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都孤儿读后感汇总十一篇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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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都孤儿读后感(篇1)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个感人的故事。

主人公奥利弗是一个孤儿。他出生在一个贫困家庭。奥利弗的母亲生下他后不久就去世了。他像礼物一样被送去,最后进入了小偷的巢穴。在许多朋友的帮助下,警察包围了小偷的巢穴,发现了奥利弗的生活经历,帮助他获得了遗产,回到了亲戚的怀抱。

读完这本书后,我的心情很长一段时间都不能平静下来。可怜的奥利弗在饥饿、寒冷、孤独和悲伤中一步步前进。让我感动的是奥利弗小偷生涯的那一章。虽然小偷们想把他培养成小偷,但无论他们如何折磨和攻击他,他们都无视他。他们愿意在外面闲逛,也不愿意和坏人在一起。最后,他们趁机逃出了小偷的巢穴。想想奥立弗,想想自己,虽然我比他快乐得多,但我和他一样坚强吗?虽然此刻我不会流浪,但我没有他那么机智、正义、勇敢。

书中另一个感动我的人是南希。虽然她是个小偷,但为了帮助奥利弗,她宁愿背叛她所爱的人,也不愿冒着被处死的危险。最后,她死在拳头下。南希所做的让我感受到了她内心的矛盾、善良和正义。

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经历,但无论遇到什么困难和挫折,都要有自信,通过自己的努力实现人生目标。

雾都孤儿读后感(篇2)

《雾都孤儿》这本世界名著讲述的是发生在十九世纪的一个动人的故事。

书中的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是一位孤儿。他出生于一个济贫院,出生不久妈妈就死了。后来,他被当做一件物品送来送去,受尽折磨,直到最后,遇到一位善良的老先生——布朗洛老先生,这位老先生好心收留了他,他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完这本书,我心中久久不能平静。可怜的奥利弗,在已经失去家人的痛苦下,还受到这么多折磨。真不知道在他瘦弱的躯体下,有着怎样的意志,能使他坚持不懈,使他在饥饿、寒冷、孤独、悲伤、痛苦下顽强地斗争,向美好的生产前进!

令我感动的是奥利弗遇到强盗集团的那一章。奥利弗在水中走了七天七夜,饥饿和疲劳威胁着他。他遇到了杰克道令斯——一个小偷。杰克把奥利弗带到了贼窝,小偷们想把奥利弗也训练成一个小偷,但奥利弗特威斯是不愿意做小偷,逃了出来。读完这章,一种油然而生的敬佩之情环绕着我的心扉,奥利弗是一位多么坚强、多么正义的孩子啊!他宁愿逃出贼窝,过着继续流浪的艰苦生活,也不愿做一个小偷。虽然他只有十岁,和我们一样大,但他坚强,他的正义,他的勇敢,是我们很难相比的!奥利弗承受巨大的痛苦,但他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生命的向往,是支持他前进的力量!

我们生活在蜜罐里、福窝里,却总是抱怨,总是不满足。我们可曾想过,在世界上,还有许多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寒冷、疾病作斗争,正面临着失去家人、漂泊流浪的生活。他们充满着对生命的渴望,对生活的热爱,可是苦难和他们作对。作为和他们一样活生生的生命,我们难道能视而不见吗?不,我们不能!让我们用双手和大脑,来帮助他们,来满足他们对生命的渴望。

这些都是《雾都孤儿》给我留下的深刻印象。

雾都孤儿读后感(篇3)

今天我读了英国著名小说家狄更斯的作品《雾都孤儿》。

故事讲述了一个名叫奥利弗的孤儿。9岁时,被先后送到工厂和棺材店做学徒,最后不堪忍受,逃到了伦敦,遇到了以偷盗为生的费金一伙,并被迫成为其中一份子。在经历了种种磨难以后,最终和外公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小说中有许多令我印象深刻的人物,尤其是南希,她心地善良,乐于助人,多亏了她的帮助奥利弗才得以从费金那伙人中逃脱出来。虽然她也有过迟疑,有过害怕,但她最终遵从了自已的良心,冒着死亡的危险,帮助了可爱又可怜的奥利弗。虽然她最后死去了,但她成了小说中至关重要的人物,也给我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

