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应急预案方案5篇

02-21

幼儿园定期活动的开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培养幼儿的思考能力,更多时候,对孩子的思想思维更是具有积极的影响作用。为了活动可以更加精彩,就需要我们提前准备好活动的方案。那么,关于幼儿活动的方案你知道怎么写吗?小编收集并整理了“幼儿园应急预案方案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幼儿园应急预案方案【篇1】

幼儿园洪水应急预案演练方案模板

一、背景介绍

洪水是一种常见的自然灾害,对幼儿园的安全是一个极大的威胁。为了提高师生们自救自护能力,幼儿园需要定期进行洪水应急预案演练。本篇文章将详细介绍一份幼儿园洪水应急预案演练方案模板,以确保师生们在洪水来临时能够做出正确的反应。

二、应急响应组织与人员

1. 应急响应组织:建立幼儿园洪水应急小组,并由一个成员担任应急小组组长,负责组织和协调应急工作。

2. 应急小组成员:包括园长、副园长、教务主任、班主任、保安、护士等人员。每个人员应明确自己的职责,并参与相应的培训。

三、洪水应急预案演练方案

1. 预案编制:编制洪水应急预案,明确预案的内容、组织架构、应急措施、应急装备等,随时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和更新。

2. 演练时间:定期组织幼儿园洪水应急预案演练,至少每学期一次,确保师生们的应急反应能力和技能得到有效提升。

3. 演练形式:选择适合幼儿园实际情况的演练方式,可以是桌面演练、实地演练或者综合演练等,以确保师生能够在各种情况下进行应急处理。

4. 演练内容:

(1) 模拟洪水预警:设置演练预案中规定的洪水预警信号,通过广播、喇叭等形式向全园师生发布洪水警示。

(2) 紧急疏散:师生按照预案规定的疏散路线和集合地点,迅速、有序地疏散到安全区域,并进行点名,确保每个人员的安全。

(3) 物资准备:演练过程中,要测试物资准备和使用情况,包括救生器械、药品、食品、通信设备等,确保物资齐全、易于操作。

(4) 应急教育:通过演练过程,提醒师生们学习掌握当遇到洪水时的紧急求生技能,包括自救、互救、急救等。

(5) 急救与伤员疏散:在演练过程中模拟伤员,组织师生进行急救与伤员疏散训练,增强幼儿园师生处理紧急情况的能力。

四、演练评估与总结

1. 演练评估:对演练过程中的组织、指挥、应急措施、物资使用等方面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并及时进行改进。

2. 整理经验:根据演练结果,总结好的经验和不足之处,提出改进意见,并及时修订预案。

3. 植入课程:将洪水应急预案演练纳入课程内容,定期进行应急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让幼儿园师生能更好地适应紧急情况。

总结:

幼儿园洪水应急预案演练方案是确保师生们能够在洪水来临时做出正确反应的关键,这不仅是一项主动应对自然灾害的重要措施,也是保障师生安全的必要举措。通过不断地预演和培训,幼儿园师生的应急反应能力将得到有效提升,为幼儿园的安全营造一个可靠的防线。

幼儿园应急预案方案【篇2】

幼儿园洪水应急预案演练方案

一、前言

随着气候变化和环境污染问题的日益严重,自然灾害频发成为了我们不得不面对的现实。其中,洪水作为一种常见的自然灾害,对幼儿园的安全和保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提高幼儿园师生的应急反应能力,保障他们在灾害发生时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本文将详细介绍幼儿园洪水应急预案演练方案。

二、准备工作

1. 制定预案:由幼儿园的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制定洪水应急预案,明确各类灾害发生时的领导职责、组织机构、应急资源配备等各项内容。

2. 选择合适的演练时间:选择一个适当的时间进行预案演练,确保师生的安全和教学正常进行。

3. 组织演练人员:幼儿园应指定专门负责应急预案演练的教职工,并组织师生参与。

三、应急预案演练方案

1. 演练主题选择:根据实际情况,将演练的主题确定为“洪水突发,幼儿园疏散安全情况演练”。

2. 宣传和教育:在预演前对师生进行洪水知识的宣传和教育,让他们了解洪水的危害和应急处理方法,并告诉他们参与演练的重要性。

3. 临时疏散演练:在午休时间或放学后,组织学生进行临时疏散演练,让他们明白疏散的流程和注意事项,以及如何有序地疏散到指定地点。

4.灾情应急演练:在正常教学时间选择一个氛围相对较稳定的时段,由教职工的其中一人扮演洪水发生的通知者,向全园师生发出洪水警报,并组织大家按预案进行疏散。演练过程中,要注意观察师生的应对能力、反应速度以及组织协同能力,并在演练结束后及时总结经验。

