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合同十二篇

12-06

居安思危,思则有备,有备无患。在幼儿园教师的平时工作生活中,会经常需要提前准备参考资料。资料意义广泛,可以指一些参考素材。有了资料的帮助会让我们在工作中更加如鱼得水!所以,你是否知晓幼师资料到底是怎样的形式呢?为满足你的需求,小编特地编辑了“特殊合同十二篇”,更多相关内容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特殊合同 篇1

出卖人(甲方):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营业执照注册号】【身份证号码】: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地址: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身份证】【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地址: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地址:________电话: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____市____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的写字楼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所售写字楼基本情况及甲方承诺

1、甲方所售写字楼(以下简称写字楼)坐落于;位于第层共间,房屋结构为,登记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用途为。

2、该写字楼的土地使用年限共________年,还剩余使用年限________年。

3、甲方拥有该写字楼的完全产权,产权证号为:。甲方承诺该写字楼没有被抵押或者为其他公司提供担保等影响产权完整和归属的情形。

4、该写字楼现配备的装饰装修设施设备有(具体见双方现场验收的清单),该设施设备总折价元,不包含在房屋总价款中。(或约定包含在总价款中,不另行计价收款)。

5、该写字楼有物业服务,目前的物业服务公司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

第二条房屋写字楼总价格及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写字总金额为人民币。该价款不含税费。

2、双方选择以下第种付款方式:

(1)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元整,并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房屋全部价款付给甲方。

(2)买房向银行抵押付款: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首期房款人民币元。其余房款乙方拟向银行办理抵押贷款。如果乙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还未能将银行贷款办理好并交付给甲方,则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并退回乙方之前已付购房款。

3、双方约定的其他付款方式:。

第三条交纳税费的约定

1、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应由卖方承担的税费由承担。

2、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由买方承担的税费由承担。

第四条写字楼交付

1、甲乙双方于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共同对该写字楼及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及水、电、气的读数等列表记载。

2、甲方在收到全部房款之日起____日内,将该写字楼钥匙交付给乙方。

3、双方其他约定:。

第五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甲方双方须在签订本合同内,共同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____日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必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日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赔偿乙方损失。

第六条定金及交房保证金

1、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____日内向甲方交纳购房定金元。

2、为防范交易风险督促卖方按合同约定交付房地产,甲乙双方同意从交易总房款中预留元作为交房保证金。此款在甲方实际交付房地产及完成产权转移登记时交付给甲方。

3、关于交房保证金托管的约定:

4、甲乙双方其他约定:。

第七条违约责任的约定

1、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1)和(2)不作累加:

(1)如乙方未按约定时间付款,则乙方应按逾期付款额的万分之向甲方按日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要求合同继续履行。

(2)如乙方逾期付款时间超过天后,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购房款总额的百分之支付违约金;甲方也有权选择还是按本条上述第

(1)项执行。

2、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1)和(2)不作累加:

(1)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则甲方应按乙方已付购房款的总额的万分之向乙方按日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2)如甲方逾期交房超过天后,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购房款总额的百分之支付违约金;乙方也有权选择还是按本条上述第

(1)项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继续履行合同。

3、任何一方不按约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应向对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的百分之作为违约金。

4、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守约方有权选择定金罚则或要求对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作为违约金。【律师提示】:根据《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第一款的规定,在因违约方过错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下,守约方可以请求赔偿房屋差价损失。如双方对房屋差价有约定或事后达成一致的,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从约定。如当事人没有约定房屋差价,则可请求法院委托评估机构对讼争房产的市场价进行评估,评估时点为起诉之日,通过评估价与约定价的比较,确定房屋差价损失。

第八条甲乙双方的承诺和保证

1、甲方承诺和保证:

(1)甲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

(3)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各项费用均已按规定交纳,单据交买房确认。

(4)该写字楼目前没有租约。(如有租约另行约定)

2、乙方承诺和保证:乙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____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

第十一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法律适用及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双方其他约定

甲方(签章):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特殊合同 篇2

甲方(购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货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供应食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采购方案:

1、供货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

2、供货规格:________________

3、供货价格:__________________

4、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供货事宜:

1、质量要求:乙方供应甲方之所有相关货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面食类产品全部为当天产品,不得夹带隔夜产品。

2、甲方要求乙方的产品、质量及规格与甲方要求如有不符,甲方有权拒收,若乙方不纠正,甲方将扣除乙方当月货款。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甲方将扣除乙方当月月货款;甲方供餐单位因食用配餐致发生食物中毒,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如确实为乙方提供之货品问题,乙方除需负担全数之医药费外,并应承担法律上一切责任。甲方并可自行办理解约事宜。

3、乙方供应之食品其价格不得高于市场批发价格,也不得高于本市各供货单位同货品价格;如出现价格变化,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以便调整,否则,甲方将扣除乙方当月货款。

