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买房合同优选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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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社会提高了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之下,我们常常习惯于签署合约。签署合约可以防止潜在的风险。编辑非常用心地向您推荐一篇名称为“买房合同”的文章,非常荣幸地邀请您浏览本页内容!

买房合同 篇1

甲方:身份证编号:

乙方:身份证编号:

经双方商议,甲方决定将座落于私有瓦房(因长期无人居住,现已成危房),反复查看,商议形成买卖的一致意见,先订立以下协议,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意将自己父亲遗留的私有瓦房,瓦房卖给乙方、双方共同协议价格为壹万元整,乙方于该协议生效后一次性付清壹万元整给甲方、

二.乙方愿意买甲方私有瓦房,乙方已对该房作了如下了解:

1.该瓦房位于___处,房产证号号,门牌号第号、

2.房屋用地面积81.9平方米,屋基面积78.85平方米,房屋总共两间,共长8.3米,宽9.5米、

3.四屋界限东:前滴水、西:与共列、前四柱属于,后三柱属于、南:后挨石砖墙,后墙本人不占、北:挨脱列自占、

三.双方从该协议签字生效,乙方付清款后,甲方交出房屋的一切相关手续,凡未交出的手续从协议签订之日起其它手续一律作废,空口无凭,以此为据,本协议共两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房合同 篇2

在借名买房的背后,实际出资人会与登记购房人签订相应的房屋买卖合同,以保证自己能够取得所购买的房屋,该合同的有效性对实际出资人是否能够取得房屋或者最大化的保护自身的利益至关重要。对于双方在幕后签订买卖合同的有效性需要具体分析。

1.借名购买一般的商品房,该买卖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合同。

意思自治是我国合同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任何人有权依据《合同法》有关委托代理方面的规定,委托他人代理为一定民事法律行为,其中当然包括代理买卖房屋。如果不存在恶意规避法律或者政策的行为,双方当事人自愿签署的借名买房合同合法有效,应具有法律效力。实际出资人可以以双方签订的合同,要求登记购房人将所购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

2.借名购买经济适用房等特殊房屋的合同效力

对于该类合同的效力,我国不同法院有不同的认识,有的'法院认为该类合同为无效合同,理由是双方当事人,尤其是实际出资人存在恶意规避法律或国家政策的行为,属于《合同法》中关于违反法律规定或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无效合同情形,其签订合同的标的是买卖某种特定的购房资格,而非房屋本身,应当认定为无效。

而有的则认为,我国《合同法》明确规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才属无效,而关于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的相关规定不属于法律,亦不属于法规,从维护市场交易秩序的角度出发,该类合同不应判归无效,合同双方如果能够按照规定补缴税收,合同仍应属有效。因两种观点均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导致法院在裁判此类案件时陷入了困境。

“借名买房”者,一定要认清楚所购房屋的性质,如果是拆迁房、安置房、经济适用房等有政策限制交易条件的房产,那么最好不要购买,以免一旦发生纠纷,造成最后落得房财两空。

买房合同 篇3

甲方:身份证编号:

乙方:身份证编号:

经双方商议,甲方决定将座落于私有瓦房(因长期无人居住,现已成危房),反复查看,商议形成买卖的一致意见,先订立以下协议,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意将自己父亲遗留的`私有瓦房,瓦房卖给乙方、双方共同协议价格为壹万元整,乙方于该协议生效后一次性付清壹万元整给甲方、

二.乙方愿意买甲方私有瓦房,乙方已对该房作了如下了解:

1.该瓦房位于___处,房产证号号,门牌号第号、

2.房屋用地面积81.9平方米,屋基面积78.85平方米,房屋总共两间,共长8.3米,宽9.5米、

3.四屋界限东:前滴水、西:与共列、前四柱属于,后三柱属于、南:后挨石砖墙,后墙本人不占、北:挨脱列自占、

三.双方从该协议签字生效,乙方付清款后,甲方交出房屋的一切相关手续,凡未交出的手续从协议签订之日起其它手续一律作废,空口无凭,以此为据,本协议共两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房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房号:_________________