5. 消防应急演练:幼儿园应邀请消防部门参与洪水应急演练,对疏散过程中的消防安全进行专项演练,如如何正确使用灭火器、灭火器的使用事项等。

四、总结与改进

1. 做好总结:演练结束后,组织相关人员对演练过程进行全面总结,重点总结部分的不足和存在的问题。

2. 动员改进:根据总结提出的问题,制定针对性的改进措施,确保洪水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实用性。

3. 定期演练:对于幼儿园的洪水应急预案,应定期组织演练,以保证全体师生掌握应急技能和知识。

4. 加强合作:幼儿园可与其他学校或相关机构合作,共同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团队协作能力和应急反应速度。

通过这些预案演练方案的实施,将使幼儿园的师生更加具备洪水应急处理的能力,每个人面对自然灾害时能冷静应对、迅速适应,保障了师生的生命安全,也提高了幼儿园的整体应急管理能力。同时,也让师生明白在灾害发生时要保持冷静,听从领导指挥,相互帮助,勇敢面对,度过危机。

幼儿园应急预案方案【篇3】

为进一步提高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能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学校开学后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师生的健康和安全,我校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校一情防控应急演练方案

一、人员分工及主要职责

1、成立以校长为总指挥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统一调度,现场指挥,对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班主任

2、小组下设演练评估组、疫情检测组、宣传维稳组、隔离工作组、现场消毒组。

(1)演练评估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①负责现场调度秩序,维护后勤保障效果评估等工作。

②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疾控部门的指导和建议,确定是否停课

以及停课的时间,班级或年级范围等。

③综合评估各环节工作提出改进意见,不断优化应急处置流程。

(2)疫情监测组

组长:***

成员:各班主任

主要职责:①负责全校师生晨午检教学过程中体温检测。

②疫情发生后,负责排查患病学生的活动轨迹和接触对象情况,确定确切接触者。

③对患病学生情况持续关注,每天加强疫情防控与巡视,对其班级及学校其他同学加强后续观察和情况排查。

④排查隔离,密切接触者出现疫情后,及时联系定点医院,并通知学生家长,按规定向上级教育部门疫情防控部门报告情况,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调查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

隔离工作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①疫情发生后,立即组织患病学生隔离和初步诊断救治。

②利用校园广播通知各班学生立即停止室外活动,回到班级,确保发热学生隔离通道和其他师生疏散通道,相互独立,避免交叉感染

宣传维稳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①普及疫情防控相关知识,负责疫情发生后,引导控制舆论,稳定师生及家长情绪。

②对隔离进行医学观察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引导学生不恐慌,不猜测,不传谣,保持积极健康的心态

现场消毒组:***

主要职责:①负责对进入校园的师生物品进行消毒。

②负责对出现疫情症状学生经过的通道及该可能接触过的物品进行应急消毒。

③根据有关规定,做好相关班级卫生间,公共场所等消毒工作,并在学生离开隔离观察时候,对留观室进行终末,同时做好记录

二、演练流程

1、入校前,

家长给学生测量体温,如体温超过37.3摄氏度,向班主任请假,居家隔离,并联系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治疗。

2、入校时,

学生戴好口罩上学,入校时,学生保持1米以上的间隔。通过

测温登记点时,执勤教师给入校学生测温,超过37.3摄氏度,带入观察室,校医用水银体温计进行复测。同时值班老师通知防控领导小组,记录学生姓名、班级、温度等信息等候下一步通知。消杀人员对该区域进行消毒处理。

