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经济合同(收藏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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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合同 篇1

【摘要】近几年,中央对水利建设日益重视,各级财政对水利的投入逐年增加,为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支撑和保障。本文总结了事业单位经济行为中涉及到经济合同方面的管理措施和具体办法,从部门职责、岗位权限、承办要求、履行程序等角度分析和解构了经济合同从签订到执行的全过程,阐明了通过对合同的规范管理能在最大程度上降低经济风险,有效维护单位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合同管理;部门;签订;审批

为规范事业单位经济行为,维护单位的合法权益,事业单位对外发生采购、劳务、租赁、投资、借贷、担保、筹资、融资、委托等经济行为,必须订立合同。单位内部各职能部门在与外部单位或个人发生合同业务前,必须获得主管领导的授权。与对外投资、租赁、筹资、融资、担保、借贷、政府采购及大额采购和劳务有关的经济合同的签订事项须经领导层集体决定是否列入全面年度预算并予以授权,同时按管理权限履行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批程序。即承办经济业务的职能部门书面向主管领导报告所要进行合同业务的性质、目的、合作方基本情况、合作方式、业务预算及期限等,同时还要经中介机构进行风险评估及可行性分析,经领导层审批同意予以授权并履行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职能部门方可进入合同业务承办阶段。严禁超越权限批准订立合同或未经授权擅自以单位名义对外签订担保、投资和借贷等合同。所有合同的签署权属于本单位的法人代表,法人代表负有对签订的经济合同最终审定职责。合同承办部门负责前期的市场调查和资信审查;组织合同的谈判;起草合同,协调、承办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并及时将合同的履行情况向本部门主管领导及合同主管部门报告;承办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并及时协助委托代理人办理有关手续;办理或与委托代理人共同办理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收集整理所承办合同在签订、履行、变更、终止或解除中的有关资料并归档。在拟定合同文本前,应当充分了解合同对方的主体资格,信用状况、履约能力、以及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对方签约代表人或代理人要有合法的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授权委托书。合同谈判应由具有合同谈判经验的人员以及相关法律、技术、财务等人员参与,对于影响重大、涉及较高专业技术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要由合同主管部门和承办部门,并聘请社会专业咨询机构联合组成谈判小组参加谈判,谈判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和参与谈判人员的主要意见应当予以记录保存。

通过谈判,从中选出不少于两家的合作方,由单位主管领导、经营、财务、设备、技术、法律、审计等部门人员参加的合同招标小组,在具备资质的招标机构对投标方进行招标竞价,中标原则为在确保质量优良的前提下标价最低。根据天津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货物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但分标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本项第1、2、3目规定的标准的项目原则上均必须招标。上级主管部门核拨经费项目及自筹工程项目物资或劳务的采购,应按照政府采购实施招标程序并履行合同签订程序。合同承办部门根据谈判及招标的结果拟订合同文本。合同拟定由承办部门的谈判人员或谈判小组负责,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做到标的明确、自愿公平、条款完整、手续齐备,合同的权利义务均衡对等,责任明晰,表述严谨准确,无重大疏漏。签订合同应当使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制的合同统一文本或参照规范文本,合同签订后行政办公部门编号后与财务部门、承办部门各留一份。所有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合同承办部门的经办人员应将合同文本和有关资料(包括合同依据的计划、批文、市场调查及有关资信审查资料、合同谈判纪要、招投标资料等),送交单位的合同主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法律顾问以及主管领导进行审核,重点关注合同的主体、内容和形式是否合法,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单位的经济利益,合同对方是否具有履约能力,合同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条款是否明确等。

内部审计部门对合同履行审计签证及备案程序,并签署审计意见。合同承办部门应根据审计意见对合同及时修改完善,并将修改结果反馈内部审计部门。按照重要性原则,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直属单位、市级水利建设项目法人单位签订的涉外经济合同;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直属单位名义签订的金额在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上的国内经济合同;以市级水利建设项目法人名义签订的金额在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的国内经济合同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计机构负责审计签证和备案。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直属单位名义签订的合同金额在200万元以下的国内经济合同;以市级水利建设项目法人名义签订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国内经济合同;直属单位内部签订的承包经营合同由直属单位内部审计部门或人员自行审计签证或备案,其中金额20万元以下的各类经济合同执行备案制。内部审计部门在经审计签证及备案的合同封页加盖经济合同审签备案专用章,合同承办部门的经办人员将审签后的'合同递交主管领导审定,同意后履行法人代表签章手续,再持经主管领导审批授权的批件,到行政办公部门进行盖章;行政办公部门合同业务管理人员根据授权批件和经济合同审签备案专用章,方可在每份合同上予以编号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待双方签章完毕后留存一份备案。法律法规规定需经专门机关批准的合同,合同签订后应由承办部门的经办人办理审批手续;凡是国家规定需经有关部门登记或备案的合同,必须向规定的部门申请登记或备案;凡是按有关规定必须鉴证的合同,必须申请鉴证;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进行公证的合同必须进行公证。所有参与合同订立的部门和个人对合同的信息安全负有保密责任,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商业秘密或国家机密。合同承办部门在双方签章后将合同及时送达有关的各方,开始合同履行阶段。承办部门要在支付合同价款前将合同递交财务部门,以便财务部门做好资金安排。

