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是一种重要的方法,可以提高我们的思考和分析能力,而写作文更有助于我们提高思维逻辑能力。在写作文的时候,如果能够借鉴优秀的模板,会更容易写出高质量的作文。为此,我们深入研究并精心拼凑出这篇“樱花树植物话题作文”,希望您能享受阅读并永久保存!
我做在窗前,轻轻翻动着一个相册。一张张照片如一个个残缺的记忆片段,记载着已逝去的往事。突然,一张照片从相册中滑落,照片上有两个手拉着手,站在樱桃树下灿烂的笑着的女孩。
望着这张照片,一滴清泪掉落在照片上,接着又是一滴……
我和雪曾经是最好的朋友,可就因为一点小误会,竟,就……看着照片上如亲姐妹般的两个女孩,又想想如今这番,又一道泪水划过脸庞。曾经的一切像电影一般在脑海里重现,那一切,历历在目,仿佛就在昨日……
我和雪在一年级的时候就认识了,现在已经5年有余。可是,本该亲密无间的好朋友,竟,因为不相信,不信任,就这样没了……
还记得那天,雪拿着一直崭新,漂亮的钢笔,在我眼前一晃,说:“这是我爸爸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怎么样,漂亮吧!“我仔细一看,那支钢笔是粉红色的,上面画着一只hellokitty,十分漂亮。我笑着点点头说:“真漂亮!”雪满意的笑了,放下笔,拉着我出去玩了。玩的途中,雪不小心摔在了地上,衣服被弄脏了。雪告诉我她的书包里有纸,叫我回教室去取。我回到教室,拿起纸,连忙向操场跑去。
弄干净后,她们回了教室,可意外却发生了:雪的新钢笔不见了!
雪吧目光转向了我,看着雪怀疑的双眼,我赶紧解释道:“不是我拿的,雪,你要相信我!我真的没拿!!”“只有你碰过我的书包,只有你知道我有一只漂亮的新钢笔!肯定是你嫉妒我有这样一支漂亮的钢笔!肯定是你!”说完,雪跑了出去。我愣住了,好半天才回过神来。我回到位置,趴在桌上,任由泪水夺眶而出……
当初亲密无间的友谊,如今的荡然无存。我看着照片,苦涩地笑了,笑雪的不信任,笑几年的友谊比不过一支钢笔!
这是,一阵清脆的敲门声响起。我打开门,看到雪满脸愧疚的站在门前,像一个做错了事的小孩。雪用低沉又带诚挚的声音说:“兰,我错怪你了,我的钢笔是被莲拿走了……我错了,我们重新做朋友,好吗?”“我知道,我们重新做朋友吧!忘却以前的种种不快,让我们重新开始吧!”
我和雪拉着手来到樱桃树下,美丽的樱花见证了友谊的重归。我们在坐在树下,一如照片中的女孩。友谊,还在,不是吗?
光阴似箭,岁月如梭。
转眼间,又到了和弈城相识的那一天。天空晴朗,万里无云,可太阳却十分毒辣,伊洛慢慢走到那棵樱花树下,看似不慌不忙,可谁知道,她的手心已经渗出了紧张的汗水。看看手表,才十二点整,离约定的时间一点半早了一小时三十分。
伊洛自嘲一番:“伊洛啊伊洛,你还是太在乎他了,连中饭都没吃,约定是只要有了新欢就不用来,没准人家早把你忘了呢。”话是这样说,可伊洛心里还是非常希望弈城能来这个记录着他们俩许多美好回忆的地方。
伊洛的身子本就很弱,怎经得起烈日的烘烤?突然,她两眼一黑,身子软软的栽下去,接着,就失去了知觉。
不知过了多久,伊洛醒来,发现自己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她心里害怕极了,大声叫着弈城的名字,她多么希望弈城赶紧出现,带她离开这个阴森森的屋子眼泪控制不住地留下来,一滴又一滴,滴落在地板上。嗓子喊哑了,也没有人回应。止住眼泪后,伊洛借着窗帘拉开的一丝微弱的光线,这里可真谓是“古色古香”啊!
用金丝楠木做成的大圆形桌子,用小叶紫檀做成的将近2.5米的大床,也就是自己睡过的那张床,还有一些木制家具,可伊洛不认得是什么做的,但她也相信并不比前两样的价值低。伊洛摸索着,找到灯的开关,才知道这里有多么奢华。整个房间透着一股浓浓的中国古典美,令伊洛不得不怀疑自己是不是看花了眼。
我家附近有两棵樱花树,每逢春季来临,树枝上总是开满了一簇簇洁白的花朵。
远远望去,那花真密啊,密得看不到一点缝隙;那花真白啊,白得像天上的白云;那花真美啊,美得像广寒宫里嫦娥的笑靥。走近樱花树,蓦然发现樱花的颜色并不是全白的,它的花瓣是白的,花蕊却是淡黄的,有许多蜜蜂跳着桑巴舞在花丛中飞来飞去,留下一树嬉笑的影。满枝的樱花簇拥着,更是“千朵万朵压枝低”的意境,听得见风拂过的低语;看得见雨滋润的痕迹;这样喧闹而富有生命的含义。面对这样一树花,才恍然觉得“春在枝头已十分”。开满花的樱花树倒映在水中,水中的小鱼都不约而同地从四面八方游过来,围着水中的花影打转,仿佛也能懂得花开的喜悦。
开到酴蘼花事了,小园香径。徘徊几遭,那落满一地的樱花,分明比当年树上多了几缕殷红,莫不是它在下落的那一瞬,羞红了脸颊?
樱花是日本的国花,听说日本人在春季都要全家一起出去观赏樱花,体验樱花的美。不由得想起村上春树所说的那句“小确幸”,这样微小但确实的幸福。富士山脚下的樱花林是世界上公认的樱花最佳观赏地。或许有一天,我长大,到日本观赏富士山脚下的樱花。但是,还会不会有今天的心境?
这一树的樱花,就这样充盈了整个春季,在心底盛放。
自小就对樱花有一种痴迷,单看一朵樱它不够丰姿,也不够多彩。简单的花瓣注定了它永远不能与玫瑰,牡丹比美,朴素的淡粉色预示了它在姹紫嫣红的春天里成不了主角。没有香气去朝蜂引蝶,没有妩媚去惹心醉人,所以樱的确要比别的花逊色得多。但是我爱樱,因为我从没见过那么团结的花。
樱总爱一树一树地开,一城一城乃至一国一国地开,它们会占据整个春天,像是有人施了魔法,一棵树在一夜之间被装点成粉色的一团,甚是美丽。人们爱樱也总是爱那整树的粉色童话,的确,它真是太美!
