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物日记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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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物日记(篇1)

我家的院子里有几只活泼可爱的小鸭子。它们浑身都是黄色的羽毛,软软的,老远看,就像两团小绒球在地上滚来滚去。小巧玲珑的身体,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一张扁扁的小嘴,一对又短又小的翅膀,尾巴几乎看不见。细细的小腿,脚上有蹼。像个小姑娘。走起路来一摇一摆的,有时停下来梳理羽毛,叫上两声,再大摇大摆地走过。

小鸭子喜欢游泳。当天朗气晴,万里无云的时候,我会端来一盆清澈的水,我把小鸭子轻轻捧起,慢慢放进水里。小鸭子摇摆着翅膀,迈力地划着,划呀划呀,划了一圈又一圈。有时它会伸出一只小脚把下巴洗一洗,而另一只脚便会伸得笔直的,有时又钻入水底,多像是一个舞蹈演员在水上进行精彩的表演,我把小鸭子抱到岸上,它一甩,把水弄的我一脸的。

小鸭子最爱吃蚯蚓了。每天清晨或放学归来,我就到菜园子里找蚯蚓。直到挖满一瓶子才肯罢手回家。每次喂蚯蚓便是我的幸福时光。我把装蚯蚓的瓶子往它们面前一倒,小鸭子便争先恐后地来啄它们,啄到大一点的撒腿就跑,其它几只也追上去,抢到的那只又继续往前跑,就好像接力赛一样。终于两只鸭子同时啄到那根大蚯蚓,两只鸭子各往各的方向跑,蚯蚓一下子像牛皮筋一样拉长了,好玩极了。每天中午回来,它们一看到我拿着那个瓶子,就会围上来,还不停的对我“吱吱”叫,希望我快把食物放到地上。

活泼可爱的小鸭子!我真喜欢它们!

写物日记(篇2)

今天课堂上听老师说昙花是在于晚上九点左右开花的,太有意思,我想观察看看。

我家恰好有种一盆昙花。为什么昙花不只白天不开花,到了深夜也不开花。我跑去问爸爸,昙花为什么只能“一现”呢?

爸爸思索一下,耐心地对我说,“昙花是属仙人掌科植物。茎、叶都已发生了变态,老茎呈圆柱形且木质化,茎上有一层蜡质;叶子已退化成很细的针状。昙花的开花季节一般在6至10月,开花的时间一般在晚上8~9点钟以后,盛开的时间只有3~4个小时,非常短促。昙花原产于中南美洲的热带沙漠地区,那里的气候特别干燥。白天气温非常高,娇嫩的昙花只有在晚上开放才能避免白天强烈阳光的烤灼,而昙花又属于虫媒花,沙漠地区晚上8、9点钟正是昆虫活动频繁之时,所以,此时开花最有利于授粉。午夜以后,沙漠地区气温又过低,不利于昆虫的活动,就不利于昙花的授粉。昙花开花时间短可以减少水分的丧失。因此,昙花在漫长的进化过程中逐渐形成了这种特殊的`开花习性。”哦,原来是这样。我从此更加细心护养昙花。

到了昙花开花的季节,晚上九点左右,我都会迫不及待地观察那一盆昙花。啊,终于绽放了,慢吞吞的,一点一点的怒放。昙花开放时,花筒慢慢翘起,绛紫色的外衣慢慢打开,然后由20多片花瓣组成的、洁白如雪的大花朵就开放了。开放时花瓣和花蕊都在颤动艳丽动人。昙花的花瓣又雪白又娇嫩,大大的花瓣就象穿雪绒绣裙的小仙女。好可爱,好梦幻啊。我真想去捧它。但是只3~4小时后,就羞涩地合拢起花瓣儿,花冠闭合,花朵很快就凋谢了。美好的东西总就象美梦,真可谓“昙花一现”!

啊,我看到“昙花一现”的美丽。

写物日记(篇3)

今天我和哥哥一起给小狗们洗了一次澡,这时水已经热了,我们把小狗放到盆里,它们有些不情愿。我把它们放在里,他们的毛在水里非常洁白,用水轻轻地洗它那炯炯有神的大眼睛。

然后,取出了洗发水,好香啊!是新鲜芒果味的,我们把洗发水挤在脏兮兮的小狗身上,揉啊揉,揉啊揉。调皮的小狗在我手里撒娇,我把它的爪子放在水里,仔细地把它指甲里面的泥用牙签挖出来,再把它的脏身体洗干净,用水浸一下,这个过程我可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然后再用手把它们湿漉漉的毛轻轻的斗干净,又是一只干净可爱的小狗。我都不舍得把它放下了!

