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终止协议(模板六篇)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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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终止协议 篇1

小李是某制药有限公司的技术骨干,2000年3月进入该公司时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根据该《劳动合同》的约定:如公司和雇员双方在本合同的约定届满前3个月内达成协议,本合同的期限可以延长。20xx年6月,公司决定送小李到英国进行业务培训,并与小李在原《劳动合同》的基础上又签订了一份《培训协议》,约定在培训期间及完成后,雇员同意在其现在的岗位或公司认为适合的岗位上为公司服务至少5年(从培训开始之月起算);培训开始之日至5年期满前,如员工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要求辞职,该雇员必须退赔公司全部培训费用。

20xx年10月,小李从英国培训完毕回国。在20xx年1月到3月,也即是《劳动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公司未向小李提出续签合同,小李也没有向公司提出。4月,小李以劳动合同届满未续订为由,不再到公司上班。

本案的仲裁结果是公司败诉,法院在审理后支持了仲裁结果。理由是,《培训协议》是《劳动合同》的附随合同,随《劳动合同》的终止而失去效力。李某是在《劳动合同》终止、《培训协议》失效后离开公司的,对失效的合同不存在违反问题,也不应承担违反《培训协议》的责任。

此后,公司曾多次通知小李回公司上班。双方为此发生争议,公司以小李违反《培训协议》,要求其按照《培训协议》的约定赔偿公司全部培训费用为由,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

一、什么是服务期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对由用人单位出资招用、培训或者提供其他特殊福利待遇的劳动者的服务期作出约定,因此服务期是劳动者因接受用人单位给予的特殊待遇而承诺必须为用人单位服务的期限。

二、设服务期有何前提条件

◆出资招用。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发生费用,如外地人才落户。

◆培训。如员工是委托全日制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培训中心、职业学校代培学生,或者参与学历培训、能力培训、出国或异地培训、进(研)修、作访问学者等,企业为其支付各种学杂费、交通费、置装费和在外生活补贴。但是,职业技能培训不能作为设立服务期的培训,如上岗培训等。

◆提供其他特殊福利待遇。对此概念可做以下把握:对单位来说有出资行为,即有支付货币凭证的情况;对员工来说当是工资报酬以外的。总而言之,这种福利不是每个员工都享有的,具有特殊性。

三、服务期如何约定

对服务期的约定应当明示,即必须白纸黑字写下来,或者签订服务期协议,或者在劳动合同里约定服务期条款。单位不能因为提供过类似特殊福利就单方面认为有服务期存在。

四、劳动合同与服务期约定是什么关系

服务期约定是在劳动合同存在和有效的前提下签订。服务期约定是劳动合同的附随合同。因此,不能不签订劳动合同只签订服务期协议。

六、劳动合同期限少于服务期期限,如何处理

劳动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服务期限长于劳动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放弃对剩余服务期要求的,劳动合同可以终止,但用人单位不得追索劳动者服务期的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继续提供工作岗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服务期的,双方当事人应当续订劳动合同。因续订劳动合同的条件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原劳动合同确定的条件继续履行。继续履行期间,用人单位不提供工作岗位,视为其放弃对剩余服务期的要求,劳动关系终止。

七、服务期赔偿如何界定

约定的服务期限长于劳动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由用人单位终止合同的,不得追索劳动者服务期的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服务期的,双方当事人应当续定劳动合同,对服务期的履行方式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外又约定了服务期限的,推定服务期为双方劳动合同的期限。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特殊培训或特殊福利待遇的,对服务期限没有特别约定的,服务期限以不超过5年为限;服务期限和折抵方法有特别约定的,按特别约定处理。但用人单位以双方约定已工作年限不予折抵,要求劳动者承担全部责任的,不予支持。

八、哪些情况不能收取培训费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培训费用;当劳动合同期满,合同自然终止时,用人单位不应收取培训费;培训费的赔偿也不包括进单位的入门教育,不包括组织调动,单位为调整人员和岗位而进行的转岗培训。

合同终止协议 篇2

1月13日,甲方与乙方签署了《红微博文化艺术网络营销推广战略合作服务协议》,约定由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做好网络营销推广及网-络-公-关工作,为甲方的市场营销提供专业服务。双方的合作期限为一年,协议有效期为201月15日至1月15日。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于年4月6日提前终止本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就双方提前终止协议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甲、乙双方同意,提前终止双方于2011年1月15日签订的《红微博文化艺术网络营销推广战略合作服务协议》。

