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爱犬作文

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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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爱犬作文 篇1

从小到大,我最喜欢的动物就是狗。说不清楚理由,那种喜欢是发自心底的。

十岁那年的冬天,姑妈家送来一条黑白相间的绒毛小狗。那是我第一次见到除了鸡鸭以外的动物,可与它们不同的是,这条小狗会摇尾巴,会跟着我后面跑来跑去,还会舔我的手,朝我撒娇,它红红的舌头舔在我的手上,暖暖的,柔柔的,既舒服又让我欢喜。

它黑白相间,颜色搭配均匀,远远看去,像一朵绽开的花儿,所以我给它取名花花。它很有灵性,我只要喊几声花花,过来。它就会蹦蹦跳跳的向我跑来,笑眯眯的,一脸的天真无邪。

与它相处的日子,我过得很快乐。早上上学时,它会跟在我的脚后,送我出去;中午放学,大老远的喊一声花花,它便像个孩子似的快乐的跑出来迎接我。我们像朋友似的相处,有好吃的我与它分享,空闲的时候略显无聊,我们便一起出门到田野散步,它时而跑在我前面,看我落后很多,便坐下来等我;我快走到它身边的时候,又怕我抓它似的一闪身往前跑去。我总会笑着感叹:真是个调皮鬼呀!

我以为它会像爸爸妈妈一样,一直陪在我身边。可就在生日的前一天,它失踪了。起先我以为它贪玩,跑到外面找不到回家的路,所以在村子里跑了一圈,边跑边大声喊花花,花花。。。。。。可就算我把喉咙喊破了,也没有得到它的任何回应。后来天黑了,我彻底绝望了,在家里哭了一晚上。

后来,我渐渐的从悲伤中走出来。一个星期六,我和弟弟去河边钓龙虾,突然发现一只半大的狗,脖子上戴着一个熟悉的铃铛。那不就是我的花花吗?天啊,我高兴的呼唤它,它却不理我,还凶巴巴的朝我叫。一个村里的阿姨走过来,我问她这只狗是怎么来的。那位阿姨告诉我,她去地里摘菜遇到它,然后它就摇着尾巴跟着她回了家,于是她收留了它。

它已经有别的主人了,我即使知道也无法把它带回去了。不过看它油光发亮的毛,与那位阿姨相处融洽,我释怀了,替它开心。

我的爱犬作文 篇2

我的爱犬叫胖胖,之所以给它起名叫胖胖是因为老公抱它来的时候胖呼呼圆滚滚的,好似肉球一般。初见胖胖时,它着一身浓密、黑亮的绒毛,短而细的尾巴有一段白色的尖尖,长着四只洁白如雪小爪爪,胖胖的小耳朵是耷拉着的,虽不像狼狗一样有一对看似警觉的竖耳朵,但这样看着更可爱温顺。胖胖一见到我就挣脱老公的手讨好般跑到我身边,抱起胖胖想起老父亲曾说过的话,父亲说白尾巴尖的狗厉害、能咬人。而我却不在意,我不忍像父亲一样把幼狗的尾巴尖剪去,养狗就是看家护院的,不厉害养它干嘛。

胖胖来的第三天就让全家人见识了它本领。那天,老公一非常要好的朋友来家里找他,胖胖一见生人来立刻从我脚下冲过去,它呲着小狗牙,浑身的绒毛如刺猬般竖了起来,两眼瞪的溜圆低吼着向来者发出警告。朋友并没在意这个小家伙,自顾自地换鞋进门,胖胖对朋友的无视异常愤怒,它冲过去一口咬向来者的脚后跟,朋友一抬脚,胖胖虽没咬到脚却叼住了他的裤子,朋友嬉笑着企图甩开胖胖的纠缠,胖胖死死地咬着,圆滚滚的身体跟着朋友的腿上下翻滚。老公赶紧过来解围,胖胖忍着怒火委屈地回到我身边。摆脱了胖胖的朋友发现他的裤脚已经被咬破了几个小洞。等朋友走后,我奖励似的赏给了胖胖一根儿子都不舍得吃的火腿肠。

