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09-24

2023尘埃落定读书笔记(合集4篇)。

毋庸置疑,当我们成为一名合格的老师时,我们需要把自己教育实践中的见闻感受记下来,而教育笔记可以很好的提高自己书面表达能力。平常你收集了优秀的教育笔记吗?经过整理,小编为你呈上2023尘埃落定读书笔记(合集4篇),请阅读后分享你的朋友!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篇1

这是一部以西藏为背景的小说。讲述了一个土司家的兴衰史。从一个傻子——土司二儿子的角度叙述。

这部小说从来没有提过傻子的名字,这让我想到了韩剧“你好,陌生人”一部很温馨的作品,剧中的男女主角同是泰国人独自到异国旅游,偶遇后一起经历了一些美好的时光,最后相恋,但一直没有向我们透露他们的真名,他们在剧中向彼此介绍自己的时候也是用了化名。真的就照应了开头的“陌生人”。而且这本小说不让我们介绍傻瓜的名字,或者说傻瓜并不像很多人说的那样真的是个傻瓜。

在一开始,傻子没有得到太多人的关注。从他嘴里说的,大抵都是傻话,只是成为了人们笑过就无关痛痒的话。但他总是以一种清晰的视角看待世界,简单而直截了当。

可以说,一个简单句就揭示了一个哲理。

印象挺深刻的一句话就是里面英国来的传教士翁波意西说的: “为什么宗教没能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这个不为人所重视的人的话,在傻子看来,是一句哲学。

他总是比常人能洞察一切,预知未来,但又没有心机,总是想到什么就说什么、做什么,在这个时候,他的让大家认为不可思议、无礼的言语与动作,却又能显得理所当然。是的,傻子做了傻事,在大家看来是一件常事,“他是傻子嘛!”但当他做了一件还不赖的事,众人就会对他刮目相看。

傻子的话也总是幽默的。当他和随从被人挟持时,他说:主子就是主子,尽管被挟持了,下人还在饿肚子的时候,我却还有一大群姑娘围着我。在这个严守等级制度的社会下,确实是如此。

这本书少了爱。相反,它经常谈论欲望,赤裸裸的欲望。在愚人的世界里,所描述的世没有包装的最直接的描述。傻子对欲望的表白很直接,因为他傻。

后来,聪明人都看到了他的聪明。准确地说,他有时是个傻瓜,有时看起来很聪明。他的父亲开始重用他。

这也使得他一向自诩聪明的哥哥饱受打击,当傻子出乎意料的做了几件聪明事,哥哥就怀疑他是“装傻”,他一直处于思想的困惑中,临终前对傻瓜弟弟说“你知道这个世界我最怕谁么?我最怕的就是你。”

麦其家的二少爷究竟是在装傻?还是真傻?父亲为傻子的成功举动欣喜若狂,以为他是“大智若愚”时,却又摇摇头说“究竟是个傻子。”

我们一直在怀疑,直看到小说结尾才会叹口气:“是傻,真的傻。”在麦其土司战死后,仇家要向他的傻瓜二少爷下手,这位傻子竟然自己躺在床上,摆好了姿势让杀手杀。

尘埃落定,他就这样死了。就是傻子也会怕死吧?谁都不会想到有这样不要命的“傻”。

但是,或许这也是聪明的另一面?知道自己命数已尽,是以一种坦然豁达的态度对待。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篇2

首先先简单地介绍一下《尘埃落定》的主要内容。

本文叙述了新中国成立前几十年土司的兴衰。通过“我”这第一人称的描述,真实再现了一个特定年代的故事。

老麦其有两个儿子。一个聪明勇敢。当然,他被认为是土司最自然的继承人。另一个,是土司和一个汉族的太太生的傻孩子。也就是书中的“我”。

我是一个不受人们关注的傻子。然而,就是“我”这个人人都认为这个与现实格格不入的傻子,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

“我”的父亲在领土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我们家成为了土司中的霸主。而就在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想要得到罂粟种子广泛播种,“我”却想着要种麦子。由于罂粟花过多,阿坝地区笼罩着饥荒和死亡的阴影。

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我”开仓卖粮,不久,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了空前的规模。

然而,这激起了我哥哥的敌意。就这样,家族继承权的血洗悄然开始。后来,在解放军对国民党的无情轰炸中,麦其家的官邸坍塌了。一个旧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和许多读者一样,读《尘埃落定》,我把里面的角色分成聪明人和傻人,即把“傻子”列入绝顶聪明的行列,把“傻子”的父兄等人列入傻子的行列。

“我”是一个傻子,而这种傻又不是痴呆型的全傻,而是似傻非傻。偶尔“我”会表现得相当聪明。或许正因为“我”是一个傻子,“我”不是那么专断。

或许是“我”对自己的智力也不自信,所以对下人的意见或建议往往能加以考虑,而这使“我”在下人眼里具有亲和力,从而无意中提升了自己的威望。“我”在麦其土司的边境上建立了一个贸易市场。这给麦其土司带来巨大的利润,使麦其土司更为强盛。

由此可见,“我”不是纯粹的傻子。

我认为书中的“我”的“傻”不是真正的傻,是一种不被时人所认同的正常的土司儿子应有的状态,他的是“傻”为他带来奚落,也为他避免了许多灾祸。他有着精明的头脑和先进的意识,但他不想改变任何事情。他维持旧制度,并为其注入新鲜血液。他深知识时务者为俊杰,使自己的寨子被和平解放,但也在最后的土司制度灭亡之后失去活着的勇气,任由复仇者杀死自己。

总之,麦琪土司的傻少爷是一个具有智慧的矛盾体,不是励精图治的改革家。

通观全书之后,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书中的傻子是一种规律,一串脚步,一个方向,指引人向着爱与幸福生活走去的方向,他的傻在于忽略了别人都极力想得到的东西:权力、金钱、美色,而他的聪明也正在于此,他因为没有这些沉重的包袱而可以发现人内心真正的想法,可以看到真善美,并以包容仇恨、怜悯弱者的心引领着他周围的人得到祈盼的幸福。整本书里,傻子做任何事的出发点无不围绕着一个字“爱”。

在这里写作,我忍不住想结合自己的生活经验谈谈自己的感受。我们身边总是有很多人,他们看起来多么聪明和不可预测。他们洞察世界,仿佛总能看透别人的心思,然后看透身边每个人的伎俩。

还有些人,自以为聪明,斤斤计较,为一己之私欲而费尽心机,既处处防人,又处处想着占小便宜,生怕吃一点亏。生活中,大家总是会“夸奖”这类人,很聪明,而这类人通常也很引以为傲沾沾自喜。他们总是认为自己输不起,别人占不到自己的便宜,一眼就能看穿别人,有远见卓识,为自己得到很多好处。

但事实上,生活中那些神经大条,不计较个人得失,大方随和的“傻子”们才是真正的聪明人。机关算尽,且不说会活得很辛苦没有乐趣,在别人眼中,你的形象也永远不会有多好。试问,就生活中的一点蝇头小利和自己的形象与生活乐趣,这其中孰重孰轻,难道这么难分辨吗?

我们应该学书中的“我”,忽略掉权力、金钱、美色,没有了这些沉重的包袱,我们可以看到真善美,给自己带来幸福。

而不仅是做人的道理,从写作手法来说,《尘埃落定》也带给我许多的启发。

《尘埃落定》虽说叙述的是历史,但它采用的是第一人称视角,于是“历史”对叙述者而言,就不再遥远。“历史”就成为了叙述者所置身的环境。失去了时间间隔所形成的“历史感”,“我”成为“历史”的体验者,而非追述者。

正是有了“我”这个名不符其实的“傻子”存在,才让小说里种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折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也正是这位傻少爷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才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士在崩溃之前最后的情景,见证了两个时代交替的喧嚣和动荡。

但虽说作者选择了第一人称的叙事视角,却又不甘于限知的束缚,在写作中时常从限知变换到全知,从而使《尘埃落定》的视角具有流动性。在这种流淌的叙述中,作者可以根据自己的理解,更容易地叙述和书写一段不同于官史的尘封往事。

这就告诉了我们,选择了一种叙述手法,通常就能够享有它本身所具有的,其它叙述手法所不能比拟的优越之处。但同时,每一种叙事手法都会有其不可避免的缺陷和不足。在这个时候,我们应该善于取长补短。

正如《尘埃落定》中,作者使用第一人称,但是第一人称的写作通常难以避免会有失偏颇,而且会有一种局限于“我”的所见所闻的缺陷性,但作者在写作中时常从限知变换到全知,从而克服了使用第一人称写作的局限性。所以,以后我们写作的时候,也可以根据自己所需要表达和抒情的内容选择合适的叙述手法和表达手法,同时要善于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不要以为叙述手法的缺陷是不能克服的。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篇3

想完完整整的写完一部小说是一件困难的事,想写一部受人瞩目,与人产生共鸣的的小说是一件极其困难的事。犹如身处一片粗犷无边的大草原,无论面向何方,面向何点,都无法将四周的一切完整的描述下来。因为惊艳的物和震撼的心,像风一样、雪一样,川流一样,轰然的在脑中极速旋转、尽情飞扬、彻底奔腾。

这让它的观摩者无法理智的解说、判断,它会让你的思绪与灵魂不可遏制地升华、奔腾。《尘埃落定》正是这样一部佳作。小说以简单、真实、幽默的人物形象,诠释土司制度兴衰的历史。

朴实深刻的人生思考,节制而充满张力的叙述,蕴含着作者无比深厚的情感,让人读了又回味,不禁感叹作者语言的敏锐和高超的创作才能。

《尘埃落定》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的小说,曾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文中以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四川阿坝地区的土司制度兴衰为主线,以土司的傻瓜儿子为视角,讲述了一个精彩曲折的斗争故事,展现了一幅神秘浪漫的藏族风情在阿来的《尘埃落定》中介绍了这样的一个故事:19世纪40年代四川阿坝的地区存在一个非常强大的部落,他们的首领被称为“土司”。

其中一个强大部落的土司(老麦琪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儿子是土司和正室所生,小儿子是土司酒后和抢来的汉族太太所生。在当时的人们眼里,大少爷聪明、勇敢、勇敢、渴望权利;而二少爷没有名字,父母称他为傻瓜。哥哥也常拍着他的肩叫他“傻子”,就连下人们都叫他“傻子少爷”。

也许傻子是没有自尊的,这个“傻瓜少爷”就这样承认谑称了,对人便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瓜儿子”……于是他成了远近闻名的“傻子”。所以,人们理所当然的认为大少爷是权力的继承者。但是,老麦琪土司却认为自己的大儿子在大事没有自己的判断力,而自己的小儿子有时却聪明的异常,虽然他天生愚钝,成天混在丫鬟仆役的队伍之中。

《尘埃落定》中以傻子少爷的为第一人称序写着一幅美丽而充满斗争的藏族土司文化风情卷轴。在比较封闭的土司部落里,“傻子”确实是个不折不扣的傻子,因为他违背了当时的地域的主流文化,违背当时的活下来的规则,简单的说他是一个不适时的人。正是因为他是个傻瓜,才能够在土司制度下好好生活。

他不像他的打个那样在尘埃漫天飞,仇恨化的世界里活着。他对权力没有欲望,他是个傻瓜,所以他有一个美好的童年,可以和家奴的孩子一起玩耍。相反,其他人都在清晰的等级制度下活着。

他们市场牢记——土司--土司下面是头人--头人管百姓--然后是科巴(信差)--最后是家奴。如此严格的等级制度压迫着许多人,也在他们心中滋生仇恨。正是因为这样他们对视他们为平等人的傻子产生了感激之情。

这也使得之后有很多人愿意跟随这样的一个傻子。

但是,当这个傻子遇到一件需要有远见的大事的时候,他将比任何人都将聪明,为他有前瞻远瞩的目光。比如这样的一件事:老麦琪土司在郭明政府的特派员的劝说后同意在自己的土地上种植罂粟。

这也让麦琪土司大赚了一笔,并且购买了大量的武器让他组装了一只强大的武装力量,之后便成为了土司中的霸主。然而,罂粟的种子又被其他的土司盗得,使得罂粟广泛种植,而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说:麦琪家今年不种罂粟,改种麦子。

于是在高原地区山峦叠嶂的罂粟花海中,麦其家的绿麦苗顽强地生长着。然而这年大旱,粮食颗粒无收,而鸦片供过于求,价格大跌,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

傻子少爷这时建立自己的官寨,在这里歌舞生平,人人平等,一片繁荣景象。这里是傻子少爷用心建立的,根据自己的意愿建立的。因为他坚信,只有在这里,他才能不在世人眼中是傻瓜,只有在这里,他才能像一个普通人一样,让他不会参与一场血淋淋的家庭内部斗争。

所以,他宁愿永远呆在这样的一个与世不同的世界里。

但傻子在“傻”,也不会想到历史的车轮永远会碾向前方,不会因为任何人而改变。因此,历史文明怎能允许这样一个欲望膨胀、仇恨升华的地方存在?它会无情的把这些碾在他的车轮之下的。

然而,大钟还在摆动,终于,解放军来到这里围剿国民党残余势力时,麦其家的官邸在重炮声中倒塌。欲望和仇恨同时被绞死,一个腐朽的旧世界终于安定下来。然而,土司世界里留下的只是那个与众不同的官寨,只因为他是“傻子”的。

此时,我们在看看那个“傻子”,他正说着:“我看见麦其家的精灵,已变成一股旋风飞到了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似的,上天叫我看见,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象傻子。”此时,我们虽不知“傻子”是否是聪明人,但我们至少知道他不是傻子,只因为土司已经不存在了。

我们总说历史是强大的,是我们无法改变的。它总会一种文明取代另一种低级的文明。我们可以想像那消失的土司制度,昔日在这片土地上是如何飞扬,但终将于历史的这篇净地上尘埃落定。

大风起兮尘飞扬,正因为有有风的助长,当风停之时,自然便会迎来“尘埃落定”。当人民解放军整齐的脚步声响起,麦其家就要灭亡了。局部来交待整体,整个西藏也就随之解放。

当麦其土司的傻瓜少爷,最后死于仇人刀下。当身体变冷,血液变黑,所有的时界从主人的角度消失,尘埃最终落下。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邸,一飞冲天,扬起漫天的尘土,然后慢慢落下。

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那曾今的事,曾今的人也将不复曾在。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篇4

《尘埃落定》读后感--陈月杰《尘埃落定》,是一部让人荡气回肠的**,**演译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没有太多的反思,却留给人们深刻的思考,简单的叙述,却似乎有着无限的张力,蕴含着无限的情感。**整体展现的是一个我们陌生的世界,如红楼梦一样,一个独立的完整的世界,是截取了土司制度的一段历史,在那里上演了各样的把戏,而能我的注意力,则一部分要归于某种程度上的我们对于这个地方的神秘感和陌生感。

先说说作者:作者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他选择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为主题,以描写**的风土人情,阐述他对**历史和人文的认识和思考。

这也带给《尘埃落定》一股浓郁的高原气息。再说一遍题目:“尘埃落定”,这是个好名字。

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土司的儿子,不论你是傻子还是绝色的美女,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

再说说情节:**讲述了一个虽不繁杂,却跌宕起伏、辗转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和汉人太太生下了一个虽是傻瓜却常常道破天机的儿子。

此后,老土司不顾济加活佛的阻拦,依靠汉黄师爷引进的鸦片,成为世界上最强大的国王。然而魔花罂粟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罂粟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在这个看似鼎盛时期的麦其家族,红色的汉族人来了。

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被毁,旧体制瞬间瓦解。一切奢侈都消失了,只留下尘埃落定后的死寂。还有就是人物:

故事一开始,阿来给了我们第二个酋长的眼睛。那是一双极其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看到了一切,不仅是今天,而且是明天。”。正是它带领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看到康巴土司制度崩溃前的最后幻觉,见证一个时代到另一个时代的喧嚣与动荡。

麻其土司二少爷没有名字。他父母叫他傻瓜。哥哥也常拍着他的肩叫他"傻子",这个聪明人生气的时候说会对他摇摇食指说:"你一傻瓜懂什么?

"就连下人们都叫他"傻子少爷"。也许傻瓜没有自尊。这位“傻少爷”承认开玩笑,并自称“我是麦基家的傻儿子”。。。于是他成了远近闻名的“傻瓜”。

不过,傻子也出人意料地做了几件聪明的事。他哥哥怀疑他是在“装傻”。临死前,他对哥哥说:“你知道我最怕谁吗?我最怕的就是你。"父亲为傻子的成功举动欣喜若狂,以为他是""大智若愚",但又摇摇头说"究竟是个傻子。

"麦其家的二少爷究竟是在装傻?还是真傻?聪明的读者都在怀疑,直看到**结尾才会叹口气"是傻,真的傻。

"麦其土司战死后,仇家要向他的傻瓜二少爷下手,这位傻子竟然自己躺在床上,摆好了姿势让杀手杀。尘埃落定,他就这样死了。就是傻子也会怕死吧?

谁都不会想到有这样不要命的"傻"。一个运气好的傻瓜,其实实用自己的智慧嘲笑身边的聪明人,一群愚蠢聪明的人嘲笑和原谅傻瓜的智慧。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过是一个欣赏、嘲笑和宽恕的圈子。

一个家庭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愚人的眼里是那么的自然,那么的从容接受。只有爱他的人才能伤害他,而恨他的人根本无法抚摸他的痛苦。对权力,对财富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魄力和幸运融合在一起,使他成为一个不可小看的傻子--豁达而又聪明。

该来的总会来,抗拒死亡是没有用的。应该去的人总会去的,拼命留着也没用。所以他是混乱中最幸运的人,受伤最少的人。这是一种宿命论吗?