有人说樱花太过娇弱,她会选择三月这种暖洋洋的天气开花,并且它的生命太过短暂,十天宛如昙花一现。是啊,我也为它感到惋惜。可是它却开得那么灿烂,那么动人,没有抱怨自己的种种不幸,无视死亡的存在,就是凋零时也带着凄楚的美,迈着轻盈的步伐在空中划出一道亮丽的线条,好似粉衣舞女翩翩起舞,很难想象它是在面对,它依然是微笑,直到它落地的那一刻……它从未悲伤过。它的心灵就像它的花瓣一样纯洁,动人。樱的花开花落也许只是一瞬间,但在我心中却成了永恒……
日本人对樱的感情已超越了人对花的感情了,没有哪国人有像他们那样痴迷自己的国花的,他们认为醉死在樱雨中也是幸福。这一点也不夸张,因为樱花实在太神奇了。别看它只有短短十天的生命,却在日本可以足足开两个月,三月从九州出发,一路浩浩荡荡的开向北海道,每个角落都有樱花的影子。然而别的花做不到,也许它可以开得够长,够美,但却没有樱之团结,樱之气质,樱之团结。。
生命就像这樱花般短暂,但并不是所有生命都有樱花般灿烂,我们应该像樱花一样笑着面对一切,即使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也要跳出最美的一支舞。
像是樱花雨。
再那樱花飘落一地李克勤的歌不是我经常听的。在一个有雪的冬天,一个朋友送我一盒他的专辑,其中上面有一首《樱花》是我喜欢听的。
他的歌很多都是用粤语唱,这首也是,听不懂的语言,不必去了解在唱些什么,感觉着他的声音,回肠荡气,浑厚的声色充满了沧桑。专辑的封套上,李克勤短发,穿白衬衣,黑西服,系深蓝的领带,低下去的头,看不清表情。他应该是一个有性格的男人。
李克勤唱到,喜欢樱花每年爱看一遍,盛放樱花当天我们都会见面,只管欣赏俩人双方的脸,任两心越过你我底线,从来没有妄想这生不变,但总胜过这天夜里拥着照片,会风雨不改会此志不改,若是真心相爱未理应不应该,每一次分开期待能更加精彩。
歌词写得不容置疑,对爱情充满了幻想。其实有些真实的东西是很难形容的。就像我们的生活,平淡无及,寂寥疲惫,可是每天仍在麻木的继续。爱情像漂浮在空气中的味道,随时都有可能被风吹走。曾经许下的诺言,是甜美的,可早已被现实的生活搞得面目全非,找不到了样子。
女孩那年十七岁,在樱花开放的那个春天,她爱着一个男孩。男孩骑着单车从城市的最东头骑到最西头,为了每个星期能与女孩见上一面。
粉白的樱花,开满了小路两旁,风一吹,樱花飘落一地,随风飘散,像落了一场粉白的雨水。男孩牵着女孩的手,走在开满樱花的小路上,散落的樱花沾满了女孩和男孩的头发,衣衫。男孩温柔的看着女孩的眼睛,用手轻撩起女孩额前柔软的发丝,低下头,轻轻的,深深的亲吻女孩的额头。
女孩喜欢一种叫“染井吉野”的樱花,很普通的一种,淡淡的粉红色,花开在五月上旬,是女孩出生的那个月。
女孩告诉男孩,“染井吉野”是我的幸运之花,它让我爱上一个像樱花一样的男孩。
樱花树下,男孩紧拥着女孩瘦弱的肩膀说,毕业后,等我有了钱,带你去日本东京的北海道看“二十间道路”上的樱花,那是日本最长的樱花之路,有一万多种樱花。
女孩心醉的笑着,为那一瞬间的幸福,诺言的甜美。
相爱的俩个人在一起,总感觉时间是如此的短暂。转眼间,男孩毕业,去了一个很远的城市。
分手时,是在一个樱花飘飞的午后,大片大片的樱花落下,发出寂寞的声音。女孩说,樱花落地时,像在流泪。
男孩扒在列车的窗户前,向女孩用力地挥手,泪眼盈盈地喊,你一定要等我!
女孩依旧在那个城市,男孩开始给女孩写一大堆一大堆的书信,打很多的电话,一年一次的见面。
女孩对这种没有期限的等待,感觉是那么的美好,男孩感觉自己是那样的爱她,用一生的时间来爱也不够。
男孩努力的工作,为在樱花树下许下的诺言,为带女孩去东京看一场樱花。后来,男孩有了钱,有了房子,有了车。可那模糊的往事,恒久的诺言,像风中的樱花,随风飘散。
女孩不再收到男孩寄来的书信,没有了男孩的电话。女孩听说,男孩结了婚,娶一个很漂亮的女子做了新娘。那幸福一瞬间的爱情,化为空中的泡影,飞的无影无踪。
女孩不再相信爱情,等了三年的爱情,让她颓废。
女孩开始与很多人恋爱,然后迅速的离开,像春天的樱花,来得迅猛,然后随风飘落,没有任何留恋。
所以李克勤后来又唱,若是樱花不再为你开,明年该怎么相爱。
有些时候,即使无法相爱,也走不出爱情套住的枷锁。譬如一对已经不再相爱的夫妻虽同睡一张床上,却早已没有了肌肤相亲。太多的不想,太多的疲惫,也许心早已放弃,身体却在坚持。女人多半为了孩子,为了家庭在做着牺牲,男人多半为了事业,做着无力的挣扎。也许人都怕寂寞,宁可守一个残存的家。其实有很多的东西,在生活中,我们在做着无意义的坚持。如果我们每一个人,都是一朵细小的樱花花瓣,风一吹就走,也许会轻松许多。
突然间,想成为一朵樱花,在风中飘坠,只追求刹那的完美。
换上樱花春天转眼又一个十年,
风霜加添我们沧桑的脸,
但两心从未远过一点,
从来没有妄想这生不变,
但总胜过这天夜里拥着照片,
会风雨不改会此志不改,
若是真心相爱未理应不应该,
每一次分开期待能更加精彩,
愿望是即使天老地老樱花一再为你开,
年年都这么相爱。
李克勤的《樱花》,他最后在歌中是这样唱的。很完美,很执着的爱情。
不相信会有这么完美的爱,感觉他只是唱给我们听听而已。也许歌词再悲凉一点,会更合适。
只有爱过,伤过,才知道爱情的脆弱。
因为樱花飘落一地,只能随风吹散,不会留在原地。
原来的住处边,有一片樱花树,我有在樱花树下看书的习惯,在春天,正是樱花开得旺的时候,樱花长得也快,有的还在含苞待放,有的却已是漫天飞舞,好不靓丽!在风的漫步里,樱花萦绕着,迷人的眼。这时候,不禁作诗一首曰:“留一片粉色的倩影,留一片四溢的芳香。”
我不喜欢读小说散文之类,却独爱哲学。想像一下,当你抱着书,躺在粉红的毯上,时不时芳香扑来,沁人心脾,是否会有感而发?过往的行人摩肩接踵,偶尔熟人会向你微笑致意,每到此时,都有新的感悟。
春是短暂的,昙花一现后,樱花也归为平静,飘零而去---我常为此而感惋惜,但她却在二十来天里,灿烂地舞出了生命的奇迹,那淡抹的粉,比起霓裳也不遑多让!这是生命的意义,人生当如此啊!