这时我感到开心,十分有成就感,我带着小狗出去散步,一路上它蹭着我的裤角,别提有多开心了。

写物日记(篇4)

我曾见过那色鲜艳、娇嫩多姿、有“花中仙子”之称的荷花,也目睹过深红似火、香气扑鼻的玫瑰,但令我情有独钟的还是那摆放在外婆家凉台的昙花。

起初我觉得他毫不其眼,只有几片粗糙扁平的大叶子,经过风吹日晒,绿色的叶片上有一层薄薄的灰土。但自从那件事情以后,我才真正发现了昙花,才真正了解了那神秘奇特的美丽。

那是在夏天一个星光灿烂的晚上,昙花似乎受不了那种被冷落、被无视的感觉,决定把这一年积累的能量释放出来——开花。这一件从没见过的新鲜事引起了我的关注,我的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昙花,耐心仔细的观察昙花的一举一动。只见那昙花的花蕾渐渐地由小变大,成了一个洁白无瑕的花骨朵,柔软得好像丝绸一般。

过了一会,花瓣慢慢张开。从顶部看去,里面仿佛飘着薄薄的轻纱,一颗颗芝麻大小的.嫩黄的花蕊伸出来花外,独具风姿,同时微微散发出一阵阵清新淡雅的香味。第一次发现昙花的香味比什么花香都好闻,我深深地陶醉了!可是只开了很短的时间,美丽的花瓣便缩回了头。

这次,我发现了昙花是多么美丽。昙花为了把自己的美献给人间,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这种可贵的精神值得我们大家学习!

写物日记(篇5)

我的心爱之物是一个漂亮的日记本。

日记本的封面是一张彩色的图画,图画上是一条弯弯的小路。小路旁有许多绿油油的小草和五彩缤纷的小花,小路上还点缀着不同颜色的花瓣。路中间有一个木头长椅,长椅上还有一只黑白相间的小猫。图案与颜色的搭配显得那么和谐自然。

这个日记本是妈妈买给我的,也是她亲自挑选的。日记本买回来后,我就开始在上面记录每天发生的事和令我开心的与不开心的事。有时,我还会在日记本上写一些关于自己的小秘密。

日记本成为我的心爱之物也是有原因的,那是因为我不开心或无聊的时候,都会不由自主地翻开这本日记,看看平时我记录的趣事,心情就会好很多,烦恼也就渐渐消失。

我每天总是把日记本藏在一个秘密的地方。而且我存放得很好,纸张一点也不让它皱,虽然不像原来那么崭新,但是,我更喜欢现在这本写满我喜怒哀乐的日记本了。

这就是我心爱的日记本。它不但记录了我的成长与烦恼,更让我不断地改正自己,勇往直前。

写物日记(篇6)

一本已褪色的本子,一张张已发黄的纸张,一个个潦草的字,一句句童年的回忆,都是一个少年有趣的语言。

一个已生锈的锁,却无法说出其年代之久远。一张张泛黄的纸张,留下了岁月的痕迹。

日记的第一面,写着一位学生的准考证号,1997年4月26日,少年的字体是那么得飘逸,有种我辈岂是蓬蒿人的豪气。第二面,记录了少年的体育中考,在雨天的操场上,那位少年取得了2米8这样令人惊叹的好成绩。

1997年,6月4日。这位少年接到了共青团的入团的同意书。这位少年在毫无希望的情况下,突破自我,毅然递出了这封申请书。或许是感动了上级领导,认为少年拥有着不认输,不放弃的精神,亦或是看见了他对进入共青团的热情,才获得了这来之不易的肯定。

香港的回归,让这天变得更有意义。

今天距中考还有13天,距离香港回归还剩27天。这位离开母亲快100年的孩子,终于要在27天后,回归怀抱。可见那时候少年的心情是多么激动,可见那时候全国人民的心情是多么开心!虽然我未参加24年前的那场回归,但是日记本却让我回到了那个年代,与少年共同见证香港的回归。

时间来到了2000年,8月17日,考上了理想的大学,在这里,这位少年变成了青年,立志说:将来,要成为有用的人才!

日记由雄心壮志开始,又已完成壮志结束,当初的少年早已为人父,但他日记里的点滴,仍然历历在目,难以忘怀,一切又还是当初那个热血的少年。

写物日记(篇7)

我今天观察了一种小动物,那就是我的属相兔子。我先来介绍一下兔子吧,兔子的种类很多,比如家兔、野兔……

我最喜欢的就是小白兔了。它们有一身洁白的皮毛,眼睛、鼻子、耳朵里面却是红的。小白兔的耳朵细细长长的,就像两片大大的细叶子。最让人喜欢的还有它那对眼睛,鲜红鲜红的,就像两个大大的红宝石,可惹人喜爱啦!其实兔子的眼睛跟它身上的毛有关,黑兔的眼睛就是黑的,灰兔的眼睛就是灰的、而白兔的眼睛是透明的`,我们之所以看到是红色的,那是因为小白兔眼睛里面的血丝毛细血管反射了外界光线,透明的眼睛就显出了红色。

所有的兔子都是跑步高手,那主要归功于它们有一对长而有力的后腿。可是也正是由于它们的前腿短,后腿长,所以对于下楼这件事,还是很具有挑战性的——想说下楼不容易啊!对了,我还要告诉你一个新发现,其实兔子是很狡猾的!为什么这么说?嘿嘿,不是有个成语叫“狡兔三窟”吗?

