条由于委托人或使用人的原因致使代建工作发生延误、暂停或终止,代建人应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委托人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由于委托人未采取相应措施,代建人可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代建业务,直至提出解除合同。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十七条 当代建人未履行全部或部分代建义务,而又无正当理由,委托人可发出警告直至解除合同,代建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十八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3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因解除合同使其他各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四十九条 代建人与使用人办理完成项目移交手续,并经委托人审核通过工程决算,代建人收到代建报酬尾款后,本合同即终止。
第六章 争议的解决
第五十条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协调后争议仍未解决时,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第二条 合同适用的法律及代建依据:
第十条 代建管理费计算方法:
附加工作报酬计算方法: 额外工作报酬计算方法:
代建人节约建设资金时,向委托人提出代建奖励报告,奖励金额按以下内容和方法计取:
节约资金奖励:
节约资金奖励金额=工程费用节省额×奖励比率(%)注:“工程费用节省额”:指经过评估的,代建人全面履行合同约定代建项目建设内容、质量标准等前提下的建设资金合理节省额。
第十五条委托人、代建人、使用人三方同意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工程验收合格后,由委托人牵头组织移交工作,使用人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安排接收工作
第十六条 委托人应按如下方式、时间、金额向代建人核拨建设资金和代建项目管理费:
1、委托人按代建人资金使用计划按期核付项目所需资金。
2、代建管理费的拨付由三方约定,按一定比例预付代建管理费并按工程进度、按比例支付代建管理费。
第十七条 委托人应在 天内就代建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第十八条 委托人的联系人:
第二十一条 代建人应按项目 的 %向委托人提交银行履约保函。
第二十二条 代建人的项目经理部应满足下列要求:
代建人向委托人汇报代建工作进展的方式和时间:
第二十四条 选择专业工作单位的监督管理措施:
第二十六条 代建项目建设资金专用账户管理方法:
第三十四条 使用人的联系人:
第三十六条 委托人在履约期间如因自身原因,给代建人造成损失或工期延误的,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
(1)代建工期顺延。
(2)导致施工等专业单位索赔的,承担赔偿责任。
(3)延期支付代建管理费的,按银行利率计支付延期利息。
第三十九条 代建人在履约期间如因自身原因,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
(1)项目实际建设投资金额超过合同约定投资控制金额的,按超出数额赔偿。
(2)工程质量有问题的,按评估损失赔偿。(3)未按约定期限完成代建工作,按双方约定进行赔偿。
(4)赔偿款从银行履约保函中扣除。履约保函中担保金不足的,相应扣减项目代建管理费。项目代建管理费不足的,委托人可继续向代建人提出索赔要求。
第四十二条 使用人在履约期间如因自身原因,给代建人造成损失或工期延误的,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
(1)代建工期顺延。
(2)导致施工等专业单位索赔的,承担赔偿责任。
(3)延期支付代建管理费的,按银行利率计支付延期利息。
第五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附加协议条款:
我们特意准备了一些关于“委托招商合同书”的内容,随着人们对法律认识的不断提高,我们也逐渐认识到了合同的重要性。签订合约是一个不可或缺的环节。相信阅读完本文后,您将会获得一些有用的参考和建议!
合同编号: 委托方: (简称甲方) 受托方:深圳市联想空间艺术工程有限公司 (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委托乙方策划 事项达成一致协议,特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注:1、甲方提出调整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超过一个月的,在原有策划费的基础上增加20%的修改费,且需重新走策划订单流程,视为新的策划项目,按新策划单收费。
2、非乙方原因造成的项目建设方向性变动,应增收策划调整费80%,且需重新走策划订单流程。
3、现场策划服务周期为1天/所学校,往返不得超过3天,每增加一所学校可顺延1天,服务最终成功形式为策划方案。不包含解读、宣讲类服务,逾期收取 480元/天 基准策划师成本费用。
二、乙方向甲方交付策划方案的时间:
策划期限为 个工作日(起算时间为:现场策划返程后,自收到全部策划资料之日起开始计算);
1、本项目按分公司内部策划收费标准单项收费,则总的策划费为(人民币大写) (¥ );
2、本合同签订后三天内,甲方应向乙方一次性付清总策划费,即(人民币大写) (¥ );乙方即发送策划源文件。
1、甲方应按照合同付款方式及时付款。
2、甲方在策划师返程三个工作日内收集策划所需全部资料,因资料不全而导致策划工作无法顺利进展应另行约定策划出稿时间。
3、乙方策划师与甲方工作人员现场与客户沟通确定的策划意向为作为策划服务的核心依据,非乙方策划师理解失误等造成的问题不做更改。甲方认为有必要修改策划意向的,按合同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执行。
4、甲方应及时审稿,签字之修改意见应于收稿三天内以传真或邮件方式通知乙方。甲方审核未通过的策划方案著作权仍归乙方所有。逾期未通知或通知内容不明确,视为确认乙方策划。
4、在甲方未取得方案的归属权以前,甲方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未通过甲方认可的策划方案的著作权仍归乙方所有。
5、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出的策划依据及需求,及时提交阶段策划成果,在策划范围内,根据甲方要求修正调整方案。
6、乙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条所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交策划方案,甲方若提出修改意见,甲方的审核时间不计入策划时间,乙方的方案交付日期相应顺延。
7、乙方有义务按甲方要求对该方案进行修改,和对设计中产生的疑问进行协调解决。
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则前期所付策划费无权要求退回。
2、乙方延误了本合同规定的策划方案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按合同策划费的千分之三向甲方偿付逾期违约金。
3、若甲方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付款,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须另行支付费用。
2、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3、甲、乙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工作,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均可诉请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
4、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扫描件有效),
收款账号:6227 0072 0081 0176 646 开 户 行:建设银行深圳宝安支行
商场委托招商合同是一种标准商业合同,用于规范商场管理单位与招商代理公司之间的招商合作关系。合同的签署对于商场的收益和经营模式的成功至关重要,因此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商业实践经验。
一、合同的主要内容
商场委托招商合同一般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合同的基本条款、合同的招商条款、合同的流程条款和合作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条款。
1、合同的基本条款:该条款主要规定合同双方的基本信息、合同有效期、续签条款、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合同违约责任等等。
2、合同的招商条款:该条款主要规定商场委托招商代理公司进行商场的商务招商、广告招商、场地招商等等的具体内容,包括招商代理公司的职责、发展目标、招商计划、费用标准、收益分配等等。
3、合同的流程条款:该条款主要规定商场招商代理公司的工作流程,包括商场招商代理公司的日常规划、工作计划、招商细节、招商数据分析、商场召开招商会议等等,帮助商场根据招商代理公司提供的数据分析和细节信息进行招商。
4、合作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条款:该条款规定合作双方必须履行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商场给予招商代理公司必要支持、协助、配合、保护其招商权益等等,招商代理公司要保证其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对商场的商务招商、广告招商、场地招商等等实现落实负责。
二、合同签署的注意事项
在签署商场委托招商合同时,双方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签署合同前要对商场、招商代理公司的资质、信誉以及业务能力进行尽职调查。
2、合同的条款要明确、清晰,不能存在模棱两可的表述,以免引起纠纷。
3、双方在签署合同前应仔细阅读合同内容,不理解的地方应提出疑问,并在协商解决后再签署。
4、合同中涉及到的费用标准、分配比例等应详细规定、合理合法,以避免日后产生纠纷或不必要的损失。
5、签署合同后需要妥善保存合同的原件,并做好备份。
三、合同的执行和变更
商场委托招商合同是商场招商和招商代理公司之间的合作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务必要遵守合同的规定。如果出现合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纠纷,则在聚集双方代表共同协商解决。
当执行期间招商代理公司提供的招商方案变更时,需经过商场同意并签署补充协议。此外,如果双方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对合同内容进行改变,则需要签署变更协议,将变更内容明确规定。
四、合同的终止
商场委托招商合同的终止有多种情形,包括:
1、合同期满后未予续签的情况。
2、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提前解除合同。
3、发生重大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如恶意招商、非法招商等等。
4、合同解除后需依据已签订的协议内容进行合同费用的处理。费用的处理一般需要经过协商、补救、仲裁等手段。
综上所述,商场委托招商合同是商场经营模式的成功与否的一个重要因素,商场方在签署合同时需注重合同的规范性和明确性,并严格按照合同执行。同时,招商代理公司要严格履行其职责,提供准确、及时、完整的招商信息,为商场提供有效的招商方案,以保障商场的经营效益。
招商代理委托合同
甲方(委托方):伊金霍洛旗万力房地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受托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负责为该公司在伊金霍洛旗“万力太阳城”项目,总招商建筑面积东区约20万平方米,西区约28万平方米招商代理委托事宜特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委托项目:
项目名称: 伊旗“万力太阳城”以下简称该项目。
位置:中国内蒙古鄂尔多斯伊金霍洛旗
第二条委托期限:
东区招商自2012年4月1日至2013年10月30日;西区根据工程进度情况另行商定。
第三条 委托内容: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负责为该项目进行招商。(东区2012年12月18日部分区域开业,2013年10月整体开业)。
第四条甲方的负责内容:
1、负责及时向乙方提供本案基本情况和数据,如乙方招商、策 划、宣传数据等,并及时进行广告媒体(双方认可)的发布。
2、配合乙方在合法有效代理期间签订招商合同以及商家各项 收款等事宜。
3、负责安排专人与乙方进行招商对接和招商销控、招商基础工 作的建立、客户资源的整理、招商档案管理等工作。
4、负责工程不完善之处的施工,达到商户进场装修开业的条件。
5、负责提供招商接待中心和接待中心所需的办公设施及用品。
第五条乙方服务内容
1、乙方对伊旗“万力太阳城”项目按甲方确定的商业业态定位开展招商工作(对部分业态乙方征得甲方许可后可以变更)。
2、乙方配合甲方对招商所需的策划宣传、广告媒体、企划之设计工作。
3、乙方对招商接待中心的包装设计、布局等诸项准备工作提出建议,促使本案顺利开始招商工作。
4、乙方负责完成客户签约和协助甲方财务收取定金及商铺租金收取工作。
第六条费用分配:
1、甲方:外地举行招商新闻发布会、招商手册、招商单页、媒体广告、开业庆典活动等重要事项所需的费用。以上费用由甲方负责。
2、乙方:招商策划人员和招商人员的薪资、提成、补贴、奖励、保险、补助费、差旅费、交通费、通讯费等;以上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招商租赁价格:
项目的招商租赁价格由甲、乙双方共同认可后实施。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招商租赁价格,经甲、乙双方签字确定后执行。乙方可以根据招商需要对部分商铺价格进行调整,但调整后的租赁总金额不能低于双方确定金额。
第八条招商费用的确定:
1、考虑项目的特殊性和项目的实际情况,乙方不收取策划费。
乙方招商人员的差旅费、交通费、招商费、通讯费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意向性主力商家或大的品牌商家需到项目考察、签约等如需发生住宿费、招待费、交通费等由甲方负责。
2、甲方整体按乙方完成招商每平米人民币50元支付乙方招商佣金,作为乙方招商费用。此费用在甲方与商家签订合同,并收取甲方规定或甲方同意缴纳的定金后,甲方15日内给乙方计提人民币15元/㎡,但计提佣金额度不能超出商家缴纳定金额度的15%,在甲方收到商家合同约定的首次全额租金后15日内支付给乙方人民币35元/㎡。
第九条商业秘密及知识产权保护
1、乙方在向甲方提供服务期间,如果涉及甲方内部资料、相关资讯内容以及关键信息等事宜,乙方有保密义务。并对甲方独有的竞争策略,信守沉默的原则。如因乙方泄密,甲方有权追究其责任。
2、乙方在对甲方提供服务期间,所运用的有关核心知识资料之版权或技术专有权,属于乙方所有之知识产权,只能由甲方内部使用,非经乙方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
第十条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内支付乙方招商费,每逾期一天,甲方须支付应支付款总额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予乙方。若甲方逾期10天仍未支付应该支付乙方之合同款项,则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甲方须即时付清应该支付乙方在本合同规定内已完成部分的招商费及滞纳金。
2、非甲方原因,如果乙方在合同期内未达到合同规定要求,或