4、交货时,甲方抽检(以甲方计量称为准),如不足规定供货数量,以实际抽检规格计算当批次货品款;如乙方所供货物未达到甲方上述要求产品标准,甲方将拒绝接受乙方当批次货品,所造成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所有损失。

5、乙方按照甲方指定时间,将货品运送至甲方现场以凭验收;交货当日乙方若遇突发变故,仍应正常交货,且不可擅自变更时间。

6、如遇天灾或不可抗力之特殊状况,需变更供货内容或时间,应提前一天征得甲方同意,由双方协调解决,乙方不得私自更改,一经发现按违约论处,扣除乙方上月货款,甲方直接解约。

7、交货后,前批次装置食品之容器应在当日中午前回收,不得留置现场。

8、付款方式:甲方每二个月付款一次。乙方应于付款当月20日前,检齐上二个月份供应之单据汇总至本公司财务处,经审核后甲方于付款当月25日前付应付货款。

三、违约责任

1、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上述各项规定时,应以书面通知乙方,并依约办理罚款,乙方不得异议。

2、如乙方因故必须中途终止合约时,应于一个月前函请同意解约,甲方同意解约时,结清全部货款。如未依规定告知即停止或中断供货时,甲方将扣除所有未结货款,厂商不得异议。

四、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乙方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合同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二份由甲方留存。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联络电话: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联络电话: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特殊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教育程度: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家庭地址:__________

街道办事处: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并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生效日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法定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

第四条、甲方应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工作制。

正常工作时间,甲方安排乙方每天工作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甲方因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天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证乙方健康的情况下,延长的工作时间每天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实行综合工时制度的,日均和周均工作时间不得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工作时间不定时,乙方应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的情况下,自行安排工作、休息和休假。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当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休假或者支付加班工资;如有加分,甲方应支付额外工资。

第六条、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工具,建立和完善生产工艺,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和标准。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北京市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的健康检查。

第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相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甲方工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

第九条、乙方为甲方工作,实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甲方应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以现金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定时工作工资按____________支付。

第十条、乙方因甲方生产任务不足被辞退的,甲方应保证乙方每月生活费不低于______。

动词(verb的缩写)保险福利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等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为乙方填写《员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进行转让。

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_______执行。

第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福利:________。

第十五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提高思想意识和职业技能的培训。

第十六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的,甲方可根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七条、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发生变化的,本合同的相关内容也随之变化。

第十八条、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内,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工作调整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根据本合同第十八条、,双方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

第二十二条、甲方在濒临破产或者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法定整顿期间,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终止或解除本合同:

1、在规定的医疗期限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3、退伍义务兵和被征地农民建设首次参加工作不满三年的;

4、义务兵役期间。

第二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乙方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_______处理,劳动合同不按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解除。

第二十五条、乙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内;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工作条、件。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可以协商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八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退休、退职、辞职或者死亡,或者出现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的,劳动合同终止。

八、经济补偿和补偿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违反或解除乙方劳动合同,应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1、甲方无故克扣或拖欠乙方工资,拒绝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外,还需支付相当于工资25%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甲方应在补足低于部分的同时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年限,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高不超过十二个月:

1、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后解除本合同;

2、乙方经培训或岗位调整不合格,甲方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按照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年限支付相当于上一年度单位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或甲方安排的工作,本合同终止;

2、订立劳动合同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3、甲方濒临破产,正在进行法定整顿或者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时,需要裁减人员的。

在上述三种情况下,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上一年度单位月平均工资的,按乙方月平均工资计算支付、、

第三十二条、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除全额支付经济补偿金外,还应支付50%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三条、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时,乙方在甲方工作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甲方还应当向乙方支付不低于上一年度企业人均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并增加对重疾或者绝症人员的医疗补助费,重疾人员增加不低于50%,绝症人员增加不低于100%。

第三十五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因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根据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乙方终止本合同,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聘的所有人员应向甲方支付培训费和招待费。标准是________。

九、劳动争议的处理

第三十八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一方要求仲裁的,它应适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人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附有甲方的下列规章制度。

第四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今后与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

评估意见(公开):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殊合同 篇4

租赁物交付条款

融资租赁合同一般都规定由供货商向承租人交付租赁物。然而,由于融资租赁又不是纯粹的传统民事租赁关系,它是以租赁合同的法律形式达到实现融资的经济实质的目的,兼具租赁和融资双重性质。因此,融资租赁合同并不要求出租人直接地向承租人履行其交付义务,而是由供货商直接向承租人交付租赁物。

瑕疵担保免责条款

融资租赁合同中一般明文规定出租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即所谓的瑕疵担保免责条款。但并非意味着出租人在任何情况下都能援引而不受限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租赁物质量、数量等存在问题,在对供货商索赔不着或不足时,出租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1)出租人根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完全是利用自己的技能和判断为承租人选择供货商或租赁物的;