对依法签订生效的合同,双方不得擅自单方面变更、自行修改、解除或终止。合同虽已签订,但发现显失公平、重大误解或对方有欺诈行为,或因政策、市场等客观因素已经或可能损害相关方利益,合同承办部门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并立即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制止危害行为的发生,同时按规定权限和程序与对方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发生价款及支付方式变动的,合同承办部门应向财务部门提供完整的文件及资料,经内部审计部门审计签证备案后作为补充合同,履行签章完毕方可支付工程价款。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合同承办部门应依据法律法规在规定时效内与对方协商并及时报告合同主管部门及主管领导。经双方协商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签订书面协议,作为原合同的补充文件进行管理,重新履行合同的拟定、审计签证备案及签章程序。经协商无法解决纠纷的,应根据合同约定由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予以变更或撤消。合同承办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合同规定的义务的全面履行,督促检查、验收、确认合同对方义务的履行。合同承办人员应将合同履行的有关情况及时向本部门负责人及主管领导汇报。财务部门将经济合同作为原始凭证进行专门管理。当合同承办部门将合同正本交给财务出纳要求履行合同时,出纳要审核合同封面是否加盖经济合同审签备案专用章后,方可予以执行。否则退回合同承办部门由内部审计部门进行审计签证及备案,通过审计签证及备案后再予执行。

财务出纳负责对签章齐全的合同要在合同正本封面内侧粘贴印花税票,并用划线法予以注销。若合同价款一次付清,财务出纳则要在封面上加盖结清戳记,并标注时间及记账凭证号;若合同价款需按进度分次支付,出纳需填制《工程合同价款支付情况记录》表,记载合同编号、合同总价款、每笔工程款支付的时间、项目、金额、支付后的余额、经办人签字、记账凭证号,同时,在编制记账凭证时要注明合同编号,最后一笔款项支付后要将记录表余额结为零,在合同封面加盖结清戳记,并标注时间和记账凭证号。对于超出合同金额的款项支付,财务部门有权要求承办部门提供追加合同,否则不予支付。年终,财务部门将本年度的合同文本及《工程合同价款支付情况记录》表归纳整理存档。若工程款项需跨年度支付,年终则将合同文本先行整理存档,《工程合同价款支付情况记录》表由财务出纳单独保管,待工程款支付完毕并作相应记载后,交主管会计按合同编号补充到原合同文本之中,出纳同时也要在原合同封面加盖结清戳记,并标注最后一笔款项付清的时间及凭证号。凡不按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对象和支付进度履行合同的,财务部门有权拒绝付款,同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合同主管部门每年末要对合同履行的总体情况及重大合同履行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评估,从对国家法律法规的了解程度、对政策的解读能力、市场规律的把握、合同履约的状况、产生纠纷的原因、解决纠纷的方法、承办部门的履职情况、审查工作的程序、授权范围的控制、综上所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做好经济合同的管理对于事业单位是非常重要的,它体现着依法治国环境下作为独立的法人主体对自身权益的维护,也加强了对单位经济行为的自律和约束,有助于在经济交往中树立良好形象。

【参考文献】

[1]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S].20xx.

[2]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S].20xx.

经济合同 篇2

摘要:合同法是市场经济中最为基本的法律, 人们实践中多重视对交易关系的调整, 忽视着其组织经济, 导致合同法无法真正发挥作用。基于此, 本文从合同法组织经济功能的特殊性出发, 探讨合同法组织经济功能的体现及合同法的完善。

关键词:合同法; 经济功能; 体现; 完善;

合同法作为一种交易法, 不但在双方交易中发挥着纽带作用, 还在关系性、合作性关系中占据重要地位。这种情况下, 合同法、法人是一样的, 都具备相对复杂的经济功能。因此, 需积极回应合同法变革, 充分了解合同类型的特殊性, 在合同的解释、合同规划的设计上, 进行重新的安排, 现从以下几点探讨。