还是无为而治的一例呢?阿来创造了一个成功的故事和一个成功的角色。看了**之后,我觉得自己只是一个能笑、能感觉、能思考的尘埃。《尘埃落定》,正是用心在歌唱着。

《尘埃落定》读后感想起近日的布置,要求写读后感,便不由得记起矛盾文学奖获奖书系之一的阿来的《尘埃落定》,很有意思,所以决定写它的读后感。作者阿来,1959年出生于**。深厚而高贵的沃土,古老而热情的民族,原始而自然的生活方式,奇异的宗教信仰,都为**这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增添了独特的幻想和芬芳。

也许是因为阿来在那个地方出生长大,他可以写出真正的味道。也许因为他对藏文化的耳濡目染以及对这片土地的深深的长期的依恋,所以才能让我们作为读者有种置身其中的感觉。也许正是因为这样,他才选择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的主题,来描写**的风土人情,阐述他对**历史的认识和思考。

老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有两个儿子,大少爷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天生愚钝,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仆役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老麦其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在国民**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不久,他变得富有,并迅速形成一支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酋长的霸主。

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这是一个风调雨顺、小麦丰收的年份,而其他土司土地的鸦片**超过了需求,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的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

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这足以看出这个所谓的傻瓜少爷超前的目光和超人的智慧。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应有尽有。

在黄师爷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这样,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这位二少爷虽然被人们认定为傻子,但他为阿坝地区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可是这又引起了他那哥哥仇恨的目光,就这样,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血雨惺风又悄然拉开了帷幕。后来,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说来也有趣,常人眼中的傻子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我认为他是真正的英雄。任何阻挡历史车轮前进的人,终将被碾得粉碎。

对于这个所谓的傻子,人们褒贬不一。在我看来,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正是有了这个名不副实的傻子存在,才让**里种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

也正是这位傻少爷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在崩溃前的最后情景,见证了两个时代交替的喧嚣和动荡。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贫民,不论你是傻子还是天才,不论你是绝世美女还是平凡女子,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罢了。

到最后不过也只是一颗会发笑,会感觉,会思考的尘埃而已。当一切成为一种趋势,一种潮流时,即使你是颗最有主见的尘埃,也难免要随风漂流,最后找一个没有谁会来祭奠的角落安心的沉睡。也不知千百年后会不会有一阵风再来聚敛这些旧识的尘埃,再上演一部相同或是相似的剧目。

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有时候它让人发笑,有时候它引人深思,有时候我觉得它荒谬得过于智慧。一个运气好的傻瓜,其实实用自己的智慧嘲笑身边的聪明人,一群愚蠢聪明的人嘲笑和原谅傻瓜的智慧。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过是一个欣赏、嘲笑和宽恕的圈子。一个家庭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愚人的眼里是那么的自然,那么的从容接受。从题目看来已经给人一种哲理的思索,正如文章结尾处的"我看见麦其家的精灵,已变成一股旋风飞到了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似的,上天叫我看见,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

"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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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书本虽小却让我们能够从中环游世界,当阅读作者的作品时,我们既能从中获得大量知识,也能得到一些人生感悟。您想起写作品的读后感就不知道从何入手吗?有关“尘埃落定读书笔记”的内容是我们为您带来的。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篇1

读起来比想象的快很多,两天看完了《尘埃落定》。《尘》阿来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故事讲的是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得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动,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每读完点东西总想写点读后感,不至于让自己什么也没有留下,然后尽可能多的领悟其中的一些东西。我为傻子大智若愚的超时代的预感和举动折服;为塔娜开始骄傲和后来以美丽为资本背叛堕落而叹息;为翁波意西对自己的信仰不惜两次被割舌的倔强坚持和大无畏而感动,为土司的前瞻和无奈感到了智慧和现实;为土司太太为保护自己儿子说他傻的隐忍和爱;为卓玛和马夫的女儿的顺从,随命感到悲哀;也许我还对英国夫人感到厌恶;对茸贡土司的狭隘自作聪明感到可笑,为管家,小布依,索郎泽郎的忠心,鲁莽感到感动和无奈。《尘埃落定》一切事物如尘埃一般,无论他曾经多么欢快地飞舞,终会归于尘土落定。

如果是这样,我多么希望自己是一个傻子,一个被众人公认的傻子,一个不会计较别人是否看我是个傻子,而因此自在的活,没有期望,所以没有失望,而某一微小的举动,也可以让别人感到惊喜——但是能够让别人感到惊喜的人便不再是个傻子了。所以傻子他哪里傻呀?他分明是一个极其会生存,极其有智慧的聪明人。他不想被期望,却时时超出期望,他没有想过惊人,却处处惊人。他总是一傻子的眼光和语调观察并且调侃聪明人的世界,他让人觉得世界上的确没有多少人比傻子聪明。他每天早上都会问“我是谁,我在哪”,我不知道他为什么问,但是这是一个多么智慧且发人深思的问题呀,我真正是谁哦,我在哪里?是所处的总总社会关系还是宇宙中渺小的一粒尘埃。傻子总是会想也是为什么自己这么傻,傻子总会做梦,梦见明明在下坠,又非常像是在飞翔,他说如果非得害怕什么才算活着,他想他是怕这个,或许我是可以理解的,理解傻子也许是在找一种真实的存在感吧。土司冲他喊“为什么你以前看不到现在,现在却可以预见未来?”傻子是特别具有传奇性的,他预见到麦琪土司家族的命运,他在人们哄抢种植罂粟时选择了种植麦子,他糊里糊涂开仓给茸贡土司却意外得到了美丽的妻子,他在仇人的道人在家在脖子上时不畏不惧,在听说父亲要把土司传给自己的哥哥他没有过多的悲喜,他对塔娜的背叛用冷静漠视,他任用别人摒弃的人来创造世界。他对爱情有期盼,他为塔娜不爱自己而感到难过;他对亲情珍惜,或许从他从北方回来之后,哥哥对他的爱就转换成了恨,但是当他哥哥淌泪诉说时,依然让他泪如雨下。共产党来解放西藏时,他本可以自己走,可是他又回去接父亲母亲,他看见父亲欣慰的泪,他知道自己是爱父亲的。我希望傻子终归是傻的,这样他就少些伤悲,“血慢慢的在地板上变成黑夜的颜色”这样傻子的一生就像一粒曾经在阳关下飞舞的尘埃当一切相对静止时,他也终于叹息一般落定,但希望他的灵魂会到一个透明得没有阴影的世界,那里没有尘埃,自不会落定,只做一个傻子,自在的活。。。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篇2

尘埃落定开篇写到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于是,整个小说的故事就围绕着这个傻瓜儿子:展开,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虽然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但是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

《尘埃落定》虽然讲述的是少数民族——康巴藏族的故事,但这篇小说并不局限于不于民族题材。小说中涉及到的权力、英雄、宗教、信用、仇杀、爱情等话题都具有现代意义。《尘埃落定》写的是一个少数民族的历史,但这种历史也是一种现实,这种现实通过这篇小说得到更为充分的表达,它的面貌被展现得更加文阔,更加深远。全文是处于同一种空间,但是也存在着演绎多种故事的可能。

首先值得一提的就是贯穿全篇的神秘预言。作者通过傻子少爷之口,多次表明自已“看见了”,见了未来。他固然不可能真的看见未来,但对于我们来说,历史的发展是不可逆转的,旧社会的制度必要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被新的社会制度所取得。所以对于这片雪域高原土司制度的消亡,历史却早已知晓。因而,阿来不必明言,我们便可知道傻子少爷看到了什么。这里就体现了“傻瓜儿子”拥有超时代的预感。世上最后一个土司,雪域高原翻天覆地的变化,藏族贵族阶级无可奈何的没落伤感,藏族人民渴盼摆脱欺压迎接新的生活,这一切的一切,都反映了雪域高原在面临变革前的动荡、傍惶、期待与困惑。这种预言营造的氛围和情绪贯穿全篇,自然而然带给了读者极强的感染力。

接着就是小说对细腻而真实的爱情描写得扣人心弦。小说中描写的爱情,有傻子少爷对卓玛朦朦胧胧的爱和依恋,也有侍女塔娜与傻子少爷间不平等的畸形的爱,有引发兵戈与世仇的老土司和央宗的爱,也有傻子少爷和塔娜之间的爱。全篇重点描写的傻子少爷和美丽的塔娜之间的爱与恨,依恋与背叛更是动人心魄,把爱情的渴望、理想、美好、矛盾、背叛、无助表现得淋漓尽致。其中,傻子少爷一生都在怀念桑吉卓玛的奔放与激情,那是傻子少爷朦朦胧胧的初恋,但爱情虽然崇高,却并非生活的全部。怀着爱的激情,卓玛勇敢地与银匠结合,但艰难的生活磨历很快使卓玛疲惫不堪,于是卓玛选择了离开,选择了和跛子管家在一起。作者在塑造“卓玛”这一人物形象的时候,将对爱情的追求和背叛集中在了她一个人身上;侍女因制度而被送到傻子少爷身边,她的奉献对傻子少爷来说具有成人礼的意味,这并不是傻子少爷和侍女自主选择的爱,是源于制度的爱,而这种爱只能以悲剧收场;傻子少爷与茸贡土司之女塔娜的爱是傻子少爷一生经历的最刻骨铭心的爱情,这是傻子少爷主动选择的爱。塔娜与傻子少爷的结合并非是两相情愿的爱情,美丽的塔娜对爱情有着青春少女美好的幻想,但身为茸贡土司的女儿,她的爱情只能为了权力和政治牺牲。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篇3

《尘埃落定》,看起来可以适合很多书的书名。可是很多书却不一定适合它。这是个普通的书名,却是全面的揭示了全文的起与落。尘埃落定,落定之前必定会尘埃乱飞。因而,在肯定的全书结果之前,这一很长一段时间的尘埃飞舞,正是土司们,也是我所生活的世界,到处弥漫着旧日的风光。我是麦其家的二少爷,人傻却也感受到这个世界给我带来的影响。十八个土司的平凡土司,因为种鸦片,大发横财,实力日增。因而又成为众土司们的敌人。而正如这个土司世界里,分不清谁是亲威谁是敌人一样。当大家都能过鸦片发了些小财时。麦其土司却出人意外的全种上粮食。外在环境变化莫测,本就因为鸦片广种而价钱大落的鸦片,这时已成为无法养活人的害人之物。也就是在这时,所有的人才意识到,粮食才是最重要的。在这个有钱难买粮食的时候,麦其家仓仓粮满,甚至因为无处放钱而免了百姓的税。这些饥饿的土司们就通过各种方法来谋得麦其家的粮食。有明争有暗抢,却敌不过麦其家的枪子。我被派往北方,打败了敌手之后。土司中的唯一女土司,用的却是美人计。我傻气得,不予理采,其计也就失败。我最终又敌不过塔娜的美色,因而救了女土司王国。新旧两代人,各自均有所得。而我的岳母,却担心一个傻子真会成为未来的土司继承人。边境市场的开放,这才是我这一生中真正的事业。虽然不尽是我打理,却是我一手创建与支持,而这个土司中的土司,在金钱与枪杆的帮助下也就暗中存在了。

老麦其土司的陈年旧作,第三房太太央宗,这个他手下最忠诚的头人的妻子。而被他杀的那个头人的手下,他的两个儿子,讲述不多,作用却大,一个结束了大少爷的命,一个要了小少爷的命,而这些,就跟土司时代一样,都最终淹没于历史之中。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篇4

文学作品一般分两种,一种是记录过去的历史,告诉后人,我们的祖先曾经这样生活,相爱,另一种是创造一个崭新的世界,告诉今人,未来世界里我们或许还是如此活下去。

阿来的《尘埃落定》,无疑两者兼而有之。虽然说藏族土司的世界早就存在,而且已经故去,可是我们并没有真正去了解过它,更罔谈熟悉它,所以对我来说,它其实是一个陌生而崭新的世界。

《尘埃落定》整部小说里,傻子的行为常常不可理喻、出乎意料,却又处处表现出大智若愚,他老谋深算的父亲麦其土司,精明毒辣的哥哥,美若天仙却不忠的妻子塔娜和形形色色的人都无法按常理摸透傻子的心思,不知道他究竟是傻还是聪明绝顶!透过傻子的内心世界和眼睛,给人展现了复杂的亲情,爱情,和形形色色的世人,土司家族从昌盛到快速土崩瓦解的历史。我喜欢里面的每个人物。和预想中的好小说的人物不同,他们都不是特别复杂,但却特别纯粹,这也使得整个小说充满诗意。小说里的每一句话,似乎都可以读上几遍,细腻的感受让人莞尔。故事情节饱满而丰富,就像看一部电影,活色生香。

小说是鲜活的还是压抑的,是迸发的还是窒息的,对于读者来说,其中的区别一清二楚,那不仅仅是西藏风情带来的新鲜感,而更是一种普遍的共性,它既存在于《尘埃落定》的人物中,也存在于一切伟大作品的人物中。我不想把阿来这部小说归于魔幻现实主义,但它里面丰富的想象力绝对不亚于任何一部出色的拉美魔幻文学作品,这样的想象力不是天马行空匪夷所思,而是在极其真实的细节之中展现开来。让人觉得始料未及的,不一定是出现了不可思议的现象,而可能是事情的发展让人觉得世界变幻。

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总会不自觉地想到《百年孤独》,想起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一个傻子和上校同样有寓言的神奇本领,而且总会从他们的身上散发出神秘的气息。从人物刻画上看,《百年孤独》读来就好比首先是一幅巨大的白布,马尔克斯则用调色板将每个人调好颜色往上面泼洒,每个色彩都让人过目难忘。《尘埃落定》就好像是一个傻子站在中间,其他的人在时代背景的沉重压迫下,显不出多少特殊的气质。

看完以后,又找来同名电视剧看了一遍。看的时候,又把它和《阿甘正传》这个故事联系起来了。主人公都是有点傻的人,他们的经历似乎是奇遇,也是时代历史在他们身上的折射。创作者借用他们,带着轻松和调侃,演绎的那个时代的众生的生活。

然而《尘埃落定》中傻子的故事是用自述的方式描写的,而《阿甘正传》中阿甘的故事是用外界审视的眼光阅读的。阿来笔下的傻子时不时的透出聪明和睿智,并且从小到大,似乎冥冥之中有人在为他引路,适时地的出现在他的生活中,把他塑造的更加神奇。而阿甘给人印象最深的就是执着和专注,它们总让好运和他相伴。阿甘给人更多的是感动和一种不知失败和执着的精神,傻子给人的更多的是哲理和思考。

虽然傻子和阿甘的爱情一样执着,但他俩的爱情经历都是不幸的,女人讨好傻子只是因为他是未来的继承人,不会倾心于他,而珍妮或许只是把阿甘当做朋友。

傻子和阿甘这两个富有传奇色彩的人物经历各自不同,他们的故事却能很好的互补,让人看到这两个有点傻的人眼中独特却有类似的世界。

“此生纵然轻若鸿毛,不过在人世间飘荡了一回,但真情依旧,生命轮回,应当不存在什么遗憾。”

“我看到土司官寨倾倒腾起了大片尘埃,尘埃落定后,什么都没有了。是的,什么都没有了。尘土上连个鸟兽的足迹我都没有看到。”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分享六篇)


岁月的流转带走了尘埃,却留下了珍珠般的书籍。阅读这个作品后,我被作者的笔触下的世界所吸引,诱发出诸多思考。读后感,是我们对书本内涵的深度解读和记忆的方式。现特为你策划多篇关于“尘埃落定读书笔记”的文章,希望你会喜欢这些内容!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篇1】

其实很惭愧,一直不知道这部大名鼎鼎的茅盾文学奖作品,一次无意中在文学**上浏览时,看到通篇关于《尘埃落定》的评论,再仔细搜搜,才发现这是一部真的影响了很多人的著作,于是立即决定买来一读。

大部分作品是我在值班时读完的,十几个小时的车程笨应该是让我满心牢骚的,但是越看似乎就越被迷上了,我喜欢一切和我所处的生活不一样的东西,于是故事中那特殊背景特殊民族特殊生活方式下所发生的特殊故事就格外引起我的注意。

20世纪40年代,四川阿坝地区藏族由18个土族统治,其中玛吉土司是其中之一。麦琪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英武彪捍、聪明勇敢,被视为土司继承人;二少爷天生愚钝、憨痴冥鲁,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娃子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奴隶们的悲欢离合。麦琪土司在黄委员的指导下种植罂粟,贩卖鸦片。他很快变得富有,并形成了一支强大的武装力量,并成为酋长的霸主。

其余土司用尽心计盗得罂粟种子广泛播种,这时麦琪家的傻少爷却建议改种麦子。大陆旱年,没有粮食收成,鸦片供过于求,**急剧下降。阿坝地区笼罩着饥荒和死亡的阴影。大批饥民投奔到麦琪麾下,麦琪家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规模。

从此,傻少爷得到了茸贡女土司美丽的女儿塔娜,并深深地爱上了她。这时,传来了一个好消息,二少爷开了一个仓库卖粮食,做了一笔公平交易。各种首领聚集在二少爷官庄。很快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几顶帐篷,进而是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歌榭勾栏、甚至妓馆春楼,应有尽有。

在黄先生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制度,建立了银行。现代商业集镇的原型首次出现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二少爷回到麦琪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欢呼,但在欢迎的盛会上,却有大少爷那令人不寒而栗的阴毒的眼光。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腥风血雨又悄然拉开了帷幕。

我很喜欢故事中的“傻子”,其实他不傻,一点都不傻,所有的人都认为土司有一个傻儿子,可傻儿子那洞察一切的双眼能把每个人的心看穿。傻瓜,说实话,但没有人相信他,包括他的父母。没有人能够理解傻子的疯言疯语。

于是傻子只有笑,高兴时笑,生气时也笑。笑,成了他反抗这个世界的**。一个土司家族的兴盛与衰落,在傻子眼里成了一场戏。

然而,这个不情愿的傻瓜也被拖了进来,成了剧中的一个角色。傻子在兢兢业业的扮演着自己的角色。一个傻子,因了“傻”,说着别人不敢说的话,做着别人不敢做的事。

他用自己的方式活着,俗话说“大智若愚”,不知道,是否能这样评价傻子。当土司的斗争无法解决时,汉族人就介入了。带来洋枪的同时也带来大烟,摧毁人的身体也毁灭人的精神。

憨厚的藏民留下了洋枪,种下了罂粟。美丽的罂粟花不是罪恶的根源,而是对他的人民的利用。贪财的汉族人把**的种子带到美丽的草原上,扎根在藏族人民的心中。傻瓜是聪明的。当他觉得自己快死的时候,他理性地支持妻子,平静地面对死亡。

他知道,这是人生不可逆转的轮回,他该谢幕了。

阿来透过傻瓜的眼睛,描绘了土司家族的兴衰,揭开了神秘、奢华、迷茫背后的面纱,揭示了愚蠢、贫穷、苦涩的本质。注定了土司家族将走向没落、衰败。作为叙述者的傻子,是作者一种刻意的安排,他承担了作者的许多意图,通过其所谓的“傻”来观照所谓“正常人”的各种活动:

以一种新的角度来感受世界,正因为某种神秘的“傻”,作者才可以赋予他某种超人的预感,也使作者可以以一种超然的角度来叙述整个事件的发展。傻子的每天早上醒来的两个问题似乎带些纯朴的哲学味道,是追求一种自我身份认同的过程吧,在其体内涌动的各种想法、力量在没有得到确认之前一直是盲目的,傻子一开始并不能掌控自己的命运,或者没有清醒的自主意识,只是在朦胧中感到自己应该这样做——有时可能是出于一种本能吧,一直到确认了自己的身份之后。

《尘埃落定》的情节在似乎漫不经心的叙述语言中展开,不紧不慢,不动声色,我喜欢那种叙述的节奏,显得非常从容。我想,你肯定喜欢书中描述的风景。这是一部令人回肠荡气的佳作。

**用诗一纯真的文字,演绎了土司制度从衰落到终结的一段历史。朴实深刻的反思,节制而富有张力的叙述,蕴含着无限的深情,无不流露出作者敏锐的语言和创作才华。阿来是一个藏族汉人,出生在美丽而神秘的地方嘉荣

深厚而高贵的沃土,古老而热情的民族,原始而自然的生活方式,奇异的宗教信仰,都为**文化增添了独特的魔力和芬芳。自小就在故土耳濡目染的阿来,对藏民的***文化怀有深深的依恋,因此,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看似独特,实则必然。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篇2】

《尘埃落定》是藏族作家阿来的一部长篇**,首次出版于1998年。2000年,《尘埃落定》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

《尘埃落定》是一部着重于人性思考的**,也是一部关于整个人类社会的寓言,是一部很优秀的长篇**。作品通过似傻非傻的“我”的独特视角,述说了麦其土司由兴而衰的故事,同时又借此为载体,阐释了人类的多面性和世事的无常性。万事万物或许都是有轮回性的,一切最终都将幻化成尘埃,在历史的进程中飘浮落定。

“就是以一个傻子的眼光来看,这个世界也不是完美无缺的。这个世界上任何东西都是这样,你不要它,它就好好地在那里,保持着它的完整,它的纯粹,一旦到了手中,你就会发现,自己没有全部得到。”在大多数人眼里,土司制度不是完美,然而在傻子看来,土司制度也是不完美的。

“这是非常时期,一个傻子就能决定许多聪明人的命运。” 就像文章里写到的,在这个特殊的时期,傻子往往有更高的眼界,能决定许多聪明人的命运。在这个新时代,社会必然前进,土司制度不符合时代发展的要求,必然退出历史发展。

然而在土司家族中的大儿子,除了二儿子傻子,大多数人被认为是聪明的,然后这些聪明人却看不到历史的发展趋势,还坚信着土司制度还能继续生存,他们还能像原来那样生活。但由此可知,土司制度在历史的推动下,必然会退出历史发展阶段。