(2)出租人为承租人指定供货商或租赁物的;

(3)出租人擅自变更承租人已选定的供货商或租赁物的。

禁止中途解约条款

融资租赁合同中一般都有类似“除合同约定条款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的规定,即禁止中途解约条款。但某些特殊的情况是可以中途解约的,如在电子计算机及其他办公机器的融资租赁中,由于技术更新迅速,承租人希望改用新型机器的,可以同出租人合意中途解约。

特殊合同 篇5

特殊岗位聘任合同书

特殊岗位聘任合同书

甲方(聘任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

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证我校A级特殊岗位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保障甲乙丙三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_________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职责

1.全面负责特殊岗位的管理工作,尽力为丙方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在聘期内,分期提供_________元/每年(人民币)的岗位津贴(预留出总金额的20%待聘期结束考核合格后发放,其它按月发放)。

2.按__________________及本合同对乙方、丙方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考核。

二、乙方职责

1.全力支持丙方对其学科学术梯队建设的工作,适当减少丙方正常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外的各种事务性工作,在现有的图书资料和科研设备条件下最大限度地为丙方搞好服务。

2.协助丙方设计本学科建设目标,工作思路并监督实施;

3.协助甲方检查督促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情况。

三、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聘期间享受本合同规定的有关条款,享受由甲方提供的_________元/年的岗位津贴。

2.除完成学校规定的基本工作量外,在聘期间还必须完成以下任务:

(1)领导本学科的学科建设和学术梯队建设,带领本学科做好重大课题的攻关,取得标志性成果;

(2)获得并主持国家级项目或省部级重大(重点)项目;

(3)在国内外权威刊物上发表3篇以上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出版学术专著,获得发明专利,向社会转化科研成果并取得较大的社会经济效益等。

四、丙方聘期的工作目标及任务(由丙方和乙方商定填报)

1.教学工作(课程名称,授课对象,教学时数等);

2.科研工作与科研项目;

3.学科建设(博士点,硕士点和博士后流动站建设,学术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凝炼学科方向等);

4.其他工作。

五、聘任期限

A级岗位聘任期限从______年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月,期满后考核,根据业绩和发展情况具有优胜劣汰性。期满结束经考核业绩优秀者,可优先竞争下一轮特殊岗位。

六、违约责任

1.在聘期间,丙方如有违反国家法律,学校规章制度或受到其他党纪和行政处分的,甲方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包括撤销丙方A岗上岗资格并追赔有关经济损失。

2.丙方如果在聘期间调离甲方,自调离之日起,本合同书自动终止,甲方视具体情况责成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在执行中三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精神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特殊岗位聘任合同书

特殊岗位聘任合同书

特殊合同 篇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保护女职工在生产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和生产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发挥广大女职工在企业生产经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劳动法》、《工会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及《湖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依照“平等协商、共谋发展”的原则,结合企(事)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合同。

第二条 本合同由单位工会与行政经双方集体协商后签订。

第三条 本合同适用于**(单位名称),合同中统称为企(事)业简称

本合同所称女职工包括:单位内所有在职的女性职工。

本合同有关照顾孕妇、产妇的条款,不适用于违反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女职工。

第二章 女职工的劳动权益保护

第四条 根据女职工的生理特点和所从事工作的职业特点,单位在发展生产的同时,要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

第五条 建立健全女职工劳动安全保健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及特殊利益方面的政策法规,对女职工进行劳动卫生安全教育,减少职业危害。

第六条 女职工与男职工同工同酬,在享受福利待遇方面男女平等。

第七条 由于正常工作调动,女职工到新的适合女性从事的劳动岗位时,任何车间、部门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接收。

第八条 不得以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与女职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第九条 在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等方面,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不得歧视女职工。

第十条 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三章 女职工的特殊利益保护

第十一条 女职工在怀孕和哺乳期间内,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作业,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怀孕的女职工,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检查时间视为劳动时间(整个孕期检查次数约为8次,高危孕妇检查次数由医生掌握)

第十二条 女职工在月经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第十三条 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应给予产假。怀孕不满两个月流产的,给予产假十五天;满两个月不满四个月流产的,给予产假三十天;满四个月不满七个月流产的,给予产假四十二天;满七个月分娩,按正常产假对待。

第十四条 女职工正常生育者,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假十五天(产假期包括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满24岁晚育年龄,享受晚育假的,增加3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其福利待遇和参加晋级、评奖。

第十五条 女职工怀孕满七个月(含七个月),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或延长其劳动时间。

