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上补习班的第一名读后感(汇编4篇)

09-01

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不上补习班的第一名读后感”或许能够成为您的灵感来源,希望本文能够为您提供一些启示让您掌握新的技能取得更好的成果。阅读是使人们学习得好的最重要的补救手段,在阅读作品过后,我们可能会改变一些以前的想法。 读后感是对自己思想和内心的一种审视和总结。

不上补习班的第一名读后感(篇1)

这是一个关于独立自律的故事。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叫小米的五年级女孩的学习经历小米的妈妈总是帮她安排好所有的事情,比如说补习班之类的学习生活,从来不让小米分担家事,小米什么事都没有自己尝试去做,也没有自己的兴趣爱好,整天懒洋洋地过着看似充实却让小米厌倦的日子。有一天,班上来了一位新同学叫智律,他跟年迈的奶奶一起生活,家里的条件并不是很好。因为奶奶年纪大了,所以智律便承担了家中的所有事情,什么都会做,像个小大人似的,而且从来不上补习班,却此次考试全班第一名,这让学习成绩一向不好的小米感到万分好奇,便开始挖掘智律不为人知的秘密,并向智律学习。

我认为一个学生学习成绩的好坏并不全部取决于有没有上补习班,那个补习班有多好,而是要学会主动学习,要独立,不依赖他人,但相反,假如你越不主动学习,就越不想学,不能从中感受到学习乐趣的所在之处,对他人的依赖性就越发更强,脑子里只想着:有人会帮我安排的`,我不用管,这其实就是个恶性循环,像小米和她妈妈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小米的学习习惯很差,成绩总是上不去,还不主动自律的学习,经常问为什么一定要上学?为什么每天都要写作业?显然她对学习充满了厌倦,而小米的妈妈做得更过分,因为小米早上起床总是一拖再拖,所以妈妈便帮她穿衣服、梳头、喂早饭吃。考试前帮小米整理好所有的学习资料、重点。小米最讨厌写什么作文心得,这些妈妈也会为她一一准备好参考资料。甚至为了小米连十几年都没见的高中同学办的同学会都没去参加,以有事为借口拒绝了。尽管妈妈的做法有些过分但毕竟也是为了小米好,可小米却不以为然,好心当成驴肝肺,成绩不仅没上去,还退步了好多,最后反倒是妈妈对学习内容了如指掌。其实真正能提高学习成绩的应该是培养自动自发的学习能力,而不是靠在家长的监督下死读书。

有人说:“靠自己踏出去的步伐是很了不起的!”,有人说:“能独立自主不依赖他人是个好习惯,这个好习惯比起哈佛大学的证书更重要!”是啊,这就是一个目标,做比说更难,要靠自己的力量踏出每一步,走向成功,这是可贵而伟大的,只有做到坚持这个目标才能成为一个自律的人,这也需要足够的勇气和决心,所以我佩服所有能做到这点的人,就比如说智律。但同时,自律的习惯也并不是只靠孩子自己一个人的意志就能完成的,不能像小米的妈妈那样:小米她并不喜欢弹钢琴,爸爸妈妈的意见想法是截然不同的。爸爸尊重小米自己的决定,妈妈坚决不同意,就算小米再三请求也毫不改变自己的决定,这样一来,小米就更想早点脱离妈妈的链环了!所以父母也必须改变想法,才能成就自律性!

现在我知道了自发自律有多重要,我也会去努力养成这个好习惯,亲身体验“自律”神奇、惊人的力量!

不上补习班的第一名读后感(篇2)

《不上补习班的第一名》中主人公小米的成绩不太好,妈妈总是逼着她去上各种各样的补习班,无奈的小米整天穿梭于各种补习班,今天语文,明天英语,后天还要插个奥数。这时,班里转来的一位新 同学,每天都是轻轻松松的上学,轻轻松松的上课,甚至第一次考试还轻轻松松的拿下了班里的第一名,这让小米更加的郁闷……

读完这本书后,我发现这位新同学的轻松背后,是他上课时认真听讲的态度;是他做作业时仔细的背影;是他遇到不会的问题时,弄不懂决不罢休的神情;

从班里转来的这位新同学身上,让我知道了学习必须要有耐心,还要有方法。上课要认真听讲,决不能拉下课堂上的知识,碰到不会的地方要先读几遍题,弄清弄懂题的意思,如果还是不会,就要求助老师。对一些难背的英语单词,需要多读几遍,读熟,背会,而不应该去选择逃避。生活要自律,凡事不能只靠大人催,要主动而不是被动。

我觉得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我向你推荐。

不上补习班的第一名读后感(篇3)

这是一本讲自律书,这本书是韩国作家韩令熙写的,这本书主要内容是:书中的小米是个什么事情都依赖着妈妈的孩子,比如:老师布置写读作业,让妈妈帮忙写好,夹在书里,自己再抄上;早上要让妈妈叫上好多遍才起床,走到沙发上又开始睡,还让妈妈喂自己吃饭,再让妈妈帮她穿上衣服、梳起头发,然后才懒洋洋的来到学校……而新同学韩智律,他和年迈的奶奶相依为命,所以像个小大人似的,什么事情都自己做,而且不用上补习班,成绩就是第一名。小米被韩智律与自己截然不同的习性和家庭深深的感染,决定要向韩智律学习。后来又通过和小美、韩智律去书店、清溪川、东大门,让小米明白了,我行我素并不是自律。在智律的帮助和自己的努力下,小米最终成为了一个自律的好孩子。

通过这本书我明白了,很多事情不是我们不会做,而是懒得做,遇到不会做的事,要勇敢的尝试,遇到会做的事,要勤奋的做。

我要向韩智律和现在小米一样自动自发,成为自律的好孩子。

这本书中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是小米说的:“韩智律他都是自己去完成所有的事情,可是我却好像总是在和妈妈玩两人三足的游戏。有时候甚至连爸爸也来掺一脚,就变成三人四足的感觉。有些事情我很希望自己独立的去完成。”

《不上补习班的第一名》是一本很好的书,希望大家都能看这本书!

不上补习班的第一名读后感(篇4)

当我看到这个书名时,并没有太多的惊奇:“哎呀,哪有这种事呢?一定是作者在骗人吧!”再说,我心目中的第一名都是一个只知道念书的书呆子,一个在学校里不和大家玩,而且一说话就是“学习”的大怪人,所以我对no.1没有什么好感。可是,书名下面还有一行小字:“为什么他的奶奶说,读书不是最重要的事?”我奇怪极了,这本书一定是一个矛盾体吧!题目是说一个学生学习特别好,为什么后面又说读书不重要呢?带着问题,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了这本书。

书的主人是个叫小米的5年级女孩,什么事情都是妈妈帮她安排,妈妈帮她做,直到有一天,他认识了智律——

智律是个什么事都独立做,安排的井井有条的男生,和年迈的奶奶生活在一起。每天要照顾奶奶,可功课一点儿都不落下,每次考试都是第一名。在他的带动下,小米也养成了好习惯,自己的事自己做主、安排。

一开始,我觉得太不可思议了,因为智律的故事完全颠覆了我对好学生的概念,他是个开朗、活泼的人,还什么事情自己都能安排好。和智律相比,我还差了一截——不怎么有计划性,不怎么会管理时间,不怎么自觉。按我的“自创”语言,我是个不折不扣的“三不怎”。好在我的成绩还不错!唉,别说我啦,连我们班学习最主动同学,也跟他有差距哇!哪个成绩好的同学没报过补习班呀!而智律他也太牛了,能“自动”学习。如果我们是洗衣机,那么他一定是全自动的滚筒洗衣机一族的喽,而我,顶多也就是个半自动洗衣机啦......

更让我惊奇的还在后面呢!他的生活也是自己来的,全不依靠别人。洗衣、做饭、买菜......还有照顾奶奶。天啊,他连盖浇饭都会做,可我连做番茄炒蛋还不熟练!我以前都认为这些事应该大人做,大人做的比小孩好。可我现在才知道:小孩也能和大人做的一样好哩!你说也是......只差一个年级,智律都比我懂事那么多,真不知道他以后会怎样!自觉真的那么好呀?!

到最后,我真是惊呆了:小米也能像智律那样!每天自主做事,不依靠别人,把什么事都先安排好。她的变化实在太大了!而且,她坚持了下去,最后觉得独立很简单!这样的事放在我身上,实现的可能性,恐怕只有七八成吧!可小米一咬牙,一下子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小米,你也好牛哦!

看完这本书,我终于明白他奶奶说的“最重要的事”是什么了,就是一个词——自律!只要能做到,那么就可以像小米和智律那样牛啦!我在心里默默地喊着自己的名字:滕佳荷,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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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上街买东西读后感4篇


阅读一本书时,我一直秉持着“从薄到厚”的原则,逐步深入其内容。而后,我又以“从厚到薄”的方式,重新回顾并回忆书中的精华内容。通过这个过程,我能够更加深刻地品读作者的作品,同时也产生了自己独特的思考和想法。

读后感对我来说,是书中内容的启示,引发了我的深入思考和联想。在书中的世界中,我与作者产生了一种默契和共鸣。通过书中所描绘的情节和人物的经历,我仿佛融入了其中,思考着故事背后的含义和信念。

在写作读后感时,我通常以简单直接的方式将自己对作品的感受表达出来。我会先回顾书中的主题和情节,从中提取出最有意义的部分,然后结合自己的观点和思考,展开对这些内容的深入分析。

在读后感的开头,我通常会简要介绍该作品的基本背景和作者的主要观点。接着,我会详细描述我在阅读过程中的感受和思考,这些感受和思考则是在与作品中的情节、人物和主题进行对话的过程中逐渐形成的。

在展开分析时,我会从多个角度对作品进行解读,探索其中蕴含的道理和启示。有时,我会与自己的生活经验进行对比,寻找作品中的共通之处或者给予我启示的地方。同时,我也会引用作品中的语句或者对话,以加强我的观点并为我的读后感增添一些维度。

最后,在总结部分,我会简要概括我对作品的整体评价,并再次强调我在阅读过程中获得的启示和思考。对我来说,写作读后感不仅是对作品的评价,更是对自己思想成长的一种总结和回顾。

希望这些写作经验能够给您有所启发,期待您的读后感能够为您的工作和生活带来更多的成就感!感谢您阅读我们为您整理的“第一次上街买东西读后感”。

第一次上街买东西读后感(篇1)

《第一次上街买东西》是日本筒井赖子著,林明子绘,合力完成的一部优秀绘本作品。简单明亮的画风搭配清新爽直的语言,风格隽永有余味。

这个绘本故事讲述了5岁女孩美依,突然被妈妈拜托她独自一个人上街给宝宝买牛奶,这是她第一次自己上街买东西。绘本中,各色人物的表情十分传神,特别是小主人公美依,她上街的兴奋与担心,摔跤后的疼痛与坚强,买东西时的大胆与惊慌,这些都通过女孩的表情灵活展现出来。

画面最后停留在妈妈抱着宝宝在斜坡下面冲美依挥手呢,然后他们转身留下了母女三人的背影,俏皮的宝宝还在继续挥舞着小手,放佛在和读者“拜拜”……

在绘本的封底我们看到了另一个场景,就是妈妈在给宝宝喂牛奶哄睡觉,一旁的坐在沙发上也在用杯子喝牛奶,可是她的膝盖因为在买牛奶的路上不小心摔伤了,妈妈已经帮她消毒处理了。孩子经历这一成长,回家后心情又恢复了平静。

第一次上街买东西读后感(篇2)

《第一次上街买东西》讲述了5岁小女孩美依独自第一次上街买东西的故事。我觉得这不仅仅是孩子生命中成长的重要时刻,也是妈妈人生历程中的重要时刻。

封面上美依捧着牛奶笑得灿烂,开心和幸福溢于言表。扉页上,美依拿着奶瓶给椅子上的布娃娃喂奶。而翻过来的画面陷入忙碌与混乱:燃气灶上锅和壶里煮的东西都已沸腾,烟雾缭绕;水池里未洗的碗筷一片狼藉;地上的吸尘器未来得及收起;美依在画画,妈妈在做饭,婴儿床里的宝宝哇哇大哭。妈妈无奈之下让美依去买牛奶,美依很有底气的答应了妈妈,把钱紧紧攥在手心,迈着大步出了门。妈妈追出家门口,不无担心地张望着。一个孩子足以让全家鸡犬不宁,更别提一个人带两个孩子的妈妈了。

美依在路上躲过自行车,遇到小伙伴,摔倒在地受伤,丢钱找钱,然后一波三折买到牛奶。每件事都是对她小心灵的考验,当我们到人生的某个阶段,必须要经历一些事情,之后迅速成长,孩子也是如此。她买到牛奶,拿着找回的钱,发现妈妈抱着宝宝就在不远处等她。此时,能体会到妈妈的担心的关爱。最后,是母子三人一起回家的温馨背影。封底,美依的伤口已清洗包扎,和弟弟美美地喝着牛奶。美依心里一定有一种能帮妈妈做事情的兴奋和骄傲,而妈妈必定是又心疼又欣慰的,心疼女儿磕伤了腿,欣慰的是那个撒娇的小女孩长大了。

我和孩子一起看的时候,喜欢研究美依走的路线和路两旁的广告。美依从家里出来左转直走,到第二路口左转走到斜坡顶到达商店。商店的名字是文字作者的姓氏,而门口的广告栏上绘画教室的广告,老师居然是图画作者林明子。而商店墙上贴的薄皮包子和大福饼,一定是很好吃的面食吧。

恰逢母亲节,祝社区里的女王大人们母亲节快乐!

第一次上街买东西读后感(篇3)

上街买东西是让孩子着迷的一件事。那个有着琳琅满目商品的超市是让每个孩子兴奋、快乐的地方,虽然大人很少放心让孩子自己一个人去买东西,但买东西的经验对于每个成长中的孩子,都是与兴奋、快乐相关联的。

故事里的小女孩,那还是没有超市的年代,跟我们小时候一样,买东西是要去“小卖店”的。“小卖店”是商品流通不够旺盛,物品不够丰富的年代常见的售货模式,但对孩子而言,它还是充满好奇、充满想象的地方,那里有家里日常需要的商品,也有孩子们不经常吃的零食。五岁的美依在第一次被妈妈派出去买东西时也是很兴奋的,她步子坚定,充满自信,虽然遇到了突发的情况:一辆自行车按着车铃从她身边飞驰而过,吓得她连忙紧紧地贴在墙上;快快地跑上坡时,因心急摔了一跤,手里攥的硬币也滚走了,可这些都挡不住她第一次去买东西时的兴奋心情。

从绘本中孩子看到跟她一样年龄的孩子,她的童年是什么样子,她对买东西也同样是充满兴奋,充满快乐的,这是跨越时代的相遇。面对外面的世界,有兴奋,有好奇,而孩子的内心也是既紧张又快乐,这种感受在每个看完图画书的人心中都曾经有过,这是一本能勾起每个人回忆的绘本。

第一次上街买东西读后感(篇4)

最近,我读了《第一次上街买东西》这本书,这是一个日本作家所画的绘本故事讲了我们生活当中都会发生的一件小事。有一天妈妈说:“美依,你能上街买东西吗?长了这么大她还从来没有一个人上街买过东西呢。宝宝的牛奶喝没了可妈妈又忙不过来,你能一个人去买牛奶吗?”“能,我都已经5岁了”。美依把妈妈给的两个一百元硬币紧紧的握在手里。美依对自己发出口令跑了起来。扑通!美依摔倒了,手里的一百元硬币滚走了,一个硬币掉在了路边,一个躺在草丛下边亮晶晶的。去了小店以后美依很小声,她很紧张,说话的声音太小,售货员阿姨根本听不到。在一位叔叔买了烟和一位阿姨买了一些东西以后美依终于鼓起勇气大声的说;“我要买牛奶”。买完牛奶以后紧张的美依居然忘了妈妈的嘱咐还要找钱,幸亏售货员阿姨及时喊住了她。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无论做什么事情都有第一次,第一次做的时候要有勇气,要勇敢的去尝试,勇敢的去面对,不要紧张,要有勇气的克服一切困难。

第七天的读后感悟汇编10篇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第七天的读后感悟。一本书里面藏着一个世界,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这时候写读后感是体现作品的内涵与精髓。感谢您的浏览!

第七天的读后感悟 篇1

阴阳两隔,逝者如何得知生者的境遇?以此为主题的小说并不多见。而余华的新作《第七天》,却以此为切入点,通过主人公杨飞穿梭于阴阳两界,叙述7天中那些不堪的死亡事件,用回忆将故事串联,追忆和思考爱恨情仇,将生者与逝者的种种不堪与悔恨传递给每个无家可归的游魂。一种宗教式的忏悔情愫充满着全书中每个逝者的灵魂,也让读者更深得懂得生命的价值。

诚然,荒诞与黑色幽默,空间与空间迅速变换,时间与时间颠倒更替,情节内容的怪诞离奇,一直是余华小说的叙事风格。余华早年的短篇小说《十八岁出远门》便是代表之一,小说通过描述18岁少年初次出门远行的故事,把看似不和情理、不符叙事逻辑的情节支撑故事的铺陈,摒弃传统小说里,注重时间的时序性与完整性的叙事脉络,让人有耳目一新的感觉。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小说《十八岁出远门》中的18岁少年第一次出远门的种种遭遇,更像是梦境里的奇异旅行,如果把每个看似不和情理、不和逻辑的情节放诸于梦境中,瞬间荒诞的情节,都变得如此的合乎情理、符合叙事逻辑。而落在现实世界,故事便显得荒诞不经。

显然,小说《第七天》并没有摆脱余华一直以来的荒诞、黑色幽默的叙事风格。《第七天》以马尔克斯式的叙事开头,通过回忆讲述故事的原委,借助于类似但丁《神曲·地狱篇》式的表现手法,对当下中国社会的现实进行些许勾勒。不同的是,小说中布满了大量的描写死亡的情节,在这些不同的死亡故事中,既有作者刻意撷取的,又有作者随意而为的。比如,鼠妹为男友的假手机欺骗事件而死,伍超为爱情卖肾而死……凡此种种,无不勾勒着人性中残忍、黑暗、丑恶的一面。

不可否认,作者余华善于描写死亡情节,在他的小说中,充满着各式的死亡故事。如小说《世事如烟》中,算命先生深信自己的高寿建立在五个子女的死亡之上;《往事与刑罚》一文中,刑罚家对不同日期不同部位的绞杀;小说《四月三日事件》中,18岁得病而死的吹口琴少年。而这些,都与余华早年的经历不无关系,由于其父亲是医生,家就在太平间对面,见惯了死亡,死亡事件对余华的影响无不在小说中如影随形。

比《活着》更绝望,比《兄弟》更荒诞,是余华小说《第七天》的宣传口号。而与宣传口号相对应的则是,在封面上虚实相生静坐在灰暗墙壁上的白色人影,或许这才是作者余华在有意无意阐述的小说主题:无处安放的灵魂。

第七天的读后感悟 篇2

用最平淡的语调,去讲诉最残忍的故事。养子卖房替养父治病,养父身患癌症,不忍拖累儿子离家出走,这就像昨天在看到的帖子:“老人身患癌症,要不要倾家荡产去治疗”

评论下有一个高赞的回复说,就算救了,老人终究是要死的,没用的。

可是你小时候生重病,你爸妈也是会倾家荡产给你治病的,那个时候你怎么没想过你以后也是要死的,把你救下来有什么用?替他们自己送终吗?

不是的,中国式家长一辈子为了孩子,自然不舍得小孩的命从自己手中溜走。

人是复杂的,也是残忍的。见识过《维多利亚一号》里拿下父亲呼吸机的女儿,也见识过琼瑶笔下各种卖身葬父的孩子。如果是我,就算明知父母会离开我,我也会倾家荡产去救他们。

不为别的,既然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那我还在等什么?等人真的死了,再假惺惺的去后悔吗?当然,作文最残忍的还是那二十七具漂浮在河里的,医护人员口中的“医疗垃圾”——婴儿的尸体,六个月被强制引产已成型的胎儿,计划生育的牺牲品。

他们就像七八十年代女人身上强制安装的避孕环一样,用最惨烈的死相,替“国家的富强繁荣”铺路。当官的,认为是“医疗垃圾”,不必大惊小怪;寻仇者带着大包小包走进警察局,被警察认为是来上交“贡品”,最终导致九名警察被砍伤,一名被砍死。

所谓的“贡品”,是拿人命的刀刃。砍死的警察的父母,为了儿子“烈士”的名头不断上访,掐着国务院检查暗访的时间,威胁上层人员。上面的人为了息事宁人,花了一百多万请“烈士”的父母公款旅游吃喝玩乐。烈不烈士已经不重要的,儿子的死,足够让父母过上“好日子”了。

整篇小说读下来,感觉有一把很钝的到在刺着我的食指,一下子扎下去不是很痛,可是一下又一下的,慢慢的,十指连心的痛楚就上来了。

与现实的荒诞相比,小说的荒诞真是小巫见大巫。

第七天的读后感悟 篇3

《第七天》读后感2000字:

到第七日,神造物的工已经完毕,就在第七日歇了他一切的工,安息了——《旧约.创世纪》

作者通过一个死去的灵魂,讲述了一个普通人死后七天的见闻,讲述了生命的幸福和苦难,现实的真实与荒诞。让人在真与假中,看透世间的人与事。他借助了《旧约.创世纪》为开篇,以七天为七个部分,讲述了主人公的爱情、亲情以及当下社会存在的种种荒诞现象。揭示了当代中国现实中的残酷、混乱、不平等和弱肉强食。故事的主人公叫杨飞,他在死后七天中听到的见闻以及“后来人”对死后发生事情的描述中对这些荒诞的事情又有了合情合理的解释。

第一天,杨飞带着预约号去殡仪馆排队火化,见到殡仪馆内分为普通区、贵宾室、VIP区,各个阶级对应着从低廉到昂贵的骨灰盒、寿衣、墓地。普通人默默低语,有钱人昂首挺胸,大声喧哗。就是在死者的世界也充满了三六九等,互相攀比。而杨飞却是一个没有墓地的普通人,这让他感到迷茫,无从安身。殡仪馆出来后,他开始思考自己要去做什么,也开始回忆生前的往事,意识到有许多遗憾未完成的事情。

第二天,爱情、婚姻,他开始回忆起生前仅有的一段婚姻生活。李青,一个美丽聪明、自信善良的女人,杨飞的妻子,确切地说,是前妻!这是一段不被看好的婚姻。老实巴交、墨守成规的杨飞和自信美丽的李青,在所有人眼中,就是鲜花插在了牛粪上。但是李青并不在乎别人的眼光,义无反顾的跟随着杨飞,过着平淡、拮据的生活,但这一切在两人的眼中又是幸福而美好的。然而,好景不长。李青遇到海归博士,两人相谈甚欢,在事业,价值观上不谋而合。她终究是一个不甘平凡的女人,为了她的梦想、野心。她一边不断欺骗自己,一边填平欲壑,还是带着愧疚离开了杨飞。离开杨飞后,她的事业取得了成功,但是婚姻生活却一塌糊涂。并且最终走上了自我堕落的道路,在家中浴缸自杀。死后游荡世间的李青与杨飞在当年的出租屋相遇,两人回忆着当初平淡而温馨的生活,不禁叹惋。在这个晚上,重温旧时的点点滴滴,这死后的相聚也算是没有遗憾了!

我游荡在生与死的边境线上。雪是明亮的,雨是暗淡的,我似乎同时行走在早晨和晚上。——《第七天》

与李青分别后,杨飞回忆起他的父亲杨金彪—一个朴实善良的铁路维修工人。他的生母在火车上意外产下了他,并从厕所滑落下去,被正在铁路工作的杨金彪捡到,此后杨飞与养父杨金彪的命运便紧紧联系在一起。因为杨金彪的这一举动,在后来的生活中,他放弃了太多东西。为了杨飞,读后感.他放弃了自己的爱情和婚姻,一辈子都没有结过婚。遇到杨飞后,他的后半生都围绕在这个孩子身上。甚至后来杨飞的生母来寻找他,并要将他带回到自己家中时,杨金彪虽万般不舍,但还是劝其回到自己家中过更好的生活。这种爱,是大爱,是只有亲情的力量才可以创造出来的爱,二十几年的相依为命,已经让他们之间的亲情超越了对亲生父母的感情。

第四天……第七天,在余后的这几天里杨飞遇到了与他相识,或素昧平生的人。他们的共同之处都是经历各种惨死,死后因买不起墓地而来到死无葬身之地,无法安息的人。这一路上,他了解到社会上的各种丑陋现象以及各种小人物的悲惨命运。作者借助杨飞的经历,展现了当代中国的种种残酷现实。暴力拆迁、灾祸后瞒报死亡人数、医院将死婴当作医疗垃圾处理、冤错假案、刑讯逼供、男扮女装卖淫等等。作者以精湛的构思与别样的表述方式将现如今人类所面临的社会问题浓缩在这篇小说中,揭示问题、分析问题,将这些人情冷暖、社会邪恶赤裸裸地展现在每一位读者面前。这已不再是遥远的平行空间发生的故事,而是直面生活,直面社会的残酷。

最后主人公找到父亲,再次在殡仪馆相见。一句,你来了,比我想象的要快了很多。道出了多少的心酸与无奈。他想要见到自己的儿子,又希望他能平安健康,好好生活。这就是我们每位父母的一个真实写照啊!

走过去吧!那里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想你问候。那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恨……那里人人平等。他问:“那是什么地方?”我说:“死无葬身之地。”——《第七天》

现实世界是一个冷漠、残酷、孤独的世界,各种社会矛盾、冲突、道德沦丧、价值观混乱,使得这个世界变得污浊不堪。而死者世界是一个温暖、善良、人人平等的世界。走过去没有仇也没有恨……那便是天堂一样的地方吧!