“当这个世界上出现了新的东西时,过去的一些规则就要改变了。可是大多数人都看不到这一点。我真替这些人惋惜。

” 聪明人总是感觉自己很聪明,他们把自己所认为的事就是正确的。但往往忽视了历史发展的潮流,当聪明人总是相信自己能掌控自己的方向,迎接他们的结局必然是失败的。当麦其土司分别派聪明的大儿子和傻子二儿子去南北边界时,聪明的大儿子守着自己的聪明,而最终失败了,没有达到麦其土司的期望。

而二儿子以“傻子”的视野,看到了时代的发展,所以在北方边界上建设起了了**,使得边界逐渐发展起来,**沟通越来越频繁,人们之间的交往也越来越密切,在这里,各个土司家族可以摒弃前嫌,加入**,发展自己的经济和家族。这是一种双赢的方式,其中最大的赢家是愚蠢的儿子。这个傻瓜儿子看清了历史的发展。

“看看吧,这些自以为聪明,自以为漂亮,自以为有头有脸的人要体面而不要忠诚。”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这些现象也还是会不断出现,很多所谓的“聪明人”都讲究体面,而把忠诚放在在了后面,甚至是把它丢弃掉。但结果真正的聪明人或是别人眼中的“傻子”才是智者,他们看到的未来的景象才是更靠谱或真实,他们也才更明白在我们的人生中,什么是首位的,什么是次要的。

在麦其土司家,傻瓜儿子的想法在别人看来确实是傻的,但他其实内心是知道什么是正确的,只是周围的人沉迷于当时,所以并不能理解傻瓜少爷的所做。最后,大家看到了傻瓜少爷的一系列作为或者只是他的不同于其他家族的人的想法而做出的作为,使得大家对他改变了一番印象。傻瓜儿子在大家眼中是傻的,但他有些在土司家族里所没有的忠诚,因为他的忠诚,他收获了自己的好朋友,收获了自己的好知己,得到了自己想要的。

而那些自作聪明的人最终什么也得不到,土司制度也随之灭亡。这些依赖土司制度的人,随着历史的发展,随着尘埃落定而逐渐消失。

“历史就是从昨天知道今天和明天的学问。” 傻瓜少爷在当时土司家族里的格格不入,其实正是由于他对历史的认知很清,他知道在麦其土司家族的一切总有一天会消失。人们将有一个新的生存环境。在**中,人与人之间没有等级制度。这将是一个新的社会。

傻瓜少爷把那个游说各个土司家族失败的人当做了自己的朋友,还让他陪在了自己身边,那个人是从中原来的,他的思想注定也是不同于傻瓜少爷所居住的土司家族的思想,傻瓜少爷对于历史的发展的认知——土司制度不会存在很久,那位中原人也成为了记录土司家族兴衰的史官,正是他的记录,使得历史记录下了新篇章。他们都明白学问到底是什么,所以他们注重了历史,注重把这些历史记录下来,因为这些都是一些学问。在愚公移山的少爷的心目中,他知道一切终将尘埃落定。无论是土司家族、土司制度,还是土司家族下的各种人,都会随着历史的发展而消失。

“凡是有东西腐烂的地方都会有新的东西生长。”在这里,作者似乎有意将土司们的身体隐喻为旧的制度,他们的灵魂一并随着这不合时宜的土司制度开始腐烂。当他们无法延续世系时,意味着延续多年的土司制度将告一段落。

土司的血缘承续性被外来的东西所打破。一旦旧的东西腐烂和死亡,新的东西将取代它。更新与替代是历史不可逆转的趋势,历史在不断更新与替代中完成自身的进步。

这种历史进步是人类不断向上力量的反映。在每一个旧制度被推翻、新社会制度建立的背后,隐藏着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自身价值观的最大体现。

历史的进步,本质上是人类不懈追求理想的外在表现。任何一种进步的社会制度本质上都是符合人性需要的。人们总是追求自己的理想,并不断付诸行动。

这或许就是《尘埃落定》的主旨:人如尘埃,始终在寻找自己的落定之处。

对于《尘埃落定》作者阿来曾这样陈诉他的创作手法:“这本书取材于藏民族中嘉绒部族的历史,与藏民族民间的集体记忆与表述方式之间有着必然的渊源。”在这部**中,充斥着藏文化那种神秘的宗教色彩和神奇意味,在现实的陈诉中有着一种魔幻的感觉。

初听到“尘埃落定”这四个字的时候,一下子就为意象的强大涵盖力与信息容量及作者的睿智飘逸所折服。尘埃,喧喧嚣嚣、浮浮躁躁,往古来今,宇宙荒蒙有多少事多少物都不过是一簇历史的尘埃,狂飞乱舞肆意张扬是展现生命的真意,即便是尘埃吧,也有自己飞扬的权利。飞扬便飞扬吧,这没有什么,可是一切终究要有个归宿,不管情愿与否,尘埃是要落定的,那么我们呢?

傻子,一个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的傻子,麦其土司的儿子,事实上证明是未来土司的继承者,却拥有着超强的超时代的感知力,能远眺历史感应时代的召唤。然而,他只是一格不符合生活的傻瓜。他经常不知道他是谁,他在**,他做什么。每天早上,他都会用这三个问题来审问自己,所以他是一个傻瓜,一个生活的傻瓜。恰恰傻子主宰了历史,多么强烈的反讽,多少先知先觉在自身所处的时代被视为傻子。

阿来曾说:“我作为一个藏族人更多是从藏族民间口耳传承的神话、部族传说、家族传说、人物故事和寓言中汲取营养。”阿来在《尘埃落定》中构筑了一个广阔的历史时空,描绘了那个时代的藏族文化和土司的兴亡。

阿来将傻子作为一个切入点,选取**作为**的背景,在一种怀旧的历史叙事中完成了傻子这一人物的“自我造型”。这一造型“由特定意义的文化系统支配,靠着管制从抽象潜能到具体历史象征物的交流互变,创造出了特定时代的个人。”通过傻子这样一个叙述者的选取,**《尘埃落定》展示了历史的偶然、荒谬与神秘;是对历史必然性的颠覆,是对人生、哲学的诠释。

人性的脆弱性和非理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历史的走向。**在这种“元历史”的内涵**现出一种人文的思考与关怀,并从哲学上关注人类生存的历史。

阿来的《尘埃落定》是对藏族土司史的一种另类解读和言说,在这个过程中,阿来在作品中穿插了许多自己的思考,从而使这部《尘埃落定》实现了个人对历史的阐释。阿来对藏族土司制度的逝去有着冷静的态度,但是,从个人情感而言,他多少对这一制度有着一份难以割舍的情怀。因而,阿来笔下的土司史就带有着美化的成分,特别是在傻子的身上,作者寄予了理想化的品格,这就让这部史诗般的作品带有了非理性的成分,从而成为一种个人视角下的历史。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篇3】

尘埃落定作为成语的意思是:1、尘埃虽然在空中飘浮,最终要落到地面。2。隐喻事物经过多次变化,最终产生结果;

或经过一阵混乱后将结果确定下来。

阿来的《尘埃落定》叙述的是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傻子,大家都认为,不符合现实生活,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行为,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者。

笔者从这个傻子的角度见证了土司制度的兴衰,从傻子的角度看世界,给了我们很多启示。

**故事精彩、曲折、感人。它以超然的姿态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尘埃落定》写的是人生。**有童年,初恋,爱情,妻子,事业,权利,朋友,敌人,父母,兄弟。我们仿佛想到了自己,想到了我们的过去、现在和将来。引发我们了无限的思考。

我觉得《尘埃落定》是对善良的歌颂,善良的人也许会有时会失去一些,但最终却得到朋友,得到真情,得到更多人的信任与帮助。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篇4】

从大一到现在,已不知游《尘埃落定》多少次了?每次轻轻的叩问自己,可是答案却像个迷一样,无从得知。坐在荧光屏前,看着电视版的《尘埃落定》,突然想起了作品里的主人公,寂寞与失望突然悄悄偷袭我脆弱的心。

于是想应该给自己和作品一个读后感。这种感觉是以麦其土司二少爷为中心的!

麦其土司家的傻瓜二少爷贯穿了《尘埃落定》的主线,没有人未看完作品,就敢断定他的傻,因为他在现实生活中做着聪明人无法完成的事业。傻与聪明的相对使本作品增添了鲜艳的色彩,聪明透露出傻,而傻的情况下却隐藏着不为人知的聪明。作为一个年轻的主人,也许他是在为自己保留自己的天空。他把自己一生的使命演绎成一个傻瓜。

傻子究竟是什么?傻子就是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傻子,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聪明人吗?因为二少爷在现实中全然不知道自己究竟是不是傻子,如果以这个断定是不是傻子,那我想在这个世界就没有傻子和聪明之分了。

我们每个人都会在现实中想自己傻不傻,想自己到底聪明与否?可没有人赶给自己的智慧定格一个度,那我想二少爷不是个傻子。

二少爷在麦其全家人里是个十足的傻子,在仆人眼里也是,是他高贵的出生让他拥有了别的傻子没有的爱戴,同父异母的哥哥也因为他的傻而百般爱他。可是母亲却在听到傻子懂得和女人云雨时潸然泪下,她万没有想到自己的傻瓜儿子竟然懂得和女人云雨。哥哥后来背叛他,和他的女人沾染;到哥哥临终时说出了和他女人的不轨是因为害怕他不是真傻。

在现实生活中他的家人已经在怀疑他的傻,可是却有多少人能理解傻瓜少爷内心的辛酸呢? 值得一提的是,就连二少爷都在文章中处处承认自己是个傻子,但同时也讽刺了哥哥那么聪明的人有时候在家人面前透露出的愚笨。从这而言,或许傻子真的不傻,他可能是为了保全自身的性命而装傻,或许土司制度下隐藏着不可人知的秘密,土司的职位可能带给他和他哥哥的仇恨。

这个傻瓜终于带着对家人的思念和对世界的遗憾离开了这个世界。有人说他傻到躺着让仇人杀,我想这是错误的,其实是他看到了土司制度的瓦解,也许他看到了尘埃落定后的光明,他用傻子的这种处事哲学带给我们无尽的思索,他的死也预示土司的瓦解,奴隶制度的崩溃。

傻子的人生搁浅了,卑微的尘埃也用一种制度的瓦解而落定,是他经不起尘世的沧桑还是他的心痛在了人间烟火中,于是用轻微的形式告别那无奈的人生。不管怎样,他至少给我们留下了做事情的愚蠢哲学。让我们用另一颗心去体验。天空依旧蔚蓝,心依旧不可估量。让我们看看傻瓜是怎么保护自己的!

无论是傻还是聪明下隐藏那份傻,至少他用他的成功展示了他的人生,为自己划下了一个不完美而又瞩目的句号。

该书是以麦其土司二少爷的视角描写的一部反映**麦其土司的兴衰没落过程,也反映了落后的农权制度下吐司、农奴等生活状况以及围绕吐司职位的家庭纷争。

作品语言朴实,娓娓道来,却又不失力度,耐人寻味;二少爷犯〝傻〞犯得〝诡谲〞,而又合情合理;塔娜几次背叛,不符常规,却让人无处怨恨……真佩服阿来——这位茅盾文学奖获得者的语言功底、对人物内心的把控以及对在残忍的农奴制度下二少爷人性光辉的拿捏。

掩卷而思,让人回味无穷。一是对农奴和自由人悲惨生活的控诉,对吐司生司的至高无上和威力的描写,给人以种心灵的震撼。二是在吐司〝权力〞之争上,大少爷锋芒毕露、缺乏思考以及二少爷的似傻非傻、大智若愚给人一种隐忍才能成大器的感慨;三也是最重要的,佩服二少爷的小事常犯傻、大事却精明睿智的眼光与战略。

他能对吐司与哥哥、麦其吐司和其他吐司间的纠葛能斡旋得恰到好处,何时犯傻何时聪明,他心里明镜一般,实在是高明。

在作品中,二少爷真是一个令人难忘的形象。懂得进退,懂得怜悯,懂得珍惜。傻的聪明,傻的智慧。

看似平凡、平淡、平实,骨子里却充满了坚强,充满了抗争。其中让我咀嚼了许久的是,这位傻少爷每天早晨起来就把自己忘了,嘴里念叨的三个问题:我是谁?

我在**?我想做什么?每天定位自己,每天反省自己,每天明确自己应该做什么。

把自己放低不至于别人嫉妒憎恨, 又能保存实力蓄积力量。〝聪明〞人也很难做到的啊!

何谓聪明,何谓愚蠢,的确没有衡量的标准。聪明人也往往做傻事,愚蠢人也有机灵时。但生活中有不少人定位不了自己,自作聪明弄巧成拙者多,看准自己摆正位置者少。

聪明不是坏事,但应该用在正确的地方;愚蠢不是好事,但我们应该努力摆脱它。其实,最重要的是去追求一些东西,不要被聪明误导,不要被愚蠢摧毁,这才是最好的。

在平凡的人生中,我宁愿愚蠢些,陋笨些。每天以:〝我是谁?

我在干什么?”激励自己,不是傲慢或不耐烦,而是愚蠢而快乐。

在喧嚣的尘世中,在内心中能独辟一隅,自得其乐,其也不妙哉?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篇5】

范文一:

用了几天的时间,读完了阿来的长篇**《尘埃落定》,自己仿佛也变成了**中藏族土司的傻儿子,很长时间都痴痴呆呆地沉浸在**史诗一般的浪漫神秘的异质情调中,被**字里行间挥发出来的那种深厚浓郁的人类和宗教情感所震撼,被**所包含的深沉厚重的藏族文化底蕴所折服。如今,象这样让人越读越放不下的**佳作越来越少了。因此,如同喝到了一口馥郁浓香的陈年老酒,忍不住要从心底大叫一声好---!

然后直书胸臆,把自己的感受写出来和大家分享。

那是一个混乱的时期。整本书中没有人真正快乐。主人公甚至没有名字,唯一的代号也是他最好的护身符就是傻子,一个有异于常人的人,生活在上世纪30、40年代的中国、某个闭塞却又面临着开放的藏族村寨。土司处心积虑扩张势力和地盘,还要防备后院**;哥哥作为土司继承人,拼命向父亲和周围的人证明自己的实力,然后在不期然间,承受傻子比他有作为的事实;母亲有了情敌却毫无办法,整天躲在房里念经。

还有那个本来应该快乐的傻子,小小年纪,就已经知道用手里的权力对待周围的人,讨好或者伤害,全凭自己的好恶。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因此傻子有着超人一般的眼光,灵魂能够脱离沉重肉体的束缚,轻飘飘地飘到空中,引领读者看到他的目光所及之处,经历了最后一个藏族土司在时代浪潮中从兴盛走向灭亡的历史过程,剖析了人类所普遍具有的种种的人性,感受到傻子眼中的一个沉溺梦幻般的世界。

在傻子眼里,对声音和色彩感觉的描述就像一层神奇的面纱。

历史是最强大、最有力的推动者。末落的土司制度,无论曾经在这片土地上如何飞扬,终将落定于历史的净地上。 风起云涌,尘起尘落。

就因为有高潮,就一定有低潮。当人民解放军的脚步声响起,麦其家就要灭亡了。局部来交待整体,整个**也就随之解放。

当麦其土司的傻瓜少爷,最后死于仇人刀下。当身体变冷,血液变黑,所有的时界从主人的角度消失,尘埃最终落下。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邸,一飞冲天,扬起漫天的尘土,然后慢慢落下。

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

范文二:

从大一到现在,已不知游《尘埃落定》多少次了?每次轻轻的叩问自己,可是答案却像个迷一样,无从得知。坐在荧光屏前,看着电视版的《尘埃落定》,突然想起了作品里的主人公,寂寞与失望突然悄悄偷袭我脆弱的心。

于是想应该给自己和作品一个读后感。这种感觉是以麦其土司二少爷为中心的!

麦其土司家的傻瓜二少爷贯穿了《尘埃落定》的主线,没有人未看完作品,就敢断定他的傻,因为他在现实生活中做着聪明人无法完成的事业。傻与聪明的相对使本作品增添了鲜艳的色彩,聪明透露出傻,而傻的情况下却隐藏着不为人知的聪明。作为一个年轻的主人,也许他是在为自己保留自己的天空。他把自己一生的使命演绎成一个傻瓜。

傻子究竟是什么?傻瓜就是不知道自己是傻瓜还是聪明人?因为二少爷在现实中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傻子。如果我们判断他是不是傻瓜,那么我认为在这个世界上,傻瓜和聪明人没有区别。

我们每个人都会在现实中思考自己是否愚蠢,是否聪明?但没有人为他的智慧设定标准。那我想二少爷不是傻瓜。

二少爷在麦其全家人里是个十足的傻子,在仆人眼里也是,是他高贵的出生让他拥有了别的傻子没有的爱戴,同父异母的哥哥也因为他的傻而百般爱他。可是母亲却在听到傻子懂得和女人云雨时潸然泪下,她万没有想到自己的傻瓜儿子竟然懂得和女人云雨。哥哥后来背叛他,和他的女人沾染;到哥哥临终时说出了和他女人的不轨是因为害怕他不是真傻。

在现实生活中,他的家人一直怀疑他的愚蠢,但有多少人能理解他的内心痛苦?值得一提的是,就连二少爷在文章中也承认自己到处都是傻子,但同时,他也讽刺了弟弟这么聪明的人有时在家人面前显露出来的愚蠢。从这而言,或许傻子真的不傻,他可能是为了保全自身的性命而装傻,或许土司制度下隐藏着不可人知的秘密,土司的职位可能带给他和他哥哥的仇恨。

傻子最后带着对亲人的思念,带着对世间的遗憾离开了人世。有人说他傻到躺着让仇人杀,我想这是错误的,其实是他看到了土司制度的瓦解,也许他看到了尘埃落定后的光明,他用傻子的这种处事哲学带给我们无尽的思索,他的死也预示土司的瓦解,奴隶制度的崩溃。

傻子的人生搁浅了,卑微的尘埃也用一种制度的瓦解而落定,是他经不起尘世的沧桑还是他的心痛在了人间烟火中,于是用轻微的形式告别那无奈的人生。不管怎样,他至少给我们留下了傻子做事的哲学,让我们用另一颗心去体验吧!天空依旧蔚蓝,心依旧不可估量。让我们看看傻瓜是怎么保护自己的!

