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一般分为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和公约。这些规章制度的制定与实施必须具有民主性和科学性。特别是对于公司企业来说,一个完善的规章制度不仅仅是日常管理的指导,更是公司文化的基石。如果您对于规章制度有兴趣,可以在下面提供的资料中找到与您相关的内容“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非常感谢您的关注,并请不要忘记收藏本文!
一、聘用
每位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应出示健康证并按要求在公司指定的医院进行身体健康检查,拒绝检查者或体检结果不符合公司要求的,公司不予录用。
所有员工者应该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资料,一旦有所变化(住址、联系电话等)应及时至人事部更改。
二、试用期
员工在正式聘用之前,必须有相关期限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工作表现合格的,方可给予正式聘用;凡不符公司录用要求的,公司可解除聘用关系。在试用期内辞职者,须提前至少一星期向部门主管及人事部提出。
三、工作时间与考勤
工作时间
按劳动法规定,工作时间定为每周40小时。
总部工作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
商店按营业需要自行制定工作时间,并实行综合工时制。
考勤制度
员工在上班前应先在考勤机上打卡,商场员工应在换上工作服后再打卡,下班时应先打卡后换工作服。
严令禁止代替他人打卡或要求他人代为打卡。
员工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况时,分别按下列规定处理。
迟到
上班迟到十五分钟至三十分钟者,扣除一小时工资。
上班迟到三十分钟至二小时者,扣除半日工资;二小时以上者,扣除半日工资外,按旷工半日论。
上班迟到者应立即报告上级负责人,并讲述迟到的原因。
遇有恶劣天气或他不可控制因素而影响正常出勤时,按公司统一规定执行。
早退
下班时间前五分钟至十五分钟以内提前下班者,视为早退。早退者将被扣除一小时工资。下班时间前十五分钟以前下班者,均以旷工半日论,并扣除半日工资。
旷工
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续假而擅离岗位的员工均以旷工论。
迟到或早退累计三次者,将受到一次书面警告。
换班
商场员工在没有得到部门经理以上级批准的情况下,不得擅自换班。如需换班要填写换班申请单。否则,一律按旷工处理。
另外
商场安全管理部门的员工应在指定的范围内坚持工作,直到有人接替才可离开岗位。没有上级主管的批准,员工不可擅离职守。如需在工作时间外出,商场员工须填"出门申请单",经上级主管、(副)经理或商场经理签字后并经人事部批准后,打卡离开公司,返回公司也须打卡。总部员工则必须口头向部门主管及人事部申请后打卡离开公司,返回公司也须打卡。
若员工忘记打卡,必须及时向主管说明,经部门经理或商场经理在“遗忘/漏打卡申请表”上签字并交给人事部,否则按旷工处理。商场员工一个月不得遗忘打卡超过二次,第三次将受到口头警告处分。
商场员工上下班走公司指定的通道,上班时须正确穿着制服并佩戴胸卡。
四、年度考评
公司除在试用期结束时对员工进行考核外,还将定期对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发展进行评估的讨论,其结果将作为员工职位和薪金调整的依据。
五、合同续签
员工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用书面形式报告公司是否希望续签合同并简述理由。公司将根据员工在合同期间的工作业绩的态度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六、晋升与调职
公司奉行机会均等的人事政策,为每位员工提供平等而合理的工作发展空间。公司会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公司的需要并结合个人愿望提升和调动员工的岗位。
七、辞职与解聘
员工可以因正当理由向公司提出辞职,但必须至少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公司会在一个星期内对其申请予以答复并按相应程序办理有关手续。若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且符合公司辞退员工的标准,公司按规定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合同。在员工离开公司以前,应将公司的财产、工具、钥匙、证件的所有有关公司的信息资料等交还所在部门负责人。否则,公司有权利不办理相关的手续。
八、亲属的雇用
一般情况下公司不雇用员工的亲属(如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如公司员工与另一名员工结婚,则人事部门可以调动任何一方的工作部门。
九、公司与员工终止劳动合同的程序与步骤
辞职程序
1、辞职书(员工)
2、接收辞职书(部门经理/副经理以上)
3、审批
4、清办离职事项(员工/相关部门)
5、准备资料/结账(人力资源部)
6、签发离职证明(总经理或店长)
7、离职(员工)
解聘程序