等胖胖长大一些,它的小窝就搬到了室外的小院中,胖胖也真正开始履行看家护院的职责。从那以后,什么收水费的,收电费的,卖假药的,跑保险的,所有生人都成了胖胖的敌人。那时候,家里负债累累且又供几个儿子读书,根本没有多余的钱来盖院墙,修大门。聪明的胖胖就把他的管辖范围扩展到了正对着我家路口的街道边。凡是在街道上走的人,胖胖一概不理,但是,只要行人在我家门前的路口停下,胖胖立刻呲出狗牙、竖起狗毛前腿摁地身体后倾,摆出一个随时要冲刺的姿势低声发出警告,若有人敢踏入我家路口半步,它必定狼嚎般出击。时间久了,胖胖看家护院的本领在附近也就出了名。就连亲戚朋友有事要来家里也都得先跟我们打个招呼,不敢贸然地来。因为有胖胖的恪尽职守,八年中家里从没有失窃过,大概是胖胖的威名让贼人闻风丧胆了。

儿子小时常常带胖胖玩耍,胖胖跟儿子们也十分亲昵。每天儿子去上学时,胖胖都摇着尾巴送儿子到路口,大概快到了儿子放学时间,胖胖就趴在家门口听,当胖胖欢喜雀跃、莺歌燕舞般跑到路口时准把儿子们接回来。就这样,几年如一日,胖胖对小主人们的热情从未减退。直到儿子们去外地读高中、上大学。不管小主人们多久未归,只要他们回家,胖胖必定热情万丈地迎接。

那几年,我和老公为生活四处奔波,根本没有时间整理家中的菜园子,婆婆就常常来帮着种菜。起初,胖胖也是充满了敌意,但在我和老公的呵斥下慢慢地认可了这件事,有一次婆婆来时我正好在家,婆婆半开玩笑半生气地跟我学她和胖胖的事,婆婆说,胖胖虽然允许她在菜园子里耕作,但还是把她当贼一样的防着。婆婆干活时,胖胖就在两三米范围之内监视着她,婆婆走时,自己的工具尽管拿,胖胖不理不睬。有一次,婆婆见我家的锄头好使就想拿回自己家用用,似睡非睡的胖胖立刻跳起来冲着婆婆咆哮起来,看婆婆放下锄头,胖胖也闭上眼睛继续装睡不再理睬婆婆。婆婆感慨地说:原来到你家只能干活,不能拿东西啊!

胖胖不像好孩子一样不吃别人家的东西,他不管谁给的,只要是荤的,照单全收。有时怕胖胖咬人惹祸,白天就把它拴起来,邻居家的大爷见状,胆子就大了起来,他常常把家里吃剩的骨头、鸡鱼、肉类的剩饭送过来喂胖胖,虽然每次胖胖都怒目相向,但对于美味它从不拒绝。虽然大爷对它如此关爱,但胖胖并不领情,它可不管吃人的嘴短不短。只要解开拴它的绳索,它必把大爷拒之门外。

在我眼中胖胖从不挑食,每年冬季为了给在寒风中依然忠于职守的它增加营养,我请在宾馆收折箩的朋友帮忙,每逢酒席,朋友就送来一些酒桌上剩下的猪肘子、扣肉、鸡、鱼、四喜丸子什么的。每当这个时候,胖胖高兴的什么似叼着个拳头大的四喜丸子满院子跑。等再次下班回家时,胖胖吃剩的食物里唯独没有四喜丸子。我想,四喜丸子一定是胖胖的最爱。有时偶尔在取暖的煤炭中发现几个丸子,心想,这大概是的胖胖储存起来备用的吧。到了春暖花开的季节,院子里的冰雪溶化后,四喜丸子是随处可见。胖胖对四喜丸子是情有独钟还是深恶痛绝?至今都是个谜。

养了胖胖八年,家人对胖胖有了深厚的感情,我最喜欢胖胖的一点是:它无论怎样想跟家人亲近都不把它的爪子搭到我们身上。不管怎样撒娇都跟我保持一点距离,家人的衣服也从未因胖胖而脏过。

八年间,因为有胖胖的守护,我们的家门从未上过锁。八年间,因为有胖胖陪伴左右,家人平添了许多乐趣。胖胖:我的爱犬,你撒娇时的可爱,你威风时的雄姿;委屈时的沉默,似一幅幅鲜活的画卷深深地镌刻在我的脑海中,让我回忆着······

我的爱犬作文 篇3

上小学前,我家养过一只小狗,它是一只雌性小鹿犬,名叫黑妹。

它长得像一只小鹿,头上两只小巧的耳朵,乌黑的圆眼睛像两颗桂圆核。黑黑的鼻子不停的嗅来嗅去,短短的小尾巴朝天撅着,可爱极了。因为它的毛发乌黑发亮,所以我就叫它黑妹。