无论是傻还是聪明下隐藏那份傻,至少他用他的成功展示了他的人生,为自己划下了一个不完美而又瞩目的句号。

范文三:

本文叙述了新中国成立前几十年土司的兴衰。通过我第一人称的描述,一个特定时代的故事被真实地再现。

我是一个人们眼中的傻子,一个不受人们关注的傻子,一个不让兄弟认为对手的傻子。然而,傻人有傻福。我的间隙性聪明之举,却让自己一举成功,成为了土司中的土司。

我也在这个暂时稳定的世界里,关注这个世界,偶而思考,平静地生活。

一、关于书名。

《尘埃落定》,看起来可以适合很多书的书名。可是很多书却不一定适合它。这是个普通的书名,却是全面的揭示了全文的起与落。

尘埃落定,落定之前必定会尘埃乱飞。因而,在肯定的全书结果之前,这一很长一段时间的尘埃飞舞,正是土司们,也是我所生活的世界,到处弥漫着旧日的风光。我是麦其家的二少爷,人傻却也感受到这个世界给我带来的影响。

十八个土司的平凡土司,因为种鸦片,大发横财,实力日增。因而又成为众土司们的敌人。而正如这个土司世界里,分不清谁是亲威谁是敌人一样。

当大家都能过鸦片发了些小财时。麦其土司却出人意外的全种上粮食。外在环境变化莫测,本就因为鸦片广种而价钱大落的鸦片,这时已成为无法养活人的害人之物。

也就是在这时,所有的人才意识到,粮食才是最重要的。在这个有钱难买粮食的时候,麦其家仓仓粮满,甚至因为无处放钱而免了百姓的税。这些饥饿的土司们就通过各种方法来谋得麦其家的粮食。

有明争有暗抢,却敌不过麦其家的枪子。我被派往北方,打败了敌手之后。土司中的唯一女土司,用的却是美人计。

我傻气得,不予理采,其计也就失败。我最终又敌不过塔娜的美色,因而救了女土司王国。新旧两代人,各自均有所得。

而我的岳母,却担心一个傻子真会成为未来的土司继承人。边境市场的开放,这才是我这一生中真正的事业。虽然不尽是我打理,却是我一手创建与支持,而这个土司中的土司,在金钱与枪杆的帮助下也就暗中存在了。

老麦其土司的陈年旧作,第三房太太央宗,这个他手下最忠诚的头人的妻子。而被他杀的那个头人的手下,他的两个儿子,讲述不多,作用却大,一个结束了大少爷的命,一个要了小少爷的命,而这些,就跟土司时代一样,都最终淹没于历史之中。

二、傻子与聪明人

引用书中原话大意。这个继承未来土司的人,不是最聪明的人,就是最傻的人。在我眼里,哥哥是最聪明的人,因而,未来的土司也将是哥哥;在所有人眼中,我是个傻子,因而,我被人嘲笑,也得到了哥哥的关爱,也有了不忠的妻子。

作为聪明人的哥哥,却在大事上常犯傻。我这个傻子知道他的问题,喜欢表现自己的聪明。因而,别人也就很容易知道他想做什么。

我却是小事糊涂,大事不傻。我会在早上醒来不知自己是谁,不知自己在**。我却知道,茸贡土司送来了漂亮的女儿,我得想办法得到她;我知道,我该发火让女土司出来吃饭,而不是让她自以为尊贵的在楼上与女儿聊天;我知道我傻,因而守不往漂亮的妻子,因而当最初妻子结杏出墙时,我有点疼,最终却不再疼了,甚至让她去找别人男人;我第一个建立了市场,我成了土司中的首富,我知道用武力让人屈服,我也知道如何让人心服。

我知道自己会犯傻,但聪明人却以为自己时时聪明。

我这个傻子,在女人的唤醒来聪明起来,也在美色之下痴呆,我会问些聪明人以为奇怪的问题,却没有聪明人能答的上来。因而,我这个傻子,要不是最聪明的人,或许也就是最傻的人。用父亲的话是:

最聪明的傻子。用本人的话说,是个冷静的傻子。别人不关注,我才有时间去思考,才得以冷眼旁观,又置身事里,因身,我成了全书的主角和线索。

三、关于性与爱情

全书很明显更侧重于性,爱情在全书或即或离,若有实无。十三岁那年,我在大我五岁的侍女怀中寻找到温存,也学会的性。从此,我就以一个傻样子,生活在这个土司家庭,并开始才关注着这个家庭。

因而,我心中,侍女卓玛是我的老师,也是我的情人。直到卓玛爱上了银匠,但后来,她对银匠也没有了最初的爱。

塔娜,侍女塔娜,是我生命中第二个与我有性关系的女人。这是一个与我相仿的小个子。与塔娜的初夜,才让我体会到自己成为了一个真正的男人,因为她够小,而这正好体现了我自己的强大,体现了男性的自我。

而这个人小心大的女人,是懂得男人的。

第三个有名有姓的女人就是我的妻子,也是叫塔娜。这是个知道自己漂亮,并懂得利用漂亮的女人。她母亲,连克三夫,到她身上,还保留着母亲的狂野。

外表上的尊贵,床上的下贱,正是她的表现。而且还几次出轨,所幸我是一个傻气的人,也知道,自己守不住她,因而一切随她。

全文中有几处着墨较多的性描写,处理的却很是斯文。可以说,是所有同类文学描写中,处理得相当好的一个,但让人又很明白的清楚他的描写。这一点上,本人不欣赏有些作品中过于直白的描写。

本书除了我是主角,我的父亲与哥哥,也是重要人物。他们的性与爱,着墨也较多,父亲不顾一切的与外族的母亲结合,然后又不顾一切的与三太太的结合,这是抢了手下最忠诚的头人的妻子,这里面不得不说存在爱情。然而,在性面前,本书的爱的力量毕竟太小。

也从某一个方面,反应了土司们的**观,野蛮占了很重要的部分,性像征着野蛮。

四、土司、下人与罂粟花

着笔于历史,**就有很浓重的历史味道。而这个土司时代,人与人之间,主子与下人的关系非常明显。土司占有着自己土地上的一切,人与财富。有自己的行刑人,有自己出口就是法律的权力。

然而,这毕竟是末代的土司,外来势力非常明显。罂粟的引进,正是麦其土司发达的关键。而这关键人物却是黄特派员,国民**的省特派员。

黄的想法是扶助一个土司,这个幸运人就是麦其土司。通过黄特派员我军事支持,麦其土司得到了现代军火,也得到了现代军队,因而在与其他土司的战争中,轻易取胜。这个黄特派员的到来,理由却是过于简单,作为土司的麦其,因为要报一个小仇,一个家奴的背叛。

黄与麦其的结合,虽然理由简单,却很符合实际。土司要成就成土司的权威,却又没有必要的实力。黄要实现政治上的野心,又得借助麦其土司的广大土地。

在那个鸦片大行其是的时候,谁拥有它谁就掌握了别人无法掌握的东西。最后,麦其土司成了最有实力的土司。**对那个黄特派员相应的发展没有交待,因为**不是讲它,同时也就给读者留下了空间,他们肯定是相辅相承的发展的。

而后来,黄的失势,也就让我们有些猜测。黄作为国民**的**的失势,也就暗示了国民党的最终失败。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篇6】

尘埃落定,仅四字却似乎饱含哲理。眼前便展现出开阔邈远的天地,吹着永不停息的风——这是初见这四字时的第一感觉。多么奇妙……

神秘的藏族文化、浓厚的高原氛围和宗教色彩,都为作品披上了神秘而迷人的面纱。深厚而高贵的沃土,古老而热情的民族,原始而自然的生活方式和神奇的宗教信仰开卷,一股浓郁的高原气息便会扑面而来。美得令人心悸的雪域画面一路铺展延绵:

雪山上的阳光与青稞的颜色交织在一起。像堡垒一样的土司官邸,夹杂着权力和火药的雪尘

在这片土地上,麦其土司是康巴土司之一。他是勇敢善战的大儿子,愚蠢愚蠢的小儿子。王位继承人似乎毫无悬念。然后,在黄委员的指导下,麦其土司在全境种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他变得富有,并迅速形成一支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酋长的霸主。

然而魔花罂粟却乱了人的心性。为了宗央,老土司杀了世世代代忠心耿耿的督察长。为了不让其他土司贪得无厌,他发动了罂粟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土地的两边蔓延。次年,其余村庄的饥荒,使粮仓充裕的麦其一家发动了麦米战役,建立了边贸市场。

它似乎迎来了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但不知不觉中,它播下了仇恨的种子——多尔吉兹仁的两个儿子,最后杀死了麦其土司的两个儿子。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

所有这个世界就从少爷的视角消失,尘埃最终落下。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邸,一飞冲天,扬起漫天的尘土,然后慢慢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

在这篇文章中,尊敬的麦其土司的小儿子是所有人眼中的傻瓜。然而,他以一种超越时代和家庭的思维方式洞察了浮华背后的一切。这个运气好的傻瓜,其实实用自己的智慧嘲笑身边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聪明的人嘲笑和原谅傻瓜的智慧。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过是一个欣赏、嘲笑和宽恕的圈子。曾经辉煌显赫的土司们,曾经被美女簇拥的英雄们,“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一个家庭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愚人的眼里是那么的自然,那么的从容接受。

在书中,我们可以看到“傻子”种种不可理喻、出乎意料的思维和举止。但这就是所谓的大智若愚吧。正如文章结尾处的“我看见麦其家的精灵,已变成一股旋风飞到了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似的,上天叫我看见,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象傻子。

其实,不论你是傻子还是天才,不论你是土司或是贫民,不论你是绝世美女还是平凡女子,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最后,难免随风漂荡,终于找到一个无人会来祭奠、安睡的角落。

花谢花开,云卷云舒,潮涨潮落。现在看来,我更喜欢这四个字:尘埃落定。向来缘浅,奈何情深,一切浮云,免不了尘埃落定。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热门七篇)


针对您所需的资料“尘埃落定读书笔记”以下是一些相关的资源,在读了作品后,对于作品里的一些情节非常感兴趣。这时就需要我们用读后感的方式来记录感悟和体会了,欢迎您浏览本文的内容!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篇1)

当我第一次听到《尘埃落定》这本书的名字的时候,我就知道,这是一本恨透内容的书,于是,我便在暑假把《尘埃落定》买回去了。

《尘埃落定》作者阿来,1959年出生于西藏。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还有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和芬芳。也许因为阿来就是出生并且生长在那个地方,他才能写出那种地道的味道。也许因为他对藏文化的耳濡目染以及对这片土地的深深的长期的依恋,所以才能让我们作为读者有种置身其中的感觉。也可能正是因为这样,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的认知与思索。

老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有两个儿子,大少爷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天生愚钝,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仆役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

老麦其土司不顾济嘎**的阻止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风调雨顺,小麦丰收,而其他土司的土地上鸦片供过于求,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这足以看出这个所谓的傻瓜少爷超前的目光和超人的智慧。

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应有尽有。在黄师爷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这样,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这位二少爷虽然被人们认定为傻子,但他为阿坝地区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可是这又引起了他那哥哥仇恨的目光,就这样,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血雨惺风又悄然拉开了帷幕。后来,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篇2)

还记得最开始接触到这本书的时候我是一个准备高考的高中生,阅读课上给我们发的一本文刊,内容十分精彩,看到快要结尾的时候,猛的看到了那本刊物上的推荐,对《尘埃落定》这本书花费了很大一面介绍并解析,我就记住了作者的名字,很普通但却让人觉得很亲切--阿来。很久没有认真的看过文章了,但这篇小说却时不时的让人深思,不断琢磨,却也不是那么的晦涩难懂。今天我就用一些文字来描述我对这本书的认知,也算让那些曾经的沉迷尘埃落定。

无论沧海桑田如何变化,总会有它尘埃落定的一天。在那神秘的青藏高原边上,一片被文明和荒蛮所统治的遥远土地,孕育这土司制度的发展和展现着它所发生的变化。亘古的麦其家族,占据了一片土司之地,一个酒后所生的傻儿子,用他的眼为我们介绍他所生活的那个家族,那个时代的世事变迁。

在土司制度统治的那片土地上,身为奴隶的卓玛和土司的傻二少爷,那个卓玛教会了傻少爷许多事情,傻少爷一心想带领她脱离出那个低贱的等级。卓玛用自己的身体完成对主子的忠诚,而卓玛却最后只请求傻少爷能把她许配给更为低下的银匠,傻少爷只能苦笑的看着心爱的卓玛褪去她高于奴隶的身份回归于那些生活在城堡底层的奴隶们。书中所描写的种种诉说着土司制度下的阶级的明显,那强大的麦其土司,有着偌大的土地,有着属地上所有东西的生死权,有为他们效命威慑百姓的行邢人,有好几层庞大的堡垒,有着自己的法律。就如那可怜的汉人太太看着被麦其土司抢来的女人娶进门时,看到麦其土司和那个女人在城外野合时晃动麦子的情形,随着自己的地位荡然无存日日夜夜依靠那鸦*吊着性命,对来自汉区被贩卖的女子而言,那权力地位是多么珍贵,在那土司的土地上享受着一切奢华的东西。

傻少爷,汉人太太和麦其土司酒后所生的傻子,被全堡垒私底下讨论笑话的傻子。虽然有着至高无上的地位,却并没有少爷的那种样子。与下人们厮混在一起,在城堡里商讨最重要的事情时却没有被寄托过希望。麦其家的二少爷,是个傻子!傻子,傻子却最终做了许多当时公认的聪明人都做不出的事!傻子有福,不用像自认为聪明人的人们那样担惊受怕;不用一辈子活在自己的计谋和别人的阴谋里;他不用被人时时提防。因为在别人眼里,他不过是个傻子,他不对任何人构成威胁。所以他犯错,别人不会责怪,因为傻子是傻子,傻子的行为是该被原谅的;所以他无意做了聪明事,别人却又会怀疑:他是真的傻,还是大智若愚的高深的智者。傻子向来都是冷眼旁观的过着,对不合理的不闻不问,没有争取,这些掩护了他,可似乎不争是他最厉害的武器,他的不争却中得到命运眷顾。傻子是忠厚的,仁慈的,智慧的,真正与世无争而又因为身为存在而无法真正出世的,虽然他是不自信的,懦弱的,但他没有仇人,他得到的是敬仰与忠诚的跟随,他又似乎有些超然物外了。

对于麦其家来说,远来的特派员带来的是麦其家的强盛,带了枪,带来了米壳,带来了可以称霸土司的力量。米壳为麦其土司创造了财富,傻子在边疆开拓的市场更是强大了麦其土司。而那罂*带来的不只是一时的奇妙幻觉,还有幻觉过后的深渊。那罂*在土司的土地上绽放的那一刻,将土司这片土地与汉区联系在一起,跟进了土司制度与近代中国的同步交流发展。随着书的末尾傻少爷被仇人所杀害,解放军踏入土司土地时,一切都尘埃落定,那罂*便是土司制度没落的信号。

世间的一切皆有他的定数,如同那被众人看好的大少爷在即将登上土司之位时却被仇人的儿子刺杀后无法治愈而死,虽傻却收获了许多的傻二少爷最后也倒在血泊之中,结局耐人寻味。做一个人,不要太放弃生活,也不要过于有所求,做一个“傻子”,因为生活最终会给予本该属于你的东西。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篇3)

尘埃落定,仅四字却似乎饱含哲理。眼前便展现出开阔邈远的天地,吹着永不停息的风——这是初见这四字时的第一感觉。多么奇妙……

神秘的藏族文化、浓厚的高原氛围和宗教色彩,都为作品披上了神秘而迷人的面纱。深厚而高贵的沃土,古老而热情的民族,原始而自然的生活方式和神奇的宗教信仰开卷,一股浓郁的高原气息便会扑面而来。美得令人心悸的雪域画面一路铺展延绵:

雪山上的阳光与青稞的颜色交织在一起。像堡垒一样的土司官邸,夹杂着权力和火药的雪尘

在这片土地上,麦其土司是康巴土司之一。他是勇敢善战的大儿子,愚蠢愚蠢的小儿子。王位继承人似乎毫无悬念。然后,在黄委员的指导下,麦其土司在全境种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他变得富有,并迅速形成一支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酋长的霸主。

然而魔花罂粟却乱了人的心性。为了宗央,老土司杀了世世代代忠心耿耿的督察长。为了不让其他土司贪得无厌,他发动了罂粟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土地的两边蔓延。次年,其余村庄的饥荒,使粮仓充裕的麦其一家发动了麦米战役,建立了边贸市场。

它似乎迎来了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但不知不觉中,它播下了仇恨的种子——多尔吉兹仁的两个儿子,最后杀死了麦其土司的两个儿子。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

所有这个世界就从少爷的视角消失,尘埃最终落下。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邸,一飞冲天,扬起漫天的尘土,然后慢慢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

在这篇文章中,尊敬的麦其土司的小儿子是所有人眼中的傻瓜。然而,他以一种超越时代和家庭的思维方式洞察了浮华背后的一切。这个运气好的傻瓜,其实实用自己的智慧嘲笑身边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聪明的人嘲笑和原谅傻瓜的智慧。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过是一个欣赏、嘲笑和宽恕的圈子。曾经辉煌显赫的土司们,曾经被美女簇拥的英雄们,“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一个家庭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愚人的眼里是那么的自然,那么的从容接受。

在书中,我们可以看到“傻子”种种不可理喻、出乎意料的思维和举止。但这就是所谓的大智若愚吧。正如文章结尾处的“我看见麦其家的精灵,已变成一股旋风飞到了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似的,上天叫我看见,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象傻子。

其实,不论你是傻子还是天才,不论你是土司或是贫民,不论你是绝世美女还是平凡女子,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最后,难免随风漂荡,终于找到一个无人会来祭奠、安睡的角落。

花谢花开,云卷云舒,潮涨潮落。现在看来,我更喜欢这四个字:尘埃落定。向来缘浅,奈何情深,一切浮云,免不了尘埃落定。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篇4)

《尘埃落定》是一部让人深思的小说,作者用生动细腻的笔触,描绘了当代都市中人与人之间的复杂关系,以及他们在现实与梦想之间的挣扎。这部小说让我产生了许多思考,让我对人生的选择、幸福的定义产生了更深层次的认识。

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个中年男子,他有着稳定的工作和家庭,但却日复一日地过着平淡乏味的生活。尽管他在外表上看起来很成功,却无法摆脱内心的空虚和追求更高层次幸福的渴望。他对工作的不满、家庭的束缚,使他感到疲惫。直到有一天,他遇到了一个自由奔放的女子,她的出现让他的生活彻底改变。

通过主人公的经历,作者展现了现实与理想之间的冲突和矛盾。主人公渴望追求自己真正的梦想,却又被家庭和社会的压力所束缚。这种压力来自于他对家庭的责任感和面对社会的现实需求。他意识到,在追求个人梦想的过程中,也会影响到身边的人。他开始思考什么才是真正的幸福。

小说中的女主角代表了主人公向往的自由和梦想,她不受拘束,勇敢追求自己的所爱。她的出现让主人公感到心动,他开始思考自己是否应该放弃现有的生活,勇敢追随内心的声音。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主人公逐渐发现,自由和梦想并非所有人都能够达到,也并不一定带来真正的幸福。

小说中的描写非常细腻,能够让读者深入地感受到主人公的内心挣扎和迷茫。我读着读着,不禁也开始反思自己的生活。我也常常感到对现实的不满和对更高层次幸福的渴望,但在实际生活中,我又常常感到无力和束缚。这让我想起了小说中的主人公,他在家庭和社会的约束下不愿放弃自己的真我,却也面临着种种困境和矛盾。

通过阅读《尘埃落定》,我意识到每个人对幸福的定义是不同的,而且这个定义也会随着时间和生活的变化而改变。有人认为幸福是拥有稳定的工作和家庭,有人认为幸福是实现梦想,追求内心的声音。无论选择哪一种,都需要我们勇敢面对自己的内心,认真思考并努力追求。

同时,我也明白了每一种选择都会有代价。如果我们选择追求梦想,可能会失去某些安稳和实际利益;如果我们选择顺应现实,可能会放弃内心的渴望。这是一场折磨人的矛盾和冲突,但我们必须要面对,必须要做出自己的选择。

《尘埃落定》这部小说给了我很多思考,也让我看到了生活中的冲突和困境。它不仅仅是一部小说,更是一种启示,让我意识到人生不可能完全如愿,但我们可以通过内心的勇气和努力,追求更高层次的幸福。无论选择什么样的生活方式,关键是要有勇气追求自己的梦想,并且在做出选择之后不后悔。

尽管幸福如尘埃般一直飘落,但只有当尘埃落定,我们才能真正领悟到幸福背后的含义。这种含义只有在我们的心中才能找到,只有我们自己才能定义。

总之,《尘埃落定》这本书给了我很多启示和思考,让我重新审视自己的生活和追求。它让我明白,人生的选择是困难的,但只有勇敢面对困难,才能找到真正的幸福。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篇5)

读书不但可以滋润读者的心灵,充实读者的精神世界,还能够潜移默化的影响读者面对生活的状态,多读一些好的书籍吧,它会让你受益终身。相信不久的以后你也会爱上读书!小编为您提供相关精彩!欢迎您的关注及阅读!