1、解聘报告(部门负责人)
2、商讨/审批
3、签发解雇书(总经理或店长)
4、清办解聘事项(员工/相关部门)
5、准备资料/结账(人力资源部)
6、解雇(员工)
十、工资
以最大可能激励广大员工为公司利益努力工作,并使每一位为公司积极努力、有效工作的员工,都能得到一份与其付出相适应的劳动报酬,这是公司的基本薪资政策;定期参加行业性薪资调查,以确保公司薪资水平的合理性和竞争性,是我们保证公司的人力资源素质的基本手段。另外,员工的薪资是保密的,同事之间不要相互打听、询问和泄露,否则后果自负。
业绩评估后为公司的工资检讨期。我们按员工的工作表现、公司的营业状况、劳动市场的讯息、物价指数以及其它因素,检讨指数以及其它因素,检讨薪资福利水平并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将采取银行自动转账方式于每月的二十五日发放工资。
津贴
商场轮班的员工或享受轮班津贴。
津贴费为:晚班至:元人民币/班。
连续工作12小时以上者:元人民币/班。
纳税
公司将按国家规定统一扣除代缴个人所得税。
部长(不含)以下新员工的试用期管理按下列步骤进行:
(1) 外聘新员工入职当日应签订劳动合同;
(1) 新员工所在部门部长(或其授权人)为新入职员工确定试用期培训计划和目标;
(2) 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后,由人力资源部和部长(或其授权人)分别与其谈话,评价新员工的工作业绩,并给予指导,了解新员工需要的支持;
(3) 新员工在转正日的前一周,应填写《试用人员转正申请表》中个人总结部分,部长同新员工做转正面谈,填写《试用人员转正申请表》中员工评价、岗位建议、待遇建议部分;
(4) 部长向人力资源部提交《试用人员转正申请表》,由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核,人力资源部可在必要时同相关部门进行沟通;
(5) 人力资源部填写《试用人员转正申请表》,呈交新员工所在部门的直接上级审批;
(6) 如果转正申请得到批准,人力资源部向该员工发转正通知,抄送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并同转正员工进行转正面谈;如果转正申请未得到批准,由人力资源部安排辞退手续,对于内部招聘新员工,人力资源部可建议返回原部门工作。
部长及部长以上新员工的试用期管理按下列步骤进行:
(1) 外聘新员工入职当日由人力资源部为新员工安排一小时左右的入职培训,同时签订劳动合同;
(7) 总裁(或其授权人)为新入职员工确定试用期培训计划和目标;
(8) 在新员工入职一个月后,由总裁(或其授权人)与其谈话,评价新员工的工作业绩,并给予指导,了解新员工需要的支持;
(9) 新员工在转正日的前一周,应填写《试用人员转正申请表》中个人总结部分,交人力资源部审核,由总裁同新员工进行转正面谈,对新员工进行评价,审批《试用人员转正申请表》,并确定新员工的岗位和待遇;
(10) 如果转正申请得到批准,人力资源部向该新员工发转正通知,抄送总裁;如果转正申请未得到批准,由人力资源部安排延长试用期、调职或办理辞退手续。
试用期的员工由人力资源部及员工聘用部门共同负责培训、考查。
在试用期内,公司或员工如需解除劳动合同,应参照劳动合同相关条款规定,并妥善完成工作交接。
试用期员工应提供身份证及相关证件、学历、职称及其他应聘时列举的资格或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供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核,复印件由人力资源部存档。如果新员工提供的资料存在虚假、误导等问题,人力资源部可向员工聘用部门通报,同时解除同该员工的劳动合同。
试用期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考勤纪律及劳动纪律,并且接受严格的考察措施。
1、为认真贯彻执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产品质量法》、《计量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把好医疗器械购进质量关,确保依法购进并保证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严格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采购,质量第一的原则;
3、在采购时应选择合格供货方,对供货方的法定资格,履约能力,质量信誉等应进行调查和评价,并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
4、采购应制定计划,并有质量管理机构人员参加,应签订书面采购合同。明确质量条款。采购合同如果不是以书面形式确立的,购销双方应提前签订注明各自质量现任的质量保证协议书。协议书应明确有效期;
5、购进的产品必须有产品注册号、产品包装和标志应符合有关规定。工商、商购销合同及进口医疗器械合同上注明质量条款及标准;
6、对首次供货单位必须确定其法定资格,合法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首次经营的品种应征求质量部门意见,并经企业负责人批准;
7、从生产(经营)企业购进首批医疗器械应向生产(经营)企业索取测试合格报告。并建立医疗器械质量档案,便于研究处理医疗器械质量问题;
8、购进医疗器械产品应开据合法要据,并按规定建立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票据和记录应按规定妥善保管;