三个月内乙方无招商成果,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不支付给乙方相应费用。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生效,非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 擅自更改或解除本合同,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有增减之条款,均应 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生效。
第十一条合同终止
1、本合同履行完毕自动终止。
2、一方违约并承担责任后自动终止。
第十二条争议:
合同执行过程中若有异议或其它未尽事项,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三条其它事项:
本合同一式二份,签署及盖章后即时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内容如有增减及修改,经双方同意后,可另签定合同附件或补充合同,其附件及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伊金霍洛旗万力房地乙方(盖章):
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签署代表(签字):签署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签署日期:
委托招商代理合同书
一、前言
委托招商代理合同书是一份重要的合同文件,旨在明确委托方和代理方之间的权益、义务和责任,为双方提供明确的指引。本文将详细描述委托招商代理合同书的内容和要点,旨在使读者对这一合同的内容有全面的理解。
二、合同概述
委托招商代理合同书是由委托方和代理方共同签署的。委托方是指需要招商代理服务的企业或个人,代理方则是承担招商代理任务的公司或个人。该合同主要规定了委托方委托代理方招商的具体要求和代理方履行的责任和义务。
三、合同内容
1. 委托方的要求
合同详细描述了委托方的招商要求,包括招商目标、时间要求、地域范围等。这些要求将作为合同的基础,作为代理方招商工作的指导。
2. 代理方的责任
合同明确列出了代理方在招商过程中需要履行的责任和义务。代理方需要全力以赴,积极推进招商项目,制定详细的招商方案,并根据委托方的要求和市场状况进行相应调整。代理方还要负责招商过程中的宣传推广和市场营销工作,确保项目的成功推出。
3. 合作期限和费用
该合同还规定了合作的期限和双方之间的费用安排。合作期限根据委托方的要求和项目的实际情况来确定,费用则根据合作的具体内容和难度进行协商。同时,合同还明确了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节点,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4. 保密条款
合同中的保密条款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委托方通常会提供涉及商业机密的信息给代理方,例如产品研发情况、销售策略等。合同规定了代理方需要对这些信息进行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以维护委托方的商业利益和声誉。
5. 终止条款
合同还规定了合同提前终止的情况和方法。例如,当委托方或代理方出现违约行为,如未按期履行合同义务,达不到预期的招商效果等,合同可以提前终止。合同也可以约定合同终止后的后续事宜,如费用结算、保密信息的处理等。
四、合同签署和生效
合同的最后要求双方共同签署,并注明合同的生效日期。签署时,双方应仔细阅读合同内容,并确保理解和同意合同的各项条款和条件。
委托招商代理合同书是一份具有指导性和约束性的文件。本文详细描述了该合同的内容和要点,其中包括委托方的要求、代理方的责任、合作期限和费用、保密条款以及合同的终止等。阅读本文后,读者将能够全面了解委托招商代理合同书的意义和内涵,从而更好地理解并执行这一合同。
合同编号: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于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电子信箱: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
电子信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它相关
法律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独家招商代理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1、委托物业概况
1.1 项目名称: (以下简称本项目)。
1.2 项目地址: 。
1.3 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招商本项目全部物业约 ㎡。
2、委托期限
独家招商代理: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招商完成 %止。
3、独家招商范围
商业建筑面积:约 m
(以上面积最终以房管部门核准的预售招商面积及甲方批准的招商面积为准)。
4、承诺与确认
4.1 甲方承诺本公司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具有完全民事主体资格的独立法人。
4.2 甲方确认对本项目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开发权、处分权, 且已取得对
本项目招商无诸如查封、抵押等障碍的相应证明文件并保持这些文件的有效性。拟委托之项目已不存在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会出现任何使双方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法律或事实上的障碍和瑕疵,并愿意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4.3 乙方承诺本公司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具有完全民事主体资格的独立法人。
4.4 乙方确认具有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委托工作内容的合法资质,并承诺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保持资质的有效性。
5、联络和沟通
5.1甲方
5.1.1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指派专人与乙方联络,以保证双方能及时沟通和协调,除非书面通知,不得更换联络人员。
5.1.2甲方指定下列联络人员
姓名: (身份证号码 )、
姓名: (身份证号码 )、
负责就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相关事宜向对方提出或接收建议、意见、函件、确认书等文书。若对方要求书面回复,除非另有说明,联络人员应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对方。
5.1.3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开展本合同项下工作所需资料,并应乙方的请求就资料中相关内容作出解释或说明。
5.2 乙方
5.2.1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指派专人与甲方联络,以保证双方能及时沟通和协调,除非书面通知,不得更换联络人员。
5.2.2 乙方指定下列联络人员
姓名: (身份证号码 )、
姓名: (身份证号码 )、
负责就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相关事宜向对方提出或接收建议、意见、函件、确认书等文书。若对方要求书面回复,除非另有说明,联络人员应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对方。
5.3 联络沟通渠道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所留地址和电子信箱为双方信息送达的有效途径,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均有义务确保该所留地址和电子信箱的稳定性,除非事先书面通知对方,不得变更。一旦相关信息送达所留地址和电子信箱,则视接收方收到并知晓相关信息。
6、甲方职责
6.1甲方须在本合同书签订后7日内向乙方提供有关本项目的详细资料及公司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详细的平面图、面积表、全套建筑设计方案、前期方案、相关土地、开发资料、开发进度等、公司营业执照、开发资质证书等资料。
6.2在委托期限内,甲方不再自行招商或委托第三方招商本合同委托范围内的单位。否则甲方自行招商或委托第三方招商的有益结果视作乙方的工作成果,并作为乙方计提服务费的依据。
6.3 由于甲方房屋质量,售后服务,前期销售/招商带来的相关问题由甲方全部承担和解决。
6.4 甲方应按时支付本约定支付乙方的服务费。
6.5 甲方须在本项目所有宣传资料及广告上印有“独家招商代理:四川新港地产顾问有限公司”字样。
7、乙方责任
7.1 合同签订后,乙方须确定本项目招商经理参与主力店招商的日常工作,
7.2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开展招商工作,根据招商的需要,经与甲方协商后,开展必要的促销和宣传活动。
7.3 乙方招商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本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做任何不实的宣传。
7.4 不得超越甲方书面授权向客户做出任何承诺,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7.5 对甲方提供的项目及客户资料保密,在合同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项目商业机密,甲方客户私人资料永久不能向第三方泄露。
7.6 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理项目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7.7 在招商过程中如有重大的事务,乙方需先通报甲方,在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后方可执行。
8、特别约定
9.服务费
9.1 项目招商代理服务费及溢价奖励
9.1.1 乙方按已完成招商铺位的月租金 两 倍计算代理佣金。
合作扣点商户:按双方确定的合作商铺月租金底价的 两 倍计算代理佣
金;
纯租金商户:按租赁商铺首年月租金之 两 倍计算代理佣金。
注:
“月租金”指租赁合同首年平均月租金(不含免租优惠期在内)。月租金底价在 本合同签署 前协商设定;设定之依据为甲乙双方共同以书面形式确定的《项目最终招商商务条件》
9.2 项目策划及招商代理日常运营月费
9.2.1 甲方应在上月30号前向乙方支付本月的项目策划及招商代理日常运营月费,日常运营月费为 大写( )。
注:
“日常营运月费”指乙方在为甲方进行本项目商业策划及商业招商工作期
间所产生的执行团队工资、日常办公能耗、招商渠道拓展、招商接待等费用的总称。
10、招商代理服务费支付时间及方式
10.1招商服务费每月结算一次,结算范围为本月之内所有租出单位。结算日期为下月的10日结清上月。以正式签订《》并收到首付款为标准确认结算服务费单位。
10.2若客户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悔约,如因客户自身原因的,则没收的客户定金及违约金,甲乙双方各得50%,乙方不再退还已收取的代理服务费,该房源收回重新招商,乙方另计服务费;如因甲方原因的,乙方不再退还已收取的代理服务费;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客户退房,则乙方不收代理服务费或退还已收取的代理服务费。
10.3乙方在每月底向甲方提交服务费结算表,甲方核对后,应于下个月10日前将代理费支付给乙方。
11、合同的变更、解除及违约责任
11.1 甲乙双方明确,凡违反本合同第1条中有关承诺与确认的情形均属对本合同的根本违约,守约方有权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金元。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的损失,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补足其损失。
11.2合同的变更、解除须在双方达成一致的基础上以书面(纸质打印文件)形式予以明确。除非另有规定,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终止本合同。否则将向守约方承担元违约金,若该违约金不足以补足守约方的损失,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补足其损失。
11.3 甲方无故终止本合同,甲方无权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的服务费,且必
须支付乙方已售出/租出单位的服务费,且乙方有权另行要求甲方承担 万元(大写:万元整)的违约金。甲方须在收到乙方要求支付上述服务费及违约金的通知之日起5日内支付全部款项。
11.4 合同到期前3日内,双方可协商续约,如未在合同期限前达成续约协议,乙方在结清服务费后10日内从销售/招商现场接待中心撤离。
11.5若项目由于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甲方报批手续、工程进度及推广预算计划等原因造成延误,则甲方考核乙方招商进度指标顺延,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若乙方工作人员入场后因此类原因造成工作无法进行下去,则甲方需按元/人.日承担乙方工作人员成本费,直到造成工作无法进行下去的障碍消除为止。
11.6甲方应按时付给乙方每月的服务费,如果超出30日未付清乙方当月的服务费,应当按照当月服务费的1.1倍支付给乙方;如果超出60日未付清乙方当月服务费,应当按照当月服务费的的1.2倍支付给乙方:如果超出90日未付清乙方当月服务费,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当月服务费的
1.3倍支付给乙方,且从第4个月起,乙方还有权要求甲方承担应付款项每日5%的延期支付违约金以及为追索此债权而支出的律师费、法院受理费及其他合理开支。
12、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委托
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
等效力。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账号: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表: 开户行: 账号:
实用版独家招商委托代理合同范本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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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项目招租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概况
名称:(以下简称项目)
地址:
委托招租范围:
第二条:委托招租期限和合同标的
合同标的:甲方以佣金加提成的方式委托乙方进行商场招租。
招租期限:20xx年月日至开业前。
开业时间:20xx年5月1日前。
第三条:招租目标与标准
1、招租目标:达到约定的出租率,出租率系指:以内可租赁厅位面积为基数,开业前乙方已成功出租面积与该基数的比。
2、双方确认开业时出租率须达到70%。
3、租金平均标准:标准为50元/㎡/月,【面积为商场内可租赁厅位面积】。
第四条:佣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1、佣金标准:开业前甲方每月支付给乙方佣金6万元人民币,保证乙方正常的开展招商工作。
2、支付方式:
1)佣金按月支付
2)首次支付时间为合同签定当日,每月以此日期作为佣金支付日。
3)根据甲方要求,甲方每月预支乙方佣金3万元,剩余佣金3万元/月按乙方实际招商进度阶段性支付,完成率达到20%、40%、60%、70%分四次全部付清。如乙方提前达成协议招商率,开业前剩余月份佣金,甲方按全额6万元/月进行支付.