尘埃落定读后感800字1前几日,读罢《尘埃落定》,感触良多。那是一个混乱的年代,整本书里,没有一个真正快乐的人。主人公甚至没有名字,唯一的代号——也是他最好的护身符——就是“傻子”,一个有异于常人的人,生活在上世纪30、40年代的中国、某个闭塞却又面临着开放的藏族村寨。土司处心积虑扩张势力和地盘,还要防备后院起火;哥哥作为土司继承人,拼命向父亲和周围的人证明自己的实力,然后在不期然间,承受傻子比他有作为的事实;母亲有了情敌却毫无办法,整天躲在房里念经。还有那个本来应该快乐的傻子,小小年纪,就已经知道用手里的权力对待周围的人,讨好或者伤害,全凭自己的好恶。土司制度的喧嚣直上的时候,他就看到了尘埃落定后的样子:所有的土司都消失了,包括他们自己。在此之前,他享受着属于土司的最后荣光,虽然他没有当过一天正式的土司,却在看似不经意间,日渐取得了土司的实权。始终没看懂傻子到底想要什么。也许做土司的感觉会很好,所以,他才任由仇家溜进哥哥的房间,借刀杀人,解决他成为土司的障碍;费劲心思娶到了见过的所有女人当中,最漂亮的那个做老婆,却不知道如何维系用利益换来的婚姻关系;明明自己也想做土司,却不断打击母亲希望他做土司的信心。总之,他似乎在固执的反对着所有人,彼此伤害。作者阿来的批判不是声嘶力竭,也不是单刀直入,而是以一种黑色幽默的笔调,在不紧不慢的絮语中展现了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通过这些各具个性的人物,尽情的演绎着生死与离别的哀愁,权力与金钱的角逐,鲜血与泪水的挥洒,他们如同尘世间一颗颗微不足道的尘埃,在土司这片天空下曾经快乐过、痛苦过、爱过、恨过、拥有过、失去过,而当另一个时代来临之际,这些尘埃便逐渐消散了、陨落了,最终归于沉静。“我”就是这些尘埃中的一分子,也曾经辉煌过、爱过、恨过,并且充当了土司制度盛衰的见证者,这使我们似乎看到了《红楼梦》中贾宝玉的身影。“假做真时真亦假,真做假时假亦真。”“我”在如梦的真实中走完了自己的一生,连姓名也未曾留下,这一切看起来是多么虚幻,然而这确实是生活,它是一个社会和时代的真实的缩影,是真实生活的写照。阿来就是在这么一种如梦如幻的氛围中,用他那沉稳粗犷而略带伤感的笔调,完成了对一个特定背景下的制度的描绘和批判的,在娓娓的叙述中,他把我们带入了那五光十色、光怪陆离的境界,我们在如痴如醉之际,却突然有了一种清醒的顿悟

—— 是啊,曾几何时,我们又何尝不是在虚幻中体验着真实,在真实中追逐着虚幻呢?尘埃落定读后感800字2“尘埃落定”,从字面上来解释,就是一个成语,多用来表示事情经过了曲折变化终于有了结果。这也就像很多故事一样,风起云涌,尘起尘落。正因为有一个个的高潮,所以就必然会有低潮的来临。这个故事也不例外遵循着这个规律,它通过“我”这第一人称的描述,从一个“傻子”的角度讲述了一个对于当时的年代来说最具有历史和地域特色的土司家族从兴盛到衰败的过程,真实再现了一个特定年代的故事。故事中的“我”所感受的土司制度这颗“尘埃”,虽然也跟着故事的发展在历史的时空中飘浮,但最终也是要落到地面的。在《尘埃落定》中,作者阿来巧妙地虚构了一个藏族土司的傻少爷,他看似犯傻又带有聪明人所不及的先知先觉预言本领,正如书中说到“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的。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每每读完这本书,我都觉得就是靠着这双清澈的不被世俗所污染的眼睛,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西藏藏族古老的土司制度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在转入另一个时代前的喧嚣和动荡。“我”这个傻子的眼光看似游离于世间,但他的灵魂却超越了世俗,因而他能够挣脱沉重肉体的束缚,仿佛飘到空中,引领着读者跟随他的目光所及之处,一起经历了最后一个藏族土司在时代浪潮中从兴盛走向灭亡的历史过程,进而剖析了人类所普遍具有的种种人性,进入到傻子眼中的那个梦幻般的“现实”世界。最后,历史总是永不停滞的,无论它向左也好,向右也罢,它永远也不会在原地踏步。当年藏区的土司制度作为一种古老而严肃的制度,它曾经发展繁荣过,但是它终究是不符合我们今天的历史潮流发展的,不符合当代社会发展大趋势的。因为它不符合民主,尤其不符合我们今天所提倡和遵循的人道。因此,它的崩溃是必然的,灭亡与消逝是注定的。就像那尘埃一样,最终也是要在时间和真理的“大地”面前落定。落定。从字面上来解释,就是一个成语,多用来表示事情经过了曲折变化终于有了结果。这也就像很多故事一样,风起云涌,尘起尘落。正因为有一个个的高潮,所以就必然会有低潮的来临。这个故事也不例外遵循着这个规律,它通过“我”这第一人称的描述,从一个“傻子”的角度讲述了一个对于当时的年代来说最具有历史和地域特色的土司家族从兴盛到衰败的过程,真实再现了一个特定年代的故事。故事中的“我”所感受的土司制度这颗“尘埃”,虽然也跟着故事的发展在历史的时空中飘浮,但最终也是要落到地面的。尘埃落定读后感800字3想起近日的布置,要求写读后感,便不由得记起矛盾文学奖获奖书系之一的阿来的《尘埃落定》,很有意思,所以决定写它的读后感。作者阿来,1959年出生于西藏。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还有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和芬芳。也许因为阿来就是出生并且生长在那个地方,他才能写出那种地道的味道。也许因为他对藏文化的耳濡目染以及对这片土地的深深的长期的依恋,所以才能让我们作为读者有种置身其中的感觉。也可能正是因为这样,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的认知与思索。老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有两个儿子,大少爷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天生愚钝,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仆役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老麦其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风调雨顺,小麦丰收,而其他土司的土地上鸦片供过于求,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这足以看出这个所谓的傻瓜少爷超前的目光和超人的智慧。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应有尽有。在黄师爷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这样,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这位二少爷虽然被人们认定为傻子,但他为阿坝地区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可是这又引起了他那哥哥仇恨的目光,就这样,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血雨惺风又悄然拉开了帷幕。后来,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说来也有趣,常人眼中的傻子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我认为他是真正的英雄。任何阻挡历史车轮前进的人,终将被碾得粉碎。对于这个所谓的傻子,人们褒贬不一。在我看来,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正是有了这个名不副实的傻子存在,才让小说里种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也正是这位傻少爷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在崩溃前的最后情景,见证了两个时代交替的喧嚣和动荡。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贫民,不论你是傻子还是天才,不论你是绝世美女还是平凡女子,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罢了。到最后不过也只是一颗会发笑,会感觉,会思考的尘埃而已。当一切成为一种趋势,一种潮流时,即使你是颗最有主见的尘埃,也难免要随风漂流,最后找一个没有谁会来祭奠的角落安心的沉睡。也不知千百年后会不会有一阵风再来聚敛这些旧识的尘埃,再上演一部相同或是相似的剧目。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有时候它让人发笑,有时候它引人深思,有时候我觉得它荒谬得过于智慧。一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不过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从题目看来已经给人一种哲理的思索,正如文章结尾处的“我看见麦其家的精灵,已变成一股旋风飞到了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似的,上天叫我看见,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尘埃落定读后感800字4我从心底对藏文化有一种探知的欲望,来源于对这种亲近而神秘文化的无知和兴趣,特别是去年到了青海,今年又看了几部庆祝西藏民族解放的记录片,于是便从书架上找出了这一本与藏文化有关联的小说,一读便无法释手了。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的小说,曾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文中以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四川阿坝地区的土司制度兴衰为主线,以土司的傻瓜儿子为视角,讲述了一个精彩曲折的斗争故事,展现了一幅神秘浪漫的藏族风情。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为藏族太太所生,英武彪捍、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为被土司抢来的汉族太太酒后所生,天生愚钝、憨痴冥鲁,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娃子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麦其土司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内地大旱,粮食颗粒无收,而鸦片供过于求,价格大跌,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也因此得到了女土司茸贡的漂亮女儿塔娜,并深深地爱上了她。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各路土司云集在二少爷的官寨举杯相庆、铸剑为梨。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歌榭勾栏、甚至妓馆春楼,应有尽有。在黄师爷(当年的黄特派员)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二少爷回到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欢呼,但在欢迎的盛会上,却有大少爷那令人不寒而栗的阴毒的眼光。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惺风血雨又悄然拉开了帷幕。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读完小说,我们先说说尘埃。土司制度下尘埃飞舞的生活,充满了仇恨、欲望。尘埃落定前,土司世界是一个由仇恨编成的网。藏语?辖日?--?骨头?被叫做种姓,?骨头?将人分出高下,土司--土司下面是头人--头人管百姓--然后是科巴(信差)--最后是家奴。森严的等级,压抑了许多的仇恨,有土司与土司的、有土司与他的儿子的、土司家大少爷与二少爷的、土司与头人的,就是看似与世无争的嘎济活佛、巴门喇嘛也是冤家对头。他们之间有权力、利益、地位、金钱等等引发的仇恨,纷纷围绕在麦其土司这根线上。欲望是这些仇恨的根源。因为情欲,麦其土司爱上了查查头人的妻子央宗、与查查头人结了仇。于是许诺给多吉次仁以?头人?的位置,让他杀了查查头人,又言而无信,将多吉次仁的尸体吊在行刑柱上,当众说他是想做?头人?谋反而被处死的。麦其土司成了?正义?的化身之后,不知不觉埋下了仇恨的种子,多吉次仁的两个儿子成了他的仇家。他们最终杀死了麦其土司的两个儿子。因为利欲,麦其土司引入了鸦片,并为了垄断种植鸦片的巨大利益,他又与周围的土司结了仇,发动了“罂粟花”之战。因为权欲,连最与世无争的嘎济活佛与巴门喇嘛之间,为了争宠麦其土司,获得土司辖区的宗教权,居然成为了争斗的冤家。关于仇恨,傻瓜少爷在一天之内记下了两句名言,一句是翁波意西的?为什么宗教没以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另一句是小行刑人尔依的:?是行刑人就不会害怕,不是行刑人才会害怕。?行刑人代表国家使用迫害权、杀戳权,不管被害人怎样凄惨、怀有怎样仇恨,都不会恨他,他不会害怕。不是行刑人害怕行刑人,害怕他身后站着的国家权力。行刑人在土司的领地象个瘟神,人们总当他们不存在,行刑人一家也不愿与别人交往。而傻瓜二少爷却与这个别人不敢接近的行刑人的儿子成了好朋友,走到他家去看令人触目惊心的刑具,刑具的后面站着权力。()楼上是受刑人的衣服,衣服上面沾满了血迹,血迹凝聚着仇恨。再说落定。历史是大、最有力的推动者。末落的土司制度,无论曾经在这片土地上如何飞扬,终将落定于历史的净地上。风起云涌,尘起尘落。正因为有一个高潮,也就必然有低潮的来临。解放军的脚步响起的时候,麦其家也就到了消亡的时候。局部来交待整体,整个西藏也就随之解放。当麦其土司的傻瓜少爷,最后死于仇人刀下。当身体变冷、当血变黑的时候,所有这个世界就从少爷的视角消失,尘埃最终落下。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尘埃落定读后感800字5读这本书,仅仅是一时的冲动,只是背后还有着永恒的感动。在高考前的第N天,心突然迷惘起来,失去了自己的方向。我寻找着自己,摸索着道路,想找一个出口让自己冲出这‘围城‘。不知怎的就突然想看这本书。于是,便开始向身边的朋友去借,借了一两天,结果却令我失望。在我将要放弃看着本书的时候,辉哥把这本书给我借来了。据说是在一个很远的图书社借的,他打听了几天才借到这本书,只想在这里对他说,辉哥,谢谢你。在刚翻前几页时看到对这本书的介绍:阿来,藏族人……《尘埃落定》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心中不由一怔,不,应该是两次,一直都很喜欢藏族人,觉得他们都是那样的纯洁,他们住在西藏,守侯着美丽的布达拉,守侯着洁白之神,也希望有一天能够到西藏去感受那里的美,在那悠远的天空下,为自己的灵魂找一片净土,找一个守护灵魂的天堂,再一看是获茅盾文学奖,就更欣喜……《尘埃落定》写的是我由一个傻子变成一个聪明人的故事。本故事大约发生在19世纪三四十年代,写西藏土司制度瓦解之前他们做的事情。感觉我的转变过程就象是一个人从童年走到成年,一个慢慢长大的过程。小孩子说的带稚气的话语在大人们眼中只是一个傻子说出来的,一些真实都被当作愚蠢,一些谎言都被当作经典,当成聪明人说的话。我在成长过程中,渐渐明了事理,只是仍然说出自己真实的想法,仍然别人当成傻话。是的,在我还只是一个傻子时,哥哥是那样的疼爱我,并且不会担心我会和他抢土司的位置,只是随着我慢慢的聪明起来,他便开始成为我的敌人,时刻提防着我。或许,那一些成熟的人总喜欢关心那些思想还幼稚的朋友,关心着他们,照顾着他们,只是当这些孩子长大了,他们也不在会有兄长似的照顾。没有变的是自己的真实,坦诚,变化的是别人对我的看法,也曾尝试过沉默,只是自己想对这个世界的抗争,想用沉默抗争所有的假恶丑,我宁愿不说话也不愿说违心的话,或许一些孤独的人总喜欢沉默。一直苦于找不到能够理解自己的人,其实是自己缺少沟通,只是虽然沟通能解决问题,但孤独的人不愿说出违心的话来。想想自己仿佛就是书中的“我”,“人越成长,彼此想了解似乎越难”,只是大家都彼此的把心藏的更深了,都不愿再让它受伤了,到最后我们都会走向一座归宿。当所有的一切有了结果,当所有的一切象尘埃一样飞了起来,又象尘埃一样落了下来。尘埃落定,一切成空,六下的只有刺眼的阳光在空气中那样的强烈,仿佛刚做了一个梦醒来。尘埃落定,一切成空。尘埃落定读后感800字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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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落定读书笔记(篇6)

想完完整整的写完一部小说是一件困难的事,想写一部受人瞩目,与人产生共鸣的的小说是一件极其困难的事。犹如身处一片粗犷无边的大草原,无论面向何方,面向何点,都无法将四周的一切完整的描述下来。因为惊艳的物和震撼的心,像风一样、雪一样,川流一样,轰然的在脑中极速旋转、尽情飞扬、彻底奔腾。

这让它的观摩者无法理智的解说、判断,它会让你的思绪与灵魂不可遏制地升华、奔腾。《尘埃落定》正是这样一部佳作。小说以简单、真实、幽默的人物形象,诠释土司制度兴衰的历史。

朴实深刻的人生思考,节制而充满张力的叙述,蕴含着作者无比深厚的情感,让人读了又回味,不禁感叹作者语言的敏锐和高超的创作才能。

《尘埃落定》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的小说,曾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文中以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四川阿坝地区的土司制度兴衰为主线,以土司的傻瓜儿子为视角,讲述了一个精彩曲折的斗争故事,展现了一幅神秘浪漫的藏族风情在阿来的《尘埃落定》中介绍了这样的一个故事:19世纪40年代四川阿坝的地区存在一个非常强大的部落,他们的首领被称为“土司”。

其中一个强大部落的土司(老麦琪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儿子是土司和正室所生,小儿子是土司酒后和抢来的汉族太太所生。在当时的人们眼里,大少爷聪明、勇敢、勇敢、渴望权利;而二少爷没有名字,父母称他为傻瓜。哥哥也常拍着他的肩叫他“傻子”,就连下人们都叫他“傻子少爷”。

也许傻子是没有自尊的,这个“傻瓜少爷”就这样承认谑称了,对人便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瓜儿子”……于是他成了远近闻名的“傻子”。所以,人们理所当然的认为大少爷是权力的继承者。但是,老麦琪土司却认为自己的大儿子在大事没有自己的判断力,而自己的小儿子有时却聪明的异常,虽然他天生愚钝,成天混在丫鬟仆役的队伍之中。

《尘埃落定》中以傻子少爷的为第一人称序写着一幅美丽而充满斗争的藏族土司文化风情卷轴。在比较封闭的土司部落里,“傻子”确实是个不折不扣的傻子,因为他违背了当时的地域的主流文化,违背当时的活下来的规则,简单的说他是一个不适时的人。正是因为他是个傻瓜,才能够在土司制度下好好生活。

他不像他的打个那样在尘埃漫天飞,仇恨化的世界里活着。他对权力没有欲望,他是个傻瓜,所以他有一个美好的童年,可以和家奴的孩子一起玩耍。相反,其他人都在清晰的等级制度下活着。

他们市场牢记——土司--土司下面是头人--头人管百姓--然后是科巴(信差)--最后是家奴。如此严格的等级制度压迫着许多人,也在他们心中滋生仇恨。正是因为这样他们对视他们为平等人的傻子产生了感激之情。

这也使得之后有很多人愿意跟随这样的一个傻子。

但是,当这个傻子遇到一件需要有远见的大事的时候,他将比任何人都将聪明,为他有前瞻远瞩的目光。比如这样的一件事:老麦琪土司在郭明政府的特派员的劝说后同意在自己的土地上种植罂粟。

这也让麦琪土司大赚了一笔,并且购买了大量的武器让他组装了一只强大的武装力量,之后便成为了土司中的霸主。然而,罂粟的种子又被其他的土司盗得,使得罂粟广泛种植,而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说:麦琪家今年不种罂粟,改种麦子。

于是在高原地区山峦叠嶂的罂粟花海中,麦其家的绿麦苗顽强地生长着。然而这年大旱,粮食颗粒无收,而鸦片供过于求,价格大跌,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

傻子少爷这时建立自己的官寨,在这里歌舞生平,人人平等,一片繁荣景象。这里是傻子少爷用心建立的,根据自己的意愿建立的。因为他坚信,只有在这里,他才能不在世人眼中是傻瓜,只有在这里,他才能像一个普通人一样,让他不会参与一场血淋淋的家庭内部斗争。

所以,他宁愿永远呆在这样的一个与世不同的世界里。

但傻子在“傻”,也不会想到历史的车轮永远会碾向前方,不会因为任何人而改变。因此,历史文明怎能允许这样一个欲望膨胀、仇恨升华的地方存在?它会无情的把这些碾在他的车轮之下的。

然而,大钟还在摆动,终于,解放军来到这里围剿国民党残余势力时,麦其家的官邸在重炮声中倒塌。欲望和仇恨同时被绞死,一个腐朽的旧世界终于安定下来。然而,土司世界里留下的只是那个与众不同的官寨,只因为他是“傻子”的。

此时,我们在看看那个“傻子”,他正说着:“我看见麦其家的精灵,已变成一股旋风飞到了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似的,上天叫我看见,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象傻子。”此时,我们虽不知“傻子”是否是聪明人,但我们至少知道他不是傻子,只因为土司已经不存在了。

我们总说历史是强大的,是我们无法改变的。它总会一种文明取代另一种低级的文明。我们可以想像那消失的土司制度,昔日在这片土地上是如何飞扬,但终将于历史的这篇净地上尘埃落定。

大风起兮尘飞扬,正因为有有风的助长,当风停之时,自然便会迎来“尘埃落定”。当人民解放军整齐的脚步声响起,麦其家就要灭亡了。局部来交待整体,整个西藏也就随之解放。

当麦其土司的傻瓜少爷,最后死于仇人刀下。当身体变冷,血液变黑,所有的时界从主人的角度消失,尘埃最终落下。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邸,一飞冲天,扬起漫天的尘土,然后慢慢落下。

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那曾今的事,曾今的人也将不复曾在。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篇7)

好久以前就看完阿来的《尘埃落定》了,断断续续有过不少感触,今天把这些零零碎碎的感触用文字总结起来,也算是让那些感触尘埃落定吧。

着笔于历史,小说带有很浓重的历史味道。在书中的土司时代,人与人之间,主子与下人的关系非常明显。土司占有着自己土地上的一切,人与财富。有自己的行刑人,有自己出口就是法律的权力。

