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通知十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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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你负责的是办公室相关的职务,可能都要和公告通知打交道。公告通知是向特定人群传递信息的关键方式,哪种类型的公告通知质量上乘呢?以下是“联合通知”的内容,如果你认为这篇文章能利于更多人,欢迎分享给周围的亲友!

联合通知【篇1】

联合检查通知

近年来,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各级政府机关、执法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就加强联合执法制定了一系列规定和措施。其中之一就是联合检查,它不仅可以提高执法部门的效率,减轻企业的负担,还可以加强监管,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今天我来给大家讲一下“联合检查通知”相关的知识。

一、何为联合检查?

联合检查是指在多个执法部门或管理部门的协调下,由联合检查组组织实施的检查行动。这种行动通常由不同部门的执法人员共同组成,对特定的目标对象进行综合性、全方位的检查,以实现联合执法、互补监管的目的。

二、为什么要进行联合检查?

1.提高效率

联合检查可以充分利用各方面的资源,增强部门间的协作效率,提高执法检查的力度和效果。

2.优化管理

联合检查可以避免多方面的重复检查和交叉管理,避免企业过多的监管压力,不仅方便了企业的生产经营,也减少了监管资源的浪费。

3.加强监管

联合检查可以有效地加强行业管理和市场监管,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推进社会治理水平的提高。

三、如何落实联合检查?

目前联合检查已经被广泛应用于各个行业,它的实施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形成强大的联合检查组,由不同部门的执法人员共同组成,分工明确、配合协调。

2.明确检查目标,制定详细的检查方案,落实检查流程和具体要求。

3.重点检查整改情况,对于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并采取相应措施,实现问题的快速解决。

4.合理分摊执法责任,各个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划定检查职责,并完善相应的协调机制和工作制度,确保依法行政和先行责任原则的贯彻。

四、联合检查中可能存在的问题

联合检查在实际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分摊执法责任不清,检查过程中协调契机不足或者缺乏权威性等问题。因此,我们需要不断完善联合检查的制度,加强通力合作,提高部门间的沟通协调能力,真正将联合检查打造成为行业管理和市场监管的有效手段。

总之,联合检查是加强行业管理、落实普法、切实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各级政府部门、执法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应当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积极探索联合检查的实施机制和工作方法,不断提升联合检查的实效性和精准性,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联合通知【篇2】

第十九期(2011.6.6—2011.6.12)

主办单位:同济大学研究生会协办单位:院(系、所)研究生支部

官方微博:人人网主页:同济研究会

一、实践就业

1就业指导交流——实习对接活动(四平路校区)

时间:2011年6月10日18:00~20:00

30地点:国康路46号同济科技大厦307-309柔性设计馆活动介绍:以设计行业毕业后各种就业方向的从业人士的现身说法,给予同学们在学习阶段应该如何开展自己的学习生活,并做好相应的就业准备的实质性的指导。

上海华汇任春洋城市规划设计****

上海同济大学虞艳萍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

焦姣,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院高级设计师

刚恒举东路照明设计总经理(上海)

吴耿,成功企业家,上海西联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总经理

主持人:同济大学建筑与规划学院研究生会

2.“一份小礼物点亮一盏心灯”物资募捐活动(四平路校区)

活动内容:同学们可以将文具用品、书籍报刊、小纪念品等礼物送给内蒙古赤峰市喀喇沁旗黄窝铺村小牛群乡希望小学的孩子们5月23日-6月10日内将物品送到中德学院208室要

求:所捐物资需8成新详情请咨询:陈茜茜137********

二、其他

1和谐社会理论研究项目(四平路校区、嘉定校区)开始应用

时间:2011年6月6日-10日

主要内容:2-5人组成小组,开展调查,为和谐同济建言献策。(详见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

主办单位:和谐社会理论研究生研讨会

友情提示:

1由于不可避免的因素,本公告具有通知性质。活动的实际时间和地点以主办单位张贴的宣传材料为准

2如果您在同济花园的学习和生活中有任何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为您解决。电邮:

四平路校区:65982435(大活204,周一至周五12:15-13:00)

15);嘉定校区:69580269(车展409,周二至周四18:00-19:00)

30)同济大学研究生会

2011年6月5日

联合通知【篇3】

由于各地注意加强对企业和市场的监督管理,产品质量有所提高,但目前存在的问题仍然不少:一些生产企业设备简陋,消毒不严,冷藏、化验和卫生防护设备不健全;某些企业不按标准配方制作,偷工减料,滥用色素、糖精,使用不干净的水等等,使产品质量低劣,严重危害消费者的健康。

冷饮是广大消费者直接入口的食品,与身体健康关系很大。现在冷饮制品逐渐上市,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和健康,要求各地有关部门切实加强对冷饮制品的监督管理。