9、按规定签转购进医疗器械付款凭证,付款凭证应有验收合格鉴章后方能签转财务部门付款。凡验收不符合规定,或未经验收人员签章者,一律不予签转付款;
10、进货人员应定期与供货方联系,或到供货方实地了解,考察质量情况,配合质量管理部共同做好医疗器械的质量管理工作,协助处理质量问题;
11、业务人员应及时了解医疗器械的库存结构情况,合理制定业务购进计划,在保证满足市场需求的前提下,避免医疗器械因积压过期失效或滞销造成的损失。
(一)医院感染概述
1. 医院感染的概念
医院感染,也称为医院内获得性感染或医疗保健相关感染,是指住院病例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包括在住院期间发生的感染和在医院内获得而出院后发生的感染,但不包括入院前已开始或入院时已存在的感染。
2. 医院感染的种类
医院感染的分类方法有很多种。如果根据医院感染发生的部位不同,可将医院感染共分为12类:下呼吸道、伤口、泌尿道、胃肠道、血液、皮肤软组织、骨与关节、生殖道、中枢神经系统、心血管、眼耳鼻喉和口腔感染及全身感染。
根据医院感染发生部位的不同,可将医院感染分为呼吸道感染、泌尿道感染、手术切口感染、血液感染等。
其中,呼吸道发生的医院感染病例,占全部医院感染病人的半数以上,表明呼吸道在医院感染中具有高发的普遍特性,在医疗过程中要注意加强对这些部位保护,做好预防和消毒工作,减少引起该部位感染的操作。
可采取的措施有:保持病室内空气洁净新鲜,提高机体防御能力,保护和隔离易感者;加强空气和医疗器械的消毒灭菌处理,及时隔离感染患者,隔离传染病患者;减少病室内人员流动。
尿道感染主要是细菌侵入泌尿道引起的炎症,80%的医院的泌尿道感染与导尿有关,无菌操作不严格,导致导尿管污染或将尿道外口周围细菌植入膀胱;长期留置导尿管,留置时间越长,感染率越高。
因此,消毒和无菌操作应达到规范化、标准化。根据感染人群的不同可分为病人发生的感染和医务人员感染等;根据引起医院感染病原体来源的不同进行分类,将医院感染分为外源性感染和内源性感染。
内源性的医院感染又称自身医院感染,是指在医院内由于各种原因,病人遭受其本身固有细菌侵袭而发生的感染。外源性的医院感染也称交叉感染,是指病人遭受医院内非本人自身存在的各种病原体侵袭而发生的感染。
3. 医院感染的发生原因
主要原因包括:①不合理使用抗生素和抗菌制剂;②消毒、隔离和灭菌不严格;③院内交叉感染;④临床诊疗方式的改变;⑤人口老龄化;⑥领导缺乏重视。
4. 医院感染的判断标准
下列情况属于医院感染:
①无明确潜伏期的感染,入院48小时后发生的感染为医院感染;有明确潜伏期的感染,自入院时起超过平均潜伏期后发生的感染为医院感染;
②本次感染直接与上次住院有关;
③在原有感染基础上出现其他部位新的感染(除外脓毒血症迁徙灶),或在原感染已知病原体基础上又分离出新的病原体(排除污染和原来的混合感染)的感染;
④新生儿在分娩过程中和产后获得的感染;
⑤由于诊疗措施激活的潜在性感染,如疱疹病毒、结核杆菌等的感染;
⑥医务人员在医院工作期间获得的感染。
下列情况不属于医院感染:
①皮肤黏膜开放性伤口只有细菌定植而无炎症表现;
②由于创伤或非生物性因子刺激而产生的炎症表现;
③新生儿经胎盘获得(出生后48小时内发病)的感染,如单纯疱疹、弓形体病、水痘等;
④患者原有的慢性感染在医院内急性发作。
5. 医院感染的特点
(1)医院中病原体种类繁多、来源广泛:近年来我国医院感染革兰阴性杆菌以大肠埃希菌、铜绿假单胞菌、肺炎克雷伯菌为常见病原体;革兰阳性球菌以葡萄球菌属、肠球菌属为主。不同年份观察革兰阳性球菌呈逐年增加趋势,但革兰阴性杆菌仍是医院感染的主要致病菌。
(2)流行的菌株具有耐药性,难以治疗:控制病原体耐药性的播散主要包括3个环节:减少不合理的抗生素处方;加强环境卫生控制;监测耐药菌株抗性的发展趋势。
(3)污染环节多,控制难度大:医院作为一个特殊的环境,在从事医疗、预防、保健等工作过程中,会产生大量医疗废水、废气和医疗废弃物等污染物,这些污染物携带有大量致病微生物和化学有害物,对这些废物的收集、处理稍有不慎,必然会危害人们的健康。
(4)易感人群集中,抵抗力低,病死率高:调查发现,随着患者年龄的增大和住院天数的延长,医院感染病死率增高。我们认为这与老年前期和老年患者往往病情较重、抗感染能力低下、住院天数延长及感染机会增加有关。
6. 医院感染的危害性
①延长住院期限,增加费用;②加重病情,增加病死率;③扩大传播。医院的菌株具有耐药性,易使社会人群受到感染;④医院中工作人员的感染问题比较严重,如乙型肝炎、肺结核、SARS等。据相关统计显示,接触血液机会高的科室如外科、检验科、口腔科,乙型肝炎感染率高达30%~50%。
(二)我国医院感染管理的现状、发展及监测的常用指标
1. 我国医院感染管理的现状、发展
医院感染管理就是按照医院在医疗、诊断过程中不断出现的感染等客观规律,运用有关的理论和方法对医院感染现象进行计划、组织和控制活动,以提高工作效率、减少感染发生。医院感染管理是医院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医疗安全最重要的一环。
我国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起步虽然较先进国家相对滞后,但是随着医学科学的迅速发展和医疗技术的进步,医院感染的研究发展速度也非常快,医院感染管理学逐步形成,并形成其自身的特点,包括明确的医院感染管理学概念、范畴、研究内容、基本理论和应用实践等,形成了一门独立的综合性边缘交叉学科,主要研究医院感染发生、发展、预防和控制的客观规律。
我国制定了很多有关医院感染控制和管理的规章性文件,如20__年制定的《医院感染诊断标准(试行)》。