3、在校时,

(1)进入教室前,学生间隔1米以上,班主任对学生进行体温检测,并记录到晨午检记录表中,体温全部正常,等候上课。如有学生体温超过37.3摄氏度,询问学生的情况,马上联系校医,带入观察室用水银体温计进行复测,同时通知防控领导小组。然后指导其他学生间隔1米以上的距离,有序到隔离区域,进行体温的复测,消杀人员对教室进行杀毒处理。

(2)上课期间,师生全程戴好口罩,实行单人单桌。如在上课期间学生出现发热,及时联系校医进行隔离和初步救治,并报告防控领导小组成员。

(3)课间活动,课间错峰活动,分批次如厕,洗手,取水。

4、离校时,

(1)实行错峰放学,学生离校时距离间隔1米以上。班主任将学生

送至接送点,家长接到孩子立马回家,不聚集。

(2)教室每天开窗通风至少三次,放学后,对教室进行一次彻底地消毒,对门把手和教学用品等随时用酒精进行擦拭处理。

三、异常情况的处置流程

1、报告,一旦发现疑似病人,值班老师或班主任立即向学校疫情防护领导小组进行报告,然后疫情领导小组下设的各个分组分工开展工作。

2、隔离,迅速将患病学生带到隔离室观察,稳定学生情绪后再次测量体温,并对疫情学生进行初步救治,患病学生所在班级其他学生停止校内常态活动,转移到备用教室,现场消毒小组对该班教室进行消毒。

3、送医,立即通知学生家长,由家长自驾接学生去医院就医,如果家长不能及时赶到,就拨打120,将其送往定点医院发热门诊

4、排查,排查发热学生的活动轨迹,上学所乘交通工具、入校晨午测或就餐过程周围人员,同时,对患病学生所在班级老师及其他同学进行体温测量。

5、上报,如学生被确诊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及时将感染情况和排查情况上报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第一时间上报区教体局和疾控中心。

6、消毒,立即对隔离观察区疫情学生活动区域,进行应急消毒处理。

7、评估,综合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疾控部门的指导和建议,确定是否停课以及停课的时间,班级或年级范围,并将意见报告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最终决策。

8、善后加强校园舆情管理,引导全校师生不单独接受采访或对外谈论,不拍摄和发布相关视频,不主观臆测,夸大其词,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提供信息,以上级部门正式发布的信息为准,积极做好患病学生的家访工作,每天知道患病学生的身体状况,做好跟踪观察,做好心理疏导,对所在班级其他学生也要做好跟踪,提高日常体温检测频次,

9、反思及改进,演练结束后,把好总结关,对演练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查漏补缺,针对不足收集教职工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流程,细化措施,力争人员到位,物质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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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应急预案方案【篇4】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难免会面对无法预料的突发事件,为了可以第一时间作出应急响应,常常需要预先准备应急预案。那么什么样的应急预案才是好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地震火灾应急预案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依法科学统一、有力有序有效地实施地震应急,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正常秩序。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发生地震及火山灾害和国外发生造成重大影响地震及火山灾害的应对工作。

1.4工作原则

抗震救灾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军地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资源共享、快速反应的工作原则。地震灾害发生后,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立即自动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前期处置工作。省级人民政府是应对本行政区域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的主体。视省级人民政府地震应急的需求,国家地震应急给予必要的协调和支持。

2、组织体系

2.1国家抗震救灾指挥机构

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国抗震救灾工作。地震局承担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日常工作。

必要时,成立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国抗震救灾工作;在地震灾区成立现场指挥机构,在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2地方抗震救灾指挥机构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抗震救灾工作。地方有关部门和单位、当地解放军、武警部队和民兵组织等,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抗震救灾工作。

3、响应机制

3.1地震灾害分级

地震灾害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

(1)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30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占地震发生地省(区、市)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灾害。

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7.0级以上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6.0级以上地震,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2)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6.0级以上、7.0级以下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

(3)较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较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4.0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

(4)一般地震灾害是指造成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4.0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

3.2分级响应

根据地震灾害分级情况,将地震灾害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

应对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启动Ⅰ级响应。由灾区所在省级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灾区地震应急工作;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国抗震救灾工作。

应对重大地震灾害,启动Ⅱ级响应。由灾区所在省级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灾区地震应急工作;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情况,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国家地震应急工作。