两个完全相反的世界,让人看到了现实的残酷与苦难,也让人看到了生活中真实存在的温暖与美好。既揭示了这个社会的不平等,又给了读者对生活的希望。

第七天的读后感悟 篇4

这是一个比《活着》更艰难的故事,一个比《兄弟》更绝望的故事。

一开始获悉余华新书的名字叫《第七天》的时候,我想到的是圣经里面的创世七天,看完整本书后,才发现这个名字企图在吻合中国传统的“头七”,虽然书的前面写着了《旧约创世纪》的句子。书的内容看似很荒诞:写的是一个死去的灵魂在七天里的见闻和回忆。

《第七天》仍然是小人物的故事,温馨又揪心的爱情,分等级的殡仪馆,养父子感人至深的亲情,刘梅等鼠族的辛酸,冤假错案……杨飞的这些经历在就像我们所生活的世界,我们周围最常见的人或事,还有每天被新闻包裹的世界和那些可见的与不可见的生活。余华用一种魔幻现实主义的手法穿梭于生和死这两个极致的世界,批判审视着现实,给读者最残酷和最温暖两种截然不同的感受。《活着》是八十年代父辈们的生活,那《第七天》就是这个年代正在奋斗着的一代人的世界。杨飞等人是这个时代最具代表的面孔,与世无争随遇而安,兢兢业业买房结婚然后相濡以沫努力过着平凡人的生活……

小说文风很紧凑,快速有力,不点缀不渲染,有一种死亡般的寒冷和压抑,把人逼到角落里,堵着喘不出气。活着的世界里充满了艰辛,死亡却只是绝望的开始。殡仪馆里,沙发坐的贵宾区穿的都是工艺极致的蚕丝寿衣,每个都在两万元以上;骨灰盒都是大叶紫檀,每个都在六万元以上,刻着富丽堂皇的图案。而塑料椅子的普通区,却会有人因为在同一家店买同样的寿衣比别人贵了50块而唉声叹气。当然,还有没有寿衣没有骨灰盒没有净身没有化妆的人……

然而作者意图并不在这里,余华喜欢在绝望中给人留着希望,这本书也是。死去的世界里,有这样一个地方:水在流淌,青草遍地,树木茂盛,树枝上结满了有核的果子,树叶都是心脏的模样,它们抖动时也是心脏跳动的节奏。很多的人,很多只剩下骨骼的人,还有一些有肉体的人,在那里走来走去。这就是死无葬生之地,在这里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这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很……这里人人死而平等。

在冰冷的世界里构建出来的暖巢,于残酷现实里流露真实的人性温暖。“死无葬身之地”为现实中的卑微小人物建立了一个乌托邦,用荒诞的变形记演绎出一种底层世界的冷暖人生。

第七天的读后感悟 篇5

说到“七”这个数字?你会想到什么?排序?天数?还是其他?

初看这个本书的题目——《第七天》就不由得让我想起在佛教故事中,“七”这个数字代表圆满。而在《第七天》的正文前,作者引用了《旧约·创世纪》中的一段话,“到第七日,神造物的工已经完毕,就在第七日歇了他一切的工,安息了。”

《第七天》这本书的内容新颖,余华用荒诞的角度写了一个普通人(杨飞)死后七天由于他(杨飞)没有自己的墓地,无法得到安息。只能在生与死的边境游荡,不知不觉慢慢游荡到“死无葬生之地”这个途中的所见所闻所感。作者用一个死者的角度来描述现实的世界。在作者笔下,死者的世界(“死无葬身之地”)是温暖的、至善的、“人人平等”的,一系列对现实的描写与死者的世界描写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让人回味无穷。

书中内容都是日常见怪不怪的杂闻,比如说:陪酒公关、暴力执法、强制拆迁、食品安全、城市鼠族、卖肾换钱、等等。在这些杂闻中,我可以体会到作者对现实的焦虑、无奈、绝望;对现实世界中存在的弱肉强食、不公平、欲望、权力等等现象的愤怒。

与作者的另一部作品《活着》相比,《第七天》没有那么让人觉得沉重。虽然在《第七天》这本书中通过杂闻对现实的描写让人觉得现实世界的残酷与冷酷,但其中又不乏生活中的小温暖与幸福。比如说:李青对杨飞的忏悔;伍超对刘梅的爱等等。

书中多次提到“雨雪”这个意象,对这个意象有许多的描写。或许作者是想表达自己对现实世界“善良”一词的看法?又或是其他?通读全文,虽然有些情节看起来荒诞,但是放在死者的世界,这又存在一定的合理性。这也是作者的厉害之处。

文中的多重连环式描写让人不禁感叹。杨飞——李青——李青的后夫,杨飞——杨金彪——生父生母一家,杨飞——杨金彪——养父兄弟姊妹,杨飞——鼠妹与伍超——肖庆,杨飞——李月珍夫妇——杨金彪,杨飞——李月珍夫妇——二十七个婴儿等。每个人的故事看起来似乎并没有什么关联,但细细品来却又有一定的联系。每个人的故事都由“杨飞”这个主环穿起来,环扣一环,让人回味无穷。

第七天的读后感悟 篇6

最近,我看了《第七天》这本书,非常的让我有省思。

《第七天》是小人物的故事,温馨又揪心的爱情,分等级的殡仪馆,养父子感人至深的亲情,刘梅等鼠族的辛酸,冤假错案……杨飞的这些经历在就像我们所生活的世界,我们周围最常见的人或事,还有每天被新闻包裹的世界和那些可见的与不可见的生活。余华用一种魔幻现实主义的手法穿梭于生和死这两个极致的世界,批判审视着现实,给读者最残酷和最温暖两种截然不同的感受。《活着》是八十年代父辈们的生活,那《第七天》就是这个年代正在奋斗着的一代人的世界。杨飞等人是这个时代最具代表的面孔,与世无争随遇而安,兢兢业业买房结婚然后相濡以沫努力过着平凡人的生活……

《第七天》文风很紧凑,快速有力,不点缀不渲染,有一种死亡般的寒冷和压抑,把人逼到角落里,堵着喘不出气。活着的世界里充满了艰辛,死亡却只是绝望的开始。殡仪馆里,沙发坐的贵宾区穿的都是工艺极致的蚕丝寿衣,每个都在两万元以上;骨灰盒都是大叶紫檀,每个都在六万元以上,刻着富丽堂皇的图案。而塑料椅子的普通区,却会有人因为在同一家店买同样的寿衣比别人贵了50块而唉声叹气。当然,还有没有寿衣没有骨灰盒没有净身没有化妆的人……

然而作者意图并不在这里,余华喜欢在绝望中给人留着希望,这本书也是。死去的世界里,有这样一个地方:水在流淌,青草遍地,树木茂盛,树枝上结满了有核的果子,树叶都是心脏的模样,它们抖动时也是心脏跳动的节奏。很多的人,很多只剩下骨骼的人,还有一些有肉体的人,在那里走来走去。这就是死无葬生之地,在这里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这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很……这里人人死而平等。

在冰冷的世界里构建出来的暖巢,于残酷现实里流露真实的人性温暖。“死无葬身之地”为现实中的卑微小人物建立了一个乌托邦,用荒诞的变形记演绎出一种底层世界的冷暖人生。

《第七天》不长,内容比较充实。语言没有想象的精彩,但故事结构很通达。一个比较大的不足,就是情感力度有点欠缺,实际上书中也写出了雨雪交加的浓雾及各个人物看似平淡实则悲惨的人生,但是总感觉这种“悲剧感”“无力感”应该更深入才是。不然就有些平淡。

第七天的读后感悟 篇7

余华是我颇为喜欢的一个作家,他的创作风格很独特,既有鲁迅似的深邃辛辣,又有钱钟书似的幽默。最早接触到他的作品是高中时看根据他的小说《活着》改编的电视剧《福贵》,后来上大学第一次买小说,就买了一本他的小说集,集中收入了他的代表作《十八岁出门旅行》《在细雨中呼喊》《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兄弟》等小说。

距离他创作出长篇小说《兄弟》后的七年,他精心酝酿出了《第七天》这部在“在绝望的荒.唐中反升华,在死亡的永恒中得永生”震撼人心的小说。有人说:余华把七年的光阴浓缩为七天来度过,未免也太短暂了!但我个人觉得独具匠心的艺术家总能在短时间的表演中给读者和观众带来一生的思考和触动。

今天下午我大块朵颐的读完了《第七天》,觉得它与之前的作品风格迥然不同,以至于有些评论者认为它很荒.唐,并认为它 是余华出道以来最差小说。“更有”毒舌“称此为小说中的《富春山居图》 。别人怎么想,我不管,我个人理解是余华创作出了现实主义的巨作《活着》这部代表他人生高峰的小说后,他一直希望突破自己,找到另一种适合自己的创作方式,而 《第七天》无疑就是一个新的尝试。它 借助《旧约创世记》开篇的方式,讲述一个人死后七天的经历。这个人没有墓地,无法安息,在生与死的边境线上游荡,然后来到一个名叫死无葬身之地的地方,那里聚集了很多没有墓地的死者那里人人死而平等。” 我的理解是人生是孤独的,死后也是孤独的,但死后当孤独与孤独相遇,大家围在一起成为一个整体,而且人人平等时,那便是永生!

第七天的读后感悟 篇8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1500字:

看完《第七天》这本书,心情是压抑的。或浓烈,或清淡,却也怎么都逃不出压抑的罩。

《第七天》反射着的我们现在的生活里太多的内容,有上层建筑的黑暗,也有平民百姓的儿女情长。对于制度里的灰色地带,我们却也无能为力,自身的绵薄之力,说实话,还是难以对付发庞大的体系。由于自己是法学生,基本的公平正义感在两年的法学教育中还是有的。但是人也不能太过于天真,也不能太过于把自己当回事。对此,我只能祈祷,祈祷新时代的中国能够很好,仅此而已。

对于社会问题,我确实感到十分愤怒和厌恶,厌恶那些人的丑恶嘴脸,厌恶那些人欺压穷苦百姓。但是我抑制了自己内心的激动。毕竟,即便你再怎么激动和愤怒,好像都是那样,无法改变。那就要无动于衷吗?也不是。那就只能祈祷中国法治健全吧。毕竟,现在的中国,还是有温度的,好人还是大多数的。

书中关于儿女情长的描述最直击我的心灵。这本书的语言无辞藻之饰,无华丽可言。但是,最简单的词语表达出最令人揪心的情感,这也许就是文字最初的的灵魂吧。杨飞和李青的感情,终于三观不合。其实说“终”并不正确——

分别的时刻来到了,我向她挥了挥手,她上来紧紧抱住我,对我说:

“我仍然爱你。”

我说:“我永远爱你。”

感情仍在,但是因为彼此不是所谓的一路人,选择了分开。但李青真的去追随到自己的未来了吗?并没有,最终她选择了自杀,并与杨飞在“这个世界”里相遇。对杨飞和李青的感情,确实会有很多人去进行不一样的评价。

欲望,对女人来说,是贬义词吗?

我认为并不是。其实我都一直都认为,生活是别人的,我们真的无法对其评价太多。真的。我们可以在别人处于迷茫时给人家意见,但是并不是说你的意见就是正确的,就是真理。我们可以在生活中充当别人的”引路者“,但毕竟是”引“,而不是直接的指使。我们可以以经验和眼界将选择摆在别人的面前,仅仅是分析,而不是教他怎么选择。

没有人能够承担起别人的生活。

前段时间刚看完了《北京女子图鉴》,在大结局时,陈可和晓云在江边边走边感慨人生时,我既羡慕晓云安逸稳定的生活,也渴望陈可独立自由的生活。读后感.这部剧并没有告诉我们哪种生活是最好的,没有告诉我们应该选择哪种生活。它仅仅是将两种生活摆在面前,让观众自己思考,自己决定自己的生活。

生活都是有取舍的啊。

也许你会说,两者兼得。但是鱼和熊掌,真的可以兼得吗?但,

也或许你可以创造属于自己的多元生活。

生活就是一部真人秀,没有台词,也没有NG。

一心踌躇满志的李青死了。她的梦想也都破灭了额,没有梦想,也没有杨飞。她当初在选择离开杨飞的时候,自己有想到是这个结局吗?没有。

所以我们真的不能做太多评价。有人会觉得,如果当时他们不分开就好了,但是这都是后话了。当他们在”这个世界“相遇时,除了有点遗憾,但大家都知道,回不去了,也就都将遗憾藏进心里。成年人的世界,是不允许将遗憾和伤感挂在嘴边的。

对于杨飞和养父的感情,太多的是无法言喻的感动。养父放弃了太多太多,最后一刻,为了杨飞,甚至放弃了自己的生命。

欣喜的是,他们在“这个世界”又相遇了。同样,伍声和鼠妹的感情,被现实社会束缚了太多太多。其实他们之间的误会是可以解决的,他们是可以在一起的。但是就是那一脚滑,鼠妹不小心就从楼上摔了下来,使他们阴阳两隔。

这个世界太多虚伪,显得他们的真情多么难能可贵。

已故的人啊,你别担心,我们会相遇的。但是也请你安息,好好照顾自己被生活亏待的身体。

第七天的读后感悟 篇9

昨天晚上一口气读完了《第七天》。看完了心里有点憋得慌。

想知道一本小说讲什么,不能不了解作者。余华祖籍山东,浙江长大,做过牙医,后弃医从文,北京生活过十几年。擅长构建奇异、怪诞的框架。但他认为这是极力接近真实。

《第七天》也是他构建的一个世界,这个世界是亡者的。里面有人们生前的回忆,有墓地者得安息,无墓地者可以永生。有点类似墨西哥电影《寻梦环游记》里亡灵的世界。里面的情节也很紧凑,每个故事靠着巧合的时间串联起来,不至于太突兀,但是连起来看又让人觉得悲凉。

前天十月初一,约等于北方人的清明节。这一天里,人们会到逝去亲人的坟头画个圈,烧些纸钱,让亲人在另一个世界过的好些,也希望亲人能保佑这个世界的人生活顺利些。

下班的时候,看见十字路口,好多人都在烧纸钱。大约是新北京人吧,老家的坟头太远,回不去,只好在路口烧些钱,表达一下思念。

第七天的读后感悟 篇10

怀着好奇的心理,我阅读了一度销量排行第一的《第七天》。在阅读的过程中,我被作者余华所讲述的故事情节震撼到了,故事内容的荒诞和绝望是我没有预料到的,这些故事又都似曾相识,很多来自于曾引起媒体和网络广泛关注的新闻,只是作者通过以这样虚幻的手法集中编排出来,还是让我一下子感觉透不过气来。

《第七天》故事取材于一些当今荒诞的社会新闻,很多人在各种悲剧中受伤或死亡,而这些人在这些事件之后有怎样的经历和想法?余华的这部《第七天》就是来写这部分内容的,从鬼魂的角度、死后的世界来讲患难与救赎。和余华的《活着》相比较,从故事的取材上来说,《活着》写的是历史,《第七天》写的是现在,人对当下的绝望肯定要比已经过去的更深。《活着》里面死去的人都还有个地方安息,而《第七天》里面却是“死无葬身之地“。

名利场读后感汇编11篇


您了解写作品读后感的大体框架吗?每次开始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对于书中的情节都会有不一样的看法。在阅读中的所受所感,让我想把它记录下来,幼儿教师教育网小编精挑细选的这篇文章名为“名利场读后感”非常值得一读。

名利场读后感 篇1

名利场,是个很现实的故事,在名利场上人们极力追求名和利,追求地位,金钱,一旦你拥有了这两样中的一样,其他人就会对你另眼相看。

蓓基·夏泼原是个活泼,善良的小女孩,但随着年龄的增长以及社会因素的影响,也受到名利的诱惑,为了金钱利益用尽心机拼搏了一生。蓓基的好友艾米利亚则完全相反,她善良、谦和、淳朴、友爱,为了爱情执卓了一生。

我无法判断谁对谁错,或许只是各自的追求和信仰不同罢了。

再现实一点,当今社会谁又不是为名利二字所累呢?其余的一切都是建立在这个基础上的。当物质生活问题没有解决时,又有谁去追求一种纯洁的、莫须有的理想呢?所以,学生学习的目的是上好的大学,上好大学的目的成了找好工作,找好工作的目的是有一份可以让人另眼看待的生活。当然,这没有错,我们都是命运手中的一颗棋子,算计着自己的身价,算计着该怎么样去抬高自己的身价。

那么该怎样对待名利场呢?

名利场读后感 篇2

不得不承认,这个故事很现实。名利场里的人看不清,名利场外的人同样看不清。所有的人都渴望金钱,地位。一旦你拥有了其中的一样,其他人都会对你另眼相看。

瑞贝卡用一生的爱等到了他心爱的人,他的青春,他的年华献给了那个名利场中的可怜人。艾米利亚的单纯和爱戴给她半生的苦痛。

然而结局是好的。作者不忍心让好人受苦吧,善良的人得到了幸福,在名利场中出入。那些贪婪的,自私的,愚蠢的,骄傲的,不择手段的人得到了应有的报应。把结局看了几遍。有点高兴,有点伤心。这不只只是一部小说,这是一个社会的缩影。不光那时的英国,就是今天。谁又不是为名利二字所累呢?其余的一切都是建立在这个基础上的。当物质生活问题没有解决时,又有谁去追求一种纯洁的莫须有的理想呢?所以,大学生学习的目的成了工作,工作的目的是有一份可以让人另眼看待的生活。当然,这没有错,我们都是命运手中的一颗棋子。算计着自己的身价,算计着该怎么样去抬高自己的身价。无奈啊,人们只会去崇拜,谈论那些光鲜的人物,你不去做,会有人去做的。

名利场,我们要怎样出入于这个地方,怎样面对这个地方?

名利场读后感 篇3

前些日子看完了萨克雷的,书中描写了19世纪骄奢淫逸的贵族,满身铜臭的资本家,流氓无赖式的乡绅,以及纨绔子弟,吸食殖民地人民血汗的寄生虫,等等。他们骄横,贪婪,趋炎附势,往往翻脸无情。他们不断于外人勾心斗角,在家族内部也是你争我斗。

贯穿全文的家庭教师——丽蓓卡夏普小姐,出身贫寒,狡猾无比,挖空心思想挤入贵族社会,不惜背叛友情,弃亲生儿子于不问不顾,利用自己的美貌勾引得势贵族,把丈夫当做自己交际的道具……费尽心机的她最终被人们所不齿。到头来竹篮打水一场空,落得流浪的可怜可悲下场。

主人公阿米丽亚——塞得利小姐,虽然温和善良,却在感情方面却是自私无比。始终如一恋着的丈夫,却在新婚后几天的工夫就打算和别人私奔,她虽有所怀疑,但却愚昧地认为是自己多心而放任丈夫。不久之后的滑铁卢战场上,她不忠的丈夫便死于敌人的乱枪之下。

怀有身孕的她由于先前自己的婚姻未能得到夫家的认可,只得与破产的父母一起,靠死去丈夫的一点补贴和殖民地税务官哥哥的一点救助勉强度日。始终如一爱着她,帮她与她的丈夫秘密结婚,在她父母破产后家产拍卖会上高价买回她心爱的钢琴并秘密送回给她(她以为是她"亲爱的丈夫"买回给她的),在她丈夫战死后秘密拿出自己的薪金当作她丈夫的遗产给她当生活费,在她的孩子出生后默默关怀她们母子生活的杜宾,(为人坦诚,心地善良,在部队里得到人们的尊敬和爱戴。)却总也得不到她的爱情,多少年来,多少女人想要嫁作他妇?而他却十几年未变,为她继续默默的付出,默默的等待,头发白了,心也差不多倦了快要死了,这时候,阿米丽亚终于在夏普(戏剧性也就在此了)的严斥下抛开了那张每天像看神像一样面对着它伤心流泪,顶礼膜拜的死去了的丈夫的画像,接受了杜宾。但在杜宾眼里,走下神坛的她已不再是他心目中的女人……

"啊,一切都是虚幻!我们活在世上,有谁真正快乐?谁能称心如意?遂了心愿,谁又觉

名利场读后感 篇4

挣扎于名利场中,心头的尘埃何时才能落定?

名利场是一个浮华的世界,处处弥漫着尘埃。它蒙蔽了人们的眼睛,并定格在心灵的浪尖上,永不散落。因此,人们总爱在名利场中为自己找一个漂亮、华美的位置,借此炫耀自己,于是便头也不回地走入了那个浮华的世界。人们不惜借助一切力量迈进所谓的上流社会,将真情与友爱抛到九霄云外。金钱、权利成了他们唯一的追求。然而金钱再多,权利再高,总是会有一个极限,而人的贪婪的心则永远也无法填满,谁也走不出这名与利所编织的网,它往往会掐住你的脖子让你身不由己。

蓓基?夏泼就是渴望进入上流社会的典型。本来她也是一个聪明、美丽的女孩子,可名利诱惑了她。那名利场中的尘埃将她紧紧裹住,于是她变得虚伪、贪婪,也许在她动人亲切的言辞背后,却有着无人知晓的谩骂;又说不定在她美丽诚恳的笑容下,有着令人丧命的刺刀。谁能理解那种“善良”下藏着什么呢?蓓基?夏泼为了达到进入上流社会的目的,她利用自己的友谊、爱情、婚姻,又不惜出卖朋友,出卖丈夫来为自己铺着通向那“高贵社会王国”的红地毯,她那时真时假的形态,迷惑着穷人,却也在玷污自己。

蓓基?夏泼是活泼美丽的,在没有认清她以前,人们为她的贫穷、孤苦而怜悯她;然后又为她在社会上的富丽而羡慕她、爱她。迷人的蓓基?夏泼啊!可一切总会有水落石出的一天,因为,表面的热情,无法掩藏内心的憎恨。再华丽的外衣,却总掩饰不了丑恶的灵魂!在人们认清她之后,谁不唾弃她,厌恶她呢?她的最好的朋友艾米莉娅最后也远离她,丈夫也不理睬她,儿子不想见她,为一时的华丽与虚伪,她不知道自己付出了多么大的代价!

当名利有了千疮百孔时,这才知道,在它最华丽的时候,竟有太多的虚伪,只因为当时我们在名利场上过于投入而不知,等到什么都看透,才知道所谓的名利不过是刹那烟花。名与利,固然可求,但那并不是生活的全部,人如果过分追求名利,名利就会成为心头最大的诱惑,人也因此变得贪婪、虚伪,失去了自我,失去了一颗纯洁的心。

掩卷沉思,生命中除了名与利还剩下些什么呢?也许,觥筹交错,灯红酒绿中,你会发觉你要的不仅仅是恭维、奉承,还需要一种坦然与真诚,只要善于发现,生活中比名利更重要的还很多很多,面对着宁静的湖泊和茂密的森林,用一颗大智慧者的心,简单地活着,简单地思考,并不是为了名利而活,以出世的心情和入世的态度来体认善良、宽容、谦和、淳朴、友爱、和平与宁静,寻找身体和心的归宿,让时光从你的身外从你的心内慢慢地流逝如水,从中领略生命的全部意义。

走出名利场吧,抹去心灵的尘埃,送上一份慰藉,又何尝不美丽?人一辈子为名忙,为利忙,而没有一份心灵释然的快感,到白发苍苍时定会遗憾,何必为名利牺牲生命的原滋原味呢?

远离尘嚣,寻找一份爱的净土,尘埃已然落定。

名利场读后感 篇5

看来我还是喜欢那种令人满意的结局,虽然算不上皆大欢喜,不过也够令人为主人公欢呼喝彩的了,名利场读后感。好人终究有好报,这估计是大多数英国作家所推崇的英国式的结局,不管中间主人公经历过多少风风雨雨,到最后必然是雨过天晴。名著的精神自然希望把人往好的一方面带,是金子终究会发光。

现在想来,这算是我看过的第二部跨越时间较长的小说了,虽然萨克雷没有像罗曼罗兰描写约翰·克里斯多夫那样描写都宾和爱米利亚的一生,但既然这对好人终成眷属,不仅拥有名位和财产,还拥有了子女和真诚的朋友们,接下来的岁月不用说读者也能猜得出来,所以萨克雷还是让他们早点谢幕休息去吧,其他人也别再打扰他们了。

这部著作的情节在我看来并不算很老套,虽然它难逃从贫困到发达,从发达到贫困,从发达到贫困再到发达,从贫困到发达再到贫困这几种老路子,但它描写的内容却是多方面的。蓓基和爱米利亚两个人在这部小说中走的就是不同的路子,甚至可以说她们是名利场上两个截然不同的两方。蓓基为了能在名利场上混个出头之日,实在是使劲了花招。我看着她一步步向着她期望的东西迈进,心里不仅不为她高兴,反而觉得她很可耻,心中的厌恶之情一步步加深,估计大多数读者都是类似的想法。对于并不喜欢钻营,甚至有些傻里傻气的爱米利亚,心中自是另一番情形。她甚至比都宾还要诚实,还要好,以至于我认为如果没有都宾,她也根本不可能有最后幸福的生活。名利场对于她来说,实在是一部难读的巨作。

名利场读后感 篇6

《名利场》讲述的是一个机灵乖巧、尝过贫穷的滋味的漂亮姑娘,一心要掌握自己的命运,摆脱困境的故事。所以她不择手段,凭谄媚奉承、甚至走后门,飞上高枝。另一个重要的人物是她的同窗同学、一个富商的女儿。她懦弱温柔,驯顺地随命运播弄。在《名利场》中,两人此起彼落的遭遇,其中又穿插了形形色色的人物,构成了一个发人深思的故事。

作萨克雷富于讥智,善于从不同的社会环境、不同的历史阶段,用生动典型的细节多方面刻画主要人物性格。《名利场》着力反映了西方资产阶级上层社会人际关系的而虞我诈、争权夺利、趋炎附势等丑恶的现象,揭露那种以金钱为本质的社会。作者最后写道:“啊!虚荣中的虚荣!在这世界上我们又有谁是幸福的呢?我们又有谁如愿以偿了呢?而就算如此,又有谁满足了呢?”无疑是对整个社会的反问。

蓓基是萨克雷塑造的19世纪初期英国资本主义社会的一个女冒险家的典型。本来她也是一个聪明、美丽的女孩子,可名利诱惑了她。于是她变得虚伪、贪婪。她为了达到进入上流社会的目的,她利用自己的友谊、爱情、婚姻,又不惜出卖朋友,出卖丈夫来来达到自己为自己进入上流社会的目的。在没有认清她以前,人们为她的贫穷、孤苦而怜悯她;然后又为她在社会上的富丽而羡慕她、爱她。可在人们认清她之后,她最好的朋友艾米莉娅最后也远离她,丈夫也不理睬她,儿子不想见她,为一时的华丽与虚伪,她不知道自己付出了多么大的代价!