第五条:提成标准及支付方式
1、提成标准:以双方约定平均招租租金50元/平/月计算,超出部分甲乙双方按6:4分成。支付方式:每当乙方招商率达到20%、40%、60%额度时,甲方按提成标准的70%支付给乙方作为提成,剩余30%提成额当乙方招商率达到70%时,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2、招商完成标准为业户与商场签定租赁协议之日起计算。
第六条:其他约定
乙方不得中途非甲方原因无故放弃招租工作。租赁合同由甲方与承租人签订,租金由甲方直接收取。由于市场的不稳定性及竞争的存在,在招商过程中,如有下列几种情况发生,需降租金低于合同标准,应与甲方协商并得到甲方同意,方可执行,但不计入此合同约定范围内。
1)竞争对手恶意降价,干扰我方正常招商工作;
2)特殊品牌欲进驻商场经营,但需调低租金;
3)特殊合作伙伴,能为商场经营带来客源及效益的大客户欲进驻商场,但需调低租金的;
甲方委托乙方为项目(暂定名,以下简称本项目)商业部分招商代理公司,双方经友好协商,对如下条款达成一致,共同遵守:
甲方委托乙方招商代理的“本项目”位于,其商业部分总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
1、甲方承诺本公司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具有完全民事主体资格的独立法人。
2、甲方确认并承诺,签订本合同前,已对乙方的专业资质、专业能力和工作经历有了充分的了解,并将充分尊重乙方为本合同目的而提供的智力成果,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乙方提交的智力成果用于本项目之外的其他项目或目的,或供他方使用或借鉴。
3、甲方确认对本项目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开发权、处分权,且已取得对本项目招商无诸如查封、抵押等障碍的相应证明文件并保持这些文件的有效性。
4、乙方承诺本公司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具有完全民事主体资格的独立法人。
5、乙方确认具有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委托工作内容的合法资质,并承诺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保持资质的有效性。
1、甲方须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关的服务费。
2、提供招商工作所需的项目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详细的平面图、面积表、全套建筑设计方案、前期市场调查方案、相关土地、开发资料、开发进度等、公司营业执照、开发资质证书等资料。
3、及时通报招商进度,如项目的租赁条件有任何改变,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4、甲方有权对本项目的招商工作进行统一管理;有权自行招商或者委托其他单位进行本项目商业招商。
5、甲方应提供招商所需的招商场地及设施,并承担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含招商处装修、招商处办公家具、电话、饮水机、空调及照明,招商热线电话费、办公设备耗材、售楼处水电费、日常办公费用、垃圾清运费、招商人员工装、保安保洁费等。
1、合同签订后,乙方须组成项目组,根据招商进度,确定本项目负责人、项目招商经理。
2、乙方应制作《招商服务工作服务大纲》,确定潜在商家目标客户、推广策略,制定招商进程计划。
3、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开展招商工作,根据招商的需要,经与甲方协商并经甲方确认后,开展必要的促销和宣传活动,费用由甲方承担。
4、乙方在招商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本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不得做任何不实的宣传。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理项目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5、不得超越甲方书面授权向商家做出任何承诺,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6、在招商过程中如有重大的事务,乙方需先通报甲方,在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后方可执行。
7、乙方应按甲方的书面通知(书面通知应提前两天通知)参与甲方与招商有关的例会。
8、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服务过程中所获知甲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其泄露给第三方,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9、乙方应自行组织工作人员完成委托事项,并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完善相应用工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乙方员工为履行本合同造成自身以及任意第三人的人身伤亡、财务损失的,应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的服务费。
1、在本项目对外招商租赁面积完成20%之前,乙方按完成招商铺位的月租金2.0倍计算服务费;在本物业租赁面积完成20%-60%之间,按完成招商铺位的月租金 1.8倍计算服务费;在本物业租赁面积完成60%后,按完成招商铺位的月租金 1.6倍计算服务费。(注:“月租金”指租赁合同首年平均月租金,不含免租优惠期,不含物业管理费。)
2、甲方与商家签署《租赁意向书》后并收到商家定金后,甲方按上述约定的计算方法向乙方支付50%招商服务费用。甲方与商家签署《正式租赁合同》后并收到商家首期租金后,甲方支付余下50%招商服务费用于乙方。如甲方与商家不签署《租赁意向书》而直接签署《正式租赁合同》并支付首期租金,则甲方按上述条款支付100%招商服务费用于乙方。
3、如商家签署《正式租赁合同》之后悔约,则按以下处理:
如因商家自身原因退房,则所没收的商家定金或实际计收的违约金,甲乙双方各得50%,甲方不再另行支付服务费,乙方已收取的服务费应全额退还给甲方。该房源收回重招商,乙方另计服务费。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商家退房,甲方仍须按约定支付乙方服务费,已收取服务费的,乙方不再退还。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商家退房,则乙方不收服务费或退还已收取的服务费,造成甲方向商家赔偿的定金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每月底向甲方提交服务费结算表,经双方核对确认后,甲方应在乙方提供发票后10日内,以支票或转帐方式将服务费支付给乙方。
1、甲乙双方明确,凡违反本合同中有关承诺与确认的情形均属对本合同的根本违约,守约方有权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金贰拾万元。若甲方招用与乙方具有劳动关系的员工或与乙方解除劳动关系尚未超过六个月的员工,则应向乙方承担贰拾万元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的损失,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补足其损失。
2、甲方如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每逾期一日,按应付金额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甲方在超过合同约定的时间30日内仍未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服务费,视为甲方违约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3、合同到期前10日内,双方可协商续约,如未在合同期限前达成续约协议,乙方在结清全部服务费后10日内从招商现场接待中心撤离。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不视为违约,甲、乙双方届时协商解决遗留问题。
5、双方明确,损失包括本合同项下的全部预期可得利益和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调查费、公证费、律师费、诉讼费等合理费用。
6、凡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委托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鉴于本项目的报批手续还未完善,若根据设计、规划等要求需要重新调整项目数据,则乙方无条件的按调整后的数据进行招商,甲方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2、标识使用:甲方同意在与本项目招商工作有关的主要刊物,宣传物品及广告等印有乙方公司的名字,并注明乙方为本项目的招商代理单位。甲乙双方在引用对方之名字标志或对方之关系时,均需保证与本合同的内容相符合。
3、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而有关协议、本合同附件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为共同做好_________的招商引资工作,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招商引资事务。为明确双方之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委托代理合同。
第一条委托事务
乙方以甲方名义对外推荐_________开发区,并进行独立招商活动。
第二条委托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转委托(第_________项)
(一)乙方不得再行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
(二)乙方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须接受本合同约束。第三人不得再行转委托。
第四条费用及支付
(一)具体项目引进谈判中,在_________的考察费用由甲方承担。具体有:_________。上述款项支付方式及时间:_________。
(二)乙方在处理委托事务中,其余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报告情况
乙方每(星期/月/季/半年/年)应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报告招商引资工作中的情况。
第六条委托事务成果的交付时间、方式
(一)乙方在处理委托事务过程中,遇有投资意向的客商,必须在_________日内向甲方报告,并且向甲方提供相关的一切资料。
(二)乙方须按甲方的通知和要求在_________日内将有关委托事务的一切资料及相关事宜移交甲方,并积极协助配合甲方招商引资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报酬及支付
乙方的计酬办法,以实到资金为计算依据,具体为:_________。
上述款项支付方式及时间:_________。
第八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南浔经济开发区的所有招商资料和政策,及乙方所要求的相关资料,并承诺政策的正确性,如遇政策调整,甲方应及时通报乙方。
(二)甲方应为乙方配备工作所必要的设施、设备。具体有:_________。
二、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在招商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我国的有关招商政策。
(二)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进行与代理招商无关的经济社会活动。
(三)乙方在招商活动中应保守甲方的招商秘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四)乙方引进的项目必须符合_________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
(五)除甲方外,乙方不得再代理第三方从事与甲方委托的相同或类同的业务。
第九条本合同的解除条件
(一)甲方可随时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应补偿乙方的相关开支和费用。
(二)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乙方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经甲方同意,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应补偿甲方的相关损失。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若因乙方交付的委托事务成果不真实或因与交付成果有关的一切原因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须赔偿甲方受到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二)若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及合同法相关规定的,应赔偿另一方因此受到的所有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第十一条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或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为共同做好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招商事务。为明确双方之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委托代理合同。
第一条委托事务
乙方以甲方名义对外推介该项目,并进行独立招商活动。
第二条委托期限
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费用及支付
乙方提取甲方第一年租金20%作为公司整体招商运作费用(包括广告宣传费及人力费用)
第四条报酬及支付
(一)乙方替甲方签署租赁合同并收取第一年租金。
(二)乙方开正规票据再将第一年租金的80%交付给甲方。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甲方按乙方要求提供招商所需资料,如遇特殊情况甲方应及时通报乙方。
二、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在招商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我国的有关招商政策。
(二)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进行与代理招商无关的经济社会活动。
(三)乙方在招商活动中应保守甲方的招商秘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第六条本合同的解除条件
(一)甲方可随时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应补偿乙方的相关开支和费用。
(二)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乙方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经甲方同意,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应补偿甲方的相关损失。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若因乙方交付的委托事务成果不真实或因与交付成果有关的一切原因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须赔偿甲方受到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二)若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及合同法相关规定的,应赔偿另一方因此受到的所有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第八条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或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经典委托招商代理合同2
委托人(甲方):营业执照:法人:公司地址:受托人(乙方):营业执照:法人:公司地址:
为加快甲方招商引资力度,拓宽招商引资渠道,完成甲方既定战略目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共同做好委托招商引资工作,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招商事务。为明确双方之权利义务,订立本委托代理协议。
第一条委托事务
乙方以甲方名义对外推介该项目,并进行独立招商活动。
第二条委托期限
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代理条件
1.有能力招到符合甲方要求梦想创业者;
2.愿意力推甲方“ ”创业计划;
3.同意只招一次进货三万的“ ”;
4.同意甲方的代理招商报酬及发放机制。
第四条转委托(第项)
(一)乙方不得委托第三人(方)处理委托事务。
(二)乙方可委托第三人(方)处理委托事务的,但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第三人(方)处理委托事务,须接受本协议约束。第三人(方)不得再行转委托。
第五条费用及支付
乙方在处理委托事务中,其产生的一切费用支出,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报告情况
乙方每(星期、月、季、半年、年)应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报告招商引资工作中的情况。
第七条委托事务成果的交付时间、方式
(一)乙方在处理委托事务过程中,遇有投资意向的客商,必须在并且向甲方提供相关的一切资料。
(二)乙方须按甲方的通知和要求在日内将有关委托事务的一切资料及相关事宜移交甲方,并积极协助配合甲方招商引资的相关工作。
第八条委托报酬及支付
乙方的计酬办法,以投资方签署正式法律协议(甲方提供)且甲方收到投资方首次投资金额后为计算依据,一次性给付乙方投资方投资额的%作为委托报酬。代理报酬只计提一次,投资方二次及以后投资额乙方不再享有报酬。
上述款项采取对公转账的方式支付:
账户名:账号:开户行:支付时间为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正规发票后五个工作日内(不含当天)。
第九条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甲方向乙方提供项目的所有招商资料和政策,及乙方所要求的相关资料,并承诺政策的正确性,如遇政策调整,甲方应及时通报乙方。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在招商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2.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进行与代理招商无关的经济社会活动。
3.乙方在招商活动中应保守甲方的招商秘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4.乙方引进的投资方必须符合甲方的要求,且需协助投资方与甲方签订相关销售协议。
5.除甲方外,乙方不得再代理第三方从事与甲方委托的相同或类同的业务。
第十条本协议的解除条件
(一)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二)甲、乙双方中一方可随时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协议,但应补偿对方的相关费用及损失。
(三)因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政府行为、社会异常事件(罢工、骚乱)等不可抗力造成无法继续履行的,可解除本协议。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若因乙方交付的委托事务成果不真实或因与交付成果有关的一切原因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须赔偿甲方受到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二)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赔偿另一方因此受到的所有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第十二条协议纠纷的解决办法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协商或向协议签订地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其他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盖章后生效。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1、主力商业的主力店、次主力店及其他品牌店的招商服务;
2、乙方须制定以下内容:业态布局、物业标准(水电气、油烟管道预留,空调设置等)。 (注:以上成果须以书面形式提交甲方审核,经甲方确认后开展实施)
一、合同约定乙方联系主力商家及品牌商家,不驻场(中间带商家至项目看场地、谈判、签合同)。
二、乙方在招商过程中洽谈的主力店、次主力店及品牌商家均需提交《商户确认单》(由乙方制作,作为合同附表),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如果商家成功签约入驻,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招商佣金。
三、甲方不得私自与乙方提交《商户确认单》商户直接或间接联系并签约,否则,仍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招商佣金。
一、合作期限自签署本合同之日起至该项目招商入住完毕之日止(最好确定一下时间)
二、招商目标:争取在3个月内完成以下事项: 1、整租给知名餐饮、主题酒店、休闲娱乐等大型商家; 2、分租给知名中西餐饮及品牌商家,分租的商家原则上不超过三家; 3、商家租金不低于周边同业态的租金水平。
每月招商服务费 万元,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该项目招商入住完毕之日止 。
1、招商佣金:乙方收取合同计租日起首年租金的1个半月租金作为乙方的招商佣金;
2、佣金收取方式:
(3)招商工作开展期间,乙方相关业务招待费及差旅费用自行承担。
3、佣金付款方式:
①意向书签订并交纳意向定金后3日内,支付佣金的50%;
②签订正式《租赁合同》并交纳履约保证金后3日内支付100%。
1、知情权: 甲方对项目招商情况拥有知情权,有权要求乙方按周、月度向甲方提供工作情况汇报和周计划,月计划。
2、监督权: 甲方有权对乙方在项目招商的重大事项和重大决策进行必要监督。
3、考核权: 甲方有权按双方约定的各项工作指标对乙方进行考核。
1、独立管理权: 乙方拥有该项目独家招商权和独立的管理权。
2、乙方根据工作需要提供办公需求申请、宣传推广和预算等,经甲方审核批准后,由甲方负责采购和制作发布,该项费用由甲方承担。
1、为保证乙方有效地进行项目招商代理工作,甲方需及时向乙方提供与该项目有关的合法的相关凭证和详细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
2、为确保乙方有效地开展招商工作,甲方应做好以下工作:
3、甲方向乙方提供招商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土地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规划许可证等。
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全部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及公摊面积证明。
5、甲方应保证已确认的工期进度及竣工时间,确保乙方对客户的承诺的实现。
6、甲方应与乙方协商制定招租价格,原则上不低于周边同业态的租金水平。
以上涉及的文件和材料,甲方需按照双方确定的工作计划按时提供,如有拖延或隐瞒,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甲方承担。乙方可以有求甲方顺延招商日期。
7、甲方需按合同规定按时间向乙方支付招商佣金,若延迟支付,所产生的所有损失由甲方承担。
8、甲方有义务协调解决由甲方在招商中造成的重大突发事件或与地方政府或企业间的纠纷。
9、对于乙方报送的书面材料(含请示、计划、方案、建议书等),甲方需在收到后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甲方签字或盖章的形式确认,甲方延迟答复,乙方可以有求甲方顺延招商日期。
10、甲方财务人员负责统一收取项目铺位的租金和订金。
1、乙方按双方约定的招商指标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招商任务。
2、乙方负责该项目的招商工作,负责招商的组织管理工作,确保招商人员素质优良,行为规范。
3、乙方需接受甲方的监督,维护甲方的信誉。
4、乙方有义务及时向甲方提交招商报表,汇报重大事宜。
5、乙方有义务向甲方通报招商工作进展及重大决定的实施情况。
6、完成与租赁客户的合同谈判工作,协助甲方向租赁人收取费用。
1、甲、乙双方应遵照本合同约定的事项、责任和义务,任何一方擅自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事项,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2、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或拒不履行本合同条款,否则,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 。
3、若因甲方资金不到位、工程延误或不能正常支付所产生各项费用等而影响招商,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4、甲方未能遵照本合同约定条款向乙方正常支付所有费用,乙方有权停止工作或终止本合同。
5、乙方在招商代理期间应遵照国家法律、法规,恪守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甲方的投资和资产负责。若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在合同期内,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除法律规定的允许解除合同的条件以外,擅自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 。
如遇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而致使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则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各份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当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生效
本合同于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或附件,补充协议或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甲方):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受托人(乙方):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为共同做好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招商事务。为明确双方之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委托代理合同。第一条 委托事务
乙方以甲方名义对外推介该项目,并进行独立招商活动。
本合同术语解释:
1.本项目:浪高会展国际广场
2.代理佣金:甲方按合同规定付给乙方之及招商服务代理费用。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相互协商的精神,就该项目之全案招商代理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名称及标的物地址
1.项目名称:浪高会展国际广场
2.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坪北路5号,占地面积约为 万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7万平方米,可销售面积约为 万平方米(以有关部门许可或批准的内容为准)。
第二条:委托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就该项目进行全案招商服务代理工作,乙方所涉及服务内容以本合同附件一所列之内容为准;
第三条:本合同期限
1.本合同之招商代理有效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即二零零七年 月 日至二零零八年 月 日终止;