第二条 协议提前终止后,原协议约定的知识产权保护及保密条款继续有效,双方仍需严格遵照执行。

第三条 价款结算及支付方式:

1、甲方应于2011年9月10日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60万元(人民币大写:陆拾万圆整)。乙方在甲方付款前,应向甲方开具等额发票。

2、乙方在收到此笔款项后,甲、乙双方因协议存续期间及提前终止本协议所产生的所有债权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价款、滞纳金、违约金、赔偿金等其他债权债务等)已全部结清。

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甲方 乙方 通信地址 通信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电话/手机 电话/手机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2、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侵犯了甲方知识产权及商业秘密等有关秘密,给甲方造成损害的,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乙方利用甲方上述秘密信息牟取的全部收益无偿归甲方所有。

3、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不得就协议存续期间及提前终止本协议所产生的任何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价款、滞纳金、违约金、赔偿金等其他债权债务等)提起仲裁、诉讼、申诉、信访;否则,视为乙方根本性违约,乙方应双倍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服务费用。

因本协议所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因处理本协议项下纠纷所产生的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一切损失。

1、未尽事项,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有关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可分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为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The Parties agree that this contract will be valid for years as of the date of signature of the parties.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 年内有效。

SURVIVAL. The provisions of Articles 5, 6 and 7 of this Agreement, and all warranties, representations and indemnification’s set forth in this Agreement, shall survive termination or expiration of this Agreement and/or any other agreement regarding the Services, or any determination that this Agreement or any portion hereof is void or voidable.

继续有效。本协议第5、6和7条规定及本协议中规定的全部保证、声明及赔偿在本协议和/或关于本协议服务的任何其他协议终止或届满后应继续有效,或在确定本协议或本协议任何部分被确定为无效或可撤销后继续有效。

二、Rescission/Dissolution of a Contract(合同的解除)

Should the Joint Venture Company be unable to continue its operation or achieve the businepurpose stipulated in the Contract due to the fact that one of the contracting parties fails to fulfill the obligation prescribed by the contract and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or seriously violate the stipulations of the contract and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that party shall be deemed as unilaterally terminates the Contract. The other party shall have the right to terminate the Contract in accordance with the provisions of the contract after being approved by the original examination and approval authority as well as to claim damages. In case Party A and Party B to the Joint Venture Company agree to continue the operation, the party who fails to fulfil the obligations shall be liable to the economic losses thus caused to the Joint Venture Company.

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资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对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外,并有权按合同规定报原审批机构批准终止合同。如甲、乙双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资公司的经济损失。

If the other party fails to perform its obligation in the contract within the time limit agreed upon in this Contract, and fails to eliminate or remedy such breach within 15 days following the receipt of the notice thereof from the non-breaching party and still again fails to perform the Contract with the period of time allowed for delayed performance, in such case the non-breaching party shall be entitled to rescind the contract by a written notice to the defaulting party and still have the right to claim damages from the defaulting party.

如果合同一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履行合同义务,并在收到未违约方的通知后15天内未能消除违约或采取补救措施,而且在被允许推迟履行的期限内仍未履行合同,在此情形下,未违约的一方应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合同,同时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三、Termination of Contract(合同的终止)

The liquidation of the Joint Venture’s assets and creditor’s fights and settlement of the Joint Venture’s debts shall be conducted by the Joint Venture Company immediately after the early termination or expiration of this Contract. The liquidation shall be based upon fair and responsible principles and shall be carried out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iquidation methods set forth herein.

Upon announcement of the termination of the Contract and/or the pending liquidation of the Joint Venture Company, the Board of Directors shall work out procedures and principles for liquidation and nominate candidates for the liquidation committee. The Liquidation Committee may engage the services of accountants and lawyers registered in China for purpose of rendering advice to the Board.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终止后,公司应立即对其资产、债权和债务进行清算。在清算时应本着公司负责的原则,按合同规定的清算方式执行。

当合同终止和/或合资公司即将停业清算时,董事会应制定清算的程序的原则并确定清算委员会成员。清算委员会可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和律师任职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After the termination of the Contract, Party A shall still have the right to use the know-how supplied by Party B, and still have the right to design, manufacture, use, sell and export the Contract Product.