名与利,固然可求,但那并不是生活的全部,人如果过分追求名利,名利就会成为心头最大的诱惑,人也因此变得贪婪、虚伪,失去了自我,失去了一颗纯洁的心。名利场是一个浮华的世界,处处弥漫着尘埃。它蒙蔽了人们的眼睛。人们只顾不断地借助一切力量迈进所谓的上流社会,而忽视了真情与友爱。

名利场读后感 篇7

今天,爸爸妈妈带着我去电影院观看了一部名叫《名利场》的电影,看完了这部电影之后,更坚定了我的想法,女人,不论是在什么时代,都活得比男人艰难。

两个性格截然不同的女子,一个,坚强的像nuts,善于用心计和手段,能说会道,不甘命运的平凡,借助一切机会、身边的一切的人往上流社会爬;一个,善良,渴望并相信爱情最后被爱情蒙蔽了双眼,看不见身边真正爱着自己的人。在影片中,她们的结局都是美好的,至少我是这么觉得的,虽然失去了自己最爱的人,却和最爱自己的人在一起。

无论是利蓓加还是艾米利亚,都在最后有了新的生活的目标与希望。

在名利场中无论你扮演过何角色,都要在最后看透这一切。我想这就是萨克雷所要告诉我的。

而如果在现在,我相信,前者会混得更出色,至少这个社会就好这口的,这些特性,已经被叫做能力了。

前两天看了DPG姐姐BLOG上的一篇文章,让我觉得自己真的是还没准备进去什么社会,我还是小P孩一个,不习惯也不喜欢――至少是现在――那些阿谀奉承,甚至是普通的交际,希望大学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磨练我训练我在这方面的能力。其实在我家,我的爸爸妈妈就是一对相反的典型,或许,我继承了妈妈的外貌,保留了爸爸的性格,一直都是这么觉得的。说起来,蛮想他们的,想着爸爸在语聊时用那种对三岁小孩说话的'语气叫我胖胖宝宝,已经想象到他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缝,和,一朵大菊花(哈哈,夸张了)――……跑题了……

觉得看完这片才发觉女主角的演技还是不错的,拿了今年的OSCAR的最佳女主角也就不足为怪了。

名利场读后感 篇8

蓓基·夏泼就是渴望进入上流社会的典型。本来她也是一个聪明、美丽的女孩子,可名利X了她。那名利场中的尘埃将她紧紧裹住,于是她变得虚伪、贪婪,也许在她动人亲切的言辞背后,却有着无人知晓的谩骂;又说不定在她美丽诚恳的笑容下,有着令人丧命的X。谁能理解那种“善良”下藏着什么呢?蓓基·夏泼为了达到进入上流社会的目的,她利用自己的友谊、爱情、婚姻,又不惜出卖朋友,出卖丈夫来为自己铺着通向那“高贵社会王国”的红地毯,她那时真时假的形态,迷惑着穷人,却也在玷污自己。

蓓基·夏泼是活泼美丽的,在没有认清她以前,人们为她的贫穷、孤苦而怜悯她;然后又为她在社会上的富丽而羡慕她、爱她。可一切总会有水落石出的一天,因为,表面的热情,却总掩饰不了丑恶的灵魂!在人们认清她之后,谁不唾弃她,厌恶她呢?她的的朋友艾米莉娅最后也远离她,丈夫也不理睬她,儿子不想见她,为一时的华丽与虚伪,她不知道自己付出了多么大的代价!

当名利有了千疮百孔时,这才知道,在它最华丽的时候,竟有太多的虚伪,只因为当时我们在名利场上过于投入而不知,等到什么都看透,才知道所谓的名利不过是刹那烟花。名与利,固然可求,但那并不是生活的全部,人如果过分追求名利,名利就会成为心头的X,人也因此变得贪婪、虚伪,失去了自我,失去了一颗纯洁的心。

掩卷沉思,生命中除了名与利还剩下些什么呢?也许,觥筹交错,灯红酒绿中,你会发觉你要的不仅仅是恭维、奉承,还需要一种坦然与真诚,只要善于发现,生活中比名利更重要的还很多很多,面对着宁静的湖泊和茂密的森林,用一颗大智慧者的心,简单地活着,简单地思考,并不是为了名利而活,以出世的心情和入世的态度来体认善良、宽容、谦和、淳朴、友爱、和平与宁静,寻找身体和心的归宿,让时光从你的身外从你的心内慢慢地流逝如水,从中领略生命的全部意义。

走出名利场吧,抹去心灵的尘埃,送上一份慰藉,又何尝不美丽?人一辈子为名忙,为利忙,而没有一份心灵释然的快感,到白发苍苍时定会遗憾,何必为名利牺牲生命的原滋原味呢?

名利场读后感 篇9

名利场,是个很现实的故事,在名利场上人们极力追求名和利,追求地位,金钱,一旦你拥有了这两样中的一样,其他人就会对你另眼相看。

蓓基夏泼原是个活泼,善良的小女孩,但随着年龄的增长以及社会因素的影响,也受到名利的诱惑,为了金钱利益用尽心机拼搏了一生。蓓基的好友艾米利亚则完全相反,她善良、谦和、淳朴、友爱,为了爱情执卓了一生。

我无法判断谁对谁错,或许只是各自的追求和信仰不同罢了。

再现实一点,当今社会谁又不是为名利二字所累呢?其余的一切都是建立在这个基础上的。当物质生活问题没有解决时,又有谁去追求一种纯洁的、莫须有的理想呢?所以,学生学习的目的是上好的大学,上好大学的目的成了找好工作,找好工作的目的是有一份可以让人另眼看待的生活。当然,这没有错,我们都是命运手中的一颗棋子,算计着自己的身价,算计着该怎么样去抬高自己的身价。

那么该怎样对待名利场呢?

我想,当今社会上不追求名利的人恐怕是没有几个的,但一定要有一个度,人如果过分追求名利,名利就会成为心头最大的诱惑,人也因此变得贪婪、虚伪,从而失去了自我。

名与利,并不是生活的全部。在追求名利的同时,我们还应该学会享受生活,发现生活的真谛。

名利场读后感 篇10

最终把萨克雷的《名利场》看完了,超满足的!虽然这本书在刚开始看的时候觉得很乱,可是慢慢看下去就会发现这本书的迷人之处。

我觉得这本书有两个女主角——爱米利亚和利蓓加,这两个完全不一样性格的人儿竟有着惊人相似的经历,都尝尽了人生的酸甜苦辣。爱米利亚性格懦弱温和,体贴,对自我的丈夫始终如一,虽然之后再婚也不能否定她对丈夫的忠诚。她小时候也算是一个富家小姐,到她从学校毕业后家里发生好多不如意的事后才逐步走向贫穷,幸而之后有哥哥乔斯和朋友都宾的帮忙,摆脱了贫穷,过上了体面的生活。而利蓓加的经历的时间却和爱米利亚相反,她是一个低贱的人(因为家庭背景的原因),小时候饱受鄙视,同样从学校毕业出来后,得到爱米利亚的帮忙,离开她后,利蓓加在做了毕脱。克劳莱爵士家里的家庭教师,也不安分,因为她发誓要走进上流社会,并成为那里的一份子,她的野心太大了!但她确实做到了,嫁给了罗登。克劳莱后,她手上的钱从来不需要担心,因为她丈夫的名气,她能够随便赊账;并且,她的机智灵敏和惊人美貌让她在上流社会中如鱼得水,能够说,她也有一段时间是大放光彩的!可是她的出格行为使她的丈夫生气,谁想到就是这一次的生气使她遭到了人生中严重的落差,虽说之后她也得到了相当的钱财,因为之后在她重遇乔斯。赛特笠,她用她从前的伎俩骗取他的同情,最终竟得到了他的一部分财产,但不知她是否真的欢乐!

在这本书里,我最“佩服”的是利蓓加,她的说谎伎俩是如此高深啊,逗得所有人为她办事,弄得罗登。克劳莱为她如此卖命,为她付出一切,可是她却好像从来没有把他看作是自我的丈夫,而是看作一个可怜的仆人,甚至对自我的儿子,她也从不关心,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小罗登在伯伯家做客时,利蓓加为了显示自我对儿子所谓的爱,吻了小罗登一下,之后小罗登说“妈妈从来没吻过我”哈哈,这是第一次啊!这让利蓓加多尴尬。最终她和罗登闹翻了,我不明白她有没有悲痛,我觉得痛苦应当是有的,但不知是为了和丈夫闹翻而痛苦,还是为了以后没钱用而痛苦就不明白了!

我觉得最苦命的不是爱米利亚,而是都宾少佐。他对爱米利亚的爱可谓是让人为之惊叹啊!在爱米利亚落魄时,是他在背后默默地资助;在乔治(爱米利亚的丈夫)战死后,他又默默地帮爱米利亚抚养他们的儿子——小乔杰,只为了爱米利亚有一天能够理解他的爱,只是爱米利亚一向都执着于对乔治的感情。最终,他觉悟了。对爱米利亚敞开了心扉,既然她不理解,就不再强迫了,放手会更好,他离开了,她又悲痛不舍了!幸亏利蓓加给她看了乔治给自我的私奔信,爱米利亚的心结最终解开了,理解了都宾少佐的爱,真诚地唤他回来,成就了一段姻缘,还生下了一个可爱的小女儿——吉内;和吉恩太太成了好朋友,并且小乔杰和小罗登也成为好朋友,这真的是完美的结局。

再说说利蓓加吧,毕竟她也是女主角。她在和丈夫闹翻后,被勒令不能回国,她便在欧洲各国流浪,虽说有罗登的抚养费,日子还过的下去,可是一个女人无依无靠,并且她在每一个地方树立起来的形象每次都被熟人给破坏了,因为她在英国的名声实在是太坏了!她在风光时认识的贵人在她落魄时都对她视而不见,这该让她多难受啊!但人生就是这样,每个人都无法逃避。

人生就是一个名利场,每个人在里面的命运都是差不多的,没有人会永远幸运,也没有人会永远落魄,总有那么一天会小人得志,这个社会就这样,我们能做什么呢?只能默默理解。

名利场读后感 篇11

《名利场》读后感《名利场》是英国19世纪小说家萨克雷的成名作品,也是他平生著作里最经得起时间考验的杰作。故事取材于很热闹的19世纪英国中上层社会,这个“闹哄哄的名利场”。

且不谈小说关于十九世纪初英国上流社会事无巨细的描绘,对尊贵场面与名流宴饮的宏大叙事,作者光是对几位主要人物的塑造就能深入人心,造就世界小说人物画廊里的典型。几位主要人物形象皆立体丰满,血肉丰沛,故事绵长完整,一波三折,趣味性与知识性并具。军官多宾是作者塑造的正面人物形象之一,这位军官至始至终保持着诚实、勇敢、善良、虔诚的高尚品质,有过些许人生经历的*概都知道一直保持诚实品质是罕有而不易的,可是我们这位尊贵的先生做到了,他虽然身为英国绅士,可是却值得冠以“东方君子”的美称,这是一位真正具有君子品格的男士。

多宾对天真善良的阿米莉亚一见钟情,他的钟情不只于相貌,更多的集中在对阿米莉亚善良品格和温柔性格的倾慕,这位可怜的人儿为心中那份羞涩的爱情做过很多疯狂的事情:在得知乔治变心、阿米莉亚父亲经商失败倾家荡产之后,竭尽全力说服乔治迎娶阿米莉亚,因为单纯的阿米莉亚只为乔治茶饭不思、神魂颠倒,多宾忍痛将心爱的人亲手送进别人的婚礼在乔治去世已久在十八年之后,在阿米莉亚一如既往地践踏他的好意和尊严的时候,他幡然醒悟:她对他从来只懂索取,而不考虑任何回报,十八年来一直如此残忍而自私。

在故事的结尾还是让这对善良的人儿走到了一起,多宾盼了十八年,终于遂愿取到了心爱的姑娘,虽然此时他已年届四十,她已为人母,儿子跨入大学殿堂。作者还安排阿米莉亚与多宾成婚,并有幸为他生了个女儿,从此他对女儿视若珍宝,宠爱至极。也许看到这样的结局我们读者应该感到欣慰,为多宾坎坷的命运而多一点庆幸,可是这样的安排似乎显得突兀而不够真实,终究我还是对阿米莉亚一直愚昧的虔诚与坚守表示不屑。她虽然是个善良的人儿,可是懦弱、无知、愚鲁,正如多宾那次也是一次的独立宣言所说:她配不上他的爱。对,我也这样认为。可是最终他还是没能迎娶一位更优秀与他更相配的人儿,不能说不是一种遗憾。

银河补习班读后感(精选11篇)


作文是语文学习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生活中我们常常会将发生的事写成作文。同学们初学写作文,可以养成认真修改作文的习惯。怎么才能写出非常惊艳的作文?由此,小编为你收集并整理了银河补习班读后感(精选11篇)欢迎阅读,希望对你有帮助。

银河补习班读后感【篇1】

观《银河补习班》有感学生来上学真的只是来学习知识的吗?只有考试分数才是来判别一个孩子的能力吗?难道道德和兴趣真的不重要了吗?难道想象力不是能力吗?《银河补习班》中的那个爸爸用行动为我们树立了榜样。

《银河补习班》这部电影讲的是马浩文的儿子马飞上初一时,他是班上最差的学生,但刚出狱的父亲不相信,就与校长打了一个赌,马飞的期末考试一定会考上前十名,这个赌使全校的同学都很惊讶,而且都骂马飞“缺根弦”但(马浩文)父亲告诉他,不要别人说什么信什么,要坚持自己的信念,还以身作则,最终马飞成为学校最优秀的学生,考上了宇航员。

为什么马飞能从倒数第一成了正数第一了呢?因为它激发了自己的学习兴趣,有明确的目标才会如此,影片中,马浩文说了一句话,使我印象深刻,他说:“学习就像射箭,梦想就像箭靶子。如果连目标都没有,每天拉弓还有什么意义”。是啊,如果连梦想都没有,那么你为何而学习。虽然我的梦想一直在变,但始终没变的是我那为梦想而奋斗的新电影,首尾都出现了,这句话如果你没有尝试过,你怎么知道。你不会成功是啊。每个人面对未知的事都要有勇气去试一试才知道可不可能不能成功我也有这种经历在我六岁那年我开始我第一堂围棋课这是我迈进围棋殿堂的第一步接下来的,三年。我考上三段,我成功,在今后的学习中,我还会更加努力。

《银河补习班》这部电影,对我感触特别大,我想:从今以后我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报效祖国。

银河补习班读后感【篇2】

火箭重新飞回地球,马飞和朝思暮想的父亲见面后,父亲的第一句话却是:“儿子,你这个魔术太牛了,能再变一次吗?”……

这是一部感动人心的电影——《银河补习班》。讲述了浩瀚星空,航天员意外失联,生命中最大的绝境中,马飞回忆起自己那个最了不起的爸爸。是他的爸爸马浩文一直鼓励、相信着马飞,经过爸爸爱与时间的陪伴,从成绩一塌糊涂的他最终成为了一名出色的宇航员。

在影片中,有很多话让我感触很深。如 :“人生就是射箭,梦想就是箭靶子,如果连箭靶子都找不到,那每天拉弓就毫无意义。”是啊,在人生的道路上若没有目标,我们该从哪里开始规划人生,从哪里奋斗做起呢?毫无疑问,结果总是不太美好。无论是什么事情,还是困难,我们都应明确目标和方向,并为之不懈奋斗!

“人生中遇到困难,难道只会给你A、B、C、D四个选项吗?就不会有E、F、G吗?”这句话亦告诉我们,生活中的每件小事,我们都应从多方面考虑,而不仅仅局限于世俗的眼光。

在这部电影中,我对于“人生”的问题似乎也有了答案,它将我升入中学后的迷茫全然驱散,让我获益匪浅。

银河补习班读后感【篇3】

星期天妈妈陪我看了《银河补习班》这部电影,《银河补习班》主要讲了马皓文和马飞在一起度过了许多快乐和痛苦的时光!

在马飞小时候,他的爸爸是一个非常棒的设计师,有一次他做了东沛大桥的设计师。大桥建成了,庆祝仪式上,马皓文在群众的欢呼声中接过了火炬,跑过了东沛大桥,他的儿子马飞也来给他的爸爸马皓文来加油了!

马皓文见到儿子,就拿着用足球做成的地球仪礼物,送给了儿子。可就在这时,大家万万没想到大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人们的慌乱中倒了下来,后来马皓文为公司背了黑锅,进了监狱,之后马飞就很少见到他的爸爸了!

后来马飞上了全市最好的学校,他是一个月回来一次的,可是他的爸爸不知道,马皓文一出狱就马上去找马飞了。马飞见到爸爸后既高兴又生气!高兴的是他终于见到了他想念的爸爸,生气的是他的爸爸这么长时间都不来看他。

后来,他的爸爸在找工作过程中遇到了许多困难,因为一次爸爸帮别人放爆破弹,两分钟内就放好了,别人却半天都想不出办法!从此马飞就知道了知识的力量有多伟大!

最后爸爸带着他去了很多的地方,他也学到了课本上没有学过的知识!慢慢的马飞实现了梦想,成为了宇航员……可是马飞永远也没有忘记他爸爸说过的一句话,那就是“梦想是一个靶子,如果你没有找见靶子,那你每天拉弓有什么意义呢?”

银河补习班读后感【篇4】

今天晚上,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去看电影院看了《银河补习班》这场电影。因为对我的触动很大,所以想以这种方式再回顾一下!

故事用倒序的方法回顾了童年时的一点一滴,以前有一个家庭,他有一个孩子孩子很笨大家都叫他缺根弦。

父亲设计建好的大桥,因为别人偷工减料,导致大桥轰然倒塌父亲只好顶罪入狱,家里的生活从此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他从小过着受人欺辱的生活,给自己扣上了缺根弦的印记,学习也很差,被校长劝退。

父亲出狱,立马去见了儿子,知道儿子被劝退,与校长打赌,期末考试全年级前十名,在期末冲刺的时候,爸爸带他出去玩,游玩中,他们遇到了百年不遇的洪水,儿子不幸掉入水中,紧急关头,他想到了木板可以浮在水面,手电筒可以让人发现,哨子能发声让人听见,就这样做了一条小船游着游着被发现救了出来。这告诉我们知识源于生活,知识就是力量,大脑一直想就能创造奇迹,引导我去思考,从此改变了命运。

从班里倒数第一慢慢成为一名优秀的宇航员,《银河补习班》这场电影深深的触动了我,只要有信念,用脑去思考,永不放弃,什么困难都能解决。

银河补习班读后感【篇5】

看了《银河补习班》这部电影,讲了一个小男孩和他爸爸之间发生的事。这个小男孩叫马飞,他爸爸叫马皓文,东沛市的第一条大桥,就是马皓文设计的,这个大桥叫“东沛大桥”。

由于有人偷工减料,使这座大桥坍塌了,便使马皓文坐了七年的牢。他的老婆馨予带着马飞来看马皓文,马皓文为了让他儿子走,故意玩了一个游戏,让他儿子走了。后来七年,他的儿子都没来看他,馨予已经嫁给了一个姓孟的人,老孟十分有钱,马飞上了初中,就读博喻中学,是东沛市五大名校之一,第一个全省状元就是从这个学校走出来的。马皓文出狱了,找到了馨予,馨予说儿子被她教育的很好,一个月回来一次。结果老孟来了电话,说儿子可能会被开除。他们来到学校,闫主任站在学校所有师生面前骂马飞,马飞还笑着,突然看到了他的亲爸爸。他爸爸跟阎主任说了一大串文言文,而老孟说,说的好,但又说了一句,是什么意思呀!最后马皓文答应了期末考试让马文考全年级前十名。他带着他的儿子经历了许多事情,最后成为全年级,成为学校唯一的希望,他选择了自己最喜欢的事,成为了宇航员。

我的感受是:《银河补习班》这部电影,有许多感人的地方,电影中父亲对儿子的关心,关爱有很多,俗话说“父爱如山”嘛!

但也有一点儿不真实,这位父亲没有辅导儿子任何东西,只是带儿子出去感受生活,就使他的儿子成为了全年级前十,在这个社会上,只有靠自己的努力才能取得好成绩,特别是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时候,是更不可能的,这就是我的感受!

银河补习班读后感【篇6】

“人生就像射箭,梦想就像箭靶子,如果连箭靶子都找不到的话,那么每天拉弓还有什么用?”一位刚出狱的父亲这么对学习成绩一落千丈的儿子说道。这一切的一切,都出自于1990年的亚运会,那一年,东沛大桥塌了,连载着那位父亲的所有名誉,一并沉落谷底。

冤坐了七年的牢,错过了儿子七年的成长时光。如今的马飞,学习成绩一落千丈。他开始与儿子共同努力,追马飞时被车撞,仍爬起来。上学时被小混混拦住,宁愿自己被揍也要让马飞去上学。攒给儿子买游戏机的钱时不惜卖掉自己最珍贵的手表。表被抢了,他站起来,继续为生活和孩子而奔波。“我是不会认输的!”这是应该承担的责任,这,就是无私的父爱。也许爱很难说出口,但是爱一直都在。就因为有这样的父亲,马飞才能从一个“吊车尾”逆袭成为年级前十。最终实现梦想,成为一代航天员。在最后的四分钟里,是爱给予了他无限力量,修好了飞船,重返地球。

涉及成长,探讨的自然离不开家庭与学校,离不开社会。很多家长希望自己的孩子成绩名列前茅,担心成绩不好的孩子们,被浪潮汹涌的社会淘汰。这种观点是没错,但是越学越差,逆袭成功成为“年级前十”的,名列前茅,受万人瞩目的,又有几个呢?有没有发现,父亲为什么也凭什么在全校师生面前立下豪言壮语?“好,前名,但我要说的是,年级前十……”传统的管教都是--辱骂与批评。故事里提供了很多观点,而邓超演出的父亲,他的观点与众不同,代表了沟通、交流与理解。

这是一个关于教育的故事,一个关于爱的故事。它以动人的情节,细腻的文字,将天底下最平凡最深沉的爱完整地呈现出来。

银河补习班读后感【篇7】

今天看了电影《银河补习班》,并且看完后关注了一下网上对于这部电影的各种评论和看法。

对于这部电影,不管它的剧情、制作、主旨还是效果如何,最重要的是,它带给我了一些感动与触动。

关于父子,也许不是每一个父亲都像马皓文一样去教育孩子,但每一个父亲对孩子的爱是一样的。无论父子之间的相处模式是如何千变万化,我们都是第一次并且唯一一次当父母或者当儿子。没有谁会给我们第二次重来的机会,我们只能不断地、小心翼翼得学着,一起成长着。

关于教育,我无意评判现在的教育制度,也对电影想要表达的教育观不置可否。但是,不管是付出教育的人,还是接受教育的人,我们都应该不停地思考。毕竟不是所有人都适合一种教育。教育是一个国家和民族最重要的事情,从古至今,关于教育的探讨不可胜数,但教育是一种独特的事业,因为世界上决不会有相同的两个人。

对同一部电影,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看法,只要它能提出问题引起大家的思考甚至提出相关的解决方案,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那就是一种成功。

银河补习班读后感【篇8】

作为情感线的父子情,贯穿影片《银河补习班》始终,使得影片在感情表达上非常充沛。毕竟,两位导演在处理戏剧性上,还是非常有一套的,尤其是,又加入了俩人的个人情感。

于是,片中会有非常戏剧性的情节与煽情时刻,我这场也有蛮多观众跟着煽情段落抹眼泪。这也是因为,亲情原就是最容易打动人的情感方式吧。所以,我会在标题就强调,这是一部特别通俗、特别大众向的电影。

甚至,你可以感受到影片在导演水准上,仍有一些拙的地方。但是,影片又胜在真诚,胜在真挚,才得以将这种大众情感,以非常通俗的方式传达给观众。尤其是,汉斯·季默参与的配乐,非常大气和煽情,也让影片更加感人。

所以,我才觉得,普通观众应该会更喜欢这部电影,因为它就是那种很大众,对普通观众没什么观影障碍的亲情片。

这部电影非常有意思的地方在于,作为父亲的邓超和俞白眉,在影片探讨各种家庭教育话题,各种与子女的关系处理。似乎,影片的创作出发点,始终是父亲。

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部电影中,他们的身份还有儿子。那是因为,这是个年代戏。故事从1990年的第11届亚洲运动会讲起。

在此之后,故事还走过1992年亚洲杯,97年香港回归,98年洪水,20xx年张国荣去世等等充满回忆的时间点。并且穿插了大量熟悉的道具、回忆中的歌曲(《走四方》《快乐老家》),以各种方式,去唤醒年代记忆。

这样的处理,创作者无疑是代入了自己的旧时回忆,这一刻,他们又不完全是父亲的身份,而是儿子,以此来唤醒自己与父母曾经的生活点滴。

相信很多观众,包括我自己,也都在其中,找到了不少曾有的回忆。

这也使得,很多尚且不是家长的观众,同样可以在其中找到共鸣和回忆,那些自己成长中的点滴,也是非常难忘的。

最终,邓超和俞白眉能拍出这部《银河补习班》,确实有点让人意外。他们这次终于找对了方向。以更适合的方式,去讲一个很通俗、很大众情感的故事。

尤其是,你能从中,感受到他们自己非常真实的情感,以及他们的困惑,包括他们想要表达的观点。

他们的真,变成影片的真,最终成为影片惊喜的缘由。

而这,才是一个创作者该有的样子嘛。更真实的创作,展示自己的困惑,表达自己的观点,说自己想说的话。真诚之后,自然更多人会喜欢你的作品。

挺好的,做电影,起码自己要信。有些创作者,自己都不信自己的故事,又怎能让观众去信。

当然,感动自己,只是第一步。而接下来,希望也可以感动更多人吧。并且,可以让更多人,重新审视亲子关系。

银河补习班读后感【篇9】

面对不知道长大后要干什么的马飞,父亲马皓文比喻到:“人生就像射箭,梦想就像箭靶子,如果连箭靶子也找不到的话,你每天拉弓有什么意义?”从没想过这个问题的儿子若有所思。学校里,成绩垫底的马飞一直是令阎主任头疼的学生,“煤球再怎么洗,永远变不成钻石”,但马皓文却在儿子身上看到了他无限的可能性,并将他视作一生的骄傲。电影中,马皓文总是鼓励着马飞,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人的道理:“我希望他学的不只是知识,他必须知道人活着是为什么。”现实中,邓超和俞白眉在片场指导小演员时也是耐心十足,时常给予鼓励和肯定,用孩子易于接受的表达传授经验,通过行动让孩子掌握解决问题的方法。

《银河补习班》就是很坦诚的,讲了一个父子与回忆的故事。而这部电影最真诚的地方在于,它融入了太多两位导演的个人经验。因为俩人也都是父亲,片子中放置了很多他们自己对为人父、为人子女的困惑、迷惘以及感悟,并把这一切,一股脑放进了片子里。所以,《银河补习班》最大的亮点还是真诚,创作者终于不再恶搞,而去讲自己的故事、自己的感受,这使得影片有了一个可以正常跟观众对话的桥梁。就像最开始说的,《银河补习班》选在父亲节做提前点映,是因为,这是一个父子情的故事,邓超出演的父亲与儿子一路的经历和共同的成长。

涉及成长,探讨的则是家庭教育的话题,如何进行家庭教育,怎样面对孩子的成长,其实影片提供了很多观点。比如孩子母亲代表的是更传统的管教、辱骂与批评,而邓超出演的父亲,则更现代式的,是沟通、交流与尝试理解。

银河补习班读后感【篇10】

“写一篇好作文,是真的。你必须感受这个世界,因为这个世界是美好的。想写什么就写什么……”这是马浩文在这部电影里说的。

这部电影主要是关于男主马飞回忆他在宇宙中的童年记忆。其中,马浩文带马飞去玩。去看看外面的世界。回来的路上,我给爸爸马浩文做了泡面。我上错车了,然后洪水来了。马飞终于发挥了他聪明的头脑。

这部电影让我感受到了父亲的爱和我不能失去的意志。感觉马飞学习进步了,马浩文对儿子有信心。有父母对孩子的教育,让我感触良多。当然,马飞是他父亲带出来的。马浩文尽力满足马飞的要求,因为马浩文知道,虽然他不能给马飞带来繁荣,但他可以给马飞带来知识和充分的父爱。当然,马浩文没有落入马飞的教程。在此之前,马浩文帮助马飞写了一份军令状。如果他期末没考前十名。他即将被解雇,这反映了父亲对孩子的信任和支持,因为他相信马飞可以和别人一样优秀,成为别人的孩子。

此外,马浩文支持马飞的任何想法,并尽最大努力帮助他的孩子。我觉得这个P是一个很厉害的父亲。

我也在这部电影中学到了很多,比如如何写好作文,让它不是一件无聊的事情。还有坚强不屈的意志。哦,还有父爱.