好了,这就是我今天的观察收获,你怎么样,有发现吗?

写物日记(篇8)

今天下午,我和哥哥去动物园看有趣的动物。在大门口我看见许许多多的车子,心想里面应该非常热闹。

到熊猫馆了,我看见了一种熊猫,名叫马来熊,它们身强体壮,走起路来摇摇摆摆。看,有只马来熊正用头顶着个皮球在为人们表演,可旁边另一只穷凶极恶的马来熊却怒气冲冲地向它扑去,那只在表演的马来熊早就看透了对方的鬼把戏,它往旁边一躲,那只恶马来熊就扑了个空,摔倒在地上,旁边的观众们见了哈哈大笑,我也情不自禁地笑了。

又来到了虎山,只见饲养员把一块肉向一只老虎扔去,那老虎一蹦三尺高,稳稳的接住了这块肉,可旁边另一群老虎也追上来咬住了那块肉,它们打了起来好像说:“今天我非要和你拼个你死我活不可。”不一会儿,它们都打得精疲力尽,最后没有一只老虎得到了这块肉。我看了直摇头,这些馋嘴的家伙,竟然为了一块肉打架呢!

最后,我又来到了马园,只见一群马正在赛跑。比赛开始了,一匹骏马撒开大步,向终点跑去。正当它得意洋洋的时候,另一匹马从它身旁飞驰而过,奔到了前头,一眨眼工夫,就跑到了终点。看得我目瞪口呆,连连称奇!

啊!今天我可玩得真开心啊!

写物日记(篇9)

我家的小猫,是因为爱“唱歌”而得名。这只猫长着一双亮闪闪的眼睛,灰白相间的毛,嘴边的几根胡须常常翘得老高。

小猫可淘气了,经常跳到我的书桌上看我写作业,吃饭时总喜欢坐在我身边。有一天,我正在看电视,小猫“喵喵喵”的走过来,像往常一样坐在我身边。不一会儿,小猫突然“喵喵喵”的大叫起来,后腿一蹬,向前一跳,向电视机扑去。我连忙用脚扒开它,并说:“你疯了,叫什么”可它叫得更厉害,原来电视上演的是《猫捉老鼠》小猫把它看成真老鼠了,它想扑过去把老鼠吃掉。

我家的小猫多可爱啊!我很喜欢它。

写物日记(篇10)

在日光灯下,残于管中的几滴余墨闪着蓝宝石般的色泽;仍剔透的笔杆上有着些许雾面,是各个主人的手,日积月累所磨出的痕迹;已被写钝的笔头,代表着这些年来的辛勤工作。我是因世代家传所留下的一支原子笔。如今,油墨用尽的我已无本钱挥霍了,只好被摆在博物馆的展示柜中,斜躺在一块镶金边的红色丝质软垫上。享受着匆匆的日子过后的安宁,享受着操纵多年后的独立思考,我不禁忆起陈年往事。在我的工作生涯中,大多的人只是伸出来摸摸我的手,却也有一些主人与我相处的日子,令人回味无穷、值得眷恋......

对于生产的过程,我没什么回忆,只知道我是原子笔世家中,最早之一。而我的第一位主人,是在一间小玩品店发现的。他从十多支几乎一模样的笔当中选了我。我因而来到了这作家的家中,昼夜不休地在书桌前陪着他。昏暗的烛光下,我在苍白的稿纸上跳跃;随着音乐,跳出一支支动人的舞。从笔尖流露到纸上的油墨是替主人留下的泪:感动、悲伤、气愤、甚至喜悦;我记录了当时的生活,也诉说着岁月悠悠。

就这样,从第一任作家主人的手里,我被传了下来。随着家族没落,我来到了一名会计师手里,他的父亲临死前交给他的遗物就是我。从那天起,他便随时提起我为他人记帐。从笔头流出的是一些对我来说无意义的数字,懵懂的了解,只要越大越好。记录着富人的帐单,总觉得自己也很富裕哩!在有钱人旗下多年的主人将因一张张、一张张的帐单所赚来的钱存起来,有一天,也致富了。

想到这,我用笔笑的方式──笔杆拉张──笑了。抬头,看到对面的墙上贴满了后来成为名作家的主人的千古名作,旁边是他生平事迹,在过去一点的标示牌,写着我那个会计主人的致富传奇,我有些得意。我最敬爱的主人成功了,而我正是他们的幕后推手。那磨损的笔身,是我曾为主人卖力的最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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