Any kind of termination of this contract shall not affect in any way the debts and relevant rights and liabilities existing between the two parties and the debtor shall be kept liable until he fully pays his debts to the creditor after the termination of the Contract.

本合同终止后,甲方仍有权使用乙方提供的专用技术,仍有权设计、制造、使用、销售和出口合同产品。

本合同期满后,双方发生的未了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债务人应对债权人继续偿付未了债务。

合同终止协议 篇3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劳动法》第28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劳动部规定,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

劳动部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中作了以下具体规定:

1、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3、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4、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5、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

6、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7、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8、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在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其中用人单位依据上述4、6、7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9、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对符合规定的劳动者应支付经济补偿金。不能因劳动者领取了失业救济金而拒付或者克扣经济补偿金,失业保险机构也不得以劳动者领取了经济补偿金为由,停发或减发失业救济金。

10、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5至10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合同终止协议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甲方“______华庭”的广告服务代理(包括平面创意、撰文、设计、策划)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合作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作“_______华庭”项目的广告服务代理,全权负责本项目的广告创意、撰文、设计、策划等代理事宜。

二、合作期限

委托期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本协议所拟合作期限届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双方可续签协议。

三、乙方工作内容

广告的创意、文案、软文撰写、设计、策划、影视创意等事宜,包括楼盘VI、报纸广告、夹报、宣传单张、海报、楼书、房展、展厅、喷画、广告折页、杂志广告、DM、邀请函、贺卡、现场POP、户外广告等平面设计、影视创意、影视脚本、活动策划方案、形象策划方案。

四、双方合作方式:

甲、乙双方以第一个月作为合作试点,在完成第一个月合作后,甲、乙双方都有权对对方的工作情况、合作程度、是否违约等情况进行评判,以作为是否继续合作的基础。如甲、乙双方对对方的合作情况不满意,均有权解除余下时间的合作关系。

五、双方责任与权利

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1、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各类图片和文字资料,并应对上述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而引起的法律纠纷,其相关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

2、甲方有权及时地对乙方所提交的广告方案、设计稿和其他书面工作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乙方据此进行修改、调整、直至甲方签字认可方可定稿。但甲方应尊重乙方的专业经验和知识,并应考虑乙方工作周期等因素,在乙方提交有关文件后,应及时、完整地以书面形式提出明确的意见,以便乙方有足够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业务。

3、为避免多头决策而导致的工作质量、效率下降,甲方特指定_______为其全权代表与乙方沟通,具体负责设计方案的审定,各种方案的确定,同时指定____________为其协助乙方款项的结算。

4、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时付款,以保证项目的正常进行。

5、甲方在提出各种正式建议与意见时,应采用包括传真在内的书面方式,以增进沟通之效率及未来之查证。

6、合作期内,甲方在事先未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另行委托其他公司进行设计,否则视为违约。而在影视、印刷、工程、摄影、策划执行、媒体监控、市调等方面甲方则有权选择其他公司负责,但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选择乙方。

7、合作期间,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要求乙方更换相关服务人员。

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1、乙方为甲方成立项目服务小组,该项目小组由项目总监负责,并且配备足够数量的优秀设计人员。

2、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保证交稿时间,所有的交稿数量均以甲方最后的确认稿为准,根据乙方的交稿时间和设计质量来评判乙方的工作完成情况。

3、乙方承接甲方广告业务,应委派专人与甲方保持紧密联系,经常与甲方交流、沟通,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工作,并为甲方资料保密。

4、乙方必须派出精干力量为甲方提供设计,甲方拒绝接收毫无创意和设计水平的稿件。

5、乙方每个月必须提供一份广告推广和传播思路,经过审定后按此思路进行广告创作和执行。

6、本项中以上1-5项中,如果有任何一项乙方未能按照甲方要求完成,则被视为违约。

7、双方合作期间由乙方设计的所有广告在不影响广告版面的情况下,可以附上乙方的标识。

8、双方合作期间,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乙方提供的设计稿,应具有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符合知识产权的合法性,如因乙方提供的设计引起纠纷或争议,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因此产生的直接或连带责任。