读完了小说后,我的心久久难以平静。奥利弗作为小说的主人翁,生话在那个年代,她是不幸的,作为一个孤儿,她受了很多苦,与她相比,作为同龄人的我,是多么庆幸生话在如此安逸,幸福的时代。因此我要好好珍惜现在的生话。

雾都孤儿读后感(篇4)

读后感一

《雾都孤儿》这本书我很早就买了。当初买的时候,看到书的封底,写着一些名人的评价:马克思说,这是狄更斯第一部伟大的社会**,而狄更斯则被后世奉为“召回人们回到欢笑和仁爱中来的明灯”。

再加上在历史课对狄更斯和《雾都孤儿》的初步了解,我毅然买下了它。可却因为时间繁忙,始终没有捧起它,细细阅读。暑假了,趁着时间充裕,我终于捧起它。

有时候,我很生气,有时候,我笑,有时候,我很担心,我相信我的选择是对的。这是一本好书。

是关于一个年轻的孕妇晕倒在街上,被送到济贫院。第二天,她生了一个男孩,死了。他是奥利弗·特威斯的主角。

在孤儿院挣扎了9年后,奥利弗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里当学徒。由于无法忍受饥饿、贫穷和屈辱,奥利弗逃到雾都伦敦,数次落入小偷的巢穴。他曾经被有钱善良的布朗洛先生收留过,不幸的是他被带回了小偷的巢穴。

为了救奥利弗,心地善良的扒手南希不顾费金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洛报告说,奥利弗是他寻找以久的孙子。后来,南希被窝点负责人赛克斯杀害,警察立即包围了窝点。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雾都孤儿》集中反映了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乖谬的斗争,赞扬了人们天性中的正直与善良,也揭露了一些慈善机构的虚伪。一个现实的社会!

善与恶在本书中很显然:正义、善良、慷慨的布朗洛先生;漂亮、富同情心、坚强的****;虽出身贼群,但有爱有恨,有同情心和正义感的扒手南希;最终改邪归正的费金的徒弟——贝茨……冷漠、自私、恃强凌弱,欺压平民的教区牧师助理——邦布尔先生;贼窝首领——费金;心**辣,几无人性的费金同伙——赛克斯;内心为仇恨充斥,奥利弗同父异母的哥哥——蒙克斯……主人公则是一个生性善良、倔强、诚实却受尽非人虐待的孤儿。

有句话说,好人有好报,这是我们对好人的祝福吧!而社会上更有很多好人非但“没有好报”,更是“好人命短”啊!真的是这样吗?

不,上帝是公平的,至少我们心中的上帝是公平的。命运也是人性化的,就象老一辈说的那样“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坏事做多了,必会遭天堑,老天爷在上头看着呢!”而《雾都孤儿》深刻的为我们描述了这一点,善总是有善的归宿,恶也逃不过命运的惩罚:

布朗洛最后认奥利弗为义子;罗斯嫁给养母的儿子哈里,有情人终成眷属;南希被赛克斯打死,却救了奥利弗;贝茨成为了快活的年轻牧场主;而邦布尔沦为济贫院贫民;费金死于绞刑架上;赛克斯在逃亡时误将自己打死;蒙克斯最终死在狱中。

这个世界永远鄙弃“恶”,“人之初,性本善”,相信每个人的本性都是善,只是在往后的人生中被周遭环境所潜移默化了。那么,只要我们坚守“善”,无论多么苦,要相信,善的归宿始终是善,而恶呢?

朋友,去看看它吧——《雾都孤儿》,你会受到许多启迪!

朋友们,让我们心连心,创造一个美好的世界,让每个人都有一个美好的家!

读后感二

这一周空余时间很多,所以读了两本书,一本《雾都孤儿》,一本《简爱》,这里先谈一下读《雾都孤儿》的感受吧。

首先,让我们介绍一下作者的时间。狄更斯时代,英国在军事和经济上都是世界上最强大的资本主义国家,而伦敦则是一面镜子,反映了整个社会的矛盾。豪华的店铺里充斥着从大英帝国个殖民地运来的珍贵商品,供贵族资产阶级享用,而在危楼破屋里生活的工人和城市贫民生活却十分困难。狄更斯就是通过这一生活背景来描写的。