第十六条 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婴儿在一周岁之前,其所在单位应在每班劳动时间给予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因哺乳而上班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在哺乳期内请长假,直至婴儿满一周岁;有条件的单位可适当延长请假期,但累计时间不得超过十八个月。经批准在哺乳期休假的女职工,其工资由所在单位按其标准工资的75%左右发给,若发给的工资低于本市最低生活费的,按最低生活费发给。

第十七条 经批准照顾生育二胎的女职工,除享受产假90天外,不再休双保假。怀孕七个月后由所在部门安排,不再上夜班。

第十八条 按月发给女职工卫生用品(或折发人民币*元),此项开支,企业在职工福利经费或企业留利中列支;事业单位在事业费中列支。

第十九条 女职工怀孕、分娩时所用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没有参加的由单位支付。

第二十条 每两年对女职工进行一次妇科疾病及乳腺疾病的检查,有条件的企业,可为女职工购买特种疾病保险(《女职工安康重大疾病保险》)

第四章 合作与监督

第二十一条 单位支持工会女职工组织参与民主管理,在工会代表大会、职代会中,女职工代表的比例应与女会员(或女职工)总数的比例相适应。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代表参加单位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全过程。

第二十二条 为实施对单位和女职工的有效维护,单位与工会实行有效的密切合作,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联席会议或座谈会议,就企(事)业女职工权益保护情况相互通报和协商,共同探讨新形势下单位女职工权益保护工作的新方法、新路子。

第二十三条 为确保本合同的全面履行,合同双方成立对等人数的监督小组,每半年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一次联合检查,并向联席会议通报检查结果。

第五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四条 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变更本合同:

(一)签订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地方政府规定的劳动标准和条件已修改或废止的;

(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需补充、完善和变更部分条款的。

第二十五条 在企业发生关、停、并、转等情况时,本合同内容不适应时,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条 在下列情况下可以终止本合同:

(一)合同期满;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企业不能正常生产经营,合同难以履行的。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双方都有权提出修改合同文本,经双方协商同意后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条款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

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双方的首席代表发生变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本合同期满六个月,经双方协商拟定新的集体合同,新合同未签订生效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六章 合同的争议及处理

第二十八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合同双方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九条 签约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的诸项条款,因一方的过错造成集体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安全履行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合同由甲方(企业或事业)和乙方(企业女职工代表或事业女职工代表)协商达成一致,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由甲方代表(企业或事业的主要行政负责人)与乙方代表(工会主席)签订,由甲方将合同文本一式三份作为本单位集体合同的附件,报上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乙方将生效的合同文本报上级工会备案。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签字生效后,以厂报、公开栏等形式向全体职工公布。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年,自 年 月 日至年月 日为止。

编号乙方:

单位名称(章) 工会名称(章)

法人代表(签字) 工会主席(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特殊合同 篇7

破产税收债权的申报与确认

在企业破产程序中,税收债权也需要申报,才有可能获得财产分配。需要考虑的问题是,应该由谁代表政府申报和主张税收?税收债权应当通过什么凭证体现?没有到期的税收是否可以申报?针对期间税,可否将纳税期间缩短?如果其他债权人对税收有异议,通过何种程序、由谁来决定税收数额? 如果纳税人对税收有异议,可否允许他申请复议或者诉讼?这种救济程序与法院的破产程序又如何协调? 这些问题都与税收的特质有关,也是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无法回避的。

1.税收债权的代表机构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113条第1款,在分配破产财产时,税款优先于普通破产债权。这里所谓的税款是一个集合概念,其内部还可以做更多的细分。不同的税收有不同的代表机构,分别代表政府申报税收和参加债权人会议。

就目前的税收管理体制而言,关税由海关征收,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由海关代征。耕地占用税、契税、农业税、牧业税原本由财政部门征收。但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深入,到2005年底,全国停止征收农业税和牧业税。契税和耕地占用税的征收权则正在向税务机关转移。在已经推行这项改革的地区,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这两项税。其他的税收都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在申报破产税收债权时,出于便利、稳妥的考虑,最好能基于现行征管体制,由负责征收的机构向法院申报。这样,代表政府申报税收的机构就不限于税务机关,同时也包括海关和财政局。

而税务机关又可以分为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两类。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地方税。在考虑申报税收债权的代表机构时,也不妨维持这种格局。只是当破产债务人在不同地方发生欠税时,如何确定税收债权人的数量,还需要进一步进行探讨。相对而言,中央税及中央与地方共享税的问题比较容易解决。如果涉及到不同地方的国家税务局,[7]不妨报经共同的上级决定,由其中一个机构出面申报债权。至于地方税,由于利益归属不同,不妨由主管税务机关分别申报。例如,企业在不同地方提供劳务所发生的营业税,分别由劳务提供地地方税务局申报。不同地方的地方税务局,应当作为独立的债权人。