“十一五”期间先后颁布了数十部相关文件,如《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控制工作的通知》《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及处置管理规范》和《医院感染监测规范》等。
标志着我国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也已经逐步向规范化和标准化发展。对过去一些管理规定和监控办法做了较大的调整和完善。在医院管理的诸多环节中,医院感染管理直接体现了医院的医疗、护理质量,影响着医院的生存和发展。
卫生部《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中对医院感染管理制度作了详细的规定:
(1)医院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细则》及《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医院感染管理是院长重要的职责,是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织部分;
(2)定期讨论在贯彻医院(医院感染部分)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执行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3)医院感染管理部门:住院床位总数在100 张以上的医院应当指定分管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部门。其他医疗机构应当有医院感染管理专(兼)职人员,建立与完善医院感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程序与措施。
(4)医院要制定和实施医院感染管理与监控方案、对策、措施、效果评价和登记报告制度,确定临床预防和降低医院感染的重点管理项目,并作为医院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核查。
(5)将对医务人员的消毒、隔离技术操作定期考核与医院感染管理指标的完成情况,纳入定期科室医疗质量管理与考核的范围,并定期向医务人员与管理部门通报。
(6)建立医院感染控制的在职教育制度,定期对医院职工进行预防医院感染的宣传与教育。
(7)医院须规范消毒、灭菌、隔离与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消毒隔离工作制度,要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口腔科、手术室、重症监护室、新生儿病房、产房、内窥镜室、血液透析室、导管室、临床检验部门和消毒供应室等重点部门的医院感染管理与监测工作。
(8)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制定和完善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坚持抗菌药物分级使用。开展临床用药监控,实施抗菌药物用量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对过度使用抗菌药物的行为及时予以干预。
(9)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有效管理,并有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第一章 总则
一、目的
第一条 完善现有的考评体系,明确公司的价值导向,不断增强公司的整体核心力。
第二条 通过对试用期员工的考核沟通,帮助他们尽快了解公司,明确岗位需求,融入公司文化,并为决定新员工的去留及转正定级提供依据。
二、定义
第三条 试用期是指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所规定的一个阶段的试用时间。在此期间用人单位进一步考察被录用的员工是否真正符合聘用条件,能否适应公司要求及工作需要。同样,劳动者也可以进一步了解用人单位的工作条件是否符合招聘时所提供的情况,自己能否适合或胜任所承担的工作,从而决定是否继续保持劳动关系。试用期一般为1—____个月,最长不超过____个月(含培训时间)。
三、适用范围
第四条 本考核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新入职员工。
第五条 新员工的职业道德、文化素质、职业潜力由人力资源部考核,新员工的业务技能、业务素质由入职部门考核。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的业务技能、业务素质由总经理考核。
四、考核原则
第六条 事实求是原则:考核要以日常管理中的观察、记录为基础,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强调以数据和事实说话。
第七条 区别对待原则:相对于正式员工的绩效改进考核而言,对于试用期员工的考评是综合考评,需要对其任职状况,劳动态度和工作时效做全面的评价。
第八条 考、评结合原则:对于试用期员工的考核日常的月度考核、试用期结束的'评议与个人试用期总结报告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综合评价,力求客观、公正、全面。