狄更斯无情地揭露和抨击了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

这部作品的主人公奥立弗是一个孤儿,他在一个贫穷的救济院长大,受到了别人的歧视。他因受到虐待逃到伦敦,误入贼窝,挨骂挨打,成长过程中受了不少苦。虽然奥里弗在这样的环境中长大,但他有一颗善良的心。不管他多么痛苦,他不做坏事的决心是最大的。

他受恩于人,永远也忘不掉感谢恩主。虽然他受到一些好心人的同情并收养,如布朗鲁先生,梅里太太,但盗贼集团里的人仍不放过他,而他的同父异母的哥哥也想致他于死地。奥立弗的命运是悲惨的,但他在好人的帮助下找到了自己的人生经历并获得了遗产。

他的命运终于改变了,他有望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这部作品在开头就写了奥里佛在贫民救济院的情况,狄更斯在描写贫民院的生活情况时用了极其讽刺的手法:“每个孩子有一碗薄粥,一点也不能增多,只有遇到重要的公共节日,除一碗粥外才能增加二又四分之一盎司的面包。他们吃的粥碗从来不需要洗。孩子们总是用勺子把碗里剩下的果直刮到碗发亮为止。

刮碗碗后,他们坐在那里盯着大铜壶,好像能把所有的砖头都吞下去似的。这是他们还穷凶极恶地舔着自己地手指头,巴望着有几滴溅过来地粥星儿。”从中可以看出那些孤儿的生活是多么的贫困,整天都处在饥饿状态中,无望地舔着自己的小指头,巴望着溅过来的粥星儿。

可以想象孩子们的生活是多么悲惨,而奥里弗正处在这样的环境中。狄更斯正是用**形式反映当时黑暗的社会现实,资本主义社会下人民的生活是多么的贫困,贫民的生活就如作品中写的一样。

读完这部**,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奥立弗是一个坚强、善良、聪明、勇敢的天真男孩,但他经历了坎坷的生活,终雨在雨天之后,迎来了幸福的生活。现在我们生活在蜜罐里,在中心凹里,却经常抱怨,总是不满意。

但我们可曾想过,世界上还有许许多多贫困的孩子,正面对着失去亲人,漂泊流浪的生活,或许是面对辍学的困境和挨饿的局面。他们充满了对生活的热爱,期待着明亮的教室,期待着美味的食物或温暖的衣服。我们能对这些渴望生活的穷孩子视而不见吗?

我们能袖手旁观吗?社会越先进,人类越文明,我们就越需要用爱心帮助那些有困难的人,帮助他们摆脱困境,迎来幸福生活。

雾都孤儿读后感(篇5)

查尔斯。狄更斯(18121870)是十九世纪英国现实主义文学的杰出代表。《雾都孤儿》是狄更斯创作初期的一部重要作品。

小说是以伦敦为背景,以一个孤儿的遭遇为主线,描写了形形色色的人物和事件,真实地反映了伦敦、甚至当时整个英国社会生活的许多侧面。它不是单写了一个孤儿的辛酸经历,它更写了当时整个英国社会中所有的下层人民的困苦,同时也写了上层机构的腐朽和荒唐。

值得指出的是作者写作时,正值《济贫法》在英国颁布不久,狄更斯此作在抗议社会不公,唤起舆论,进行改革,对处于水深火热的贫民得到社会救助起了积极的作用。

书中班布尔,身为教区干事,(后为救贫院院长),却把他所担任的济贫工作,作为发财的工具,他在那可怜的孤儿身上,从仅够维持最低生活保证的救助款中,采取减少他们的饮食标准,对孤儿们进行打骂虐待,造成孤儿大量的死亡。其无法无天,已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

小说的主人公奥立弗。特威斯特是出身在救贫院中的孤儿,他在救贫院的寄养所里被养育了九年,这九年吃的是猪狗食,又瘦又小的他侥幸活了下来,然后被送到一个承办丧事的棺材店里当学徒;他无法忍受这里的不公和虐待,于是历经艰难逃亡伦敦。奥立弗的苦难是教区干事班布尔一步一步对他施虐的结果,班布尔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逃往伦敦后,奥立弗落入贼巢,开始了更为悲惨的生涯。一次偶然的机会他被一位老绅士(最后得知他正是奥立弗父亲年轻时的好友)救出,却又一次被绑架回贼巢之中。奥立弗的遭绑架和他的同父异母兄弟蒙克斯(原名爱德华。黎福德)有关,因为他们的父亲立下一份遗嘱,确定了奥立弗的继承权,但是要符合一个条件,他在到达法定年龄之前不能有不光彩的、下流的、卑怯的或是违法的行为玷辱他的姓氏。所以蒙克斯用钱买通贼集团头目,把他诱入堕落,以使奥立弗从法理上丧失继承权。而班布尔夫妇(其时一为救济院院长,一为救济院总管)也被蒙克斯收买,毁灭了关于奥立弗出生的有关物证:他母亲留下的小金匣和戒指。