应对较大地震灾害,启动Ⅲ级响应。在灾区所在省级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支持下,由灾区所在市级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灾区地震应急工作。中国地震局等国家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灾区需求,协助做好抗震救灾工作。

应对一般地震灾害,启动Ⅳ级响应。在灾区所在省、市级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支持下,由灾区所在县级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灾区地震应急工作。中国地震局等国家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灾区需求,协助做好抗震救灾工作。

地震发生在边疆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其他特殊地区,可根据需要适当提高响应级别。地震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灾情及其发展情况对响应级别及时进行相应调整,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4、监测报告

4.1地震监测预报

中国地震局负责收集和管理全国各类地震观测数据,提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年度防震减灾工作意见。各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机构加强震情跟踪监测、预测预报和群测群防工作,及时对地震預測意见和可能与地震有关的异常现象进行综合分析研判。省级人民政府根据预报的震情决策发布地震預報,组织预报区加强应急防范措施。

4.2震情速报

地震发生后,中国地震局快速完成地震发生时间、地点、震级、震源深度等速报参数的测定,报国务院,同时通报有关部门,并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4.3灾情报告

地震灾害发生后,灾区所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时将震情、灾情等信息报上级人民政府,必要时可越级上报。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民政部、中国地震局等部门迅速组织开展现场灾情收集、分析研判工作,报国务院,并及时续报有关情况。公安、安全生产监管、交通、铁道、水利、建设、教育、卫生等有关部门及时将收集了解的情况报国务院。

5、应急响应

各有关地方和部门根据灾情和抗灾救灾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5.1搜救人员

立即组织基层应急队伍和广大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同时组织协调当地解放军、武警部队、地震、消防、建筑和市政等各方面救援力量,调配大型吊车、起重机、千斤顶、生命探测仪等救援装备,抢救被掩埋人员。现场救援队伍之间加强衔接和配合,合理划分责任区边界,遇有危险时及时传递警报,做好自身安全防护。

5.2开展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

迅速组织协调应急医疗队伍赶赴现场,抢救受伤群众,必要时建立战地医院或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加强救护车、医疗器械、药品和血浆的组织调度,特别是加大对重灾区及偏远地区医疗器械、药品供应,确保被救人员得到及时医治,最大程度减少伤员致死、致残。统筹周边地区的`医疗资源,根据需要分流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开展灾后心理援助。

加强灾区卫生防疫工作。及时对灾区水源进行监测消毒,加强食品和饮用水卫生监督;妥善处置遇难者遗体,做好死亡动物、医疗废弃物、生活垃圾、粪便等消毒和无害化处理;加强鼠疫、狂犬病的监测、防控和处理,及时接种疫苗;实行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卫生事件每日报告制度。

5.3安置受灾群众

开放应急避难场所,组织筹集和调运食品、饮用水、衣被、帐篷、移动厕所等各类救灾物资,解决受灾群众吃饭、饮水、穿衣、住处等问题;在受灾村镇、街道设置生活用品发放点,确保生活用品的有序发放;根据需要组织生产、调运、安装活动板房和简易房;在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器材,严防火灾发生。救灾物资优先保证学校、医院、福利院的需要;优先安置孤儿、孤老及残疾人员,确保其基本生活。鼓励采取投亲靠友等方式,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安置受灾群众。

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积极创造条件,组织灾区学校复课。

5.4抢修基础设施

抢通修复因灾损毁的机场、铁路、公路、桥梁、隧道等交通设施,协调运力,优先保证应急抢险救援人员、救灾物资和伤病人员的运输需要。抢修供电、供水、供气、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保障灾区群众基本生活需要和应急工作需要。

5.5加强现场监测

地震局组织布设或恢复地震现场测震和前兆台站,实时跟踪地震序列活动,密切监视震情发展,对震区及全国震情形势进行研判。气象局加强气象监测,密切关注灾区重大气象变化。灾区所在地抗震救灾指挥部安排专业力量加强空气、水源、土壤污染监测,减轻或消除污染危害。

5.6防御次生灾害

加强次生灾害监测预警,防范因强余震和降雨形成的滑坡、泥石流、滚石等造成新的人员伤亡和交通堵塞;组织专家对水库、水电站、堤坝、堰塞湖等开展险情排查、评估和除险加固,必要时组织下游危险地区人员转移。