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和经常的.监督检查。各地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标准、卫生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联合抓好冷饮制品的卫生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

二、各地要根据冷饮制品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按有关要求,对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卫生条件、生产设备等进行检查。对达不到要求的,要限期改进;对不具备冷饮生产条件的要坚决取缔。凡不符合要求的原料不准使用,使用添加剂和色素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规定;不符合卫生质量标准的产品坚决不准出厂;对偷工减料、粗制滥造、损害消费者利益和健康的要严肃处理。

三、加强对冷饮制品的销售管理。冷饮制品的销售部门要切实搞好个人卫生、工具卫生和环境卫生,要有卫生防护设备,严防污染,保证冷饮制品的卫生质量。冷饮制品代销员和个体冷饮户要有体检合格证、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四、各地有关部门从今年五月份起,在夏令季节每月联合检查一次,对一贯保证质量和质量低劣的企业,在当地报纸上进行表扬和批评。在此基础上,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每月选报一、二个好、坏典型,由我们统一进行全国通报表扬和批评。

以上通知,各地要认真研究执行,并注意总结经验,及时报告工作情况。

联合通知【篇4】

社团联合会纳新通知

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在这美丽的初秋时节,我们的学校社团联合会迎来了一年一度的纳新季!作为学校最具活力和组织实力的团体之一,我们热衷于发掘和培养优秀的社团成员,为同学们提供一个展现才华和实现梦想的舞台。通过参与社团活动,同学们不仅能获得丰富的社交经验,还能锻炼自己的组织能力和领导才能,为将来的成长打下坚实的基础。

我们的社团联合会拥有众多丰富多样的社团,涵盖艺术、科技、体育、公益等多个领域,绝对能够满足你的兴趣爱好和发展需求。无论你是热爱舞蹈、音乐,还是对科技创新、实践探索感兴趣,亦或是渴望关心社会问题、参与公益活动,我们都能为你提供一个充分展示自我、发挥才华的平台。

参与社团联合会的纳新过程,除了有机会结识更多志同道合的朋友,还有机会接触到专业人才和行业大咖,从而获得更广阔的发展机会。同时,通过参与社团活动,你可以学到各种各样的技能,比如团队协作、项目管理、活动策划等,这将对你未来的职业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本次社团联合会纳新活动将分为线上和线下两个阶段进行。线上阶段将通过各种社交媒体平台发布纳新信息,包括社团简介、活动安排、招新条件等内容。有意向参与的同学可以通过填写在线报名表格表达自己的兴趣,并提供个人简历和相关经验,以便社团能够更好地了解你的背景和能力。线下阶段将进行面试和体验活动,以便更好地了解你的兴趣和适应能力。最后,根据面试和综合评估的结果,我们将公布社团成员名单。

我们鼓励每个同学积极参与社团联合会的纳新活动,并相信你们的才智和潜力会在这个舞台上绽放出耀眼的光芒。无论你是想要充实自己的大学生活,还是追逐心中的梦想,社团联合会都将助你一臂之力,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让你的大学生活更加丰富多彩!

在此,我们诚挚邀请每一位同学参与社团联合会的纳新活动,并期待与你共同创造更加美好和难忘的大学生活!

祝福大家顺利通过面试!

社团联合会招新组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联合通知【篇5】

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社团联合会关于举办 社团文化艺术周 “三人制” 篮球比赛的通知

为了给一大批球友提供检验自我能力以及学习和完善自我的机会,同时培养同学之间的协作配合能力,促进同学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增进彼此间的了解,因此我社特举办此次篮球活动,调动大家积极性,加强学生之间的联系,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一、比赛主题

激扬青春,彰显风采

二、报名要求、时间及方式

报名要求:每队报名人数在3~5人。每队比赛球服必须统一,否则不予参赛。可以不限班级、属系、年级。

报名方式:在各班体育委员处报名,体育委员将参赛人员名单上报至各学部体育部负责人,各学部体育部负责人将名单整理好发给社团联合会组织部部长刘政朝处QQ:769361034 电话:***。

报名时间:2018年4月3日-4月5日

三、比赛时间及地点

比赛时间:4月9日-4月13日

比赛地点:风雨操场二楼(如有特殊情况,比赛地点另行通知)。

四、比赛方式

(一)比赛流程

1、分男女进行比赛。每组五人,两人替补。

2、报名队伍8组及以上分小组进行淘汰赛,8组以下进行循环积分赛。男女组相同。

3、最后男女队获胜的前三名将有礼品奖励。

(二)淘汰赛进程如下:

1、根据报名队数进行分组(8组以上)。2、12队及以下分A.B两组,每组进行循环积分赛,每组取前两名进四强打淘汰赛,A组第一打B组第二,A组第二打B组第一,胜队打冠亚军赛,输队打三四名赛。3、12队以上分A.B.C.D四组,每组进行循环积分赛,每组取第一名进四强打淘汰赛,A1打C1,B1打D1,胜队打冠亚军赛,输队打三四名赛。

4、男女队均使用以上赛程。

五、比赛安排及规则

1、设2名裁判员、2名记分员。

2、分上下半场,每半场两小节,每节6分钟,小节结束休息1分钟,半场结束休息3分钟。

3、每队控球时不超过18秒,有进攻3秒,无防守3秒。

4、其他规则与国际篮球比赛规则相同。

六、注意事项

1、比赛途中不允许佩戴任何饰品,如耳环、耳钉、手链、手表、吊坠等(裁判员一样)。

2、不允许有暴力行为,如有发生,取消比赛资格。

3、比赛以裁判判罚为准,如有异议找负责人进行申述。

七、奖励方法

比赛决出团体冠军、亚军、季军,并将给获奖团体颁发奖状和奖品。

八、主办单位

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团委

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社团联合会

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

社团联合会篮球社

2018.4.3

联合通知【篇6】

严重雾霾天气影响下,面对雾霾、面对报表的PM2.5、面对污染,一些调侃雾霾的网络语言十面霾伏厚德载雾、自强不吸等迅速蹿红。在自嘲调侃的同时,我们是不是也应该发问:谁是雾霾天气的元凶?是采取治理行动,还是继续等待?

一片树叶就是一个滤毒器,在光合作用中,叶面上的气孔敞开着,空气中的有毒物质随着空气进入叶组织,储存在植物体内;而光合作用释放出来的气体则是纯净而无毒的,一棵树、一片叶,不仅是春光,还是我们活着的必需品。

竹林青青、荷花灿灿、曲径通幽;水天一色、百鸟齐鸣、鸡鸭嬉戏,这不能只出现在梦里。

联合通知【篇7】

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社团联合会关于举办 社团文化艺术周 “羽毛球比赛” 的通知

为了给一大批羽毛球爱好者提供检验自我能力以及学习和完善自我的机会,同时也可以培养同学之间的协作能力,促进同学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增进彼此间的了解,因此我社特举办此次羽毛球比赛,以响应学校社团文化周的活动。

一、比赛主题

激扬青春,彰显风采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方式:有意愿的同学在各班体育委员处报名,体育委员将参赛人员名单上报至各学部体育部负责人,各学部体育部负责人将名单整理好发给社团联合会组织部部长刘政朝处qq:769361034 电话:***。

报名时间:2018年4月3日-4月5日。

三、比赛时间及地点

此次羽毛球赛将在4月9号至13号举办,为期一周,比赛场地定于风雨操场二楼。

四、比赛安排及规则

(一)初赛

1.比赛以个人(组合)为单位,分为男、女单(双),赛制采取淘汰制。

2.采取三局两胜的规则,一局7球制,每一局结束交换场地,获胜的一方晋级参加复赛。

(二)复赛

1.进入复赛的选手按抽签结果分组进行比赛。赛制采取晋级淘汰制,最后前四名进入决赛。

2.采取三局两胜的规则,一局11球制,每一局结束交换场地,获胜一方晋级。

(三)决赛

1.进入决赛的选手轮流对打,一局21球制,每一局结束交换场地。2.比赛结束后,裁判确认选手名次后,名单上交赛制组。

五、注意事项

1.参赛者需在比赛规定时间前到达场地,并进行签到,迟到五分钟者视为弃权,过时不候。

2.裁判必须公平公正,参赛选手必须坚决服从裁判。3.羽毛球由主办方提供,球拍需自备。

六、奖励方法 比赛决出男单、女单、男双、女双各项目的冠军、亚军、季军,并对获奖人员颁发奖状和奖品。

七、主办单位

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团委

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社团联合会

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

社团联合会羽毛球社

2018.4.3

联合通知【篇8】

近日来气温突然下降,雨后大雪,道路很滑,给车辆和行人带来不安全的因素,为了确保车辆和行人的安全,特提出知下通告:

一、机动车:①各有车单位车管人员必须进一步加强驾驶员特别是新驾驶员冬季安全行车的思想教育和技术教育。②车辆在上下路和通过拐弯及交叉路口时,要减低速度。③车辆机件设备,特别是制动装爱,风挡防箱装置(雨刷、电热、盐包等)必须完整有效。④各公司建设部(科)要在坡路外设笠沙箱防滑设备(有轨电车已设沙箱)。