一、合同法组织经济功能的特殊性

(一) 合同法是自治法

合同法通过强制性、任意性规范的结合, 来组织经济活动, 从某种程度上体现着政府、市场的干预结果:一方面, 合同法应在任意性的规范下, 发挥经济市场功能;另一方面, 合同法能根据经济市场的失灵, 强化政府干预。而合同法作为自治法, 无论是合同内容, 还是合同的成立, 都和自治密切相关[1]。现代社会中, 自治本身就是治理社会的模式, 因当事人最为了解自身的经济需求, 也具有强烈动力实现经济目标, 对于合理分配资源、提高经济效益意义重大。另外, 合同法将任意性的规范作为基准, 不仅能发挥市场在优化资源配置中的作用, 还能充分尊重当事人的自治。

(二) 合同法是交易法

公司法更加重视规范组织活动, 比如:公司的创立、运行等, 而合同法则重视对交易活动的调整。合同法虽能从某种层面上调整经济活动主体, 但交易活动是调整合同法的中心。从市场经济概念上看, 本身描述的就不是经济活动主体, 而是经济活动的具体行为。两者相比, 合同法在市场经济下的作用, 明显大于公司法。

(三) 合同法促进合作

合同法能维护双方的合作关系, 促使当事人在约定下履行自身义务。通常情况下, 合同法更为重视保证当事人关系, 这也是体现合同法作用的关键。合同法是维护市场秩序的基本法, 通过规范性的协议, 构建市场体制。从公司法的模型上看, 代理利益需通过各种成本的支出, 保证效益的均衡性, 预防道德风险[2];而合同法的网络中, 因不存在代理环节。所以, 交易成本高, 监管成本低。

二、合同法组织经济功能的具体体现

(一) 从交换型到组织型合同

市场经济背景下, 所有的交易活动都是在合同的缔结、履行上进行的, 从而构成完整的市场。这种情况下, 合同关系是市场经济中最为基础的关系。根据合同功能进行分类, 可将其分为组织型、交换型合同, 其中, 交换型合同能很好的调整交易关系, 而组织型合同除调整单个交易关系外, 还能用于复杂性的经济活动。该过程中, 合同被当成管理、组织工具。

(二) 区分消费者、商事合同

一般来讲, 民事合同、商事合同是相对立的, 是具备商人身份群体所缔结的合同。因消费者合同不存在商人身份, 多被排除在商事合同外。商事合同除包含服务、商品的交换和供应外, 还包含其他的`经济交易, 比如:转让协议、投资等。在某些国家, 无论是制定法, 还是学理, 商事合同都具备相对明确的术语。比如, 颁布《法国民法典》前, 法国已通过对交易习惯的总结, 制定相对独立的商法典, 便于区分合同。总之, 消费者、商事合同在过错责任、合同效力的稳定、赔偿、调整违约金等方面存在差异[4]。

(三) 确立长期合同规则

合同关系通常是临时性的关系, 但也存在部分长期性的合同, 在调整交易关系的情况下, 充分发挥经济功能。长期性的合同多具备这样几个特征: (1) 履行期限长。长期合同最为主要的职责是调整当事人关系, 多具备履行期限的长期性。该合同中, 当事人必须通过反复、多次的履行, 才能满足合同需求。然优于合同的履行期限比较长, 制定合同时, 极有可能无法周密的规划经济活动, 导致纠纷频繁发生; (2) 参与人数多。和其他合同相比, 长期合同涉及的当事人比较多, 即且各当事人之间又具备关联性; (3) 经济行为的协同性。对于相对传统的合同关系, 根据信用、城市的原则, 虽当事人承担着保护、协助的义务, 但该义务多在这些原则下产生, 只要满足基本需求即可, 即便违反义务, 也不会影响着合同目标的实现。但是, 对于长期合同来讲, 为实现合同目标, 当事人行为必须协同, 且协同度也不能超过保护、协助等义务[5]。

三、我国合同法的完善

(一) 共同行为

合同法重心是以交易为特征的合同, 比如:租赁、买卖等, 忽视着为实现经济目的对合同的调整, 该安排不但使交易现实、特别法脱节, 也使法院在面对经济行为产生纠纷时间, 缺乏针对性的裁判依据。实际上, 合同法的制定, 不只是为了满足当事人需求。对合同法来讲, 合意产生的主要原因是利益的对立, 不会改变本身属性及对当事人的约束。

(二) 长期合同

上述得知, 从交换型合同, 转变为组织型合同, 是当前合同法的新发展。我国的合同法, 多将一次性合同作为形态, 其大量规则也是在这种合同下构建出的。但从实际看, 除这种合同外, 交易中还存在长期性的合同, 具备一次合同所不具备的功能。为充分发挥合同法的经济功能, 必须完善长期合同体系。同时, 还要根据交易形式, 设置专门的规则, 在逐渐凸显经济功能的基础上, 规范长期合同的交易行为。