然而,这毕竟是末代的土司,外来势力非常明显。罂粟的引进,正是麦其土司发达的关键。而这关键人物却是黄特派员,国民政府的省特派员。黄的想法是扶助一个土司,这个幸运人就是麦其土司。通过黄特派员我军事支持,麦其土司得到了现代军火,也得到了现代军队,因而在与其他土司的战争中,轻易取胜。这个黄特派员的到来,理由却是过于简单,作为土司的麦其,因为要报一个小仇,一个家奴的背叛。黄与麦其的结合,虽然理由简单,却很符合实际。土司要成就成土司的权威,却又没有必要的实力。历史是最强大、最有力的推动者。末落的土司制度,无论曾经在这片土地上如何飞扬,终将落定于历史的净地上。风起云涌,尘起尘落。正因为有一个高潮,也就必然有低潮的来临。解放军的脚步响起的时候,麦其家也就到了消亡的时候。局部来交待整体,整个西藏也就随之解放。当麦其土司的傻瓜少爷,最后死于仇人刀下。当身体变冷、当血变黑的时候,所有这个世界就从少爷的视角消失,尘埃最终落下。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小说的主人公,麦其家的二少爷,是个傻子!傻子,傻子却最终做了许多当时公认的聪明人都做不出的事!傻子有福,不用像自认为聪明人的人们那样担惊受怕;不用一辈子活在自己的计谋和别人的阴谋里;他不用被人时时提防。因为在别人眼里,他不过是个傻子,他不对任何人构成威胁。所以他犯错,别人不会责怪,因为傻子是傻子,傻子的行为是该被原谅的;所以他无意做了聪明事,别人却又会怀疑:他是真的傻,还是大智若愚的高深的智者

傻子向来都是冷眼旁观的过着,对不合理的不闻不问,没有争取,这些掩护了他,可似乎不争是他最厉害的武器,他的不争却中得到命运眷顾。。。傻子是忠厚的,仁慈的,智慧的,真正与世无争而又因为身为存在而无法真正出世的,虽然他是不自信的,懦弱的,但他没有仇人,他得到的是敬仰与忠诚的跟随,他又似乎有些超然物外了。那一页已经翻过去了,除了凝固的白字黑字在读者眼前流动有声,它是再不能复返的了。尘埃落定,而我掩卷微笑着,是因为我还沉浸在灵魂轮回后重述的刻骨铭心的全部记忆中吧。

2023《忏悔录》读书笔记(合集4篇)


一篇优秀的作品包括哪些方面?在阅读作品过后,我们通常会有在思想上有新的收获。读完书后,大家可以将所思所想撰写为一篇读后感,请你阅读小编辑为你编辑整理的《2023《忏悔录》读书笔记》。

2023《忏悔录》读书笔记【篇1】

没有想象中那么好读,看到一半差点放弃了,觉得有些无趣了。感觉奥古斯丁只是在借这本书,以剖析自己内心的方式宣扬教会,达到传教的目的。

直到坚持着看完一整本书,折返回来大略翻了一下,才又觉得并非如此。虽然全书确是在宣扬奥古斯丁对神的忏悔,对教会的皈依,但其中也不乏对共有人性的剖析与忏悔,令人警醒。

奥古斯丁于354年出生于北非的塔加斯城。他的父母亲都十分重视对奥古斯丁的教育,还设法筹钱送他远游求学。奥古斯丁小时在塔斯加斯提成,后在迦太基学习文法和雄辩术,二十八岁时又前往罗马、米兰。

《忏悔录》相当于奥古斯丁个人的自传,剖析个人内心的善、恶、欲望等。关于幼年时偷梨子摘梨树的行为,奥古斯丁在文中写着:为了作恶而作恶。并非是迫于穷困,也并非是想尝尝梨的滋味,只是为了偷盗而偷盗,要的也只是偷盗过程的乐趣,只是出于所谓的朋友情谊。

来到迦太基,他迷恋戏剧和雄辩术。在剧场里,他发现人们愿意观看自己都无法承受的悲惨景象并为此伤心。难道人们追求的就是眼泪和悲伤吗?可是人人不都是趋乐避苦吗?戏剧打动观众,不是促使他们帮助受苦者,而是煽动他们可怜受苦者。编剧越是让观众伤心,观众就越是喜欢他。没有人愿意过悲惨的生活。但可怜一下别人却大有乐趣,那么我们之所以喜爱观看别人的悲惨,或许就是因为如果没有这些我们便没有可以怜悯的对象。

同情和怜悯是可以的,但我们不能乐于去感到同情和悲伤。

同时,奥古斯丁还陷入了对雄辩术的狂热和对功名利碌的追逐。不仅如此,奥古斯丁还教授雄辩术,教导学生们如何狡辩,如何挽救犯罪之人的生命,与爱慕虚荣和追求谎言的人们成为一丘之貉。

此后,奥古斯丁因朋支的劝说及自己希望去一个有口皆碑的地方教书,决定前往罗马。在罗马,奥古斯丁继续教授雄辩术,在家中招收了几名学生。他厌恶学生们贪图诱惑,双手沾满肮脏的钱票铜臭味,但他也热爱着学生,把他们看作加以改良的对象,希望能引导他们热爱自己的学业胜于金钱。

在摩尼教教友们的支持下,前往米兰的申请得到批准。在米兰,奥古斯丁彻底脱离摩尼教,皈依教会。在皈依过程中,他受到了金钱、情欲等种种诱惑。其中,最为让他摇摆不定便是情欲。一方面明知上帝才是真正的能找寻真理处,一方面又舍不得俗世的诱惑,这让他大为苦恼及愧疚。在米兰,他与一个比他小两岁的女孩子订婚了,但她还要过两年方到结婚年龄。在这两年间,奥古斯丁屈服于自身的肉欲,便有了另外一个情人,在这之前他还和上一情人育有一子。或许他渴望的并非是婚姻,只是情欲罢了。不过在米兰,三十二岁的奥古斯丁还是皈依了教会,即使之前他因摇摆苦闷而放声大哭,拳打脚踢地发泄,感觉灵魂被割裂成两个部分,一在天一在地。

书,是没读透的,只是走马观花了一下罢了!许多思想与体悟也是不甚成熟的,或是还没沉下心来或是阅历不够。也许再过几年还可再看一遍,应该会有不一样的感受。

2023《忏悔录》读书笔记【篇2】

在这本简短的忏悔录中,列夫托尔斯泰勇敢地坦白了他现在认为自己过去做过的无意义的蠢事。他一方面否定自己和周围人空虚的生活,一方面又试图通过理性推断获得生命的真谛,结果却陷入了更加痛苦的深渊。用文中的话说,他就像一个吊在深井中的人,外面是猛兽,下面是恶龙,而暂时支撑他的藤条,随时都有可能被老鼠啃断。

我在读到这一部分的时候,不得不佩服托尔斯泰的勇气。在他当时那种“功成名就”的状态下,还能如此冷静、理性地剖析自我,并且全盘托出,是需要多么强大的内心力量。另外,我也折服于托尔斯泰的逻辑思考能力。一个伟大的思想家的确应该是“文理”皆通的。

但是,我不同意托尔斯泰关于生命无意义的分析。我不认为人终究要死去是虚无生命的证明,恰恰相反,正因此我们需要在有限的生命中赋予它更大的价值。我同意乔布斯和钱穆的观点,生命的价值在于创造,在于增加后来人的选择性。Makeadifference!

后来托尔斯泰想通了又投向“不理性”的宗教,在我看来很难理解。但是,旁观一位智者严密地审视自己、艰难地做出改变,亦给人启迪。

2023《忏悔录》读书笔记【篇3】

一本好书,会让你感动,会让你有空灵飘逸感,会让你百看不厌,会让你捧腹大笑阅读作为人类最好的学习方式之一,自有书籍文字伊始,人类就在阅读中传承着文化,开启心智。而一些经典名着的阅读,更是人类思想文明的精华,值得后人去研究,发现。出国留学网读后感栏目为您提供以下读后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奥古斯丁的《忏悔录》是我大学读的第一本文学书,大学的我不喜欢读文学类的书籍。记得那时任老师教我们西方外国文学,当时考试的要求就是要我们读一本关于学前教育方面的西方名着,迫于考试压力所以选择了《忏悔录》,但是后面的研读改变了我之前的想法,渐渐的接受文学书籍。

第一次见到一个作者在书里流了这么多的泪水,为他遇见的每个女人都留下了或多或少绵长而伤感的眼泪,卢梭在情感方面的敏感和脆弱时惊人的。至少在二十五岁之前,他的智商和大多数人没有什么区别,但情商远远低于常人,不知道着算不算书里的缺点,对于华伦夫人的美貌和人品,对于自己与她的情欲,卢梭不吝笔墨。读的人头晕目眩,他还是有一篓子情感要抒发,在与百科全书学派决裂后,他也几乎与所有的贵族保护人和社交圈子决裂,对此他的忏悔往往是因为我有一颗水晶般的心之类的话,有点不痛不痒,我总觉得卢梭本人也难辞其咎,即使他写了忏悔录这样的大作,也不意味着他的忏悔是完全真实的,他以为他做到了这一点,但还是很难说服我。

譬如与狄德罗决裂的起因仅仅是因为狄德罗新书里有一句话貌似影射了隐士生活的不正确,冒犯了正在退隐庐隐居的他。卢梭为此在书中开始了对狄德罗的批评。直至后来彻底决裂,提到退隐庐,是由卢梭的另一位保护人埃皮奈夫人送给他的,当然到后来,跟这位夫人,他也因为些琐事绝交了,

卢梭在退隐庐前后的生活极为重要,奠定了一个最伟大思想家的基础,他在这里写出了《爱弥儿或论教育》《社会经济学》和《感性伦理学》的部分草稿,在此之前他已因《论科学和文艺》《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爆得大名。而他自己与泰蕾兹所生的五个孩子,却被不愿意承担抚养义务的他分别送进了疗养院,并且他对此事的忏悔(如果算有的话),一笔带过,既然是时髦的做法没见过面得孩子谈不上父爱。对于泰雷兹,他也一直认为根本没有爱情,并且有一段冗长而诡异的自我解释,实在让人看不下去。与社交圈子一些重要人士的决裂,好像也与卢梭的喜欢诛心和自尊心过强的性格有关。这或许是他追求自由的性格使然,或许只是一个无私追求公理和正义的伟大灵魂的自私一面。通过忏悔录评价卢梭的为人意义不大,因为他有一个观点我很赞同,大致意思是对于宗教,或者道德方面,只是管好自己就好了。

上下部结合处的那些段落,卢梭详细记录了自己自学的一些方法,在他的流浪生涯中,学习基本上是和一些贵族知识分子偶尔的交谈,加上如饥似渴、不加选择的阅读,使得他掌握了些散漫不成体系的知识和蹩脚的学习方法。但是通过在乡间居住的几个月,他用理智的自学完成了对个人知识体系的建立。并锻炼了独特而强大的思辨能力。这一段非常有用处,要是对整本书没兴趣,也应该把着两页抽出来反复看看,确实很有帮助。卢梭本人从对音乐、植物学、物理、文学等各种杂七杂八的爱好转为对形而上学的研究应该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的。这本书是从图书馆借的,等会要还回去,鉴于看完之后完全没有摸到门路,个人感受和通常对于本书形成的定论大有出入。我决定买一本以后慢慢翻看。不过我已经确定,在文学方面,想完全再现经验的真实的努力不仅会失败,做到了也没意思。

2023《忏悔录》读书笔记【篇4】

时至今日,卢梭的《忏悔录》还是惊世骇俗的。试问:当各种诬陷、侮辱如雨点般落在身上时,有几个人敢于在自己撰写的传记中坦然地承认自己有偷窃的习惯:“直到现在,我有时还偷一点我所心爱的小玩艺儿。”当自己已经成为名噪全国的学者时,有几个人敢于披露自己曾经撒过谎、诬陷过善良的女仆?有几个男人乐于把那种最难堪的事情——手恶习自供出来让世人嘲骂?又有谁愿意把自己私生活中——和女人之间的关系和情感关系——加以剖析?对于一个名噪整个法兰西的思想家来说,主动地披露自己的卑鄙龌龊,带来的后果将是何等可怕?只有两种人——傻瓜和疯子才会赤身裸体地冲进道貌岸然的人群供他们耻笑与垢骂。卢梭写《忏悔录》时正处在腹背受敌的艰难处境中,析学家休漠说:“他好像这样一个人:这人不仅剥掉了衣服,而且剥掉了皮肤,在这种情况下被赶出去和猛烈的狂风暴雨进行搏斗。”

在卢梭的《忏悔录》之前还有过一部影响至广的《忏悔录》,它的作者是著名的教父圣·奥古斯丁,而他的坦诚远不如卢梭的十分之一。更为重要的是,教父的坦诚是为了证明人是有原始罪恶的,人本身不值得爱,只有“上帝”才是惟一的“享用”对象。

而卢梭的《忏悔录》向人们宣布了另一种与奥古斯丁全然对立的观念:人的本性是美好的,人的一切自然要求,如对自由的向往、对异性的追求、对精美物品的爱好,都是正常的、合理的。正是社会环境的恶浊“使我染上了自己痛恨的一些恶习,诸如撒谎、怠惰、偷窃,等等”。当我们面对这颗揭去一切面纱的心灵时,首先看到的是孩提时代的卢梭怎样和父亲抢读一本书,以至通宵达旦,听到燕子呢喃时才难为情地睡去。这种对于知识的渴求不正是人之所以为人的美好之处吗?当他出于维护面子而不肯承认自己偷了丝带反而诬陷是女仆玛丽永后,他竟被自己的罪过折磨了长达40年之久,直至把它披露于世才获得些许良心上的安慰。这种对于过失的忏悔精神不正是人类追求善良的纯真之情吗?他也曾被欲望所俘虏,但一种崇高的道德追求使他更重视感情的纯洁、深挚和持久在他的爱情生活中,特别是同华伦夫人之间那种看似奇特的关系中有着一种近乎无邪、纯洁透明、丰富而热烈的感情。这种对女性的尊重、保护、温柔和体贴,犹如一股新鲜的春风,在18世纪充满不好习气的上流社会中是非常罕见的。这位直到老年当他用颤巍巍的嗓音哼起歌曲还会感动得流泪的诗人始终保持着对整个人类的博大深沉之爱。《忏悔录》是一个普通人内心世界的全景式展现,在这块心灵的明镜上溅有种种社会的污斑,也显不出明镜自身的纯洁。

这种袒露自己的勇气,来源于对人的自尊。他坚信人的本性是善的,每一个个体都不应是甸甸于上帝祭坛下的奴隶,而是一个保有自身价值的崇高生灵,人应该崇拜的不是某种传统观念和道德法则,而是他自身。卢梭在人类文化史上第一个把个人的尊严和价值提到如此高度,宣告了一种新的人生观念、文学观念的诞生。这种与圣·奥古斯丁完全对立的新观念,可以用德国K·P·Morite(1757—1793的话来概括:“人应当重新认识到他是为自身而存在,他应当体会到对于所有能思维的人来说,整体是为每个个人而存在,就如同每个个人是为整体而存在一样。永远不应当把个体的人仅仅当做一个有用的生物,而应当把他看做一个自身具有特殊价值的崇高的生灵。人的精神就是一个自足白在的整体。”

众所周知,卢梭写作《忏悔录》的外部动因是回答来自教会、官方和启蒙学者(伏尔泰、狄德罗)对他的侮辱和攻击。用这种使人惊骇的方式为自己辩护,使卢梭的人格不仅没有受到贬损反而成为一个超乎伏尔泰等人之上的伟大人格典范。产生这种始料不及的后果仅仅是由于惊人的坦诚吗?不!这部书的震撼心灵的力量在于人们阅读它的时候会惊喜地发现:人最值得珍贵的东西就是他们自己。

2023《墨菲定律》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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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写作品读后感比较合适呢?网络上有很多关于作品的阅读分析,想信您在阅读后也有所得。阅读之后,我们应该好好思考其中细节,可以用文字来记录,写下读后感,请你阅读幼儿教师教育网的编辑辑为你编辑整理的《2023《墨菲定律》读书笔记》,如果对这个话题感兴趣的话,请关注本站!

2023《墨菲定律》读书笔记【篇1】

这个世界上不缺少妄自尊大的人,却缺少那些真正意识到自己无知的人。越是有智慧的人,越能看到自己的无知。一个自以为无所不知的人,却往往是个真正一无所知的人。周末我翻开了这本《墨菲定律》。

《墨菲定律》告诉我们的第一个道理就是,每当一切顺利,就有事情出错。想必生活中会有许多问题:为什么很多事情总是和我们的“意愿”背道而驰?这个问题当我们认真想这个问题的时候,其实可以发现其中的规律。任何事情只要放任不管只会让事情越来越糟,凡事只要没有问题,就会有问题。读完这些书我深深感觉到,有些事情存在的现象一切都有原因。虽然有人说这本书上有很多事教条主义,但是每个人的看法可能不一样,试问这些教条也是对事物的一个总结,任何事物都不可能野蛮生长。在一定的框架范围内可以让我们更明晰的搞清楚问题的真相。任何事情都没有表面看起来那么简单,我们平时在处理问题的时候如果过分自信,认为自己一定可以完成,然而这种情况常常会导致我们疏于防范,不小心就失败了。

任何道理都是需要大量的数据支撑了,通常只有分析了大量的数据我们才能将问题弄得清楚。《墨菲定律》不一定百分之百准确,但是我记得马克思说过这个世界变化的规律,研究这些也可以让我们的思想更开阔。

在任何时候都需要保持冷静,现在很多很创业,年纪轻轻就想干一番大事业。年纪轻轻就梦想成为一个有钱人,甚至要改变世界。然而事情总是事与愿违,真正成功的情况其实非常少的。《墨菲定律》这本书确实值得我们一看。

2023《墨菲定律》读书笔记【篇2】

李嘉图曾经说过:学问是苦根上长出来的甜果。这句话可以简单的理解为:学问是行万里路,读万卷书,做千万件事,慢慢积累而成的。为了用实际行动来践行这句话,我经常在空余时间来读一些书,以此来充实自己。其中令我受益匪浅的是《墨菲定律:收益一生的生活法则》这本书。

本书的主要内容是从自我认知、经济管理等方面入手,作者引出了数十条对现代人工作和生活有诸多影响的心理学、管理学定律、法则。将一个个看似艰深晦涩的定律和法则阐述的透彻明了,对人们正确理解人性、理解社会有着十分有益的启示。本书语言流畅,案例丰富,对于读者拓展认知心理,改善思维方法,提升生活、工作格局有着深远的指导意义。

在也没有读这本书的时候,我认为墨菲定律是荒谬的。任何事件都有一定的概率,绝对事件是绝对会发生的。而可能事件是可能会发生,也不一定会发生。一件低概率事件,本来发生的可能性不大,但是恰巧发生在了我们的身上,所以人们把这个概率无限的夸大了。

但是在我读了这本书后,我发现我的认为是错误的。一些极小概率的事件,最终是真真实实的发生了,它确实是有一定的依据的。看似偶然的错误,其中却包含着某种必然。而且我们探讨和研究墨菲定律是为了揭示表面现象背后的规律,并且希望能够从中得到一些启示,让它成为我们人生中的良师益友,指导我们一步一步朝成功迈进。

我们身为学生职责就是要学习,学习中作业必然是少不了的。本来周六日有两天时间可以完成,于是从周六开始拖延,直到周日晚上不得不做时才开始行动。但是真正到了这个时候,我们就会发现有很多突发的情况。比如,要写作业的时候发现作业本找不到了,或者忽然发现笔芯没了,最终导致我们没有按时完成作业。一个小概率事件,就这样的发生了,这时我们就会感受到墨菲定律发生了。事实上,我们仔细想一下,其实就是因为我们的拖延才导致了作业没有完成,这是必然的情况。