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输油气管道、输配电线路的受损情况排查,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对核电站等核工业生产科研重点设施,做好事故防范处置工作。

5.7维护社会治安

严厉打击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等违法犯罪行为;在受灾群众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增设临时警务站,加强治安巡逻,增强灾区群众的安全感;加强对党政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监狱等重要场所的警戒,做好涉灾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5.8开展社会动员

灾区所在地抗震救灾指挥部明确专门的组织机构或人员,加强志愿服务管理;及时开通志愿服务联系电话,统一接收志愿者组织报名,做好志愿者派遣和相关服务工作;根据灾区需求、交通运输等情况,向社会公布志愿服务需求指南,引导志愿者安全有序参与。

视情开展为灾区人民捐款捐物活动,加强救灾捐赠的组织发动和款物接收、统计、分配、使用、公示反馈等各环节工作。

必要时,组织非灾区人民政府,通过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智力等形式,对灾区群众生活安置、伤员救治、卫生防疫、基础设施抢修和生产恢复等开展对口支援。

5.9加强涉外事务管理

及时向相关国家和地区驻华机构通报相关情况;协调安排国外救援队入境救援行动,按规定办理外事手续,分配救援任务,做好相关保障;加强境外救援物资的接受和管理,按规定做好检验检疫、登记管理等工作;适时组织安排境外新闻媒体进行采访。

5.10发布信息

各级抗震救灾指挥机构按照分级响应原则,分别负责相应级别地震灾害信息发布工作,回应社会关切。信息发布要统一、及时、准确、客观。

5.11开展灾害调查与评估

地震局开展地震烈度、发震构造、地震宏观异常现象、工程结构震害特征、地震社会影响和各种地震地质灾害调查等。民政、地震、国土资源、建设、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深入调查灾区范围、受灾人口、成灾人口、人员伤亡数量、建构筑物和基础设施破坏程度、环境影响程度等,组织专家开展灾害损失评估。

5.12应急结束

在抢险救灾工作基本结束、紧急转移和安置工作基本完成、地震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以及交通、电力、通信和供水等基本抢修抢通、灾区生活秩序基本恢复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原机关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6、指挥与协调

6.1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6.1.1先期保障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发生后,根据中国地震局的信息通报,有关部门立即组织做好灾情航空侦察和机场、通信等先期保障工作。

(1)测绘地信局、民航局、总参谋部等迅速组织协调出动飞行器开展灾情航空侦察。

(2)总参谋部、民航局采取必要措施保障相关机场的有序运转,组织修复灾区机场或开辟临时机场,并实行必要的飞行管制措施,保障抗震救灾工作需要。

(3)工业和信息化部按照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抢修受损通信设施,协调应急通信资源,优先保障抗震救灾指挥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畅通。自有通信系统的部门尽快恢复本部门受到损坏的通信设施,协助保障应急救援指挥通信畅通。

6.1.2地方政府应急处置

省级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组织各类专业抢险救灾队伍开展人员搜救、医疗救护、受灾群众安置等,组织抢修重大关键基础设施,保护重要目标;国务院启动I级响应后,按照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统一部署,领导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抗震救灾工作。

灾区所在市(地)、县级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发动基层干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组织基层抢险救灾队伍开展人员搜救和医疗救护,开放应急避难场所,及时转移和安置受灾群众,防范次生灾害,维护社会治安,同时提出需要支援的应急措施建议;按照上级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安排部署,领导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抗震救灾工作。

6.1.3国家应急处置

中国地震局或灾区所在省级人民政府向国务院提出实施国家地震应急Ⅰ级响应和需采取应急措施的建议,国务院决定启动Ⅰ级响应,由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国抗震救灾工作。必要时,国务院直接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根据需要设立抢险救援、群众生活保障、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基础设施保障和生产恢复、地震监测和次生灾害防范处置、社会治安、救灾捐赠与涉外事务、涉港澳台事务、国外救援队伍协调事务、地震灾害调查及灾情损失评估、信息发布及宣传报道等工作组,国务院办公厅履行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组织有关地区和部门开展以下工作:

(1)派遣公安消防部队、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矿山和危险化学品救护队、医疗卫生救援队伍等各类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协调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派遣专业队伍,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幸存者和被困群众。