车辆情况:_________________

车型车牌号:_________________

颜色: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于年月日,购买甲方位于区号即项目号楼单元层号房屋,面积㎡。销售单价元/㎡(人民币),总房款为元(人民币)。

2、甲方将坐落于号楼的地下车库号,车库面积㎡,赠予给乙方免费使用。

3、甲方于房屋交付之日起交付车库,即年月日起。权利与义务

4、乙方向甲方承诺:_________________使用期间乙方应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合理使用该车库,不得损坏他人的利益,不得进行违法活动。

5、乙方使用期间可转租第三方,如乙方及第三方发生转租纠纷,则乙方及第三方自行解决,如出现有损甲方形象及利益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该行为,并承担损失。

6、乙方负责车辆的保险(包括车辆盗抢险等在内的`各种保险),对车辆及车内物品出现的丢失或损坏自行负责向保险公司索赔,甲方无赔偿责任。

7、乙方负责车库的保养及维修,甲方不承担责任。

8、甲方须按合同约定日期交付符合合同面积的车库。违约责任

9、甲方若赠予乙方的车库不符合合同约定的面积或者未按合同约定日期交付车库的,则甲方应当将乙方购房款的%退还给乙方。

10、乙方未按约定交付购房款或因晚交购房款导致车库无法赠予的,则甲方不承担责任。

11、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由甲方、乙方、物业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买房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房号:_________________

车辆情况:_________________

车型车牌号:_________________

颜色: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于年月日,购买甲方位于区号即项目号楼单元层号房屋,面积㎡。销售单价元/㎡(人民币),总房款为元(人民币)。

2、甲方将坐落于号楼的地下车库号,车库面积㎡,赠予给乙方免费使用。

3、甲方于房屋交付之日起交付车库,即年月日起。权利与义务

4、乙方向甲方承诺:_________________使用期间乙方应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合理使用该车库,不得损坏他人的利益,不得进行违法活动。

5、乙方使用期间可转租第三方,如乙方及第三方发生转租纠纷,则乙方及第三方自行解决,如出现有损甲方形象及利益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该行为,并承担损失。

6、乙方负责车辆的保险(包括车辆盗抢险等在内的各种保险),对车辆及车内物品出现的丢失或损坏自行负责向保险公司索赔,甲方无赔偿责任。

7、乙方负责车库的'保养及维修,甲方不承担责任。

8、甲方须按合同约定日期交付符合合同面积的车库。违约责任

9、甲方若赠予乙方的车库不符合合同约定的面积或者未按合同约定日期交付车库的,则甲方应当将乙方购房款的%退还给乙方。

10、乙方未按约定交付购房款或因晚交购房款导致车库无法赠予的,则甲方不承担责任。

11、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由甲方、乙方、物业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买房合同 篇6

[提要]汤先生打算在建邺区买一套二手房,通过一家中介公司,他在6月份挑到了合适的房源,并与卖主签订了买卖合同,想着不久后就可以入住新家,汤先生一家都挺开心。可是,事情远不是他想的那么简单,因为汤先生后来发现该房屋内原有户口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无法迁走,而且卖主不答应退还14.6万元房款且中止合同。

汤先生打算在建邺区买一套二手房,通过一家中介公司,他在6月份挑到了合适的房源,并与卖主签订了买卖合同,想着不久后就可以入住新家,汤先生一家都挺开心。可是,事情远不是他想的那么简单,因为汤先生后来发现该房屋内原有户口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无法迁走,而且卖主不答应退还14.6万元房款且中止合同,另外,中介公司又在催促他交纳6800元的中介费,汤先生郁闷不已。

买房人:户口纠纷很头疼。“本来遇到合适的房源挺高兴的,房子品质不错,价格也算适中,于是就签了买卖合同,可当我第二天到派出所查了以后,才知道原来这套房屋里的户口不是卖家的,而是原房主的,且是其因赌博而抵押的房产。”汤先生后来才得知,该房产系卖房人5月份才购入的。