第九条 效率优先原则:对于考核结果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能力明显不适应工作需求、工作缺乏责任心和主动性的员工要及时按规定终止试用期,解除劳动关系。管理者未按公司规定而随意辞退员工或者符合公司辞退条件而未及时提出辞退建议,致使造成不良后果或不良影响的,相关人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条 考核以重能力、重潜力,业绩为辅助考核条件,考核标准尽可能量化。
第二章 考核形式、周期及内容
五、考核周期、形式
第十一条 试用期员工的考核分月度考核(根据实际情况而定)、试用期结束的评议与个人试用期总结报告三种形式。月度考核每月进行一次,试用期结束评议与个人试用期总结报告原则上在试用期结束时通过笔试、答辩等方法进行。
第十二条 考核期限根据岗位性质、合同期限一般为一至六个月,特殊情况下亦可缩短,但至少应有一个月考核期(如果试用期为一个月的,考核采取试用期结束评议与个人试用期总结报告的形式操作)。
六、考核内容
第十三条 试用期员工月度考核要素为工作态度、作业能力、工作绩效三大项。
第十四条 试用期结束考核结合岗位要求,全面考评员工试用期间的任职资格:品德、素质、能力、绩效、经验。
第十五条 个人试用期的总结报告主要是个人在试用期间的.应知应会,个人的自我规划与职业生涯规划。
第十六条 具体的实施办法及考核表格由人力资源部依据具体情况设置;考核、评议结束后人力资源部依据相关情况,汇集相关部门逐一对考核员工进行绩效面谈。
第三章 考核的准备及结果应用
七、考核信息准备
第十七条 人力资源部门、用人部门综合各方面收集到的考核信息,客观公正的评价员工,信息来源一般有以下几种
1.用人部门记录员工工作过程中的关键行为或事件;
2.员工的培训记录;
3.员工定期工作总结及日常汇报材料;
4.同一团队成员的评价意见或证明材料;
5.相关部门或个人的反馈意见或证明材料;
6.用人部门与员工沟通过程中积累的有关信息。
八、考核结果
第十八条 无论是月度考核、试用期结束评议还是综合评定,其考核结果都包括评语和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两部分。
第十九条 考核等级的定义如下
1.优秀(90分以上):相对于试用期员工而言,各方面都表现突出,尤其是工作绩效方面,远远超出对试用期员工的要求;
2.良好(80—90分):各方面超出对试用期员工的目标要求;
3.合格(60---80分):达到或基本达到对试用期员工的基本要求;
4.不合格(60分以下):达不到对试用期员工的基本要求。
第二十条 考核成绩达到合格者,即时转为正式员工。成绩在60分以下者,结束试用期,解除关系(辞退)。
第二十一条 正式录用的员工考核结果记入档案。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所有。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从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以前的规章、制度、规定与本管理办法有抵触的地方,以本办法为准,没有抵触的继续遵照执行。
一、目的:为确保我公司GSP质量体系能正常、有效地运行,对公司药品进行严格规范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适用于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药品质量管控和卫生管理。
三、依据:根据《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四、责任人:质量领导小组及各部门药品从业人员
五、内容:
(一)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专间操作人员还应戴口罩。
(二)从业人员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操作时应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药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药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
1、接触食品药品前;
2、上厕所后;
3、处理生食物后;
4、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
5、咳嗽喷嚏或擤鼻子后;
6、处理动物或废物后;
7、触摸耳鼻、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
8、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四)非接触直接入口食品药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
1、开始工作前;
2、上厕所后;
3、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
4、喷嚏或擤鼻子后;
5、处理动物或废物后;