黑妹是个护食的家伙!它吃饭时,就连我都不能碰它的食盆,不然它就汪汪直叫,好像在说:“不许抢我的食物。”除非我把食盆凑到我的碗前,它就知道我要给它好吃的了,于是它就会作出讨好状,摇着小尾巴,眼巴巴地望着我。只要我吃什么,它就吃什么。我喜欢吃猪肝炒面,但对黑妹却毫不吝啬,每次都给它一大堆。可气的是它把猪肝挑得精光,剩下面条,又摇着尾巴讨好我,真的是得寸进尺啊!

黑妹喜欢上我的床,钻进我被窝,和我头靠头睡。但是外公不允许,只要外公不在家,它就无法无天,“噌”一下就跳上床。只要外公一声吼,黑妹就吓得夺门而逃。有时候,外婆故意吓它:“黑妹,外公来了。”它就马上从被子里钻出来,警觉地四处张望,可逗人了。

黑妹最大优点就是爱干净,大小便总是拉在便盆里,从来不随地大小便。

黑妹还有一点与众不同之处,就是:其它的小鹿犬都身材苗条,而它却体型肥胖,因为,我给它吃什么好吃的它从来不拒绝。

可惜好景不长,我要上小学了,为了不影响我的学习,外公决定把它送到无锡太公家。我虽然不舍得,甚至还哭了,但还是很无奈。以后我每次去无锡,黑妹还是跟着我很亲近,好像久别重逢的老朋友。后来它还生了宝宝,做了妈妈呢!

我的爱犬作文 篇4

我家有一名特别的成员,名叫“小七”。嘿嘿!听到“小七”这个名字你们一定很好奇吧,它就是陪伴了我三年的狗狗。

小七的眼睛黑黑的,炯炯有神,像两块乌金;两只大耳朵向下耷拉着,像两把蒲扇;黑黑的大鼻子,像一个气味探测器。小七有着一身黄毛,摸上去毛茸茸的,舒服得很。抱着它,就像抱着一个毛茸茸的球!它身穿一件蓝色运动衣,脚上套着妈妈给它织的小袜子,活像一个刚出生的娃娃。

小七是我们家最爱运动的成员。每天它都会带着我们去散步。小区、公园、河边……到处都留下了我们的足迹。它温顺乖巧,只要能和我在一起,干什么都乐意,即使坐长途汽车也不会觉得无聊。但它唯独有一个要求:每天洗完澡后,必须看一集《神犬小七》。如果不给它看,它准会“汪汪汪”叫个不停,好像在说:“快点!快点!我要看电视。”哈哈,这就是小七名字的由来。

它不仅是我的朋友,更是我的守护神。每当我上学的时候,它都会紧紧地跟着我,直到看着我平安走进了校园,才恋恋不舍地离去。放学时,我准能看见校门口耐心等待我的小七。它一看到我,立马两眼放光、摇动尾巴,飞速地向我扑来,“汪汪汪”,好像在说:“主人,我来接你回家了。”

没有什么比小七的陪伴更令人快乐,没有什么比小七的守护更让人心安。这,就是我的爱犬小七!

我的爱犬作文 篇5

这件事是在暑假里发生的,回想起来令人偷偷笑个不停,欲知详情,请听我慢慢道来。

左跳,又跳,滚啊滚啊滚……我的爱犬拉布拉多胖胖又在瞎玩,咦?它跑到哪了?

无意间发现一只拖鞋不见了。“你这死狗,捉到你非把你揍一顿!”我吼道。我跑步追赶,胖胖左拐右拐,我怎么也追不上,毕竟是四条腿的动物,累死我了!咦,这“胖胖”怎么上楼了。嘿嘿,好机会!我蹑手蹑脚地跟了上去,它进了我的房间,机不可失,时不再来!我以最快的速度走进房间,把门一关,呵呵,这下你跑不掉了吧,小样!它把拖鞋一甩,一副很酷的样子。我气不过,就把它推到床上,开始了“人犬大战”。