(三) 继续性合同

合同法规则并未将继续性合同特征考虑在内, 只将一次性的合同作为样本。比如:对于合同的解除来讲, 合同法曾明确规定着违约规则, 但主要针对的是一次性合同。而继续性合同中, 若当事人出现一次未履行合同现象, 是不会造成违约的。并且, 双方也不会根据此, 将合同解除。即使解除合同, 原则上也不具备以往的效力[6]。

此外, 合同法还规定着服务合同。但是, 缺乏着对服务合同的明确规定。随着近年服务业的增加, 各种类型服务业的分工日益精细化, 这就要专门调整服务合同规则, 满足服务业需求。

四、小结

综上所述, 合同法的存在对实现交易双方共同利益, 推动社会经济发展意义重大。因此, 必须充分、全面的了解各种合同类型的特殊性和功能, 在重新安排合同规则的基础上, 完善合同法, 实现最终目标。

参考文献

[1]王利明.论合同法组织经济的功能[J].中外法学, 20xx, 29 (1) :104-120.

[2]朱富强.和集体谈判权的理论基础[J].中山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 20xx, 54 (3) :198-208.

[3]蒋大兴.“合同法”的局限:资本认缴制下的责任约束——股东私人出资承诺之公开履行[J].现代法学, 20xx, 37 (5) :33-48.

[4]何翔, 赵绕全.合同的内涵及合同法的地位新探[J].华章, 20xx, 16 (2) :35-36.

[5]李井奎, 朱林可.的经济后果[J].浙江学刊, 20xx, 20 (2) :162-171.

[6]刘伶俐.合同法中代位权制度的经济分析[J].赤子, 20xx, 30 (9) :203-203.

经济合同 篇3

一、当前企业经济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企业主体对经济合同的重要地位普遍认识不足。在具体的经济合同签订活动中签订形式不依照法律规定,履约与否不在乎经济合同的法律效力。对合同的修改不经过公证机关公证,解除合同也不经过正常的法律程序,这些都导致经济合同的风险。【373939.COM 实用申请书】

二、加强企业经济合同管理的对策

1.企业管理者要充分认识到经济合同的重要性

企业的管理者是企业管理活动的决策者,其对经济合同重要性的认识会对整个企业产生影响,所以企业管理者应该充分的认清当前的社会经济形势,认识到经济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核心内容。企业的管理活动应该以经济合同管理为重点才能规避经济合同风险,提高企业运行中的安全性。在具体的企业管理活动中企业领导不仅要重视经济合同的重要性,还要具备相应的经济合同管理知识,在经济合同的管理活动中处理好市场与经济合同、经济合同与经济合同管理、合同与合同法这三对关系。企业的主要领导要从根本上提高对经济合同管理的认识,就要熟悉经济合同有关的法律知识。所以当前企业主体的主要领导要有计划、分期、分批进行合同法培训。

2.建立健全经济合同管理体系

现代化的企业经营管理活动是一个极为复杂的过程,要想强化企业的管理质量,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严格的企业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经济合同作为企业社会经济活动的重要凭证,可以说是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企业的管理水平提高很大程度上表现为经济合同的管理水平,只有建立健全企业的经济合同管理体系,才能保证经济合同的积极作用正常发挥,帮助企业规避社会经济活动中的风险。企业经济合同管理体系的建立健全主要包括两个部分,其中一部分是合同管理的组织网络,一部分是合同管理的制度网络,企业经济合同管理的组织网络是指企业在内部形成的固定的长效的经济合同管理主体。对企业主体金额达到一定数量的交易行为进行合同管理,对合同的.签订、内容、形式和法律效力进行跟踪式的维护服务。制度网络是对经济合同的制度性管理,包括对企业内部管理人员的经济合同签约权的明确,因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企业的法人代表不可能参与企业的所有合同签订活动,所以企业要制定明确的授权委托制度。代表企业签订经济合同的个人应该具备合法的资格,并对签订的经济合同负有合同期内的直接责任。

3.把好经济合同的签订关和审查关

经济合同作为企业主体社会经济活动的准则协议,其规定的内容与企业的经济利益直接挂钩,所以在企业主体的社会经济活动中经济合同的审查和签订至关重要,有能力的企业要设置专门的法律顾问对经济合同的内容进行系统、科学的审查,确保合同的内容对企业主体有利。同时要对合同内容的法律效力进行审查保证经济合同对合作的双方都有约束力,并在合同中约定责任条款,对合同有效期内的单方面毁约行为设置惩罚条款,保证经济合同对企业主体经济利益的有效保护。