(2)组织跨地区调运救灾帐篷、生活必需品等救灾物资和装备,支援灾区保障受灾群众的吃、穿、住等基本生活需要。

(3)支援灾区开展伤病员和受灾群众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心理援助工作,根据需要组织实施跨地区大范围转移救治伤员,恢复灾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秩序。

(4)组织抢修通信、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保障抢险救援通信、电力以及救灾人员和物资交通运输的畅通。

(5)指导开展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物、重大关键基础设施隐患排查与监测预警,防范次生衍生灾害。对于已经受到破坏的,组织快速抢险救援。

(6)派出地震现场监测与分析预报工作队伍,布设或恢复地震现场测震和前兆台站,密切监视震情发展,指导做好余震防范工作。

(7)协调加强重要目标警戒和治安管理,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指导做好涉灾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8)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非灾区省级人民政府以及企事业单位、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对灾区进行紧急支援。

(9)视情实施限制前往或途经灾区旅游、跨省(区、市)和干线交通管制等特别管制措施。

(10)组织统一发布灾情和抗震救灾信息,指导做好抗震救灾宣传报道工作,正确引导国内外舆论。

(11)其他重要事项。

必要时,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在地震灾区成立现场指挥机构,负责开展以下工作:

(1)了解灾区抗震救灾工作进展和灾区需求情况,督促落实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工作部署。

(2)根据灾区省级人民政府请求,协调有关部门和地方调集应急物资、装备。

(3)协调指导国家有关专业抢险救援队伍以及各方面支援力量参与抗震救灾行动。

(4)协调公安、交通运输、铁路、民航等部门和地方提供交通运输保障。

(5)协调安排灾区伤病群众转移治疗。

(6)协调相关部门支持协助地方人民政府处置重大次生衍生灾害。

(7)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部署的其他任务。

6.2重大地震灾害

6.2.1地方政府应急处置

省级抗震救灾指挥部制订抢险救援力量及救灾物资装备配置方案,协调驻地解放军、武警部队,组织各类专业抢险救灾队伍开展人员搜救、医疗救护、灾民安置、次生灾害防范和应急恢复等工作。需要国务院支持的事项,由省级人民政府向国务院提出建议。

灾区所在市(地)、县级抗震救灾指挥部迅速组织开展自救互救、抢险救灾等先期处置工作,同时提出需要支援的应急措施建议;按照上级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安排部署,领导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抗震救灾工作。

6.2.2国家应急处置

中国地震局向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上报相关信息,提出应对措施建议,同时通报有关部门。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应对工作需要,或者灾区所在省级人民政府请求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议,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应急措施:

(1)派遣公安消防部队、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矿山和危险化学品救护队、医疗卫生救援队伍等专业抢险救援队伍,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幸存者和被困群众,转移救治伤病员,开展卫生防疫等。必要时,协调解放军、武警部队派遣专业队伍参与应急救援。

(2)组织调运救灾帐篷、生活必需品等抗震救灾物资。

(3)指导、协助抢修通信、广播电视、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

(4)根据需要派出地震监测和次生灾害防范、群众生活、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基础设施恢复等工作组,赴灾区协助、指导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5)协调非灾区省级人民政府对灾区进行紧急支援。

(6)需要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协调解决的其他事项。

6.3较大、一般地震灾害

市(地)、县级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各类专业抢险救灾队伍开展人员搜救、医疗救护、灾民安置、次生灾害防范和应急恢复等工作。省级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应对工作实际需要或下级抗震救灾指挥部请求,协调派遣专业技术力量和救援队伍,组织调运抗震救灾物资装备,指导市(地)、县开展抗震救灾各项工作;必要时,请求国家有关部门予以支持。

根据灾区需求,中国地震局等国家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地方做好地震监测、趋势判定、房屋安全性鉴定和灾害损失调查评估,以及支援物资调运、灾民安置和社会稳定等工作。必要时,派遣公安消防部队、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和医疗卫生救援队伍赴灾区开展紧急救援行动。

7、恢复重建

7.1恢复重建规划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发生后,按照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灾区省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灾后恢复重建规划;重大、较大、一般地震灾害发生后,灾区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组织编制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