“房子位于汉中门附近,总价约64万元,我先交纳了14.6万元的首付款,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交纳中款39万元后,会将我和家人的户口迁入该房产,尾款结清后,才算完成交易。”汤先生向记者讲述了大致情况。他说,签合同之前自己轻信了卖主承诺的“是我的户口,一定在7月10日前迁走”,而且中介公司也说是卖主的户口,所以他才付了14.6万元的首笔款。

牵扯到的第三方户口问题让汤先生很头疼,他认为卖房人故意隐瞒了户口问题而误导他签订合同,且到合同规定的“7月10日迁出户口”期限后,户口问题依然没有解决,汤先生想与卖方中止合同但被拒。YJs21.cOM

中介方:中介也是受害者关于中介费,汤先生给该中介公司打了6800元的欠条,但由于他想中止与卖方的交易合同,于是就拒付中介费,中介公司对此表示很无奈。

记者连线了该中介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他认为,签订合同之前,卖方坚持承诺“户口是自己的,而且在7月10日前迁出”,中介也是被欺瞒的一方,也是受害者。关于中介费问题,行业内认为,只要买卖双方签订交易合同,中介就有权拿到佣金,汤先生一直拖欠6800元的中介费是不应该的。

而汤先生则认为,中介与卖方一起认定户口是卖房人的,且能在约定期限内迁出,他才签订了合同,中介对此事负有连带责任。为此,记者采访了南京陶然居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崔荣丽董事长,她认为,“中介公司一般会在买卖双方签合同之前告诉户口问题,但如果卖方故意欺诈骗取合同,那么中介和买房人都是受害者。中介公司是没有权利去派出所查卖房人的户口的,只有本人拿着产权证和身份证才能查到房子的户口。”律师:有权追究卖房人责任据了解,6月19日,汤先生在交4000元押金时签订了三方合同,约定违约方须赔偿损失1万元;6月24日,交14.6万元首付款时签订了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责任。

汤先生能否中止合同并讨回自己的14.6万元呢,记者采访了南京道多律师事务所耿晓蓉律师。律师表示,买房人将自己的户口迁入所购房屋,是与买房人今后能够有效使用房屋有密切联系的问题之一。因此,一般情况下,房屋买卖双方都会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对买房人何时能够将自己的户口迁入所购房屋进行约定。

即使没有约定,房屋的产权交易与被交易房屋内户口问题之间的关系依法也应该是这样的:1、房屋产权交易是一种合同行为。2、买房人将自己的户口迁入自己购买的房屋,是买房人附随合同自然应当获得的权益;是房屋出卖方附随合同自然应该承担的义务。所以,房屋出卖方不能及时保证买房人将户口迁入所购买房屋,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现在,房屋出卖方不能保证汤先生的户口正常迁入该房屋,是房屋出卖方没有完全履行房屋出卖义务的具体表现,是房屋中介方没有完全履行中介服务内容的具体行为。汤先生有权追究房屋出卖方相关的法律责任,有权拒付中介服务费用。汤先生追究房屋出卖方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主张,应该这样来依法选择自己行使权利的方式:1、要求房屋出卖方全面履行房屋出卖合同,承担不能全面履行房屋出卖合同的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2、在有证据能够证明房屋出卖方是恶意将存在不能解决户口纠纷的房屋,基于转嫁风险而将房屋出卖给自己的情况下,汤先生有权要求解除该房屋买卖合同,讨回自己的14.6万元并追究房屋出卖方相应的赔偿责任。

原产权人出售房屋,不迁户口的情况一旦发生则较难处理。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户籍归公安部门管辖,所以目前法院在审理房屋纠纷中,对户口问题一般不作判决,仅就户口问题起诉的一般也不予受理。为避免出现上述问题,购房者在购买二手房时应加强自我保护,签订有关户口迁移的条款,不仅要明确约定售房者及其家属户口迁出的时间,还应明确