六、工作时间

各项工作开始前,双方应协商具体的时间安排,并由乙方做出详细的工作日进度,双方遵照执行。

七、收费条例

收费标准:

首个服务月:_____000.00RMB

其他服务月:每月______000.00RMB

结算方式与时间:

1、首个服务月的服务费:签定本广告服务代理协议书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先付首个服务月的部分服务费(即______0000.00RMB),首个服务月的服务费余额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付清。

2、其它服务月的服务费:甲方应严格按照甲、乙双方确认的每月______日前将上月的服务费付请。

3、所有款项汇至乙方指定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滞纳金:若甲方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逾期未付款,则须自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时间算起,每日按拖欠款金额的0.5%向乙方支付滞纳金;若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对工作一致推迟,则收款时间相应顺延。

5、违约金:若乙方在本合同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甲方要求的工作每拖迟一天按月服务费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对工作一致推迟,则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八、知识产权

本合同所完成之成品或所确认之设计稿件,在所有款项结清后,其所有权及使用权、版权归甲方。但在设计成品发布后,乙方有权使用所设计之作品参与公益、专业、行业或各类组织机构所组织的竞赛评比活动和乙方的宣传品上。

九、违约责任

1、乙方除自然力、灾难、政府等不可抗力之因素外,应按本协议约定之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在这种情况下,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执行本协议,有权拒付费用,并向乙方索取由此造成一切损失。

2、如甲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内付款,使乙方不能及时开展各项工作,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工作延误或影响,乙方不承担任何损失或责任,乙方保留单方面终止合作的权利,并向甲方追讨拖欠款项的滞纳金。

十、终止合同的条件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守约方有权通知违约方予以及时纠正;如违约方不能及时纠正,则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的执行。

十一、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可在协商一致的情形下,以补充协议形式补充其他条款,其法律效力与本合同的条款同等。

十二、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如有非本协议所规定的业务(影视执行、输出打样、印刷、广告工程、市调、媒体监控、活动执行、公关等方面),可另行签定项目合同。

十三、如在协议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签约地的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

十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协议自双方签约日期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委托人:___________法人代表委托人: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年____月___日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拓展阅读

广告合同违约责任的划分标准

一、合同违约概念

合同违约是指违反合同债务的行为,亦称为合同债务不履行。这里的合同债务,既包括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又包括法律直接规定的义务,还包括根据法律原则和精神的要求,当事人所必须遵守的义务。仅指违反合同债务这一客观事实,不包括当事人及有关第三人的主观过错。各个国家合同法对违约行为形态的划分都是不一样的。

二、广告合同违约责任划分标准以及赔偿标准

(一)预期违约

依《合同法》第108条的规定,所谓预期违约,以称先期违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以明示或默示的方式表示其将不履行合同的行为。预期违约的实质是种毁约行为,分为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两种。所谓明示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到来之前,明确、肯定地向另一方表示其将不履行合同义务。违约广播这种毁约心思表示既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所谓默示毁约,是指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到来之前,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行为表现而预示其将不履行合同义务。其构成条件为:

1、债务人的行为符合《合同法》第68条所规定的情形;

2、守约方具有确凿证据证明对方具有上述情形;

3、违约方不愿提供适当的履行担保。

对于预期违约,守约当事人依法选择下列救济方式来追究对方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1、采取自救手段,维护自身利益。依《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对于预期违约,守约方依此享有合同解除权,可单方解际合同,并可请求对方赔偿损失。此规定比较适合明示毁约。但对于默示毁约而言,因恐难以掌握对方违约的确切证据,故守约方不宜而采取解除合同措施,可参照合同法第68条规定,中止合同履行或中止合同履行或履行准备,以避免扩大自己的经济损失;立即通知对方当事人在预期间内提供适当的履行担保。若对方当事人在处理期间内不能提供适当担保,应视为对方明示毁约,此时可依法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此种自助措施与行使不安履行抗辩相似。

2、寻求司法救济,追究对方违约责任。依《合同法》第10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对方可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此种措施,对于明示毁约易于操作;但对于默示毁约,守约方须掌握对方预期违约的确切的证据后方可诉诸法律,否则,将因证据不力反而于己不利。