三、结论

企业经济合同是企业经济活动的主要保障,是企业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保障自身利益的主要手段,所以在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中对企业经济合同的管理应该上升到一个更加重要的位置,在企业经营活动中切实保证经济合同管理的高质量,实现经济合同对企业主体利益的保驾护航作用。

经济合同 篇4

为了维护企业利益,加强经济往来中的合同管理,特制定以下规定。

第一条 所属各单位在各类经济活动中,一律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否则造成损失一律由责任人自负。

第二条 合同(协议)格式由集团公司统一规定,空白合同、协议由集团公司统一从工商局领取或印制。

第三条 合同(包括协议)签订时,由总会计师牵头,法律业务部及有关部门参加,对合同的各项条款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审核合格的合同(协议),由审核人员签字,经总经理批准后,企管部门方可盖章。

第四条 合同印签章一律由企管部门保管。

第五条 所签订的合同(协议)原件正本一律由企管部门保管。

第六条 对大型设备购置,外委加工或数额较大的物资采购,在合同签订前必须由专业人员对其单位进行咨询调查,包括工商登记证、法人代表资格证明、委托代理人授权复印件、企业经营情况、履约能力、市场信誉等。在合同签订时向参与人提供以上调查的书面报告,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签订。

第七条 对各类顶帐(抹帐)协议,除按上述规定操作外,必须由财务部门出具与对方对帐的证明。

第八条 各类劳务用工合同的签订,必须由人劳部及其他有关单位会签后方可签订。

经济合同 篇5

判断题

1、自然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2、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适用《合同法》。( )

3、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要约或者承诺到达时间。( )

4、要约自发出时发生法律效力。( )

5、先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因有确切证据证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因此无需通知对方当事人。( )

6、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而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且相对人知道该情形的,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同意追认,该合同有效。( )

7、当事人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

8、格式条款中如果存在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该条款无效。( )

9、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

10、主合同解除后,其担保合同的担保人也相应解除应承担的担保责任。( )

11、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提供保证,且债权人知道保证人为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的,因此造成的损失,保证人与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

12、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

13、抵押合同对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抵押财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根据主合同和抵押合同不能补正或者无法推定的,抵押不成立。( )

14、甲与乙签订了以城市房地产作为抵押标的的合同,那么该合同的生效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 )

15、甲、乙签订一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将100吨大米卖给乙,合同签订后3天内交货,交货后10天内付货款;合同签订后乙应向甲交付5万元定金,合同在交付定金时生效。合同订立后,乙未交付定金,甲按期向乙交付了货物,乙收货后无异议。付款期限届满后,乙以定金未交付合同不生效为由拒绝付款。乙不付款的理由成立。( )

16、我国合同法为了减少在合同变更时可能发生的纠纷,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变更。( )

17、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必须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 )

18、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

19、供用电合同的履行地点,按照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供电设施的产权分界处为履行地点。( )

20、甲企业与乙融资租赁公司订立融资租赁合同,乙企业向甲企业提供一台专用设备,但双方并没有就租赁期限届满后租赁物的归属作出约定,后甲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那么该专用设备应该属于破产财产。( )

21、张某向王某借款1万元用于购房,由于彼此是好朋友,便没有立书面字据,则双方之间的借款合同自王某提供借款时生效。( )

22、货运合同中,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当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

23、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 )

24、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

25、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在合同中约定如果债务人到期没有偿还债务,抵押物所有权直接归属于抵押权人;该约定符合规定。( )

26、质押只能设立于动产上,权利不可以设定质权。( )

27、出卖人按照约定或者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 )

28、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

29、甲对某计算机软件具有知识产权,甲乙签订买卖该计算机软件的合同,自甲将计算机软件交付给乙时起,该计算机软件的知识产权属于乙。( )

30、定作人中途变更承揽工作的要求,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

31、 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申请人取得专利权的,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实施该权利。( )

32、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如未经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

33、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合同法》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该利益属于行纪人。( )

34、主合同当事人双方协议以新贷偿还旧贷,除保证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外,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新贷与旧贷系同一保证人的除外。( )

35、浮动抵押中,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

36、买卖合同约定的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对方请求赔偿超过定金部分的损失的,人民法院不能并处。( )

判断题答案

1、【正确答案】 错【答案解析】 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正确答案】 错【答案解析】 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

3、【正确答案】 对【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要约的生效时间。根据规定,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受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要约或承诺到达时间。

4、【正确答案】 错【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要约的生效。合同法规定,要约自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5、【正确答案】 错【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不安抗辩权的效力。合同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以免给对方造成损害,也便于对方在接到通知后提供相应的担保,使合同得以履行。