6、从事任何(其他)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五)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应再次更换专间内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双手严格进行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地消毒双手。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
(六)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
(七)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或从事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八)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加工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
第一条、员工晋升的基本原则及条件
1、符合公司及部门发展的实际需求。
2、晋升员工自身素质达到公司及部门考核要求。
3、晋升方向与个人职业生涯规划方向一致。
4、晋升员工通过营运部的晋升考核。
第二条、人事审批权限
1、门店主管层以上级别的员工(含主管)晋升由营运经理审核,营运总监任命,总经理签批。
2、门店主管层以下级别的员工晋升由门店负责人进行一级考核,营运部督导或经理复核,营运总监签批。
第三条、晋升加薪管理流程
1、员工晋升加薪申报
1.1.由员工所在门店负责人对准备晋升员工的工作表现、岗位技能及其他方面的能力进行日常观察,并根据门店年度经营计划、门店年度人力资源发展规划以及阶段性发展需求根据门店人员的工作表现,向公司营运部提交“员工晋升加薪申请表”。
1.2.在营运部未正式发布批准任命之前,员工晋升加薪后对应的工资及福利待遇等维持晋升前水平不变。
1.3.所有提出加薪需求员工必须为试用期一月以上正式转正员工且至少熟悉一个岗位操作工作,管理层员工除外。
1.4.各直营门店同一名员工每月最多可同时对2个岗位进行加薪申请考核
1.5.营运部根据门店报审材料对准备晋升加薪员工进行考核和审核,每月20日之前各店负责人根据店面实际情况对意向加薪员工进行初试,初试后准确填写《员工加薪申请表》至营运部经理处汇总,营运部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安排将于当月23—25日对店面初试合格员工进行理论知识笔试(30%)、实际操作考试(60%)、个人品质(10%)三方面进行考核。总分达80分及以上及达到加薪标准。
2、组织晋升考核评估工作
2.1.晋升考核评估工作原则
2.1.1.充分尊重原则
营运部将充分尊重各门店用人需求,支持和配合完成晋升员工全面素质考核工作。
3、员工晋升任命
3.1.营运部部根据所有审批意见编制人事加薪公函。
3.2.任命公函将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进行。
3.2.1.门店内部公告或营运部微信群公布。
3.2.2.公司内部公告栏公告。
第四条、注意事项
1、各门店统一按照以上要求完成门店人员的加薪晋升工作。
2、特例需由营运部上报公司,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执行。
3、所以晋升/晋级加薪人员必须通过营运部晋级评估后方可任命。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由营运部负责起草、解释。
##结束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早、中值班由部门主管统一安排。
四、员工的考勤情况,由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全体员工。
五、作息时间
每天工作8小时,工作时间为8:00—17:30(其中:中餐时间1个半小时)。因季节或其他原因需调整时间等,公司将及时通知
六、违纪界定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睡岗等,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点名时未到;迟到30分钟以内的,每次上交现金10元,否则扣罚工资20元,迟到40分钟以上的扣半天工资;如遇特殊情况本人应于点名前电联主管领导,特殊情况超过2次按迟到论处!
2、早退:指未请示部门主管擅自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5分钟以内,每次上交现金10元,否则扣罚工资2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旷工半天扣1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3天工资;一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的,扣罚未结工资的50%;一月内连续旷工5天以上或累计7天以上,扣罚未结工资的95%。
5、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现金20元,否则扣罚工资50元;
七、请假制度
1、每月公休3天,所有员工公休外的请假由总经理审批,未经批准每超休1天扣2天工资(月工资平均数)
2、连续休假2天以上者报总经理批准!未批准擅自休假者按旷工论处!