3、持合同的效力,等待对方履行。当一方预期违约,对方可坚持合同的效力,要求或等待对方到期履行合同,以静观对方的态度是否有所变化,然后决定是否采取相应措施。对于明示毁约,守约方应明确要求对方撤回毁约的思表示,而不能一味地坐等对方履行,以免扩大损失。对于默示毁约,守约方一时无确切证据证实对方毁约,可等待对方到期是否履行;若对方到期不履行,可依实际违约中的不履行情形追究其违约责任,或者依法解除合同,请求赔偿损失。

(二)不履行

不履行,又称完全不履行,是指债务人对自己所负义务根本未履行。具体来讲,是指债务人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而致合同履行不能,或债务人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后能够履行而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的行为。前者指履行不能,后者称拒绝履行。二者的区别,主要反映在债务人于客观和主观两个方面的表现不同。前者不履行是因为客观上无履行能力,而不是主观上不愿履行;后者不履行是由于主观上不愿履行,而不是客观上无履行能力。

1、履行不能

即给付不能,指债务的内容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导致客观上根本不可能实现《合同法》没有明确规定履行不能的概念,其中110条所规定的法律上和事实上的不能履行,是指债务人违约之后的履行能力状态,法院据以确定债务人是否承担实际履行责任,并不是指履行不能的两种情形。在理论上,履行不能分为自始不能和嗣后不能。所谓自始不能,是指债的关系从开始设定之日起就不能履行。对于自始不能,不少学者认为,其合同本身是无效的,因而谈不上违约问题。但其实不然,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依《合同法》第54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或因重大误解,使对方或双方在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订立合同,属于可撤消合同。此类合同易发生自始履行不能的情形。当撤销权人怠于或放弃行使撤销权,合同效力由不确定状态较为有效,此时则存在违约问题。所谓嗣后不能,是指债成立后由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债无法履行。理论上一般认为,嗣后不能须基于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才构成违约。履行不能的法律后果,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如下:

第一、自始履行不能的有效合同,不能是否可归责于债务的事由,债务人均应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免除债务人的实际履行责任;债权人可依法解除合同,请求赔偿损失。此外,若违约人的行为构成犯罪,违约人依法还应承担刑事责任。

第二、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债务人应免除实际履行责任,但应承担违约责任;债权人可依法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三、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致一时履行不能,待不能原因清除以后,债务人应履行原债务,并承担违约责任,但此时履行不得违反《合同法》第110条规定。第四、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致合同履行不能,债务人可解除不能履行部分的实际履行责任,对能履行的部分仍应继续履行,但不得违反《合同法》第110条的规定,并同时承担违约责任;若部分履行不能致使债权人订约目的不能实现,债权人可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第五、若因不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致合同履行不能,债务人的法律后果分别表现为:

(1)解除原债务的实行履行责任。因一时履行不能,债务人在不能障碍消除前不负履行迟延责任;

(2)遇有履行不能情形时,债务人有及时通知对方的义务,并有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的义务,如《合同法》第118条的规定;

(3)除承担违约责任,如《合同法》第117条的规定。

2、拒绝履行

即指履行期限到来后,一方当事人有履行能力而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的行为。

(1)债权人可依法解除合同,请求赔偿损失;

(2)债务人拒绝履行的意思表示做出后,非经债权人同意原则上不得随意撤回,否则,债权人有权以对方违约致债务履行已成为不必要为由而拒绝受领,并可请求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3)在双务合同中,债务人因此而丧失同时履行抗辩权,债权人有生履行义务的据此可拒绝履行;

(4)债务履行有担保的,债权人可请求担保人履行担保义务。在物权担保中,债权人可依法行使担使物权,以满足债权的实现;

(5)债权人认为需要履行的,可依法请求强制履行,但不得违反《合同法》第110条的规定,并可请求债务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3、迟延履行

(1)给付迟延

限债务人在履行期限到来后,能够履行而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期履行的行为。

其构成要件为:

①须有合法债务存在;

②履行须可能;

③未按期履行;

④迟延履行无正当理由。

给付迟延依法应承担如下法律后果:

①支付违约金或赔偿因迟延偿付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若迟延给付造成债权人丧失履行利益的,债权人可依《合同法》第94条规定解除合同,请求赔偿损失;