樱花几度,惆怅几分,终是有一天,我从樱花树下离开了---不见朋友,行人也略显冷清。我叹息着,到了别处。
那之后,我再也没去樱花树下抱着书,静默。没那份闲情,也没了从前那份雅致。
漫步着,我走进武大的樱花园。行人很多,我便找了个清净处,再一次躺在遍地的粉红里,一股沉睡已久的感情如暗流般涌上来,似是古井无波,在心中却是九转回肠;心中刺痛,却能感受到悠长意味回荡开来,是樱花的轻语吗?
暖风拂过,又是一阵花雨——我接住几瓣放在手里,不知为何,反而不美。过一会,再看地上那绝美的粉红,才顿悟往事如樱花,随他在心底,才是温馨的,若是不能放开它,则是如那手中的樱花瓣,陷入凡尘了吧。不知谁说过:“人生其实很短暂,只是一个四季而已。”我也不去想,故人往事,都随那风,樱花般飘远了,樱花能再等一个四季,我们,却等待不了下一个人生了!我躺在这一片粉红里,冥冥中,我听到一声耳语,我笑了,那声音说:“我们一起走过。”
我一个人又来到了那个花园,有着两棵樱花树的地方,还有一个穿着紫色衬衣的女孩.可是今天,只剩下了樱花树孤独地在风中摇摆-----
那个栽了樱花树的公园就在我上学的途中.在放学的路上,我经常会遇到她.一个披着一肩乌黑长发的女孩,穿着一件紫色衬衫的女孩.每当走过她的身旁时,我就会闻到那恍如樱花香的淡淡的幽香,有时我会看到她樱花瓣似的纯纯笑容.她总是坐在樱花树下读书,远远地看去,她的背影与烂漫的樱花构成了一幅绝美的图.
多次的相遇让我们慢慢相识,从交谈中我得知:她叫伊薇,来自安徽,随父亲来这里两年了,父亲打工,她上学.于是,在樱花飘悠的季节里,我们畅谈未来,畅谈理想,而每到这时,她总是甜甜地微笑着,微翘的眉毛,瞳孔像泉水般的清澈,双颊像樱花一样红.我们的友谊像樱花一样渐生渐长-----
可是有一天,一个落着蒙蒙细雨的雨天.我看到她,撑着一把淡橘色的小伞默默的站在细雨中,柔弱小巧的身姿恍如细雨中亭亭玉立的樱花树.
"我以后不能来了."
"为何"
"我父亲在工地上被一个跟掉下的钢管----"
这时,我才发现她的眼睛微红."以后,你打算怎么办"
"回老家."
"回到那个大山里吗"
她默默点头.一阵沉默,只听见雨滴的声音.我知道她这一去,将是又一种境遇了,也许会很艰难,也许连学也不能上了.可我这样一个小学生又能做些什么呢只能默默地替她掉几滴眼泪罢了.雨依旧在下,雨中的那棵樱花树有些颤微微了.
已经好一段时间没来这了,温暖的阳光像老人慈爱的双手抚摸着这个小城,夏荷飘散着缕缕芳香弥漫在空气里.我鼓足勇气独自来到了这个栽了樱花树的公园里.鸟儿嘀啾鸣啭,快乐地飞叫着.翠草绿茵,清香扑面.我黯然神伤地走在那棵曾开满了樱花的大树下面,凝神驻足.那个穿着紫色衬衣的女孩,她曾静静地坐在这里读书,温暖的阳光撒映在她娇柔的身躯上,一肩乌黑的长发流苏般闪着光芒,她弯翘的眉毛,大大的眼睛,小巧倔强的嘴,苍白的面孔恍如清水中绽苞的芙蓉般秀丽.时而她也会露出纯纯的淡淡的笑.那幅景像是多么的温馨动人.而如今,树还在,人已去.风吹过,只剩下了几片凋残枯黄的落樱,仿佛在倾诉着女孩的故事.
以下是我为大家精选的一篇有关“雷锋人物话题作文”的文章。作文可以提高学生的文字表达和语言能力,通过写作我们能够更好地了解社会和人性。好的作文,不仅在考试上可以获得高分,也能提升自我价值。如果这篇内容对你有所启示请收藏起来以备不时之需!
2014年3月17日星期一晴
"学习雷锋,好榜样"这首传唱了几十年的歌曲时刻萦绕在我的耳边。一转眼,又是一年阳春三月,三月既是万物复苏的季节,也是一个特殊的月份--学雷锋月。
雷锋叔叔的身高不足一米五三,可他的英雄事迹却像一块巨石压在人们的心中难以抹去。俗话说得好: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雷锋叔叔的事迹不仅感染了我们,而且也激起了一股学雷锋的热潮。
一次周末,我随妈妈去夹山寺玩儿,车上拥挤不堪,我透过窗玻璃放眼望去,田野里的油菜花儿开得正艳,像天空中的点点繁星,在阳光的照耀下美极了。正当我被眼前的美景陶醉时,一股难闻异味钻进我的鼻腔,我拿出纸巾刚想捂住鼻子,却发现坐在我前面的一位老奶奶因为晕车呕吐了,看样子十分难受,我见了,毫不犹豫地递过纸巾,说:"奶奶,您擦擦吧!"又拿出随身携带的水递给老奶奶嗽口,老奶奶见了,感激地说:"谢谢你,小朋友!"
虽然这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儿,但只要我们身边多一些雷锋式的人,我坚信社会这个大家庭将会越来越美好和谐。不要因为怕被误会而缩回你准备扶起跌倒的老人的手,不要因为怕站而去争抢那唯一空着的座位,不要因为怕担责任肇事之后逃之夭夭伸出你我的手,让雷锋精神代代相传。
高高的个子,结实强壮的体格,乌黑发亮的头发,闪着智慧光芒的大眼睛。这个人是谁呢?哦!原来,他就是我那最敬佩的人——阳光帅气、聪明伶俐又乐于助人“雷锋”表哥!
你想知道我为什么敬佩我的表哥吗?你想知道我为什么称呼他为“雷锋”吗?如果想的话,就请听我慢慢道来。
还记得一个赤日炎炎的中午,我和表哥一起兴高采烈地去公园玩。我们玩得可尽兴了,一会你追我赶,一会打打闹闹,不一会就累得气喘吁吁、满头大汗、满脸通红。这时,我们忽看见一个五岁左右的小男孩一摇一摆地向我们走来,活像一个马戏团的小丑在走钢丝。可只听“啪!”的一声,那个小男孩重重地跌倒在地上,紧接着哇哇大哭起来。我视而不见,又诺无其事的玩了起来,而表哥却二话不说,一个箭步冲上去,轻手轻脚地扶起那个小弟弟,用手拍掉他身上的灰,关切地说:“小弟弟,你别哭了,来,哥哥给你糖吃。”说着,表哥从口袋里摸出一个糖,拿给小弟弟。小弟弟接过糖,破涕为笑,高兴地说:“谢谢哥哥!”而在这时,小男孩的妈妈闻声赶来,看见表哥在小弟弟身旁,不分青红皂白指着表哥就破口大骂:“你瞧你,都这么大了,竟然还欺负小孩子,要不要脸那!”“阿姨,可是……”阿姨不容表哥解释,就拉着小男孩气呼呼地走了。我迫不及待的跑去问表哥:“表哥,你明知道这么做很容易会被别人误会,为啥还要去自讨苦吃呢?”表哥看了看我,笑着说:“这点委屈算什么,我不是还帮助了一个人吗?”表哥的一番话,说的我满脸通红,心里惭愧极了!顿时,我觉得表哥变得更高大了!