班布尔夫妇身上散发着腐败的恶臭,他们根本不把奥立弗这样的孩子当人看待,对于可怜的救济费用,层层克扣,致使这些孩子营养不良,心灵受到极大的创伤,不少孩子成了腐败的牺牲品,如本书中的小狄克,一个死在救济院中的善良孤儿。这种腐败构成了社会一大祸害,加剧了社会的不公。使孤儿们的权利得不到有力的保证。对社会罪恶的形成,他们难逃其咎。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当时英国社会的道德沦丧,已经到了严重的地步,对于上层社会的这种丑行,唯一办法是对上层社会的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防止他们滥用权力。 小说也对生活在社会底层,即使是那些以偷盗为生、寄居巢穴的人们也并不一味指责,而是指出了他们所产生的社会应负的责任。在他们身上仍然有可能产生人性的光辉,如南茜多次对奥立弗施以援手,对这个小弟弟暗加保护,并且以自己的死召唤出来惊天动地的社会正义力量。即使是作为首恶的教唆犯费根和杀人犯赛克斯这种罪孽之身,他们心灵麻木、堕落、冷酷,他们人性中那一点对光明的追求却在最严酷的现实中表现出来。费根在死囚室中待死与奥立弗见最后一面时,作者似乎用了象征的笔触,让一个纯真的少年如天使一般导引了那个罪孽深重然而又可悲可怜的的老朽罪犯。赛克斯杀了南茜出逃途中遇到一场冲天烈火,他在无所不在的恐惧和惶惑的折磨下忙着去扑火,要逃避记忆,逃避自己,作者对这两个人的安排耐人寻味。

在书中恶人的代表无一不落个悲惨的下场,善良的奥立弗经过一番周折,最后在一些好心人和老绅士的帮助下重新得救并夺回遗产;老绅士收奥立弗为养子并对他施以知识的恩泽。善良的奥立弗随着他禀赋的发展,一切迹象都表明他未有负老绅士的期待。而蒙克斯携了分得的一份财产去到新大陆的一个僻远之地,他在那里挥霍一空之后又重新走上了老路,后来犯了又一桩欺诈罪被长期监禁,最后在一次旧病复发时死在监狱之中。

班布尔先生和班布尔太太由于劣迹败露被革去职务后,每况愈下,陷入极其困窘的境地,最终被收容在他们自己曾一度在那里逞尽威风的救贫院中。

抗议社会不公,反腐败,特别是要求对社会制度的迫切改革乃是本书的主题。

狄更斯的创作方法,人们称他为浪漫的现实主义,他的这种浪漫手笔体现了他的作品充满生气和乐观的情绪,对社会、对人生、对人类仍抱有一种无法泯灭的希望。在《雾都孤儿》中,这一浪漫现实主义的创作方法得到了充分验证,具有震撼人心的力量,狄更斯善于以白描的手法塑造人物,如腐败的班布尔先生在事发后,一副哭丧相,四下张望,可怜巴巴地说:我希望这件事件不舍得致使我被革去教区的职务。其与当初趾高气扬的样儿成了鲜明的对照。幽默与讽刺夸张的艺术手法是他作品成功的保证。如班布尔夫妇,其个人品性经作者一经放大而倍加清晰、深刻。他们的恶劣表现理所当然受到极大的谴责。狄更斯的语言是质朴的、生动的、大众化的,但其表现力是惊人的。除了他对生活的深刻体验和社会敏锐的观察,他的作品的成功也得益于他的语言和笔调。《雾都孤儿》就是例证之一。

雾都孤儿读后感(篇6)