二、非机动车:①凡在市内行驶的马车,马匹一定要挂胶皮马掌;车辆必须有坚固的安全闸;通过坡路、拐育和交又路口时车工必须下车牵马。②自行车必须靠右侧道边行驶,在上下转弯时注意机动车辆。车闸、车灯、车铃必须齐全有效,不得与机动车抢道,拐弯时要伸手示意。

三、行人:①走路要在人行道上走,没有人行道的地方要靠边走,横过马路时要在横道线内走,并且左右看好,安全通过。②小学教师和学生家长要教育学生和子女,不要在马路上爬犁、玩脚滑子和冰猴等游戏。

四、马路两侧不准任意堆物、作业及向马路泼水,现有堆积物应迅速清除,以免影响交通。

第二种,关于调整国内邮政特快专递资费标准和计费方式,并收取邮政汇兑附言超字段附言费的通告。

范文如下:

200x年x月x日

通告

国家邮政局决定,自20xx年8月30日起,调整国内邮政特快专递业务资费标准和计费方式,并收取邮政汇兑附言超字段附言费。

具体如下:

一、国内邮政特快专递业务资费总体水平的前提下,采用国际通行的计费方式,对续重资费实行分区计费。

(1)国内特快专递邮件计费单位由200克扩大到50()克;500克及500克以下邮件资费为20元,即200克以下邮件资费维持现行标准不变,200克以上至500克邮件资费统一降为20元。

联合通知【篇9】

北京市初中生物联合野外教学活动研究

通知兹定于2014年12月19日(周五),在北京市门头沟区大峪中学分校举行“北京市初中生物联合野外教学活动研究”。请各区县教研员结合活动日程组织本区教师按时参加。

具体安排如下:

(一)内容:

1.听课:

24节课(10:40-11:30)进行交流讨论,地点:四级教室

(二)参加人员:请各区县教研员组织本区10名教师参加活动。

(3) 时间:12月19日(星期五)上午9:00前到达,活动时间半天。备有午餐。

(4) 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大峪中学分校(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市门营紫金北路)

(五)交通路线:

方案一:在地铁1号线苹果园站下车,分别乘坐981、931路公交车

981路:在苹果园地铁站d口乘坐948路公交车(共21站),在紫金路下车

931路:苹果园地铁站d口(向西步行400米乘坐931路石门营站下车(下车后过马路向石门营环岛方向步行30米,右转进入石园北路直行300米即到)

方案二:地铁1号线八角游乐园出口乘坐965路(京原东站)公交车

紫金路(共12站)下车即到

驾车路线:

方案一:六环路卧龙岗出口(门头沟方向进入莲石路,绕石门营环岛进入莲石路,行驶约1km,右转进入紫金路

方案二:莲石东路、莲石西路,绕石门营岛,进入莲石路

行驶约1公里,右转进入紫金路

方案三:四环路阜石路高架桥双峪红绿灯左转至滨河路

绕葡萄口绕岛进入石龙北路,直绕石门营环岛

进入莲石路行驶约1公里,右转进入紫金路

联系人:荀光军137********

北京教科院基教研中心

2014年12月5日

附件1:大峪中学分校地理位置图

附:大峪中学分校地理位置图

联合通知【篇10】

湖北文理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学生社团、协会(以下简称社团)的科学发展,丰富和活跃学生的课外文化生活,促进学生全面素质的提高,依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社团是指有共同兴趣和爱好的学生自愿组织起来的群众团体,湖北文理学院学生社团会员不得少于30人。

第三条 社团的宗旨及活动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学校的有关规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要有益于学生的身心健康。

第四条 湖北文理学院校团委是湖北文理学院社团的管理部门,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简称社联)是社团的指导部门,一般各院分团委是社团挂靠单位。社团实行登记成立,学期注册和活动审批的管理办法社团必须接受学校的管理与指导。

(一)社团管理部门对社团管理全面负责,日常工作侧重于社团的申请成立、违纪处理等行政事物;

(二)指导部门负责指导社团的工作及对主要学生社团干部进行指导培训,负责社团的登记注册、活动审批、财务监管、社团评估表彰,及其他咨询服务、指导协调工作。

第五条 社团的名称应当简单明了,社团名称均要冠以“湖北文理学院”字样,社团组织活动或发放宣传品必须使用全称。

第六条 社团会员应是我校在籍的本、专科学生,不包括短期进修生。凡未经正式登记或未履行审批手续的社团,属非法社团,学校将予以取缔。

第二章 湖北文理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

第七条 湖北文理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简称“社联”),是在湖北文理学院党委领导和团委指导下独立开展活动,负责学生社团日常管理工作的学生组织,有社团负责人选举产生的常务理事会,即社联主席团,常任理事会对社团大会负责。基本任务是:依托学生社团这一载体,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把第二课堂建设成为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平台;充分发挥学生社团群众性、参与性强的特点,使其成为学生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培养兴趣爱好,参与学校活动,扩大求知领域,锻炼交往能力,丰富内心世界的重要方式;联合、管理、协调和服务学校各类学生社团,以活动为舞台,促进其整体水平提高。社联下设秘书处、新闻中心、人力资源部、纪检与维权部、活动管理部、宣传部、外联部、文艺拓展部、团工委组织部、主席助理九大部门,积极贯彻“监督、管理、服务、引导”八字方针政策,促进学生社团的正常运转,保证了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积极引导丰富向上的校园文化。