②对在迟延期间因不可抗力造成标的物毁损丢失的,债务人依法承担履行不能的责任,并不得以不可抗力为由主张负责。但根据诚实信用原则,若债务人能够证明即使其不迟延给付也会发生标的物毁损丢失的,则可免责;

③符合《合同法》第63条规定的情况,承担交易价格风险责任。

(2)受领迟延

即债权人在债务人于履行期内履行时无正当理由未能及时接受债务履行的行为。

其构成要件为:

①须有合法债权存在;

②债务人已按期做出实际履行,且履行适当;

③债权人未按期接受履行;4)债权人迟延受领无正当理由。债权人迟延受领,依法应向债务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因迟延受领而给债务人造成的损失,如保险费.提存费.运输费等;若为金钱给付义务,债务人可停止支付受领迟延期间的债务利息;符合《合同法》第63条规定的情况,债权人还应承担交易价格风险责任。

4、不适当履行

(1)瑕庇给付

即债务人虽履行了债务,但履行标的有缺陷,以致减少或丧失该履行标的价值或效用,致使债权人的履行利益未能得以充分的实现的行为。

瑕庇给付的法律后果为:

①债权人有权拒绝受领,标的瑕庇能够补正的,债权人可依《合同法》第111条的规定根据标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合理要求对方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并因此而不负迟延受领的责任;

②因瑕庇补正而致债务人迟延履行的债务,应承担迟延给付的责任;

③依《合同法》第112条的规定,债务人采取补救措施后,债权人还有其他损失的,债务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④标的瑕庇不能补正或虽能补正,但对债权人已无实际利益的,债权人可依法解除合同,即退货,并要求赔偿损失;

⑤经债权人催告债务不为补正的,债权人可请求法院判令了强制执行。

(2)加害给付

即因债务人的不正当履行造成债权人履行利益以外的其他损失的行为。如债务人交付有传染病的家畜,致使债权人其他家畜感染死亡等。《合同法》对加害给付未做具体规定,但《产品质量法》等法律对此有明确规定。加害给付的法律后果为:债权人可依法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其损失无论是人身损害还是财产损失,无论是实际利益还是可得利益,债务人均应赔偿。此外,加害给付,一般易形成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重合,当事人可依其实际情况选择对方当事人承担相应责任。

 

合同终止协议 篇5

买方:

卖方:

鉴于买方有意委托卖方承担 工程 标段的全部工程设计,并向卖方采购与该标段工程配套的全部设备/材料(简称“合同设备”),用于 工程的建设,且卖方同意向买方供应上述工程设计和合同设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买卖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1 工程简况

1.1 工程名称:

1.2 建设地点:

1.3 建设规模:

1.4 建设单位(业主):

1.5 其他(如有)

2 本合同的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2.1 文件组成

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组成:

2.1.1 本合同协议书;

2.1.2 中标通知书(如有);

2.1.3 合同专用条款;

2.1.4 合同附件(包括技术协议、质量标准、工作范围、供货范围、设计文件和货物交付计划等);

2.1.5 合同通用条款;

2.1.6 投标文件(包括投标过程中被招标人书面确认接受的商务、技术偏差);

2.1.7 招标文件。

2.2 解释顺序:

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约定不明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者为准。

3 工程设计范围和进度

本合同工程设计范围为: ,并以本合同附件1——《工作范围和供货范围》为准。工程设计分为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竣工图设计。

工程设计要求以及各阶段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以本合同附件2——《工程设计规范》为准。

4 工程设计接口

买方与卖方应就总包工程和本合同项下分包工程设计接口进行密切配合和准确界定。卖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设计与总包工程设计的接口、卖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设计与设备厂家设计的接口,以及设计接口资料的相互提供等以合同附件1——《工作范围和供货范围》为准。

5 合同设备

卖方根据本合同要求和其完成的工程设计文件要求,最终确定合同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技术参数、质量标准,并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买方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对卖方设备选型、设备厂家选择的管理,并不免除卖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

合同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技术参数、质量要求等以本合同附件1——《工作范围和供货范围》和附件3——《技术协议》为准。卖方最终确定的设备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质量标准与上述合同文件不一致的,应该取得买方的书面批准。

6 合同价格及付款条件

6.1 本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 ),其中不含税价格____元,税额____元。本合同价格包括:工程设计费为人民币(大写) (¥ ) 其中不含税价格____元,税额____元;合同设备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 ) 其中不含税价格____元,税额____元。价格组成按本合同附件4:《合同分项价格表》。上述总价及分项价格表中的各项价格均为含税价。