我把它前脚抓起,往前一推。多米诺骨牌效应出现了,这只“胖魔王”便往后倒去,四脚朝天,我哈哈大笑,正得意忘形时,我的脚跟上热乎乎的,“着火”了吗?我心内一惊,吓了一大跳,顿时重心向前,平衡失调,摔了个“狗啃屎”。这时我才想起,那热乎乎的东西原来是狗狗的舌头啊!正想找它报仇,它却从窗户跳到楼梯上,一会儿就不见了踪影。回过神来的我突然发现这拖鞋的主人是老妈,“哎呀,天哪!”天顿时塌下来,老妈的吼叫声此起彼伏…

人生就像餐桌,放满了餐具和杯具(“悲剧”),一不小心,丰盛的宴席会消失,悲剧演绎人生。

我的爱犬作文 篇6

“汪、汪、汪”几声响亮的犬吠打搅了我的好梦,我哼哼唧唧地赖了会儿床却怎么也睡不着了,只得不情愿地起床。一看钟,才6点半!“唉,真是,好不容易放暑假,也不让我睡个踏实觉,真是的!唉,还是天天好啊……”天天!我又想起了天天,思绪也情不自禁地奔回了天天初临我家的那年——20xx年。

那是个夏末秋初的季节,天气不冷不热,舒服极了。当时的我,才是一个刚准备上小学的小丫。我从小什么事都像我爸,特别是爱狗这一点。只可惜,我们虽然千方百计地想让妈妈同意我和老爸养狗,可妈妈要么避开问题,要么不理,要么就干脆回答“不行”,因此我们一直没有办法养起狗来。一天,我又和老爸策划养狗事件了,最终得出的结论是:三十六计——“抱”为上。先把狗狗抱回来,再藏起来慢慢养。讨论完毕后,老爸便以火箭的速度把一只可爱得要死的哈多丽(一种犬种)抱了回来。那天,我刚回家,便看见老爸向我招手,我十分好奇,一看,呦,是一条小狗!一条有着黑色绒毛,眨巴着一对像葡萄那样黑、向天空一样清澈的眼睛。现在回忆起来,长长的睫毛下面那双有神的眼睛怕是它最吸引我的地方了。

可是,狗回来不久后,妈妈就发现了它,并且执意要把它送人,我和老爸急坏了。于是我们轮番上阵,向妈妈求情。不久,妈妈也因我们的求情而放过了狗狗,并且喜欢上了它,最后它正式成为了我们的家庭成员。经过这次“劫难”,我和狗狗的关系更亲密了,我们开始用眼神交流,渐渐地成为了知心朋友。

不久后的一个夜晚,妈妈对我说:“晶晶,这小狗和你渊源很深呢!你也应该给它取个名字了!”我听后立即翻开字典。1个小时后,我选择了“天天”这个名字。这个名字有着双层寓意,一是希望我俩能“天天向上”;二是因为天天的眼睛就向天空一样清澈,正好突出它的特点。第二天,我便“告诉”了天天他的这个寓意深刻的名字。而天天也似乎想到了这个名字的双关义,摇摇摆摆地向我走来,美丽的眼里透出兴奋的光芒,还用温暖的红舌头把我的脸舔了个遍。我的心里开心极了,心想:有宠物真好!

很快,天天在我的训练之下变得很聪明。一天,我突然发现我的那条桔色纱巾不见了,那可是我最爱的纱巾呀!正当我翻箱倒柜之际,天天疑惑地看着我。看着它这副样子,我突发奇想:“也许我交给它的找东西的方法可能可以派上用场,让它来找纱巾!”于是,我便画了一张纱巾的画,交给天天看。看完之后,天天“嗖”的一声就奔了出去。我满心期待地等着它叼着我的纱巾“凯旋归来”,可是5分钟过去了,10分钟过去了,15分钟过去了,卧室门口却始终没有出现天天的身影。“唉,还是别指望它了,说不准玩去了呢!”于是,我便又翻箱倒柜起来。可是,没等我找5分钟,我突然看见天天正叼着我的桔色纱巾站在卧室门口。突然之间,我不由自主地抱住了它,热泪盈眶。