亲爱的朋友们,现在你们知道“谜底”了吧!
中国是一个英雄的国度,有这样一位战士,他没有在战场上的浴血奋战,没有建立过丰功伟绩。但他的名字却被我们永远铭记在心里。有这样一种精神,它不是一瞬间的光芒四射,也不带有丝毫堂皇的理由。但他却成了我们学习的榜样,他便是家喻户晓的雷锋。在一个民族的性格深处,雷锋精神正变成一颗珍贵的火种,代代相传,在潜移默化中影响着我们的行为。
阳春三月我们开始以不同的方式怀念雷锋,通过各种行动向雷锋学习。雷锋精神总是随着春天的脚步一再融进我们的生活,给人们的精神世界带来了崇高和温暖的气息。
雷锋在他的日记中写道,“对待同志要像春天般的温暖,对待工作要像夏天一样热情,对待个人主义要像秋风扫落叶一样,对待敌人要像严冬那样冷酷无情。”雷锋精神既包含着人格的修炼,也包含着美好。温暖的人际关系,还蕴涵着兢兢业业的工作精神,我们应该全面理解雷锋精神,以饱满的激情与时俱进地开展学雷锋活动,那才是对雷锋的真正尊重,才是对雷锋的真实缅怀。
有人说:雷锋雷锋,一阵雷,一阵风。二曰:雷锋没户口,三月里来四月走。雷锋真的没“户口”吗?难道一个“把有限的生命投入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的时代英雄,真的只是在每年三月才露一下面的“临时工”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他的高尚的理想、信念、道德、情操,都将是我们新世纪学生所应该追求应该体现并在我们身上发扬光大!他不可磨灭的美好形象,永远活在我们心中。
新世纪弘扬雷锋精神,就要像雷锋那样确定坚定的信念。一个人做一件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为人民服务。在他身上体现的是一种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一种对于美好社会的坚定信心,一种矢志不移的踏实追求。学习雷锋,要像雷锋那样,把祖国和人民放在心上,把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铭记在心间。弘扬雷锋精神还要像雷锋那样努力学习成才。雷锋不仅是奉献的楷模还是自学成才的典范。他干一行爱一行,干一行专一行。雷锋有句闪光的语言:“在伟大的革命事业中做一个永不生锈的螺丝钉。”如果每个人都能像雷锋那样把自己当作一颗螺丝钉,拧在哪里,就在哪里发光,那么我们的国家就会更加兴旺发达。他发扬“钉子”精神,利用一切可以挤出的时间,努力学习为人民服务的本领。新时期弘扬雷锋精神,我们每一个学生都应该成为学习成才的典范;弘扬雷锋精神,就要积极投身道德实践活动,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
千条小溪汇成江河,万朵朝霞托起太阳。是的,向雷锋同志学习,学习他那顽强拼搏,不怕困难,不计名利,无私奉献,渴求知识,勤奋学习的崇高品质。他犹如松树一样,不怕风吹雨打,严寒冰雪,四季常青;宛如柳树一般,插到哪里都能生存,紧紧与人民连在一起。不经风雨,长不成大树;不受冶炼,难以成钢!雷锋,他用自己的言行证实了这一点。今天,作为年青一代的我们就应该继续踏着雷锋的足迹,继续发扬光大,做一个新世纪的合格标准、优秀的学生,做一个具备传统优良道德品质的新青年!
雷锋精神已风风雨雨的走国了四十多个年头。尽管时代在变,人们的观念在变,但那并没有使雷锋有一丝一毫的磨损。它是一支火炬,是一只永不褪色的火炬,是一支永不过时的火炬。这支火炬曾经照亮了我们几代人。现在,我们决不能让它在我们这代人手中消失。为了明天,让我们齐声呼喊,让雷锋精神永葆活力,让雷锋精神代代相传。
雷锋,一个耳熟能详的故事;雷锋,一位用心为人民服务的革命战士;雷锋,一个死都为了别人的朋友。雷锋也就是我们的榜样,尽管他已经走了,但还是活在我们的心中
他生前是一个普通的解放军战士,曾经表示自己想要做“社会主义机器上的一颗螺丝钉”。同时他又是一个孤儿,由军队抚养成人。生前的他从小事做起,全心全意地帮助别人,他将自己的津贴捐献给穷人,还为部队里的战友缝补袜子。他所有的思想和精神都体现在了一部日记上。在一次偶然的车祸中,年仅22岁的他不幸遇难。随后,毛主席将他推向了宣传工作的最前沿,以改变社会上的风气。他的精神永远将集体利益摆在个人利益的前面,他所牺牲和贡献的不仅仅是自己的个人利益,还有自己本身。他就是雷锋。
四十多年了,雷锋的名字曾经是激励我们几代人成长的路标,四十多年了,古老而年轻的中国正在蓬勃的发展,然而,雷锋的名字却随着我们生活的美好而渐渐远离了我们。有人置疑,有人嘲笑,有人批判,然而,无论我们经历多少变化和困惑,他的名字应该永远刻在我们的心头,他的精神应该是我们工作和生活中永远的指南。因为,一个人要获得成功与幸福,不能缺少雷锋精神,一个公司要想成功,不能缺少雷锋式的好员工。
很多人认为“雷锋精神”就是助人为乐,但在实际生活中,助人为乐似乎越来越少见。一方面是常常遭遇助人不讨好的尴尬,做了好事不但会被讥为“傻冒”,甚至还会被怀疑是另有所图。许多英雄流血又流泪的事件,也让许多人收回了助人之心。另一方面是越来越少的人舍得把自己的时间投入到没有经济回报的事情中去,“时间就是金钱”成为现代社会的一句至理名言,即便有人做了好事,也会成为一种炒作,一种交易,甚至是某些人骗钱坑人的手段。由此产生了“雷锋出国了”“雷锋精神过时了”“当雷锋太傻”“雷锋三月来了四月走……诸如此类的话语
如果你是一滴水,你是否滋润了一寸土地?如果你是一线阳光,你是否照亮了一分黑暗?如果你是一颗粮食,你是否哺育了有用的生命?如果你是一颗最小的螺丝钉,你是否永远守在你生活的岗位上?如果你要告诉我们什么思想,你是否在日夜宣扬那最美丽的理想?你既然活着,你又是否为了未来的人类生活付出你的劳动,使世界一天天变得更美丽?我想问你,为未来带来了什么?在生活的仓库里,我们不应该只是个无穷尽的支付者。让我们共同创造一个美好的世界,以雷锋为榜样,造福人类,永远为人民服务!
我心目中的理想社会并不是每一个都具有象雷锋同志那样无私奉献精神,而是每一个人能做到为别人提供举手之劳的帮助,我们微不足道的帮助可以帮助别人解决大问题,这不是能用价值衡量的
说到“公车”二字,不少人脑海里会浮现“敬老爱幼”的字眼、好吧,但实话来说,有多少人做得到?至少只是想想罢了吧?