第八条 学生社团联合会常任理事会(主席团)职责:

(一)制定并修改《湖北文理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及其他管理办法;(二)参与决定学生社团的重大事务;

(三)审定社团活动计划,审议社团工作报告;(四)审核新成立社团资格,并报学校团委审批;

(五)代表各社团的利益,对内协调各社团之间的关系,加强相互间的交流合作,对外与各兄弟院校社团广泛联系,与社会各界相联络,为各社团争取支持;(六)监督社团的各项工作,并向学生社团提出奖惩建议;

(七)指导社团开展工作,指导监察社团日常活动,负责社团年终评优。(八)负责每社团的注册工作和社团工作计划、总结等文件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九)负责组织每全校性的社团展示活动;

(十)其他应由社团联合会行使的权力,具体参照《湖北文理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执行。

第三章 学生社团的成立

第九条 发起成立社团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发起人是我校在籍本、专科10人以上,基于共同的兴趣爱好,自愿遵守学生社团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二)学生社团的必须有一个固定的挂靠单位,挂靠单位应是具有管理职能或学术研究职能的正式机构,例如校团委、科研处、招就处、院团委、专业教研室等学校职能部门;

(三)学生社团必须聘请一名以上的固定专业教师担任指导教师,负责社团日常业务指导,指导老师须是校内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正式员工。

第十条 申请成立社团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以社团形式开展活动的必要;

(二)发起人10名以上;

(三)拟定本社团的组织机构,及人员名单、发起人简介;

(四)起草社团章程,社团章程应包括社团的名称、类别、简称、宗旨、目的、活动范围、主要任务、活动方式、活动内容、组织机构、机构产生程序、组织管理制度、会员资格、会员权利义务、经费来源、财务制度、负责人任职条件、权限和产生、罢免程序,机构产生的程序,章程的修改程序;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五)起草本社团的简介,其中应包括社团的宗旨,目标,定位及经费来源。第十一条 社团的登记成立流程

(一)社团按发起负责人身份在社团管理部门(校团委)登记;

(二)申请登记时,发起负责人应持本人学生证,同时向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社团管理部门提供以下书面材料:

(1)社团章程草案,包括社团的名称、类别、简称、宗旨、目的、活动范围、主要任务、活动方式、活动内容、组织机构、机构产生程序、组织管理制度、会员资格、会员权利义务、经费来源、财务制度、负责人任职条件、权限和产生、罢免程序,机构产生的程序,章程的修改程序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社团发起成员名单及基本情况介绍,拟任社团负责人、拟任组织机构人员及发起人基本情况介绍、学生证复印件;

(3)社团的挂靠(指导)单位及指导教师意见;(4)社团管理部门或申请人认为须特殊说明的情况;

(三)由该社团发起人持挂靠单位的介绍信函及指导教师的鉴定意见及以上起草的规章制度到学生社团联合会提出申请,履行正式审批手续;

(四)经学生社团联合会审查,报校团委批准后,予以公告,社团方可正式成立。再由社团发起负责人填写《社团登记表》一式四份(一份存入学生社团联合会、一份社团自留、一份报校团委备案、另一份存社团挂靠单位)。登记表经盖章批准后,社团即正式成立;

(五)宗旨及活动内容基本相同的社团原则上只批准成立一个(设立分会的社团除外);

(六)经社联批准筹备成立的社团,统一参加社联组织的每学期一次的社团成立答辩会,答辩会通常设在开学后一个月内;

(七)社团应尽快以公告或其他形式宣布成立;

(八)对未获批准成立的申请,学生社团联合会须提出不予批准的书面意见。

第十二条 以下情况不得批准社团成立:

(一)社团宗旨、活动内容、范围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

(二)校内已经有相同或相近性质的学生社团,没有必要成立的;

(三)发起人受过校纪校规处分的;

(四)未通过社团成立答辩会的;

(五)在申请筹备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资料建设不全者;

(六)未经学校团委允许私自成为校外团体分支或附属机构的;

(七)其他未通过校团委或学生社团联合会审查批准的情况。第十三条 登记成立的社团要进行学期注册。

(一)登记成立的社团从登记之日起每学期均要向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申请注册,注册时须提供以下书面材料:

(1)上一学期社团的工作总结;

(2)上一学期社团的财务结算报告及物品清单;(3)社团的组织机构及领导班子变更情况;

(4)社团本学期工作计划,本学期社团会员信息表,会费总额;(5)社团挂靠单位及指导教师意见。

(二)上述材料经审查合格后,由社团负责人填写《社团注册表》一式四份(校团委、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社团、社团挂靠单位各执一份)。

(三)学期开学一个月内不进行注册的社团,逾期注册、材料不全者,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将不予审查通过,该社团停止活动,自行解散。第十四条 社团负责人由社团成员中酝酿推荐一名会长候选人,社团的挂靠单位和指导老师填写对候选人的意见,一并上报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经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常任理事会(主席团)审查批准产生。社团负责人主要指社团会长或秘书长,原则上不能超过5名。社团负责人职责包括:统筹规划本社团工作,具体领导实施规模较大的活动,传达上级管理部门的指示,参加校团委会议和社团大会,接受学校及大学生社联合会的监管,培养社团后备力量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担任社团负责人:

(一)有功课不及格者;

(二)受到法律制裁或学校党、团行政处分者;

(三)因违反规定,被管理部门撤职的社团负责人;

(四)因违反规定,被责令解散的社团负责人或主要成员;

(五)因违反社联相关制度,不宜担任社团负责人者。

第十五条

各社团应根据自身特点制定招收会员的办法并设立会费征收制度,会员在每学期初持会员证向各社团注册,不执行此规定者视为自动离会。

第四章 社团的日常管理

第十六条 社团的挂靠单位、指导老师、顾问

(一)社团的挂靠单位:社团在发起成立时必须明确挂靠单位及指导教师。挂靠单位应是我院系部党政部门、院团委、研究所及教研室(一般挂靠在各院分团委)。

(二)社团的指导教师:指导教师一般应是挂靠单位的正式教职工,挂靠单位及指导教师应熟悉社团的活动内容并能胜任对其工作的指导,对社团会员进行业务培训,对社团主要活动进行可行性、安全性的论证。

(三)社团的顾问:

(1)社团根据活动需要可在校内、校外聘请若干政策水平高、学术造诣深或某些方面有专长、关心学生活动的有关人士担任社团的顾问。社团顾问的职责是在社团登记的宗旨范围内对社团的活动进行指导和帮助;

(2)聘请顾问时,社团须向挂靠单位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正式聘请。第十七条 社团的招新:学生社团招收会员,必须按照社团指导部门(社团联合会)的统一部署,一般在新生军训之后开始。社团的会费:社团征收的会费不得超过社团联合会定的界限,鼓励不收会费。

第十八条 社团的活动管理

(一)社团活动必须奉行公开原则;

(二)社团的工作任务及主要内容:

(1)主要任务:学生社团是发掘和培养学生个性特长的群团组织,它的主要任务是:培养学生运用知识的实践能力和创造知识的创新能力,把全院学生及广大青年朋友的注意力集中吸引到各方面积极要求进步上来;

(2)主要工作内容有:

A专业性较强的社团组织应举办应用性学术知识讲座;传播各种科普知识;介绍各种重大科研成果;开展科学设计、科学创作、发明制作等科研竞赛活动,培养学生应用知识和创造知识的能力,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

B公益性较强的社团组织,应积极开展独具特色的文艺、体育、精神文明创建等活动,陶冶情操,提高素质,培养能力,增长才干。

C学生社团应经常深入社会大课堂,了解社会,开阔视野,激发灵感,勇于创新,服务实践,服务社会。

D办好社刊:每个社团每年至少有一项科研成果发表。

(三)社团活动的审批:

(1)社团举办以下国家级、市级、校级、院级及其他校外的活动必须首先向管理部门、挂靠单位、指导部门(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申请、指导老师报批,三方审查通过后方可开展活动:

A三个或三个以上社团联合举办活动;

B与校内其他单位或校外团体、单位、个人的联合活动; C有外籍人士参加或涉外内容的活动; D讲座、报告等活动;

E群众性集会、沙龙及研讨会等活动; F收取费用的培训班、学习班等活动; G取得经济收入的活动; H涉及宗教、民族问题的活动; L其他有关学校秩序的校级活动;

(2)申请举办校内的非上述活动的须在活动开始一个星期前向指导部门(大学生社联合会)提交书面材料,由社团联合会常任理事会(主席团)审查批准,具体由活动管理部、纪检与维权部实施。审核同意后即开始活动的筹备工作:

A策划书应包含:活动内容、参加人数、时间、地点、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及活动负责人等;涉外人员或被邀请人员的基本情况;挂靠单位及指导教师意见;经费来源,组织方式;