不及时迁移的法律后果。如规定每逾期一天,按房款总额的百分之几赔偿损失等。一旦出现售房者延期履行或不履行的情况,购房者便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要求赔偿损失。

买房合同 篇7

[提要]汤先生打算在建邺区买一套二手房,通过一家中介公司,他在6月份挑到了合适的房源,并与卖主签订了买卖合同,想着不久后就可以入住新家,汤先生一家都挺开心。可是,事情远不是他想的那么简单,因为汤先生后来发现该房屋内原有户口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无法迁走,而且卖主不答应退还14.6万元房款且中止合同。

汤先生打算在建邺区买一套二手房,通过一家中介公司,他在6月份挑到了合适的房源,并与卖主签订了买卖合同,想着不久后就可以入住新家,汤先生一家都挺开心。可是,事情远不是他想的那么简单,因为汤先生后来发现该房屋内原有户口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无法迁走,而且卖主不答应退还14.6万元房款且中止合同,另外,中介公司又在催促他交纳6800元的中介费,汤先生郁闷不已。

买房人:户口纠纷很头疼。“本来遇到合适的房源挺高兴的,房子品质不错,价格也算适中,于是就签了买卖合同,可当我第二天到派出所查了以后,才知道原来这套房屋里的户口不是卖家的,而是原房主的,且是其因赌博而抵押的房产。”汤先生后来才得知,该房产系卖房人5月份才购入的。

“房子位于汉中门附近,总价约64万元,我先交纳了14.6万元的首付款,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交纳中款39万元后,会将我和家人的户口迁入该房产,尾款结清后,才算完成交易。”汤先生向记者讲述了大致情况。他说,签合同之前自己轻信了卖主承诺的“是我的户口,一定在7月10日前迁走”,而且中介公司也说是卖主的户口,所以他才付了14.6万元的首笔款。

牵扯到的第三方户口问题让汤先生很头疼,他认为卖房人故意隐瞒了户口问题而误导他签订合同,且到合同规定的“7月10日迁出户口”期限后,户口问题依然没有解决,汤先生想与卖方中止合同但被拒。

中介方:中介也是受害者关于中介费,汤先生给该中介公司打了6800元的欠条,但由于他想中止与卖方的交易合同,于是就拒付中介费,中介公司对此表示很无奈。

记者连线了该中介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他认为,签订合同之前,卖方坚持承诺“户口是自己的,而且在7月10日前迁出”,中介也是被欺瞒的一方,也是受害者。关于中介费问题,行业内认为,只要买卖双方签订交易合同,中介就有权拿到佣金,汤先生一直拖欠6800元的中介费是不应该的。

而汤先生则认为,中介与卖方一起认定户口是卖房人的,且能在约定期限内迁出,他才签订了合同,中介对此事负有连带责任。为此,记者采访了南京陶然居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崔荣丽董事长,她认为,“中介公司一般会在买卖双方签合同之前告诉户口问题,但如果卖方故意欺诈骗取合同,那么中介和买房人都是受害者。中介公司是没有权利去派出所查卖房人的户口的,只有本人拿着产权证和身份证才能查到房子的户口。”律师:有权追究卖房人责任据了解,6月19日,汤先生在交4000元押金时签订了三方合同,约定违约方须赔偿损失1万元;6月24日,交14.6万元首付款时签订了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责任。

汤先生能否中止合同并讨回自己的14.6万元呢,记者采访了南京道多律师事务所耿晓蓉律师。律师表示,买房人将自己的户口迁入所购房屋,是与买房人今后能够有效使用房屋有密切联系的问题之一。因此,一般情况下,房屋买卖双方都会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对买房人何时能够将自己的户口迁入所购房屋进行约定。