就如上次我遇到的“公车让座”,使我对那种人感到可悲,你一定想听吧?给你讲讲吧!
在2013年4月21日,我去图书馆看书、回来时在231巴士上,一个走路不便的老人,她慢慢挪动步伐,往我这方向走来、在我起身之时(想让座),一个20多岁的大哥哥挤进了座位、我十分生气,老奶奶都来到座位边了,既然还被这种人挤走一个用来评价“道德”的位置,当然,我没有放过他,我用鄙视的眼神盯着他,本想给他点面子让他早点让开的,但反之得来一句不中听的话:“看什么看,没看过帅哥啊?!”
“敬老爱幼,是中华的传统美德,老人家来了,你也该识趣点吧?”我淡定的说。
这回全车人都看过来了。
“嘿~,这位子是我先罢到的,是那老人不及时,凭什么让给她?”
“那好你慢慢坐吧!“小孩”回去好好读读《三字经》,“姐姐”我懒得浪费口水”随即我给他了一个白眼。
谁知,这一句倒是管用了,他一跺脚,站起来,用手指向我,慢慢倒退,气愤的按下了车铃,“司机,有下车!”反过来又对我说:“老子我不坐了!”。
车上一个在座的广东老人为我鼓掌:“好,妹妹仔,为我们出气了!”(广东话)
随后那老奶奶一路上与我说笑,到了最后,她快下车之前问我,“妹妹仔,你多大?叫什么名字?”
我笑着;
“我十四,名叫……某雷锋”
“呵呵呵,好!这孩子,再见哈”她转身下了车。我透过车窗看着她在目送这231路离开,而我一直坐到目的地,今后打算继续做那个“某雷锋”
已经记不清这是第几次写了,也有些脑汁绞尽了。但在心底我仍然对雷锋叔叔佩服得五体投地。记得中午还看过雷锋叔叔的故事,看着看着就情不自禁地摇摇头,自愧不如。
雷锋叔叔最突出的特点就是乐于助人,他帮助同志学习知识,同班战友乔安山文化程度低,雷锋就手把手地教他认字,学算术。同班战友小周父亲得了重病雷锋知道后以小周的名义给家里写了信又寄去10元钱。战友小韩在夜里的出车中棉裤被硫酸水烧了几个洞,雷锋值班回来发现后,把自己的帽子拆下来一针一针地为小韩补好裤了,轻轻地盖在他身上。知道这个情况的乔安山说:“为了给你补裤子,雷锋半宿都没睡!”
没错,就是这一点,让人们对雷锋肃然起敬。是啊!如果每个人都以助人为快乐之本,那这个世界不就到处洋溢着爱吗?
学生们需要通过写作文来掌握不同风格和形式的写作技巧,注重对优美句子的日积月累,写作能力能较快提升,我们如何写出更好的作文呢?本文将为您详细描绘“家话题作文”这部作品的时代背景,请阅读,或许对你有所帮助!
近来零零散散地读了一些关于项羽的文字,不禁萌生出一种怦然心动的感觉,为英雄心动,为那个充满刚气与热力的时代而心动。
《老人与海》中,海明威借主人公桑蒂亚哥说道:一个人可以被打败,但绝不会被打倒。项羽便是这么一个人,而且打败他的不是刘邦,不是其他什么人,而是他自己,是他自己的那种英雄刚气。
英雄总是爱怜崇敬英雄的。项羽是英雄,他也敬重英雄。项羽容不得小人,所以他看不起刘邦;项羽磊落,所以他不屑于暗使手段。鸿门宴的酒场上,项庄挥舞着长剑,优美刚硬的舞姿暗藏杀机,只等英雄的一个暗示。项羽是英雄,他没有暗示;想必此时的沛公刘邦早已是心魂俱散了吧。樊哙来了,大喝了一斗酒,猛啃了一个生猪腿,目中无人般地指责起座上的英雄项羽偏听偏信,诬蔑“忠良”。项羽被“骂”反而高兴了。因为他认为樊哙这一个护卫车夫似的人物要比刘邦英雄。于是英雄项羽放走了狼犬一般的沛公。
英雄总会死得很悲壮。英雄的死让他所处的时代也会悲壮起来。乌江岸边,英雄项羽以身上十几处刀伤换得敌人数百条犬羊般的命。当他看到前来索命的居然是昔日旧部时,却坦然大笑,“听说你们花大价钱买我的人头,我就送个人情给你吧!”于是历史上最悲情的一幕便开始了。一个英雄的躯体横倒在了乌江边上。可是后来呢?后来那群狼犬般的汉军为谋得一丝封赏蜂拥般地争抢起英雄的躯体来,甚至相互残杀起来。可怜的英雄啊!那滚滚乌江水,当是江东父老的滴滴悲情浊泪吧!
英雄远去,时代远去,每每忆起“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的诗句,便由不得自己为英雄,为那刚气十足的年代怦然心动。人所需要的不就是这种败而不倒的刚气吗?