B社团及活动的组织者要对活动的秩序、安全及其合法性负责。

(四)社团活动的考核:

(1)校内活动必须接受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常任理事会(主席团)的监督,具体由纪检与维权部实负责,考核内容参照《湖北文理学院学生社团活动考核规范》执行。(1)社团必须支持和拥护由社团联合会举办的大型社团活动,按照社联合会统一部署,严重违反社联合会统一部署的社团将取消本评选优秀社团、优秀社团干部的资格。

(2)社团应积极创新活动宣传方式,大学生社联合会新闻部应积极配合社团做好活动宣传工作。

(3)社团活动作为评选“优秀社团”、“优秀社团干部”的重要标准之一,具体参照《湖北文理学院学生社团评优细则》执行。

(4)一个社团每半学期至少举办两个社团活动,该活动必须具备社团联合会活动管理部批准备案、纪检与维权部审查确定的条件,并按上述要求上交活动资料。不得虚报活动,经核实若有虚假则予以通报。

(5)对于每半学期内举办少于两个或者没有举办任何活动的学生社团,社团联合会会将同社团挂靠单位、社团管理部门、社团指导老师对其进行检查,督促其整改。如整改效果未达到实际效果,将按有关规定予以注销该社团之处分。

第十九条 社团财物的管理

(一)社团的经费来源:校团委拨款、缴纳的会费、社会及有关单位的赞助费和自行组织的一切盈利性活动所得。所有经费由社团、挂靠单位及指导教师共同管理,由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监管;

(二)社团财务监管:(1)社团根据自身及会员承受情况指定会费标准,经各社团管理单位批准后准予执行,收取会费需开具收据;同时社团其他一切形式的现金进帐必须开具收据。

(2)社团自成立起,应根据社团联合会制定的统一报表建立明确的账目,由专人负责管理,所有账目需及时入账,并定期向会员公开账务。社团的年终报表须社团指导老师签字认可。

(3)社团获得的赞助费应用于社团活动及发展,社团获得赞助应提前向社联上交书面介绍及协议书。

(4)社团的财物由该组织所有,用于为同学、集体服务,任何个人不得非法侵占;

(5)社团应设专人管理财物,负责详细的记录各种形式的收入、支出;社团每学期末须上报并公布正式的财务收支使用总结报告,以供社团监管部门及广大社团会员监督,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

(6)社团联合会对社团财务检查。社团一个月公布一次社团的经费状况和活动状况,接受师生的监督,财务状况具体参照《湖北文理学院社团财务量化考核标准》填写,并具体参照《湖北文理学院学生社团经费监督管理制度》执行。

(7)社团更换负责人时,原社团负责人须出具财物清单,并报送社团联合会审查,核实无误后转交新社团负责人;

(8)社团解散时,财物移交社团联合会代管,原社团负责人须出具财物清单。

(9)对会员投诉反映较多、存在严重财务问题的社团,社团联合会会将同社团挂靠单位、社团管理部门、社团指导老师对其进行检查,督促其整改。

第二十条 社团评优评模

(一)社团评优遵照“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

(二)评优由社团联合会常任理事会(主席团)负责,具体由社团联合会人力资源部具体执行,受社团监督。

(三)评优办法具体参照《湖北文理学院优秀社团考核评分表》、《湖北文理学院优秀社团考核评定表》、《湖北文理学院优秀社团干部评选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会员有入、退会的自由,会员关系平等。

(二)社团成员有权了解所在社团的章程、组织机构、财务制度及经费的支出情况,有对社团的管理和活动提出建议和质询的权利。

(三)会员有权向上级社团管理部门反映社团情况,维护自身权利。

(四)社团成员有优先参加社团活动的权利。

(五)社团成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六)社团成员有义务积极参加社团的各项活动,维护社团荣誉。

第七章 社团违纪处理

第二十二条 学生社团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学生社团联合会提出意见,经讨论后,报请学校团委批准,将责令其停止活动,进行整顿。以下行为属于社团违纪行为:

(一)经登记或逾期未注册且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者;

(二)登记、注册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者;

(三)长期不参加社团大会、不配合社团联合会统一部署者;

(四)开展活动内容与登记宗旨不符者;

(五)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活动者;

(六)从事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活动者;

(七)财物管理混乱或非法参与经济活动者;

(八)违反社团财务管理制度者,如侵吞社团财物、挪用社团经费者;

(九)会员投诉过多者;

(十)其他违纪违法行为者。第二十三条 对违纪社团的处理:

(一)未按时进行注册的社团。要停止该社团活动,注销该社团。

(二)侵吞社团财物、挪用社团经费者。要对社团负责人和主要责任者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根据《湖北文理学院学生手册》有关规定处理。在社团活动中违反规定受到校纪处分的学生,未经学院管理部门同意,不得再参加任何社团活动。停止该社团活动至限期整改结束;取消该社团年终评优资格。