6.2 《合同分项价格表》中的各分项价格与合同总价不一致时,以总价为准;各类单价与分项价格不一致时,以分项价格及对应的工程量反算的单价为准。

6.3 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除非本合同约定的合同变更、合同外工作外,不因任何因素调整本合同总价。此外,在本合同承包范围中并未列入,但是为了达到本合同规定的功能或为工程正常实施所必须的项目,应由卖方负责按合同工期要求将该等项目实施完毕,所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6.4 卖方了解本总包工程采取EPC总承包模式建设,所有建设资金由业主承担并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向买方支付,买方作为总承包人按照总承包合同项下施工款的支付办法向卖方支付本合同项下的款项。为此,双方约定买方向卖方支付每一笔款项的前提条件均包括:

(1)已完工程得到确认且卖方的付款申请符合本合同的约定;

(2)业主向买方支付了与卖方申请付款相对应的款项?

7 货物交付

7.1 本合同设备的交货时间为 ,以合同设备最晚和/或最后批次到达交付地点的本体、部件、配件、备品备件(如有)、专用工具(如有)、随货发送的技术文件和技术资料为实际交付时间。

7.2 本合同设备的交付地点为 。交货方式为车板交货。

7.3 支付方式为支票、电汇或承兑汇票等。

8 质量要求

8.1 按照国家及行业现行的标准、规程、规范、技术条例进行工程设计,严格掌握设计标准,控制工程造价。

8.2 卖方保证其供应的合同设备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安全的、技术水平先进的、成熟的、质量优良的,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设备的选型符合安全可靠、经济运行和易于维护的要求。

9 其他

9.1 合同签订日期以买卖双方中最后一方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日期为准。

9.2 本合同协议书经买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9.3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买方执一份,卖方执一份;副本____份,买方执____份,卖方执____份。

(以下无正文)

签 署 页

买方:

(盖章) 卖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税号: 税号:

开户行地址:开户行地址:

合同终止协议 篇6

终止服务合同协议模板

合同是商业世界中的一种正式协议,它记录着两方之间的约定,以确保各方都能遵守自己的义务。服务合同就是一种特殊类型的合同,它以一方提供服务,另一方支付费用为基础,在商业世界中应用广泛。然而,在某些情况下,一方可能需要终止服务合同,或者因为对方没有遵守自己的义务,或者因为自己没有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

终止服务合同协议模板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工具,它确保了终止合同的过程是有序和公正的。下面我们将详细介绍终止服务合同协议模板需要包含的内容。

1. 终止原因

在合同终止协议模板中,首先需要明确终止合同的原因。这一部分通常包括双方对处理终止合同的原因的协商以及相互认可的解决方案。通过交流清晰地表达终止的原因,可以让双方更好地理解彼此的立场,并找到最好的解决方案。

2. 终止时间

合同终止协议模板中,需要确定的另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是合同终止的时间点。这是确保终止合同过程有序推进的关键因素。在终止时间确定之后,一方需要确保所有合同条款得以完全执行,或者需要让对方进行相应的赔偿。

3. 已完成工作

在服务合同中,双方通常都需要做出一些承诺和义务。在服务合同终止的过程中,一方需要确保已完成的工作已经得到相应的赔偿和支付,并且需要向对方提供详细的结算单或未完成的工作清单。

4. 未完成工作

如果服务合同中有一些工作还未完成,那么双方都需要商讨如何处理这些未完成的工作,并确定最终的解决方案。这可能包括合同终止后需要提供的服务或赔偿,或者被终止合同的一方需要对已完成的部分工作进行付费。

5. 合同文件

合同终止协议模板中,双方需要协商处理合同文档的方式。一方需要向对方发出正式文件,这个文件应该注明终止合同的原因、时间和重要终止条款的详细信息。同时,需要评估其他相关的法律文件,以确定哪些文件修改、更新或完全取消。

总结:终止服务合同协议模板是每个商业合同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它通常是在双方举行正式会议时签署的。通过终止服务合同协议模板,双方可以确保终止合同过程中的所有行为都是合法有效的,并保持公司形象和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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