之所以需要确定税收债权人的数量,是因为债权人会议在表决时,不仅需要考虑债权数额,而且需要考虑债权人数量。《企业破产法》第64条第1款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企业破产法》第82条和第84条也规定,重整计划草案需要由不同类型的债权人分组表决。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这说明,在税收数量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债权人数量的多少会影响破产程序进程。

2.税收债权凭证及其异议

税收债权如果确实已经发生,应该用何种凭证予以证明?私法上债权人可以出示合同、欠条、转帐单、入帐单、收据等,以证明自己对破产企业确实拥有债权。税收属于法定债务,其发生不需要任何凭证,只要满足法定的构成要件即可。税务机关、财政机关或海关申报税收时,可以凭其自己做出的生效行政决定,上级机关做出的生效行政复议决定,或者法院的生效行政裁判文书,向破产债务人主张权利。[8]如果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才发现欠税,税务机关应当直接向法院申报债权,无需另行制作税务处理决定书。从程序上看,对于其他破产债权人,或者是破产债务人本人而言,无论是税务机关的行政决定,或者上级机关的行政复议决定,还是法院的行政裁判文书,都应

该有机会提出异议。异议内容包括税收是否成立,税收的数量,税收是否超过核定期间,等等。正因为如此,《企业破产法》第57条和第58条规定,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并编制债权表。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无异议的,由法院裁定确认。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法院提起诉讼。然而问题在于,当债权人或债务人向法院起诉时,是否考虑行政决定或法院裁判的既判力。

特殊合同 篇8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上海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上海市(邮编:________________)

单位法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员工):_________________(工号:_________________)

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

本市现在居住地: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固定或移动):_________________

紧急状态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和乙方根据国家和本市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协议,约定如下条款,并承诺履行各自的义务: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身份

(一)乙方告知甲方其目前身份是(用√选择):_________________

□1、退休人员(见《退休证》复印件)

□2、“协保人员”(见《劳动手册》复印件及相关证明)

□3、“企业下岗人员”(见原单位出具的《下岗人员证明书》原件)

(二)乙方承诺其说明的身份和证明材料诚实、信用、真实、有效,没有虚假或欺骗。如有,不论何时被甲方查出,甲方即可依“欺诈”严重行为解除本协议书;乙方的欺诈行为给甲方赞成损失的,甲方可追究乙方的赔偿责任。

(三)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乙方应当做到:_________________

1、如乙方的身体状况出现不利于履行本协议书约定的岗位工作时,乙方应当及时告知甲方,甲方可视情况处理,包括立即解除聘用关系。

2、本项规定仅适用于“下岗人员”

(1)乙方应每隔6个月向甲方递交关于证明其仍为“下岗人员身份”的'原单位出具的材料(原件),甲方有权询问相关情况。该证明材料原价存放于甲方。

(2)如乙方的身份情况发生变化(指从“下岗人员”变为“失业人员”,无论是自己主动要求或是被原单位要求),乙方必须在变化情况发生前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甲方,并提供相关原始材料给甲方审查。甲方此时拥有各种处置权,包括立即终止执行本协议书,终止甲、乙双方之间的聘用关系。

(3)如果乙方未按上述约定时间和方式告知甲方,即视作为“不诚实信用,欺骗甲方”,甲方可在其知晓或查实之时,依据本条第(二)款规定处理。

二、聘用期限

(一)聘用期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以下简称“本聘用期”)。

(二)本聘用期满,本协议书即终止履行,甲、乙双方之间的聘用关系亦即终止。

(三)如需续签《聘用协议》,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一)甲方聘任乙方在部门从事工作。甲方已告知乙方该岗位是“无职业病危害性”岗位。甲方提供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和用品。

(二)鉴于乙方所任岗位的特点,甲方决定乙方实行工作时间制度。

四、劳动报酬和保险福利

(一)甲方决定乙方的月岗位聘用报酬为元(人民币,下同)。甲方于次月

日以法定货币通过方式支付给乙方。其中属于法律规定的应由乙方承担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从乙方报酬中代扣代缴。

(二)由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甲方按本市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三)奖金由甲方根据其经济效益和乙方的实际业绩决定和另行处理,不作为必须发放的待遇。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由甲方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

1、依法享受法定假日和公休日

2、

3、

4、

5、

(五)鉴于乙方人员性质,甲方不为乙方缴纳法定的社会保险费。出于保护乙方人身安全,甲方为乙方购买商业保险险种。乙方万一发生的人身意外事故,由该商业保险按其规定支付相关待遇。甲方协助理赔。

(六)乙方非因工负伤或因病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按其原来医疗保险途径享受,甲方不再承担任何报销费用的责任。

五、劳动纪律

(一)甲方依法制定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对乙方同样适用。乙方应服从所在部门主管的管理,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如有违反,甲方可按其规定给予乙方处罚直至解除聘用关系。