最近看了一本很经典的书,名字叫《雾都孤儿》,是英国着名的现实主义作家查尔斯。狄更斯的作品。他生于英国朴茨茂斯的一个贫苦家庭,父亲是个海军小职员,10岁时全家被迁入债务入监狱,11岁起就开始承担繁重的家务,12岁时被迫辍学到鞋油作坊当学徒,饱受侮辱,从而对工人阶级的生活和苦难有所了解,尤其对不幸的儿童产生了深厚的同情。16岁时,他在律师事务所当缮写员,走遍伦敦大街小巷,广泛了解社,后又担任法庭速记员和新闻记者,熟悉了议会政治中的种种弊端。当时他为伦敦几家报纸拟稿。

狄更斯发表1836年底的第一部长篇小说、讽刺资产阶级民主虚伪性的〈匹克威克外传〉就取得了惊人的成就,使他一举成名。此后34年中,他共写了十几部长篇小说。24岁时和凯瑟琳女士结婚,由于性格和趣味上的差异,给他的创作,特别是晚年生活带来不幸。他一生除了刻苦写作外还喜欢戏剧,曾亲自参加演出和导演,举办过朗诵会。1870年6月他在写作小说《艾德温。德鲁德之谜》时,由于劳累过度,谇然逝世。葬于伦敦斯敏斯特教堂。

狄更斯在小说中无情地揭露和鞭挞了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和虚伪。1838年和1839年,他发表了〈雾都孤儿〉和〈尼古拉斯。尼可贝〉,描写了资本主义社会穷苦儿童的悲惨生活,揭露了贫民救济所和学校教育的黑暗。狄更斯是英国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英国现实主义文学的杰出代表,对世界文学有巨大的影响。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的第二部长篇小说,在世界文学史上占着重要的地位。小说的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是一名生在济贫院的孤儿,忍饥挨饿,备受欺凌,由于不堪棺材店老板娘、教区执事邦布儿等人的虐待而独自逃往伦敦,不幸刚一到达就受骗误入贼窟。窃贼团伙的首领费金千方百计,企图把奥利弗训练为扒手供他驱使。奥利弗跟随窃贼伙伴机灵鬼和贝茨上街时,被误认为他偷了一位叫布朗洛的绅士(恰巧是他父亲生前的好友)的手绢而被警察逮捕。后因书摊老板证明了他的无辜,说明小偷另有其人,他才被释放。

由于他当时病重昏迷,且容貌酷似友人生前留下的一副少妇画像,布朗洛收留他在家中治病,得到布朗洛及其女管家比德温太太无微不至的关怀,第一次感受到人间的温暖。窃贼团伙害怕奥利弗会泄露团伙的秘密,在费金指示下,塞克斯和南希费尽心机,趁奥利弗外出替布朗洛归还书摊老板的图书的时候用计使他重新陷入了贼窟。但当费金试图惩罚毒打奥利弗的上时候,南希挺身而出保护了奥利弗。费金用威胁、利诱、灌输等手段企图迫使奥利弗成为一名窃贼,成为费金的摇钱树。

一天黑夜,奥利弗在塞克斯的胁迫下参加对一座大宅院的行窃。正当奥利弗准备趁爬进窗户的机会向主人报告时,被管家发现后开枪打伤。窃贼仓惶逃跑时,把奥利弗丢弃在路旁水沟之中。奥利弗在雨雪之中带伤爬行,无意中又回道那家宅院,昏到在门口。好心的主人梅丽夫人及其养女罗斯小姐收留并庇护了他 。无巧不成书,这位罗斯小姐正是奥利弗的姨妈,但双方都不知道。在梅丽夫人家,奥利弗真正享受到了人生的温馨和美好。但费金团伙却不能放过奥利弗。有一天一个名叫 蒙克斯的人来找费金,这人是奥利弗的同父异母兄长,由于他的不肖,他父亲在遗嘱中将全部遗产给了奥利弗,除非奥利弗和蒙克斯是一样的不肖儿女,遗产才可由蒙克斯继承。为此蒙克斯出高价买通费金,要他使奥利弗变成不可救药的罪犯,以便霸占奥利弗名下的全部遗产,并发泄自己对已去世的父亲的怨恨。