这就是我对这部电影的感受。建议你去看看。毕竟你会感觉很多.

银河补习班读后感【篇11】

一个人至少拥有一个梦想,有一个理由去坚强。——题记。

成人世界的辛酸,被《银河补习班》展现的淋漓尽致。起初马皓文是东沛大桥的设计师,但是东沛大桥却不幸塌陷,于是马皓文的生活遇到了巨大的转折。成人的世界有很多的压力一面要笑对自己的孩子,一面又要在众多人的城市里打拼。马浩文在被冤枉后入狱,出来后被人们厌恶,忍受着指责却依然笑对着儿子马飞。

马皓文一直教导马飞要独立思考,在去南海看航空展回来时,城市受到了暴风雨的洗劫。到了车站,马飞下车去接水回来时却上错了车,马飞和马皓文找不到对方,都很着急。他们下了车,迷失在大雨中,暴风雨来越大,人的心也越来越着急。马飞不幸落入了水中,却得不到帮助。马皓文在大雨中哭喊着:“马飞!看看你周围有什么东西,抓住它。”后来马飞听到了马皓文的呼喊声,自己救了自己。现实生活中我们也应该学会独立思考,学会在特殊情况下保护自己,学会独立思考。

这部电影的讲述。是通过在太空回忆的,在太空上飞船遇到了困难。只要没有信号,就要一直待在太空里,马飞不愿接受现实,不顾指令长的阻拦,只身去修复飞船,永远不认输,一直让马飞记在脑海里。最终,马飞出色地完成了任务,回到了飞船,和指令长飞回了地球,成为了航天英雄。

不管黑暗有多长,天亮总会到来。最后,马皓文的东沛大桥事件也水落石出。不怕困难,成为一个永远不认输的人。

2023毛毛读后感(汇编4篇)


在阅读过一本书籍之后,内心深处多多少少会有一定的收获,当我们通过作者写的作品收获了新的收获之后。如何写一份令人满意的读后感呢?幼儿教师教育网今天给大家推荐一篇网络上火热的文章“毛毛读后感”。

毛毛读后感(篇1)

今天,我看了一部电影 ,名字叫《鸡毛信》,这部电影非常好看。

抗日战争片里得小英雄很多,小英雄的电影也是多的看不完。可我最喜欢的还是《鸡毛信》。

《鸡毛信》主要讲了:海娃是一个儿童团团长。有一天,爸爸叫他把一封粘着三根鸡毛的信送到三王村,在第二天天黑之前一定要送到,千万不要落到鬼子手里。海娃一听便赶着羊向三王村急急地跑去。

这时海娃远远的看见有一队鬼子向这里走来,海娃心想:把鸡毛信藏在哪里?扔了肯定不行,埋起来万一找不到怎么办?这时他看见头羊那又大又粗的尾巴,心里有了一计,他把信绑在羊尾巴底下,这样一来什么也看不见了。这时鬼子来到了跟前,一个鬼子搜遍了他的全身只搜到了一个大地瓜,鬼子便让他带路去三王村。眼下一条小路,一条羊道,他便赶着头羊在羊道上飞奔,羊道太难走了,鬼子便让他走的慢点,可海娃不听还是飞快地奔跑,把鬼子拉在岩石之后,眼看就要进三王村的包围圈了,他便高声呼叫:“快打鬼子,鬼子来了!”

不一会,八路军都到齐了,鬼子知道上当了,开出一排排子弹。不好,一颗子弹打到了海娃的腿上,他昏倒了。一个八路军把海娃救起,海娃嘴里不停地说:“羊尾巴下面有鸡毛信,鸡毛信在羊尾巴下面……”说完了便昏过去了。后来,八路军根据鸡毛信上的内容,打倒了鬼子。

我最喜欢海娃,因为他勇敢,机智,镇定。可不像我,已有困难就慌了,因此吃了不少亏。

我们一定要学好本领,为我们新社会增添一份力量,让我们祖国更加美好辉煌。

毛毛读后感(篇2)

“寥寥数笔,一个在贫寒与疾苦当中挣扎的儿童形象便跃然于纸上,活在了千千万万人的心中。1935年,张乐平先生就像是给了小木偶匹诺曹生命的老木匠,给了他笔下的流浪儿三毛一个活的灵魂。”妈妈把《三毛流浪记》推荐给了我。

起初,这并不是我最喜欢的书。但是,当我翻开它,看到那个只有三根头发的小朋友“孤苦伶仃”、“渡河求生”时,我担心极了;当我看到他“河中遇救”、“获得温暖”时,我真心为他高兴。他成了我的朋友,虽然他在书中,我在书外,但我们相互对话,一起长大。

当他“练习撒网”时,我在写作业;当他有“意外收获”时,我被表扬了……但是,当他遇到“争渡行凶”时,我有爸爸妈妈的保护;当他在“弹簧门外”看着烤鸭流口水时,我因挑食不肯好好吃饭;当他“饥不择食”、“穷途末路”,为了一口吃的与狗“你争我夺”时,我难过极了,这些都是真吗?他只是和我一样的孩子啊,童年不应该遭受这些!

妈妈告诉我,在三毛生活的那个年代,无数贫苦孩子的生活就是这样的,幸福的童年,并非从来就有。看着“混乱世界”里的三毛,我觉得书房就是天堂,安静的书桌、满满的书籍,与书上的人交谈,汲取成长的养分。发奋读书籍,不负少年时!

毛毛读后感(篇3)

暑假的时候,爸爸妈妈带我去东阳新华书店买了很多课外书,我每天都坚持阅读,最让我难忘的是《三毛流浪记》。读完这本书,让我感触颇深。

在旧社会,由于残酷的战争,三毛变成孤儿。他没有家,没有爸爸妈妈,没有衣服穿,没有东西吃……他四处流浪,在饥饿的时候,吃贴广告的浆糊,甚至和狗抢食物,把训狗的链子套在自己的头上,最后抢到的食物还是被大黑狗抢回去了。三毛还要做很多我们做不到的事情,他的童年真的太悲惨了,跟他比起来我们幸福多了。

三毛是个善良、助人为乐的好孩子。他经常帮助那些和他同样命运的孤儿、老人。当他看到一位被推倒的老人很饿时,他拿出一块烧饼,分了一半给老人吃,老人很快吃完了。他想老人一定饿极了,虽然自己也很饿,但他还是把剩下的一半又给了老人。三毛还不顾自己的危险,救起落水的孩子。

三毛也是一个好学、坚强、能干的孩子……在流浪的生活中卖过报纸,拾过烟头,帮别人推黄包车,擦过鞋……他总是受人欺负,而他挣的钱连一顿饭都吃不饱。虽然他吃了很多苦,但他没有失去生活的勇气。

三毛不屈不挠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我们生活在新时代,要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做一个有抱负、有理想的新时代少年。

毛毛读后感(篇4)

我天天看三毛六记这本书。三毛是流浪的小孩。他没有真正的家,只能四处流浪。乞讨为生,晚上只能露宿街头。如果你什么也得不到,你将不得不整天挨饿。不仅如此,他还经常被别人欺负,身上满是伤疤。但是我们现在的生活不一样了。就说我吧,我从小就过着安逸的生活。父母对我照顾得很好,为我考虑了一切。可以说我想要的都有了。就是这样。有时候对妈妈发脾气,让大家都不开心。现在想想自己有多少不该有的。

看看流浪的三毛,他的生活是多么悲惨啊!他不得不从小就靠工作谋生。比起三毛,我现在的生活真的是天上地下。冬天到了,妈妈已经给我准备了厚厚的毛衣,三毛却没有衣服穿;晚上睡在柔软温暖的床上,三毛没地方住;我每天坐在明亮的教室里学习知识,三毛不能上学这个比较让我想了很多。

我应该珍惜我所拥有的一切。

花开不败读后感(汇编十三篇)


一份规范的作品读后感应该注意哪些要素呢?作品这本书是我最爱的书籍,也让我更加丰富了自己的内心世界。 通过写读书笔记,我们可以更好地掌握知识点,经过周密的筛选编辑为您精选了“花开不败读后感”。

花开不败读后感【篇1】

《花开不败》讲述的是主人公在高三时沉浮拼搏的故事。在这段岁月里,主人公带着第二百九十名的耻辱,怀揣起了复旦这样一个大梦想。为了这个梦想,她每天起早摸黑,不断地与时间赛跑着,因为她想要改变,想要奋斗。在不断地认真努力的同时,她也失落过,彷徨过,迷茫过,但在最后,她明白到了自己需要的是什么,没有随波逐流,最后也凭借着自己的努力考上了复旦大学,实现了自己的梦想。

即将步入高三,不,已经步入高三的我们肯定也深有感触吧!尽管我们心里明白,高三是拼搏的一年,也许我们每一个人也都做好了吃苦的准备。但不可否认,我们对高三的感觉是那么的陌生,是那么地不知所措,我们渴望老师们以一颗真诚的心,引领着我们在高三的日子里披荆斩棘,最终到达梦的彼岸。

高三的我们,如同一朵朵含苞欲放的花,正努力地为美丽的绽放作着准备。为此,我们已经付出了十一年,只剩下一年,便可看到属于我们自己的花蕾。不过,花蕾的橙色终究需要我们每一个人的努力去浸染。

然而,我们的心花必须先于现实怒放。作为一个高三的学生,我们必须问自己,读高中,并为之付出十一载的光阴,为的是什么?我们该怎样去付诸努力?我们是否能承受这平淡的一年,或许陪伴我们的只有试卷和练习。朋友,给自己一个肯定的答复吧!只有对自己的一个肯定,才能使我们有了执着下去的努力,才使绝对不可能的事逐渐地一步步出现曙光。

高三的日子里,我们已经没有任何时间和资本去怀疑前方的路了,只有自信起来,带着不怕死的精神往前冲了。自信起来,让我们敢于幻想未来,不要因为目前的成绩不好而怀疑自己,努力起来,没有什么不可以!让踏实学习的观念注入我们的血液。对待别人的怀疑,我们应充分考虑,切勿随波逐流,我们要勇敢地追求自己所想要的,只要努力了,纵使是在现实面前跌得头破血流,纵使是在高考场上输得一败涂地,我们也无悔于自己的青春。

纵使每朵花只开一次,纵使青春只有一次,但努力去追逐梦想便是这个世界上最为美丽的事情。青春一旦花开,便不是只有几天的时间,而是一生!

花开不败读后感【篇2】

曾几何时,我们还在高三的苦海中挣扎,一篇《花开不败》给了正值青春年少的我们以无数的动力。我想要说的是,如今奋斗在学校与社会之间的我们,更需要《花开不败》的精神,因为我们仍然青春年少!

高中时代,我在心中种下了一颗美丽的种子!它是心中的睡莲,已成片的绽放着许多不知名儿的小花朵,花花绿绿地漾在一起,鲜艳夺目。

现在我们平静下来一起回忆这个曾经感动过无数高三学生的故事。当初老师把这篇文章给我们时,我几乎是含着泪读完这篇文章的,它教会了我坚强、勇敢、自信甚至是我不能用文字表达的词语。文章是用浓厚的情感酝酿出来的。作者抱着那种乐观,痴痴盘算、傻傻得意,带着290名的耻辱,用一种破釜沉舟的心情和现实敲响了复旦大学的大门。曾经是12年来的梦想,曾经是高中三年来拼搏的力量,作者在那三百多个饱含汗与泪的日日夜夜里扬鞭策马,奋起直追,最终找到了自己的归属点。

我想只要我们心怀一种睡莲种子的美,我们会失败吗?伟大的数学家华罗庚,在小学时被人斥为没有数学头脑的人,但是他不甘心这样的定义。他在以后的学年里努力学习和研究数学,初中未毕业的他成为了一个举世闻名的数学家。励志 司马迁饱忍屈辱在那潮湿阴暗的牢狱里,不忘父命,在牢狱里著成中华大作《史记》。其实,每个人心中都有一种美,只要你心怀花开不败的念头,像作者一样为自己的梦想而拼搏,一颗睡莲种子终会萌发。

现在让我们把目光从高三转到大学里来,从进入大学校门的那一天起,我们又何尝不是在心中种下了一颗美丽的睡莲种子,它比高中那个时代的睡莲还要美,但是我们是不是不知不觉地就把自己从高三的紧张中解脱了呢?以为上了大学就没有必要再那么紧张,可是上了大学就等于拿了铁饭碗了吗?又有多少大学生毕业就等于失业?

比起那些初中就辍学而没有上大学的'同学们来说,我们是幸福的,而我又有一种愧疚的感觉。幸福是因为我们能坐在教室里安安静静舒舒服服听老师讲课,而不必像那些同学一样四处打工,愧疚是因为自己没有说说心情短语珍惜过,假若,我和他们一样没有上大学,那么我会怎样,我的人生会怎样,也许我不会像那些坚强的人一样乐观的看待自己,积极的向往未来;也许那时的我才能真正明白现在的幸福,现在的美好。我们是否应该感触一些什么,明白一些道理,做一些应该做的事。

我想,学校的五分承诺,父母的保证,老师的软磨硬缠并没有让我们放弃对自己理想执着的追求。因为它是我们拼搏的动力,前进的助推器。那么同学们,为了能让我们心中的睡莲依旧能花开不败,让我们一起鼓起理想的风帆、扬帆启航吧!

花开不败,不败的是内心的存在,只要内心不败,万物因你精彩不败。

花开不败读后感【篇3】

时间总是悄无声息地流逝着,不知不觉我们已经到了一个重要的阶段——高三。

高三意味着高考迫在眉睫了,而在此之前,我们应该如何做呢?高三真的很不一样。很多人说:“高三,地狱般的生活。”光看这句话就知道高三的艰苦。高二时的懒惰已经不可存在,游戏要毅然地和它们说再见,不能再玩物丧志。与学习无关的尽量抛开一边,要洗心革面,两耳不闻游戏事,一心只读圣贤书。

高三,我们必须要乐观,不要因为自己的成绩不好,觉得考不上大学而放弃学习的机会。青春诚可贵,一生只有一次,不可失而复得,我们要把握住,以乐观的态度迎接高三。正由于乐观,才有执着下去的动力,才能一步步闪现出希望的曙光。

高三,我们不要使自己处于过度紧张的状态,学习之余,我们可适当放松自己,这样才能使自己有良好的状态迎接接下来的困难。“玩的时候就拼命地玩,学习的时候就拼命地学习。”是我们高三学生信奉的一条颠扑不破的真理,的确是这样,正因如此,才有良好的心态面对难关。

学习必须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不可急于求成,因为这是不可能的,我们应该踏踏实实,让成绩一点一点地前进。还有个很重要的就是:定好自己的目标。作文目标是你坚持的动力,有时因学习压力大而烦躁时,不尝默念几遍自己的目标,这样会使你心平气和下来。而没有目标,就好比盲头苍蝇两边撞,没有确切的`前进方向。有了目标,才能全身心地投入,为之而拼搏。

还有就是高考的三天。人难免会紧张,但我们应该坦然地面对,当它是一次特殊的模拟考试,切记要冷静,不要慌张,一慌张,脑袋空白,那就功亏一篑了,所以我们必须要冷静,以平常心面对高考。

台上三分钟,台下十年功。现始奋斗,为时不晚,临难不退缩,迈向大学门!

花开不败读后感【篇4】

励志文章《花开不败》读后感一

每个人都拥有青春,对于那些年过半百的人来说,“青春”给了他们的回忆和遐想,而对于我们这些少而无知的孩子来说,“青春”给了却是给了我们无尽的活力和憧憬向往。是啊,对于这一代的我们来说,又怎能理解这里面的辛酸呢……

我怀着理解的心读了这篇文章。它教会了我坚强、勇敢和自信,即使是我无法用语言表达的话。文章是用作者浓厚的情感酝酿出来的。作者抱着那种吓人的乐观,痴痴盘算、傻傻得意,带着考试全年级290名的“耻辱”,用一种破釜沉舟的心情和现实,他最终敲响了自己心中,梦寐以求的复旦大学那神圣的大门。

12年来,作者饱含着汗与泪水的寒酸,不断努力,奋勇拼搏,最终找到了自己梦想的归属点;;复旦大学。花开不败,实际上不败的是自己的内心所在,只要内心学会坚强,万物才会因你而精彩,而娇艳……我们的心中若要是也怀着一朵不败的百合,我们是否会失败呢?是呀,万事只需一试,答案便一一揭晓,我们又何尝不能试一下呢?

苏联着名作家奥斯特洛夫斯基在作战中双眼失明的情况下,通过向人口授内容,居然能够完成了长篇**《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他是靠得什么呢?其实,他就是靠着自己顽强的毅力,不败的心灵呀!还有,我国现代着名生物学家童第周中学时曾因为综合成绩平均45分被学校勒令退学,但他执意补习,并通过一年的努力名列前茅,后来留学比利时时,完成了常人所无法完成的青蛙解剖实验。

靠的是什么?靠的依然是一种精神,一种可贵的精神,一种万事不退缩的精神呀!

我们不敢完全否定会失败,但也不会双手赞成,就像那句话说的一样:“人生就像旅行,不必在乎目的地,重要的是沿途的风景和看风景的心情。”花开之所以不败,因为花它经历了风吹雨打,然后身上有了露珠的存在,便显得更美了,也许我们也会和这一样的吧!

也会更加美丽!不是吗,在经历了高三的锤炼高考的作者,不一样成为了英雄!

同学们,也许我们未来的一切不是我们想象的那么美好,可能还会经历很大的磕磕碰碰,但我们要更早的融入它,体会他,坚强、勇敢、自信……会陪伴着你一起挺过这一切的一切……

正如司科特;菲茨杰拉德说的一样,“如果你足够坚强,你就是史无前例的”不错,同学们,学会坚强、勇敢、自信……就象是学了一门本领一样,会对你一生有价值!花开不败,一个不幸而又坚强的词,在我读出他那一瞬间,我不由得一个人静静寻思,在没有月亮和繁星点缀的天空中,我看到了人生的希望,也让我看到人类的坚强,那些人站在夜晚中,和灯光融为一体,指引你人生的方向。

励志文章《花开不败》读后感二

有梦,就努力让它开花结果,因为花开不败。

已经进入高中一段时间了,似乎什么都没留下,只有那跌宕起伏的成绩曲线不过,现在感觉,那都不重要了,因为我要重整旗鼓,收拾旧河山!

现在浑身充满力量,因为心中有了信念,有了为之奋斗的梦。

读文章《花开不败》我懂得了:心中有梦,并为之奋斗,它就会开花,就会结果,我试着坚信着。

这篇文章似乎把我带到了高三,那种书堆积如山,试卷铺天盖地的阵势心中已有些打颤,甚至怀疑自己,我可以吗?我心中的目标现在还不清晰,因为不知道什么样的成绩才可以进那神圣的大学殿堂,所以,现在找准目标!

眼前最苦恼的就是年纪排名,我的目标还没达到,早对自己有些怀疑了,为什么成绩总是起伏?忽高忽低?只因为心中脚步不踏实,不能试着坚持,看不到长久有多久,现在,长久就是高考,心中的那根弦始终不能放松,也不能放松!

每天醒来我都紧张地告诉自己又是新的一天。今天我不能浪费,因为每天都是迈向高考的一步。我要走得稳才能走得远!

也许这一次是一个转折点,我想改变一个不平凡的我,成就一个不平凡的我!

我相信我有能力,也有实力,告诉自己“加油!不让自己后悔!奋斗我的梦!”

励志文章《花开不败》读后感三

曾几何时,我们还在高三的苦海中挣扎,一篇《花开不败》给了正值青春年少的我们以无数的动力。我想要说的是,如今奋斗在学校与社会之间的我们,更需要《花开不败》的精神,因为我们仍然青春年少!

高中时代,我在心中种下了一颗美丽的种子!它是“心中的睡莲”,已成片的绽放着许多不知名儿的小花朵,花花绿绿地漾在一起,鲜艳夺目。

现在,让我们冷静下来,回忆一下这个感动了无数高三学生的故事。当初老师把这篇文章给我们时,我几乎是含着泪读完这篇文章的,它教会了我坚强、勇敢、自信……甚至是我不能用文字表达的词语。文章是用浓厚的情感酝酿出来的。

作者抱着那种乐观,痴痴盘算、傻傻得意,带着290名的“耻辱”,用一种破釜沉舟的心情和现实敲响了复旦大学的大门。曾经是12年来的梦想,曾经是高中三年来拼搏的力量,作者在那三百多个饱含汗与泪的日日夜夜里扬鞭策马,奋起直追,最终找到了自己的归属点。

我想只要我们心怀一种睡莲种子的美,我们会失败吗?伟大的数学家华罗庚,在小学时被人斥为“没有数学头脑的人”,但是他不甘心这样的定义。下一学年他努力学习数学。初中毕业前,他成了世界著名的数学家。

司马迁饱忍屈辱在那潮湿阴暗的牢狱里,不忘父命,在牢狱里著成中华大作;;《史记》。其实,每个人心中都有一种美,只要你心怀“花开不败”的念头,像作者一样为自己的梦想而拼搏,一颗睡莲种子终会萌发。

现在让我们把目光从高三转到大学里来,从进入大学校门的那一天起,我们又何尝不是在心中种下了一颗美丽的睡莲种子,它比高中那个时代的睡莲还要美,但是我们是不是不知不觉地就把自己从高三的紧张中解脱了呢?以为上了大学就没有必要再那么紧张,可是上了大学就等于拿了铁饭碗了吗?又有多少大学生毕业就等于失业?

和那些初中辍学没上大学的学生相比,我们很幸福,我又一种负罪感。幸福是因为我们能坐在教室里安安静静舒舒服服听老师讲课,而不必像那些同学一样四处打工,愧疚是因为自己没有珍惜过,假若,我和他们一样没有上大学,那么我会怎样,我的人生会怎样,也许我不会像那些坚强的人一样乐观的看待自己,积极的向往未来;也许那时的我才能真正明白现在的幸福,现在的美好。我们是否应该有所感受,了解一些真相,做一些应该做的事情。

我认为学校的五点承诺、家长的保证和老师的软硬兼施都不让我们放弃对自己理想的追求。因为它是我们拼搏的动力,前进的助推器。那么同学们,为了能让我们心中的睡莲依旧能花开不败,让我们一起鼓起理想的风帆、扬帆启航吧!