通过这件事,我们就可以明白,其实问题并没有出在墨菲定律上。我们应该从自身反省,这一切的一切都是由于我们自身抱有了太多的侥幸心理。通过这本书,我们要明白很多事情,我们需要脚踏实地的去完成,心中不要存在一丝丝的侥幸,本来概率很小的事件,可能因为我们心中的侥幸却实实在在的发生了。所以我们一定要踏踏实实做人,在生活中,在学习中靠自己的努力,一步一步接近成功,一步一步成就自己。

2023《墨菲定律》读书笔记【篇3】

墨菲定律不是一种心理学效应,是一种数学推理,由爱德华墨菲(Edward A. Murphy)提出,亦称墨菲法则、墨菲定理。

原文为:如果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方式去做某件事情,而其中一种选择方式将导致灾难,则必定有人会做出这种选择。

根本内容是:如果事情有变坏的可能,不管这种可能性有多小,它总会发生。

墨菲定律、帕金森定律和彼德原理并称为二十世纪西方文化三大发现。

书籍开始问了你几个问题,相信你们也遇到过这种问题,如为何完成一件事,总会比想预想的时间要快。

为什么你越担心什么就会越可能发生什么?为什么只要存在出错的可能性?就肯定会出错。

这本书会告诉我们一切的答案。

这本书讲了,可以让我们成功的公式,如卡瑞尔公式,这个公式就是做最坏的打算,接受最坏的结果,只要没有心理负担,就会有更好的可能性,成功。

这本书还让我知道了一个道理,墨菲定律的存在是真正为了让我们正确的认识到,所以要经历的失败,学会总结和反思,注重危机管理和风险控制,及时纠错,只有这样做,成功才会离我们越来越近。

2023《墨菲定律》读书笔记【篇4】

书中有链状效应:想抱怨时就微笑。这是从自身角度,阐述积极的处事态度,至少不传递负能量。

在我之前的工作中,也有一些让我觉得不如意的地方:或是我的工作环境,或是我身边的同事,或是体制问题等,都让我觉得无奈。我对自己的要求是,不能带给教师消极的情绪,努力用积极的态度面对问题,用正能量影响教师。这是从我个人的主观角度,用积极的态度向教师传递正能量。

在我的身边,也会遇到一些喜欢传递负能量的人。他们总会以看似很有道理的观点,证明大家不用努力工作,总是以消极的态度不作为或少作为。长期和这样人在一起,自己也会受到一些影响。我认为,这类人有一个特点:总喜欢从客观方面摆困难,总喜欢为失败找理由,不会主动作为,这样的人在事业上不会有什么作为的。

有一个工作的初衷的问题。我们为什么而工作,为了别人,也是为了自己,最终还是为了别人,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自己的价值。

人们对待某一事物的态度,一般有两种:积极的和消极的。抱有积极态度的人,总能主观方面找条件,分析成功的可能性;抱有消极态度的人,总在客观方面找困难,分析失败的可能性。我在这里主要强调的是态度,而对于某一事物的分析,还应是全面的。

我们每个人,都应从自己出发,用积极的态度向我们身边的朋友和同事传递正能量。对于负能量爆棚的人,我们尽量远离他们,尽量减少一些负面因素的影响。我们应怀着一颗事业心,用主动作为担当的态度,在面对问题的时候先想想怎么能解决问题,而不是先思考推脱责任,为自己想好退路。

2023《墨菲定律》读书笔记【篇5】

乐观,并非与生具有的能力和性格,而是可以通过后天习得的一种心态。《打破墨菲定理》中,作者塞格斯特伦博士通过多年研究,指出乐观主义遵循“基因--人格”原则,25%是可遗传的。乐观,并非是100%靠遗传,意味着可以通过后天的改变来习得。弗尔.柏斯是哈佛大学的著名教授。可当他18岁步入大学时,因为对自己所学专业不感兴趣,就一天天消沉起来。

逃课、抽烟、喝酒成了他生活的全部。但罗宾教授的课,他一节都没有逃过。教授的课不仅有趣,而且从不歧视他这样的差等生。有时,还提问他一些简单的问题,在他回答后给予表扬。

一次,柏斯在作业本里夹了一张给罗宾教授的纸条:“老师,现在大学生比土豆还便宜,是吗?”

过了几天,罗宾教授把他叫到家里,与他边喝酒边交谈。酒到酣处,罗宾教授拿出一个又小又青的土豆说:“你知道它值多少钱吗?皮多肉少还有毒,白送也不能要!”这个土豆进了垃圾桶。

接着,教授又拿出一个一斤多重的土豆:“这样的土豆,两块钱一斤。特别受欢迎,但不多!”

教授对柏斯说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记住,土豆和土豆是不一样的。”

这让柏斯感到自己的生命都要随之燃烧起来,是的,土豆和土豆是不一样的,就算是土豆,自己要努力做好的那一种。从此,作文柏斯成为一个特别用功的好学生。柏斯从开始的悲观、灰心,到后来的有了方向,生出掌控自己命运的力量,驱动自己不断向着目标迈进,打破墨菲定律的禁锢,坚定信念去勇敢追求自己所渴望的一切,获得不一样的人生。

这是一种自上而下的,由思想改变行为的乐观主义者的行为。在《打破墨菲定律》中,塞格斯特龙博士更认可民主的“自下而上”的人格定义。即,乐观者之所以快乐和健康,不是因为他们的身份,而是因为他们的行为方式。乐观主义的主要作用之一是激励个体付诸具体行动,进而帮助个体实现目标。

简言之,乐观鼓励人们为实现梦想,而付出实实在在的行动。书中给出了具体的训练乐观倾向的方法,简便易行。那就是,坚持把每天发生的三件好事用笔记录下来,以此来增强人们的幸福感和快乐感。

微小的变化,随着时间的流逝,会带来显著的结果。微习惯的力量,会带来思想的改变,而体会到乐观带来的快乐和幸福后,思想会积极驱动你把这种行为继续,直至乐观主义在你身上的形成。由此可见,朝着既定目标勇往无前,且持之以恒,才是打破墨菲定理的不二法则。

西方谚语说:“智者不因匮乏生悲,而能知足喜乐。其实不论中外,幸福都是人生美满的标杆。当你告别消极情绪,积极乐观地面对生活,拥有平安、幸福的生活,也不在话下。

2023《墨菲定律》读书笔记【篇6】

人世间总是有那么些遗憾,面对这些遗憾,我们无能为力、也无可奈何。我们准备了几天几夜的旅游计划,也许就会因为天气的原因而全部泡汤;我们努力准备了很久的比赛,轻轻松松就被那些有天赋的选手击败;当我们预判好市场,尝试投资的时候,却会因为各种因素而导致血本无归……可以说,我们每个人的一生都在与错误共存。而这其实就是我们所熟知的墨菲定律。

墨菲定律指的是,如果事情有变坏的可能,不管这种可能性有多小,它总会发生。墨菲定律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任何事都没有表面看起来那么简单、所有的事都会比你预计的时间长、会出错的事总会出错、如果你担心某种情况发生,那么它就更有可能发生。从墨菲定律的定义、具体内容以及结合我们所经历的生活现象来看,一个人犯错误是难免的。那既然如此,我们要以什么样的方式来摆脱生活中的墨菲定律呢?

在我看来,豁达的心态才是制胜的秘诀。“不如意”其实是人生常态,是芸芸众生一直在面对的现象。中国有一句老话说的好“人非圣贤,孰能无过?”错误是这个世界的一部分,只有当我们坦然地面对并接受我们犯下的错误,才能收获更大的成功。

我们在生活中总是会碰到各种各样不如意的事情。但是越聪明的人越会允许自己出错。因为犯错误并不代表我们会一错再错。

相反,真正聪明的人会把犯下的错误当成以后道路的铺垫。屠呦呦在提取青蒿素的过程中,研究了各种各样的中药。从大约200种中药里获得380种提取物,但没有一个是正确的。后来,屠呦呦团队在我国中医药古籍中获得启示,最终提取出能够治疗疟疾的青蒿素。马云在进入电商之路之前,也进行过一次又一次的错误摸索,最终创造了阿里巴巴这个电商传奇……纵观能够在某个领域上有着的突出成就的人,都是能够与自己的错误共存。用自己豁达的心态,去战胜生活中的墨菲定律。虽然平凡的我们没有像那些成功人士一样在各个领域上做出伟大的贡献,但我们仍需要在自己的小天地里发光发热,用豁达的心态活出自己的精彩来。

《受益一生的墨菲定律》并不是要延续我们被“墨菲定律”包围的绝望,而是让我们在这个错误随时都有可能发生的世界里重新理清我们的思绪,真正建立起我们的理想。在那些我们努力了很久却看不到结果的日子里,其实叫做扎根。只有当我们学会与错误共存,才能够从错误中寻找经验,为下一段路铺垫勇气。只有当我们学会原谅自己的错误,培养豁达的心态,才能够更加坦然地面对这个世界。正是因为错误是不可避免的,那么当我们不再惧怕错误之时,是否多了一份勇敢前行的勇气?是否多了一份一往无前的决心?《受益一生的墨菲定律》告诉我们的,就是以豁达的心态正视无处不在的错误,勇敢地面对已经出现的或者即将要出现的各种错误,于光明处走()去,向成功奔赴。

2023《墨菲定律》读书笔记【篇7】

1、实现梦想的道路,比你想象的要漫长

《墨菲定律》告诉我们任何事情都没有表面看起来那么简单,正真实现起来是很困难的。所以,无论做什么,有多难,我们要多坚持,不要低估我们与现实梦想的能力。对于梦想一定是沉淀与积累,需要每一天的精进。

2、你以为的创业,根本没有看起来那么简单

对于大学生创业,需要的是积累一定的社会经验,理性的看待自己的资金、项目、相关能力、优势、劣势等问题后,才有可能实现创业的理想。放弃是最大的失败,包括放弃自己的初衷和事业。因此,拥有创业的天赋,还需要有创业的能力、人脉、良好的经营策略及一点点的运气。

3、工作越是小心翼翼,越是出错

如果担心某种情况发生,它就更有可能发生,因此,要对我们的工作进行一定的规划,将重要的事情和次要的事情分开,然后按照规划把重要的事情先完成,之后去完善哪些不重要的事情,尽可能做到尽善尽美。但也不要苛求完美主义。我们要善于总结不足是一件利于自己日后发展的好事情,我们要做到不逃避自己犯下的错误,端正自己的工作态度,虚心向同事、领导请教,使自己的工作更进一步。

假如没有灰尘读书笔记


如何才能创作出独属于自己的读后感呢?当我们读完作者的作品时,会从中汲取许多知识和人生感悟。在阅读的过程中,我们要注意记录下主要观点,这样可以回忆起当时的感受。希望您会对我为您准备的“假如没有灰尘读书笔记”感到满意。

假如没有灰尘读书笔记 篇1

《假如没有灰尘》读后感三篇《假如没有灰尘》读后感一

“时时勤拂拭,勿使染尘埃。”同学们,你们一定还记得上学期学的那篇《假如没有灰尘》这文章吧。生命中微不足道的尘埃产生了如此巨大的影响。

人们都非常讨厌灰尘,可有谁会想过,生活怎么也离不开灰尘。

当我上学期学到这一课时,它使我了解了许多灰尘的作用。灰尘吸收太阳光并散射周围的光线,就像无数的点光源一样。阳光经过灰尘的散射,强度大大削弱,因而变得柔和。

如果大气中没有灰尘,强烈的阳光会使人睁不开眼睛。在大气中的气体容易散射紫、蓝、青三色光,天空则呈蔚蓝色状。我们之所以看到天空是由蓝变白的,是因为空气中的尘埃含量很高。

如果天空没有灰尘,天空永远是暗蓝色的。空气中的水蒸气必须附着在灰尘上,形成稳定的水滴并从空气中落下。地面潮湿,水分被灰尘完全吸收,地面就会干燥。

如果空气中没有灰尘,地球将永远是湿的。因为小水滴的折射,会有千姿百态的自然风光。她像个母亲,给孩子们一个好的环境。

湿漉漉的地面,会影响到生物的生存。人们长时间呆在潮湿的地面上,会导致呼吸困难,甚至危及生命。太可怕了!看似微不足道的尘埃产生了如此巨大的影响。

现在再阅读《假如没有灰尘》那一课,真令我永生难忘啊。

《假如没有灰尘》读后感二

灰尘是人人讨厌的东西,它有碍环境卫生,危害人类健康。因此,古往今来,人们总是“时时勤拂试,勿使惹尘埃。”人类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人类的生息离不开灰尘。

如果世界上没有灰尘,对人类来说是好事,也可能是坏事。

尘埃颗粒的直径一般在千分之一毫米到百分之一毫米之间。肉眼能看到的尘埃是尘埃中的巨大尘埃,而细小的尘埃只能在高倍显微镜下才能看到。灰尘的主要**是土壤和岩石。

风化后,它们会变成细小的颗粒,与其他有机颗粒一起漂浮在空气中。

人只看到灰尘的坏一面,却看不到好的一面。用我们的话来批评自己就是“看问题不要片面,要全面”。

灰尘在吸收太阳部分光线的同时向四周反射光线,如同无数个点光源。阳光经过灰尘的反射,强度大大削弱,因而变得柔和。如果大气中没有灰尘,强烈的阳光会使人睁不开眼睛。

有趣的是,灰尘还有个”怪脾气”,容易反射光波较长的紫、蓝、青三色光,而“喜欢”吸收光波较长的其他色光。由于低层大气含尘量高,我们在地面上看到的天空是蓝色的。如果大气中没有灰尘,天空就会变成白色。

灰尘大多具有吸湿性能。空气中的水蒸气必须附着在灰尘上形成小水滴。这样,当空气中的水蒸气达到饱和时,分散的水蒸气就会附着在尘埃上,形成稳定的水滴,在空气中可以飘浮很长时间。

如果空气中没有灰尘,地面上的一切都会湿的。更重要的是,天上不可能有云,不可能形成雨和雪来调节气候,从地面蒸发到天空的水也不能再回到地面。如果地球上的水越来越少,最后完全干涸,生物将无法生存。

此外,由于这些小水滴在太阳上的折射,还会出现日落、晨光、闲云、雾气、彩虹光晕等自然景观。

假如空中没有灰尘,大自然将多么单调啊!

一提起灰尘,人们总是退避三舍。因为灰尘污染环境,有害环境卫生,容易引发疾病,危害人类健康。人们讨厌灰尘,希望世界上没有灰尘。

通过学这篇课文我觉得灰尘并不不是百突害而无一利。我认为它的利大于弊。虽然它有许多缺点,但它在自然界中也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例如:世界各地的动植物和各种各样的动西都会受到影响而没有灰尘,因为越来越多的水蒸气蒸发到报纸上,而大气中的温度上升将影响生物的生存。如果没有灰尘,天空中将只有一种颜色。

因为大气中的气体会散射紫罗蓝色、蓝色和蓝色的光,而尘埃会散射七色的光,所以天空的某些部分是蓝色的,有些部分是白色的。但如果没有尘埃,天空中就只有一种颜色。

灰尘对我们来说是十人重要的,假如没有灰,人们的生活会是什么样?

如果没有灰尘,强烈的阳光会使人睁不开眼睛。如果没有灰尘,地面就会潮湿。假如没有灰尘就难以形成云雾也难以形成雨雪,假如没有灰尘,就不会有晚霞朝晖、闲云迷雾等气象万千的自然现象。

灰尘对我们有好处。让我们正确地知道。

假如没有灰尘读书笔记 篇2

假如没有灰尘读后感

假如没有灰尘,这个世界将是怎样的景象呢?没有灰尘的世界会不会更加洁净和完美?在我们眼前的这个世界上,灰尘是无处不在的,你会发现灰尘落在每一个角落,每一个物体上。它们似乎总是寻找着机会,占领我们的生活空间。然而,正是有了灰尘,我们才会有这样丰富多彩的世界。

灰尘是生活的痕迹,是时间的见证。当空气中的灰尘在阳光下微微闪烁着,那是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照射进来,指引着新的一天的开始。阳光洒在空气中的尘埃上,将其变得如同晶莹宝石般的美丽,犹如空中漫舞的小精灵,给人们带来一份清新与美好。

灰尘也是生活中的忠实伴侣。当你打开一本书,掀起书页时,是否曾在白纸上看到漂浮的灰尘颗粒?那是岁月的痕迹,是时光的细语。灰尘无声无息地陪伴着我们的阅读时光,仿佛在书籍所述的故事和知识中留下了一段段的底韵。

灰尘还是自然界意志的表达。当大地上的每一片枯叶落地时,阳光下的灰尘与之相遇,形成一幅绚丽多彩的场景。它们在花丛中翩翩起舞,象征着自然的变化和永恒的循环。灰尘是自然赋予大地的魔法色彩,为我们的生活增添了一份神秘与美感。

然而,假如没有灰尘,我们的生活将会变得单调乏味。想象一下,世界上再也没有灰尘,那么我们将无法感受到大地的洗礼,无法感受到岁月的流转,也无法感受到自然界的鬼斧神工。我们将失去对时间的认知,失去了日出和日落的美好。我们将失去了对生活的感知和珍视。

有人会说,灰尘是脏的,是我们努力清除和消除的对象。的确,灰尘会让我们的生活环境看起来不那么整洁,甚至有些不卫生。但正因为有了灰尘,我们才会努力去打扫清洁,让环境更加整洁和舒适。那种心满意足地看着自己辛勤劳动的成果,无论是清洁家园还是清洗内心,都给人以满足和幸福的感觉。

总之,灰尘是人们对生活的感知和烙印。它是时间与空间的交融,是自然界美学的体现。假如没有灰尘,我们将失去对生活和时间的感悟,我们也将失去对永恒与美丽的追逐。因此,让我们珍视灰尘,感受它带给我们的美好,同时也努力清除它,让我们的生活更加清新舒适。

注:本篇文章为虚构作品,灰尘对于保持环境的清洁和卫生非常重要。请大家注重清洁卫生,保持良好的生活环境。

假如没有灰尘读书笔记 篇3

读了《假如没有灰尘》,我觉得世界上的各种事物都有所长,哪怕是小小的灰尘也不例外。(蓉:总领全文。)

灰尘是很多人都讨厌的东西。它有碍环境卫生,危害人类健康。因此,很多人总是说:

“时时勤拂拭,勿使染尘埃。”可是,你们知道吗?人类的生息是离不开灰尘的。

小小的灰尘可以使阳光变得柔和,不会让我们睁不开眼睛;在人类眼里毫无作用的灰尘还可以散射阳光,让天空不会始终只有蔚蓝色;有用的灰尘还具有吸湿性能,它可以不让世界万物始终是湿漉漉的。所以,灰尘对于我们人类来说是很有用的。(纪、炎、肖萍:

这一段运用了先抑后扬和对比、排比的写法,写出了灰尘的作用和重要性。)

小小的灰尘都有如此多的作用,那我们人类就更有用了。我们班有一个男同学。他作业做得不好,走得很慢。

我们班的大部分同学都不理他,要么就在他背后说他的坏话,骂他“傻子、笨蛋、愚蠢……”我呢,觉得他并不傻,也不笨,更不蠢。他比那些不认真上课,像木头人一样坐在椅子上的人好几倍。我吧,还认为他很聪明。

他在课堂上积极举手发言,汉语理解水平很高。每次上语文课,他总是回答老师提出的问题,受到老师的高度赞扬。我还觉得他是我们的榜样。

因为他不仅能忍受别人的冷言冷语,而且在别人的批评下学习也越来越努力。

罗丹曾说过:“生活中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所以我认为每个人都有所长,不管是有所成就的,还是正在努力的。

只是有些人喜欢在生活中表现自己,所以我们很容易看到他们的优点;而有些人恰恰相反,所以我们很少看到他们的优点。我们应该努力学习共产党的长处,弥补自己的缺点,而不是嘲笑别人的缺点。我们一起加油努力吧,把自己的优点散发出来,把自己的缺点一点一点地补上,好吗?