天天是只聪明又讨人喜欢的狗,但可能是天妒英“犬”吧,两年过后,天天便天天烦躁不安,动不动就咬人或是用爪子抓人,老爸曾不止一次地被它弄伤。一天下午,我和老爸正观察着熟睡的天天,老爸对我说:“很有可能天天是得了重病了。”爸爸面带愁容,伤心地看着我。我激动地说:“不会的!天天从来都没有生过病,肯定是最近太累造成的!”虽然嘴上这么说,但我的心里也有了不祥的预感,而老爸见我情绪这么激动,便开始沉默不语,自顾自地抽着闷烟。几天之后,老爸突然告诉我一个我不能接受的消息:天天患了肾衰竭,已到晚期,无药可救了!我当时就呆住了,我不能接受这个事实!我辛辛苦苦养大的天天啊,怎么可能死掉?怎么可能!很快,天天在一个天色很灰的下午,离开了我以及它所爱的人,奔向了极乐世界。第二天,老爸便把它葬在了楼底下的土地里,可我却不忍下去,因为我真的好怕在想到天天,因为一想到它,我的泪就会抑制不住地流出来。于是,那个下午,我便一直坐在沙发上看天天生前的照片,一边哈哈大笑一边任泪水肆意流淌,那是我一生中最难忘的下午。

回忆完天天,我已用了一包纸巾。天天是我的第一个朋友,教会了我很多:爱护动物、和动物交朋友、待人和善等等,但最重要的还是不要等失去了才懂得珍惜。天天的灵魂至今萦绕在我的心头,我相信它会成为我成长航道上的一个指向灯,教会我更多。

我的爱犬作文 篇7

德庆爷爷和他的爱犬--佳佳

德庆爷爷年近古稀,是一位非常义道的盲人,住在郊外一个小集镇上。因有一门占星算卜绝技,人缘关系很好,在当地小有名气,故人们都尊称他德庆爷爷。他身边没有其它的亲人,仅有一条狗形影不离地相依陪伴着。

这条狗名叫“佳佳”,是几年前一位朋友从野外捡来的流浪狗。佳佳机警聪明,活泼可爱,爷爷对它可疼爱呐。每日三餐给佳佳喂得饱饱的,有时宁愿自己少吃,也不使它饿着;早晚自己洗漱完后,照例还要给佳佳洗脸洗脚,每周洗一次澡,梳理毛发。若有谁欺负它,爷爷准会对他不客气。佳佳对主人可忠诚听话呐,不时地守在主人身边,白天爷爷外出,它替爷爷做向导,晚间替爷爷看守家门。有时爷爷的鞋呀袜呀找不着了,爷爷猜测准是佳佳叼到什么地方去哪,对佳佳训斥一顿后,它心领神会,很快会帮爷爷找回来。有一次爷爷在野外走路不小心,滑落到两米多深的沟里去了,腿被摔伤,怎么也爬不上来,急得佳佳直踏前爪。过了一会,佳佳居然跑回邻居家“报信”,邻居看到佳佳气喘嘘嘘,又是晃头又是摆尾,一付着急的模样,猜想爷爷一定有事,就跟着佳佳找到爷爷,将爷爷救上来背回了家。

这天,爷爷又出门了。跟往常一样牵着佳佳在马路上走着。忽然迎面一辆卡车失掉控制,越过中线,朝爷爷佳佳他们直冲过来。说时迟,那时快,佳佳并不是躲闪,而是狂吠着扑向卡车,以此阻挡卡车,保护主人。佳佳被撞到五米开外,德庆爷爷碾在车轮底下。人们从四面八方赶了过来,把爷爷从车轮底下救出,发现人和狗都死了,其状惨不忍睹,个个都悲痛地掉下了眼泪。常言道,人间的生命死了,灵魂要上天的。刹时间,只见一缕青烟,向天空飘去。

他们的灵魂升天了。

他们一同来到天堂门前,被护门神拦住。

门神对德庆爷爷说:“先生,你们来的不是时候,现在上天堂的名额只有一个了,你们之中,有一个要下地狱。”

德庆爷爷沉思片刻,朗嗓地对门神说:“那好办,反正我的狗狗不能说话,谁去天堂,我来决定吧!”

门神听到这话,鄙咦地看着德庆爷爷,很不高兴地想,你心术怎么这么不正,决定最终归宿的大事,怎么能由你一人说了算。接着就不客气地对爷爷说道:“现在你们的灵魂都是平等的,这个大事,谁来决定都不行,你们要来一次竞争,谁取胜了,上天堂的名额就归谁。”

话既然说到这份上,德庆爷爷只好表示同意。

竞争的方式是,由此地至天堂入口这段路程,以赛跑的方式进行,看谁最先跑到入口处,谁就是赢家。门神想出这个办法,是有意把条件向着狗,人怎么也跑不过狗的。

门神想,我命令一下,他们就会舍死地向前奔跑。

谁知,情况完全不是门神想象的那样。只见德庆爷爷象往常一样,慢吞吞地向前迈着步子,佳佳也没有急速奔跑,仍然跟随着主人,忽前忽后,忽左忽右。

门神猛然想到,狗有随主的习惯。德庆是利用狗忠心听话的本性,掌控他的狗。只要走到入口处,他会发出口令叫狗停下,而他自己就轻轻松松地争得头筹,走进天门。

门神这时急了,认为自己失算了。于是直率地对狗喊道:“你的主人不再是瞎子,用不着你陪护了,你和你的主人一样,都是自由的、平等的,你赶紧朝前跑呀!”