花开不败,不败的是内心的存在,只要内心不败,万物因你精彩不败。

花开不败读后感【篇5】

曾经什么时候,我在心中种下了一颗美丽的种子!哦,是“心中的睡莲”,它已成片的绽放着许多不知名儿的小花朵,花花绿绿地漾在一起,鲜艳夺目,《花开不败》读后感——十一月读书笔记。心中的睡莲,花开不败。花开不败呀,我终于可以平静下来告诉你这个曾经感动过无数高三学生的故事了。我是含着泪读完这篇文章的,它教会了我坚强、勇敢、自信……甚至是我不能用文字表达的词语,文章是用浓厚的情感酝酿出来的。作者抱着那种吓人的乐观,痴痴盘算、傻傻得意,带着290名的“耻辱”,用一种破釜沉舟的心情和现实敲响了复旦大学的大门。曾经是12年来的梦想,曾经是高中三年来拼搏的力量。但作者还是在那三百多个饱含汗与泪的日日夜夜里扬鞭策马,奋起直追,最终找到了自己的归属点。我想只要我们心怀一种睡莲种子的美,我们会失败吗?伟大的数学家华罗庚,在小学时被人斥为“没有数学头脑的人”,但是他不甘心这样的定义。他在以后的学年里努力学习和研究数学,初中未毕业的他成为了一个举世闻名的数学家。司马迁饱忍屈辱在那潮湿阴暗的牢狱里,不忘父命,在牢狱里著成中华大作——《史记》。其实,每个人心中都有一种美,只要你心怀“花开不败”的念头,像作者一样为自己的梦想而拼搏,一颗睡莲种子终会萌发。但是,还有多少英雄豪杰,文人诗豪因为一已私利,身败名裂。英雄项羽好美色与财气败给刘邦;诗词佳人李煜泪洒黄泉。我想,学校的五分承诺,父母的保证,老师的软磨硬缠并没有让我们放弃对自己理想执着的追求,读后感《《花开不败》读后感——十一月读书笔记》。因为它是我们拼搏的动力,前进的助推器。那么同学们,为了能让我们心中的睡莲也能花开不败,让我们一起鼓起理想的风帆、扬帆启航吧!我有一双健全的腿,能跑,能跳,驰聘赛道的我从来没有感到过双腿的力量,当我在今天看到了史铁生,张海迪,杜托依特的故事之后。我有一种幸福和愧疚的感觉,幸福是因为我有一双健全的腿,健全的手,听力的身躯,所以我愧疚自己没有珍惜过,没有爱惜过,没有满足过。假若,地震来临我失去了双腿,那么我会怎样,我的人生会怎样,也许我不会像那些坚强的人一样乐观的看待自己,积极的向往未来;也许那时的我才能真正明白现在的幸福,现在的美好,现在的安逸。作为一名正常人看到世上诸多的不幸在我们身边发生,我们是否应该感触一些什么,明白一些道理,做一些应该做的事。花开不败,一个美丽而又悲伤的词,在我写出它那一瞬间,我感到上帝一直在眷顾我,比起那些在生活中失去一部分的人们来说,我失去手机金钱被盗,又有什么资格去抱怨,又有什么资格去任命自己人生的不幸。花开不败,一个不幸而又坚强的词,在我写出他那一瞬间,我不由得看向了窗外,在没有月亮和繁星点点的天空中,我看不到人生的希望,但我可以看到人类的坚强,那些坚强的人一直在夜晚中,化作星光,指引你远去的方向。花开不败,一个神奇而又向往的词,在我写出它那一瞬间,我感到充满了力量。它由笔而生,又由笔而落,瞬间却又永恒。这就是神奇,神奇让我明白在丢掉手机,被窃金钱后的我,应该怎样去弥补,让我明白在艰苦的高三生活应该走自己的路,让我明白成败只在一瞬间。。。花开不败,不败的是内心的存在,只要内心不败,万物因你精彩不败。

花开不败读后感【篇6】

树根,即使被禁锢在黑暗的泥土里,也能感受到树梢的喜悦。通过与大自然的感应,想象出阳光、广阔的天空和飞鸟。我亦如此。这句话出自盲人作家海伦凯勒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当我翻完这本书的最后一页时,心中是汹涌澎湃的。它带给我的是惊奇,是感动,更是一种强大的精神力量永不放弃。

永不言弃的人,看到的永远是希望;而轻易就放弃的人,等待他的结果只会是绝望。风力掀天浪打头,只须一笑不须愁。诚然,放弃,是一个念头;而永不放弃,则是一种信念!现实生活中,我们往往会自觉不自觉地选择前者,因此我们极易成为普通得没有一点棱角的人;而有些人却坚定地近乎倔强地选择后者。这种人虽然是少数,但他们却往往能赢得大多数人的掌声。海伦凯勒就是这样的人。她是不幸的,出生仅十九个月就被病魔夺走了光明与声音。但幼小的她并没有放弃,依然保持着对生命的热爱,也正是这种从天而降的厄运和永不屈服的抗争精神成就了她。

永不放弃的人,心中总会是一个乐观安适的心态;而轻易放弃的人,心绪烦恼万分,终日生活在困恼与悲观之中。孟子曰:天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对于苦难的不同态度往往导致了我们的不同命运。人生就像打开了的潘多拉宝盒,一路上有无数的困难降临,但苦难筛选留下的也是最重要的东西乐观和希望。只要不服输,失败永远不会是定局。

永不放弃的人,往往会享受到胜利与成功给他带来的喜悦;而轻易就放弃的人,失败永远是他心中无法抹去的一道阴影。海明威说过: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正如在《老人与海》中桑迪亚哥的人生信条,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绝不会被打败。海伦凯勒在书中将第一天奉献了给有生命和无生命的朋友;第二天她看到了人与自然的历史;第三天她进入城市,来到为了生活奔波的人常去的地方。正如海伦凯勒所说所做的,把活着的一天,看作生命的最后一天。不到最后任何时候都不要放弃希望,永不放弃。

人生会出现许多的挫折,不要怕,更不要迷茫,正是因为挫折的出现才让我们更珍惜成功后的感觉,好好珍惜生命的一切,别让你的人生旅途留下一片空白。

花开不败读后感【篇7】

曾几何时,我们还在高三的苦海中挣扎,一篇《花开不败》给了正值青春年少的我们以无数的动力。我想要说的是,如今奋斗在学校与社会之间的我们,更需要《花开不败》的精神,因为我们仍然青春年少!

高中时代,我在心中种下了一颗美丽的种子!它是“心中的睡莲”,已成片的绽放着许多不知名儿的小花朵,花花绿绿地漾在一起,鲜艳夺目。

现在我们平静下来一起回忆这个曾经感动过无数高三学生的故事。当初老师把这篇文章给我们时,我几乎是含着泪读完这篇文章的,它教会了我坚强、勇敢、自信……甚至是我不能用文字表达的词语。文章是用浓厚的情感酝酿出来的。作者抱着那种乐观,痴痴盘算、傻傻得意,带着290名的“耻辱”,用一种破釜沉舟的心情和现实敲响了复旦大学的大门。曾经是12年来的梦想,曾经是高中三年来拼搏的力量,作者在那三百多个饱含汗与泪的日日夜夜里扬鞭策马,奋起直追,最终找到了自己的归属点。 我想只要我们心怀一种睡莲种子的美,我们会失败吗?伟大的数学家华罗庚,在小学时被人斥为“没有数学头脑的人”,但是他不甘心这样的定义。他在以后的学年里努力学习和研究数学,初中未毕业的他成为了一个举世闻名的数学家。司马迁饱忍屈辱在那潮湿阴暗的牢狱里,不忘父命,在牢狱里着成中华大作——《史记》。其实,每个人心中都有一种美,只要你心怀“花开不败”的念头,像作者一样为自己的梦想而拼搏,一颗睡莲种子终会萌发。

现在让我们把目光从高三转到大学里来,从进入大学校门的那一天起,我们又何尝不是在心中种下了一颗美丽的睡莲种子,它比高中那个时代的睡莲还要美,但是我们是不是不知不觉地就把自己从高三的紧张中解脱了呢?以为上了大学就没有必要再那么紧张,可是上了大学就等于拿了铁饭碗了吗?又有多少大学生毕业就等于失业?

比起那些初中就辍学而没有上大学的同学们来说,我们是幸福的,而我又有一种愧疚的感觉。幸福是因为我们能坐在教室里安安静静舒舒服服听老师讲课,而不必像那些同学一样四处打工,愧疚是因为自己没有珍惜过,假若,我和他们一样没有上大学,那么我会怎样,我的人生会怎样,也许我不会像那些坚强的人一样乐观的看待自己,积极的向往未来;也许那时的我才能真正明白现在的幸福,现在的美好。我们是否应该感触一些什么,明白一些道理,做一些应该做的事。

我想,学校的五分承诺,父母的保证,老师的软磨硬缠并没有让我们放弃对自己理想执着的追求。因为它是我们拼搏的动力,前进的助推器。那么同学们,为了能让我们心中的睡莲依旧能花开不败,让我们一起鼓起理想的风帆、扬帆启航吧!

花开不败,不败的是内心的存在,只要内心不败,万物因你精彩不败。

花开不败读后感【篇8】

在这个酷热难耐的夏季里,心情乱的无法下笔,无法让自己平静下来.正在我自我哀叹,自我惋惜的时候,老班送来了报纸,《花开不败》成了这个夏季里最凉爽的清风。

我反反复复读了n遍后,回到床上,用被子捂着头哭起来,对职烨的感动,对自己的自责,交汇在一起,转换成了眼里止不住的泪水,我没法控制我的眼泪,更没法控制我的感情.高考本来就是一场残酷的竞争,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阵势足以摧毁那仅剩的微渺的希望,足以泯灭那残存的仅有的自信,我现在才开始觉出高三的恐怖,开始明白高考这个复杂的名词,动词,形容词.

为了自己心中的那个美丽的复旦梦,职烨要以多少付出作为代价?职烨不是铁人,她只有一个凡人的躯体,职烨更不是仙人,她同样有七情六欲,但是,她却能做到废寝忘食,克制自己的欲望,把自己固定在试题里,脑子里只有学习,学习,学习.我们无法想像职烨学习时的忘我,无法理解职烨那颗不变的复旦心,无法感受职烨天志愿时的彷徨,我们只能看到职烨成功时的喜悦,只能看到职烨微笑谈论过去的坦然.或许,奋斗过,拼搏过,充实的生活才最有意义.

曾经对自己的未来很迷惘,现在也未尝不是曾经一度想过放弃,虽然自己心中同样也有一个梦想,但是彼岸的距离我忘而生畏,我也一样,"不敢想象,失败所带来的从天堂到地狱的那种绝望,不敢拿不自信的鸡蛋去碰坚硬的石头."我想,职烨的成功不仅有儿时梦想的支撑,更是其不懈奋斗的结果.她那成堆的试卷,成山的笔记,上万道题目震撼着我,高三,让一个人变得单纯,透明起来.

职烨,用她的经历轻轻地告诉我:奋斗是高三的主旋律.我明白了,

高三是"拼"出来的.高三的三百多个日日夜夜充满着悲壮,同样也充满着希望.我不敢说,自己会有职烨那种"拼"的干劲,但至少,我学到了职烨那种"拼"的精神高三好比是一场赌博,我拿青春当资本,拿拼搏当赌注,等到开盘时,结局会告诉我,我的努力不会白费,有耕耘,一定回有收获!

奥运给联想的广告词是:一起奥运,一起联想.而我们,大概是:一起高考,一起微笑!

年轻意味着向前奔跑,飞机在跑道上起飞的那一刻起,旧不能停下,直到它到达终点,我们也一样,从现在,开始漫长的追逐云彩的旅程,明天是美好的,路途却是曲折的,心怀希望,拾起自己的自信,披荆斩棘,永不言败!我们拥有一份弥足珍贵的回忆,一段难以忘怀的经历.

花儿在成长,只要开了,何曾败!

这是我读《花开不败》的真实感受,真的,我觉得只要拥有职烨的这种精神,那我就不会是现在这个成绩,向职烨学习,我会的!!!

花开不败读后感【篇9】

每个人都拥有青春,对于那些年过半百的人来说,“青春”给了他们的回忆和遐想,而对于我们这些少而无知的孩子来说,“青春”给了却是给了我们无尽的活力和憧憬向往。是啊,对于这一代的我们来说,又怎能理解这里面的辛酸呢……

我带着一个理解的心读完了这篇文章,是它教会了我学会坚强、勇敢、自信……甚至是我不能用文字表达的词语。文章是用作者浓厚的情感酝酿出来的。作者抱着那种吓人的乐观,痴痴盘算、傻傻得意,带着考试全年级290名的“耻辱”,用一种破釜沉舟的心情和现实,他最终敲响了自己心中,梦寐以求的复旦大学那神圣的大门。12年来,作者饱含着汗与泪水的寒酸,不断努力,奋勇拼搏,最终找到了自己梦想的归属点——复旦大学。花开不败,实际上不败的是自己的内心所在,只要内心学会坚强,万物才会因你而精彩,而娇艳……我们的心中若要是也怀着一朵不败的百合,我们是否会失败呢?是呀,万事只需一试,答案便一一揭晓,我们又何尝不能试一下呢?苏联着名作家奥斯特洛夫斯基在作战中双眼失明的情况下,通过向人口授内容,居然能够完成了长篇小说《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他是靠得什么呢?其实,他就是靠着自己顽强的毅力,不败的心灵呀!还有,我国现代着名生物学家童第周中学时曾因为综合成绩平均45分被学校勒令退学,但他执意补习,并通过一年的努力名列前茅,后来留学比利时时,完成了常人所无法完成的青蛙解剖实验。靠的是什么?靠的依然是一种精神,一种可贵的精神,一种万事不退缩的精神呀!

我们不敢完全否定会失败,但也不会双手赞成,就像那句话说的一样:“人生就像旅行,不必在乎目的地,重要的是沿途的风景和看风景的心情。”花开之所以不败,因为花它经历了风吹雨打,然后身上有了露珠的存在,便显得更美了,也许我们也会和这一样的吧!也会更加美丽!不是吗,在经历了高三的锤炼高考的作者,不一样成为了英雄!

同学们,也许我们未来的一切不是我们想象的那么美好,可能还会经历很大的磕磕碰碰,但我们要更早的融入它,体会他,坚强、勇敢、自信……会陪伴着你一起挺过这一切的一切……

正如司科特·菲茨杰拉德说的一样,“如果你足够坚强,你就是史无前例的”不错,同学们,学会坚强、勇敢、自信……就象是学了一门本领一样,会对你一生有价值!花开不败,一个不幸而又坚强的词,在我读出他那一瞬间,我不由得一个人静静寻思,在没有月亮和繁星点缀的天空中,我看到了人生的希望,也让我看到人类的坚强,那些人站在夜晚中,和灯光融为一体,指引你人生的方向。

万州区五桥百安移民小学六年级:熊弈然

花开不败读后感【篇10】

曾几何时,我们还在高三的苦海中挣扎,一篇《花开不败》给了正值青春年少的我们以无数的动力。我想说的是花永不凋谢。永不失败的是心灵的存在。只要你的心永不失败,一切都不会因为你的才华而失败。

高中时,我在心里种下了一颗美丽的种子!它是“心中的睡莲”,已成片的绽放着许多不知名儿的小花朵,花花绿绿地漾在一起,鲜艳夺目。

现在,让我们冷静下来,回忆一下这个感动了无数高三学生的故事。当初老师把这篇文章给我们时,我几乎是含着泪读完这篇文章的,它教会了我坚强、勇敢、自信……甚至是我不能用文字表达的词语。文章是用浓厚的情感酝酿出来的。

作者抱着那种乐观,痴痴盘算、傻傻得意,带着290名的“耻辱”,用一种破釜沉舟的心情和现实敲响了复旦大学的大门。这是xx年的梦想,也是高中三年的强项。作者在那三百个日日夜夜的汗流浃背中,终于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地方。

我想,只要我们心中有一种睡莲种子的美丽,我们会失败吗?伟大的数学家华罗庚,在小学时被人斥为“没有数学头脑的人”,但是他不甘心这样的定义。下一学年他努力学习数学。初中毕业前,他成了世界著名的数学家。

司马迁饱忍屈辱在那潮湿阴暗的牢狱里,不忘父命,在牢狱里着成中华大作——《史记》。其实,每个人心中都有一种美,只要你心怀“花开不败”的念头,像作者一样为自己的梦想而拼搏,一颗睡莲种子终会萌发。

现在让我们把目光从高三转到大学里来,从进入大学校门的那一天起,我们又何尝不是在心中种下了一颗美丽的睡莲种子,它比高中那个时代的睡莲还要美,但是我们是不是不知不觉地就把自己从高三的紧张中解脱了呢?以为上了大学就没有必要再那么紧张,可是上了大学就等于拿了铁饭碗了吗?又有多少大学生毕业就等于失业?

和那些初中辍学没上大学的学生相比,我们很幸福,我又一种负罪感。幸福是因为我们能坐在教室里安安静静舒舒服服听老师讲课,而不必像那些同学一样四处打工,愧疚是因为自己没有珍惜过,假若,我和他们一样没有上大学,那么我会怎样,我的人生会怎样,也许我不会像那些坚强的人一样乐观的看待自己,积极的向往未来;也许那时的我才能真正明白现在的幸福,现在的美好。我们是否应该有所感受,了解一些真相,做一些应该做的事情。

我认为学校的五点承诺、家长的保证和老师的软硬兼施都不让我们放弃对自己理想的追求。因为它是我们拼搏的动力,前进的助推器。那么同学们,为了能让我们心中的睡莲依旧能花开不败,让我们一起鼓起理想的风帆、扬帆启航吧!

如今奋斗在学校与社会之间的我们,更需要《花开不败》的精神,因为我们仍然青春年少!

名著《红楼梦》读后感汇编14篇


作品的读后感应该怎样去构思呢?比如这本作品,在我心中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我们不妨利用闲暇时间写一篇读后感,感谢阅读幼儿教师教育网的编辑为你整理的名著《红楼梦》读后感,您在阅读本文以后相信有所收获吧!

名著《红楼梦》读后感 篇1

红楼梦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代表了中国长篇小说的水平。

红楼梦又名石头记,共一百二十回。主要写的是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故事,这部作品屹立于世界文学之林,也是中国的四大名著之一。

红楼梦里的人物都有自己的特点,如:林黛玉多愁善感,贾宝玉非常聪明,薛宝钗非常大方,王熙凤精明能干……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贾宝玉和林黛玉。林黛玉这个多愁善感的女孩总会让人对她产生怜爱,很多事都会使她落泪,这个敏感的女孩让我无法忘记。

文中,贾宝玉这个主人公让我觉得他不虚伪,他不爱读书的原因正是因为他不想为了所谓的官而装虚伪。他想到什么说什么,从来不说谎,他能和黛玉以及大观园里的其他姐妹处的关系很好,是因为他能读懂她们的内心,能看到她们的内心。贾宝玉无为却善良真实。

文中曾经的宁荣二府多么繁华,单单一座大观园就让人惊叹。可是就因为后辈太爱财,无视律法,不知满足,不思进取,才会衰败。

我觉得红楼梦是一本神奇的书。一开始我并不是特别喜欢,可是当我读完一章的时候,不知不觉被里面细致形象的描写吸引。他带我走进古人的生活,让我看到了一个个性格鲜明的人物,还有一首首美丽的诗词。以我现在的知识,还无法更深的解读这本书,但我依然被它所吸引。

名著《红楼梦》读后感 篇2

我今日把《红楼梦》读完。上头写:女娲补天时有一块石头没用,这块石头通了灵性投胎到人间。主要写它在人间的事。

这本书很有意思。其中我觉得最离奇的是:文中人物宝钗出生时嘴中竟叼着一颗通灵宝玉。这颗宝玉上还有一行字:莫失莫忘,仙寿恒昌。

我看出文中黛玉很小气。我还在凤姐协理宁国府一会中我看出凤姐十分有管理才能,不仅仅把荣国府管理的井井有条,还把宁国府管理的井然有序。

湘云这个人心直口快。做人最好不要太直接,它在第十回说,戏子像一个人,大家都心知肚明不敢说出来,仅有湘云心直口快说了出来。从而得罪了黛玉。

我喜欢《红楼梦》不仅仅让我们增长知识还教我们怎样做人。

名著《红楼梦》读后感 篇3

看了很多遍的红楼,以前总是觉得林黛玉的一生是那么的凄凉,总也不忍看后几回中的黛玉焚稿,宝玉成亲.觉得那么残忍的结局,知道就够了,不想一遍遍去复习那种伤心.

前些日子看了一本清代人作的红楼续补,以前对于这种书,我总是排斥的.觉得那些人搞出一个个大团圆,或死而复生或仙境重逢之类的结局,实在是没有意义.这么粗劣的改续,无聊的紧.不过这次去图书馆,见到书架上好几个版本的这种书,抽出一本,粗略的翻了一下,却使我萌动了重读红楼结尾几章的想法.

看到黛玉的郁郁而终,依然那么难过.可待到读完,听甄世隐说着什么"兰桂齐芳"我不由黯然.薛宝钗这样的人物,也要像李纨一样,将一生都葬在这片冷酷的园子里么?

以前的我,是很讨厌薛的.从蜂腰桥扑蝶到最后的成亲,我一直都觉得她是一个既冷酷又自私的人.可是现在,我竟然不由不同情她了。其实细想起来,她的悲剧也许比林的更令人叹惋.

薛宝钗家境富足,从小饱读诗书.接受的是极为全面而正统的教育.贾母总是夸她"沉静宽厚".没错,这正是她从小被教育过的为人方式,也是古代女子应有的美德.甚至悲喜都不应形于颜色,否则就是"不尊重."综观全书她的举止,几乎从未超出这些束缚。只有一次宝玉将她比做杨妃令她大怒,可也只是冷冷的用一句话反讽过去.以前最恨她在蜂腰桥下陷害林的一段.现在想来,其实也并不是完全不可以理解的恶毒举动.她从小生长在皇商家庭,这种"趋吉避凶"的法门应该是早就深深的印在心中了吧.虽然她的做法很自私,但在她,也许认为人理所应当就该这样应对.其实她才是最可悲的人,一生都被别人的看法和所受的教育支配着.从来都不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没有开心也没有不开心,只是按照理所当然的道路走下去.从未得到过全心全意的爱情,也没有谁真正的关心过她.而她,也就认为世界本就如此.认为夫妻间有的不是真诚的感情而是"举案齐眉"的尊重;认为母女间有的不是血浓于水的亲情而是服从的孝道.这样冷酷的纲常,竟是她遵守了一生的原则,而且还毫无知觉的麻木着.

她的作为,其实并没有多少是自由的选择.她只是一个典型的循规蹈矩的服从者.她是聪慧有才的,却被教育着认为女子读书也是无用,香菱和湘云谈诗她说道"一个女孩儿家,只管拿着诗作正经事讲起来,叫有学问的人听了,反笑话说不守本分的";她也熟悉剧作戏曲,却认为这些淫词巧句是不能为端庄淑女所知的,因而委婉的批评宝琴的咏古诗;她像任何人一样希望有美好的生活,但当母亲为了贾府的权势而把她嫁给痴痴傻傻的宝玉时,因为母亲告诉说她已经应承了,也就只有流泪接受.直到最后宝玉出家,她的悲剧达到高潮.即使在这时,她依然是不能由着本性而为的.王夫人说"看着宝钗虽是痛哭,他端庄样儿一点不走,却倒来劝我,这是真真难得的!"可想想宝钗如此人物,又这样年轻,此时想起自己的一生将如何结束,她的痛苦其实并不在黛玉焚稿之下呀!可她依然只能克制着,这是她的"尊重"!

与林相比,他的一生也许更为可悲,林至少还追求了自己的幸福,而且得到了一份真诚的感情,最终一死解脱了所有的痛苦.而宝钗一生"愚昧而不自知"而且依她的性格,终其一生,也只能是任由生活这把钝刀一点一点割掉生命吧!

"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 金簪雪里埋"

这几句判词,注定了薛是红楼数场悲剧中的一个.对于她的一生,作者曹雪芹应该也是叹惋的吧!

名著《红楼梦》读后感 篇4

麝月:《红楼梦》中最中意她的名字,是镜亦是月,每每看到就会联想起一幅图画:清冷的夜空中缀着一轮明月,静静地如水一般,散发着麝香的香气,令人着迷。文中的麝月有着袭人一般的才能,却毫无袭人的野心、计较与嫉妒。她的稳重不输于袭人,而她的机灵也可与晴雯比肩。麝月也有镜子之意,她并非主角,却是不可或缺的重要NPC,目睹着发生的一切,走至终途。

晴雯:“晴雯”给人一种霁月初开,暖阳已至的感觉,这与晴雯本人非常相符,她是那么明丽的一个少女,可惜造化弄人。“雯”是美丽的彩云,与秋纹之“纹”截然不同。云朵象征明快、高洁与自由,而“纹”却与她的主人一般呆板,老气横秋。中皇山上有种草名“晴雪”,与晴雯之名有异曲同工之妙,皆为阴霾中的明丽点缀。

鸳鸯:“鸳鸯”这名儿有反语的意味。这丫头太识大局太理智了,一心忠于老太太,曾言“宁一辈子不嫁人,太太死了跟着去”。“鸳鸯拒偶”与“巧遇真鸳鸯”的对比更让人感到惋惜。这独立坚强,削发以明志的刚烈女子,却始终以只羡鸳鸯不羡仙的眷侣生活无缘。此外,鸳鸯姓金,还真是姓对了。真金不怕火炼,再煎熬的环境也不会有一丝屈服与妥协。好一个金鸳鸯!