6、【正确答案】 错【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合同的效力。根据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而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7、【正确答案】 错【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8、【正确答案】 对【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格式条款的效力。合同法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52条和第53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合同法第53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9、【正确答案】 对【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撤销权必要费用的承担。《合同法》第74条规定: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10、【正确答案】 错【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主合同解除对担保合同的影响。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11、【正确答案】 错【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保证制度。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证人为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的,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债权人自行承担。

12、【正确答案】 对【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期间。根据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13、【正确答案】 对【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抵押。题目表述正确。

14、【正确答案】 对【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合同的生效时间。根据目前《物权法》的规定,抵押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时间与抵押登记没有必然的关系,没有特殊约定下,抵押合同均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正确答案】 错【答案解析】 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要件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题目中,主合同已经履行,因此主合同生效,乙不能以定金未交付合同不生效为由拒绝付款。

16、【正确答案】 错【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合同的变更。根据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17、【正确答案】 错【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留置的有关规定。根据规定,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除外。

18、【正确答案】 对【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合同解除的有关规定。题目的表述是正确的。

19、【正确答案】 对【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供用电合同的履行地点。题目的表述是正确的。

20、【正确答案】 错【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承租人破产后租赁物的归属。根据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

21、【正确答案】 对【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借款合同的生效。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性的,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借款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22、【正确答案】 对【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货运合同的规定。题目的表述是正确的。

23、【正确答案】 对【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保管合同的成立时间。 以上的表述是正确的。

24、【正确答案】 对【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承诺的效力。题目表述正确。

25、【正确答案】 错【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抵押合同。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

26、【正确答案】 错【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质押财产。动产与权利都可以设立质押,不动产不能质押。

27、【正确答案】 对【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承担。题目的表述是正确的。

28、【正确答案】 对【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赠与人的义务。题目的表述是正确的。

29、【正确答案】 错【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买卖合同相关规定。出卖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标的物的,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以外,该标的物的知识产权不属于买受人。所以本题中计算机软件的知识产权是不属于乙的。

30、【正确答案】 对【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定作人的权利义务。题目的表述是正确的。

31、【正确答案】 对【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合作开发的当事人的权利。题目的表述是正确的。

32、【正确答案】 对【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题目的表述是正确的。

33、【正确答案】 错【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行纪合同的有关规定。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合同法》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该利益属于委托人。

34、【正确答案】 对【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保证责任的规定。

35、【正确答案】 对【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浮动抵押。

36、【正确答案】 错【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违约责任。买卖合同约定的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对方请求赔偿超过定金部分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并处,但定金和损失赔偿的数额总和不应高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经济合同 篇6

一、企业经济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风险

当前,在企业经济活动中的合同管理主要存在这些风险:

(1)书面经济合同未正式签订。在现代经济活动中,书面经济合同极为重要,是利益相关方约定的重要凭证。然而,一部分企业对合同签订不够重视,仅仅通过口头协议、电话或清单予以交易,给合同履行带来。风险。

(2)经济合同签订不规范。一些企业虽然能认识到经济合同的重要性,但对合同内容、签订要求及规范性认识不到位,进而出现约束不明确、条款不全、责任不清等情况,易引起相关利益方的纠纷,给企业带来损失。(3)经济合同履行监管不到位。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合同是企业经营和管理的重要方式。但是,诸多企业并未做好合同履行监管工作,没有建立经济合同管理的专门制度及机构,很难规范合同签订,也无法有效监管合同的履行[1]。

二、企业经济合同管理风险的防范对策

1.强化培训,提升认识

为提高企业对经济合同管理的重视度,应对企业相关人员,尤其是管理者进行系统、全面的合同业务知识培训,以提高他们的认识度。对于从业人员而言,应积极学习经济合同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等知识,认真研读上级管理部门制定的措施和方法。在合同签订、管理中做到合法合规,以避免合同纠纷发生。对于经济合同管理人员而言,应在业务培训基础上,加强风险管理和防范意识。应积极学习经济合同风险的管理和防范知识,包括风险产生机制、风险类型等,并掌握规避风险的措施,通过理论和技能提升自己的业务素质,进而提升经济合同管理水平。此外,从业人员还应积极借鉴和学习他人优秀经验,扩充自己的思路[2]。

2.健全机制,明确任务

在企业经济合同管理中,应明确各部门责任,并督促业务部门积极做好自身各项工作,并加强合作一同防范合同风险[3]。首先,企业应建立专门的经济合同管理机构,并配置专业人员,让其担负经济合同管理的工作,同时还应明确该部门的职责。其次,应将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工作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具体细化到各业务部门。在签订和履行经济合同中,应协调和组织好各部门参与进来,完善和规范合同,以形成多部门参与的经济合同风险防范及管控机制。