3、公休、请假必须填写请假条,未填写请假条休班者按旷工论处。
4、电话、短信请假者事毕2天内补写请假条,超期按旷工论处
5、同一部门不得出现两人及两人以上同时休假
1、医疗器械凡应标明有效期的,未标注有效或更改有效期有按伪劣医疗器械处理;
2、医疗器械应按批号进行储存养护,根据医疗器械的有效期相对集中存放,按效期远近依次堆码存放;
3、未标注有效期的入库质量验收时应判定不合格医疗器械。验收人员应拒绝收货。
4、在近期6个月的产品应在货位上设置近效期标志或标牌;
5、近效期医疗器械产品,配送中心仓库各连锁门店,按月填写效期崔销报表,报总部业务部和总经理,以便于掌握近效期情况,进行崔销或与供货方调解。由于工作疏忽没有及时上报,造成损失,责任由部门自负,按有关罚则处罚;
6、有效期不是6个月的,不得购进,不得验收入库;
7、及时处理过期失效产品,严格杜绝过期失效产品发出流入市场。
一、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二、医疗机构执业,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
三、医疗机构必须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和收费标准悬挂于明显处所。
四、医疗机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五、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医德教育。
六、医疗机构不得使角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七、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工作,必须佩戴有本人姓名、职务或职称的标牌。
八、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
九、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治的病人,医疗机构不得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或死亡证明书等证明文件:未经医师(士)、助产人员亲自接产,医疗机构不得出具出生证明书或者死产报告书。
十、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患者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时,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被授权负责人的批准后实施。
十一、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医疗机构对传染病、精神病、职业病等患者的特殊诊治和处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十三、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药品管理。
十四、医疗机构必须按照人民政府及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收取医疗费用,详细列项,并出具收据。
十五、医疗机构必须承担相应的预防保健工作,承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支援农村、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等任务。
十六、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疾病流行或者其他意外情况时,医疗机构及其卫生技术人员必须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案防工作,维护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适用本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外国银行分行以及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参照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的目标是,通过建立健全案防管理体系,完善案防管理制度和流程,强化法人负责和责任追究,推进案防长效机制建设,实现案防关口前移,及早防范和化解案件风险。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案件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独立实施或参与实施的,或外部人员实施的,侵犯银行业金融机构或客户资金或其他财产权益的,涉嫌触犯刑法,已由公安、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按规定应当移送公安、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刑事案件。
第五条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组织架构
第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案防工作第一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本办法要求,建立与本机构风险管理、资产规模和业务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案防管理体系,有效监测、预警和处置案件风险。案防管理体系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基本要素:
(一)董事会(或理事会等,下同)职责;
(二)监事会职责;
(三)高级管理层职责;
(四)适当的组织架构;
(五)管理政策、制度和流程;
(六)内部监督与检查。
第七条董事会应当将案件风险作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一项重要风险,将董事长列为案件风险防范第一责任人。董事会应当下设合规委员会或承担合规管理职责的专门委员会(以下简称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根据董事会授权组织指导案防工作。专门委员会中应当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成员。专门委员会在案防方面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审议批准案防工作总体政策,推动案防管理体系建设;
(二)明确高级管理层有关案防职责及权限,确保高级管理层采取必要措施有效监测、预警和处置案件风险;
(三)提出案防工作整体要求,审议案防工作报告;
(四)考核评估本机构案防工作有效性;
(五)确保内审稽核对案防工作进行有效审查和监督。