名著《红楼梦》读后感 篇5

《红楼梦》是部巨著,曹雪芹用细腻的笔调刻画出贾宝玉,林黛玉,王熙凤等人物,无不跃然纸上,个个栩栩如生。它以宝黛爱情为线索,以四大家族的兴衰为背景,它是十八世纪中国封建社会的一面镜子,大观园是这个封闭王国的缩影。

书中的林黛玉给人的感觉是爱妒和娇痴的,而贾宝玉却是近傻与真诚,特别是对人性的尊重,他和丫头们之间并不全是主仆关系,而是大家可以作朋友,有什么好东西可以一起分享,他曾特意为爱喝酸奶的袭人留着酸奶。还有王熙凤的机灵和奸狠,薛宝钗的沉着冷静等。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一段人生,这段人生中有酸甜苦辣,有许多事都是无法预料,然而,面对不同的遭遇,不同人有着不同的态度。譬如说,林黛玉的人生观应该是比较灰暗的,因为她寄宿外婆家,本来是一位千金小姐,可她总喜欢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而看低自己,猜疑别人,她那爱妒的性格常常对别人说话不留余地。黛玉遇到伤心事,也总喜欢用眼泪去麻醉自己,用多疑的心眼去猜疑别人,喜欢盯着自己的”伤口”,而不是去寻求解决的方法。有一次,她去找宝玉,因为丫头正在吵架而没有给她开门而猜疑宝玉是否不把她放在眼里,自此常常独自落泪,悲叹自己。

我觉得黛玉这种性格不是很好,面对不愉快的事情应该先了解清楚,再下结论,而不是凭自己的单面猜想而过分地苛求别人,我想只有这样,不愉快才会消失。

名著《红楼梦》读后感 篇6

这几天,《浙江教育科技台》正在如火如荼的播放着新版《红楼梦》,我不禁又拿起《红楼梦》,再一次地细细品味起来,和电视一结合,还真有一种让我欲罢不能的感受。每每读到佳句,欢喜的紧,读到伤心处,泪眼连连。

《红楼梦》以贾府衰亡为主要线索,全书以贾府为中心,描写上至朝廷,下到市井、乡里的人情世故和风尚习惯,可谓是中国封建社会后期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最吸引我的就是上至宝玉,金陵十二钗,下至丫头都是那么的具有才华,个个都出口成章,让我刮目相看,更让我崇拜得五体投地。印象最深的就要数黛玉和宝钗了。

黛玉或许是从小体弱多病,又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因此养成了她多愁善感的个性,她的眼泪总是又多、又细、又长。空有了一颗玲珑心和无人可及的诗情才艺,真是让我倍感遗憾啊!

反之,宝钗从小就在大户薛家出生,又有母亲和哥哥的疼爱,她的性格就大家闺秀所具备的大气了,因此也更得长辈们的喜爱了。更是“是非面前绕道走”,连丫头们都喜欢她。而我又觉得她虽然表面上是风光了,但做每件事都要思前想后,肯定是件特累的事。

《红楼梦》里对每个人都是刻画得入木三分,各有各的特点,各有各的心思,读了以后真是受益匪浅,更感到世态炎凉,真真假假,到头来都是“赤条条,来去无牵挂”。

《红楼梦》引人入胜的地方数不胜数,真不愧为是文学的瑰宝啊!

名著《红楼梦》读后感 篇7

红楼梦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代表了我国长篇小说的最高水平。

红楼梦又叫石头记,共一百二十回。主要写的是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故事,这部著作屹立于世界文学之林,也是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

红楼梦里的人物都有自己的特色,如:林黛玉多愁善感,贾宝玉十分聪明,薛宝钗十分大方,王熙凤精明能干……我形象最深入的是贾宝玉和林黛玉。林黛玉这个多愁善感的女孩总会让人对她发生爱怜,很多事都会使她落泪,这个灵敏的女孩让我无法忘掉。

文中,贾宝玉这个主人公让我觉得他不虚伪,。他不爱读书的原因正是由于他不想为了所谓的官而装虚伪。他想到什么说什么,从来不扯谎,他能和黛玉以及大观园里的其他姐妹处的联系很好,是由于他能读懂她们的心里,能看到她们的心里。贾宝玉无为却仁慈实在。

文中从前的宁荣二府多么富贵,单单一座大观园就让人惊叹。但是就由于晚辈太爱财,无视律法,不知满意,不思进取,才会衰落。

我觉得红楼梦是一本奇特的书。一开始我并不是特别喜爱,但是当我读完一章的时分,不知不觉被里边详尽形象的描绘招引。他带我走进古人的日子,让我看到了一个个性情明显的人物,还有一首首美丽的诗词。以我现在的常识,还无法更深的解读这本书,但我仍然被它所招引。

名著《红楼梦》读后感 篇8

《红楼梦》是一部含笑的悲剧,《红楼梦》不只描写了一个封建贵族家庭由荣华走向衰败的三代生活,而且还大胆控诉了封建贵族阶级的无耻和堕落,指出他们的种种虚伪、欺诈、贪婪、腐朽和罪恶。与其说它是一部小说,倒不如说它是一部包罗万象的明清历史画卷。

在《红楼梦》中,我认为林黛玉最为悲惨,林黛玉虽为“主子姑娘”,却又被称为“小肚鸡肠”,但她除了一颗痴心外别无其他。对于她和贾宝玉的爱情悲剧,我认为重要因素是:林黛玉的清高个性,她的清高个性与当时的世俗格格不入,无法与社会“融洽”,她的自卑正是她自尊的体现,也是她悲剧的开始。

黛玉是这样的可怜,然而宝钗是那样的无情。宝钗,堂堂公侯之女,堂堂千金大小姐,竟顶别人之名嫁给一个不爱自己的男人,难道她不明白当宝玉掀开红盖头之后,发现林妹妹变成了宝姐姐便会大失所望,便会把她冰在那儿,不再理会,这会叫她情何所堪。也许她根本没想到原本一个“任是无情也动人”,也会落个独守空闺的下场。

《红楼梦》就是用优美的文字阐述了一个深刻的故事,然后留给我们无尽的思考。曹雪芹生动的人物刻画,完美的景物描写,丰富的诗词以及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为这个故事添加斑斓的色彩,让读者徜徉在智慧的海洋中。

名著《红楼梦》读后感 篇9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就其中味?”一首千古流传的诗词吟诵来,拉开了《红楼梦》这部千古巨作的华丽帷幔。——题记

《红楼梦》,我见过比它架构庞大的,见过比它华丽宏伟的,但是,它却仿佛有一种神奇的魔力,吸引着人们去一遍遍品读一遍遍揣摩。是了,是曹雪芹倾心刻画的人物形象使这本古典名著魅力无穷。

飘飘洒洒落下漫天花瓣,一个纤小的人影拿着花锄正进行着她认为无比神圣却哀戚的仪式——葬花,那便是林黛玉。黛玉纤弱而敏感,是个痴情悲观的人儿,先天的身体虚弱造就了她“喜散不喜聚,喜静不喜动”的忧郁气质。她一直爱恋着宝玉,却是敢爱不敢说,总是把心意深深地埋藏在心底,最后为爱情而死去。

宝玉,一个痴心多情的少年,他平时看似嘻嘻哈哈乐乐呵呵,用情却是一往情深。他一直喜欢着黛玉,却中了凤姐的计策稀里糊涂地与宝钗成亲,最后遁悟空门,随两位仙人而去。

还有那娴静端庄大方温婉的宝钗,狠厉泼辣的王熙凤,具有叛逆性格的晴雯……一个个人都刻画得如此生动、性格鲜明,这正是《红楼梦》最为精妙之处啊。

这本书不但人物刻画精妙,那庞大而华丽的架构也令人为之震撼——《红楼梦》以宝黛的爱情故事为主线,细致地描写了贾府富贵人家的奢华生活,这儿到处都是琪花瑶草,金玉遍地,丫鬟小厮到处可见,华丽的布局看得读者们眼花缭乱的同时也为富贵人家的奢华生活深深感叹,完美地契合了题目,“红楼梦”啊,华丽的朱楼梦境般的富贵生活啊。

当我们沉浸在书中精妙的词藻构造之时,是否早已忘却了书的作者,那位饱经风霜生活潦倒的明代文豪曹雪芹。这样一个曹雪芹——一个洞悉社会、冷眼看世的人;一个怀着惊天纬地之才却被黑暗现实埋没的人,他或许饱尝世态炎凉,却拥有满腔热血;他或许消极避世,却又是一个伟大的现实主义者!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这不仅是《红楼梦》的开篇诗,更诠释了曹雪芹对艺术与爱情的执着追求。“荒唐言”,小说的本身是荒唐的,给人非现实之感,那《好了歌》讲的便是这个意思;而作者要写这部小说的选择也是荒唐至极的。当时人们认为小说不过都是些虚浮琐屑的言论,庄子曾说过:“饰小说以干县令,于大达再远矣。”但曹雪芹还是执着地选择了艺术,一心去追求着自己的艺术与爱情。

“说道心酸处,荒唐愈可悲。因是同一梦,休笑世人痴”有始便有终,还是一首渺渺虚浮的诗在悠悠回荡,《红楼梦》的故事终了,谁解其中味?还有多少味儿可解?只待你去细细品味慢慢琢磨,《红楼梦》是一部永远品不尽读不完的书。

名著《红楼梦》读后感 篇10

红楼梦里知人心,人人皆笑我痴情。——题记

一个梦,让多少人惊醒,让多少人垂泪,让多少人感动。

《红楼梦》以第三人的视角诠释了林黛玉贾宝玉的爱情悲剧。林黛玉从小寄人篱下,生性孤傲的她从不敢多说一句话。黛玉的才华是众多姊妹中最好的.一个。黛玉和宝玉本应有情人终成眷属,却被凤姐一个“调包计”而拆散在。黛玉梦未成却香魂散,宝玉从此心灰意冷,红尘天涯。

我为黛玉一生的痴情而惋惜:爱一个人为何如此深?明知不会有结果,却依旧奋不顾身地爱上了他。我同为黛玉一生的奋斗而感动:从不会因为别人喜欢而去改变自己,从不为讨好别人而屈膝,从不被封建主义而禁锢,生活只为活成自己想象的模样。我敬佩黛玉那出淤泥而不染的性格,佩服他那敢于反抗、敢于斗争的精神,也喜爱她那敢于去与命运作斗争的拼搏。虽然黛玉跟断了线的风筝一样,飘散而陨。但我认为:这或许是最好的结局,至少黛玉可以解脱,不再寄人篱下,不再憋屈的苟活。

而造成这个悲剧的,是封建的思想观念。正是因为它才造成了荣国府衰败、黛玉去世、探春远嫁、宝玉红尘天涯的结果,这就是作者要抨击了封建主义吧!这或许是作者心中的一个梦吧!

梦醒,结局原来早已注定——红楼一梦终会断,不解其中之辛酸!

名著《红楼梦》读后感 篇11

虽说这本书字里行间显露路出的的社会的世态炎凉着实能令人如作者一般忍不住仰天长叹,然而其中也有美丽的,善良的一面,如大观园中的一家人一同饮酒对诗,一同喜接春联的热闹,开心,亦如宝玉面对黛玉时的那一份讨巧与能言善辩,一家人在一起的温馨,也使读者在阅读时嘴角不禁泛起一丝浮萍。其实,这也正是民间人家风俗与良好教养与中华民族丰富文化的真实写照,然而越如此,结局变越显得沧桑凄凉,越觉得不舍,若不是如此,作者那犀利的语言和矛头也不会直指人们内心的最深处,如此伤感。

读完《红楼梦》,从那个压抑封建的社会阴影中逃脱出来,长吁了一口气,环顾四周,自己生活的环境至少能有让自己长吁一口气的空间,而当时的人们呢?身不由己,思想倍受禁锢,他们的心情又是如何呢?所以,每当读完一遍《红楼梦》,那在读之前的紧张,压抑,似乎都烟消云散了,内心对苦难,艰苦的理解也多了一份深刻,对梦想的追逐也越发执着。我们也理当为了这而庆幸,我们生活在一个民主时代,在生活中,有艰苦,有困难,但那是人生历程中不可避免的,和环境,观念无关,但是,比起封建社会的人,我们至少有权利去战胜他,我们有能力起战胜他,我们有资格去战胜他,这,难道不值得庆幸吗?

靠在书架上的《红楼梦》,静静地散发着淡淡的清香,是喜,是忧,是聚,是散。它,孕育着狂热的内涵;它,传承着深刻的思想;它,透散着醉人的感伤……

名著《红楼梦》读后感 篇12

红楼梦里面有很多我喜欢的人物,比如贾宝玉、袭人、宝钗……但最喜欢的还是林黛玉,为什么呢?因为作者把林黛玉与众不同的特点。

林黛玉是古典名著《红楼梦》中的女主角,金陵十二钗之首,四大家族贾家第四代贾敏与扬州巡盐御史林如海之女,宝玉的姑表妹,贾母的亲外孙女。幼年丧母,体弱多病,红颜薄命、身世可怜。

黛玉聪慧无比、琴棋诗画样样俱佳,尤其诗作更是大观园群芳之冠。

在《黛玉葬花祭花魂》这篇文章里,更突出了林黛玉多疑与敏感,多疑表现在黛玉在敲怡红院的门时,晴雯没有开门,黛玉又听见宝钗和宝玉在里面说说笑笑,不禁流下了眼泪。敏感表现在当第二天,宝玉来找黛玉,黛玉哭个不停。

黛玉用诗词来宣泄自已的离情别绪。她所写的多是些哀伤的诗句,想到的往往是死、老、分散、衰败。比如在第七十六回“凸碧堂品笛感凄清,凹晶馆联诗悲寂寞”中湘云和黛玉在月夜作诗,湘云作了上句:“寒塘渡鹤影。”黛玉对了下句:“冷月葬花魂。”就表现了黛玉离别时的情绪。

曹雪芹对每个人物的形象刻画的都不一样,而且还清清楚楚的、对比鲜明,尤其是林黛玉丰满的人物形象,这正是写作的妙处,我们要认真学习他的写作方法呀!

名著《红楼梦》读后感 篇13

春梦随云散,花飞逐水流;寄言众儿女,何必觅闲愁。

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袭人等是《红楼梦》主线人物,宝、黛二人的杯具贯穿始终。薛宝钗虽不是此感情杯具的当事人,但也有着相当高的地位。

对于《红楼梦》的结局,我有甚多不满,可有人对我说,“既然你不满,林黛玉最终抱憾而亡,贾宝玉出家为僧,那你觉得,什么样的结局是完美的。”的确,我对甚为不满颦儿之死,颦儿素日也是叛逆主角,终日只想一展才华,违反了古时“女儿无才便是德”之说。颦儿在文中的才华是不容置疑的,我实是钦佩,也为她那种叛逆而佩服。可她为何不能叛逆至底?贾母素日疼她,更疼宝玉,他俩二人想要结为连理枝,贾母也未必反对,她竟不去争取,偏自寻苦恼,气死了。可细细思量,她素日多疑,即使嫁于宝玉,也难免会被气死。

她又不似凤姐会借酒撒泼,怎生向贾母开得了这口?她的力量是如此微薄,在贾府她毕竟不像宝钗那样得人心。宝玉,最后看破红尘,做了和尚。难道做和尚真是最好的结局吗?若是如此,世人都改为僧。我的想法太极端了。“你死了,我去做和尚。”预示着这一切,好似一切皆前定,无法改变。我不满的是宝、黛二人最终仍是无法逃出命运的束缚。那人又对我说,“宝玉,做和尚已不是为黛玉而做。宝玉不做和尚,还能做什么?去追求功名利禄吗?”是啊,细度之,对于宝玉而言,这不失为最好的结局。他已淡薄名利,对他而言此皆身外物。追逐名利,让历史重演,看着自己的后代再来上演这“红楼梦”吗?他看似没有摆脱命运的束缚,但命运业已不能束缚住他了,他既不是为颦儿去做和尚,那就是为自己,他也不像世人为了“得道成仙”,而是了无牵挂,看尽红尘。只可惜宝钗为人圆滑,讨人喜爱,她最终最终独守空房,也不免令人觉得有些惋惜。

宝钗也是封建礼教的牺牲品,她以林黛玉之名嫁入贾家,也深知宝、黛二人心意相通,却无力抵抗。薛母再疼她,也无能为力,贾母如此有诚意,自己又怎生婉言拒绝?何况,薛蟠之事,贾家也尽了不少力,宝钗也不想为难母亲。嫁于宝玉后,虽说黛玉已死,宝玉待她也不薄,可宝玉仍是对黛玉念念不忘。最后,她已怀身孕,宝玉仍是舍她而去,出家为僧,留她独守空房。说来,得人心又如何?最终也未得幸福。

我始终觉得宝钗是全剧中真正的强者,她从不再人前为难他人,不与人正面起冲突。她的才华绝不在颦儿之下。我很是最佩服她,她说话从不造次,不该说的话绝不多说,即使是顽话,也是极为留意,甚至是无懈可击。她的才智也是罕有的,她不似凤姐无话不说,说话好似毫不讳忌,泼辣来形容也不足为过,心狠手辣,但她的才智绝差不了凤姐许多。

就拿此二事做分析。她时而劝戒宝玉,宝玉无悔改之意,她也不勉强,一她是姨娘家的,不便多说;二袭人如此劝慰,仍不见起效,多说也无效。就此打住,多说无意。再拿她与宝玉结婚之时,伺机将颦儿的死讯告诉他,也显示了她的才智。这些都是有目共睹的。

在来说说我自己的见解,我自认为对宝钗的为人,性格,想法都不够了解。我只是以一个常人的角度来思考。

宝钗处理世事甚是圆滑,几乎是人见人爱,可难免会有点虚伪感。她对何人都是如此,也不轻易像他人倾吐心声,她就好似将自己藏起一般,在我看来没有人自愿,将自己埋藏,她也许是为了建立地位,或是想得人心才这么做的。在母亲面前,她是贴心,在外人面前,她是懂事,薛姨妈脸上也有光。也许她是招人喜爱,可同时她将真正的薛宝钗埋葬。在整部书中,表面上她也许是最完美的,可我总觉得她出卖了自己的心,自己的灵魂,那还有什么完美可言?也许是家境关联是她不得不如此,家有薛蟠这酒囊饭袋,虽有薛蝌,可毕竟不是亲哥哥。她可能想忍得一时,时机成熟后,便可寻回自己,可到时到何处寻回自己?虽然她是强者,我个人认为将自己埋藏并不是件容易的事,这不是一个弱者做的来的,可最后她却不是真正的赢家。

美梦终究一场空。韶华散尽,容颜衰。独坐烛前痴痴叹,才觉泪痕爬满容。过往如云不可及,镜中双鬓已成霜。膝下遗腹已成人,房空冷清如往昔。闲来无事仰望月,无语能诉,唯有泪空流!

常听人讨论,宝钗凄惨还是黛玉凄惨?可纵观全文,细细评之,你便会觉得这个问题已不重要了。

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

名著《红楼梦》读后感 篇14

独倚桌前,茶茗飘香,翻开漫卷诗书,历经《红楼梦》之人情世故。

红楼梦是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首,是一部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人情小说,举世公认的中国古典小说之巅峰,是中国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传统文化的集大成者。小说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的兴衰为背景,以贾府的家庭琐事,闺阁闲情为脉络,以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的爱情故事为主线,刻画了以贾宝玉和金陵十二叉为中心的正邪两赋有情人的人性美和悲剧美。通过家庭悲剧、女儿悲剧及主人公的人生悲剧,揭示出封建末世的危机。

在《红楼梦》中,人物各具特色。其中我最欣赏的是贾宝玉。贾宝玉是《红楼梦》中的主人公,他虽出身于身世显赫的封建大家庭,却是个封建贵族阶级的叛逆者,这样的勇敢与顽强是在当时封建社会上所不可比拟的。他鄙弃功名利禄,能够平等待人,在现实生活中做到这一地步已经是难能可贵的了,更何况是在当时封建腐朽的社会呢?在他的心里人只有真假善恶美丑的划分,而没有高低贵贱之别。他同情女性,尊重女性,敢于向当时儒家的道德标准挑战,是个不折不扣的时代英雄。

关于贾宝玉的故事,其中著名的有贾宝玉得名和抓周的故事,王夫人生了一个公子,一落胞胎嘴里便衔着一块五彩晶莹的玉来,上面还有许多字迹,便取名为宝玉。周岁时,贾政要试宝玉将来的志向,便将世上之物摆了无数,让宝玉抓取,谁知宝玉却抓了些脂粉钗环。贾政为此大怒,认为宝玉长大必为酒色之徒。

宝玉摔玉——表妹林黛玉来投亲,宝黛初见,宝玉觉得是“天上掉下了林妹妹”,十分有好感。可当他闻知黛玉无玉,便摔玉于地说:“这玉连人的高下都不识,不要了。”此举惊坏了黛玉,也吓的众人一拥去抢,多方哄他才作罢。

宝玉挨打——宝玉挨打的起因主要有三个:其一是宝玉会见官僚贾雨村时无精打采,令贾政很不满意。其二是宝玉与琪官交往激怒了忠顺王爷,给贾正无端招开政治纠纷,其三是贾环搬弄是非,诬陷宝玉逼成了金钏儿。

宝玉瞒赃——贾府丢失了玫瑰露、茯苓霜,女管家林之孝家的怀疑是管厨房柳家的女儿五儿所偷,凤姐吩咐严惩。凤姐的丫头平儿了解到这些东西是王夫人的丫头彩云偷给贾环的,因怕探春生气,又怕连累许多无辜的下人,让宝玉都承担起来,从而平息了事端。

贾宝玉的性格为何“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大多数人认为是他生活在罪恶腐败的贵族环境里,不可避免地沾染着一些贵族公子的恶劣风气和腐朽观念,这些坏的东西和他性格中好的倾向并存着,但随着生活中他所见闻的重大事件给予的刺激和教育,随着他在卷入现实矛盾时精神上所受的挫折和打击,他的思想品格里一些腐朽恶劣的东西就慢慢减少了,清除了。他的叛逆思想渐渐坚定了、成熟了。

读完《红楼梦》能让我领悟到人间的辛酸与丑陋,当然也有像贾宝玉那样美好的善良的灵魂。让我认识到当时封建社会的落后腐朽,启迪我们在现在的时代潮流中要紧跟时代步伐,踏实做人,不重蹈覆辙。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应该学习宝玉这种平等待人与不追求功名利禄的难能可贵的品质。问世间有多少人清心寡欲?其实这一类人也很少,也包括我自己也有也被功名利禄迷惑的时候。尽管宝玉玩世不恭,但我们仍要静下心来想想自己的不足之处,踏踏实实的踩好人生每一个步伐,直至走向成功。

也许世间有时会像宝玉所经历的封建社会那般,但我们也应该牢记初心,不忘使命,像贾宝玉那样同污浊的世间对抗,活出纯真的自我。

《红楼梦》是我国古典文化的瑰宝,《红楼梦》的尾声令我们的心里有些许悲凉与感慨万千,一个家族从兴盛走向衰弱,只是在一刹那之间让人感叹不已,《红楼梦》的爱恨情仇,从侧面所反映出的当时社会形象,引人深思。它所展现清朝四大家族兴盛衰落的社会史,既有社会百态又有人情冷暖,是研究清朝社会各阶层的最佳脚本,我们可以学习其中的亲情,友情和爱情,认真活好人生中的每一分钟。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汇编(8篇)


“阅读让生活充实”,在不同的心境下,可以选择翻阅情调各异的文章。网络上有很多关于作品的阅读分析,想信您在阅读后也有所得,那么,你一定在寻找适合自己的书籍吧?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读一本好书读后感”,还请多多关注我们网站!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 篇1

我对科普书籍一直很感兴趣,凑巧老师让我们阅读一本科普读物,让我兴奋不已。像刘慈欣、保罗·巴奇加卢皮的作品早已熟悉不过,读了许多科幻小说,偶然发现了一部科幻小说——阿西莫夫《银河帝国》,立刻吊起了我的胃口,如饿虎扑食般地读了起来。

哈里·谢顿出生于繁华的银河帝国。他是一名数学家,预测出银河帝国将在三个世纪后完全灭亡且准确度为98.4%!可公共安全委员却认为哈利·谢顿在诅咒银河帝国,便将他流放于端点星。谢顿早已以百科全书编书招来十万名数学家,以端点星为基础,开始了拯救银河帝国的实验。在基地即将破裂时,塞佛·哈定建立了宗教,使人们相信基地,崛起基地。侯伯·马洛帮助基地扩张并给予基地经济资源。在他们的努力下,银河帝国终于有所好转。

这三位的人物形象鲜明的树立在我的面前,他们都有担当,敢于尝试,为了后人造福。正是因为这样,他们最后才能成为领头人,一直改变银河帝国的未来。

想想我们,让我们也拥有他们三人这么优秀的品质,还会做不出那些让人头疼的奥数题吗?还会放弃自己唯一的一次机会吗?

前几天,我做奥数题,怎么做也做不出答案,最后我一气之下把笔扔了,不再理会那道题,现在想想,我没有从其他角度去想想,并且不坚持着一直钻研它,怎么可能会做出来这道题呢?于是我静下心来又仔细想了好久,最后居然做了出来并且完全正确,我高兴坏了!