其实,小时候我是不喜欢猫的。那时,我家住的房子,是那种农村的普通民房,房间的楼层没有完全封闭,有时候门也关不大严实。在我的记忆里,猫总是很会爬,尤其在晚上,等我快睡着了,猫不知从哪个缝隙旮旯挤进来,喵喵地叫上两声,然后倏地跳到我床上,如果遇到这种情况,无论当时我多瞌睡,我都一定会起床把猫赶到屋外。我总觉得它的四只爪子在地上踩得脏兮兮的,然后又跑到床上,极不卫生。尤其在冬天,猫趁着我睡着了,偷偷地跑到我床上,有时会拿它的右前爪挠我的眉毛;有时用两只前爪扒开被角儿,一个劲儿地往我被窝里钻,我讨厌至极。如果哪一天,我一早醒来,发现猫在我枕边酣睡,我一定会大声嚷嚷,叫母亲赶紧把猫送人。
上学了,老舍的一篇文章,细致生动地描述了猫的古怪性格和它的淘气可爱,全文字里行间流露出作者对猫的喜爱之情。尤其是第一句:“猫的性格实在有些古怪。说它老实吧,它有时候的确很乖。”仔细想想,也确实是这样。由此,我对猫多了几分好印象。每次回家再仔细地看我家的猫,它也好像没有那么讨厌了。
读师范的时候,英语老师给我们每个人都取了一个英语名字,我的英语名字正好跟猫的英语名词读音有那么一点像。于是,一时间,“猫”成了我的代名词。一直到现在,在同学多的地方,我的代号一定还是猫。就这样,我与猫联系到了一起。
师范毕业后,有一个曾经关系很好的同学送我一幅画,画的是一只猫,那只猫非常特别。我记得那天我正在办公室,他没打招呼就进来了,手里的素描纸卷成一个卷筒。跟我说话时,他一直把卷筒拿在手里,后来走的时候,他直接放在办公桌上,说是送我的一幅画。因为当时我们办公室有三个女孩子,我就没好意思打开来看。后来看到那幅画,给了我很大的震惊,当时我并没有怎么接触到绘画,在那幅画里,他把猫的眼睛画得太生动、太逼真了,到现在,我依然觉得,那是我所见过的最好的一幅猫画,那幅画的后面还写有几行字。再后来我又读书去了。虽然直到现在,我们一直没有联系,但每次看到那幅画,那只猫,我还是会想起他来,也更加觉得猫是那么温柔可爱、体贴友好。
村上春树说:“人和猫的故事,在每一个有爱的角落传播,像春阳的芬芳、夏阳的热烈、秋阳的静美、冬阳的柔暖,如果有一天早上醒来,发现猫不见了,我的整颗心都会是空荡荡的,养猫与读书对我而言,就像我的两只手,相辅相成,编织出多彩的生活。”他对猫的喜爱达到了痴迷的程度。他养了一只叫彼得的褐色虎纹猫,陪伴他经历了从落魄到辉煌的各个人生阶段。猫,也给他的写作带来了无限的创作灵感,他的作品中总有猫咪的形象。可以说没有猫就没有村上春树的小说,没有猫就没有村上春树的成功。猫的功能可见一斑,由此,我对猫更添几分敬畏感。
就这样,我对猫,由讨厌到喜欢,生出了几分猫缘。
小时候,曾有一次与父亲抓麻雀的经历。带上一口大锅,几根绳子,一把食物。设一个简单的陷阱,稍作等待便能捉到一只倒霉的麻雀。看着在父亲手中拼命挣扎的麻雀,我有些好奇,趴在阳台上,观察着这笼中的小麻雀。
那麻雀起初很不安分,一进笼就疯狂地往外飞,似是想挣脱这冰冷的牢笼。阳台外是我捉麻雀的地方,遥遥望去,还能看到几只麻雀欢快的身影。笼中的麻雀叽叽地叫着,像是在唱些什么。只可惜,远处的麻雀听不到了。即使它已经撞出了血,即使它已用尽全力,但声音依旧被束缚在这小小的阳台中,永远无法挣脱。
一会它安静了,不再挣扎,只是呆呆地立在栏框上,望着它的家园。笼中早就放入了食物和水,它却是动也不动。我将食物送到他的嘴边,它突然啄击我的手。觉得有些无趣的'我走开了,第二天再来看时,它已活活饿死在笼中。
看着到死也不愿进食的麻雀,我想起之前它所唱的歌。那也许不是唱给同胞的思念之歌,而是唱给天地的向往之歌,唱给我的自由之歌。
初中的我学习了历史。新航路开辟以来,亚非拉收到了殖民者的残酷侵略。家园被炮火摧毁,人民沦为奴隶,失去了自由。他们的武器十分简陋,他们中很多都是老弱妇孺。但面对着敌人手中几乎不可战胜的火枪,他们依然拿起了长矛,捍卫自己的自由。
学到这一课的我,回想起小时候笼中的麻雀,回想起动物园中的动物们。有的是无助的低语,有的是愤怒的嘶吼。这一切的歌声渐渐的与书本上人们的呐喊重叠了,奏成一曲激昂的合唱。这合唱也许并不美妙动听,但却足以震撼心灵。
大自然中的每个生命,都是自由的斗士。也许是素不相识,也许是不同物种。但无论何时何地,都在进行一场自由的合唱。有歌手逝去了,立刻会有新的歌手冲上来。世界上的歌,唯自由之歌,永远地在广阔的大地上回荡。
花开花落,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栀子花下的诺言,何时来兑现。每一次,当我看见这竞相开放的栀子花,我总会想起你,想起你的笑,你的眼睛,你的嘴角,想起你。
岁月总是这样,无情的来,又无情的走了。每当我看见那一簇的栀子花,我总会想起你。花开,人常在。花落,人不在。
“爷爷,这是什么花啊,好漂亮,还有白色的呢!”“这是栀子花,漂亮吧,你看,这不就是种子嘛。”爷爷指了指手中的栀子花种子,笑眯眯地对我说。于是,我和爷爷开开心心地把它种在后院,细心的为它松土,浇水,施肥。
夏天来了,爷爷每次都坐在树下,享受这夏天的清凉,风一阵阵的,不尽使人包含睡意。我靠在爷爷旁边,听爷爷给我讲着故事。
夏天时,爷爷不时就给它浇浇水,施施肥,它也挺争气的,努力地开着。
那年,我去了县城的小学读书,时不时才回来一次,每次一回来爷爷总是带着我,牵着我的小手,去后院看栀子花,时不时还给我讲一些有趣的事,殊不知,一朵花正在独自绽放着。
冬天到了,冰雪覆盖着一层层的,但是后院却没有,爷爷这几年身体不怎么好,总是咳嗽,有时经常生病,腿脚也不怎么麻利了,这次我回来了,也是跟他一起去看,不过这次是我牵着他。
我拉着爷爷坐在后院的小凳子上,我给爷爷捶背,风刮着,但这风却带有丝丝温暖,可能是因为有爷爷,有栀子花才会温暖吧!我一边给爷爷捶背,一边跟他讲着学校里的趣事,他笑了,久违的笑,每次我一回来爷爷总会笑,但我都忘了自己多久没回来了。不知不觉中眼里闪出一道泪光,我轻轻的拭去,继续跟爷爷聊天,一朵花谢了。
又见花开人常在,又见花落,人不在。我还记得那天,爸爸拉着我,踉踉跄跄的回了老家,我看见病床上的爷爷,我的泪水再也忍不住,从眼眶涌出,爷爷那了一朵栀子花,插在我的头上,然后安详地走了。我摸摸头上的栀子花,笑了,仿佛爷爷还在,对的,爷爷还在,只要栀子花在,爷爷就还在。
花开花落,无限寂寞,思念太辽阔,我会带着爷爷的这份爱照顾好这繁茂的栀子花的,又见花开时,我一定会想起你。
那一天,我又回去了,看到满地的花开,不禁思念起了爷爷,又见花开,你若常在?
四季交换,万象更新,没有任何机器,没有任何杂音,就这样一瞬间。花开无语,雪落无声。
春雨·无私
冰冻已久的大地啊,你的心是否仍然沉睡,请不要为过去悲伤,让春雨滋润你的心田,春雨滴答,抹走花苞儿上的雪,春雨滴答,带去树梢儿上的冰;春雨滴答,融化大地心中的坚冰,他祈祷,花儿呀,开出你娇艳的花吧,树梢啊,抽出你嫩绿的芽吧,大地呀,褪去你褴楼的冬袍,让我为你,穿上新装。
夏荷·高洁
溪水潺潺、敲打着欢乐的交响乐,叮咚叮咚,叮咚叮咚,好似小姑娘欢快的歌谣,流动的溪水,组和成美丽的花纹,偶儿水底隐现出几条灵丽的小鱼,一晃,便像个娇羞的姑娘,躲得无影无踪,溯流而上,一方小池,静谧幽深,躲在树丛里,有“池上碧苔三四点”的意境,又有“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高洁。(66作文网 )
秋果·丰硕
金秋十月,腿去了炎夏的炽热,枫叶已红,银杏已熟,辛勤的农田,浸在浓浓的果香中,连人们唱的歌,也甜丝丝的,饱满果实啊,活像一个个胖娃娃,坐在筐果跟着主人回家,凉爽的秋风啊,为了嘉奖勤劳的农民,在他们耳边吹着微风,逗他们笑哩。
冬梅·傲骨
北风呼啸,卷来一阵阵冰雪,零乱了一树枯枝,白零皑皑的一片,唯有一枝梅花,如春天的牡丹,生机勃勃,点出了万雪丛中一点红的意境,刺骨的冰雪跌落在它的身上,它一点也不弯腰,一点也不动摇,这是怎样一种力量呵,在寂静万里的冬日,日日孤芳自赏,这是怎样一做顽强。
大自然的万物,是宇宙的馈赠,蕴含着道理,教我们生活,我仰望你——自然!