德庆爷爷和佳佳仍未理会门神这番话,还是不紧不急地朝前走,象是在街道上散步似的。果然,他们来到天堂入口不远的地方,德庆爷爷叫狗狗停住了脚步,泪水汪汪而又极为伤感地对狗狗说道:“佳佳,我的最忠实的好朋友!送君一程,终将一别!你机警、勇敢,无私无畏,真是好样的。这些年来,跟随我受了不少的苦和罪。这次劫难,本来是可以躲过的,你是为了保护我而丢掉了自己的性命,你对我的无私奉献,让我感激涕淋。刚开始让我选择去天堂还是去地狱的时候,我内心就决定自己去地狱,把去天堂的名额让给你,无须让门神费尽心思为我们搞什么竞争。现在你听我的命令,向天堂走去吧!”说完,德庆爷爷转身向右,朝地狱的方向疾驶。

然而,此时的狗狗,一付愁容,眼泪巴沙地看着主人,终身第一次违背主人的意志,没有向天堂走,而毅然地转向右,跟随主人也朝地狱疾驶。

门神目睹他们的举动,肃然起敬。喃喃地说:“多么善良、高大的一对灵魂啊!”门神立即向天神秉报了这一切。天神听了,也为之感动,不忍再让他们下地狱受煎熬,就下令把右边与地狱只一墙之隔的那道天门打开,让德庆爷爷和他的爱犬佳佳一同上了天堂。

撰稿人:王扬能

撰稿时间:xx。10。10。

我的爱犬作文 篇8

"坐下!坐下!坐下!"听着戈薇的喊叫,看着可怜的犬夜叉1下2下3下的跌地摔个四脚朝天,我还真有一股冲动想上去把它(因为犬夜叉是只狗狗~)拉起来,然后把念珠挂在戈薇的脖子上让她尝尝被摔的滋味呢~呵呵,我当然会为犬夜叉这么打抱不平拉!因为我是最忠实的犬迷!~

理由一:最爱犬夜叉的耳朵

我喜欢犬夜叉的耳朵,那双把它的可爱之处表露无疑的耳朵,当戈薇第一次用手扭住它的耳朵发出"咯啾咯啾"的声音时,我就有冲动也想去扭两下。听戈薇说话时,会动一动,发出"咯啾咯啾",在生气时,也会发出"咯啾咯啾",并时不时的鼻子嗅两下,一副标准的狗的姿态便呈现出来,完美无缺,简直可爱至极,让人顿生喜爱之心。

理由二:最爱犬夜叉的眼睛

我喜欢犬夜叉的眼睛,虽然它不像其他动画片一样对其人物的眼睛精雕细琢,但是却从眼睛随着心情神态的不同变化而改变中透出一股帅气,一种怜惜,一种喜爱。生气时,它的眼睛会向下斜,无奈的时候,它的眼睛会变痴呆状,成熟的时候,它的眼睛会散发出一种无法抵抗的魅力与神情,那双看似空洞的眼睛,它没有雕琢灰黑的大眼球,只是在白色中点上一点,而就是这一点,让犬夜叉更与众不同,更透出双重的性格与它对生命的感悟。

理由三:最爱犬夜叉的为人

那身大红袍便是最与众不同的地方了吧,和这身红袍一样,它的心也是红色的,虽然嘴上说要成为妖怪,嘴上总不愿意承认自己内心最软弱的地方,但是救人时它比谁都要快,受伤时比谁都需要依靠,它的性格就像个小孩子,爱逞强,爱耍性子,总是过于自信自己的能力,而在最危险的时候总是奋不顾身去救大家,不论自己的处境去拼命奋战。外表上,它是个脾气暴躁,小气的人,而实际上,它是个有情有义,善良的人。