正当蒙克斯得意洋洋的谈到他如何和帮布尔夫妇狼狈为奸,毁灭了能证明奥利弗身份的唯一证据的时侯,被南希听见。南西见义勇为,同情奥利弗的遭遇,冒生命危险,偷偷找到罗斯小姐,向她报告了这一切。 正当罗斯小姐考虑如何行动时,奥利弗告诉她,他找到了布朗洛先生。罗斯小姐就和布朗洛商议了处理方法。罗斯小姐在布朗洛陪同下再次和南西会面时,布朗洛获知蒙克斯即他的已故好友埃得温。利弗得的不肖儿子,决定亲自找蒙克斯交涉,但他们的谈话被费金派出的密探听见。塞克斯就凶残的杀害了南西。南西之死使费金团伙遭到了灭顶之灾。

费金被捕,后上了绞刑架,塞克斯在逃窜中失足被自己的绳子勒死。与此同时,蒙克斯被布朗洛挟持到家中,逼他供出了一切,事情真相大白,奥利弗被布朗洛收为养子,从此结束了他的苦难的童年。为了给蒙克斯自新的机会,把本应全归奥利弗继承的遗产分一半给他。但蒙克斯劣性不改,把家产挥霍殆尽,继续作恶,终被锒铛入狱,死在狱中。邦布尔夫恶有恶报,被革去一切职务,一贫如洗,在他们曾经作威作福的济贫院度过余生。

在这本书中,奥利弗、南希、罗斯小姐都是善良的代表,他们都出生于苦难之中,在黑暗和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在他们的心中始终保持着一偏纯洁的天地,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并不能使他们堕落或彻底堕落,发而更显示出他们出污泥而不染的光彩夺目的晶莹品质。最后,邪不胜正,正义的力量战胜了邪恶,虽然南希最后遇难,但正是她的死所召唤出来的惊天动地的社会正义力量,正是她在冥冥中的在天之灵,注定了邪恶势力的代表费金团伙的灭顶之灾。因此在小说中,南希的精神得到了升华,奥利弗则得到了典型意义上的善报。而恶人的代表费金、蒙克斯、邦布尔、塞克斯无不一一落得个悲惨的下场。

这部名着在我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使我懂得无论环境怎样恶劣,世界怎样复杂,我们都应该保持一份善良、博爱的的精神,这样于人于己都会带来快乐和幸福。

雾都孤儿读后感(篇7)

首次翻开《雾都孤儿》这本书,是在一个午后,阳光暖暖的射在我的脸。在此之前,我看过同名的电影,电影中小主人公清澈的眼睛给了我十分深刻的印象。但是电影毕竟是短短的一个多小时,很难讲述出那长长的人生,于是我翻开了这本书。看了几页后,小奥力弗的形象便跳进我的脑海中。于是读着这本书就不再是看着简单的文字了,仿佛真实的生活在我的脑海中演绎着。

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奥力弗。退斯特的弃婴在孤儿院里被悲惨地教育了9年,然后又被送到棺材老板那儿当学徒。由于难以忍受的饥饿和暴力以及侮辱,他逃亡伦敦。又不幸误入贼窝,期间被一位善良的的老绅士班布尔先生收留。但又被那一伙贼绑回贼窝。最后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利佛,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班布尔报信,说奥利佛就是他找寻已久的外孙儿。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这本书给我的第一个感触就是:看着这本书,好几次泪水打湿了我的眼睛。不仅是为了小奥力弗。退斯特的悲惨遭遇,更是为他的善良,南希和其他小扒手的无奈,甚至是老犹太费根。书中每一个人都有这鲜明的性格。奥力弗。退斯特虽是书中的主人公,但我觉得奥力弗不是他一个人,而是孤儿院里的所有孤儿甚至是所有的在苦难中的孩子,也许他们最后都没有奥力弗的幸运,但奥力弗的幸运也只是作者对于生活的美好希望,在当时年代更多的人只能是拥有奥力弗的朋友狄克的悲惨结局。“这个孩子面色苍白,瘦骨如柴,面颊凹了进去,眼睛显得又亮又大。拼命省料的教区施衣——他的贫儿号衣——在他弱不禁风的身上仍显得宽松肥大;他幼嫩的身体却像老人一般干枯了”这就是狄克的真实形象,可以说是所有贫儿的形象,迎接他们的只有死亡。看到这,我哭了,眼泪并不能起到什么作用,但至少代表着触及灵魂的感触。