(二)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追索乙方的经济赔偿责任。

六、聘用关系的解除

(一)在本聘用期内,甲、乙任何一方均可提出解除聘用关系,但应提前3日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随时解除聘用关系:_________________

1、在本聘用期内,乙方连续请病假日(含)或累计请病假日(含)以上的;

2、在本聘用期内,乙方连续请事假日(含)或累计请事假日(含)以上的;

3、在本聘用期内,乙方连续无故缺勤日(含)或累计无故缺勤日(含)以上的;

4、乙方有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行为的。

(三)解除本聘用关系,甲方无需支付任何补偿。

七、特别约定条款

乙方确认:_________________下述地点是甲方向乙方送达法律文书的有效地点,只要甲方通过挂号信等有效方式发出的,均视作乙方已收到。如果乙方变动住址且没有在变动后3个工作日内用书面形式报告甲方的,所有后果由乙方自己负责。

法律文书送达地点: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

八、附则

(一)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按本市规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和法院诉讼。任何一方的非理智行为而给对方造成损失或损害的,被侵害一方可以依法追究侵害方的赔偿责任或法律责任。

(二)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即生效,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已确认其收到。

(三)乙方确认其已收到本协议书。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乙方常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特殊合同 篇9

幼儿园特殊儿童安全协议书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教育的发展,特殊儿童在幼儿园中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和重视。为了确保特殊儿童在幼儿园期间的安全,特制定了《幼儿园特殊儿童安全协议书》。本协议旨在提供全面的安全保障及个别化服务,以确保特殊儿童能够融入普通幼儿园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第一章:入园安全协议

1. 特殊儿童入园前,家长应提供详细的健康状况资料和病史,包括过敏情况、特殊疾病等,以帮助幼儿园制定个性化的服务计划。

2. 幼儿园应提供专门的接待人员并指定一位特殊儿童专业教师进行咨询和面谈。在充分了解儿童的情况后,确定适合的教育方案和服务计划。

3. 幼儿园应在入园时与家长签署特殊儿童安全协议书,并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第二章:安全管理协议

1. 幼儿园建立特殊儿童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对特殊儿童进行监护和管理。小组将负责特殊儿童的出勤记录、饮食管理、特殊需求满足等工作。

2. 特殊儿童应每天准时到幼儿园,如因故不能到校,家长应提前通知幼儿园,并提供详细的事由和预计返校时间。

3. 特殊儿童的进出校门将由专职人员负责,确保安全并与家长保持良好的沟通。特殊儿童在校期间的接送由家长或特殊儿童的监护人负责。

第三章:特殊儿童个性化服务协议

1. 幼儿园将根据特殊儿童的个别需求制定个性化服务计划,包括特殊的饮食和卫生要求,为特殊儿童提供专业的照料和监护。

2. 特殊儿童在幼儿园的学习过程中,将按照个性化服务计划进行辅导和指导,确保他们能够得到适当的关注和支持。

3. 幼儿园鼓励家长与教师建立密切的联系,及时了解特殊儿童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法。

第四章:突发事件应急协议

1. 幼儿园应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包括火灾、地震、疏散等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同时,特殊儿童的教室和床位应设有紧急逃生通道和应急设备,确保他们在突发事件中的安全。

2. 幼儿园将定期组织特殊儿童参加应急疏散演练,以提高他们的应对能力和自救能力。

3. 幼儿园将安排专职人员对特殊儿童进行心理疏导和安抚,确保他们能够尽快恢复正常,并避免恐慌情绪的扩散。

本协议的签署不仅是幼儿园对特殊儿童安全进行全面管理的保证,也是家长对幼儿园教育质量和安全管理的信任和支持。幼儿园将本着“以儿童为本”的原则,全心全意为特殊儿童提供安全可靠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为他们的成长奠定良好的基础。同时,期待通过特殊儿童安全协议书的制定和执行,不断提高幼儿园特殊儿童教育的学术水准,促进特殊儿童优质教育的普及。