我是平凡的,我生命中的转折也是平凡的。可就是因为那一次平凡的转折而改变了我。——题记
在很久很久以前,我生活在一个美丽的花园里,而我却不那么美丽。浑身的绿叶,头上又小又少的花朵,让我在高贵的玫瑰、典雅的牡丹……面前抬不起头来,深深的感到自卑。
每天我只是默默的吸收主人赏给我的养分,不与其他花交流,变成了一个孤单的小个体,同伴们也渐渐离我远了,最后连主人也认为我是一个穷苦的象征,不喜欢我了,想把我送人了。
可主人家里集市很远,中途还要经过一个沙漠。主人自己的水都不够,更别说给我浇水了,平时过惯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这么些天可怎么过呀!
一路上的颠簸使我疲惫不堪,加上口渴,我更加昏昏欲睡。突然间,我触碰到了地面,来不及想就睡过去了。等我苏醒时,已是黄昏了。我四周张望着,寻找着我的主人。我开始绝望了,也许是他遗忘了我,也许是他抛弃了我……可不管怎么样,我现在都在沙漠里,都必须面对这样的一次转折。
我并不气馁,开始靠自己的力量寻找水源,我不想再其他的花儿面前抬不起头,所以我要自立。
经过多年的环境所迫,我已经适应了干旱的条件。我的根变得很长很长,足以吸收沙漠底部的水源。由于长期的干旱,我那茂密的叶子,也开始枯萎、收缩。变成针状的,这还成为了保护我的坚硬武器呢!
无数年后,当一批批冒险家闯入沙漠时,我被发现了,从此我便有了新名字——仙人掌。——后记
我有一个慈爱的母亲和一个学富五车的爸爸。我的爸爸妈妈一天忙的晕头转向,但是他们还是在百忙之中抽出一些时间来陪我们。使我们感到了童年的快乐。我小的时候,我的爸爸妈妈每天收看晚上8点中央1套播放的精彩电视剧。在电视图片下面有一行字,由于我这时一个字也不认识。
我就产生了学字的念头。所以,我就每天晚上,拿着根粉笔蹲在地上,回忆刚才所看到的字,我就一边回忆一边写,写完一个让爸爸读一读,自己跟着爸爸读一遍。经过长时间的“特殊”训练,我在上学前班的时候,我认识的字就比其他的同学多认识几个字。光阴似箭,日月如梭,在转眼之间过了两年了。两年之后的一次玩耍使我认识了一个刻骨铭心、没齿难忘的道理。
事情是这样的:在这天中午,我和胥刚、宋晓亮、何磊几个在‘花果山’上捉螳螂和蝗虫,我胆小如鼠,只敢捉一些懦弱的蝗虫,正玩的高兴时,爸爸叫我去吃饭,我只顾着玩,没在意。再爸爸叫到我第三次时,爸爸忍无可忍,怒发冲冠的向我走来,把我叫到家里,爸爸大发雷霆地对我说:“玩的时间你不要太长了,如果爸爸叫你做事你三次不吭声,你就会被爸爸责备的。
这就是事不过三的道理。有在转眼间过了三四个周期。”有一天爸爸妈妈带着姐姐和我去广场玩耍,我们在广场上欢蹦乱跳,爸爸妈妈却在一旁望着我们的笑脸,反复在回忆着他们童年的快乐。现在我长大了,我应该报答他们对我的养育之恩了。在一次妈妈做饭的时候。我用一点小事回报了妈妈应该得到的报酬:今天中午,妈妈在做饭,我问妈妈我有什么做的,妈妈说:“那你把水倒进锅里。”说着我就把水倒进锅里。还把干粮放进篮子里,就这样,妈妈说什么我就做什么。不一会儿,饭做成了,我们吃着香喷喷的饭菜,说着自己快乐的事。
我比父母得到的东西多,但是,等我长大以后,父母亲得到的东西就应该比我们多。
唉,要说生活在快速时代、慢速时代等等的朋友们,你们实在太幸福了。生活在书写时代才叫“苦”。不信,听我慢慢道来。
生活在书写时代的居民都不能使用手机、电脑,等高科技产品。因为想要告诉别人,必须用手写下来,就算你们只相差一扇窗户的距离。这得要写多少字呀?就说那天,我在家里写作业,突然想起来妈妈让我写一封信给老家的爷爷奶奶。因为有太多的话要说,我就写了好多,丢进了邮筒里。可是,妈妈回来时却问我要信,我说丢进邮筒里了。妈妈却火冒三仗:“你看清楚,这纸条上写的什么?”原来,妈妈写的字太潦草了,我没看清楚。咳,这还不都是“写”的错。倒霉的还不只这些。在我们这,家长的福利待遇,和孩子的写作数量、写作水平有关系。如果,你家孩子写的作文既多又好,那么就能加工资。而且,还不可已家长帮着写。倒霉的不只我们。老师天天改作业,就连生字、抄词都要写评语,作文的评语不达到一面,就不能被评为优秀教师。所以,我们班的本子用得最快。
不过,书写时代也有好处。比如:全班同学都有一手好字;我每年都能得到硬笔书法奖等等。
生活就是这样,当你成为我的好朋友时,我在慢慢说给你们听。
晚饭后,爸爸说:“小瑶,今天老爸给你露一手,教你如何品茶”。不知爸爸今天怎么了,会有如此雅兴。品茶,不就是喝那苦得要命的东西,有什么新鲜的,我心里暗暗地想。
爸爸捧出他那宝贝——已用了五年的紫砂壶。爸爸对它可情有独钟,还说什么“吻”多了就有感情了,真让人费解。爸爸把刚烧好的沸水倒进壶内洗了一下又倒了出来。“真浪费”,我小声嘟囔着,“你别多管,”爸爸说着把盖儿盖上,再用开水将壶从上到下淋了一遍,说这能杀菌并保留茶香。
接下来该是泡茶了。爸爸用三个手指头撮了几撮绿茶放进茶壶,把刚刚烧开的娃哈哈纯净水倒进壶中,而我则在一旁观察,那茶叶由一个个球形慢慢的伸开了腰,像刚睡醒的孩子,伸开后的茶叶形若莲心,色泽嫩绿,汤色澄澈。
爸爸盖上壶盖闷了三四分钟,才给我倒上了一杯,茶色清澈淡绿,热气带着茶香扑鼻而来,我迫不及待端起茶杯就想喝,爸爸一把拦住了我说:“还太烫嘴,晾一会儿。”我只得耐心的等着。等茶凉一点,我喝下一大口,没什么滋味,只是觉得苦,爸爸又说“喝茶要细品才能品出味儿。”于是我喝了一小口,抿了抿嘴,渐渐的一股清香和甘甜涌进心肺,回味悠长。爸爸告诉我:“干什么都不能太着急,那样只能欲速则不达。”我静静地听着不住地点头。
今天的品茶,我不仅大饱了眼福和口福,而且还懂得了欲速则不达的道理。
(一)名人名言
1﹒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
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的深沉。--艾青
2﹒我的祖国,我为你歌唱,为这片自由可爱的土地歌唱。 --史密斯
3﹒大地给予所有的人是物质的精华,而最后,它从人们那里得到的回赠却是这些物质的垃圾。 ------惠特曼
(二)精彩语段
1﹒土地与人几千年来始终有一种互相依存的联系。在这种统一与共存中,一切初始的文明便诞生于此,并且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尼罗河两岸的土地筑就了古埃及文明,辽阔的恒河平原诞生了古印度文明……一个个璀璨而辉煌的文明在土地依托下渐渐成长。
中国人与土地更是一种近乎完美的和谐。中国五千年来一直是一个农业国,土地背负承载着五千年的历史!古人称土地为&qut;万物母&qut;,历代中国人大多是面朝黄土,背朝青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中国人与土地的关系又岂是可用三言两语到尽呢?