艾萨克·阿西莫夫写出的《银河帝国1:基地》仅仅只是讲述了一件银河帝国由富到衰的故事吗?它不仅反映出科技与数学渐渐的发达、进步,同时还告诉我只有你敢于尝试,坚持不懈地努力做、争取,就会有反转,甚至是成功!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 篇2

《红日》这部小说以1947年山东展成的涟水、莱芜、孟良崮三个连贯战役作为中心,讲述了共产党华东野战军与国党七十四师展开的大规模战役的故事。

这部小说出于吴强老爷爷的笔下,他把人物写得十分生动、正直、勇敢、坚强。书中写的连长石东根,非常敢于打仗。比如:参谋长说:“军部随后就到,你们留下来控制渡河点。军部一到,你们立即赶上去。”石东根一听,咕噜开了:“又叫我们留下来!”罗光正要解释,团长刘胜过来嚷道:“先走后走不是一样!现在还是堵缺口,战斗在后头哩!”石东根这才不唠叨了。他时刻希望能冲锋在前。又例如班长秦守本是一个热爱团队、关心战士的干部。他在一次总结大会上说:“国党七十四师真是可恶,他们在碉堡里举白旗、缴枪、诈投降。使得石东根上当中计,大家劝也没用。战士们刚冲到碉堡前,里面的敌军用机关枪扫射,害得我们这个连的许多战士英勇牺牲了!我一想到这件事心里就难过。”

这本书在紧张气氛的时刻,却又不失乐趣。例如“副军长也在这里!”“好大的眼睛,有那么大个人在你面前,居然看不见!”副军长梁波哈哈大笑起来。“刚才说了两句怪话。”刘胜摸着脑袋说。“知道错就行啦”梁波笑声不歇地说。

有一句最有气势的话,在我心里可下了。这是军长沈振新对敌方一团长说的:“我们要你们把喝下去的血,连你们自己的血,从肚子里全部吐出来!”这句话是那么激昂,那么热血沸腾。我非常感谢打败了强敌的那些共产主义事业的英雄。像沈振新、丁元善、梁波、刘胜、陈坚、王茂生、秦守本、杨军……我一看到写野战军消灭七十四师的时候,就十分激动,欣喜若狂。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什么是战壕,什么是刺刀。“战壕”就是打仗用的地沟,“刺刀”就是装在枪头的用来格斗的兵器。我还知道了现代军队中的指挥员有:司令、军长、师长、旅长、团长、营长、连长、排长、班长。真是收获不小啊!

我们今天的幸福时代,幸福生活都是用烈士们用生命和血汗换来的,我们应该为他们感到骄傲!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 篇3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名叫《学会选择,学会放弃》,我觉得这本书很适合我。它是通过一个简单明了的小故事告诉人们一个深刻的道理。比如说吧:其中有一个小故事《超越痛苦》,它写了村夫遭到兀鹰的啄击,而自己又不想用枪把它毙掉,于是他叫一个过路的绅士帮他,结果还没等绅士举起枪,兀鹰已将村夫用尖嘴刺死。它告诉人们:有些人在受到痛苦的折磨时,竟然会不知不觉地“爱”上自己的痛苦,不愿亲手毁掉它,尽管是举手之劳而已。我们不要这样,要枪毙自己的痛苦。这是个对人生很有用的道理。

还有另一种思想的,如“《放弃》有两个贫穷的樵夫去山上砍柴,偶然他们发现了两袋棉花,非常高兴,就一人背一包,回家去了。走着走着,他们有发现了许多麻布,其中一个人就放下棉花,去背麻布了。另一个人不愿舍弃自己辛苦背来的棉花,没有扔掉。结果这时下起了大雨,棉花吸饱了水,重得没法再背。那个人只好空着手和背麻布的人朋友一起回家。它说明了人在必要的时候做出放弃也是对的。

这本书对于那些心理压力过大,老想占小便宜的人很有帮助。普通人看了,也会快乐几分,抛弃痛苦,懂得需要谦让他人,这会对你带来幸福。

这本书的好处还有很多,我希望大家都来阅读一下。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 篇4

“好书是伟大心灵的宝贵血脉。”这句话说得好,书就是力量。每个人都爱看书。暑假里,我看了很多书,让我最难忘的就是《白鲸》。

《白鲸》是文学宝库中的一部书,是赫尔曼·麦尔维尔写的,描述了亚哈船长指挥的“裴廓德号”出海和白鲸莫比?迪克殊死搏斗的故事。主角为以实玛利受雇于“裴廓德号”出海猎鲸。船长亚哈是个狡猾老练的水手,计划向毁了他一条腿的莫比·迪克报仇,杀死海上“恶魔”。莫比·迪克激怒后,将“裴廓德号”撞沉,水手们只有以实玛利被救。

我佩服“裴廓德号”上的水手们,因为他们很勇敢,拥有不怕牺牲的大无畏精神,不怕风风雨雨,像一棵棵大树一样,遇到困难绝不退缩。水手们为了为船长报仇,为了为民除害,在船长的指挥下,和莫比·迪克展开了抗争,最后用鱼叉刺入了“恶魔”的心脏,让它无法呼吸。可莫比·迪克也很厉害,虽然身上有四道疤痕,但在临死之前,把水手们都撞入了海底和他们一起灭亡。这样的结局,真的让人伤心。

再回想一下我们现在的生活,都有爸爸妈妈的保护,遇到困难,似乎都依赖爸爸妈妈。所以我们要学会独立,要向困难挑战。

原来,人类自从来到了世界,于自然斗争就一直未停息,这种斗争必须要拥有顽强的毅力与无限的勇气,才能来抗衡。

我们要学习水手们,学习他们那种永不退缩的好榜样。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 篇5

《罪与罚》这本书已经在书橱里摆放了两年多,这次最后能够在寒假里去细细地品味它了。

书的作者是陀思妥耶夫斯基,一八二一年出生在一个俄国贵族家庭,是19世纪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一生充满传奇,28岁时因参与农奴解放运动而获刑,出狱后重返文坛继续写作,被人们公认为是与托尔斯泰、屠格涅夫并驾齐驱的俄国文学巨匠。

每次读完一部小说,心里都会百感交集,这部小说也一样,结局很好,一个人静下来仔细想一想,却深深的被小说中的人物震撼。小说描述了贫困交迫的大学生拉斯柯尼科夫,因痛恨放的老板娘的盘剥,愤而行凶,却自认为是伸张正义。然而良心的谴责,使其饱受心灵煎熬,最终在朋友、家人和警官的帮忙下,投案自首。小说中写的最多的就是“罚”,“罪”只仅仅占了全书一小部分,但“罚”却贯穿整个文章的中心,这不仅仅仅是身体上的惩罚,还有的是比这更严厉的道德上的惩罚。所以法律只是一种惩戒犯罪的一种途径,而另一种就是人内心心灵深处的谴责。有时候法律不能使人真正认识到自已所犯的罪,但是心灵深处的谴责则会让人更明白自已所犯下的错误,并为之深刻地忏悔、自责。这本优秀的世界名著还包含了很多东西有待我们去理解,或许等以后我再去读它时,又会有一番见解吧!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 篇6

这天,我一口气读完了《卖火柴的小女孩》很受感动。这个小女孩太可怜了!她在那寒冷的北风里,鹅毛般的大雪里,她穿着她阿姨穿过的拖鞋冻的直发抖,在雪上到处走来走去卖火柴。她又冷又饿,可是没一个人愿意买火柴。小女孩心中充满了痛苦,她是多么的.不幸啊!

但我们就和她不一样了,我们有一个快乐的童年。瞧!我可以和小伙伴们玩玩具、做游戏,我可以和小伙伴一起快快乐乐的上学校。冬天,我可以待在温暖的家里,打开大彩电看有趣的动画片,不用在寒风中挨冻。妈妈总是为我做热腾腾的饭菜,我从来都不知道饿是什么滋味。可是那个卖火柴的小女孩只能冻着手用一根根火柴来取暖,那温暖太短暂了。而那从火柴中照出来的美食是可望而不可及的。美好的事物在小女孩的眼前都只是幻影。

她最后一次点燃火柴时出现了她的奶奶,把她带上了天堂。在那里,有许多小天使和她做伙伴。我多么希望这是真的,小女孩本该就是一个天使。但这一切都是梦想,当太阳升起,她已经死了。啊,上帝你太不公平了,为什么一样的孩子却过着不同的生活?为什么一样的孩子得不到同样的幸福?在我们的国家里还有很多像小女孩一样的悲惨的人,我真想让他们跟我一样有爸妈疼爱,让他们感受幸福!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 篇7

中国国学源远流长,泱泱华夏,五千年文明,孕育了独具魅力的民族气质,这是我们中华子孙应该继承的最珍贵的文化遗产。每一个华夏儿女都应该共享我们祖先的智慧结晶,研读中华传统的国学精华,品悟经世流传的至上真理。在众多的文化瑰宝之中,我对《论语》一书情有独钟。

《论语》是一部记录孔子及其弟子言行的语录体思想散文集,堪称儒家学派的经典。论语约成书于战国初期,它以语录体和对文体为主,集中体现了孔子的道德理念,教育思想、政治主张和伦理规范,内容涉及哲学、政治、经济、教育、文学等方面。因而《论语》享有半部《论语》治天下的美誉。

翻开书的扉页,映入眼帘的是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意思是说:学习知识后时常温习不也是件高兴的事情吗?志趣相投的朋友从远方来,不也是件快乐的事情吗?人家对我的学问和道德不了解。我却不恼怒,这不也是道德需要高的人吗?这是《论语》开篇的第一章,间接说明纵观人的一生,也不外乎三样事情最重要:自我学习、人际交往、提高道德修养。其中“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当自己不被别人了解的时候,问题可能出在沟通不够,要主动,多沟通,多交流,当然还要处理方法恰当,不被理解的时候,或许需要做解释疏通的工作,有时则耐心的等待,时间会证明一切。

在这本书中,那句“学而时习之,温故而知新”让我受益匪浅。它告诉我们学习了知识以后,时常去温习它,你会从中体会到更多的乐趣!万事都有成功之时,但即便如此,也要力求做到。我们在学习中更要有好学、善学的精神。曾经我是一个小马虎,学过的功课从不复习,学习效率更是不高。自从读懂了孔子的这句话后,我也明白了,学习很重要,学习中要讲究方法,及时常温习和实践,带着快乐的情绪去学习。人生有涯,而学无止境。无论是古代还是现在,学习永远是人一生中的头等大事,人必不可少的精神食粮。学习、实践的重要性,我们大多数人都知道。可是“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的学习方法,只读书学习而不积极的思考问题,就会茫然无知而没有收获,就是我们平常说的死读书。反之,如果只空想不读书学习,就会疑惑不解,精神疲惫就成为“纸上谈兵”。

我一页一页地翻着《论语》,看着这深奥而耐人寻味的字句,细细地品味着这一个个字间的韵味。当看到子曰:默而治之,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何有于我哉?我眼前浮现的是辛勤教育我们的老师。在这一章中,孔子站在为人师表的立场上,总结了自己的治学理念,阐述应该怎样去做好,成为一个合格的老师。孔子认为人应该既当好学生,又当好老师。当好学生就是自己主动去学习,就是我们现在倡导“终身学习”的理念。“学而不厌”,学习没有满足的时候,不就是活到老,学到老吗,不就是终身学习吗?当好老师就是踏踏实实的教学,把自己获得的文化知识教给学生,这是老师责无旁贷的基本工作。孔子深知这一点,而且认为仅做到这一点不够,还要加以不倦的精神贯彻终生才行。史书记载,孔门子弟3000,其中贤者72人。孔子之所以能取得如此辉煌的教学成就,与他的诲人不倦是分不开的。

《论语》他恰似一座连接圣人与我们的心灵之桥,通过它,我们仿佛穿越千年,置身于孔圣人门下,聆听孜孜不倦的教诲,从而领会为人处世的道理,感悟生命的智慧。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 篇8

平凡是生活的本色,我们每一个人对于这个浩渺的世界来说都是渺小的,脆弱的。也许你每天都在无趣的重复,也许平凡的日子里你希望渺茫。但请看看双水村的人们,用不屈的精神改变命运,书写不凡。

初读路遥先生的《平凡的世界》我的内心就被黄土高原的苍凉与厚重深深震撼。路遥先生笔下的黄土高原大地,是与喧嚣的繁华闹市截然不同的另一个充满粗犷与豪迈气息的激情世界。永不停息的东拉河和肥沃的高原黄土地养育了一代又一代朴实而又勤劳的炎黄子孙。双水村的人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虽然贫穷落后,但不卑不亢,在被贫穷折磨的日子里寻找乐趣,在平凡的日子里耕种劳作,这些积极向上,生气勃勃的后生给人带来一种头顶青天,脚踏实地的震撼。这群黄土高原上朴实而又不懈奋斗的人们深深地触动了我。

孙少平一个穷苦农民孙玉厚的儿子。在别人接受家人送来的好饭好菜时的他在高中生活中三餐只能吃最难以下咽的非洲黑高粱馒头,身上是满是补丁且短一截的破烂衣服。但恶劣的条件并没有使他堕落成一个没有文化的农民汉子。这个瘦瘦高高,营养不良的男孩通过阅读,找到了出路。

从《红岩》到《艾青诗选》,从经济学到社会学,他在草堆里读,在牛棚里读,在深夜的被窝下点灯读,他不分昼夜,在一本本书中获得生命的启示与活力。从此,这个农民儿子的眼界再不是小小的双水村了。江姐的献身精神,保尔钢铁般的意志,让他有了走出农村,走向更广大世界的信念。

于是,他便不凡了。

同样生活在那和充满劳累的困境时代的许多年轻人,在面对平庸的生活时选择了逃避与妥协。而孙少平选择了迎难直上,去闯去拼,不怕苦不怕累,用他的热血书写有限生命的铿锵战歌。他从未将肉体乃至精神困在那个小小的双水村。

铁链能栓住人的手脚,能栓住门窗,但不一定栓得住人心。孙玉厚他们家穷了一辈子,但我认为贫穷从未穷住过孙少安的脚步。作为家中最有劳动力的男人,他六岁就开始干农活,为减轻家中的学费负担十三岁以全县第三的名次辍学,回来帮父亲撑起风雨飘摇的家。贫穷与劳动同样没有使他堕落,反而磨练了孙少安非凡的毅力,让他打破偏见,成功创业。我相信直到现在,双水村孙少安的打砖厂仍像火球一样在永不停息地发出不甘平庸的怒吼。

双水村的人们都经历过痛苦的磨难。有的人虚度年华,有的人碌碌无为。只有那些为自己努力,勇于打破,改变,为走向更广阔世界而不停奋斗的人们,才能在平凡的世界里绽放不凡的鲜花。

愿平凡世界里的你,不懈努力。

谁的青春不迷茫读后感(汇编14篇)


今天笔者为大家精心准备了一篇关于“谁的青春不迷茫读后感”的文章,阅读后不禁感触颇深。读后感是对于所读书籍中知识和思想的消化和整理,那么你是否写下了自己的心得呢?欢迎与你的朋友们分享!

谁的青春不迷茫读后感【篇1】

青春的花开花谢,让我疲惫却不后悔,四季的雨飞雪飞让我心醉却不憔悴,轻轻的风轻轻的梦轻轻的晨晨昏昏,淡淡的云淡淡的泪淡淡的年年岁岁。—— 《青春》

不知道为什么要买这本书,不知道为什么要读这本书,不知道为什么要写这本书的读后感。也许刘同对青春的记忆引发我的共鸣,或者说不经意间触碰了我的那根神经。

细细想想感觉好笑,人所不得不营求者,一食,二衣,三住居。人生大事不过此三者,不饥、不寒,不为风雨所侵,娴静度日,即为安乐。反思自己,膀大腰圆,吃的不错;衣服洁净,尚能遮羞;房子不大,但可遮风避雨。工作不错,尚能应付,不求上进,但求安乐。如此看我应该是知足常乐的主儿。

但此刻我却在感伤青春。三杯两盏淡酒,四季清秋下菜,看人生无常,品世间百态,蜉蝣及夕而死,夏蝉不知春秋,尚若悠闲度日,一岁光阴也觉长久。浑浑噩噩,管他春夏秋冬;一杯浊酒,睡上百年不醒,岂不乐哉。

猛然惊醒,我还青春年少,为何浸染老气横秋,仿佛看穿人生苦短,仿佛经历过多少磨难,其实内心的纠结如同此书——《谁的青春不迷茫》。哭过笑过,才知道青春有苦有甜。陪伴自己的至亲至爱,最终会消失得无隐无终;既然注定孤独,何必让内心感伤。成长本身就是一个蜕变的过程,扒皮抽筋,痛并快乐着。

看着新闻报道,20xx年699万毕业生将面对就业压力。想起当初的自己何尝不也是冲破荆棘,历尽沧桑,杀出一条血路,活着不容易但至少活着,就算是爬着毕竟也是在前行。

再有几天又到高考日,等待着鲤鱼跳龙门的莘莘学子们跃跃欲试,只有过来人才知道走进考场大门不过是人生的第一关。怀揣着伟大理想和浪漫情怀走进大学的校门,四年时光不过是过眼烟云。纠结于爱与被爱,将所有的初恋与青涩深埋心底,走出校园的那一刻,你向东,她往西,不同的轨迹,不同的人生,就当是两道平行线,老死不相往来。

女孩们的青春总会写满了浪漫童话,仿佛只有青涩才值得烙印在心底。其实随着岁月的打磨,美丽容颜爬满皱纹,苗条的身材日渐臃肿,爱你的人就在身边,你爱的人早就死去。如果能相约白头,只不过病榻前多了一个问寒问暖,关心你的人;如果劳燕分飞,只不过记忆中多了一段翻篇的过去。

有的话只能靠岁月掩藏;有的人只能靠酒精想起;有的事只能靠记忆珍惜。谁的青春不迷茫?谁的青春不青涩?谁的青春不值得记忆和感伤。

那一刻我发现前行的脚步更加坚定,我终于可以背负青春继续前行。摔倒过,爬起来,擦干眼泪,继续前行。人这一生,注定孤独。一些人存在的意义总归是让另外一些人能快速成长起来,然后消失在时光中。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岁月的匆匆过客,记住的,留下的,也许只能剩下青春的某一个片段。

刘同的青春,用笔和文字记录,他爱过,哭过,笑过,真实是过,虚伪过,彷徨过,迷茫过,如同他的文字一样,总会触碰你心中最柔软的部位。一旦揭起这个伤口,你会发现血依然在流淌,还是鲜红的。

我们感伤青春易逝不是为了证明我们老了,刚好相反只是为了让前行的脚步更加坚定。也许是我们走得太快了,有时候停下来,回过头来,看一看我们曾经走过的足迹。你会发现那时的自己幼稚可笑但很真实。那一刻,也许你会笑着说:“瞧,那个笨蛋,他是我吗?”然后转过身继续前行,因为路在脚下。

这就是青春,虽然幼稚可笑,虽然青涩迷茫,但经历过的人或正在经历的人都会笑着说:“我的青春就这样,哥们无怨无悔,因为这是我的青春我做主。”

转过身,一个背影,低着头,找寻自己脚下的路,继续前行,因为路在脚下。

谁的青春不迷茫读后感【篇2】

这本书的名字很有噱头,就像一碗卖相很好的速食面,看着胃口还不错,可尝过一口后什么好胃口都荡然无存了,当然,尽管没有好胃口,还是能够勉强填饱肚子的。

该书是刘同写的,上个月读了他的《你的孤独,虽败犹荣》,觉得还OK 。于是在友人的推荐下跟她借了《谁的青春不迷茫》,现在读完了,就像喝完一杯白开水,没有再来一杯的冲动。该书被归类为励志类文学,实在不敢苟同,诚然,刘同的个人经历是逆袭了,也有他自己本身不可置否的努力,从他的这种经历来讲,励志还是有那么一点滋味的,可人是好人,但说书是一本值得品读的书的话就不好意思认可啦—— 毕竟现代文学跟流行音乐一样,不是说受欢迎的作家就是好作家。

不过我倒是挺喜欢封面的那几句话:你觉得孤独就对了,那是让你认识自己的机会;你觉得不被理解就对了,那是让你认清朋友的机会;你觉得黑暗就对了,那是让你发现光芒的机会;你觉得无助就对了,那样你才能知道谁是你的贵人;你觉得迷茫就对了。是啊,谁的青春不迷茫啊,其实不只是青春如此,人生亦然。有时候,我觉得迷茫是很好的一件事情,因为迷茫,所以对生活充满未知,觉得未来很有新鲜感,要自己学会探索自己的人生之路,让自己和别人不一样。尽管一路走下去会遇到各式各样的挑战,但总会努力想方法去克服。其实感到迷茫时最悲哀的是一直纠结自己的迷茫,然后深陷其中,而不用实际行动去打破眼前的迷雾,探索自己的新天地。

其实有时候读书只是想看看别人的经历,然后思考自己的人生。其实很多道理我们都懂,可是很多书就是喜欢给我们讲道理,可是道理讲得不够深刻,主次不分了,对读者来说,就真的是感到很迷茫,云里雾里的。电影《后会无期》里有一句话:“我们听过无数的道理,却仍旧过不好这一生”,我想,我需要的是找一个会讲故事的人,只是讲故事,然后道理让我自己探索、理解、归纳、总结吧。

谁的青春不迷茫读后感【篇3】

刘同的心路历程和奋斗故事,没有想象中的励志。本以为这是一本指导我不迷茫的书,然而读完我却更加怅然了。那种回首时的再度感悟夹杂着对时光流逝的无奈,细腻的笔调道出青春一点又一点离逝的滋味,足以让人哽咽。

身边的亲人走了,朋友换了一波又一波,身边曾经缠绵的那个人也已不知去向何方。自己好像成长又似乎一成不变,一切恍惚若一场梦境。城市里霓虹闪亮,酒吧觥筹交错,夜里伏案作文。一个青年为了梦想疲于奔命,耗尽青春却一无所有。其实所有人都难逃时间的魔掌,只不过有的人敢于面对,而有的人却只选择逃避,害怕茫然失措,于是麻木不仁地沉溺于灯红酒绿的生活。

关于爱情与前途,关于现实与未来,其实谁都迷茫。关于成长的故事每个人都有发言权,用文字与照片记录下青春的点点滴滴,十年逆袭人生不仅属于刘同,也属于我们的未来。让这本书为你的未来做个见证,十年之后,你会在哪里,过着怎样的生活,身边又换成了谁,梦想是成了泡影还是变成了现实?

不觉得这本书有多好,只是一不小心就有太多共鸣,有太多话说到了心里,大概主题除了青春就是爱情和梦想。亦或者说青春本身就是一本书,在她面前再多的语言,都显得品淡无味。这本书的意义或许在于它能为我的青春做个见证,十年之后,再翻看它,我不知道我的结论是否还是一样,谁的青春都迷茫。

虽然在时间面前一切都显得无能为力,但我们能做得就是挥洒青春,赢得未来!虽然迷茫,亦不能停止前进的脚步!