即使没有约定,房屋的产权交易与被交易房屋内户口问题之间的关系依法也应该是这样的:1、房屋产权交易是一种合同行为。2、买房人将自己的户口迁入自己购买的房屋,是买房人附随合同自然应当获得的权益;是房屋出卖方附随合同自然应该承担的义务。所以,房屋出卖方不能及时保证买房人将户口迁入所购买房屋,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现在,房屋出卖方不能保证汤先生的户口正常迁入该房屋,是房屋出卖方没有完全履行房屋出卖义务的具体表现,是房屋中介方没有完全履行中介服务内容的具体行为。汤先生有权追究房屋出卖方相关的法律责任,有权拒付中介服务费用。汤先生追究房屋出卖方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主张,应该这样来依法选择自己行使权利的.方式:1、要求房屋出卖方全面履行房屋出卖合同,承担不能全面履行房屋出卖合同的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2、在有证据能够证明房屋出卖方是恶意将存在不能解决户口纠纷的房屋,基于转嫁风险而将房屋出卖给自己的情况下,汤先生有权要求解除该房屋买卖合同,讨回自己的14.6万元并追究房屋出卖方相应的赔偿责任。

原产权人出售房屋,不迁户口的情况一旦发生则较难处理。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户籍归公安部门管辖,所以目前法院在审理房屋纠纷中,对户口问题一般不作判决,仅就户口问题起诉的一般也不予受理。为避免出现上述问题,购房者在购买二手房时应加强自我保护,签订有关户口迁移的条款,不仅要明确约定售房者及其家属户口迁出的时间,还应明确

不及时迁移的法律后果。如规定每逾期一天,按房款总额的百分之几赔偿损失等。一旦出现售房者延期履行或不履行的情况,购房者便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要求赔偿损失。

买房合同 篇8

甲方(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房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车库买卖事项经过协调,一致同意订立合同条款如下,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自有车库(______号楼______库,房产证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出售给乙方。

二、车库价款经双方议定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甲方收到房款后出具收据。

三、车库价款支付方式。在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之日,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房款付清后,此车库归乙方所有,甲方办理房产证时(办理房产证费用甲方自付)应协助乙方到房产部门办理过户登记。

四、甲方收到乙方应交的全部房款之后交付给乙方使用(交付房屋前发生的水、电、供热、物业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五、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办理过户手续,乙方可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屋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另支付乙方已收房屋价款等额的违约金。

六、甲方保证其出卖给乙方的车库,产权清楚,绝无其他项权利设定或其他纠纷,属于准予使用的建筑。乙方买受后,如该房屋产权有纠葛,纠纷概由甲方负责处理,以致影响乙方权利的行使,造成乙方损失的`并赔偿乙方损失。

七、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建三江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即生效,须共同遵守。本合同未尽事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房合同 篇9

[提要]汤先生打算在建邺区买一套二手房,通过一家中介公司,他在6月份挑到了合适的房源,并与卖主签订了买卖合同,想着不久后就可以入住新家,汤先生一家都挺开心。可是,事情远不是他想的那么简单,因为汤先生后来发现该房屋内原有户口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无法迁走,而且卖主不答应退还14.6万元房款且中止合同。

汤先生打算在建邺区买一套二手房,通过一家中介公司,他在6月份挑到了合适的房源,并与卖主签订了买卖合同,想着不久后就可以入住新家,汤先生一家都挺开心。可是,事情远不是他想的那么简单,因为汤先生后来发现该房屋内原有户口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无法迁走,而且卖主不答应退还14.6万元房款且中止合同,另外,中介公司又在催促他交纳6800元的中介费,汤先生郁闷不已。

买房人:户口纠纷很头疼。“本来遇到合适的房源挺高兴的,房子品质不错,价格也算适中,于是就签了买卖合同,可当我第二天到派出所查了以后,才知道原来这套房屋里的户口不是卖家的,而是原房主的,且是其因赌博而抵押的房产。”汤先生后来才得知,该房产系卖房人5月份才购入的。