(三)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活动者,经登记或逾期未注册且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者,主要责任者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根据《湖北文理学院学生手册》有关规定处理。在社团活动中违反规定受到校纪处分的学生,未经学院管理部门同意,不得再参加任何社团活动。

(四)财物管理混乱或非法参与经济活动者。社团大会通报批评;停止该社团活动至限期整改结束,被责令暂停活动的社团整顿后重新开始活动者,须重新注册;取消该社团年终评优资格;撤换社团主要负责人,由社团联合会常任理事会(主席团)主持,召开社团全体会员大会,重新选出新的社团负责人。

(五)登记、注册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者。停止该社团活动至限期整改结束;取消该社团年终评优资格。

(六)长期不参加社团大会、不配合社团联合会统一部署者。社团大会通报批评;要停止该社团活动至限期整改结束,社团整顿后重新开始活动者,须重新注册;并取消该社团年终评优资格;并由社团主要负责人写出书面检讨。

(七)开展活动内容与登记宗旨不符者,从事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活动者。社团大会通报批评;停止该社团活动至限期整改结束,社团整顿后重新开始活动者,须重新注册;取消该社团年终评优资格。

(八)会员投诉过多者。社团大会通报批评;停止该社团活动至限期整改结束;取消该社团年终评优资格;必要情况下可召开全体会员大会,更换社团负责人。

第八章 社团的解散

第二十四条 社团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同意解散时,可以提出解散申请。第二十五条 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社团联合会予以解散该社团:

(一)社团活动违反宪法、法律、法规和章程的;

(二)社团执行机构知道或 应当知道社团成员利用社团名义从事非法活动而未予以有效制止的;

(三)进行整顿一学期后仍不合乎要求的;

(四)社团连续一学期未开展活动的;

(五)违背社团宗旨,造成恶劣影响的.(六)会员长期不满30人者;

(七)连续半年未进行正常活动,机构瘫痪者;

(八)无正式负责人或管理混乱者;

(九)不服从管理,情节严重者;

(十)每学期开学一个月内不进行社团注册者的;

(十一)出现其他应予解散情形者。

第二十六条 社团解散时,应及时向管理部门申请并处理好善后问题。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凡以前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者以本办法为准。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湖北文理学院社团联合会。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试行。

湖北文理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 二0一一年九月修订

联合通知【篇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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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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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4日

联合通知【篇12】

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社团联合会关于举办 社团文化艺术周 “乒乓球比赛” 的通知

为了培养学生们团结合作、积极进取、勇于拼搏的精神,促进院内各年级同学的交流,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能力,为喜爱乒乓球的学生们提供一个展示自我、表现自我的机会,因此我社特举办此次乒乓球比赛,调动大家积极性,加强学生之间的联系。

一、比赛主题

弘扬国球优良文化,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二、比赛时间及地点

比赛时间:将于4月16号开赛,为期一周。

比赛地点:风雨操场一楼(如有特殊情况,比赛地点另行通知)。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方式:有意向的同学在各班体育委员处报名,体育委员将参赛人员名单上报至各学部体育部负责人,各学部体育部负责人将名单整理好发给社团联合会组织部部长刘政朝处QQ:769361034 电话:*** 报名时间:2018年4月3日-4月5日

四、比赛规则及方式

本次活动由大

一、大二年级以学部为单位进行比赛,每场比赛由每个学部大一大二分别派出5名男生和5名女生,3名作为主力,2名作为替补,进行学部和学部之间的对抗比赛。

1.每个学部决定本学部参赛的男女各5名运动员(大一大二分开进行比赛),其中学部之间的比赛对抗顺序由校体育部抽签决定,进行积分制。

2.每场比赛由每个学部选出3名运动员进行花名册登记,然后请花名册名单上的运动员进行2场单打和1场双打。(每名运动员上场次数不能超过2次)

3.比赛采取每局11分制,三局两胜制,每局对抗赛结束后,裁判会根据比赛情况决定最后的得分,最后按得分高低选出团体总分前三名。

4.比赛选手自带球拍,(特殊情况:没有准备球拍的选手由校乒乓球社提供乒乓球拍)乒乓球由学校体育部提供。

5.参赛选手一切听从裁判判决,不得辱骂和顶撞裁判。

五、比赛安排

1.裁判组:校乒乓球社团裁判员。2.记分组:校体育部成员。

3.服务组:各班班委以及各学部学生会干事。

六、奖励方法

比赛决出团体冠军、亚军、季军,并将给获奖团体颁发奖状和奖品。

七、主办单位及承办单位

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团委

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社团联合会

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

社团联合会乒乓球社

20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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