7.2恢复重建实施

灾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灾后恢复重建。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灾区恢复重建规划的实施给予支持和指导。

8、保障措施

8.1队伍保障

国务院有关部门、解放军、武警部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加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公安消防、陆地搜寻与救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救护、医疗卫生救援等专业抢险救灾队伍建设,配备必要的物资装备,经常性开展协同演练,提高共同应对地震灾害的能力。

城市供水、供电、供气等生命线工程设施产权单位、管理或者生产经营单位加强抢险抢修队伍建设。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建立基层地震抢险救灾队伍,加强日常管理和培训。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发挥共青团和红十字会作用,依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社区建立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形成广泛参与地震应急救援的社会动员机制。

各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加强地震应急专家队伍建设,为应急指挥辅助决策、地震监测和趋势判断、地震灾害紧急救援、灾害损失评估、地震烈度考察、房屋安全鉴定等提供人才保障。各有关研究机构加强地震监测、地震預測、地震区划、应急处置技术、搜索与营救、建筑物抗震技术等方面的研究,提供技术支撑。

8.2指挥平台保障

各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综合利用自动监测、通信、计算机、遥感等技术,建立健全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形成上下贯通、反应灵敏、功能完善、统一高效的地震应急指挥平台,实现震情灾情快速响应、应急指挥决策、灾害损失快速评估与动态跟踪、地震趋势判断的快速反馈,保障各级人民政府在抗震救灾中进行合理调度、科学决策和准确指挥。

8.3物资与资金保障

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网络和生产、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保障地震灾害应急工作所需生活救助物资、地震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医疗器械和药品等的生产供应。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并通过与有关生产经营企业签订协议等方式,保障应急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的生产、供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保障抗震救灾工作所需经费。中央财政对达到国家级灾害应急响应、受地震灾害影响较大和财政困难的地区给予适当支持。

8.4避难场所保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利用广场、绿地、公园、学校、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因地制宜设立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统筹安排所必需的交通、通信、供水、供电、排污、环保、物资储备等设备设施。

学校、医院、影剧院、商场、酒店、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置地震应急疏散通道,配备必要的救生避险设施,保证通道、出口的畅通。有关单位定期检测、维护报警装置和应急救援设施,使其处于良好状态,确保正常使用。

8.5基础设施保障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工作体系,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通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保障系统,确保地震应急救援工作的通信畅通。在基础通信网络等基础设施遭到严重损毁且短时间难以修复的极端情况下,立即启动应急卫星、短波等无线通信系统和终端设备,确保至少有一种以上临时通信手段有效、畅通。

广电部门完善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建立完善国家应急广播体系,确保群众能及时准确地获取政府发布的权威信息。

发展改革和电力监管部门指导、协调、监督电力运营企业加强电力基础设施、电力调度系统建设,保障地震现场应急装备的临时供电需求和灾区电力供应。

公安、交通运输、铁道、民航等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公路、铁路、航空、水运紧急运输保障体系,加强统一指挥调度,采取必要的交通管制措施,建立应急救援“绿色通道”机制。

8.6宣传、培训与演练

宣传、教育、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地震等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开展防震减灾科学、法律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动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防震减灾活动,提高全社会防震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学校把防震减灾知识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加强防震减灾专业人才培养,教育、地震等主管部门加强指导和监督。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地震应急管理培训制度,结合本地区实际,组织应急管理人员、救援人员、志愿者等进行地震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制定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演练。机关、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和居委会、村委会、基层组织等,要结合实际开展地震应急演练。

9、对港澳台地震灾害应急

9.1对港澳地震灾害应急

香港、澳门发生地震灾害后,中国地震局向国务院报告震情,向国务院港澳办等部门通报情况,并组织对地震趋势进行分析判断。国务院根据情况向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发出慰问电;根据特别行政区的请求,调派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医疗卫生救援队伍协助救援,组织有关部门和地区进行支援。

9.2对台湾地震灾害应急

台湾发生地震灾害后,国务院台办向台湾有关方面了解情况和对祖国内地的需求。根据情况,祖国内地对台湾地震灾区人民表示慰问。国务院根据台湾有关方面的需求,协调调派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医疗卫生救援队伍协助救援,援助救灾款物,为有关国家和地区对台湾地震灾区的人道主义援助提供便利。