谁的青春不迷茫读后感【篇4】

《谁的青春不迷茫》,在一个很偶然的机会,我在眼花缭乱的书架中,青春、迷茫这几个大字挤进我的眼帘,下意识看了看封面,几个大字陆续重新在我眼前:孤单、无助、迷茫出于内心的一种冲动我买下了它。

拿回家后,细细品味,不甚欢喜。书上太多感触到我,原来我们都一样,虽然无助迷茫,但……现在,我们依旧在路上。

刘同,中国新生化的作家,一个80后的年轻人。在不同的时期读他的《谁的青春不迷茫》,会有不同的感受。

“经过这些年,你会发现,每次低头,都是对自己的肯定。我们不是变得现实,而是能够接受现实,我们都一样,正处于期盼未来,挣脱过去,奋斗当下的过程。会狼狈,却更有潇洒,但更多的是不怕,不怕动荡,不怕转机,不怕突然,不怕变化。谁的青春不迷茫,其实我们都一样。一样的青春,一样的迷茫,还好我们还在路上”。看了这段话,很有感触,也许你认为它太过矫情,但它反映出现的我正在出于拼搏,迷茫的阶段。这时候的我,对初中生活充满激情,充满力量,想证明我可以。奈何空有一场热情,这世事纷纷扰扰,不能静心。连夜晚都布满弥红灯,华灯上,人群扰,旁人闹。连思考的环境都没有。有时候望着被灯染红的夜,吹着燥热的风,我常想:我将来要做什么?这样的努力才能成功?我,到底要怎样学习?究竟,我因什么而学,为谁而学?父母、老是、金钱?不!都不是。夜这么长,明天的我,究竟该干什么?而回应我的只有耳边吹过的一缕清风……

我不清楚自己该做什么,将来的我会怎样,自己究竟为谁而学。我们口口声声说自己,难道我真的喜欢学习吗?真是每一次我考试失利后的迷茫。看了刘同的书后,我明白了,因为他告诉我“你觉得孤单就对了,那是你认识自己的机会;如果你觉得黑暗就对了,那是让你发现光芒的机会;如果你感到迷茫就对了,敢问,谁的青春不迷茫。”

谁的青春不迷茫,成长本不易。千万别在青春拼搏时选择安逸,也许前方的道路依然看不见方向,望不到尽头。但那又怎样?不能因为暂时的迷茫而对未来充满失望甚至否定自己曾经的努力。我们总在摸索中成长,在跌倒后成长,用自己的双手双脚开创属于自己的彩色未来。谁的青春不迷茫,其实我们都一样,一样的青春,一样的迷茫。但依旧在路上……

谁的青春不迷茫读后感【篇5】

青春是个多么尖锐有力量的字眼,一时间不知道该用什么词来点缀他,可以用朝气蓬勃充满活力也可以用叛逆不安跌跌撞撞形容它。不管哪一面都是“青春”,青春,它有它的影子,它有它的模样。每个人各生心像各有不同。

青春允许犯错青春允许迷茫,刘同《谁的青春不迷茫》更诠释了坚持和面对的含义。时下从赵薇导演的电影《至我们即将逝去的青春》,一群大学生满怀梦想,青春激昂,掺杂了各种友情爱情,阳光、单纯、充满梦想。面对抉择、现实,如何坚持。我想青春也是一种经历和回忆吧,面对自己,接纳自己,更好的爱自己。

有的人年龄不大,满心愁苦,有了这个年纪不应该有老练和负担,有的人头发花白,却有一颗成熟但是童真的心!所以青春也是一种心态状态。

刘同有他自己成长和梦想,踏实、坚持、改变、接纳、面对,我想是他成功的秘诀。那我们呢,我们走在每一个当下呢,要做什么,该怎么做,是留给我们值得思考和沉重的话题。

对于自己而言,毕业时面的彷徨迷茫和迷惑,到现在自己的工作生活状态的改变,都是成长和收获。

青春会遇到很多挫折和困苦,也许我们遇到的就是人生的巨大宝藏。

我想当下要做的就是接纳当下的自己,不断学习,改变自己的不足,提升自己,坚持自己所做的,遇到困难,坚持,学会解决的办法和处理的态度。有方向不断的成长,失败了再来再站起来,相信自己坚持的力量!相信青春,经历着自己的经历,不燥不骄,相信你所经历的都是为了遇见做好的自己!青春也是用来享受的!享受每一次遇见,就像打开礼物盒子之前的惊喜。享受自己经青春之后的积淀。

谁的青春不迷茫读后感【篇6】

《谁的青春不迷茫》。第一次看到这个书名,就情不自禁地多留意了一眼,不得不承认这个书名很有诱惑力,青春,迷茫,类似的词语对于20多岁的我们来说总有着特殊的意义。我们可以翘着课,打着dota,吃着外卖,然后大喊一声:呜呼,这样的青春真迷茫。然后继续享受着这种迷茫带来的快感。

仿佛我们理所当然地应该迷茫,仿佛这样的年龄,说一句迷茫就显得特别酷。趴在窗台点一根烟吞云吐雾,像思考者一样,用没有焦点的眼神看着远方,或是在湖边醉饮,周围是七零八落的啤酒瓶。每个人似乎都在享受着这样的感觉,引以为傲地向世人宣布:你看,老子过得真迷茫。

我想起了赵导前段时间的电影《阳光洒在脸上》,茫然地走在这校园里,只知道应该向前,却不知道前方是什么。考试的前十天,看到了一个关于刘同的视频,才第一次知道这个人,知道这本书,也是那天,才发觉一直埋头于考试,对未来少了思考。

《谁的青春不迷茫》这本书看了一半,零零碎碎有一些感悟,从04年到12年的记录,刘同驾驭文字的能力在成熟,对周围的认识在成熟,成长就是保持一颗年轻的心,然后像老者那样沉着地行走。

刘同说:你觉得孤独就对了,那是让你认识自己的机会;你觉得不被理解就对了,那是让你认清朋友的机会;你觉得黑暗就对了,那是让你发现光芒的机会;你觉得无助就对了,那样你才能知道谁是你的贵人;你觉得迷茫就对了,谁的青春不迷茫。

你们还会不会坐在电脑前,迷茫地看着那绿色的地图?至少我不会了,我知道自己的迷茫不可避免,因为成长不易,但就像今天有人觉得学会了处理某些事,这或许就是小小的进步。有一天,我们也可以回头记录这青春的点点滴滴,虽然那时候的我们跟刘同一样,或许还有着迷茫,但至少脚下的路,会很坚定。

谁的青春不迷茫读后感【篇7】

继刘同临校座谈的燥热,我静下心找到他的书《谁的青春不迷茫》来读,感知这一场关于青春成长认识的角逐戏,来体会静悟我的青春。

文章中有这样的句子“你觉得孤独就对了,那是让你认识自己的机会。你觉得不被理解就对了,那是你认清朋友的机会。你觉得黑暗就对了,那是你发现光忙的机会。你觉得无助就对了,那样你才能知道谁是你的贵人。你觉得迷茫就对了,谁的青春不迷茫。”青春是没有回程的一段旅行,为了那一个个美妙的风景收获,我选择了那条‘荆棘‘的路,去经历更多的失落挫折,让自己在青春的躁动中懂得更多,为下一步走的更好打基础。

刘同说,“如果遇到五年或十年前的自己,我会说什么……“在十年后还这么清晰的剖析原来的自己,要求看法的深刻性无疑不说明这是有意义的跟内心的一场对话。那么我们呢?正处于青春的我们有想对自己说的吗?我想肯定是有的,只是大多数的我们像不说话的南瓜,静静成长着。

曾经有人说我们的人生就是一部西游记,想想取经的历程和师徒四人的形象确实有此番意味,有动荡不安的青春,踏实肯干的中年,恍悟智慧的老年。十几二十岁的我们就是青春年少,无所畏惧的孙悟空。犯过错误,吃过苦头,有过教训,收获成长,才一步步成佛。有言,每一次低头,都是对自己的肯定,我们不是变得现实,而是更能接受现实。我们都一样,正处于期盼未来,挣脱过去,当下使劲的样子。会狼狈,有潇洒,但更多的是不怕。不怕动荡,不怕转机,不怕突然,因为我们正青春,现在犯错了不仅能改正还能继续有干劲冲劲的去迎接新的事物和挑战,年轻的我们有的是精力和激情。青春如一场长途的疯狂的奔跑,跌倒站起再继续,那便是极致的成长冒险和华丽的背影落幕。谁的青春不迷茫,其实我们都一样。

这些年,我一直在试着了解:了解这个世界,了解更完整的自己。宁肯做一个草率的决定,也不要一直后悔回忆。是啊,追悔失意不应该是我们对青春的怀想,充实绚丽能会心一笑给予我们力量的才应该是我们青春的色彩面貌。希望十年后的我会感谢现在的有迷茫困顿的自己,能独立解决问题的自己。“心智成熟不可能一蹴而就,因为使人成熟的不是岁月,而是所有不完美。”青春的我们就容易犯错误,经常不完美,一点点都是锻炼学习,达到完美的机会。

这本书中有特别说过“安全感只能是自己给的”。是啊,不管走什么样的路,没有自己的脚是不成行的。我们要学会独立,没有什么事情非得别人和你一起做不可,任何事情不要将希望寄托在别人身上,事情是自己的,我们有什么理由不自己负责了,否则唯一的结果便是措手不及,而自己处理便会留有后路,即便有濒临绝望的境地,也有自我纠正鼓励的后劲,我们没有什么理由来否定自己不是吗?继续加油才是正途。学会了说“我很好”,不是敷衍妥协而是正视豁然。像李开复说过,20多岁的我们在发现这个世界的黑、脏、丑之后,仍要说出我爱这个世界的这样的话,还有许多美好等待着我们发现。

生命或许会存在这样那样的悖论,但是世界没有我们想像的那么复杂,我们只要大步向前,总是会有道路的。青春的动荡迷茫是存在的,谁的又不是呢?我们所要做到的就是好好去尝试、去了解、去体会、更了解自己,让自己更成熟,然后有前行的力量和不迷茫的未来。

谁的青春不迷茫读后感【篇8】

透过窗户看夕阳,剥离了时光的喧嚣,夕阳温柔地洒在身上,聚成一束束的花,绣上秋韵温柔的脉络,捡拾一抹,点缀光阴的故事。总在这样的时刻,会忽然想起一个人,一段故事。

我清楚的记得,遇见你是在文理分科之后。记得,所有人的物理练习册都是学校发的,而你的是自己复印的,这引起了我的好奇心。于是,我向你开口问这件事的原因,你把额前散乱的碎发往侧面撩了撩,解释了原因,那个动作非常迷人,我的心跳加快了。之前和女生说话没有过这种情况,从那时起,我便喜欢上了你。

渐渐的,我们就这样熟悉了起来,课后经常一起玩耍。时间久了,一种莫名其妙的关心涌上心头,“你吃了吗?”、“最近要下雨,穿暖和点”这样简简单单的话语穿插在我们俩个人的生活中。那是我们都是走读生,晚上下了自习之后,我们俩会一起回家,我总是习惯走在你的后面,那样的话,就可作文以一直看着你。很怀念那段日子,时光蹉跎了斑驳的光影,记忆的屏障中,曾经心动的声音,已渐渐远去,而你是我唯一鲜明的记忆,那绿叶上的水珠,是思念的泪滴。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你很讨厌我,我向你询问了原因,那天,我们大吵了一架,从两个形影不离的人变成了陌路人。一场吵闹,改变了曾经的我们,我依旧断肠销魂,伤尽年华。几度等待,惹一场空梦铭刻哀愁的记忆。

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临近毕业的我们,心中载着无限憧憬和惆怅。我曾经问过你,以后你会不会忘记我?你说“不会”。我不想做一颗流经你的流星,而是想做一颗守护你的卫星。三年的时光稍纵即逝,那些深爱着的容颜最终留在了发黄的留念册中。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宁有故人,不曾相忘,期待着每一次的遇见,怀念着我们一起走过的匆匆那年。

想对你说,谢谢你盛装莅临我的青春。

谁的青春不迷茫读后感【篇9】

当我看着手中的推荐书目表的时候,一眼就看见了,这个不平凡的题目,没有多想,就选择看着本书,写着本书的读后感。说实话,这本书我蛮喜欢的,虽然总的来说写的有些乱,但还是蛮合我的胃口的,他告诉我了很多人生的道理,这些道理让我一生都受用不尽。

二十岁的他,跟我一样,老想着怎么跟别人不同,怎样做独一无二的自己;老想着怎样才能不让自己的家人不担心自己;知道了有些时候必然要舍取一些自己所爱的东西来换来成功。

自己工作时没有安全感,只有那些朋友、同事能给予这种感觉,这时,我知道了,原来朋友们也可以向、像家人一样亲。只要你肯去接近一个人,他自然也会有好的向你示好身不由己如果用在我身上的话可能有点过了,在我看来,自己的生活是由自己来创造的,而不是仍由别人摆布,这样是永远不会成功的,这样是永远不会出人头地的。

从上学开始,家长老师们就开始教育我们要好好倾听每一个人说的话,不管他说的是不是很重要,都要认认真真的去听,这是人与人之间最起码的利益,也是最基础的。我一直是以,别人对我怎么样我就对别人怎么样的心态去对别人的,如果她对我恭恭敬敬的我也自然一样对他,如果他对我不善,就休怪我对他不仁了。

我很喜欢音乐,希望以后能在娱乐界发展,我对外公开说我喜欢,并且用行动证明了。可是作者却不一样,他只有勇气承认喜欢这样东西,却没有用行动证明过,这让我对她有些失望。心动不如行动,这句话就是如此解释的。每次当我失落的时候,想要对这个世界不管不问的时候,是我的理想激励了我,是它让我再次鼓起勇气去面对每一件事情,所以,一个人的理想是很重要的,他能让你受用一生。

说真的,我跟作者的想法是一模一样的,我也觉的这个世界上的我们的生命太小太短太脆弱了,要珍惜那些来之不易的幸福。现在市场上,就像古代的宫斗一样,每个人都想往上爬,爬了还想爬,爬了还想爬,得寸进尺,最后整个短暂的人生都毁了,还没来得及享受人生,就去世了。生活在这种互相残杀的世界,真的幸福吗?还不如平明来得痛快。

青春活力现,我们还都年轻,我们都是祖国未来的花朵,我们刚力挽狂澜,努力奋斗。

我读过一本书,叫《午后薰衣茶》里面的女主人公,和他的同伴闹变扭了之后,女主一位同伴会说出不要同伴了的类似的话,可是同伴却没有说,反倒说了一句让我至今都难忘的句子:“你我今生今世都是姐妹,绝对不会因为你做错了什么事而不再要好,知道吗?”这句话,也让我深思了好久,真的今生今世都是好朋友吗?世界上真的有这么重的友谊吗?没有吧?在我看来,每个人都会自己的私欲,而背叛伙伴,背叛任何人,在我看来,只有这本书中的人才能让我感受到友谊的重要情,友谊的长久性。就像作者刘同一样,要好的朋友在事业上,在生活中都是我们很好的精神支柱,没有了他们,你也就没什么心情工作了,感觉整个人都被抽空了似的。所以,一个真心对自己好的朋友,不会利用你来完成自己的朋友在这世上已经很难得了,如果有,请大家要好好珍惜。

‘人生就像在演戏一样’这句话我在很多地方听到过,这一次,居然在这本书上也看到了。

假惺惺,讨好上司,对不要好的人露出悲芊的脸。每次的逢场作戏,都给我的感觉很不一样,难道我们这短暂的人生就不能获得真实一点吗?这也是我最气愤的其中一点。虽然我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事,大家在市场上明争暗斗有什么事情不是在做戏?

每次回忆过去的时候,让我伤心开心恼怒的事情都是发生在我和朋友的身上,让我感到很欣慰,我要谢谢他们给了我这些回忆,让我的过去变得纷富多彩,不会那么单调。

我在想,我以前的生活我还能够有记忆吗?答案是模糊。而刘同,通过文字记录了他的历程,他在变,朋友在变,生活在变,不变的是变化。他是一个积极乐观的人,对生活充满了希望,每天过着打鸡血的生活。我在里面收获最多的是,对于解释的理解。都自己的人,真的不需要解释,不懂得人真的没必要解释。有的人,解释,行动,解释行动,行动,再解释,再行动……累不累,当然累了还不如不解释。在此,我要谢谢这本书,它让我懂得了很多。谢谢。

谁的青春不迷茫读后感【篇10】

这本书给我感受最深的便是它让我深刻的明白时间的力量真的很强大,强大到可以该变一切。不懂是谁说过这么一句话:时间就是把杀猪刀,宰下去,刀刀生痛。我想生痛的不是我们被伤得有多深,而是我们不得不在时间的荒洪里选择对回忆的遗忘。这一年我们在这里,做这样的事,但我们不能保证十年后我们在哪又做着什么,即使我们现在定下了海誓山盟直至海枯石烂,但终究这里存在着期限,长一点也不过就是山无棱,海水竭,可这真的有么?只要过了这个期限,一切曾经我们珍视的美好在时间面前都会显得惨白无力。时间让曾经以为自己舍不去的曾经暗淡直至风化,它改变了很多。同样在别人的时间里我在改变,在我的时间里我以为自己停留在了过去,但事实上我错了,我也一直在路上,只是我还对一些人一些事念念不忘罢了。我想我也该走了,不等了,我有理由相信时间已经改变了一切,刘同说:失恋不会死,一年是期限,我也该给自己一个期限。

我也该懂真正能陪自己走到时间的尽头的也只有自己了?

刘同执着于简单、真挚,我也一样,难免这可能会让人感觉到有些傻气,傻就傻了,人活得太聪明会累死的,没事就别把自己搞得跟个哲学家一样,老想些人生的深层次,你看他们,哪个不是被自己纠结死的。嘻嘻,开个玩笑。活着就是要有点玩世不恭的好?再说,矫情出来的矜持都不叫矜持,它让我感觉,不说了。

也许只有在重走青春后,我才能大吼出:我的青春不迷茫!

谁的青春不迷茫读后感【篇11】

每个人都渴望成功,我也不例外。读完刘同的《谁的青春不迷茫》,看着他的北漂十年,竟在不自觉中对成功之道有了些粗浅的想法。虽然稍显稚嫩,但我相信,这将会是我重要的财富。

养成好习惯。好的习惯等于成功的一半。十年,足以让我们忘记很多东西。那为什么刘同不但没有忘记,反而能在十年后将其生活经历清晰的展现在读者面前?因为他习惯记录。这十年间,他不断记录着自己跋涉的脚步,记录着点点滴滴的感悟。而这些记录不仅仅是让他记下了这些,更重要的是,这记录的过程本身就是一个总结、提炼的过程。我想没有什么人能比一个善于总结、善于思考的人成长的更快了吧。这优于常人的成长速度就是好习惯带给他的巨大财富。所以说,对于一个成功者,好习惯是不可或缺的。

有出色的行动力。我相信我们每个人骨子里都有一股原始的对成功的冲动,都有着自己的目标。可现实告诉我们,自古就不缺有想法的人,但在这些人中成功者又有几许?我想这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将想法转化为实际行动的能力吧(这里姑且称之为行动力)。大家都知道失败是成功之母,那成功的爸爸是谁呢?是尝试。试想一下如果爱迪生只停步于思考,而不去经历那数千次的尝试、数千次的失败,恐怕我们现在还活在黑暗中吧。所以说,有想法,就要勇于去做,去尝试。慎重没有错,可是如果慎重变成了畏首畏尾那就不应该了。

正确的定位。术业有专攻,我们不是全能王,不可能在每个领域都光芒万丈。刘同喜欢文字、喜欢电视,并且有这方面的才能,所以它可以出书,可以在电视路上走这么远。试想一下,如果让他去搞大飞机,估计他早就撂挑子不干了。上帝把我们带到这个世间,就一定为我们每个人安排了位置,找到它,不但可以让我们充满激情、事半功倍,更重要的是我们可以发挥出自己的价值。

懂得感恩。对于那些帮助我们的人和事自不必说,对于那些伤害我们、阻碍我们的也不应将其打入万丈深渊。我们这一生不可能一帆风顺,总要磕磕绊绊,总要在一次次跌倒与爬起的过程中,才学会了成长。有些事,既然发生,就得接受。因为它们的存在,过去才显得有意义。

尊重对手。从某个角度来说,对手其实就是另一个自己。他和我们一样有梦想,肯努力,有令人心酸的坎坷,有让人欣慰的成绩。正是他的存在,才会不断的提醒我们,我们还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完美,我们还有很多路要走。

善待批评。他批评我们是因为他重视我们,他对我们还有所希冀。看看他声严色厉时眼神中的期待,还有什么理由让我们不感激他?他宁愿扮作一个坏人,即使遭到我们的`记恨,也要指出我们的不足,帮助我们成长,他才是我们最大的礼物。

看轻自己。在人之下要把自己当人,在人之上要把人当人。不要高高在上,更不要目中无人。做人就像读书一样,读书时不可有自己,读完后不可无自己。我们只有把自己的杯子倒空,才能装下新的水。看轻自己了,才能看到别人的优点,才能更好的学习别人的优点。

谁的青春不迷茫读后感【篇12】

昨天读完了《谁的青春不迷茫》,今天整理了一下边读边结合自身的感慨。不多不少,三页纸。如果不是因为我突然在考研和就业之间挣扎迷茫,自己想要的生活和家人的期待发生了冲突,也许我不会买这本书,不会在其中找到共鸣并开始喜欢你。今天突然想,会有人的青春不迷茫吗?若不是有着传媒梦,看完这本书会爱上传媒吗?有传媒梦的那一定要买这本。若有了这个梦想,但并无这方面的技能,那一定开始陷入迷茫的青春了。哈哈。看完这本书,我突然对未来的十年有所期待,但我也不敢抱太大希望。因为未得到的就永远不不知道这中间有多少变数。书里画红线的部分不多不少,几乎每一篇都有那么一两条红线。就像秋微姐说的,你成为了我的礼物。我一直以为自己没有梦想的,现在想来,其实我心中也一直渴望通过写字让自己在日程生活中的感慨能够得到大家的认可,能给予一部分人力量。之所以迷茫,是不知道为了这个梦想,我的每一步该怎样走。

我会努力,不敢承诺一定会怎样。因为极强的责任感,如果没有兑现承诺,那我一定会把自己逼入绝境。另一方面,我想这也说明我自己在逃避现实,提前为自己的失败找好借口吧。我想,十年后,如果我成功会跟你说,不管你看不看得到。失败也会告诉你,因为不管十年后的自己在做什么,都肯定有自己那样选择的原因。谢谢你在我迷茫的时候,送给我这样一份珍贵的礼物。

我就是一个又一次走到人生选择路口的即将毕业的大四的学新闻的梦想着能成为一个成功的媒体人的二十出头的期待十年后能实现梦想的人。

书里很多话我都喜欢,但有一段话真精辟,精辟到如一道霹雷让我醍醐灌顶:“把一句话说得真好只需要两秒钟的时间,可背后花了三年或者五年才得到的经验教训,并不指望一说给你听,你瞬间便能明白。只能提个醒。你的生活还是你的,不管我们产生多少共鸣,无论如何,我们的人生都不会交织在一起的。”

谁的青春不迷茫读后感【篇13】

《青春》是一本随笔日记,用十年的时间,记录了一个急躁激进的大男孩一步步走向成熟稳重,一点点懂得社会人情懂得完善自己。刘同用简单的文字,真实的故事,自己的心态给正在迷茫的人许多经验与建议。

书是人进步的阶梯,我们需要一本好书来武装强大自己,在快鱼吃慢鱼的时代,我们必须学会学习那些自己没有又不需要自己亲身实践的经验,无疑,书本是最好的教材。现在传媒人刘同的优秀案例就是一本很好的教材。他乐观,有激情,目标明确、对人生有合理的规划、能持之以恒,这都是成功者必备的条件。

关于感情。刘同是一个重感情的人,跟他处过的好多朋友都被他记着,不管是还联系的还是不联系的在书中总会不经意的提起,他总是常怀感恩,就算被恨了,也会玩笑的说“谢谢你们还记得我”,就算被忘了,也会幸福的告诉自己遇见过就是好的,他说青春是永远的,所以朋友也是永远的。现在的我们,心态太过于浮躁,生活又太过于琐碎迷茫,宽容和信任的心都在流失,所以常有一句不合就吵打起来,每年大学宿舍都会有那么多过失伤人少年,如果每人都像刘同一样,多点爱心和包容,是不是就不会有那么多的纷争与不快乐?

关于工作。刘同是那种知道自己要什么,而且会立刻并永久付诸行动的人,这从他坚持写日记便可以看出,他有明确目标,每天都充满希望,永远有充沛的精力,他说你别走到一半就不走了,所以即使是最艰难的时候,也不会沮丧放弃,他热爱自己的每一份工作,并且会努力做得最好,那么他的成功就不是偶然而是必然。我就经常在想,为什么有那么多人总是换工作,为什么那么多人追求一夜成名,为什么那么多人不知道自己要什么?如果一个人知道自己想要的,并为之永远努力,那么是不是就算不出名,也会是行业里足够骄傲的人了?

关于生活。刘同是聪明的,是叛逆的,是狂热的,也是深沉的,是孤独的,也是深沉的。他不会跟生活较真,所以对待没意义的问题,他一不抱怨二不解释;他大胆,敢于自嘲,又很固执,说即使流泪也要有资格;他热爱自己的生活,他会用花开的时间去倾听,会在要绽放的时间尽情绽放;他很潇洒,说往事如浮云,都需要借过;他却总有中寂寞感,觉得满大街都是寂寞的人。那么,面对如此的社会压力,我们还会如此性格多变么?怕是只剩下机械的生活麻木的笑脸了吧?如果,我们不再把生活视为最苦难的事情,学会用五彩的心情面对生活,那么天

会不会更蓝,心情会不会更美丽,生活会不会很友爱?

当人们在抱怨感情的时候,我想我不会再计较每天琐碎的不愉快,或许这个人很快就离开了,但我会记着这个人,他是我记忆的组成;当有人在抱怨工作时,我想我不会随波逐流,我会思考自己到底要什么,并永远朝目标前进;当有人在抱怨生活时,我不会只拥有黑白的界限,我喜欢色彩斑斓的心情,我会给自己不会后悔的生活。

青春是美好的,没有界限的,拥有无限能量的,记得坚决不再迷茫,让生活不留遗憾!

谁的青春不迷茫读后感【篇14】

大片的时光如浮云流过。我们的青春单薄地穿梭在蓝天上,穿梭在这片写满和谐的蓝天之上。——题记

纵观历史的轨迹,踏遍岁月的浪淘。未曾在意过永恒的成功与失败,努力做最好的自己,在青春的渡口驻足回首时,才会对自己的汗水与泪水的往事露出笑容。

天际边拂过的清风吹起一页页纸,肆意的领略青春。我沉醉在书间的青春洋溢,敬佩作者肆意挥洒的青春。

在《谁的青春不迷茫》中,他是这样述说的。“你曾因此失去了一些东西,但你却得到了更多。”大四毕业正式进入湖南电视台工作时,你租了一辆车搬家。你当初只提着一个行李箱到得长沙,四年的时间,他变成了一车的东西。四年的时间,你得到的永远比失去的多。你曾遇到一些你爱的人,因为你没有钱而离开你。后来,你学会了快速甄别发展对象的品性……当然,你也并不是一真都凄凄切切地生活在冷宫中;期间,你也犯过很多错误,失去了一些本该一直继续的朋友,失去了一些本该关系更好一点儿的朋友。但成长不就是这样么?不是学到就是得到。

“年轻是什么?年轻是永远也换不来的岁月。”萧枫就这样说过,青春不正是如此吗?在青春的过程中,我们都走过一样的路。你成长中所有遇到的问题,都是为你度身定做的。解决了,你就成为了你这类人中的幸存者,不解决,你永远也不知道自己可能成为谁。在这条路上,你觉得孤独就对了,那是让你认识自我的机会。你觉得不被理解就对了,那是让你认清朋友的机会。你觉得黑暗就对了,那样你才分辨得出什么是你的光芒。你觉得无助就对了,那样你才能明白谁是你成长中能扶你一把的人。你觉得迷茫就对了,谁的青春不迷茫!

我的青春,亦复如是。哦,灿烂的青春季节,虽然异想天开,却总也忘不了作业本上鲜红的“X”,也忘不了去做枯燥无味的XYZ,不忘去念那总也学不会的ABC。无论何时,总想着明天考几何、代数,后天听写英语单词……会为一次考试失利而哭的天昏地暗,拼命地学几个通宵,过后又嘻嘻哈哈忘得一干二净。明明搞不懂政治,却总喜欢谈论伊美战争,谈论日本首相安倍,关心台湾与内地的关系;根本不了解经济,却总喜欢用课本上学到的少得可怜的知识大谈世界经济;压根不知道什么是哲学,却又哲学家似的侃侃而谈。正因为我正值青春,我不迷茫谁迷茫!

“在多年后,在你们的世界里,重新发芽,穿梭成一幅流光溢彩的青春。”是呀!我们的固执,倔强在青春中挥洒,我们在浩瀚的青春中迷茫,续写青春的挚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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