理由四:最爱犬夜叉的重感情

在桔梗与戈薇之间的徘徊,怕是犬夜叉最大的苦恼了,它曾经深爱过的桔梗,被奈落的阴谋夺去了生命,犬夜叉与桔梗的矛盾,使桔梗爱他却更恨他,而戈薇,这个单纯的女孩子,她可以为了犬夜叉而不顾一切,在犬夜叉变成全妖时,每每都是戈薇的一声:"坐下!"和接着的紧紧的拥抱使犬夜叉恢复理智,就是这么多次的并肩奋战和互相的救助,犬夜叉开始喜欢上了戈薇,那个曾经被它称做:"笨女人!"的女孩.最让我感动的便是犬夜叉受伤后躺在戈薇腿上说的话:"你..好香..""你不是说讨厌我的气味吗?""..那些...都是...骗你的..."也只有在这种时候,这个内心软弱的半妖才会说出自己内心最想说的的话了。

(从第一次看过犬夜叉,我便深深喜欢上了它,这只最后为了不会伤害他人而请求戈薇将它封印的半妖,这只从一出生起就被别人瞧不起的半妖,它用它坚强而善良的心,去扛起自己的整个世界。)

我的爱犬作文 篇9

在我的记忆中,妈妈和外公都是很爱狗的,他们不喜欢娇生惯养的宠物狗,他们喜欢的是具有野外可以防御且不娇弱的小狗。

在我八岁那年,妈妈收养了一只小狗崽,妈妈很爱它,像对待子女一样对待它,不过它可不是人,吃的也只能是残羹剩饭,妈妈总让它食宿无忧,我给它取名叫“黄黄”,因为它的毛发黄亮亮的。它一天天长大。每次,我放学回来时,它和妈妈总会去接我,妈妈总问我:“怎么这么晚回家?”我解释完后,小狗也用责备的眼神望着我,然而又温柔吠叫:“汪、汪……”养了一个月了,它却还是没有长大多少,看来它是长不大的狗狗呀。渐渐的,我也和它混熟了,我并不喜欢小动物,我只喜欢具有素质和美貌的动物,人也需要这些高贵的特点,但我却喜欢和它在一起。之后,渐渐的……我总爱叫妈妈多弄点食物给它:“妈妈,多弄些给黄黄,吃吧,看样子黄黄胃口长了不少了。”妈妈笑着笑着便答应了,于是,我竖起了右手,勾起了食指说:“黄黄,黄黄,过来吃饭了。”狗果然通人性,一听到吃,像一根离弦的箭,狂奔过来,自知失态,又腼腆的“汪汪汪”两声,我笑了,爸爸也笑了:“你看黄黄,多像某人,还好些呢。”妈妈也笑了,我知道这“某人”是谁,便对爸爸说:“爸爸,你什么意思?”大家一阵叽里呱啦之后,黄黄已经吃光了食物,还意犹未尽的用舌头舔了舔嘴唇,向我眨巴眨巴着眼睛,黄黄果然是好胃口啊,吃完了有没完没了的撒娇:“汪汪……”果然是被“宠坏了”,感觉有它的日子,度年如日!

这一天没什么不同,但是妈妈和黄黄却没来,推开门,一直和妈妈形影不离的黄黄不在了,妈妈的眼角蓄满了泪水,眼圈通红通红的,妈妈依然问我:“怎么这么晚才回来?”,我无语,拉着爸爸走到后院,“爸爸,怎么啦?黄黄怎么啦?”爸爸说:“黄黄死了,妈妈心情不太好,你晚上帮妈妈按按肩,捶捶背。”我并没有这样做,当第一丝月光透过窗纱,我像往常一样,钻进我的小窝,我把头窝在被子底下,妈妈却没有责备,我其实是在无声的流泪,妈妈把头扭向一边。第二天,妈妈起来的很早,做事确是那样无力,枕头果然湿漉漉的,再也没有提过我们黄黄。

渐渐地,妈妈果然忘记了黄黄,时而说起黄黄,她只是淡淡一笑,笑中却有一丝不可磨灭的伤痛……

听不见“汪汪”的吠叫,看不了黄黄的身影,原来黄黄已经成为我们生活的一体,这种伤痛,妈妈这种重情重义的人,怎能忘掉?洒泪告别一切,好好埋葬它,有爱不觉天涯远,或许天上的那朵白云,就是黄黄在向我微笑哩,“汪汪!”我仿佛又听见了黄黄的叫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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