2.本合同之招商代理期为招商工作正式开展之日起计算,共计 月,即 日; 3.合作期限结束时,双方可再次洽谈延长合作期限事宜,并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签约。第四条:工作人员组成
1.乙方针对该项目成立专门的专案小组全程操作本项目,乙方应当将专案小组成员名单及资历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更换所派工作人员的,应于实际更换前三个工作日内,提前通知甲方并说明原因。乙方可以有根据工作需要增加辅助工作人员,但费用由乙方自理。
第五条 转委托
1.乙方不得再行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
2.乙方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须接受本合同约束。第三人不得再行转委托。
第六条:招商服务费用
1、招商费用、目标、范围的确定:
1.1 招商费用:乙方将收取甲方以本项目商业物业租出楼面面积相当于首年月租金之100%,即1个月的租金作为招商代理服务佣金;
1.2 招商范围:自本合同正式签订之日起,乙方负责本项目之全部招商工作; 1.3 招商过程中甲方应对乙方之商户进行确认,并向乙方提供商户之签约文件一份(注:复印文件即可),以做乙方建档之用;
1.4 本项目如需引入外埠之商户,乙方应将目标意向客户列出以书面形式提交给甲方。如过程中产生各项差旅费用(即乙方及目标商户所发生的)则由甲方支付;
1.5 租金价格:
1.5.1 乙方招商之租金限定标准,待项目价格定位后甲乙双方拟定补充协议共同确定; 1.5.2 本项目在招商过程中所成交商户租金支付方式以扣点及流水倒扣等方式约定的,则甲方对乙方之佣金结算则按本项目中最低租金标准价格作为招商代理服务佣金计算依据;
1.5.3 成交商户所租用之铺位如未明确定价,则甲方以本项目中最高租金单价与最低租金单价之和的平均值作为结算依据;
1.5.4 招商过程中如乙方租赁之租金水平高于甲乙双方确定之租金水平,则甲方将给予乙方相应奖励,具体奖励条款待项目价格定位完成后甲、乙双方拟定补充协议确定。
2、招商费用结算:
2.1 招商费用的结算为月结,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结清上月相应之招商代理佣金; 2.2 甲方如在合同规定日期十日后仍未向乙方支付佣金,则乙方有权以合同金额之2‰/每日向甲方收取滞纳金;
2.2 甲方如在合同规定日期三十日后仍未向乙方支付佣金,则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视甲方为违约。同时有权向甲方收取合同中招商面积所余部分应付佣金总额的1/2代理费用以作甲方单方面之补偿;
2.3 招商代理佣金的结算以客户与甲方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并交纳定金为依据。2.4 甲方应付乙方之招商代理费用通过以下指定账号支付: 帐户名称: 帐号: 开户行:
2.5 乙方需在甲方向其支付招商代理费用的同时,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乙方因收取招商代理费用所应缴纳的所有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2.6 甲乙双方签约后5日内,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商户租赁合同》范本。
第七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项目的所有招商资料和政策,及乙方所要求的相关资料,并承诺政策的正确性,如遇政策调整,甲方应提前七天通报乙方;
2.甲方指定专人作为本协议的甲方代表负责本项目策划工作。乙方应当向甲方以及该代表进行密切联系,加强沟通。甲方以及甲方代表应当为乙方开展本协议约定的工作提供方便。甲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该代表人通知乙方。如有变更,应提前七日向乙方书面通知;
3.合同签订后,如甲方还需乙方提供合同约定外之服务及支持,则甲方须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则根据其服务内容及工作量向甲方收取相应费用; 4.甲方须根据本合同之第——条向乙方支付有关的代理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须根据本合同之第六条向甲方收取有关的代理费用;
2.乙方将组成_____人的专案小组进行本项目的招商工作(辅助人员不计在内),全程与甲方密切联系,加强沟通;并调动公司重要部门和优秀专业资源全力配合;
3.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乙方应立即有效的开展工作; 4.乙方亦应积极参与甲方或甲方与其他合作单位的会议,并就本项目提出有益的建议; 5.乙方在招商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我国的有关招商政策。6.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进行与代理招商无关的经济社会活动。7.乙方在招商活动中应保守甲方的招商秘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8.乙方引进的项目必须符合项目的整体规划。
9.除甲方外,乙方不得再代理第三方从事与甲方委托的相同或类同的业务。
第八条 本合同的解除条件
1.甲方可随时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应补偿乙方的相关开支和费用。
2.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乙方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经甲方同意,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应补偿甲方的相关损失。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因不履行本合同中所规定的任何责任或义务,而使对方造成损失的,须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2.因一方未遵守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或未履行本合同中的任何责任或义务,守约方在提前七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违约方后,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守约方因违约行为而受到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合同有效期间,因不可抗力(系指如洪水、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及战争等人力无法抗拒、不能预料又不可避免的事件;但无支付能力、破产等不视为不可抗力)而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在取得有关部门的不可抗力的认定后不视为违约,但是应当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后立即向对方通知,并于七日内向对方出具合法、有效的证明;
4.如因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乙方需求的合理文件致使乙方不能按期完成工作的,乙方对甲方不负赔偿责任,同时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
第十条:保密及知识产权
1.乙方应保守甲方提供的和本项目有关的商业秘密(包括数据、图纸、客户名单、经营策略等),除工作小组及公司领导级外,非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有关资料、信息擅自泄漏给他人,不得将工作中的有关资料与内容使用于本项目以外的用途; 2.乙方违反上款规定,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律师费。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凡因执行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商议不成时,应向乙方所在地之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本合同适用中国法律,以法院最终判决为终局,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二条 其他
1.“浪高会展国际广场招商服务纲要”为本合同附件一; 2.乙方工作人员之组成要求为本合同附件二;
3.本合同与本合同的附件为不可分割的完整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可生效;
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或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的规定如有不同,以补充合同为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章)(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签约时间:2007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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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委托合同书格式
一、合同的目的与背景
项目委托合同是指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就特定项目的执行与相关事宜所达成的书面协议。项目委托合同的目的是确保委托方和受托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权益,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为项目的成功顺利进行提供法律保障。
二、合同的基本要素
1. 合同标题:合同标题应准确地反映合同的内容,可使用“项目委托合同”或“委托合同”作为标题。
2. 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签订日期应在合同的首部位置清晰地标注,标明签订年月日。
3. 合同的主体:合同的主体包括委托方和受托方的名称、住所地等基本信息,并在正文中清晰明确各方的权益和义务。
4. 项目说明:合同应详细说明项目的背景,目的和范围,包括项目名称、项目计划、工作要求等,确保双方对项目的理解一致。
5. 合同期限:合同应明确项目的起止日期,以及可能存在的延期或提前完成的情况,并规定相关的解决办法。
6. 服务内容和标准:合同应明确受托方的服务内容、标准和具体要求,确保项目的实施与交付符合委托方的预期。
7. 合同报酬:合同应明确受托方的报酬标准、支付方式和时限,以及可能的奖惩等相关规定。
8. 合同变更和解除:合同应明确双方协商解决变更、解除合同或争议的方式和程序,以确保合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灵活性与可维护性。
9. 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合同应明确双方违约责任和违约赔偿标准,并约定在发生争议时的解决方式,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
10. 合同的附件:合同的附件应明确列出,并在合同正文中指明附件对于合同的约束力。
三、合同的注意事项
1. 合同语言简练明了,避免使用模糊、含糊不清的词语和句子,确保合同内容能被各方准确理解。
2. 在合同中应当避免出现歧义性和不确定性,对于项目的范围、工作要求、交付方式等都应明确地载入合同中。
3. 合同中涉及到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验收标准等应当引用相关的国家或行业标准。
4. 在合同签订前,双方应当仔细阅读合同的内容,并认真审查各项条款是否符合双方的意愿和利益。
5. 在签署合同时,各方应当确保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确保签约人有代表双方签署合同的权力。
四、合同的签署和生效
合同的签署应由双方授权的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法人章。合同一经签署和盖章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综上所述,项目委托合同书格式应当包括合同的标题、签订日期、主体、项目说明、合同期限、服务内容和标准、合同报酬、合同变更和解除、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等基本要素,以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为项目的成功实施提供法律保障。在签署合同时,双方应当认真审查合同内容,确保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为合同的有效执行奠定基础。
甲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达成本协议,并郑重声明共同遵守。
一、乙方委托甲方代理操作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开设的资金账户,资金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 。交易密码甲乙双方共享,乙方可以查询,但不能操作,不得以任何形式指挥和干扰甲方操作。
二、委托期限为年,起始日期___________,截止日期____________,期初资产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或美元)。
三、利润定义:(乙方账户)期末资产–期初资产–期间收到的存款利息(证券资产要扣除交易费用)
利润率=利润/期初资产x100%
四、结算
1.委托期满后,如果已平仓单子利润率为正数,乙方付给甲方30%作为佣金。如果已平仓单子利润率为负数,当(亏损金额/期初资产≤30%)时,乙方不付给甲方佣金,亏损由乙方自己承担。如果已平仓单子利润率为负数,且当(亏损金额/期初资产>30%)时,乙方不付给甲方佣金,超过期初资产30%的那部分亏损由甲方双方共同承担,甲方承担30%,乙方承担70%。举例说明,如果资金100万,到期利润10万,乙方应付给甲方佣金10万x30%=3万元,如果到期亏损30万以内,乙方不付给甲方佣金,亏损由乙方自己承担。如果亏损超过30万,假设亏损了40万,乙方不付给甲方佣金,超过30万那部分为10万,甲方赔偿乙方3万元,而乙方自己承担亏损37万。在结算日或委托期满时,未平仓的单子不能参与利润或亏损的计算,未平仓的单子是赢是亏都不拿来参加核算利润和亏损,只用平仓后的单子的赢亏情况来核算。
2.未到委托结束日期,乙方要存、取款或终止协议的,如果此时利润为正数,乙方付给甲方利润的30%作为佣金。如果利润为负数,全部由乙方自己承担亏损。
3.甲乙结算金额精确到百元,百元以下舍去不计。
五、协议期内如果亏损大于30%,乙方有权终止协议,并按第四条中第2款“未到委托结束日期”的结算方法进行结算。协议期内如果利润大于30%,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按第四条委托期满后的结算方法进行结算,结算后再次委托视为另一次的委托。
六、每次结算后,账户期初资产值应变更为结算后重新委托时的资金量,相当于结算后的再次委托视为新的一次委托,其赢利与亏损都与结算前的金额无关,新的账户资金量作为该次的期初资金。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请仔细阅读后,请确认完全认可时方可签字。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服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市(县)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有效期限: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技术服务(该项目属____________计划※),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属技术培训合同应当填写培训内容和要求、培训计划、进度;属技术中介合同应当填写中介内容和要求)
二、*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验收标准和方式
技术服务或者技术培训按____________标准,采用____________方式验收,由____________方出具服务或者培训项目验收证明。
本合同服务项目的保证期为__________________。在保证期内发现服务质量缺陷的,服务方应当负责返工或者采取补救措施。但因委托方使用,保管不当引起的问题除外。
五、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报酬为(服务费或培训费):____________元。
服务方完成专业技术工作,解决技术问题需要的经费,由______方负担。
(二)本项目中介方活动费为:____________元,由______方负担。
中介方的报酬为:____________元,由______方支付。
(三)支付方式(按以下第______种方式):
①一次总付:______元,时间:____________
②分期支付:______元,时间:____________
______元,时间:____________
③其它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技术服务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技术民法典实施条例第九十八条、第九十九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技术培训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技术民法典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技术中介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技术民法典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______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违反本合同第______条约定,______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七、争议的解决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__________进行调解。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商定,采用以下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因本合同所发生任何争议,申请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按司法程序解决。
八、其它(含中介方的权利、义务、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定金财产抵押及担保等上述条款未尽事宜):①
委托方 名称(或姓名) (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委托代理人 (签章)
甲方 联系人 (签章)
住 所(通讯地址)
电 话 电 挂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服务方 名称(或姓名) (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委托代理人 (签章)
乙方 联系人 (签章)
住 所(通讯地址)
电 话 电 挂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中 名称(或姓名) (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委托代理人 (签章)
介 联系人 (签章)
住 所(通讯地址)
方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印花税票粘贴处
登记机关审查登记栏:
技术合同登记机关(专用章)
经办人 (签章) 年 月 日
注:①本合同书标有*号的合同条款按填写说明填写。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能够保值、增值,增强担保业务的抗风险能力,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决定将甲方所有的资金_________元人民币委托乙方进行国债等低风险的证券业务运作。现将具体内容规定如下:
一、运作方式
二、收益分配
1.首先由乙方支付甲方人民币同期(一年)定期存款利息。
协议终止和资金回收应根据_________,在甲方与乙方解除全部债权债务关系的前提下,当甲方由于其它原因决定不再委托乙方进行资金运作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出具的解除委托运作通知书后的30天内将资金_________元交还甲方,应划归甲方的收益也应无条件的交还甲方。
资金运作收益以日历年度半年结算一次,经甲、乙双方核对无误后,按本协议规定的分配比例,由乙方划入甲方指定账户,或并入资金总额进行运作。
2.对于资金运作收益,甲方和乙方按30%和70%的比例进行分配。
协议终止和资金回收应根据_________,在甲方与乙方解除全部债权债务关系的前提下,当甲方由于其它原因决定不再委托乙方进行资金运作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出具的解除委托运作通知书后的30天内将资金_________元交还甲方,应划归甲方的收益也应无条件的交还甲方。
三、结算时间和方式
资金运作收益以日历年度半年结算一次,经甲、乙双方核对无误后,按本协议规定的分配比例,由乙方划入甲方指定账户,或并入资金总额进行运作。
四、监督管理
乙方保证在资金运作过程中努力维护甲方利益,按季向甲方通报资金运作收益情况,根据交易清单进行核对。
五、协议终止和资金回收
协议终止和资金回收应根据_________,在甲方与乙方解除全部债权债务关系的前提下,当甲方由于其它原因决定不再委托乙方进行资金运作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出具的解除委托运作通知书后的30天内将资金_________元交还甲方,应划归甲方的收益也应无条件的交还甲方。
本人常年在各个房产交易中心办业务,经常能看到公证书内容原因被退回的业务,造成交易双方很多麻烦,如果办理公证委托之前有专业人士提醒,买卖双方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第五条免责条件。经有关部门鉴定,委托期间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委托财产的损坏或灭失,乙方不负责修复或赔偿的责任,但应向甲方及时说明情况,必要应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本协议未尽事宜,一律按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件,均授权受托人代为办理及签署(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变更登记、质押抵押登记及注销、公证、拍卖、交易、过户及其他委托手续)。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有效期限,
受托方(甲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受托方(乙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研究开发项目,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乙方接受委托并进行此项研究开发工作。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本合同研究开发项目的要求如下,
1.技术目标,
2.技术内容,
2.1主要功能包括,
第二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向甲方提交 。
第三条 乙方应按下列进度完成研究开发工作,
序号任务提交阶段成果完成时间
第四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及协作事项如下,
1.技术资料清单, 。
2.提供时间和方式, 。
3.其他协作事项, 。
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上述技术资料按以下方式处理, 。
第五条 甲方按以下方式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1.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总额为 。
2.本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以上费用的50%给乙方,即¥ 元,系统交付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剩余的50%给乙方。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开户账号,
第六条 本合同的研究开发经费由乙方使用。甲方有权检查乙方进行研究开发工作和使用研究开发经费的情况,但不得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
第七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不经甲方同意,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
1. ;
2. ;
乙方可以转让研究开发工作的具体内容包括, 。
第八条 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现在现有技术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并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双方按如下约定承担风险损失,。
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技术风险的存在、范围、程度及损失大小等。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条件是,
1.本合同项目在现有技术水平条件下具有足够的难度;
2.乙方在主观上无过错且经认定研究开发失败为合理的失败。
一方发现技术风险存在并有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在日内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逾期未通知并未采取适当措施而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甲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涉密人员范围,
3.保密期限,
4.泄密责任,
乙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涉密人员范围,
3.保密期限,
4.泄密责任,
第十条 乙方应当按以下方式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
1.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形式及数量,
2.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时间及地点,
第十一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及方法对乙方完成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验收,
第十二条 乙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甲方的研究开发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甲方实施的技术侵权的,乙方应当 。
第十三条 双方对本合同有关的知识产权权利归属特别约定如下,
第十四条 乙方完成本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人员享有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有关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
第十五条 乙方利用研究开发经费所购置与研究开发工作有关的设备、器材、资料等财产,归 所有。
第十六条 甲方有权利向乙方提出必要的技术服务和支持需求。
第十七条 根据甲方的请求,乙方应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后,为甲方指定的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或提供与使用该研究开发成果相关的技术服务。
1.技术服务和指导内容,
2.地点和方式, 。
3.费用及支付方式,
第十八条 双方确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失败的,应当赔偿对方全部损失。
第十九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 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
2.