“房子位于汉中门附近,总价约64万元,我先交纳了14.6万元的首付款,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交纳中款39万元后,会将我和家人的户口迁入该房产,尾款结清后,才算完成交易。”汤先生向记者讲述了大致情况。他说,签合同之前自己轻信了卖主承诺的“是我的户口,一定在7月10日前迁走”,而且中介公司也说是卖主的户口,所以他才付了14.6万元的首笔款。

牵扯到的第三方户口问题让汤先生很头疼,他认为卖房人故意隐瞒了户口问题而误导他签订合同,且到合同规定的“7月10日迁出户口”期限后,户口问题依然没有解决,汤先生想与卖方中止合同但被拒。

中介方:中介也是受害者关于中介费,汤先生给该中介公司打了6800元的欠条,但由于他想中止与卖方的交易合同,于是就拒付中介费,中介公司对此表示很无奈。

记者连线了该中介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他认为,签订合同之前,卖方坚持承诺“户口是自己的,而且在7月10日前迁出”,中介也是被欺瞒的一方,也是受害者。关于中介费问题,行业内认为,只要买卖双方签订交易合同,中介就有权拿到佣金,汤先生一直拖欠6800元的中介费是不应该的。

而汤先生则认为,中介与卖方一起认定户口是卖房人的,且能在约定期限内迁出,他才签订了合同,中介对此事负有连带责任。为此,记者采访了南京陶然居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崔荣丽董事长,她认为,“中介公司一般会在买卖双方签合同之前告诉户口问题,但如果卖方故意欺诈骗取合同,那么中介和买房人都是受害者。中介公司是没有权利去派出所查卖房人的户口的,只有本人拿着产权证和身份证才能查到房子的户口。”律师:有权追究卖房人责任据了解,6月19日,汤先生在交4000元押金时签订了三方合同,约定违约方须赔偿损失1万元;6月24日,交14.6万元首付款时签订了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责任。

汤先生能否中止合同并讨回自己的14.6万元呢,记者采访了南京道多律师事务所耿晓蓉律师。律师表示,买房人将自己的户口迁入所购房屋,是与买房人今后能够有效使用房屋有密切联系的问题之一。因此,一般情况下,房屋买卖双方都会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对买房人何时能够将自己的户口迁入所购房屋进行约定。

即使没有约定,房屋的产权交易与被交易房屋内户口问题之间的关系依法也应该是这样的:1、房屋产权交易是一种合同行为。2、买房人将自己的户口迁入自己购买的'房屋,是买房人附随合同自然应当获得的权益;是房屋出卖方附随合同自然应该承担的义务。所以,房屋出卖方不能及时保证买房人将户口迁入所购买房屋,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现在,房屋出卖方不能保证汤先生的户口正常迁入该房屋,是房屋出卖方没有完全履行房屋出卖义务的具体表现,是房屋中介方没有完全履行中介服务内容的具体行为。汤先生有权追究房屋出卖方相关的法律责任,有权拒付中介服务费用。汤先生追究房屋出卖方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主张,应该这样来依法选择自己行使权利的方式:1、要求房屋出卖方全面履行房屋出卖合同,承担不能全面履行房屋出卖合同的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2、在有证据能够证明房屋出卖方是恶意将存在不能解决户口纠纷的房屋,基于转嫁风险而将房屋出卖给自己的情况下,汤先生有权要求解除该房屋买卖合同,讨回自己的14.6万元并追究房屋出卖方相应的赔偿责任。

原产权人出售房屋,不迁户口的情况一旦发生则较难处理。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户籍归公安部门管辖,所以目前法院在审理房屋纠纷中,对户口问题一般不作判决,仅就户口问题起诉的一般也不予受理。为避免出现上述问题,购房者在购买二手房时应加强自我保护,签订有关户口迁移的条款,不仅要明确约定售房者及其家属户口迁出的时间,还应明确

不及时迁移的法律后果。如规定每逾期一天,按房款总额的百分之几赔偿损失等。一旦出现售房者延期履行或不履行的情况,购房者便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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