在书中并不起眼,但是不能没有的人就是女扒手南希,她的形象是世上母亲的形象,看到可怜的而有善良的小奥力弗,她不顾背叛他所爱的人塞克斯,也不顾自己冒着被抓,被处以绞刑的危险,为小奥力弗逃出悲惨的生活,最后掺死于塞克斯的拳头之下。没有太多对于南希的描写,但是她的内心世界读者能略微感受得出来:无助,愤怒,矛盾。她与习艺所的曼太太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可憎的曼太太贪婪地剥削着那些可怜的小生命,却从来不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可耻,也许我们也不能太多地责怪于曼太太,生活的残酷造就了人们的残酷。只是在一些勇敢的人心中残存的那一点善良给予了我们那么一点感叹,但是最后的命运仍逃脱不了悲惨的死去。

这本书给我的第二个很深的感触就是主人公小奥力弗的勇敢的精神,虽然在黑暗的习艺所里饱尝了生活的艰辛,但是并没有给这么一个美好的心灵蒙上灰尘。由于饥饿他向干事提出需要一碗稀粥时,被那些干事认为“这2孩子将来一定会被绞死。在当学徒的时候他面对人们对于他母亲的羞辱,奋起反抗。他啊也许是由于初生牛犊不怕虎,竭尽全力反抗着。后来逃亡到伦敦后,纯洁的心灵让人们感到可笑。其中有一段话让我记忆尤深“那些都是老先生的,在我还热病快死掉的时候,是那位好心的先生把我带到他家里去,照看我养好了病。哦,求求你们把这些都送回去吧,把书和钱还给他。你们要我一辈子待在这儿都可以,我只求你们把这些东西送回去,不然他们应定会以为我逃跑了的,你们可怜可怜我,把书和钱送回去吧”这是小奥力弗被抓后说的话。我不禁被他维护尊严的行为所打动。一个人活着就要有尊严。

这本书给我第三个很深印象的就是作者的写作手法个性化的语言是狄更斯在人物塑造上运用得十分出色的一种手段。书中的流氓,盗贼,妓女的语言都切合其身份,另外狄更斯的语言中充满了讥讽的韵味。仿佛一个人的表情中带着辛酸的笑,让人读完之后不禁无奈的一声叹息。

合上这本书我没有太多的感慨,只有一个:人活着只要不断地向这梦想千金不需要顾虑太多,不要向命运低头,命运永远在我们手中。

雾都孤儿读后感(篇8)

在书中,我似乎看到奥利弗(oliver)驾驶着马车到一个幸福的国家。 他纯洁的灵魂征服了肮脏的世界,那就是正义的力量!

主人公奥利弗的人生跌宕起伏。他在一所学校长大,在那里恶劣的生活条件使他坚强起来。仅仅因为他想要一勺粥,他就被卖到棺材制造商那里当童工。

那男孩对他母亲的侮辱使他站起来反抗。在一次殴打之后,奥利弗被迫逃到伦敦。他想靠自己的力量谋生。 七天七夜后,他到达伦敦,被骗当小偷。 奥利弗,一个善良的人,发誓要死。一天他和同伴上街,同伴去偷一个老绅士的手绢,自己却被当成小偷受尽委屈。

善良的老绅士布拉罗把他抓了进来,但好景不长,他被小偷抓住了。贼头儿老犹太费吉为了彻底把奥利弗的心染黑,又让强盗带他入室抢劫……..经历了一番波折,奥利弗终于过上了好日子。

作者狄更斯用讽刺的手法,辛辣地勾勒了一幅世界图景。

镜头一:在教学学院里,一群男生围着锅坐成一圈,每个人的眼睛都盯着一个铃铛。吃饭时,我们用碗大小的勺子刮碗。吃完后,他们吮吸手指。

这就是我们照顾孩子的方式,显示了当时英国社会制度的迂腐。现在的我们自然不用为吃穿发愁,浪费现象颇为严重,在学校的食堂里每天有许多饭菜被倒掉,仔细想想那被倒掉的饭菜里是否有你的一份?