3.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条 双方确定,因发生不可抗力或技术风险,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一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提交南宁市人民法院仲裁;
第二十二条 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印花税票粘贴处,
(以下由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填写)
合同登记编号,
1.申请登记人,
2.登记材料,(1)
(2)
(3)
3.合同类型,
4.合同交易额,
5.技术交易额,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印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委托方(委托方申请人), 委托方法定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受托方(咨询服务方),
法定代表人,
办公地址,
联系方式,
第一章 服务通则
本合同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
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就委托方接受受托方提供有关出国留学咨询服务事宜,经协商,达成本合同协议,以共同遵守。
两方共同签订本合同,合同内容均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并明确表示对合同所载明之条款内容完全理解,并无歧义。
本合同签约之前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并对本合同及其附加文件内容已仔细阅读,并同意合同的条款与附加文件内容与细节。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若有对本合同的附加或者修订条款,须在双方确定后,在本合同补充协议处双方同时签字盖章确认,与本合同一同生效。对本合同文本中空格部位填写双方应当协商确定。若有附加条款需作为本合同附件由双方确认后生效。
本合同的签订双方均对本合同的所有内容、条款、期限、金额及其附加表格、涉及合同双方的机密信息、各方情报、商业机密、数据统计信息、内部报告与分析资料信息、合同过程中所涉及的文件和数据,负有保密责任,泄露未经授权的机密信息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二章服务内容
服务范围及方式,受托方的经营范围为国际教育咨询服务;服务方式为诊断评估、方案规划、培训指导、代理服务、心理辅导与后续跟踪;
服务内容,
受托方为委托方提供的国际教育咨询服务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基本服务项目,语言考试规划,学校及专业的选择,竞争力强化(科研及实习的联络),文书制作,递交申请,套词面试辅导,签证培训,行前指导。
服务目标委托方赴美国、加拿大入学时间为 年 季,目标学位为 ,就读专业为(中文)。以下为受托方为委托方提供咨询服务的目标学校名单,确定的学校名单如下,
(院校外文名称,以外文为准,所申请的专业和学校名单应在签订合同后,由委托方在申请前最终确定)。委托方最终定校名单如下,
第三章服务时间
申请服务期,本合同签订后,受托方为委托方提供的咨询服务自动进入申请服务期。申请服务期在委托方寄出所有学校申请文件材料或委托方向受托方递交申请服务期确认表后结束。
服务后期,双方在申请服务期结束后,自动进入服务后期,服务后期直至委托方获得可以接受的学校录取,并签订留学申请服务结果确认表为止。本合同包含签证服务步骤,服务后期在委托方获得签证并顺利入学后自动结束。
第四章委托方权利与义务
一、委托方权利
委托方有权利了解受托方服务进度,并有权利要求受托方按照合同规定完成服务进度并确保服务质量;
在不涉及受托方商业机密的前提下,委托方有权利要求受托方提供留学咨询服务过程中涉及的文件、规划方案或相关资料;
如果委托方由于个人原因,决定终止本合同服务,委托方有权利向受托方正式提出申请,并按照本合同退款要求申请退款;
委托方对申请目标学校、申请创作文件、最终就读学校有最终决定权;
如果委托方对受托方提供的咨询服务及其相关的策划方案、具体申请服务细节有意见或者建议,可要求受托方进行修改;
委托方对受托方的咨询服务工作有建议权和申诉权。
二、委托方义务
委托方需向受托方提供完整真实的个人信息,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委托方需配合受托方的信息沟通,保证受托方人员能顺利的与委托方及时联系;
委托方有义务对受托方的服务流程、服务数据、相关涉及文件、资料、报告及其受托方服务人员的个人信息进行保密。如果委托方有泄露受托方以上信息的实际行为,受托方有权利提前终止本服务合同,本合同退款条款自动失效;
委托方需按照受托方的要求积极配合工作。委托方对服务重要的阶段性确认文件、表格,如无异议,应及时予以签字确认;
委托方需自行承担在申请过程中发生的由第三方收取的费用,如学校申请费,考试报名费、申请材料邮寄费、标准考试(TOEFL,IELTS,GRE,GMAT,SAT,LSAT等)成绩寄送费、成绩单评估费(评估机构一般为WES,ECE等),签证费用、学校要求的押金等;
委托方需按时向受托方支付咨询服务费用;
委托方前往国家驻华使(领)馆,或者申请学校要求委托方进行面试,委托方应按要求参加面试。
第五章受托方权利与义务
一、受托方权利
受托方有权利将委托方的申请信息用于非公开性的内部研究体系。
受托方有权利在对外发布的分析报告中包含经过隐私处理的委托方申请的数据信息。
受托方有权利要求委托方及时准确的提供申请学校的名单及其最终申请结果以确认受托方服务的进度。
受托方有权利对委托方的备考情况、个人专业水平、英文水平进行测试,以了解和保证相关咨询服务进度和计划的准确。
受托方有权利在委托方提交服务终止及退款申请表之后,审核委托方的护照,或要求委托方提供完整真实的学校录取状态证明文件和申请过程涉及申请资料副本,以确保退款审核的顺利进行。
受托方服务协调与质量监管部门有权利在服务过程中,对委托方进行电话或邮件调查,了解具体服务细节与委托方意见。
受托方有权利拒绝支付本合同退款条款外的其他委托方留学申请过程实际发生费用或任何委托方的精神或物质损失。
二、受托方义务
受托方需按照合同约定,为委托方提供留学咨询服务。
受托方需根据委托方情况,为委托方设计合理有效的咨询服务方案并保障委托方的正确理解与有效执行。
受托方应根据委托方申请目标为委托方组建合适的咨询师团队及其相关支持服务团队,为委托方提供高质量的留学咨询服务。
受托方应按照留学咨询服务项目及时间规划安排进行咨询工作的时间和进度。不得擅自更改或者减少服务内容或者拖延服务周期。
受托方应及时处理委托方的申请目标的变更,当需要更改、补充修订留学咨询服务项目及时间规划时,受托方应征得委托方的同意。
受托方应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服务质量,受托方对委托方的留学申请的各重要环节有指导权和建议权。
受托方应如实向委托方介绍委托方所要前往国家或地区的考试要求、申请难度、签证政策,学校状况并提供有效的文件供委托方参考,不作任何虚假陈述。
受托方应及时向委托方推荐其他服务体系(公证、银行、ETS等)以保证委托方留学申请的顺利进行。相关费用由委托方承担。
受托方须对委托方的体系文件、有效资料和个人背景信息保密,用完的个人资料原件须立即归还,严守委托方机密。不得擅自在服务期间及服务结束之后的任何时间,在没有获得委托方书面允许的情况下,向第三方透露委托方的任何个人及其申请服务信息。若受托方有任何泄露委托方机密信息的行为,委托方有权利提前终止合同并要求全额退费。
受托方在符合本合同关于退费规定的前提下,在收到委托方正式的退款申请文件时,受托方应及时协助委托方确认退款流程并按时处理退款。
第六章服务费用
委托方应向受托方支付咨询服务费总计人民币小x万元整(¥x元)。
委托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通过现金、刷卡向受托方支付咨询服务费用。银行汇款相关账户由受托方指定。
受托方需在委托方付款生效后向委托方提供收款凭证。
委托方自行承担在申请办理过程中发生的第三方费用(如院校报名费、邮寄费、签证费等)。
服务退款
如果委托方最终获得了本合同第二章中目标学校和专业的录取并通过签证顺利入学,且委托方没有本合同本章条款中所提及的退费情况发生,则视受托方服务成功;
如果受托方为委托方提供咨询服务的目标学校名单中的学校和专业均申请失败,或者申请成功,但最终签证失败,受托方将在十五日内执行全额退款;
在服务过程中由于受托方原因而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受托方将在十五日内执行全额退款;
其他特殊情况的退款或由于不可预知的因素导致的委托方的退款要求,受托方和委托方需友好协商并确定退款额度与退款时间。
第八章合同结束
待双方按本合同要求履行完各自的权力和义务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若委托方未在服务后期与受托方确认申请服务完结确认表,也未在退款申请期提交正式退款文件。在退款申请期过期之后,本合同自动结束。
双方在本合同退款条例下正常签订退款确认协议,在退款正常执行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如在本合同生效后,若由于本合同未约定的特殊情况,任何一方欲终止执行本合同时,须提前一个月与另一方协商,待双方以书面形式就有关终止事宜达成共识并正式认可签章后,本合同的终止方为有效。
第九章合同延长
第一条若委托方在收到学校录取结果后,并决定在当年不接受此录取结果,而继续申请下年度的录取、或保留录取结果至下年度,受托方需继续提供下年度服务,本合同自动延续至下年度申请。服务延续委托方无需向受托方支付额外的咨询服务费。
第二条若委托方在服务过程中由于任何原因放弃本年度申请,但有计划申请下年度申请,委托方可在签订服务延续申请表确认后,自动终止本年度服务内容,自动进入下年度申请服务阶段。服务延续委托方无需向受托方支付额外的咨询服务费。
第十章适用的法律及争议解决方法
本合同的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xx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向受托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章补充协议、合同的变更、修改
补充协议、或者合同的修改、变更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形成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在双方签署后生效,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直接在本合同正文上的修改无效。
第十二章生效条款
本合同自受托方代表签字、盖章(行政章或合同专用章)及委托方(委托方未满18周岁的,由委托方法定代理人签署)签署,并在受托方收到委托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缴付咨询服务费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三章补充协议
本补充协议内容为合同正文补充部分,与本合同一同生效。对合同的变更及其补充协议内容,双方须共同协商确定。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正文部分有冲突条款,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补充协议条款如下,
本协议包括的受托方为委托方申请的专业数量、院校数量均不做限制,由委托方确定。
委托方, 受托方,
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为了推动我国____项目体育运动的发展,增进运动技术的交流与合作,甲乙双方根据各自职能签署________赛事承办转委托协议。本协议中,甲方是组织推广______赛事的经纪公司,乙方是甲方委托承办________赛事的承办机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1.1 中国____赛是指由国家体育总局____运动管理中心主办,甲方承办的比赛;
1.2 ____体育经纪公司(甲方),受国家体育总局____运动管理中心授权和委托,拥有中国____赛的独家承办权;
1.3 中国____赛的比赛时间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日,具体日期协商确定;
1.4 中国____赛比赛地点为____省____市。
第二条 甲方权利
2.1 甲方拥有______赛事的主办权,比赛场地部分广告权(见附件),全部电视转播权(具体转播细节与要求见附件);
2.2 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赛事承办费;
2.3 赛事标志、会徽、吉祥物等设计所产生的著作权等权属归甲方或其委托人所有;
2.4 依照赛事要求,甲方有权负责组建由甲乙双方共同组成的赛事筹备执行机构,负责整个比赛活动的筹备、组织实施;
2.5 根据赛事宣传及推广需要,甲方有权安排由甲乙双方共同组织和实施赛事新闻发布会,赛事开、闭幕式和站点欢迎仪式。
第三条 甲方义务
3.1 甲方负责向国家有关部门、主管单位申办赛事的有关立项审批工作;
3.2 甲方负责整个赛事的组织、实施及救护工作,负责制定比赛规程和现场组织、管理工作;
3.3 协调有关单位办理境外人员入境签证所需的正式邀请函件;以及参赛人员、比赛设备的入、出境手续;
3.4 为整个竞赛工作提供所需的裁判、仲裁和技术人员以及所需的裁判设备;提供裁判、仲裁和技术人员在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保险;但是整个比赛期间甲方邀请的裁判、仲裁、技术人员、官员的交通及食宿费、赛事津贴与补助等由乙方支付;
3.5 及时向乙方提供赛事商务开发和宣传推广的正式委托函件;
3.6 对乙方的商务开发及宣传工作进行协调和配合;
3.7 根据赛事的组织和报名工作,甲方将负责召集或邀请____地区的选手组成____个代表队进行参赛。乙方支付____选手的训练费、交通费、赛事津贴和旅行补助。
第四条 乙方权利
4.1 拥有独家开展该项赛事的商务开发和宣传推广的权利;
4.2 拥有部分广告权益,包括本站比赛的冠名权、场地部分广告权等和比赛全部门票收入;
4.3 合作期满后,乙方拥有与甲方继续合作该项赛事的优先权;
4.4 根据赛事宣传及推广需要,乙方有权安排由甲乙双方共同组织和实施赛事新闻发布会,赛事开、闭幕式和站点欢迎仪式。
第五条 乙方义务
5.1 负责竞赛组织工作、当地食宿接待以及赛前相关的推广活动并承担相关费用(具体要求见附件);
5.2 须向甲方支付赛事权益转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共计____元(支付方式见附件);
5.3 负责向当地主管体育局报批,得到认可后向当地政府、公安、消防、税务等相关部门申请举办比赛的所有手续,并承担费用;
5.4 负责提供给甲方竞赛组织费,金额为____元人民币,并按照双方签订的结算方式将该项资金及时支付给甲方,用于该项赛事的组织实施;
5.5 负责该项赛事宣传品的制作和印刷工作,前期赛事图案设计由双方共同完成;
5.6 邀请国内外和港澳台地区的主流电视媒体、平面媒体等单位记者对赛事进行全面报道并负责接待任务;
5.7 负责参赛人员、裁判、官员等人员入住酒店的预订;
5.8 乙方负责的竞赛组织工作、食宿交通接待工作、比赛期间的活动、赠票和证件(具体工作的协商见附件)。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甲乙双方同意,未经对方书面允许,任何一方均不对外透露本协议和其他往来文件的内容,但为履行本协议或主张协议权利所需要的正当披露除外;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6.2 甲乙双方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共同遵守本协议,认真履行各自应尽义务。任何一方如果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义务时,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6.3 如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本协议规定如期将运动队送达赛区,致使比赛未能如期举行,双方协商来取补救措施,如无法补救,甲方应向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6.4 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协议规定如期向甲方支付规定款项,超过付款期五日后,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乙方应向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同时甲方拥有另行安排此比赛的权利;
6.5 在甲方履约的前提下,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协议规定如期举办比赛,乙方应承担责任,并向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损失补偿金不少于本协议标的额的____%。同时甲方拥有另行安排此比赛的权利,并享有比赛的全部收益;
6.6 本协议签订后,双方确定的比赛地点为____省____市,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乙方不能自行更改比赛地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6.7 在乙方承担的法律手续、政府批文、竞赛地点组织、广告发布、场馆协调、食宿接待、电视转播等义务中,如果乙方就某一项义务不能履行,乙方须事先以书面形式与甲方沟通,并得到甲方的书面签字认可。在未得到甲方书面认可的前提下,如果乙方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的应尽义务,甲方有权根据乙方不能履行义务的影响情况,选择不安排参赛队伍出场参赛,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 合作期限