未设董事会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由经营决策机构履行董事会的有关案防工作职责。
第八条监事会或监事应当监督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案防工作职责履行情况,监事长是案防工作监督的第一责任人。
第九条高级管理层应当有效管理本机构案件风险,行长(或总经理等,下同)是案防制度制定和执行的第一责任人。高级管理层应当明确各部门及分支机构案防工作的职责分工,确保专人负责,并研究制定年度案防工作计划。
第十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设立一名合规总监或指定一名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统称合规总监)负责本机构合规及案防工作。合规总监纳入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范围,岗位变动要按照监管管辖事前向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报告。合规总监向行长报告工作,同时向专门委员会报告工作。
合规总监在案防方面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定期审查、检查和监督执行案防政策、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全面掌握本机构案防工作总体状况,并定期报告;
(三)建立与各业务条线和分支机构的协调配合机制,形成权责明确、报告路线清晰、运行有序的案防工作机制。
第十一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明确负责合规管理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合规部门)为案防工作牵头部门,将本机构案防工作组织实施作为其重要职责。
合规部门对合规总监负责,其案防方面的具体职责包括:
(一)拟定本机构案防管理政策、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组织实施、协调落实案防工作决策和年度案防工作计划;
(三)收集汇总案防工作情况,定期分析本机构案防形势,确定案防工作重点;
(四)督促各部门及分支机构切实履行案防职责,确保案防管理体系正常运行;
(五)跟踪落实监管部门提出的案防监管要求;
(六)定期组织案防工作培训。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新员工尽快熟悉工作,融入所属团队和理解公司文化,明确在新员工试用期间人力资源部门、新员工所在部门和新员工本人的职责,加强试用期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所有通过外部招聘加入公司和通过内部招聘转入新岗位的员工都要经过新岗位试用期考察。外聘员工的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其中应届本科及以下学历毕业生一般为6个月,硕士及以上一般为3个月,有相关工作经验员工一般为3个月,内聘员工的试用期为1个月。
第二章试用期管理程序
▲第三条部门经理(不含)以下新员工的试用期管理按下列步骤进行:
(1)外聘新员工入职当日应签订劳动合同;
(2)新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为新入职员工确定试用期培训计划和目标;
(3)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后,由人力资源部门和其所在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分别与其谈话,评价新员工的工作业绩,并给予指导,了解新员工需要的支持;
(4)新员工在转正日的前一周,应填写《试用人员转正申请表》中个人总结部分,部门负责人同新员工做转正面谈,填写《试用人员转正申请表》中员工评价、岗位建议、待遇建议部分;
(5)部门负责人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试用人员转正申请表》,由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审核,人力资源部门可在必要时同相关部门进行沟通;
(6)人力资源部门填写《试用人员转正申请表》,呈交新员工所在部门的直接上级审批;
(7)如果转正申请得到批准,人力资源部门向该员工发转正通知,抄送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并同转正员工进行转正面谈;如果转正申请未得到批准,由人力资源部门安排辞退手续,对于内部招聘新员工,人力资源部门可建议返回原部门工作。
▲第四条经理及经理以上新员工的试用期管理按下列步骤进行:
(1)外聘新员工入职当日应签订劳动合同;
(2)总经理(或其授权人)为新入职员工确定试用期培训计划和目标;
(3)在新员工入职一个月后,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与其谈话,评价新员工的工作业绩,并给予指导,了解新员工需要的支持;
(4)新员工在转正日的前一周,应填写《试用人员转正申请表》中个人总结部分,交人力资源部门审核,由总经理同新员工进行转正面谈,对新员工进行评价,审批《试用人员转正申请表》,并确定新员工的岗位和待遇;
(5)如果转正申请得到批准,人力资源部门向该新员工发转正通知,抄送总经理;如果转正申请未得到批准,由人力资源部门安排延长试用期、调职或办理辞退手续。
▲第五条试用期的员工由人力资源部门及员工聘用部门共同负责培训、考查。
▲第六条在试用期内,公司或员工如需解除劳动合同,应参照劳动合同相关条款规定,并妥善完成工作交接。
▲第七条试用期员工应提供身份证及相关证件、学历、职称及其他应聘时列举的资格或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供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审核并扫描留存电子档,复印件由人力资源部门存档。因公司工作需要,员工学历、职称及其它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原件需交总工办统一保管。如果新员工提供的资料存在虚假、误导等问题,人力资源部门可向员工聘用部门通报,同时解除同该员工的劳动合同。
▲第八条试用期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考勤纪律及劳动纪律,并且接受严格的考察措施。
第三章试用期薪酬福利
▲第八条试用期员工工资为所在岗位工资的80%,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考核奖金,享受相对应的津贴福利。
第四章附表
▲第九条有关试用期管理的文件和表格清单如下。
(1)《试用人员转正申请表》
(2)《试用期员工转正通知书》
(3)《试用期员工辞退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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