特殊合同 篇10

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工会在制定劳动规章制度中的特殊作用刍议张喜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于2008年元旦正式实施,关于工会的权利和义务该法竟有十三条之多。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在用人单位制定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中,工会有着特殊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如果说劳动合同法还有一些亮点之处的话,首当其冲的就是本条的规定。概括起来说,劳动合同法在制度设计上规定了"劳资共决权"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拥有制定用人单位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劳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的权利。应当说这项具有革命性的意义。既往,人们自觉或不自觉认为,没有规矩就不成方圆,规章制度理所当然地就是用人单位用以管理职工的特权。本法作此规定的要旨就是:制定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用人单位具有提议权,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进行讨论具有提出方案和意见的权利,最后,再由用人单位与用人单位工会协商确定。仅此而已是不行的,"公示"这个程序也是必须履行的,没有公示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的决定,都是无效的。具体说来,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制定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的法定程序有四环节:第一,动议;第二,讨论;第三,协商;第四,公示。这四个环节是法定的程序,不得缺少任何一环,否则即无效。工会的特殊作用就在于协商确定阶段。制定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必须要经过与工会的协商或者说谈判,方可以确定下来。从实践的角度看,工会能否单方与用人单位来协商确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劳动规章制度和决定相关的重大事项呢?从一般情况看,工会干部目前的素质和能力尚不能完全胜任与用人单位谈判劳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的工作。由于长期以来形成的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管理模式、工会干部配备的标准以及工会在用人单位的实际地位,所有这些都决定了工会与用人单位谈判,事实上是处于一种弱势的状态。如果工会仅仅凭其自身的力量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决定相关的重大事项,可能会产生两个棘手的问题:第一,工会是否有能力说服用人单位提案的劳动规章制度真正是依法"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而不是对职工权益和利益侵害?第二,工会如何能够确保其对职工的绝对代表性,或者,当个别职工受到劳动规章制度惩罚的时候不对工会产生"出卖"了其权益和利益的怨怼?有鉴于此,笔者认为在制定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时,工会至少应当做到:第一,提早介入;第二,吸收职工参加协商谈判;第三,提高干部自身素质。所谓提早介入,就是指工会应当在职工代表大会这个阶段就要积极参与。按照工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工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机构,那么,工会就应当认真做好组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至关重要的就是要帮助职工选举好职工代表,并对职工代表做好培训。选举好职工代表应当从这样几个方面入手:第一,要严格地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保障一线职工代表在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中的比例,一般来说,不得少于65%,坚决抵制各级职能部门的领导干部侵占一线职工代表的行为;第二,确保职工中具有参与能力和参与热情的职工能够被选举为职工代表,抵制"钦定"职工代表候选人的作法;第三,职工代表产生的办法应当实行"异地"(即非本部门)投票的海选票决制;第四,对真正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应当公示,且进行相关管理和法律知识等培训,以保证其有参政议政的意识和能力。所谓吸收职工参与协商,就是指工会在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时,本方代表不仅要有工会干部,还应当有职工代表。这样提出问题,是从我国用人单位的工会实际上的地位和作用考虑的。就目前的实际情况而言,尽管工会委员或称工会干部是会员依照《中国工会章程》选举产生的,但是,毕竟不是职工自由提名和选举产生的。从用人单位工会主席的提名与产生即可窥见一斑。全国总工会颁发的《企业工会工作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职工二百人以上的企业工会依法配备专职工会主席。由同级党组织和负责人担任工会主席的,应当配备专职工会副主席";第二十四条规定: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工会主席按企业党政同级副职配备","专职副主席按不低于企业中层正职配备";"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工会主席候选人,由会员民主推荐,报上一级工会提名;也可以由上级工会推荐产生","工会主席享受企业行政副职待遇"。从这些正式的规定中不难感觉出工会干部的"配备"色彩,以及与企业管理人员媲美的情形。有鉴于用人单位工会工部产生特殊情况,建议在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制定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时,工会与用人单位协商最好能够吸收职工代表参加。有职工代表参加的益处在于:第一,制定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的过程中,实际上起到了对职工权益和利益的代表性作用;第二,可以使用人单位一方能够清楚地了解职工的真实情况和要求;第三,可以增强工会方面协商谈判的实力;第四,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消除职工对可能产生的问题的怨怼。所谓提高工会干部的素质,主要是指尽最大的努力增强工会干部在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劳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的谈判能力。提高工会干部的素质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第一,()在提名工会干部或工会委员会候选人时,必须充分考虑其综合素质和基本素养等相关因素,再有不能出现论资排辈、安置其它岗位领导干部、考虑既有的级别待遇、消化干部指数等方面情况,确保工会干部队伍年富力强、最具有群众工作能力;第二,对工会干部进行工会业务知识的强化培训,包括工会理论、工会政策、工会工作实务等方面的内容;第三,提高工会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运用的能力,工会干部尤其要懂得工会法、劳动法、企业法等等;第四,为工会干部增加管理知识提供条件,尤其要使工会干部懂得一般经济、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人际关系等方面的知识。除了这些与开展工作参与企业管理的专业或专业基础知识,工会干部还应当具有一定的哲学水平、逻辑思维素养、演讲能力、谈判技巧等等。在中国,工会干部的政治素质是必须具备的。所谓政治素质,不仅包括对党和国家负责的政治素质,还应当包括对职工和社会负责的

特殊合同 篇11

学生特殊心理协议书范本

尊敬的学生,为了促进你们在学习和生活中的良好发展,我们学校特别制定了学生特殊心理协议书。这份协议书旨在帮助你们认识自己的心理需求并提供相应的支持和帮助。以下是协议书的内容:

第一章:认识自己

我们深知每个学生都是独一无二的个体,拥有不同的心理需求。在这一章中,我们将鼓励你们了解自己的个性、喜好和目标,以便我们更好地为你们提供帮助。我们欢迎你们与辅导员、心理教育专家和校医进行个人沟通,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你们的特殊心理需求。

第二章:有效的沟通

沟通是学校与学生之间建立联系的桥梁。我们将鼓励你们学习如何在与老师、同学和家长之间进行有效的沟通。通过积极倾听、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感受,我们相信你们可以更好地与他人交流,并获得所需的支持。

第三章:压力管理

学习生活中的压力是每个学生都会面临的挑战。在这一章中,我们将提供一系列的压力管理技巧和策略,旨在帮助你们有效地应对学业和生活压力。我们鼓励你们找到自己的发泄方式,如运动、写作、社交等,以保持心理健康。

第四章:时间管理

合理规划时间是学生取得良好成绩的重要因素之一。我们将提供时间管理技巧,帮助你们充分利用时间,平衡学习、娱乐和社交活动。我们相信通过有效的时间管理,你们可以提高学习效率,减轻学习压力。

第五章:情绪管理

情绪管理是学生特殊心理需求中的一个重要方面。我们将引导你们了解识别自己的情绪,并提供相应的情绪管理技巧和策略。通过积极的心态、调节情绪的方法和适当的应激反应,我们相信你们能够更好地掌握自己的情绪,并改善学习和生活品质。

第六章:人际关系

良好的人际关系对于学生的发展至关重要。我们将鼓励你们与同学、老师和家长保持良好的关系,并提供人际交往技巧。通过尊重他人、积极参与社交活动和解决冲突的方法,我们相信你们可以建立健康积极的人际关系,受益于这一过程。

第七章:求助渠道

学生特殊心理协议书中还包括了学生可以寻求帮助的渠道。我们将提供学校内心理辅导和咨询服务,以及与外部专业人士合作的机会。我们鼓励你们不要犹豫,及时寻求帮助,并加强与专业人士之间的积极合作,以便更快地解决问题并获得支持。

结语:

学生特殊心理协议书是学校为了关注每个学生的心理需求而制定的重要文件。我们相信通过与学校和他人的合作,你们可以更好地认识自己、管理压力、改善情绪、提升人际关系,并取得学习和生活上的成功。让我们一起努力,共同打造一个健康快乐的学习环境!

特殊合同 篇12

特殊学生安全协议书

官舟二完小

为了确保特殊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班实际,特签订特殊学生安全协议:

1、学生特异体质(如:食物过敏、某种用品过敏等)特定疾病(如先天心脏病、癫痫、癔症、哮喘、肺炎、肾炎、严重多动症、伤残、痴呆、聋哑、智力障碍等)、异常心理等情况的学生属于特殊学生。

2、有特异体质的学生,其学生家长有义务在新生入校后向班主任告知自己学生的详细情况。在日常中发现自己学生有异常表现,要及时询问、引导,并及时和学校班主任、科任教师交流,以加强提防,防患于未然。因家长未向班主任说明而使学生在校期间突发意外事件故,由家长承担全部责任。

3、学生家长是学生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

4、学生家长应强调孩子按时作息,不迟到,不早退,不随便旷课,不玩水,不玩火,不滑冰,不打架斗殴。如果因此发生事故,由家长承担全部责任。

5、学生需请假均由家长亲自持请假条到校请假。凡不到校者,如发生事故,家长承担全部责任。

6、学生上学、放学由家长亲自接送,防止发生事故。如发生事故,由家长承担全部责任。

7、学校杜绝学生吃零食,家长应配合制止。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家长承担全部责任。

8、校园内外发生的一切事故由家长承担全部责任。

9、家长应经常教育子女路上不扒车,不乘坐三轮车,不骑自行车、摩托车。做到行为规范,严防出现车祸事故,如造成事故,由家长承担全部责任。

10、特殊学生与他人发生纠纷,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协调处理纠纷,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赔偿责任及后果。

11、特殊学生私自到河滩洗澡、攀爬危险物、做危险性游戏等造成意外事故的完全由学生家长负责承担一切责任。

12、特异体质的学生由班主任根据学生情况劝其学生家长让学生在家治疗,若因家长重视不够或治疗未果而使学生在校期间发生一切意外事故,由家长负全部责任并承担其后果。

以上协议由班主任和学生家长共同签字后生效,并由家长和班主任各执一份。

特殊学生签字:

班主任签字:

学生监护人签字:

见证人签字:

年级:三年级(1)班 201

****年**月**日

幼师资料《特殊合同十二篇》一文希望您能收藏!“幼儿教师教育网”是专门为给您提供幼师资料而创建的网站。同时,yjs21.com还为您精选准备了特殊合同专题,希望您能喜欢!

相关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