从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至_____年该项赛事结束止。
第八条 保证陈述
双方互相陈述、保证和承诺如下,
8.1 双方均具有完全的权利和法律权限或有效的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8.2 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即依其中条款构成对双方合法、有效和有约束力的责任,因为破产、清盘或其他影响债权人权利的法律对履行造成的影响除外。
第九条 有效期和终止
9.1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里合同终止或者双方权利义务均履行完毕之日(以较晚发生者为准);
9.2 除了本合同中或根据法律规定的补救方法以外,在不影响提出终止的一方的其他法律权利的前提下,任何一方有权在出现下列情况时终止本合同,自另一方收到终止通知时生效,
9.2.1 另一方在执行本合同条款时发生重大违约,而且在违约方收到违约通知的____天内未能纠正;或
9.2.2 另一方在本合同中的任何陈述或保证被证明有重大的不正确或不准确。
9.3 如乙方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则乙方仍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竞赛组织费。如甲方无故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则应将已收取的本合同约定的竞赛组织费返还给乙方;
9.4 本合同因为在此所述的任何原因而终止,都不解除任何一方履行至终止日前的责任,或者是履行终止后仍然有效的条款的责任。
第十条 遵守法律
如果有合理的原因相信本合同的任何条款违反了国家或地方的法律法规,那么双方须及时修改本合同以遵守法律。但是如果修改令本合同丧失了其根本目的,那么将认同双方同意终止。如果本合同因本条而终止,款项应支付至终止日的履行程度。那些为将来而已支付的款项应按比例退还,除了明确规定在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的条款以外,任何一方将不就本合同而负任何义务或责任。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1.1 由于水灾、火灾、地震、暴乱、罢工、劳工运动、疾病[包括传染性疾病(SARS)]或本届赛事比赛日程正式公布后政府部门颁布的命令等不可预见、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不是由于一方的过失而引起的情况(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不应被视为违约和应对另一方就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负责,而且履行时间应相应延长;
11.2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须及时将不可抗力的性质、影响程度通知另一方并提供证据。如果不可抗力持续或累计超过一个月,双方在所有合理情况允许下为减轻影响或制定替代安排而进行真诚的协商。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选择以下争端解决机制,
12.1 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或
12.2 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第十三条 其他
13.1 所有根据本合同要求和许可发出的通知都必须是书面的,在亲手送达或在以特快专递(需要有回执)发出三天后视为正式生效;
13.2 本合同构成双方之间就本合同所述内容的全部理解,取代所有先前其他或同期的有关所述内容的协议;
13.3 乙方和甲方确认,在合作期间,一方可能得到另一方的保密资料。双方同意除非为了履行本合同而需要使用保密资料,双方将保护保密资料,只在履行本合同时对同样知道该等资料是保密资料并同意保密的人等披露保密资料。披露以所需知道的范围为限。保密责任不包括非经一方违反保密责任而已为公众所知或根据法律要求披露的资料,本合同终止之后保密责任继续有效;
13.4 本合同未经双方同意并特别指明是对本合同的修改,以书面形式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不得修改;
13.5 一方未对另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行为或之后的违约行为作出反对或采取行动不得视为弃权。本合同中的权利和补救方式是累积性的,任一方行使一项权利或补救不排除或放弃其对其他权利和补救方式的行使;
13.6 本合同中标题只为方便查阅,不构成本合同的实质内容;
13.7 任何一方没有另一方的事先书面许可不得转让或授权本合同下的权利和/或责任。本合同和其中所有条款对双方有效,也对双方各自的继承和批准的转让人有效。在任何情况下,允许的转让都不能免除出让人的责任;
13.8 本合同附件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合同条款同样有效,对合同双方构成约束力;
13.9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
13.10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_(签字) 代表______(签字)
电话,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一
一、关于竞赛组织
1.乙方负责当地竞赛的组织并承担费用,包括宣传、售票、检票、安全保卫等工作;
2.乙方负责提供比赛辅助设施,保证场馆内具备运转良好的电子记分设备、电子计时钟、24秒设备;保证场馆内空调设备运转正常,在需要时可以使用;保证场馆内电力设备运转正常;
3.乙方负责保证灯光照度明亮,音响齐备,适应国际____比赛要求和电视转播要求;
4.乙方负责提供不少于____名的辅助裁判员和技术统计员;现场主持人、啦啦队及翻译等赛事服务人员;
5.乙方负责在比赛期间提供运动员休息室____间、贵宾休息室____间、裁判休息室____间,每间房间配备矿泉水____箱;
6.乙方负责从运动队到达比赛地开始,每天免费为运动队提供主比赛场馆训练场地,且保证空调开放;
7.乙方负责提供可容纳____人以上的赛后新闻发布会场地、具备悬挂新闻发布会背景布的支撑物,保证麦克风和扩音设备运转良好。
二、关于食宿接待
1.乙方负责提供赛事所有用车并承担费用;
2.接机时为运动队提供40座以上来华空调大巴车各____辆(大巴车底部应设有行李箱);提供行李车____辆;为随队同行工作人员、记者、裁判员、官员、赞助商代表等提供与上述同样的大巴车____辆;根据情况为官员提供车辆;为没有随队的官员、裁判等人员及时提供机场接送;
3.日常训练为运动队提供40座以上豪华空调大巴车____辆,为记者及随行工作人员提供中巴车_____辆;
4.比赛时为运动队提供40座以上紊华空调大巴车____辆,为随队同行的工作人员、记者、裁判员、赞助商代表等提供与上述同样的大巴车____辆;根据情况为官员提供车辆;
5.赛后新闻发布会后,运动队的主教练和翻译如果未能随各自运动队大巴车离开时,乙方应事先为运动队的主教练及翻译各准备矫车一辆并送回宾馆;
6.送机时乙方所提供车辆与接机时相同;
7.以上车辆为专车专用。另外,乙方应保持随时待命的组委会矫车___辆;
8.乙方负责为运动队和其他相关工作人员提供不多于____日,每日不超过____间的四星级以上酒店住宿,并承担费用;
9.乙方负责在下榻酒店内提供不多于____日,每日不多于____人的四餐自助餐,餐标不低于每天每人____元人民币,并承担费用。用餐时间为早餐7;30-9;30、午餐11,30-13:30、晚餐茶点17,30-18,30、赛后夜餐21,30-23,30(如遇调整具体协商,以队伍要求为准)。甲乙双方协商后最后确定餐单。乙方并为甲方队中少数民族人员单独提供用餐;
10.乙方负责每天免费为每位运动员、教练员清洗训练、比赛及休闲衣袜不多于____套;每天免费为每位裁判员、官员和随队工作人员清洗休闲衣袜_套;
11.在队训练和比赛时,乙方须为每支运动队提供从饭店借用的白浴巾,并由乙方随队工作人员负责保管,用后由乙方收回后交饭店,同时乙方为每支运动队训练和比赛时提供冰块一桶;
12.为保证运动员得到充分休息,乙方必须保证运动员在酒店住宿期间的环境安静,禁止任何非甲方安排的运动迷、工作人员、记者以及服务人员进入运动员房间。
三、比赛期间的活动
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自行安排参赛运动队及队员出席本协议约定以外的任何形式的商业活动。如果乙方需要安排有参赛运动队及队员出席本协议约定以外的商业活动,需在赛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与甲方协商。经甲方与国家体育总局____运动管理中心及运动队协商后,由甲方向乙方书面确认,方可实施,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赠票和证件
1.乙方须在开赛前三天免费向甲方提供每场比赛的请柬张、甲类赠票张、乙类赠票张(其中张甲票需要在电视转播主摄像机对面的第一排的最佳位置开始,至少有___张是连号或成为方阵),且甲方在比赛前____天提出另外买票的要求时,乙方应以优惠____%的价格保证甲方____张以内的购票申请;
2.乙方向甲方的官员、工作人员、裁判员、随队记者、赞助商代表、电视转播人员提供场地内证件____张,并保证上述证件有效。
附件二
赛事权益转让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乙方拥有本协议约定的权利须向甲方支付赛事权益转让费____元人民币(RMB____元);
二、支付方式,甲乙双方签约五日内,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赛事权益转让费____元人民币(RMB____万元);
三、甲方开户行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汇入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_(签字) 代表______(签字)
电话,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三
队伍赛事津贴和补助,
一、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税后队伍津贴和旅行补助现金____元人民币(RMB____元),此部分费用由甲方代表乙方向队伍支付。关于此部分费用,甲方将向乙方出具收据或队伍签收条;
二、支付方式,甲乙双方签约五日内,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税后队伍赛事津贴和旅行补助现金____元人民币(RMB____元);
三、甲方开户行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汇入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附件二,赛事权益转让费及税后队伍津贴和旅行补助共计____元人民币(RMB____元)。
甲方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_(签字) 代表______(签字)
电话,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四
广告权益,
一、甲方广告权益(参见附件四场地广告示意图)
1.场地广告板广告,位于电视转播摄像机位正前方,广告位置标号____,共____块,其中广告板规格为,1米(高)×2米(宽);
2.场地地板地贴广告,比赛场地地板地贴广告;
3.场馆内横幅广告,位于电视转播摄像机位正前方,标号为横幅____,共____条,规格为,1米×10米;
4.冰桶广告,位于比赛场地运动员席侧,共____个;
5.新闻发布会背景板广告,规格3米(高)×5米(宽),根据场地实际情况确定规格。
二、甲方广告的发布实施
1.以上广告的设计、制作、城市间运输由甲方负责;
2.乙方须提供____名具有场地广告安装经验的人员负责以上广告的城市内运输、安装、维护、拆却,并承担费用,甲方负责监督实施;
3.乙方保证为甲方免费提供1米(高)×2米(宽)场地广告板____块(广告板位于电视转播摄像机位正前方);
4.乙方保证在比赛场馆外、场馆大厅及走廊免费拥有展位和销售位,并免费提供给甲方的赞助商使用;甲方及甲方赞助商承担自己的广告布、展台、销售点的制作费用;
5.乙方保证在赛场任何区域,所有出现运动队的相关活动、宣传品上均必须使用比赛的称号或标识;
6.乙方须与场馆签约,保证在比赛当天场馆内销售的碳酸类和运动功能类饮料中,只能限定销售_______公司的产品。同时,乙方保证不再寻找碳酸类和运动功能类饮料作为赞助商或合作伙伴。如果_________公司未提供冰捅,由乙方提供并承担费用;
7.乙方负责制作的海报、秋序册、门票等赛事相关印刷品均须印制包含甲方所有随队赞助商的广告和LOGO;以上所有印刷品的设计样稿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由乙方制作发布;乙方并保证不在广告设计、规格等方面做特殊处理,以致引起甲方广告权益及发布效果的损害;
8.乙方须保证场馆内外四周、场地四周、场地地面、比赛器材、现众席、护栏等所有可以进行广告发布的地方无任何未经本协议允许的广告内容。本协议未做阐述的新的广告发布形式,乙方须与甲方协商解决,并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
三、乙方广告权益
1.本站比赛冠名权;
2.乙方场地广告板,位于电视转播摄像机位正前方,广告位置标号为,共块,广告板规格为,1米(高)×2米(宽);
3.场地地板广告;
4.场馆内横幅广告,位于电视转播摄像机位正前方,标号为横幅____条,规格为,1米×10米;在保证甲方____条横幅按本协议实施后,乙方可进行其他位置横幅的实施。
四、乙方广告的发布实施
以上乙方广告的设计、制作、运输、安装、维护、拆卸由乙方自行负责。所有印刷品的设计样稿须经甲方书面确认。
附件五
乙方(各赛区)对电视转播的配合工作:
一、甲方拥有所有电视转播权,乙方保证不利用电视转播权进行任何商业行为。
二、加强与电视台的协调配合,现场活动应提前向电视台说明,互相配合,协助做好电视信号制作和转播工作。
三、赛后积极配合电视台的采访工作,各参赛队的教练员、运动员也应积极配合电视台采访工作的进行。
1.建议各赛区在指定区域开辟专门的赛后采访区;
2.保证主播电视台的优先来访权。
四、比赛所用的场馆应提供现场解说评论席。
五、每场比赛的电视信号原则上由一家电视台承担转播制作工作,赛区对主播电视台转播工作的配合工作如下,
1.力争做到每场比赛的技术统计与主播电视直播台现场联机;
2.无偿提供主播电视台所需要的工作证件;
3.无偿提供场地的供电、电源插座、照明、停车位等,并保证赛后采访期间的灯光照明;
4.比赛所用的场馆应提供能够综观全场并具备符合电视制作规范要求的电视机位和区域。
六、加强保安工作力度,在确保以上各条要求充分满足的情况下,避免其他影响赛场秩序和违法情况出现。
甲方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_(签字) 代表______(签字)
电话,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项目策划委托合同书范文一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
为了甲方________________,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互相配合、讲求实效、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有关事宜,签订本合同书。
一、策划(咨询)项目
二、 委托项目进度
策划工作分为两个阶段:
1. 第一阶段:策划市场调查,包括商圈调查、目标人群调查、目标市场调查、产业链调查和竞争对手调查5个内容,并对整体项目进行初步定位,双方沟通达成共识后进入第二阶段,本阶段完成供双方沟通用的《__________》的中期汇报演示文本,限期为自合同书生效之日起________ 至________个工作日。
2. 第二阶段:在甲方认可乙方对项目得出的定位主体的前提下,对定位策划有关内容作出进一步完善,完成《_________》,限期为________至________个工作日。
上述工作在程序上顺延,总体累计时间不超过________个工作日。
三、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 策划咨询费用为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元)
1)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策划费用的50% 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_________元(¥____元)。
2)乙方完成项目一整体策划方案后,通过正式的演示文稿,向乙方当场做出演示讲解,甲方认可后 日内,甲方足额支付策划费余款人民币________元(¥________元),乙方方能将《________________》的正式文本交付甲方。
2.乙方去往甲方处进行策划(咨询)工作,往返路费甲方承担,在甲方处调查工作的交通、住宿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责任与权利
1.甲方须指派专人(须书面制定),作为联络人,负责与乙方联络并协助乙方工作;
2.为乙方工作及时提供所需的背景资料和信息;