2﹒土地是生命之源,广袤的大地是人类的母亲,她用乳汁哺育生命,繁衍人生。土地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基础,我们没有理由不热爱我们脚下这块热土,没有理由不珍惜她。
(三)经典故事
1﹒海外华侨的&qut;乡井土&qut;
18-19世纪,在闽粤,一批批走投无路的中国农民被迫去海外谋生,他们都习惯从井中取出一撮泥土,珍重地包藏在身边。这撮呢土叫&qut;乡井土&qut;。直到现在,海外华侨的床头箱里,还有人藏着这样的乡井土。在这一撮撮看似平凡的泥土里,寄托了人们多少丰富深厚的感情啊!
2﹒一位旅美画家的遗嘱
1973年,侨居美国近半个世纪的中国旅美画家杨令弗,已是87岁了,她深深地思念着祖国的土地,一连写了两封信,托章行严先生和美国国务卿基辛格转交给我国领导人,流露出对故土的无限深情。她立下遗嘱,希望骨灰埋葬在故乡无锡太湖之滨;并把历经艰辛带到美国的一批文物悉数送回祖国,交给人民政府,以报答祖国大地的哺育之恩。
3﹒美国怎样征地
美国高速公路四通八达,但大多蜿蜒曲折,限速一般是每小时100公里左右。好端端的高速公路干嘛修成这样?
原来,美国政府为了尽量少占用土地,尽量选择河流、山脊等地方修建高速公路。
走过花季950字作文
淡淡的风,吹散了轻盈的雾,带走了朦胧的梦,也带去了梦里的花季。独留当初那虚无飘渺的梦,变得若隐若现。
幻想总是泌人心脾,十七岁的天,消散了它当初梦幻般的蓝,岁月沉淀了迷蒙的梦,褪下了一片现实的白,白的清晰,白的彻底,白得,燃尽了一切的梦。
回忆那山间蝉鸣的长夏,你我簇拥的旧话,在少年的天空之下,和你一起哭,一起笑。潺潺的溪,曾经印满了我们的足迹,但浅小的足印又怎经得住泥沙的掩盖;山顶的草,曾为我们遮起一线天,但春风吹又生,草依然是草,但新生并不是从前,草,已没有了前世的记忆。总角同檐共十载月落日升,记忆如流星一般从眼前匆匆划过,想要捕捉,却始终无能为力。曾几何时,共拥求学之路,你我相约着一个虚无缥缈的梦,那是的你,总喜欢带着稚气的'语气向着天空呼喊自己满世界的理想,我无奈,却也不排斥这样。现在想想,嘴角不禁还是会划过一丝弧度。我多想再听一下你的呼喊。但时间是冷酷的,岁月是不饶人的,倾注再多的期盼,得到的,只有长久的怀念。分别固然短暂,但痛却是永无止境。无奈,沿眼角鬓发,仓促抚过故人笑赠的伤疤,默默地接受,踏上新的梦。
纯真总是难能可贵的。十七岁的人,早已泯灭天真与稚气。为了最求这漫长而又枯燥的梦,蚂蚁的争吵,再也不会触动我们的心;桌上的泥娃娃,身体早已干裂,引人发笑的小动作,也变得越来越少。过去的你,再也没有出现在我的梦里。
宿命总是乐意捉弄愚人。愚人的我,也在不觉间让心灵不得不安上窗户。我想,窗户也许不是透明的,它滤除的我的过去,一丝不剩,上存于眼前的,只有埋头盯着桌上一片海的人,只有为行走而行走的麻木之人,对划过眼前的事事物物浅尝辄止,没有了丝毫的幻想。也许,这便是一个愚人的宿命,得到,也意味着失去,专一的追求,只会让枝节变得瘦削不堪。但路是不可以回头的,宿命要我踏上这现实之梦,却只能关上窗户,告别这梦中的花季。
我的梦,从幻想的十七岁启程,但这样的梦,已没有了色彩,有的,只是纯净的白。交织少时并辔,山间万物如若尘埃野马,飘散如烟,过去的剪影,早已变得支离破碎,散落了一片天,铺成了这“梦之路”,我将回忆踩在脚下,踽踽独行,后方,是我走过的花季。
一眨眼九年已经过去了,从呱呱坠地的那一刻到现在,可以说是翻天覆地的变化。妈妈说:“人的一生会发生很多变化,就像蝴蝶和蝉一样,一次次的脱变让我们渐渐长大,我们一天天变得懂事,天天长知识,岁岁都进步。”
那一天我打开我的箱子,看了一张张的照片,把我又带回了童年,还记得那是五岁时候的我,是那么可爱,抱着一只小狗,站在树下,做了一个“V”字型的手势,一只脚的脚尖还翘着……,一切都是那么美好。看到我上幼儿园的写字本,字写得干净整洁,和现在相比,真不敢相信这是我写的字,字也有了很大的变化,我还要努力把我的字写得更好。
从小到大我的梦想很多,小时候天天都不想长大,可以跟小朋友们玩个痛快。但我还是一个劲的长大,现在我已经九岁了,反而天天盼着长大,因为我有很多理想,长大当作家、当教师、还想当董事长……而且我的理想变化多端,总之长大后,我要为人民服务,做人民的好公仆。
现在我要努力学习,提高我的学习成绩,以后我要多动脑子,再难的题也要做得又快又好。过去我的独立性很差,现在我可以一个人完成作业、看书和思考,我现在懂事了。
是啊,每个人的一生都有很多变化,有理想的变化,爱好的变化,个性的变化,学习的变化……人生的道路漫长,每一次的变化,都可以看出我真的长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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