3.完善制度,规范管理

因企业所在行业的差异,使得业务合同内容也不尽相同,进而也使经济合同管理的方式和方法存在差异。为确保企业经济合同管理的'规范性和合法合规性,应做好这几点:一是企业应建立和完善经济活动相关制度,需要根据自身发展实际,严格按照《合同法》及相关政府部门制定的经济合同管理制度和方法,制定适合自身经济合同管理的制度,通过这种制度来明确人员配置、人员职责及相关部门的权责。二是应强化合同用章管理。经济合同用章是企业签订合同中最为重要的一个具体凭证,应设专人专管,实现专章专用,以规避合同用章滥用而引起的合同纠纷。三是应制定企业对外合同签订的授权和审批制度。对于此方面的工作,应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范授权及审批等行为,以有效防范合同风险。

4.加强审核,强化监管

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必须对合同的内容进行细致、全面的审核。首先,应对合同签订中对方资质和实际状况进行详细调查,包括经营业务、经营状况、签约资质等方面。其次,应对经济合同的文本格式进行有效审查,以确保合同符合《合同法》规定的标准,保证基本内容、条款完备。再次,应对经济合同的具体内容进行细致审查,应保证合同条款无违法违规的情况,各条款间不存在矛盾,且语句要清晰无其他语义,标点符号应用规范和准确等。最后,应加强对外合同签订依据审查,以保证合同符合企业内部管理需要,确保合同的立项、资金构成等有足够依据。另外,还应对加强合同履行监管,应定期检查合同履行的实际状况,及时有效掌握合同履行中出现问题或不足,并采取补救措施予以解决,以保证合同如期合法有效履行,可有效避免合同风险的发生。

三、结语

经济合同管理是现代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复杂而又繁琐,但又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和稳定发展。因而,要充分认识到经济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并给予足够的重视,落实好各项管理工作。企业应树立合同风险防范和管理意识,建立管理机构,完善合同管理机制及相关制度,同时强化企业内部管理,明确各部门和相关人员职责,促进合同管理能力提升,进而有效防范和规避企业经济合同风险,确保企业可持续发展。

经济合同 篇7

一、经济合同审计的意义

经济合同审计是指由审计部门对经济合同的签订、执行过程和结果进行的审计监督、检查、评价和咨询活动。经济合同审计应当分为合同草签前的审计、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审计和合同执行结束前的审计。以实现对经济合同全过程的审计监督、评价和咨询。在当前,开展经济合同审计的工作,具有如下意义:

1、可以帮助完善经济合同条款,避免潜在的经济纠纷;

2、可以强化企业内部控制机制,加强相关业务部门责任,避免经营风险;

3、可以依法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经济合同草签前的审计

经济合同草签前的审计是指当事人就相关经济事项协商达成一致,合同条款也已基本确定,但双方尚未签字前所进行的审计。经济合同草签前的审计是经济合同审计的重点和关键,因为经济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签订过程中的任何失误,在实质上就已经给企业造成了损失(企业形象、信誉方面的损失,甚至是经济方面的损失)。

故对于企业重要的经济合同,企业的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在谈判过程中就介入,既便于了解整个过程的来龙去脉,又为以后的审计打下基础。

(一)审计目标。

包括:

1、确保经济合同符合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活动的需要;

2、确保经济合同的条款完整,意思表达清楚准确;

3、确保经济合同合法合规合理,避免经济纠纷,预防经营风险。

(二)应索取的资料。

内容包括:

1、对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企业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

2、对方相应的资格证书或者等级证书的复印件;

3、对方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身分证,或者代理人的本人身份证和有效授权委托证书;

4、对方当事人开户银行账号;

5、对方提供的履行相应经济合同能力的证明材料;

6、选择对牙签订合同的理由的书面报告;

7、业务部门到对方实地考察的书面报告(对方地点、生产经营活动及管理情况、技术水平、履行经济合同内容的能力等);

8、经济合同专草本。

(三)审查的主要订容。

1、审查签订经济合同的必要性。

包括:

(1)明确经济合同项目的内容,审查企业现有资源是否可以满足该需要;

(2)是否已列入企业生产经营计划、投资计划或者其他计划,且符合该计划的要求;

(3)是否已安排了相应的财务预算。

2、审查经济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

其内容为:

(1)审查经济合同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有违反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

(2)审查经济合同是否符合本企业经营方针、政策、计划的要求,履行该合同能否给企业带来预期利益;

(3)对方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是否有签订该合同的权利;

(4)对方是否有履行该经济合同的能力和诚意;(5)选择对方签订合同的理由是否充分,是否有其他更好的签订合同的对象。

3、审查经济合同条款和内容是否完整正确,意思表达是否清楚准确。

内容为:

(1)审查标的的名称是否规范;

(2)审查数量和质量表述是否正确;