3.为乙方各阶段成果提出建议性要求,并在审定通过后及时给予书面确认;
4.及时向乙方支付报酬;
5.如果就委托项目内容、期限做出原则性改变的决策,应及时通知乙方,并采取适当措施,便于乙方及时调整工作。
五、乙方责任与权利
1.由________________担任专家组总负责人,指派专人担任专门联络人;
2.按进度计划完成各阶段任务,保证质量,及时与甲方沟通;
3.按甲方提出的指导性要求修改和完善各阶段策划成果;
4.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的保密内容。
六、成果归属与冠名宣传
1.成果归属甲方所有;
2.乙方在保守甲方项目相关商业机密的前提下,对成果有冠名宣传的权利。
七、违约责任
由于甲方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中断,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当期款项。
八、合同终止
1.本合同履行完毕自动终止;
2.一方违约并承担责任后自动终止;
3.任何一方无权单方面要求中止。待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终止协议;
4.甲、乙双方同意终止时须以书面形式确定。
九、合同争议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时,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以补充协议形式载明,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乙方:日期: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在X省X市开发的“商贸广场(暂定名)”项目进行策划及代理销售房地产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项目和代理方式
1、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在X省X市开发的“商贸广场(暂定名)”项目进行策划,并以“独家代理”方式代理销售该项目的商业网点和住宅房产。
2、委托工作具体如下:
(1)负责本项目(总建面积约为 万平方米)的整体销售策划工作;
(2)负责本项目的商业物业及住宅的销售代理工作;
(3)负责与本项目有关的广告设计工作。
第二条 代理期限
1、本合同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甲方同意在委托期限内不再委托第三方代理销售本项目及不自行组建销售队伍进行销售工作。
第三条 销售代理佣金支付及费用负担
1、住宅、商业网点销售代理的策划、佣金计提及支付方式。
(1)前期企划费为 万元整,乙方人员进场后甲方支付。
(2)月费为,乙方销售人员进场后甲方每月支付乙方 万元整(¥ 元)月费,在每月5日前支付当月月费。
(3)乙方代理销售住宅、网点、车位的佣金计提方式为,前期团购部分(不超过100套)乙方按房屋成交价的0.5%计提作为销售佣金。正常销售期乙方按所售出房屋的实际成交金额的1.5%计提作为销售代理佣金
(4)超价分成:由代理公司与开发公司在开盘前制定销售底价表,在销售过程中代理公司与开发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可共同适当调整销售价格,超出价格部分开发公司与代理公司按7:3比例分成。本合同所称“成交”,指够房者签署了销售合同并支付了首期房价款。
(5)乙方在实际销售过程中,因购房者支付定金后未能按约签订销售合同而依法获取的定金款,由甲乙双方按五、五比例分成。
依法获取定金款后,该套房屋不视为乙方销售成交,由乙方再行销售。
(6)代理销售住宅、商业网点的佣金支付方式为,甲方同意在每月5日前向乙方支付上一月的销售代理佣金。如甲方迟延支付前述佣金,须另每天向乙方支付拖欠部分的1‰作为滞纳金。乙方取得佣金的同时应提供相应的发票。
2、费用负担
(1)本合同中的销售代理费用中包含了广告设计等费用,但甲方同意根据实际需要支付本房地产项目的广告发布费用(包括报纸广告、电视广告、印制宣传品、售楼书、制作沙盘等销售推广及活动费用)。
(2)乙方负责销售人员工资和日常办公费用以及销售的推广维护费用(不包括售楼处内电费、水费、采暖费等)。
(3)甲方负担售楼处的建设、装饰、装修、办公家具等费用。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保证本项目的合法性。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建设该项目批准的有关证照(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开工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等),同时提供关于代售项目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外形图、平面图、地理位臵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设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其他费用的估算等。甲方保证若客户购买的商品房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应向乙方出具委托乙方代理销售商品房的委托书,授权乙方独家代理策划、销售该项目。
3、甲方有义务按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及时支付乙方的佣金及其他费用。
4、甲方委派1-2名专职财务人员负责在销售现场收取销售款项,包括客户交纳的购房款、定金、租金和其他相关款项。
5、甲方应当全面履行与购房户签署的相关合同,并不得因此给乙方在销售代理工作中带来任何负面影响。
6、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销售场地及必要的办公设备和用品(电脑、复印机、传真机等),支持乙方的策划和销售代理工作。
乙方工作中所需打印机、传真机等的耗材由乙方自行负责。
7、对乙方制定的销售合同范本及附加协议等,甲方负责审核确定,以供乙方执行。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与购房者签订与甲方提供的商品房销售合同示范文本不一致的合同文本或条款,并因此而发生纠纷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8、甲方负责在销售过程中加盖公章并办理客户合同登记、按揭贷款等事宜。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本合同所涉及的任何策划方案、营销设计方案、意见分析等服务均需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乙方须按本项目工程和工作进度向甲方提交工作所需的策划和营销设计方案。
2、本项目的广告设计、发布(发布费用由甲方承担。)和监控由乙方负责,甲方可协助乙方协调关系,以保证本项目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利按本合同规定的方式和时间向甲方收取佣金和其他费用。如甲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未能付清乙方应得佣金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提出终止本合同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负责对本项目公开发售前的营销推广及销售部署进行总体策划,负责该项目的销售推广方案的具体执行,全权管理销售的日常工作。
5、乙方所招用的工作人员由乙方管理并负责。
6、乙方在销售代理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资料和授权向客户如实介绍和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超越甲方授权向购房方作出任何承诺。如因脱离甲方的项目资料而向客户作出不当陈述进而给甲方造成负面影响或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7、乙方应信守双方所形成的销售价格,非经甲方的授权或书面同意,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如遇特殊个案,应书面专题报请甲方确认。
8、代理期内,乙方应负责整理、收集和管理好相关的客户资料、合同、文书,并在本合同期满后移交给甲方。
第六条 保密责任
甲乙双方同意无论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任何有关信息、情报、资料或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咨询报告、策划方案、营销设计方案、意见分析等,均是商业机密文件,未经双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出示。
乙方在未取得甲方书面认可前,不得将甲方的客户的有关信息、情报、资料作其他用途或向第三方出示。
第七条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相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按照约定的期限终止时,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的费用的除外。
2、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3、由于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及政策性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协商解决。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发承诺遵守本合同所有条款,共同执行。
2、如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确认的方式和期限向乙方支付代理佣金,则乙方有权自逾期之日起除应收余款外,每天向甲方加收当期未付款金额的1‰的滞纳金。
3、自签署本合同之日起至本合同期满止,如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将本项目交由乙方独家代理或中途无故解除本合同的,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整外,还应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4、如出现其他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向违约方追究法律责任,并追讨由此所造成的直接或间接地经济损失。
第九条 其他事项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中手写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和纠纷,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向本合同所涉及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以上条款经双方谨慎阅读后已完全知晓其含义,并愿意承受其法律后果。
甲方: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乙方: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委托方:
受托方:
委托方委托受托方实施 项目。在合法、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双方合意达成条款如下:
一、受托事项:
委托受托方实施 项目。
二、委托方责任:
1.提供受托方完成项目所必要的条件和环境。
2.提供项目进行中所必须的资料和信息。
3.按本合同约定的价款给受托方付款。
4.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无故变更合同价款。
5. 不得委托受托方从事违法的委托事项。
6. 其他受托方应履行的义务。
三、受托方责任:
1.在委托方统一管理下,负责委托项目的具体实施。
2.严格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做好该项目的保密工作。
3.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和标准,交付项目实验成果。
4.合同履行期间,不得违反合同约定,遵守项目履行时应遵守的相关法律、法规。
5.承担合同价款取得的相关税费。
6. 承担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间的设备材料及相关人员的人身伤害事故的全部法律责任。
7.其他应由受托方承担的义务。
四、相关费用及付款方式:
1、 双方约定本项目服务费用为 万元,项目完成经委托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五、违约责任:
1.委托方应及时提供相应的条件和环境或项目所需资料、信息,由于委托方原因不能完成,委托方负责其后果。
2.如因受托方疏忽出现商业机密泄露问题,受托方应承担其后果,并赔偿委托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3.受托方应按照进度安排执行项目实施计划,如果无故拖延或因能力不足无法完成的应承担其后果,并赔偿委托方经济损失。
4.如果委托方不按合同约定方式付款,受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5.如对项目完成质量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评判。
六、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由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
七、其它: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2.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友好的原则共同协商,以书面形式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壹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从正式签订之日起生效。
委托方:
日期:
受托方:
1.甲方的责任
1.甲方委托策划技术服务任务时,必须向乙方提供相关文件和明确要求,并对其真实性和时限负责提供的文件和材料。
10日内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超过规定时限的,乙方完成计划技术服务成果的时间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相应顺延;如规定时限超过10天,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时间以规划技术服务成果。
2、甲方变更委托服务项目或提供错误文件资料,导致乙方返工的,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甲方应根据乙方返工所消耗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费用,具体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3、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中止或终止合同。乙方不进行服务工作的,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费用的50%;乙方已开展工作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约定的服务费总额。
4、甲方按规定向乙方支付规划技术服务费本合同第三款规定的金额和时间。甲方逾期1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应金额1/1000的逾期罚款。
5 甲方应为乙方员工提供便利的工作和交通条件。
2、乙方职责
1、乙方按照省物价局黑价联字[20xx]162号、黑建规[20xx ] 第41号及相关规定服务活动。
2、乙方对委托项目策划提交的技术服务结果的质量负责。
3、合同生效后,如乙方提出中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已支付的服务费应予退还。
4、由于乙方延迟提交计划的技术服务结果,每延迟一天,乙方将扣除该项目计划技术服务费总额的1/1000,最高扣除是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总金额。cost。
第六条争议解决办法: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以下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托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记帐,根据会计法和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签定以下协议,