10、其他地震及火山事件应急

10.1强有感地震事件应急

当大中城市和大型水库、核电站等重要设施场地及其附近地区发生强有感地震事件并可能产生较大社会影响,中国地震局加强震情趋势研判,提出意见报告国务院,同时通报国务院有关部门。省(区、市)人民政府督导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做好新闻及信息发布与宣传工作,保持社会稳定。

10.2海域地震事件应急

海域地震事件发生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当地海上搜救机构、海洋主管部门、海事管理部门等通报情况。国家海洋局接到海域地震信息后,立即开展分析,预测海域地震对我国沿海可能造成海啸灾害的影响程度,并及时发布相关的海啸灾害预警信息。当海域地震造成或可能造成船舶遇险、原油泄漏等突发事件时,交通运输部、国家海洋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有关预案实施海上应急救援。当海域地震造成海底通信电缆中断时,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根据有关预案实施抢修。当海域地震波及陆地造成灾害事件时,参照地震灾害应急响应相应级别实施应急。

10.3火山灾害事件应急

当火山喷发或出现多种强烈临喷异常现象,中国地震局和有关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国务院。中国地震局派出火山现场应急工作队伍赶赴灾区,对火山喷发或临喷异常现象进行实时监测,判定火山灾害类型和影响范围,划定隔离带,视情向灾区人民政府提出转移居民的建议。必要时,国务院研究、部署火山灾害应急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进行支援。灾区人民政府组织火山灾害预防和救援工作,必要时组织转移居民。

10.4对国外地震及火山灾害事件应急

国外发生造成重大影响的地震及火山灾害事件,外交部、商务部、中国地震局等部门及时将了解到的受灾国的灾情等情况报国务院,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国际救援和援助行动。根据情况,发布信息,引导我国出境游客避免赴相关地区旅游,组织有关部门和地区协助安置或撤离我境外人员。当毗邻国家发生地震及火山灾害事件造成我国境内灾害时,按照我国相关应急预案处置。

11、附则

11.1奖励与责任

对在抗震救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抗震救灾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严重虚报、瞒报灾情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1.2预案管理与更新

中国地震局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本预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预案实施后,中国地震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修订完善本预案。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制订本行政区域地震应急预案,报上级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结合本部门职能制订地震应急预案或包括抗震救灾内容的应急预案,报同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交通、铁路、水利、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的经营管理单位和学校、医院,以及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核电、矿山、危险物品等生产经营单位制订地震应急预案或包括抗震救灾内容的应急预案,报所在地县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

11.3以上、以下的含义

本预案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11.4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国务院办公厅负责解释。

11.5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幼儿园应急预案方案【篇5】

以下是一份幼儿园洪涝灾害应急预案方案:

1. 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在发现洪涝灾害迹象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通知家长和教师,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幼儿的安全。

2. 保持冷静:面对洪涝灾害,家长和教师要保持冷静,避免恐慌和焦虑,采取适当的措施保护幼儿的安全。

3. 关闭园门:在发现洪涝灾害迹象时,应立即关闭园门,防止幼儿从园门逃出危险区域。

4. 保护幼儿安全:在关闭园门后,要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幼儿的安全,如保护幼儿的头部和身体,防止幼儿被水淹没等。

5. 安排幼儿疏散:在发现洪涝灾害迹象时,要立即组织幼儿疏散,确保幼儿安全离开危险区域。

6. 关注幼儿安全:在幼儿疏散后,要关注幼儿的安全,如检查幼儿的健康状况,确保幼儿没有受到洪涝灾害的影响。

7. 提供必要的帮助:在幼儿疏散后,要提供必要的帮助,如帮助家长照顾幼儿,提供必要的食物和水源等。

8. 及时反馈信息:在发现洪涝灾害迹象时,要及时反馈信息给相关部门,如政府和消防部门等,以便他们及时采取措施保护幼儿的安全。

9. 总结经验教训:在洪涝灾害过后,要总结经验教训,及时改进应急预案,提高应对洪涝灾害的能力。

以上是一份幼儿园洪涝灾害应急预案方案,希望能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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