(3)审查价款和酬金是否明确合理;

(4)审查合同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是否明确和合理;

(5)违反合同的责任是否明确。

不同的经济合同,其条款和内容不完全相同。我们下面以购销合同为例,说明经济合同应包括的条款。

购销合同应包括的主要条款:

(1)产品的名称(注明牌号和商标)、品种、型号、规格、等级、花色;

(2)产品的技术标准(含质量要求);

(3)产品数量和计量单位;

(4)产品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

(5)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及运费的承担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等);

(6)接(提)货单位或者接(提)货人;

(7)交(提)货期限;

(8)验收方法;

(9)产品价格;

(10)结算方式、结算时间、开户银行、账户名称、账号、结算单位;

(11)违约责任;

(12)当事人协商同意的其他事项。

在对购销合同进行审查时,应注意:是否包括了上述这些条款?所缺的条款是否不必要?每一条款的表述是否完整、清楚、明了、准确相关的内容是否合理、合法?根据审查结束;提出详尽的书面进意见,会同合同签订部门讨论解决办法,以完善合同,实现合同审计的印标。

对于一些重大经济合同的审计,还应咨询法律顾问和相关方面的专家的意见,以便充分完善合同条款,防止在合同中存在任何法律方面或者技术方面的问题。一般说来,在合同中比较容易忽视的问题有:

(1)与执行该合同相关的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税金的代扣代缴的问题,特别是与个人或者外方签订的经济合同;

(2)与执行该合同相关的服务及后续服务的要求及相关费用的承担问题;

(3)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的分担问题,特别是技术服务或者技术转让合同。

三、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审计

(一)审计目标。

包括:

1、检查合同执行情况,维护经济合同的严肃性;

2、检查合同变更或者解除是否符合条件,手续是否完备。

(二)审计的主要内容和方法。

1、以重要合同为基础,深入到合同执行部门,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对于未执行或者未完全执行的合同,查明未能执行的原因,以及是否明确通知对方。例如,分批销售合同,查明对号是否按合同条款执行,货款是否按照合同规定条款及时足额支付。若对方没有及时足额支付货款,企业是否采取相应催收措施,是否在前欠未清之前,暂停供货,或者签订其他补充协议等。

2、审查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是否符合法定条件,相关手续是否完备。首先,应审查经济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是否合规。按照经济

合同法的规定,只有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经济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才合法:

(1)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经济合同的全部或者部分义务不能履行;

(3)由于另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其次,应审查经济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的形式是否合法。按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文书、电报、传真等形式。

3、审查合同纠纷的处理是否及时、合法、合理。

4、审查经济合同违约责任是否按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进行及时、合理、合法的处理。

四、经济合同执行结束前的审计

即在经济合同已经履行,即将清算,以解除双方的合同经济责任前所进行的审计。在正常情况下,千般的经济合同没有必要进行此类审计。但一些非常重要的经济合同应当进行此类审计,如投资合同的清算审计、建筑安装工程合同的竣工决算审计等。因为这类审计涉及的问题比较复杂,需要专门研究,在此不述。

五、开展经济合同审计的相关条件

1、必须建立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的经济合同责任和企业重大经济合同必须经过审计。

该管理制度应当明确规定审计部门、其他业务部门在签订和执行经济合同过程中的责任和权限;哪些经济合同属于重大经济合同,必须经过审计;合同审计的主要程序和办理办法;合同的审计要点。同时必须明确规定未经审计的重要合同,财务部门不得支付任何相关款项。这是开展经济合同审计的制度保证,没有该制度,合同审计就不可能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合同审计也就没有制度依据,可有可无,或者流于形式。

2、审计部门相应制订较为详细具体的经济合同审计实施办法,以指导企业经济合同的审计。这是搞好经济合同审计的必要条件。

3、设立相应的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专司经济合同审计之职。规模比较大的企业可以下设专职合同审计部门,或者设专人负责经济合同的审计。在人手不够时,再聘请兼职审计人员,实施交叉审计。所聘请的兼职审计人员必须品质好、素质高、能力强、经验丰富,并应对他们的工作进行适当的指导。

4、领导支持和重视经济合同审计,是搞好经济合同审计的必要条件。领导应在这些方面给予足够的支持人力上给予支持;在出现不同意见时,能旗帜鲜明地支持审计部门的正确意见;经常听取审计部门对重要经济合同审计结果的汇报,并对提出的问题督促及时处理。

5、取得被审计单位的理解和支持是发挥经济合同审计的关键。审计部门在进行经济合同审计时,应注意:不以监督检查者自居;遇到问题多听取业务部门的意见;遇到不同意见,要采取分析说理的方式;多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合理化建议,帮助业务部门提高经济合同签订和执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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