一、委托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填制或者取得符合____________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二)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
(三)及时向代理记账机构提供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四)对于代理记账机构退回的要求按照____________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二、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照委托合同办理代理记账业务,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____________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二)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
(三)对委托人示意其作出不当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____________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要求,应当拒绝;
(四)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予以解释。
三、业务范围,1)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____________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2)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和提供财务会计报告要符合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和税务部门的要求,内容真实、准确;3)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4)会计资料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做好凭证签收工作,指导甲方妥善保管会计档案;4)按有关规定审核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登记会计帐册,及时编制会计报表;5)在每月月度结束后15天内,向甲方报告核算结果和会计报表;6)对委托方有关会计法规和财税政策等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并可根据委托方的要求提供财务分析报告;
四、代理记帐收费,经协商,乙方代理记帐收费标准为人民币每月____________元,按月支付。
五、合同有效期,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___年,并在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事项完成之前有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合同终止,委托人、受托人终止委托合同应当办理的会计交接事宜。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
____________日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服务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公安部《关于加强旅馆业治安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有关旅馆业治安管理和公安部关于贯彻执行《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标准的通知》的要求;乙方拥有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及相应的硬件支持系统及服务;甲方对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采集及管理的需要。
经协议双方一致同意签订合同。
第一条定义
1、旅业系统或系统指_________市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包括后台系统和前台系统。
2、后台系统指安装在市局中心系统内的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管理系统公安局后台部分。
3、前台系统指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管理系统旅店前台部分。
4、软件指_________(企业定义)。
5、软件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a.源程序;b.不少于2份载有源程序和目标程序的磁盘;c.系统说明书、技术报告(含功能、编制依据、计算方法、教学模型、框图等);d.用户手册、使用说明;e.测试报告。
6、系统联调指_________(企业定义)。
7、合同中所指_________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省_________市。
8、市局指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省_________局。
9、市局中心系统指_________。
第二条服务地点
1、包含_________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宾馆、饭店、旅馆和招待所等旅业单位。
2、包含_________市公安局的有关单位。
第三条服务内容
1、建立旅业系统公安后台系统。
2、在_________市范围内的各旅馆业单位建立前台系统,并联入市局网络中心,实现住宿登记信息的定时、实时传输。
3、对旅店数据录入人员和参与系统运行管理的公安干警的技术培训。
4、对系统进行日常运行维护。
第四条费用收取
1、前台系统费用
(1)前台系统经费由各旅业单位自筹,甲方代乙方收取款项后统一存入乙方开设的专门账户。
(2)乙方的收费标准
a、考虑_________市的实际情况,为扩大系统的推广应用,每套全部费用最高限价_________元人民币。
b、每套总价为_________元人民币,包括:硬件设备费;系统软件费;安装调试费等。
c、每一旅业单位录入人员的操作培训费为最高每人不超过_________元人民币。
d、每一旅业单位应支付的维修服务费由乙方与旅业单位商定,但应不低于_________元人民币每月,该维修服务费由甲方代乙方按年 一次性收取。
(3)甲方代乙方收取的款项,应存入乙方下列专项账户:_________。
2、后台费用
(1)乙方自行支付市局中心系统设备的费用。
(2)甲方下属各分局和派出所所需设备的费用由甲方支付。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免费使用由乙方负责建设和投资之后台系统及设备。
2、监督乙方与旅业单位签署之合同及其履约情况。
3、提出系统需求。
4、提供本条下述乙方所需的有关资料:甲方现有技术力量和市局中心系统设备配置情况及甲方辖区内使用前台系统的数量、安装计划、步骤、安装时间、旅业单位的详细资料(包括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所辖派出所)。
5、代乙方收取前述所及之前台系统经费及维修服务费,并存入乙方开设之专门账户。
6、指派专人协助乙方开展工作,为乙方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
7、组织干警进行系统应用的技术培训,协助乙方组织旅业单位录入操作人员培训。
8、组织系统联调的后台系统部分。
9、负责系统验收。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甲方要求建设旅业系统。
2、提供已通过公安部检测的全套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前、后台软件。
3、保证合同中所列设备的质量符合旅业使用要求。
4、按照本协议所述之标准与各旅业单位签订《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技术服务合同》。
5、按照系统的建设进度要求,按时完成前台系统的安装、调试。
6、投入本协议所提及之系统所需的设备资金。
7、先安装部分后台系统设备以保障系统的正常开通。
8、有权根据系统应用的发展,逐步添置后台系统设备,但不得影响系统的开通、使用。
9、完成后台系统软件的安装,并配合甲方进行系统联调。
10、组织并实施前台系统录入操作人员的操作培训。
11、提供售后服务。
12、按照本协议有关约定收取前台系统维护费及培训费。
13、组建能保证系统正常运行的培训维护机构,并负责前后台系统的长期维护及后台系统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
14、系统安装完毕并投入正常运行后,向甲方提供相关的软件技术资料。
第七条系统的建设实施进度
在明确规定的日期,开始前后台系统的实施与建设,具体实施计划由双方另行协商规定。
第八条软件技术标准
软件应按照公安部《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标准的通知》(公通字[1999]100号)文件要求,通过公安部指定检测机构的检测,其功能应符合公安部《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标准的通知》要求的功能。
第九条验收标准和方式
1、在后台系统安装调试结束、前台系统安装10家、乙方跟踪运行10日后,甲方应派员对系统进行验收。
2、验收标准
按本产品的企业标准和软件功能规定进行验收。
3、验收方式
(1)采取随机选点(一般选8-10个具有代表性的旅业单位)的方法,在甲方所在地验收。
(2)对分期实施的地区,只对首批安装的系统进行验收。
对首批验收合格后新增的用户,不再进行验收工作,即视为验收合格。
4、验收合格后7日内,甲方应签发验收合格证给乙方。
如验收不合格,双方应委派代表共同检查造成不合格的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并在规定时间内(该时间视具体情形由双方另行商定)由责任方自行解决。
第十条售后服务
第十一条保密条款
1、协议双方保证,基于本协议从另一方获得标有秘密或专有标记的信息或在合作过程中从另一方获取的知识,这些知识包括技术、商业或者管理等方面,应当对之保密。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或本协议履行完毕之后,任何一方不得利用这些知识或信息,不得向他人披露。
2、对能以文件证明属下列信息的,不承担保密责任:
a、从第三方合法得到的信息;
b、在执行本协议时已公开的信息或在不违背本协议规定下公开的信息;
c、受让方自行获取或开发的,且没有利用出让方的保密信息;
d、经同意可以向第三方披露的信息。
3、双方同意,其所属员工和其他相关当事人应当承担相应的保密责任。
4、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终止后,自最后一次信息披露之日起五年以内,上述的保密义务依然有效。
5、双方应当视彼此之间的商业关系为机密,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一方不得将这种商业关系披露给第三方。
6、法律、司法判决规定的必须披露的信息,不受本协议第十一条的限制。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就不能或延迟履行本协议之下的义务(支付款项除外),各方对本协议约定的责任或作出的承诺因下列原因而免除:战争、内战、罢工、停工、禁运、联合抵制、军事或颠覆政权、革命、外地入侵、暴乱、国民骚乱、暴徒的暴力或破坏等行为,且双方在此同意本协议中约定的日期或期限进行延长。
不可抗力亦包括超出要求以不可抗力免责一方之合理控制的事件。
不可抗力的情形应当是不能预见的,或能预见但经合理的努力后仍不得避免。
不可抗力必须是发生在协议签订之后,并阻碍了主张不可抗力一方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十三条期限或终止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其终止期限为旅业系统建设完毕之时。除第十三条第二项所做规定外,第十条定义的售后服务,第十一条定义的保密责任,将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
2、基于重要的原因,任何一方均有权终止本协议。
该重要原因为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实质义务,且在考虑了各种特别情形及双方利益的情况下,其违约程度已使守约方不能指望违约方正常终止履行本协议。
3、终止本协议的通知应以挂号邮件送达。
如果此通知及时邮寄,则推定为及时送达。
第十四条其他事项
1、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及工作程序之改变,当由双方以书面形式共同制定。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果本协议之任何条款的一部分为无效或失去效力或不得履行,则其从本协议中排除。
本协议继续有效并在法律的最大范围内得以执行。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协议下的权利及义务整体或部分让与给第三人。
4、本协议并不形成双方之间的合伙、代理或合资关系。
5、对他方违约或其过错责任追究权利的放弃并不能被认作是放弃对其后续违约行为责任追究权利的放弃,一方延迟行使权利亦不得被视为放弃其权利。
6、本协议包括下列内容构成双方之间的整体协议,并取代所有以前口头或书面的协议以及以前有关本项目的所有备案通讯资料。
7、本协议中的条款标题及目录,只为引用上的方便,并不影响条款的解释或组成。
8、本协议如有相关明确内容作为补充,后者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单位: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单位: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一、设计内容:
1、沈阳新世界花园一期堤外道路施工图设计。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二、设计依据:
1、现行国家及沈阳市的有关设计规范、规定。
2、沈阳市王家庄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竖向修改规划(982—199—38)(修)。
3、沈阳市王家庄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道路系统规划图。
4、王家庄围堤护坡工程设计。
三、设计要求:
1、设计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范、规定。
2、按照“设计依据”中的文件要求及功能齐全、技术先进、施工安全、经济适用的原则。
3、提供沈阳新世界花园一期堤外道路路网中线图、平面横断面图和路网竖向设计图。
4、设计文件组成及深度:
⑴设计概要:
a、工程规模及主要工程内容;
b、道路、广场的细部尺寸确定依据;
c、设计横断面与地上杆线、地下管线详细配合情况以及局部地段横断面设计;
d、路面设计高程与两侧建筑物及地形的配合;
e、路面结构组合,路面新材料的选择依据,防治翻浆的措施以及路面逐渐加强的步骤和办法;
f、其它新技术采用情况。
⑵平面(地形)图设计要求:
采用比例1/500~1/1000,包含规划道路中线与施工中线坐标,平曲线要素、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边石)、辅路及道路各部尺寸、人行通道的尺寸和位置、道路与沿线相交道路及建筑出入口的.处理方式。
⑶纵断面图设计要求:
采用比例纵向1/50~1/100,横向1/500~1/1000,包含设计路面高程交叉道路、尺寸及高程竖向曲线及其要求等。
⑷横断面图设计要求:
采用比例1/100~1/200,图中应表示规划道路横断面图、设计横断面图(不同地段各部)、现状路横断面图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大填大挖方的路基设计,地上杆线,特殊路拱曲线大样等。
⑸广场或交叉口(平交)设计(地形)大样图:
采用比例1/200~1/500,表示平面各部详细尺寸、方格线交点高程、设计等高程、停车场位置、中央岛、方向岛、绿化、雨水口和各种管线,交通设施(照明灯杆、护栏、交通标志牌等)的详细位置和尺寸,人行道铺装范围和路面结构。
⑹路面结构图设计要求:
柔性路面结构组合大样,刚性路面结构组合大样、构造大样以及分块大样,防止翻浆措施设计及特殊地区的路面结构大样等。
⑺提供本设计中所采用的所有标准图。
四、设计阶段及设计进度:
1、沈阳新世界花园一期堤外道路施工图设计时间为个日历____________天。
注:上述工作开始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五、设计文件要求:
1、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12套;
2、提供上述相应磁盘文件:2套。
六、本委托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感谢您阅读“幼儿教师教育网”的《委托合同书(范文七篇)》一文,希望能解决您找不到幼师资料时遇到的问题和疑惑,同时,yjs21.com编辑还为您精选准备了委托合同书专题,希望您能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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