镜头2:在一个又黑又刮风的夜晚,奥利弗被三个强盗拖到一个大家庭。那是一个寒冷的冬季,奥利弗的头发、眉毛给水汽冻得硬邦邦的,他跪着乞求那伙强盗不要去偷东西,换来的是被一脚踢到在墙角,冰冷的手枪抵在了他的后脑勺上。

奥利弗被逼着跳窗走进屋内,心里却想着要给这家主人报信,他手中的煤油灯不小心打落在地,顿时枪声四起,可怜的奥利弗误被冷枪打伤。强盗们觉得背着他跑太费劲,就在半路把他扔进了水沟里……

你在危急关头能想到别人吗?如果有人用枪威胁你做坏事,你会反抗还是妥协?从未受过教育的小奥利弗,能如此清晰地分辨仁义与道德。为什么有些人做的事情不令人满意?

镜头三:死寂的秋夜,强盗赛克斯急匆匆地往家跑去,他用钥匙反锁上家门,还用大桌子堵住它,这才掀开了帷幔。强盗用一大杯饮料把南希吵醒,抓住她的头和脖子,用一只又大又粗的手捂住她的嘴。

南希苦苦地哀求着,强盗丝毫不为之动情,他用枪柄狠狠地击打南希的头部,一下,两下,那姑娘被打翻在了地板上,鲜血从很深的伤口中喷涌而出,她使出浑身利器高高地把一条白手绢抛向空中,然后……地上多了一具死尸。

虽然世界是肮脏的,但有许多人拥有纯洁的灵魂。

奥利弗自小就过着艰苦的生活,但恶劣的环境不能抹杀他善良的本性,这正是“清者自清”。他逆来顺受却有强烈的自尊心,饱受折磨却能宽容自己的敌人,在老犹太执行绞刑前为他祈祷,还把家产分给几次三番欲把自己置于死地的同父异母的哥哥,其大度的胸怀着实令人佩服。在困难面前,他始终保持着那颗善良的心,苍白而虚弱,他有着高尚的人格。

比起他,再想想自己,不禁汗颜。为了一点小事,我会毫不犹豫地和朋友们吵架。一整天,我都被一些无聊的事情所吸引,无所事事。初三了,该醒悟了!

南希也是个孤儿。她的处境比奥利弗糟得多。更何况被一个好家庭收养,了解自己的生活经历,继承遗产,连在母亲怀里的日子都过不了几天。她很小的时候,就被老犹太人当作小偷绑架了。

在肮脏的巷子里,她有许多坏毛病,是强盗的得力助手。即使如此,她善良的心仍然活着。为了保护奥利弗,她和同伴们打架。后来,她去见那位老先生,把秘密告诉了他,最后死在了她的情人手里。

在南希身上投射出的是可怜的孩子在被迫误入歧途后的一种悔改,她以死的代价诠释了一颗善良的心,获得了大家的尊重。可以看出,错误并不可怕。 我们应该勇于纠正它们。亡羊补牢,为时未晚;浪子回头,金不换。

即将进入初中三年级的孩子们现在还有时间努力学习!

《雾都孤儿》作为一部**,其情节具有出人意料而又在于情理之中的戏剧性。

奥利弗第一次上街“偷”东西时,那位被偷的老绅士布莱罗正是他父亲身前的好友,,也是后来帮助他的核心人物;而他第一次被迫“入室抢劫”的主人,竟是他母亲的亲妹妹!这一切的谜底都在最后被揭开。

读完这本书,我受益匪浅。

即使在世界最黑暗的角落,也会有善良。奥利弗先前的处境够惨吧,但在众人的帮助下,他能过上衣食无忧的富足生活。“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只要人人献出一点爱世界就会变成美好的人间!

如果自己的心被玷污了,不要埋怨身边的环境有多肮脏,只要你的灵魂足够纯洁,你一定能“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也许“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也有一定道理,但伟大领袖毛主席生活在那样动荡的岁月里,不是依然成就了一番大的事业,还有“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的周总理,不也为后人所称赞吗?因此,决定善恶的权利总是掌握在你自己手中。

最后但并非最不重要的一点是,公认的事实是好人有好报酬,坏人有好报酬。老犹太被绞死,赛克斯在逃亡过程中不小心套上活结被勒死,还有蒙克斯——奥利弗同父异母的哥哥,在得到钱后又去干坏事,最终病死在监狱里。所以希望大家一心向善,不做亏心事,以一颗热情的心去奉献,终有好报。

有一件事,它能让人顽强地活着,骄傲地死去,那就是自尊;有一种东西,它能让人们在绝望的情况下看到曙光,那就是希望;有一种东西,它能让人在肮脏的世界里保持善良,那就是纯洁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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