假如没有灰尘读书笔记 篇4

灰尘是每个人都有一份憎恨的东西,我也不例外,但我读了我们学习的课文《假如没有灰尘》后,我发现,灰尘也是人类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东西。先来说说灰尘的坏处:灰尘把我们的空气弄脏,还回把我们的房屋、墙壁、家具、衣服和手上的**弄脏。

它们还使机器的光滑处磨坏,会使内燃机的活塞发生阻碍,还会毁坏工业产品。更重要的是危害人类的健康。因而故有“时时勤佛拭,勿使染尘埃”的说法。

虽然灰尘对我们有害,但它也为我们带来了巨大的成就。如果没有灰尘,强烈的阳光会让人睁不开眼睛,这是因为灰尘吸收了太阳的一部分光线,像无数的电光源一样散**周围的光线。阳光经过灰尘的散射,强度大大削弱,因而变得柔和。

灰尘有很多用处,。没有灰尘,天空将始终是蔚蓝色的,而且地面上的东西都是湿漉漉的,还会让自然气象消失。假如没有灰尘大自然是很单调的。

了解尘埃的危害和益处,我们需要了解尘埃:尘埃颗粒的直径一般在百万分之一毫米到一亿分之一毫米之间。人眼能看到的灰尘,是灰尘中的庞然大物,细小的灰尘只有在电子显微镜下才能看见。

陆地上空灰尘的主要**是。工业排放物、燃烧烟尘、土壤扬尘等。希望灰尘多多发扬它的益处,不要再危害人类了。

假如没有灰尘读书笔记 篇5

假如没有灰尘读后感

如果没有灰尘,我的生活将会变得如此轻松,因为我不需要花费大量时间来清洁家里。但是,如果这样的情况真的发生了,我们可能会失去许多东西,包括一些日常生活中的重要经历。

生活中,灰尘是很难避免的。它可以从很多来源产生,比如灰尘在空气中漂浮,从土地,树林或道路上飞扬,也可能是来自家中的皮屑、宠物毛发、纸屑等等。当这些灰尘聚集在一起,形成了强大的力量,会把我们的环境包裹在一个脏乱的泡泡中。

但是,如果不存在这个世界上的任何灰尘,我们会失去很多事物。例如,当我小时候,我喜欢在我家的长沙发上跳来跳去留下一些些美好的回忆。沙发上的灰尘和绸缎材质的沙发总是让人感到特别兴奋。如果没有灰尘,那将意味着我不会再那么轻易地留下那种美好的回忆了。

灰尘也是一种艺术。当有光线照在它们上面时,灰尘粒子会以一种美妙的方式发光和反射。许多艺术家在他们的创作中使用了灰尘,以此来追求独特和美妙的效果。例如,艺术家Kerry Skarbakka创造了一种名为“尘世”的作品,这是一组照片,展示了她自己在各种地方和场景中全部裹着灰尘。如果没有灰尘,我们会失去这些美妙的艺术创作。

此外,灰尘还具有意义。保存历史文物和文化遗产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没有灰尘,那么这些文物就会失去它们的自然、真实的存在感,让我们无法领略真正的历史文化遗产。

当然,没有灰尘是一件理论上不可能的事情。但是,如果我们可以保持清洁、整洁,并且将环境中的灰尘最小化,那么我们可以在不失去它所带来的一切同时,拥有一个洁净、健康和舒适的生活环境。

落花生读书笔记


读书是在别人思想的帮助下,建立起自己的思想,读完作品后,很多人的内心都深受触动。读后感中的叙述应该要形象生活,要简洁明了。编辑为您特意收集整理了《落花生读书笔记》,相信你能从本文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落花生读书笔记(篇1)

前些天,我读了《落花生》这篇文章,其中蕴含的道理使我受益匪浅。文中说的“人要做有用的人,不要做只讲体面而对别人没有好处的人。”让我受到了很大的启发。我们当中有一些人,只顾及外表的美丽,却将内心的美置之不理。

我曾经见过一位盘着头发,穿着连衣裙,打扮得很时髦阿姨。她拿着香蕉皮随手扔到路边,若无其事地走了。旁边一位衣着朴素、相貌平平的路人看见了,毫不犹豫地拾起香蕉皮,扔到垃圾箱里。我觉得,比起那位打扮漂亮却失去了美丽内心的阿姨,不起眼的路人更值得我们赞赏。他们那些只讲体面但对社会无益甚至有害的人,难道不是一些只供观赏的花瓶而已吗?

你们总听说过包青天吧?他是个家喻户晓的人。他的脸黑漆漆的,一点都不好看。可是,他帮助过多少人,破了多少生死疑案,还了多少人的清白!他就像《落花生》里所说的那样,是个外表不好看,但对人民有贡献的人!人有美丽的外表固然好,但外表美绝对不能与心灵美相提并论,我认为不图虚名,默默无闻地奉献的品格更为可贵,更了不起,更让人敬佩。让我们都来做一个不求外表美丽,只求内心纯洁和对他人对社会有用的人吧!

落花生读书笔记(篇2)

前些天,我读了《落花生》这本书,书中的道理让我受益匪浅。

在《落花生》中,作者借落花生来表明自己的心志。“父亲”先把花生与桃子、苹果和石榴相比,通过果实的颜色、样子以及果实的成长位置比较,说明花生没有桃子、苹果和石榴美观,但是它却有内在的最可贵之处:朴实无华,默默奉献,不计较比利。“父亲”并不是说桃子、石榴、苹果没有用,而是指他们外表的美与花生内在的美是不能相提并论的,更为重要的是内心美,实实在在多为人民做好事。一个人外在无论不怎么美的人,也能默默无言的去努力,给他人带老好处的人,应该更了不起,也更加让人佩服。“父亲”就希望“我们”能做这样的人!

文中说的:“人要做有用的人,不要做只讲体面对别人没有好处的人。”让我受到了很大的启示。我们当中有些人,只顾表面的美丽,却将内心的美置之不理。

我曾经看见过盘着头发,穿着连衣裙,打扮的很好看的一位阿姨,她拿着香蕉皮随便一扔,然后就走了。旁边站着一位穿着朴素,相貌一般的路人看见了,捡起香蕉皮,扔进了垃圾桶里。

我觉得,比起那位打扮漂亮却内心不美丽的阿姨,不起眼的路人更值得我们赞赏。他们那些只讲体面对社会无益,甚至有害的人,难道不是一些只供观赏的花瓶而已吗?

你们总知道包青天了,他是一个家喻户晓的人。他的脸黑漆漆的,虽然一点都不好看,但是他帮助过多少人,破了多少生死案件,还了多少人清白!他就像《落花生》里说的那样,包青天是个外表不怎么好看,但对人民绝对有贡献的人!

对于那些让人一见就生爱慕之心的外表其实并没有什么用,外表美怎么能与心灵美相提并论呢?如果一个外表一般的人不计较个人得失,真心为他人着想,也许比外表赏心悦目更美。所以我们也要像落花生一样默默无闻、毫无怨言的努力给别人带来好处。

去年,我在杭州陈经纶体校读书,成绩一般,因为那里是体校,只注重体育方面的发展,所以在文化课上落下了很多。由于各种原因,我又回到了我们湘师附小读书,回到了原来的班级。爸爸让我回来后,要好好读书,争取把以前落下的好好补回来。就这样我回到了原来的学校,回到了原来的班级。虽然我在文化课成绩上老是拖班级后腿,但是在我的参与下,在班级同学的共同努力下,我们在学校举行的拔河比赛中取得了第一名!大家都说是我的功劳,我不敢居功,这里面也凝聚着原先在体校沈教练的多少心血啊!没有他的刻苦训练,没有我今天体育方面的成绩,沈教练他们就是不追求表面的荣誉,而是把劳动果实默默地奉献给别人的人,他们这样的人才是值得大家尊敬的人!

人能美丽固然好,但对外表的美绝对不能与心灵美相提并论。我认为不图虚名,默默无闻的为人民服务的人,就是最美的人,他们就像落花生一样。

只要有价值,花生也能美丽;只要充满阳光,只要内心充满阳光,内心的美就会换发全身,美丽无处不在!

落花生读书笔记(篇3)

《落花生》这篇文章,是我最喜欢读的,因为文章的每一段话,都包含着一种深刻的道理。

文章写道:“花生的好处很多,有一样最可贵,它的果实埋在地里,不像桃子、石榴那样,把鲜红嫩绿的.果实高高地挂在枝头,使人一见就生爱慕之心。

花生矮矮地长在地里,等到成熟了,也不能立刻分辨出来它有没有果实,必须挖起来才知道。这句话表面是说花生不像桃子、石榴那样炫耀自己的果实,而实际上是指社会上有的人能说到,但缺乏吃苦耐劳,是实于的精神,做一点微不足道的工作就自已为了不起,整天像蝉一样叫;而有的人,虽然不善于言淡,却一心扑在事业上,苦干、实干,成为社会上有用的人,这句话也提醒我们做人不要做华而不实的人,而要做不图名利,只求有益于社会的人,“落花生虽然不好看,可是很有用,不是外表好看而没有实用的东西。”这句话说明了一个人生的道理:一个人的外表并不重要,只有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才能成为受人尊敬的人。

一个人,虽然长得美,可是心灵丑恶,这样,即使她打扮的花枝招展,人们也会厌恶她。“人做有用的人,不要做只讲体面,而对别人没有好处的人。”这句话告诉我们不要做只讲体面地人,而要做有真实本领的人,只有兢兢业业地做有益于人民的事,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同时还告诉我们做人要像落花生一样,踏踏实实的,做一个心灵美、语言美、品德高尚、知识渊博的人。这种人,人民需要、社会需要、祖国更需要。

落花生读书笔记(篇4)

开始读这篇文章时,我还以为这篇文章是描写花生的呢!读完以后,我才知道,这篇文章是写“父亲”教导“我们几个”做人的故事。“父亲”说,花生外型虽然不好看,但它很有用,对人有好处。花生一般不易发现,只有扒开土才能找到。所以,做人就要做有用的人,不能做只讲体面而对别人没有好处的人。

正因为如此,许地山才写道:“花生做的食品都吃完了,父亲的话却深深的印在了我的心上。”是啊,这句话同样也深深地印在了我的心上。古代有许多-臣、小人,他们都是依靠甜美的嘴、华丽的外表来博得皇帝的喜欢,而他们阴险歹毒的一面往往表现在对待比自己身份低贱的人身上,这种人最可恶了。

相反,像花生那样的人往往对上司说话都是直言、忠言,对低贱的人是好上加好。比如:三国时期的庞统,虽然相貌丑陋,做的好事(有益于别人的事)数不胜数。历也还有许多像花生那样的人。所以,我下定决心,长大后要做一个具有花生品质的人。

做一个有花生品质的人听起来不难,但要从身边的小事做起的话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只有拥有克制力的人才能做到。我相信我自己一定能行!

《淘气包埃米尔》读书笔记600字集锦


古语言:粗缯大布裹生涯,腹有诗书气自华。我们可以经常去读一些经典的书籍作品来丰富自己,网络上有很多关于作品的阅读分析,想信您在阅读后也有所得,这时候,我们就需要为自己感受到的想法写一篇读书笔记,你对写读书笔记熟悉吗?栏目小编特别整理来自网络的《淘气包埃米尔》读书笔记,为防遗忘,建议你收藏本页!

《淘气包埃米尔》读书笔记(篇1)

最开始接触瑞典文学家林格伦的书是《淘气包埃米尔》,当我拿到这本书时,一下子就被吸引住了。首先从书名上能够看出,埃米尔很淘气,我很好奇,迫不及待的翻开了书,越读越入迷。妈妈喊我吃饭都没听见,只顾着在那儿看书。

埃米尔是个十分顽皮、淘气的孩子,他把自我的妹妹当国旗升到旗杆顶,把猪血扣在爸爸的头上,把青蛙放进送咖啡的篮子里,把老鼠夹子放在餐桌下,结果夹了爸爸的脚,用手指点佣人的肚皮,导致佣人把做土豆丝的糊糊全扣在爸爸的头上,每一次做错事,都要被爸爸关在木工房里去,而埃米尔每一次到木工房里去都要削一个木头人。

他是一个勇敢的孩子,帮忙长胡子的女士抓住了横行乡里的”麻雀“。

他是一个有爱心、助人为乐、有正义感的人,为孤寡老人准备了丰盛的圣诞晚餐,并惩罚了济贫园的女领班。

他还是一个机警、聪明、活泼的孩子,在集市上,用自我的聪明才智,不仅仅赚到了属于自我的钱,还赢得了属于自我的马、灭火器、小猪、小鸡。这使他的爸爸不得不对他刮目相看。

我十分喜欢淘气的埃米尔。

《淘气包埃米尔》读书笔记(篇2)

《淘气包埃米尔》是一部趣味而搞笑的小说,它的幽默风趣,让我一口气读到了第11月。

主人公埃米尔是一个天性好动并且十分顽皮的小淘气包,他的脑子里有许多的鬼点子;小伊达,是埃米尔的妹妹,她也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天使;还有可亲的爸爸、慈爱的心灵手巧的妈妈,一个勤劳的长工和一个愚笨的女佣。他们生活在伦纳贝亚村的卡尔胡特庄园里。

故事的情节是这样的。一天,他们的午餐里有肉汤,埃米尔最喜欢喝肉汤了,肉汤是盛在一个刻着精美图案的陶瓷罐里,肉汤差不多都喝完了,只剩下罐底的一点汤了。于是,埃米尔便把头钻到了罐子里舔完了剩余的汤,正当埃米尔想把头伸出来时,罐口卡住了埃米尔的头,大家使尽了所有法子,但还是怎样也拿不出来,没办法,只好去医生那里。到了医生那,医生说了声“你好”,埃米尔也向医生鞠了个躬,谁知刚鞠下去,“呯”罐子变成了两瓣。原先埃米尔弯下腰的时候,头撞到了桌子上,医生开玩笑说还赚了一克朗,爸爸为了奖励埃米尔,便给了他五厄尔铜币。回家的路上,被顽皮的埃米尔吞进了肚子里还说:“啊呀,滑得这么快!”看到那里,我笑得上气不接下气。无可奈何之下,只好再去医生那里,医生说:“只要吃五个面包,过几天就会自我出来的。”读到那里,我笑得肚子都疼了。回到家,爸爸把破了的罐子粘合上,放在桌子上。晚上,妹妹问埃米尔:“你是怎样把罐子套到头上去呀?”“很简单。”埃米尔说完,便轻而易举地把罐子套到了头上。这下又麻烦了,罐子又一次被卡在了头上拿不下来了。妈妈看见了,只好把它砸碎了。

接下来,还有许多可笑的事:比如把猪血泼到爸爸身上害得大家吃不成猪血豆腐、把妹妹升到了旗杆顶上,为的是让妹妹看风景、把老鼠夹放在桌子底下,没想到夹住了爸爸的大脚指……每做错一件事就要被爸爸妈妈关到木工房去反省一次,关在木房里的埃米尔就做一个木头人,到此刻,他已经有三百多个木头人了,也就是说他被关了三百多次了。读每一个故事都会使我哈哈大笑,大家算一算我捧腹大笑了多少次。

作者林格伦真不愧是一个讲笑话的高手,竟把埃米尔写得这么生动趣味,能让读者百看不厌并且笑声不断,我和埃米尔比起来真是小巫见大巫,啊!埃米尔!你虽然顽皮淘气,可是太可爱了,我喜欢你。啊!《淘气包埃米尔》给我带来了这么多得笑声、这么多得欢乐;也给我带来了无穷的乐趣和无穷的智慧,我太喜欢读它了,但愿它能带给大家更多的欢乐。

《淘气包埃米尔》读书笔记(篇3)

在瑞典的伦纳贝亚住着一个小男孩,他就是埃米尔,也许他有些淘气,但他心地善良、可爱,做了很多好事。他有一双圆圆的蓝眼睛,红扑扑的圆脸蛋,卷曲的浅色头发,还有他那最喜欢戴的“猫子”扛的“墙”。

令我最难忘的一件事就是埃米尔把伦纳贝亚最厉害的小偷——“麻雀”抓住的事。“麻雀”最喜欢在游乐场里活动,一天埃米尔正好奇地看一位长胡子的女士表演,突然“麻雀”冲了进来对女士说“立即把钱给我,不然我就揪掉你的胡子!”女士的脸都吓白了,正在她把钱交给“麻雀”时,机灵的埃米尔对女士说“拿我的‘墙’!”于是女士把埃米尔的枪拿起对着“麻雀”,麻雀以为是真枪。女士说:“举起手来,不然我就开枪了!”在那时,埃米尔趁机喊来了警察,警察最终把小偷“麻雀”抓走了。这件事可不是5、6岁小孩能做的事,可埃米尔却做到了,帮忙警察抓住了小偷。我真的太佩服他了。

埃米尔即善良又勇敢,他还冒着暴风雪独自驾着马车,将他快要死的最好的朋友——阿尔弗雷德送到很远的医生那,将阿尔弗雷德救活了。一个小孩子救了一个大人,埃米尔真的太了不起了。埃米尔的伟大举动受到整个伦纳贝亚人的称赞。

读完《淘气包埃米尔》这本书,我感觉埃米尔虽然很淘气,但他是一个善良、勇敢的孩子,他总是为别人着想!我也要当这么一个小孩!

《淘气包埃米尔》读书笔记(篇4)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淘气包埃米尔》,这本书里写出埃米尔怎样淘气。只要埃米尔做错了事,就得关在木房里。埃米尔可不像普通的孩子一样,错做事就在木房里呆呆的坐着。埃米尔会把许多好吃的藏在木房里,只要被关在木房里一次就削个奇怪的木头人。

埃米尔有个妹妹,叫伊达。我读她的名字的时候,就觉得有点像一个东西的名字。后来,我才发现是益达口香糖的名字。这本故事中每个细节都写的非常好,所以比较好读。这本书最后一个故事最感人。

一天晚上,埃米尔带着阿尔弗雷特去看医生。经过了重重难关,埃米尔都勇敢的过了。他这一举动,让所有人都把埃米尔的淘气全都忘记。让所有人都为他欢呼……

埃米尔虽然小时候,非常调皮所以削了369个木头人,但是长大当了总统。很厉害吧。希望大家看看这本书。

《淘气包埃米尔》读书笔记(篇5)

这天我读了《淘气包埃米尔》这本书。作者是阿斯特丽德。林格伦,跟以前读过的《长袜子皮皮》、《疯丫头马迪根》几本书一样,资料十分搞笑。

这本书的主要资料是:伦纳贝亚的埃米尔有圆圆的、蓝蓝的眼睛,红扑扑的圆脸蛋,卷曲的浅色头发,这一切都给人一种听话的印象。但他其实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小淘气包!埃米尔把自己的亲妹妹当作国旗升到旗杆顶。把猪血扣在爸爸头上。把青蛙放进送咖啡的篮子里。当然还有很多很多……每做一件坏事,爸爸就把埃米尔关进木工屋里,他觉得无聊,就会削一个木头老头,()等他到上学年龄的时候,竟然削了184个木头老头。

最感人的一段情节是:埃米尔举办卡特胡尔特报销大宴会,捕狼陷阱里活捉女领班。在埃米尔家的附近,有一个济贫院,里边住着许多可怜的老人,有一个女领班负责管理老人的生活。埃米尔家好心送给老人的食物却被女领班偷吃了,埃米尔明白后很生气,他趁女领班外出的时候,悄悄地把老人们放出来,去自己家的宴会上吃大餐。女领班在回来的路上一不留意掉进了埃米尔的捕狼陷阱,真让人解气!

读了这本书后,我觉得埃米尔的确是一个淘气的孩子。但他却有一颗纯洁善良的心,是很多小孩远比不上的,我也要向埃米尔学习,拥有一颗纯洁善良的心灵,顺便带一点淘气,做一个让人喜欢的可爱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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